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中央研究院報告 No. 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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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

中央研究院報告 No. 9 102 年 1 月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3 款明訂,中央研究院院士有「籌 議國家學術研究方針」之職權。院士們出席本院定期舉辦之院士會 議、評議會、國內院士季會等大型會議,會中均曾就各重要科技學術 議題加以討論,並提出建議。為進一步落實職責並將作業制度化,本 院不定期針對科技學術及相關之社會重要議題,由院長遴聘院士及國 內外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研究小組,共同研擬討論,並出版報告 提出建議。



中央研究院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規劃成員 研議小組 召集人 翁啟惠

本院院士、院長

專家成員(依姓氏筆劃) 王汎森 本院院士、副院長 王惠鈞 本院院士、生物化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伍焜玉 本院院士、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 余幸司 高雄醫學大學校長 吳成文 本院院士、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通訊研究員、國家衛生研究院 榮譽研究員、國立陽明大學特聘講座教授 吳妍華 本院院士、國立交通大學生物科技學系講座教授兼校長 吳思華 國立政治大學校長 吳茂昆 本院院士、國立東華大學物理系講座教授兼校長 吳豐祥 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教授 李德財 本院院士、國立中興大學資訊科學與工程學系講座教授兼校長 李羅權 本院院士、地球科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杜正勝 本院院士、長榮大學講座教授 林子儀 本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姚立德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長 胡勝正 本院院士、經濟研究所通信研究員、中央大學國鼎講座 張俊彥 本院院士、教育部終身國家講座教授、國立交通大學終身講座教授 梁賡義 本院院士、國立陽明大學校長 陳力俊 本院院士、國立清華大學校長 陳希舜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長 陳定信 本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內科特聘講座教授 陳建仁 本院院士、副院長 陳維昭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名譽教授 陳鴻助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校長 彭旭明 本院院士、副院長、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講座教授 彭信坤 本院經濟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曾志朗 本院院士、語言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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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海東 黃煌煇 黃榮村 楊弘敦 楊泮池 戴 謙 劉兆漢 劉翠溶 蔡清彥 蕭介夫 蕭新煌 賴明詔 閻 雲 羅紀琼

東海大學校長 國立成功大學校長 中國醫藥大學校長 國立中山大學校長 本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內科教授、醫學院院長 南台科技大學校長 本院院士、永續科學中心召集人 本院院士、臺灣史研究所特聘講座 工業技術研究院董事長 義守大學校長 本院社會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本院院士、分子生物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臺北醫學大學校長 本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兼副所長兼秘書組主任

Advisors(依姓氏筆劃) 王佑曾 本院院士、Emeritus Professor,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史欽泰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講座教授 朱經武 本院院士、Professor of Physics and T.L.L. Temple Chair of Science, University of Houston、臺灣綜合大學系統校長 何壽川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丁凱 李宗洲 李遠哲 李謀偉 周麗芳 林百里 施振榮 胡正明 張忠謀 許勝雄 郭 位 彭淮南 黃勝雄 楊祖佑 詹啟賢

台灣工銀貳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行政院科技會報生衛醫農組主任 本院院士、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 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智融集團董事長暨宏碁集團創辦人 本院院士、加州大學台積電傑出講座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名 譽傑出教授、國立交通大學名譽教授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新金寶集團董事長 本院院士、香港城市大學校長 中央銀行總裁 基督教門諾醫院總執行長(兼代理院長) 本院院士、美國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校區校長 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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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 鄭崇華 錢 煦

嚴長壽

小英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本院院士、美國加州大學聖地牙哥校區生物工程及醫學教 授、生物醫學工程研究所所長、加州大學總校教授、加州大 學總校區生物工程研究院院長、馮元楨講座教授 亞都麗緻大飯店總裁

撰稿小組 召集人 主編 議題撰稿 高等教育與人才問題 科技預算與科技政策 科技計畫 產學合作 科技產業與專利布局

羅紀琼 藍柏青 藍柏青、白乃文、王榆晴 楊芳祝 楊芳祝 林鈺涵 藍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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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壹、高等教育與人才問題 一、現況與問題 二、因應對策建議 (一)檢討高等教育發展,扭轉人才供需失衡 (二)革新法令規章,以利延攬優秀外籍人才 (三)落實公務與研教體系分軌之改革 貳、科技預算與科技政策 一、現況與問題 二、因應對策建議 (一)自由探索與問題解決並重 (二)建立問題導向研究的形成機制 (三)強化跨領域及跨國之問題導向研究 (四)整合科技政策之決策機制 參、科技計畫 一、現況與問題 二、因應對策建議 (一)建立國家層級的績效評估之指導原則 (二)建立具多元性的事前評估機制 (三)針對長期的、重要的計畫進行事中評估機制 (四)著重審查委員的延續性 (五)賦予特定權責單位進行重大計畫的長期追蹤 (六)建立以年輕學者為對象的獎勵制度 肆、產學合作 一、現況與問題 (一)政策分歧 (二)產學落差 (三)高教資源分配不均 (四)利益衝突規範未臻明確 二、因應對策建議 (一)制定前瞻永續的產學政策 (二)增進產學合作之誘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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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適當明確的產學合作規範 (四)建構創新的產學合作機制 (五)建立產學合作利益揭露機制與利益衝突規範 伍、科技產業與專利布局 一、現況與問題 二、因應對策建議 (一)建構完整的知識經濟體系 (二)推動專利技術之全球布局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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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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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背景說明 附件 2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會議紀錄 附件 3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因應對策及建議 附錄 A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附錄 B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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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行政院主計總處曾九度下修 2012 年的經濟成長率,11 月底雖首度上調至 1.13%,此一成長水準仍居亞洲四小龍之 末。瑞士國際管理學院(IMD)發布的世界競爭力年報(2012 IMD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也顯示,臺灣的經 濟表現已由 2011 年的第 8 名跌至了第 13 名。我國的經濟面 臨嚴峻的挑戰。 臺灣經濟發展的困境,究其癥結在於人才供需失衡,產 業結構過度集中且附加價值低以及科研發展未顧及產業需 求等問題1。簡言之,即人才、科技與經濟三個層面的鏈結斷 裂;且此三大問題環環相扣。 整體而論,臺灣應儘速加強創新,使經濟與科技及人才 三個層面鏈結,並發展出兼顧經濟、環境及公平正義的決策 模式。以科技創新帶動經濟轉型,進而提升我國競爭力,勢 在必行。此有賴制訂前瞻之科技政策,以利合理的資源分配 及打造優質的新興產業;並需有彈性且具活力的高等教育體 系配合,以培育世界級的研發團隊與高階人力;更需有靈活 且呼應世界趨勢的產學合作機制,以帶領臺灣迎向全球化的 挑戰。惟有強而有力的研發體制,方能使國家不斷地擷取新 知識的動能及吸引源源不絕的人才,以確保繁榮與穩定。 因此,由人才培養至科技研發,皆應串聯上科學研究鏈, 注入文化與環境因素並進行前瞻規劃,以利長期發展。以下 茲就高等教育與人才問題、科技預算與科技政策、科技計 畫、產學合作、科技產業與專利布局等層面分敘之,並提出 因應策略。 1

誠如創新與全球競爭趨勢專家 Dr. Curtis Carlson 之觀察:台灣的經濟是高效率的經濟綜合體,目 前正處於轉型階段,然距離創新型經濟體仍有一段的路程。戴元瑋〈SRI International 執行長 Dr. Curtis Carlson 談創新型經濟的機會與挑戰〉http://www.mjtaiwan.org.tw/pages/?Ipg=1008&showPg=1132 3


壹、高等教育與人才問題 在全球化的時代,人力流動早已跨越國界,人才的爭逐 更成為世界性的競賽。放眼全球,先進國家皆為人才大國, 莫不積極強化高等教育以培育人才,並設法在政策制度、法 令規章、整體環境等各層面,營造出一個廣納優秀人才的友 善環境。 然而,長期以來,臺灣存在著高等教育體制與國家發展 未契合、外籍人才延攬困難、公務與研教體系同軌及產業創 新能力不足等問題,造成了人才供需失衡的危機,亟待由體 系制度、法令規章、整體環境等層面著手解決。政府如再提 不出有效的政策措施來培育國家發展所需人才,並延攬及留 住傑出人才,則臺灣累積多年的學術與經濟競爭力恐將逐步 流失,進而衝擊國家整體的競爭優勢及永續發展。 一、現況與問題 臺灣高等教育的發展失衡,造成了人才培育的斷層。一 方面高等教育培育的人才就業機會不足,另一方面企業卻又 面臨了高階研發與技術人才不足,加上缺乏創新研發,因而 導致產業升級緩慢的困境。由於廣設大學,技職體系不斷被 壓縮,加上政府以單一化的學術評鑑2引導大學辦學,技職教 育體系學校汲汲於轉型為研究型大學,獨尊論文發表,導致 各大學校院一昧追求研究論文績效,造成高教機構同質性過 高,並產生重研究輕教學、重理工輕人文、重學術輕技術及 實務的現象,並造成原先已趨成熟之技職體系,幾近斷鏈與 崩解。更因為相互競逐更多的論文引用係數,造成人文社會 2

教育部與國科會近年來實施許多經費補助方案且訂定關鍵績效評鑑指標,諸如教學卓越計畫、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等,而專責各類評鑑之專業機構也因應而生。2005 年在教育部主導下,高等 教育評鑑中心成立,接受教育部的「委託」 ,辦理各項高等教育評鑑事項。2007 年公布的大學評 鑑辦法,則明訂教育部得以評鑑結果作為核定調整大學發展規模、學雜費及經費獎、補助之參據。 然而,對於高等教育的評鑑,不宜單一化、而應予多元化,以建立不同類型學校的特色。 4


領域專書發表的萎縮;且學術風氣抄短線3,論文僅以熱門主 題進行研究,原創性低。而大學培育的人才雖然領域多元, 但同質性過高,無法因應國家發展需求。換句話說,產業人 才需求端與高等教育供應端之間斷鏈,人才供需因而失衡; 不僅浪費有限資源,亦徒增學生轉職及企業再培訓的成本4, 且造就了「高學歷、高失業率」怪象。 臺灣失業問題的嚴重,由跨國比較可以得知。2012 年 12 月我國失業人數為 47 萬 7 千人,失業率為 4.18%,較日 本 4.1%及亞洲四小龍中南韓的 3.0%,香港的 3.3%,新加坡 的 1.9%,均為高。另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2012 年 6 月 暨上半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結果」,按教育程度別觀察,國 中及以下程度者失業率 3.45%;高中(職)程度者失業率 4.29 %;大專及以上程度者失業率 4.42%,其中大學及以上程度 者失業率高達 5.15%。顯見教育體系所培育的人才,難符產 業、社會與國家發展所需;加上產業發展型態較缺乏創新及 高附加價值產品,政府稅收也日益減少,以致各階層薪資水 平多年來無法提升,實質薪資甚至呈現下降之負成長現象, 且此問題在人口老化趨勢下,恐將益形嚴重。段錦泉院士即 表示,「年輕人找不到工作,台灣經濟已面臨結構性困境, 若無法及時解決,台灣恐希臘化或西班牙化。結構面問題如 未解決,即使景氣好轉,台灣恐怕也無緣消受」5。 此外,量化單一指標的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也間接造成研 究無法真實回應國家發展及社會需求的目標。即使大學依法 可自行訂定內部評鑑機制,但政府目前的各種獎勵制度與經 費預算補助仍多依據統一的評鑑結果,「驅使各大學追逐國 3

周祝瑛 (2011年5月1 2日)。〈觀念平台-反量產 不能獨尊SSCI、SCI〉。《中國時報》,A15。 李謀偉《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6 頁。 5 姜兆宇 (2012 年 12 月 2 日)。〈青年失業率不降 學者憂希臘化〉。 《聯合報》,A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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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學術界所關心的議題,與國內社會、經濟、產業需求等脫 鉤」6;另外薪資待遇之核定,也呈現重學位,輕技術的現象。 大學的多元發展受到斲傷,且扭曲高等教育為國育才的基本 功能。同時,對於具不同屬性及體制的機構之評估,也因所 採用的準則並無太大的差異,以致於無法呈現學校類型、領 域、學門以及計畫目標的差異。 另,我國長期以單一之會計、人事及採購法令,來規範 不同類型之一般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公立機關(構)或公 營事業等。在以管理及除弊為導向之法令框架下,制度僵化 且缺乏競爭與創新壓力,導致我國公立學研機構之研究創新 發展受限,且無法吸引國外優秀人才來台工作,國內優秀教 授與研究人員出走者亦不在少數。長此以往,將難與先進國 家競逐。建立公務與研教體系分軌之彈性制度方能徹底解決 此問題。 本院有鑑於前述人才失衡危機,2011 年曾與臺灣各界意 見領袖共同發表《人才宣言》,指出高等教育發展失衡、外 籍人才延攬備受限制及公務與研教體系同軌等問題,並研提 「人才問題與因應對策建議」,建議由落實公務與研教體系 分軌、建立友善外籍人士環境、縮短產學距離以及扭轉高等 教育同質性過高等制度、環境與教育面的改革。其後政府陸 續進行了多項改革,包括《科學技術基本法》的修訂、薪資 的彈性化、外籍人才就業限制的放寬7等。 所幸,2011 年經立法院通過的《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正 案,不但對公立學校及機關(構)的人才進用、待遇及兼職, 6

王汎森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台北:中央研究院,B1 頁。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 101 年 6 月 14 日以勞職管字第 1010512091 號令,放寬:雇主聘僱具學士 學位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受聘僱之 外國人為自一百學年度起畢業於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校院之外籍留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 學生者,不受工作經驗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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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更合理的規範;也鬆綁了智慧財產權使其不受《國有財產 法》的限制,學研單位可望成立基金以因應、處理技轉收入 及其他問題。綜觀該法之修訂,將使公立研教機構在策略定 位上更自主、在管理上更靈活、在人才招聘上更自由;為臺 灣邁向「公教研分軌」及「創新導向」經濟的一大步,有利 於改善科研環境、招募並留用優秀人才。 惟美中不足的是,在會計、人事、採購、及研發成果收 入等面向,仍有鬆綁的空間。政府雖持續推動公立研教機構 執行彈性薪資的做法,但該等經費係採取申請核可制,而非 門檻標準制;且目前公立研教機構研究人員的薪資待遇,仍 依公務員的概念核算。此外,公立研教機構編制外的經營管 理人才薪資,亦受公務員待遇標準的限制。另科學技術基本 法雖明文規定依法編列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辦理採購 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但與科研採購執行有關的招 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爭議處理、罰則等採購相關業 務的執行細項及配套措施仍不明確。且政府行政體系與監察 體系在公立學研採購與核銷之間仍有許多衝突之處。而在公 立學研機構研究人員從事產學合作相關兼薪的規範上,仍未 對服務兩個機關以上的合聘情形進行規範,而兼薪、兼職、 兼酬三者的內容差異亦尚待釐清。另外,科學技術研發成果 收入種類包含授權金、權利金、價金、股權及其他權益等, 雖已授權給執行單位,但於科學研究基金帳戶運用管理辦法 中並未詳訂處理原則,包括研發成果收入有關股票的處理辦 法等。基此,日後仍待研擬新的各式規範,以完備科研創新 體系。期待政府儘速修訂相關施行辦法與配套措施,並盼行 政院、立法院及監察院對上開問題能達成共識,以利改革。 另政府雖已於 2010 年 8 月核定實施「人才培育方案」 , 7


而 2011 年又陸續召開跨部會會議,針對高階、中階及基層 人才,由育才、留才及攬才三個層面,研訂 55 項建議對策 及 42 項應配合增修法令等8。然政府各部會未能積極開展相 關法令之增修,致臺灣在全球人才競爭上坐失先機。 此外,在全球經濟危機與少子女化人口問題的夾擊下, 臺灣高等教育機構已然面臨財政緊縮及生源不足的困境;卻 又因廣設大學校院,致教學品質及學生素質日益低落,與人 才培育目標漸行漸遠。自 1994 年廣設高中大學成為國內教 育政策主軸9以來迄 2012 年,技術學院紛紛升格為科技大 學,專科學校則追求升格為技術學院。依據教育部 101 學年 統計,國內大專校院數量已由 130 所增加至 162 所,其中大 學由 23 所增加至 120 所,學院由 35 所減少至 28 所,專科 由 72 所減少至 14 所10。除臺灣大學、成功大學、政治大學 等三校之學生規模超過一萬人以外,其餘均屬中小型學校 11 。由於大學校院過多,兼以文憑至上的觀念深植人心,促 使學子紛以取得大學學位為求學目標;加上少子女化的趨 勢,大學錄取率已逼近 100%,入學幾無淘汰機制,大學培 育的人才素質漸趨低落。 另一方面,學校財政窘迫因而教學投資銳減,造成辦學 品質下降,導致生源流失;惡性循環致使部分學校陷入絕境 12 。若大學招生困難的情況未能改善,預估 2026 年將有 4 成 學校倒閉13。教育部雖曾於 2001 年訂定國立大學校院區域資 8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12 年 6 月 21 日。 教育部部史全球資訊網,http://history.moe.gov.tw/policy.asp?id=7。 10 教育部 101 學年大專校院校數統計,http://www.edu.tw/statistics/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956 11 監察院,101 年 3 月 15 日 101 教正 0004 號糾正案文,第 9 頁。 1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臺灣高教研究電子報,第七十期〈金融風暴中的亞洲 高等教育〉。https://www.cher.ntnu.edu.tw/?p=653。 13 林惠君 (2012 年 10 月 4 日)。〈翁啟惠:大學整併 市場機制〉。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0040123.aspx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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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整合發展計畫,擬整併同區域經營規模過小不符合經濟效 益的學校;嗣於 2002 年復公布國立大學整併現況的檢討與 未來展望專案報告,冀望合併地區性大學校院為綜合型的國 立大學。另為增進師範校院競爭力,訂有「師範校院定位與 轉型發展方案」 ,要求改制後教育大學須於 5 年內達成與鄰 近大學整併目標。而為有效推動國立大學校院之合併,主導 及協助國立大學合併之進行,2012 年 7 月通過「國立大學合 併推動辦法」,作為未來國立大學合併之推動準則。惟迄今 除國防大學整併案(整併國防醫學院、中正理工學院及國防 管理學院)、嘉義大學整併案(合併嘉義師範學院與嘉義技 術學院)、與東華大學整併案(整併東華大學與花蓮教育大 學)成功外,其餘整併案多無具體進展14。 放眼先進國家,皆將高等教育自主化發展視為提升學術 暨國際競爭力的必要策略;推動大學自主經營及法人化,已 為世界趨勢。然而,我國大學於人事、會計法規制度上自主 性偏低,亦為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重大隱憂。教育部前於 1994 年和 2005 年兩次修正《大學法》;2005 年的修正草案 曾將「行政法人國立大學」列為專章,送請立法院審查,惟 當時因涉及去公務員化、大學教師退撫、國有財產歸屬等問 題未獲共識而遭擱置。近年來,教育部所陸續推動的「國立 大學法人化」、「國立大學自主治理方案」等15,即係重新定 位政府與大學間關係,期以試辦方案漸進、分階段推動大學 自主化,鬆綁大學之組織、人事、會計制度。為加速落實此 一進程,政府應在國立大學實施實質公法人,而非現行「瞻 前顧後的半套公法人」;在私立大學部分,則可參考韓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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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1 年 3 月 15 日 101 教正 0004 號糾正案文,第 10-11 頁。 教育部 (2010 年 12 月 31 日)。第 25-27 頁。 9


作法,促使私立大學發揮最大功能16;如此方能使臺灣高等 教育成為國家競爭力的火車頭。 二、 因應對策建議 然而當前困境亦不失為轉機。我們認為,在國家總體發 展層次上,政府應採取宏觀的對策:檢討高等教育發展,以 扭轉人才供需的失衡;革新法令規章,以利延攬優秀外籍人 才;並落實公務與研教體系分軌的改革。 (一) 檢討高等教育發展,扭轉人才供需失衡 高等教育的目標,應係培育多元人才,使其具備探索未 知或突破創新的能力,以因應產業結構快速變遷,及現代化 社會的多元需求。因大家定位之不同,其所培育的人才或創 造的知識,可能較基礎,也可能較實務,其對社會及經濟的 貢獻,可能是無形,可能是有形,也可能是有間接,或直接 甚至是長期或短期之差異,端看學校發展的方向及重點而有 所不同。不論技職體系或研究型大學,皆需健全與均衡發 展,各司其職,在學術面與實務面為國家帶來實質貢獻。故 當前首要之務,在於強化技職教育體系,使其與研究型大學 分進合擊;並需設法提高大學的管理效能,以提升我國高等 教育的國際競爭力。 因此,應整體規劃不同類型及層級學研分級評鑑體系, 去指標單一化,多元評鑑,以特色定位,即同一特色之機構 在同一層級進行評鑑。不同層級之評鑑委員選取與指標設定 也應不同,如偏重產業實務面的技職院校評鑑,應納入產業 界人士擔任評鑑委員,並著重產學合作表現指標17,以引導 並提升研教機構對社會的貢獻。並推動配套措施,如建立自 16 17

黃榮村(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34 頁。 彭淮南《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2 頁。 10


我評鑑制度與調整教師評鑑升等方法,以改善國內目前盲目 追求SCI (Science Citation Index)與SSCI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論文發表數、迎合單一化評鑑指標的盲點。 另應在各大學原有之優勢基礎上,針對國家未來發展所需, 協助大學發展特色;儘速建立大學分流制度,諸如研究型大 學、教學型大學、以及技職型大學等,以培養國家社會各行 各業所需要之人才。教育部甫試辦「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 18 ,惟政府所予補助與「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相較經費差異 懸殊,距離建立產學合作平台與培育科技人才的目標尚有不 短的距離。 進一步而言,為建立完善的學術評鑑,可參考 2012 年 第九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議題一、如何提升臺灣的學研地 位」的建議,採取下述作法: 1. 建立學術評鑑的整體系統:此一系統應包括學術評鑑 目標之說明、審查委員的遴選與養成、指標之訂定及原則、 評鑑之運作與評鑑之檢討及改進機制。 2. 重建以長期社會效益為目標的學術評鑑制度與指 標:學術研究績效的評估,應以社會整體的長期效益為著眼 點,並透過適當的機制進行效益評估。 3. 建構有效學術評鑑委員之篩選機制及人才庫:應以更 多元、更開放的思維來遴選。除適度考量跨領域研究的專業 外,亦應考慮來自應用端的學者及來自產業界的專家。 4. 建構評鑑委員與評鑑標的間之良好溝通與人員養成 18

共有 6 所科技大學獲得本次「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補助,第一年補助經費總計 4 億 5000 萬: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南台科技大學、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各獲 7500 萬補 助;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各獲 5000 萬補助;另有 2 所私立科技大學各獲 2500 萬補助成立產學研發中心。邁向頂尖大學計畫 12 所大學各獲得 2 至 31 億不等之經費補助, 一年共 100 億。 11


機制:在進行評鑑之前,審查委員本身對於評鑑體系的理 念、目標與指標等,應先有較為完整的瞭解與一致的看法。 5. 整合既有的學術評鑑類型與體系:目前存在的學術評 鑑類型繁多,各機構評鑑次數頻繁,導致人員忙於準備評鑑 而忽略更重要的工作,因此應適度統整相關評鑑。 6. 檢視過往評鑑之成效與可改進之處:應在學術評鑑累 積多年的經驗基礎上,進行檢視並尋求改進之道。 7. 試行重點計畫之評鑑機制:改革可由重點計畫或研究 機構試行,並觀察其施行績效,然後再就此重點計畫進行檢 討,並進一步設計出更好的評鑑制度,逐步擴大實施範圍與 完善評鑑制度。 8. 區分以自然科學、生命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為主體之 學術機構評鑑指標:人文社會科學與醫農理工科學之學術屬 性不同,評鑑準則亦應有所不同,不宜單一化。 另為解決學用落差問題,應發展技職體系之特色,強化 發展重點科技大學成為「世界級產業基礎技術研發中心」19, 使人才培育能與國家發展相契合。高等教育的規劃應適度考 量產業的需求,使本土產業的研究與學界相輔相成,以達國 際水準,並以具國際競爭力的薪資待遇留住人才,俾使臺灣 的研發實力生根。放眼國際知名企業如 IBM 及 AT&T 等, 不僅其研究成果常發表於國際頂尖期刊,研究團隊中尚有人 獲諾貝爾獎殊榮。另一方面,可藉由制定產業政策來提升企 業投入高階研發的意願;例如,可於「上市審查時要求研發 密集產業的研發人員需有一定比例具備博士學位」,且要有 國際水準的專利或論文;另可對研發抵減稅或申請政府各項 研發補助在一定金額以上的企業,要求具一定比率的博士級 19

姚立德(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12 頁。 12


研究人員,以提升國內研發的素質,並使國內產業的技術升 級,而不一定需依賴政府編列預算補助博士就業20。另技職 體系師資條件應以具實務經驗為主要考量,對國家經濟或社 會有貢獻之專利技術亦可納入21,不宜過於「學位」導向22。 以瑞士為例,學生升大學的比例約為 25%,比其他國家低, 而在臺灣此一比例則幾近 100%。另德國雙軌技職教育行之 有年,課程周延,師資良好,建議仿效並禮聘其專職人員來 臺協助規劃課程與教學23。 政府尚需打破舊有公務體系防弊的思維,以興利角度重 新定位與公立學研機構之關係,改變政府單向監督管理之現 況,使大學更具競爭力。美國聯邦政府之教育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 向來不干涉大學經營管理的作法,值得我國 師法。目前我國教育部雖已同意若干大學依「大學自主治理 方案」試辦自主治理,惟社會對於大學法人化或自主治理的 認知普遍不足,例如教授擔心職位薪水受影響,公務人員擔 心遭裁撤,學生擔心學費調漲等。建議政府推動各項政策 時,務先多元討論,尋求共識,並擬定相關配套措施,以穩 民心、俾利執行。另建議推動公立大學法人化,使大學得以 脫離公務體系之人事、會計與管理規則束縛,並放寬自主財 源項目,以便大學能彈性運用辦學經費,適時調整人事規 模,突破薪資結構瓶頸以延攬優秀人才24。 循此,應儘速修正《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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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定澎 (2012 年 10 月 24 日)。〈高學歷失業 從需求面解決〉。《聯合報》,A15。 李謀偉《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7 頁。 22 黃勝雄《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4 頁。 23 彭淮南《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2 頁。 24 誠如國立成功大學前校長賴明詔所言,「大學自主治理的主要精神在自主與責任,亦即大學的 發展方向由大學主導,且大學經費運用由大學決定,同時大學經費稽核由獨立單位執行,這些是 大學自理的基本原則。希望透過自主治理機制的建立,提升大學競爭力,解決目前面臨的組織內 外部問題。」(國立成功大學,2010 年)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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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增加自籌收入項目及執行之彈性25,以利大學更彈 性運用學費、捐款或產學合作收入等,並得視招生及經營狀 況,調整人員進用、薪資待遇,放寬行政主管任用資格,以 落實高等教育自主管理的機制。 (二) 革新法令規章,以利延攬優秀外籍人才 高階人才為世界各國積極爭取的對象。以美國為例,因 其國內失業率居高不下,雖不斷有排外、緊縮開放幅度之 聲,然實際上對高階外籍人力一直採取寬鬆、歡迎的態度, 因而能吸引全球菁英赴美,此為美國科技實力與經濟表現領 先全球的重要原因。其他先進國家如紐、澳、歐陸國家及新 加坡等,亦設有技術移民、資金移民等制度,以吸引高階人 力。 我國現行法規對於外籍人士的退休規範過於僵化且居 留限制過嚴26,整體環境不夠友善,充斥著「不歡迎」的意 味,不僅無法吸引、甚至無力留住國際一流人才,已造成對 外延攬人才的困境。面對產業升級及人才外流的挑戰,我們 不僅要加強培育本國人才、留住人才,更需積極延攬外籍優 秀人才,以彌補國內專業人力缺口。2012 年 10 月 11 日行 政院經建會於總統府財經月報,專題報告「人才問題挑戰與 因應」,其中即包括放寬移民限制以吸引外籍人才留在臺 灣,然相關措施應積極落實,並修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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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嗣涔 (2012 年 9 月 12 日)。〈國立大學同步啟動-實質法人化?還是法人化?〉 。《高教技職 簡訊電子報》 。http://www.news.high.edu.tw/pages_d.php?fn=forum&id=163。 26 我國國籍法規定,外籍人士須先放棄母國國籍才能歸化入籍,以致外籍人才幾乎不可能取得我 國公民權。如無公民權,從公立教研機構退休的外籍人士便無法支領月退俸,為確保退休生活無 虞,他們索性婉拒來臺工作,或是在工作一段時間後選擇離開。此外,外籍人士一旦未獲其服務 機關續聘,立即面臨出境命運,不僅欠缺人道考量,包括子女教育在內的諸多生活權益亦受影響。 14


(三) 落實公務與研教體系分軌之改革 攸關公務與研教體系分軌改革之《科學技術基本法》, 修正通過至今已 1 年,惟相關配套措施,仍由各部會研訂中, 尚未完備。具體來說,應儘速建立彈性的薪資制度;完善及 放寬科學技術發展相關研究之採購及核銷監管程序;完備公 立研教機構研究人員兼職機制以及智慧財產收入管理及運 用機制。 據悉,國科會已研擬新訂相關支援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辦 法;並增修「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而為使政府科技研發經費可不受政府採購法規範,已修正 「政府補助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為「科學 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另配合增訂「從事科學 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草案﹚ 」27等。 行政院並於 2012 年 6 月 11 日完成「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 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後續經濟部、農委 會、原能會、國防部、衛生署及國科會亦需積極配合辦理各 機關職掌範圍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以 臻完備。 《科學技術基本法》雖已放寬科研採購之相關規定;國 科會為健全國內學研經費核銷制度,放寬研究經費的報支, 所訂定之「計畫經費支用彈性案」,也獲行政院同意,且追 溯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生效。惟政府預算尚未放寬不同項目 間(經常門、資本門)研究經費流用規定,未慮及公、教、 研三者間的實際差異,導致公立學研單位之經費運用仍處處 受限,無法實際回應國際科研競爭的彈性需要。 此外,目前勞動安全及環境保護之相關法規為全國一體 27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2012 年 1 月 31 日臺會綜三字第 1010006398 函。 15


適用,未能考量實體性質、運作實務與一般事業單位之差 異。例如原物料使用之種類、實驗類型、人員異動及作業時 間等,均有差異;以此單一法令規範造成公立學研單位極大 困擾;建議另行訂定學研機構實驗場所適用之法規28。 綜而言之,今日投資於研究及人才,將成就明日的突 破;也方能將危機化為轉機,使國家再度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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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力俊(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21 頁。 16


貳、科技預算與科技政策 一、現況與問題 知識經濟的核心價值在於其對知識的掌握程度,而知識 的創造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與人力投入;由各國研發總支出 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可顯示其對知識經濟的重 視程度29。為因應低生產力及遲緩的經濟成長,歐盟於 2000 年制定發展策略,期於 2010 年前能成為最具競爭力的經濟 體,並對各會員國訂定了研發經費占 GDP 3%的目標;2010 年復於「Europe 2020」發展策略中重申此一目標,可見歐盟 對研發的重視程度。此外,韓國政府 2011 年研發投入占 GDP 比率已達 3.74%,2012 年度科技預算更預訂達 GDP 的 5%, 預期此一水準將高居世界之冠。我國另一競爭對手日本,其 科技預算占 GDP 的比率亦達 4%。反觀臺灣,近年來研發經 費占 GDP 的比率雖逐年提高,但仍僅有 2.9%的水準30;其 中,政府與民間投入金額的比例約為三比七。由於國科會每 年編列的研發補助經費為新台幣 900 多億元,依前述三七比 換算民間投入研發的金額約為 2,100 餘億元,折合美金約 70 餘億元。相對於韓國,僅三星企業一年的研發經費總投入即 約 20 餘億美元31,實不可同日而語。 另一方面,韓國科技政策主動積極,全力培植大企業。 從 90 年代開始,其科技政策始終一貫,未受內閣改組影響。 且在 2008 年政府改造時,將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位階提升 為總統府之常設性行政機構,除負責研發預算經費之分配 外,亦負責執行研發事業的成效評鑑。另有數個長期鑽研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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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蕙琪、陳君華、鄭惠君、丁金江、高秋芳 (2008 年 1 月)。第 2 頁。 黃文奇 (2012 年 3 月 2 日)。〈翁啟惠:台灣生技業 落後韓國〉。 《經濟日報》,A3。 31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and its Subsidiaries, Consolidated Statement of Income as of March 31, 2012.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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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政策的政府專屬智庫,協助政府訂定長期科技政策32; 「在 整個亞洲國家中,韓國是臺灣最該擔心的敵人」33。 反觀臺灣,縱有智庫工業技術研究院(工研院)的設立, 但因國家財政困窘,其預算經費逐年被削減,需以承接其他 計畫的方式籌措財源,導致人力流失;而總體科技政策也在 政黨輪替執政中未能延續。此外,因我國為中小企業掛帥的 經濟體,對於產業研發投入,財力明顯不足,政府亦難以將 有限經費做有效利用,往往為公平起見,分散了既有的資源 與研發能量。 從產業技術面來看,依據王佑曾院士的研究34:臺、韓兩 國以日本為師的技術策略,亦即以獲取外國技術予以改良, 使產品差異化,並進入成熟市場的策略,潛藏著停滯性 (stagnation)危機,將無法創造並享有新興產業的「先行者 優勢」 (first mover advantage);亦無力穿透具高度進入障礙 (high barriers to entry)的產業部門。反觀歐洲小國瑞士,其 產業普遍具備高附加價值,且研究社群為全球最具創意者, 對於環境的劇變能靈活應對,並注重職業訓練;其 2011 年 人 均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 GDP per capita ) 以 購 買 力 平 價 (Purchasing Power Parity;PPP)調整後,為美國的 90%。 臺灣人均國內生產毛額經購買力平價調整之金額,雖為亞洲 國家中最高,但僅為美國的 78%。我國應以瑞士為師,即時 推動產結構轉型及產學合作之相關改革。 由研發經費的執行部門來看,我國在 2008 年研發資源的 分配以產業占大多數,約占全國研發經費的 70.7%,政府部 門研發經費約占 16.8%,而高等教育部門僅占 12.2%35。在研 32

林上祚 (2012 年 8 月 21 日)。 〈每年研發經費投入 台灣國科會 900 億 韓三星就 2500 億〉 。 《中 國時報》,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082100513.html 33 黃文奇 (2012 年 3 月 2 日)。〈翁啟惠:台灣生技業 落後韓國〉。 《經濟日報》,A3。 34 Wong, Eugene (2012.7.1). “A Briefing for President Ma: A Strategic Framework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35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2010 年 12 月 16 日)。《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民國 98 年至 101 18


