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研經叢書 歷代志下─啟動天地互通的聖殿敬拜(附研習本)_導論(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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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A 歷代志下的神學信息 B 波斯帝國與猶大被虜群體 與歷代志的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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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曾 有 學 者 說 , 歷 代 志 是 聖 經 研 究 的 “ 灰 姑 娘 ”( Cinderella) , 1 地 位 長 期 被 學 術 界 忽 略 。 因 為 人 們 總 是 喜 歡 認 為 申 典 歷 史 ( Deuteronomistic ( LXX) History)所 表 述 的 歷 史 敘 事,2 才 是 真 正 的 歷 史;加 上《 七 十 士 譯 本 》 為 歷 代 志 上 下 命 名 為 “ 補 遺 內 容 ” ( Paraleipomenon) , 無 疑 視 歷 代 志 為 次等歷史,所記載的內容只是申典歷史遺漏的事。情況便如灰姑娘一樣, 被兩位姊姊及繼母遺棄,扼殺了她得到王子寵愛的機會。除非有神蹟出現, 否則歷代志的研究將會一直處於次等局面。 然而,神蹟已經出現,近來學術界對歷代志投入了相當多關注,不少 博士論文、專題討論、文章及釋經書紛紛面世。一方面是人們研究第二聖 殿 及 波 斯 帝 國 時 期 ( 公 元 前 538 年 至 333 年 ) 的 興 趣 增 加 , 另 一 方 面 是 人 們對歷代志的觀感開始轉變,由原本次要的歷史,轉為能獨立存在、有獨 特神學取向的歷史作品,這種轉變是眾多學者研究的成果。如李思敬所說, 雖然不是舊約“人氣最高”的書卷,3 但在學術界,以至華人教會,歷代 志的人氣正急速上升,成為新晉學者的熱門研究對象及耕耘的土壤。 本 釋 經 書 承 接《 歷 代 志 上:預 備 天 地 同 步 的 聖 殿 敬 拜 》( 以 下 簡 稱《 歷 代志上》)的方法論,主要說明歷代志下的神學信息及寫作目的,借著與 平 行 經 文 列 王 紀 比 較,顯 示 “ 歷 代 志 作 者 ”( the Chronicler)4 在 既 有 的 列 1

Louis C. Jonker, 1 & 2 Chronicles, UBCS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201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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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典歷史主要是指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及列王紀上下(也可能包括申命 記 ) 。 關 於 這 方 面 的 研 究 , 可 參 Martin Noth, The Deuteronomistic History, JSOTSS 15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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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思 敬 :〈 李 序 〉,高 銘 謙 :《 歷 代 志 上 :預 備 天 地 同 步 的 聖 殿 敬 拜 》, 明 道 研 經 叢 書 13( 香 港 : 明 道 社 , 2016) , 頁 x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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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代 志 作 者 ”就 是 歷 代 志 上 下 的 作 者,為 了 清 晰 及 一 致 起 見,筆 者 將 會 用 “他 ”來 描 述 “歷 代 志 作 者 ”。 傳 統 認 為 以 斯 拉 便 是 歷 代 志 上 下 的 作 者 ( Babylonian Talmud, Babra Bathra, 15a ) , 可 參 William Foxwell Albright, “The Date and Personality of the Chronicler,” JBL 40 (1921): 104–23。 但 是 , 學 術 界 認 為 情 況 並 非 這 樣 簡 單 , 學 者 們 普 遍 認為歷代志上下來自多層編修而成,但就這方面的研究仍未達致任何共識,詳情可參 H.G.M. Williamson, 1 and 2 Chronicles, NCB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2), 17; R.J. Coggins, The First and Second Books of the Chronicles, CBC (Cambridge: CUP, 1976), 3–4; Philip R. Davies, Scribes and Schools: The Canonization of the Hebrew Scriptures (London: SPCK, 1998), 131; Roddy L. Braun, 1 Chronicles, WBC 14 ( W a c o , T X : W o r d B o o k s , 1 9 8 6 ) , x x x i – x x x i i;G a r y N . K n o p p e r s , “ H i e r o d u l e s , P r i e s t s , or Janitors? The Levites in Chronicles and the History of the Israelite Priesthood,” JBL 118 (1999): 49–72; Kyung-Jin Min, The Levitical Authorship of Ezra-Nehemiah, JSOTSS 409 (London: T&T Clark, 2004), 65–70 ; William Johnstone, Chronicles and Exodus: An Analogy and Its Application, JSOTSS 275 (Sheffield: JSOT Press,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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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紀 藍 本 ( Vorlage) 上 作 出 改 動 。 5 這 些 改 動 反 映 了 “ 歷 代 志 作 者 ” 的 用 意與神學取向,幫助我們了解他的寫作目的。這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因此 本書會續用這個方法,來說明歷代志下的神學信息。

A

歷代志下的神學信息 歷代志上以大衛預備建造聖殿,並大衛交託建殿的任務予所羅門作結

(代上二十二~二十九章),大衛語重心長,以兩次演說(代上二十二及 二十八章)吩咐所羅門在建殿的任務上要遵守耶和華的話,並且把借著神 的 靈 所 領 受 的 聖 殿 樣 式 交 託 給 所 羅 門( 代 上 二 十 八 11~ 19)。這 樣 式 便 是 天上聖所的樣式,日後當所羅門按照天上聖所的樣式來建造地上的聖殿, 便等於讓後來的敬拜者在地上的聖殿經驗在地若天的敬拜。因此,筆者把 歷代志上釋經書命名為《歷代志上:預備天地同步的聖殿敬拜》,目的是 說明歷代志上的主題便是大衛預備好一切有利建殿的條件,按照他所領受 的天上聖所的樣式來建造地上的聖殿,所以這個將會建造的殿反映天上聖 所的樣式,為敬拜者帶來天地同步的敬拜。

A1 啟 動 天 地 互 通 的 聖 殿 禮 本 書 取 名 為 《 歷 代 志 下 : 啟 動 天 地 互 通 的 聖 殿 敬 拜 》, 這 名 字 包 括 兩 個聖殿敬拜的主要元素:啟動與天地互通。歷代志上以大衛去世作結(代 上 二 十 九 28~ 30), 代 表 大 衛 預 備 建 殿 的 主 題 已 告 一 段 落 。 歷 代 志 下 以 所 羅 門 登 基 開 始( 一 1),描 述 他 延 續 了 大 衛 建 殿 的 方 向 與 心 志,努 力 按 照 天 上 聖 所 的 樣 式( 代 上 二 十 八 11~ 19)來 建 造 地 上 的 殿 宇,並 如 何 啟 動 聖 殿 的 禮 祭 ( 七 章 )。 仔 細 了 解 經 文 便 會 發 現 第 七 章 所 描 述 的 啟 動 禮 , 主 要 涉 及 天與地 互通,成為聖 殿敬拜 的開始,也是 大衛預 備建殿 時期望 達到的 目的 。

69, 146; Gerhard von Rad, Das Geschichtsbild Des Chronistischen Werkes, BWANT 54 (Stuttgart: W. Kohlhammer, 1930) ; A. Labahn, “Antitheocratic Tendencies in Ch ro ni cles,” in Ya hwis m After the Exile: Pers p ectives o n Is r aelite Religi on in the P e r s i a n E r a, e d . R a i n e r A l b e r t z a n d B o b B e c k i n g , S T A R 5 ( A s s e n : R o y a l V a n Gorcum, 2003), 115–35。 5

關於歷代志作者所採用的藍本,可參高銘謙:《歷代志上》,頁 6–7;高銘謙:〈歷代志與 撒母耳—列王紀之間的文本互涉〉,《建道學刊》,第 43 期(2015 年 1 月),頁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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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聖殿的啟動 “ 啟 動 禮 ”( ‫ )חנכת‬這 字 出 現 在 七 章 9 節 , 其 動 詞 “ 啟 動 ”( ‫ )חנך‬則 在 七 章 5 節 出 現 , 《 和 合 本 》 把 這 兩 個 字 翻 譯 為 行 奉 獻 之 禮 ( 七 5) 及 行

