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CONTENTS
第一節 綜合法學: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二節 綜合法學: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三節 綜合法學: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第四節 綜合法學: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TEST I Q 模擬試題
第一節/003 第二節/023 第三節/041 第四節/055
TEST II Q 模擬試題
第一節/073 第二節/092 第三節/110 第四節/124
TEST III Q 模擬試題
第四節/191 第一節/141 第二節/159 第三節/176
003
TestⅠ
(TestⅠ
第1節)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第一試模擬試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科
目:綜合法學(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考試時間:1 小時 30 分 ※注意:本科目共 70 題,其中單一選擇題 60 題,複選題 10 題,各題答案須用 2B 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一、單一選擇題(第 1 題至第 60 題,每題 2 分,占 120 分) 說明:所列的四個選項,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 計分。 司法院大法官對於憲法第 7 條之解釋,下列何者錯誤? 釋字第 485 號解釋認為,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並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 等,而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立法機關基於憲法之價值體系 及立法目的,自得斟酌規範事物性質之差異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 釋字第 682 號解釋認為,相關機關以應考人學經歷作為分類考試之標準,並 進而採取不同考試內容暨及格標準,雖與人民職業選擇自由之限制及應考試 權密切關聯,惟因考試方法之決定涉及考選專業判斷,如該分類標準及所採 手段與鑑別應考人知識能力之考試目的間具必要關聯,即與平等原則無違 釋字第 584 號解釋認為,小客車營運之管理,因各國國情與治安狀況而有不 同。相關機關審酌曾犯上述之罪者其累再犯比率偏高,相較於未犯罪者,或 其他犯罪者,對營業小客車乘客人身安全之威脅性較重,衡量乘客生命、身 體安全及確保社會治安等重要公益之維護,與人民選擇職業應具備主觀條件 之限制,而就其職業選擇之自由為合理之不同規定,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 則,亦屬無違 釋字第 649 號解釋認為,非屬人力所得控制之生理狀態,系爭規定之差別待 遇 係 以 視 障與 否 為 分 類標 準 , 使 多數 非 視 障 者均 不 得 從 事按 摩 業 , 影響 甚 鉅。基於我國視障者在成長、行動、學習、受教育等方面之諸多障礙,可供 選擇之工作及職業種類較少,其弱勢之結構性地位不易改變,立法者乃衡酌
004
視 障 者 以 按摩 業 為 生 由來 已 久 之 實際 情 況 , 且認 為 視 障 狀態 適 合 於 從事 按 摩,制定保護視障者權益之規定,本應予以尊重,惟仍須該規定所追求之目 的為重要公共利益,所採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之手段,須對非視障者之 權利並未造成過度限制,且有助於視障者工作權之維護,而與目的間有實質 關聯者,方符合平等權之保障 關於聲請釋憲的方式,下列何種錯誤? 法院對所適用之法律,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聲請大法官解釋 法院對所適用之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聲請大法官解釋 人 民 對 於 所 適 用 之 決議 , 確 信 有牴 觸 憲 法 之疑 義 時 , 經依 法 定 程 序提 起 訴 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決議聲請大法官解釋 法院對所適用之判例,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聲請大法官解釋 下列關於言論自由的敘述何著錯誤? 國家對一般人民言論之事前審查,原則上應為違憲 國家對受刑人民言論之事前審查,原則上應為違憲 如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並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 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謂之猥褻之言論或出版品 言論自由,在於保障意見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 機會,包括政治、學術、宗教及商業言論等,並依其性質而有不同之保護範 疇及限制之準則 釋字第 709 號解釋中,有提到主管機關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程序規定,未 設置適當組織以審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且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 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這是何種概念? 正當司法程序