發經費的支出中,以技術發展所占比例最高,2008 年占 64.31%;其次是應用研究,占 25.51%;基礎研究所占比例最 低,為 10.18%36。相較於世界各國,我國的基礎研究呈現相 對較弱的趨勢。其可能原因是我國企業部門與政府部門的研 發,向來較注重技術發展及應用層面;而以基礎研究為主要 研發活動的高等教育部門,其研發經費的投入比率偏低37。 從科技創造角度來看,具前瞻性與優質的基礎研究內涵 是國家科技研發的根本;而進行基礎研究的大學或研究機 構,是高素質科技人才培育與訓練的搖籃,值得政府重視, 以強化國內基礎研究的根基。 另由研究人力密度指標亦可觀察出各國的研發人力資 源。2010 年,芬蘭每千人就業人口中即有 17 人38從事研究工 作,排名世界第一;無怪乎芬蘭在全球競爭力的評比中居世 界第三 39 。我國近五年來的研發人力密度呈逐年成長的趨 勢,2004 年尚為 7.9 人,2008 年已升為 10.6 人40。「持續對 研發人力資源做更長遠有效的規劃與開發」41,應成為政府 重要的施政目標。 從研發的產出面來看,臺灣各領域論文占全球的比重, 以及平均每篇論文被引用的次數,相對於世界平均值,均偏 低;且臺灣各領域專利的全球比重及相對被應用程度也偏 低;即使是最強的半導體領域,相關統計也都低於世界平均 水準。而每百萬人口的專利數,臺灣雖然位居全世界第一, 年)》。第 16 頁。 36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2010 年 12 月 16 日)。《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民國 98 年至 101 年)》。第 16 頁。 37 楊蕙琪、陳君華、鄭惠君、丁金江、高秋芳 (2008 年 1 月)。第 4-6 頁。 38 Total researchers in full-time equivalent per thousand total employment, Ma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icators: Volume 2012/1, OECD 2012。 39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 2012-2013 ranking and 2011-2012 comparisons,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2-2013, page 13. 40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2010 年 12 月 16 日)。《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民國 98 年至 101 年)》。第 20 頁。 41 楊蕙琪、陳君華、鄭惠君、丁金江、高秋芳 (2008 年 1 月)。第 6 頁。 19


但因未能掌握到關鍵技術,仍需仰賴外來技術;依據國際收 支帳(Balance of Payments and Receipts,BOP) ,臺灣企業每 年需支付的海外權利金、訴訟賠償金、商標及品牌費用等極 為可觀。據官方統計,2011 年此項支出高達 58 億美元,約 合新台幣 1,740 億元,然而實際上的數字應逾 3 千億元42;相 較於 2010 年的 49 億美元,成長了 18.4%。而海外智慧財產 權收入,2010 年時為 4 億美元,2011 年增為 8.4 億美元,雖 然從收入與支出的比率(亦即技術輸出與輸入比率)來看, 有所改善,從 2010 年的 0.084 升為 0.145,但仍屬偏低;顯 示我國企業營收中需支付海外智慧財產權之權利金仍然偏 高43,也顯示了「國內目前關鍵技術掌握不足,專利與學術 論文關聯性低44」的問題。高科技產業競爭皆以擁有核心技 術為基礎要件,我國企業除了需擁有關鍵技術外,尚要能活 用智慧財產權的策略。 二、因應對策建議 科技研發是知識經濟發展的基礎,因此科研投資在政府 施政中應具有優先性。國家研發經費應穩定成長,且宜前瞻 規劃,培養優勢領域,以保持競爭力。政府科技預算應著重 研發鏈之上游,以利長期有效發展,並與著重於中下游研發 之民間資金連結,以帶動產業創新45。政府需扮演催化劑的 42

杜蕙蓉 (2012 年 7 月 23 日)。〈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串聯科研資源發揮最大效應〉。《工商時 報》,A13。 43 科技產業資訊室, 2011 年 2 月 21 日。 44 杜蕙蓉 (2012 年 7 月 23 日)。〈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串聯科研資源發揮最大效應〉。《工商時 報》,A13。 45 例如,美國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最近報導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從 1988~2003 年,投資 38 億美元進行人類基因圖譜的建立。對於人類疾病的發生和預防有了重大的突破,甚 至造成預防醫學和個人醫學的興起,是生醫產業的重大革命;帶來醫療設備器材、技術和治療方 法和相關供應鏈的商機,創造的產值驚人。據統計,基因圖譜的建立迄今共帶動 7,960 億美元的 經濟活動,增加 2,440 億美元的個人薪資收入,僅 2010 年即創造 31 萬人的工作機會。由於基因 定序技術成熟,進行一個基因檢測的花費也降至 1 千美元,帶動資訊科技發展及基礎研究、精 密奈米技術及基因治療與預防醫學,推動檢測結合藥品的趨勢,影響深遠。再者,美國政府從 2001~2012 年間,也斥資 156 億美元投入奈米科技的研究,生產許多產品和創造新的機會。另 僅膽固醇的研究,即產生 13 個諾貝爾獎得主,並因此發明了數個降膽固醇的藥物。 20


角色(a catalytic role)以鼓勵原創性與創造力,俾便降低風 險46,並跨越科學發現與產業應用之間的鴻溝。有待以政府 力量來完成的、早期的問題導向技術研發,需擬定政策,並 有計畫地執行,才能引導民間企業加入供應鏈的體系47。可 參考 2012 年第九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議題一、如何提升 臺灣的學研地位」的相關建議: (一)自由探索與問題解決並重 科學研究的目的除了探索未知,尚需能解決人類所面臨 的關鍵問題;前者有賴於自由探索型研究,培養基礎人才並 建立長遠發展之基礎,而後者則需真正瞭解國家發展所面臨 的問題並建立問題導向的研究。自由探索型研究固然對於培 養國內的研究人才有相當的重要性48,然而問題導向的研究 有助於國家與社會的發展,亦應予重視,兩者皆不可偏廢。 問題導向的研究,應先瞭解問題之所在,達成技術端與需求 端的共識,再由上而下徵求計畫,找最好的團隊或個人來解 決問題49。經由此過程所解決的問題或培養的人才,較能讓 需求端(即社會或產業)接受。學術研究的目標是要創造知 識、培養人才、並提升社會效益。具體做法如次: 1. 明確揭示「問題導向」研究與「自由型探索」研究同 等重要。可由政府提撥部分經費,並透過適當的管道宣導問 題導向研究之重要性,並建立適當的激勵機制,鼓勵更多的 研究人員投入問題導向的研究。 2. 提升問題導向研究之經費比重:過往投入問題導向的 46

Wong, Eugene (2012.7.1). “A Briefing for President Ma: A Strategic Framework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47 杜蕙蓉 (2012 年 7 月 23 日)。〈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串聯科研資源發揮最大效應〉。《工商時 報》,A13。 48 梁賡義《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5 頁 49 杜蕙蓉 (2012 年 7 月 23 日)。〈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串聯科研資源發揮最大效應〉。《工商時 報》,A13。 21


研究經費很少,為使學術研究成果更具社會及經濟效益,政 府應逐步提高此一經費比重。 3. 聚焦培養優勢領域的環境與團隊:欲建構出某些學術 領域的優勢地位,需營造出一創新的環境,並給予優良研究 者足以產生突破現狀的資源與時間。宜設計一套具競爭性機 制的計畫資助模式,提供充足的預算經費,使得標的最佳團 隊進行多年期的研究,以逐步培養學術優勢領域。 (二)建立問題導向研究的形成機制 過去問題導向的研究,其所謂的「問題」,通常係計畫 主持人自行設定;雖然最後該問題確獲解決,然此一尋找問 題的方式可能無法直接提供國家及社會經濟發展中待解關 鍵問題的答案。因此,政府在推動問題導向的研究上,需與 更多相關團體進行溝通,以瞭解真正待解的關鍵問題,並藉 由此種問題導向研究的完成,造福社會。做法上可由幾個方 面著手: 1. 建立問題導向研究課題產生之溝通平台。政府可成立 一常設性任務編組之跨部會任務小組,由其設置產官學研民 間意見溝通平台,定期(如每一年)向政府部會、智庫機構、 產業界甚至民間公開徵求問題導向課題,以蒐集待解決之關 鍵問題或目標。 2. 整合前瞻領域之分析:跨部會任務小組在蒐集課題 後,可以參考國內外智庫或趨勢分析小組的前瞻分析與研究 結果,必要時可先進行論文與專利方面的分析。 3. 進行問題導向研究計畫的徵求、審查及補助:此種機 制的運作,對我國相對陌生;因此,初期可先就少數的計畫 與課題進行「試營運」 ,以從中建立相關的機制與流程。 22


4. 建立由學術研究至社經應用的有效連結:儘管前端的 學術研究是屬於問題導向的基礎研究,本身已經有較清楚的 目標,但是這類研究的成果要能夠產業化或應用到社會,仍 需進一步轉化。前述之任務小組可協助與產官學研民間有關 團體進行協調,以發揮研究成果的效用。 (三)強化跨領域及跨國之問題導向研究 重要問題的解決過程,常需結合多方面的專業知識,且 需導入國際視野,以避免閉門造車之誤。但多數研究人員所 受的訓練偏向單一專業,與解決實際問題所需的跨領域專業 時有落差。此外,我國研究計畫中,整合型計畫所占的比例, 相較於許多國家實屬偏低。即使有整合型計畫,多係「組 合」 、而非「整合」 。另一方面,在解決問題所需的科研技術 中,部分需整合來自國外的專業;因此,需有國外研究成員 的加入。為了強化跨領域及跨國之問題導向研究,可以由幾 方面著手: 1. 強化跨領域人才培育機制:我國目前雖已有某些跨領 域人才培訓計畫,惟仍不足社會經濟發展所需,宜適度增加 跨領域人才培育計畫。 2. 提高跨領域研究經費比例:政府若能提高此部分的比 例及經費,將能鼓勵更多的研究人員加入合作並從中學習。 3. 強化跨國研究的誘因及配套機制:政府除可鼓勵「人 員」進行國際交流之外,亦應提高誘因,增進國內、外機構 之間的合作;並於延攬國外人才時,考慮對其眷屬的照顧。 4. 鼓勵年輕學者參與跨領域整合型與跨國型的研究:由 於跨領域合作及跨國合作研究之進行皆需經驗累積,為使跨 領域及跨國合作產生較完整的知識組合,應使年輕學者及早 23


熟稔此種研究的進行方式,進而提升合作的效果。 5. 完善跨領域研究審查機制:應儘量邀請具跨領域專長 的審查委員,審查委員會的組成亦需有來自不同領域的專家 學者;並應賦予審查過程中有較多的討論空間。 (四)整合科技政策之決策機制 應透過政府組織改造,由「功能性」與「權責性」兩層 面整合政府科技組織體系,使政策與執行得以相輔相成;並 以有效結合上中下游的科技發展活動,引導科技研發成果來 改善產業結構。未來,政府應建立整合科技政策之決策機 制,將科技會報、科技部等相關單位的事權統整,以加速科 技創新研發與科技資源的有效配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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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發展委員會 (2010 年 12 月 16 日)。《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民國 100 年至 103 年)》。第 1 頁。 24


參、科技計畫 一、 現況與問題 追求人民生活福祉與生態環境的永續發展,為世界各國 政府擬定科技政策的核心價值;以鼓勵創新研發,推動重要 科技計畫,促進產學研合作機制,並將各項學研與科技研究 成果落實於國民生活品質的提升,以帶動下一世代科技產業 之發展為策略手段51。 《科學技術基本法》第十條規定:「政府 應考量國家發展方向、社會需求情形及區域均衡發展,每四 年訂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作為擬定科學技術政策與推 動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依據」,政府因而規劃並推動國家型 科技計畫52。 然綜合以觀,政府對於臺灣科技優勢領域之發展規劃不 足。在學術研究方面缺乏從國家整體由上而下進行規劃之策 略思考與作為,導致科技研發缺乏可應用的創新;研究主題 自主且發散,未能聚焦,且無法有效強化優勢領域及回應社 會發展需求;新興的生醫產業發展又未掌握全球關鍵技術。 此外還有產業結構過度集中,重產值而忽視附加價值,學研 與產業之間差距過大,學研界所培養的人才不符產業所需等 問題。 目前我國科技研發的制度設計係:由國科會負責上游研 51

行政院國家科學發展委員會 (2010 年 12 月 16 日)。《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民國 100 年至 103 年)》。第 29 頁。 52 國家型科技計畫源起於 1996 年 9 月 19 日的第 5 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中,議題二「高科技發展 體系之建立」之結論:(一)、為提升研發效能,創造新技術,以建立國家未來之競爭優勢,或因 應國家社經問題之需要,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與國科會會同相關部會及專家學者組成「規劃小組」 研擬課題,積極推動國家型科技計畫。(二)、國家型科技計畫係具前瞻性,且為跨部會、跨領域 之計畫,應有明確的目標、策略規劃與執行計畫以達成政策性任務。(三)、國家型科技計畫應有 長期預算支持,且在組織、人力與經費方面,應有彈性措施,使易於達成計畫目標。(四)、國家 型科技計畫執行時,每一計畫得設「審議小組」(TRB)以審查、協助計畫之執行與推動。(五)、 國家型科技計畫經報國科會委員會議審核通過後,政府應列為第一優先編定預算執行。(六)、長 期而言,應建立科技政策研究中心、並進行技術預測工作(作為工具),以確定未來發展之重點項 目。據此,經國科會第 134 次委員會議通過「國家型科技計畫推動要點」在案。 25


究,經濟部科專計畫與工研院負責中游研發,再以跨部會方 式進行整合。雖然國家型科技計畫已有相當成效,但審視過 去五年來的推動,在發揮科技研究的價值鏈綜效方面,仍有 值得研究與改進之處53,包括:一、在國家型科技計畫上、 中、下游之資源規劃與研究整合,以及在政府科技預算之有 效編列與引導產業界之參與執行皆不足。二、部會間作業各 有所本、預算分別編列,有礙學、研、產研究人員矩陣化之 合作與分工。三、提出計畫時,尚需配合擬訂績效評估計畫。 四、國家型科技計畫結案與退場機制尚待完整建立。 由於國家型科技計畫一般皆係重大計畫,複雜度較高, 需有績效評估計畫作為依據,始能客觀公平的進行績效評 估。至於結案與退場機制,相關問題包括結案與退場時機, 相關計畫間資源整合與管理規範之重建,以及計畫研發能量 之有效運用等。 另在計畫審查的機制上,也有很多不利於年輕研究者的 部分。例如,鼓勵年輕研究者進行創新及發掘新領域的相關 獎勵不具足夠的吸引力,多數仍繫於舊有的評鑑思維上,衍 生出具折衷色彩的辦法,無法跳脫舊有培育人才的方式。 二、 因應對策建議 在知識經濟時代,科技發展的思維模式已由「技術導向」 逐漸轉型為「需求導向」;而科技產出的焦點亦由「效率導 向」轉型為「創新導向」。在「創新」為科技發展前提下, 融合知識、技術與產業的創新領域將成為未來的發展趨勢。 創新是指改變而帶來社會及經濟價值,然而創新不一定 只是技術面的創新,凡設計、營運模式、體制、組織、環境、 53

行政院國家科學發展委員會 (2009 年 7 月 2 日)。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民國 98 年至 101 年)(核 訂本)》。第 30 頁。 26


思維及文化的改變若能帶來價值,也都屬創新;惟有持續創 新,才能擁有競爭優勢。因此,在出生率快速下降(臺灣地 區 2000 年時出生率尚為千分之 13.76,2011 年時大幅下降為 千分之 8.4854,出生率極度偏低,在國際上名列前茅)及人 口老化的環境下,如何培養及延攬國家所需人才,挑選具優 勢領域的科技創新,並使其產生總體經濟與社會效益,是我 們當前面臨的重大挑戰。 為因應科技發展模式的變化,政府的功能也必須由支持 現有技術的穩定成長模式,轉化為積極建構跨領域技術融合 以有效帶動創新發展環境的模式。科技政策應要能提升政府 科技預算之效率與效能,強化產、學、研之創新研發,促進 民間研發投資之質與量,且強化科技資源和國家科技政策目 標連結,以及加強跨部會合作機制,才能發揮產學研機構執 行力的綜效55。 由於我國資源有限,由政府決定資源配置,採取「由上 而下」的科技計畫,以強化臺灣的科技優勢。亦即政府針對 未來科技發展趨勢、國家潛在優勢領域及產業科技應用需 求,明確界定科技發展重點方向、及各單位重要措施分工, 以利研發成果發揮最大效益56。可參考 2012 年第九次全國科 學技術會議「議題一、如何提升臺灣的學研地位」的建議, 展開如下改革: (一)

建立國家層級的績效評估之指導原則

政府應先建立一套高層次的、適合我國的績效評估指導 原則(可參考日本、南韓),各部會再據此原則訂定其部會 54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http://www.stat.gov.tw/ct.asp?xItem=15409&CtNode=3622&mp=4),生命統 計。 55 行政院國家科學發展委員會 (2009 年 7 月 2 日)。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民國 98 年至 101 年)(核 訂本)》。第 27-28 頁。 56 陳建仁 (2012 年 12 月 17 日)。 〈第九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議題五:如何推動由上而下的科技計 畫?〉 。第 3-4 頁。 27


層次的評估辦法。指導原則宜涵括評估目的、評估對象、評 估類型、評估者選擇、評估流程、評估時間點等。其中的評 估類型,又可包括事前及事中評估與長期追蹤等相關事宜。 (二)

建立具多元性的事前評估機制

在計畫的事前評估上,除持續資助具創新遠見的計畫 外,對有助於上中下游產業鏈形成之科研計畫,及對可解決 產業問題與對社會經濟有貢獻的科研計畫,應多加鼓勵。對 於不確定性較高的計畫,應給予較彈性的經費運用方式;對 於較大型的計畫,也可考慮給予一年規劃計畫的支持,以協 助主持人進行更完整的規劃。 (三)

針對長期的、重要的計畫進行事中評估機制

對於長期性的、以及較為重要的計畫(如一些任務導向 的計畫),應進行事中的評估,藉由事中評估的結果來及時 檢討、找出問題並儘速設法解決;並視情況適時地提供資源 協助。對於執行力不彰的計畫,亦需有退場機制。 (四)

著重審查委員的延續性

在審查委員的聘用上,應考量事前、事中及事後各階段 評估委員的延續性,使委員得以在對於計畫起源、目的及預 期成效等有較充分瞭解的情況下,進行較完整的、較長期的 追蹤與評估。 (五)

賦予特定權責單位進行重大計畫的長期追蹤

重大計畫執行的良窳,會對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重 大影響,因此,需要進行長期的、多重的客觀評估,需特定 權責單位進行此一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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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建立以年輕學者為對象的獎勵制度

學術成果的呈現通常需一定時間的投入、經驗累積及嘗 試失敗。因此,如何資助與協助甫起步的年輕研究者進行創 新 研 究 亦 係 重 要 課 題 。 可 參 考 美 國 Presidential Young Investigator 制度,自國家研究經費中匡列出一定比例且較長 期的補助,來支持並發掘有潛力的年輕研究者,使其獲得充 足研究資源,且有機會更瞭解業界需求。另對於優秀新進研 究人員的審查,應給予更長且更有彈性的計畫執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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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產學合作 學校培育的人才能否為產業所用並符合社會所需,是提 升國家競爭力與國際優勢的樞紐。產學合作旨在整合專利布 局、創新技術、研發能量以及產業需求等面向,以協助學校 瞭解產業界的人力需求與應用技術,將學校龐大的研發人力 與能量,化為產業界技術研發的堅實後盾;且將產業界的需 求與經驗,作為教學革新的動力。先進國家普遍將產學合作 視為發展新興產業及促進產業高值化的重要策略57。

一、現況與問題 依產業創新條例第 17 條規定: 「為強化產業發展所需人 才,行政院應指定專責機關建立產業人才資源發展之協調整 合機制,推動下列事項:(一)協調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辦理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二)整合產業人才 供需資訊,訂定產業人才資源發展策略。(三)協調產業人 才資源發展之推動事宜。(四)推動產業、學術、研究及職 業訓練機構合作之規劃」 。行政院遂於 2010 年 10 月 13 日指 定經建會為專責機關,推動並整合產學合作機制58。 然而相關機制運作迄今面臨諸多困境,主要係因學研單 57

例如美國 2011 年推動「先進製造夥伴關係計畫」(Advanced Manufacturing Partnership; AMP), 整合產、官、學、研的力量投資於先進製造科技,並標竿德國 Fraunhofer 及我國的工業技術研 究院,擬設立 15 個「製造創新研究所」 。歐盟的架構計畫、德國推動新創企業(Exist)、日本推動 大學及研究機構衍生公司計畫也都是運用產學研合作的能量。我國推動產學研合作亦行之有年, 但隨著科技的不斷進展及國際競爭,實有必要採取更積極的創新性作法,來發揮產學研合作的效 益(蔡清彥,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B39-40 頁。)。 58 近年來,政府曾提出多項產學合作政策,包括 2002 年「科技人才培訓及運用方案(行政院科技 會報。 〈92 年人才方案修訂核定版〉 。http://www.bost.ey.gov.tw/cp.aspx?n=F76D008BCCD327E4)」 、 2005 年 「 重 點 人 才 整 體 培 育 及 運 用 規 劃 方 案 (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 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03696)」、2006 年「產業人力套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00453)」」、2010 年「人才培育方案(行政院經濟建設 委員會。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4933)」及 2012 年「縮短學訓用落差方案(行政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6912)」等。 30


位從事科技研發的經費多半來自政府部門的科技預算,其研 究動機與方向未能顧及產業需求。由於技術供給端與需求端 缺乏對話平台,致學研與產業間落差益增,產業界期望學研 界提供解決問題的應用技術與能力,並非學術論文的原創發 現;加上學校所培養的人才往往亦非產業所需,所研發的技 術與成果也因而難以推動到產業界59。 具體而言,當前產學合作面臨了以下困境: (一)政策分歧 目前政府各項產學合作補助計畫,主題過於自主分散, 所培育的人才,同質性過高。經建會雖為專責機關,實質上 卻未彰顯整合協調之功能;相關政策因缺乏整合的機制與執 行方案,導致資源分散,以致關鍵技術產出不足,且無法強 化優勢,也因而無法契合產業之實際需求。 另科技及教育政策與產業發展背道而馳,未形成產學合 作之制度化誘因,產學合作成果難以轉化為正面的學術評 價。產業政策未能有效輔導產業升級與轉型,以致產業過度 集中,僅偏重產值而忽視附加價值。此外,我國的高等教育 與科技政策亦嚴重脫勾,在大專校院過度注重論文發表的情 況下,導致人才同質性過高,也讓技職體系定位不明、競爭 力不足,而形成人才浪費。60。 目前教育部為引導科技大學建構產業創新研發的環 境,帶動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及智慧財產加值的效益,並均衡 高教與技職經費資源差距,於 2012 年採先期試辦推動「發 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 ,期以 4 年為期,通過新臺幣 4 億 5000 萬元的總補助經費,著重於學校之「人才培育」 、 「產學研發」 59

第九次全國科技會議-議題一:如何維繫台灣的學研地位?第一次中央研究院翁啟惠院長訪問會 議紀錄,第 2 頁。 60 黃文奇 (2012 年 7 月 4 日)。〈產學大咖 擬人才科研白皮書〉。 《經濟日報》,A4。 31


與「制度調整」等面向,協助獲選學校發展為典範科技大學, 引領改變技職體系學校的發展方向61。惟未來如何持續提供 穩定的經費來源,尚存在著政策不確定因素,能否推動技職 科技大學與產業的深度結合,亦待觀察。 (二)產學落差 根據「2013 企業最愛研究所評鑑」發現,學歷優勢並不 等於職場表現。企業對於學界之期待,主要係能否為業界培 養出結合實務的可用人才。中小企業佔臺灣企業家數高達 98%,往往生產、技術、業務、行銷全包,卻無法獨立研發; 不如大企業分工細緻,具專業研發人才,可推出市場導向的 商品。而學校教授所進行的技術研發,又往往與中小企業的 需求不符62。 衡諸我國各大學目前之研究,既未主動納入產業發展之 關鍵技術需求,也未積極解決產業發展之困境,以致產學落 差日益加大。國內約有百分之七十的博士研究人才集中在大 學63,產業面臨創新研發人力資源的缺口;大學蓄積的研究 能量,難以成為應用性的研究,對產業助益有限。相對的, 產業界也鮮少投入資源挹注大學,人才培育與研究發展不具 連動性。學研單位缺乏市場導向的創新研究,產業界缺乏所 需的關鍵技術問題,在面板跟半導體產業尤甚64。 另受限於法規與制度的限制,大學教師任職於產業界或 產業界人士至大學任教的比率均不高,顯示產學雙方的人才 互動交流甚少,對雙方皆為資源的損失。許多技職體系學生 的原創發明,在國際上雖獲肯定,也具有相當的實用性,卻 61

教育部〈 「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審議結果出爐〉 。http://www.edu.tw/news.aspx?news_sn=5227。 林珮萱 (2012 年)。研究所大調查:2013 企業最愛研究所評鑑 結果出爐。 《遠見雜誌》9 月號, 遠見 2013 研究所指南特刊。 63 吳妍華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6-7 頁。 64 翁啟惠 (2012 年 6 月 7 日)。《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會議紀錄》 。台北:中央研究院,第 55 頁。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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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與業界適當銜接,生產為商品65。產學間缺乏制度連結 的困境,以及學用落差的現況,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高教資源分配不均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的研究報告,高等教育長期資 源分配不均,不僅城鄉差距愈來愈大,也促使貧富差距、階 級化問題日趨嚴重,導致「貧窮代代世襲」66。 資源主要投入國立研究型大學的結果,使技職教育所獲 經費相對減少。雖然技職教育是國家經建人才培育的關鍵, 且技職校院之專利發明數與國際創新設計競賽表現皆很亮 麗,但得獎牌後往往並沒有再往下發展而帶來創新經濟價 值;且政府分配予技職校院之經費,遠低於一般大學校院。 復因近年國內大學數量過度膨脹,原以技職為導向的大學偏 向追求學術研究卓越及論文發表而忽略技術及實務,導致技 職校院經費短絀及學用落差的問題益為雪上加霜。政府實宜 徹底檢討高等教育資源分配之機制67。 (四)利益衝突規範未臻明確68 明訂利益衝突規範並提升誘因,將有助於促進產學合 作,並提高學術研究的公信力以及確保專業目標的達成不受 個人利益的影響。科技基本法與相關子法之修正,雖鼓勵產 學合作,亦有意建立利益衝突規範相關之資訊揭露與申報制 度,惟學研機構迄不知如何拿捏利益範圍及尺度,亦即未將 產學合作利益衝突的內涵與條件加以明確化,成為利益衝突 的規範(Conflict of Interest Policy)或指導原則。因此,學研 65

胡勝正 (2012 年 6 月 7 日)。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會議紀錄》 。台北:中央研究院,第 68-89 頁。 66 立法院《教育部 102 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http://www.ly.gov.tw/06_lyacc/search/accOutlineList.action?id=17378。 〈從產學脫節,談當前我國重 大教育政策〉 。http://www.ly.gov.tw/06_lyacc/search/accOutlineList.action?id=17297 67 陳希舜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22 頁。 68 2012 年第九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議題一、如何提升台灣的學研地位」。 33


機構多以保守心態因應;而某些部會在思維上,亦將利益衝 突視同利益輸送,一旦涉及產學合作的相關事宜時,即將「利 益迴避」作為優先考量。在學研技術導入產業界的機制不明 確情況下,研究者為規避風險,缺乏意願來積極投入研究成 果的移轉與後續商品化的發展。 二、因應對策建議 產學合作的面向應予擴大,一方面鼓勵業界以中長期資 助之方式參與學界人才培育,培養更多具有潛力的學者。另 一方面,透過資助問題導向研究的方式,由產學雙方共同研 究與產業創新有關且亟需解決的課題,強化企業與學界的社 會責任。此外,在產學合作方面應以「興利優先於防弊」之 思維,健全產學合作機制中利益衝突之規範與強化公教研分 軌之體制,以強化產學合作誘因,使研究者於研究過程中有 清楚的規則可資遵循。 另產、官、學的資源應予整合。學界應著重於研發鏈的 上游,加強前瞻規劃,發展優勢領域,以保持競爭優勢;而 技職體系或技術型大學及法人如工研院、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生技中心)等則專注於研發鏈的中游;民間投資則側重在 研發鏈的中下游,如此才能避免資源的浪費69,且方能將基 礎研究與創新發展串聯。具體建議如下: (一) 制定前瞻永續的產學政策 有鑑於目前的政策方案僅單面向地解決燃眉之急,缺乏 前瞻宏觀的政策規劃與橫向溝通,擬定前瞻創新之產學合作 政策,實為當務之急。而政策制定模式之改進,並不侷限於 技術層面與營運模式的改變,而是考量體制面、組織架構、 69

杜蕙蓉 (2012 年 7 月 23 日)。〈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串聯科研資源發揮最大效應〉。《工商時 報》,A13。 34


社會環境以及思維文化等層面的永續規劃。因此,需建立科 技、經濟、人才三個構面的連結,由主其事的教育部、國科 會與經濟部,整合政策目標70,避免各自為政而造成產業發 展方向及人才培育相左71,也方能建立永續發展的決策模式。 建議可由經濟部與工研院共同規劃,針對當前面臨重大 挑戰之重點產業及需大力扶持的新興產業,形成「國家級產 業策略性計畫」,由產業界提出建議,政府整合跨部會資源 並結合研究機構、學校與產業等能量聚焦投入72。且大力扶 持適合我國之重點產業,打破平頭主義與全面兼顧之作法。 對曾於科技業產學合作成效卓著之學校、教授或學界主持 人,予以制度面的支持,並增加臺灣個案的研究73。此外, 由國內外公正專業人士制訂重點發展項目,並由國家依規劃 重點制定永續的政策,以便建立重點科技之長期優勢,避免 過多資源投入無長期規劃之自主性研究。此等前瞻政策之形 成與科技計畫之擬訂,應廣邀企業界投入,並建立參與管道 74 。同時宜檢討現行之「產學合作績效評量」75,將評量對象 擴展至學、研機構,俾使政府得以定期檢視產學合作之政策 推動成效,以作為日後政策調整與改善之依據76。 (二) 增進產學合作之誘因 以穩定的科研經費配置,作為產學合作與科技成長的動 力。政府應以「經費分配」(budgeting)來引導及落實產學 70

翁啟惠 (2012 年 6 月 7 日)。《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會議紀錄》 。台北:中央研究院,第 55 頁。 71 李謀偉《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7 頁。 72 蔡清彥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39-40 頁。 73 李謀偉《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7 頁。 74 陳維昭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24 頁。 75 目前「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十條明訂:「教育部應將產學合作辦理績效列為學校評鑑 項目之一」 ,因此自民國 96 年開始,教育部遂委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大專 校院產學合作績效評量」,以排名方式公告評量結果,並對評量績優之校院給予獎勵。 76 彭淮南《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3 頁。 35


合作政策77;並提高產學合作及產品導向研發經費之比重78。 近年來政府透過不同的計畫,如「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中心 計畫」 、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以及「技職體系典範大學 計畫」等經費之獎勵,已取得了初步成效79。而為使技職教 育蛻變,建議政府比照高等教育五年五百億的資源補助,提 供技職教育至少百億的經費預算,並補助臺灣中小企業轉 型,作為增進兩者合作之策略方案80。 除增加鼓勵產學合作之經費補助外,政府亦應整合國科 會、農委會、經濟部、衛生署及教育部等的研發經費,針對 產業界需求及未來發展方向,訂定產業的應用導向研究計 畫,建立徵求產學合作與產品開發之制度81,以提升制度化 之誘因。 亦可參考 2012 年第九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議題一、 如何提升臺灣的學研地位」的建議,以鼓勵業界參與學研界 人才培育與研發,包括: 1. 改變外界捐助的思維與方式:政府可透過適當的宣 導,鼓勵學研機構的捐款者,將捐助目標導向於學研人才培 育以及共同合作的研究上; 2. 提供捐助者更多稅賦抵減誘因:目前營利事業或個人 對公立學校的捐款,因視同對政府之捐贈,故可不受金額之 限制,全數提列為捐贈人當年度的費用,於所得稅申報時予 以扣除。 3. 建立可增進捐助意願的機制配對基金:為增進企業出 資意願,政府可以進行示範性計畫,例如在鼓勵企業捐贈講 77

陳定信 蕭介夫 79 陳維昭 頁。 80 戴 謙 81 蕭介夫 78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23 頁。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42 頁。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24-25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47 頁。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42 頁。 36


座教授與資助學研界的問題導向研究上,分別在國家層級及 學研機構層級上建立配對基金,可以由政府出資(或由學研 機構本身彈性經費出資)一定比例經費,作為肯定優秀研究 者進行卓越研究及產業化研究成果等基礎,再據此向外界及 產業募集配對基金,以擴大資金來源;政府亦可設計不同的 配對基金方案,輔導學研機構對產業或個人進行募款。 另應提高大學教師到產業界服務的彈性,增加對教授的 實質獎勵,並納入升等考核與辦學評鑑項目以及技轉成果等 誘因,以強化大學教師投入產學合作及其相關研究的意願。 亦可擴展各大學其產學合作中心之角色與功能,賦予其足夠 的彈性,以利延攬深具企業經驗的人士參與並帶動產學合作 82 ,並促使各中心整合校內各學院的資源,提升其服務企業 之專業性與全面性,主動瞭解企業需求,促進雙方之合作83。 此外,建議仿照美國及新加坡,以全額獎學金吸引國際 (尤其東南亞國家)與國內各大學學生至企業實習。目前國 科會與教育部所提供之攻讀世界排名前 30 所大學之公費補 助計畫,可擴展至業界。由政府提供特定員額予業界,或部 分補助相關經費,並以企業抵稅之財務誘因,以多元方式鼓 勵產業人才培育84。歸結言之,政府應儘速提供獎勵機制, 促成產業上、中、下游之整合,並建立輔導學生和老師創業 之機制85,使技職人力能協助臺灣中小企業提升核心技術, 成為產業轉型的動力。 (三) 建立適當明確的產學合作規範 建議於利益衝突規範中,納入技術股權轉入校務基金或 科研基金之操作運用與相關配套措施。訂定鼓勵教授及其學 82

梁賡義《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5 頁。 彭淮南《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3 頁。 84 吳妍華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7 頁。 85 吳妍華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7 頁。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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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團隊創業以及允許產業界進駐學界實驗室的明確法規;並 制定出鼓勵密切合作而非單向防弊之規範;且於法規中明訂 建立以產出效益(如營業額或稅額)作為規範產學合作效益 之評估機制,並擴大業界科專之輔助範圍與金額86。 另應統整目前多元分歧的法規,明訂學校教師兼職規 範、獎勵產學合作績效以及研發處、技術移轉(技轉)辦公 室、育成中心之連結機制。使負責主導研發計畫的研究人員 與教師,藉由法規的保障與鼓勵,協助企業進行研發,並得 以將研究成果順利技轉。同時兼顧企業對專屬授權的需求與 產業應用實務,使專業經理人得以依法參與推廣技轉上市之 研究成果。未來有關產學合作之利益衝突規範,將納入所有 涉及產學合作外部聯繫、商管技術、著作權(Copyright)、 商標(Trademark)、合作計畫之研發成果及智財權管理與布 局等相關策略,推動育成服務分類分級制度、強化育成中心 服務功能與回饋機制、健全育成支援網絡、建構研發規劃資 料庫、建置創新型中小企業篩選與輔導等機制;並設置師生 創業、教師借調及學校與科研基金投資策略等配套措施。 (四) 建構創新的產學合作機制 建議由國家發展方向、社會需求、科研資源、區域均衡、 經濟創新等面向建構臺灣的產學合作機制。此一合作機制需 串聯並整合科技研發之上、中、下游87。主要作法是先由上 游(學界)以前瞻眼光與長期發展規劃,研發出創新的成果; 交由萌芽中心(Germination Center)或育成中心(Incubation Center)或中游研究機構(工研院與生技中心等法人)落實 研發成果並與產業結合,同時帶動產業革命;最後再由下游 (民間企業)投資各項研發成果與人力培養,創造出新的商 86

