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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農業政策 與 未來農業雲林

雲林縣政府 農業處

2013 年 10 月


錄

壹、前言 ………………………………………………………………… 2 貳、雲林縣政府農業政策規劃 ……………………………………… 3 一、推行農業首都雙品牌標章 ……………………………………… 3 二、擘劃有機農業 …………………………………………………… 4 三、推動安心店家,農藥管理及安全使用有保障 ………………… 5 四、沼氣中心規劃與設置 …………………………………………… 7 五、口蹄疫監測與防治 ……………………………………………… 7 六、打造永續的綠能猪場 …………………………………………… 9 七、飼料安全把關 …………………………………………………… 10 八、優質樂活永續的漁業政策 ……………………………………… 11 九、造林減碳的林業政策 …………………………………………… 12 十、農業首都優良農特產品標章核發使用 ………………………… 14 十一、雲端物流的行銷策略 ………………………………………… 14 十二、參加國內外展售活動,推展雲林優良物產 ………………… 16 十三、花海計畫,友善土地 ………………………………………… 18 參、雲林縣政府農業教育推廣與培訓 …………………………… 19 一、安全農業推廣教育培訓班 ……………………………………… 19 二、有機暨設施專班培訓計畫 ……………………………………… 20 三、開辦農民大學 …………………………………………………… 22 肆、雲林縣政府農業補助政策及項目 …………………………… 24 一、獎勵農工學子投入農業計畫補助 ……………………………… 24 二、有機農業生產資材相關補助 …………………………………… 25 三、溫網室設施設備補助 …………………………………………… 26 四、農機補助 ………………………………………………………… 27 五、養殖設施補助 …………………………………………………… 28 六、漁業生產設備設施補助 ………………………………………… 29 七、產銷及加工設備設施補助 ……………………………………… 32 八、農業團體發展經濟事業補助 …………………………………… 34 九、委託農業專家學者實地輔導農民 ……………………………… 35 十、獎勵漁畜「產銷履歷驗證」補助 ……………………………… 38 十一、設置生化檢驗站補助 ………………………………………… 39 十二、非化學農藥防治補助 ………………………………………… 40 十三、包裝設計補助 ………………………………………………… 42 伍、未來雲林的農業發展 …………………………………………… 44 陸、結語 ………………………………………………………………… 45 -1-


雲林農業政策與未來農業雲林 壹、前言 「國之根本在農」 ,雲林縣農地約有 8 萬頃,農民約有 26 萬人。雲林 縣政府為謀農業永續發展,針對當前農業所面臨的環境挑戰,以「安全農 業、友善環境」的策略,規劃「安全生產、安全輔導、多元產銷、健康生 活、減碳造林、人才培訓」的目標,逐步前進以達成「農業首都」的政策。 面對當前農業所遭受到的困境,不論是在生產、生活、生態等方面, 皆一再考驗人們的智慧,尤其是面對大自然的反應(或稱反撲),著實啟人 深思反省。雲林農業確實應該好好的規劃,並應採有計畫的發展,將於 2013 年 12 月 25 日開幕的「雲林農業博覽會」 ,即揭櫫以「友善土地、幸 福未來」為方向,以「農業首都」的信念,繼續帶領雲林農業邁向下一個 里程碑。 雲林農業政策不僅要照顧農民,使幸福有感外,並以農業為榮和對未 來充滿希望,以下將分為農業政策規劃、農業教育推廣與培訓、農業補助 政策及項目三大面向,以表列方式介紹雲林農業政策,並以未來雲林的農 業發展做扼要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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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雲林縣政府農業政策規劃 一、推行農業首都雙品牌標章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務發展科,電話:05-552-2491 森林及保育科,電話: 05-552-2494 漁業科,電話: 05-552-2544 畜產科,電話: 05-552-2557 農業團體輔導科,電話: 05-552-2559 企劃行銷科,電話: 05-552-2469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電話: 05-55內容概要 本計畫全年皆可受理農民申請。 雲林縣政府農業首都品牌政策:金綠標章,係為落實「吃安 全,找雲林」的口號,利用建立無毒生產機制及檢測標準之 方式,區分為農業首都示範戶(金標章)及農業首都友善農業 戶(綠標章)。金標章農產品不得檢出藥物殘留;綠標章農產 品則需符合國家殘留農藥標準,透過農產品生產管控及不定 期查訪的嚴格把關,通過認證審查者將發給農業首都品牌戶 證書,代表生產的農產品品質有保障,消費者也能吃得更安 心。 目前縣府針對品牌建立的過程已規劃完整的把關流程,包含 產銷策略、輔導教育及檢驗納管三方面的措施,期待建立從 生產到消費的一條龍的查驗把關,從心教育生產者與消費 者,打造雲林品牌的價值感,為雲林農業加值並確保農民收 益。 縣府未來更將強化農產品檢驗頻度及打造深獲消費者信賴 之雲林品牌農業,藉由整體品牌價值提升,帶動雲林未來農 業新方向。 相關發展 1、訂定「農業首都品牌戶認證管理要點」為執行準則。 及成果 2、農業首都品牌金、綠標章圖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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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標:號召農業首都雙品牌金綠標章各 100 戶。 4、成立 15 人專家學者技術服務團,提供農戶農業諮詢及技 術服務。 二、擘劃有機農業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務發展科,電話:05-552-2491 內容概要 雲林縣是台灣農業最大縣,農業產值是全台第一,近 30 種 農作物種植面積與生產總量均是台灣最多。為了雲林農業發 展,建構人與土地的友善關係,雲林縣政府將有機農業視為 未來的新綠金產業,並希望吸引年青人回流,創造年收百萬 的新興安全農業。 為打造雲林有機農業,雲林縣政府計畫在三年內達到 800 公頃的有機栽種面積,並推出雲林有機農業擴大推動輔導旗 艦計畫,包括有機農業補助、有機專區規劃設計、有機專班。 目前雲林縣有機驗證土地已達 300 公頃,與此同時大台北消 費所在地,正如火如荼推動校園一週一餐有機蔬菜計畫,符 合雲林縣的政策方向,對於有機農業的推動是一個利基,剩 下的只是技術性的問題。 雲林縣有八萬餘公頃的農地,部分因土壤特定金屬元素含量 已無法符合有機農業驗證條件,然而農民們的耕作模式已符 合有機施作的要求,這些有心朝有機發展的人,政府需要有 更多資源與配套措施支持與輔導,讓有機農業突破自然環境 的限制,茁壯發展。 相關發展 1、有機農業擴大推動輔導旗艦計畫補助:包括: 及成果 (1)生產資材、設施設備補助(含生物防治資材、農機具、 溫網室設施、隔離綠帶資材及包裝加工及運銷設備)。 (2)農地利用改善獎勵金。 (3)土地租金。 (4)包裝設計費。 2、有機專區規劃設計: 於縣內設置有機專區(規劃近 30 公頃的完整農地)做為 有機耕作教育示範基地,並藉由大範圍農地計劃生產,達 到規模經濟及大幅降低鄰田污染風險,以落實雲林縣安全 農業政策。 3、有機暨設施專班: (1) 101 年度第 1 屆於 8 月 25 日結訓,共 160 位學員完成 150 小時課程課程訓練。 -4-


