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總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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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序 正式學習五部⼤論的第⼀本教科書──現觀總義 一、緣起 七、八年前,西藏的菩提上師曾鼓勵我說:「回台 灣後,你應該成立一個翻譯小組。」之後,又常聽到觀 世音尊者(達賴法王)提及: 「桑耶寺多年前設立了『譯 師班智達洲』,專門翻譯佛法。」這是我成立「班智達 翻譯小組」的緣起。 推廣佛法應以培育僧才為基礎,進而利益社會大眾。 藏傳佛教格魯派僧伽教育,是擁有傳承與完整的五部大 論之教育體系,其中的因明系統來自陳那、法稱論師。 之後,西藏先賢祖師,將佛經內涵以活潑、深入的「辯 經理路」方式,建立嚴整的思考模式,訓練日後廣大僧 眾具備更敏銳、清晰、正確的思惟。 因此,我決定遵循藏傳僧伽教育的順序,先翻譯《攝 類學》,其次《心類學》《因類學》,最後再將三大寺的 五部大論教科書陸續譯出。這需要多年的努力與眾人的 支持、合作,非我一人能獨立完成,故於二○一一年, 在北印度開辦翻譯培訓班,祈望能早日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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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班智達翻譯小組五部大論教材翻譯計畫 書名

作者

冊數

出版

蔣貝赤理雲 丹嘉措大師

2011 年、 2013 年出 增訂版

洛桑嘉措 院長

2012 年

戒勝大格西

2013 年

基礎教材

攝類學 全稱:攝集攝類學諸 涵義之學者喜宴善說 心類學 全稱:建立大理路心 類學必備集錦 因類學 全稱:建立因類學顯 映萬法之鏡

般若方面的教科書及參考書 現觀莊嚴論釋──顯 福稱論師 三 明般若義之燈 現觀莊嚴論釋──般 福稱論師 二 若辨析 堪蘇蓮花勝 開慧增喜心摩尼 二 幢大師 量理方面的教科書及參考書 釋量論明解脫道疏 賈曹傑大師 二 釋量論頌明解脫道疏 福稱論師 二 堪蘇蓮花勝 除意闇日光釋 一 幢大師

2013 年已 出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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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方面的教科書及參考書 中觀總義 福稱論師 一 中觀辨析 福稱論師 一 堪蘇蓮花勝 開啟深義眼之金匙 二 幢大師 俱舍方面的教科書 阿毘達磨俱舍莊嚴釋 欽文殊大師 阿毘達磨俱舍論之明 僧成大師 解脫道疏

三、感謝與祝福 《現觀總義》為「正式學習」五部大論的第一本教 科書,本書得以問世,承蒙許多人的協助與支持。首先, 感謝學習現觀時的老師群:Gen Lobsang Gyaltso、Gen Dhamchoe Gyaltsen、Gen Gyaltso、Gen Konchok Wangdu, 及 Geshe Lobsang Tenpa。感謝翻譯本書時請益的師長們: 南印度甘丹寺夏則扎倉住持堪仁波切(Khenpo Junchup Sangye) 、Geshe Ngawang Kalsang、Geshe Lobsang Rinchen、 Ngawang Tenzin Tsadong Rinpoche,及 Geshe Lobsang Kalsang 幫忙解答義理和文字疑難。感謝哲蚌寺洛色林 學 院 ( Drepung Loseling Monastery)、 洛 色 林 圖 書 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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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pung Loseling library Society)、洛色林歷任住持及 歷任管家(Changzoe Khang) ,其中要特別感謝洛色林圖 書館現任館長 Geshe Khenrab Choegyal,從他以前擔任洛 色林管家之時,至今一直以來,持續給予許多支持;感 謝班智達翻譯小組印度負責人 Geshe Phegyal,及洛色林 圖書館教科書翻譯部門等,協助藏文校對及審閱;這次 的編輯群及譯經會暨護持群:自來法師、法性法師、蔣 悲洛桑、徐經蘭居士、陳紹穎居士、蘇獻昌居士、陳嫻 居士、王成富居士、廖孟鴻居士、蘇哲賢居士、蘇盟超 居士、蔣宛真居士、李萍娟居士、古瑞玉居士、吳逸仙 居士、許靜娜居士、Sara Huang、蔡居士……等,透由 眾人的努力,才終於得以完成。 《現觀總義》篇幅極多,之前已出版一部分(從開 始至第一品結束),此次為第二品及第三品。全稿透過 雲端譯經會審定,再整合各方讀者的建議後,最終定案。 在此,深深致謝。 由衷感謝上師觀世音尊者、劉文釧居士、劉金釵居 士及殷琪居士、滇津羅桑蔣丘等大德的善款支持,讓此 殊勝之翻譯事業順利開展並持續運作;衷心感謝允諾護 持三年的會員群──智慧群、般若群、文殊群、語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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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深見群、善慧群、妙音群、菩提心群、慈悲群、廣 行群,感謝張紅居士提供恬靜的翻譯環境,以及內地、 台灣不定期隨喜等大德的善款支持。翻譯本書的功德, 祈願諸位上師長久住世,功德主事事圓滿、順心,一切 眾生早日脫離苦海,成就無上菩提。 本書若有任何錯誤,敬請十方大德海涵;若大眾對譯 文有任何建議,請賜予您寶貴的意見,或寫信至 panditatranslation@gmail.com 留言,無盡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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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如何學習《現觀總義》?

採訪洛色林資深大老師班登扎巴格西(摘錄) 問:《現觀總義》最重要的內容是什麼? 答:發心、歸依、四諦、二諦。其中「二諦」在洛

色林學院是現觀第四年的課程,如果學好這些,之後聽 聞道次第開示時、對自己的修行都會有助益,這是最重 要的。還有,在三大寺,非常重視現觀第四品。第四品 中有「三智一百七十三個行相」、「義相與知相」、「不 退轉相」等,其中「能表與所表」的內容非常廣泛。在 洛色林學院時,由於教第二品的時間與冬季大辯經同時, 所以往往只能在課堂上學第二品,沒有時間辯經討論第 二品的內容。 問:在台灣或華人地區,在家人學習《現觀總義》

應該如何做才能學好? 答:全部學完可能是種挑戰。就如我剛剛提到的「發

心」,這個要學好。將所學到的種種法義內容歸納到「發 心」本身,或發心的因、發心的結果,也就是將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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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攝於「發心」。還有,「靜慮無色」單元中的「奢 摩他」、「毘鉢舍那」,應結合《菩提道次廣論》的「奢 摩他」、「毘鉢舍那」單元一起研讀。 問:學習五大論時,如何與修行結合?譬如:學《現

觀總義》時,怎麼修行? 答:修持現觀,最主要是修「菩提心」。之前,師

長這麼說:「發心」單元,闡述了完整的成佛道次第; 「十教授」裡,也說明完整的成佛道次第;有些單元, 則包含全部的道次第。必須知道:在不同單元每個道次 第以什麼不同相貌呈現。 問:如果學了很久仍然學不會,退心了,該怎樣克

服? 答:之前,我們要花一個小時才讀得懂一堆文字,

現在兩、三分鐘就讀通了。要這麼想:「只要堅持,會 慢慢進步的。」 剛開始若抱著速成心態,之後無法達成,會氣餒的, 所以心急不得,就跟上學一樣,一年一年慢慢來。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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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不會也不見得,就像朗讀一樣,十個英文字母組合成 的字,一看到就讀得出來,可是初學時,連一個字母也 不會唸。所以慢慢學,速度逐漸變快,就可以立即唸出 來了! 《入行論》說:「久習不成易,此事定非有。」只 要有一定的練習,就會變得容易。諸位大師不僅計畫今 世,也計畫下世,我們似乎也應該好好考慮長遠一點, 不要想很快學會。此外,將學會的,盡量用之於促進慈 悲、菩提心等善念增長;將學會的道理反覆思考,讓自 己留下深厚的習氣。就像小時候,父母對我們說:「不 要傷害別人,要做一個善良的人必須具備優良品德。」 這些道理深植於我們內心般。 不管在台灣或漢地,內心留下深厚習氣,是我們唯 一可以寄託的希望。因為是佛教國家,佛法仍在世間, 小時候又有父母教導,於內心種下善的種子,所以在學 校時,聽到或看到一些負面做法,會想到父母親說的話 才正確,不會傾向那些負面做法。如果沒有接受過這麼 正確的想法,想法容易受影響,就會遇到很多困難。 (老師又補充說):要學些《釋量論》。《攝類學》 中的闡述,也都是《釋量論》的思辨邏輯。學了這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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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就知道如何分析、觀察,以正理推證,將會有所助 益。菩提心、慈悲……都是靠這些「觀察修」而來。作 觀察修必須要思考許多理由,透過觀察修令心堅固;藉 由「安止修」,讓心清楚顯現。 問:學《現觀總義》需要幾年才能學會? 答:洛色林學七年,有些學院只學五年。

問:學《現觀總義》最受用的是什麼? 答:歸依、發心的道理。大略知道「諸佛正法眾中

尊,直至菩提我歸依,我以施等諸資糧,為利眾生願成 佛」的內涵後,內心有股特別的喜悅。

譯者佛子介紹《現觀總義》 般若經內容分兩類:空性次第與現觀次第。前者的 解釋本主要是龍樹菩薩的理聚六論,後者的解釋本是彌 勒菩薩的《現觀莊嚴論》。 此 《現觀莊嚴論》 是詮釋般若經最主要的一本著作, 其中有印度先賢的諸多釋論、藏地祖師著作則約有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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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本。在印度先賢釋論中,與般若經結合的主要有十 二本,未結合的有九本。 藏地解釋《現觀莊嚴論》,主要依循獅子賢論師所 造的《明義釋》;《心要莊嚴疏》,則是宗大師對賈曹 傑大師講述《現觀莊嚴論》的內容時所筆錄下來。 本書《現觀總義》則是《心要莊嚴疏》的精華版, 非常精簡,有條不紊,次第明瞭,易於學習;不僅納攝 無邊佛理、主要闡述般若經義,還引用印度與西藏大師 的經、論作為依據,破斥邪說,安立自宗。此作如於般 若海中時,不知何去何從,霎時看到前方的一座燈塔。 《現觀總義》是學習般若經的主要教科書,現今, 受到許多寺院、學院重視和學習,如:哲蚌洛色林學院、 甘丹東頂學院、惹對寺、上密院、基地(Kirti)學院、 辯經學院、涅沖寺、女眾的度母洲學院等大大小小單 位。 宗大師父子三尊著作中,有許多無法詳盡解釋的難 題,詳述於此書。作者由清淨正理,於八事、七十義之 基礎上,盡述成佛深、細道次第,且針對八現觀的內容, 詳盡探討相關的主題如:「離一、異因」、「涅槃」、 「發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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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寺有此一說:五大論中《現觀莊嚴論》是核心; 《釋量論》是《現觀莊嚴論》的理路(邏輯辯證);《入 中論》是《現觀莊嚴論》的見解;《毘奈耶根本經》是 《現觀莊嚴論》的行持;《俱舍論》是《現觀莊嚴論》 的細節。由此可知此書的重要性。

《現觀總義》學習之旅 譯者本身當初在北印度辯經學院學習時,天天背誦 《現觀總義》。老師常說:「不背經典,怎麼可能學會 經典?」所以,許多學院都將《現觀總義》列為「必背」 的一本重要教科書。 因本著重視《現觀總義》,各學院有不同的學習期 限。辯經學院入學後,先學《攝類學》《心類學》《因 類學》一年,接著《現觀總義》學期為六年:第一年是 從「禮讚文」到「法輪」,第二年從「了不了義」到「八 現觀」,第三年由「發心」到「二十僧」,第四年由「加 行道」到「第一品」完,第五年學「第二品與第四品」, 第六年學「第五品與第八品」。洛色林學院學期則為七 年,翌年,要透過筆試、辯經、背誦《現觀總義》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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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才能升學。東頂學院學期則為五年。無論哪一種學程 都很辛苦,但不經一番寒澈骨,焉得梅花撲鼻香! 以上謹提供簡單相關內容介紹,《現觀總義》主要 的詳細內容,請見內文。祝大家閱研此作,洞澈三世諸 佛本意,生起空慧,發菩提心,早日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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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說明 引用 (1) 翻譯時,引用的譯文如下:滇津顙摩《般若波羅蜜 多要訣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 (簡稱《心要莊嚴疏》) 及其中《明義釋》之譯文,其他相關譯文,則以法尊法 師的譯文為主。 (2) 當需要修改所引用的譯文時,也會依照藏文原文修 正。 (3) 佛典引用主要是採用「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hinese Buddhist Electronic Text Association, 簡稱 CBETA)的 電子佛典線上版(網址:http://cbetaonline.dila.edu.tw)。 引用《大正新脩大藏經》出處是依冊數、經號、頁數、 欄數、行數之順序紀錄,例如:(T30, no. 1579, p. 517, b6~17)。 (4) 所引用的佛典將適度地加上新式標點符號,如:《俱 舍論本頌》原無句讀,為利讀者明辨,故另行增加標點 符號。又,依義理將原《瑜伽師地論》:「是名本性住 種姓習所成種姓者。」增入標點符號:「是名本性住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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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習所成種姓者。」 增字 藏文原書所無,為方便讀者清楚了解、辨別,或為完整 表述中文文義、段落、科判而加。 (1) 為讓讀者清楚了解,增加「問」、「答」、「駁云」 等字。 (2) 〔〕裡的字代表加字。 (3) 為使文字通順,在字詞後加上詞頭或詞尾,如: 「斷」 加上「德」字,成為「斷德」。 因應中文習慣用法︐稍有省略、變化 (1) 藏文中有「與」、「以及」或兩個以上的「以及」, 中譯會依狀況予以增減、省略,有時以標點符號代替。 (2) 內文的科判,若所指意義重複,將予以省略。如「第 二所依心」省略為「所依心」、「第二體性」省略為「體 性」。 (3) 「表」、「明」、「顯」、「示」皆為「揭示」之 義,視修辭需要輪替使用,若有類似狀況亦可同此。 (4) 「乃」、「即」、「是」皆為「是」之義,視修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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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輪替使用,若有類似狀況亦可同此。 (5) 有時勝者(藏文 !ལ་བ།),在偈頌中受限於字數譯為 「佛」。 (6) 藏文「གཞི།」中譯為「基」,行文時,為易理解並通 順,故加上「法」字,成「基法」。另於翻譯名詞時亦 同,如:「色法」、「一法」等。 (7) 凡藏文有「等」字,但引文尚未結束,則於引文後 加「……」與「等」字表之,如:「求寂聲聞……」等。 (8) 藏文書中引用某文字後,有時僅加「等」字或無另 加字。為令容易理解,故於後再加上「文」一字,或「之 文」二字。如:「菩薩摩訶薩……」等「文」;寂滅「之 文」示涅槃。 (9) 為令讀者易於理解藏文中的「汝」 (藏文 )ོད།)或「彼」 (藏文 དེ།)字,在譯文中不寫出「汝」與「彼」,而是 直接表述。 (10) 有時文中之「初者」、「次者」,原藏文書為「第 一」、「第二」,若易與其他數字混淆,則以「初者」、 「次者」代替。 (11) 「覩史多天」為玄奘大師的譯詞,但鳩摩羅什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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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譯「兜率天」較為人熟知,故以「覩史多天(兜率天)」 顯示之。 (12) 譯文文字簡省,恐不易了知,別置譯注以做參考。 如《釋正理論》云:「無倒具義者,勤於聞辯修,惡諂 殘斷苦,離六論許三。」加注為:「無義倒義及具義, 勤聞勤辯與修行,惡諂離慈及斷苦,遠離六論許後三。」 特殊句型 (1) 本書中常出現「因……故」的句型,此屬因明論式, 意為:因為……的緣故。為明確標出可成立所主張之理 由,在理由之前加上「因」字,最後以「故」結語。 (2) 非強調推理時,「有……,因有……故」的句型, 因不符中文慣用語,故省略。例如:有無漏九地,因有 初靜慮近分、初靜慮但住者、初靜慮勝進者,後三根本 靜慮與無色前三根本無漏故。譯為:有無漏九地:初靜 慮近分、初靜慮但住者、初靜慮勝進者,後三根本靜慮 與無色前三根本無漏。 有關人名 藏文中提及人名時,有時不加「菩薩」、「論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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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等尊稱,本書依藏文慣例也未添加。 編輯 (1) 本書前面的譯序、導讀、內頁的小喇嘛插圖,以及 後面的附錄為特別企畫,專為現代讀者量身訂做,是藏 文原書中所沒有的。 (2) 為利於讀者閱讀,編輯群增加篇名以利辨別,如: 「大乘加行道」;文章再多細分段落;內文中的科判字 體加粗;標出「他宗」、「破他宗」、「自宗」位置; 內文加上數字編號與全書均有書眉,皆是藏文原書中所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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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序

