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參與公民電廠:困境與出路」 工作坊 結果彙整及分析 彙整、編輯:財團法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2018.01
前言 我國的能源轉型政策在進行討論時,其焦點通常著重於系統面、制度面、法 規等面向,社會面經常是被忽略的面向。然而,從許多國家的能源轉型經驗中可 以得知,成功的關鍵是在於公民的實質參與。 打破以往能源只能由上而下決定的模式,公民電廠是由下而上,由民眾做為 推動力量的運動。參與的群眾大多有地緣關係,或是共同關心同一議題的社群, 更可以將電廠的收益投注在社會面、公益面的需求上。因此,主婦聯盟環境保護 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於 106 年 10 月 15 日,與新北市政府合作,邀集了新 北及台北的社大、里長、智庫、NGO 等角色,共同討論「社區」共同參與能源 轉型的可能及困難。 新北市的地理位置環繞著台北市,除了是台灣人口最多的縣市之外,也是全 球唯一市內有三座核能電廠的都市,還有好幾座火力發電廠及水力發電廠。因此, 新北市也相當重視台灣的能源議題。在此要特別感謝新北市政府,在工作坊的籌 備過程當中給予諸多協助,也讓我們藉此機會認識新北市在節能減碳做的努力, 並且展現地方政府支持公民參與能源轉型的誠意與決心。 本會希望藉由當日工作坊的紀錄整理、會後的專家訪談以及近年來國際對於 公民電廠的發展簡介,彙整出在地群眾對於共同參與能源轉型的想像、實務上的 困難以及國際的經驗,並嘗試從本次對話中,整理出來對各個角色的行動建議, 以供各界參採。 如何使用本資料:
本報告引用的工作坊討論文字,除了語意不通及文字紀錄上明顯的錯字、 口誤,盡量照當時的逐字記錄稿呈現。 為避免當事人的語句被過度解讀、誤用、超譯造成當事人困擾,皆不顯 示本名。但會標註代表的群體身分,分別為:社區(含社區規劃師、里 長、社大) ;智庫(含研究單位、顧問公司、專家學者) ;政府(含中央 及地方);環保團體。 討論皆立基於代表「個人」的立場,意即官方及智庫的語句,也不代表 任何政策及法規的標準解讀,更不具任何官方的承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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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1 一、公民/社區電廠的定義 .......................................................................................... 3 社區想像的公民/社區電廠是什麼? .................................................................. 4 二、為什麼社區需要社區電廠?................................................................................ 6 為什麼民眾會想參與社區電廠?........................................................................ 7 三、社區電廠的困難.................................................................................................... 8 (一)
集合式住宅不易達成共識........................................................................ 8
(二)
適合場址不易取得、公有屋頂不願共享................................................ 9
社大共享學校屋頂的期待與困境...................................................................... 10 社區共享公有屋頂的期待與困境...................................................................... 11 四、社區需要什麼幫助?.......................................................................................... 13 (一)
透明的資訊.............................................................................................. 13
(二)
更多元的資金管道.................................................................................. 14
(三)
政策及法規支持...................................................................................... 15
(四)
行政簡化.................................................................................................. 16
(五)
專業的協助.............................................................................................. 16
(六)
專案的延續性、管理、品管.................................................................. 17
五、開啟更多可能-租屋者、自發自用、憑證… ..................................................... 18 (一)
自發自用/一度換一度 ............................................................................ 18
(二)
可以隨租屋者移動的再生能源.............................................................. 19
六、「我們」可以一起做什麼?................................................................................ 20 (一)
公民可以做積極的行動者...................................................................... 20
(二)
社大、社區領袖可以推動教育,建立在地資訊.................................. 22
(三)
智庫可以提供專業資訊.......................................................................... 22
(四)
給地方政府的建議.................................................................................. 23
(五)
中央政府可以設計更友善的機制.......................................................... 24
