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 .......................
1-1
一、中華民國憲法教育文化專節(36.1.1)
1-1
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節錄教育相關條文)(94.6.10)
1-2 1-2
精選試題 三、中央法規標準法(93.5.19)
1-5 1-7
精選試題 四、教育基本法(102.12.11)
1-9 1-11
精選試題 五、教育部組織法(101.2.3)
1-22 1-23
精選試題 六、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102.12.11)
1-24 1-27
精選試題 七、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99.12.8)
1-29 1-29
精選試題
、幼兒、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相關法規 .......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102.5.22)
2-1 2-1 2-14
精選試題 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103.4.8)
2-18
三、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103.4.8)
2-22 2-27
精選試題 四、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節錄)(103.1.22)
2-30 2-44
精選試題 五、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節錄)(96.7.4)
2-46 2-49
精選試題
、國民教育相關法規 ......................... 一、國民教育法(100.11.30)
3-1 3-1 3-6
精選試題 CONTENTS 1
二、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103.3.28)
3-18 3-20
精選試題 三、強迫入學條例(100.11.30)
3-23 3-24
精選試題 四、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93.7.23)
3-28 3-29
精選試題 五、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101.8.1)
3-30 3-31
精選試題 六、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103.4.25)
3-33 3-36
精選試題 七、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3-38
(103.3.14)
3-41
精選試題 八、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98.7.14)
3-43 3-45
精選試題 九、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準(101.1.20)
3-46 3-46
精選試題 十、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101.4.24)
3-47 3-48
精選試題 十一、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102.5.31)
3-50 3-54
精選試題 十二、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97.4.9)
3-55 3-57
精選試題 十三、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101.4.27)
3-58 3-61
精選試題 十四、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組織運作要點
3-62
(100.12.29) 十五、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102.5.20)
3-63 3-65
精選試題 十六、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 CONTENTS 2
3-66
偏遠及小型公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實施要點(103.3.25) 十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 公立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103.3.25)
、中等教育相關法規 ......................... 一、高級中等教育法(102.7.10)
3-68
4-1 4-1 4-12
精選試題 二、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102.12.27)
4-14
三、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102.11.12)
4-15 4-17
精選試題 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修正草案)
4-18 4-33
精選試題 五、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102.9.13)
4-35 4-38
精選試題 六、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102.9.13)
4-40 4-44
精選試題 七、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實驗辦法(99.11.5)
4-45
八、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98.4.29)
4-48 4-49
精選試題 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103.1.2)
4-50 4-51
精選試題 十、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92.10.2)
4-52 4-54
精選試題
、高等教育相關法規 .........................
5-1 5-1
一、專科學校法(103.6.18)
5-9
精選試題 二、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94.3.24)
5-11 5-11
精選試題
5-12
三、大學法(100.1.26)
5-18
精選試題 四、大學法施行細則(103.3.17) CONTENTS 3
5-25
5-27
精選試題 五、空中大學設置條例(103.1.22)
5-29 5-32
精選試題
5-34
六、學位授予法(102.6.11)
5-36
精選試題 七、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102.5.31)
5-39 5-40
精選試題 八、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90.12.21)
5-42 5-43
精選試題 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102.4.26)
5-45 5-48
精選試題
、特殊教育相關法規 .........................
6-1 6-1
一、特殊教育法(103.6.18)
6-8
精選試題 二、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102.7.12)
6-15 6-18
精選試題 三、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6-19
(103.3.12)
6-22
精選試題 四、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102.9.2)
6-24 6-28
精選試題 五、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102.8.22)
6-29 6-30
精選試題 六、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及輔導辦 法(93.7.9)
6-31
精選試題
6-32
七、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100.2.8)
6-33 6-33
精選試題 八、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6-34
(103.4.14) CONTENTS 4
6-35
精選試題 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100.5.16)
6-37 6-38
精選試題 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
6-40
進用辦法(103.4.10)
、私立學校教育相關法規 .....................
7-1 7-1
私立學校法(103.6.18)
7-18
精選試題
、社會教育相關法規 ......................... 一、社會教育法(100.12.28)
8-1 8-1 8-3
精選試題
8-5
二、藝術教育法(89.1.19)
8-7
精選試題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99.2.25)
8-8 8-9
精選試題 四、補習及進修教育法(102.1.30)
8-11 8-14
精選試題 五、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施行細則(91.10.24)
8-17 8-17
精選試題
8-18
六、家庭教育法(103.6.18)
8-20
精選試題 七、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101.11.2)
8-23 8-24
精選試題 八、性別平等教育法(102.12.11)
8-25 8-32
精選試題
8-38
九、終身學習法(103.6.18)
8-41
精選試題 十、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101.7.5)
8-44 8-46
精選試題 十一、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101.5.24) CONTENTS 5
8-47
8-54
精選試題
、師資培育相關法規 .........................