吳妍華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5 頁。 杜蕙蓉 (2012 年 7 月 23 日)。〈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串聯科研資源發揮最大效應〉。《工商時 報》,A13。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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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與巨大的產值,進而帶動新興領域的研究。再反饋至上游 (學界),帶給學界新的研究方向與成果,交由中游(工研 院與生技中心等法人)研發新的科技技術,最後由下游(民 間企業)創造新的商業機會與經濟效益。如此反覆交替循環 與反饋,建構出動態創新的產學合作新機制。 為促成此一創新機制的建立,政府宜建構技術移轉獎勵 制度並提供種子基金,導入市場觀念,並鼓勵民間成立智財 管理公司,使其與學校技轉平台形成雙軌環境,以擴大技轉 成效,進而促使業界成立研發聯盟,並與創投基金互動連 結。亦可將累積的國有(包括軍方)研發成果,轉換為產業 實際可用的技術88。 此外,政府應積極建立提供產學交流與互動的平台,師 法美國在各大學設置科技園區(如北卡州立大學的 Century Park) ,企業可在大學園區內興建大樓並設立實驗室,由企業 與大學共同使用,定期召開研討會,讓研究生儘早接觸產 業,瞭解產業的問題,並從中尋求研究的方向與機會,且使 企業獲得充足的研究人力、學術能量以及未來可能的發展機 會,並促成研究成果加速商業化。目前我國已有廣達與明碁 電腦等公司,採捐贈台大興建大樓的模式,似可發揮類似的 功能;建議擴大推廣此類產學合作機制89。 掌握關鍵專利權與研發布局,開放全球競標並推展「專 利授權暨拍賣平台」,是產學合作的創新趨勢,也是國內產 業技術升級、產品加值、及提升全球競爭力的重要策略。美 國為了協助產業界開發新技術,曾推出 Advanced Technology Program (ATP)及 DARPA(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希望藉由競標與成本分攤的機制,補助業 88 89

彭淮南《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2 頁。 陳維昭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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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與學界共同進行研發90。而我國交通大學也建構了一個專 屬於全國大學與研究機關之研發成果推廣平台:「專利授權 暨拍賣平台」 ,期建立智慧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 IP)分 享機制,提供學界研發助力並協助臺灣廠商提升國際競爭力 91 ,以解決目前專利保護預算受限、欠缺專利戰略規劃以及 智財產業遲未成形等困境,並據此建構臺灣專利管理及推動 機制,專利諮詢及策略規劃服務,俾提升產學合作的整體效 能。 另應縮短學用落差,一方面建立技職學生之企業實習機 制,另一方面使企業透過「業師」或「企業講座」等方式將 實務經驗帶入學校。建議政府擬定策略,對企業以減稅或抵 稅方式鼓勵實習;對學校採減收學雜費、由教育部酌量補 助;並將企業實習列為必修課92。另可參考美國的「給薪實 習(Co-op)」及德國的師徒制,將實習期間明訂為某一段期 間,如半年至 1 年,以免因學校寒暑假等因素而中斷,以利 經驗的累積93。 未來臺灣科技產業宜致力於「市場第 1 名、破壞性創新、 企業規模大」之 3 項特質94,並組成「產學大聯盟」與「產 學小聯盟」,前者進行前瞻技術的產學合作,以研發出領先 全球的技術;後者則以「技術實驗室」解決企業技術開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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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瑞峰、黃禮翼 (2006 年)。〈產學合作的探討與研究〉。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95 年度自行 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及 Curtis R. Carlson 於 2012 年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之科技顧問會議資料。 91 目前已匯集全國 36 所大專院校頂尖研發能量,整合千件以上各領域獲證專利,是一個專利供 給與需求互動的交流機制,同時提供衍生產學合作的交流管道。所展現的成果,繼今年 6 月光 電專利族群、10 月電資通訊族群專利拍賣創千萬以上佳績後,今年年底將持續精選全國學研界 各專利領域之研發能量,進行首度秋拍競標活動(Taiwan Academic IPRs Online Auction 2012, TaiOne Auction)。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11/12/ 11:26:29。〈台灣學研界首創線上專利拍賣競 標活動 - 2012 年度秋拍(Taiwan Academic IPRs Online Auction 2012,TaiOne Auction)〉。 訊息來源:國立交通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 92 戴謙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台北:中央研究院,B47 頁。 93 李謀偉《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7 頁。 94 陳碧珠、蘇秀慧 (2012 年 11 月 29 日)。〈朱敬一:科技創新 3 箭齊發〉。 《經濟日報》,A4。 40


題,以提升產業競爭能力95。 (五)建立產學合作利益揭露機制與利益衝突規範 科學技術基本法明文鼓勵歸屬單位將研究發展成果轉 化為實際之生產或利用,但相關權責單位及執行單位迄未明 確訂定產學合作相關利益衝突配套管理規範。為減低研究人 員在產學合作方面的疑慮,並取得公眾的信任,可參考 2012 年第九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議題一、如何提升臺灣的學研 地位」的建議,儘速採行如下做法: 1. 成立專責跨部會法規研究小組研擬利益衝突規範:成 員應包括行政院相關部會、考試院銓敘部及監察院審計部 等;除對既有法規進行盤點外,也著手界定利益衝突範圍、 訂定利益衝突治理辦法及建立利益揭露洩密懲戒機制。 2. 針對不同機構訂定利益揭露機制/利益衝突規範:由 於不同機構具有不同的倫理規範,因此,應制訂符合機構特 性的產學合作利益揭露機制/利益衝突規範。例如,與國防安 全相關的產學合作技術移轉,因所面對的利益衝突可能性較 高,其相關利益衝突規範應較一般性技術移轉嚴格。 3. 針對不同機構訂定適當的利益收取比例:雖然政府已 明文放寬科研成果應用化過程中,研究人員可在報備、許可 後進行外部任職與收受利益,惟有關利益收受原則與規範 等,仍待儘速訂定。 4. 建立利益衝突規範執行配套措施:在權責單位方面, 需依政府利益衝突規範及指導原則,設置具有獨立性與專業 性之治理單位,以執行利益衝突規範;並需制定利益迴避及 資訊揭露的規範內容,包括目的、適用對象、適用範圍、申 報或揭露事項、審議程序及通報機制等。在科研成果歸屬與 95

錢震宇 (2012 年 11 月 29 日)。〈朱敬一:產學結盟要走出自己的路〉 。《聯合報》,A4。 41


管理單位方面,則需建立管理機制,如組成利益衝突審議委 員會、設定委員合格條件、規範利益揭露要項、訂定可利益 收受範圍與程度、利益衝突審核流程、申訴管道等。 5. 選擇特定機構進行試行及推廣:政府可先透過特定科 研機構來試行及推動利益衝突規範機制,待檢討成效並改進 之,再逐步推廣至其他科研機構。 6. 定期舉辦推動利益衝突規範之教育訓練:權責單位應 定期提供教育訓練及行政指導,並強化針對學研機構之研究 人員與行政管理人員的相關教育訓練與行政指導課程。 7. 定期管考學研機構之利益衝突申報及執行作業:權責 單位應定期至科研成果歸屬與管理單位,檢視相關產學合作 利益衝突的申報及科研成果的管理績效。政府亦應定期檢視 產學合作法規執行的合宜性,並與各利害關係人持續溝通。 8. 推動利益衝突規範相關之人才培育:產學合作利益衝 突牽涉法律問題,而多數學術單位法律專業人員,宜就此進 行人才培育;可考量透過第三方或設置認證機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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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科技產業與專利布局 一、現況與問題 目前臺灣經濟發展的困境,除人才供需失衡外,產業結 構過度集中、科研發展未與產業需求契合以及新創事業發展 動能不足,也是影響因素96。我國產業結構偏向單一發展, 所能提供的就業機會並不高,且往往只重產值而忽視附加價 值97,以致產業未能與學研同步升級。傳統的產業結構已不 能因應全球化下變動快速的市場需求。臺灣發展多年的科技 產業結構面臨瓶頸,其結果反映在個別企業上,是虧損增 加,減少投資;反映在總體經濟上,則是出口衰退、投資不 振。產業結構若未能與時俱進、快速調整為創新導向,未來 即使全球經濟復甦,臺灣經濟仍難有亮眼表現。 此外,目前許多科技研發成果皆未顧及產業需求,產業 因而未能隨之升級與轉型。以資通訊產業為例,各科學園區 目前雖仍具單一窗口與產業聚落之優勢,然囿於政府缺乏園 區產業之整體規劃,招商已漸失競爭力98。惟產業結構升級 的速度能緊跟學研創新與國際腳步,方可共創產學雙贏。 另在專利布局方面,我國雖在國際已有相當多的專利數 量,但由於企業受限於原創技術研發與新創不足,無法及時 布局全球;且因鮮少參與新標準之制訂,亦較不重視開發自 有品牌,故重要專利之開發相對有限。目前國際專利訴訟日 益頻繁,但我國的研發人員,科技法律及和專利布局人才皆 不足以因應競爭的需求99。

96

蔡清彥 翁啟惠 頁。 98 吳妍華 99 吳妍華 97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39 頁。 (2012 年 6 月 7 日)。《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會議紀錄》 。台北:中央研究院,第 55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6 頁。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6 頁。 43


二、因應對策建議 (一)建構完整的知識經濟體系 健全的產業結構,其發展不應過度集中於單一產業。除 了資通訊產業外,臺灣應自行建構一個完整的知識經濟體 系,加速建立如生技醫療、綠能、文創等知識密集的領航產 業,作為支撐教育與人才在臺灣長期發展的穩固基礎。 此外,政府應規劃提出當前面臨重大挑戰之重點產業及 須大力扶持的新興產業之具體攻堅目標,形成「國家級產業 策略性計畫」。政府整合跨部會資源聚焦投入;另結合法人 研究機構、學術機構、業界及國際資源,共同發展解決方案。 在產業整合、策略聯盟與創新研發方面,應提供獎勵機 制,建立「垂直整合」的供應鏈,促成 ICT 產業上、下游整 合,並建立互補互利的產業與國際聯盟,如臺、日合作等100。 (二)推動專利技術之全球布局 臺灣科技產業應推動專利技術之全球布局;掌握自主供 應鏈,突破關鍵智財權,應用系統布局以增進既有重點產業 之未來競爭力101。因此,建立專利技術產業化與健全專利人 才,刻不容緩。政府應整合經濟部、農委會及國科會等跨部 會資源,建置專利加值輔導顧問中心,強化商品化驗證服務 及臺灣技術交易整合服務中心(TWTM)之功能,並善用智 慧財產局平台,結合法人與產業界知識,協助學校就其已獲 證的專利,挑選出具潛力之項目,開發創新產品,並補強產 業的全球專利布局 102 ;另應整合學研單位之專利和研發能 量,改善智財布局及特殊相關專業人員之待遇,積極以專利 100

張俊彥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14 頁。 蔡清彥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40 頁。 102 彭淮南《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A3 頁。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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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基礎與企業同步進行專利布局103,進而以研究導引企業專 利開發,創造專利產業104。

結語 政府應考量國家發展方向、社會需求及區域均衡,作為 擬訂科技政策與推動科技研發之依據;科技政策的形成與推 動,應強調多元參與及創新思維。科技發展應與人才培育及 經濟創新相連結,以使產業強化創新研發,獲取有競爭力的 關鍵技術,建立以質換量的共識,加強優勢領域。具體建議, 扼要歸納如下: 在高等教育與人才問題方面,應檢討高等教育發展,整 體性規劃不同類型及層級學研分級評鑑體系,以引導並提升 研教機構對社會的貢獻。另為解決學用落差問題,應發展技 職體系之特色,使人才培育能與國家發展相契合,並確保我 國高等教育機構品質及人才素質。同時,應革新法令規章, 以吸引外籍人才留在臺灣,相關配套措施應積極落實。且需 落實公務與研教體系分軌之改革,打破舊有公務體系防弊的 思維,以興利角度重新定位公立學研機構,改變政府單向監 督管理之現況,使大學之經營管理更具效率及競爭力。 在科技政策與科技預算方面,宜明確揭示「問題導向」 研究與「自由探索型」研究同等重要,提升問題導向研究之 經費比重,聚焦培養優勢領域的環境與團隊,建立問題導向 研究課題產生之溝通平台,整合前瞻領域之分析,進行問題 導向研究計畫的徵求、審查及補助,以建立由學術研究至社 經應用的有效連結。此外,應強化跨領域人才培育機制,提 103 104

吳妍華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6 頁。 吳妍華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6 頁。 45


高跨領域研究經費比例,強化跨國研究的誘因及配套機制, 鼓勵年輕學者參與跨領域整合型與跨國型的研究,建立完善 跨領域研究審查機制。政府並應建立整合科技政策之決策機 制,統整科技會報、科技部等相關單位的事權,以加速科技 創新研發及科技資源的有效配置。 在科技計畫方面,政府應先建立一套高層次的、適合我 國的績效評估指導原則,各部會再據此原則訂定其評估辦 法。在計畫的事前評估上,除持續資助具創新遠見的計畫 外,並應鼓勵有助於上、中、下游產業鏈形成之科研計畫, 及對可解決產業問題與對社會經濟有貢獻的科研計畫。對於 長期性、以及較為重要任務導向的計畫,應進行事中的評 估,來及時檢討、找出問題並儘速設法解決;並視情況適時 地提供資源協助。對於執行力不彰的計畫,亦需有退場機 制。在審查委員的聘用上,應考量事前、事中及事後各階段 評估委員的延續性,使委員得以在對於計畫起源、目的及預 期成效等有較充分瞭解的情況下,進行較完整的、較長期的 追蹤與評估。另可參考美國 Presidential Young Investigator 制 度,建立以年輕學者為對象的獎勵制度。 在產學合作方面,建議制訂前瞻永續的產學政策,針對 當前面臨重大挑戰之重點產業及需大力扶持的新興產業,由 產業界提出建議,政府跨部會整合資源,且結合研究機構、 學校與產業,形成「國家級產業策略性計畫」。另應提高大 學教師到產業界服務的彈性,增加對教授的實質獎勵,並納 入升等考核與辦學評鑑項目以及技轉成果等誘因,以強化教 師投入產學合作及其相關研究的意願。另應建立輔導學生和 老師創業之機制,使技職人力能協助臺灣企業提升核心技 術,成為產業轉型的動力。且應統整目前多元分歧的法規, 建立適當明確的產學合作規範,鼓勵產學密切合作而非僅有 單向防弊之規範;建議於利益衝突規範中,納入技術股權轉 入校務基金或科研基金之操作運用與相關配套措施。 46


在科技產業與專利布局方面,應建構完整的知識經濟體 系,整合學研單位之專利與研發能量,積極以專利為基礎與 企業同步進行專利布局105,進而以研究導引企業專利開發, 創造專利產業。 整體而言,需強化「經濟」與「科技」及「人才」三個 層面之間的連結,並建立兼顧環境與健康及社會公平正義的 決策模式,方能使臺灣邁向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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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妍華 (2012 年 7 月)。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台北:中央研究院,B6 頁。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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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化?還是法人化?〉 。《高教技職簡訊電子報》 。 http://www.news.high.edu.tw/pages_d.php?fn=forum&id= 163。 李嗣涔(2010 年 5 月 1 日)。〈談國立大學實質法人化〉 。 《臺 大 校 友 雙 月 刊 》 , 第 69 期 。 http://www.alum.ntu.edu.tw/wordpress/?p=8827。 科技產業資訊室(2011 年 2 月 21 日)。 〈臺灣企業支付海外 智 財 權 利 金 支 出 2010 年 達 約 49 億 美 金 〉, http://cdnet.stpi.narl.org.tw/techroom/pclass/2011/pclass_1 1_A056.htm。 周祝瑛(2011 年 5 月 12 日) 。 〈觀念平台-反量產 不能獨尊 SSCI、SCI〉。《中國時報》,A15。 教育部(2010 年 12 月 31 日) 。 《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黃金 十年百年樹人》 。台北:教育部。 許舜喨、吳嘉恬(2012 年 6 月) 。 〈論我國現行科技法制對公 立大學技術移轉之影響初探〉 。 《科技法學評論》 , 《9-1》 , 第 151-204 頁。新竹: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許舜喨(2012 年 1 月 10 日)。〈從新修訂之科學技術基本 法 看 我 國 科 技 法 制 的 變 革 〉 。 http://www.ibmi.org.tw/client/ReportDetail.php?REFDOC TYPID=0lgfj8ve17pfj9w5&REFDOCID=0lxk63frhv9i2sx o。台北:社團法人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 國立成功大學(2010 年 10 月 22 日) 。 〈推動大學自主治理 成 大舉辦國際諮詢會議及座談〉 。 《成大研發快訊》 , 《第 15 卷 》 , 第 8 期 , http://proj.ncku.edu.tw/research/news/c/20101022/1.html。 台南:國立成功大學。 梁定澎(2012 年 10 月 24 日)。〈高學歷失業 從需求面解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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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背景說明

2012 年瑞士國際管理學院(IMD)發布的 IMD 世界競爭力年報顯示,台灣的 經濟表現由第 8 名跌至了第 13 名,其中關鍵因素多與政府有關。台灣經濟發展 的困境主要在人才供需失衡,產業結構過度集中以及科研發展未顧及產業需求 等。簡言之,就是人才、科技與經濟三個層面的鏈結斷裂;教育出來的人不一 定符合國家發展及產業的需求,科技的研發缺乏可應用的創新,而產業與學研 的互動合作不足且缺乏創新研發能力等。 2011 年 8 月本院翁院長與國內重要的產業、教育、科技、媒體與藝術等各 界代表所連署的「人才宣言」,點出我國正面臨空前的人才失衡危機,已成為高 階人力的淨輸出國。並建議應從落實公教研體系分軌、建立友善外籍人士環境、 縮短產學距離以及扭轉高等教育同質性過高等制度、環境與教育面的改革。 其後政府陸續進行了多項改革,包括科技基本法的修訂,薪資的彈性化,外 籍人才就業限制的放寬等。國科會也於 2012 年 4、5 月進行了「我國科技轉型 關鍵議題與全國科技會議研討會議」一系列的研討。 台灣學術科技發展無法快速推升之可能原因在於: 1. 學術評鑑思維過於狹隘及單一化 2.政府對於台灣科技優勢領域之發展規劃不足 3.學研單位從事科技研發的驅動力鮮少來自於產業界 4.學研技術產業化誘因不高 建議科技發展應與人才培育和經濟創新相連結,優先著重: 1. 學術評鑑制度之重新設計: 高等教育的目標,在培育多元人才,具備探索未知或突破創新的能力, 以因應現代化社會的多元需求,現行評鑑應去指標單一化。 51


2. 問題導向研究之提案機制宜重新設計: 近年來因科技預算緊縮,許多國家的政府科技計畫補助越來越重視問題 解決導向,而非只探索未知。我國自由型研究比例偏高,致使學術界的 研究題目非常分散,未能培養優勢領域,且多非業界關心重點,無法解 決當前面臨的關鍵問題。應加強技術端及需求端的對話,找出有共識的 主軸議題,由上而下徵求計畫。 3. 產學合作機制之完善建立: (1) 台灣在國際論文產出及發明獲獎皆有優良表現,但這些並非目標, 而是達到目標的過程所呈現的情況;且因研發價值鏈上中下游的連 結不夠,以致這些階段性成果無法轉化為創新能量及商業價值。 (2) 技術移轉及產學合作的法規過於強調防弊而非興利,故多以利益迴 避的觀點做考量。然而利益揭露及利益衝突的規範比利益迴避更為 重要。 (3) 產業缺乏創新研發及有競爭力的關鍵技術,應建立以質換量的共識, 加強優勢領域,建立經濟/科技/人才三構面的連結,及經濟/環境/公 平正義的決策模式。 4. 創新是指改變而帶來社會及經濟價值,然而創新不一定只是技術面的創 新,凡設計、營運模式、體制、組織、環境、思維及文化的改變若能帶 來價值,也都屬創新;惟有持續創新,才能擁有競爭優勢。因此,在出 生率快速下降及人口老化的環境下,如何培養及延攬國家所需人才,挑 選具優勢領域的科技創新,並使其產生總體經濟與社會效益,是我們當 前面臨的重大挑戰。 5. 國家研發經費應穩定成長,且宜前瞻規劃,以保持競爭力。政府科技預 算應著重研發鏈之上游,以利長期有效發展,並與民間資金著重於中下 游研發連結,以帶動創新產業。 52


2 附件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會議紀錄

時間:101 年 6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8 時至 21 時 地點: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出席:如簽到表 主席:翁啟惠院長

記錄:楊芳祝、陳彥銘

翁院長:我們國家要從效率型的經濟發展走向創新型的經濟發展,但應 用層面的創新研發缺乏前瞻規劃,目前產業與學研的互動不多, 距離相當大,而產業又缺乏創新研發能力,造成人才供需逐漸 失衡,加上出生率急速下降及人口老化的衝擊,我想這些都是 大家所看到的,很久就有這個觀察。所以怎麼樣從教育、科技、 經濟三個層面去看,來改善目前的狀況?去年我們有提出「人 才宣言」 ,點出這些問題的癥結所在,建議從制度面、環境面及 體制面去改善,去扭轉目前狀況。 譬如說「公教分軌」這個制度,雖稍有改善,但現在有很 多做法還是延續公務體系的思維,最近有許多教授被調查,這 有一點也是類似這種思維造成的結果。科技的研發是探討未知, 經常會有變化,但從公務體系來講,編預算是要照著預算的方 式去執行,假如這中間有一些勾稽不起來,從公務的體系來看 是違法的。 還有產學合作、兼職的問題、智慧財產和採購事物的處理 等,這些在科技基本法的修正,已有較明確的規定,是看到一 些結果。然後會計及人事制度缺乏彈性,待遇看重齊頭式的平 等,對外籍人士不夠友善,與產學的距離太遠,高等教育的評 鑑制度太單元化,以致所培養出來的學生同質性太高;加上產 53


業結構上有問題,比較單元,而教育制度下培養的人才是較多 元,所以就業的機會不高;假如產業只是追求效率而不是追求 創新,成本一旦增加就外移,就業機會就會受到影響,這些連 環互相之間的影響我覺得問題蠻大的。 國科會最近也在 4、5 月進行開會,提出 7 個議題,也是跟 人才、科技、經濟層面相關的議題,希望在年底全國科技會議, 針對這 7 個議題去討論,找出共識做政策研議。這 7 個議題與 今天會議的議題有關,ICT 產業如何發展等等。譬如說六大新 興產業怎麼樣去真正著力?精緻農業、文創、生技、醫療、綠 能到底要怎麼做?上游與中下游之間如何串聯;科學園區的發 展,將來是否能滿足創新經濟的需求,科技政策怎麼規劃?資 源怎麼分配?假如說探索未知和解決問題都很重要,那麼解決 問題這個層面,問題的形成、設計是怎麼來的?目前比較缺乏 從需求端去考量。產業目前需要的是什麼關鍵技術?面臨的是 什麼困境?學術界不太去關心,所以徵求計畫的主軸議題的設 定,有一點是學術界在主導,缺乏需求端的考量及參與。另外 就是經濟的發展缺乏兼顧環境/健康及社會公平正義之考量,以 致決策形成的過程比較缺乏全面統整,最後就是整合面的問 題。 國科會今年 4、5 月提出這 7 個領域,已分開去討論,我負 責的是「如何維繫台灣的學研地位」議題。在討論過程中,我 們是有看到一些需要面對的問題。這個議題與各位比較相關的, 就是學術評鑑比較重視發表論文的指標;把指標當成目標,結 果失去了目標,而追求的是一些指標,但是這些指標其實不是 我們要追求的目標。譬如說我們要追求國際獎,我想要知道, 得獎的目標呢?還是我們追求的指標?這些都跟評鑑有關。評 鑑不能太單一化,這 163 所學校(註:教育部 100 學年大專校院校 數統計)所培養的學生,同質性就會太高,所以希望評鑑能夠比 54


較多元,依照各個不同性質學校發展方向,有不同的評鑑指標。 我們也發現優勢領域的規劃不足,太著重表面的工作,結 果看不到優勢領域怎麼樣去形成、怎麼樣去延續?科技研發的 驅動力比較少有產業的參與,也就是說供應端與需求端之間缺 乏互動,因此形成的主軸議題缺乏需求端的資訊。然後學術研 究產業化的誘因不足,不太鼓勵創新,比較重視論文發表,創 新的能力就不太受重視;所以有建議學術評鑑制度要重新設計, 問題導向的科技主軸議題必須要考慮需求端,形成共識之後就 以徵求計畫,找最好的團隊或個人去解決這些問題。產學合作 的機制建立要完善,這個剛才有提過,有關論文的產出及發明, 其實並不是目標;學術研究的目標要先搞清楚,然後才能夠設 定評鑑的這些指標,去看整個過程。 其他的議題有討論到,我只是把它摘錄下來:例如資源的 配置需要檢討;大學的技轉太重視收益,不夠重視產業的需求; 跟業界的互動也因為這樣子不夠積極,以致產學合作的制度沒 有真正的落實,也缺乏誘因。所以學研單位缺乏興趣作一些科 技創新的相關研究,產業界又缺乏關鍵技術。這個在一些產業 我們已經發現,尤其面板跟半導體產業缺乏關鍵技術,結果產 生了目前我們看到的狀況。台灣的出生率是全世界最低的,加 上人口老化的衝擊,我們怎麼樣建立用質來換量的策略?如何 加強優勢領域的建立?甚至也必須建立科技、經濟、人才三個 構面的連結。譬如說教育部、國科會與經濟部,必須要有政策 目標的連結,不是各自發展。永續發展的決策模式要建立,這 樣子才能夠真正走向我們所期待的創新經濟。 創新的定義就是改變而帶來價值。所以創新不一定在技術 面,有的時候是營運模式;有的是設計的創新,有的是體制面 的創新,有的是組織架構的創新,甚至是環境的創新,思維文 化的創新,這些改變會帶來價值,我們都叫創新。所以要走向 55


創新的話,必須要面對過程。改變當然不一定成功,台灣社會 對失敗的看法太負面,創新一定是經常遭遇失敗,問題是要怎 麼樣做讓大家勇於創新?創新也會需要面對許多不同意見的討 論及處理,如果我們不夠包容的話,就沒辦法走向這一步。所 以有一些是文化面需要去思考如何改變,培養出我們真正需要 的人才,這些是簡單的背景資料給各位參考。我了解教育部也 在請劉兆漢院士和曾志朗院士從教育方面去思考,並規劃會有 一個白皮書出來。

劉兆漢院士:教育部是從整個教育體系去考量。

翁院長:上一次我們有談到這個議題,鎖定在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走 向會影響到前面我們所說的問題及前端的教育。考慮到我們的 專業,鎖定在高等教育、科技和經濟的層面。我們裡面有一些 人過去擔任過校長、教育部長,甚至在科技業有很好關係的專 業,我們覺得是可以提出一些建議。這個議題是透過好幾次的 開會,大家覺得中央研究院責無旁貸,應對這方面的問題提出 一個看法給政府參考。我想背景是這樣子來的。 我想利用這個機會聽聽各位的意見。我們是有一個想法, 就是因為這議題牽涉太大,所以要分組討論;每一組鎖定在一 個範圍,有點像上一次醫療保健政策建議書的做法。因為這個 議題太大,沒有辦法每一次都這麼多人在一起開會,所以要怎 麼分?要用剛才那種方式呢?人才、科技和經濟,還是說要考 慮到界面來分這個小組?來聽聽各位的意見。我們也請了好幾 位業界代表當顧問,假如我們有一些構想,再向他們請教;可 能這種方式比較好,避免花他們太多時間。我們也邀請張忠謀、 施振榮、鄭崇華、林百里、何壽川等,還有一些海外的院士像 朱經武、楊祖佑、郭位、王佑曾、胡正明等,我們可能要麻煩 56


各位花一些時間,討論出架構來。本來是希望請劉兆漢院士來 主持,但因為涵蓋面廣,參與的人多,所以羅主任覺得應該由 我出來主持。那我們就請各位看看有什麼意見。

陳維昭校長:今天我們所討論是「高等教育和科技政策」 。是要討論高等 教育怎麼來配合科技政策嗎?這是兩個相關問題?還是兩個獨 立的問題?如果是前者,科技政策要明確後,才能討論高等教 育如何配合。這一點明確以前,我們要討論這個問題有困難。

翁院長:這是 7 個議題裡頭的一個議題,我們要談的就是人才、科技、 經濟之間各自為政的現象。就是說所培養的人才好像產業不需 要,不符合產業的需求;產業也覺得與學研之互動不太好,也 不太著重創新,所以之間就連不上,問題在這裡。

吳茂昆校長:我是最遠來的先發言。我去花蓮東華大學已 4 個月,這 4 個月我學到很多東西,感受蠻多,台灣過去產業我們所重視的 是 IC 等,但東部學校有很不一樣體系。你說東部是不是完全沒 有機會呢?前一段時間我的一位原住民學生告訴我說,他們現 在種一種龍葵草,這個草的菜可以當菜吃,湯可以用來解酒, 他們宿醉的時候就喝這個湯。如果有機會與台灣本地生態結合, 把個體做好了之後,說不定可以發展出更好的移植,包括新的 農業、新的知識等。可是我們看到目前系統和結構裡頭,這種 機會是不多的,如果你要提一個研究計畫是很不太可能。

翁院長:這就牽涉到 163 所大學大家要做什麼?是不是要做基礎研究? 就是我們要提出建議。現在技職體系都變成大學,都要用同一 個評鑑標準,要比較聚焦的去談這些問題。 57


吳茂昆校長:我們想去做這件事情,譬如說先提計畫,國科會不太可能 核准,因為東華不是太突出的單位。學校會去協助規劃,當然 人才也不足。我在這裡主要是說在教育部和國科會體系可以去 想這個問題,把這樣的事情做出來,所以我們想說跟中研院可 以合作,但在這個過程總要把這個例子發展出來。

翁院長:這可能牽涉到一個基本的問題,就是東華要培養出什麼樣的學 生?希望在社會上能做什麼事情?就是每個學校有它的特色。

吳茂昆校長:我們的學生不一定要去台積電工作。我的意思就是說,如 何以前面這例子發展出東部很重要的產業。

翁院長:東部有很重要的產業要發展,所提的這些研究是不是只有東華 能做?中研院是否會有興趣去做吳校長所提的那些研究?問題 是我們怎麼樣讓學研的力量跟產業連結。不是全國 163 家學校 都要做可發表國際論文的研究,現在已經出現這個問題,現在 我們培養的學生產業已經不需要了,這個是產業的聲音,我們 培養的學生產業沒辦法用。

吳茂昆校長:我說的是我們學生可能要去種植這些農作物,但是這些東 西有沒有用?事實上是需要研究的,研究後才能做後續的發展, 怎樣把這個帶動起來,這是我的報告。

吳成文院士:剛剛聽了院長及吳校長的發言,我想今天要談教育、科技 和產業。其實這三個有它根本不同體系,科技裡頭有科學和基 58


礎,這兩個是不一樣的,以前我們常把科學和技能混在一起, 造成很多的誤解。科學是要追求新的知識,這新的知識從哪裡 來﹖我們很難預期這個知識將來有沒有用?因之難以預測。所 以我要說的就是現在台灣 163 家大學,應該把它分成一種是追 求科學,一種是追求技術的。追求技術的,可以跟產業連結, 達到產業的目的;而追求科學卻不然,他主要是要維持一個指 標性的高水準的科學研究;所以要把這兩個區分開來,然後相 關的評鑑制度才能清楚。我們現在都把它們混在一起,造成了 許多問題。因為是同樣的一個評鑑制度的,當然產業用不著; 如果我們把它分清楚,我想是較可行的。就像最近哈佛的前校 長來演講,他特別提到說:他不能說哈佛是一個好的目標導向 研究,他所提到的重點即是追求科學導向,我們台灣也需要像 哈佛這樣有目標導向。應該把它分開來,不同的重點,不同的 特色,不同的評鑑制度。

翁院長:上一次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張忠謀說,台灣大概只有幾家學 校可以培養真正的領導人才,剩下的就是培養謀生的技能。

吳成文院士:要看台灣將來發展的目的在哪裡?你如果說台灣要有真正 大的發展,1 家或 2 家真的不夠;我們有一百多家大學,不是 1 家或 2 家就可以。我不太贊同說台灣 1、2 家就可以,那麼台灣 不會有發展。

翁院長:所以說我們要討論,假如我們整個評鑑制度沒有講清楚,假如 都是以發表論文當作最重要的指標,不管哪個學校,連醫生也 都要發表論文,這會產生一個文化,不管你做什麼,先發表論 文再講,變成這種現象。 59


很多領域沒有那麼需要論文發表,如拿不出論文出來就不受 重視,我們擔心的是這變成一個文化。另外,碰到的問題就是薪 資待遇的問題,這更增加我們的困擾;例如工研院就突然一下子 請不到院長、請不到所長,因為規定薪水一定要比部、會的次長 低。

楊泮池院士:這個問題蠻複雜的。我們的整個價值觀必須改變。如果只 用一個標準,就是發表論文,對台灣很不好,這個價值觀必須 要改。我們把很多評鑑的制度均質化,所有的都要看相同的指 標,造成了我們沒有辦法去看不同領域,或去 appreciate 可以 開刀的 surgeon,這讓我們整個社會的 creativity 完全不見了, 也沒有競爭力,這是比較嚴重的問題。我們的價值觀與評鑑制 度要改,評鑑制度不僅是在自己裡面,外在的評鑑制度好像也 是,學校的制度太單一化,醫院的評鑑制度也太單一化,都只 有一個指標,這些都很不好。假如能夠鬆綁,有較多元的價值, 鼓勵學生與老師有創意,讓他們有自己的角色,就會更好些。 但是怎麼做,其實是蠻複雜。

翁院長:假如評鑑制度改的話,就會好一些。評鑑內容指標,若分類, 那麼不同性質的學校,指標比重(weight)就會不一樣。

吳成文院士:我以國衛院作的評鑑制度供做參考。國衛院那時有 10 個研 究組,每個研究組的性質大不相同,有的做疾病研究,有的做 基礎研究,藥物開發、疫苗、政策研究等,不能完全用同一個 標準,即 SSCI paper 的 impact factor 來做評鑑。例如一個做藥 的人,根本不能 publish,他一定要 keep secret,所以在 promotion 上造成很多問題。我們那時的做法,就是我們有 10 個組,由各 60


組訂自己的目標,然後做一個 milestone,一步一步來做,看你 達到多少,最後是產品出來,以你達到多少,作為你的 accomplishment 或 promotion。做 basic 的人,當然是靠 paper; 但做 clinical 的人,也是有一個不同的 milestone。然後,我們 每一組自己去寫,看自己能達到多少。這樣做完之後,我們請 advisory committee 來評估是否有問題;通過之後,我們就這樣 執行。我們試過這種方式,不然老是有某一組 impact factor 不 夠,paper 不夠;到外面國科會 review 時,也都是講同樣的事 情。雖說,我們很了解但是沒有辦法形成公部門的共識。這是 一個例子,說明我們怎樣來思考這個問題。所以若只是分兩組, 恐怕還是會有問題。