(2) 102 年度第 2 屆於 8 月 31 日結訓,共 175 位學員完成 153 小時課程及 30 小時實習訓練。

三、推動安心店家,農藥管理及安全使用有保障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務發展科,電話:05-552-2491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電話: 05-55內容概要 從農民的立場而言,在高價值產業推動下,安全與高品質是 農產品的唯一生路,但是安全性的需求上,大多數農民的用 藥知識不足,且目前以來自全縣五百多家農藥肥料販賣行的 影響居多,農民仍難掌握適時、適量、對症用藥的主體性。 另外,農民也面臨農藥管理機制不夠周全的無奈。 雲林縣政府推動輔導成立「安心店家」方案,讓農民選購農 藥更加有保障,也讓農藥販賣店做好品質把關,做好自我管 理。本計畫總體目標在於進行輔導雲林縣農藥販賣行,以改 善農藥販賣界素質,提升農藥販賣業者形象,進而增加農作 物農藥殘留合格率,亦降低農作物藥害情形。 本計畫為從雲林縣五百餘家農藥販賣業者中選出一百家優 良農藥販賣店成為縣府所推薦「安心店家」,選拔過程並邀 集產官學界進行輔導,且實地至販賣店進行查訪考評。評選 條件包括應具有豐富植物保護專業知識、產品明確標價、劇 毒農藥均有專櫃儲放上鎖並登記、農藥販售環境整潔、拒絕 販售偽劣農藥及正確的指導農民使用農藥等。 本計畫所設置安心店家 100 家,做為雲林縣優良農藥販賣行 示範店。 相關發展 1、101 年度設立於雲林縣的農藥販賣店,經過輔導及評鑑 及成果 作業,選拔出100 家並由雲林縣政府授與「安心店家」的 獎章,期能發揮其領頭羊功能,為雲林農業生產安全用藥 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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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心店家設備更新:補助已成立 100 家「安心店家」之 農藥販賣店的電腦周邊設備汰舊換新,以最精準數據來教 導雲林縣農藥販賣業者有關安全農藥觀念,直接或間接造 福農民,達到杜絕農藥殘留過量情形,確保消費者權益。 3、農產品安全檢驗:為強化雲林農產品的安全,102 年度 雲林縣政府辦理農藥殘留檢驗事宜,公開招標檢驗單位, 結果由SGS得標,期能增加雲林縣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能 量,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4、安全用藥講習:每年至少舉辦 2 場次講習會,宣導農友 正確及合理用藥觀念,減少農藥過量施用及遵守安全採收 期,提供民眾吃得安全、安心的農產品。 5、各鄉鎮市農會開授地方特色作物暨安全農業推廣教育課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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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沼氣中心規劃與設置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畜產科,電話: 05-552-2557 內容概要 目前雲林縣已向行政院環保署爭取集中式沼氣中心細部規 劃經費,規劃可處理 6 萬頭猪隻所產生猪糞尿及廢水,評估 相關地點將以鄰近地區養猪產業較為密集區為主要選擇,並 評估日後營運狀況,除可有效回收猪糞尿及減少運送費用 外,並可創造利基,更可有效提升業者經營意願及養猪業者 配合。沼氣中心可將回收猪糞尿將轉換為沼氣、發電及沼泥 等再利用能源,不僅可減少猪糞尿對環境及河川造成汙染, 又可將大家不要的猪糞轉換創造成為再利用沼氣及電能。 相關發展 1、目前經濟部能源局 102-103 年補助沼氣發電機設置及推 及成果 廣經費,已將補助資訊提供有意願之猪場。 2、沼氣中心設置案,雲林縣環保局已完成設置地點規劃, 目前正研擬相關細部設計標案規劃。

五、口蹄疫監測與防治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畜產科,電話: 05-552-2557 內容概要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今 (102) 年 起 取 消 口 蹄 疫 疫 苗 補 助,誘 因 取 消 使 得 口 蹄 疫 撲 滅 之 期 程 遙 遙 無 望。雲 林 縣 在 養 猪 隻 頭 數 約 為 140 萬 頭 , 養 猪 戶 數 為 1,294 戶 , 居 台 灣 第 2, 產 值 約 為 150 億 元 , 此 舉 對 雲 林 縣 已造成衝擊。 猪 隻 口 蹄 疫 於 86 年 發 生 後 重 創 我 國 畜 牧 產 業 , 並 對 社 會 與 經 濟 發 展 造 成 影 響,猪 肉 出 口 量 大 減,養 猪 猪 產業已轉為內需型產業,國內養猪產業屬淺盤型產 業,稍有過賸或不足猪價立即超漲、超跌之明顯反 應,使 得 猪 價 有 明 顯 之 循 環 變 動,導 致 生 產 者 投 資 面 臨 不 確 定 性。未 來 如 口 蹄 疫 撲 滅 後,則 才 有 出 口 猪 肉 之可能性。 為使產業永續發展,雲林縣政府已擬定一連串的政 策,其 中 一 項 即 是 率 先 讓 雲 林 縣 成 為 口 蹄 疫 非 疫 區 , 能 夠 早 日 恢 復 出 口。因 此 獎 勵 與 管 制 是 必 要 手 段,自 4 月 22 日起,對口蹄疫中和抗體檢測不合格之猪隻禁止上市 拍賣或屠宰,另一方面將接替中央,對轄內猪農補貼口蹄疫 疫苗,首先讓雲林縣儘速成為施打疫苗之非疫區,再者進一 -7-