奉 獻 壇 的 禮 ( 七 9) , 讀 者 便 以 為 此 字 主 要 的 意 思 是 奉 獻 ( dedication) 。 若 果 認 真 查 考 字 義 , 便 明 白 這 字 解 作 “ 啟 動 ” ( inauguration) , 6 一 來 所 羅 門 的 啟 動 禮 沒 有 任 何 奉 獻 聖 殿 的 禮 儀 , 二 來 根 據 米 爾 格 朗 ( Jacob Milgrom)的分析,此字主要描述首次運用祭壇、聖所及聖殿(民七 88),7 這 樣,歷代志作者在第七章描述的重點便是聖殿的啟動禮。或者有人會質 疑 , 第 七 章 的 啟 動 禮 並 非 歷 代 志 的 焦 點 , 因 為 “ 啟 動 禮 ”( ‫ )חנכת‬與 “ 啟 動 ”( ‫ )חנך‬這 兩 個 字 只 見 於 第 七 章 , 未 能 在 歷 代 志 其 他 地 方 找 到 , 故 就 常 用 字 的 角 度 來 看 , “ 啟 動 禮 ”( ‫ )חנכת‬與 “ 啟 動 ”( ‫ )חנך‬似 乎 並 不 重 要 。 然而,筆者認為第七章的啟動禮是重點,因為啟動聖殿的敬拜是整卷歷代 志上一直鋪陳的目的:昔日大衛兩次運送約櫃,期望借此尋求神,並為約 櫃尋得安息之所(代上十三~十六章);之後他領受神的應許之約(大衛 之約),這約指出大衛家必永遠在神的聖殿事奉(代上十七章);他攻打 東西南北,把所獲得的戰利品分別為聖歸入府庫,留作為日後建殿用(代 上十八~二十章);他雖然在數點人數的事上犯錯,卻因為認罪而明瞭阿 珥楠的禾場才是日後建殿的選址,因為這地正正就是天地互通之地(代上 二 十 一 章 );最 後 他 領 受 天 上 聖 所 的 樣 式( 代 上 二 十 八 11~ 19),主 動 設 立祭司與利未人的班次(代上二十三~二十七章),並且呼籲全百姓奉獻 金銀建殿(代上二十九章)。由此可見,差不多整卷歷代志上都是為了建 殿而預備,在所羅門即位後,成功建造聖殿(三~四章),又為聖殿獻上 禱告(六章),種種鋪陳可見歷代志作者用了相當多篇幅描述聖殿的建立 與預備。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聖殿的敬拜及禮祭的啟動是全書的重點所 在,也是整卷歷代志的高潮(七章)。再者,研究歷代志的權威學者威廉 森( Hugh Williamson)曾 這 樣 說:“ 有 一 點 是 所 有 歷 代 志 的 解 經 家 必 然 同 意的,就是聖殿對作者來說非常重要。”8 因此,第七章的聖殿敬拜的啟 6

“ ‫חנך‬,” TDOT, V: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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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 Milgrom, Leviticus 1-16, AB 3 (New York: Doubleday, 1991), 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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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ne of th e few poi nts abo ut whi ch all c o m me nt at ors on Ch ro nicl es are ag reed is that the temp l e w as o f cent ral si gni fican ce t o its aut ho r.” H .G. M. Willi ams on , “T he Tem ple in the Books of Chronicles,” in Studies in Persian Period History and Histori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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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禮並非意外加插的情節,而是佔據歷代志作者的思想和他核心關注的事 件。這種詮釋得到學者們的共識和支持,在歷代志作者的文學鋪陳上也顯 得合情合理。 另 外 , “ 啟 動 ”的 觀 念 不 斷 成 為 歷 代 志 下 列 王 的 挑 戰 , 人 的 罪 惡 與 外 敵 入 侵 常 常 成 為 聖 殿 禮 祭 的 衝 擊,最 明 顯 的 例 子 便 是 亞 哈 斯 “ 干 犯 ”( ‫)מעל‬ 耶 和 華 ( 二 十 八 19、 22) 。 亞 哈 斯 行 耶 和 華 在 以色 列 人 面 前所 驅 逐 的 外

邦 人 那 可 憎的 事( 二 十 八 3),包 括 用 火 焚 燒 他的 兒 女 ,違 反 了 不 可 把 兒 女 獻 給 摩 洛 的 禁 令 ( 利 二 十 2~ 5) ; 叛 教 , 祭 祀 攻 擊 他 的 大馬 士 革 之 神 ( 二 十 八 23);又 以 污 穢 之 物 ( ‫)הטמאה‬玷 污 聖 殿( 二 十 九 5);最 後,更 封 鎖 耶 和 華 殿 的 門( 二 十 八 24),表 示 停 止 了 聖 殿 的 敬 拜,以 色 列 民 不 能 在 聖 殿 如 常 獻 祭,不 能 與 天 上 的 神 接 軌。根 據 克 勞 溫 斯( Jonathan Klawans) 的研究,偶像敬拜是利未記列出的三種嚴重罪惡中的一種,道德不潔的罪 污 染 了 土 地 ( 利 十 八 25) 及 神 的 聖 所 ( 利 二 十 3) , 最 終 會 導 致 被 虜 ( 利 十 八 28) , 9 也 影 響 了 神 的 同 在 。 亞 哈 斯 在 歷 代 志 所 鋪 陳 的 歷 史 框 架 下 , 是 首 位 停 止 聖 殿 敬 拜 的 猶 大 王,等 於 停 止 了 所 羅 門 王 所 啟 動 的 恆 常 禮 祭。10 根據祭司傳統,耶和華於聖所的同在保障了以色列民的福祉,不潔不 但 威 脅 聖 所 的 神 聖 , 而 且 威 脅 神 的 同 在 , 11 不 潔 ( impurity ) 與 玷 污 ( defilement) 也 攻 擊 和 破 壞 了 神 聖 與 凡 俗 的 界 限 , 帶 來 混 亂 。 12 就 這 點

FAT 38 (Tübingen: Mohr Siebeck, 2004), 150. 9

Jonathan Klawans, Impurity and Sin in Ancient Judaism (Oxford: OUP, 2000), 26– 27。 禮 祭 上 的 不 潔 不 會 污 染 土 地 , 道 德 上 的 不 潔 卻 會 : Adolf Büchler, Studies in Sin and At one me nt in th e R a bbi nic Liter atur e of the Fir st Cent ur y, J C P 1 1 (Lo nd o n: O U P , 1928), 212–69。 有 學 者 視 禮 祭 上 的 不 潔 與 道 德 上 的 不 潔 相 同: Jacob Neusner, The Idea of Purity in Ancient Judaism, SJLA 1 (Leiden: Brill, 1973)。 但 是 , 筆 者 支 持 克 勞 溫 斯 及 比 希 勒 ( Adol f Bü chl er) 的 觀 點 , 二 者 是 分 開 的 。 關 於 這 方 面 的 研 究 概 略 , 可 參 Klawans, Impurity and Sin, 3–20。

10

亦 參 Jon ath an Klaw ans , P ur ity, Sacr ifice, an d the Tem pl e: Sym b olis m an d Supersessionism in the Study of Ancient Judaism (New York: OUP, 2006), 71。

11

亦 參 Baurch A. Levi ne, In the P resence of the Lor d: A Stu dy of Cult a n d So me C ultic Terms in Ancient Israel, SJLA 5 (Leiden: Brill, 1974), 76–77; Milgrom, Leviticus 1-16, 258–59; Neusner, The Idea of Purity, 13–14, 25。

12

Frank H . Go rma n, The Ideolo gy of Ritu al: Sp ac e, Ti me an d St a tus in the Pr ies tly Theology , J SO T SS 9 1 (Sh effi el d: J SO T Press , 19 90 ), 79 – 81; Philip Pet er Jens on , Gr a ded H oli nes s: A Key to t h e Pr ies tly Co nc eptio n of T he W or ld, JSOTSS 106 (Sheffield: JSOT Press, 1992), 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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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歷代志作者承接了祭司傳統對於不潔與玷污的理解,把亞哈斯王描 繪為威脅祭司傳統的君王,是要鋪陳希西家王的出現(二十九~三十二 章),當我們看歷代志作者筆下的希西家王時,便會發現跟列王紀的記述 不 一 樣。在 列 王 紀 的 版 本,這 位 敬 虔 的 君 王 登 基 之 後 第 一 件 做 的 是 廢 去 邱

壇,毀 壞 柱像,砍 下 木偶 ( 王 下 十 八 4),這 是 根 據 申 命 記 的 教 導 而 來 的 宗教改革,是任何敬虔君王會做的事情。歷代志的版本,重建聖殿的禮祭 卻成為希西家王登基後第一件做的事情,視潔淨與重建聖殿為登基後的首 要 任 務 。 元 年 正 月 , 開 了 耶 和 華 殿 的 門 , 重 新 修 理 ( 二 十 九 3) , 13 更 立 刻 召 集 祭 司 與 利 未 人 ( 二 十 九 4) , 鼓 勵 他 們 務 要 潔 淨 及 聖 化 聖 殿 , 讓 他 可 以 重 新 啟 動 聖 殿 的 敬 拜 , 這 事 件 被 稱 為 “ 聖 殿 的 重 啟 ” ( the reinauguration of the Temple) 。 這樣,希西家王重啟了聖殿的敬拜(二十九章),與所羅門王啟動聖 殿 的 敬 拜( 七 章 )的 關 注 類 同,不 但 說 明 了 歷 代 志 作 者 一 向 關 注 聖 殿 禮 祭 , 也說明他何等重視啟動聖殿敬拜。因此,筆者把本書命名為《歷代志下: 啟動天地互通的聖殿敬拜》,並非只是為了迎合讀者的口味,而是為了如 實反映歷代志下的中心神學思想,即歷代志作者對於啟動及重啟聖殿禮祭 的神學到底是怎樣的呢?