翁院長:上次我們在檢討學術競爭力時,有提出 10 個指標,其中有論文 的發表及其影響力、國際獎項、智慧財產及其產生的影響、圖 書設備、國際化程度及學生的出路等,學生的出路就影響到你 的競爭力,總共好像有 10 項,我們那時逐一去分析中央研究院 的情況。中央研究院是定位成基礎研究,所以論文的發表及國 際獎項變得相當重要。但是有一些是做政策研究的,就不能只 看論文,而人文則較重視專書著作。我們當時就有考慮到人文 與科學的評鑑差異,我們現在也是往這個方向走,但是你若是 跟外面申請經費,他們的方式又不一樣。我們希望透過這種對 話,建立一套有差異的評鑑方式出來,讓不同性質的學校也能 發展它的特色。評鑑制度做得好,就會引導學校的發展及學生 的走向,當然也會影響產業與經濟的發展,如果評鑑能設計得 好,光是評鑑就會有它的影響力。 另外就是經費的配置,經費的分配如果做得好,也會影響 整個研究的走向。光是這兩件事看起來是比較消極的作法,但 它影響的層面是蠻大的。假如我們在這裡面能點出關鍵,然後 61


做出較正確的建議,就會有影響。不能期待一下子要做大改變, 要用政策去引導方向,這樣做是比較實際的方法。

陳維昭校長:今天談論的是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係。 國家經濟發展是整個國家要有一個方向,這可能不是我們要談 的。除了六大新興產業之外,將來還要發展甚麼產業?這必須 是國家要去訂定,國家也定期透過科技會議制定科技政策,我 們今天我們要談的,最重要的還是高等教育。高等教育除了人 才培育與學術研究外,現在比較注重如何讓高等教育真正發揮 經濟火車頭的效用,其實就是如何普遍提升高等教育水準,高 等教育水準一旦提升,許多效用自然就會出來。 提升高等教育有兩個最基本的條件,一是資源,一是制度。 資源就是人才與錢,以現在反菁英的狀態,人才不斷流失,如 果容讓一直來打擊”肥貓”,人才都不會進來。第二、我們的資 源太缺乏,沒有競爭力。5 年 500 億,受惠的只限少數大學, 對整個高等教育的提升是沒有辦法的。我一直建議教育部應該 去訂定高等教育長期發展的資源配合。例如,要做一個時程表, 把每個學生經費如何從 10 萬、20 萬,最後到 50 萬,至少要能 與韓國相比,這樣才有競爭力。 第二是制度,我們過去談到採購制度,至今還是一樣綁得 死死的。所以人事制度、會計制度如何達到進一步鬆綁,也是 我們要考量。評鑑制度不過是小小的一部分,目前評鑑確實是 太單元化。我一直主張評鑑不要由一個單位設定許多標準,來 看你是否符合標準;大學評鑑應該是由大學自己去訂定。其實 在日本他們早就已經改變了,東京大學設立甚麼目標,文部省 只要看你設立的是否合理。台大、成大要設甚麼目標,自己訂, 由教育部審核,然後追蹤是否有達到目標。有些學校不一定要 追求世界百大或多少 SCI 論文,它也可以設定將來畢業生可以 62


達到 90%以上的就業,只要它能達到這個目標就好了。所以, 我們的評鑑的確太單一化了。 至於技職學校與一般大學分流,我們已經談很久了,現在 不但沒有落實分流,反而越來越相近了。不論技職大學或一般 大學,社會都需要。以美國為例,它是藉由整個學術研究能量 的提升推動經濟的發展,德國也許就不是這樣,學術研究能量 或許不如美國,但是它的技術教育基礎深厚,結果經濟發展也 很好。所以,我們如何讓大學的分流更確實,才能培養出不同 的人才。

翁院長:因為我們經常在談這些問題,所以有些研究員就開始困擾,到 底是我們不鼓勵基礎研究嗎?我說不是這個意思,以中央研究 院的定位應該走基礎研究,但是大方向要走對,在那大方向下 做 good science,自然就會有影響力出來。有些本院的研究員不 瞭解,就一直往應用研究發展,但這不是我們樂見的,中研院 應做此比較基礎的研究。但是從台灣整體來看,其實就是要去 面對這個多方需要的問題,所以我們才經常講這個問題。

陳定信院士:我最近有機會 expose 到教育部的彈性薪資計畫審查,就是 沒有拿到 5 年 5 百億的學校,也要給這些學校老師有彈性薪資。 我想這很好,但是當我看到他們出來的 performance,就像翁院 長和前面幾位所說的,一律都是朝 paper 發展,我個人覺得這 蠻嚴重的。但是要解決這個問題,我想藥方是要從 funding 去 解決。這些學校因為過去的背景,認為要 publish paper 才可以 拿到錢。如果大學要分流,我們指的是公立大學。若教育部的 funding 是鼓勵他們以技術為導向才給經費,這樣才能把它的 mindset 改過來;否則 mindset 不改,就永遠如此。劉副院長以 前也是做分流,但是沒有很成功,大家都變成一致。我個人的 63


建議,是大學一部分往科學,一部分往技術方面,這是必要的。 但是要從何處去 push,我想要從 funding 去解決。否則說了半 天也沒用,一 funding 下去,就很有用。

李羅權院士:我覺得中央研究院可以帶頭領導,做一個記錄文件,把應 該怎樣做寫下來,用中央研究院的高度來寫。不然的話,一些 應該推行的政策,但有些教授認為可能會危害到他的利益,就 起來抗議。結果,我們在座的各位,可能也不願意出來澄清。 我覺得大家應該達到一個共識。剛才提到 7 個議題,我想大家 都同意且了解。如果看過去 4 年前的白皮書,也是討論類似的 議題。但是要怎麼具體來做?我當國科會主委時,一面推動拔 尖,一面推動學術研究跟產業結合。拔尖方面,剛才翁院長和 陳定信院士提到,就是跟研究經費分配的政策有關。所以,我 們推出學術攻頂、龍門計畫、國際級頂尖科技中心(I-RICE)等。 這些拔尖計畫會用到一些額外經費,因此自由型的研究經費就 受到影響,於是有人起來攻擊。關於國家型研究計畫,事實上 涵蓋的領域不夠我們的需要,但是每一個國家型計畫的規劃又 太鬆散,不夠聚焦,到最後有點像自由型的計畫。所以我覺得 應該將國家型計畫或自由型計畫的經費轉到一些議題導向的計 畫。就像翁院長所提的,台灣有哪一些問題需要解決,就提出 來,我們就徵求研究計畫,我們就專門攻這些項目。而不是像 國家型計畫,至目前只有 6 個課題。所以應該加強議題導向的 研究,集中大家的力量來討論有哪些議題是應該做的,有那些 是跟產業有關的。最近國科會推一個有機太陽能的議題導向計 畫,集中學界、業界力量專攻它,也做專利佈局,將來在有機 太陽能產業,我們就不會輸給別人。我們科園區與產業方面也 推了一些計畫,當時陳力俊校長當副主委,就推固本精進方案, 想要加強學界與園區連結,這個計畫幫助不少中、小型的公司, 64


他們相當感謝我們推動此方案。

張俊彥院士:我們為什麼輸給三星?為什麼 Apple 給三星,不給台積電? 這是一個很重要要檢討的問題。

翁院長:上次施振榮有特別講到這個問題。假如問題導向的研究過程中, 主軸議題的形成能多聽微笑曲線右邊的聲音,可能比較能真正 解決問題。現在是比較多左邊的聲音在講,在設定議題。聽到 右邊的聲音就是比較知道業界的聲音,現在問題是要跟個別的 公司或是要和整個業界討論?像美國,他們經常有整個 industry 來形成 research group,然後就拋出一些問題給學術界去研究。 funding 是他們給,而不是政府給的。如由半導體公司形成的 group 提供資金,請學術界做些研究,施振榮與張忠謀都有提 到。

劉兆漢院士:剛才提到當初我們做宏觀規劃,最主要是希望分工,而不 是分流。其實我們與美國加州做這件事情,表面上看起來是一 樣,真正做的完全不一樣。加州當初做的是立法的,我們是完 全不行。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其實是 funding,所以才有競爭式 地到各個學校去爭取。我們做得比較慢的就是與研究型大學的 整合或教學大學的教卓案,這些都有一些作用。唯一我們比較 慢的是沒有把技職納入,怎麼 define 技職學校的卓越?然後把 錢放進去。大家做競爭型的爭取,有這個方向的發展成效。不 過,回到今天的議題,剛才院長提出來的 3 個項目,可以做為 我們委員會初步的或分組的討論,第 2 與第 3 項其實是蠻相關 的,這和我們今天討論高等教育與產業其實是蠻相關的(背景說 明第二頁的 3 個項目)。 65


翁院長:第一個是評鑑,第二個就是 funding,第三是產學關係。

劉兆漢院士:有一個題目談了 40 幾年了,對高等教育且對整個教育制度 最有關的,其實就是大學入學的問題。我們敢不敢來談這個問 題?大學入學的問題不真正解決的話,其實很多我們說高等教 育或人才培育,甚至價值觀都與此有關。20 多年前我剛回國, 大家都談大學入學;到目前,其實很可能是愈做愈糟糕。

張俊彥院士:我們談這麼多東西談了幾十年,我們談的都是對的,但是 我們都沒有做到,我們要把它做到才是最重要的。看看韓國, 他們說做就做,且做到了;我們會講,不會做。review system 一定要改,怎麼改?funding 很重要,但是要怎麼做?funding 為什麼不給最優秀的,而是 broad funding?這是不對的,又是 頂尖卓越,又是 broad funding,這是不通的。上面不通,下面 怎麼會通呢?韓國說到做到,他們唯一遺憾的是沒有諾貝爾獎。 最近幾年的計畫,7 個計畫中我看起碼 6 個做得到;我們連大 陸都不如,他雖專制但做得到,我們民主反而做不到,這是很 嚴重的問題。韓國是國家資本主義,它的企業很專制,他支持 三星的時候,LG 很無奈。為什麼?國家政策是給三星,而不 給 LG。結果,LG 還是自立自強,且做的不錯。韓國人能做, 台灣能做嗎?不可能!因為韓國是國家資本主義。

曾志朗院士:我想我們今天來已經有這麼清楚的背景,然後我們要做一 些建言。建言,當然是因為我們看到問題。到底大家看到什麼 問題?像現在大家在講薪資、評鑑,這個講的已經這麼多,大 家講來講去都一樣,就是不滿意。那不滿意,我們應該講說教 66


育部或國科會目前到底對每一個我們所說的不滿意的議題,他 們在做什麼樣的 policy?所以我們應該是說:我們應該是 evaluate 他們現在正在進行以前做的、正在改進的 policy 到底 做的好不好。我們在這裡做的建言應該是你們不能再這樣做, 或你應該往哪個方向走,或我們有哪些建議要告訴你,應該是 這樣的一個方式。譬如說評鑑已經講了很多,要分類,要幹什 麼,那你要說你什麼時候做得到,應該說這個行動方案就要來, 不能再拖下去,再拖下去,這個國家、這個教育、這套科技配 合是做不到的。 第二、薪資。我們也知道薪資卡在相當多的民意代表等這 些問題,我們就要提出來,要對這些議題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或知道原因在哪裡。我們怎樣以這些學者、這些經濟學家來談 這個問題,把它談清楚,給立法院一個明確的說明與說服力, 一個說帖。我們在講 impact,一個大學到底要什麼樣 impact? 什麼樣 resources?我們要說這個 impact 今天要跟產業結合,我 們要問的問題是,你們的畢業生能不能應付產業界所需要的 level 的 workforce?這個東西到底在哪裡?我們現在有沒有做 到?現在政府正在做的 policy,教育部、國科會、我們是要做 evaluate 的人,才去做建言。他們走到什麼地步?accountability, 就是說到底我們臺灣現在大學都在什麼模式之下?大家大部分 都想要做台大,都想要做哈佛大學。這樣的情況下,這個分野 各分工,還有我們是不是很 isolate?剛剛講那個單一化是很 isolate,你實在是沒有看到全世界在變。全世界在變,你沒有 connect 上去,你就是一個島國孤立的方式來思維你的教育系統。 這個東西我們要怎樣來把它分析清楚?然後怎樣去對這樣的事 情提出一些建言?政府應該怎麼做,教育部應該怎麼做,國科 會應該怎麼做。 第 5 個,最後是 environment,現在我們不能忽略國科會正 67


在做事情。從剛才李主委所說的,教育部也在做事情。都在做, 從以前 5 年 5 百億,然後慢慢的分出來,就說這是一個拔尖的 部分,最後幾個學校出來,那背後的 rationale 是什麼?然後再 來是教卓也出來,教卓的成效如何?我們是不是應該要來看教 卓那邊,要繼續發展呢?還是那邊已經夠了?剛剛也談到技職 這方面,是不是也應該有個卓越計畫?就像從 5 年 5 百億到教 卓的 50 億、100 億,現在這些也在做。今年就有典範學校,你 們學校是第一個,典範學校是四個學校選出典範。再來是不是 要有更多的拔尖?或是要擴散?我們現在所講的是要站在一個 高度去看這些事情,我們不能再停留在批判的階段,我們應該 是問我們要做什麼?我要提出什麼樣的建言?要分析每一個困 難,每一個錯誤,接著往下走才會走得出去。今天如果大家知 道我們在這邊開會,而我們開會的結果都沒有做,我覺得其實 我們要趕快分工,趕快把東西分出去。

翁院長:我們現在只是第一次開會,可能聽一下科技大學跟工研院的想 法,再看經濟、社會、法律的層面怎樣,經濟的層面要誰講?

胡勝正院士:主席,我聽大家講的好像都是很急迫的問題,而且也知道 問題的所在,但是現在我們的目標好像是 2 年以後才要提出建 言,好像已經太遲了。聯合報最近要開一個會議,他們不能等 2 年,現在就把這些急迫的問題提出來,2 年內就要把它解決, 我們是 2 年以後才要提建言。

翁院長:不一定,要看我們有沒有這個急迫感。

胡勝正院士:所以,有些我們應該可以馬上就提建言,但有些是比較長 68


程的,可能需要有時間的順序。第二、就是我們講很多的原則, 但是剛剛主席也提到,就是發明,其實很多技職體系的學生做 了發明,在國際上獲得肯定,而且好像也有相當的實用性,但 是後面通路的連接問題,我們應該用這個做為個案。政府有沒 有去找這些人來?如果幫他們,把他們的 product 變成市場上 有用的東西,那這些連結也是應該討論的。 我們說到薪水的問題,現在有很多國立大學教授退休就去 私立大學;他們變成了肥貓,以後不能到私立大學。如果不准 他們去私立大學,他們就去中國。這就是政府要做的事情,把 他們趕到中國去。最近的商周刊就是有兩百個戰將變成兩百個 叛將的故事,其實是值得我們去探討的,我們是有人才,但是 下面的這個環節好像漏掉了。

翁院長:這個說不定北科大、雲科大都講了,是不是聽一下科技大學現 在的困境?

戴謙校長:我的第一個建議,馬上要開院士會議了,檢調單位在調查國 科會計畫經費使用問題,應謹慎處理,瞭解事實之原因,並提 出對策,否則會影響人才之去留。這個問題跟這個主題無關, 只是提出來。 關於科技大學,第一個我要提的就是評鑑要從評等出發, 這個通過制度大概已經確定。以我的立場,本來技職這個部分 是列一、二、三、四等,現在要比照高教的認可制;認可制是 很好,你有目標,你自己去追求目標,就是通過跟不通過而已。 我覺得這個是要檢討,誰來督促你落實目標沒有?達到目標的 過程如何?這是比較重要的。你在評鑑機制沒有後續,你這裡 一直說我讓它認可,所以你自己去追逐目標,我覺得虛無飄渺。 69


我回到我的部分,就是技職的部分。以前列等一、二、三、 四等,讓我私立大學有機會讓社會認定這是一流大學,因為我 98 評鑑跟台北科大並列第一名,我只有一個二等,而且那個二 等非常特殊,就是召集人讓我的系主任可以做四十分鐘,結果 三十分鐘就叫他停了。我的系主任沒有告訴我這件事情,隨後 他被評成二等後才告訴我,他因為擔心這以後國科會申請計畫 會變成怎樣,所以那個系變成了二等。如果那個系變成一等, 他過去這個 IEET 通過三年,幾次評鑑都是一等。如果是一等, 我們學校會變成績優大學,績優大學有其優惠,這裏不談這個 事情,我只是提出那時候列等是很辛苦的,現在所有的大學都 不願意用評等制,因為評等制評的不好,三等系要減招學生數, 四等要停招等等,大家都不願意這麼辛苦去做評等。現在認可 制通過、不通過、待觀察的,不痛不癢也不罰,我也喜歡,因 為我所有的系主任都認同這樣作法,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但 是我不敢說不要,我也認為就是很好,就是大家幸福快樂。要 評等需要有一個很清楚的方向與等級,但是也許規定出來以後, 會讓大家單一化,這是它的缺點。我想是缺點沒有錯,但也有 它的優點,只不過怎麼把優點留下來,把缺點改變。所以,我 們真的覺得要特別去檢討評鑑,這個政策的 orientation,大家就 跟。所以評鑑,我是覺得大家不要講虛無飄渺的事,而是怎麼 去落實。 我再多講一個,就是學生企業實習,以縮短學用落差。所 以,現在教育部在強調業界實習,業界實習不可能開一個線讓 你這個生手來生產,公司要付很多的錢,它願意讓你實習?不 可能。怎樣去獎勵這個制度?怎樣去落實?剛才講韓國能,為 什麼臺灣不能?如果教育部覺得企業實習是縮短學用落差的換 數,就是剛才大家講的來者通通作大,既然這是政策方向,怎 樣補助?對企業怎樣減稅?上銀的卓董事長說,他在嘉義中正 大學旁邊開了一個中心,專門讓學生來實習,這是 one of 企業 70


的社會責任,企業應該要幫忙學生縮短學用落差。大家都講 last mile,小朋友要社會就業的 first mile,誰來幫忙?企業要來幫 忙,政府怎麼鼓勵?政府怎麼獎勵?錢拿出來,怎麼做等等。 我覺得這可以縮短學用落差,既然教育部政策已經在做了,我 想這是非常需要去落實的。教育部也提出了校外企業實習是必 修課。每個系都能校外實習嗎?有些系所是真的非常困難。如 果這是政策方向,大家怎麼去做好這件事,這是最重要的。 我再講一個就是鬆綁的問題,怎樣讓私立大學或私立學校 能夠做更多的事情。現在十二年國教在討論這個問題,大學一 樣,私立大學也一樣。我們的董事長告訴我們說,你要成為臺 灣的哈佛大學,我的解讀是我告訴他未來十年、一百年南台都 做不到,但是我們願意努力去做。我的解讀不是做台灣的哈佛 大學,而是讓臺灣的私立大學也可以像哈佛大學那樣。我今年、 明年要把我的碩士班的入學學費改成公立收費,因為我需要好 的學生來南台讀,不然南台沒有希望。所以,明年開始,我的 碩士班學生是公立收費,我覺得讓我們更鬆綁,因為我們有更 多的機會,我相信私立大學一定會做的更好。

翁院長:你們有很多國際金牌!後續是怎麼做?

戴謙校長:這個是需要檢討,很多都是重覆比賽。就是說他這邊去比賽, 那邊也去比賽。後續就是剛才院長講的,得了獎以後又怎麼樣? 這是我們大家要去思考的。

翁院長:沒有說會去開發產品出來?

戴謙校長:他們要出國的事,我們會限制,同樣要去參賽的事情,只能 71


補助兩次,超過兩次就不補助。我希望他們要創新,不能老是 好的東西到處去比賽,都會得獎。這背後有一些問題存在,我 們不要虛無飄渺地去看它的成果,後面的問題是我們要去檢 討。

翁院長:那個金牌獎是不是有智慧財產的保護,是不是有技轉?

戴謙校長:基本上都會有,就是學校申請專利等等。像我們學校的專利, 都是學校付錢,我們替他養專利,也只養三年,三年技轉不出 去,你若要養,你出一半,老師要出一半,我們有一定的機制 在做這件事情。

翁院長:那個蠻可觀的。

姚立德校長:院長,各位先進,我是台北科技大學校長,國際獎的部份 我就不用講了。我先講個故事給各位聽,上個月我們前教育部 長吳清基先生和技職司李司長,召集幾個科技大學校長跟台北 市電腦公會理事長及幾位企業家一起開會,現在主辦中的國際 電腦展 window8 很熱門,台北市電腦公會對 window8 現在的作 業系統非常需要大量的人才,但抱怨台灣的大學培養不出這些 人才來配合產業的需要。這些企業家看到我們台灣的筆電,今 年產值大約會跌百分之十三,他們現在想走出另外一條路;他 們要發展 android 系統,hand-held device,認為這才是我們電腦 公會可能可以找到一些出路,可是我們台灣的大學沒有辦法為 這些產業培養需要的人才,落差太大。所以,他們拜託吳清基 前部長來召集,希望我們技職體系能夠幫忙做這些事情,台北 科技大學主動承擔這個工作,我們願意作為台北市電腦公會跟 72


大學之間的橋梁,我們來培訓全國各大學的種子教師,種子教 師再回去各個大學培養產業工會所需要的人才。我們現在在做 這些事情,我們學校的老師也不夠,所以我們找電腦公會最資 深的工程師來跟我們一起開發課成。我們資工系裡面對 Window 8 最有經驗的老師,因為我們學校的六年條款,他因六年不能 升等,我們必須要 fire 他。為什麼我們學校會變成這樣?因為 我們在同樣的學術大環境下,我們必須要追逐配合大量發表 SCI 論文。我們的升等送出去,國內的所有評審委員說:你們 這種 level 的學校,你們必須要多少篇 paper,我才能夠讓你升 為教授、副教授。國科會的很多研究計畫,也都要你列出多少 paper,甚至 impact factor 要多少等等。我們的老師必須在這樣 的制度下求生存。可是,台灣的產業其實需要像台北科技大學 這樣跟著業界一直走得很近的學校,來為產業人才需求盡更多 的心力。 我解讀一、二、三點的第一點學術評鑑制度,戴校長解讀 為學校評鑑,我是把它解讀為對老師學術成就的評鑑。可不可 以有一個不一樣的系統來救救我們台灣的產業界?或來救救教 育界與產業界的學用落差。我們國家某一些學校或某個 level 的學校或國家,可不可以不要那麼重視 paper,paper 會把我們 的學用落差加大。所以有沒有可能由中研院提出一個呼籲,然 後比較具體地跟政府做建議,從教育部的升等或國科會的研究 計畫申請等著手,讓產學合作或技術做得好的老師也有機會和 發表論文多的老師一樣有尊嚴,享有相同的學術尊敬。我覺得 這樣的制度會讓有些學校可以冠冕堂皇、抬頭挺胸地說:我在 為產業服務,我沒有低人一等。不知道可不可能有這樣制度的 設立?我相信也有些一般大學的老師在技術上做得非常好,可 是我相信各位也都知道,研究做得好的老師,他的學生也培養 得很好,但真正厲害的是他的學生,老師只是會寫 paper 而已, 他的技術可能逐漸喪失掉了,因為他花太多時間在寫 paper。今 73


天這些學生都不來了,產業界有什麼問題給他,我相信那個老 師也沒辦法解決。為什麼?因為我們國家所建立的價值觀與價 值標準,讓他需要靠 paper 來堆疊他的學術地位,但是卻失去 了實際去幫助產業界的能力。我們需要正視這個問題,且思考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假如有些老師的技術非常好,他可以幫業 界解決問題,他不見得需要靠大量 paper 來堆疊他的學術地位。 這樣的老師及這樣的價值觀,我覺得我們需要建立。 我很嚮往德國的一些大學教授,他常常到產業待個半年再 回來,今天產業上有什麼問題,那個老師有能力親自去解決。 我覺得我們國家需要這樣的大學教授。我敢說我們現在的大學、 科技大學、一般大學,能夠這樣幫助業界解決問題,袖子捲起 來實際去解決問題的很少,甚至比美國大學教授還少。我覺得 這個問題是造成學用落差的很大原因之ㄧ。當然我們國家需要 高水準的學術論文,可是我覺得我們國家的當務之急是解決我 們的學用落差,解決我們的產業問題。現在它面臨了很大的困 境,連我們自以為豪的 ICT 產業,都找不到人才了,而必須到 大陸去找。我看到台北市電腦公會的情況,我心裡好沉痛,所 以我才會跳出來說:Window 8 及 Hand Held Device 的軟體設計 人才需求,臺北科技大學帶頭來解決。

陳力俊校長:我想我們在座的人都很有實務經驗,這裡的問題都很曉得。 其實現在是提建言的時候,我覺得我們花兩年的時間分組討論, 最後還是這些問題。我建議我們大家回去提 proposal,我看到 什麼問題,覺得應該怎麼改,匯集整理大家的資料後再分組, 這樣就可以了。我覺得大家的問題很不一樣,像剛才科技大學 的問題就跟清華的完全不一樣,我們的學生就業很順暢,他們 在公司也過得很好,也升遷了。現在講學用有落差,我覺得有 些東西不要太影響學校訓練學生。比較先進的企業界可以做短 74


期訓練,學生很容易就接上軌,其實也沒有問題。所以,我覺 得大家的問題很不一樣,大家根據實務經驗來提建言,寫一、 兩個 page,然後把它匯集起來,大家再來看看,也許我們可以 用 committee 的名義來提建議,希望能夠改善。

翁院長:這個建議很好。我們現在聽聽問題,回去以後每一個人寫個一、 兩個 page,我們再把它整理;整理之後,我們再來討論。還是 先聽一下工研院有什麼不一樣看法,之後再看看社會跟法律的 角度。

蔡清彥董事長:中研院提供的背景資料,已經把問題點出來了。從我們 的角度來看,我認為人才供需失衡跟科技研發未顧及產業需求, 是一體兩面。就是說教授不做這個方面研究,研究生自然就沒 有這個專長;沒有這個專長,自然就不是業界所需要的。所以 第二頁講到自由型研究比例偏高,事實上我覺得不容易改。但 是國家型的科技計畫,當初設計的時候就說是議題導向、是應 用的,一定要對產業有幫助,是跨領域的,那問題是為什麼做 這麼久還沒有達到這個目的?可能是因為目前研究的題目是由 教授訂定的,而造成落差。假如國家型計畫能改變為由業者來 出題目,並每年評估研究方向與成果,可能就會有不同的結果。 像韓國三星那麼強,事實上國家仍投入大學及法人在 DRAM、 半導體及 LCD 的研究經費上,至少他們培養了很多這方面的人 才。最近歐巴馬總統為了重新確保先進製造業的領先,所以他 有啟動了先進製造業的國家 initiative,他給十二所大學經費來 建立 advanced manufacture 研究中心。也就是說在幾個特殊大型 計畫裡面,讓研究跟業界所需要的結合,研究成果及培養出來 的學生自然就比較容易與業界需求結合。另外、大學的原創與 獨立思考能力,及跨領域的訓練也非常重要。我認同曾志朗院 75


士說的,我們要訂具體、可行的方法,而不是只是把問題點出 來。

翁院長:剛才那個自由型的計畫,就是個別計畫。其實可以朝徵求計畫 的方向,引導個別型計畫往大題目發揮,這是可以做到的,不 會影響到百分比。問題導向的計畫,是問題如何形成,要多考 量業界的大問題,然後透過徵求計畫,不管是國家計畫或個別 計畫,朝大問題來發揮,提出具體的建議是可以做到的。

楊泮池院士:我想大家都知道問題所在,問題是若我們要等到 1 年以後, 或等 2 年、5 年、10 年以後再來解決這問題,台灣就完全沒有 競爭力。所以 immediately 要解決的其實是很清楚,就是我們的 制度太僵化、太沒有彈性。大家很多在 run 學校都知道,就是 讓你完全沒有彈性,沒有辦法達到你的目標。我們知道多元價 值,但我們怎麼去鼓勵多元價值?還有我們知道臺灣人才是最 重要,但是要獵台灣的菁英,怎麼樣有鼓勵菁英的措施?讓他 可以走出去。我們很多獎項沒有錯,譬如奧林匹亞得獎,但人 進來以後他是不是真的就可以在學術上做研究?No,他們只是 為了入學,他入學完了以後,他就不 care 了,因為他得到了。 我們一定要先把很多制度的彈性先解決,要不然目前是完 全沒有辦法解決問題;然後是怎麼樣鼓勵多元價值?因為每一 個領域真的是有其發展的方向,人文的文創可能會比我們以後 發展得更好,這些事情是 immediate 要做的,這些先做,然後 再來解決中長程的目標。

翁院長:法律跟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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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新煌所長:剛剛我聽到多位提到韓國,不過要特別小心韓國的個案。 韓國是很會衝,很會撞,也很會在逆境中「逆轉勝」的國家, 所以在危難的時候會出現「奇蹟」 ,但一但過久安逸日子,就恐 怕又會出問題。韓國在 1997 和 2007 的兩次金融危機和經濟海 嘯,是受害很大,但卻能在幾年內「反彈」(bounce back)。但 bounce back 以後,卻有可能堅持某個政策或理念而往前衝,直 到撞到牆才又倒下來。台灣卻另有一種特性,那就是一邊跑一 邊擔心,甚至還拐彎,再前進,所以往往錯失機會,但卻也多 了一些保險,不會大贏或大輸。韓國韌性大,也衝得快,在 crisis 中很能 survive,但日子一好了以後,卻可能被「自信」所誤導。 所以戰後呈現某種起伏的「historical cyclic crisis」 。如果我們只 看到韓國危機後的快速反彈,可能會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媒 體報紙和流行商業財經雜誌往往就有這種「羨慕英雄」和「歌 頌成功」的習性。這幾個月不就呈現這樣的「捧韓貶台」的媒 體風? 要知道,韓國今天自豪進入「20‧50」的大富國家行列(20 是指 20,000 美元國民平均所得;50 是 5,000 萬人口),我們當 然可以比 20,000 美元國民所得,但 5,000 萬人口則永遠不可能。 所以舉韓國的例子可能要小心,再舉三星傲人的業績背後,恐 怕也有一些不能學、不該學的商業污點舉措和政經特權結構。 我個人認為與其只是羨慕韓國,不如嚴格自我批評、檢討自己 其實早就知道的問題癥結,力求改進。 各位也談到論文評鑑問題,我覺得現在韓國、日本也都非 常重視論文評鑑,在社會科學裡,SSCI 論文在過去 10 年都會 視為高人一等,一切都以此為圭臬,並且漠視其他不是 SSCI 的期刊論文,這確實有「走火入魔」的問題。現在台灣社會科 學界也有 TSSCI 期刊名單,就是為了平衡上述只看國外 SSCI 期刊論文,不看本國期刊論文的偏頗。我基本上是贊成對期刊 77


給予評鑑,但這也只是參考之用,最主要的仍是送審論文本身 的嚴格學術審查,才能判定品質的高低。我就曾私下品評過台 灣學者在某個社會學領域的出版論文,發現出版在 TSSCI 論文 其實比出版在 SSCI 文章好。此外,我們也不能武斷地說,不 在 TSSCI 出版的文章就一定比 TSSCI 或 SSCI 論文差。 再來也跟學術評鑑有關的,就是大學評鑑。我們中央研究 院還好,中央研究院是自我評鑑,自己找外面學者來評。但大 學評鑑,現在是由官設民營的一個基金會在主導,先不論這個 基金會的定位是否全無問題,在作法上已出現 1.流於形式和太 重枝節;2.願意出任評鑑委員的資深學者愈來愈少;3.為符合各 種「迴避」原則,導致很多夠資格而孚眾望的學者都被排除在 外;4.更嚴重的是最後恐怕會有「下駟評上駟」的後遺症;5. 耗費太多大學的行政資源和精力去應付評鑑;6.大費周章後, 評鑑結果卻往往只是眾所周知的泛泛之論,或只是一些不痛不 癢的評語,對改進教學和研究有多少具體而實質的功效,不無 疑問。所以我是比較主張由大學自評,但要經得起考驗,或是 由教育部只針對「有問題」的大學系所進行委外客觀評鑑以作 後繼行政決定之考量和依據。 至於培養人才的問題和作法,尤其對年輕學者的延攬和培 養。我以人文社會科學為例,現在國科會和教育部以「博士後」 和「專案教師」來留住更多一時找不到正式工作的學術界的年 輕人才,但他們總覺得是過客,甚至低人一等,無法建立自信 和恆心,甚至還會對學術界有些灰心和挫折。韓國的作法倒有 值得一提之處,他們的學術振興委員會(像台灣的國科會)就創 造動聽而有鼓舞年輕學者人心的名稱,大量名額以多年次以招 攬剛獲得博士的年輕學者到好的大學去從事以研究為主的工作。 什 麼 好 聽 的 名 稱 頭 銜 呢 ? 先 是 BK (Brain Korea) assistant professorship,後有 HK (Human Korea) assistant professorship。 78


相信未來還會有新頭銜去招聘更多的博士到學術界,積極作用 是以儲備和培養好人才,消極作用至少是減少挫折的失業人文 社會科學年輕博士。這點我們是可以學的。 最後,大家都非常關心科技政策的落實和提升,並很想集 思廣益去提對策和建議。我長年研究台灣農業政策、環保政策 和工業政策的經驗卻告訴我,不是學界沒有給好建議、好意見, 往往問題的癥結是政府本身不是沒決心、沒魄力,就是做錯事 不改,甚至是經常人亡政息或是換人當部長,就標新立異想有 新政策。所以在我們提出建議之前,可能也該先做一番批判和 檢討的工夫,說不定如果「批判」後能帶來「改革」 ,就可以盡 其功了。以上請各位先進指教。

林子儀所長:聽各位先進的發言,法律在這部分好像都是消極,都是阻 礙;不過如果撇開法律這部份,從一般政策上來思考的話,我 會覺得我們今天院裡召開這個會議要談的,在座幾位先進都已 經講過了,因為大家可能都已經對這些問題有些想法,目前所 需要的就是要具體而行。其次,今天參與討論這個議題,我們 的同質性太高,就是太關心與偏重科技的發展。我覺得應該思 考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台灣的未來在哪裡?我們的未來是不是 只有科技發展?當然這也涉及科技的界定。如果縮限在科技發 展,則所言的科技,是限於目前的科技,如資訊或生醫科技, 還是也思考到未來要發展什麼科技?與台灣未來整體發展有什 麼關聯?我們應該提出一些看法,提供台灣社會,特別是年輕 人有個願景或努力的目標。這是比較重要的問題,不過這個問 題可能太大了。如果針對今天討論的問題,剛才各位先進都已 經有很好的意見,不過,也誠如剛才曾院士所言,針對這些問 題,政府部門也做了一些研究及報告,都可以拿出來參考,選 擇其中可行的建議,作為大家討論共識的基礎。最後所擬提出 79