相關發展 及成果

步尋求國外有意願進口之廠商,報請成為獨立生物安全體系 (compartment)。 1、101 年口蹄疫監測成效已達 81%。 2、已於 102 年 9 月 16 日至 103 年 9 月 30 日期間,受理申 請補助口蹄疫疫苗每劑 10 元,,提昇畜主施打意願。 3、已召開 6 次說明會,讓政府政策及飼主畜養間能無縫接 軌,一起落實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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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打造永續的綠能猪場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畜產科,電話: 05-552-2557 內容概要 為打造綠色養猪產業,實現雲林縣零廢棄、零污染「新農業 首都」永續發展的藍圖;並期待於 2030 年成為亞洲的「綠 農業首都」。雲林縣畜牧業十分發達,因此如何妥善處理猪 糞尿廢水是環境管理上的重要議題。減少養猪廢水的污染物 排放量的關鍵在於有效處理污泥並避免其排入地表與河川 水體。除此此外,處理猪糞尿廢水的過程中能回收大量的生 質能,因此若能利用集中處理的方式減少污染排放量並將廢 棄物轉化為能源,除可解決河川污染問題之外,也能達成資 源再利用的目標。雲林縣政府預見此一有關河川污染、畜牧 業廢棄物、以及其他有機物污染之治本關鍵,且為帶動生質 能源產業發展之契機。 台灣養猪產業面臨強烈挑戰,尤其美猪的進口恐難以避免, 會中學者建議養猪業者要以丹麥為標杆,生產「安全、健康、 環保、低碳」的猪肉,才能增加競爭能力,取得消費者的認 同。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並於 102 年 3 月 1 日邀請丹麥專家 蒞縣訪視,丹麥花了一世代才將養猪產業改變,杜絕養猪的 污染,增強競爭力,產出優質的肉品。處理有機廢棄物這是 低科技的東西,但台灣沒有政策性的整合。過去都是「去化」 的角度看待廢棄物,世界趨勢要轉化成「加值」的營運模式, 進而生產優質的肉品、有自主的能源飼料,達成「零廢棄」 (zero waste)的養猪文化。 目前雲林縣猪場約有 1,294 場,為減少猪產業用水用電及污 染狀況持續增加,鼓勵設置能節水節能的新式猪舍須立即推 動,現行猪場主要在於用水量過高,導致猪糞尿污染情形加 重。為避免污染持續惡化,雲林縣政府已於 101 年至 102 年底暫停猪場新設及擴建申請,並評估將相關節能措施及猪 舍規劃納入相關法規,同時將規劃適合雲林縣猪場新式猪舍 規劃案做為示範,透過綠能猪舍標章的開放申請及審核,開 始推動綠能猪舍設置。 相關發展 1、102 年度中央補助 190 萬 4500 元設置汙染防治設施 及成果 2、預計辦理 102 年度綠能畜禽飼養設施、污染防治、減廢 及資源再利用等設施(備)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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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飼料安全把關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畜產科,電話: 05-552-2557 內容概要 飼料產業攸關畜禽產業的生計,雲林縣目前有 10 家飼料 廠,畜產飼料年產量達 31 萬 2765 公噸,佔全國第 4 位,近 來畜產品安全愈趨重要,飼料來源、添加物使用管理及藥物 使用在畜產品安全佔有很重要角色。目前雲林縣政府農業畜 產科除每年針對縣內飼料廠及自配戶採集 240 件進行藥物 抽查,並配合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於畜牧場未上市畜禽產品 抽查進行回朔性抽查,減少藥物濫用的情形。目前針對飼料 安全方面,將加強查核飼料廠飼料添加物紀錄查核並將加強 抽驗飼料廠無藥物使用生產線及含飼料添加物生產線飼料 檢測,並評估針對無藥物使用生產線飼料進行安全飼料的認 證。 相關發展 1、雲林縣政府自99-101 年度合計抽飼料廠、自配場及畜牧 及成果 場飼料檢驗 742 件次,裁處 12 件,為畜產飼料安全把關, 增加畜禽產業的生計收入。 2、102 年度起增加自配飼料場抽檢。 3、畜牧場飼料抽樣檢驗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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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優質樂活永續的漁業政策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漁業科,電話: 05-552-2544 內容概要 1、規劃養殖漁業專區 (1)秉持現況適地適作原則、當地漁民配合意願及國際漁 業發展趨勢,應用整合型養殖漁業管理系統,將全縣 養殖藍圖區劃為自然生態養殖區塊(淺海牡蠣養殖區、 文蛤養殖區)、水產種苗繁養殖區、地方特色養殖區塊 (台灣鯛養殖區、烏魚養殖區、龍鬚菜養殖區、鰻魚養 殖區、鱸魚養殖區、石斑魚養殖區),落實縣內養殖漁 業登記管理事宜,補助購置生產設施設備,協助提供 技術輔導,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業競爭力。 (2)擴大海水系統供應體系,除了提高鹹水養殖比例外, 另一方面輔導業者建構室內安全永續生產環境,克服 露天養殖潛存之病蟲害問題,發展高經濟魚類養殖, 擴大科技產出效益。 (3)配合高效率循環水設備之使用,達到實質減抽地下水 效益,促進水土資源和諧發展,創造優勢多元產業價 值,提高養殖水產品國內外市場競爭力。 2、發展近海栽培漁業 (1)賡續辦理漁筏收購處理及獎勵休漁措施,減輕海洋漁 業資源承受壓力,確保資源永續利用。 (2)規劃栽培漁業區,基於在地繁殖在地放流原則,提升 魚苗放流技術品質,增加放流魚苗種類與數量,擴大 放流績效。 3、建構休閒漁業體驗區: 休閒漁業發展乃傳統產業轉型之重要趨勢,結合地方產 業特色、文化及旅遊業特性,規劃從一級產業到三級產 業分布亮點,搭配組合不同類型之休閒體驗活動及消費 模式吸引遊客遊興,透過國人對漁業價值之體認及對鄉 土之關懷,帶動漁村周邊經濟發展,增加漁民收益。 相關發展 1、雲林縣漁業資材及設備設施補助作業要點:補助漁業資 及成果 材及設備設施等。 2、室內水產養殖設施補助作業要點:補助設置室內水產養 殖設施。 3、雲林縣政府產銷履歷驗證獎勵作業要點:漁畜「產銷履 歷驗證」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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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造林減碳的林業政策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森林及保育科,電話: 05-552-2494 內容概要 造林除可吸收二氧化碳、降低溫室效應外,並兼具淨化空 氣、提供休閒空間、美化生活環境等功能,有助於提升生活 品質。因此,政府推動獎勵造林,以增加全國造林面積及獲 得造林效益。在獎勵造林政策及台塑公司回饋地方補助下, 雲林縣政府推動 2,600 公頃補助造林政策,短短 2 年間,使 得雲林縣平地造林面積超過 1,100 公頃,成為全國農民投入 平地造林,面積最大的縣市。 雲林縣平地造林主要集中在濱海地層下陷、低土地生產力農 地為主,如麥寮、台西、四湖、東勢、水林等鄉鎮,各鄉鎮 面積皆超過 100 公頃,正可解決濱海地區農作經營困難的問 題,創造美麗的地景,改善當地人民居住環境品質。 然而造林補貼政策以 20 年為一基期,未來補助結束後,如 何輔導既存林相繼續維持,以保育自然生態環境,緩衝地層 下陷區域持續惡化,為雲林縣打造綠色優質生活環境?政府 必須協助輔導造林產業,創造林業價值,以經濟誘因引導林 農保存林相或吸引更多人投入造林,例如成立休閒林區,發 展休閒觀光,維持林相。並於未來 20-40 年內研擬碳匯交易 機制等環境補貼行成國家政策。 相關發展 1、平地造林政策,自 100 年度推動 2,600 公頃減碳平地造 及成果 林目標,即獲得農民迴響。共核定 3,321 筆,1,108.02 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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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 雲林農業博覽會-碳匯林場展館:展期 201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4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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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農業首都優良農特產品標章核發使用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企劃行銷科,電話: 05-552-2469 內容概要 1、為提升雲林縣農特產品品質、保障消費者權益,特訂定 「農業首都優良農特產品標章核發使用作業要點」,做 為農業首都優良農特產品推薦及標章核發使用管理之準 則。 2、標章使用申請人:雲林縣轄內農會、漁會、農產品運銷 合作社與合作農場及配合政策申請縣府補助設計農特產 品包裝之單位。 3、驗證項目如下: (1)該農特產品應於雲林縣內生產或加工。 (2)該農特產品應符合優質、安全之要求。 (3)該農特產品應投保新臺幣三千萬元產品責任險。 相關發展 1、本標章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註冊。 及成果 2、本標章共核發 35 個單位。 3、本標章圖樣:

