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驛站 No. 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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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華人神學研究中心

No. 5 (2018)

英國清教徒與德國敬虔主義者對今日華人教會的啟迪 高璐揚(墨爾本神學院 2018 年度在校同學)

一、引言 本文將先以英國清教徒運動爲基準,將德國敬虔主 義運動與其作出比較並闡述兩運動之間的異同,再歸納 英國清教徒與德國敬虔主義者在神學教義和生活上的異

同,然後對敬虔派「教義」和「經驗」的失衡作出反 思,最後應用於今日的華人教會。 二、英國清教徒運動與德國敬虔主義運動的異同 要研究英國清教徒與德國敬虔主義者的異同,就不 得不從兩個運動的歷史淵源入手。兩者出現於不同的年 代和國家,不同的人本著不同的理念在各自的教會發起 了他們認為必須施行的「二次」改革。基於這些不同

清教徒運動早期的領導人是卡特賴特,他極力反對 脫離英國教會,並十分願意等待政府作相應的改革。然 而,他對英國教會由主教制改為長老制的倡議還是很快 遭到了反對,他本人也因此陷入了流浪和受逼迫的困苦 生活。3 與歷史上大多數革新運動不同的是,清教徒運動 最重要的領袖 — 愛德華滋出現於該運動結束時,即所 有英國清教徒都放棄英國教會,歸向其它宗派之時。4 從對基督新教發展的影響來看,除經荷蘭前往新英 格蘭的清教徒分離派分子之外,在英國的清教徒最終分 散於多個宗派中:有些仍舊留在英國國教中,期待內部 革新;有些「分離派」成為公理宗主義者,有些則成為 長老會、浸信會信徒。5

點,自然就產生了對後世不同的影響。然而,兩個運動 在不同中也不乏相同。

雖然清教徒運動在十七世紀就淡出歷史舞台,然而 清教神學著作對後世的影響卻從未停止過。代表人物有

(一)英國清教徒運動

前文提到的愛德華滋(18 世紀)、萊爾主教(19 世紀中

雖然英國的改教運動在 1563 年以「伊莉莎白決議

期),還有英國的司布真、鐘馬田等。 6 不可否認,清

案」的頒布劃上了句號,然而這個句號卻並不圓滿—隨

教神學在理性和傳統的協調出眾不僅影響了這些偉人,

著加爾文思想影響的臨到,英國教會這政治性高於宗教

也影響著今天的教會。 7

性的改革似乎很難站立得穩。1 於是,在英國教會內部, 認為改革不徹底的復原派教徒希望在禮拜儀式、行政制 度和教義上得到進一步的改革。這些人被稱為「清教

(二)德國敬虔主義運動 雖然德國敬虔主義運動與英國清教徒運動在時間跨

徒」。 簡單來說,清教徒運動是要繼續「未完成的改

度上有所重疊(因清教徒運動持續了近兩個世紀),但

革」。

兩者最初產生的時間相差約有一百年,當時的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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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相同。


德國敬虔主義出現於 1670 年代德國的信義宗教會 中。 在當時,改革後的教會過於強調教義的純正而忽略 8

清教徒和德國敬虔主義者,看看他們的神學教義有何分別 和一致之處,他們的生活方式和靈修觀又如何被影響。

了信徒的靈命成長,這種「失衡」導致了一系列負面的後 果和影響。主要體現在執政者的失職、牧師的不道德和平

(一)神學教義

信徒的墮落三方面。 9 而改善此類現象的唯一方法就是培

在神學教義上,清教徒堅持加爾文主義信仰,強調

育信徒的屬靈生命。於是,在教會中開始了一起讀經、禱

神的主權和揀選、人的完全墮落。19 但在另一邊,清教徒

告、靈修的「敬虔團」,為的是把聚焦點從神學爭辯轉移

的「努力歸正」似乎又與加爾文主義的「預定論」自相矛

至實踐上。

盾—既然神有絕對的主權揀選一部分人得救,那麼清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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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教會內部的運動也被稱為「敬虔主

義」。筆者認為,與清教徒運動要繼續「未完成的改革」

徒的努力是否有可能因為本沒有被揀選而白費呢?於是,

不同,敬虔主義運動是要將過度高舉改革成果的教會扭轉

清教徒用「盟約神學」來解答這個問題。20 很明顯,這樣

過來。

的神學還是有些偏向神與人共同作工,頗有「爲解決問題

德國敬虔主義的先驅是亞仁特,而施本爾才是真正 意義上的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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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以確定的是,施本爾深受亞仁特

