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第壹編
總則
Ch.1 權利主體
003
Issue01 胎兒有無權利能力?
003
Issue02 死亡宣告之效力為何?(死亡宣告是否為權利
004
能力的消滅事由?) Issue03 代表的效力為何?與代理之差異?
005
Issue04 代表權的「剝奪」與「限制」之差異?
006
Issue05 (近期文章)法人是否為民法第 184 條之主
007
體?
Ch.2 權利客體
011
Issue01 違章建築是否為定著物?得否移轉所有權? Issue02 未完工的房屋是否為定著物?若尚不足避風 雨其法律性質為何?
Ch.3 法律行為
011 012
015
Issue01 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的差異為何?
015
Issue02 何謂處分行為的「無因性理論」與「同一瑕疵
017
理論」? Issue03 「公示、公信原則」及善意取得制度之適用?
019
Issue04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法律行為的效力
020
Issue05 限制行為能力人取得打工所得(工作收入),
022
所為法律行為效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就「非特 有財產」,是否有使用、收益之權?
-1-
Contents Issue06 法定代理人濫用代理權之行為效力為何?
024
Issue07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效力及第三人之保護
026
Issue08 民法第 88 條第 1 項但書所稱「過失」之認定
027
標準? Issue09 (近期文章)意思形成階段(動機)的錯誤得
028
否撤銷? Issue10 民法第 92 條第 1 項但書所稱「第三人」詐欺,
030
「第三人」之範圍?「第三人」脅迫得否類推 民法第 92 條第 1 項但書? Issue11 (近期文章)債權雙重讓與時,第二次債權讓
031
與契約效力如何? Issue12 無效法律行為得否撤銷?
Ch.4 代理
033
035
Issue1
代理與相似制度之比較
035
Issue2
代理權授與是否受基礎關係(如委任)效力所
036
影響,是否具「無因性」? Issue3
對未成年人授與代理權行為之效力、未成年人
037
為代理行為之效力? Issue4
無權代理之效果
039
Issue5
表見代理與權利外觀理論
041
Issue6
不法行為不得代理?得否成立表見代理?
042
Issue7
無權處分與無權代理的差異
045
Issue8
民法第 107 條所稱之代理權「限制」之意義為
046
何? -2-
Contents Issue09 未成年人是否需負無權代理責任?
Ch.5 消滅時效
047
049
Issue01 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差異
049
Issue02 (近期文章)何謂民法第 127 條第 8 款「商人」
050
所供給之商品? Issue03 消滅時效之起算時點,民法第 128 條「自請求
051
權可行使時」之意義? Issue04 「未定期限」之催告效力?「所定期限不相當」
053
之催告效力? Issue05 時效完成之效果
055
Issue06 時效中斷與不完成之差異
056
▋ 第貳編
債
Ch.1 通則
061
第一節 法定之債 Issue01 無因管理請求之檢討流程
061
Issue02 管理事務之「承擔」與「實施」(無因管理之
062
分類) Issue03 適法無因管理與委任契約之差異?
063
Issue04 無因管理人於管理事務時應盡之注意義務標
065
準? Issue05 不適法無因管理之違法性
-3-
066
Contents Issue06 民法第 177 條之適用與準用
067
Issue07 各請求權返還及賠償範圍之比較
068
Issue08 不當得利之類型
069
Issue09 不當得利規定之準用
071
Issue10 民法第 183 條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073
Issue11 請求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其消滅時效之計
074
算 Issue12 強迫得利之價額返還計算方式
076
Issue13 雙務契約上的不當得利請求權所生危險分配
078
Issue14 判斷未成年人為「善意」或「惡意」不當得利
079
受領人之標準? Issue15 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請求權之要件?
