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耶穌得世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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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耶穌得世福? 1. 從基督教的世俗化 、本色化談起 第四、五世紀,基督教的發展極迅速。理由之一是它高度世俗化,允許甚至鼓勵信徒使用 並崇拜死去聖徒及其遺物。這種作風為異教徒大開方便之門,使習慣偶像崇拜的異教徒,對 基督教好感激增:原來信耶穌並不困難,不需要只知十字架,不必除祂以外沒有別神,也不 用進窄門、走小路;好像中國對香港九七的口號:「馬照跑,舞照跳。」只要不挑戰中國權威, 中國就不管你的腐敗生活,甚至助你腐化。妙啊!不懺悔,不改人生態度、價值觀,不脫罪惡 的傳統文化,多拜幾個耶穌、馬利亞及聖徒之像就好了。教會史家哈納克( Adolf Von Harnack,1851-1930)稱這種基督教為次等基督教。它是最早的本色神學,最早的世俗化基 督教、異教化基督教。 很多神學家、傳道人認為本色化、世俗化是當今教會的首要工作,如此人潮將湧入教會, 帶來復興。不過,這樣的教會就不再是教會,如同迦南化(本色化)後,以色列人的崇拜, 是被耶和華厭惡的(參:摩五 25;賽二 6;耶七 8-10;結八)。我認為,基督教應不斷的淨 化、純化,除去一直蠶蝕鯨吞、腐化、異化我們信仰的種子。 2. 信耶穌得世福 這些毀滅性的種子之ㄧ,是「信耶穌得世福(福祿壽財)」的世俗思想,也是成功神學的 偏差之處。 信耶穌,能得到今世物質上、身體上的好處,這本有聖經經文的應許:

「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你要享大壽數……。論福 , 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創十三 15、 十五 15、二十三 17) 「他心裏所願的,祢已經賜給他……祢以美福迎接他。.….他向祢 求壽,祢便賜給……他因祢的救恩大有榮耀……祢使他有洪福。」 (詩二十一 1-6) 「尋求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詩三十四 10) 《利未記》二十六章和《申命記》二十章也講到,順從耶和華的,會凡


事與盛,名利雙收。 「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沒有花今世不得百倍,在來 世不得永生的。」(路十八 29-30) 「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約壹三 22) 「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 12) 「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二十一 22)

聖經中,信主得世福的應許極多。許多教派都希望落實這些應許。例如:靈恩派強調個人 的身體可以因信,「瞎眼看得見」(路四 18)、 「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 來」(雅五 15)。自由派、解放神學家側重耶穌救贖、聖靈造化之功可導致正義社會實現。基要 派、時代主義則認為,「以耶和華為神」,會國富民強,千禧年國顯於地上(詩三十二 12;代 下九 13-28)。(時代主義以往認為千禧年國是將來以色列復興。現逐漸與民族主義、後千禧 年派合流,覺得美國是選民更好。) 不論個人或群體,信耶穌可以得到世福(今生的、物質和精神上的好處),這既有聖經 根據,又有左右派的鼓吹,誰敢說它不對? 3. 這說法不完全 我認為這種說法,易生誤導,且不完全。雖然,世福(神蹟奇事、醫病趕鬼、發達興盛、正 義和平)是神應許的,我們應當求、應當盼;但是,請注意六點:

1. 勿使世福成為偶像 世福是輔、是僕、是末;耶穌才是主、是首、是本。不要本末倒置、捨本逐末。神應許賜下世 福,是要人藉此見證主:「神蹟奇事,證明祂的恩道」(徒十四 3),「神蹟奇事……顯給你 看……,地賜你為業……要知道……惟有耶和華祂是神」(申四 34-39),叫「父因子得榮 耀」(約十四 13)。 世福,是工具手段,是到神那裏的道路。當信徒把這些當成目標,樂在其中而忘記神, 那祝福就成了咒詛:「我將他們領進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那流奶與蜜之地,他們……就必 偏向別神,事奉他們,藐視我,背棄我的約。」(申三十一 20)愈多世福應當叫人愈榮神益 人,但人往往愈沉溺福中,愈遠離神、不愛人。信主不得福的理由大抵在此。


人既會過度重視世福,就容易以世福取代神:「你們中間若有先知……顯個神蹟奇事。對 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 不可聽。」(申十三 1-3)一九九五閨八月的傳說未應驗,有人說,可見該預言不真、該先知 為偽。這是不當的判斷。因為,就算預言實現、神蹟產生,仍可能是撒但的作為(太二十四 24;帖後二 9);就算預言沒實現、神蹟沒產生,也有可能是神的作為,耶穌不就是如此嗎? 神蹟奇事或世福都是好的,但因人的軟弱,可能產生惡劣結果。因此,就算以撒是神所 賜的,也得對付(創二十二 12;路十四 26),不可讓他奪去愛神、信神的心。 歷世歷代,特別是今日,傳道人追求大能力、大教會,和各種的頭銜、權力;平信徒羨慕 大富大貴。飢渴慕福之迫切,叫人懷疑,如果魔鬼答應把這些世界的榮華給他們,只要他們 出賣靈魂(像魔鬼對浮士德的試探),或只要他們拜牠(像魔鬼對耶穌的試探),許多基 督徒會不會棄主賣魂拜鬼?