正式學習五部⼤論的第⼀本教科書...... i

導讀

如何學習《現觀總義》?..................... vi

凡例說明 ............................................................. xiii 第二品 .................................................................... 1 道相智之支分 ............................................... 6 了知聲聞道道相智 .................................... 28 了知獨覺道道相智 .................................... 33 大乘見道 ..................................................... 46 大乘修道作用 ............................................. 63 大乘勝解修道 ............................................. 68 大乘迴向修道 ............................................. 72 大乘隨喜修道 ............................................. 74 大乘正行修道 ............................................. 76 大乘清淨修道 ............................................. 78 第三品 .................................................................. 87 附錄:《現觀總義 4》具體性、體性表 ...... 111


第二品

第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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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現觀總義 4》


第二品

顯明《現觀莊嚴論》與釋本以及般若義 之燈・道相智品釋 問:然則,以經而言,宣說一切相智已,

四天王天乃至淨居天諸天子眾集會時,宣說 道相智之經;論中亦於〔宣說〕一切相智後, 闡述道相智,有作是念:其理由與旨趣為何? 答:其理由,即未獲得修習三種道品類

圓滿之道相智,無法證得一切相智,故如是 說。 旨趣,即以「外排」而言,能遮思惟: 僅歸依與通達實相,能證一切相智之顛倒分 別;以「內納」而言,能令了知:欲證一切 相智者,必圓滿修習三種道之品類故,如是 《二萬頌光明釋》亦云: 「已說一切相智,今 當說道相智,於此……。」 《莊嚴光明釋》說: 「若不遍知道相智,則不能證一切相智。」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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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現觀總義 4》

義釋》亦云: 「若不完善了知道相智,則無法 證悟一切相智,故〔說〕道相智。」 於此,顯示道相智之經論中,已宣說了 知三道之道相智,與前二道相智之因──順 決擇分,因慮及了知菩薩道道相智之因── 順決擇分,於講說一切相智時已述,〔此處〕 不宣說,如《莊嚴光明釋》云: 「彼見道順決 擇分,應由已述一切相智品中了知。」 於此,有云: 「第一品宣說了知菩薩道道 相智之因──順決擇分,故於第二品不直接 宣說,若如是,於第二品理應亦不須顯示菩 薩見、修道,因於第一品已說故,因於第一 品已述十地故。」如此自設疑問,如《莊嚴 光明釋》云: 「若如是,於前亦已宣說極喜等 諸地,顯諸菩薩之見道等故,復何故顯示?」 無過,因第一品宣說了知菩薩道道相智與此 所宣說,二者宣說方式與旨趣不同故。宣說 方式不同:因於第一品了知菩薩道道相智是 以自是一切相智之境之反體分而示,此則以 是一切相智之因之反體分而示故。旨趣不


第二品

同:因第一品乃為了知境表徵有境,於此則 為令了知:欲證一切相智,須修了知菩薩道 道相智故,如《莊嚴光明釋》云: 「當說,觀 待於通達無餘因與果而宣說諸如來之一切相 智,故諸佛子之道,非由彼說。」如是解疑 故,不同於上,此〔品〕唯引述因,安立諸 菩薩見道等體性乃道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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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現觀總義 4》

道相智之支分 問:然則,能表徵道相智之法有幾許? 答:有十一,若攝,則攝於修習道相智

之所依補特伽羅,與彼修習道相智之理二 者。為述說前者,以經而言,宣說一切相智 品已,四天王天乃至淨居天眾皆來集會,而 宣說道相智之經,經云:①「此復,如來自 性光前,諸天眾之業異熟所生光,非赫奕、 非明亮、非清晰,唯如來光最尊、最勝、主 要、上等、最上、最妙、無比、無上、無上 第一……」等。②「大德善現!菩薩摩訶薩 應如何住般若波羅蜜多?何為菩薩摩訶薩之 般若波羅蜜多?此問之答:未發無上正等菩 提心之天子,彼等亦當發起無上正等菩提 心,未入正性離生者,彼等無發無上正等菩 提心之勢力。何以故?彼等斷輪迴相續故。」 ③「然若彼等發無上正等菩提心,亦當隨喜 彼等。」④「吾不障礙彼等之善根品。」⑤


道相智之支分

「當得諸超勝法中,更為超勝之法……。」 五經文顯示修習道相智之所依補特伽羅 須具五差別法:初經文表須遠離生起道相智 之違緣──我慢現行;二經文明須發起勝菩 提心之順緣;三經文顯近取因須大乘種性覺 醒;四經文示須具刻意不斷除自相續之欲 漏、有漏之自性;五經文表須熟稔證邊際1之 時故。 為釋彼意趣,論云:「調伏諸天故……」 等一偈頌。此文顯示修習道相智之所依補特 伽羅,因彼顯示具其所依、境決定、周遍、 自性及作用五差別法,以上五文如此顯示已 成立故。〔若許:〕《心要莊嚴疏》釋此文為 宣說屬於能圓滿道相智部分之道相智支分, 乃第二說。因慮及釋此文為宣說道相智之 因、體性、果三者隨一所攝之殊勝功德故。 問:然則,如何闡述五支中周遍之義? 1

邊際: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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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現觀總義 4》

答:此有五:安立承許究竟三乘之宗、 成立究竟一乘、探析輪迴有無邊、探析一切 有情成佛否,與觀擇聲緣阿羅漢從何大乘道 而入。 安立承許究竟三乘之宗 問:然則,承許究竟三乘之宣說宗義者

有幾許? 答:此復,聲聞二部均承許究竟三乘成

立,因彼二者〔主張〕 :有聲聞自加行道忍位 入獨覺道,然不承許入大乘道,如《俱舍論》 云:「轉聲聞種性,二成佛三餘。2 」隨理行 唯識師,證成了知之無始無終,故大抵承許 究竟一乘成立。對法隨教行唯識師,則承許 究竟三乘成立,如《莊嚴光明釋》說: 「無著 聖者之親言,與隨行其論典而宣說種種大乘 之諸師則另述,而『決定正入……』等文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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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阿毘達磨俱舍論本頌》 : 「轉聲聞種性,

二成佛三餘。」(CBETA, T29, no. 1560, p. 321, a23)。


道相智之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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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了義, 『然而……』等文乃是不了義,是故 周遍義,依佛本性而說。」 此復,能證顯示究竟三乘之依據,以經 而言:「正性離生……」等文與《無盡慧經》 云: 「此等三者是能出離乘,乃聲聞乘、獨覺 乘與大乘。」《種種界經》云諸有情種種界。 《解深密經》云: 「雖一切佛精勤,置一向趣 寂聲聞種性補特伽羅於菩提藏,然未能得無 上正等菩提。何以故?其悲心極薄弱、苦逼 極畏故,自性種性唯是卑劣故。 3」「若迴向 菩提聲聞種性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 薩。何以故?彼既解脫煩惱障已,若蒙諸佛 等覺悟時,於所知障,其心亦可當得解脫。4」 3

另外,或譯為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解深密經》卷 2〈5 無自性

相品(二)〉 : 「若一向趣寂聲聞種性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 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性故、一向慈悲薄弱故、一向怖畏 眾苦故。」(CBETA, T16, no. 676, p. 695, a22-26)。 4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解深密經》卷 2〈5 無自性相品(二)〉 :

「若迴向菩提聲聞種性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薩。何以故?


10 《現觀總義 4》

如是說明二聲聞入不入大乘之差異後, 迴向聲聞若趣入大乘,僅自有餘涅槃趣入, 非由無餘涅槃,因《解深密經》云: 「如是住 於無餘蘊界中,一切精勤與一切努力之流已 斷故。」 然非處於有餘所依之狀態入大乘,因彼 於他前示現無餘涅槃後,受取他身,處於靜 處時,經佛言勸後而入大乘故。 以論而言,則以《大乘莊嚴經論》、《辨 法法性論》與《辨中邊論》為依據成立究竟 三乘。 如是不唯以教成立究竟三乘,亦能以理 成立:有情相續中能導入各別乘之諸無漏智 之種子,於勝義中種性別別決定,以此勢力 安立有情有不同三界、不同三信解、不同三 正行以及不同三果故,如《大乘莊嚴經論》 云: 「由界及由信,由行及由果,由此四差別,

彼既解脫煩惱障已,若蒙諸佛等覺悟時,於所知障,其心亦可當 得解脫。」(CBETA, T16, no. 676, p. 695, b3-6)。


道相智之支分 11

應知有性體。5」 問:然則,與宣說究竟一乘之經成相違? 答:無過,因宣說究竟一乘之經齊備意

趣處、旨趣與有直接之違害三者故。有意趣 處:①三乘法界體性無異;②三乘補特伽羅 同證無我;③同斷苦集之解脫道;④若干聲 聞不定種性入大乘道時,二異種性者亦入同 道。⑤如來作是念言: 「昔因行菩薩行,自已 成如來」 ;若干聲聞決定種性者,暫捨行菩薩 行,於證阿羅漢時,由佛勢力作是念言: 「我 因昔日行菩薩行,故即將成佛」 ,彼二者可能 起相同之念一次。⑥舍利子等化身聲聞,為 所化而多次示現已由聲聞乘般涅槃之理,及 ⑦於三乘中,大乘為究竟、為上,此乃彼經 之意趣處。 旨趣:即為引諸聲聞不定種性者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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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乘莊嚴經論》卷 1〈4 種性品〉 : 「由

界及由信,由行及由果,由此四差別,應知有性體」(CBETA, T31, no. 1604, p. 594, b5-6)。


12 《現觀總義 4》

乘,與為攝受大乘不定種性者令其不墮於餘 〔乘〕故。 有直接之違害:即受成立究竟三乘之 教、理二者所違害。如是《大乘莊嚴經論》 復云: 「法無我解脫,同故性別故,得二意變 化,究竟說一乘。6」又〔云〕 : 「引接諸聲聞, 攝住諸菩薩,於此二不定,諸佛說一乘。7」

成立究竟一乘 成立究竟一乘之能證之經,以經而言, 《入楞伽經》云: 「大慧,諸聲聞乘並非由聲 聞乘解脫,然而此等是大乘究竟者。」 《妙法 蓮華經》云: 「諸佛方便力,分別說三乘,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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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乘莊嚴經論》卷 5〈之二〉 : 「法無

我解脫,同故性別故,得二意變化,究竟說一乘。」(CBETA, T31, no. 1604, p. 615, b4-5)。 7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乘莊嚴經論》卷 5〈之二〉 : 「引接

諸聲聞,攝住諸菩薩,於此二不定,諸佛說一乘。」(CBETA, T31, no. 1604, p. 615, b24-25)。


道相智之支分 13

有一佛乘,息處故說二。8 」《妙法蓮華經》 又云: 「舍利弗來世,成佛普智尊,號名曰華 光,當度無量眾。9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 便方廣經》云: 「所謂涅槃,乃是諸如來之方 便。10」 《諦者品》亦云: 「文殊,倘為若干〔有 情〕說大乘,為若干〔有情〕說聲聞乘、獨 覺乘,如來意則成不清淨,有耽著之過,大 悲亦成偏黨、成有異想,亦成阿闍黎吝法。」 如是宣說以五因安置三種性於唯佛所獲 之果位。以論而言,如《釋》云:「『建立三 乘,為具意趣者,非實矣』,出自教中故。」

8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妙法蓮華經》卷 3:「諸佛方便力,

分別說三乘,唯有一佛乘,息處故說二。」(CBETA, T09, no. 262, p. 27, b1-2)。 9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妙法蓮華經》卷 2〈3 譬喻品〉 : 「舍

利弗來世,成佛普智尊,號名曰華光,當度無量眾。」(CBETA, T09, no. 262, p. 11, c13-14)。 10

另外,或譯為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

廣經》 : 「言得涅槃者,是佛方便。」(CBETA, T12, no. 353, p. 219, c7)。


14 《現觀總義 4》

此所述〔亦〕見於大創軌師龍樹與無著二者 之論著故。 後者成立,龍樹菩薩云:「已得二菩提, 彼等畏懼有,歡喜於壽盡,成得涅槃想,彼 無般涅槃,然而不投生,於三界三有,為諸 住無漏,亦斷非染愚,後由佛勸說,積菩提 資糧,復成世導師。」無著於「佛法身遍滿」 之釋文中,宣說斷種性有情是具意趣故。 復於《心要莊嚴疏》中云:引述無著派 所說,僅慮及實義,與聖〔聖解脫軍〕 、獅〔獅 子賢〕於任一釋中未引《寶性論》根本頌與 其釋文。不僅教成立究竟一乘,理亦成立, 因住於無餘涅槃之聲緣阿羅漢相續之所知障 是可斷故,示現斷除彼方便之佛事業不可能 棄捨故。 此復,理成立究竟一乘,因一切有情皆 是佛胎藏故,確是如此,因一切眾生均得佛 事業之轉入故,有垢心之真如與無垢心之真 如,二者體性無二故,因一切有情有佛性故。 此復,《寶性論》云:「佛法身遍滿,真如無


道相智之支分 15

差別,皆實有佛性,是故說常有。11」 問:若究竟一乘成立,則與宣說究竟三

乘之經相違? 答:無過,因如大商主以方便善巧力,

為令因路途遙遠而疲憊之旅客休息故,於大 海洲上變化城市,令彼慰藉,復漸向寶洲般 故;因由輪迴路途而疲憊,初不欲入大乘道 者,為令休息故宣說如同變化城之二涅槃, 此是因諸如來方便善巧所致故,與宣說究竟 三乘之經齊備意趣處、旨趣與有直接之違害 三者故。 意趣處:即諸暫時〔有〕不同勝解、不 同界者,須從別別乘道引導,乃其意趣處。 旨趣:即不破「能所異質空」是真實成立, 乃為攝受即將被引導至大乘道之種性故。有 直接之違害:即受成立究竟一乘之教、理二