080
Issue16 債權是否屬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之「權
081
利」? Issue17 (近期文章)因自殺致使該房屋成為凶宅,對
083
於房屋之侵害是否屬「純粹經濟上損失」? Issue18 商品自傷是否屬於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所
085
稱「權利侵害」?是否屬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 第 2 項所稱「財產」? Issue19 (2015、2016 年文章)商品自傷是否得依民
089
法第 191 條之 1 請求? Issue20 (2015、2016 年文章)建物瑕疵之侵權責任
-4-
090
Contents Issue21 因產前檢查誤判致生下畸形兒是否屬「權利侵
095
害」?(wrongful birth) Issue22 侵權行為之損害要件
096
Issue23 侵權行為之因果關係判斷
097
Issue24 侵權行為之不法性判斷
099
Issue25 (2017 年文章)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後段請
100
求權之要件與適用時機? Issue26 (2017 年文章)「故意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101
Issue27 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請求權之要件?
105
Issue28 共同侵權行為責任(民§185)
107
Issue29 未成年人為「侵權行為」及「債務不履行」與
108
法定代理人之責任(民§187、§221) Issue30 (近期文章)民法第 188 條為自己責任或他人
110
責任? Issue31 民法第 188 條所稱「受僱人」是否以具有僱傭
111
關係為必要? Issue32 民法第 188 條第 1 項所稱「執行職務」之意旨?
113
Issue33 危險責任(民§190~§191-3)
114
Issue34 商品製造人責任(民§191-1、消保§7 之比較)
116
Issue35 (近期文章)被害人濫用商品與企業經營者之消
120
保法商品責任 Issue36 (2015、2016 年文章)物之損害賠償
-5-
121
Contents Issue37 侵權責任與契約責任之競合
126
第二節 意定之債及債之效力 Issue01 要約與要約之引誘之差異?
129
Issue02 網拍價格定價屬「要約」或「要約之引誘」?
130
Issue03 債之關係的義務群及區分方式
133
Issue04 給付義務群之效力差異
135
Issue05 民法第 224 條履行輔助人之範圍?所稱「使用
137
人」是否以受債務人指示或監督為必要? Issue06 混合契約之法律適用
139
Issue07 對己義務(不真正義務)與對他義務之區別?
142
受領義務之性質是否為對己義務? Issue08 受領遲延時,發生不可歸責於債權人之因素致
144
標的物毀損滅失,債權人是否仍負擔對待給付 義務? Issue09 (近期文章)借名登記對於出名人及借名人之
146
內部效力為何,是否有效?若出名人將之處分 與第三人,其效力(外部效力)如何(是否為 無權處分)? Issue10 (2017 年文章)如出名人違反內部與借名人間
150
借名登記契約之約定而處分借名登記財產 時,借名人得如何請求返還? Issue11 (近期文章)預約之認定與相似制度之比較
-6-
151
Contents Issue12 (近期文章)違反預約之效果
153
Issue13 給付不能之類型及法律適用
155
Issue14 (近期文章)民法第 225 條第 2 項代償請求權
158
在屬性係為新發生之權利,抑或是原來請求權之 繼續?時效之起算點為何? Issue15 給付遲延之效果與催告之效力
161
Issue16 民法第 221 條應如何準用至第 187 條之規定?
162
未成年人債務不履行責任 Issue17 不完全給付之要件與效果
164
Issue18 (2017 年文章)種類之債的特定方式與債務
165
不履行 Issue19 (近期文章)債務人對其他債權人為清償是否
170
屬詐害債權之情形? Issue20 解除權與終止權
171
Issue21 (2015、2016 年文章)債權人撤銷權之範圍
173
及內容 Issue22 民法第 245 條之 1 第 1 項(締約上過失)所稱
177
「契約未成立時」,應如何解讀? Issue23 定型化契約條款適用情形之審查順序
180
Issue24 違約金之分類
181
Issue25 民法第 260 條之相關問題
182
Issue26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
185
-7-
Contents Issue27 同時履行抗辯之準用與類推適用
188
Issue28 利益第三人契約及權利行使
190
Issue29 補償關係遭解除、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時,
194
債務人應向要約人或受益人請求返還 Issue30 契約對第三人效力理論
197
Issue31 連帶債務對外效力之絕對效力事項與相對效
199
力事項 Issue32 連帶債務與不真正連帶債務之區別
200
Issue33 (近期文章)消保法審閱期間與猶豫期間之關
201
係 Issue34 (近期文章)不誠實廣告與懲罰性賠償金
204
第三節 損害賠償 Issue01 「無識別能力之人」是否得適用過失相抵規
206
定?(兼論蛋殼頭蓋骨理論) Issue02 履行利益、固有利益、信賴利益、所受損害、
208
所失利益 Issue03 法定代理人與有過失時,未成年人是否需承
209
擔?是否有民法第 217 條與有過失規定之適 用?