十一、雲端物流的行銷策略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企劃行銷科,電話: 05-552-2469 內容概要 雲林縣為臺灣第一農業大縣,農業產值名列臺灣前矛,西螺 果菜市場以臨近農產產地及濁水溪南北兩岸交通要衝,逐漸 形成全臺灣最大、最重要的農產品批發中心。由於現有市場 規模係經由數十年來不斷擴建而成,早期受限於地方投資金 額並依所需空間逐步籌設,缺乏整體規劃,但隨著時光推移 及聚集效應呈現,近年西螺果菜市場外圍農產相關合作社場 林立,雖每日農產品交易量高達 900 公噸,是目前臺灣最大 - 14 -


相關發展 及成果

的農產品生產地批發市場。但因腹地有限、建設老舊、進場 貨車排放廢氣無法處理等問題,致發展受到限制,甚有新興 蔬菜專業區崛起、農業合作社場的競合、消費者需求的轉變 (截切蔬菜、小包裝、商務包裝蔬菜),在在都挑戰現有西螺 果菜市場的應變能力。98 年業由雲林縣政府補助西螺鎮公 所針對西螺果菜市場研究規劃建設成「亞洲綠色廚房—西螺 農產品專區」進行初期研究,並爭取到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 540 萬元補助經費,擬進一步就該研究報告為基礎,思考 如何建設一處公平、公開、公正且兼具效率的新式果菜批 發、加工、倉儲、物流中心,朝向亞洲綠色廚房的遠大目標 逐步推進。 農產品乃為一種高度倚賴自然地理條件的產業,且農業發展 係由眾多規模小的家庭農場所構成,因規模小其財力相當有 限,傳統以來其運銷流通通路結構即循著生產者、批發商、 零批商、零售商、消費者的固定模式循環運作,但其領域中 存在著資訊不對稱、中介環節多、交易成本高、流通效率低 等問題,以最大蔬果交易中心的雲林西螺果菜市場來說,因 交易制度不完整,至今交易方式是仍是以自由議價為主要方 式,而現今電腦 e 化資訊流通快速,未來農產品的運銷將面 臨國際商務通路競爭,將使得傳統批發市場發展空間更加狹 隘。 農產品的運銷因受時空限制,較不易如其它工商業產品導入 e 化的迅速(例如產品具同質性,具有相對較低的需求及所得 彈性、農民運用電子設備的知識較不足…等),阻礙了農產 品市場的發展性與競爭力;因此如何構建農產品新電子商務 交易制度,成為農業朝向國際化發展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 1、開設西螺「道之驛」 ,提供實體農產品展售及網路行銷訂 貨通路。 2、西螺「道之驛」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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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參加國內外展售活動,推展雲林優良物產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企劃行銷科,電話: 05-552-2469 內容概要 積極輔導雲林縣農特產品行銷,包括: 1、輔導拓展農產品外銷市場。 2、拓展多元農產行銷通路,強化安全在地認證,結合企業 合作,開創新興市場。 3、持續建構在地化雲林品牌。 相關發展 1、積極參與國內外行銷活動,雲 林 為 農 業 大 縣,有 豐 富 及成果 的農特產品,農業產值在全國名列前矛。雲林縣 政 府 從 97 年 開 始,即 號 召 縣 內 農 民 和 農 民 團 體 , 參加每年 6 月在台灣舉辦的國際食品展;透過指 標性食品展的展出,讓縣內業者取得國外訂單, 近年外銷日本美生菜和胡蘿蔔等,年年訂貨量遞 增,讓農民的收益增加,另提升生產及加工的品 質和技術,改善產品的包裝設計,提升雲林農產 品 的 品 牌 形 象。 除 參 加 國 內 舉 辦 之 國際食品展、也 積極帶領縣內優質廠商參加國外食品展,如東京、馬來 西亞、韓國(首爾)、大陸….等,打 響 知 名 度,並 參 與 其他農產品展售促銷、推廣規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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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辦理雲林十大伴手禮徵選活動:雲 林 縣 政 府自 97 年開 始辦理雲 林 十 大 農 特 產 品 伴 手 禮 徵 選 活 動 , 已 連 續辦理六屆,不僅替雲林縣最優質的農特產品宣 傳 行 銷 到 全 台 各 地,更 打 響 了 雲 林 縣 農 特 產 品「 優 質、美味、安全」的名聲。

3、補助農民團體改善農產品包裝設計,以及鼓勵農民團體 申請產地證明標章,註冊團體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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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花海計畫,友善土地 洽詢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務發展科,電話:05-552-2491 農業團體輔導科,電話: 05-552-2559 內容概要 1、為宣揚友善生態環境、農地改良政策,並營造 2013 雲林 農業博覽會,由雲林縣政府、莿桐鄉農會及孩沙里社區共 同規劃 60 公頃花海,將大地化為五彩繽紛的美麗畫布, 以吸引群眾前來觀賞,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2、創造嶄新的鄉村景觀,並結合在地文化產業特色及地方