七、如何邀請公民來一場對話.................................................................................. 25 (一)荷蘭烏特勒支的公民對話經驗.............................................................. 25 (二)台灣經驗再出發...................................................................................... 26 附件:延伸閱讀.......................................................................................................... 28 感謝名單......................................................................................................................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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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社區電廠的定義 什麼叫公民電廠…,定義清楚才能鼓勵人出來。(智庫) 公民電廠的定義應該要關注在公共性,而非只是追求另一種利潤的取得,否則 失去公民電廠的公民性…(社區) 要補助到公民電廠,那…要如何定義,不然很多的機制是可以設計的 (政府) 公民電廠目前在國內並沒有法規上明確的定義,而公民電廠也有許多的解讀, 部分的解讀是只要非官方,就被視為具有公民性,因此公有屋頂招租給大型系統 商,也可能被視為公民電廠。然而,環保團體和社區所定義的公民電廠,卻是強 調非寡占性,並且包含更多面向的功能,特別是社會參與的部份。 也因此,環保團體漸漸使用社區電廠一詞取代公民電廠,即是希望更強調社 會面參與的訴求,但需要說明的是,在這邊所使用的「社區」一詞,並非全然是 地理性的,也可以是共同關心能源議題的一群群體,透過網路等媒介集結而成, 突破地理性的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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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想像的公民/社區電廠是什麼? 公民的參與及支持
非常多的國家…在能源轉型的過程,公民支持是關鍵因素(環保團體)
讓更多的人可以享受到能源轉型的好處,然後也有自己的貢獻並有成就感 的(環保團體)
不是做一個消費者,某種程度我要生產一部分,回過頭做責任貢獻。(社 區)
和自給自足沒關聯,很單純是合作社集資、找場域設置光電,那是一個喚 起大家意識的投資行為…(智庫)
社區性及公益性
我們是社區,社區參與是公民電廠重要的定義,(社區)
公民電廠的想像是在社區營造的契機…. 是所謂的公益,或者是營造出大 家更有凝聚力。(智庫)
不只是單純發電..,而是討論社區的公共性的一環,我們可以透過它來做 社區營造。甚至裡面有供應的部分,…(智庫)
公民電廠的…應該是公民一起參與能源議題的建設,參與包括規劃、出資 或是承擔後續他沒有賺頭的一些相關風險,…由社區民眾自己的屋頂自己 請他們來裝、自己學習技術自己裝、自己入股、自己分擔,如果以太陽能 發電,這種應該可以做到。(政府)
從討論中可以看到,從社區的角度出發,公民電廠的定義不在於裝置容量, 而在於地方性、公益性、民眾參與感、凝聚共識等社會面向。而這正是目前我國 再生能源推廣的政策規劃,和民眾期待間的落差。 澳洲的一家社會企業「社區能源機構(Community Power Agency)」 公開發佈了一份文件名為「社區電廠指引(Community-owned Renewable Energy: A How To Guide)」 ,其中對於「什麼是社區電廠」有了比較明確的 定義: 社區電廠必須要有 4D,去碳化(Decarbonize)、去中心化 (Decentralize)、電力系統民主化(Democratize our electricity system)、向社會大眾展示再生能源是可行的能源(Demonstrate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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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ewable energy technologies work)。除此之外,社區電廠也要能夠反映 地方社區的動力及期待;社區的擁有權與決策權要最大化;經濟利益要由社區 共享;能源生產依照社區的使用習慣客製化。 那麼,究竟要如何判斷一個再生能源發電廠是否為社區電廠呢?在社區電 廠指引當中提到,社區電廠至少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 有權與決策皆包含地方居民及利害相關人; 計畫的發展及設計是由地方居民及利害相關人發起; 計畫的利益回饋到地方居民及利害相關人身上; 產出的能源量與地方能源需求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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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什麼社區需要社區電廠? 如前所述,對國家整體策略而言,公民的認同往往是政策是否能推行成功的 關鍵,但能源政策的制定往往討論的重點在於技術、經濟、行政面等可行性,而 忽略使用公民的力量轉化為突破困境的助力。而社區(不單指地理性的社區)或 社群的參與,是增加公民對於能源認同的途徑。 澳洲的社會企業「社區能源機構(Community Power Agency)」在「社區 電廠指引(Community-owned Renewable Energy: A How To Guide)」中分 析,社區電廠對於社會的貢獻,大致上可以分成政治、環境、經濟、社會及技術 層面: 圖片原文內容取自 http://cpagency.org.au/wp-content/uploads/2014/06/CPAgency_HowtoGuide2014-web.pdf
圖片翻譯製作:周于萱
因此,要增加大眾對於公民/社區電廠的參與程度,就必須盤點誘因。 而從對話中可發現,大眾參與社區電廠的動機,除了收益、社區發展之外, 還有想打破目前能源過度集中供應、寡占的情境;也包括認為分散發電,也是分 散風險的做法;亦有能源民主的訴求。也有的參與者看到了社區發展綠能,有助 於培養當地社區專業人員的誘因。也可從討論中看到,社區代表認為公民參與可 減少政府行政負擔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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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民眾會想參與社區電廠? 社區營造 不只是單純發電的一件事,而是討論社區的公共性的一環,我們可以透過 它來做社區營造。(智庫) 我的電,我決定 當決定回到民眾,這是一個權力轉移很重要的過程。一旦不需要很大的資 本,可以透過民眾集資等,我覺得是很棒的東西。…甚至是權力回到民眾 手中,政府的角色是協助民眾,政府就不用緊繃的處理繁瑣的事情,公部 門可以做更多事情,基本事情可以回到民眾自主,將會是民主的進程。… 只要有一次停電就會去怪說電力不穩定。如果我有公民電廠,自己用的電 自己發,找出自己適合周遭的再生能源。(社區) 打破能源過度集中及資源壟斷 社區要推動是要居民有感,但是到目前為止還看不到那種小型的自給自主 型式,因為這是台灣未來的走向,一定要走分散式的能源型式,(社區) 社區型分散式發電有節能、創新、儲能這種系統未來是一個趨勢(政府) 創造地方的經濟收益、就業機會 促進地方再生的方法,公民電廠發電系統需要維護,可以創造很多工作機 會、促進經濟成長;另外,國外案例丹麥有個島市百分之百再生能源,就 會有觀光收入。(智庫) 是不是有後續相關的維護的問題也由社區的人來做,我看到反而是社區在 培養再生能源能力的觀點來看這件事情,因為我覺得這個會是社區可以長 遠走下去的動力,(智庫) 參與感
居民有參與感,並不是錢的問題。讓居民有參與的機會,這種有意義的 事我也有投資喔!很多人愛心沒地方放,這讓大家有參與感、做愛心, 可以吸引人。不然政府關起門做事,人家也不會拍拍手。(社區)
一般公民或社區民眾能夠從發展再生能源中有感覺,…可能是環境保 護,可能因為這樣讓他發現空氣變好了,發現減少對核能的疑慮,或是 讓我找到新的商機、新的機會,或是因為這樣可以從這當中能獲得新的 知識跟機會,甚至最簡單的因為這樣賺到錢。(環保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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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區電廠的困難 談再生能源及公民電廠好像很有真實感,好像就差一哩路而已(社區) 綠能和環保是很正面的東西,但社區人多會害怕,不想破壞舒適圈…(社區) 許多的討論都可見到對公民電廠/社區電廠,是持正面態度的,然而在台灣 公民電廠/社區電廠卻是屈指可數。是哪些原因讓社區無法推動呢?各個角色又 可以提供哪些協助呢? 在討論中,歸納出需要突破的幾點:住戶的共識;專案發起人的決心;合適 的地點;此外,還有其他配套,包括財政及維運等等。 討論中也可看出,住戶最在意的事情,在於成本回收上的溝通。也有參與者 提出,相較於直接全部外包給廠商處理,應該強制規定應自行負擔的再生能源比 例,或是應將再生能源裝置比例納入低碳社區評比制度中。 像現在如果又用公部門發包,又是廠商在承包,跟居民是脫節的,就還是政 府的事。 (社區) 但除了強制規範外,政策設計上也建議政府單位,不能只從行政方便出發, 若民眾沒有參與的機會,勢必將會減少爭取民眾認同感、參與感的機會,對長遠 的施政來說,只會增加更多阻礙。只有由上而下的規範,將扼殺更多公民參與的 機會。建議的做法,比照丹麥規定開放專案給民眾參與的比例,但需要對於參與 者的身分有明確的規範。