的建言,不一定要是全盤性的,但應該是關鍵與具體可行的建 言。對不起,我比較不熟悉各位討論的方式,所以我提出個人 的淺見,謝謝。

翁院長:對這個報告要寫之前,當然會有目前的政策,目前對這些議題 到底是怎麼在做,用那個當背景,針對我們覺得是關鍵性的議 題去作建議。

吳茂昆校長:確實很多現行的規範都有很多阻礙。我們就用一個很簡單 的例子,事實上今天報紙,院長在研究院沒有教授資格,後來 被搞了半天,是不是?我去了解為什麼,因為教育部就是教授 才能當院長,然後到學校呢,所有人事就是說沒有教授資格就 不能當院長,那就去考,現在就去找立法委員,這是很荒謬的。 我們現在的大學甚至碰到這種事情,我們找一個中央研究院研 究員去當院長,結果他說沒有教授資格,就要搞半天,對不對? 立法委員在找你麻煩,對不對?我們這裡有太多這種問題,我 們今天都是碰到這些問題。我很同意陳定信講的,每個問題都 要點出來,然後我們就提建言,教育部就重新改,有些該改的, 才能解決現在的問題。

李德財校長:有一個問題還是要跟大家講一下,現在教育部訂的政策, 教育部自己也很為難,因為教育部上面有立法委員,有監察委 員,會計上面還有審計。剛剛楊院長提到會計彈性面的問題, 為什麼資本門和經常門不能互動,不能互換,這個就給你卡死 了,審計部依此一規定來審查,來看各單位有沒有按照規定來 做。教育部現在碰到的狀況是 5 年前訂的標準說什麼時候要達 到什麼樣的目標,五年後,審計部要來檢視教育部現在是否達 80


到 5 年前所訂定的目標,教育部就疲於奔命來回應審計部或監 察院的監督。我們講到研究計畫,我們都瞭解,研究計畫的內 容或問題常常需要改變,甚至我們 2 年前說要執行某研究計畫, 研究某些主題,2 年後可能時空變了,我們的目標也會跟著變, 計畫本來就是會變。可是審計單位卻要求檢視你五年前所訂定 的目標現在有沒有達到來決定計畫的成敗與否。例如,教育部 五年前推動五年五百億計畫時,曾經訂定有個目標,就是頂尖 大學要進入世界百大,現在監察院盯著教育部,檢視其是否達 成目標,所以臺大就非得要趕快去達成進入百大的目標,否則 就表示目標沒有達成。所以,制度面的作為,會讓我們很多事 情沒有辦法做彈性調整,而得勉為其難地去應付檢視機關。剛 剛楊老師講到健保制度下的 medical doctor 也是一樣,健保制度 之給付標準,搞得我們現在沒有外科醫師了,大家都去當整容 醫師去了。這種事情都是制度面造成的問題。剛剛說 funding 導向式,我很贊同。的確政府提供的 funding 取向,是可以改 變學校研究的方向。美國的 Department of Energy 跟 Department of Defense,他們常常訂定出某個大議題時,很多教授研究的方 向也就跟著改變了。 最後,我們講高等教育。我覺得高等教育跟科技政策之關 係是一體兩面,高等教育著重於人才培育,而科技政策是會引 導高等教育人才培育的走向,如何鼓勵教授重視人才培育,的 確我們要針對學術評鑑、教授升等制度做改變,老師的升等要 按照什麼標準,老師們就會按照那個方式去做。所以,剛剛講 說 SCI、SSCI 論文,我覺得我們每個學校,尤其是所謂的 5 年 500 億的學校,開始要思考到底我們要怎麼評鑑老師,升等標 準是什麼。一個研究型的大學裡面,事實上也不是只有發表論 文的教授而已,應該還有一些做實務的教授。現在我在中興大 學碰到的情形,有很多農業方面有專精的教授們,他們的實務 經驗相當好,可是他們慢慢會退休,卻後繼無人。因為大家都 81


在講 SCI 論文之發表,都沒有講實務方面的貢獻,所以這個有 實務經驗之人才斷層的問題相當、相當嚴重。所以,要有永續 發展,我覺得我們這些頂尖大學的校長們應該針對制度上的問 題,尤其在評鑑指標上,要好好思考怎麼樣改變這個制度。整 個審計、會計制度,我想也是要改,我想大家真的需要以中央 研究院的高度來把這些問題點出來。薪資的問題也是一樣,公 教分離的問題講了那麼多年,為什麼都做不到?因為我們很多 事情就是公務人員之制度自己在綁自己。我覺得我們大家都知 道問題所在,要怎樣真正去解決才是我們重要的議題。

翁院長:所以,建議就是要建議怎樣做,而不是只點出問題。

黃榮村校長:我很贊成剛剛陳定信院長的講法,因為每個人看問題的方 式其實都不太一樣。我舉個例子,譬如說評鑑趨向一元化,我 們在座有些人包括我在內當年都做了一些主張,多少不免要負 點責任,不過從階段性發展的觀點而言, 也不見得都是負面的。 國科會與教育部帶頭,設計並推動了很多績效與卓越指標,用 在計畫申請審核與研究型大學之認定上,中途確實發現應該不 必弄得太剛硬太窄化與太過量化,但想要改時已經有點困難來 不及了。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搞得不只科技大學被不當地去 拉高這個學術而非技術指標,連應該要以多元卓越指標來評量 的台大,也被拉下來只在學術成就上做評量了。也就是說,科 技大學被不當地拉高,變成也在追求一般的學術卓越表現,以 SCI 論文而非技術及應用當為評估指標,而且也忘掉強調應該 做的技職人才培育工作。大型綜合研究型大學則在評鑑標準越 趨學術一元化下,其應具備的大學多元功能及人才培育工作被 不當拉低。譬如說,在台大的校務諮詢會議中,就有委員提出 台大的 international benchmark,選擇伊利諾大學(UIUC),若 82


只是用研究當為指標,則可能忽略了台大本身應該發揮的歷史 定位與功能,說不定以東京大學或再選一間大學會好些。因為 政府部門利用 funding 結合了通用的量化研究指標,使得台灣 的高等教育如果用研究指標來看,水準是提高了,但是就一個 大學的多元功能而言,它是下降的。所以,像這種問題,應該 怎麼作比較好,我覺得應該回去好好想一下,提出有觀點又可 行的解決方法以作為建議。 第二,我們每次都說大學要做國家的火車頭,但是我看美 國的發展,經常是國家的力量先行當為高等教育的火車頭。假 如這個國家沒有解放,那個力量沒有出來,高等教育也起不來。 當年美國的高等教育並不是很好,也是靠國家力量起來,美國 高教才跟著起來,尤其是在二戰之後。所以,我們今天要談高 教,要對政府課予責任,應該要求國家在關鍵地方鬆綁,經營 正規教育的權力要下放,支援教育的國力要變強,讓它對高教 產生有利與有力的影響與支撐,高教真正發展起來後就可以當 為國家競爭力的火車頭,也許這樣是比較合理的,就像美國的 發展方式一樣。 最後,台灣經常說要找適當的國家做指標,在國家對國家 的層次上互相學習改進,我們以前都一直講芬蘭,說中小學(而 非大學)要學芬蘭,但是我仔細看也沒有什麼適當的人真的去過 芬蘭好好的取經,也不曉得芬蘭真正是怎麼做的。然後,我們 現在講高教,台灣最適合去討論高教人才延攬跟留任並做比較 的國家,應該是荷蘭跟南韓。以現在的標準來看,美國可能不 是很適合,因為美國高教的規模與水準遠遠走在世界前沿;英 國也不適合,荷蘭則跟我們的現狀比較像。荷蘭現在非常重視 培養本地的人才,但是又讓世界的人才流進來,這也是台大李 校長主張我們的大學應該也要這樣做。南韓現在也是這樣做的。 荷蘭與南韓非常厲害,不得了,我們應該把荷蘭跟南韓當作國 83


家的標竿,國家對國家的標竿,應該好好去學習這兩個國家在 高教上怎麼樣培育人才、延攬人才、留任人才,我覺得這樣國 家便回有一個起始的方向,然後想辦法超過他們。 台灣的大學自主性很低,稍微動一動就影響巨大,過去十 來年已可清楚看出,台灣高教可以進步很快,但也可以很快就 被塑造成同一個模樣,或者揠苗助長。我覺得可以朝上述幾個 問題做點分析,並進而提出一些意見,以協助台灣高教走出一 個具有多元特色,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方向。

黃煌煇校長:我講幾句話就好了。我敢講制度面是導致所有的成敗。成 大因為辦大學自主化,已經辦了 4 場說明會,校內大概都沒有 什麼問題,然後我親自找人事行政局局長,找審計部部長,拜 會立法委員,難上加難。成大一定會成功,但是在制度面,制 度面如果沒有弄好,絕對不會成功。我們要努力的是把制度面 弄好,只要上面制度面弄好,底下這些東西就可以撐起來;制 度面要弄好,很簡單,請翁院長找馬英九總統,我跟你講有用, 連成大自主化也可能要請馬英九總統說話。他如果跟人事行政 局跟審計部說大學要自主化,成大做示範,先是這樣的話,底 下的人就會去配合,所以還是請翁院長出面去找總統。

曾志朗院士:所以叫大學自主化,成大當廖化。

翁院長:這個如果寫出來,馬上就看到了。

伍焜玉院長:我回來五、六年,現在話很少,都是聽同樣的東西在那邊 講,但是我發現一件事情,就是我們這邊講的都是非常高的水 準,都是對的,但是一直施行下去時就越來越沖淡,到了最後 84


真的在做的人根本跟我們想的完全不一樣。我們舉評鑑,評鑑 就是一個大事情,我們有很高的理想說多元化要做什麼事,一 旦給那些評鑑的人去評,他頭腦裡面想的不是我們想的,誰來 訓練評鑑的人才是大問題,所以這些實在是沒有什麼好講的。 但是剛剛各位講的對,就是我覺得目前最大的問題是政府,政 府有很多政策實在是沒有很穩定地進行,沒有 sustainable,常 常改來改去的時候,我們很難做事。所以,我覺得應該是 constructive,就是說從這些大家都了解的問題裡面,有一些東 西是可以突破的,是可以解決的。是不是可以用翁院長,還有 中研院及大家的力量,不要 touch 太 detail 的東西,detail 的東 西我覺得不太適合,而提那個大制度鬆綁等這些問題。不過, 這幾年我覺得我們都了解這個問題,但是做下去,卻做的非常 不好,施行面非常差。

翁院長:像你說 detail,有時候你覺得那是小事情,但是影響很大。譬如 說成大也在裡頭,有一次教育部長找我去,好像你也在嘛,就 是有 8 個訴訟案,學校都敗訴,這是個升等的問題,就是目前 用的表,有極力推薦、推薦、勉予推薦、然後不推薦,結果寫 勉予推薦或推薦就沒有升等,那走法律程序的話,這個講不通。 極力推薦、推薦或是勉予推薦都是通過,所以最後學校都敗訴, 那個時候有建議請大法官釋憲解釋,我說改變表格就好了嘛, 為什麼要設這種表格,應該授權給學校全權處理升等問題。

伍焜玉院長:我還有一個觀察,我今天只能講觀察,因為最近國科會生 物處說要把 RPI 拿掉,我們開了好幾次會。其實我觀察到一件 事情,很多人想說這是在妨礙我們的學術自由進步,創新力減 少,但是在 20、30 個人中間,居然大概有 15、16 個人覺得他 們學校一定要有 RPI,不然他們不曉得怎麼樣來評他們的教授。 85


居然在這種場合裡,大家都有一個共識,但是還是有很多人在 想還是需要 RPI。所以,這是內容的問題?不是,就是說我們 的 mentality,大家都不是一樣。當大家都不是一樣的時候,我 們這群人講的是一個很崇高的理想,但是一直做下去的時候, 越做越做 standard 越來越低,所以最後還是會走向最低的。所 以,我是覺得這是我們應該要了解的一件事,就是整個層面要 怎麼去做。

翁院長:時間也差不多,我們不知三位副院長有沒有補充,假如每個人 寫一至兩個 page 回來,我要麻煩三位副院長,還有羅主任一起 來整理。整理出來以後,再看看需不需要分組或一定要再開會。 如果整理出來之後,已經涵蓋到可以做建議,那個時候再來決 定。所以,下一次開會的時候,就是大家來做建議之定稿。我 們整理之後,再來決定。那大概要多久,寫一至兩個 page 需要 多久?一個禮拜可以嗎?

王惠鈞院士:我可不可以講一句話?因為大家剛才也講了很多,不用再 提了。不過有一件事情我一直耿耿在意,政府如果要來推動, 不管是教育也好,或是科技也好,你講話要算數,你不能講說 我 3 年要提高到 GDP 的什麼程度,然後一直砍我們經費。因為 我們現在執行國家型計畫,錢愈搞愈少,這是什麼政策?問題 都出在哪裡?問題就出在這些政策的問題。就像剛剛伍院長講 的,就是愈往下走的那些官員,現在管我們的是誰?不是主委, 而是組長、科長,國家的政策是這些人在訂的,所以國家的媒 體是誰在管,是 20 幾歲小女生。

翁院長:所以,這要寫在報告裏頭。 86


楊泮池院士:現在大家的心態是防弊,防弊到甚至覺得老師都在做壞事, 我覺得這個情況很不好,還是要把它改正過來,其實要尊重老 師才對。現在所有的事情都是在防弊,以為老師在做壞事,這 樣讓學生看了,都覺得很不好。

曾志朗院士:現在是鷹派跟鴿派都有意見,現在最主要的意見還是來自 學生,現在研究生已經在集結,但是助理們認為老師把這個推 給他們是沒有道理的,所以他們認為老師犯錯,這一層是大家 要注意的,有些學生們現在覺得他們很不甘願。我不要再講了, 因為我不在,在處理這些事情的時候,已經看到在法院裡面就 有 2 派,鷹派跟鴿派,我們這邊講越多說出走,鷹派的就說你 們走啊,你是罪人,我也不會讓你留下。(翁院長:那個也跟制 度有關。)對啊,沒錯。可是,我覺得說是觸及到兩邊,兩邊都 要顧到。(翁院長:我們的 supporting system 有問題,你不能用 學生當行政,他在處理行政,是我們的 supporting system 沒有 建立好。)

李德財校長:那個背景說明的電子檔給我們好不好?

翁院長:三位副院長有沒有補充的?

王汎森副院長:只有 1 句補充,但是對今天沒有用,(翁院長:沒有用。) 李約瑟在抗戰期間來中國擔任中英科學合作署署長,後來他離 開中國時就寫一篇很長的報告給蔣介石,也送一份給中研院的 傅斯年所長,那一份裡面就建議取消教育部。他認為以當時的 情境而言,許多的不進步都是因為教育部。 87


翁院長:我們就這樣子,好不好?1 個禮拜內用 E-mail 報告就可以了, 或傳真、寫信都可以。1 個禮拜,回去以後就大家所談的,寫 一下自己的想法,不要只點出問題,也要有一些解決的建議, 要幫忙想如何解決問題。資料整理以後,再跟各位連絡,看看 下一步要怎麼走,非常感謝各位的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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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因應對策及建議 2012.06.28 羅紀琼整理

A. 有關「高等教育」 1. 大學多元入學辦法的 review:十二年國教實施後,大學入學將承受更大壓力, 如何因應,亟需徹底探討。(劉兆漢院士) 2. 高等教育經費在五年五百億以後,如何維持合理之額度?(編列預算?開放學 費調整?......)(劉兆漢院士) 3. 一個人的思維方式通常在進入大學之前已定型,高等教育單位應該參與中小 學教育的討論與設計。(賴明詔院士) 4. 異業結合之學門為全球之趨勢,應有政策鼓勵有企圖建立新的專業學院(學士 後)的學校。(吳妍華校長) 5. 大學師資嚴重不足,政府應提供足夠的經費與人力資源。(吳妍華校長) 6. 台灣的教育和研發一點創意都沒有,獎勵創意!徹底的改革。(張俊彥院士) 7. 建議速成立「科技法律研究院」 (不能在傳統法律學院下),可以請國際頂尖 的 law council 來上課。(張俊彥院士) 8. 提出推動具體促進學術卓越的計畫。(李羅權院士) 9. 大學分類、退場機制:  建立大學分類制度,協助大學建立特色。如研究型大學、教學型大學、以 及培養實務經驗的技職型大學等。(梁賡義校長)  大專院校分類應延申至以「技職」為主之學校。(陳定信院士)  建立大學分流及退場機制:不同性質之大學可有不同之聘用、升等、獎勵、 補助依據及標準,並應設立退場機制。(彭信坤所長)  大學數量過多,儘早規劃退場機制,時程及指標。(吳茂昆校長) 10. 教學應成為大學重要評量價值。校方應依據目標檢視課程,進行檢討與改進。 (梁賡義校長) 11. 政府應以「經費分配」來引導及落實政策。(陳定信院士) 12. 大學以基礎研究為主,應發展自我定位與市場區隔。(王汎森副院長) 13. 跨領域研究已成趨勢,大學應整合資源,拓展合作網絡。(王汎森副院長) 14. 基礎研發、應用研究並重:國科會及教育部應設立雙軌系統。(彭信坤所長) 89


15. 高教成為國家競爭力的火車頭,必須國家協助高教,解放法令及措施。了解 日本國立大學公法人化後之利弊得失;了解南韓在私立大學上如何促使其發 揮最大功能。(黃榮村校長) 16. 高教應有國家級的benchmarking;應研議人才培育及學術發展之總體策略。 以南韓與荷蘭為競爭目標。(黃榮村校長) 17. 高教問題,如特色建立,有效運作規模,教師見賢思齊的成效,應該檢討。 (吳茂昆校長) 18. 提高兩岸學術交流的實質運作,建議考慮兩岸交換教授具體施行方案。 (吳茂 昆校長) 19. 各校辦學的重點、追求的目標與採行之策略日趨一致。 「重研究輕教學」使台 灣提供大量資源協助研究能力較強的教授成為西方學術熱門議題的最佳代工 者。(余幸司校長) 20. 強化科技大學量能,以提升台灣產業務實績效。比照高教五年五百億的資源 補助,給技職教育至少百億的經費預算。(戴謙校長) 21. 以穩定的科研經費配置,支持產業科技成長動力。(蔡清彥董事長) 22. 落實大學分類、分工,以培養社會各階層所需的不同人才。(陳維昭校長) 23. 除了提升學研單位的學術研究品質外,也應加速提升台灣產業之水平,以使 產業界能順利銜接學研單位的研究成果。(閻雲校長) 24. 在考慮學術與產業研發結合之同時,也應同步深耕台灣基礎科學與技術的研 究工作。(閻雲校長) 25. 平衡公、私立大學或研究機構的學研與科發經費分配。(閻雲校長) 26. 明確選定與界定台灣在全球學研地位上的優勢部位,同時建置中央政府級產 學育成中心,以輔導育成出具台灣特色的產品與技術,如加速醫療器材的研 發。(閻雲校長) 27. 發展重點科技大學成為世界級產業基礎技術研發中心及人才培育搖籃。 (姚立 德校長) 28. 應全面檢討過度強調筆試之招生入學方式及學生學習評估模式。(陳希舜校 長) 29. 政府分配予技職校院之經費遠低於一般大學校院;大學數量過度膨脹,技職 校院之經費更是雪上加霜,建議徹底檢討高等教育之資源分配。 (陳希舜校長)

B. 有關「人才問題」 1. 薪資待遇要有經濟力支撐才能持久,大學要反映在學費、捐款或產學合作上; 研究機構要能反映在技轉收入與合作產業的營收與利潤,而非倚靠公務預 90


算。(吳思華校長) 2. 與其談論薪資福利,不如形塑發揮人才價值的土壤。(吳思華校長) 3. 人才定義要多元化,要以大系統的觀點整體規劃,除了科研,區域政經語言、 法政、商管、設計、文創人才同樣重要。(吳思華校長) 4. 與其海外尋寶,不如認真培養國內人才,重質不重量,系統化進行。 (吳思華 校長) 5. 配合國家產業、科技政策而進行人才供需規劃與培育,才能有效解決人才供 需問題。要從高效率的經濟結構轉向創新與效率兼具的經濟結構。力求產出 高價值的創新產品、系統與服務,需要各種人才來支撐,現階段有必要加強 專業能力、原創能力、跨領域整合能力、甚至創業能力的培育。 (蔡清彥董事 長) 6. 建立產業之人才資料庫,包含研發、技術服務、產業經營、國際行銷等人才。 (蕭介夫校長) 7. 急速解決人才流失和競爭力的問題。人才是國際競爭標的,不能靠「愛鄉愛 國」來留住人才了。(張俊彥院士) 8. 台灣資通訊產業沒有升級及學校培養之人才與產業界脫節。學界應重新思考 資通訊業界需求與博士人才培育、教學課程相輔相成與銜接。(吳妍華校長) 9. 高科技業為台灣最具國際競爭力之項目。台灣高科技領域博士不足,但社會 媒體誤導,導致大家視念博士學位為畏途,建議提高博士生待遇,降低或取 消碩士生研究獎助金。(吳妍華校長) 10. 長遠解決台灣的科技人才危機,仍需以育才為主。國科會與教育部攻讀世界 前30大學之公費補助計畫,可擴展至業界。政府可提供特定員額予業界,或 部分補助相關經費,或以企業抵稅方式鼓勵產業人才培育。(吳妍華校長) 11. 各大學紛紛朝研究型綜合大學發展,技職校院也同一套標準;大學單一目的 發展,致所需多元化人才失衡,畢業生失業率上升,企業苦尋不到適合人才。 由政府訂定各類型大學適合的評鑑指標,協助大學建立特色,推動配套措施, 包括改變招生入學方式、學校建立自評制度與調整教師評估辦法、大學法人 化的完善退輔制度與相應經費需求、人事員額鬆綁等。大學朝自主多元方式 發展,課程符合需求,學生能為社會所用。(梁賡義校長) 12. 解構系所組織,以學程方式培育人才:大學內部需建立可快速調整因應的組 織。系所往往壟斷師資、課程及資源;權力重分配時,易遇改革阻力。基礎 類科維持系作為培養人才的架構,應用性的科系轉化以學程方式培育人才。 (梁賡義校長) 13. 培養產業創新及永續發展所需人才:大學應能自主調整各領域之資源。 (彭信 坤所長) 14. 應著手撰寫總統層級的國家人才培育白皮書(仿美國的國家競爭力方案) ,內 91


閣法層次之人才培育發展條例(仿產業發展條例)。(黃榮村校長) 15. 國際上大力爭取優秀人才;政府薪資差異化的幅度太小,無法與其他國家相 比;制度亦始終無法放下防弊的思維。(余幸司校長) 16. 各大學的人才培育趨向「重理論、輕應用」 、「重知識、輕能力」、「多動腦、 少動手」。(余幸司校長) 17. 增加研究名額:  建議增加博士後研究人員及研究學者名額,藉此養成高階研究人力。(李羅 權院士)  增加研究學者名額。(吳茂昆校長) 18. 回歸「教」 「學」本質,培育符合需求的人才。了解業界的人力需求、突顯「教」 「學」本質的教育管理。(陳鴻助校長) 19. 設置一個安定、高等科技人文社會人才(博士後)的3~5年一期就業方案, 來網羅聘任新博士在好的大學裡從事大型研究計畫或制度建置(如成立中 心),進而在其中挖掘可造之才。(蕭新煌所長) 20. 摒除學研障礙,如政治、意識形態和區域觀念,培養具國際觀的研發人才; 政府應大量培育教師、博士後研究人員和博士班學生赴國外進修交流。 (閻雲 校長) 21. 台灣仰賴海外歸國人才的優勢,已經隨著近年出國留學人數的減少,以及鄰 近國家有計畫的選派留學生及爭取國際人才,而消失;人才競爭策略及移民 政策必須改變。應全面加強大學生的外語能力及國際化教學;徹底修改移民 政策,以爭取國際人才;鼓勵產業界以人力及財力參與大學人才培育。 (賴明 詔院士) 22. 減少博士班的招生名額,錄取對學術研究有高度能力與熱忱的學生並給予全 額獎學金,投入充份資源,以培養真正優秀的高級研究人力資源。 (楊弘敦校 長) 23. 仿照美國及新加坡利用全額獎學金吸引國際(尤其東南亞國家)一流大學的 大學畢業生到國內各大學就讀碩、博士班。(楊弘敦校長) 24. 吸引外國博士擔任博士後,並且延攬至大學任教或企業任職。(楊弘敦校長) 25. 仿照美國及新加坡重新設計前瞻的移民政策,以營造友善的制度、環境及待 遇,積極延攬及留住優秀的國際人才。(楊弘敦校長) 26. 透過證照與職業尊嚴的提升,將部分過剩非技術基層人力導向知識技術人 力,解決產業及民生福祉之人力需求,降低失業率。(姚立德校長) 27. 透過適當宣導,導正國人觀念,以建立技術至上的職業尊嚴。政府應倡導師 級、匠級的技術達人。(姚立德校長) 28. 先進國家不論大學或企業,主管皆有彈性權限決定員工之薪資,且多以機密 92


方式進行。然台灣卻以「統一標準、公開透明」之方式處理,因此,反彈聲 浪迭起。建議徹底檢討彈性薪資制度,以達留住人才之目的。(陳希舜校長) 29. 國內設計產業環境欠佳,設計師猶如廉價勞工。應徹底檢討政府創新人才培 育及設計產業獎勵政策。(陳希舜校長)

C. 有關「學術評鑑」 1. 對個人的評鑑,目前強調短期內產出成果,應鼓勵較長期計畫。 (劉翠溶院士) 2. 大專院校的教師,評鑑應以教學為主,研究為輔。(劉翠溶院士) 3. 對單位的評鑑,通盤檢討,避免流於形式。院校評鑑勞師動眾,成效不知。 (劉翠溶院士) 4. 國內學術評鑑制度落伍,嚴重影響自由;政府的各種獎勵制度和經費分配大 多採用評鑑結果,軟性地驅使而追逐國外學術界所關心的議題,與國內社會、 經濟、產業需求密切相關的研究議題脫鉤。(王汎森副院長) 5. 「高等教育評鑑基金會」之運作及組織應大幅檢討、改組。(王汎森副院長) 6. 大學評鑑(系所院)應重新檢討目前由大學評鑑基金會主導(控)之機制。 現行作法完全重形式,不重內容,甚至造成外行評內行;不做研究者評積極 研究者之缺失。可考慮廢止該基金會(它已成為既得利益者) ,以回歸由各校 自行嚴格評鑑和建立不同之評鑑標準和指標。(蕭新煌所長) 7. 教師、研究人員評鑑不宜輕言廢止以論文為重心,但應多元;也應看是否為 研究型、教學型、技職型、語言教育型、藝術表演型來訂評鑑之優先順序。 (蕭新煌所長) 8. 高教及技職評鑑教師評估制度過於單一價值化,應多元化。(楊泮池院士) 9. 評鑑機制及標準去單一化:依大學之不同特性,建立不同之評鑑準則。 (彭信 坤所長) 10. 大學教育應發揮多元性,評鑑應自主,不應由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統一制訂評 鑑標準,抹殺各校特色。(吳妍華校長) 11. 評鑑,應重質不重量。國科會評鑑大型研究計畫或各個大學的頂尖研究中心 時,要求其提出5篇具代表性的論文或專利,並由世界一流的專家進行評比。 (李羅權院士) 12. 「技職」評鑑應以「技術」及實務為主。(陳定信院士) 13. 大學評鑑宜強調產業人才成果。大學應藉由教師聘用、升等及獎勵,強化產 學合作。(蕭介夫校長) 14. 高等教育或大學評鑑指標應與一般學術評鑑有所區隔。大學總體評鑑指標應 93


更重視各行各業領導人才之培育,大學對本地與國際社會實質影響。學術評 鑑不宜在個體層次上太過依賴本為總體評鑑而設計的指標, 如SCI與IF等,而 應更重視具有國際性質的peer review;針對一般綜合型,專業型(包括技職) , 教學型或研究型等類型大學,應有不同的個體與總體學術評鑑方式。 (黃榮村 校長) 15. 評鑑制度宜以專業認證制度來替代,以逐年減少評鑑之類別。(余幸司校長) 16. 應以多元價值評價方式來評比大學,能力與就業表現;避免繼續強調單一價 值取向(研究取向)對大學之評價。在過渡階段,教育部應出面獎勵產學合作 績優、重視培育應用取向人才及畢業生實際就業情況優異的學校,以期移風 易俗。(余幸司校長) 17. 全面檢討評鑑機制,並藉重國際認證及授權學校自評等策略。(戴謙校長) 18. 高教評鑑應儘早授權各校自我評鑑,由各校依其本身的SWOT、特有的條件, 擬定自我發展方向,達成目標之計劃,以及評估指標。(陳維昭校長) 19. 大學評鑑制度長期被詬病,主要原因在評鑑委員及評鑑指標。大學性質不同, 資源條件不同,發展階段不同,卻常被以相同指標來評鑑,應審慎檢討。 (陳希舜校長)

D. 有關「科技政策」 1. 由總統宣示教育、科技與經濟應進行整合,以人才與科技支持國家經濟的發 展。(黃煌煇校長) 2. 主管教育、科技、經濟之部會召開制度改革會議,修正法規、制度,進行跨 部會整合。執行面由學研機構作因應規劃。(黃煌煇校長) 3. 成立一個task force嚴格檢討「科技政策」;批評不同政策的論調基礎和可行 性,並指出當前我們需要的科技政策。(蕭新煌所長)

E. 有關「行政制度」 1. 教育部應提供與大陸大學簽署合約的指導綱要。(陳力俊校長) 2. 教育部現行規定,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應於 簽約兩個月前報部。若兩校已簽署校級框架協議,並經教育部核備是否可免 再報部?(陳力俊校長) 3. 建議增訂適用學術機構實驗場所運作之勞安及環境法規。(陳力俊校長) 4. 大專校院以契約方式聘任外籍人士擔任副校長,建請配合修訂法規及作業程 序。(陳力俊校長) 94


5. 研究經費規範過於僵硬,資本門與經常門無法互相流用,缺乏使用彈性。 (楊泮池院士) 6. 改造產業及其環境應為解決台灣的科技人才危機之首要工作:擴大業界科專 之輔助範圍與金額,鬆綁審查方式與解除會計法令限制。(吳妍華校長) 7. 政府應設置全面檢視相關法規的委員會,如延攬外籍人才、陸生招生等。 (梁賡義校長) 8. 大學法人化:  大學法人化,各校自主運作。(吳茂昆校長)  積極加速推動國公立大學法人化;國科會獎補助業務,基金化。 (余幸司校 長) 9. 教師的編制過於僵化,無法有效因應需要。(吳茂昆校長) 10. 階級流動主要是透過受教育來達成。近年來弱勢家庭越來越多,建議設定一 定比例弱勢學生進入公立大學就讀。(吳茂昆校長) 11. 國公立大學經費使用高度僵化、重程序而不在乎結果;私立大學日益倚賴政 府獎補助經費,逐漸走向「公立化」。(余幸司校長) 12. 政府獎補助款分配往往繫於研擬計畫的特色或研究報告的發表狀況,屬投入 指標或過程指標,而非人才培育績效或研發成果商轉成果等成效指標。資源 分配扭曲及方向誤導,付出極高代價。(余幸司校長) 13. 教育部應積極規劃採用發放教育券補助學生至大學就讀,以替代現行管制學 費水準而增加政府對大學補貼的方式。建立市場機制,徹底擺脫公務會計、 審計制度對大學之約束。(余幸司校長) 14. 給私立大專院校更多的鬆綁:私校營運所需之經費,得自於國家補助之比率, 基本上偏低,在管理上有待更多的鬆綁與授權,以讓私立學校發揮更多的「合 法彈性」功能。例如在捐獻私校的抵稅率比一般公立學校為低,實宜修法。 (戴謙校長) 15. 鬆綁相關法令,以使大學教師和專業人員能與產業界進行更密切的人才交 流。(閻雲校長) 16. 加速推動專業證照法制化:建議修改職業訓練法第三十五條,增加「及民生 福祉」字樣。(姚立德校長) 17. 建立產、官、學平台,由政府整合各產業工會及學校,產業與大學共同努力, 培訓產業發展所需師資,進而調整學校教學內容,培養產業所需人才,縮短 學用落差。 (姚立德校長) 18. 加速更新證照職種,以符合我國經濟發展需要。(姚立德校長) 19. 統合民間團體頒發之職業能力鑑定證書,擴大職業證照的使用範圍。 (姚立德 校長) 95


20. 加速建立職能標準,供教育及職訓單位改進教學內容。(姚立德校長) 21. 建立產、官、學、訓資訊平台,將各界所需之專業證照進行盤點,完成職業 分類、職能需求、證照等級、證照用途等關聯性,供各界及國人對於各行業 證照、用途及進路有完整了解。(姚立德校長)

F. 有關「產學合作」 1. 訂定產業應用導向研究計畫,徵求產學研醫合作。(蕭介夫校長) 2. 建構以產學研合作為基礎之國家型計畫體制,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美國去 (2011)年推動「先進製造夥伴關係計畫」 ,擬設立15個「製造創新研究所」, 運用產學研合作的能量。我國有必要採取更積極的創新性作法。 (蔡清彥董事 長) 3. 訂定鼓勵教授及其學生團隊創業的明確辦法與規定。允許產業界進駐學界實 驗室,密切合作,非一昧防弊。產學合作效益之評估應強調產出效益(如營 業額,繳稅)。(吳妍華校長) 4. 學用無縫接軌,縮小差距:產業界有實務經驗之專技人員至大學授課,可以 兼任或專題為之;要求學生至相關廠商、公司實習。(彭信坤所長) 5. 擴大「創新服務憑證」的規模。補助中小企業尋求大學育成中心之服務;鼓 勵國內中小企業尋求與大學合作研新產品及新技術。(余幸司校長) 6. 縮短學用落差,落實技職學生之企業實習。(戴謙校長) 7. 強化學術界與產業界的交流與互動:鼓勵建立共同實驗室、由政府建立優質 的產學互動平台。(陳維昭校長)

G. 有關「科技產業」 1. 產業的U-Theory要以總體經濟來看;兩端固然重要,但supply chain要做好。 (張俊彥院士) 2. 建立“Vertical Integration”的Supply Chain。(張俊彥院士) 3. 建立互補互利的產業與國際聯盟,如台日等。(張俊彥院士) 4. IP布局(包括購買Essential IP)和研發布局相結合,國科會經濟部要做。 (張俊彥院士) 5. 要創造和發展Killer Products,不管硬體、軟體或文化產品。創意的Human Touch是很重要的,iPhone、iPad、Xbox是一例。(張俊彥院士) 6. 技術股權納入校務基金後之操作運用等諸多配套措施,仍須突破。 (吳妍華校 96


長) 7. 盡快提供獎勵機制,促成ICT產業上下游整合,同時輔導學生和老師創業。 (吳妍華校長) 8. 專利研發人員和專利布局人才皆不足以因應目前競爭上的需求。百分之七十 的博士研究人才在大學。充分運用大學研發成果,積極建構未來專利布局。 交大已建構學術專利平台,並進行相關規劃。(吳妍華校長) 9. 國際期刊發表論文與台灣產業或社會的需求未必相符;產業競爭力未見提 升。(余幸司校長) 10. 醫護領域培育的人才確能符合產業需求,但其就業市場—醫療產業,在全民 健保制度及醫院評鑑制度下變成了價格被管制的市場。(余幸司校長) 11. 各產業主管部會應對傳統之基本應用科技,投入更多研究資源。 (余幸司校長)