相關發展 及成果

農特產品,建構農業休閒文化產業。 3、辦理花海系列活動,吸引旅遊賞花人潮,帶動農特產品 銷售。 1、100 年起動用農業發展安定基金,在莿桐孩沙里社區推 動花海計畫,以帶動農業觀光休閒旅遊,行銷雲林。 2、100 年裡作種植花海面積 40 公頃,春節遊客人數 10 萬 人次;101 年裡作花海面積 50 公頃,春節遊客人數 25 萬 人次;102 年裡作將擴大辦理,預計種植花海面積 60 公 頃,盛大迎接農業博覽會。 3、2013 花海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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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雲林縣政府農業教育推廣與培訓 一、安全農業推廣教育培訓班 課程名稱 安全農業推廣教育培訓班 依據 雲林縣政府辦理安全農業推廣教育和農業專業人才培訓補 助作業要點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業團體輔導科,電話: 05-552-2559 承辦單位 雲林縣農會暨各鄉鎮市農會 及電話 上課對象 雲林縣農民或對農業與農村發展有興趣者 報名時間 發布日起至開課日前,於上班時間向各該開課鄉鎮市農會報 名(5~6 月間) 上課時間 6 月起至 8 月間 課程內容 1、課程內容為各鄉鎮市農會開授地方特色作物暨安全農業 特色及後 推廣教育課程,共計上課時數 30 小時,講師由各農會自 續效應 行遴聘。 2、透過教育訓練平台的建立,推動農業知識學習,促進農 業交流,培育具新觀念與技術的現代化農民。 3、協助農民改善生產技術、安全驗證、經營管理、品牌建 立與增強銷售實力、增加農民收益。 照片 土庫鎮農會上課情形:

西螺鎮農會上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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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機暨設施專班培訓計畫 課程名稱 有機暨設施專班 依據 雲林縣政府辦理安全農業推廣教育和農業專業人才培訓補 助作業要點、雲林縣政府年度施政計畫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業團體輔導科,電話: 05-552-2559 承辦單位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05-534-2601 分機 3407 及電話 上課對象 一、初階班: 1、對有機暨設施農業與農村發展有興趣或對有機暨設施 農業經營已有經驗者的雲林縣縣民。 2、設籍雲林縣農村二代青年人力。 3、申請參加雲林縣府農業都品牌戶認證者。 二、進階班: 1、須完成初階班課程者或實際從事有機農業轉型及取得 驗證者,始可報名參加。 2、報名進階班者,報名時須出具同意書,同意擔任農業 師傅,引領初級班學員學習,即採師徒制,若未出具 同意書,即不接受報名。 3. 申請參加雲林縣府農業都品牌示範戶認證者。 報名時間 102 年 06 月 03 日起至 102 年 06 月 07 日止。 上課時間 102 年 06 月 17 日起至 102 年 08 月 24 日。 課程內容 1、有機暨設施專班係採分區分班授課,開設 6 個班級,包 - 20 -


特色及後 續效應

照片

括 4 班初階班及 2 班進階班,每班 30 人。週一、三、五 夜間及週六上課,總時數 150 小時。 2、進階班引領初階班的師徒制,農業經驗傳承,教學相長。 3、透過有機專班的教育訓練平台之建立,讓農民有學習之 環境,以建構一個優質安全的農業環境。 4、推動有機暨設施栽培學習,培養農民從事有機及設施生 產之基本知識與專業知識,透過農場實作與觀摩學習,增 進農民從事有機暨設施栽培之誘因,投入有機與設施栽 培,提升農業生產技術,拓展行銷管道化,培育農民成為 現代化之農民,為雲林農業儲備人才。 101 年度有機專班結訓學員合照:

102 年度有機專班結訓學員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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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辦農民大學 依據 雲林縣政府辦理安全農業推廣教育和農業專業人才培訓補 助作業要點、雲林縣政府年度施政計畫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業團體輔導科,電話: 05-552-2559 承辦單位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及電話 上課對象 1、對農業與農村發展有興趣或對農業經營已有經驗者的縣

報名時間 上課時間 課程內容 特色及後 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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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2、鼓勵農村二代青年人力回流,參加本課程並學習農業經 營專業能力。 3、學期選課以全修生為優先。若每班報名選課人數超過限 額,將依篩選機制決定學員名單。 (1)新進農民班:為一般民眾不須符合從農資格,將依雲 林縣民、新進農民班全修生、報名時間等考量要素決 定錄取排序名單。 (2)專業農民班:必須符合從農資格認定後,再依雲林縣 民、專業農民班全修生、報名時間等考量要素決定錄 取排序名單。 102 年 8 月 7 日至 102 年 8 月 20 日止 農民大學課程分 2 學期,上學期自 9 月起,下學期自 2 月起, 上課週數:每學期 16 週。 1、採分年學期制,每學期 16 週,全部共開設 11 門課,每門 課 48 小時,全修生需修習農業經營實務活動。 2、農民大學是為推動農業知識學習,促進農業交流,提升 生產技術,強化行銷能力,培育具現代觀念與技術的現代 化農民為目標。 3、師徒制,農業經驗傳承,教學相長。 4、透過教育訓練平台的建立,培育雲林農業和農村發展人 才,促使農業體系更趨完整,建構一個優質農業環境,吸 引優秀人才及農企業進駐雲林深耕農業 第 3 屆農民大學結業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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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屆農民大學開訓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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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雲林縣政府農業補助政策及項目 一、獎勵農工學子投入農業計畫補助 依據 獎勵農工學子投入農業計畫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務發展科,電話:05-552-2491 申請時間 每年 4 月至 5 月間(正確日期依據公告為準) 補助對象 雲林縣三所國立農工職校:西螺農工、虎尾農工、北港農工, 以及在學學子。 補助內容 1、補助項目如下: 概要及後 (1)補助學生至農業團體短期工讀。 續效應 (2)學生校外觀摩活動。 (3)師生與產業界交流研習。 (4)農特產加工實務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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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農業生產技術紮根訓練 2、經雲林縣政府與三所農工職校合作,以工讀方式鼓勵學 生投入縣內各地合作社場及產銷班的農業生產,讓學生從 實務中學習及體驗農夫生活及培養樂趣,為雲林農業的未 來,培養與注入生力軍。 育苗盤整理&插秧工讀情形:

育苗&包裝工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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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機農業生產資材相關補助 依據 雲林縣有機農業擴大推動輔導旗艦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務發展科,電話:05-552-2491 申請時間 6 月至 7 月間(正確日期依據公告為準) 補助對象 1、雲林縣年滿十八歲且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農民,皆可依 規定申請,同 戶 或 夫 妻 則 以 一 人 提 出 申 請 為 限 。 2、申請本補助之農民需參加縣內開辦之「安全農業」或「有 機」相關講習或課程。 3、具有機(含有機轉型期)驗證證書者及農業首都品牌示 範戶。 補助內容 1、補助項目如下: 概要及後 (1)有機農田隔離設施資材。 續效應 (2)農業機械。 (3)溫網室設施(以蔬菜及果樹之溫網室設施優先) 。 (4)生物防治資材(以符合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 驗證管理辦法之作物生產規範為限) 。 (5)農地利用改善獎勵金。 (6)土地租金。 (7)運銷設施及包裝加工設備。 (8)包裝設計。 照片