Ch.2 各種之債
211
第一節 買賣、贈與 Issue01 權利瑕疵擔保與自始不能
-8-
211
Contents Issue02 (近期文章)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關
213
係,其適用上之優先順序為何? Issue03 (2015、2016 年文章)共用部分之瑕疵與房
215
屋買賣出賣人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Issue04 於特定物買賣中,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性質為
217
何?(擔保說、履行說) Issue05 出賣人就瑕疵之物是否有修補義務?
219
Issue06 出賣人給付之物有瑕疵,於交付前(危險移轉
221
「前」),買受人得否拒絕受領?得否主張同 時履行抗辯? Issue07 出賣人給付之物有瑕疵,買受人倘若已受領
222
(危險移轉「後」),買受人得否主張價金給 付之同時履行抗辯? Issue08 若經出賣人給付之標的物,於契約成立「前」
223
已存有瑕疵,出賣人是否需負擔不完全給付責 任? Issue09 買受人未履行民法第 356 條從速檢查通知義
225
務,是否仍得主張不完全給付? Issue10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
227
金,得否再行請求損害賠償?民法第 359 條與 第 360 條之關係? Issue11 民法第 360 條之賠償範圍?
228
Issue12 民法第 373 條所稱「交付」是否包括民法第
229
761 條之四種情形?(危險移轉時點)
-9-
Contents Issue13 贈與人給付遲延之歸責要件為何?是否以「故
230
意或重大過失」為限? 第二節 租賃、借貸 Issue01 租賃契約失火責任與侵權行為責任之關係(請
231
求權競合並相互影響說) Issue02 民法第 433 條所稱「毀損滅失」是否限於物理
232
上的毀損滅失而言?因自殺致使房屋成為凶 宅是否構成所稱「租賃物毀損滅失」? Issue03 「第三人」就租賃物失火之注意義務標準為
234
何? Issue04 「承租人」就民法第 433 條之第三人所造成之
236
失火,第三人於具有何種過失時,承租人需負 賠償之責? Issue05 押租金債權是否於民法第 425 條(所有權讓與
238
不破租賃)情形時隨同移轉? Issue06 違章建築之讓與有無民法第 425 條、第 425 條
240
之 1 之適用? Issue07 使用借貸有無民法第 425 條類推適用之餘
241
地? Issue08 (近期文章)未約定返還期限之消費借貸,其
243
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應自何時起算?(最高法院 99 年度第 7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第三節 承攬 Issue01 承攬契約與工作物供給契約之區別
-10-
247
Contents Issue02 定作人得否主張預付修補必要費用償還請求
248
權? Issue03 定作人得否以工作物有瑕疵主張於瑕疵修補
250
前拒絕給付價金(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Issue04 所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
251
物者,定作人得否解除契約? Issue05 民法第 502 條第 1 項可歸責於承攬人之遲延情
252
形,定作人得否另依民法第 254 條催告後解 約? Issue06 民法第 495 條與第 227 條不完全給付之關係
253
(96 年度第 8 次民事庭決議) Issue07 (近期文章)定作人不履行協力義務之效果
256
第四節 僱傭、委任、寄託 Issue01 委任、僱傭、承攬之差異
258
Issue02 (2015、2016 年文章)僱用人終止僱傭契約
261
無效時,受僱人是否仍須提出給付,僱用人始 陷於受領遲延? Issue03 民法第 539 條是否限於合法複委任方有適
264
用? Issue04 委任人得否代位行使受任人以自己名義為委任
265
人取得之權利? Issue05 受任人逾越權限致生之損害,其賠償責任是否
267
為無過失責任? Issue06 委任不生效力時,受任人得否就其勞務給付向 委任人主張無因管理請求權?