9-1 9-1
一、師資培育法(103.6.4)
9-5
精選試題 二、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100.1.4)
9-10 9-11
精選試題
、教育人員任用及考核相關法規 ...............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103.1.22)
10-1 10-1 10-8
精選試題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102.8.1)
10-11 10-14
精選試題 三、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101.7.10)
10-15 10-17
精選試題 四、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102.12.20)
10-18
五、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102.12.25)
10-25 10-30
精選試題
、教育人員相關法規 .......................
11-1 11-1
一、教師法(103.6.18)
11-7
精選試題 二、教師法施行細則(103.5.9)
11-23 11-25
精選試題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102.7.8)
11-27 11-30
精選試題 四、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
11-32
(102.7.24)
11-33
精選試題 五、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102.11.1)
11-35 11-37
精選試題 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102.8.22) CONTENTS 6
11-38
11-40
精選試題 七、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98.11.18)
11-43 11-45
精選試題 八、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99.1.13)
11-47 11-52
精選試題 九、教師請假規則(102.8.5)
11-54 11-58
精選試題 十、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101.12.24)
11-60
、其他各種相關法規 .......................
12-1
一、原住民族教育法(103.1.29)
12-1 12-6
精選試題 二、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94.9.13)
12-8 12-9
精選試題 三、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102.8.19)
12-10 12-12
精選試題 四、國民體育法(102.12.11)
12-13 12-16
精選試題 五、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103.6.19)
12-18 12-18
精選試題 六、學校衛生法(102.12.18)
12-20 12-23
精選試題 七、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92.9.2)
12-25 12-27
精選試題 八、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96.6.22)
12-28 12-39
精選試題
12-40
九、環境教育法(99.6.5)
12-44
精選試題 十、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92.5.2)
12-46 12-49
精選試題 十一、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103.1.16) CONTENTS 7
12-50
12-52
精選試題
、一般法律基本原則 .......................
13-1 13-2
精選試題
最新教育時事、政策、制度菁華試題 ...........
14-1
102~103 年教甄檢、公幼教保員試題大會考 ....
15-1
第一回
15-1
第二回
15-7
第三回
15-13
第四回
15-20
第五回
15-27
第六回
15-34
第七回
15-42
CONTENTS 8
、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 1-1
、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 ★一、中華民國憲法教育文化專節 中華民國 35 年 12 月 25 日國民大會制定 中華民國 36 年 1 月 1 日國民政府公布,同年 12 月 25 日施行日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 第五節 教育文化 第一五八條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 學及生活智能。
第一五九條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第一六○條
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 府供給書籍。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 政府供給。
第一六一條
各級政府應廣設獎學金名額,以扶助學行俱優無力升學之學生。
第一六二條
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第一六三條
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並推行社會教育,以提高一般國民之 文化水準,邊遠及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由國庫補助之。其重要之教 育文化事業,得由中央辦理或補助之。
第一六四條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 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 三十五。其依法設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產業,應予以保障。
第一六五條
國家應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 提高其待遇。
第一六六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之發明與創造,並保護有關歷史文化藝術之古蹟、古物。
第一六七條
國家對於下列事業或個人,予以獎勵或補助: 一、國內私人經營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 二、僑居國外國民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 三、於學術或技術有發明者。 四、從事教育久於其職而成績優良者。
1-2 教育法規 & 測驗題庫
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節錄教育相關條文) 中華民國 89 年 4 月 25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11 條 中華民國 94 年 6 月 10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1、2、4、 5、8 條條文;並增訂第 12 條條文
第
十
條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 一六四條規定之限制。(第十項)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三六號解釋認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所定教育、 科學、文化之預算數額,所占預算總額之比例、編列方式、歸屬範圍 等問題,由立法院決定。
憲法第 162 條規定,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下列何者之監
督? 家長
人民
國家
總統 【身五】
依我國憲法之規定,下列那一項是正確的敘述?
命令位階高於法律 法律位階高於憲法 法律位階高於命令 命令、法律及憲法位階均相同並無高低之區分
【地五】
我國中央及地方教育權限劃分採均權制之規範,是根據下列那一法? 憲法
國民教育法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教師法
【地五】
有關我國 6 歲至 12 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之規定是
根據下列那一法? 憲法
教育基本法
國民教育法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地五】
我國在民國 86 年的修憲中凍結的教育相關規定條文,是下列那一項?
