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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論

第一章 法律制定與效力

˙

第四章 法律制裁

 102

第五章 法律與國家、社會現象

 125

憲法

第六章 法系與法學派別

 137

第一章 基本概念與總綱

 156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 159

第三章 總統

 191

˙

第四章 五院

 197

第五章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 212

第六章 地方制度

 213

1

155

2

第二章 法律淵源與分類

 31

第三章 法律解釋與適用

 70

第七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 215 第八章 基本國策

 217

行政法

第九章 憲法之實施及修改

 221

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觀念

 254

第二章 行政組織法

 275

第三章 行政程序法

 289

第四章 行政罰與行政執行

 302

˙

第五章 行政救濟法

 307

253


民法

第一章 民法總則

 364

第二章 民法債編

 385

第三章 民法物權編

 396

˙

第四章 民法親屬編

 402

363

第五章 民法繼承編

 408

刑法

第一章 刑法的基本觀念

 468

第二章 犯罪論

 478

第三章 犯罪的類型

 492

˙

第四章 刑罰與保安處分

 496

法緒各論

 548

法 緒 各 論

467

˙

547


1

2

法律制定與效力 第一節

法律制定、修正與廢止

概論 「法學緒論」是指研究法學之簡單論述。法學乃以「法律」為研究對

象的社會科學,舉凡法律的制定、法律之淵源、法律之分類、法律之效力 、法律之解釋及適用等等,都是法學研究範圍。

何謂「法律」

一、法律定義 憲法第 170 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 律。」本條文明顯說明了「法律」制定程序,法律係由立法院制定,再 由總統公布。所以民法總則施行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地方稅法通則皆 為立法院制定之法律,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 條規定,法律得定名為法 、律、條例或通則。例如民法、刑法、勞動基準法、戰時軍律、獎勵投 資條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等。

我國憲法所稱之法律,須經下列那一程序?

僅行政院通過即可

僅立法院通過即可

僅總統公布即可

立法院通過,並經總統公布者

地方稅法通則屬於下列何種法規範? 憲法

法律

法規命令

 自治條例 【警三】

依我國憲法第 170 條之規定,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 總統公布之法律,下列何者並非憲法所稱之法律? 民法總則施行法

地方稅法通則

勞工退休金條例

票據法施行細則


有關法律的制定程序,下列何者正確?

應經立法院通過且由總統公布 經行政院通過且由立法院公布 經相關委員會通過且由立法院公布 經主管部會通過且由行政院公布

【原五】

下列何者為法律?

營業登記規則 地政士法 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警四】

二、廣義、狹義定義 廣義的法律: 由成文法與不成文法所構成之法體系,包括憲法,立法機關通過的法 律,行政機關訂頒的命令,也包括不成文法之習慣法、判例、解釋。 狹義的法律: 即為維持社會秩序,保障群眾安寧,而經由一定程序制定、公布、施 行於人類社會中具有強制力的生活規範。

法律制定、修正與廢止

一、制定機關 凡採三權分立之國家,法律之制定機關,應屬國會。 我國立法機關為立法院:依憲法第 62 條規定,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 法機關。 二、制定程序 一般法律之制定必須經過下列程序: 提案: 立法委員: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有十五人以上之連署,其他提 案除別有規定外,應有十人以上之連署。 行政院: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 案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考試院: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憲法§87 )。

章法律制定與效力 第

石油化學業放流水標準

003

1


監察院:依釋字第 3 號,監察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 律案。 司法院:依釋字第 175 號,司法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 法律案。 審查: 審查法案之權,屬於各委員會。委員會對於每一法案審議完畢後,

004 篇總 論 第

1

應向院會提出審議報告。 委員會於審查提案時,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 詢。 討論: 法律制定程序中應為討論,所謂討論,即是進行讀會程序,我國係採 三讀會方式: 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 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 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但有出席委員提議,20 人以上連署或 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 第二讀會: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或經院會議決不經審查逕 付二讀之議案。二讀會應將議案朗讀,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 第三讀會:除非發現內容相互牴觸時,得對內容重付討論外,僅得 作文字修正。第三讀會應將議案全案提付表決。 議決: 討論終結或有委員提出停止討論的議案,主席應將法案提付表決, 或者徵得出席委員的同意後,另定期日表決。 法律案的決議,以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可否同數,取決於主 席。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 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法律案經立法院決議通過後,法律的制定程序,即告完成。 公布: 立法院通過之法律,應移請總統及行政院,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 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憲法§37 )。 總統應於收到立法院通過之法律案後,十日內公布之(憲法§72)。 覆議:


又稱「行政否決」,發動權屬於行政院,其條件為: 如行政院認為立法院通過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窒礙難行時, 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 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二分之一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 該決議。 施行: 一般生效日: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 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此時應將法規公布或發布之當日算入( 釋字 161)。例如社會秩序維護法於民國 80 年 6 月 29 日公布,80 年 7 月 1 日正式生效。 特定生效日期: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 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例如行政程序法於民國 88 年 2 月 3 日公 布,但一直到 90 年 1 月 1 日才正式施行。 三、法律修正 法律修正的意義: 所謂法律修正,乃對於現行有效法律的部份內容,加以變更、刪除、 追加或補正,致變更法律內容之謂。 法律修正的原因: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0 條規定,法規有下列情形者,修正之: 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 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修正程序: 法律之修正程序,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0 條第 2 項規定,準用有關 法規制定之規定。 四、法律廢止 法律的廢止,其情形有定因廢止及定期廢止二種,分述如下: 定因廢止: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1 條規定,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廢止之: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章法律制定與效力 第

法律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005

1


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 者。 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 者。 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定期廢止:即法律定有施行期限,期滿當然廢止,此為附期限立法