H. 有關「科技計畫」 1. 對過去在科技業有成效之學校及教授或學界主持人,全力支持。由國內外公 正專業人士制定重點發展項目,一旦確定,長期支持,避免過多資源投入無 長期規劃之自主性研究。(吳妍華校長) 2. 由上而下的徵選;跨領域的合作;社會科學的參與及如何建立低碳社會。 (劉 翠溶特聘研究員) 3. 建議可由經濟部與工研院共同規劃,當前面臨重大挑戰之重點產業及須大力 扶持的新興產業,形成「國家級產業策略性計畫」 ,由產業提出,政府跨部會 資源整合,聚焦投入研、學、業資源結合。(蔡清彥董事長) 4. 國家型計畫與產業發展增加連結進行更積極的規畫,並據此當作計畫績效評 估的重要參考。(蔡清彥董事長) 5. 國家級計畫運作宜作檢討,為落實技術商品化,南科現正執行之"Biomedical devices"專案計畫模式值得參採推薦。(戴謙校長) 6. 自由型計畫:  自由型計畫的比例偏高,不應繼續成長,甚至應減少。議題導向研究可以 取代部份國家型及部份自由型研究計畫。(李羅權院士)  我國自由型科研計畫比例偏高,致使學術界的研究問題非產業關心的重 點。(蔡清彥董事長)  自由型研究之比例是否偏高與國家型計畫之成效要一併考量。(陳維昭校 長) 7. 科技政策之形成,科技計畫之擬定,應能促使企業界有更多的投入與參與。 97


(陳維昭校長) 8. 問題導向之科技計畫,必須從計畫之研擬開始就邀請企業人士參與,讓其對 研究方向、研究進展及研究產出走向商業化的過程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陳維昭校長)

I. 有關「其他」 1. 講 得 多 , 做 的 少 , 缺 批 判 精 神 , 台 灣 需 要 有 震 撼 性 的 改 革 ( “disruptive innovation”才有希望。過去的成功不能解決未來的問題。台灣的“Horizontal Integration”無法和三星的“Vertical Integration”對抗,畢竟螞蟻雄兵無法和 “一 條龍”打仗。(張俊彥院士) 2. 外資陸資投資我國設計公司是不好的;但應歡迎外資陸資來設或投資我們的 製造公司。(張俊彥院士) 3. 發展國際化醫療。人口快速老化、醫療國際化、醫療產業化、醫師人力的老 年化與女性化、年輕醫師追求生活品質、價值觀改變、臨床能力不足。2012 年後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連續值班不得超過42小時。醫師人力不足, 應儘速新增醫學系,增加醫學生人數。(蕭介夫校長) 4. 台灣的園區如何轉型:積極邀請全球具競爭力之企業進駐,以建構具競爭特 色之產業鏈。鼓勵相關新創事業,積極輔導與資金挹注。(吳妍華校長) 5. 在政府引導下,利用業界之相對資金(一般政府出資60%,業界計畫40%), 提供科技界永續之研究環境。(吳妍華校長) 6. 整體規劃健康保險體系,將全民健保視為最低保障,並以租稅鼓勵各種健康 保險組合,回歸市場機制。(余幸司校長) 7. 科學園區之擴建,宜以創新產業為主,並妥為考量用水、用電供應之限制。 (戴謙校長) 8. 永續發展的落實,其一是太陽能發電之「社會化」 ,但台電百般阻撓、限制台 灣太陽能板產業只能外銷,應該嚴格批判。(蕭新煌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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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A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彙編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一) 張俊彥

本院院士、教育部終身國家講座教授

一、整體而言,如果沒有國際格局,不能吸引國際競標來台(包括國內人才與國 際競標機制)。如果誘因夠,才能吸引國際專業的 big idea,完成後 I.P.、 Know-how 都是我們的,不是太好了嗎!因此可以激發國內更好的 ideas。 二、基本問題在於:公教分離早在 1960 年代我們都已有共識,即「教授每年一 聘(或兩年一聘、三年一聘)」是「聘任」 ,何來公務員?!五十年來卻不幸 越綁越緊,不是「聘僱」也。這是根本解套之道,需待考試院由根本解決! 三、「具國際競爭力的待遇(含薪資) 」 ,可是人事行政局還在「小腳放大」!教 授每週五天可以「一天」全天做顧問工作,但待遇不要像人事行政局所限制 的(本薪加 xx%以內等語),要有「國際競爭的待遇」,但迄未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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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二) 彭淮南

中央銀行總裁

貴院彙整之「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初稿)」已臻週全,本行僅提出 以下幾點意見供參考: 壹、「前言」部分: 第一段有關主計總處經濟成長率之敘述,由於 11 月 23 日該處甫發布最新預 測值為 1.13%,似可更新修正。 貳、「高等教育與人才問題」部分: 一、建議成立產業學院,以達學用無縫接軌: (一)目前教育部計劃成立產業學院,課程符合企業需求,企業到校選 才赴企業實習 3 至 12 個月,學生畢業即由企業聘用。 (二)德國雙軌制技職教育課程周延,師資良好,似可與其合作,禮聘 其專職人員來臺協助規劃課程與教學。 二、為鼓勵高等教育機構朝特色化發展,建議高等教育評鑑制度能採分級評 鑑,同一特色之機構在同一層級進行評鑑,不同層級之評鑑委員選取與 指標設定應不同,如偏重產業實務面的技職院校之評鑑,評鑑委員應納 入產業界人士,且評分上可加重其產學合作表現。 參、「科技計畫部分」: 「由上到下」的科技計畫之資源分配宜重視合宜性與公平性: 一、預算資源配置權與管考權整合集中下,需注重科技研發與產業應用的搭 配,如國科會預算規模超過其他部會,但投入應用及產業發展比重頗 低。 二、科技計畫審查機制宜注重公平性,如明訂委員任期不得超過 3 年及利益 迴避機制,並維持自由型計畫的比重,而不致造成壟斷現象。 肆、「產學合作」部分: 一、政府宜協助產學合作,建立有利於創新的機制與環境: (一)宜建構技術移轉獎勵制度,另可提供種子基金,鼓勵民間成立智財 管理公司,使其與學校技轉平台形成雙軌環境,以擴大技轉成效;並 促使業界成立研發聯盟及與創投基金互動連結。 (二)宜積極將累積的國有(包括軍方)研發成果轉換為產業實際可用的 技術。 二、由於 貴院已建議教育部、國科會與經濟部整合產學政策目標以建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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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發展的決策模式,前述部會亦宜檢討現行之「產學合作績效評量」1並 擴大評量對象至學、研機構,以利政府未來定期檢視產學合作政策推動 成效,成為政策調整與改善之依據。 三、在增進產學合作的誘因上,除可藉由給予企業稅賦減免、政府提供補助 等方法外,亦可強化大專院校之產學合作中心角色,使其積極整合內部 理、工、法、商、管理及醫學院等資源,強化本身服務企業之專業性與 全面性,並且主動了解企業需求,以提高企業與學校進行產學合作之意 願。 伍、「科技產業專利布局」部分: 在推動專利技術之全球布局上,政府宜善用智慧財產局平台,結合工研院或 產業界知識,協助學校就其已獲證的中華民國專利,評估具潛力之項目,以向國 外申請專利,補強產業的全球專利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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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十條明訂:「教育部應將產學合作辦理績效列為學校評 鑑項目之一」 ,因此自民國 96 年開始,教育部遂委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大 專校院產學合作績效評量」 ,以排名方式公告評量結果,並對評量績優之校院給予獎勵。 3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三) 黃勝雄

基督教門諾醫院總執行長

1. 觀念和制度面的問題必先解決: 國人的士大夫觀念和本國考試院銓敘部公務員受薪分階唯以學歷為基 準的制度若不改變,就無法談以下的細節了。 本國的公務人員(包括軍、公、教三方面)是國內人力資源的主流和大 宗,他們又有出奇優厚的退休制度(包括還可以領到年終獎金),是全世界 最優厚的待遇。不像歐、美國家的人力資源是以企業、產業為主流,並且企 業或私人產業還可以另設立未繳稅前先拿出來和公部門的退休金可相比的 退休金制度。況且歐洲的企業徵才是看能力、學習能力而不是看學歷的。例 如嚴長壽先生並沒有多高的學歷,但能在美國運通公司,可以當上臺灣地區 的總裁,他在臺灣的文官體系卻沒有人敢用他!在這種情況下,臺灣一般人 都只能拼命去取得學士學位來代替學歷並輕視經歷。當每個學生都想念大學 取得學位時,自然地各專科學校也想盡辦法去改成學院,然後成為大學,這 才導致從 1994 年的 23 所大學在短短的 18 年間,在 2012 年變成了 120 所之 多的大學。而使專科和學院愈來愈少。 2. 大學評鑑的問題: (1) 評鑑確實改善了很多國內的高等教育。但是評鑑的依據如果只能用可檢 視的 SCI,SSCI 等論文,當然會導致大學只注重論文而不注重教育學生 的能力和如何畢業後與產業接軌。 (2) 研究型大學和一般的技職大學不應該用同一種的指標或單一化的評鑑制 度。 3. 技職教育需要有研究型大學嗎? (1) 許多企業、產業界的人都說昔日的「台北工專畢業生」比今日的「台北 科技大學的畢業生」有實力、有創新。如果技職教育一定要變成研究型 的大學的話,最好選擇幾家有實力、重實用、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來一 齊經營,才能學以致用。 (2) 建議至少在技職教育體系內的專業教師都有實務的經驗,或說技職學院 或專校的教授應該敦聘有實務經驗的專家來兼職。好讓教育能和產業一 致不脫鉤,並共同來培育社會上所需要用的人才。 (3) 師資條件不宜太過「學位」導向,可以延攬產業及科技研究/設計方面優 秀實務的人才擔任大學或學院的兼任講師。例如在歐洲第一流的專業學 院獲得 diploma 的專業人才,在臺灣教育部不能認定其教職,連講師都 沒有;但是他們的能力,比臺灣的博士強多了。反觀從美國的三流大學 的博士學位回臺灣就可以認定,是個錯誤的決策。 4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四) 梁賡義

國立陽明大學校長

一、有關延攬優秀外籍人才,是否應考慮大陸人士? 二、問題導向研究經費是應提升,但似不應與自由型探討研究經費相提並論。後 者扮演培養國內研究人才的角色,穩定性十分重要。 三、產學合作中心成員延攬(e.g., 薪資) ,應有足夠彈性,才能延攬到有企業經 驗人士參與並帶動推展產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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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建議書-專家意見(五) 李謀偉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橄欖型人才結構: 台灣人才球已呈現橄欖型(兩端小,中間大)之人才結構,在高階及初階人 才不足,中階人才過剩。產業建議宜強化培育技職體系學生符合初階人才之基盤 就業需求,而非一昧追求文憑不願擔任初階人力需求,未來可視其職能發展爭取 升遷機會。 2.退場機制或轉型機制: 過度開放至今 162 所大專校院,面臨少子化,預估 2026 年即將有四成大學 關門大吉,教育部應當強迫或誘導退場機制或轉型機制,提早因應學校轉型及老 師轉業。即便開放陸生補足生源,但每年名額亦不足以彌補少子化的落差,教育 部宜逐步開放遴選外籍學生(含陸生)之條件。 3.人人都是大學生的假平等現象: 自從開放高等教育造就大學近乎 100%錄取率後,人人都是大學生的假平等 現象,無論學測 50 分與 700 分均是大學生,TOEIC 多益 200 分與 900 分均出現 在同一學校,將浪費企業徵才及育才成本,部分頂尖企業不得不仍然依循過去傳 統大學模式徵才,培訓企業所需之菁英人士;部份中後段班的大學生傾向選讀吃 喝玩樂系(不需英文及不需數理科目之科系),已造成市場供給與需求脫鉤,試 想十年後的台灣畢業生觀光休閒系及餐飲系憑著導遊證照及廚師證照人數遠大 於傳統專業科系的人數,供需失衡將浪費教育資源,也同時浪費學生轉職及企業 再培訓等多方資源。 4.教育部應普查推估未來十年產業人才需求質與量: 政府已喊出三業四化輔導政策,無論是傳產或科技產業,亦無論是製造業或 服務業均是台灣重要產業,教育部宜蒐集了解相關產業對選才科系之偏好(需求 面) ,再反相長期規劃人才供給面之平衡,而非無限上綱放寬各校(尤其是私校) 為了招生容易而力求創新變更科系名稱(例如:財金科系更名為流通行銷管理系、 國際企業系變更為商務觀光企劃系、化工系更名為化妝品 XXX 系),一切僅已 招生考量,完全無視產業人才需求及現有師資結構及專長。 5.部分私校老師有招生壓力及個人升等壓力: 無法專心教學授課或指導學生,部分兼任行政職務更忙於各項 KPI 績效評 估,大幅影響教學品質,應區分教學型及研究型之師資結構,讓課程與師資均回 歸正常化。現行教授升等只注重論文數量及重要性,我們認為專利也應列入考慮, 尤其是有商業價值的專利,提供給企業商業化,對國家經濟才有助益。 6


6.畢業門檻: 各校畢業門檻設立有其立意,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學校應嚴格把關教學品 質及學生成就,而非 50 分入學,也能 50 分畢業。 7.英文能力嚴重不足: 許多大學生(高教與技職)能背誦英文個人簡歷,卻無法以英文回應提問, 這與當今資通訊網路盛行的外語學習環境成強烈對比,教育部應加強鼓勵提升台 灣英語能力教育政策,否則將是亞洲英語末段班。 8.台灣廣設研究所的寬鬆後果: 甚傳部分後段班學校招不到碩博士生,只要報名即可遴選上碩博士門票,寬 鬆政策已造成學生素質良莠不齊。 9.產學合作: 產業認同產學合作及就業學程規劃與推行,但必須落實學者走入企業實境, 增加台灣個案研究及回饋教學;產業企業可將實務案例以業師、雙講師或企業講 座方式帶入學校,運用產學合作資源有助於教學相長、合作提案、人才培育、技 術移轉、個案研究等。現行建教合作的實習制度,多為企業配合教育部與學校, 期能參考美國的 COOP 及德國的師徒制,實習期間為半年至 1 年,而不是企業 配合學校的寒暑假和上課時段,以及減少書面作業流程。 10.研擬鼓勵爭取國際認同及出國留學: 台灣仍有台清交成政及知名學府,然在國際排名競爭優勢仍不足,例如台灣 僅有七所大學通過 AACSB 國際認證(全球通過率為 4%) ,教育部宜研擬補助及 鼓勵辦法協助前段班的學府由 A 至 A+。並鼓勵交換學生及海外留學生比例,以 留學美國(2011 年)為例,中國留學生是台灣的六倍,韓國留學生是台灣的三 倍。留學生前往先進國家追求新知之比例,其實將衍生衝擊國家競爭力及國際觀, 不可忽視台灣留學生逐年下降的原因及提出解決方案。 11.科技政策與經費: 國科會、經建會、經濟部等涉及國家產經政策規劃之部會組織宜統一前瞻議 題發展方向,避免多頭馬車各自為政造成產業發展方向與研發經費及人才培育方 向相左的資源未能整合之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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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B

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議題 27 份建議書

王汎森……………………………………………………………第 01 頁 余幸司……………………………………………………………第 02 頁 吳妍華……………………………………………………………第 05 頁 吳思華……………………………………………………………第 08 頁 吳茂昆……………………………………………………………第 09 頁 李羅權……………………………………………………………第 10 頁 姚立德……………………………………………………………第 12 頁 張俊彥……………………………………………………………第 13 頁 梁賡義……………………………………………………………第 16 頁 陳力俊……………………………………………………………第 18 頁 陳希舜……………………………………………………………第 22 頁 陳定信……………………………………………………………第 23 頁 陳維昭……………………………………………………………第 24 頁 陳鴻助……………………………………………………………第 26 頁 彭信坤……………………………………………………………第 32 頁 黃煌煇……………………………………………………………第 33 頁 黃榮村……………………………………………………………第 34 頁 楊弘敦……………………………………………………………第 35 頁 楊泮池……………………………………………………………第 36 頁 劉兆漢……………………………………………………………第 37 頁 劉翠溶……………………………………………………………第 38 頁 蔡清彥……………………………………………………………第 39 頁 蕭介夫……………………………………………………………第 42 頁 蕭新煌……………………………………………………………第 44 頁 賴明詔……………………………………………………………第 45 頁 閻

雲……………………………………………………………第 46 頁

謙……………………………………………………………第 47 頁

(依姓氏筆劃排序)


王汎森副院長 會後建議 一、 當前台灣的大學教育存在人才培育與市場適配性的問題,大學無法及時因應社會脈 動,因此導致人才、科技與經濟三個層面的鏈結斷裂,人才培育嚴重失衡。針對國 內大學未來的規劃發展建議如下: (一) 大學以基礎研究為主,但亦應適度回應市場之需求;應發展自我定位與市場區隔,積 極成為區域經濟的推動者,彰顯高等教育的產業性。 (二) 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打破傳統學術研究藩籬,跨領域研究已成為創新研究之趨勢,大 學應更積極整合資源,拓展國內外學術合作網絡,以發展具國際競爭力之創新研究。 二、 改革學術評鑑制度 廣義的來說學術自由是「具專業資格的人士在他們勝任的範圍內探索、發現、發 表及講授他所見的真理、除了鑒定真理的理性方法的管束之外,不受任何權力約束的 自由」。目前國內實施的學術評鑑制度與先進國家相較不但落伍,且嚴重影響學術自 由與氛圍,政府的各種獎勵制度和經費分配大多採用評鑑結果為依據,在此政策下, 國內學者在競爭研究經費的過程中往往被軟性地驅使而追逐國外學術界所關心的議 題,與國內社會、經濟、產業需求密切相關的研究議題脫鉤。為了促進學術研究蓬勃 發展,並與現實需要密切呼應,現行學術評鑑制度勢必需要改革, 「高等教育評鑑基 金會」之運作及組織皆應大幅檢討、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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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幸司校長 近十年來政府對高等教育投入的經費與心力並不算少;教育部透過教改相關措施、頂 大計畫、教卓計畫、各類評鑑及各種專案補助計畫,也對大學內外生態及大學教師們帶來 相當的衝擊。然而平心而論,迄今為止,大學在人才培育及研究發展成果對國家社會的貢 獻上,並不能令人滿意。考其原因,個人以為可以分成投入面、執行過程面和產出面三個 方向來討論。 就資源投入面而言: 一、 投入高等教育的資源幾乎皆受到以防弊為出發點、僵化無效制度之挾制 大部分投入高教的資源係由的公家單位來掌握與運用;擁有資源優勢的國公立大 學卻在學術行政及經費使用高度僵化、重程序而不在乎結果的行政環境下運作,使資 源運用的效果大打折扣。原應講究效率與效能的私立大學,也在不得不日益倚賴政府 獎補助經費的情勢下,應政府會計與審計單位之要求、比照公家單位訂定規範,而逐 漸走向「公立化」。高等教育的資源投入既然重程序高於結果,其效率不佳、結果不 如人意自在意料之中。 二、 資源的分配不依成效指標,易誤導高教之方向 在爭取政府獎補助款時,資源之分配往往繫於研擬計畫的特色或研究報告的發表 狀況,幾乎皆屬投入指標或過程指標,而非人才培育績效或研發成果商轉成果等成效 指標。此中原因,當然係教育與研究之成效往往非短期內所能獲致之故;然而長此以 往,對資源分配的扭曲及對高等教育方向之誤導,恐將付出極高之代價。 三、 資源運用之彈性太小 近年來與台灣有競爭關係的國家與地區,皆投入相當資源、在國際上大力爭取優 秀的高等教育教研人才;政府雖然亦採取了若干行動,但迄今為止,薪資差異化的幅 度仍然太小,爭取國際一流人才的薪酬彈性仍無法與其他國家相比;制度的設計中亦 始終無法放下防弊的思維。 就執行過程面而言: 一、 各校辦學的重點、追求的目標與採行之策略日趨一致 在現行的體制下,通過評鑑與爭取獎補助是各大學校長不得不重視的工作,因為 它既關乎形象,亦關乎經費與招生。為示公正與公平,教育部制訂並公布了許多評鑑 與獎補助的審查指標;因此卻造成了各校競相以組織調整、系統建立、活動舉辦、結 果記錄、研究發表、專利取得等有形指標,作為辦學追求的目標。從各校的校務發展 計畫目標與策略、甚至人才培育目標來看,幾乎看不出各大學的差別;另一方面,高 教與技職體系學校間發展之差異性亦日漸模糊,中後段高教學校正「技職化」中,而 前段技職學校則正走向「高教化」。 2


二、 「重研究輕教學」使台灣提供大量資源協助研究能力較強的教授成為西方學 術熱門議 題的最佳代工者 由於頂大計畫係以追求世界大學排名為目標,使台灣研究能力較強的教師,幾乎皆 在為西方期刊主編所青睞的研究題目投注心血;至於台灣社會與產業的議題,或則乏人 問津、或則行有餘力後再來關切,尤其年輕的教師囿於升等的壓力,更是如此。復由於 研究的產出較易衡量,國科會對個人的獎助、教育部對對學校的「績效評估」、學校對 個人的升等審查與獎勵等,幾乎都以教師研究論文的產出為主要考慮因素。影響所及, 各大學中研究型的教師所得到的獎勵、榮譽以及升等的肯定,皆遠遠超過教學型的教 師。這種校園內普遍「獨尊研究」的風氣,將大學視為第二類研究機構,對於台灣高等 教育究竟是福是禍,頗值得深思。 三、各大學的人才培育趨向「重理論、輕應用」、「重知識、輕能力」、「多動腦、少動手」 即使各大學在評鑑的誘導下,皆訂定了人才培育的核心能力指標,而且幾乎皆將品 格與能力列入其中;但在實際的教育過程中,學校所投注的心力與資源仍然主要放在智 育之上。學校課程的設計著重於到培養知識的「正式課程」;教學資源的投入重點在於 直接與間接改善課堂中知識傳授的效果;校園裡對師生的獎勵主流是放在對理論的創新 上。大學教育是否在國家發展中扮演了其應有的角色,值得深思。 就大學的產出面而言: 一、目前各大學教師為提高在國際期刊發表論文的機會,必須選擇國外學術界的熱門議 題;而所謂熱門議題一般而言多係各該國家產業或社會中需要較迫切或待解決的問題 (如生技、電子、材料、資訊、財務等類),而與台灣產業或社會的需求未必相符。所 帶來的結果就是我們發表的研究論文固然多,產業之競爭力卻未見提升;我們專利申 請與取得的數量雖然在增加,但企業卻很少尋求這些專利來改善其產品或製程。 二、產業界經常抱怨大學培育出來的人才無法派上用場;但這個情形在醫護領域的人才培 育上並未發生。由於醫護的實習制度有多年深厚的基礎,又有證照制度的品管;我們 所培育出來的人才確能符合產業需求。但因為主要就業市場—醫療產業,在全民健保 制度及醫院評鑑制度下變成了價格被管制的「準公醫市場」,健保給付的原則替代了 市場機制,從而影響畢業學生對其專攻領域、甚至繼續從業的選擇。在舉世皆知「市 場機制」係最有效分配資源之手段、而台灣各領域皆從以往之管制放寬任由市場機制 決定之際;全民健保制度及醫院評鑑制度卻反其道而行,以人為方式決定醫藥市場的 價格及醫療的單一化,其必將造成醫護就業環境及健康照護供需之扭曲,自不待言。 針對上述問題,茲提出對政府相關部會之建議如下: 一、教育部應積極規劃採用發放教育券補助學生至大學就讀,以替代現行管制學費水準而 增加政府對大學補貼的方式。一則可建立大學生存的市場機制,二則可徹底擺脫公務 3


會計、審計制度對大學之約束。 二、教育部應積極加速推動國公立大學法人化,使大學徹底脫離公務行政體系,不再受公 務人事與會計制度之規範。 三、未來之科技部應將現行國科會對大學教師自由研究之獎補助業務,仿美國 NSF(National Science Fundation)之制度—徹底基金化,以避免公務會計、審計制度之適用。 四、現行之評鑑制度宜以專業領域之認證制度來替代。教育部應鼓勵大學依各專業領域、 尋求專業學門之認證,以逐年減少評鑑之類別。 五、教育部應鼓勵更多機構、採取多元價值評價方式來評比大學,尤其應強調學生具備之 能力與就業表現;避免繼續強調單一價值取向(研究取向)對大學之評價。在過渡階段, 教育部應出面獎勵產學合作績優、重視培育應用取向人才及畢業生實際就業情況優異 的學校,以期移風易俗。 六、經濟部應擴大現行發給「創新服務憑證」的規模(目前每年只有 3000 餘萬元,補助 100 餘家中小企業尋求大學育成中心之服務),鼓勵更多國內中小企業尋求與大學合作研新 產品及新技術;創造更多的誘因以引導大學教師關心國內產業之課題。 七、各產業主管部會應對傳統之基本應用科技,如金屬與化工材料、精密機械加工技術、 運輸科技、農業科技等,投入更多研究之資源,以期建立起台灣產業發展技術真正的 基礎;並藉此引導大學研究焦點之轉移。 八、衛生署及財政部應整體規劃台灣之健康保險體系,將現行「準公醫式」 、 「全民均一保 障」之健保制度視為最低保障,以租稅鼓勵在此基礎上發展多種健康保險組合,發展 醫療處遇之差異化,回歸市場之機制;以免扭曲醫療產業之發展及醫護人才之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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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妍華校長 一、高等教育之政策建議 (一)大學教育應發揮多元性,去同質化:校務及學術單位評鑑應自主,非由高等評鑑中 心統一制訂評鑑標準、規格化,抹殺各校特色。 (二)鼓勵專業學院之建立有其必要性:跨領域跨界人才之需求、異業結合之學門(例如: 科技法律、生醫工程、文創、綠能)為全球之趨勢,也是發展科技創新之重要元素。 為此目的,應有政策鼓勵有企圖建立新的專業學院(學士後)的學校朝此方向前進, 勿以傳統思維培養人才。 (三)積極改善大學的生師比:台灣的大學師資與其它先進國家的學校相比嚴重不足,優 質化的高等教育需有充份師資及職員支撐,在教學研究上能有餘力發揮,政府應提 供足夠的經費與人力資源。 二、產學合作機制之完善建立 資通訊產業之產品在全世界中皆會應用到較為前瞻的研究成果,若一間公司具有高 度競爭力,必有許多博士畢業生為其工作,而台灣的情況則不然,大多的博士畢業生, 產業並不會錄用,間接造成博士畢業生找不到工作,而造成這種狀況,最主要的原因有 以下兩點: (一)台灣資通訊產業沒有升級 (二)學校培養之人才與產業界脫節 學界應重新思考如何有效將資通訊業界需求與博士人才培育、教學課程相輔相成與 銜接,而非強調大量發表 SCI 論文。應重新審慎考慮,才能使博士班學生之前瞻研究成 果得以落實並於產業界中實作應用。同時,建立訂定鼓勵教授及其學生團隊創業的明確 辦法與規定,亦讓產業界進駐學界實驗室或空間,密切合作,並應符合人性的鼓勵而非 一昧防弊(如若為國內領先科技應較無"利益迴避"、"與民爭利"等顧慮)的措施。對鼓勵產 學合作效益之評估應強調產出效益(如營業額,繳稅)。 三、如何解決 ICT 產業的困境 近來無論是 Apple,或是 Samsung, 其自應用以至於系統及零組件一體主導之 IDM 模式,台灣垂直分工廠商難以切入 ,台灣 ICT 產業自 70 年代中期,透過政府及民間的 努力下,創造出垂直分工及專業代工型態,打造出材料製程彈性、應變能力及 成本品 質控管之驚人成就,為半導體產業經營寫下新的模式,為全球貢獻出台灣特有競爭力。 然而以高度垂直分工對於具有 IDM 性質,又需要創新材料,又需要跨界整合之技術開 發,構成極大介面溝通環節,沒有一個獨立廠商能夠獨力打通涉及十數層垂直分工界面 (Material, Device, System, IP, IC, IC Foundry, MEMS foundry, IC-package, MEMS package, IC testing, MEMS testing, IC EDA, MEMS EDA…. Etc.) ,加速市場切入時效。 交大四年來推動 ICT 上下游整合計劃卻面臨經濟部補助制度之種種限制,即使產官 學通力合作,再加上科管局、國家計劃鼓勵仍力有未殆,建議盡快提供一個鼓勵獎勵機 制,促成上下游整合合作同時輔導學生和老師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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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如何銜接上游學研與下游產業 單以激勵而言,交大算是各大學間對於教授創業技轉提供最優惠鼓勵措施者,目前 所面臨之限制即在”技術股權納入校務基金後之操作運用等諸多配套措施仍須突破”。即 使科技基本法的鬆綁,實際操作上仍是處處受限、未能真正提供激勵激發學研成果產業 化。 五、台灣的園區與 IP 佈局如何轉型 (一)台灣的園區如何轉型: 現況: 科學園區目前仍具單一窗口、產業聚落之優勢,然政府缺乏園區整體產業之規 劃,僅以科學工業為招商依據,故目前逐漸失去其競爭力。 策略: 1、完整產業鏈之建構,形成具競爭之產業聚落: 依產業鏈的競爭需要,積極邀請全球 具競爭力之企業進駐,以建構具競爭特色之產業鏈。 2、鼓勵相關新創事業,尤其大學具商業化之研究和團隊進行積極輔導與資金挹注, 以持續不斷加強產業鏈之競爭性。 (二)IP 布局如何轉型: 現況: 雖然台灣在各國皆有相當多的專利數量,但由於台灣企業鮮少參與新標準制訂 和較少新創之自有品牌開發,故對所謂 essential 和重要專利之開發很難著墨。 即使專利訴訟頻繁,台灣企業已逐漸重視專利開發,但其研發人員和專利布局 人才皆不足以因應目前競爭上的需求。不同於先進國家,台灣大於百分之七十 的博士研究人才在大學,由於其研究多較企業研發前瞻,故必須充分運用大學 研發成果,積極建構未來較佳之專利布局。 策略: 運用大學每年上千件之專利和研發能量建立全國學術專利平台,(1) 積極以專利 為基礎與企業進行專布局 (2)以研究導引企業專利開發 (3) 創造專利產業,健 全專利人才。 註: 目前交大已建構相當規模之學術專利平台,並進行相關規劃 六、如何推動由上而下的科技計畫 每個國家皆有適合其環境之產業,台灣對重點產業應大力支持,打破平頭,而全面 兼顧之作法。對過去在科技業有成效之學校及教授或學界主持人,全力支持。由國內外 公正專業人士制定重點發展項目,一旦確定,全力長期支持,並由國家依規劃重點給計 畫,以便建立其重點科技之長期優勢。避免過多資源投入無長期規劃之自主性研究。 七、如何維護台灣的永續環境 永續之研究環境,需有永續經營之研究經費支撐。美國各大學及國家研究機構之實 驗室,從事長期之重點研究,實為美國極為寶貴之資產。這些重點實驗室,在美國政府 各類計畫支持下,長期從事社會發展所需之特定科技,因此能不斷的研發出新技術,創 造產學價值。一般此類實驗室,政府出資約 60%,業界計畫約 40%,在政府引導下,利 用業界之相對資金,提供科技界永續之研究環境。此類機制之建立,需由學校及政府初 期投入基礎研究設施之建立。 八、如何面對台灣的科技人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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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引導有志有科技能力人士往科技界發展,不要因怕科技界人士多賺錢,而不斷的 取消各類優惠,台灣科技界之蓬勃發展,九十年代之技術股面值課稅及低股票交易稅實 有其特殊之時代貢獻。因此在目前時空背景不同下,如何引導有志年輕人士往科技發 展,應有制度上誘因的設計,才會成功。沒有一流人才投入,不會有國際競爭力,產業 不易成功。目前學界大家不願念博士,是未來科技界之一大隱憂,而高科技業為台灣最 具國際競爭力之項目。台灣高科技領域博士實為不足,但社會媒體誤導,導致大家視念 博士學位為畏途,提高博士生待遇,降低或取消碩士生研究獎助金,為其中可行辦法之 一。 另,建議為吸引好的人才來台就讀,政府應有整套吸引優秀人才畢業後留在台灣工 作的措施,甚至包括給於幾年居留權、創業基金等。此外,提供國內外優秀人才以無回 饋條件之配合款方式,提供創業資本(如某香港優秀人才團隊出資一百萬台幣於台灣成立 公司,其亦可向台灣政府申請另一百萬台幣,成為二百萬資本的公司),若一或二年後稅 收達一百萬,則政府可再繼續補助。 台灣若無產業危機,則何來人才危機之有?科技人才除薪資與生活環境之吸引力 外,最大之誘因應來自於台灣產業是否能提供其一展長才之工作環境。因此如何改造產 業及其環境應為解決台灣的科技人才危機之首要工作。為解此燃眉之急,政府除積極並 持續赴海召開延攬人才說明會外,更可考慮擴大業界科專之輔助範圍與金額,鬆綁審查 方式與解除會計法令限制。相關之執行建議如下: (一) 業界科專之主持人可為公司所延攬之海外科技人才,而其薪資津貼可以部分亦或全 額由政府補助,但該項補助可不列入計畫相關之業務費。此舉產業界將可積極延攬 自身所需之人才,而該人才亦可從事自身與公司所欲發展之研發計畫。 (二) 業界科專可比照國科會跨國研究中心之執行方式,鼓勵國內與國外公司共同提出跨 國產業關鍵技術開發專案計畫,此舉將增益於相關從業人員與計畫執行之關聯性, 可讓國外之一流科技人才能明確了解其在台灣發展之可能性。 (三) 業界科專亦可為海外科技團隊之創業計畫,透過依附台灣研究機構之育成中心,將 具有創業潛力之海外科技團隊赴台實現其創業希望。 總之擴大高科技人才與台灣產業之聯結性,成功延攬此類人才之機會必然增加而產 業革新與再造自然能水到渠成。 從長遠解決台灣的科技人才危機之問題上,仍需以育才為主。近日國科會與教育部 所執行之攻讀世界前 30 大學之公費補助計畫,即為一不錯之制度。事實上該制度更可 擴展至業界,政府亦可提供特定員額予業界,倘若公司有欲培養之研發工程師赴世界前 30 大學攻讀學位,政府除可部分補助相關經費外,亦可以企業抵稅方式鼓勵產業人才培 育。此外,其它育才建議如下: (一) 大學教授休假進修之制度,應從升等教授後每三年半年資有半年休假進修之權益, 更改為從升等教授後每三年半年資有半年休假進修,而相關年資可追溯至副教授之 年資算起。此舉將可達成可休假進修之教授年輕化之目的,俾利研究專長之更新。 (二) 政府更應積極延攬國際優秀之青年研究學者,除提供相關之研究經費與環境外,更 需提供更為優渥之產業貢獻獎勵,除包含專利、技術授權之權益金保障外,較佳之 創業優惠辦法亦是重要。 7


吳思華校長 學術發展需要有能夠和大家共同努力的團隊領導人,而不是只能獨善其身的傑出研究 人才;年輕學者是研究的中堅幹部,亦同樣重要。 人才爭取應積極做,但不宜高調談論,避免形成新階級;使用公務預算爭取人才,欠 缺產出制衡,更應謹慎,不要扭曲組織公平感,增加國內學校間人才流動的困擾。 長期而言,薪資待遇要有經濟力支撐才能持久,大學要反映在學費、捐款或產學合作 上;研究機構要能反映在技轉收入與合作產業的營收與利潤,台灣資訊電子產業的成功經 驗即是好的範例。 人才議題與其直接談論薪資福利,不如形塑發揮人才價值的土壤,我們應該嚴肅的自 問,人才到了台灣,為什麼就無法發揮其應有的價值。 人才定義要多元化,要以大系統的觀點整體規劃,當年工研院進行半導體技轉整體移 轉人才的經驗值得珍惜;未來發展新經濟,除了科研,區域政經語言、法政、商管、設計 文創人才同樣重要。 與其海外尋寶,不如認真培養國內人才,重質不重量,系統化進行,提身其視野與實 作能力,非出國唸學位而已。