11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究竟一乘寶性論》卷 3〈5 一切眾

生有如來藏品〉 : 「佛法身遍滿,真如無差別,皆實有佛性,是故 說常有。」(CBETA, T31, no. 1611, p. 828, a28-29)。


16 《現觀總義 4》

者所違害。 探析輪迴有無邊 「不思議無等⋯⋯」等《莊嚴光明釋》文 中輪迴有、無邊二說,後者之理由:輪迴無 邊際,因無始來,諸佛依序臨世為無量有情 說法,令般涅槃,但有情界仍無窮盡故。如 虛空雖有山、屋等諸阻障物,然彼無邊際, 如《莊嚴光明釋》云:「有云:『此佛種性無 始或每位佛降臨時,無數有情般涅槃,然輪 迴無盡、無邊故,猶如虛空,有山等若干阻 礙物,然虛空無盡』。」 初者之理由:輪迴有邊,因漸修通達無 我慧,可能有盡斷輪迴及其因之時,如金鏽 等由漸次淨化,終成清淨, 《莊嚴光明釋》云: 「餘有云: 『與對治法相遇則減之有法,對治 分極增, 〔所斷〕成極減,乃為可能,譬如金 垢等喻,輪迴亦是,無我性相之對治分現行 時,減少之有法。』謂以自性因之勢力斷輪 迴之流。」


道相智之支分 17

於此,一般而言,前後諸學者皆同〔承 許〕輪迴無最初邊際。 他宗

有後期學者云: 「輪迴亦無最後邊際,因 輪迴乃是無前後際空性(無際空)之空基有 法故。四方虛空無觸及之邊際,如是,輪迴 之基──器世間亦無最後邊際,因輪迴者之 有情世間亦無最後邊際故,如《般若攝頌》 云: 『任何有情自性復無際,任何諸法自性復 無邊,了達世間智慧復無邊。』 《普賢行願品》 云:『猶如虛空無邊際,一切有情亦如是。』 《入行論》說: 『為於十方際,成辦有情利。』 《寶性論》云: 『有情不盡因無邊……』等廣 大宣說。」

破他宗

然則,三世亦理應不可得,因彼是不可 得空之空基有法故,承許周遍。

⾃宗

此復,輪迴有最後邊際,因若是輪迴有 情,其輪迴定有最後邊際故,若如是則彼有 情相續之輪迴根本無明,周遍可被通達無我 智慧所斷故。諸前引文不能違害,因慮及有


18 《現觀總義 4》

情之續流不斷故。 探析一切有情將成佛否 他宗

有學者云: 「休言一切有情決定成佛,連 可成佛都不是,因成佛因緣未全數齊備故。 若不成立,彼為有法,理應是入道之補特伽 羅,因是成佛因緣全數齊備之補特伽羅故。」

他宗

有駁云: 「然則,究竟一乘理應不成立,

因一切有情將不成佛故。」 有云:不周遍,因慮及一切入道之有情

將成佛,而說究竟一乘成立故。 問:然則,諸聲聞聖者堪能成佛否?

⾃宗

答:若如初者,則彼為有法,理應不堪

能成佛,因非成佛因緣悉數齊備故。若不成 則彼說相違。彼為有法,理應是入大乘之補 特伽羅,因是成佛因緣悉數齊備之補特伽羅 故。若如次者,則彼為有法,理應將不成佛, 因不堪能成佛故。不能如是許,因一切入道 有情將成佛故。 他宗

又,有後期學者云: 「一切有情不決定成


道相智之支分 19

佛。」 破他宗

不應理,因若一切有情將成佛,則周遍 量決定、斷定有情將成佛。

⾃宗

自宗:一切有情決定將成佛,因一切有 情相續之心乃真實空故。有周遍,若如是, 則一切有情相續之實執與其習氣定是可遠離 心之客塵(暫時法) ,若如是,則周遍一切有 情決定將成佛故。

他宗

有云: 「一切有情相續之實執雖是可遠離 心之客塵,但相續中不堪能生起摧壞實執之 對治。」

⾃宗

①是否無摧壞諸有情相續垢染之方便? ②或有方便,然不可了知?③或可了知,然 不可能於此方便生起希求?④或可能,但無 了知方便之補特伽羅以悲心等起而宣說方 便?⑤或宣說,然不可能趣入此方便而作 修? 初者不合理,因由修習通達無我慧,能 淨一切垢故。次者不合理,因為了有情而修


20 《現觀總義 4》

習通達無我慧方便究竟之導師, 〔正〕理成立 故。三者亦不合理,因依諸佛勸導,有情不 可能不生起希求增上生故。雖暫時於決定勝 不生起希求,因有佛性,有朝一日將生起厭 離輪迴與希求涅般之覺知故。四者亦不合 理,因有情自方生希求時,佛世尊於有情之 悲愍,猶如母對獨子般無有衰退,不可能捨 棄〔為彼〕說法故。五者亦不合理,因有朝 一日,種性覺醒之因緣齊備後,種性將覺醒, 於《寶性論》根本頌及彼釋等善為成立故。 觀擇聲緣阿羅漢從何大乘道而入 他宗

昔有云:「若依聲緣有通達法無我之說, 因已現證空性故,相續中不生起大乘見道以 降,乃自七地或八地而入;若依聲緣無通達 法無我之說,則必新生起以現前新通達空性 之大乘見道,彼相續中亦必生起大乘資糧道 與加行道,故從大乘資糧道而入。」

破他宗

非善,因聲緣阿羅漢,非僅為新現證空 性生起大乘見道,而須於相續中生起廣大二


道相智之支分 21

資糧所攝之大乘道故。此復,欲速證得無上 正等菩提,初始自聲聞道趣入,理應合理, 《俱 舍論》云:「速三生解脫。12」如其所述,非 常精進之聲聞資糧道者,能於三世證得聲聞 阿羅漢果位,聲緣阿羅漢入大乘道時,相續 中不必生起六地以下之道,可自七地或八地 趣入。諸大乘資糧道、加行道以及初地時, 亦須於一大阿僧祇劫累積資糧故。 ⾃宗

自宗:無論聲緣通達法無我與否,聲緣 入大乘道時,須自大乘資糧道趣入,因入大 乘道必發起勝菩提心,而大乘發心之初乃是 大乘資糧道故。大乘五道後後者,周遍先有 前前自近取因故,《明句疏》云:「聲聞與獨 覺,彼等從寂靜界中起,了知勝道時,初始 生起初品所示之初發心、第二與第三。」 問:然則,聲緣阿羅漢入大乘道之資糧

道菩薩,彼是異生或聖者?

12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阿毘達磨俱舍論本頌》:「速三生解

脫。」(CBETA, T29, no. 1560, p. 321, a25)。


22 《現觀總義 4》

有作是念言:彼是大乘補特伽羅與聖者 同位,故許為大乘聖者。有思其乃是大乘異 生,承許是異生。餘者思〔彼〕非大乘聖者 亦非小乘聖者之聖者後,承許聖者第三蘊 等,雖有眾多然非善說。 ⾃宗

自宗:依正理而說,於答難時闡明。 問:然則,講說修道相智之所依補特伽

羅差別有五,何謂第四自性? 答:此即所謂「刻意不斷除一切煩惱」 ,

《明義釋》云: 「發菩提心是直至輪迴趣入從 事眾生利益,故非隨時隨地斷除煩惱,是為 自性。」 問:然則,何謂此示煩惱?

他宗

昔有云:「依此示煩惱為煩惱假立者而 言, 《佛說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言菩薩 聖者生於輪迴之八因,乃此示煩惱。八因, 如經云:「『云何名為於輪迴中與煩惱合相續 善根?所謂勤求福行而無厭足。』菩薩作是 思惟已,於三有中故現受生,願值諸佛誓度


道相智之支分 23

眾生而無懈倦護持正法,諸所施作勇進無 退,常生法欲,永不棄捨波羅蜜多勝行。13」 問:然則,於此八者名煩惱,不應理,

因其是善根故。復如經云:「世尊!今說善 根,何緣故說諸煩惱邪?14」 答:無過失,彼八因雖非真實煩惱,但

齊備假名為煩惱之三法,故名「煩惱」而宣 說故。取名為煩惱之理由,即猶如由煩惱勢 力結生於三界,諸聖者菩薩,由八因勢力結 生於三界故。旨趣:即為令了知諸聖者菩薩 精勤於利他故。有直接之違害:因是真實善 根故。此復如彼經云: 「海意!菩薩了知此如

13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佛說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卷

14: 「 『云何名為於輪迴中與煩惱合相續善根?所謂勤求福行而無 厭足。』菩薩作是思惟已,於三有中故現受生,願值諸佛誓度眾 生而無懈倦護持正法,諸所施作勇進無退,常生法欲,永不棄捨 波羅蜜多勝行。」(CBETA, T13, no. 400, p. 511, b2-6)。 14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佛說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卷

14:「世尊!今說善根,何緣故說諸煩惱邪?」(CBETA, T13, no. 400,

p. 511, b9-10)。


24 《現觀總義 4》

是等諸煩惱法與三界合,從煩惱中出生三 界。15」「以其三界合故,即不復心生諸隨煩 惱。16」 破他宗

此不應理,彼經所說聖者菩薩生於輪迴 之八因,乃圓滿道相智之方便分,是故,於 此無須探討聖者菩薩是否刻意斷除之疑問, 因此示煩惱並非假名之煩惱故。若後者不成 立,則聲聞有學聖者視為主要所斷而斷除之 煩惱,理應是假名之煩惱,因彼不成立故。 周遍,因未入劣道菩薩聖者刻意不斷除自相 續欲漏、有漏以成辦無上菩提,於此宣說彼 較聲聞道自性超勝故。

他宗

又有引《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 經》 : 「世尊!又如取,緣有漏業因而生三有。

15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佛說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卷

14:「海意!菩薩了知此如是等諸煩惱法與三界合,從煩惱中出 生三界。而彼菩薩具善巧方便故,積集善根緣力與三界合,此即 名為諸有善根與煩惱合。以其三界合故,即不復心生諸隨煩惱。」 (CBETA, T13, no. 400, p. 511, b10-14)。 16

同上注。


道相智之支分 25

如是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生阿羅漢、辟 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17」主張:「無 明習氣地是此示煩惱。」 破他宗

此說亦為前說所破。 問:然則,自何道依無明習氣地與無漏

業受取意自性身? 答: 《心要莊嚴疏》言住七地以下聖者菩

薩若勤奮成辦能如是受取,然自然而然成就 則於聲緣阿羅漢與住淨地之菩薩有。此復, 以就「若勤奮成辦」之文字能力,貌似有不 能如是受取之聖者菩薩,然宗大師與一切遍 智克主傑著述言從初地定能受取。 他宗

又有云: 「此示煩惱雖為真實煩惱,菩薩 聖者受生輪迴必由〔此〕因,然已斷除煩惱 過患──令心相續極不寂靜、由煩惱自主而 受生等能力,故於一切地不生煩惱過失。

17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 : 「世

尊!又如取,緣有漏業因而生三有。如是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 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CBETA, T12, no. 353, p. 220, a15-18)。


26 《現觀總義 4》

破他宗

極不應理,因菩薩聖者不由煩惱勢力受 生輪迴故,菩薩聖者已斷除由煩惱勢力而 生、病等諸苦故。此復,如《寶性論》云: 「老 病死諸苦,聖人永滅盡,依業煩惱生,諸菩 薩無彼。18」 問:然則,《莊嚴光明釋》中云:「僅斷

無明與見攝隨眠,並非欲漏、有漏,如其所 欲受取有故。」所言為何? ⾃宗

答:其義即未曾入劣道之菩薩聖者,刻

意不斷除自相續欲界地攝貪,其由悲願之力 受取轉輪聖王等身,將自相續欲界地攝貪轉 成生千子等成辦利他支分(因緣)故。此復, 其刻意不斷除自相續有或色界地攝貪,因彼

受生於色界時,依自相續定地攝貪之力作利 他行,令他有情歡喜故。未曾入劣道菩薩聖 者,刻意斷除染污無明與染污見,因彼未能

18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究竟一乘寶性論》卷 3〈5 一切眾

生有如來藏品〉 : 「老病死諸苦,聖人永滅盡,依業煩惱生,諸菩 薩無彼。」(CBETA, T31, no. 1611, p. 833, c2-3)。


道相智之支分 27

將染污無明與染污見轉為成辦利他之支分 故。若如是,欲漏、有漏是此示煩惱,因由 上所述,已證成故。


28 《現觀總義 4》

了知聲聞道道相智 問:若如所言,修道相智之所依補特伽

羅有五差別,然則彼如何修道相智之理? 答:此復,初說修習了知聲聞道道相智

之理,以經而言: 「憍尸迦問善現:何謂佛母? 答:憍尸迦!何謂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 多?於此,若菩薩摩訶薩發一切相智相應之 心,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作意色為無常。 應作意為無我、苦、靜;應作意為病、箭、 癰、罪;應作意為對岸、敗壞有法、變動、 速滅、傳染病、災難、傷害;應作意為無我、 靜、遠離、空、無相、無願、無行。」〔又〕 從「修持四念住」乃至「十八佛不共」;「行 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行般若波羅蜜多」 ; 「行 般若波羅蜜多時,不結合法。」乃至「憍尸 迦!所有迴向心,彼非心。」 此復,此諸經宣說所知聲聞道之四諦所 緣,其上之二十三行相,因宣說苦集有十五


了知聲聞道道相智 29

行相與滅道有八行相故。苦、集二者有十五 行相,因苦集有各別之八行相與共通之七行 相故。七〔行相〕即:二厭行相、二離貪行 相、三滅行相故。 此復,苦集共通之上的「彼岸」與「壞 滅」二行相, 《攝異門分》稱之為「厭離行相」 之理由,即諸聲聞種性者,以此二行相門於 聲聞加行道時出離故。苦集共通之上的「動 行相」與「極壞滅行相」 ,二者在《攝異門分》 稱之為「離貪行相」之理由,即為令聲聞種 性者,以此二行相門於聲聞見道離貪之故。 苦集共通之上的「疫病」、「怖畏」以及「損 惱」三行相,於《攝異門分》中稱之為「滅 行相」之理由,即因為令了知諸聲聞種性者 皆由此三行相門,於聲聞無學道須無餘滅除 苦集故。 如是,於《攝異門分》中云: 「厭離乃於 見道。離貪即諸於修道圓滿。滅是滅一切蘊。 趣入厭離與離貪,乃住於彼二者之加行。趣


30 《現觀總義 4》

入滅乃諸無學位。19」 如是顯示所知聲聞道之所緣四諦之上二 十三行相之旨趣,即諸聲聞種性者,依苦集 十五行相,了達一切輪迴與輪迴因過患已欲 離彼等;與依止滅、道諦八行相,欲得斷除 苦集之解脫;以及於相續生起欲想依止能證 彼之道之目的。若攝二十三行相,則攝於四 諦無常等十六行相,因苦集共通之七行相, 攝於八各別之行相中故。 經中宣說十六行相之理,從「應作意色 為無常」乃至「靜」四者,表苦諦之無常、 苦、空、無我四行相;從「應作意為病」乃 至「罪」四者,明集諦四行相──因、集、 生、緣; 「無我」 、 「寂靜」 、 「遠離」三者,顯 滅諦三行相──滅、靜、妙; 「空性……」等 19

另外,或譯為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瑜伽師地論》卷 84:「復

次厭者。謂於見道。言離欲者。謂於修道離欲究竟。所言滅者。 謂於無學一切依滅。前之二種於加行位。修習厭行及離欲行。後 之一種在無學位。行於滅行。」(CBETA, T30, no. 1579, p. 768, a1-5)。