A1.2 天地互通的聖殿神學 筆 者 認 為 , “ 天 地 互 通 ”的 元 素 便 是 所 羅 門 及 希 西 家 啟 動 聖 殿 敬 拜 時 期 望 達 到 的 目 的 。 筆 者 嘗 試 分 析 “ 天 地 互 通 ”這 觀 念 能 否 從 經 文 用 字 及 句 子表達得到支持,這些句子的用法包括: 1. “ 天 ” ( ‫ )השמים‬與 “ 地 ”( ‫ )הארץ‬這 兩 個 字 在 某 句 子 中 並 列 。 可 從 觀 察 “ 從 天 上 ” ( ‫מן־השמים‬或 ‫ )מהשמים‬14 這 表 達 來 尋 找 那 些 描 述 天 與 地 之 間的來往。 2. 以 上 的 表 達 必 須 座 落 在 聖 殿 禮 祭 的 場 景 中 。

13

正 月 應 該 是 指 猶 大 曆 法 的 第 一 個 月( 尼 散 月 ), 而 不 是 希 西 家 登 基 的 第 一 個 月 : Edward Lewis Curtis and Albert Alonzo Madsen,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s of Chronicles, ICC (Edinburgh: T&T Clark, 1910), 463; Sara Japhet, I & II Chronicles: A Commentary, OTL (London: SCM Press, 1993), 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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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 詞 “ 從 ” ( ‫ ) מן‬可 解 作 離 開 的 動 向 (motion away from): GKC §119v-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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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先,“ 天 ”( ‫)השמים‬與 “ 地 ”( ‫)הארץ‬並 列 在 歷 代 志 出 現 了 八 次( 代 上 十 六 31,二 十 一 16,二 十 九 11;二 12,六 14、18,七 14,三 十 六 23), 每 次 出 現 都 與 天 地 互 通 的 觀 念 有 關。歷 代 志 上 十 六 章 31 節 描 述 天 地 敬 拜 的 場 景,天 與 地 都 喜 樂,歌 頌 耶 和 華 作 王;歷 代 志 上 二 十 一 章 16 節 描 述 天 使 站在天與地之間,場景是大衛數點人數,最後卻為聖殿尋得天地互通的選 址 , 從 而 標 示 聖 殿 為 天 地 互 通 之 地 ; 15 歷 代 志 上 二 十 九 章 11 節 是 大 衛 的 禱 告 , 內 容 顯 示 耶 和 華 擁 有 天 與 地 , 成 為 預 備 建 殿 的 神 學 基 礎 ; 二 章 12 節記述希蘭宣認耶和華是創造天地的主,背景是說明希蘭讚揚大衛有一位 滿 有 智 慧 的 兒 子 能 以 建 殿;六 章 14、18 節 是 所 羅 門 的 禱 告,主 要 是 啟 動 聖 殿 禮 祭;七 章 14 節 是 耶 和 華 對 所 羅 門 禱 告 的 回 應,應 許 任 何 神 的 子 民 若 能 自卑、禱告、尋求祂的面及轉離惡行,祂便會赦免及醫治,從聖殿的場景 來 理 解 這 個 應 許,當 中 含 有 天 地 互 通 的 觀 念;最 後,三 十 六 章 23 節 是 波 斯 王 古 列 的 詔 書,當 中 提 及 神 是 “ 天 上 的 神 ”( ‫)אלהי השמים‬,祂 賜 給 古 列 “ 所 有 地 上 的 國 度 ”( ‫。)כל ממלכות הארץ‬所 有 “ 天 ”( ‫)השמים‬與 “ 地 ”( ‫)הארץ‬ 的描述都涉及耶和華在全地作王的觀念,更涉及聖殿禮祭、啟動式重建的 場 景。或 許 有 人 認 為 這 種 並 列 太 概 括,未 必 能 說 明 “ 天 地 互 通 ”的 觀 念。然 而 , 當 我 們 嘗 試 把 “ 天 ” ( ‫ )השמים‬與 “ 地 ” ( ‫ )הארץ‬的 字 眼 這 樣 並 列 , 並 從文學的場景及敘事的發展來看時,便會明白聖殿敬拜以及耶和華在天地 作 王 的 觀 念 便 是 用 字 背 後 的 場 景,在 這 樣 的 場 景 下,“ 天 地 互 通 ”的 觀 念 尤 其突出。 “ 天 ”( ‫ )השמים‬與 “ 地 ”( ‫ )הארץ‬並 列 在 三 十 六 章 23 節 尤 其 重 要 , 因為這 是整卷 歷代志 的結尾:波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神〔 ‫אלהי‬

‫ 〕השמים‬已 將 天 下 萬 國 〔 原 文 作 “ 所 有 地 上 的 國 度 ”( ‫ 〕)כל ממלכות הארץ‬賜 給 我,又囑咐 我 在 猶 大的 耶 路 撒 冷為 他 建 造 殿宇。你 們中間 凡 作 他 子民 的 , 可 以 上去 , 願 耶 和華 他 的 神 與他 同 在 。 ” 便 茲 維 ( Ehud Ben Zvi) 對於這個結束句有以下的看法: 整卷歷代志以古列作結,亦即是以一位外邦、非大衛後代的君王 作結。這位君王在登基第一年便下令重建聖殿(我們可以與希西 家 王 重 開 聖 殿 〔 二 十 九 3〕 作 比 較 ) 。 這 樣 , 經 文 由 前 大 衛 時 期

15

就 這 方 面 的 論 述 , 可 參 高 銘 謙 : 《 歷 代 志 上 》 , 頁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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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負面描述,到後大衛時期變成正面描述,亦即是掃羅王的失敗 造 就 大 衛 的 興 起,最 終 來 到 全 書 的 高 潮,那 就 是 大 衛 籌 建 聖 殿( 代 上二十二~二十九章)。但猶大王國卻導致聖殿最終被毀,最後 來到古列王。讀者讀畢全書,經驗建殿的高潮,並以重建聖殿 告 終 。 16

由便茲維的看法,可見這句總結句重申了全書的重點:掃羅的被棄帶 來大衛預備建殿的高潮,當中涉及希西家王重新啟動聖殿,最終並由古列 王下詔重新啟動及建造第二聖殿。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啟動、重啟及 重建聖 殿佔據 了整卷 歷代 志。古 列 要 求 重 建 第 二 聖 殿,在 文 學 的 角 度 看 來 , 是 仿 傚 大 衛 預 備 建 殿; 17 再 者,這 總 結 句 以 “ 天 ”( ‫)השמים‬與 “ 地 ”( ‫)הארץ‬ 並列作結,說明重建聖殿並非古列個人的意思,他只是轉述天上的神的意 思,因為耶和華把地上所有列國都歸給古列。天上的神與地上的列國互動 成為重建聖殿的場景所在,也是歷代志作者故意刻畫的圖畫。 便茲維特別提及大衛預備建殿以及希西家重啟聖殿的禮祭,使我們想 起本書一直以來對於所羅門啟動聖殿敬拜及希西家重啟聖殿禮祭的論述, 正如筆者所說,大衛預備建殿,原是為了所羅門的啟動禮,他們的預備及 管治也可視為一個整體。這樣,啟動、重啟及重建聖殿的主題非常突出。 不過,到底所羅門啟動聖殿敬拜與希西家重啟聖殿禮祭是否涉及“天地互 通 ”的 元 素 呢 ? 所 羅 門 為 聖 殿 進 行 啟 動 禮 之 前 , 向 神 發 出 一 段 較 長 的 禱 告 ( 六 12~ 16

“Th e main body of the book [Chroni cl es ], and the book as w hole , co n clu d es wit h Cy ru s, a fo reig n , n on -D avi di c kin g w ho ord ers t he rebuil din g of t h e t emp l e i n his fi rst year (cf. Hezekiah’s re-opening of the temple in 2 Chro n. 29.3). Th us th e t ext mo ves fro m n eg ativ el y po rtrayed p re-D avidi c t o p ositiv el y po rtray ed p ost -D avidi c ti mes . T he Saulide failed experiment led to the ascendance to David, and eventually to the cli max of t h e b o ok i n D avi d ’s provisi on s fo r th e buil din g o f t he templ e (1 Chroni cl es 22-29); monarchic Judah lead to the eventual destruction of the temple, which, in turn, l ed to Cyrus. As t h e readers read t he b ook, they move from the proces s that culminated in th e building of the temple to that leading to its rebuilding.” Ehud B en Zvi, History, Literature and Theology in the Book of Chronicles (London/Oakville, CT: Eq ui no x Pu blishi ng Ltd ., 20 06 ), 2 9 .

17

同 上 書 , 頁 32。 亦 參 William Riley, King and Cultus in Chronicles: Worship and the Re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JSOTSS 160 (Sheffield: JSOT Press, 1993), 1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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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禱 文 的 內 容 同 時 記 載 於 列 王 紀 上 八 章 22 至 53 節 。 基 本 上 , 歷 代 志 作者忠於列王紀上的版本,因此兩個文本之間的出入不多。但仔細比較兩 段 平 行 經 文 , 便 會 發 現 歷 代 志 作 者 把 列 王 紀 版 本 中 多 個 “那 天 上 ” ( ‫)השמים‬18 改 為 “ 從 那 天 上 ”( ‫ מן־השמים‬或 ‫)מהשמים‬19 ( 六 21、23、25、30、 33、 35、 39) , 20 由 於 “ 從 ”( ‫ ) מן‬這 個 介 詞 可 解 作 離 開 的 動 向 ( motion away from) , 21 所 以 歷 代 志 作 者 這 樣 的 改 動 強 調 了 天 地 之 間 互 通 , 讓 讀 者 明 白 所 羅 門 在 聖 殿 的 禱 告 , 神 是 “ 從 那 天 上 ”垂 聽 , 而 不 只 是 在 “ 那 天 上 ”垂 聽 , 在 “ 那 天 上 ”垂 聽 強 調 耶 和 華 的 居 所 在 天 上 , 而 “ 從 那 天 上 ” 垂聽則強調天與地之間的互動。因此,所羅門在天地互通的聖殿場景獻上 禱告,期望自己以及百姓的禱告能蒙神從天上垂聽,也代表聖殿是一所天 地互通的窗戶,禱告得到垂聽的地方。 當 所 羅 門 禱 告 完 畢 , 便 立 刻 有 火 從 天 上 降 下 來 ( 七 1) , 讓 我 們 想 起 大衛數點人數之後,神便降下災害,後來大衛認罪、悔改及獻祭,神便在 阿 珥 楠 的 禾 場 上 從 天 上 降 火 燒 盡 燔 祭( 代 上 二 十 一 26)。這 次 降 火 的 經 驗 確 立 了 阿 珥 楠 禾 場 便 是 日 後 建 殿 的 選 址( 代 上 二 十 一 31),也 和 應 了 所 羅 門 禱 告 完 畢 後 便 有 火 從 天 而 降 的 經 驗 ( 七 1) , 因 此 , 整 個 預 備 建 殿 的 敘 事( 代 上 二 十 一 章 ~ 代 下 六 章 ),以 火 從 天 降 來 開 始( 代 上 二 十 一 26)和 結 束 ( 七 1) , 22 詳 情 在 下 表 列 明 : 表一:以火從天降作為首尾呼應 經文