有機耕作資材補助(莿桐林茂盛)& 隔離綠帶資材補助(莿桐許騏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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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溫網室設施設備補助 依據 提升建構安全農業設施補助作業要點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務發展科,電話:05-552-2491 申請時間 5 月至 6 月間(正確日期依據公告為準) 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如下: 1、蔬菜、果樹以具有有機認證之農民、吉園圃、產銷履歷 之產銷班班員。 2、花卉以出口為導向及育種之農民。 3、最近五年參加農業相關課程結業學員。

補助內容 概要及後 續效應

照片

4、雲林縣產銷班班員。 5、設籍於雲林縣農民。 1、補助以蔬菜、花卉及果樹之溫網室設施設備為主。 2、温網室生產設施最高補助原則為:一級區 70%;二級區 補助 60%;三級區補助 50%。 3、温網室生產設備最高補助原則為三分之一,限合法使用 之農地。 4、97~101 溫網室補助面積、金額及人數: 溫網室面積 補助金額 年度 人數 (公頃) (千元) 192 97 77.131 7739.19 84 98 33.81 4863.15 115 99 40.456 8219.75 145 100 51.67 148550.5 490 101 145.23 492221 1026 合計 348.3 661593.59 溫室完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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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番茄&蘭花照片:

四、農機補助 依據 農業生產競爭力提升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務發展科,電話:05-552-2491 申請時間 8 月至 9 月間(正確日期依據公告為準) 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如下:

補助內容 概要及後 續效應

1、農業團體(共同使用) (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捐) 助之農業團體認定原則) :凡屬雲林縣之各鄉鎮市農會、 農作類社場、產銷班和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且與農作物 類生產有關之團體等,皆可依照規定申請本補助。 2、一般農民(個別使用) :凡屬雲林縣年滿十八歲且實際從 事農作生產之農民,皆可依照規定申請本補助。同戶或 夫妻則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 3、申請時曾獲政府機關補助農業機械且未屆滿使用年限的 五分之四者,該類型機種不再給予補助,但申請其他機 種則不受限。 1、一般農民申請補助案件,其補助額度以不超過售價之三 分之ㄧ為限,並以補助一種農業機械且不超過五萬元補 助額度為原則,售價一萬元以下之農業機械不予補助。 2、農業團體申請補助案件,其補助標準為計畫內各項農業 機械之補助額度以不超過售價之二分之ㄧ為限,且以不 超過二十萬元補助額度為原則,另售價一萬元以下之農 業機械不予補助。各輔導單位提報所彙整之計畫補助總 額度以二百萬元為上限,縣府依各輔導單位提報計畫排 序擇優補助。 3、自 97 年起實施農業機械補助計畫,至今已補助 1 萬 5,000 台農機,補助金額達 1 億 6,000 萬元。 - 27 -


照片

農機補助照片:

五、養殖設施補助 依據 室內水產養殖設施補助作業要點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漁業科,電話: 05-552-2544 申請時間 5 至 6 月間(正確日期依據公告為準) 補助對象 1、補助對象為雲林縣各漁民團體(漁會、養殖協會等) 、合 作社場及農會輔導之水產養殖產銷班班員。

補助內容 概要及後 續效應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擇優補助: (1)經營室內高經濟(或新)水產物繁養殖。 (2)經營室內循環水養殖系統廠。 1、補助標準及項目如下: (1)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上限新臺幣四百萬元為原 則,縣府得視經費及實際需求核定補助金額,補助額度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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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超過二分之一為原則。 (2)本補助須包含新建之溫室工程、養殖池(槽)或水處理 等相關設施,補助項目說明如下: A.溫室工程:限水產物繁養殖用,如簡易棚網式、鋼 架式等。 B.養殖池(槽):限水產物繁養殖用。 C.水處理設施:循環水處理、物理過濾、生物過濾、 增氧、殺菌、水質自動控制(監控)等設施。 (3)下列各設施,於符合本點第二款補助項目之一時,得一 併申請補助: A.防疫及收穫設施:水產物檢疫、收穫、淨化、分養 等設施及蓄(水)養池等。 B.附屬設施設施:管理準備室、電力設施及飼(餌) 料投放、餌料培養、益生菌培養、飼(肥)料浸製 等設施。 C.其他經縣府核可之養殖相關設施。 (4)本點第二款、第三款之補助包含新建設施原裝附件。 2、增建養殖設施,減少外在環境影響、提升水產品的品質、 產量與價值,並推動使用循環水或引用海水繁養殖高經 濟(或新)水產物,以達減抽或不抽地下水之目的。 室內水產養殖設施補助照片;

六、漁業生產設備設施補助 依據 雲林縣漁業資材及設備設施補助作業要點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漁業科,電話: 05-552-2544 申請時間 5 至 6 月間(正確日期依據公告為準) 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雲林縣實際從事漁業生產之漁民,皆可依照規定 申請補助。 - 29 -