(一) 集合式住宅不易達成共識 本次參與的對象以新北及台北的社區為主,因此討論的情境多建立在集合式 住宅社區中,發現取得共識是最大的困境之一。
取得共識的困難
社區來講,集合式住宅戶數多,所有住戶都同意很難,第二部分是資 金,我要出錢意願就會降低。(政府) 蠻怕開了住戶大會,設置太陽光電的事情會被完全否決,主委還需要鋪 陳會議,需要資源來協助他,不是去一次說明就會成功。(社區) 8
社區要做的時候意見難統合,大樓要做綠能屋頂,管委會要做這個成本 很高,所以今天談公民電廠突破途徑很難,未來還有一段距離(社區) 住戶反對架設,覺得有安全性、健康因素疑慮,台灣位於地震颱風帶 (桌長轉譯)颱風來,萬一砸傷人怎麼辦;有些住戶會覺得基地台有電 磁波那太陽能是不是也有所以會有疑慮,不只電磁波可能是其他對健康 影響的,有沒有所謂公正單位做過研究。(社區)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確是可以突破的,好像必須要區分所有權人出席 2/3 同意,屋頂才可以設置。所以如果沒有達到這個門檻,就不可能。 (智庫)
建議作法
很多社區規劃師…進到社區去說明,很多東西(指專業術語)還會讓大 家在詢問,這種轉譯語言需要大家去分享。(社區) 公民電廠是再生能源的一部分,我們要負擔多少責任,從用電需求到我 們這裡要負擔多少,整個策略架構釐清之後,公民電廠要負擔我們全部 發電量百分之多少,可以訂出法律上的規範,管理委員會、多少人口、 多少面積就要負擔多少電,我不同意就要被罰錢。(社區) 從去年開始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有推低碳社區標章,現在已經把太陽光電 建置,如果從銀鵝級、金熊級到白金級,他要晉升到最高等級的話,必 要條件就是把太陽光電放到裡面,利用誘因加持社區推動,部門之間可 以互相 cover。(智庫)
(二) 適合場址不易取得、公有屋頂不願共享 在新北及台北地區,因為密集的住宅條件,以及建築物本身的條件,如違章 建築、遮蔭、公有或屋頂不願開放等狀況,導致許多參與者即使有心力參與,都 找不到可以施作的場域,或是即使有適合的屋頂,但因為可施作面積太小,而無 法找到願意合作的系統商。
參與大屋頂的重要性
超過 10KW、將近三十坪的住宅就已經有受限,沒有超過 10KW 以上地 坪發電量,系統商要建置 10KW 以下也是興趣缺缺,因為規模太小。 (智庫) 還是要回歸大屋頂,但是要花時間做教育,不管是工廠屋頂或是土地, 都是老百姓的。(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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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許多參與者討論到學校屋頂及公有建築物的屋頂。特別是部分社區大學 提出希望能共享學校屋頂,但最終卻因學校的誘因不足,以致無法推行。 這部分的討論對於縣市政府而言,是較易直接從招標面下手改變的。而公有 屋頂當中,以學校的屋頂因常和社大共享,被討論的比例更高,也有參與者特別 提出學校具有避災功能,再生能源更可以提供多一分保障。 1. 學校屋頂 社大對於學校等公有屋頂的討論,可供相關單位規劃時的參考。有 智庫提出許多學校屋頂因為過於老舊而沒有加裝太陽能板,但既有場址 仍可以開放當地社區共同投資,分享利益之外,更是可以教育當地居民 對於再生能源的最佳教材。
社大共享學校屋頂的期待與困境 對學校屋頂的期待
社區大學或一個小學他在這個社區扮演的是平日不會停電的避難中心的 時候,那它不要斷電就很重要,但現在不管是哪個國小或是國中都沒有 這個角色(環保團體)
社區大學可以去申請這種獨立的發電,比方說我們可以 5KW、20KW, 獨立是他的第一層意義,第二個意義是,實際去裝了這個太陽能板中間 就可以找到很多的課程,剛剛講到的不管是志工、學員或社團,他都可 以扮演維運的角色(環保團體)
觀察到的困境
學校其實是政府的另外一部份,可是我看不到學校在做這件事,多年來 我們提出很多建議,或想要和他們一起推動,但是從來沒看到政府或學 校有這方面的動力。(社區)
因為社大都是使用國中小的空間,針對電費跟學校能源,也想發展太陽 能光電或是綠能。只是卡在學校方面他們已經都有系統商承包,很難單 就自己的意願去做這樣的事。另外學校自己如果他有屋頂的話,也要考 量說它是否已經成為政策規劃的太陽能光電單位,換句話說,他能不能 自己獨立申請,跟一些 NGO 團體一起做這些事情。(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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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屋頂、社區大學,是市府公立學校的房舍所以需要標租,談了很久 校長也非常支持,最後就卡在學校行政人員不願意做標租,因為整個行 政程序沒有鼓勵公務員,他多做這件事不會得到多餘的東西,多一事不 如少一事,這是台灣官僚體制的大問題,在推動綠能時保守教育機關會 覺得多扛責任…(智庫)
國中小,有十九個縣市都做了,只剩下基隆、花蓮,基隆市條件太差, 花蓮日照也不好,其他全部都有。…很多學校沒辦法蓋是因為校舍太老 舊,廠商不願意投資,學校也不願意(智庫)
2. 其他公有屋頂 在此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社區並不是要求公部門要出全額資金架設 再生能源設備於公有屋頂上,而是希望公有屋頂可以讓社區居民共同投 資和參與。 屏東縣政府的經驗也很值得參考。屏東縣政府開放公有屋頂的招標 方式是,增加公益性質要求的條款,可做為其他縣市政府規劃的參考。
社區共享公有屋頂的期待與困境
新北市政府法令…讓社區參與到公有建築,社區電廠成立不要這麼快只 有系統商發包,例如…怎樣讓社區的人一起來做這件事,而不是馬上讓 有意願的廠商就進來,否則利潤還是回到私人企業而非社區,這法令不 知道何時修改以及如何修改?第二個,談利潤非常有誘因,但他就像兩 面刃,跟社區談如何變成個人利潤,或者真的會回到社區營造,這如何 談清楚?(社區)
社區裡,有一個很大抽水站是公部門的,抽水站上面有 1~2 百坪,做太 陽能很好,下面菜市場屋頂也可以做,但是是公部門的地,跟社區好像 沒有連結性。…可以發股票,認養配股那類的,提供給社區居民認養, 讓社區對公共議題有參與,這才是很重要的。…要讓居民付錢呀,要讓 居民付錢就要讓他們有參與感,沒有參與感就是被動式的。(社區)
成功案例-屏東縣政府開放公有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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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公有屋頂在永久屋,永久屋就是莫拉克風災後,原民部落遷村到永 久屋,…蓋太陽能板在永久屋頂這個事情很有意義,所以我們就去跟縣政府 說是否可以使用這屋頂,..我們希望做一個模式,標下公有屋頂。…用募款的 方式、請企業或民眾捐款,把屋頂蓋起來,受贈單位就是屏東部落的教育、 民間組織,或培育部落偏鄉運動員,用臺灣的太陽能板「臺灣之光」來支持 偏鄉運動員,也是培育未來的「臺灣之光」,這是我們的構想,…縣府也聽到 這樣的模式下,標租公有屋頂的回饋金是回到屏東偏鄉,他變得更有社會價 值,這個模式去告訴地方政府,他也可幫助地方的社福單位、偏鄉部落,變 成另外一個可以持續支持的資源,很高興他聽進去了。基本上應該說我們標 給系統商,我們一樣拿租金,但為何我們可以勝出,是因為我們在社會回饋 上是加乘效果,所以行政上沒有任何改變,是用社會企業的理念去配合地方 政府。 (智庫)
3. 集結社區的屋頂 集合式住宅的屋頂扣除遮陰及方位等因素後,往往單一屋頂可施作 的面積不多,減少了系統商願意承擔行政等成本的誘因,許多屋頂因此 只得被迫放棄。但亦有較積極的主委提出,其實可以整合多個屋頂,增 加專案效益。
建議作法
串聯社區屋頂:(單一)社區蓋發電量太小,所以要串聯其他四五(個) 社區,整個發電量會比較高,大家會比較接受。(社區) https://encrypted-tbn0.gstatic.com/images?q=tbn:ANd9GcRwYysY1wOI0dpslWRv1FVHCy4ZYa8XM2hsg3uS7FtW80Wf1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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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區需要什麼幫助?