了知聲聞道道相智 31

四者,示離行相; 「四念住……」等文,表道 諦之道行相; 「布施波羅蜜多……」等文,明 如行相; 「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不結合於法之 法」文,顯行之行相;「憍尸迦!所有迴向 心......」等文,示出之行相故。 論為釋彼等意趣,根本頌云: 「道相智理 中……」等一偈頌與《明義釋》云:「於此, 如苦諦次第……」等。此復由「由諸四聖諦, 行相」闡述「應作意色為無常」等經義。由 「道相智理中,不可得,當知聲聞道」揭示 「以不可得方式了知彼」之經文義理,而順 帶宣說大乘發心與迴向。 問:然則,何謂此示所知聲聞道?又,

菩薩何以了知? 答:聲聞自相續所攝現證無常等十六行

相本智,非此示所知聲聞道,因此示所知聲 聞道與第一品中言「凡聲聞道」,二者同義, 彼亦須於菩薩自相續生起而了知故,因云: 「應生一切道,應知一切道。」菩薩聖者相


32 《現觀總義 4》

續中現證無常等十六行相本智,此亦非此示 所知聲聞道,因此示所知聲聞道必於聲聞有 學相續中生起故。 問: 菩薩聖者何以了知此示聲聞道之

理? 答:即於加行道位時,在自相續中生起

後,以義總方式了知;於見道位時,在自相 續中生起後,現前了知故。 問:以何門了知? 答:此復,加行時發心、正行時證空慧、

結行時迴向,以三攝持助伴所攝持之門了 知,因由「發一切相智相應之心」、「以無所 得而為方便」、「憍尸迦!所有迴向心……」 等示故。 問:然則,此了知聲聞道道相智從何因

生? 答:講述彼因──大乘順決擇分,以經

而言,如云: 「復次,世尊告善現曰: 『善現! 善哉!善哉!……』」等文。為釋此意趣,論 云:「聖聲聞道中……」等三偈頌。


了知獨覺道道相智 33

了知獨覺道道相智 問:然則,修習道相智者之所依補特伽

羅,彼修習「了知聲聞道道相智」方式若如 是,何謂修習「了知獨覺道道相智」之理? 答:此復,如云: 「弟子麟喻道。」宣說

所知聲聞道與了知彼之道相智後,無間闡述 所知獨覺道與了知彼之道相智是為合理。 問:聲緣二道若無差異,則聲聞道外,

無須另說獨覺道;若有別,則為何? 答:此復,經中述說加行道時: 「曰: 『亦

非住於色亦非不住,亦非於受,亦非於行, 亦非於諸行,亦非住於識,亦非不住。具壽 舍利子!如是菩薩摩訶薩應住於般若波羅蜜 多,以無所住方式而住故。』此即會中有天 子作是念:雖能了知藥叉語等等,然非善現 所言『住於佛母』 。諸藥叉語、藥叉句、藥叉 所言、藥叉善言,若宣說彼等,猶可了知。


34 《現觀總義 4》

然聖者善現闡述、正說、揭示、正揭示般若 波羅蜜多,則不可了知……20」「喏!上座善 現,顯明般若波羅蜜多,較細分更細分,較 甚深更甚深。21」 初段經文,以獨覺證菩提方式超勝聲聞 之門宣說。因彼宣說諸獨覺於最後有時,不 待餘阿闍黎宣說教授,而現證自生本智故。 第二段經文說此獨覺本智超勝聲聞本智,因 彼示聲聞本智細分、甚深,獨覺本智較此更 20

另外,或譯為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401

卷-第 600 卷)》卷 425〈25 帝釋品〉:「『於色非住非不住,乃至 於一切相智亦非住非不住。何以故?舍利子!以色等法無二相故。 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於深般若波羅蜜多,隨此非住非不住相,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如是學。』爾時,會中有諸天子竊作是念: 『諸藥叉等言詞呪句雖復隱密,而我等輩猶可了知;尊者善現於 此般若波羅蜜多,雖以種種言詞顯示,而我等輩竟不能解!』」 (CBETA, T07, no. 220c, p. 138b24-c3)。 21

另外,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401 卷-第

600 卷)》卷 426,也有相近的文字: 「尊者善現於此般若波羅蜜多, 雖復種種方便顯說欲令易解,然其義趣轉深轉妙難可測量。」 (CBETA, T07, no. 220c, p. 139, a17-19)。


了知獨覺道道相智 35

為細、深故。 為釋第一段經文意趣,論云: 「自覺自證 故,亦不依他教。」為釋第二段經文意趣云: 「是故當宣說,麟喻智甚深。」 所言「亦不依他教」之聲,乃詮說獨覺 以無聲身之門對所化說法。此復, 〔此〕以主 要而言,未遮一般以語門說法。 如是,獨覺本智超勝聲聞本智,因為以 種性、行道方式、證果方式、累積資糧、安 住、行走,六差別法之門超勝故。 初者成立,因獨覺若觀待於聲聞,則具 有煩惱薄弱、不喜吵雜且獨處於阿蘭若之差 別;若觀待於菩薩,則具有悲心薄弱、不行 廣大利他、我慢熾盛,故於最後有時,不待 他人說法,而能證自生本智之差別故。第一 差別須釋為麟喻獨覺,因非一切獨覺周遍獨 處故。 次者成立,因若干獨覺在資糧道時,百 劫中令降臨〔世間之〕諸佛歡喜,成熟相續,


36 《現觀總義 4》

為證獨覺菩提,通達「善巧六法」而後生起 加行道,乃是不觀待阿闍黎之差別。若干獨 覺於加行道忍位中品以降,令降臨〔世間之〕 諸佛歡喜,依止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 等門累積資糧,通達「善巧六法」而生起加 行道,是觀待阿闍黎之差別。若干獨覺於見 道以降,令降臨〔世間之〕諸佛歡喜等等, 累積資糧,通達「善巧六法」而後生起見道, 亦是具有觀待阿闍黎之差別故。 三者成立,因前獨覺於一生所繫臨終 時,許三願:願生於無佛與聲聞之寂靜國土; 願於最後有時,不待他教,自證菩提;願以 無聲身相門對所化機說法。後世受生於最後 有時,生為三洲男女隨一,非首陀羅種,於 自相續中生起加行道煖位以上之道,而後在 彼世證自生本智;獨覺中者於一生所繫臨終 時,許三願:願後世受生於最後有時,生為 三洲男女隨一,非首陀羅種,於自相續中生 起加行道上品忍位以上之道時,於彼世證得 自生本智;後獨覺於一生所繫臨終時,許三


了知獨覺道道相智 37

願:願後世受生於最後有時,生為三洲男女 隨一,非首陀羅種,於自相續中生起後二果, 具足於彼世證得自生本智之差別故。 獨覺「善巧六法」,即蘊、界、處、諦、 緣起、處非處。確定第一獨覺稱作「麟喻獨 覺」 ,於後二者,有號為「中中根」 、 「中鈍根」 以及取「大、小部行獨覺」名,但論中意趣, 乃如名為「先得加行道而未捨果之部行獨覺」 與「先得加行道與果二者之部行獨覺」是應 理,因《集論》云: 「或先未起順決擇分。或 先已起順決擇分。或先未得果。或先已得果 出無佛世。唯內思惟聖道現前。或如麟角獨 住。或復獨勝部行得盡苦際。22」 四者成立,因《俱舍論》曰: 「麟角喻百 劫。23」麟喻獨覺資糧道者累積百劫資糧;若 22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 6〈3 得品〉 :

「或先未起順決擇分。或先已起順決擇分。或先未得果。或先已 得果出無佛世。唯內思惟聖道現前。或如麟角獨住。或復獨勝部 行得盡苦際。」 (CBETA, T31, no. 1605, p. 688, c12-15)。 23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阿毘達磨俱舍論本頌》:「麟角喻百


38 《現觀總義 4》

依《金鬘疏》 ,後二者亦同麟喻;若依《心要 莊嚴疏》,如所言後二者積集資糧時不定故。 於「劫」,阿爾菩提等人雖解為「中劫」,然 自宗則如《俱舍論釋》言: 「要百大劫修菩提 資糧。然後方成麟角喻獨覺。24」如所述應為 大劫。後二獨覺亦多數曾有聲聞之證量,如 《俱舍論釋》云: 「然諸獨覺有二種殊。一者 部行。二麟角喻。部行獨覺先是聲聞得勝果 時轉名獨勝。25」故。 五者成立,因「意之安住」謂三種獨覺 皆勝解深法、精進審思甚深緣起、以及住三 解脫門作意。 「身之安住」 :麟喻獨覺喜獨處, 後二者,與眾共住故。

劫。」(CBETA, T29, no. 1560, p. 315, c23)。 24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阿毘達磨俱舍論》卷 12:「要百大

劫修菩提資糧。然後方成麟角喻獨覺。」(CBETA, T29, no. 1558, p. 64, b8-9)。 25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阿毘達磨俱舍論》卷 12:「然諸獨

覺有二種殊。一者部行。二麟角喻。部行獨覺先是聲聞得勝果時 轉名獨勝。」(CBETA, T29, no. 1558, p. 64, a28-b1)。


了知獨覺道道相智 39

六者成立,因三獨覺依任一聚落或城邑 住,皆謹慎護身,且守護諸根,善住正念而 於聚落中托缽故。 若以訓詞而言,為獨自一人希求成佛, 故號曰「獨覺」 ,彼獨覺如麟角獸獨處,故名 「麟喻獨覺」 ;與友伴共行之獨覺,故名「部 行獨覺」。如《俱舍論釋》云:「言獨覺者。 謂現身中離稟至教唯自悟道。26」《疏抄》則 云:「麟喻者」,謂如諸麟角獸無第二,彼等 亦不與在家、出家眾以及餘獨覺共住,故名 諸麟喻。」又云:「部行。」 問:然則,聲緣二道之差異如是,云何

了知獨覺道道相智修習之理? 答:此復,以經而言,經云: 「此復,具

壽善現告諸天子云:色非深非細,何以故? 色自性非深非細。27」「復次,彼等天子作是 26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阿毘達磨俱舍論》卷 12:「言獨覺

者。謂現身中離稟至教唯自悟道。」(CBETA, T29, no. 1558, p. 64, b9-10)。 27

另外,或譯為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401


40 《現觀總義 4》

念: 『上座善現!如何觀聞法?』爾後,善現 告彼等天子曰: 『天子!諸有情如幻,當尋聞 法亦如幻;諸有情如變化,當尋聞法亦如變 化。』28」 此復,獨覺道有三差別:斷除所取分別 差別、未斷能取分別差別、所依種性差別。 三差別中,第一經文宣說斷除所取分別之差 別,由此有學獨覺聖者通達所取外境空,以 及獨覺阿羅漢因斷除執取所取為外境之分 別,故通達空本智與斷除執取所取為外境分 別之斷德二者,觀待於獨覺非深非細故。第 二經文,闡述未斷能取分別之差別,此文乃

卷-第 600 卷)》卷 426: 「具壽善現知諸天子心之所念,便告彼言: 『諸天子!色乃至識非深非妙,色自性乃至識自性亦非深非妙。』」 (CBETA, T07, no. 220c, p. 139, a19-22)。 28

另外,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401 卷-第

600 卷)》卷 426〈26 信受品〉 ,也有相近的文字: 「諸天子復作是 念:『尊者善現今者欲為何等有情樂說何法?』具壽善現知彼所 念便告之言: 『諸天子!我今欲為如幻、如化、如夢有情樂說如 幻、化、夢之法。』」(CBETA, T07, no. 220c, p. 139, c13-16)。


了知獨覺道道相智 41

法喻結合而說:魔術師變小石木成象馬時, 小石木雖非象馬,生起執取其為象馬之知 覺,不成相違;知覺雖無真實有,有學獨覺 聖者卻不通達此,於獨覺阿羅漢時,未斷除 執取知覺真實成立之實執。 隨後,依顯示所依種性差別, 《中品般若 經》29云:「具壽!或不退轉菩薩摩訶薩,或 見諦補特伽羅,或阿羅漢漏盡意樂圓滿,或 曾於先佛作事,於來〔世間〕多佛生諸善根, 或諸善知識攝受之善男子、善女人。」此宣 說五種補特伽羅。《般若八千頌》言:「諸具 壽!若諸不退轉菩薩摩訶薩,或見圓滿補特 伽羅,或諸阿羅漢漏盡,能善受持此——如 是宣說之佛母。」闡述三種補特伽羅。 《般若 攝頌》云: 「佛子善巧諦與不退轉,去除垢染 斷疑阿羅漢,第四乃為善知識攝受。」言四 種補特伽羅。又,經云: 「隨後,諸天之王帝 釋,化諸多天物,自三千大千世界四天王天 29

《中品般若經》即為《般若二萬頌》。


42 《現觀總義 4》

乃至色究竟天眾所有曼陀羅花,供諸佛世 尊、諸大菩薩、諸比丘眾、善現聖者、及此 佛母。30」 此等經文顯示所依種性差別,因前三經 文,示修行者之所依補特伽羅差別;最後經 文宣說能依法性種性差別。 初者成立, 《般若二萬頌》所說見諦補特 伽羅與《般若八千頌》所言見圓滿補特伽羅, 以及《般若攝頌》中所述佛子善巧諦三者, 表暫時決定為獨覺種性之獨覺資糧道者;前 中後之「不退轉者」 ,顯示暫時決定為獨覺種

30

另外,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401 卷-第

600 卷)》卷 426〈27 散花品〉 ,也有相近的文字: 「爾時,天帝釋 及此三千大千世界四大王眾天乃至色究竟天,咸作是念:「今尊 者善現承佛威力,為一切有情雨大法雨,我等今者各宜化作天妙 音花,奉散供養釋迦如來及諸菩薩摩訶薩眾并苾芻僧、尊者善現, 亦散供養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豈不為善?」時,天帝釋及諸天眾 作是念已,便各化作天妙音花,持以奉散釋迦如來及諸菩薩摩訶 薩眾并苾芻僧、具壽善現、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而為供養。」 (CBETA, T07, no. 220c, p. 141, a11-20)。


了知獨覺道道相智 43

性之獨覺加行道者;前二者之「阿羅漢」與 最後之「去除垢染斷疑阿羅漢」三者,顯示 為獨覺見道者、修道者以及無學道者故。 後者成立,因彼經揭示所變現諸曼陀羅 花雖無勝義成就,但於名言中能作供養等 事,如是,諸獨覺道雖非勝義成就,然於名 言中具滿能依法性種性差別故。為釋彼意 趣,由論中「遠所取分別」表第一差別法之 經義;由「未離能取故」明第二差別法之經 義;由「攝為麟喻道」顯第三差別法之經義。 問:然則,若「未離能取故」之文義如

所述,作是念言:與闡述獨覺有細微通達法 無我則成相違? 答:無過,一般而言,獨覺有證悟真實,

然此直接顯示之獨覺則無此故,因彼與唯識 師二者所證悟之見與屬主要所修之見,二者 相同故。 問:然則,作是念言:證悟真實之獨覺,

與唯識師之見同否?


44 《現觀總義 4》

答:此亦相同,因屬此二者主修之見同

故。此復相同,因謂彼二者以所取外境空之 空性為主要所修,且證悟真實之獨覺亦不以 能所真實成立空之空性為主要所修故。 他宗

昔有云: 「唯識師與獨覺,見不同,因獨 覺通達所取非真實存在,然未通達能取非真 實存在,而唯識師亦未通達所取非真實存在 故。」

破他宗

此說大抵於前已破矣。 問:然則,所知獨覺道為何?何謂菩薩

聖者了知之理? 答:如於聲聞時所言,獨覺自相續所攝

證悟色外境空本智,與菩薩聖者相續現證彼 之本智,不安立為此示所知獨覺道,與初品

「任彼獨覺道及」所說之道乃同義,如於聲 聞時所言。菩薩聖者如何了知之理亦如前 述,乃以發心、迴向、通達空性之慧三攝持 門了知。 頌曰:


了知獨覺道道相智 45

結合經現觀,獅賢又復現, 諸友眾莫疑,智者薪火傳。 問:若了知修習獨覺道之道相智之理如

是,則彼因順決擇分為何? 答:此復,以經而言: 「喏,善現上座!