憲法第 21 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義務 憲法第 164 條規定,我國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編列,在中央不得少 於其預算總額 15% 憲法第 165 條規定,國家應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 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 以上皆非
【地五】
1947 年中華民國政府宣示其教育文化宗旨及方針是:「教育文化,應發
、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 1-3
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請問該宗旨的法律位階為何? 憲法
法律
行政命令
政黨黨綱 【基隆市國中教甄】
依憲法第 163 條規定,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並推行社會教
育,以提高一般國民之文化水準,邊遠及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 由國庫補助之
由縣(市)政府補助之
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補助之
向民間募集經費辦理之
【初】
依憲法第 160 條規定,幾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 4 歲至 12 歲
6 歲至 12 歲
6 歲至 15 歲
6 歲至 18 歲 【初】
憲法第 158 條的記載,關於教育文化的敘述,不包括下列何者? 民族精神
健全體格
國民道德
民主精神 【臺北縣國中教甄】
依據「憲法」第 158 條的規定,何者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
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社會教育
民族文化
教育文化
教育理論 【臺北縣高中教甄】
我國「憲法」有關教育文化之規定條文為:
第 1 條至第 24 條
第 158 條至第 167 條
第 201 條至第 228 條
第 369 條至第 381 條
【身五】
關於憲法,下列何者正確?
7 歲至 12 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 國民受教育機會一律平等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主精神 全國公立之教育文化機關,受國家之監督,私立除外 【新北市國中自辦教甄】 依我國憲法規定,教育行政應採取何種方式? 中央集權制
地方分權制
均權制
無規定 【臺南市國小教甄】
下列何者為中華民國憲法第 158 條所提及我國教育文化之目標? 發展國民之民主素養
發展國民之鄉土關懷
發展國民之身心健康
發展國民之國民道德
【身五】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之規定,何項教育經費應優先編列? 學前教育
國民教育
中等教育
高等教育
1-4 教育法規 & 測驗題庫
【高雄縣國小教甄】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0 項之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中,何
者應優先編列? 國民教育
特殊教育
原住民族教育
偏遠離島地區之教育 【初、身五】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以下列那一類教育之
經費應優先編列? 特殊教育
高等教育
原住民教育
國民教育
【南臺灣國中教甄、臺北市幼教教甄、中區縣市國小教甄】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0 項規定,優先編列
何種經費? 國民教育經費
幼兒教育經費
特殊教育經費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初】
下列何者非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予以保障、扶助或促進之項目? 原住民族之居住與就業 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 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軍人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
【身五】
、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 1-5
★三、中央法規標準法 中華民國 59 年 8 月 31 日總統令公布全文 26 條 中華民國 93 年 5 月 19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8 條條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中央法規之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及廢止,除憲法規定外,依本法之規 定。
第
二
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
三
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 準或準則。
第二章 法規之制定 第
四
條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第
五
條
下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第
六
條
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第
七
條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
第
八
條
發布,並即送立法院。 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並得分為項、款、目。項不 冠數字,空二字書寫,款冠以一、二、三等數字,目冠以、、等數 字,並應加具標點符號。 前項所定之目再細分者,冠以、、等數字,並稱為第某目之、 、。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法規內容繁複或條文較多者,得劃分為第某編、第某章、第某節、第某款 、第某目。 修正法規廢止少數條文時,得保留所廢條文之條次,並於其下加括弧,註 明「刪除」二字。 修正法規增加少數條文時,得將增加之條文,列在適當條文之後,冠以前 條「之一」、「之二」等條次。 廢止或增加編、章、節、款、目時,準用前二項之規定。
第 十 一 條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 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第三章 法規之施行
1-6 教育法規 & 測驗題庫 第 十 二 條
法規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第 十 三 條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 效力。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一六一號解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所定法規 生效日期之起算,應將法規公布或發布之當日算入。
第 十 四 條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第 十 五 條
法規定有施行區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區域者,於該特定區域內發生效 力。
第四章 法規之適用 第 十 六 條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 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第 十 七 條
法規對某一事項規定適用或準用其他法規之規定者,其他法規修正後,適 用或準用修正後之法規。
第 十 八 條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 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 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第 十 九 條
法規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一時不能適用者,得暫停適用其一 部或全部。 法規停止或恢復適用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廢止或制定之規定。
第五章 法規之修正與廢止 第 二 十 條
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修正之: 一、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二、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 三、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四、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法規修正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
第二十一條
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第二十二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 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 1-7 第二十三條
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 關公告之。
第二十四條
法律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一個月前送 立法院審議。但其期限在立法院休會期內屆滿者,應於立法院休會一個月 前送立法院。 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一個月前, 由原發布機關發布之。
第二十五條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承受其業務之 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教育法規的範圍包括教育法律和下列那一項? 命令
標語
口號
理念 【地五】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法律名稱分為四種,下列那一項不是法律名
稱? 條例
規程
律
法
【地五】
由教育主管機關發布或送行政院核定後發布,無須經過立法院三讀的立法
程序是下列那一項? 教育法律
教育命令
條例
法
【地五】
下列那一種教育法令在我國必須經過立法院三讀審查,才能通過?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教育部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法
【身五】
下列何者的法律位階較高?
