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老師大聲說 在您手中的金字招牌,是用來加強審計學超 級無敵大重點的記憶,編輯時,採亂數方式 將公報重點去蕪存菁,以簡馭繁,化整為零 ,期望能兼顧同學的學習樂趣及考試需求。
閱讀重點、方式與顏色搭配 ※舞弊風險紅色字體為「重點主題」或「 試題關鍵考點」 ※SAS No.53§24~§32 深藍色字體為「 重點法條查詢」 ※背誦口訣咖啡色字體為「延伸補充資料 」,包含「背誦口訣」、「延伸閱讀」… …等 ※當該張小卡中重複出現顏色文字時,例如 複核、複核、複核,查閱、查閱、查閱為 易混淆關鍵,需加強背誦記憶。
使用搭配 此卡若適當搭配我所著作的《審計學》與《 審計學題庫》一併閱讀使用,必定會對各項 考試的作答產生游刃有餘的特效。
志 光 11 錯 尚未定
查核人員蒐證方法及其定義
志光 1A
查詢係指向受查者內部或外部具有相關知 識之人士,詢求有關財務及非財務之資訊。 檢查係指對紀錄及文件之審查,或對資產 之實體檢查。 觀察係察視由他人執行之流程或程序。 外部函證係指受函證者直接以紙本、電子 或其他媒介回覆查核人員之查核證據。 驗算係指透過人工或電子方式核算文件或 紀錄中數字之正確性。 重新執行係指查核人員獨立執行受查者已 執行之內部控制程序。 分析性程序係指經由分析財務資料間或與 非財務資料間之可能關係,藉以評估財務 資訊。 SAS No.53§24~§32
志光 1B
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後至查核報告 日間發生之事項,查核人員所應執 行之必要查核程序 期後事項之查核程序
志光 2A
查核人員應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後至查核 報告日(盡可能接近查核報告日)之期間執 行下列之查核程序。惟查核人員於決定查核 程序之性質及範圍時,應考量風險評估程序 之執行結果。 瞭解管理階層為確保期後事項均已辨認所 建立之程序。 向管理階層查詢是否已發生影響財務報表 之期後事項。 閱讀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後所召開之股東 會、管理階層及治理單位會議之會議紀錄。 閱讀受查者期後最近期之期中財務報表。 查核人員應要求管理階層針對財務報導期 間結束日後發生且依編製財務報表所依據 之準則須調整或揭露之事項均已調整或揭 露,出具書面聲明。 SAS No.55§6 §7
志光 2B
查核證據可靠性之原則
志光 3A
查核證據取自受查者外部獨立來源時,其 可靠性較高。 查核證據來自受查者內部時,若受查者相 關控制有效,其可靠性較高。 查核人員直接取得之查核證據,較間接或 透過推論取得之查核證據更為可靠。 書面形式之查核證據,較口頭取得之證據 更為可靠。 檢查原始文件而取得之查核證據,較檢查 影印、傳真或縮影、數位化或以其他方式 轉換為電子形式之文件而取得之查核證據 更為可靠。 SAS No.53§41 背誦口訣: 外部來源,內控良好,直接取得,書面形 式,原始文件。
志光 3B
查核人員考量可能發生潛在不實表 達之不同類型時,所使用聲明之三 大類別及其可能形式
志光 4A
與受查期間內各類交易及事件有關之聲明: 發生。 完整性。 正確性。 截止。 分類。 與期末科目餘額有關之聲明: 存在。 權利與義務。 完整性。 評價或分攤。 與表達及揭露有關之聲明: 發生及權利與義務。 完整性。 分類及可瞭解性。 正確性及評價。 SAS No.48§138 延伸記憶: 財務報表五大主張(管理階層五大聲明): 存在或發生。 完整性。 評價或分攤(配)。權利或義務。 表達及揭露。
志光 4B
查核人員為因應管理階層踰越控制 之風險,設計並執行之查核程序
志光 5A
測試普通日記簿分錄及編製財務報表所作 其他調整之適當性。 複核可能導致重大不實表達之會計估計。 瞭解不尋常或非正常營運之重大交易,其 交易動機及合理性。 考慮是否需執行其他額外之查核程序。 SAS No.43§75 §74 延伸閱讀: 查核人員取得重大交易動機及合理性之瞭 解時,應考量下列事項: 交易之形式是否過度複雜。 管理階層是否已與治理單位討論該交易 之性質及會計處理。 管理階層是否忽略交易之經濟實質。 與不須納入合併報表之關係企業間之交 易,是否經治理單位認可。 該交易之對象是否為先前所未察覺之關 係企業。
志光 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