此與假立不相違,亦揭示法性,乃具甚深慧。 31

」為釋彼意趣,論云:「開闡假法性……」

等文。若依釋,則直接顯示通達空性之菩薩 加行道,順帶顯示通達所取能取異質空之加 行道。

31

另外,或譯為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401

卷-第 600 卷)》卷 426〈27 散花品〉 : 「具壽善現智慧甚深,不違 假名而說法性。」(CBETA, T07, no. 220c, p. 141, b15-16)。


46 《現觀總義 4》

大乘見道 問:修習道相智所依補特伽羅,修習了

知聲緣道之道相智之理若如是,然則,云何 修習了知菩薩道道相智之理? 答:此有二:修習菩薩見道之理,與修

習菩薩修道之理。其中初者,以經而言: 「復 次,天帝釋如是請問具壽舍利子曰: 『大德舍 利子!般若波羅蜜多,當從何處求?』舍利 子答言: 『憍尸迦!般若波羅蜜多,當於善現 所說品中求。』32」等文,延伸至「於色之真 如,如來真如不可得……」等文,是諸見道 之 經 文 。 為 釋 彼 意 趣 , 論 云 :「 由 諦 與 諦 上……」等六偈。此復, 「諦與」之文初表二 32

另外,或譯為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401

卷-第 600 卷)》卷 426〈27 散花品〉 : 「爾時,天帝釋問舍利子言: 『大德!諸菩薩摩訶薩所學般若波羅蜜多,當於何求?』舍利子 言:『憍尸迦!諸菩薩摩訶薩所學般若波羅蜜多,當於善現所說 中求。』 」(CBETA, T07, no. 220c, p. 142, c11-14)。


大乘見道 47

染污品諦,後明二清淨品諦,共四者,四者 各亦具忍智四者,顯示十六剎那與其勝利。 今此,辨析見道有二:生起見道之所依、 講說能依見道。 生起見道之所依有二:身所依、心所依。 身所依 除北俱盧洲及隨欲黃門外,以欲界天、 人所依可直接新生起大乘見道,上界所依則 不能。初者成立,因於其所依具備生起之順 緣以及遠離逆緣故。後者成立,因諸上界異 生於輪迴無熾盛厭離故,如《攝決擇分》云: 「非生上地或色界或無色界能初入聖諦現 觀。何以故。彼處難生厭故。若厭少者尚不 能入聖諦現觀。況於彼處一切厭心少分亦 無。33」 《俱舍論》云: 「由上無見道」 、 「無厭」

33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瑜伽師地論》卷 69:「非生上地或

色界或無色界能初入聖諦現觀。何以故。彼處難生厭故。若厭少


48 《現觀總義 4》 34

。 心所依 一般而言,直接新生見道之心所依有靜

慮六地,尤其是直接新生大乘見道之心所 依,周遍是第四根本靜慮等至故,依無色心 無法直接新生見道故。初者成立,如《攝決 擇分》云:「唯依諸靜慮及初靜慮近分未至 定。能入聖諦現觀。35」次者成立,因住於大 乘加行道之上品世第一法菩薩,周遍證獲第 四根本靜慮等至故。三者成立,因諸無色等 至,是奢摩他勝、毘鉢舍那劣故,有周遍,

者尚不能入聖諦現觀。況於彼處一切厭心少分亦無。」(CBETA, T30, no. 1579, 34

p. 682, c1-4)。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阿毘達磨俱舍論本頌》:「由上無見

道,無間無緣下,無厭及經故。」(CBETA, T29, no. 1560, p. 321, c29-p. 322, a1)。 35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瑜伽師地論》卷 69:「唯依諸靜慮

及初靜慮近分未至定。能入聖諦現觀。」(CBETA, T30, no. 1579, p. 682, b27-28)。


大乘見道 49

如《攝決擇分》云:「非無色定。所以者何。 無色定中奢摩他道勝。毘鉢舍那道劣。非毘 鉢舍那劣道能入聖諦現觀。36」 問:然則,與宣說屬直接新生大乘修道

心所依之欲界心及有頂心成相違? 答:無過,因彼於《莊嚴光明釋》中直

接宣說故。 問:菩薩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位,若獲

得第四根本靜慮等至,則與《十地經》中言 第三地時獲得靜慮與神通相違? 答:此亦無過,因彼乃慮及不共差別,

以根本定力所得,菩薩加行道時,須獲得粗 靜行相之根本靜慮,非破此故, 《心要莊嚴疏》 如是說,然《菩提道次第廣論》闡述無粗靜 行相之根本靜慮,須解其矛盾。

36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瑜伽師地論》卷 69:「非無色定。

所以者何。無色定中奢摩他道勝。毘鉢舍那道劣。非毘鉢舍那劣 道能入聖諦現觀。」(CBETA, T30, no. 1579, p. 682, b28-c1)。


50 《現觀總義 4》

講說能依見道有三:述說下部阿毗達磨 派而顯示其不應理、講說上部阿毗達磨派、 講說中觀自宗。

述說下部阿毗達磨派而顯示其不應理 若依《俱舍論》 ,則見道忍智十五剎那唯 是次第生,因最初有欲界地攝見斷煩惱之正 對治之見道苦法忍,後有直接引生之法智, 再有上界地攝見斷煩惱之正對治之苦類忍, 最後生起彼直接引生之類智,如是當推知餘 三諦故。苦法忍等十五剎那是見道,因是新 證悟昔未曾證諦之道故;第十六剎那道類智 非見道,因無新證昔未證之諦故。如《俱舍 論》云:「前十五見道,見未曾見故。37」 破此說:然則,前三類智理應亦非見道, 因無新證昔未證之諦故。因第十六道類智無 此,且此〔二者〕相同故。若許,則見道忍

37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阿毘達磨俱舍論本頌》:「前十五見

道,見未曾見故。」(CBETA, T29, no. 1560, p. 321, b6)。


大乘見道 51

智理應定數為十二剎那,因許故。 如是亦於《莊嚴光明釋》中云: 「若如是, 苦等三諦亦不具前無之見,是未見類智剎那 之道故。〔如此〕則僅成十二剎那,〔然〕不 如是主張。此乃差矣。」 講說上部阿毗達磨派 若依《集論》 ,初生起三界地攝見斷煩惱 之正對治之見道苦法忍,接著生起直接解脫 見斷之法智,又類忍緣法忍、法智二者,執 取其為諸自果聖者證量之因,苦類智緣類忍 如前般執取,餘三諦之類忍與類智亦應如是 推知,《集論》云:「云何智忍。謂先觀察增 上力故。於各別苦諦中起現證無漏慧。由此 慧故永捨見苦所斷一切煩惱。是故名為苦法 智忍。云何苦法智。謂忍無間由此智故。於 前所說煩惱解脫而得作證。是名苦法智。云 何苦類智忍。謂苦法智無間無漏慧生。於苦 法智忍及苦法智各別內證。言後諸聖法皆是


52 《現觀總義 4》

此種類。是故名為苦類智忍。云何苦類智。 謂此無間無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 是名苦類智。如是於餘諦中隨其所應。諸忍 諸智盡當知。38」 如是,言苦法忍、法智二者通達緣四諦 境之所取;類忍與類智二者通達緣有境本智 之能取,如彼論云: 「苦法忍及法智乃是證悟 所取,苦類忍及類智則是證悟能取。39」 38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 5: 「云何智

忍。謂先觀察增上力故。於各別苦諦中起現證無漏慧。由此慧故 永捨見苦所斷一切煩惱。是故名為苦法智忍。云何苦法智。謂忍 無間由此智故。於前所說煩惱解脫而得作證。是名苦法智。云何 苦類智忍。謂苦法智無間無漏慧生。於苦法智忍及苦法智各別內 證。言後諸聖法皆是此種類。是故名為苦類智忍。云何苦類智。 謂此無間無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是名苦類智。如是於 餘諦中隨其所應。諸忍諸智盡當知。」(CBETA, T31, no. 1605, p. 682, c18-27)。 39

另外,或譯為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 5:

「由法忍法智覺悟所取。由類忍類智覺悟能取。」(CBETA, T31, no. 1605, p. 682, c28-29)。


大乘見道 53

講說中觀自宗有三:阿闍黎於《莊嚴光 明釋》中如何破立之理、略示阿闍黎之主張、 講說能越見道與所越見道之生起次第。

阿闍黎於《莊嚴光明釋》中如何破立之 理 《莊嚴光明釋》中所說三派中,第一派 說:見道忍智十六剎那是於四諦作事之事現 觀,或果現觀一剎那,因苦法忍現證苦之法 性時,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之忍、智十 六剎那同時生起故。然則,建立向、住成不 應理?若言:無過,由各別證得現觀安立忍 智十六剎那故。觀待依次去除對四諦一一之 顛倒增益,而安立十六剎那故。 《莊嚴光明釋》 云: 「有云: 『以因無不具足,則未能斷除故, 於苦見斷時斷集,因此證滅,此復諸餘不應 理,故為修道。集等亦如是,如是觀待果現 觀大乘見道是一剎那現觀,亦於每諦去除顛 倒之別審現觀,而唯有十六剎那作現觀,是


54 《現觀總義 4》

故建立向等是為善住。』」 此既非阿闍黎之主張,以〔正〕理而言, 亦不應理,證滅諦理應不須先證道諦,待一 基法而言,無間道與解脫道理應同時生起, 因苦法忍時,現證斷集之滅故。 有云: 「不成立,因於苦法忍時,將現證 滅諦故。」 然則,忍、智十六剎那,乃於四諦作事 之事現觀,或為果現觀一剎那,與別審現觀 十六剎那之差別,理應不應理,因彼承許故。 自宗有學者違越《心要莊嚴疏》所言,視此 作阿闍黎自宗,非稀有處。 第二派云: 「見道忍、智十六剎那,由別 審40現觀而為一剎那,因茲苦法忍現證四諦之 法性,且現證彼時,證得直接從見所斷解脫

40

此處《現觀總義》(2007 年)藏原文 སོ་སོར་/ོགས་པ།(別證)疑有

誤,比對 བཀའ་འ3ར་དཔེ་བ4ར་མ།《中華大藏經:甘珠爾(對勘本)》 (北 京:中國藏學出版社,2000 年)之《莊嚴光明釋》藏文版為 སོ་སོར་ /ོག་པ།(別審) ,故依此譯出。


大乘見道 55

之解脫道故。初者成立,因此苦法忍,不僅 現證苦諦之法性,對苦諦之法性亦是成入41, 所以須現證餘三諦之法性故,如《釋量論》 云: 『義自性是一……』等,如是觀現世者相 續中執聲現前,對聲是成入故,見聲時,現 見聲上之所作性、無常等一切功德故。理應 是後因,因見斷所攝之五見、五非見,乃自 執事物真實有之實執因而生,且苦法忍現證 四諦所攝諸法無真實有故。如《莊嚴光明釋》 云:『餘云:壞聚等諸〔見〕與貪等諸煩惱, 由許諸事真實顛倒等起,解脫乃由見不可得 而〔證〕故。僅依其遍治,故諸餘修習皆為 彼矣!如上述修一切法或無事或無我或空, 若其修習圓滿,則如云: 『義自性是一,體性 是現事,有何未見分,為餘量所觀?42』如上 述,將生起通達自體性之無漏智一切法之有 41 42

成入:於自境以事物之力趣入。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釋量論略解》卷 1:「義自性是一,

體性是現事,有何未見分,為餘量所觀?」(CBETA, B09, no. 43, p. 522, a18)。


56 《現觀總義 4》

境。是故,別審現觀之見道現觀乃一剎那。』」 此亦非阿闍黎之主張,因〔其〕主張大 乘見道無間道與解脫道不依前後次第生起, 是一剎那,然阿闍黎說大乘見道苦法忍與苦 法智二者依次生故。初者成立,因於此主張 原立者舉出建立向、住不應理之應成故。此 復,如《莊嚴光明釋》云: 「若如是,唯一剎 那證一切行相故,此外,以餘行相修見道不 應理故。何以安立向等時位?如是諸善隨出 離道者主張。」 第三派云:大乘見道八忍及八智非同時 生起,唯是依次而生,因為了根除見斷顛倒 煩惱,除修習無間道之行相外,有修習見道 解脫道之行相,因有由若干錯亂因而增益之 見斷其他行相,彼不觀待見道解脫道,無間 道無以斷除故。由若干錯亂因而增益之喻, 如:同是白色,故錯亂魚鱗為銀。建立大乘 見道向住亦為應理,因住於見道無間道時, 安立為向者;住於解脫道時,安立為住果者 故。以正理勢力〔可知〕見道忍智十六剎那


大乘見道 57

是一剎那,因是於一成事剎那生起之一座根 本定之剎那故。雖如是,然因別審現觀而宣 說十六剎那之理由,即從定中起,於後得時, 於無常等十六之上之空性,引出十六種不同 定解之原因,所以如是安立故。見道苦法智, 於苦之法性是量之理,即以斷見斷種子之門 而對彼是量故。猶如觀現世者相續之執青現 前,已斷除執取青為非青之增益故。見道苦 法忍非以斷除見斷種子門而於彼是量,恰如 觀現世者相續之執青現前,未斷除執取青色 為非剎那性之增益,雖如是,然見道苦法忍 與異生之量未成無有差別,因云: 「大慧由見 性,能定一切相。43」如是,法忍自顯現已, 無不通達故;此乃是以直接引出自見斷解脫 之解脫道門而量法性故。又,如《莊嚴光明 釋》云: 「如云: 『由見色法同,魚鱗44誤為銀,

43

出自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釋量論略解》卷 5:「大慧由見性,

能定一切相。」(CBETA, B09, no. 43, p. 569, a27)。 44

此處法尊法師譯為「蚌殼」。


58 《現觀總義 4》

若不由亂緣,而計餘功德。45』如是,爾時, 有餘類由若干錯亂因而增益故,彼為斷顛倒 所生煩惱;亦有修習諸餘行相,故善以成立 第八等時位。以此意趣,故以正理勢力,雖 見道現觀一剎那,然宣說為現觀十六剎那。 是故,識自體雖取一切行相,於某分必能除 串習明顯等增益類,唯此除其障礙,於彼是 量,諸餘非矣!如剎那性等。如是,亦不可 言諸聖者於異生有何差別,因行相愈清楚, 彼等知覺遠離錯亂因則更為超勝故,仍可作 極廣說。」 此乃阿闍黎之主張,因〔已〕證成屬大 乘見道八忍體性之無間道,與屬八智體性之 解脫道,是次第生故。 略示阿闍黎之主張

45

另外,或譯為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的《釋量論略解》卷 1: 「由見

色法同,蚌殼誤為銀。若不由亂緣,而計餘功德,」(CBETA, B09, no. 43, p. 522, a19)。


大乘見道 59

屬大乘見道無間道體性之八忍同時生 起,是以同體性、異返體門安立,因見道無 間道以現證四諦法性之分而安立為四法忍, 以現前通達四法忍法性之分而安立四類忍 故。 同理,屬大乘見道解脫道體性之八智亦 同時生起,且以同體性、異返體之門而安立, 因見道解脫道,以現前通達四諦法性之分而 安立四法智;以現前通達四法智法性之分安 立四類智故。此理與中觀應成派相順,因《六 十正理論》云:「設若法智後,於此有差別; 有為法極細,誰計自性生,彼諸非智者,不 見緣起義。 46 」月稱菩薩亦於其釋論中詳述 之。同是承許:聲聞見道八忍同時生起,八 智亦同時生起,因大乘作如是說,且〔此二 者〕理路相同故。 若非如上述,則以量通達所聞是無常之