著作、加爾文改革宗神學和清教徒著作的影響,這些影響 爲他在日後在信義宗教會內部施行改良工作提供了智力支 持。12

而解決問題」的意味。但清教徒卻將其當作「懸而未決的

弔詭真理」21,並依靠這樣的神學繼續在生活中獲取「努 力歸正」的經驗。但總體看來,清教徒的神學屬相對平 衡。 再來看看敬虔主義的神學。他們更強調「經歷

在影響基督新教的發展方面,敬虔派由始至終都沒 有脫離信義宗教會,所以它不像清教徒運動那樣直接產生 了一些特定宗派, 13 但卻帶動了許多宗派的崛起。 14 敬虔 派的人數難以統計,因為現今幾乎每一個更正教宗派中都 有他們的身影。15

認為路德過於偏重救恩,導致信義宗信徒忽略了生命的更 新。如果沒有「歸正」的經歷,那麼就不能算是真正的信 仰。22 這樣的神學從一開始就面臨著失衡的危險,即不顧 神學教義,單純追求個人的宗教經驗。更有學者如此歸納 敬虔主義:「敬虔主義以偏執的反動,來攻擊正統主義的

雖然敬虔派有些「矯枉過正」並且存在致命的弱 點,但他們對於當時德國信義宗教會的影響絕對是功大於 過的 — 在敬虔派發展的後期,牧師的靈性和講道、青年 事工以及平信徒的信心和責任心都得到了極大的改善。這 些改善無疑是通過以靈修的方法研習聖經而實現的。16 這 也是施本爾自運動伊始就一直使用的方法。除此之外,敬 虔主義運動還在教育辦學、社會關懷及宣教等方面爲後世 留下了極為寶貴的歷史遺產,甚至還影響了約翰衛斯理發 起循道運動,給英國教會帶來復興。17 (三)兩個運動的共同點 首先,兩個運動都發生在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後的 教會內部;其次,發起人的初衷都不是爲了走分裂的道 路,而是期待教會的內部革新;再次,兩個運動都非常重 視聖經的權威;

神」,即個人的宗教經驗遠超過理性上對神的認知。他們

偏執。」23 (二)生活和靈修 一個人的神學對他的生活有著絕對的影響。當談論 到清教徒和敬虔主義者的生活,我們必須承認兩者在追求 敬虔生活方面是高度一致的。這也是他們的神學帶給他們 的寶貴財富。 清教徒的生活與神緊密相連,除了生活簡樸以外, 處處可見敬虔 — 為了與神同行,清教徒注重操練與神的 默契;他們時常思想天國的事,爲的是保守基督徒的品

格;每一個人都十分重視家庭祭壇的建造,爭相作神的好 管家;通過禱告和敬拜,他們求神常常賜給他們力量。24 與清教徒類似,敬虔主義者在日常生活方式上非常

最後,兩個運動雖然都以不同的方式

節制。25 然而,也許沒有人比敬虔主義者更強調和渴望個

推動了基督新教的發展,但在當時卻都沒有如發起人所

人由內而外的改變。因為他們確信真的信仰一定會通過人

願,獲得他們所認為的成功。

的態度和行為表現出來。26

三、英國清教徒與德國敬虔主義者的異同

四、對歷史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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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從多方面比較過兩個運動的異同之後,回到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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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強調歸正的經歷,清教徒有教義作為平衡;而


敬虔主義者卻因過度強調經歷,將教義撇棄在一旁,

由於會眾沒有堅實的信仰根基,又無法經歷發生在其

可謂將一個極端(堅持「死正統」的德國信義宗教

他人身上的「神蹟」,久而久之就會認為自己不夠屬

會)扭轉成為另一個極端。當一個人在「平衡」一件

靈,從此自暴自棄,甚至跌倒。因為他們無法認識

事的時候,「失衡」往往就在悄悄地滋長。施本爾一

到,經歷不能重演,也更加不能用來傳講神的道;

定不會想到他所發起的這場偉大革新,竟然有意無意

「經歷神」也不是「複製他人的經歷」。

地幫助了後來的「自由神學」生根發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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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在基督徒身上,或是教會中,「教 縱觀教會歷史,自初期教會開始,各種「主義」