-11-
267
Contents Issue07 寄託契約中受寄人之義務與責任
269
第五節 運送 Issue01 提單之效力與性質
271
Issue02 物品運送、旅客運送歸責原則比較
273
Issue03 民法第 638 條第 3 項所稱「其他損害」之意義
274
第六節 和解、保證 Issue01 和解之類型(認定性和解、創設性和解)
275
Issue02 (近期文章)民法第 738 條和解撤銷之適用,
277
其與民法總則錯誤撤銷之關係為何?何謂「不 得以錯誤為理由撤銷」?三種例外得撤銷之但 書如何適用? Issue03 保證契約之特性
279
Issue04 (新近議題)何謂履約保證?
280
▋ 第參編
物權
Ch.1 物權通則(概論、物權之變動)
285
Issue01 物權法定主義之意義及其違反之效果?
285
Issue02 何謂物權標的物特定主義(一物一權原則)?
287
Issue03 物權之效力?
288
Issue04 物權行為之特性?
290
Issue05 不動產物權變動之要件?
291
Issue06 得否以變更原始起造人名義之方式移轉不動
294
產所有權?
-12-
Contents Issue07 不動產之善意取得之法理依據及其要件?
296
Issue08 (2015、2016 年文章)違章建築是否為民法
298
第 757 條所定依習慣創設之物權? Issue09 (2017 年文章)違章建築之性質?買受人取
300
得何種權利? Issue10 違章建築之買受人如何主張其就違章建築所
302
得之權利? Issue11 動產物權變動之要件?
307
Issue12 指示交付是否得適用動產善意取得?
308
Issue13 善意取得是否以原因行為(債權行為)有效為
310
前提? Issue14 原占有人行使回復請求權後,動產所有權在行使
311
前歸屬何人? Issue15 原占有人若於得行使回復請求權之二年期間
313
內,尚未請求回復其物,買受人得否主張出賣 人應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315
Ch.2 所有權 Issue01 物上請求權是否有消滅時效之適用?
315
Issue02 占有連鎖之要件?
316
Issue03 不動產買賣契約之出賣人將該不動產所有權
317
已移轉登記於買受人,但尚未交付該不動產, 此時出賣人對該不動產是否為有權占有? Issue04 地上權符合時效取得之要件後,何時得認為占有 人係有權占有?
-13-
319
Contents Issue05 以違章建築、耕地占有土地時,可否主張時效
320
取得地上權? Issue06 共有人得否就共有物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
322
Issue07 相鄰關係之規定得否由當事人以特約方式排
324
除或限制之? Issue08 (2017 年文章)相鄰關係與侵權責任
325
Issue09 (2017 年文章)袋地、準袋地、不真正袋地
327
Issue10 袋地通行權之償金性質?
329
Issue11 (2017 年文章)土地之受讓人是否得繼受前
331
手所得主張之民法第 789 條無償通行權? Issue12 無權占有人越界建築時,是否得類推適用民法
334
第 796 條? Issue13 民法第 799 條第 2 項之專有部分意義?
336
Issue14 區分所有人之規約與區分所有人之個別約定
337
對繼受之第三人是否有拘束力? Issue15 民法第 816 條規定係構成要件準用或採法律
338
效果準用?
Ch.3 共有
341
Issue01 各共有人得否將應有部分自由設定抵押權?