正當立法程序
正當監察程序
正當行政程序
小明因為經濟狀況有困難,所以每個月都會向政府申請低收入戶的補助,請問 這是基本權何種功能的展現? 防禦權功能
給付請求權功能 保護義務功能
程序保障功能
關於法律保留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監聽涉及隱私權,應屬於非法律保留事項,依行政命令即可監聽 人身自由的限制,應為絕對法律保留事項 言論自由應為絕對法律保留事項
005
TestⅠ 我國釋憲實務上曾經做出反對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的解釋 關於制度性保障的意義,何者錯誤? 制度性保障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但一定要透過制度的建立來保障 婚姻經過釋字第 748 號解釋後,已經完全確定,絕對不是制度性保障了 憲法上服公職之權利,受制度性保障 制度性保障可能是因為制度在國家成立前就已經存在了,所以國家應該要透 過立法來保障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保障之大學自治內涵? 大學自治為憲法第 11 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 大學對於入學資格享有自治權,得以其自治規章,於合理及必要之範圍內, 訂定相關入學資格條件 警察大學亦為大學,其自治權之行使,自包括得設立非涉及警察學術之系別 大學自治事項之範圍包括內部組織、課程設計、研究內容、學力評鑑、考試 規則、畢業條件及入學資格 關於受到社會矚目的釋字第 748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是以性傾向作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應適用中度之審查標準 復鑑於婚姻自由,攸關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之維護,就成立上述親密、 排他之永久結合之需求、能力、意願、渴望等生理與心理因素而言,其不可 或缺性,於同性性傾向者與異性性傾向者間並無二致,均應受憲法第 22 條 婚姻自由之保障 為避免立法延宕,導致規範不足之違憲狀態無限期持續,有關機關應自本解 釋公布之日起 2 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 查婚姻章並未規定異性二人結婚須以具有生育能力為要件;亦未規定結婚後 不能生育或未生育為婚姻無效、得撤銷或裁判離婚之事由,是繁衍後代顯非 婚姻不可或缺之要素 大法官歷屆解釋上突破了很多特別權力關係的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法律不許受刑人就監獄處分或其他管理措施,逾越達成監獄行刑目的所必要 之範圍,而不法侵害其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且非顯屬輕微時,不得向法院 請求救濟 羈押法規定,不許受羈押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 大學為實現研究學術及培育人才之教育目的或維持學校秩序,對學生所為行 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如侵害學生受教育權或其他基本權利,即使非屬 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也允許救濟
006
教師認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學校具體措施遭受侵害時,不得向法院請求救 濟 關於現況底下的釋憲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引起歧見之該案件,如經確定終局裁判,而其適用法令所表示之見解,經本 院解釋為違背法令之本旨時,是項解釋自得據為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 聲請人據以聲請之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於一定期限後失效者,各該 解釋之聲請人均得就其原因案件據以請求再審或其他救濟,檢察總長亦得據 以提起非常上訴,以保障釋憲聲請人之權益 人民聲請解釋憲法,宣告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於一定期限後失效者, 聲請人就聲請釋憲之原因案件即得據以請求再審或其他救濟,檢察總長亦得 據以提起非常上訴;法院不得以該法令於該期限內仍屬有效為理由駁回 大法官不可以諭知原因案件具體之救濟方法者,應該交由立法者來決定 某 A 政黨因為對於現任的行政院長很不滿,所以想要對他提起不信任案,A 政 黨該怎麼做?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應該是總統的職權非立法院 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二十四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若在立法院臨時會,仍可以提出 承上題,因為後來不信任案提出失敗,A 政黨依然非常不滿,A 政黨於是關起 門來討論該怎麼辦,下列哪個選項是可以的路徑? 馬上對於其他黨的人策反,預計半年後對行政院長再提出一次不信任案 立法委員直接跟行政院要相關文件作為質詢資料 立法院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要求有關機關就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 料,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調閱文件原本 立法院就行政院長目前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偵查卷證行使調查權 再承上題,立法院想要來修正法律給行政院難堪,他們把行政院下的中央選舉 委員會,改成由政黨比例來推薦委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這樣做完全沒有問題 只要推薦完,再得到立法院同意就好 行政院的人事提名權是行政權核心,立法院完全沒有參與的機制 人事權是行政權的核心,立法院可以參與,但是不可以達到完全剝奪的狀態 某甲為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區管理處薦任第 7 職等政風室主任。