46

出自任杰翻譯《六十正理論》:「設若法智後,於此有差別;有

為法極細,誰計自性生。彼諸非智者,不見緣起義。」


60 《現觀總義 4》

補特伽羅,理應不周遍是以量通達聲是無常 之補特伽羅,因現前通達苦諦法性之補特伽 羅,不周遍現前通達集諦法性故。理應是彼, 因是見道苦法忍,不周遍是集法忍故。理應 是彼,因彼二者依次生起故。承許因。若許 根本,則以所聞證成聲是無常之宗法相應之 補特伽羅,理應以量通達所聞是無常,因為 承許彼故。若許,所聞理應是證成聲是無常 之正因,因許故。 有學者言,大乘苦法忍以證悟自身之分 而安立為類忍,是《心要莊嚴疏》之意趣, 稍顯粗略。如是解說四諦次第,乃是有境現 觀次第,《心要莊嚴疏》云:「於瑜伽者心續 中,生起觀緣起四諦之見道時,次第亦是隨 順彼等而生。」此不能作大乘解,似應當作 小乘解,然〔吾〕思惟:聲聞見道八忍,大 抵次第生起,〔然〕須觀擇。 問:然則,住於大乘見道無間道之菩薩

相續有大乘發心否? 答:於此,有依隨《心要莊嚴疏》者曰:


大乘見道 61

「彼相續有大乘發心,然無現行。」 他宗

又有云: 「雖有現行,然於見道無間道時 無。」

破他宗

初者不應理,因若彼相續有「為一切有 情願成佛之覺知」,則此乃現行,「無現行」 僅是言詞故,從《入中論廣釋》說: 「彼相續 沒有非無漏之心。」可證明故。次者不應理, 易解。

⾃宗

自宗認為:於彼菩薩相續以自在大乘發 心方式或未衰退而有,但僅此不算有,是為 意趣。

他宗

於此,有舉出大乘見道無間道,應犯未 被具有自相續之補特伽羅相續發心攝持之 過,以及彼菩薩成非大乘者,及應不能以種 性門映蔽(勝伏)聲緣阿羅漢等過。

⾃宗

然皆不周遍。 問:然則,何為從大乘見道昇到大乘修

道之理? 答:此復,諸菩薩從下地趣入上地時,


62 《現觀總義 4》

雖是自根本定趣入根本定,但自大乘見道趣 入大乘修道時, 〔吾〕認為是自後得趣入根本

定,因大乘見道忍智十六剎那所引見道後得 位者,當彼獲得自應所斷之修斷上上品實執 之正對治無間道時,安立為自大乘見道趣入 修道故,如《莊嚴光明釋》云: 「諸諦現觀是 一故。」 講說能越見道與所越見道之生起次第 問:然則,能越見道與所越見道二者生

起次第之理為何? 答:初生起現前通達空性之能越見道,

隨後再生起現前通達無常等十六行相之所越 見道,因先生起現證空性之根本智,隨之再 生起現證無常等十六行相之見道後得智故。


大乘修道作用 63

大乘修道作用 問:然則,何為修持道相智之所依補特

伽羅修持大乘修道之理? 答:此復,說大乘見道已,無間解說大

乘修道乃合理,然為令修持大乘修道補特伽 羅於大乘修道生敬重,且因宣說大乘修道經 中,示修道作用之經文較少,故先闡述大乘 修道作用。 此復,若以經而言: 「於見道時,宣說住 於佛母之諸菩薩眾省知己過後學道」,而延 伸: 「復次,諸天之王帝釋白世尊言: 『世尊! 世尊!如是般若波羅蜜多甚為希有,菩薩摩 訶薩省知己過後,住於心寂靜、調伏、無我 慢……』」等文,是諸修道作用之經文。為釋 彼意趣,論云:「遍息敬一切……」等。 大乘修道作用有六:四士用果、一等流 果、一增上果。


64 《現觀總義 4》

初者成立,修道菩薩以增長自相續道順 緣之因而言有二,以消除自相續逆緣之因而 言有二。初者成立,因有令心寂靜與調伏之 功德,乃是令自相續增長之近取因;消除自 相續我慢,而尊重一切善知識之功德為彼之 俱生緣二者故。後者有二:因具足遠離內在 逆緣──煩惱之功德,與不受他方毒物或利 器等外在逆緣所侵害之功德。 第二根本因成立,因所證一切相智乃修 持大乘修道而證之等流果故。 第三根本因成立,因修道菩薩具有自隨 所居處皆成為天人及一切世間所應供處之功 德故。於此,不宣說異熟果之理由:因菩薩 之修道非異熟因故。 如是,安立大乘修道作用之體性為: 「曾 證大乘修道以上,且由修習大乘修道之力所 證功德」。 問:若大乘修道作用如是,然闡述大乘

修道之理為何?


大乘修道作用 65

闡述彼有二:講說修道所依、講說能依 修道。講說修道所依有二:闡述身所依、闡 述心所依。

闡述身所依 聲聞修道於三界所依生起,獨覺修道於 欲界所依生起,大乘修道則於欲、色界所依 生起,然無於無色所依生起者,無彼,因未 有於無色受生之菩薩聖者故。此復如《般若 攝頌》說: 「恐失菩提功德度,不求生於無色 界。」 闡述心所依 諸聲聞因不善巧方便故,不能依欲心與 有頂心生起修道,大乘則依欲心、四靜慮正 行以及四無色正行,九地生起修道,如《莊 嚴光明釋》云: 「說『於欲界、色界與無色界』 故應知是欲界等九地道,然言『欲界與有頂, 斷菩提道支』 ,謂不善巧方便故,乃以聲聞而 言。彼與此無相違乃某人之說。」


66 《現觀總義 4》

講說能依修道 能依大乘修道有二:大乘有漏修道、大 乘無漏修道,如《明義釋》云: 「作用之後為 修道,其亦以有漏、無漏之分類而有二種。」 大乘修道,亦定數為二,因大乘修道之修法 有:為留下法身手跡47,於根本定所攝之大乘 修道之修法,以及為留下色身手跡,於後得 所攝之大乘修道之修法,定數為二故。 問:然則,如何安立有漏、無漏之理? 答:此復,有時說後得智是有漏、根本

智是無漏;有時說異生之現觀是有漏、聖者 之現觀是無漏;又有時說具有聲、義堪為混 合執取之耽著知是有漏,遠離彼是無漏等眾 說中,自宗如後。若如是,則「具有聲、義 堪為混合執取耽著知之大乘隨現觀」 ,是大乘 有漏修道之體性,與「遠離彼之大乘隨現

47

手跡:手留下來的痕跡。此為藏文的表達方式,一如中文的凡

走過必留痕跡的「足跡」。


大乘修道作用 67

觀」 ,是大乘無漏修道之體性。初者可分為大 乘勝解修道、迴向修道及隨喜修道三種。後 者可分為正行修道、清淨修道二種,如是《明 句疏》云: 「有漏、無漏之別,具分別與離分 別是主要。此攝義:諸勝解、迴向、隨喜作 意乃清淨世間時位後之本智之加行;修行則 為根本智。」依此釋文有學者言: 「法友阿闍 黎承許大乘無漏修道周遍是根本智。」乃實 不承許,然執持此說。


68 《現觀總義 4》

大乘勝解修道 問:然則,如何述說勝解修道? 答:此復,以經而言,在第六作用時,

說「由此般若波羅蜜多,令彼處成為一切有 情供養之處……」等延伸出,問: 「供養般若 波羅蜜多,與供如來窣堵波二者福德,何者 為大?」如是請問,答言勝解修道之經文, 如《二萬頌光明釋》云: 「書寫此甚深般若波 羅蜜多成函供養諸佛,與盛七寶入涅槃窣堵 波中而為供養,因由般若波羅蜜多乃一切相 智之因,以及是其所依,故以佛身供養親近 故。唯初者〔是〕大福德增長之因,即是上 述。」為釋彼意趣,論云: 「勝解謂自利……」 等。 今此,辨析勝解修道有四:勝解之境、 體性、分類、界限。


大乘勝解修道 69

勝解之境 文字、道、果般若三者是勝解之境。

體性 安立其為「修道菩薩相續中於文字、道、 果三般若起信之勝解心所」 ,如《明句疏》云: 「其體性乃堅信已確定事。」

分類 有自利勝解修道、二利勝解修道、利他 勝解修道三種。 他宗

有學者說:「自利勝解修道,意樂緣利 他,然行動(加行)乃成辦自利為主;二利 勝解修道,意樂雖緣利他,然行動乃成辦自 他二利為主;利他勝解修道,不僅意樂緣利 他,行動亦以成辦利他為主,如《二萬頌光 明釋》云: 『自利勝解乃成辨自利,體性為他 利而作;自他利乃成辦二利;他利即唯為他 利。』」


70 《現觀總義 4》

破他宗

此說不善,因以行動門,自利勝解修道 亦以成辦利他為主,因三勝解修道僅以返體 之分而分故。所用引文不能違害,因自利勝 解修道,勝解文字、道、果三佛母般若波羅 蜜多為自利之來源,二利勝解修道勝解三佛 母為自他二利之來源,利他勝解修道勝解三 佛母為利他之來源故。 若如是,修道菩薩於根本定中修習道般 若波羅蜜多,於後得時出定,相信文字、道、 果般若波羅蜜多三種佛母之清淨信或勝解, 與其相應者,安立僅此一〔法〕是三勝解修 道三者,因以相信文字、道、果般若波羅蜜 多三者乃一切利益來源之分而言,集聚色身 之因──福德資糧故。此復,如《明義釋》 云: 「勝解作意猶如從諸發源地〔得〕金塊般, 造作福德。」 界限

他宗

榮澤巴說: 「自利勝解修道為不淨七地之 後得位所攝,因未斷末那而起細分我慢故。


大乘勝解修道 71

二利勝解修道乃八、九地所攝;因末那轉依 而證悟自他平等故。利他勝解修道為十地所 攝,因於彼利他方式「與佛平等」故,如《莊 嚴光明釋》云: 『因由未盡我慢種子,唯於初 者謂自利勝解,由自、他平等故謂自他勝解, 此乃精勤於他利之義。」」 破他宗

如〔其〕所言,非彼等文意趣,因於不 淨七地後得位,有細分我慢,故主要安立自 利勝解修道;於八、九地後得位,無細分我

慢,乃通達自他平等,故主要安立二利勝解 修道;於十地後得,利他方式隨順「與佛平 等」,故主要安立利他勝解修道,然一般而 言,於九種修道之後得位,安立各有三勝解 修道不相違故,因必安立上上品自利勝解修 道與下下品二利勝解修道及利他勝解修道, 若是初者,則定是上上品大乘修道;倘是下 下品二利勝解修道及利他勝解修道,必是下 下品大乘修道故。


72 《現觀總義 4》

大乘迴向修道 問:然則,由勝解新集色身之因福德資

糧所攝善根之理,若如是,那由迴向彼,何 以轉成色身之因? 答:為闡述彼,以經而言,宣說勝解勝

利時言「有此佛母故有增上生、決定勝等。」 佛菩薩對修習勝解修道作讚美、承事、稱揚 三事,由此延伸,以揭示聲緣三善事與菩薩 迴向差別之門而說迴向修道。如《二萬頌光 明釋》云: 「此中迴向之殊異即是:比較一切 聲聞與獨覺,施等諸造福物, 〔可知〕以不可 得菩薩摩訶薩無上正等正覺之理作迴向,唯 此名為勝,為上,即是上述。」為釋彼意趣, 論云:「殊勝遍迴向……」。 此復,此文揭示迴向之理,即由前二句 揭示迴向之體性,以第三句破除真實耽著迴 向物,第四句遮破真實耽著能迴向之心,由 「遠離」之文滅除真實耽著迴向者,以「佛


大乘迴向修道 73

福品,自性念行境」之文破除真實耽著自他 善根或善或惡, 「有方便」之文破除真實耽著 六波羅蜜多善根或善或惡,由「無相」之文 破除真實耽著於一切迴向,由「諸佛所隨喜」 之文揭示了知名言中緣起如幻,故不迴向輪 迴因,而迴向成佛因,依「是餘三迴向」之 文示名言中迴向之分類。亦說迴向修道之體 性, 〔此即〕安立為「安住於修道後得位菩薩 相續中,令自他善根轉成圓滿菩提之有漏隨 現觀。」迴向修道以返體之分可分為十二, 然以體性門則無,因迴向修道定遍是迴向修 道十二者故。


74 《現觀總義 4》

大乘隨喜修道 問:由迴向令所集善根轉成色身因之理

若如是,則云何隨喜令其增長之理? 答:此復,當宣說隨喜修道,以經而言,

〔闡述〕迴向修道時,明自他諸善根集攝為 一而作隨喜,爾時,善現白如來言: 「何以隨 喜?」如是請問之答,宣說隨喜修道,如《二 萬頌光明釋》云:「『世尊,如何隨喜?』直 至『善巧方便以不可得方式,將彼等善根迴 向於無上正等正覺』之間所說。」為釋彼意 趣,論云:「由方便無得……」。復安立隨喜 修道之體性: 「修道菩薩相續中於自他善根歡 喜之喜乃是隨喜,與彼相應之有漏隨現觀。」 修道菩薩相續之勝解、迴向、隨喜三者 隨一,周遍是勝解修道等三者隨一,然而三 種修道隨一不周遍是彼三者隨一,因彼三者 隨一定是心所,有三種修道所攝之心王故。 若如是,於修道菩薩相續之有漏後得智之上


大乘隨喜修道 75

安立勝解、迴向以及隨喜修道三者,因以相 信佛母為一切利益根源之分安立勝解修道; 以轉變自他善根成為圓滿菩提之分安立迴向 修道;以修歡喜自他善根之分而安立隨喜修 道故。 然則,宣說積集善根者與於彼修歡喜 者,二者善根平等,其義為何? 他宗 破他宗

有云: 「謂於慧相等者,將得同等福德。」 非善,因積善根者亦有隨喜自積之善, 故與積善根與否成無差別故,是故慧相等

者,僅以獲得福德而言相等,是所說之意。


76 《現觀總義 4》

大乘正行修道 問:然則,闡述置留色身手跡所攝之三

種有漏修道之理,若如此,那如何闡述置留 法身手跡根本定所攝之二種無漏修道? 答:此復,以經而言,宣說迴向、隨喜 時,宣說迴向、隨喜「證悟不可得佛母之善 根」 ,延伸而述正行修道與清淨修道二者,如 《二萬頌光明釋》云: 「於此,自性乃『世尊, 般若波羅蜜多最為清淨,故令顯現。』由此 而始……。」 此復,宣說正行修道之經文乃是:①「此 佛母乃為無事自性空,正說一切法自性。」 ②從「此大菩薩之佛母,勝伏布施波羅蜜多」 乃至「勝伏靜慮波羅蜜多。」③又云: 「乃至 一切相智無所作、無發起、無事、無生、無 緣、無畏成辦佛母。」④再云: 「如其不可得、 不可取、不住、不捨、不貪,而如是專注。」 ⑤復云:「此佛母即大波羅蜜多……」等。