事件

代上二十一章

代上二十二~二十九章 代下一~二章

18

《和》常譯為在天上。

19

《和》常譯為從天上。

20

大衛數點人數犯罪,最終反而確立了聖殿的選址。

耶和華就應允他,使火從天降在燔祭壇上(26 節)。 大衛把建殿的任務與天上聖所的樣式交託給所 羅門,並為聖殿的禮祭預備祭司與利未人的班次。 所羅門預備建殿。

除 了 一 個 例 外 : 王 上 八 30 的 “向 那 天 上 ”( ‫ ) אל־השמים‬改 為 六 21 的 “從 那 天 上 ”( ‫מן־‬

‫。 ) השמים‬ 21

GKC §119v-z.

22

亦 參 Williamson, Chronicles,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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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代下三~四章

所羅門建殿。

代下五~六章

所羅門運約櫃入殿,並奉上禱告。 所羅門為聖殿舉行啟動禮。

代下七章

所 羅 門 祈 禱已 畢,就有火 從 天 上 降下 來、燒盡 燔 祭 和 別 的祭 ( 1 節 ) 。

由上表可見,歷代志作者用從天而降的火作為首尾呼應的文學手法。 這 火 確 立 了 聖 殿 的 選 址( 代 上 二 十 一 26),也 啟 動 了 聖 殿 的 敬 拜( 七 1), 為何這火能啟動聖殿的禮祭?首先,歷代志作者採用了祭司傳統中關於聖 火的神學,利未記的律法,規定祭司必須讓燔祭壇上的火常常燒著(利六 9、12、13),這 火 就 是 聖 火,是 摩 西 與 亞 倫 啟 動 會 幕 禮 祭 與 獻 祭 時,由 耶 和 華 面 前 出 來 的 聖 火( 利 九 22~ 24),只 有 聖 火 被 燃 點,燔 祭 壇 上 的 祭 物 才 可 被 聖 化 與 焚 燒 , 由 人 間 凡 俗 的 領 域 進 入 神 聖 的 領 域 , 23 別 的 火 不 能 使 祭物聖化而轉到神聖的領域,難怪聖火降下是啟動聖所獻祭系統的關鍵。 若果沒有這火,就算擁有多麼偉大的聖殿,百姓也無法把所獻呈的祭物轉 化 到 神 聖 的 領 域 。 歷 代 志 作 者 採 用 了 祭 司 傳 統 中 關 於 聖 火 的 神 學 , 即 是採 用了聖 火啟動 禮祭的 功能,把聖火 神學用 於所羅 門聖殿 的啟動 禮祭( 列王 紀 版本的啟動禮沒有描述聖火降下)。不同的是,歷代志作者故意把聖火賜 下 作 為 啟 動 禮 的 場 面 , 連 結 到 天 地 互 通 , 以 從 天 而 降 的 火 作 為 首 尾 呼 應的 文學手 法,目 的是定 義所啟 動的聖 殿敬拜 就是天 地互通 的敬拜。因 此,聖 殿 禮祭能夠啟動,不是因為任何人為因素,也不是因為個人敬虔,而是因為 神的恩典,賜下聖火來焚燒人獻上的禮物,祭物才可轉化為香氣達到天上 的 居 所 —— 神 垂 聽 禱 告 及 接 納 獻 祭 的 地 方 。 希 西 家 重 啟 聖 殿 的 禮 祭( 二 十 九 章 ),首 先 吩 咐 祭 司 與 利 未 人 潔 淨 24 與 聖 化 25 污 穢 的 聖 殿( 二 十 九 16~ 19),整 個 行 動 用 了 十 六 天( 二 十 九 17), 23

Edmund Ronald Leach, Culture and Communication: The Logic by Which Symbols Ar e Co nnected: An Intr o ducti o n to the Us e o f Str uctur alis t A nalys is in S oc ial Anthropology (Cambridge: CUP, 1976), 81–93.

24

“ 潔 淨 ”( ‫)טהר‬一 字 出 現 在 二 十 九 15、 16、 18, 是 Piel 形 式 , 卻 是 使 役 的( factitive) 用 法 , 描 述 使 某 些 東 西 潔 淨 的 動 作 : Jay Skl ar, S in, Im p ur ity, Sac rifice, Ato ne me n t : The Priestly Conceptions, HBM 2 (Sheffield: Sheffield Phoenix Press, 2005), 107。

25

“聖 化 ”( ‫ )קדש‬一 字 出 現 在 二 十 九 15、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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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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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文 刻 意 描 述 第 八 天 的 事 情,就 是 耶 和 華 的 殿 的 潔 淨 與 成 聖( 二 十 九 17),

耶 和 華 的 殿 正 是 聖 殿 最 高 的 地 方 , 高 一 百 二 十 肘 ( 三 4) , 是 一 個 直 立 柱 狀 的 建 築 物 , 象 徵 聖 殿 是 通 往 天 上 的 地 方 。 26 歷 代 志 作 者 在 十 六 天 的 潔 淨 行 動 中,刻 意 突 出 祭 司 與 利 未 人 於 第 八 天 潔 淨 耶 和 華 的 殿 ,目 的 就 是 說 明 通往天上的神學佔據了希西家重啟聖殿的中心位置(就時間而言,第八天 是十六天行動的中心)。再者,根據米爾格朗對祭司傳統的研究,“八” 這 個 數 字 主 要 連 結 啟 動 禮 及 潔 淨 的 象 徵 意 義 , 27 因 此 , 我 們 有 理 由 相 信 歷 代志作者跟隨了祭司傳統啟動會幕敬拜的模式,重啟聖殿禮祭。“八”的 象徵意義,加上象徵通往天上的建築物,幫助我們明白經文的重點便是重 啟天地互通的敬拜場所。最後,當希西家完成聖殿啟動禮之後,主張在二 月 守 逾 越 節 ( 三 十 2) , 這 個 節 期 的 禮 祭 呈 現 百 姓 喜 樂 的 敬 拜 , 最 後 他 們

的 禱 告 達 到 天 上 的 聖 所 ( 三 十 27) , 歷 代 志 作 者 以 此 結 束 , 有 力 地 說 明 禱告達到天上的神學便是他心目中論述的終點,強調了天地互通的禱告與 聖殿敬拜。 總結來說,筆者分析了所羅門聖殿的啟動禮(七章)、希西家重啟聖 殿( 二 十 九 ~ 三 十 章 ),以 及 古 列 下 詔 以 色 列 民 重 建 第 二 聖 殿( 三 十 六 22 ~ 23) , 讓 讀 者 明 白 歷 代 志 下 以 這 三 件 事 來 定 義 聖 殿 的 敬 拜 神 學 , 啟 動 、 重啟及重建聖殿那種天地互通的敬拜是歷代志下的神學重點。這結論不但 得到文學結構與用字上的支持,也符合歷代志作者修改列王紀版本的意 向,整 體 一 致。因 此,筆 者 定 本 書 的 名 字 為《 啟 動 天 地 互 通 的 聖 殿 敬 拜 》。

A2 從 天 上 垂 聽 的 祈 禱 神 學 歷 代 志 下 最 重 要 的 一 節 應 該 是 七 章 14 節 : 這 稱 為 我 名 下 的 子 民,若

是 自 卑、禱告,尋 求 我的 面,轉 離他 們 的 惡 行,我 必 從 天上 垂 聽,赦免 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其 所 以 成為 全 書 的 鑰 節 , 並 非 因 為 常 常 被 人 引 用及唸頌,而是因為其所反映的祈禱神學及報應觀,主導了猶大列王的興 衰,成為詮釋歷代志下的關鍵。因此,筆者將重點討論這一節所座落的神 學場景,讓讀者更明白歷代志下的重點。 26

高 銘 謙 :《 歷 代 志 上 》, 頁 17–19, 筆 者 曾 詳 盡 論 述 耶 和 華 的 殿 是 通 往 天 上 的 神 學 象 徵 。 列 王 紀 沒 有 描 述 “耶 和 華 的 殿 廊 ”有 多 高 , 只 說 聖 殿 高 三 十 肘 ( 王 上 六 2) 。

27

Milgrom, Leviticus 1-16, 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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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A2.1 大衛之約與聖殿 要 了 解 七 章 14 節,必 須 由 歷 代 志 版 本 的 “ 大 衛 之 約 ” 開 始 說 起。正 如 筆者在上一本釋經書指出,歷代志版本的“大衛之約”(代上十七章)有 別於撒母耳記下版本的大衛之約(撒下七章),前者強調“大衛之約”與 聖殿的關係與應許,後者則強調“大衛之約”對大衛王朝及大衛後代的應 許。可借著比較平行經文的不同之處來說明: 表 二 : 代 上 十 七 14 與 撒 下 七 16 的 對 照 表 28 代 上 十 七 14