透明資訊 專案延續 性及品質 管理
多元資金 管道 公民電廠 社區電廠
政策法規 支持
專業協助 行政簡化
(一) 透明的資訊 在社區裡面訊息不是很清楚的時候,居民也不會太主動。(社區) 許多參與者的看法是回歸到關注到如何引發民眾的自主性,認為要捲動更多 民眾的參與,就必須要讓民眾能夠有足夠的資訊,特別是成本回收、以及場域是 否適合的評估方法等。
錢哪裡來?哪裡可以蓋? A.成本及財務
社區集合式社區大樓,那資金是從哪裡來,有沒有相關的融資,(政府) 做儲電設備加上安裝到好,這樣所需費用多少?這個費用是不是一般人或 是兩三個人集資起來或是社區可以做的?如果說不行,那資金的提供有沒 有管道?(社區) 實際去社區服務,大家關心的不是能源夠不夠議題,大家裝光電在乎成本 意識,幾年可以回本,(智庫) 電廠向民眾集資,集資之前是不是要分析投資成本,就像實施都更,實施 者要知道,民眾的分配利潤是多少,所以要有成本分析。(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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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保障 20 年的收益嗎,如果沒有辦法保障的話,這些投資要怎麼樣去 回饋給當初參與的那些人?(智庫) B.哪裡可以裝?
光電設備如果馬上知道有哪邊可以買到就馬上去買,這是第一個。第二個 就是,….到底有哪些地方在做這樣的事,已經進展到什麼樣的程度,或者 說廠商到什麼樣的程度..(社區) …相關資訊是包括那些地區、推動哪些 案例、社區…. 包括社區內部可以怎麼進行,就是包括日照量充不充足, 或者是風力這些相關資訊。(桌長轉譯) 我走在街上就有這個地方可裝,所謂可裝或不可裝就是一個具象的感受, 而不是一種存在著在法規上刪去法的想像,會不會對我來說就會是更明確 的…很想知道說在哪裡是可以裝…(環保團體) 有點像 google map 假設可以很具象看到(智庫)
建議作法
公民電廠的法規,覺得應該要有一個專法,專門訂定公民電廠的相關資訊。 (桌長轉譯) 資訊有包括社區內部可以怎麼進行,就是包括日照量充不充足,或者是風 力這些相關資訊。(桌長轉譯)
(二) 更多元的資金管道
我們常被人家說曲高和寡,…要實際利益出來,才會讓大家覺得是有意思的事… (社區) 因為成本很高,社區要做的時候意見難統合,大樓要做綠能屋頂,管委會會說 要做這個成本很高…(社區) 前段的討論中提到需要知道資金從哪裡來,然而,資訊缺乏背後所凸顯的更 根本的原因是:公民/社區電廠在資金上的管道本身就不足夠,更遑論能夠提供 民眾哪裡取得資金的訊息。此外,躉購費率的誘因也是公民參與小型屋頂的關鍵 因素。 參與者也提出要吸引更多人的參與,除了理念的價值之外,財務上的價值更 是容易和大眾溝通的工具,因此,資金管道是否多元、便民,是社區電廠的必要 元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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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在資金管道上的困境
社區要自己單獨拿錢出來是關鍵,有些社區沒辦法和銀行借錢,只能自 己募資或向學校出租屋頂,(社區) 如果想自已出錢,當然不可能百分之百出,政府部門有沒有補助計畫? (智庫) 財務經費來源的方案是什麼,…像韓國盛大谷的案例,他會說去找當地 的信用合作社,因為信用合作社本來就是一個在地的,我用在地居民的 身分去請求信用合作社來幫忙…(環保團體)
建議作法
有沒有可能今天地方政府,可能有些投資銀行針對不同的情境,去評估 不同的財務工具或商品,其實有沒有可能地方政府做一個預估光電下跌 的速度到怎樣,是在哪個時間點上面,可能會有哪些工具是不錯的,不 同的時候有不同的規劃是比較完整的,甚至可以結合新北市下面的銀 行,或類似像這樣的合作社做出比較特殊性的貸款或金融的方案。(環保 團體) 大型電廠是去招共有屋頂技術比較多,躉購費率比較低,總量回收比較 高,但像公民電廠資金籌措較困難,所以我在想可不可以有優惠特別是 在經營的屋頂有比較高的躉購費率去跟他賣。 地方政府是否可以有一筆資金,比較可以讓管委會或社區發展協會來運 用做綠能的開發(環保團體)
(三) 政策及法規支持 前面已有彙整許多參與者提到躉購的誘因,雖可理解躉購為階段性政策工具, 目前我國經濟部推出「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鼓勵民眾設置屋頂型太陽 光電發電設備,但政策性的工具除了躉購之外,也需要有其他政策及法規的支持。 除躉購費率之外,參與者關心的政策及法規牽涉的議題非常廣泛,從建築物 本身的違建認定、政府權責分工及營業稅的問題等。而目前行政院的新政策欲開 放違建裝設再生能源,是否能夠達成促進全民參與的目標,仍有待持續觀察。
政策設計上須排除哪些障礙
光電會碰到是躉售電價問題,現在是六塊錢,這個以後公民電廠結合再生 能源,也是要和台電訂一個標準躉售電價的概念,也是六塊錢上下,一樣 是二十年。(智庫) 法規的障礙滿多的,中央跟地方誰可以幫忙排除,問題不是法規的排除, 而是希望說今天哪些是中央可以做的,哪些(是)地方可以做的,這都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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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被勾勒出來…(環保團體) 很多現有屋頂本來就違建。(社區) 如果賣(電)的話一定是有營業稅的問題,但自用就不會(社區)
(四) 行政簡化 目前屋頂型太陽能專案的行政流程,往往需耗時至少 3 個月至半年,若屋頂 的參與者僅限定於屋主及系統商,可能不會造成太多困擾。但當一座屋頂有數十 位參與者時,漫長的等待時間將考驗參與群眾對於系統、對專案推動者的信任, 特別在社區、村里等鄰里關係更為緊密的地方,將更不利於民眾發起及推動。
行政不便的阻礙
現在私(有屋頂)要推不容易,公(有屋頂)要先做出來,而且這條路很 長,並不是今天做下個月就可以出來。申請的程序很繁雜…社區好不容易 要做了,還要經過 3~4 個月流程太久,還怕不被同意,對居民來說很難, 這個比較有爭議。(社區) 政府應強化台電申請作業程序、簡化便民,讓公民參與較容易…,所以明 確要簡化申請程序,可能單一窗口或其他方式。(桌長轉譯) 等雙向電表等了 3 個月到半年,這段時間都一直在付電費。(智庫) 自己公家機關做的 case 都要拖很久,因為包括台電跟能源局都要來回跑 好幾次(政府)