2. 世福與德行不成正比 神賜世福,但並不與受者的德行、信心成正比。不信耶穌,可能在今世有福分。神把財寶 充滿他們肚腹、兒孫滿堂、享平安、有力氣、不受苦不遭災、所得的過於所想的(詩十七 14、七 十三 2-12)。而忠信之徒,「要為祂受苦」(腓一 29),「蒙召原是為此(受苦)」(彼前二 21),「遭遇苦難……連活命指望都絕了」(林後一 8)。奧古斯丁說得好:「今生不可能有完 全的報應,有的話,就不需最後的審判;但今生也不可能完全沒有報應,否則會使人活不下 去。」主張信主就能完全得福消災的人,誤以為末世天國將完全降臨 (realizedeschatology),且忘了聖經中,從義人亞伯至今,受造之物在虛空、敗壞控制中, 「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羅八 23)。信耶穌的人,一定會遭遇 耶穌所遭遇的:「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 (約十五 20)耶穌一生所喝的福杯、苦杯,門徒要照單全收,只是好的多,還是壞的多、哪 個左丞,哪個古相,「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可十 40)。世福,可求但不一定可遇。

3. 在基督裏得到基督 最恰當、最合聖經的說法是,信基督的會在基督裏得到福氣。保羅指出,亞伯拉罕得子孫 土地,不能按字面、憑肉體,而要從「基督論」瞭解。「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廿三 18)不是指亞伯拉罕會多子多孫,好像天星海沙之多。亞伯拉罕至死只有一子一孫(以實瑪 利、以掃都不算),且寸土未得。這種天星海沙,少得離譜。不, 「從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 的兒女」(羅九 8);「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 許多人,乃是指著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三 16)。亞伯拉罕因他的子 孫得福,萬國因他的子孫得福,是指亞伯拉罕和萬國因信而得到了各樣天上屬靈的福氣 (羅四 12、13;約八 56),「得了(成了)在基督裏的基業」(弗一 3、11)。這種福和基業,


是不能完全落實於今生世福。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在基督裏都是是的」(林後一 20),而不像成功神學說的,是 在銀行存款或世俗收獲之上。甚至,天道無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信徒可能多得世禍,惡 人可能多得世福。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啟十三 10)。

4. 在教會中得福 信基督的會在基督裏得到基督。這並不是抽象的神秘主義。相反的,惟有把舊約中世福的 應許,用在基督和教會(基督的身體)上,才是正確的。信徒可能為主失去自己肉身親人之 愛,但是可以在教會中得到百倍屬靈父母、兄弟姐妹、兒女之愛,而且因為教會彼此相愛, 「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徒四 32),大家分享共有,豈不是在世得百倍?

5. 這屬靈的福氣,信徒今世就可以經歷到 在基督、在教會、在神國裏,可以在今世經歷到「公義、和平,並屬靈中的喜樂」(羅十四 「在世上你們有苦難,在我裏面有平安」(約十五 33), 17)。但這仍是片面,而不完全的。 「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約十二 8)。馬克思因此說基督教是鴉片,叫 人忘懷世上肉身之苦。就這層面而言,馬克思比時代主義、靈恩派和撒都該人(太二十三 2333)還正確。只是我們會說,因著聖靈大能,信徒會不斷經歷更完全的、身心靈、個人集體的 福分(林前十三 12、十五 55),而且我們不是守株待兔式的等候主來,乃是帶著盼望,積極 的為主、靠土、見證主,經歷主在世道人心中的工作。愈「思念上面的事,不思念地上的事」, 才愈能棄舊更新(西二 2、10);愈「存著信心死,沒有得著所應許(的世福)」,才愈能「放 下重擔、忍耐奔跑」(來十一 13,十二 1)。

6. 先有失去,才有得著 因此,思索信耶穌得什麼,應從信耶穌失什麼著手。信耶穌,就是「我衰微」,不再自我 中心,惟我獨尊;信耶穌,就是「捨己、背十架」,不再為自己、靠自己而活。所謂 「為主失喪生 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十 39)、 「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 35)、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 24); 「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太十 8)。 的確,信耶穌是得了永生,這永生特質卻不是異教徒和屬肉體的基督徒所想的,可以長 生不老的吃喝玩樂、縱情聲色,而是一種永恆的豐盈、愈來愈平安喜樂、不求自己益處的愛、有 神兒子的性情。這生命和將來肉身復活有關,卻是從靈裏重生開始;這生命把個人恩賜發揮, 卻是成全所有聖徒(弗四 12);這生命會勝過一切罪惡死亡,但「如今還不見萬物都服祂」 (來二 8);這生命因神恩不飢、不渴、不暗,但主要是指屬靈方面的(《約翰福音》特別強調


這一點)。 猶太人要神蹟,希利尼人求智慧,以為信耶穌可吃餅得飽、得世福的人,遲早會因得非 所信,求未如願而「多有退去的」(約六 66)。但仍願跟隨的人,會變賣一切,拋棄一切,來 得重價的珠子;會將萬事當作有損、當作糞土,只「為要得著耶穌」(腓三 9)。 世人或屬肉體的基督徒寧願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性命。他們把耶穌當作有損的、當作糞 土,以得到萬事為至寶。結果今生活不出平安喜樂、正義又憐憫的生命,來世又因曾把基督當 作可恥的,而被基督當作可恥的。「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林前十五 19),這是求世福之基督徒的寫照。

(摘錄自:《流浪的神》,康來昌著,雅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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