法 務部因考量任期已逾 6 年,依法應配合職務性質及業務需要,實施職期輪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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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Ⅰ 故調派代臺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薦任第 8 職等政風室主任(現職) 。某甲不服, 應循序何種救濟途徑,以資救濟? 申訴、再申訴 復審、撤銷訴訟 復審、撤銷訴願、撤銷訴訟 申訴、再申訴、撤銷訴訟 某甲於臺北市○○區○○路○○段○○巷○○號 1 樓,經臺北市政府查認有未 經申請許可擅自以磚、金屬及玻璃等材質,搭建 1 層高約 3 公尺,長度約 4.5 公尺之落地門構造物及 1 層高約 0.78 公尺,面積約 4.5 平方公尺之花臺構造 物,違反建築法第 25 條規定,乃依同法第 86 條規定,以 106 年 1 月 18 日北 市都建字第 A 號函通知某甲應予拆除。另以 106 年 5 月 18 日北市都建字第 B 號函通知某甲於 106 年 6 月 13 日前自行配合改善拆除系爭違建,逾期未拆, 訂於 106 年 6 月 14 日上午 9 時 30 分強制拆除,有關上開 A 函及 B 函的定性 為何? 兩者皆為行政處分 兩者皆為觀念通知 A 函為行政處分;B 函為觀念通知 A 函為觀念通知;B 函為行政處分 大 學 對 所屬教 師 不 予續聘 決 定 ,教師 不 服 而提起 申 訴 ,經申 訴 評 議決定 駁 回 後,教師復向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再申訴決定不予維 持大學不予續聘決定及原申訴評議決定,大學得否就再申訴決定循序提起行政 訴訟? 教 師 法 第 33 條 規 定 有 意 不 將 學 校 納 入 得 對 再 申 訴 決 定 提 起 行 政 訴 訟 之 範 圍,從而大學自不得針對不予維持其不予續聘決定之再申訴決定循序提起行 政訴訟 私立大學基於聘任契約與教師間所形成之法律關係為私法契約關係。如不予 維 持 私 立 大學 不 予 續 聘決 定 及 原 申訴 評 議 決 定, 乃 限 制 私立 大 學 之 契約 自 由,私立大學得對該再申訴決定循序提起行政訴訟 如 不 予 維 持 不 予 續 聘決 定 及 原 申訴 評 議 決 定, 作 成 不 予續 聘 處 分 之公 立 大 學,依行政訴訟法第 4 條第 3 項,提起行政訴訟(撤銷訴訟) 教 師法 第 33 條 雖 未明 文將 學校列 入得 對再申 訴決 定不服 提起 行政訴 訟救 濟之主體,但也未明文排除之,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法理,應肯認大學得 對不利於自治權之再申訴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008
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為之,下 列何種行為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對汽車駕駛人吊銷或吊扣駕照 下列行政程序法中有關管轄權的部分,何者有誤? 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行 政機關執行之,應將委任或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 新聞紙 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應先協議決定之;協議未果時,由各該上級 機關協議定之 行政機關對事件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其認無管轄權者,應即移送 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 行政機關因法規或事實之變更而喪失管轄權時,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機 關,並通知當事人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行政機關 執行職務時,有下列何者非屬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之情形︰ 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 因人員辦理休假,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 行政程序中有相關程序應以「書面」為之,下列何種行政行為原則得以「書面」 以外之方式為之? 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 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 行政契約之締結 行政機關對相對人為行政指導 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 維護,得向主管機關陳情,下列對於陳情之規定,何者敘述正確? 陳情應以書面為之,受理機關應作成紀錄,並向陳情人朗讀或使閱覽後命其 簽名或蓋章 受理機關認為陳情之重要內容不明確或有疑義者,應不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