補助內容 概要及後 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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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項目及限制如下: (一)、補助項目: 1.柴油機。2.船外機(含魚塭用) 。3.船用雷達。4.船用 衛星導航儀器。5.船用漁探機。6.船用通信設備。7. 發電機。8.餌料攪拌機。9.水車(揚水機,每公頃四台) 。 10.抽水機。11.自動給餌機。12.空壓機。13.簡易式白 鐵洗蚵機。14.漁獲起重機。15.電子磅秤。16.去魚鱗 機。17.吸鰻機。18.條碼機。19.大型真空包裝機。20. 腳踏式封口機。21.高速鋸切機。22.冰櫃。23.組合式 冷凍庫(每坪補助三萬元) 。24.光學鹽度計。 (二)、限制: 1、以上補助經費最高以二分之一為原則,且每戶最高 補助金額上限為三十萬元,如申報不實者,不予補 助。 2、所補助項目,其購買總金額低於新台幣一萬元者, 不列入補助。 3、陸上魚塭養殖業者,須為雲林縣縣民,且設籍滿三 年;漁(船)筏主亦同,且須於雲林縣漁港(泊地) 設籍滿三年,始得申請本案補助。 二、促進雲林縣漁業永續發展,提高漁船筏航行及作業安 全,提昇漁獲競爭力,增加漁民收益,促進漁村繁榮。 漁業生產設備設施補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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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產銷及加工設備設施補助 依據 雲林縣農產品外銷倍增及產業升級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企劃行銷科,電話: 05-552-2469 申請時間 5 至 6 月間(正確日期依據公告為準) 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雲林縣各農、漁會、合作社(場)、產銷班及經 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且與農產品加工有關之農業團體。 補助內容 一、補助類別如下: 概要及後 (一)產業升級部分:補助種類以敏感性農產品(白米、大 續效應 蒜、高麗菜、結球白菜、洋蔥、花生、香蕉、柳丁、 鳳梨、木瓜、吳郭魚等)產銷與加工為優先,以調節 市場供需,穩定農產品市場價格。 (二)農產品外銷倍增部分:以補助縣內已具出口能力之農 民團體,以拓大農產品外銷產能並創造外匯,增加雲 林縣農產品國際競爭力。 二、補助項目如下: (一)加工設施:清洗、截切、乾燥、發酵等初級加工設備 為主。 (二)運銷設施:洗選、輸送機、分級、包裝設備、運輸車 輛、堆高機及冷凍(藏)庫等。 (三)集貨場、冷凍(藏)倉儲、花卉冷房設施以新建為原 則,修繕及設備耗材部分不予補助。 (四)其他經縣府核定之運銷加工設備。 三、101 年及 102 年補助成果: (一)101 年度補助 17 個單位,補助金額逾 1,500 萬元。 (二)102 年度補助 28 個單位,核定補助金額逾 2,700 萬元。 照片 產銷及加工設備設施補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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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農業團體發展經濟事業補助 依據 雲林縣政府輔導農民團體發展經濟事業補助作業要點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業團體輔導科,電話: 05-552-2559 申請時間 4 至 5 月間(正確日期依據公告為準) 補助對象 1、補助對象為雲林縣各級農會、合作社場。 2、申請補助資格以前三年度之業務考核成績列甲等以上且 三年內總盈餘累積無虧損。 補助內容 一、補助內容以發展經濟自營事業之資本門為限,補助及不 概要及後 予補助之項目如下: 續效應 (一)得予補助之設施及設備:碾米機、水果選別機、簡 易集貨場、組合式冷藏庫、堆高機、發電機、預冷 庫、蔬菜清洗機、三.四九噸以下小貨車、生產加工 及製程儲存與廠房設備購置改善等符合發展經濟自 營事業所需設施(備)之資本門。 (二)不予補助之設施及設備:手提電腦、照相機、冷氣 機、咖啡機、沙發椅,其他有關辦公用之設備。 二、本補助申請單位應自籌計畫經費配合款百分之五十以 上、最高補助額度三百萬元,於年度預算總數內執行, 並應受縣府之監督。 三、目的為協助各級農會、合作社場開發自營經濟事業,促 其與農民、社員或產銷班合作,從生產、加工製造以至 流通銷售建立產銷集體合作機制,引領地方產業發展, 增加農會、合作社場和農民收益,改善農民生活,促進 農村經濟發展。 四、101 年度核定補助 12 個單位,核定補助金額逾 1,800 萬元。 照片 補助斗南鎮農會興建碾米機器設備照片:

補助四湖鄉農會興建冷藏庫及購置行銷機具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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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委託農業專家學者實地輔導農民 依據 雲林縣政府辦理農業經營輔導及農業提升事業補助作業要 點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業團體輔導科,電話: 05-552-2559 申請時間 農業經營輔導補助以每年五月前提出申請為原則,完成農業 經營輔導計畫者,於一個月內提送農業提升事業補助之申 請。 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如下: 1、取得安全農業品質驗證者(如吉園圃、產銷履歷、CAS、 有機農業等) 。 2、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並曾參加政府或委託開設之農 業相關課程二百小時以上結業並取得證書者。從事農業 生產需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產銷班班員名冊」 、 「農 保證明」 、 「農會正會員證明」 、 「租賃證明」或其他足供 證明之文件。 3、五年內曾榮獲神農獎、全國模範農民、雲林縣模範農民 或十大農業先生(菁英)者。 - 35 -


補助內容 概要及後 續效應

4、其他由縣府依政策決定者。 一、輔導農業經營企業化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協助縣內農 民創新事業,改善生產製程,強化行銷及品牌建立能 力,提高農民收益,委託農業專家輔導農業經營及提 升農業競爭力。 二、補助類別分農業經營輔導補助與農業提升事業補助二 種。 三、補助項目及標準如下: (一)農業經營輔導類: 接受大專院校、法人研究單位對農業生產技術、經營 管理、產銷管理、品牌設計、電子商務、安全驗證等 創新事業或企業化經營管理輔導者,補助額度為輔導 經費百分之八十,申請人應負擔配合款百分之二十, 但最高補助額度為五萬元。研提計畫書中,有關服裝 費、工作人員津貼人事費、僱工工資、紀念品費、摸 彩品、禮品、獎品、獎金、旅遊(健行) 、自強活動、 聚餐、慶生、觀摩及烤肉等聯誼性質活動及出國考察 等項目,不予補助。 (二)農業提升事業類: 1、補助農業提升事業所需之設施(備) ,最高補助額度 為三十萬元(補助項目如附表一) ,申請人應配合百 分之五十配合款。 2、申請本項補助者,必須先接受農業經營輔導且以接 受農業經營輔導建議提升之農業設施(備)為主, 申請人申請次數不限。但每人最高申請額度為六十 萬元。 3、一百年度已申請微型創新事業補助計畫並核撥補助 款者,其金額應列入每人最高補助額度之累計中。 4、一百零一年核准補助農業經營輔導者,適用本要點 之農業提升事業補助。 5、申請本補助之項目不得與縣府農業處其他計畫之補 助項目或農業發展安定基金之補助項目重複申請, 且單項補助金額亦不得逾農業處其他計畫之補助標 準。 6、前項補助之額度於計畫經費內調整分配,額滿為止。 四、100 至 102 年補助成果: (一)100 年度核定補助 54 位農民辦理農業經營輔導,補 助金額 260 萬元;核定補助 39 位農民辦理農業提升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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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補助金額 780 萬元。合計核定補助金額 1,040 萬元。 (二)101 年度核定補助 29 位農民辦理農業經營輔導,補 助金額 143 萬元。 (三)102 年度核定補助 57 位農民辦理農業經營輔導,補 助金額 187 萬元。 專家學者輔導農友生產技術、經營及產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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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獎勵漁畜「產銷履歷驗證」補助 依據 雲林縣政府產銷履歷驗證獎勵作業要點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漁業科,電話: 05-552-2544 畜產科,電話: 05-552-2557 申請時間 每年 6、7 月間 補助對象 每年度新申請驗證或增項驗證及再驗證之業者,包含養殖個 人戶、集團戶凡經營漁、畜養殖項目申請產銷履歷驗證且於 期限內通過驗證領有驗證證書者,擇優給予獎勵。 補助內容 1、本要點所稱漁業養殖個人戶,係指養殖漁民可提供養殖 概要及後 登記證、魚塭或地籍編號等之養殖個人戶,集團戶係指轄 續效應 區內生產戶至少十六家養殖戶,或二家養殖戶以上且其二