義」和「經歷」能否共存甚至平衡呢?筆者的答案

和宗派便不停地如鐘擺般徘徊在「合乎聖經的基督

是,它們當然能夠共存!雖然無法做到完全平衡(教

教」兩側,「失衡」從來沒有停止過。那麼,我們究

會歷史上也沒有真正做到過),但如果努力防止「失

竟該如何平衡「教義」與「經歷」,才能盡可能降低

衡」,這種「共存」只會令華人教會越發興旺。

「失衡」給教會帶來的負面影響呢?尤其是今日的華

人教會,又當如何面對已經存在於教會中的「失衡」

在「清教徒王子」愛德華滋身上就可以看到一個 很好的例子 — 他有純正的教義,更有豐富的心靈體

現象呢?

驗。他曾說: 五、今日華人教會如何平衡教義與經歷 在當今所處的、身邊的華人教會,滿口神學教義

「我所傳講的教義是有生命力的、令人欣喜 的,因為這些教義是我們已經親自經歷過的真

卻沒有好見證的基督徒、整天將「神對我說話」掛在

知。最高的教義是,那位不可測知的、永不改

嘴邊卻從不靈修的基督徒比比皆是。試想,我們的講

變的、令人仰慕的上帝是真切存在的,而不是

台本應傳講神的道,但傳出的信息卻充斥著刻板的教

一種臆測。讓我們永遠不要忘記,我們和這位

義和信條,或僅僅是各種發生在他人身上的「神

對我們本沒有義務的上帝之間,充其量不過是

蹟」,那麼造就這兩種基督徒也就不足為奇了。

一種依賴關係,不管我們的行為和理性如何反 對這一點。」31

為何十八世紀所犯的錯誤,今日的華人教會要重 複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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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華人基督徒在信主後仍被以往的

由此可見,「信」只能從神而來,從神的話而

思維方式所左右 — 絕大多數華人基督徒都是從「無神

來。因為「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

論者」轉變而來。當接觸基督教信仰時,必然從理性

的。」(羅十 17)如果離開聖經的教導,信仰就是死

方面進行思考。教會的慕道班也定會根據這個實際情

的,也就根本無法經歷到這位又真又活的神。只要有

況,設計許多有關理性的例證。正是這個原因,導致

聖經所啟示的真理作為根基,「教義」和「經驗」不

華人基督徒習慣于從理性的角度去「信」和爭辯(例

但不對立,還可以相輔相成 — 在教義的引導下能夠產

如:對神學問題、教義的爭辯)。殊不知理性並不能

生活潑的信仰,從經歷中又可以反過來思考神的作為

產生信心,也更加不是「建構」上帝的工具。29 因為

而更加認識神。如果牧者能夠帶領會眾如此成長,這

「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

樣的教會又怎能不復興!

十一 1)

六、總結

另一方面,「華人教會運用太多『術』來推動事

雖然十六、十七世紀距離今天已經十分久遠,但

工;而不是由『道』產生屬靈的信息,另教會生活平

無論是清教徒,還是敬虔主義者,對今日教會的影響

面化。」 華人往往對教會抱有一種「消費者」的心

依舊深遠。我們唯有不斷地反省和總結經驗教訓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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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而教會為了增長,採用一些有推動作用的方式 來迎合會眾的「口味」。例如:活潑 的敬拜形式、注重分享「經歷」

以借鑑,才能使華人教會 健康成長,真正復 興神的國。

的講台。所帶來的後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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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 祁伯爾(B. K. Kuiper):《歷史的軌跡 — 二千年教會史》, 李林靜芝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86),267-277。 2. 清教徒認為禮拜儀式要比安立甘清潔;希望將主教制改為長 老制,並且認為這是教會唯一的行政制度;與此同時,在教 義上也要進行修正以符合加爾文主義。參古勒本(Lars P. Qualben):《教會歷史》,李少蘭譯(香港:道聲出版社, 2000),406-407。 3. 華爾克(Williston Walker):《基督教會史增訂本》,謝受 靈原譯,基督教神學教育叢書(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1992),707-708。 4. 十七世紀初,英國清教徒內部就「堅持改革還是離開」產生 爭議。其中激進的分離派清教徒更是經荷蘭前往新英格蘭定 居,以躲避英國政府的迫害。而這部分人中大多數最終成為 公理會主義者,與尋求長老制的英國清教徒有所不同。有些 學者認為愛德華滋出現得太晚(他是逃亡新英格蘭的清教徒 的後代),沒有資格被稱為真正的清教徒。然而審慎地說, 他是最後與最偉大地一位清教徒神學家。參奧爾森(Roger E. Olson):《神學的故事》,吳瑞誠和徐成德 譯(台北:校園 書房出版社,2002),587-590。 5.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591。 6. 侯士庭(Dr. James M. Houston):《靈修神學發展史》,馬 蘭英編,趙鄭簡卿譯(台北:中國與福音出版社,1995), 95。 7. 廖玉強:《基督教發展史從 1550 至現代》(授課講義,墨爾 本神學院,墨爾本,2017 年 8 月 1 日),31。 8. 祁伯爾:《歷史的軌跡 — 二千年教會史》,331-332。 9. Philip Jacob Spener, Pia Desideria, ed. trans. Theodore G. Tappert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64), 39-75.

