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對於徐志摩來說, 「愛情」無法從「市場」購買。不但 詩人不能,我們同樣無法。這就凸顯一個簡單,但在「市場化不足、自由化不足」的 話語中,反而隱晦不明的事實:我們所需要的、珍視的價值(情懷、財貨、物件或產 品),是有不能通過價格機制得到滿足的時候。 當然,稍經提醒,幾乎所有人都能同意,這是事實。未能解決的難題是,這樣的 「時候」,還有多少?愛情不能買,最好是兩情相悅,也就是在分享中彼此趨向於完 善。然而,還有哪些價值不能在市場上,經由價格的中介,及買賣的行為完成呢?很 多。親情、友誼、人與人的溝通是明顯的例子,依照不同的理解,(有些)公平正義 也不(完全)能夠通過市場,取得讓人滿意的「供需」水平;甚至,當事人只要知曉 這些價值或行為,是從市場買來或透過金錢的交換而產生,登時就會致使這些價值變 形,不再是價值,等而下之,還可能成為痛苦的來源。愛情、親情、友誼、人與人的 溝通行為,以及公平正義等價值,若要運用市場機制的相關語彙描述,會出問題。不 但如此,即便是在市場經濟制度之下,不同類型的商品,出於不同的原因,就其實務 的運作來說,市場化的程度也有相當的差別。 「商品」可以粗分為三類,政府對其干預的力道,強勁微弱有別,效能高低不 等。 干預最多的是「勞動力」商品,因此我們不能跨國,任意前往他國受聘,他國人 民,亦同,無法盡興入台工作;很多國家對於工作時數、最低工資或工作環境,也是 高度規範。相對之下,「資本」商品比較自由,不但多數國家原則上歡迎外來投資、 買股票,資本也自己另找出路,通過合法或不合法的手段,資本自由逃避海外,不讓 本國課稅的資金,一年據說就有 11.5 兆美元,世界各國為此短收的稅金是 2,500 億美 元(大約是台灣中央政府 2012 年支出的三倍)。 「勞動力」與「資本」之外,我們可以將第三類商品,稱作是「一般」商品,雖 然其構成仍很複雜。其中,對於維持生計的農產品,各國都不敢掉以輕心,不願意完 全讓市場決定農產品價值,因此常有大額補助。比如,相對富裕的「經濟合作暨發展 國家組織」(OECD)之 34 個會員國,都是大量貼補農產品,2011 年的額度是 2,520 億美元,平均「只占」所有國家之農產總值的 19%,但是,在人口較少或地狹人稠 的挪威、瑞士、日本與南韓,這個比例是 50-60% 。相對於口腹所需的農產品,人的 「精神食糧」,也就是本書的主題,傳媒,各國對其規範,亦遠高於對製造業商品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