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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學卮論》 目次
【緒論】/1 【第一編】禮的起源與演變/11 一、荀子的禮分思想與禮的階級化/13 二、禮的「俗化」與「宗教化」-以現代中國的婚禮與喪 禮為例/35 三、《周禮》與王莽的托古改制/57 四、賈公彥《儀禮》、《周禮》本末始終說考述/81 五、小戴《禮記》的成書及其在兩漢時期的流傳-洪業《禮 記引得.序》商榷/101 六、《禮記‧檀弓》中的孔子形象-兼論《禮記‧檀弓》 可能的成篇時代/121
【第二編】禮儀制度與內涵/147 一、《周禮》廉政思想與主張探析/149 二、鳳凰于飛-我國婚姻禮俗中的「飛禽」角色及功能探 討/171 三、近現代華南地區婚俗中的「雞」/189 四、論「喪主」/211 五、「餕餘」考/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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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編】禮學思想的運用/255 一、論「以和為貴」/257 二、淺談解經的態度及方法-從「孔氏三世出妻」說談起 /271 三、《禮記.王制》的養老主張及其在今日社會的價值/ 287 四、先行仁義而後由仁義行-從《禮記》〈曲禮〉〈內則〉 〈少儀〉談青少年品德教育/307 五、從《禮記.檀弓》「子夏喪子喪明」章談孔門的「合 作學習」/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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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
華人社會素以「禮義之邦」著稱於世,「禮」自然在華人傳統文 化佔有極重要的地位。「禮」的起源甚早,《禮記‧禮運》言:「夫禮 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 致其敬於鬼神。」可知禮的原始樣態應為某種具有宗教性質的祭祀 行為,其中某些行為可能還與遠古時期的巫術有關。祭祀神鬼,當 有一定的儀式,祭祀又需誠敬莊嚴,故言行當受一定約束。有既定的 儀式,又 重 言 行 的 束 縛 , 我 們 可 以 得 知 禮 的 起 源 , 應 是 一 些 外 在 的 言行規範。這些外在的規範,起始或許只是先人口耳相傳,甚或只是 淡薄模糊的觀念而已,漸漸地演變成人為制定的型態,固定形式的 制度也就逐漸建立了起來。之後的儒家再從這些制度化的行為中提 煉出某些觀念,然後把這些觀念加以組織,而成為系統化的論述,此 即如朱子所言,禮書的出現「不是古人預作一書如此。初間只以義 起,漸漸相襲,行得好,只管巧,至於情文極細密,極周經處。聖 人見此意思好,故錄成書。」(《朱子語類‧禮二》)經過儒家整理過 的 「 禮 」, 降 低 了 神 秘 的 宗 教 性 , 擴 充 了 其 人 文 主 義 倫 理 道 德 的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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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1 並將應用範圍加以擴大,「禮」便成為人世間一切事務的準則, 死生喪祭,進退周旋,莫不有禮;進而又上升為天經地義,而為天地 之 間 的 理 序 。 是 以 《 左 傳 ‧ 隱 公 十 一 年 》 記 :「 禮 , 經 國 家 , 定 社 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昭公二十五年〉子大叔游吉告趙簡子 曰:「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實則 之。」「禮,上下之紀,天地之經緯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 之,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禮者,謂之成人。」《禮記‧曲禮上》言: 「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 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 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 莊。」又《荀子‧禮論》言: 「禮豈不至矣哉!立隆以為極,而天下莫 之能損益也。本末相順,終始相應,至文以有別,至察以有說,天 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從之者存,不從者 亡,小人不能測也。」〈大略〉言:「禮之於正國家也,如權衡之於輕 1