341
Issue02 共有人得否將應有部分出租?
342
Issue03 各 共 有 人 得 否 將 應 有 部 分 自 由 設 定 用 益 物
343
權? Issue04 應有部分拋棄後之法律效果為何?
-14-
345
Contents Issue05 共有人之一人未得他共有人同意,無權占有土
346
地時,他共有人應如何主張其權利? Issue06 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與基地優先承買權之比
348
較? Issue07 (近期文章)租用基地建造違章建築之人得否
351
主張優先承買權? Issue08 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第 1 項之「處分」意義為
353
何? Issue09 共有物分割後原先擔保物權之效力為何?
355
Issue10 共有人間所為之分管契約是否當然拘束繼受
356
之第三人? Issue11 (近期文章)民法第 799 條之 1 第 4 項後段、
358
第 826 條之 1 第 2 項,是否存有法律漏洞? Issue12 (近期文章)數繼承人因繼承而公同共有一對
360
第三人之債權,該公同共有債權人中之一人或 數人,得否為全體公同共有債權人之利益,請 求債務人對全體公同共有債權人為給付? Issue13 (2015、2016 年文章)「公同共有債權」之
365
「債權」是否不論其發生原因為何,均有 104 年第 3 次決議的適用 ? Issue14 (近期文章)準分別共有債權之行使,與共有 債權是否為「可分債權」之關係為何?
-15-
368
Contents Ch.4 用益物權
371
第一節 地上權 Issue01 地上權期限屆至,地上權人仍繼續使用,有無
371
默示更新效果? Issue02 地上權人所負「支付地租之義務」,此一義務
373
性質為何? Issue03 何時發生法定地上權?
374
Issue04 地上權人得否將地上權及其上之建築物分別
376
讓與或設定其他權利? 第二節 典權 Issue01 出典人未行使回贖權時,典權人取得典物所有
378
權之性質為何? 第三節 不動產役權 Issue01 不動產役權與人役權、鄰地通行權、公用地役
379
關係之不同? Issue02 不動產役權之特性
379
Ch.5 擔保物權
385
第一節 抵押權 Issue01 何謂抵押權之從屬性?
385
Issue02 何謂抵押權之不可分性?
387
Issue03 民法第 881 條之「賠償或其他利益」,是否包
388
括補償金、保險金?
-16-
Contents Issue04 抵押權人就代位物取得何種權利?
389
Issue05 (近期文章)擔保物權人得否處分擔保物?
391
Issue06 抵押權擔保債權之範圍?
393
Issue07 抵押權之效力範圍(抵押物之範圍)?
394
Issue08 (2015、2016 年文章)抵押權效力及於抵押
397
物法定孳息之要件及效果。 Issue09 設定抵押權後,抵押人於同一不動產上設定地
399
上權或其他用益物權、租賃權,或與他人成立 使用借貸契約後,抵押權人之抵押權受有影響 時,其應如何主張其權利? Issue10 抵押權次序讓與、拋棄、變更之意義為何?
401
Issue11 流抵契約之效力為何?
404
Issue12 共同抵押權人之內部分擔額計算方法及其求
405
償權依據為何? Issue13 抵押權設定時,建築物與土地為不同人所有,
408
惟其間具有夫妻、親子或公司與負責人間等密 切關係時,是否仍有民法第 876 條法定地上權 之適用? Issue14 抵押權人何時得請求併付拍賣?
410
Issue15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間之責任分配?
413
Issue16 一人兼具保證人與物上保證人雙重身分時,其
415
內部分擔額是否應計算兩種身分之責任?
-17-
Contents Issue17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額度?
416
Issue18 民法第 513 條之承攬人抵押權是否須經登記
417
方能取得? 第二節 質權 Issue01 占有人為成立要件?