註:101 年 6 月 5 日高等教育論壇「人才延攬與留任」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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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茂昆校長

一、 大學自主,似乎仍留在口號的階段,建議可容許更多數的學校實施法人化的運作 架構,讓大學能在大學法,各校自主的精神運作,發展各校的特色。 二、 大學系所教師的編制過於僵化,缺乏具彈性的任務編組,無法有效因應需要及人 才培育的師資及課程。 三、 教師評鑑是否確實引導教師之學術產能提升?評鑑的標準如何訂定?是要再討論的 課題。 四、 研究獎勵與彈性薪資的設置,雖然某個程度增加了具體的台灣學術能見度,對於 實質的高教問題,如特色建立,規模有效運作,教師社群見賢思齊的成效,應該 檢討。 五、 大學數量過多,應可儘早規劃退場機制,包括時程及指標。 六、 過去臺灣社會的階級流動,最重要的機制是透過接受教育來達成。但是,近年來 弱勢家庭的數量越來越多,導致弱勢家庭的學生因為無力參加補習、聘請家教, 相對而言比較無法進入公立學校就讀。為了要解決此一越來越明顯社會階級流動 問題,建議設定一定比例弱勢學生進入公立大學就讀。 七、 台灣學生出國人數銳減,許多領域都擔心未來人才斷層問題。許多學生又因為各 種原因,從學士到博士後都跟同一個教授,視角窄化。建議國科增加研究學者名 額,讓更多的博士後自己帶薪水,參加公、私(包括企業界)的研究團隊。對年 輕博士應該會有幫助。同時好的團隊可以吸引優秀人才,形成大團隊跟國際競爭。 八、 為進一步提高兩岸學術交流的實質運作,建議考慮兩岸交換教授具體施行方案。 對於非學術休假期間有機會因教學交流所需,至大陸簽約的姊妹學校進行教學之 時數,可開放授權該校自行評核,併入在國內教學時數的計算。如此不但可鼓勵 兩岸學校實際互動,提高兩岸教學觀摩及交流之外,也可讓雙方的學生透過不同 的教授學術背景,有更多元的刺激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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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羅權院士

翁啟惠院長在「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研議小組第一次會議中指出台灣經濟發展的困 境主要在人才供需失衡,產業結構過度集中,以及科研發展未顧及產業需求等,並建議(1) 學術評鑑制度之重新設計,(2)問題導向的國家科學技術發展研究案提案機制之建立,(3) 產學合作機制之完善建立。我十分同意翁院長的分析與建議,謹在此提出可達到上述目標 的一些具體建議。 一、追求學術卓越:加強拔尖計畫 一流的科學研究,需有原創性與重大之影響性,為追求學術卓越,建構優質研發環境, 加強質的提升,以建立學術領先領域。我國自由型計畫的研究比例偏高,這部份的研究經 費,不應繼續成長,甚至應適當的減少。 另外,要集思廣益,提出推動一些具體促進學術卓越的計畫。目前國科會現有的拔尖 計畫有:(1)龍門計畫:選送優秀人才出國:針對未來 5 至 10 年我國所迫切需要之關鍵科 技項目,遴選 40 歲以下之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人員,補助赴國外世界級之公私立研發機 構進行至多 2 年之研習。(2)推動學術攻頂研究計畫:計畫目的在於造就具有獲得國際頂尖 獎項實力之研究人才,十年內能夠產生特定領域的世界級學者,並創造新研究領域,產生 新的科學技術。(3)國際級頂尖研究中心計畫(I-RiCE):國科會推動 I-RiCE 計畫旨在吸引世 界排名前 50 名之大學、國外重要國家實驗室及世界級研發單位,針對國內具有國際頂尖 研究水準或發展潛力之領域,共同在臺灣成立「國際級頂尖研究中心」,使臺灣成為亞洲 地區科技研究人才落腳之重要據點,進而與國際尖端研究接軌,並躋身全球頂尖研究機構 之列。 另外建議增加博士後研究人員及研究學者名額,擴大增聘尖端科技及未來重點產業博 士後研究人員,使其人數提升到佔專題計畫件數 10%以上(先進國家水準),藉此養成高階 研究人力。同時,因為國內大學增聘的教授名額急遽減少,建議增加研究學者 (研究助理 教授、研究副教授、研究教授) 的名額,以提升研究的品質。 二、加強議題(ISSUE-DRIVEN)導向研究及專利佈局 加強議題(ISSUE-DRIVEN)導向研究,推動對國家經濟發展有貢獻的重點研發領域, 並針對重要議題推動跨領域整合型計畫,以促使不同領域的學者專家進行合作研究。議題 導向研究可以取代部份國家型及部份自由型研究計畫。 另一方面應改善學術成就、經濟效益與社會福祉間的落差,多元調整產學機制,深化 研發技術擴散,並提早做專利佈局。在我國推動學術經濟效益的措施,已有(1)推動國家型 計畫成果橋接計畫,(2)在生技產業價值鏈(value chain)中, 「推動第二棒」之發展策略,(3) 科學工業園區:研究精進計畫,(4)臺灣學術里程與科技前瞻。 10


我國應積極推動議題導向的研究計畫,藉由專家學者的集思廣益,建議對我國科技產 業有決定性影響的計畫。新世代太陽能電池研究中心 (RCNPV Research Center for New Generation Photovoltaics)的成立,是國科會推動的議題導向計畫之一。為整合國內有機太陽 能電池研發能量與國際能見度,在國科會「優勢領域主軸計畫」的經費支持下,成立全國 第一個國家級「有機太陽能電池研究量測實驗室」 (Advanced Laboratory of Accommodation and Research for Organic PhotoVoltaic (AROPV)),2013 年 3 月 6 日於中央大學正式掛牌運 作。這項由國內頂尖學術團隊開發的自主技術,兼顧專利佈局,可望加速有機太陽能池相 關研究領域的發展和商業化腳步。 三、建立一流的評鑑制度:5 項重要論文或專利 我們對科學研究論文或專利的評鑑,應重質不重量。舉凡一流的科學研究,都需要有 原創性與重大之影響性。在評鑑大型研究計畫或各個大學的頂尖研究中心時,應要求其提 出 5 篇具代表性的論文或專利,由世界一流的專家,就科學原創性與對人類社會重大影響 性進行評比。藉由一流的評鑑,才會有一流的研究成果。現在教育部對 5 年 500 億的頂尖 研究中心,已部份採用 5 篇最突出的論文或專利為其中一個重要審查項目。建議應保持此 審查機制,並推廣到其他科學領域的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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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德校長

建議:建立我國專業至上、技術為高的觀念,為產業發展提供優質技術人力 作法: 一、 正視我國知識技術人才嚴重短缺,透過證照與職業尊嚴的提升,將部分過剩非技 術基層人力導向知識技術人力,解決產業及民生福祉之人力需求,降低失業率。 二、 加速推動專業證照法制化:建議修改職業訓練法第三十五條: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技術上與公共安全及民生福祉有關業

技術上與公共安全有關業別之事

別之事業機構,應雇用一定比率之技術 業機構,應雇用一定比率之技術 士;其業別及比率由行政院定之。

士;其業別及比率由行政院定之。

三、 透過長期且符合國情的適當宣導,導正國人觀念,建立技術至上的職業尊嚴,政 府應倡導師級、匠級的技術達人,在社會上獲得其應有的尊嚴與尊重。 四、 建立產、官、學平台,由政府整合各產業工會及學校,產業與大學共同努力,培 訓產業發展所需師資,進而調整學校教學內容,培養產業所需人才,縮短學用落 差。 五、 加速更新證照職種,以符合我國經濟發展需要。 六、 統合民間團體頒發之職業能力鑑定證書,擴大職業證照的使用範圍。 七、 加速建立職能標準,供教育及職訓單位改進教學內容。 八、 建立產、官、學、訓資訊平台,將各界所需之專業證照進行盤點,完成職業分類、 職能需求、證照等級、證照用途等關聯性,供各界及國人對於各行業證照、用途 及進路有完整了解。 九、 發展我國重點科技大學成為世界級產業基礎技術研發中心及人才培育搖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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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彥院士

一般而言,台灣社會總是講得多,做的少,而且也缺批判的精神,台灣需要有震撼性 的改革才有希望。 我和林百里都覺得日本和歐洲已經式微了,美國還好,但韓國卻很行。 「國家資本主義」(姑為其名,很多財經人士同意這個看法)很厲害,有民主式,像 韓國,他們有「民族覺醒」的精神。而台灣卻沒有「經濟」上的民族覺醒,我很擔心。香 港與新加坡可以借鏡。 今天任何國家如果沒有 “disruptive innovation” (by Clayton M. Christensen)的精神一定難 以成功! 以「過去的成功」去解決未來的問題是行不通的。 張忠謀領導的 TSMC 是世界級 No.1 的 Pure Foundry (之前 UMC 有 “Foundry”的建議)。 這是台灣過去 30 年來成功的 semiconductor new business model,但在 PC 業早就有了,這 是所謂的 “Horizontal Integration”。但今天台灣正面臨三星的 “vertical integration”的嚴重威 脅。畢竟螞蟻雄兵無法和 “一條龍”打仗的。 最近 Apple 下單給 Samsung 而 TSMC 敗了下來,原因是:TSMC 沒有 chip+package 的能力(SOC =System on Chip /SIP=System in Package),而三星的 solution 是:logic /CPU /DRAM Chip +package!台灣的 package 是日月光、矽品,但和 TSMC 是分開來的公司。 TSMC 十年前就該 acquire (A&M ) a Package Co. ! 我於 2001 年倡建”矽導計畫”,即 National SOC/SIP 計畫,是很成功的,日本、韓國都 來取經。 但台灣是不可以做 “me too”的,"me too"的結果,以致今天 SOC/SIP 已遠遠落後 Qualcomm、Broadcom 甚遠矣。政務官擔當全國,不是逞一時之勇。 我國的通信產業萌芽於 1990 年代,但失去了很多機會。1987 年 Irwin Jacob (現任 Qualcomm Chairman, NAE 的 Chairman)和李建業來台灣,要技轉 CDMA(即現在的 3G) 只需$5M,但居然沒有人要他。今天他和我說他很感激韓國和香港,當時就答應佈局 CDMA,如今 Qualcomm 和韓國已是世界 3G 的牛耳!最近 4G(LTE)的 I.P.數,全球中 Qualcomm 佔 18%,華為 15%,Samsung 佔 17%,台灣是零!又是政策錯誤之故 。我們 的 communication 產業已奄奄一息矣! 最近有官員想增稅,但恐適得其反!不但收不到稅,還會嚇跑一些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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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disruptive innovation ,台灣才有希望。我們有一批人在推動台日聯盟、前進世界等 等事情。政府在做 Guide,但民間的力量是實在的,可以建立好的 new supply chain model。 而根據 U-theory,如何做出來? 台灣要做出 “killer products”,像 X-box、i-pad 等的東西(之後再報告台灣將有哪些)。 這些要有創意,但台灣百分之九十九都在做 “me too”的東西。科技和教育 funding 以及教 學和研究方法要創新,科技政策要創新。 “I.P.”要佈局,如何先知先覺的 “佈”,研發的局 很重要 在產業政策中是重要的一環,光「講」是沒有用的,如何「做」出來! 我的建議如下: 一、

台灣的教育和研發已缺乏創意:審查、升等、獎勵(主動的自發的學習,不是被教), 獎勵創意!徹底的改革。

二、

產業的 U-Theory 要以總體經濟來看,兩端固然重要。但 supply chain 要做好。

三、

建立 “VERTICAL INTEGRATION” 的 SUPPLY CHAIN。

四、

產業的、國際聯盟互補互利,如台日等。

五、

IP 佈局 (包括購買 Essential IP)和研發佈局相結合。我們是遠遠落後的。國科會 經濟部要做。

六、

建議速成立 “科技法律研究院”(我們是遠遠落後的,看友達奇美電的案例就知道) (又,在傳統法律學院下是行不通的)交大和政大做的最好,但不懂實務是很糟糕 的。我可以請國際頂尖的 law council 來上課。

七、

要創造和發展 KILLER PRODUCTS, 不管硬體軟體 或文化產品。創意的 HUMAN TOUCH 是很重要的。 i-phone, i-pad, x-box 是一例。

八、

急速解決人才流失和競爭力的問題,人才是國際競標的,不能只靠“愛鄉愛國”來留 住人才了。

九、

外資陸資投資我國設計公司是不好的,但應歡迎外資陸資來設或投資我們的製造公 司。

P.S. 一、1990 年我主審經濟部「國家次微米計畫」,予以 reject,請其將 6 吋 DRAM 晶圓計畫 改成 8 吋。後來經濟部追加預算 20 億通過 8 吋計畫。1994 年說成功了(據德基的測 試並非如此,當時德基 、台積、聯電都已有八吋廠了),但如果不趕快 spin-off 成公 司,則國家的投資將會泡湯。人員都在跑 。我力主以 32 億低價決定底標。所幸張忠 謀來投標,以高於底標 20 億標出(詳經濟部檔案),即 SPIN OFF 為現在的世界先進 公司,現已不做 DRAM 了。 14


二、我在 1966 年成功做出 MOSFET 及 SURFACE STABILIZATION 。而 BELL LABS 的 MOSFET 和 NVM 始創者 DaWong Kahng (姜大元)飛來看我。他很寂寞,因當時國際 上不看好 CMOS。 1976 年 TAC 認為 CMOS 才是未來方向。ERSO/ITRI 即籌建 CMOS pilot plant。 而審查委員會(含溫鼎勳、杜俊元、方賢齊、我)決定剔除另一投標者 Hughes,而選定 RCA。當時 RCA 只保證 yield 為 17%,後來合約改為 40%,建廠成 功後,此 CMOS 團隊成功率達>80%(詳 ITRI 檔案)。其中 hand on 的成員有曾繁城、 劉英達、黃顯雄、戴寶通、邱羅火等,均來自我們於 1964 年建立的 SRC/NCTU。 三 、 1978 年 起 何 宜 慈 推 動 建 立 科 學 園 區 , 有 很 多 位 一 起 參 加 。 1987 年 推 動 MPC(multi-project chip)後來改名 CIC(chip implement center),很成功。1994 年日韓請 我安排見習,後來東大 Prof. Asada 才有 advanced design center。又我們於 1990 創辦 NDL(Nano Device Labs)(詳行政院國科會檔案),至今為全國大學服務,國際馳名。 以上數端 disruptive innovations 僅供參考 未來的路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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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賡義校長

一、

制度面

(一)建立大學分類制度,協助大學建立特色 臺灣目前有 165 所大學,在學學生有 135 萬人。而臺灣的大學歷經長期發展之後, 因沒有分類機制,各大學紛紛朝研究型綜合大學發展,甚至技職校院也和研究型大學用 同一套標準,導致單一排序結果,各校也難以彰顯其特色。 當大學朝向單一目的發展,國家發展所需多元化人才之供需將嚴重失衡,導致大學 畢業生失業率上升,企業卻苦尋不到適合人才。若能思考各大學原有基礎以及國家未來 發展所需,將大學進行分類,如研究型大學、教學型大學、以及培養實務經驗的技職型 大學等,由各校思考自我定位及特色,由政府訂定各類型大學適合的評鑑指標(如避免 過於重視 SCI 論文發表數),協助大學建立特色,同時推動配套措施,包括改變招生入 學方式、學校建立自評制度與調整教師評估辦法、大學法人化的完善退輔制度與相應經 費需求、人事員額鬆綁等,同時督促建立評鑑的可信度,加強審查委員會的嚴謹與專業 程度。當大學能朝自主多元方式發展,課程設計將更能符合時代需求,則培養的學生方 能真正為國家社會所用。 (二)解構系所組織,以學程方式培育人才 為適應產業快速發展的需求,培養具有足夠專業知能的人才,大學內部需建立可快 速調整因應的組織。然而因大學以系所為教學單位,系所往往壟斷師資、課程及資源, 當涉及權力重分配,很容易遇到改革阻力。因此有些學校雖開設跨院、系、所的學位學 程但並沒有真正的整合,反而是多立一些新的山頭,人才培育並沒有因此而活化。 國內大學除了基礎類科應繼續維持以系作為培養人才的架構外,其他應用性的科系 都應逐步轉化以學程方式培育人才,教師的歸屬也必須思考重新定位。 二、法規修正與鬆綁 政府在推動政策之際,往往發生法規互相捍格或是跟不上社會變遷。例如政府推動 大力延攬外籍人才,但是外籍人士來台資格限制很嚴,如不放棄自身國籍可能退休生活 保障的疑慮,對外籍生以及僑生實習也多所設限,臺灣的大學培養出的人才,卻不能留 在台灣工作,殊為可惜。 至於形勢更為複雜的陸生招生,目前仍有「三限六不」,其中對陽明影響甚鉅者為 限制醫事學歷的採認,不僅不利於招生作業,同時限制大陸已經具備專業證照的醫師來 台實習,重重限制,不利於兩岸醫學教育的交流。政府在推動生醫產業之際,應將市場 提高至華人地區,大陸市場尤其是非常有機會拓展之處,陽明希望能提高大陸的醫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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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協助建立規範,都需要協助培養兩岸醫事人才達到一致標準。 建議政府應設置全面檢視相關法規的委員會,思考並調整其中落差,以加速各種政 策執行腳步。 三、教育品質提升 科技人力資源為科技、經濟發展之核心,近年來我國的產業結構已逐漸轉型,將從 大規模及標準化生產的產業模式過渡到注重研發、設計及高附加價值的產品與服務。因 此我國的高等教育應積極培育具備良好科技知識、創造力、獨立及創新思考能力的人力 資源。 然而隨著大學增設,入學管道寬鬆,就學學生的程度有較大的差異,有些研究型大 學則太偏重研究忽略教學,因此如何管控學生的學習品質,確保學生有足夠的就業能 力,是人才培育中不可或缺的機制。政府單位以及學校都應該要建立教育品質保證的制 度,臺灣已經有高等教育評鑑中心進行大學評鑑,希望能建立一套臺灣的制度,然目前 仍為初次實施,成效仍待後續評估。 建議各大學亦應鼓勵教學單位應該宣示對教學的重視,確立其教學目標,鼓勵教師 投入教學,建立相關升等、評估制度,讓教學成為大學重要評量價值。校方應協助系所 依據目標檢視課程,進行檢討與改進。個別教師則需增進教學成效,豐富教學知識,達 到教學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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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力俊校長 一、

大專校院以契約方式聘任外籍人士擔任副校長,建請教育部與勞委會等相關部會聯 繫配合修訂法規及作業程序,並請貫徹行政作業之一致性。 說明: (一)、依大學法第 8 條規定,副校長之人數、聘期及資格由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復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 5 條規定略以,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定大學副校長, 得以契約方式進用校外人士擔任。本校為提高治校績效,爰於組織規程第 35 條規定:本校副校長由校長遴選具一級行政單位主管、院長或相當資歷之教 授聘兼之,必要時副校長一人得以契約方式進用校外人士擔任。 (二)、本校為追求卓越,邁向國際一流大學,亟需對國際事務嫺熟及具富國外大學 行政歷練之人才,爰依據上開規定遴聘馮達旋博士擔任本校契聘副校長乙 職。馮副校長為外籍人士,前曾擔任國立成功大學契聘副校長在案,本校援 引比照國立成功大學作法,向勞委會職訓局以申請工作類別為 A11 即「專門 性技術性工作」之「學術研究工作」辦理馮副校長聘僱許可,經勞委員告知 依該會 93 年 9 月 10 日勞職規字第 0930040765 號函規定,目前僅外籍教師 得兼任主管職務,申請 A11 類別尚未能兼任學校主管職務,須改以 C01 即「學 校教師工作」之「大專以上校院教師工作」始得同意核發聘僱許可。經與該 會極力溝通協調,該會仍堅持本校須以教師身分聘任及兼任主管,才能核准 其聘僱許可之申請,本校與成大依據相同之法規契聘副校長,確因勞委會不 同經辦人員而有不一致的處理模式,迫使本校改以約聘教師聘任,才能順利 取得聘僱許可,這種現象違反了大學法施行細則第5條「大學副校長,得以 契約方式進用校外人士擔任」之精神,亦嚴重影響大學邁向國際化的效率。 (三)、又,勞委員並告知上開 93 年函釋所指大專校院外籍教師兼任學術主管乙節, 本校契聘副校長乙職是否爲學術主管亦爲其疑惑,惟當時囿於情勢似已不允 許其再做質疑,加以本校一再重申成大案例,爭取核准聘僱許可,該會才不 再細究契聘副校長究是學術或行政主管之疑慮。 (四)、考量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已授權各大專校院得聘請校外人士擔任契聘副校 長,加上大學校長之聘任資格已不受就業服務法有關國籍及就業規定之限 制,勞委會自應對各大專校院聘任外籍人士擔任契聘副校長申請聘僱許可之 規定予以配合修正,始能符合大學自治及提昇校務運作自主性,並達到各校 追求國際化之需求,以邁向國際一流大學之列。 (五)、節錄相關法規如下。 1.大學法第 8 條: 大學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負校務發展之責,對外代表大學;並得置副校長,襄 助校長推動校務,由校長聘任之,其人數、聘期及資格,由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校長之資格,依有關法律之規定,並得由外國人擔任之,不受國籍法、私立學校法 及就業服務法有關國籍及就業規定之限制。 大學法施行細則 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定大學副校長,得以契約方式進用校外人士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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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立清華大學組織規程 35 條: 本大學副校長由校長遴選具一級行政單位主管、院長或相當資歷之教授聘兼之,必 要時副校長一人得以契約方式進用校外人士擔任。 副校長之任期,以配合校長之任期為原則。校長新任或續任時,得續聘副校長。 本大學副校長因重大事由,得由校長於任期屆滿前免除其副校長職務。 3.93 年 9 月 10 日勞職規字第 0930040765 號 查教師法第 3 條及第 17 條第 7 款,公立及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負 有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之義務;復查大學法第 9 條及第 10 條規定,學校主管職 務(如副校長、院長、系主任、所長)應由教授中選出,報請校長聘請兼任之,故 擔任學術主管亦爲大專校院教師工作內容之一,又上述規定並未排除外籍教師之適 用。茲大專校院外籍教師兼任學術主管乙節,應仍符合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1 目所稱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教師工作。 4.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 (外國人從事工作之限制) 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下列各款為 限: 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 二、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三、下列學校教師: (一) 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 (二)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 (三) 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 四、依補習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 五、運動教練及運動員。 六、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 七、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 八、海洋漁撈工作。 九、家庭幫傭。 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 十一、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工 作之必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 從事前項工作之外國人,其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定之。 雇主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聘僱外國人,須訂立書面勞動契約,並以定期契 約為限;其未定期限者,以聘僱許可之期限為勞動契約之期限。續約時,亦同。

二、 本校依據政府相關規定申請與北京清華簽訂雙聯學位,在申請過程中公文往返多次, 每次僅作略微修正,其中對字體應稱為正體字或繁體字,公文即往返月餘,耗費不 少人力與時間,最後為避免爭議只好刪除該條條文,而教育部才告知其他單位皆如 此辦理,本案如事前告知其實可大大減少公文往返,避免進度延遲。教育部大陸工 作小組理應協助推動兩岸學術交流,但目前狀況反而讓大家感到困擾。 建議: 1. 教育部應提供與大陸大學簽署合約的指導綱要,而非讓國內大學多次以試探性方 式,冀求合約得以成功報備。 2. 教育部現行規定,只要有「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 包括所簽訂之協議書、合作意向書、備忘錄等任何書面約定書均屬書面約定之 合作行為,應於進行簽約兩個月前,向本部提出申報。」 但若兩校已簽署校級框架協議,並經教育部核備情況下,院/系所級協議是否可 19


比照國外大學協議得免再報部?以減少繁冗程序,加速交流進行。 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2 年公告大專院校等之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適 用勞工安全衛生法,另教育部公布之解釋名詞,工作場所負責人係指具指揮、監督及 管理且進行實驗、實習、研究等活動之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試驗工場、實驗 船等場所之負責人,含括本校教授或負責之職技同仁;工作人員(列管人員)係指進 出前款實驗場所工作,獲致工資(含獎助學金)之教職員工生。勞安相關法規及環保 相關法規均將學術機構一體納入管理,未能考量其實體性質、運作實務與一般事業單 位的不同,執行上面臨許多難題。 學術機構與事業單位性質迥異,如下表: 項目 事業單位 學術機構 單位 原物料使用 量多種類少 量很少種類很多 製程(實驗)類型 少 多(化學、生物、物理、機械、光電等) 人員異動 低 高(每年約 40%替換) 作業(實驗)時間 固定 視實驗需求不定 窒礙難行法規說明: 現行法規

執行上面臨之難題

建議修正

1. 勞工作業環境測 1.雇主實施作業環境測定前,應就作業環境危害 增訂適用學 定實施辦法第 15 特性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規劃採 術機構實驗 條 樣策略,並訂定含採樣策略之作業環境測定計 場所運作之 (98 年增修,勞工 畫確實執行,並依實際需要檢討更新。 法規。 安全衛生類法規) 2.前項雇主僱用勞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人 數在一百人以上者,其作業環境測定計畫應由 雇主或其委託辦理之作業環境測定機構或工 礦衛生技師,於實施作業環境測定十五日前, 報請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3.上述條文作業環境測定計畫之制定如下,本校 實驗場所依法每半年需進行實驗場所作業環 境測定,實施測定十五日前,應訂定含採樣策 略之作業環境測定計畫,報請當地勞動檢查機 構備查。該計畫必須先將實驗場所資料歸納整 理。基本資料包含製程流程說明、現場配置 圖、作業內容調查、人員組織配置、有害物質 資訊及歷年作業環境資料整理,並訂定執行採 樣策略。待收集資料歸納整理完成,該計畫內 容恐與現況不合-計畫趕不上教授的研究方向。 2. 勞工健康保護規 1.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增訂適用學 則第 13 條 應於其受僱或變更作業時,依附表十二之規 術機構實驗 (勞工安全衛生類 定,實施各該特定項目之特殊體格檢查。但距 場所運作之 法規) 上次檢查未逾一年者,不在此限;對於在職勞 法規。 工應依附表十二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 2.雇主使勞工接受特殊健康檢查時,應提供醫師 最近一次之作業環境測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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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規

執行上面臨之難題

建議修正

3.上述條文說明應提供最近一次之作業環境測定 結果供勞安健檢醫師參考,則同仁健檢項目與 其實驗場所之環測項目需相符,學校使用的化 學藥品相當多元,如此環測種類及所需經費恐 非一般學校所能負擔。 3. 勞工健康保護規 1.事業單位應參照工作場所大小、分布、危險狀 增訂適用學 則第 6 條 況及勞工人數,依附表九之規定,備置足夠急 術機構實驗 (勞工安全衛生類 救藥品及器材,並置合格急救人員辦理急救事 場所運作之 法規) 宜。但已具有該項功能之醫療保健服務業,不 法規。 在此限。 2.前項急救人員不得有失能、耳聾、色盲、心臟 病、兩眼裸視或矯正視力後均在零點六以下等 體能及健康不良,足以妨礙急救事宜者。 3.第一項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一人、 勞工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五十人,應再 置一人。急救人員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雇主 應即指定合格者,代理其職務。 4.學校同仁下班、下課後,實驗場所實驗仍進行, 難以估計學校須有幾位急救人員留守值班。 4. 毒性化學物質管 1.本校運作第一類至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應申請 1.建議由學 理法第 13 條 核可文件,達大量運作應申請登記文件,且須 術機構管 (環保類法規) 依所需申請濃度各別進行申請(如:50%、75%、 理辦法新 99%.....)。 增條款,學 術機構可 2.學術機構本以研究、教育、試驗用,而非營利 作為,其運作特性為種類多但用量少,運作濃 填寫範圍 度變化大。 濃度(如 3.倘若本校申請某項毒性化學物質 75%與 99%核 1%~99%) 可文件,未來若其他列管場所需要運作 90%或 申請核可 其他濃度之相同毒性化學物質,則須新申請核 文件,對學 可文件,無法以範圍(如 1%以上或 1%~50%)濃 術機構運 度進行申請,且因申請時間過長,常常影響本 作上將有 校運作場所研究進行。 較大幫助。 2.運作記錄 申報作業 亦可以範 圍濃度進 行填報作 業。 建議: 為使學術機構實驗場所更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一條之精神,防止職業災害, 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及環境保護管理實務運作更具彈性,期望增訂適用學術機構 實驗場所運作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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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希舜校長 一、 為防止台灣人才流失,政府這兩年大力推動大學彈性薪資。放眼先進國家,不論大學 或企業,不同層級主管皆有相當之彈性權限決定員工之薪資,且多以機密方式進行。 然台灣卻以「統一標準、公開透明」之方式處理,因此,反彈聲浪迭起。建議徹底檢 討彈性薪資制度,俾可長可久,達到留住人才之目的。 二、 台灣各級學校因入學取才及學習評估過度強調筆試,造成補習風氣興盛,考古題盛 行,嚴重影響人才培育的素質。反觀歐美名校,多以申請方式取才,卻能培育傑出人 才,台灣確應全面檢討招生入學方式及學生學習評估模式。 三、 為提升台灣之經濟競爭力,政府屢屢強調創新人才培育之重要,然長久以來,國內設 計產業環境欠佳,設計師猶如廉價勞工,如何扶植本土設計師,培育世界級大師是當 務之急。新加坡、韓國、甚至泰國都有值得借鏡之處。建議徹底檢討政府創新人才培 育及設計產業獎勵政策。 四、 技職教育是國家經建人才培育之關鍵,且技職校院之專利發明及國際創新設計競賽表 現傑出,影響國家經濟發展甚鉅。然政府分配予技職校院之基本經費又遠低於一般大 學校院。復因近年國內大學數量過度膨脹,致技職校院之經費更是雪上加霜,建議徹 底檢討高等教育之資源分配。 五、 大學評鑑制度長期被詬病,主要原因在評鑑委員及評鑑指標。委員之遴選、委員之評 鑑專業及態度、參與度及公正性等,皆受到許多挑戰;而被評鑑之大學,性質不同, 資源條件不同,發展階段不同,卻常被以相同指標來評鑑,而扭曲評鑑之意義及目的; 因此,評鑑指標如何訂定,如何輔導發展特色等皆應審慎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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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信院士 一、大專院校分類應延申至以「技職」為主之學校。 三、以「技職」為主之大專院校,其評鑑應以 “技術”及相關實務發展為主,不應以純學術 之論文為之。 三、以上方向政府應以「經費分配」(budgeting) 來加以引導及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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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昭榮譽教授 一、高等教育的改革 落實大學分類、分工,就其各別的定位,發揮其功能,並培養社會各階層所需的不同 人才。「高等教育宏觀規劃」多年前建議我國高等教育應分研究型、教學型、專業型、社 區型等,但一直未見具體成效,近年透過「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中心計劃」 、 「獎勵大學教 學卓越計劃」以及「技職體系典範大學計劃」等經費之獎勵,取得了重點發展之初步效果, 但離目標仍然相當遙遠,究其原因與現行高教評鑑制度一直無法建立多元化的評鑑指標有 關。高教評鑑應儘早授權各校自我評鑑,由各校依其本身的 SWOT、特有的條件,擬定自 我發展方向,達成目標之計劃,以及評估指標。高教評鑑中心則須建立堅強優秀的專家團 隊,針對各校所提自我評鑑計劃及其指標之前瞻性、獨特性、合理性、可行性予以評估, 並指出建議,確定後給予追蹤管考,再配合教育部資源分配,才能確實達成目標。 當然人事、會計及各項法規,如果無法更進一步鬆綁,各大學還是很難發揮其特色。 二、問題導向國家科技發展計畫提案機制 A:在某一次的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的建議之中,即有一項提到「未來科技政策之形 成,科技計劃之擬定,應能促使企業界有更多的投入與參與(commit)」 ,顯見企業界雖 然關心科研成果是否能應用於產業發展,事實卻是參與有限,熱心不足。未來相關科 技諮詢、科技發展會議、企業人事之邀請應考量其熱心程度、參與之意願、投入之深 淺,而非僅考量其成就與聲望。 B:自由型研究之比例是否偏高與國家型計劃之成效要一併考量,自由型計劃固然需要 做更有效之整合,國家型計畫之成效普遍受到質疑,也要深入檢討。 問題導向之科技計劃,必須從計劃之研擬開始就邀請企業人士之參與,讓其對研 究方向提供建議,掌握研究進展,並在研究產出走向商化的過程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三、產學合作機制之建立 產學合作機制之建立,首要在強化學術界與產業界的交流與互動,國內在這方面 目前仍相當不足,可能的解決之道: A:鼓勵建立共同實驗室:在美國很多大學都設有科技園區(如北卡州立大學的 Century Park),企業在其間建大樓設實驗室,由企業與大學共同使用,定期召開研討會,讓學 生尤其是研究生,儘早接觸產業,了解產業的問題,並從中尋求研究的方向與機會。 企業除可以獲得研究人力外,也可以更了解大學擁有的學術能量,及可能的機會,並 促成研究成果的商業化。目前廣達、明碁捐建給台大的大樓均有類似的功能,允宜闊 大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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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由政府建立優質的產學互動平台: 政府應主動積極建立可以提供產學交流、互動的平台,例如:原來規劃之新竹生醫 園的規劃就是一個很有前瞻性的案子,集合台大、中研院、清華、交大、中山、陽明、 國衛院等學術、研究的能量,配合園區研究所、轉譯醫院、育成中心等來有效快速促 進相關產業之發展,與此同期規劃之新加坡 Biopolis 園區已顯現其成效,國內南港、 竹北園區之建設實應拋開私心,加速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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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鴻助校長 回歸「教」「學」本質 培育符合需求的人才 「人才供需失衡」的主要原因,在於人才「不符合業界需求」; 而人才要「符合業界需求」,教育就要回歸「教」「學」本質; 如果不能回歸「教」「學」本質,很多教育方案與措施,恐怕 都將流於形式,甚或治絲益棼、產生反效果。 壹、了解業界的人力需求 一、「人才未符業界需求」是「人才供需失衡」的關鍵 如果「人才供需失衡」是台灣經濟發展的主要困境,那麼,是什麼原因造成「人才供 需失衡」呢? 屬性不同的學校、系科所,每年培養出來的人才,就量而言,應該是遍及各行各業的, 可是為什麼有些行業會有「人才欠缺」的現象?嚴格來講,這些行業並非沒有人才,而是 「人才未符合業界的需求」;所以,儘管「有人才」 ,卻與「沒有人才」一樣,於是就造成 了「人力供需失衡」的現象。 二、業界需要怎樣的人才 依據青輔會於民國 95 年所作的「大專畢業生就業力調查」,大專畢業生如果想勝任 目前的工作,必須具備的前 17 項「就業力」如下:(網底者:「回應百分比」20 以上者) (二)職場大專畢業生的看法 (一)業界的看法 排 回應 排 回應 就業力技能 就業力技能 序 百分比 序 百分比 1 84.9 良好工作態度 1 65.6 良好工作態度 2 66.4 穩定度及抗壓性 2 51.2 專業知識與技術 3 58.8 表達與溝通能力 3 48.5 表達與溝通能力 4 57.0 學習意願及可塑性 4 46.5 穩定度及抗壓性 5 45.7 專業知識與技術 5 45.2 學習意願及可塑性 6 39.6 團隊合作能力 6 32.5 基礎電腦應用技能 7 36.7 發掘及解決問題能力 7 28.7 團隊合作能力 8 33.0 基礎電腦應用技能 8 27.4 發掘及解決問題能力 9 25.6 外語能力 9 15.1 遵循專業倫理道德 10 14.0 遵循專業倫理道德 10 14.3 擁有專業證照 11 8.2 創新能力 11 14.0 外語能力 12 7.8 能將理論運用於實務 12 13.0 能將理論運用於實務 13 5.1 擁有專業證照 13 9.5 創新能力 14 2.9 瞭解產業環境及發展 14 8.0 領導能力 15 2.2 對職涯發展充分瞭解及規劃 15 7.2 瞭解產業環境及發展 16 1.6 領導能力 16 6.1 求職與自我推銷能力 17 0.7 求職與自我推銷能力 17 5.7 對職涯發展充分瞭解及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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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17 項就業力,可以大致分類如下: 一、專業就業力:特定產業或工作所需要的知能。 二、共同就業力:不同的產業或工作所共同需要的知能。 (一)個人質素: 1.個人特質 2.個人知能 (二)人際互動 各類包含的就業力如下: 一、專業就業力 業界看法