國民教育法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下列何者並非法規命令? 教師請假規則
【身五】
1-8 教育法規 & 測驗題庫
國中中學學生編班實施要點 國家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新北市國中自辦教甄】
下列那一項由教育主管機關發布或送行政院核定後發布,無須經過立法院
三讀的立法程序? 完全中學設立辦法
大學法
教師法
強迫入學條例
【身五】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何時發生效力?
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發生效力 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往前算至第二日起發生效力 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二日起發生效力 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地五】
強迫入學條例係屬何種法律位階? 憲法
法律
行政命令
行政規則 【地五】
我國法律案必須經過三讀程序的依據為何?
立法院組織規則
立法院議事規則
立法院審查規則
立法院監督規則 【屏東縣國小教甄】
下列有關「教育命令」的敘述,何者為「非」?
教育命令不得牴觸教育法律
教育命令是一種委任命令
教育命令是一種授權立法
教育命令的效力高於教育法律 【屏東縣國小教甄】
下列那一項教育法規不需要經由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國民教育法
私立學校法【澎湖縣國小教甄】
、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 1-9
★★四、教育基本法 中華民國 88 年 6 月 23 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 17 條; 並自公布施行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9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8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6、11 條 條文
第
一
條
為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確立教育基本方針,健全教育體制,特 制定本法。
第
二
條
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 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 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 、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 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教育之實施,應本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原則,以人文精神及科學方法, 尊重人性價值,致力開發個人潛能,培養群性,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 人民無分性別、年齡、能力、地域、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 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其 他弱勢族群之教育,應考慮其自主性及特殊性,依法令予以特別保障,並 扶助其發展。
第
五
條
各級政府應寬列教育經費,保障專款專用,並合理分配及運用教育資源。 對偏遠及特殊地區之教育,應優先予以補助。 教育經費之編列應予以保障;其編列與保障之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第
六
條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 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 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學 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但宗 教研修學院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第
七
條
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政府對於私人及民間團體興辦教育事業, 應依法令提供必要之協助或經費補助,並依法進行財務監督。著有貢獻者 ,應予獎勵。 政府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其辦法由該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定之。
第
八
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1-10 教育法規 & 測驗題庫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第二項霸凌行為防制機制、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第
九
條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 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
第
十
條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 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 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或教育局局長為召集人 ,成員應包含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工會、教師、社區、 弱勢族群、教育及學校行政人員等代表;其設置辦法由直轄市、縣(市) 政府定之。
第 十 一 條
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各類學校之編制,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年 應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推估未來五年學生及教師人數,以規劃合宜 之班級學生人數及教師員額編制,並提供各校必要之協助。
第 十 二 條
國家應建立現代化之教育制度,力求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之普及,並應注 重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之結合與平衡發展,推動終身教育,以 滿足國民及社會需要。
第 十 三 條
政府及民間得視需要進行教育實驗,並應加強教育研究及評鑑工作,以提 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發展。
第 十 四 條
人民享有請求學力鑑定之權利。 學力鑑定之實施,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指定之學校或教育測驗服務機 構行之。
第 十 五 條
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 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
、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 1-11 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 第 十 六 條
本法施行後,應依本法之規定,修正、廢止或制(訂)定相關教育法令。
第 十 七 條
本法除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十四日修正之條文,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外,自公布日施行。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何種組織,定
期召開會議,以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項? 學校董事會
學校諮詢委員會
教育管理委員會
教育審議委員會
【初、地五】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教育應本何種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
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 中立原則
優先原則
比例原則
權宜原則 【初】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是何者之教育權限? 中央政府
縣市政府
縣市教育局
學校
【初】
下列那一個不是教育基本法賦予教育審議委員會之職權? 審議
評鑑
執行
諮詢 【臺北縣國中教甄】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
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相關事宜。請問下列何者不是其所應 負責的事宜? 協調
評鑑
諮詢
監督 【身五】
國民教育階段內,學生家長得具有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權利,係依據下列
那個教育法規之相關規定? 國民教育法
特殊教育法
教育基本法
家庭教育法 【身五】
明訂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的規範是根據下列那一法?
國民教育法
教育基本法
大學法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地五】
地方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立之法源為下列那一法? 國民教育法
教育基本法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教師法
下列那一項不屬於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
【地五、身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