大乘正行修道 77

此等經文揭示正行修道具有五種差別: 第一經文表體性差別,第二經文明殊勝差 別,第三經文顯作用差別,第四經文示暫時 果差別,第五經文表究竟果差別。為釋彼意 趣,論云:「此自性殊勝……」等。


78 《現觀總義 4》

大乘清淨修道 第二清淨修道亦有五種差別,此中,宣 說因差別之經文乃: 「菩薩供養承事無量無數 十方世間如來已,來此受生。」 「此菩薩摩訶 薩,從無量無數百千萬俱胝劫,善具無上圓 滿菩提,從最初發心乃至行施波羅蜜多。」 「菩 薩摩訶薩自最初發心,於此甚深佛母,以不 可得方式精勤。」「彼等愚夫,為魔所加持, 於甚深法不起勝解,不生信心,於蘊等諸法 極為耽著,落入惡友掌中,故有瞋行,自讚 譭他。善現,愚夫具此四相將斷此甚深佛 母……」等。 此等經文表清淨修道之因差別,因前三 經文明生起因之差別,以及後經文顯不可生 因之差別。初者成立,因為初經文表承事供 養佛,次經文明修學六波羅蜜多,第三經文 顯具有止觀方便善巧故。次者成立,因後經 文顯示魔加持等四種故。為釋前三經文意


大乘清淨修道 79

趣,論云:「依佛及施等……」;為釋後經文 意趣,論云:「諸法衰損因……」等。 揭示清淨修道之境差別之經文即:「善 現,此復,所有色清淨,即果清淨,所有果 清淨,乃是佛母清淨;所有佛母清淨乃是色 清淨,如是所有色清淨、果清淨及佛母清淨, 此無有二,不可分二,且無異、不斷。」 此經文揭示清淨修道之差別,直接顯示 其境自性清淨已,順帶牽引客塵清淨故。初 者成立,因直接揭示沙門性果〔遠離〕解脫 道真實成立垢染之清淨,以及其色境等〔遠 離〕真實成立垢染之清淨,此二清淨,體性 無二,由量無以二分,無可觀析故。復順帶 牽引客塵清淨之義,若結合事相說明,自相 續具足二地解脫道之補特伽羅,其相續中無 間道所應斷垢染之清淨,以及無間道之境色 等之上, 〔遠離〕彼無間道所應斷垢染之清淨 二者,體性無二,由量無以二分,無可觀析 故。為釋順帶牽引客塵清淨義,論云: 「果法


80 《現觀總義 4》

清淨性……」等。 揭示清淨修道之果差別之經文是: 「清淨 貪、瞋、痴……」等。 「清淨老死、憂惱、悲 嘆、苦憂錯亂……」等。 「布施波羅蜜多清淨, 持戒波羅蜜多清淨……」等。 此等經文揭示清淨修道之果,因初經文 表果──聲聞清淨,次經文明果──獨覺清 淨,第三顯果──菩薩清淨故。佛清淨者, 聖、獅之釋中未以結合經文之理而說。此清 淨,名「最極清淨」與「越邊清淨」,〔梵文 中〕 「安達」是最極、越邊,而邊際有「事邊 際」與「時邊際」二種,由盡斷所知障之分 安立超越事邊,由獲證不變法身之分安立超 越時邊故。為釋彼意趣,論云:「惑所知三 道……」等。 他宗

有云: 「當下非經論述說聲聞與獨覺清淨 之時。」

⾃宗

答:無過,因清淨修道之離繫果是客塵

清淨,順帶宣說此亦有聲緣清淨,然主要決 擇則是菩薩清淨故。


大乘清淨修道 81

第四清淨修道之體性差別已於經中廣 說。 問:然則,佛清淨乃最極清淨,而聲緣

清淨非最極清淨,其差別為何? 答:其因即能證佛清淨之下下品等九種

大乘修道,能斷除三界九地所攝上上品修所 斷等九種實執,能證聲緣清淨之小乘修道不 能 斷 此 故 。 為 闡 述 此 , 論 云 :「 對 治 九 地 中……」等。 第五清淨修道如何斷難之差別有二:聖 者宗、阿闍黎宗。

聖者宗 辯難如是,有駁云: 「不淨依他起,理應 真實成立,因九種修所斷成立故。清淨依他 起理應真實成立,因九種對治修道成立故。」 答:生起對治之理,以大乘修道無間道

作自所應斷之所斷三界修所斷實執之正對 治,如經云: 「世尊!非住於欲、色、無色界。」


82 《現觀總義 4》

為釋彼意趣,論云:「道……遍對治三界。」 問:然則,彼大乘修道無間道,證悟何

等境而對治修所斷? 答:「能量」乃能取──知覺,「所量」

是所取──境,以通達〔彼〕真實空平等門 而作為其對治,經云: 「世尊,不許清淨,何 以故?以一切法為塵聚故。」為釋彼意趣, 論云:「能量所量,由是平等性。」 若依正答問難而言,則前應成不周遍, 因建立所斷、能治,僅於名言,非以勝義而 言。如經云: 「於一切相智,此般若波羅蜜多 不作饒益,亦不作不饒益。」 他宗

有云:「菩薩勤於二資糧,理應無意義, 因能治、所斷非真實成立。」

⾃宗

於此,觀待世俗而言,答「無有周遍」; 觀待勝義而言,答「承許」。經云:「此般若 波羅蜜多,無有清淨受持。」

他宗

又有云: 「所得與現觀理應不應理,因能 治、所斷非真實成立故。」

⾃宗

於此,亦觀待世俗而言,答「無有周遍」 ;


大乘清淨修道 83

觀待勝義而言,答「承許」。因經云:「無清 淨獲得、現觀。」故。 阿闍黎宗 斷難乃是,下下品等九種大乘修道,斷 除上上品等九種修所斷實執不應理,因下品 修道,不能斷上品修所斷實執,且斷除下品 修所斷實執無須上品修道故。譬如:羸弱劊 子手不能消滅強壯敵人,消滅羸弱敵人不需 要強壯劊子手般。 答:無彼過,譬如:因浣衣者,洗滌或

粗或重之衣垢,無須大費周章;然洗滌細分 衣垢,則須辛勤用力故。 問:然則,二種無漏修道之體性為何?

他宗

於此,有大譯師依《莊嚴光明釋》云: 「於 初修道說勤於成辦功德,於後者稱極為清 淨。」以世俗如幻為親境,故安立為正行修 道;以勝義如虛空為親境,故安立清淨修道。

破他宗

不應理,因宣說有以世俗如幻為親境之


84 《現觀總義 4》

清淨修道,且以勝義如虛空為親境之正行修 道,迴向證悟三輪不可得之佛母善法,且有 證悟勝義不可得之正行修道故。 他宗

有主張正行修道是無間道,清淨修道是 解脫道。又有承許正行修道是後得智,清淨 修道是根本智。

破他宗

二者皆不應理。若如是,則此二者必相 違,然不相違故。 「對治九地中……」等文是 宣說清淨修道之文故。是故,就大乘無漏修 道一者安立為正行修道與清淨修道二者,因

以留下究竟證德之手跡之分安立正行修道; 以留下究竟斷德之手跡之分安立清淨修道 故。 頌曰: 趣向相智獨方便,表徵道智十一法, 勤以結合經莊嚴,此即善說甚希奇。 善說《般若波羅蜜多教授現觀莊嚴論》 《明義釋》《心要莊嚴疏》── 顯明般若義


大乘清淨修道 85

之燈.第二品釋。


86 《現觀總義 4》


第三品 87

第三品


88 《現觀總義 4》


第三品 89

顯明《現觀莊嚴論》與釋本以及般若義

之燈・一切智品釋

問:然則,說第二品道相智後,於此第

三〔品〕宣說基智之理由為何?

答:彼理即:因獲第二品所述上士道次

所攝道相智,須先獲得通達第三品宣說共中

士道次所攝無常等十六行相之心故。此乃必

要,因獲得道相智之前,須先獲得大乘加行

道煖等四法,而此須先證得大乘初發心之資

糧道,此又須先獲得大悲,此又須先獲得此

示通達無常等十六行相之修持故。

此復,如《二萬頌光明釋》云: 「今當說

一切智,於此,以不住輪迴、涅槃而言。」 《莊

嚴光明釋》云: 「若未了知一切基,將不善了

知道,故〔說〕一切智。」 《明義釋》云: 「不

完善了知一切事物,則不圓滿了知道;故〔說


90 《現觀總義 4》

明〕一切智。」

然則,第三品以何基智作主要決擇? 他宗

昔有云: 「此即是於現前通達基法真實空 本智,取名為『對治基智』。」又有云:「所 治品基智是彼。」

破他宗

初者不合理,因聖、獅二師未曾名現前 通達基法真實空本智,為「對治基智」故。 第二不合理,因所治品基智,非《現觀莊嚴 論》特意所化於自相續中生起而修持故。

⾃宗

自宗:宣說「作意色是無常」之經,所 示義之現證無常等十六行相之菩薩聖者智,

乃第三品主要所示之基智,因前宣說菩薩

見、修道乃〔離〕二邊之清淨道,作是念言:

「以何留下破二邊之不同手跡?」由「智不

住諸有」闡述現前通達無常等十六行相本智

乃是能破有邊,今此述說故。

難:然則,若謂今此述說基智理應不合

理,因第二品已示基智故,因第二品已宣說

現前通達無常等十六行相之本智故。

答:於第一應成不周遍,因第二品已宣


第三品 91

說彼,然今此所宣說彼,有特殊理由與旨趣,

如前已說。此復,如《莊嚴光明釋》云: 「於

道相智時,亦宣說聲聞等道,豈非〔已〕宣

說一切智?復何故另示一切智?當闡明。於

此,如云: 『道相智理中,由諸四聖諦,行相

不可得,當知聲聞道。』此言以修習不可得

等次第,菩薩應當修習諸聲聞道。是故,諸

所牽引無常等行相,乃為了知無餘基法而另

說一切智,應〔如是〕解。」

闡述此等對治基智不住於有寂邊,若以

經而言:「善現白言:世尊!諸菩薩摩訶薩,

般若波羅蜜多非此岸、非彼岸邊、二岸中不

可得。」言之前所述佛母不住有寂邊,以「善

現……」等文所示。為釋彼意趣,論云: 「非

此岸彼岸……」等一偈頌。

問:然則,了知基法之般若波羅蜜多,

雖不住有、寂二邊,然亦不住中間之理由為

何?

答:彼理由,即是因就勝義而言,不住


92 《現觀總義 4》

此二者中間故。 「因彼等理由,成立此了知基

法之般若波羅蜜多近〔諸〕佛菩薩,乃根本

頌直接顯示;順帶顯示成立聲緣是遠道,以

聲聞等不了知三世平等故。」上言為釋中補

述。

然則,何為「智不住諸有,悲不滯涅槃」

之義? 他宗

於此,有學者曰: 「首句示智不住有邊之 基智,如現前通達補特伽羅無我之菩薩見 道;次句示悲不住寂邊之基智,如見道菩薩 相續之大悲。」

破他宗

此不合理,因見道菩薩相續之大悲非基 智故。

⾃宗

自宗:首句示智不住有邊之道相智,如

現前通達補特伽羅無我之菩薩見道;次句示

悲不住寂邊之道相智,如見道菩薩相續之大 悲。

然則,此示有、寂邊為何?


第三品 93

此有三:認知此示觀待世俗之有寂邊、

認知此示觀待勝義之有寂邊、認知此示觀待

菩薩道之有寂邊。

認知此示觀待世俗之有寂邊

若就初者而言,此示觀待世俗之有邊、

此岸邊、輪迴邊、常邊同義,例如:由業與

煩惱之力長時結生。彼由「以慧之此岸邊─

─輪迴常性」顯示。此示觀待世俗之寂邊、

彼岸邊、涅槃邊、斷邊同義,例如:僅憑斷

滅受生於有所得之涅槃。彼由「以悲之彼岸

邊—斷滅涅槃性」文示之。

認知此示觀待勝義之有寂邊

就假設之門安立:輪迴真實成立,為觀

待勝義之有邊;涅槃真實成立,為觀待勝義

之寂邊。〔又〕耽著輪迴為真實所捨之實執,

為觀待勝義之有邊;耽著涅槃為真實所取之

實執,為觀待勝義之寂邊,乃《理序道論》

中所說。


94 《現觀總義 4》

認知此示觀待菩薩道之有寂邊

耽著投生於「有」絕對是所捨,乃此示

觀待菩薩道之有邊,由「應知彼以緣無事而

住輪迴」顯示。耽著唯斷投生於有所得之涅

槃絕對是所取,乃此示觀待菩薩道之寂邊,

由「應知彼以緣無事而住涅槃」顯示。是故,

此處之釋本云:慮及觀待菩薩道之有邊而言

「離悲,故住於有邊。」

問:然則,有何補特伽羅住於此示有寂

邊?

答:此復,聲緣阿羅漢不住此示觀待世

俗有邊,然安立住於寂邊,因安住於盡斷有

之「斷涅槃」故。諸聲緣有學聖者,住於此

示觀待世俗之有邊,然非住於寂邊,因由業

與煩惱之力而受生於輪迴,且未得涅槃故。

諸菩薩聖者不住於此示觀待世俗之有寂邊,

因彼已得能遮有寂邊之殊勝方便智慧所攝對

治故。

未曾入劣道之勝解行菩薩眾,安住於此


第三品 95

示觀待世俗之有邊,因由業煩惱而受生於輪

迴故。不住於觀待菩薩道之有邊,因未視受

生於有為絕對所捨故。

問:然則,此示能遮有寂邊之道為何?

答: 現證無常等十六行相之菩薩聖者

智,是此示能遮觀待世俗之有邊,因受生於

輪迴之主因是染污無明,而此是遮除彼之對

治之住類故。見道位菩薩相續之大悲心,是

此示能遮觀待世俗之寂邊,因墮寂邊之主因

乃自利作意,而〔此〕是遮除彼之對治之住

類故。現證三世真實空之道般若,是此示能

遮觀待勝義之有寂邊,因是現證有寂真實空

之本智故。由悲願力欲想數數受生於有,而

成辦有情利益之殊勝意樂,是能遮觀待菩薩

道之有寂邊,因是殊勝方便智慧所攝持之菩

薩智故。

是故,菩薩聖者相續之殊勝智慧之手

跡:乃由證悟粗分無我慧遮除觀待世俗之有

邊,由證悟細分無我慧遮除觀待勝義之有


96 《現觀總義 4》

邊。其相續中殊勝方便之手跡亦即遮除此示

觀待世俗之寂邊。

問:然則,了知基法之般若波羅蜜多不

住有寂邊,是故證成近於佛菩薩、遠於聲緣,

尚有諸餘理由?

答:闡述彼理由,以經而言, 〔就〕真實

執取前述不住有寂邊佛母之過患,由「善現

曰: 『世尊!大乘善男子、善女人,不方便善

巧,於般若波羅蜜多,以可得了知,則捨般

若波羅蜜多,令遠矣!』」等文示之。〔就〕

不執取為真實之勝利,由「善現白曰: 『世尊!

諸菩薩摩訶薩不貪,善說此般若波羅蜜多,

乃至能善究竟,極為稀有……』」等文示之。

為釋彼意趣,論云:「彼由緣相門……」。

此復,此由何文延伸而出:宣說「知三

世平等」時,具足三種差別之了知基法之道

般若為有法,是近於佛菩薩、遠於聲緣,因

是現證三世真實空平等性之本智所攝之道

故。

問:此述諍辯之處,由何補特伽羅興辯?