(五) 專業的協助 除了要知道哪裡適合裝設以及資金管道之外,對於很多參與者來說,如何找 到專業、可信賴的團隊協助完成專案,也是很必要的協助。
社區需要專業技術的支援
參與的時候是裡面一份子,能夠盡量知道裡面的細節,這樣才是參與的 程度,可是有時候會覺得說,大家到底有沒有關心說,比方建了案場可 能是跟那些廠商合作,那個合作的廠商我認不認識,值不值得信任,它 做出來的產品是不是真得能夠保障那 20 年,有些人可能架了以後,發電 一兩個禮拜就故障,我如果一開始參與的時候沒權利決定要選哪一家廠 商,這樣算參與嗎,所以在資訊透明這塊是一個問題。(智庫) 專業型的推動團隊,尤其是針對社區型的,…或者是說小型風機可能在 什麼樣的地方可以裝設,可以協助地方去做,做專業的協助。(社區) 到底誰可以幫忙這些裝設者,我可能很多其他的需求,其他需要幫忙的 地方,誰可以幫忙…(環保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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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專案的延續性、管理、品管 參與者也提到社區電廠長達 20 年的生命週期中,是否有各種維運等相關管 理,甚至,若是專案要終止時,是否有退場機制? 對社區來說,也關注,當主 要推動者,如管委、里長等主要推動者因任期而更迭時,是否原本的專案、甚至 決議會被後繼者推翻?以及小型公民電廠怎麼負責跳電等問題。
專案需要有保障
是否有後續維護管理,或是組織負責人改選的問題…所以法規的規定要 涵蓋到未來的永續性考量。(社區)
常常在里長任內做的,可是後續要是沒有(人接手)。(社區) 把退場機制講清楚會不會大家比較安心…如果要跟社區訂 20 年合約做公 民電廠,門檻有點高。(社區) 可能設置了之後壞了卻找不到人維修,就打壞了一些品質還不錯的系統
商的名聲,..哪邊去尋找品質不錯的業者,或者他有通過什麼樣的認證 (智庫)
建議作法
一開始合約就要訂清楚,只要區權人三分之二出席,四分之三同意,就表 示合約是多數人決議的,即使有四分之一不同意也沒有辦法,因為是已經 做出決議的事情。(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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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開啟更多可能-租屋者、自發自用、憑證… 可能必須針對不同族群的特性,設計不同的參與模式。(政府) 大規模的開發能不能把當地的人拉進來一起來做公民電廠,…太陽能、離 岸風力或地熱,偏鄉或都會區這個都可以討論。(政府) 工作坊的討論除聚焦於集合式住宅的情境,以及全額躉售的情境之外,也有 參與者對於公民電廠有更多的想像,如自發自用,或是可以隨者租屋者行動的再 生能源設備等。
(一) 自發自用/一度換一度 參與者對於公民/社區電廠的想像,並非皆限制在全額躉售,但對於自發自 用的最大限制,仍受限於電價過於低廉,減少了誘因。
自己的電自己發
像韓國有一種叫家戶型電板,自家使用的裝一片小型的電板,電板插座
經過 inverter 可以把電併到家用電表,他不是賣電收益,而是自己家裡 可以使用的。這也是有點像公民電廠的概念。他就不在意賣電的收益, 但可以節省電費,市政府好像是有 50%補助,但問題是因為他們的電費 很貴,可以節省的電費比較多,所以才有誘因去花這一筆錢。(政府) 自發自用戶,特別的費率設計,是針對這樣的情況,還是可以適用的 (智庫) 我裝了這個東西起碼我的電費有節省多少,就是對我的誘因,對社區居 民也是根本的誘因(社區) 你一般人不會自己裝是因為太陽光電是六塊,那市電才兩塊,民眾不會
自己去抵銷,因為根本不會回收。(政府) 防止被太陽光電業者壟斷有一個方法,就是一樣裝兩個錶,但這兩個錶 我們家用電大概用 800 度電,那太陽光電頂多發 100 度電,把這兩個電 錶相扣,會剩下用電 700 度,可是你本身是自發用,所以針對 700 度不 要用兩、三元,用一塊錢或是多少折減比例,…一度換一度之外,再給 剩下的度數更多的折減,這樣就不會被太陽光電業者整個壟斷,就不是 單純賣電,而是兩個相減以後剩下用電因為你自發自用有一定的比例, 你多設置的 100K 他可以加減去扣,它的概念有點像躉售,但他不會像 躉售被太陽光電業者壟斷,這是我們目前聽到韓國那個之後覺得可以做 的做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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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可以隨租屋者移動的再生能源 台灣租屋人口約佔總人口數 1 成,其中大台北地區的人口,租屋人數約超過 2 成,1特別是年輕世代租屋比例越來越高的狀況下,如何讓租屋者也有參與的 機會是很重要的。
提供租屋者參與的機會
因為房子都是出租的,屋主都在國外,就無法取得所有權人同意,可能 住戶很想蓋,但找不到屋主。(智庫) 有一些廠商可以一起來做這樣的研發,那就說這研發的相關經費或形式 上的一些經費,也許市政府或科研經費可以來做經費的支付(環保團 體) 今天變成是一個有點消費型的再生能源商品的話,要買是你家的事情, 不會去阻止妳。大家應該想的是說,這個東西有沒有可能搬走了之後, 還是可以持續接受躉購 20 年資金的補貼,有的話當然是最有保障,同 時也是綁住了,就是不是不動產,卻還是可以享有的法規制度下的福利 嗎?(智庫) 都市生活,會不斷的移動,那一定要我們做一個東西是絕對不能夠移動 20 年的,這真的是有一個很大的衝突,所以在移動或不移動的部分,是 一個技術部份的問題,就是說我們可以產生一個可移動式的,可是我相 信可不可移動也會跟法規有關聯。(環保團體)
圖說:國外有許多案例是以「增加房地產價值」為出發點向屋主鼓吹再生能源裝置的設立 http://blog.energysage.com/wp-content/uploads/2015/02/blog-graphics-new-1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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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97849143705.html 19
六、「我們」可以一起做什麼? 在盤點問題的討論中,較多聚焦於「政府」應該做什麼?但公民/社區電廠 的優勢,也是因其能超越傳統由上而下的種種限制,並且可以透過群眾的力量, 提高對能源的共識,因此除了對政府的期待之外,其實各個角色也都至關重要。