419
第三節 讓與擔保 Issue01 讓與擔保之法律構造
420
Issue02 虛偽意思表示隱藏讓與擔保
422
Issue03 讓與擔保之實行
424
▋ 第肆編
親屬
Ch.1 通則 Issue01 身分行為之特性?
429
Issue02 夫妻一方死亡,是否為婚姻關係消滅之原因?
431
Issue03 配偶受死亡宣告時,婚姻關係消滅之時點為
432
何? Issue04 生存配偶之再婚,是否為姻親關係消滅之原
433
因?
Ch.2 婚約
435
Issue01 婚約違反訂婚法定年齡之效力?
435
Issue02 未成年人之婚約如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其效
436
力為何?
-18-
Contents Issue03 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時,後訂婚者
437
應如何救濟?
Ch.3 結婚之要件及普通效力
439
Issue01 結婚之實質要件及形式要件為何?
439
Issue02 受監護宣告之人於回復常態時之結婚,是否須
442
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Issue03 法院因常態性員額不足致無法辦理同一案件
443
審判事務時,是否屬於法律不能行使審判權之 情形? Issue04 何時構成重婚無效之例外?
444
Issue05 當前婚姻之離婚登記遭撤銷或離婚判決遭廢
447
棄時,導致後婚姻變成重婚時,自前婚婚姻第 一次離婚至重婚前之期間,前婚配偶得否主張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Issue06 第三人(媒人)詐欺時,被詐欺之一方欲請求
448
撤銷婚姻,是否須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 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婚姻? Issue07 別居中之夫妻是否有日常家務代理權?
449
Issue08 事實上夫妻、同居之男女有無日常家務代理
450
權? Issue09 夫妻無共同生活時,是否仍有家庭生活費用負 擔義務?
-19-
451
Contents Ch.4 夫妻財產制
453
Issue01 74 年 6 月 4 日以前結婚,並適用聯合財產制
453
之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夫以妻名義登記 取得之不動產,若未於一年緩衝期間內為更名 登記,則妻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時點為何? Issue02 妻依施行法第 6 條之 1 取得所有權之不動產,
454
於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是否屬於剩餘財產分 配之標的? Issue03 夫妻於 74 年 6 月 4 日以前結婚取得之原有財
456
產,是否適用民法第 1030 條之 1?(因民法 第 1030 條之 1 係 74 年 6 月 5 日始施行) Issue04 自由處分金之性質?
457
Issue05 夫妻之一方依民法第 1020 條之 1 撤銷後,其
460
得否併與聲請惡意轉得人回復原狀? Issue06 何謂民法第 1030 條之 1 第 1 項之法定財產制
461
關係消滅時? Issue07 夫妻間相互之贈與之性質為何?
Ch.5 離婚
463
465
Issue01 兩願離婚的離婚意思應如何認定?
465
Issue02 得否以使者代為離婚之意思表示?
466
Issue03 未成年人之離婚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其效力
467
為何? Issue04 何謂民法第 1052 條第 1 項第 3 款「不堪同居 之虐待」?
-20-
468
Contents Issue05 何謂民法第 1052 條第 1 項第 5 款「惡意遺
469
棄」? Issue06 夫妻對重大離婚事由均有過失者,責任較重之
470
一方得否請求離婚? Issue07 結婚前所發生之不治之惡疾,是否構成民法第
472
1052 條第 1 項第 7 款之離婚事由? Issue08 民法第 1052 條第 1 項各款離婚事由,是否屬
473
數訴訟標的? Issue09 調解或和解離婚是否與確定判決具同一之效
475
力? Issue10 得 否 以 離 婚 判 決 作 為 子 女 交 付 請 求 權 之 依
477
據? Issue11 離因損害與離婚損害之區別?
Ch.6 父母子女
478
481
Issue01 生父得否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481
Issue02 何時發生準正之效力?
483
Issue03 認領是否須具真實血緣關係?
484
Issue04 認領人將認領之意思表示記載於遺囑上,其認
485
領之效力為何?若遺囑有違背遺囑方式時,該 認領是否無效?