撒 下 七 16

但 我 要 使 他 站 立 在 我 的 殿 宇 ( ‫)בית‬

但 你 的 家 ( ‫ )בית‬及 你 的 國 ( ‫)מלכות‬

及 在 我 的 國 ( ‫ )מלכות‬直 到 永 遠 , 他

將 被 確 立 直 到 永 遠 在 你 面 前 29,你 的

的王位也正在被堅立直到永遠。

王位正在被堅立直到永遠。

從 上 表 可 見,“ 但 你 的 家( ‫)בית‬及 你 的 國( ‫)מלכות‬將 被 確 立 直 到 永 遠 在 你 面 前 ”( 撒 下 七 16),“ 你 ” 是 指 大 衛,表 示 神 應 許 大 衛 的 家 及 大 衛 的國必會永遠被確立,因此在撒母耳記下,“大衛之約”的應許對象是大 衛 王 朝,指 出 大 衛 王 朝 必 會 永 遠 被 確 立。“ 我 要 使 他 站 立 在 我 的 殿 宇( ‫)בית‬ 及 在 我 的 國 ( ‫ )מלכות‬直 到 永 遠 ”( 代 上 十 七 14) , “ 我 ”是 指 “ 耶 和 華 ” , 表示大衛的後代必永遠在神的家及神的國站立。這樣改動起碼有兩個意 義 : ( 1) “ 大 衛 之 約 ” 整 個 焦 點 由 大 衛 的 家 及 大 衛 的 國 ( 撒 下 七 16) , 轉 移 到 神 的 家 及 神 的 國( 代 上 十 七 14);由 人 的 國 轉 為 神 的 國,由 人 的 家 轉 為 神 的 殿 ; ( 2) 動 詞 由 “ 確 立 ”( 撒 下 七 16) 轉 為 “ 站 立 ”( 代 上 十 七 14) , “ 站 立 ”( ‫ )עמד‬有 “ 侍 立 ” 以 及 “ 預 備 自 己 在 服 侍 的 狀 態 ” 的 意思,換言之是把大衛子孫放在神的殿及神的國中,擔當事奉的角色,是 禮祭的傾向。兩個版本對“大衛之約”的理解不同,撒母耳記的版本是大 衛王朝的應許,強調人國的永恆;而歷代志的版本則是大衛子孫在聖殿供 職 的 應 許 , 強 調 聖 殿 及 神 國 的 永 恆 。 30

28

此 對 照 表 取 自 高 銘 謙 : 《 歷 代 志 上 》 , 頁 289。

29

LXX 及 一 些 抄 本 作 “ 在 我 面 前 ” , 相 信 是 經 過 修 改 及 協 調 的 版 本 , MT“ 在 你 面 前”比較可取。

30

本 段 文 字 取 自 高 銘 謙 : 《 歷 代 志 上 》 , 頁 2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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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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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代 志 上 十 七 章 13 節 指 出 “ 大 衛 之 約 ”其 中 一 個 重 點,就 是 耶 和 華 對 “ 大 衛 之 約 ”的 “ 委 身 / 堅 貞 ”( ‫ )חסד‬31 不 會 改 變 , 代 表 耶 和 華 必 會 履 行應許,讓大衛家在祂的殿中事奉直到永遠。一方面說明神對盟約的“委 身 / 堅 貞 ”( ‫ )חסד‬, 成 為 日 後 大 衛 後 代 依 賴 的 確 據 ; 另 一 方 面 說 明 “ 大 衛 之約”的內容與聖殿的禮祭和敬拜關係密切。歷代志版本的聖殿有強烈的 盟約神學觀念,因而成為“大衛之約”實踐的具體內容。那就是說,大衛 的 後 代 必 在 聖 殿 事 奉 直 到 永 遠,而 神 也 會 以 祂 的 “ 委 身 / 堅 貞 ”( ‫)חסד‬來 履行曾許下的諾言。

A2.2 大衛之約與聖殿禱告神學 正 如 筆 者 在 A1 部 分 所 言 , 歷 代 志 版 本 的 所 羅 門 禱 告 ( 六 12~ 42) 把 列 王 紀 版 本 中 本 來 眾 多 的 “ 那 天 上 ”( ‫)השמים‬改 為 “ 從 那 天 上 ”( ‫מן־השמים‬ 或 ‫ )מהשמים‬, 以 增 加 禱 告 的 互 通 性 , 說 明 聖 殿 是 天 地 互 通 的 禱 告 之 處 。 這 種天地 互通的 禱告,定 義 了 聖 殿 是 天 地 互 通 的 敬 拜 場 所,也 是 禱 告 的 中 心 。 在 所 羅 門 禱 告 的 尾 段( 六 41~ 42),歷 代 志 作 者 刪 去 列 王 紀 版 本 中 所 羅 門 禱 告 原 本 的 結 尾( 王 上 八 50~ 51、53),卻 加 上 詩 篇 一 三 二 篇 8 至 10 節 , 並用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3 節作結,以下表來說明: 表 三 : 代 下 六 42、 詩 一 三 二 10 與 賽 五 十 五 3 的 對 照 表 32 代 下 六 42

詩 一 三 二 10

賽五十五 3

耶和華神啊!求你不

為了你僕人大衛的緣

我必與你們立永遠的

要轉離開你受膏者的

故,求你 不要 轉離你 受

約,就 是那 曾 被應許 大

面,求你記 念 你僕人 大

膏者的 面。

衛 的 堅 貞( ‫。)לחסדי דויד‬

衛的 堅 貞( ‫。)לחסדי דויד‬ 由 上 表 可 見,歷 代 志 作 者 在 所 羅 門 禱 告 的 結 尾( 六 41~ 42),不 但 引 用 了 詩 篇 一 三 二 篇 8 至 10 節,最 後 更 引 用 了 以 賽 亞 書 五 十 五 章 3 節 所 描 述 “ 大 衛 的 堅 貞 ”( ‫ 。)לחסדי דויד‬33 當 中 “ 堅 貞 ” 一 字 正 是 大 衛 之 約 中 “ 委 身 31

《和》:慈愛。

32

表中譯文由筆者自譯。

33

學 者 們 爭 議 “ 大 衛 的 堅 貞 ” ( ‫ )לחסדי דויד‬這 句 子 到 底 是 主 語 屬 格 ( subjective genitive) 還 是 受 語 屬 格 ( objective genitive) , 前 者 以 大 衛 作 主 語 , 說 明 這 是 從 大 衛 本 人 而 來 的 “ 堅 貞 ” , 亦 即 是 他 對 神 的 委 身( 參 三 十 二 32, 三 十 五 26), 支 持 這 觀 點 的 學 者 包 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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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 堅 貞 ”( ‫)חסד‬一 字,而 以 賽 亞 書 五 十 五 章 3 節 的 引 文 也 把 “ 大 衛 的 堅 貞 ” ( ‫ )לחסדי דויד‬等 同 永 遠 的 約 的 應 許 , 表 示 這 不 是 指 大 衛 向 神 忠 誠 , 而 是 耶 和華向大衛所賜的堅貞,也就是神對自己曾許下的諾言不會落空。由於所 羅門的禱告所針對的對象是聖殿,期望神答應他的禱告,把聖殿定義為天 地互通的殿,亦即是祈禱及蒙赦免的殿。在歷代志的版本,所羅門的禱告 以 “ 大 衛 的 堅 貞 ” ( ‫ )לחסדי דויד‬作 結 , 代 表 以 “ 大 衛 之 約 ”作 為 禱 告 的 結 束,把 聖 殿 的 主 題( 所 羅 門 禱 告 一 貫 的 主 題 )與 “ 大 衛 之 約 ”連 結。因 此 , 所 羅 門 的 禱 告 建 基 於 “ 大 衛 之 約 ”的 應 許,也 建 基 於 神 賜 給 大 衛 的 “ 委 身 / 堅 貞 ”( ‫ )חסד‬, 為 聖 殿 的 禱 告 神 學 注 入 了 盟 約 的 元 素 。 當 所 羅 門 以 “ 大 衛 的 堅 貞 ” ( ‫ )לחסדי דויד‬為 禱 告 作 結 ( 六 41~ 42) , 耶 和 華 立 刻 有 兩 個 回 應:( 1)從 天 而 降 的 火 啟 動 聖 殿 的 獻 祭 敬 拜 系 統( 七 1) ; ( 2) 向 所 羅 門 顯 現 , 針 對 他 禱 告 的 內 容 作 出 回 應 ( 七 12~ 22) 。 就 第( 1)個 回 應 而 言,所 羅 門 以 “ 大 衛 的 堅 貞 ”( ‫)לחסדי דויד‬期 待 神 回 應 , 而 神 以 從 天 而 降 的 火 來 回 應,說 明 “ 大 衛 之 約 ”就 是 啟 動 聖 殿 敬 拜 之 根 本 , 也 是 天 地 互 通 元 素 的 根 據 ( A1 已 詳 細 解 釋 ) 。 現 在 集 中 處 理 第 ( 2) 個 回 應 , 所 羅 門 用 “ 大 衛 的 堅 貞 ” ( ‫)לחסדי דויד‬ 來結束禱告,於是神向他顯現來回應他的祈禱。耶和華的回應可以說是具 體 化 了 “ 大 衛 之 約 ”在 聖 殿 場 景 的 應 許 , 凱 利 ( Brian E. Kelly) 就 應 許 的 內 容 ( 七 12~ 16) 鋪 陳 了 一 個 扇 形 結 構 : 34 Pancratius Comelis Beentjes, Tradition and Transformation in the Book of Chronicles (Boston: Brill, 2008), 174; Japhet, Chronicles, 605; Raymond B. Dillard, 2 Chronicles, WBC 15 (Waco, T X: W ord Books, 1 98 7), 51; Wil liam Jo hn sto n e, 1 a nd 2 C hr onicl es , vol . 1, J SOTSS 253 (Sheffi eld: J SOT Press, 1997), 352。 後 者 以 大 衛 作 為 受 語 , 說 明 這 是 耶 和 華 賜 給 大 衛 的 “ 堅 貞 ”,亦 即 是 耶 和 華 與 大 衛 所 立 的 約,支 持 這 觀 點 的 學 者 包 括 : Willi amso n , Chronicles, 2 21 ; Cu rtis and Ma ds en , C hronicles, 34 5; Howard N . Wallace, “What Chronicles Has to Say about Psalms,” in The Chronicler as Author, ed. Matt Patrick Graham and Steven L. McKenzie, JSOTSS 263 (Sheffield: JSOT Press, 1999), 271n16 ; Ralph W. Klein, 2 Chronicles: A Commentary, Hermeneia (Min n eap olis: Fort ress Pres s, 2 01 2), 99 –1 00 。 也 有 學 者 認 為 兩 者 皆 是 : Peter R. Ackroyd, I & II Chronicles, Ezra, Nehemiah, TBC (London: SCM Press, 1973), 114; Katharine Doob Sakenfeld, The Meaning of Hesed in the Hebrew Bible: A New Inquir y, HSM 17 (Missoul a, MT: Schol ars Press, 1978), 15 7–58。 筆 者 傾 向 支 持 威 廉 森 的 看 法 , 支 持 受 語 屬 格 的 解 釋 : H.G.M. Williamson, “‘The Sure Mercies of David’: Subjective or Objective Genitive?” JSS 23 (1978): 31–49。 34