006 篇總 論 第

1

。其廢止不須經立法院之決議,僅由主管機關公告即可(中央法規 標準法§23)。 法律之廢止與失效: 法律經依法廢止後即應喪失其效力,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規之 廢止與失效規定如下: 公布廢止:法律之廢止應經過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 ,由原發布機關為之。此公布廢止之法規自公布或發布日期起算第 三天失效(中央法規標準法§22)。 當然廢止:法律有施行期限,期滿當然廢止,無須經立法院通過, 亦無須經總統公布,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延長期限:法律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延長者,應於期限 屆滿前一個月送立法院審議,但其期限在立法院休會期內屆滿者, 應於立法院休會前一個月前送立法院審議(中央法規標準法§24Ⅰ )。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 一個月前,由原發布機關發布之(中央法規標準法§24Ⅱ)。

法律與命令比較

一、命令的種類 以命令之形式為標準:(單純命令與法規命令、行政規則) 單純命令:就個別事件為抽象或具體的宣示或指示,事件終了,其 命令隨即消滅。如政府機關公布法令、人事任免令以及上級機關對 所屬機關所為之訓令、指示等。 法規命令: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 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其特徵為法律授權訂定、 對象為不特定一般人民、具法效性。例如大學法授權訂定之「大學 法施行細則」。 行政規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長官對屬官,依其職權或依其


權限,為規範內部秩序與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 一般抽象性之規定」,由形式上觀之,其僅俱有內部規範之效力。 例如內政部營建署制訂之「違反國家公園法案件裁處罰鍰數額表」。 以命令之性質為標準:(委任命令、執行命令與緊急命令) 委任命令:乃各機關依據法律的授權,所頒佈的命令。如法律條文 中常規定「本法施行細則,由某機關定之」。 執行命令:指各機關本於法定職權,基於執行業務的需要,不待法 緊急命令:係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 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 但須於發布命令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 急命令立即失效。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

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幾日起發生效力? 2日

3日

4日

5日 【臺電】

以下有關法規命令敘述,何者為非?

法規命令沒有法律授權不得自定行政處罰 法規命令本身可以增加母法所未規定之限制 法律授權給行政機關制定法規命令時,須在授權目的、內容、範圍 明確 法律如果概括授權,行政機關僅得為技術性規定,否則亦屬違反法 律保留原則 衛生福利部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之授權,擬規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

限量暨規格,應以下列何種法規範訂定之? 法律

法規命令

解釋性行政規則

裁量基準

關於法律修正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由行政院報經監察院核可 無須經提案及審查程序,直接進入立法院三讀會議決 準用中央法規標準法有關法律制定之規定

【高考】 

章法律制定與效力 第

律明文委任,即得發布命令。

007

1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3 條規定,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其名稱不包括下列

何者? 要點

016 篇總 論 第

1

準則

細則

綱要【初等】

下列何者為中央法規標準法所規定之適用原則?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

從新從重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

一事不再理原則

關於法律生效日期的規定見諸下列何者? 行政院組織法

立法院組織法

中央法規標準法

憲法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若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經送程序委員會

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至少有幾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者,得不經 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而逕付二讀?  20 人

 30 人

 40 人

 50 人

依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逾期未

完成者,如何處理? 予以撤銷

視為已經審查

違法無效

違法失效

法律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原則上至遲應於期限屆滿

幾個月前送立法院審議? 半個月

一個月

二個月

三個月

我國目前立法院之立法程序依次為:

提議、審查、複查、表決

提案、審查、討論、議決

提案、議決、副署、公布

提案、討論、副署、公布

法律之效力只能適用於法律公布施行後之事項,此原則稱為: 從新原則

從輕原則

比例原則

不溯既往原則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法規廢止之原因?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法官不予適用 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 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 在立法院審查法律案時,原則上只得為文字之修正者為: 第一讀會

第二讀會

第三讀會

關於法律之「時的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第四讀會 


立法機關制定溯及既往之法律時,應兼顧既得權的保障 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僅適用於刑事法律 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並無例外 法律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仍應經立法院通過廢止案,始喪失效力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6 條規定:「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此一規定在學說上係指何種原則之應用? 憲法保留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命令保留原則 規定保留原則

「新法優於舊法」原則是屬於法律的何種效力? 事之效力

時之效力

地之效力

我國現行刑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

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此稱之為: 罪刑法定主義 從舊從輕主義

禁止類推原則 微罪不舉原則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是屬於法律的何種效力? 人之效力

地之效力

時之效力

 物之效力

法律之制定必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第二讀之主要工作為何? 逐條討論

宣付朗讀議案

大體討論

議案提案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之規定,就立法院所通過之法律,行政院認為窒礙

難行,經總統核可再送回立法院審議的制度為何? 覆議

復議

核可

不信任案

行政程序法第 175 條規定:「本法自中華民國 90 年 1 月 1 日施行」。依

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行政程序法之生效日期為那一天? 中華民國 90 年 1 月 1 日

中華民國 90 年 1 月 2 日

中華民國 90 年 1 月 3 日

中華民國 90 年 1 月 4 日

法律未授權或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不明確之下,不得以行政機關訂定

之命令(行政命令)限制人民權利自由,是屬公法上之: 比例原則

公益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有關立法院審議法律案程序中「一讀會」的進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 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得於一讀會時經大體討論後,議決不予審議 政府機關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然後提報院會朗讀標題 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然後提報院會朗讀標題 【基三】 下列何者是法律制訂的正當程序?

提案、審查、議決、施行、公布

審查、提案、議決、施行、公布

提案、審查、議決、公布、施行

提案、議決、審查、公布、施行

017 章法律制定與效力 第

人之效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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