第三品 97

答:由主張聲緣中有通達法無我之宣說

大乘宗義者辯。

問:如何辯?如是所說之周遍理應不決

定,因凡是聖者周遍曾現證三世真實空故。 因凡是聖者周遍曾親證基法之實相故,如《出 世間讚》云:「凡是緣起法,汝許為空性。」 如是辯。 ⾃宗

答:親證三世真實空平等性之本智所攝

之道,周遍近於佛菩薩、遠於此示聲聞,因

親證補特伽羅無我之聲聞見道,是遠於果佛

母之基智,親證補特伽羅無我之菩薩見道, 是鄰近果佛母之基智故。為成立第一因,云: 「彼由緣相門,非方便故遠。」為成立第二 因,云:「由善巧方便,即說為鄰近。」 此之辯、答當如是解,非如有云此是諍 辯親證三世真實空之究竟本智,周遍近於佛 菩薩、遠於聲緣與否,因主張前說者亦承許 如是周遍故。 問:然則,與先前種性時宣說有證法無


98 《現觀總義 4》

我之聲緣相違? 答:否也,因各別章節之顯示之理不一

故,因於宣說種性時,直接顯示聲緣證悟法 無我,而此處直接顯示之聲緣不證悟法無我 故。善非善巧,依釋義而言,可解為有無先 前所述能遮二邊之道,然阿闍黎釋論中解為 有無開演空性之善知識。 問:然則,由為相執所繫縛與否之門證

成遠近道之理,若如是,是否有餘證成遠近 道之理? 答:為述說此,以經而言: 「之後,具壽

舍利子白具壽善現曰: 『具壽善現!諸菩薩摩 訶薩行波羅蜜多時,何謂具貪、不貪?』所 問之答,善現曰: 『於此,菩薩摩訶薩不善巧 方便想:色空,是貪……』」等。為釋彼意趣, 論云:「色蘊等空性……」等五頌。 由此經論二者廣說「彼由緣相門……」 等以及彼所詮釋根本經,「色蘊等空性……」 等四句、 「執佛等微細」一句,顯示聲緣基智 是以執相所繫縛之門遠於果佛母。 「施等無我


第三品 99

執……」等三句、 「法道最甚深……」等二句、 「 智 諸 法 性 一 … … 」 等 二 句 、「 由 遣 除 見 等……」等二句與「色等不可知……」等二 句,共五段文顯示菩薩基智,以具足殊勝智 慧方便之門鄰近於果佛母。 初者成立,由「色蘊等空性……」等文 揭 示 於 基 法 為 相 執 所 繫 縛 ,「 施 等 菩 提 分……」等文揭示於道為相執所繫縛, 「執佛 等微細」揭示於果為相執所繫縛故。後者成 立,因此等文述說菩薩基智為現證基道果真 實空之智慧所攝持故。 若如是,則證成所治品基智與遠於果佛 母之基智同義,能治品基智與近於果佛母之 基智同義,因前述正理可成立「所治品基智」 之所治為實執, 「能治品基智」之能治為證悟 無真實有之慧。

問:然則,當如何修先前所述之近道──

現證無常等十六行相之菩薩基智?


100《現觀總義 4》

答:其近因──以義總方式通達無常等

十六行相之菩薩基智加行,與能攝此之通達 空性之菩薩加行。當述說此,若以經而言: 「善現啟白問曰:『世尊,菩薩摩訶薩如何 行般若波羅蜜多?』世尊答曰:『善現,此 處,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多時,倘不行 色,即行般若波羅蜜多……』」等文。為釋 彼意趣,論云:「色等無常等」等二偈半。 此復,此示菩薩加行有許多,以境門可 分為四;以體性門可分為三;以作用門可分 為二;以能證之喻門可分為一種。 以境門可分為四 初者成立,有三種緣世俗之菩薩加行, 有一種緣勝義之菩薩加行故。初者成立,因 有於差別事遮遣真實耽著之菩薩加行、於差 別法遮遣真實耽著之菩薩加行、於功德所依 圓滿與否遮遣真實耽著之菩薩加行等故。此 三者與觀待勝義之菩薩加行,論典中宣說之


第三品 101

理,即「色等」示第一、「無常等」示第二、 「未圓滿圓滿」示第三, 「及於無貪性」等示 第四。 以體性門可分為三 於境遮遣真實耽著之菩薩加行、於能作 者遮遣真實耽著之菩薩加行、於事果遮遣真 實耽著之菩薩加行。此等於論典中揭示之 理: 「不變」示第一、 「無造者」示第二、 「三 難行加行」示第三。 以作用門可分為二 如其所應得而得果之菩薩加行、以具有 勝利之門不依仗於他之菩薩加行。此等於論 典中揭示之理:「如根性……」等二句示第 一、「不依仗於他」示第二。 以能證之喻門可分為一種 揭示以能證之喻門所分之菩薩加行之


102《現觀總義 4》

理:由「證知七現事」文示之。能證之七喻, 如《月燈經》所說,即幻化、夢、陽焰、變 化、尋香城、水月、影像。 若如是,則「色等無常等」文直接顯示 之菩薩加行,周遍安住於大乘證類,然此文 主要所示之菩薩加行,周遍安住於小乘證 類,因以義總方式通達空性之菩薩加行,是 此文直接顯示之菩薩加行,以義總方式通達 無常等十六之菩薩加行,乃此文主要所示之 菩薩加行故。此文主要所示之菩薩加行,定 是此文順帶顯示之加行,然此文順帶顯示之 加行未必是此文主要所示,因由實執所繫縛 之聲聞加行道是其順帶顯示之加行故。 在基智此時所示之菩薩加行之體性,安 立為: 「菩薩瑜伽,修習於世俗基法實相之體 性與差別顛倒耽著,與於勝義實相顛倒耽著 隨一之對治者。」 問: 「色等無常等」文中直接顯示具有空

性行相之菩薩加行有幾許? 答:有四,如經云: 「菩薩摩訶薩行般若


第三品 103

波羅蜜多時,不著色,不以色著,不以諸色 著,於色不著……」等。為釋彼意趣,論云: 「不執著色等,四種平等性。」 問:然則,依修習菩薩基智加行能證何

果? 答:將得基智所攝見道。為闡述此,以

經而言,加行平等圓滿, 「爾後,以佛威神力 集合欲界色界諸天眾,彼等於十方一切千佛 之母,此字詞與此名,由善現與帝釋……」 請問後答曰: 「爾後,善現!慈氏等於此賢劫 中成佛,彼等皆悉宣說此佛母……」復次, 具壽善現白世尊曰: 「世尊!慈氏菩薩摩訶薩 由何等行相、何等徵兆與何等相,成就無上 正等圓滿菩提,當說此般若波羅蜜多……」, 此請問之答: 「世尊告曰:於此,慈氏菩薩摩 訶薩,成就無上正等圓滿菩提時,不說色為 常或是無常……」。為釋彼意趣,論云:「苦 等諸聖諦……」等五頌。 此等經論,以現證無常等十六之菩薩基


104《現觀總義 4》

智為主要決擇,然於直接顯示,宣說具空性 行相之忍智十六剎那,其理由:乃為顯示基 智所攝之大乘見道亦為證空智慧助伴所攝持 故。因此, 「苦等諸聖諦」此文主要所示大乘 見道,周遍安住小乘證類,而此文直接顯示 之大乘見道,周遍住於大乘證類,因現證無 常等十六之大乘見道是此文主要所示之大乘 見道。大乘見道忍智十六剎那是此文直接顯 示之大乘見道故。此文主要所示之見道,定 是此文順帶顯示之見道,然此文順帶顯示之 見道,未必是此文主要所示之見道,因現證 無常等十六之聲聞見道,是此文順帶顯示之 見道故。

問:然則,論中宣說現證無常等十六之

菩薩見道若如是,何故第三品於此,宣說彼

後,不立即宣說現證無常等十六之屬於其類

流之菩薩修道?理應宣說,因第二品宣說道

相智所攝之見道,隨後宣說其類流之大乘修


第三品 105

道故。此復,如《二萬頌光明釋》云:「復

何故如道相智〔品〕,一切智〔品〕不另宣

說修道?」《莊嚴光明釋》說:「何故如道

相智〔品〕中揭示般,於一切智〔品〕復不

另〔述〕修道?」

答有三:闡述《二萬頌光明釋》所說、

闡述《莊嚴光明釋》所說、闡述《明義釋》

所說。

闡述《二萬頌光明釋》所說有二:成立

以主要成辦利他之由而不須直接顯示、成立

以斷證作用攝持之由而不須直接顯示。

成立以主要成辦利他之由而不須直接顯

基智時不宣說以精勤串習方式修習無常

等十六之菩薩修道,其理由即因菩薩聖者不

以現證無常等十六本智為主要所修而修故,

菩薩聖者以離分別無錯亂知現前了知無常等

十六而逾越故;菩薩聖者不以煩惱障為主要


106《現觀總義 4》

所斷而斷故。後者成立,因菩薩聖者為令諸

有情具樂、離苦而主要成辦正等覺故。

成立以斷證作用攝持之由而不須直接顯

基智時不宣說以精勤串習方式修習無常

等十六之菩薩修道,其理由即因菩薩不以無

常等十六為主要所修而修故,因菩薩不以煩

惱障為主要所斷而斷故。因加行道菩薩倘若

主要斷除煩惱障與執取色為外境之分別而精

勤,則住大乘見道苦法忍之菩薩必斷此等,

然彼未如是故。若如是精勤,此菩薩必斷除

彼等,因菩薩以無邊正理異門證空性,於此

之上具有大乘種性、信等根非常銳利,且以

廣大之福德資糧門超勝聲聞獨覺故。此復,

如《二萬頌光明疏》說: 「聲聞與獨覺之圓滿,

菩薩以了知、觀見而踰越。」如是說故,慮

及此〔菩薩〕主要利他而說。如前引「復次,

凡從預流乃至獨覺之智」直至「乃他類」 〔之

文〕而說。


第三品 107

闡述《莊嚴光明釋》所說

於基智時,不直接顯示修無常等十六〔行

相〕之修道,其理由即因這種修道於此時亦

不須為菩薩顯示,亦無須對聲聞揭示故。初

者成立,因菩薩聖者是以離分別無錯亂知現

前了知無常等十六〔行相〕而作逾越,非以

精勤串習方式而修故。第二根本因成立,因

「色非常無常」等文順帶顯示證悟無常等十

六〔行相〕之聲緣見道,因此慮及以精勤串

習方式而修無常等十六〔行相〕之聲聞修道

易於領會,而於此未說故。

屬現前通達空性菩薩見道之因之菩薩加

行道,於基智時不作為主要所示而宣說之理

由,乃因於第一品闡述已。於基智時,不直

接顯示通達無常等十六〔行相〕之聲緣加行

道有其理由,彼亦慮及易於領會而不直接顯

示故。如是, 《莊嚴光明釋》云: 「『聲聞、獨

覺之圓滿,乃菩薩當以了知、觀見而逾越』


108《現觀總義 4》

如是說故,非所證,因此不為菩薩揭示。於

聲聞等,就所觀見道再三修證乃修道,易懂

故不說。諸菩薩之順決擇分,應知即是如前

所述。聲聞等以諸無常等行相緣四諦,顯明

是修習有漏本性之暖等,故不說。應了知。」

闡述《明義釋》所說

於基智時,未宣說以精勤串習方式修無

常等十六〔行相〕之菩薩所修之菩薩修道,

有其因由,因菩薩聖者不以無常等十六〔行

相〕為主要所修而修故,因現前通達無常等

十六〔行相〕之本智,僅是菩薩聖者以了知、

親見而逾越之現觀,非菩薩所證之現觀故。

如是《明義釋》云: 「聲聞道為菩薩所要完善

了知,而非所證;故不宣說修道。」。

他宗

有學者基於無以精勤串習方式修無常等 十六〔行相〕之菩薩修道,而主張無於此未 說之修道。有基於典籍顯示方式,而說有以 精勤串習方式修無常等十六〔行相〕之菩薩


第三品 109

破他宗

見道。 二者皆不善,因現前通達無常等十六〔行 相〕之菩薩修道,乃於此不說之修道故,與 沒有以無常等十六〔行相〕為主要所修而修 之菩薩見道故。 頌曰:

淨治道相智方便,能表基智三組法,

善妙闡述之伎樂,獻於賈朝賢者最。 善說《般若波羅蜜多教授現觀莊嚴論》 《明義釋》《心要莊嚴疏》── 顯明般若義 之燈.第三品釋。


110 附錄


附錄 111

附錄


112 附錄


附錄 113

《現觀總義 4》具體性、體性表 具體性

1 大乘修道作用

2 大乘有漏修道 3 大乘無漏修道 4 勝解修道

5 迴向修道

6 隨喜修道

7

在基智此時所示 之菩薩加行

體性

曾證大乘修道以上,且由修習大乘修道 之力所證功德。 具有聲、義堪為混合執取耽著知之大乘 隨現觀。 遠離彼之大乘隨現觀。 修道菩薩相續中於文字、道、果三般若 起信之勝解心所。 安住於修道後得位菩薩相續中,令自他 善根轉成圓滿菩提之有漏隨現觀。 修道菩薩相續中於自他善根歡喜之喜 乃是隨喜,與彼相應之有漏隨現觀。 菩薩瑜伽,修習於世俗基法實相之體性 與差別顛倒耽著,與於勝義實相顛倒耽 著隨一之對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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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傳承佛陀正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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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論 004

書 名:現觀總義 4 ᪙᫙ᨋ᪜ᨑ᪄ᨋ᪕ᨑᨋ᩶ᨕ᪄ᨎ 全稱:善說《般若波羅蜜多教授現觀莊嚴論》 《明 義釋》《心要莊嚴疏》── 顯明般若義之燈 ᫡ᨓ᫥ᨋ᫙᪠ᨋ᨜ᨑᨋ᪙ᨋ᫙ᨕ᫞ᨋᩩᨋ᪜ᨑ᪄ᨋ᪍᫕ᨑᨋ᪱᪄ᨋᩏᨵᨋᨵᨑᨋ᪠ᩰ᪄ᨋ᪠ᩖᨕ᫥ᨋ᪱ᩏᨕ᪄ᨋ᪍᫙ᨋᩬᨕᨵ᫥ᨋ ᪍᫕ᨑᨋᩂ᪄ᨋ᫕ᨻᨓ᫞ᨋ᪠ᨋ᩶ᩏᨋ᪠ᩖ᫥ᨋ᪍᫕ᨑᨋ᪇᪱ᨋ᪠᫡᩶ᨋᩥᨑᩏᨋ᪍ᨕᨋᩂ᪄ᨋᨹᨑᨋ᩶ᨕ᪄ᨋ᫞ᨓᨵ᫥ᨋ᪍᫙ᨋ ᪠᫡᩶ᨋ᪍ᨋ᫘᪱ᨋ᩶ᨕ᪄ᨋᨵ᫥᫞ᨋ᪠᫕ᨑᨋᩍᨕ᪄ᨋ᪱ᨓᨋᫍᨓ᫥ᨋ᪣ᨋ᪠ᨋ᪠ᫎᨵ᫥ᨋ᫥ᨕᨎᨎ

作 者:福稱(᪠᫥ᨕ᩶ᨋ᪄᪱᫥ᨋᨻᨵ᫥ᨋ᪍ᨎ) 譯 者:佛子 出 版 者:班智達翻譯小組 郵撥帳號:622-50-638130 第一銀行 代號 007 戶名:陳續文 印 刷:竹風彩印輸出中心 出版日期:2017 年 9 月 內頁小喇嘛插圖授權:陳冠榮 ◎免費結緣

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Printed in Taiwan 如發心助印,請洽班智達,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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