Bri an E. K elly , Retr ibuti o n an d Es chat ol ogy in Chr o nicles, JSO T SS 211 (Sh effi eld: JSOT Press, 1996),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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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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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四 : 七 12~ 16 的 扇 形 結 構 ( A)

( B)

( C)

( B’)

我 已 聽 了 你的 禱 告 〔 ‫〕שמעתי את־תפלתך‬, 也 選 擇 〔 ‫ 〕בחרתי‬這 地 方 〔 ‫ 〕במקום הזה‬作 為 祭 祀 我 的 殿 宇 〔 ‫ ( 〕לבית זבח‬七 12) 。 我 若 使 天〔 ‫)השמים‬閉 塞 不 下 雨,或 使 蝗蟲 吃 這 地〔 ‫〕לאכול הארץ‬ 的 出 產 , 或使 瘟 疫 流 行在 我 民 中 〔 ‫ ( 〕בעמי‬七 13) , 這 稱 為 我 名下 的 子 民,若 是 自 卑〔 ‫〕ויכנעו עמי‬ 、禱 告〔 ‫〕ויתפללו‬, 尋 求〔 ‫〕ויבקשו‬我 的 面,轉 離〔 ‫〕וישבו‬他 們 的 惡 行( 七 14a), 我 必 從 天 上垂 聽 〔 ‫〕 אשמע מן־השמים‬,赦 免 〔 ‫ 〕ואסלח‬他 們 的 罪 , 醫 治 他 們 的地 〔 ‫ ( 〕וארפא את־ארצם‬七 14b) 。 我 必 睜 眼 看、 側 耳 聽 在此 處 所 獻 的禱 告 〔 ‫。〕לתפלת המקום הזה‬

( A’)

現 在 我 已 選擇 這 殿,分別 為 聖 〔 ‫〕בחרתי והקדשתי את־הבית‬,使 我 的 名 永 在 其中,我 的 眼、我 的 心 也 必常 在 那 裡( 七 15~ 16)。

七 章 12 至 16 節 記 載 了 耶 和 華 對 所 羅 門 禱 告 的 回 應 , 這 回 應 具 體 化 了 “大衛之約”的內容,讓“大衛之約”化身為在聖殿的禱告蒙垂聽得赦免 的 應 許 , 神 也 會 以 祂 的 “ 委 身 / 堅 貞 ”( ‫ )חסד‬確 保 這 應 許 不 會 落 空 。 由 表 四 可 見,( A-A’)主 要 說 明 耶 和 華 已 揀 選 這 聖 殿 為 垂 聽 禱 告 的 殿;( B-B’) 重 複 出 現 的 字 眼 有 “ 天 ”( ‫ )השמים‬與 “ 地 ”( ‫ )הארץ‬, 指 出 聖 殿 是 天 地 互 通 的 地 方,( B)描 述 的 是 咒 詛 的 情 景,而( B’)則 是 醫 治 及 赦 免 的 情 景 , 因 而 突 出 了( C)作 為 結 構 的 中 心 , 而( C)的 四 個 動 詞( 自 卑 、禱 告 、 尋 求 及 轉 離 ) 便 是 化 咒 詛 ( B) 為 祝 福 ( B’) 的 關 鍵 , 35 當 以 色 列 民 看 見 天 不 下雨,地的出產受蝗蟲入侵,便明白這是因為自己的罪惡而帶來的咒詛, 應該立刻到聖殿自卑、禱告、尋求神的面與悔改。這樣,居住在天上的神 便從天上垂聽,而百姓就能按照神的應許獲得赦免與醫治。 這 四 個 動 詞 以 “ 尋 求 ”( ‫דרש‬或 ‫)בקש‬最 重 要。正 如 筆 者 在《 歷 代 志 上 》 曾 說 , “ 尋 求 ” 與 大 衛 第 二 次 成 功 運 送 約 櫃 大 有 關 係 , 36“ 尋 求 ” 就 是 按 照 律 法 而 行 的 行 為 。 37 大 衛 對 所 羅 門 說 的 臨 別 贈 言 也 提 出 “ 尋 求 ”神 的 條 件 句 : 你 若 尋 求 他,他必 使 你 尋 見;你若 離 棄他,他 必 永遠 丟 棄 你 ( 代 35

同上。

36

高 銘 謙 : 《 歷 代 志 上 》 , 頁 273–74。

37

同 上 書 , 頁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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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上 二 十 八 9) , “ 尋 求 ” ( ‫דרש‬或 ‫)בקש‬便 得 到 尋 見 , 而 “ 離 棄 ”( ‫ )עזב‬便 遭 到 神 離 棄 。 既 然 “ 尋 求 ” 就 是 按 照 律 法 而 行 的 行 為 , “ 離 棄 ”便 是 對 神 的律法與命令不感興趣,這條件句成為大衛吩咐的核心,要求所羅門成為 一 位 “ 尋 求 ”( ‫דרש‬或 ‫ )בקש‬神 的 君 王 。 另 外 , 這 條 件 句 在 “ 大 衛 之 約 ”( 代 上 二 十 八 3~ 7)之 後,而 這 盟 約 說 明 神 應 許 揀 選 大 衛 的 兒 子 所 羅 門 成 為 建 殿的君王,所羅門的責任便是恆久遵行神的誡命。既然“尋求”就是按照 律 法 而 行 的 行 為 , 這 條 件 句 ( 代 上 二 十 八 9) 便 等 於 清 楚 指 示 君 王 如 何 履 行 “ 大 衛 之 約 ”的 條 款 與 要 求,具 體 實 踐 “ 大 衛 之 約 ”,與 這 裡 的 四 個 動 詞 ( 七 14)擁 有 一 致 的 邏 輯:( 1)兩 者 都 是 與 聖 殿 或 建 殿 的 場 景 有 關;( 2) 兩 者 都 是 說 明 尋 求 神 帶 來 祝 福 ; ( 3) 兩 者 都 是 應 許 的 條 件 句 。