照片

家總魚塭面積達二十公頃以上之集團。 2、所稱畜產養殖個人戶,係指畜、禽經營業者可提供畜牧 場登記證或飼養登記證,集團戶係指以三戶以上為單位的 飼養戶。 3、101 年補助 60 戶,畜牧場補助 7 場。 4、102 年度已受理登記達 80 餘戶。畜牧場補助 6 場。 白蝦取得良好農業規範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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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設置生化檢驗站補助 依據 雲林縣建立農產品產地快速安全檢驗補助作業要點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務發展科,電話:05-552-2491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電話: 05-55申請時間 以公布申請日期為準。 補助對象 雲林縣之各鄉(鎮、市)農會、農作物類合作社場、果菜市場、 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且與農作物類生產有關之團體。 補助內容 1、補助設置農產品產地快速安全檢驗設備,以提升農產品 概要及後 品質。 續效應 2、申請單位備齊申請文件,函送雲林縣政府辦理。郵寄者, 以寄件郵局郵戳為憑,親自送縣府者,以收件戳章為準, 逾期不予受理。 3、藉由本補助可建立雲林縣各集貨場對安全農產品的第一 道把關工作,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食材。 照片 崙背鄉農會:

二崙鄉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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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非化學農藥防治補助 補助名稱 補助農民團體辦理非化學農藥病蟲害防治計畫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農務發展科,電話:05-552-2491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電話: 05-55申請時間 適宜防治時期 補助對象 雲林縣農民 補助內容 1、補助雲林縣農會採購非化學農藥病蟲害防治藥劑(如斜 概要及後 紋夜蛾、瓜果實蠅等性費洛蒙製劑),再分送各鄉鎮市農 續效應 會提供與有需求農民,以利田間防治。 2、透過本計畫補助之實施,將減少化學農藥使用量,降低 生產成本,維護生態環境,使農業永續經營。同時,也可 提昇雲林縣蔬果安全性及品牌形象的競爭能力,增加獲利 並引導農民現代化經營,維護消費大眾食的安全。 照片 柑橘瓜果實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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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瓜瓜果實蠅防治:

甘藷斜紋夜蛾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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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包裝設計補助 補助名稱 申請補助包裝設計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及電話 企劃行銷科,電話: 05-552-2469 申請時間 全年 補助對象 雲林縣農民、農民團體 補助內容 一、雲林縣是農業大縣,過去農漁畜產品行銷多不注重產地 概要及後 及品牌的經營,為提高農漁畜產品的附加價值,除了產 續效應 品品質良好之外,品牌的建立與經營、產地的標示與精 美的包裝設計都很重要。爰雲林縣政府補助農民團體農 產品包裝設計,期盼透過全新的產品包裝,融入在地性 的故事及建立產品的品牌,區隔產品市場,並強調商品 獨特性,強化雲林縣農業首都印象,讓國人認同雲林縣 深具特色的優質農漁畜產品,帶動消費者購買意願,進而 提升本地農業產值。 二、受理申請包裝設計成果: (一)98 年度核定補助共計 4 件, (二)99 年度核定補助共計 6 件, (三)100 年度核定補助共計 8 件, (四)101 年度核定補助共計 6 件, (五)102 年度至 9 月核定補助共計 5 件。 照片 包裝設計成果部分照片: 1、稻米:

2、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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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蓮霧&番茄:

4、烏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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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未來雲林的農業發展 現階段雲林縣政府在農業政策、農業教育、農業補助等,著實規劃並 投注相當人力、物力,藉以提升農民生產和競爭力,增加農民收益及生活 安定,確保農業永續經營。 農業發展屬和平的演進事業,但面對瞬息萬變的世界經濟發展和劇烈 的全球氣候變化,其對農業的影響力不可小覷。因此,改善農民生活,提 高農民所得,又能兼顧與週遭環境友善共存,讓農業永續發展,是其一重 要課題。政府部門應盡力保護農業資源及提供農業研發成果,促進農業升 級;同時,民眾也應遵守政府部門所制定的政策,珍惜環境能源,愛護土 地資源,增加永續農業的能量。 由於「農業首都」的政策已施行多年且頗見成效,但如前述,農業面 對大環境的挑戰卻與日嚴峻。政府農業部門不論是從生產、生活、生態等 方面規劃農業政策,但似乎在以量產掛帥的大部分農民身上,尚難見到立 竿見影的成效,此因政府無法給與農民幸福的安全感。因此,雲林農業在 「安全生產、安全輔導、多元產銷、健康生活、減碳造林、人才培訓」的 基礎上,對於「農業首都」未來發展,雲林縣政府提出「友善土地、幸福 未來」的方向,並且以「用心」及「認真」的關懷態度來實踐對農民的幫 助,提升農民生活品質,讓農民真正幸福有感。 為了讓雲林乃至全國的民眾都能了解未來雲林農業發展,雲林縣政府 於 2013 年 12 月 25 日以「友善土地、幸福未來」為主題,在雲林虎尾隆 重舉辦「雲林農業博覽會」 。期能在人、土地、作物的鐵三角關係下,激 發出人們對土地的尊敬和愛護之心,對食物的愛惜和感恩的心,同時讓辛 勞的農民感到受尊重之情,大家繼續為雲林農業「友善與幸福」的下一個 里程碑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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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結語 「人、土地、作物」的關係,在農業範疇裡是共生共榮、息息相關, 彼此間可演變成具破壞性的惡果,也可發展出友善和幸福的果實。幾千年 的農業,在經歷過工業革命、綠色革命的洗滌,分別注入了不同的生命元 素後,農業在各面項上都有快速的發展,臺灣農業更因品種及技術不斷的 研發與推廣,帶動農業的蓬勃發展。然而,從早期「農業發展工業,工業 支持農業」的政策,農業全力發展工業,演變至今工業卻未支持農業,辛 苦一輩子的農民,又獲得什麼?在辛勞付出後,卻不一定有甜美代價的無 奈感下,又如何期待下一代繼續從農呢? 在政府辦理補助或救助的一些施政措施上,有句俗語:「怨無毋怨 少」 ,看似農民在乎政府的補助而爭相申請,實際上是農民爭取自己受尊 重的尊嚴,爭取政府應重視農民的權益。政府對農民的照顧是應該的,農 業政策的規劃及推行,都應以農民權益為依歸,而且是要以有心、用心來 幫助,以真心、耐心來關懷,要讓農民有受尊重的感覺,相信農業也是一 種幸福的生活。如此,農民所經營的農業將是充滿友善安全的生產,幸福 樂活的生活,自然關懷的生態,一種生生不息、生機盎然的產業。 最後,謹以此篇文章獻給在這片土地上認真打拼的農民,您們是國 家安定的根基,是社會進步的動力,是人們生存的源泉,感謝有您們。同 時,感謝雲林縣政府農業處同仁的付出,才能讓農民對農業充滿信心與尊 嚴,感謝雲林縣政府團隊的支持, 「農業首都」政策才能逐步實現與茁壯。 也感謝社會各界人士的關心與幫忙,使認真打拼的農民能展現出最美麗的 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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