祭祀行為既為「禮」的起源,在儒家對於「禮」提出整理之前,以帶有宗 教色彩的儀式,展現敬天畏地、敬祖追遠的精神,已成為人民生活的樣態。 儒家對「禮」的系統化整理,便只能降低其宗教性,而無法完全去除。此 即徐復觀所言:「宗教是任何民族長久的生活傳統,決不容易完全歸於消 失。當某一新文化發生時,在理念上可能解消了宗教;但在生活習慣上仍 將予以保持。文化少數的上層分子可能背離宗教,但社會大眾仍將予以保 持。最後則常為宗教與新文化的妥協。所以春秋時代以禮為中心的人文精 神的發展,並非將宗教完全取消,而係將宗教也加以人文化。」 (見氏著《中 國人性論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 年 3 月,頁 51)陳來也認爲 中國的軸心突破是以理性反對神話, 「認識到神與神性的局限性,而更多地 趨向此世和人間性,與其說是超越的突破,毋寧說是人文的轉向。」 (見氏 著《古代宗教與倫理-儒家思想的根源》,北京:三聯書店,2009 年 4 月, 頁 5)還主張春秋時代,「充滿實證精神的、理性的、世俗的對世界的解釋 越來越重要,而逐漸忽視宗教的信仰。 (見《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春秋時 代的宗教、倫理與社會思想》,北京:三聯書店,2009 年 4 月,頁 13)由 此實現了從「儀式倫理」主導到「德行倫理」主導的演變,這種演變是爲 孔子所贊成和發揚的。(同上書,頁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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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也,如繩墨之於曲直也。故人無禮不生,事無禮不成,國家無禮 不寧。」均可知儒家的「禮」,實已含括了律己處人的規範、社會的 秩序、政治的制度,儒家的禮教思想於是大備,後世的禮學發展自 此 也 波 瀾 壯 闊 。 而 成 為 「 中 國 文 化 的 根 本 特 徵 」、「 中 國 文 化 之 總 名」 2 。 本書收錄筆者關於禮學研究論文共十六篇,均為筆者近年來發表 於國內外學術研討會或學術期刊的論文。總為三大類,首編先論「禮 的起源與演變」,此處的「禮」,實有二義,一為概括性的「禮」,二 為「禮書」。並先論概括性的「禮」的出現與發展,〈荀子的禮分思想 與禮的階級化〉一文,先探討「禮」的起源,再論孔孟禮學思想之大 要,進而推論因為荀子禮學思想中的「禮分」主張,清楚標示「明分 使群」的必然與必要,在這樣的思維邏輯下,人與人之間的差等,也 就很自然的必須被強調,唯有確知了差等的存在,人才能確認自己的 權限與責任。而維持差等的方式,除了大眾心理自覺的認知,更可以 加上外在的限制,使得人群間界線分明、各守其分。這些外在的限 制,依託著禮的架構,在《荀子》書中有了樸素的開端,而在秦漢之 際的儒者手中,被完全確立了起來,儒禮的階級化樣態於焉完成。 〈禮的「俗化」與「宗教化」-以現代中國的婚禮與喪禮為例〉一 文 ,則 從 探 討 「禮 」、「 俗 」、「 宗教 」 的關 係 入 手 ,提 出 雖 然 經過 儒 家整理的「禮」有「貴族化」及「去宗教化」的傾向,但從近現代民 間婚禮及喪禮所呈現的樣貌,「禮」似乎又有「俗化」與「宗教化」的 演 變趨 勢 , 從 而展 現 出 「 禮 」、「 俗 」、「 宗 教」 交 融的 現 象 。 在概 括 性說明「禮」的出現與發展之後,本書將討論重點轉而集中在「禮書」 的出現與流傳,〈《周禮》與王莽的托古改制〉一文,探討《周禮》的 來歷,並試圖釐清王莽、劉歆與《周禮》的關係,確定《周禮》為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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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昌林《中國古禮研究》,臺北:文津出版社,1993 年 9 月,頁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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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之前已有之典籍,雖受到王莽及劉歆的重視,但王莽托古改制的依 據,實際上並非全來自《周禮》 ,而王莽的對儒家傳統經典的取向,也 是 不 分 今 古 文 經 的 。〈 賈 公 彥 《 儀 禮 》《 周 禮 》 本 末 始 終 說 考 述 〉 一 文,則因賈公彥「《周禮》為末,《儀禮》為本」之說,與孔穎達「《周 禮》為本,《儀禮》為末」之說相反,故藉由分析《周禮》、《儀禮》 內容,並探討孔穎達與賈公彥的學術主張、政治歷練等差異,說明兩 人何以對二《禮》之本末問題看法不同。