就業力

職場畢業生的看法

排序 回應百分比 排序 回應百分比

能 專業知識與技術

5

45.7

2

51.2

照 擁有專業證照

13

5.1

10

14.3

二、共同就業力 (一)個人質素 就業力 良好工作態度 1. 自我 穩定度及抗壓性 個 管理 遵循專業倫理道德 人 特 進取 學習意願及可塑性 質 心 對職涯發展充分瞭解及規劃

2. 個 人 知 能

業界看法

職場畢業生的看法

排序 回應百分比

排序 回應百分比

1

84.9

1

65.6

2

66.4

4

46.5

10

14.0

9

15.1

4

57.0

5

45.2

15

2.2

17

5.7

問題 發掘及解決問題能力 解決

7

36.7

8

27.4

實務 能將理論運用於實務 應用

12

7.8

12

13.0

科技 基礎電腦應用技能 知能

8

33.0

6

32.5

創新 創新能力

11

8.2

13

9.5

視野 瞭解產業環境及發展

14

2.9

15

7.2

(二)人際互動 業界看法

就業力

排序 回應百分比 排序 回應百分比

表達與溝通能力

3

58.8

3

48.5

9

25.6

11

14.0

17

0.7

16

6.1

團隊合作 團隊合作能力

6

39.6

7

28.7

組織領導 領導能力

16

1.6

14

8.0

溝通表達 外語能力 求職與自我推銷能力

27

職場畢業生的看法


綜合前述的分類與排序,可以發現幾個現象(參考下表): 一、業界、畢業生所選擇的前 8 項就業力都一樣,而且回應百分比都在 20 以上。 二、 「外語能力」業界排在第 9,而且回應百分比高達 25.6,畢業生排則在第 11, 且回應百分比僅 14,這就是前述「人才未符合業界的需求」的最佳證明;當 業界在擔心「外語能力」的人才不足時,職場畢業生卻似乎感受不到,甚至 還認為不太重要,所以其回應百分比只有 14,與排序第 9 的 15.1、排序第 10 的 14.3 差不多,然而與排序第 8 的 27.4,卻差了 13.4,幾乎只有一半而 已。 三、依業界的回應百分比,排序第 10 的「遵循專業倫理道德」是 14.0,排序第 9 的「外語能力」是 25.6,二者相差 11.6,排序第 10 者也幾乎是排序第 9 者 的一半而已。 三、綜合前三點分析,可以得到一個具體的趨向,具備業界排序前 9 項就業力的 人才,是業界比較需要的。 四、至於在學校一直被強調的「創新」 「證照」 ,其回應百分比,業界分別為 8.2、 5.1,畢業生分別為 9.5、14.3,這不但顯示了二者在職場上的角色有待再評 估,也顯示了產學之間的認知有落差。 (網底者:一、專業就業力

其他:二、共同就業力) 業界看法

就業力

職場畢業生的看法

排序 回應百分比 排序 回應百分比

11個人特質 自我管理 良好工作態度

1

84.9

1

65.6

11個人特質 自我管理 穩定度及抗壓性

2

66.4

4

46.5

20人際互動 溝通表達 表達與溝通能力

3

58.8

3

48.5

11個人特質 進 取 心 學習意願及可塑性

4

57.0

5

45.2

5

45.7

2

51.2

20人際互動 團隊合作 團隊合作能力

6

39.6

7

28.7

12個人知能 問題解決 發掘及解決問題能力

7

36.7

8

27.4

12個人知能 科技知能 基礎電腦應用技能

8

33.0

6

32.5

20人際互動 溝通表達 外語能力

9

25.6

11

14.0

11個人特質 自我管理 遵循專業倫理道德

10

14.0

9

15.1

12個人知能 創

11

8.2

13

9.5

12

7.8

12

13.0

照 擁有專業證照

13

5.1

10

14.3

野 瞭解產業環境及發展

14

2.9

15

7.2

11個人特質 進 取 心 對職涯發展充分瞭解及規劃

15

2.2

17

5.7

20人際互動 組織領導 領導能力

16

1.6

14

8.0

20人際互動 溝通表達 求職與自我推銷能力

17

0.7

16

6.1

能 專業知識與技術

新 創新能力

12個人知能 實務應用 能將理論運用於實務 證 12個人知能 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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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凸顯「教」「學」本質的教育管理 不管是「人才供需失衡」或是「人力品質不佳」 ,學校教育體系都會受到一些質疑、 責難。每當質疑、責難出現時,學校教育體系各環節就會興起一陣檢討、省思,可是, 結果常常是「什麼都没改變」。 身為學校教育體系環節中的一員,正如前述「共同就業力」所提的,我們必須有「穩 定度及抗壓性」、有「發掘及解決問題能力」、有「創新能力」,因此不揣洩漏,願就 「學校教育管理」問題,提供一些策略與原則。 一、基本理念 (一)教育必須有整體性的管理,不能「各自」發展。 1.儘管各個地區、各型學校有其特殊性,但必須先有「共同性」,而後才能發展其「特 殊性」;同時,發展「特殊性」時,也不能破壞「共同性」。 2.這種「共同性」「特殊性」兼具的精神,與必須兼具「專業就業力」「共同就業力」 一樣。 (二)中央教育機構是最高管理者,其他教育機構(含學校)都是跟隨者。 唯有如此,才能落實前(一)項所述的理念,真正發揮教育的功能。 二、管理策略 (一)回歸「教學」本質 學校為了培養學生多元的知能與特質,會實施「對教學有幫助」的相關措施,但不 能「反客為主」,把輔助措施變成目的。 (二)以業界人力需求為基礎 1.前述的專業就業力、共同就業力,其實適用於各行各業;例如培育這些人力的「教 育人員」,自己也必須先具備這些「就業力」。 2.有些教育單位培育的人才或許不是為了就業,但讓學生具備這些「就業力」,應是 教育的基本功能。 (三)兼具「共同性」與「特殊性」 1.如果沒有「共同性」,容易變成「專業知能」掛帥,「共同知能」就會被忽略。 2.如果沒有「特殊性」,各型學校「單一化」,人才供需是更容易失衡了。 (四)精要、確實 1.以前述的「就業力」為基礎規劃「學習內容」。 2.注重「人才品質」 ,不要落入「以量取勝」的形式,甚或進行「不必要的量化行為」。 3.「學習評量」的項目應與「學習內容」一致。 (五)重視能力品質 「人才供需失衡」的主因不是「沒有人才」 ,而是「人才不符合業界需求」 ;教學如 果不強調「質」,甚或管「量」不管「質」 ,培育出來的「人才」「無法符合業界需 求」,有「人才」等於「没人才」。 (六)整體性、連貫性 1.從規劃、執行、督導、評鑑,必須有整體性,尤其「評鑑」會影響教學,更不能與 原始規劃有差異。 29


2.有些「人力」項目是長久養成的,尤其「個人特質」的部份,因此學校教育管理必 須有連貫性。 三、管理措施 (一)人力管理 1.「教授」「副教授」乃學術等級,很多非學術性組織、活動,配合其「質性」,考量 參與的人選,不宜事事以「教授」為主、為先,甚至非教授不可。 2.看看企業界表現優異者,有幾位具備「教授」資格?請「教授」去擔任 CEO,是否 一定比「副教授」做得好。 (二)計畫案管理 1.計畫案強調「質性融合」,不是「量的拼組」。 2.計畫案請考量: (1)是否有教學相關之必要性。 (2)是否與原有的教學措施有重複或雷同。 (3)是否能普遍在各校推行、運用。 (三)評鑑管理 1.內容、重點等是否與教育管理單位對學校的要求一致。 2.評鑑者是否遵行評鑑辦法進行。 3.評鑑可以包含「產品檢驗」,評鑑學生之「就業力」。 (四)學校管理 1.普通大學與技職校院不同,除了「共同性」,要突顯其「特殊性」,尤其在師資、研 發兩方面,更應考量其差異性。 2.同一系所,各校也都有其「特殊性」。 3.產學合作: (1)應基於教學需要才進行,不是為產學而產學,每個老師都要做。 (2)不宜以錢的多寡、件數來評比好壞,應考量「學生的參與程度」「學生是否體驗 到需求的就業力」。 (五)教師管理 1.訂定專屬法規,界定教師教導學生時,老師的「權責」: 以學生「就業力」需求為教學內容,不要滲入「個人好惡」,或展現「個人專長」 。 2.師資不要一味看「學歷」「高階」,應隨系所屬性彈性處理,尤其要重視「專業技術 人員」 。 3.教學評鑑: (1)依學校賦予老師的「權責」評量其達成狀況。 (2)教師教學對象為「全班」,相關意見應「以班為單位」反應,更不宜把全班每個 人的評分「平均」,做為對老師的評分。 (3)宜由學校評鑑 a.學生知能、人格特質等,皆不足以擔任教學評鑑工作,就像不宜由老師來評鑑 自己學校一樣。 b.宜採「通過」「不通過」的模式,「評分」沒有意義。 c.認定「不通過」者,應明列具體事實。 d.同學「以班為單位」提出意見,供學校參考。 30


4.應具備教師「就業力」。 (六)學生管理 1.訂定專屬法規,界定教師教導學生時,學生的「權責」: (1)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 (2)不得吃東西、喝飲料。 (3)對老師不得有不合禮儀的態度、言行、舉止。 2.學習評量項目配合「就業力」需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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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信坤所長 一、基礎研發,應用研究並重 國科會及教育部對基礎研發及應用研究應同時重視,前者強調原創性之研究, 後者著重於產業及政策研究。國科會及教育部應設立雙軌系統給予獎勵及補助,使 研究人員及各級教授可依自己之興趣及能力發展。 二、

建立大學分流及退場機制 適度建立大學分流系統,不同性質之大學可有不同之聘用、升等、獎勵、補助

依據及標準,並應設立大學之退場機制。 三、

評鑑機制及標準去單一化 避免所有大學適用單一化之評鑑機制及標準,應依各大學之不同特性,建立不

同之評鑑準則,若大學適度分流能有共識,此一不同評鑑準則可因應而建立。如此 一般型大學有卓越方向可追求,科技型大學亦可有典範目標可依據。基礎研究、應 用研究垂直整合,同步發展。 四、

學用無縫接軌,縮小學用差距 對於產業極缺乏之人才,建議聘用產業界有實務經驗之專技人員至大學授課,

可以兼任或專題為之,另一方面,亦可要求學生在寒、暑假或學期中,至相關廠商、 公司實習,同時也應鼓勵業界多提供實習之機會及場所,如此在產業所需人才之培 養、訓練以及供需上,能儘可能縮小差距。而達到學有所用、用有所源之目標。 五、

培養產業創新及永續發展所需人才 因應全球化之快速變遷及新興產業之創新,建議各大學應能自主調整各領域之資

源,培養未來所需研發及應用人才,配合新興產業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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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煌煇校長

有關教育、科技與經濟之相互鏈結,有三個面向應同時進行,即政策面、制度面與 執行面,由於橫跨多部會,因此若無最高層級的政策宣示,各部會很難整合,僅能由各 部會各行其事,因此建議如下: 一、應由總統在適當時機或場合(例如全國科技會議等等)宣示教育、科技與經濟應 進行整合,以人才與科技支持國家經濟的發展,以弟的觀察,縱使由行政院長都 無法竟其功。如由總統作此宣示,再由行政院長或副院長進行整合就容易達到目 標。 (政策面) 二、由主管教育、科技、經濟之部會召開制度改革會議,修正相關法規、制度,將相 關制度建立完整,否則還是落於科員、科長主管國家重大議題,無法進行跨部會 之相互支援、相互整合。(制度面) 三、執行面則由國內學研機構就制度面的架構提出因應的規劃,如何培育所需人才應 有何種措施,如何提升科技水準應有那些前瞻性的推動,如何有效地推動學研單 位與產業鏈結應有具體的措施。(執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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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村校長

一、

高等教育或大學評鑑指標應與一般學術評鑑有所區隔, 不宜混在一起. 大學總體 評鑑指標應更重視在各行各業領導人才之培育, 以及大學對本地與國際社會(包 括學術, 啟蒙, 產學, 與倡導風氣之先等項)之實質影響. 學術評鑑亦不宜在個體 層次上太過依賴本為總體評鑑而設計的指標, 如 SCI 與 IF 等, 而應更重視具 有國際性質的 peer review; 針對一般綜合型, 專業型 (包括技職), 教學型或研究 型等類型大學, 應有不同的個體與總體學術評鑑方式. 經過這樣的調整, 才不至 於讓具有培育多元領導人才歷史性角色的大學(如台大)取法乎下, 而被不當拉低, 也不至於讓應該講究技術人才培育的大學(如台科大)過度往學術方向傾斜。

二、

台灣喜歡講要讓高教變成是國家競爭力的火車頭, 但由美國民主法治與第二次世 界大戰前後的發展, 已知美國高教今日能成為世界龍頭, 其實是與美國國力及其 自由風氣息息相關. 因此, 要讓台灣高教真正成為國家競爭力的火車頭, 必須國 家先作火車頭大力協助高教, 並解放不利於台灣高教強力發展的相關法令及措施. 在國立大學實施實質公法人之作為 (而非瞻前顧後的半套公法人, 如對校產處置 之規範並無任何突破), 進一步了解日本國立大學公法人化後之利弊得失, 以及 台灣應行之策略; 在私立大學上, 則應實地了解南韓在私立大學上如何促使其發 揮最大功能, 並凌駕於國立大學之上 (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例外, 因為有國 家及 BK21 之支助)。

三、

台灣高教在國家層次上應有國家級的 benchmarking, 這樣才能型塑出總體的努 力方向與比較標準, 同時也可研議比較這些國家的人才培育及學術發展之有效總 體策略. 有兩個國家在規模, 素質, 與企圖心上, 應可當為台灣短中期之總體攻 堅與競爭目標, 亦即南韓與荷蘭. 接著, 我們可逐步在特定領域上, 選擇日本與美 國的部分大學群, 當為下一步之攻堅或競爭目標。

四、

為了達成上述目標, 應著手撰寫總統層級的國家人才培育白皮書 (仿美國的國家 競爭力方案), 並著手內閣法層次之人才培育發展條例的立法 (仿產業發展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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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弘敦校長

營造一個有前瞻及積極的育才、攬才及留才環境: 一、減少博士班的招生名額,錄取對學術研究有高度能力與熱忱的學生並給予全額獎學 金,投入充份資源,以培養真正優秀的高級研究人力資源。 二、仿照美國及新加坡利用全額獎學金吸引國際(尤其東南亞國家)一流大學的大學畢 業生到國內各大學就讀碩、博士班。 三、外國碩、博士生畢業後,能吸引優秀人才,擔任博士後,並且延攬至大學任教或企 業任職。 四、仿照美國及新加坡重新設計前瞻的移民政策,以營造友善的制度、環境及待遇,積 極延攬及留住優秀的國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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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泮池院長 一、目前制度對於學校及教師之研究經費規範過於僵硬,尤其是資本門與經常門無法互 相留用,缺乏使用彈性。 二、大專院校之高教及技職評鑑制度及各校之教師評估制度過於單一價值化,應有更多 元化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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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漢院士 一、大學多元入學辦法的 review: 十二年國教實施後,大學入學將承受更大壓力,如何因應,亟需徹底探討。 二、高等教育經費在五年五百億以後,如何維持合理之額度? (編列預 算? 開放學費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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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翠溶院士

關於學術評鑑 對個人的評鑑,目前的做法可能太過於強調短期內(一年)能夠產出成果。這當然不 利於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成的研究計畫,因此,針對這種需求,可以訂一些彈性的機制, 鼓勵研究機構的研究人員提出較長期的研究計畫。 至於大專院校的教師,因為負有教學的責任,對他們的評鑑應以教學為主,研究成 果為輔,甚至對於教學負擔很重的人員,也不必太過於苛求研究成果。 對單位的評鑑,目前中央研究院各所(處、中心)都已做過定期的評鑑,是不是發揮 效用,也許需要分組做個通盤的檢討,避免後續的評鑑流於形式。 大專院校的評鑑我雖曾參與幾次,但覺得太過於勞師動眾,而成效如何,也沒有進 一步訉息。

關於科技政策 除了鼓勵個人主動的研發外,最好由相關的政府部門提出重要課題,由上而下的徵 選適任的團隊來從事研發。這些課題也可能大多數需要跨領域的合作。過去,科技研發 的相關課題很少有社會科學方面的人員參與,應該設法加強他們的參與。例如,面對目 前氣候變遷與環境問題,英國社會學家 John Urry 在 Climate Change and Society (2011) 一書中,討論如何建立低碳社會(low carbon society),很值得我們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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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彥董事長 摘

台灣經濟發展的困境主要在人才供需失衡、產業結構過度集中、科研發展未與產業需求 契合及新創事業發展動能不足所致。因此,建議在此重新檢討國家型科技研究計畫之 際,應對國家型計畫與產業發展增加連結進行更積極的規畫,並據此當作計畫績效評估 的重要參考要素。在產業人才教育方面,除加強專業能力、原創能力、跨領域整合能力 之外,特別是對年輕人創業能力的培育更形重要,建議未來可以在塑造台灣學子創業的 環境上再多做討論。另一方面,在台灣經濟發展與人民生活型態的改變歷程,科技發揮 關鍵角色,建議應以穩定的科研經費配置,持續支持法人研究機構穩定的成長,以維繫 產業科技成長動力。 說

今(2012)年 6 月出版的「IMD 世界競爭力年報」(2012 IMD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指出,在 59 個受評比的國家中,台灣總排名第 7,雖領先中國大陸、日本與 韓國,但較去年滑落 1 名,主要係因「經濟表現」下降 5 名所致,這充分突顯以出口為 導向的我國經濟易受短期國際經濟景氣波動影響。因此,如何強化經濟成長動能,促成 經濟環境自由化與產業結構優質化,並與國際接軌為提升台灣競爭力的重要支柱。台灣 經濟發展的困境主要在人才供需失衡、產業結構過度集中、科研發展未與產業需求契合 及新創事業發展動能不足所致。 一、建構以產學研合作為基礎之國家型計畫體制,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 世界各國都把產學研合作視為發展新興產業及促進產業高值化重要的策略。例如美 國去(2011)年推動「先進製造夥伴關係計畫」(Advanced Manufacturing Partnership; AMP),整合產、官、學及研的力量投資於先進製造科技,並標竿德國 Fraunhofer 及我 國的工業技術研究院,擬設立 15 個「製造創新研究所」 。歐盟的架構計畫、德國推動新 創企業(Exist)、日本推動大學及研究機構衍生公司計畫也都是運用產學研合作的能量。 我國推動產學研合作亦有多年,但隨著科技的不斷進展及國際競爭,實有必要採取更積 極的創新性作法,來發揮產學研合作的效益。 我國自由型科研計畫比例偏高,致使學術界的研究問題非產業關心的重點,且無法 解決當前面臨的關鍵問題。以國家型科技研究計畫為例,其構成條件之一為「需上、中、 下游及產、官、學、研資源之良好分工與整合」。近來,國科會將由制度面重新檢視國 家型計畫,在此呼籲除就相關總體規劃、議題徵求作法、進退場原則等管理機制討論外, 應就如何使國家型計畫與產業發展增加連結進行更積極的規畫,並據此當作計畫績效評 估的重要參考要素,以有效提升研發成果對產業發展與國家社會福祉有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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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建議可由經濟部與工研院共同規劃,提出當前面臨重大挑戰之重點產業及須 大力扶持的新興產業之具體攻堅目標,形成「國家級產業策略性計畫」,例如:計畫挑 戰之問題與需求由產業提出,政府跨部會資源整合聚焦投入,法人研究機構、學術機構、 業界及國際資源結合,共同發展出突破性之解決方案,以加速關鍵原材料、零組件及設 備設計、製造之創新研發與早期佈署智慧財產權以佈建未來新興產業;掌握自主供應 鏈,關鍵智權突破、應用系統佈局以增進既有重點產業未來競爭力。 二、配合產業需求,加強科技與創業人才供需規劃 配合國家產業、科技政策而進行人才供需規劃與培育,才能有效解決人才供需問題。 台灣要從高效率的經濟結構轉向創新與效率兼具的經濟結構,推動「六大新興產業」 、 「四 大智慧型產業」及「十大服務業」等,力求產出高價值的創新產品、系統與服務,需要 各種人才來支撐,現階段有必要加強專業能力、原創能力、跨領域整合能力、甚至創業 能力的培育。然而,台灣人才常常有供需失衡的現象,有些產業找不到人才,有些產業 人才供給過剩。例如,台灣電機教育已逐漸忽略大電力方面,此類人才減少,台灣要在 綠能或相關系統方面發展就會轉弱;反觀韓國各大學投入相當資源在半導體 /DRAM/LCD 領域研究,所以造就韓國在這些領域之持續競爭優勢。以美國為例,歐巴 馬總統看到巨量資料(Big Data)未來有許多潛在商機,也可掌握未來趨勢與需求,因此最 近推動〝巨量資料研究開發計畫〞 (Big Data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itiative),鼓勵 大學培育下一代資料科學家和資料工程師。 在創業人才方面,台灣大學及高中生近來在國際創意獎項屢屢得獎,但是因為整個 教育理念和創業環境的種種因素,並沒有看到這些得獎者後續實際的創業績效。如何為 台灣的未來及下一代突破舊框架並做到創新驅動,可能要有非傳統性的做法,因為台灣 已沒有太多時間了。以美國為例,矽谷創投家/Facebook 投資者 Peter Thiel 為了幫助學 子創業,於 2010 年 10 月成立了 Thiel Fellowship,該獎學金主要是用於協助 20 名年齡 屆於 14~20 歲想成為頂尖企業家的學子,若其營運計畫書獲得 Peter Thiel 的認可,並可 取得美金 10 萬元的創業基金,在休學 2 年的期間,透過 Peter Thiel 創業、科技顧問與 團隊的協助進行創業。以台灣大學教育制度而言,目前在許多學校雖開設有關創新、創 業相關學程,培訓創業人才,且體制上學生有法規規範可以將修業期限延長一年至二 年,但是對於在修業期限是否可以用停休或是不繳學費而專心做創業,可能並沒有詳盡 規範,建議未來可以在塑造台灣學子創業的環境上再多做討論。 三、以穩定的科研經費配置,支持產業科技成長動力 在台灣經濟發展與人民生活型態的改變歷程,科技發揮關鍵角色,而工研院是改變 台灣產業轉型的關鍵助力。1973 年工研院成立,經過近四十年的深耕努力,工研院的技 術研發已達到國際水準,去(100)年就有五項技術獲得六項國際大獎。這些國際獲獎除肯 定工研院的自主創新價值,也將對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與領導力發揮深遠的影響。另一 40


方面,工研院在推動技術產業化多年來已有成效,故美國去(2011)年推動先進製造業夥 伴計畫(Advanced Manufacturing Partnership; AMP)便標竿德國 Fraunhofer 及台灣的 ITRI 在產業化的典範做法。 但近年來,政府編列給工研院的科技專案似乎有逐年降低之趨勢(立法院核定數 99 年為 84.8 億元,100 年為 81.5 億元,101 年為 78.9 億元)。政府宣示「開創黃金十年」, 值此全球激烈的產業競爭,實不宜再減省科技研發經費,更不宜減少工研院的研發經 費,若減少,會讓辛苦許久累積的自主研發能量與科技人才流失。建議政府持續給與工 研院穩定研發資源,將其所建立之自主創新體與經驗能擴及學術與產業界,連結成為台 灣獨特的自主創新體系,促成台灣經濟再躍升並提高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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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介夫校長 一、建立產業之人才資料庫,可包含研發人才、技術服務人才、產業經營人才、國際行 銷人才、公司資料、研發及人才需求…等項目,如此可作為推動產業合作,規劃高 等教育人才培育及產業發展等之參考。 二、政府研發經費(包括國科會、農委會、經濟部、衛生署及教育部等),針對產業界需 求及未來發展方向,訂定產業的應用導向研究計畫,並徵求產學研醫合作開發產 品,適度提高產學合作及產品導向研發經費比重。 三、大學評鑑宜強調培育產業優秀人才及研究成果,並轉化為對產業發展的貢獻,創造 就業機會及提升產業創新。大學應藉由教師聘用、升等及獎勵,強化產學合作,改 善以往僅重視 SCI 論文之現象。 四、生醫科技方面: 適度放寬醫學人才培育並發展國際化醫療。當下醫師人力不足,且醫師分佈地 域不均、分科不均,五大科皆空,醫療人力不足的區域不再只是偏遠山地離島,擴 及台北以外的各地區,許多醫師出走醫療轉入醫學美容,大量削減病患照護的人 力。台灣缺少「一線照顧病人的醫師」,在夜間與假日的值班醫師人力更是嚴重不 足。兒科醫學會 2012 年的全國調查,有 84.2%醫院需兒科主治醫師第一線值班, 平均每位主治醫師每月值 4 班,個人值班數最多者達到每月 12 班,值班者的最大 年齡為 49.8 歲。 未來台灣醫師人力不足可能因下列因素而更形惡化:人口快速老化、醫療國際化 (醫師外移)、醫療產業化、醫師人力的老年化與女性化、年輕醫師追求生活品質/ 服務價值觀改變、護理人力之不足、年輕醫護藥畢業生之臨床能力不足等。近來在 年輕醫師的爭取,台灣醫務管理學會與勞委會的共識規劃,擬於 2012 年後將住院 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合法工時每兩周 84 小時,連續值班不得超過 42 小時。護理 人力不足的危機以及當下護理教育的問題,更使醫師人力不足的問題難以解決。 國際化是一個國家具備競爭力的必要過程,國際醫療不但可以提升國家醫療水 平,更可賺進可觀外匯,台灣應培育醫師投入國際醫療的行列。 13 年來台灣醫師培育總額不曾增加,澳洲人口數與台灣接近,十年間醫學系已 經由 11 間增加到 21 間,畢業生則由 1200 人增加至 3000 人。醫師人力不足危機一 旦出現,通常二十年也難以彌補,將危及民眾健康,台灣應該儘速新增醫學系,增 加醫學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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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農業科技方面: (一) 農委會單位太多,計畫太分散,科技預算佔農委會比例太低,應思考組織再造 (例如:設立國家農業研究院),提高科技預算進用優秀人才,以期提升績效,各 農委會研究機構應廢除以高普考進用人才方式,改以類似「中研院」與「國衛 院」之進用人才方式。 (二) 每年水果盛產季造成香蕉及柿子價格大跌,導致農民血本無歸,應積極以農業 生技轉化低價農產品及廢棄物為高價值生技產品或健康食品,以提高農民收 益,發展農業生技產業,各大學之研發與人才培育配合此一方向。 (三) 跨部會之整合發展,以推動跨領域產業發展可再加強,結合農業與觀光、文創、 健康等產業。 (四) 農業與食品與國民健康與產業發展有密切關係是「預防型健康產業」,台灣農 業產值目前 1500 億而食品為 6000 億,若能以生物科技研發結合「產業化」與 「國際化」 (含兩岸) ,可望提升為兆元產業,促進產業發展與國民健康並增加 農民收入。 (五) 目前台灣農業與食品生技研發很少能落實到產業界,欠缺「產業化」與「國際 化」 ,建議行政院設立一整合機制,結合農委會(主管農業) ,國科會(負責創 新研發) ,教育部(人才培育) ,經濟部(主管產業化經營與國際化行銷及食品 工業)及衛生署(主管食品安全),才能提升台灣農業與食品為國際一流健康 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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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新煌所長

一、學術評鑑制度之改革 (一) 教師、研究人員新聘、升等、獎勵評鑑不宜輕言廢止以論文為重心之評鑑制 度,但應多元,看學科之特性而訂,也應看是否為研究型、教學型、技職型、 語言教育型、藝術表演型來訂評鑑之優先順序。 (二) 論文評鑑 SCI、SSCI、TSSCI 等制度不必廢除,但給予合適的「參考地位」而 非唯一高低標準之依據,論文之評鑑還是要看評審人之實質評審而非逢 SSCI 就捧! (三) 大學評鑑(系所院)應重新檢討目前由大學評鑑基金會主導(控)之機制,現行作 法完全重形式,不重內容。結果甚至造成外行評內行;不做研究者評積極研究 者之缺失。可考慮廢止該基金會(它已成為既得利益者),以回歸由各校自行嚴 格評鑑和建立不同之評鑑標準和指標。 二、台灣需要什麼樣的科學技術政策或方向?過去台灣、中央政府不乏推出不同的「科 技政策」,但往往一朝一代不同調,部長換,口號也換,現在的寫照即是如此。有 必要在研議小組裡成立一個 task force 對此嚴格檢討,要批評不同政策的論調基礎 和可行性,並指出當前我們需要的科技政策是什麼?為什麼? 三、留人才、搶人才之前,恐怕要設置一個安定、高等科技人文社會人才(博士後)的 3 ~5 年一期就業方案,並想出有吸引力的安置就業暨培育人才的計畫名稱,如南韓 就用: Global Korea (GK Assistant Professor) Brain Korea (BK Assistant Professor) Human Korea (HK Assistant Professor) 來網羅聘任新博士在好的大學裡從事大型研究計畫或制度建置(如成立中心)去磨練 這有點類似台灣的國科會博士後或教育部的專案教師,但南韓的口號就響亮好聽 和可以鼓勵人心得多。進而我們可以在這些新秀人才中去挖掘可造之才,設法長 期聘用留住人才。 四、永續發展的落實,其一是太陽能發電之「社會化」,但台電百般阻撓、限制台灣太 陽能板產業只能外銷,無法在台灣普及的奇特現象。應該嚴格批判它,並改變台 電之「反永續」政經私利心態。 44


賴明詔院士 關於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另外提出兩點建議: 一、高等教育及人才的國際化:台灣仰賴海外歸國人才的優勢已經隨著近年出國留學人 數的減少而消失掉,而且隨著鄰近國家有計畫的選派留學生及爭取國際人才,台灣 在國際級人才的養成及吸收已逐漸流為劣勢,因此人才競爭策略及移民政策必須改 變。 (一) 全面加強大學生的外語能力及國際化教學。 (二) 徹底修改移民政策,爭取國際人才。 (三) 鼓勵產業界以人力及財力參與大學人才培育。 二、關心中小學教育:一個人的思維方式通常在進入大學之前已定型,因此高等教育單 位應該參與中小學教育的討論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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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雲校長

針對議題一,”如何維繫台灣的學研地位?”,本校提出以下之建議: 一、除了提升學研單位的學術研究品質外,也應加速提升台灣產業之水平,以使產業界 能順利銜接學研單位的研究成果。 二、在考慮學術與產業研發結合之同時,也應同步深耕台灣基礎科學與技術的研究工作。 三、私立大學與研究機構在台灣學研地位的提升與維持上貢獻良多,所以政府應更加平 衡公、私立大學或研究機構的學研與科發經費分配。 四、明確選定與界定台灣在全球學研地位上的優勢部位,同時建置中央政府級產學育成 中心,以輔導育成出具台灣特色的產品與技術,如加速醫療器材的研發。 五、屏除學研障礙,如政治、意識形態和區域觀念,培養具國際觀的研發人才,特別政 府應大量培育教師、博士後研究人員和博士班學生赴國外進修交流。 六、鬆綁相關法令,以使大學教師和專業人員能與產業界進行更密切的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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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謙校長

一、

強化科技大學量能,以提升台灣產業務實績效 台灣高教體系在政府投入五年五百億以發展頂尖大學之計畫,已為台灣高 教展現了具體績效的國際競爭力。與台灣高教併行的技職體系雖在多年來教育 部的戮力經營,在世界技能競賽中發光發亮,使台灣的技職教育深受世界肯 定,並為東南亞及大陸各國學習的模式。惟為使技職體系之量能更為深化,並 使技職體系培育的人才,再度展現台灣 1960 年代的經濟起飛的重要角色,使 技職務實人力能深度的結合台灣中小企業提升核心技術的轉型力量,國家有需 要再投注更多的資源,促使技職體系真正蛻變。本(101)年三月教育部提出典範 科技大學計畫,並遴選在產學績效卓越的六個(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國立雲林 科技大學、南台科技大學、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及國立 屏東科技大學)科技大學,今年各校補助 5000-7500 萬之經費,以推動技職科大 與產業的深度結合。教育部提出的典範科大之四年計畫僅以自有經費 4.5 億以 補助此一方案,惟往後的資源仍待框列。為使技職教育蛻變及量能的提升,比 照高教五年五百億的資源補助,實為台灣中小企業轉型的重要布局與契機的一 部份,給技職教育至少百億的經費預算,應為國家財力可以掬注的策略方案。

二、

縮短學用落差,落實技職學生之企業實習 學用合一為現今先進國家的教育主流策略,台灣的技職教育雖強調學生至 企業實習,以縮短學用落差,惟企業界的配合程度及政府配套措施均有甚大空 間可以強化落實。故擬定策略針對產業以減稅或抵稅鼓勵,或在學校以相對減 收學雜費並由教育部量酌補助等方案均急待建立落實。

三、

全面檢討評鑑機制,並藉重國際認證及授權學校自評等策略應速確定 技職科大評鑑五年一輪,原以評等制(一~四等),擬改為認可制(高教現行 制度),此一改變過程雖經各界多方討論,惟不同制度原本就會各有優缺點, 如何擇優留用而精進改良實為新制應展現之基礎原則;另在藉重國際認證(如 IEET、 AACSB、 EQUS 等)及授權學校自評機制之確定實有急迫之需要。至 於高教體系之評鑑,仍有不少來自於受評等學校之建議,實值整合。 47


四、

給私立大專院校更多的鬆綁 私校營運所需之經費,得自於國家補助之比率,基本上偏低,在管理上有 待更多的鬆綁與授權,以讓私立學校發揮更多的「合法彈性」功能。例如在捐 獻私校的抵稅率比一般公立學校為低,實宜修法。

五、

科學園區之擴建,宜以創新產業為主並妥為考量用水用電供應之限制。

六、 國家級計畫運作宜作檢討,為落實技術商品化,南科現正執之”Biomedical devices” 專案計畫模式值得參採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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