A2.3 從聖殿禱告神學來看歷代志下 這種因果報應或逆轉惡運的禱告神學對解讀歷代志下非常重要,所羅 門 之 後 的 列 王 很 多 都 經 驗 過 這 個 禱 告 應 許( 七 12~ 16)是 真 實 的。基 本 上, 可 以 借 著 自 卑 ( ‫ 、 )כנע‬禱 告 ( ‫ 、 )פלל‬尋 求 ( ‫ )בקש‬及 轉 離 ( ‫ )שוב‬這 四 個 動 詞 的 出 現 , 來 解 讀 列 王 興 衰 背 後 的 神 學 原 因 。 當 中 以 尋 求 ( ‫דרש‬或 ‫)בקש‬ 這動詞最重要,以下列出出現四個動詞的一些例子: 1. 百 姓連 同 利 未 人 定意 “ 尋 求 ”( ‫ )בקש‬耶和 華而 來 到 耶 路 撒冷 , 羅 波 安 的 國 便 強 盛 三 年( 十 一 16~ 17)。後 來,羅 波 安 因 為 犯 罪 而 要 面 對 耶 和 華 的 烈 怒 , 遭 受 攻 擊 , 但 他 “ 自 卑 ”( ‫ )כנע‬及 “ 回 轉 ”( ‫ ( )שוב‬十 二 6~ 12) , 所 以 耶 和 華 沒 有 完 全 消 滅 他 。 但 是 整 體 而 言 , 羅 波 安 行 惡 , 沒 有 定 意 “ 尋 求 ”( ‫ )דרש‬耶 和 華 ( 十 二 14) 。 2. 亞 撒 登 基 時 定 意 “ 尋 求 ”( ‫ )דרש‬耶 和 華 , 行 神 的 律 法 , 所 以 神 賜 下 四 境 平 安 ( 十 四 3~ 6)。後 來,先 知 亞 撒 利 雅 向 亞 撒 王 發 出 先 知 講 論 , 鼓 勵 他 “ 尋 求 ”( ‫ )דרש‬耶 和 華 , 也 提 到 以 色 列 民 遭 難 的 時 候 , 若 果 能 “ 轉 向 ”( ‫ )שוב‬神 , “ 尋 求 ”( ‫ )בקש‬耶 和 華 , 祂 就 會 被 尋 見 ( 十 五 2~ 4) 。 當 百 姓 按 照 先 知 的 吩 咐 , “ 尋 求 ”( ‫ )בקש‬耶 和 華 , 祂 就 被 他 們 尋 見 ( 十 五 15) 。 3. 約 沙 法 登 基 時 便 “ 尋 求 ”( ‫ )דרש‬耶 和 華 , 遵 行 誡 命 , 所 以 大 有 尊 榮 資 財 ( 十 七 3~ 5) 。 他 又 帶 領 百 姓 “ 轉 向 ”( ‫ )שוב‬耶 和 華 ( 十 九 4) , ©版权所有.请勿翻印和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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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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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對 三 國 聯 軍 , 約 沙 法 與 百 姓 來 到 聖 殿 “ 尋 求 ”( ‫דרש‬及 ‫)בקש‬耶 和 華 的 幫 助 ( 二 十 3~ 4) , 結 果 得 勝 仇 敵 ( 二 十 21) 。 38 4. 當 亞 瑪 謝 與 百 姓 “ 尋 求 ”( ‫)דרש‬以 東 的 神,他 們 便 被 交 在 敵 人 手 裡( 二 十 五 15~ 20) 。 5. 烏 西 雅 “ 尋 求 ”( ‫ )דרש‬神 , 祂 便 讓 他 亨 通 ( 二 十 六 5) 。 6. 希 西 家 寫 信 給 北 面 眾 支 派 , 期 望 他 們 可 以 “ 轉 向 ”( ‫ )שוב‬耶 和 華 , 到 耶 路 撒 冷 守 逾 越 節 ( 三 十 6~ 9) , 當 中 的 確 有 人 “ 自 卑 ”( ‫ )כנע‬來 到 耶 路 撒 冷 ( 三 十 11) 。 守 逾 越 節 時 , 希 西 家 向 神 “ 禱 告 ”( ‫ )פלל‬, 求 神 潔 淨 凡 立 定 心 志 “ 尋 求 ”( ‫ )דרש‬祂 的 人 , 神 便 垂 聽 了 他 的 禱 告 , 醫 治 百 姓( 三 十 18~ 20)。其 後 的 經 文 記 述 凡 希 西 家 所 行 的 都 “ 尋 求 ” ( ‫ )דרש‬神 , 因 此 無 不 亨 通 ( 三 十 一 21) 。 由 以 上 的 例 子 可 見,七 章 14 節 與 歷 代 志 上 二 十 八 章 9 節 強 調 的 四 個 動 詞 : 自 卑 ( ‫ 、 )כנע‬禱 告 ( ‫ 、 )פלל‬尋 求 ( ‫ )בקש‬及 轉 離 ( ‫ )שוב‬常 常 出 現 , 而出現的地方都是作者編寫歷代志所用的藍本列王紀沒有的,可見這些用 字是歷代志作者刻意加上的,目的是指出若果猶大列王尋求神及悔改回 轉,便可以戰勝敵人,得到醫治、亨通、平安、財富及赦免。歷代志作者 以 七 章 14 節 的 應 許 來 編 寫 歷 史,不 以 冷 冰 冰 的 教 條 來 說 明 道 理,而 用 有 血 有肉的歷史指出這個禱告神學是經得起歷史驗證的。最終目的是說明耶和 華 已 揀 選 聖 殿 為 垂 聽 禱 告 的 地 方,只 要 真 誠 的 敬 拜 者 來 到 聖 殿 自 卑( ‫、)כנע‬

禱告 ( ‫ 、 )פלל‬尋求 ( ‫ )בקש‬及 轉離 ( ‫ )שוב‬,神 便會 按著 “大 衛之 約 ” 的 應 許,賜下醫治及赦免,帶出逆轉惡運的禱告神學及聖殿敬拜觀。 不過,千萬不要誤會,這不是機械式的禱告神學,不是只要來到聖殿 禱 告 , 神 便 有 義 務 赦 免 。 就 這 一 點 , 賈 費 特 ( Sara Japhet) 曾 說 明 歷 代 志 的因果報應觀並非機械方程式,主要原因是當人犯罪,神並沒有立刻加以 懲 罰 , 而 是 先 派 遣 先 知 發 出 警 告 , 讓 人 有 悔 改 的 機 會 , 39 說 明 了 因 果 報 應 並非沒有考慮人悔改的心。事實上,神對人的任何應許都是恩典,不能用 一兩個屬靈方程式來規限神一定要賜福,而是在謙卑禱告的過程中,等候

38

亦參二十二 9 對約沙法王的評語。

39

Sara Japhet, The Ideology of the Book of Chronicles and Its Place in Biblical Thought (Winona Lake, IN: Eisenbrauns, 2009), 1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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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在 某 獨 特 處 境 中 出 於 恩 典 的 回 應 。 再 者 , 克 萊 因 ( Ralph W. Klein) 指 出 歷 代 志 有 些 個 案 的 結 局 也 不 一 定 依 據 七 章 14 節 的 因 果 報 應 觀,有 些 敬 虔 的 人 卻 遭 遇 惡 運,例 如 耶 何 耶 大 的 兒 子 撒 迦 利 亞 被 殺( 二 十 四 20~ 21)及 先 見 哈 拿 尼 被 囚 在 監 裡( 十 六 10),一 些 好 君 王 經 歷 戰 爭( 亞 撒、約 沙 法 及 希 西 家 ) 等 等 , 40 說 明 七 章 14 節 的 因 果 報 應 觀 並 非 一 種 機 械 的 屬 靈 方 程 式 。 否 則 , 人 就 可 以 利 用 自 卑 ( ‫ 、)כנע‬禱 告 ( ‫ 、)פלל‬尋 求 ( ‫)בקש‬及 轉

離 ( ‫ )שוב‬作 為 手 段 , 操 控 神 的 回 應 了 。

B

波斯帝國與猶大被虜群體與歷代志的寫作 《 歷 代 志 上 》 已 論 述 成 書 日 期 及 背 景 , 大 約 在 公 元 前 400 年 , 亦 即 是

被 虜 後 波 斯 帝 國 末 期 成 書 , 41 但 沒 有 從 波 斯 帝 國 的 背 景 來 看 歷 代 志 的 寫 作。因此,本段特別簡介波斯帝國與猶大被虜群體的背景,讓我們更了解 歷代志的寫作目的與其他作者所身處的世界。 溫 伯 格 ( Joel Weinberg) 曾 對 猶 大 被 虜 歸 回 的 群 體 進 行 研 究 , 提 出 了 在 學 術 界 有 影 響 力 的 “ 聖 殿 公 民 群 體 ” ( the citizen-temple community) 的模式,“聖殿公民群體”是指第二聖殿時期合一的信仰群體,成員在波 斯 帝 國 年 間 成 立 了 這 個 合 一 及 集 體 自 主 管 理 的 群 體 。 42 溫 伯 格 認 為 這 群 體 在 猶 大 省( 耶 赫〔 Yehud〕)冒 起,處 於 “ 前 希 臘 化 主 義 ”( pre-Hellenism) 的 文 化,43 這 時 期 的 文 化 造 就 了 “ 聖 殿 公 民 群 體 ” 在 波 斯 帝 國 各 地 冒 起。44 亦即是說,不同地區供奉不同神明,而神明殿宇的管理者自然組成類似管 理耶路撒冷聖殿的公民群體。波斯帝國政府慢慢容許不同地區高度自主及 擁有自治權,而地區的管治中心便是聖殿,包括猶大省的耶路撒冷聖殿。 到 底 這 種 情 況 如 何 形 成 ? “ 前 希 臘 化 主 義 ”的 文 化 有 何 特 徵 ?

40

Klein, 2 Chronicles, 11–12.

41

高 銘 謙 : 《 歷 代 志 上 》 , 頁 8–10。

42

Joel Weinberg, The Citizen-Temple Community, trans. Daniel L. Smith-Christopher, JSOTSS 151 (Sheffield: JSOT Press, 1992), 26.