〈小戴《禮記》的成書及其 在兩漢時期的流傳-洪業《禮記引得‧序》商榷〉一文,係因文獻記 載不清,大小戴《禮記》於兩漢時期之流傳情形遂眾說紛紜。洪業於 《禮記引得‧序》中,對三《禮》之來由、傳承均有所述,而對於小 戴 《 禮 記 》 之 成 書 與 流 傳 , 致 疑 尤 多 。 該 文 即 整 理 《 漢 書 》、《 後 漢 書》等古籍中的資料,並重新省視陸德明《經典釋文》等文獻,耙梳 小戴《禮記》於兩漢時期的成書及流傳情形,並對洪業在《禮記引 得‧序》中論小戴《禮記》流傳部分提出一些商榷。首編最後的〈《禮 記‧檀弓》中的孔子形象-兼論《禮記‧檀弓》可能的成篇時代〉一 文,則因《禮記‧檀弓》的成篇年代,學者多有考訂,一般以為當成 書于戰國後期。而學者考訂〈檀弓〉成篇年代之法,多半以「史事比 對」、「典籍比對」、「文字比對」為主,筆者以為若以〈檀弓〉中孔子 「非聖形象」比 對 , 或 就 〈 檀 弓 〉 記 孔 子 行 事 卻 雜 有 道 家 、 法 家 之 說,再參以戰國時期其它典籍,或亦可為〈檀弓〉成書于戰國中後期 之佐證。 準上,本書第一編所收論文之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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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第二編以「禮儀制度與內涵」為探討主題,收錄論文五篇。 首 篇 為 〈《 周 禮 》 廉 政 思 想 與 主 張 探 析 〉, 因 《 周 禮 》 為 「 任 官 」 之 書,故以《周禮‧天官》言「小宰」之職有:「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 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 曰 廉 辨 。 」 強 調 任 官 選 吏 之 要 , 除 了 「 善 」、「 能 」、「 敬 」、「 正 」、 「法」、「辨」等道德或能力要求,還需以「廉」為本,可視為我國政 治思想強調「廉政」的淵源。另《周禮‧天官》亦強調以「官職」、 「官 常」、「 官聯 」督 成 官吏 之賢 ; 以「 官成」、「日 成」「 月要」「歲 會」考課官吏之責;以「司會」、「司書」、「職內」、「職歲」防範官吏 之腐;以「八柄」、「官刑」檢肅官吏之貪等,其與「廉政」相關的主 張,非常值得後世參考。婚禮的部分,則有〈鳳凰于飛-我國婚姻禮 俗中的「飛禽」角色及功能探討〉、〈近現代華南地區婚俗中的「雞」〉 兩文,「飛禽」在我國婚姻禮俗中,一直佔有很重要地位。根據《儀 禮》及《禮記》記載,傳統社會貴族婚姻「六禮」中,就有五禮需要 「用雁」。用雁之意,舊說多以雁鳥之生物特性比附人們對婚配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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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但自唐代起,或許因為雁鳥難得,民間之謀婚、議婚、成婚,開 始以雞、鵝代替雁鳥。時至今日,在華南各地區婚俗中,「雞」仍扮 演重要的角色,並發揮其特殊的功能。前文先探討婚禮由用雁至用鵝 到用雞的歷史演變,並探討婚禮中使用「飛禽」的意義;後文則再 以近現代華南地區婚姻禮俗中的「雞」為研究對象,探討分析近現 代華南地區婚俗中,使用「雞」的時機、類型以及其意義。〈論「喪 主」〉為喪禮類論文, 「喪主」 ,乃從亡者之親友中,依親疏、尊卑等關 係立之,對內以統理喪事,對外以代表喪家。《禮記‧喪大記》言: 「喪有無後,無無主。」古禮對於立喪主之事甚為重視,喪禮必有主 人,若遇喪者無子嗣或子嗣年幼,也要以他人代之。但《儀禮》及《禮 記》中,對於喪禮何時立喪主,並無明確記載;至於立喪主之法,亦 散見各《禮》書 中 , 而 缺 乏 系 統 論 述 。 該 文 係 從 「 立 喪 主 之 時 」 及 「立喪主之法」兩節論述「喪主」之設置,並附論「喪主」與「護 喪」之關係。祭禮的部分則有〈「餕餘」考〉一文,該文先以文獻研究 法,探討《禮記》中「餕」字的意涵,試圖對「餕餘」一詞提出正確 解釋。接著以分析歸納法,歸類禮書中「餕餘」之類型及內涵,以補 前代學者論說之不足。再以文化比較法,蠡測「餕餘」與「接觸巫 術」間的關連。最後,總和研究所得,試著對《禮記‧曲禮》「餕餘 不祭」章的解釋進行補充和揀擇。是以,第二編所錄之論文結構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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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第三編以探討「禮學思想的運用」為主軸,收錄論文五篇, 均 為 探 討 禮 學 思 想 在 現 代 社 會 之 運 用 。