14.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584-585。 15.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564-565。 16. 華爾克:《基督教會史增訂本》,781-782。 17. 劉幸枝:《主護城傳奇 — 親岑多夫伯爵與十八世紀摩拉維亞 復興史》(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2009),63。 18. 清教主義堅持聖經是基本的權威,在他們的一再要求下,英 國國家教會四次修改憲章和崇拜法,但仍然沒有達到清教主 義「符合聖經」的標準。施本爾主張以「勤習聖經」並配合 實踐改善信徒的靈性生活;之後又有富朗開組織的「愛經 團」以及其友人捐建的聖經學院。隨處可見敬虔主義者對聖 經權威的堅守。參華爾克:《基督教會史增訂本》,705709,776-778。 19.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587。 20. 盟約神學主張神主動與人立約,並且將神自己侷限在約中。 亞當和夏娃毀掉了「工作之約」,神憐憫人,又立「恩典之 約」。要求是:人爲自己的罪痛悔、信靠神、終生努力榮耀 神。若能夠在成聖中出現「恩典的記號」,這樣的人就在 「恩典之約」的裡面,是被神預定和揀選的。參奧爾森: 《神學的故事》,596。 21.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597。 22.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563-566。 23. 古勒本:《教會歷史》,456。 24. 侯士庭(Dr. James M. Houston):《靈修神學發展史》,馬 蘭英編,趙鄭簡卿譯(台北:中國與福音出版社,1995), 99-101。 25. 施本爾像清教徒一樣有禁慾的傾向,他強調節食、節飲、服 飾簡樸、禁止看戲、跳舞和各種紙牌等。參華爾克:《基督 教會史增訂本》,777。

10. 陶理博士編,《基督教二千年史 — 自第一世紀至當代》,李 伯明和林牧野譯(香港:海天書樓有限公司,2004),445。

26.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581-582。

11. 亞仁特雖著有被譽為敬虔主義「聖經」的著作《真正的基督 教》,在此著作中強調信徒重生的經歷,但由於他並沒有提 出或策劃任何改革,所以只能被稱為先驅而不是創始人。參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568-570。

28. 筆者:前者所犯的是信義宗正統主義的所犯過錯誤,後者是 信義宗敬虔主義。

12. 華爾克:《基督教會史增訂本》,775-777。 13. 公理宗(The Congregationalists)是 1581 年從英國清教徒中 分離出來,在英國資產階級革命中興起的宗派;浸禮宗 (Baptists)是 17 世紀從英國清教徒獨立派中分離出來的一個 主要宗派。參 于可等,《當代基督新教》,當代世界宗教叢 書(北京:東方出版社,1993),113,116。

27. 劉幸枝:《主護城傳奇》,273。

29. 廖玉強:《約翰衛斯理談理性 — 從其講章第七十篇來看》, 《信仰與理性》15(2010): 25-27。 30. 郭鴻標:<聖靈充滿與靈命更新>,於《靈恩運動的反 思》,廖炳堂 編,普及神學叢書(香港:建道神學院, 2007),39。 31. 霍西爾(Helen Hosier):《愛德華滋傳》,曹文麗譯(北 京:華夏出版社,2006),7。

主編:陳廷忠 出版:澳洲華人神學研究中心

Centre for the Study of Chinese Christianity Melbourne School of Theology A: 5 Burwood Highway, Wantirna VIC 3152, PO Box 6257 Vermont South VIC 3133 Australia T: 03 9881 7850 F: 03 9800 0121 E: Info.cscc@mst.edu.au W: mst.edu.au Feb,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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