(一) 公民可以做積極的行動者 一個好的政策是所有民眾的意見,不是公務人員在檯面下做規劃(政府) 我們公共參與上,有時候行動要先發生,…(社區) 公民/社區電廠的元素,民眾的自發是非常重要的動力,雖然目前政策、法 規、金融上有許多待中央及地方突破的地方,但最需要,往往是市區願意踏出 實踐的第一步。日本及歐洲的許多案例,都是民眾由下而上自發後,再去完善 政府的政策制訂。況且,以政府的角度,亦很難一開始設計規則時,即能夠具 體理解到社區、公民參與上遇到的種種困難。 一般民眾投資再生能源設備,可以透過全額躉售獲得經濟收益,或是也可 以透過自發自用,減少用電支出。而在討論中,也有參與者看到躉購之外的好 處。
經濟之外的好處
如果我是一個住家的民眾,這樣小塊的太陽光電帶給我的效用是什麼, 目前想不到說服我自己的理由,除了環境保護跟永續能源外(政府) 以保險儲蓄就會有點不太一樣,變成是保險跟儲蓄的一個產品(政府)
公民可以參與的模式,包括參與集資、加入合作社或社會企業等: 集資 發電的尖峰時刻我不在家,其實就是無法享受立即的好處,像我這樣子 的人來講,可能覺得(社區電廠)誘因不足,可能就會走其他的參與模 式,可能必須針對不同族群的特性,設計不同的參與模式。…集資可能 就會覺得說這是我可以參與的模式(政府) 目前台灣有的太陽光電集資平台是「陽光伏特家」,透過租用屋頂及租用 太陽能板來獲得收益。 「陽光伏特家」是台灣社會企業成立的平台,媒合想投資綠能的人與擁 有屋頂的人,大大降低設置光電屋頂的門檻。類似群眾募資方式,投資 人可選擇認購某個案場一定數量的光電板,由陽光伏特家進行後續的營 20
運管理,綠電躉售的獲利則依照比例回饋給投資人。陽光伏特家另有公 益專案,在兒童之家或養育機構屋頂裝設光電板,投資人採捐助方式, 將 20 年綠電躉售的收益回饋給機構。投資方式:以一片太陽能板為投資 最低數量,價格約在 1 萬 5~1 萬 9 之間,需視案場條件而有異。
合作社
合作社(Co-operative)是由社員依共同需求、共同意願,實踐互助合 作與民主治理理想,所集結成立的法人企業。合作社屬於全體社員共同 享有、共同承擔,是大家互助合作、實行民主管理的企業體,不以營利 為目的,為了滿足社員的共同需求而存在。每位社員都是合作社的一份 子,也是合作社的頭家。 社員出資、利用、參與,正是支持合作社缺一 不可的鐵三角。(節錄自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網站)
目前我國成立的第一個綠電合作社是「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透過合 作社的形式集資,再投資再生能源。除了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之外, 目前雲林、彰化等地區也正在積極籌備成立再生能源合作社。
社會企業
重視公共目的,非以營利最大化為唯一目的的社會企業,或是由社區居 民組成的社區企業,也是國際上發展綠能的重要公民參與途徑。在台灣 法規上,目前社會企業與一般公司無異,但《公司法》正進行修法,有 機會納入社會企業之相關規範,然政府早已有諸多輔導計畫與資源挹 注。目前台灣「一人一千瓦」、「陽光伏特家」等社會企業正積極推廣太 陽能公民電廠實務。
「一人一千瓦」社會企業成立於 2014 年,同樣是經營媒合平台,一方 面租賃一般住宅或企業 20 坪以上的閒置屋頂,另一方面匯集資金,投資 者以一股 10 萬為單位,共同分攤一個屋頂的太陽能光電設備建置成本, 透過 20 年合約也將收益回饋給每一位投資股東;一人一千瓦會確保設計 與營運管理之品質。出租屋頂的房東,可享有保證 20 年每坪每年 150 元的租金,且可在合約期滿後,擁有自家屋頂光電板的優先認購權。除 了光電屋頂的媒合,一人一千瓦也開辦太陽能職工培訓課程,希望在民 間培力更多太陽能技術人員,未來能協助社區居民設置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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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社大、社區領袖可以推動教育,建立在地資訊 社大及社區領袖具有教育、連結在地民眾的功能,參與者建議社大可以從 能源教育下手,並可以帶領民眾開始盤點轄區內可能的地點。
社大可從能源教育、社區盤點開始
社區大學每年開很多環境的課程,一學期至少一週環境週,能不能用這 種方式推廣到社區大學的學生,後來發現社區大學學生是我們主要成 員,因為有錢、有閒,真的是最關鍵的,很多年輕人沒房子,去社區上 課的有符合這兩個,他有能力做光電,所以後續我們可以看看有沒有更 好的合作。(智庫) 社大可以做一件事情,政府會盤點沒有錯,但社區可能有一些閒置的屋 頂,我覺得你如果先進行能源的教育,再進行社區的盤點,譬如可以做 一個再生能源的地圖、社區的地圖,可能就蠻有意義的。(智庫)
(三) 智庫可以提供專業資訊 如果要先做社區的盤點,評估方式是什麼、我們需要哪些條件才可以做電廠? (社區) 智庫通常具有最專業的分析能力、資訊整合能力,建議智庫可以將社區的 資訊整合為透明性的指引。
智庫可以作為資訊提供者
技術上的資訊,包括怎麼搭建、需要哪些成本、大概多少容量、他可以 發多少電、多少可以回收、賣多少錢等這種基礎資訊,現在社大是還需 要了解。…市場資訊、賣多少錢、設備貴不貴、…如果設了我有 9 坪、 3KW,需要買儲電嗎?我自己夠不夠用?像這些具體的問題,我需要找 鄰居嗎、還是自己弄這些。(社區) 太陽光電他就是看太陽吃飯,所以你要在地圖上面算投資多少獲利多 少,這要回到每個地方的自然條件,這就是需要這樣的 MAP(環保團 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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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給地方政府的建議 地方政府在能源轉型與公民參與當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透過因地制宜的計 畫及其他政策工具,可以與在地社區及居民一起推動地方的再生能源發展。以 下舉例澳洲新南威爾斯(New South Wales)州政府對公民電廠的支援:
以「區域乾淨能源計畫(Regional Clean Energy Program)」支持公民 電廠,包括聘請 6 名區域乾淨能源計畫協調專員,負責提供再生能源技 術知識,並協助地方組織自己的社區電廠。 目前「區域乾淨能源計畫」已經提供超過 41 萬澳元給 9 個社區,協助 成立地方的再生能源電廠,這些短期資金能協助地方電廠的初期運轉, 運作狀況則讓州政府對於再生能源推計畫的可行性及後續運作評估。 新南威爾斯州政府彙整 9 個社區的經驗,應用在其他社區的推廣之上, 透過計畫協調專員協助地方發展能源工具,並提供標準化契約範本。 「區域乾淨能源計畫」協助地方研究社區不同能源發展的可能性,例如 撰寫社區風力發電手冊,以及其他相關指引資料。
地方政府整合場址、協助簡化流程
(現在遇到的問題是如果都靠中央,就等於是靠台電,台電一定會想一 體適用的,就會變得很保守,所以要撇除他的保守性,可能地方政府有 些責任比較積極的來承擔,就可能願意讓出多一點的權限(環保團體) 像首爾減少一座核電廠,是整個市有這樣的理念要去做,我覺得在政府 的部分未必不能再做得多一點:能源安全、能源自主,在政策上可以多 做點事情。社區能動性很重要…(桌長轉譯) 真的很需要新北能源數據的說帖,對一般民眾的說帖,然後這個說帖的 方式可能要很多元、活潑,也許他可以用年輕人可以接受的方式,比方 說APP可以讓他自己能源的使用狀況,(社區) 要去簡化這些流程,那當然還有台電、能源局的問題,比方說新北市政 府如果有個單一的窗口,那這個窗口是專門協助,或是在各個社區或是 新北市有幾個區,每個區都設一個單一窗口就解答你的問題了,真的要 做其實有一個平台問到飽。(環保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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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中央政府可以設計更友善的機制 在工作坊中,討論多聚焦於經濟誘因雖可理解躉購勢必會在達成一定規模後退 場,但目前仍需要躉購電價的誘因;另一方面,若要鼓勵民眾自發自用,合理 電價也是必須要處理的問題。其次是行政流程簡化及所需時間的縮短,此部分 的討論請參考前段內容。除此之外,電表等技術支援,也是參與者關心的議 題。
除了經濟及行政之外,中央政府還可以協助這些事 電表
提早實行,看到家裡面的即時用電,最熱、最貴的用電盡量不要太高, 大家壓低的話,缺電的缺口就會少一點。(智庫) 台灣的(電)錶他有雙向可是他不允許賣電的行為….不會負轉,韓國 (電)錶是負轉。 …自發自用,可是我的電表逆轉結果我還要花錢,技術上台電明明是可 以克服的. ..技術小組找台電一起來談,也許電表可以稍稍改一下,事情 就 ok 了,不是自己跑去跟台電區處談.(環保團體)
制訂對品質要求的規範
要求新建案有再生能源,也可能遇到蒙混過關的問題,有照片證明有設 備,不代表設備可以運轉(智庫、社區,非原文)
提供民眾資訊 某種角度是你們的責任,我自己看首爾他們有社區能源轉型手冊,把成 本、遇到 SOP 問題寫得很清楚,遇到什麼問題怎麼解決,資訊是清楚 的,現在是講了一兩次就放給社區,自己去找業者,自己去找懂得人, 後面細瑣問題太多,門檻就高。(社區) 設計長期的推動誘因 長期在 FIT 的想像下,變成一個絕對的數字,9 年就是划算,13 年就是 不划算,這個事情的樣貌變成是這樣,講到最後因為我們電費太便宜, 我們改變不了。(環保團體) 其實我們電費很低,所以光去看度數那個效益其實很低,對民眾來講可 能宣傳效果會不佳,覺得這個裝設很貴,我還是不要裝好了。(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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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何邀請公民來一場對話 公共政策的討論與執行若能夠納入民眾的想法及意見,並且事先進行充分溝 通,必定能夠推動得更順暢。然而,到底要如何讓民眾了解政策規劃的初衷及 執行層面所遇到的困難,政府單位要如何理解民眾的考量及面對的困境、如何 擴大公民參與的機會,需要一個明確有效的機制讓雙方互動。因此,我們強烈 建議政府、專案開發者在推動專案時,可以邀請公民來一場對話。 公民參與的討論不應該是短時間綁著擠出結論,應該多一點互動了解跟討論。 (智庫) 公民參與是希望政府跟民眾能夠互相看見/聽見那些無法言說的原因,一起共思 可行的解決方案。(社區)
(一)荷蘭烏特勒支的公民對話經驗 2017 年 10 月 15 日,主婦聯盟基金會與新北市政府合作,邀請烏特勒支 城市能源對話的總主持人艾瑞克史邦斯(Eric Spaans)來台分享荷蘭經驗。史 邦斯是專業審議協助機構 KaapZ 的資深討論引導人,他本身對於籌劃與主持 審議與對話的論壇有非常豐富的經驗,他認為一個好的對話活動必須具備以下 元素: 1. 廣納所有利害關係人: 一場好的對話,必須讓所有與會議或事件主題有關的人都能參與,如果能 做得越好就能越接近成功。因此,首先要列出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清單,包括政 府與當權代表、專家、有需求(利害)的人。荷蘭烏特勒支市從 38 萬市民中 隨機選出 165 位公民,原本規劃由專家先做演講再進行討論,但這樣的作法就 好像是跟公民說:你們不夠聰明,要先聽課才能做決定一樣。因此烏特勒支的 能源對話稍微調整了議程。此外,對話活動一定要邀請公務員來參加(註:是 「參加」,不是「列席」也不是「旁聽」),否則事後政府單位可能不認同活動的 建議或結論。進入小組討論的時候,參與者不論原本的身分為何,每個人都是 公民,都應該要可以彼此平等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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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見樹也見林: 一場好的對話,要讓參與者完整說出自己的理想未來和願景是什麼,以及 可以採取什麼可行的行動來達到我們的願景。荷蘭烏特勒支的能源對話第一天 就是這樣的願景工作坊,此時可以列出清單就好,先不急著做細部的討論,讓 參與者看到一個完整的輪廓。在開始討論問題前,要盡量讓大家聚焦在同一個 點上,這很不容易,因為問題通常很複雜,就像瞎子摸象的故事一樣,每個人 看到的面向都很不一樣。 3. 找到共同點: 在對話過程當中,把每個人所提出的想法整理、彙整出共同點與共同願 景,就能發現大家共同目標,讓討論更順暢。 4. 自我管理: 最後一點就是要讓所有人採取行動,並且學習為自己負責。要讓參與者在 會議的前、中、後段都能夠自我管理,為自己負責,並且由大會賦予每一位與 會者責任,才能讓民眾學習自我管理。烏特勒支的能源對話原本規劃聘請獨立 的小組引導人來帶領小組討論,但這樣會讓參與者失去主動性,或是為了討好 小組引導人而壓抑自己的想法,或是故意唱反調。若我們讓桌長、紀錄、報告 和計時的角色都由參與者自行產生,就能減少討論的衝突,也學習自我管理。