〈 論 「 以 和 為 貴 」〉 為 本 編 總 述,主張「和為貴」為禮教思想之核心,經過千百年的政教薰陶,此 一價值已經融入我們的血液與靈魂,成為中華民族家喻戶曉的理念與 訴求。該文由「以和為貴」的章句解釋入手,進而探討「貴和」觀念 在儒家思想中運用的面向,最終探討其限制,期能略析「貴和」思想 的內涵及應用。〈淺談解經的態度及方法-從「孔氏三世出妻」說談 起〉一文,則主張現代人解經的態度之一,即是應當還原孔子的真實 面貌,貼近孔子的真實生活。又儒家經典作為知識份子立身處世之準 則,應有其人類學、社會學的意義存在,若考察我國傳統的婚姻型 態,東周時期本為「對偶婚」至「專偶婚」的過渡階段,夫妻的婚配 關係本來就不甚穩固牢靠,是以古籍中多有孔子、曾子、孟子等「聖 人」出妻的相關記載,此若從人類社會學的角度言之,並不足奇。是 以該主張解經的方法之一,是從人類社會學的觀點解釋經書,應能得 到較為客觀且全面的研究成果。〈《禮記‧王制》的養老主張及其在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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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社會的價值〉一文,係因我國已進入高齡化社會,而高齡化社會的 快速變遷,將帶來生活型態與社會結構的改變。如何讓老人維持尊嚴 和自主的生活,更是整個社會包括老人本身、家庭、民間部門和政府 共同的責任。該文主張傳統經典中對於養老的主張與規劃,將可以提 供今日社會的重要參考。 〈先行仁義而後由仁義行-從《禮記》 〈曲禮〉 〈內則〉 〈少儀〉談青少年品德教育〉 ,係因教育部自 2004 年起,在全 國各級學校推動「品德教育」,冀望藉由品德教育 6E 教學方法:典範 學習(Example)、啟發思辨(Explanation)、勸勉激勵(Exhortation)、 環 境 形 塑 ( Environment )、 體 驗 反 思 ( Experience )、 正 向 期 許 (Expectation),重新架構當代學子們的品德核心價值。 3 但「品德教 育」究竟應該如何落實?對於正值探索自我、建立價值觀的重要階段 的青少年,什麼樣的「品德教育」才能有效果?筆者以為「生活教育」 是「品德教育」的根基,對處於「狂飆期」的青少年而言,建立明確 的生活規範,應該比單純的教條說理重要。而《禮記》中〈曲禮〉 〈內 則〉 〈少儀〉諸篇,提供了許多立身處事的具體方法和原則,應可視為 培養青少年品德的重要篇章。最後為〈從《禮記‧檀弓》 「子夏喪子喪 明」章談孔門的「合作學習」〉一文,同樣探索《禮記》篇章之記載, 如何與現代教學方法結合。筆者以為「子夏喪子喪明」章之記載,實 可輔證子夏與曾子兩人「為學途徑」之不同;再觀諸《論語》中的相 關記載,亦可知子夏論「交友」近於孔子,而與曾子、子張等人主張 不同。但即使孔門弟子彼此間有諸多差異,儒家的經典中仍強調相互 學習的重要性。近世學習理論中的「合作學習」 (Cooperative learning) 強調學習伙伴間縱然「異質」,但仍需切磋琢磨,互相學習,分享經 驗,創造主動學習的情境,使彼此得以積極的參與學習的活動,並培 3
教育部「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2009 年 12 月 4 日台訓(一)字第 0980210327A 號函修訂。參見教育部「品德教育資源網」:http://ce.naer.edu.tw/ policy.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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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聽取別人的意見,尊重別人的意見,也培養討論、發表與辯論、綜 合與評鑑等能力。故筆者以為由「子夏喪子喪明」章末子夏的反省檢 討,亦可論見孔門「合作學習」的真諦。準上,本書第三編所收論文 之結構如下:
《莊子‧寓言》言:「卮言日出,和以天倪。」郭象《莊子注》: 「夫卮,滿則傾,空則仰,非持故也。況之於言,因物隨變,唯彼之 從,故曰日出。日出謂日新也,日新則盡其自然之分,自然之分盡則 和也。」成玄英《疏》曰:「卮,酒器也。日出,猶日新也。天倪,自 然之分也。和,合也。夫卮滿則溢,卮空則仰,空滿任物,傾仰隨 人。無心之言,即卮言也,是以不言,言而無係傾仰,乃合于自然之 分也。」本書以《禮學卮論》為名,期待禮學為日新之學,符合時代 之用;亦能發揮以和為貴的精神,和合萬物;更重要的是,藉由耙梳 禮學經典,而能得到盡量客觀的一己之見。唯以才疏學淺,行文匆 忙,疏謬之處甚多,尚祈大雅君子有以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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