43

同 上 書 , 頁 17–33。

44

也可參看 Joseph Blenkinsopp, “Temple and Society in Achaemenid Judah,” in Second Temple Studies, ed. Philip R. Davies, vol. 1, JSOTSS 117 (Sheffield: JSOT Press, 1991), 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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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利 未 人 與 文 士 的 興 起 “ 前 希 臘 化 主 義 ” 的 第 一 個 文 化 特 徵 便 是 “ 世 界 級 帝 國 ” ( world empires) 的 興 起 , 包 括 亞 述 、 巴 比 倫 及 波 斯 。 由 於 波 斯 帝 國 的 版 圖 很 大 , 波 斯 王 必 須 倚 賴 “ 總 督 管 轄 區 ” ( satrapy) 的 系 統 來 支 持 中 央 的 管 治 , 這 種“總督管轄區”的系統代表權力下放,容許不同地區的本土人士高度自 治。所以猶大省的管治人員是本土地區的代表,他們一方面要得到地區群 體認同,另一方面也要得到中央信任,而在這種兩面的關係中,他們需要 用不同語言聯繫溝通,因而促成文士階層的冒起,他們須學習不同語言, 既 要 了 解 本 土 語 言 , 也 要 了 解 中 央 的 舊 波 斯 語( old Persian)及 亞 蘭 文 , 45 這種多語的行政書寫要求,成為地方管治群體所任用的文士的重要任務。 在猶大省,利未人就是精通語言和禮祭的人,在波斯帝國的“總督管 轄區”系統自然擔任文士的角色,一方面主理耶路撒冷聖殿的禮祭及敬拜, 另一方面負責與中央波斯及不同省份的聯繫及行政工作,成為“聖殿公民 群 體 ” 的 骨 幹 成 員 , 46 這 樣 便 解 釋 了 為 何 歷 代 志 作 者 高 度 重 視 利 未 人 。 在 歷 代 志 , 利 未 人 是 文 士 ( 代 上 二 十 四 6) 、 歌 頌 者 ( 代 上 二 十 五 章 ) 、 守 護 者 ( 代 上 二 十 六 1~ 19) 及 行 政 人 員 ( 代 上 二 十 六 20~ 32) 。 這 種 多 元 功能的輪廓,某程度上不但反映第一聖殿年代事奉人員的種類,更反映第 二聖殿年代的利未人文化。畢竟歷代志作者屬於第二聖殿時期的人,而他 所編寫的歷史卻屬於第一聖殿時期,所以文本中及文本背後的世界,或多 或 少 有 所 重 疊 。 無 論 歷 代 志 作 者 筆 下 的 利 未 人 是 否 反 映 歷 史 事 實 , 47 都 不 45

A méli e K u hrt , The Ancient Near East: C. 3000-330 B.C, v ol. 2 (Lo n do n: R o utl ed ge , 1995), 649–50; Erhard S. Gerstenberger, Israel in the Persian Period : The Fifth and F our th Cent ur ies B. C.E., t r an s. Si e gfri ed S. Sch at z man n, SBL B E 8 ( Atl a nta: S BL , 20 11 ), 55 .

46

Lester L. Grabbe, A History of the Jews and Judaism in the Second Temple Period, vol . I, Yeh ud: A His tor y of the Pe rs ian Pr ovi nce o f Ju da h (London: T&T Clark, 2 00 4), 151–55; Davies, Scribes and Schools, 132–33; Labahn, “Antitheocratic,” 115–35.

47

支 持 這 是 歷 史 事 實 的 學 者 : William Foxwell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 ael (Balti more: Th 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 1956), 126 ; Sig m un d Mowinckel, The Psalms in Israel’s Worship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4), 2:79-103 。 反 對 的 學 者 認 為 歷 代 志 所 描 述 的 利 未 人 , 是 第 二 聖 殿 年 代 的 利 未 群 體 的 投 射 : Ad am Cleghorn Welch, The Wor k of t he C h r onicler: Its P u r pos e an d Its D ate (L o nd on: O U P, 19 39 ), 63; Charles Cutl er T orrey, The C o m pos it ion an d His tor ical Value of Ezra-Nehemiah, BZAW 2 (Giessen: Ricker, 1896), 52; Robert Henry Pfeiffer, Intr oducti o n to t he Old Tes ta me nt (L on d on: A & C Black, 19 48 ), 7 9 9。 筆 者 卻 認 為 歷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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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定作者對利未人的描述使第二聖殿年代利未人獨特及崇高的地位變得 合理,這樣大致是為了對群眾進行政治宣傳的需要,也是一種神學教導, 一方面用來遊說猶大群體利未人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借此教導聖殿神學與 利未人角色的關係,畢竟神學與政治在當時的社會是很難分割的。

B2 集 體 遷 徙 與 多 元 文 化 對 歷 代 志 神 學 的 影 響 “ 世 界 級 帝 國 ” 的 興 起,促 進 了 不 同 民 族 的 交 流,也 增 加 了 集 體 遷 徙 的 機 會 , 令 文 化 交 流 混 合 變 成 常 態 。 48 對 猶 大 群 體 而 言 , 由 於 約 雅 斤 王 與 臣 民 被 虜 巴 比 倫 , 而 有 更 多 機 會 學 習 巴 比 倫 文 化 , 彼 此 交 流 。 49 後 來 他 們 的後代由巴比倫歸回故土,把與不同民族交流所得的智慧帶回耶路撒冷重 建聖殿。在被虜歸回時期,猶大人的身分建立得非常快速。在以斯拉記及 尼希米記,常常顯出猶大人的排他性,如所羅巴伯拒絕讓猶大的敵人一同 參 與 建 殿 ( 拉 四 1~ 3), 以 斯 拉 要 求 猶 大 人 休 去 外 邦 妻 子 ( 拉 十 章 ) 等 , 這些做法不但反映了律法的要求,更加是身分認同的行動。故此,猶大群 體(“聖 殿公 民群體 ”)編 寫類似 歷代志 的作品 時,會 更傾向 引用猶 大內部 的 古 老 傳 統 , 而 不 是 抄 襲 古 近 東 的 外 邦 傳 統 。 50 不 過 , 引 用 內 部 傳 統 的 做 法某程度上也受到古近東外邦環境的影響,值得留心的是,這種影響並非 直 接 的 文 學 引 用 ( direct literary dependence), 而 是 提 供 環 境 動 機 , 支 持 在 古 近 東 外 邦 中 耶 路 撒 冷 聖 殿 的 重 要 性 。 51 這 樣 便 能 夠 解 釋 為 何 歷 代 志 作 者喜歡引用舊約更古老的來源與傳統,也能解釋為何歷代志用希伯來文而 不是用其他文字來寫,更加能解釋為何歷代志如此重視聖殿。筆者認為這 一切都是源於猶大民族身分的確立,在過程中他們對神觀及聖殿觀有更多 反思,所以在寫作歷代志時建構出天地互通的聖殿觀與所涉及的祈禱神學。

志 作 者 所 宣 稱 的 都 是 歷 史 事 實 , 詳 情 可 參 高 銘 謙 : 《 歷 代 志 上 》 , 頁 10–12。 48

Weinberg, Citizen-Temple, 22.

49

Ming Him Ko, The Levite Singers in Chronicles and Their Stabilising Role, LHB/OTS 657 (New York: Bloomsbury T&T Clark, 2017), 64–85.

50

關 於 歷 代 志 作 者 如 何 引 用 舊 約 的 早 期 傳 統 , 可 參 D.A. Carson, Barnabas Lindars, and H.G.M. Williamson, eds., It Is Written: Scripture Citing Scripture: Essays in Honour of Barnabas Lindars, SSF (Cambridge: CUP, 1988) ; Michael A. Fishbane,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in Ancient Israel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5)。

51

可 參 Ko, The Levite Singers in Chronicles and Their Stabilising Role, 9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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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元文化場景中,波斯帝國實在很難在各地區硬推自己的文化,所 以採取 懷柔政 策,不但 容 許 地 區 自 治,更 以 人 力 財 力 支 持 地 方 聖 殿 的 發 展 , 《 塞 魯 士 圓 柱 》 ( The Cyrus Cylinder) 便 是 其 中 一 項 有 力 的 證 據 。 《 塞 魯士圓柱》是柱體狀的泥版,記載古列如何熱心支持巴比倫城守護神瑪爾 杜 克( Marduk)的 禮 祭 ,使 古 列 大 帝 合 理 地 相 信 自 己 比 巴 比 倫 王 ,是 更 理 想的人選管治巴比倫城。支持眾多地區的禮祭這種做法與以斯拉記記載波 斯 王 支 持 猶 大 人 歸 回 , 重 建 聖 殿 的 禮 祭 與 律 法 ( 拉 一 1~ 4, 六 3~ 12) 也 算 吻 合 , 反 映 波 斯 帝 國 對 地 方 禮 祭 及 聖 殿 的 包 容 及 支 持 。 52 不 過 , 猶 大 的 “聖殿公民群體”不但從政治及社會因素來理解高度自治及中央支持,更 相信這種寬鬆政治環境的背後其實是耶和華的作為。猶大人相信耶和華是 全帝國 及全地 的主,是祂吩 咐古列 王下詔 讓他們 歸回耶 路撒冷 重建聖 殿( 拉 一 1~ 4;三 十 六 22~ 23),所 以 多 元 文 化 的 背 景 及 集 體 遷 徙( 包 括 被 虜 歸 回),背後都是神的作為,這種神是全地主宰的神觀主導了歷代志作者的 思想,在書中多處說明這位神是天上的神,也是在全地作王的主(代上十 六 8~ 36; 六 12~ 42, 三 十 六 22~ 23) 。

52

Rainer Albertz, Israel in Exile: The History and Literature of the Sixth Century B.C.E., trans. David Green (Atlanta: SBL, 2003), 114–16。 亦 參 Amélie Kuhrt, “The Cyrus Cylinder and Achaemenid Imperial Policy,” JSOT 25 (1983): 83–97 ; Weinberg, Citizen-Temple, 110–15; Jon L. Berquist, Judaism in Persia’s Shadow : A Social and Historical Approach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95), 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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