(二)台灣經驗再出發 近 20 年來,台灣的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都有各種審議式民主、審議式辯 論,或其他形式公民培力的嘗試,但目前這種公民培力或是公民參與的活動並 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制規劃,很多時候都必須仰賴官方或地方首長的善意,才能 有一點空間去做。而且活動規劃的形式跟延續性都很容易受到挑戰,例如活動 可能因為首長更替就沒有下文,或是受到政治風向的影響無法再繼續舉辦等 等。對此,我們綜合幾位長期耕耘社區及公民參與的專家意見,針對未來規劃 公民參與活動提出以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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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及早參與,及早規劃 國家推動的計畫或是社區的議題都能透過公民對話促成更多理解,對後續政策 的推動將會是極大的助力。如何在議程設定的階段就把民間放入參與成員之 一,後續如何確保溝通管道,都很重要。 2. 建立公民參與的延續性,避免一次性的活動 一個好的公民對話需要時間來完成,會前需要花許多時間、力氣準備,會後也 需要有更多的延續。若只停留在一次性的工作坊或討論,容易流於形式而無法 有實質的改變。 3. 看見官方、民間的顧慮,一起找到共同點 受限於我國法規及官僚分層的體制,公務員在規劃或執行政策時會有許多考 量,在公民對話的場合中,也可能因為有直播、文播而發言有所顧慮。民間如 何理解官方在規劃、執行層面的難處,官民攜手找到解決方案是重要的。 4. 扭轉文化,勇於改變 亞洲文化具有一些服從、內斂、不與人相爭、不造成他人困擾等內涵,延伸到 公共事務就會相對顯得被動或不知道該如何參與。因此我們應該要扭轉「不習 慣討論」的文化,鼓勵民眾參與,提高參與意願,建立平等的對話空間。 5. 除了「談」之外,「行動」也非常重要 主辦單位負責設定議程跟步驟,但「如何解決問題」和「如何解決歧異」則是 參與者必須面對的課題,討論的過程跟最後產出內容都是參與者自己決定的。 不要總是從問題與挑戰開始盤,避免同一群人不斷在拋問題,也要從設計思考 如何行動來突破現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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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延伸閱讀 報導文章: 第一次蓋社區電廠就上手! — 簡介澳洲維多利亞省政府社區電廠指引 2017-07-27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http://www.huf.org.tw/essay/content/4127 公民電廠的路上,有哪些絆腳石? 2016-12-27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http://www.huf.org.tw/essay/content/3844 人人都是發電廠 2017-01-16 公共電視:我們的島 http://ourisland.pts.org.tw/content/人人都是發電廠 公民電廠|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 http://e-info.org.tw/taxonomy/term/45642 合作社、社會企業: 有限責任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 https://www.facebook.com/greenenergycoop/ 一人一千瓦 社會企業 http://www.tipps.com.tw/ 陽光伏特家(綠點能創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sunnyfounder.com/ 其他: 澳洲社會企業社區能源機構的「社區電廠指引」 http://cpagency.org.au/wpcontent/uploads/2014/06/CPAgency_HowtoGuide2014-web.pdf 陽光屋頂百萬座 http://mrpv.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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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名單 特別感謝以下單位及個人的協助,讓我們得以共同完成 2017 年 10 月 15 日的 公民對話工作坊,並彙整編輯成這本手冊:(按筆劃順序排列) DOMI Earth 綠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胡德琦 Eric Spaans 工業技術研究院 綠能與環境研究所 工業技術研究院 綠能與環境研究所 謝雯凱 中央研究院 社會研究所 有限責任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 林子倫 佛光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高淑芬 阿嬸議民主 呂家華 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 國立台灣大學吳邊界大學推動計畫專案助理教授 房思宏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 杜文苓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 黃淑德、李怡慧 綠點能創股份有限公司(陽光伏特家) 陳惠萍 賴慧玲 女士 以及 所有參與工作坊及會後訪談的夥伴及專家學者。
本文件「公民如何參與公民電廠:困境與出路」工作坊結果彙整與分析,係為 「深度減碳,邁向永續社會—邁向深度低碳社會:社會行為與制度轉型的行動 研究計畫」(蕭新煌教授主持,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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