-21-
Contents Issue05 生父得否認領已死亡之非婚生子女?
487
Issue06 非婚生子女於生父死後向其繼承人提起認領
488
之訴(死後認領)後,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繼承 權? Issue07 生父可否收養非婚生子女?
489
Issue08 夫妻之共同收養,究竟為一體收養或個別收
491
養? Issue09 (2015、2016 年文章)事實上同性伴侶關係,
492
是否得類推適用民法第 1074 條但書第 1 款? Issue10 收養契約之生效時點為何?
493
Issue11 子女交還請求權及子女交付請求權之區別為
495
何? Issue12 (2016 年文章)民法第 1088 條第 2 項「處分」
496
之意義? Issue13 (2016 年文章)父母為不利於子女之處分,
498
其效力如何?
Ch.7 監護、扶養、家、親屬會議 Issue01 何謂民法第 1091、1094 條之父母之一方或父
501 501
母均「不能行使權利」? Issue02 (近期文章)輔助人是否有開具財產清冊之義
502
務、法院是否應於輔助宣告之同時指定會同開 具財產清冊之人? Issue03 夫妻間之扶養是否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 能力者為限?
-22-
504
Contents Issue04 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義務與夫妻扶養義務之關
505
係? Issue05 未成年子女之扶養之依據為何?
▋ 第伍編
507
繼承
Ch.1 遺產繼承人
513
Issue01 若有二個婚姻同時存在,配偶之應繼分應如何
513
計算? Issue02 代位繼承之性質?
514
Issue03 (近期文章)拋棄繼承對代位繼承所生之效力
517
Issue04 被繼承人親等較近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全部於
518
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而由其親等 較遠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繼承人時,是否為代 位 繼 承 ? 或 為 本 位 繼 承 ? 民 法 第 1140 條 「『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 所稱「有」,是否包括「全部」? Issue05 (2015、2016 年文章)民法第 1140 條修正草
520
案(105.3.31)評析。 Issue06 已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時,是否仍須受 刑之宣告,始喪失繼承權?
-23-
522
Contents Issue07 (近期文章)民法第 1145 條之規定,故意
523
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 而受刑之宣告者。行為人是否必須已具備繼 承人之身分?或是所為不法行為之對象是 否已具備應繼承人之身分?又應繼承人該 如何解釋,範圍為何? Issue08 表示失權後,是否得因被繼承人之宥恕而回復
525
繼承權? Issue09 民法第 1146 條繼承權被侵害之時點?
526
Issue10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性質?
528
Issue11 繼承回復請求訴訟之性質?
530
Issue12 (近期文章)民法第 1146 條繼承回復請求權
531
與民法第 767 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競合關 係為何? Issue13 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消滅時效前,表見繼承人
535
是否得主張動產取得時效? Issue14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起算時點?
Ch.2 遺產之繼承
536
539
Issue01 繼承人若於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
539
有贈與,嗣後該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則該受 贈財產是否仍應依民法第 1148 條之 1 之規定 視為繼承所得遺產? Issue02 民法第 1149 條「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 之意義?
-24-
540
Contents Issue03 遺產酌給有無最高額之限制?
541
Issue04 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交付遺贈及酌給遺產
542
時,受酌給之順序如何? Issue05 (近期文章)喪葬費用是否屬於民法第 1150
543
條之繼承費用?若遺產不足以支付喪葬費 用,則何人應負擔喪葬費用?又,何人應該負 責喪葬事務? Issue06 (2015、2016 年文章) 遺產為公司「股份」
544
時,繼承人應如何「互推一人」為遺產管理人? 遺產管理人是否即為公司法第 160 條第 1 項所 定「共有人推定行使股東權利之人」,得未經 其他繼承人同意,單獨出席股東會行使表決 權? Issue07 歸扣義務人是否包括拋棄繼承人?
546
Issue08 歸扣義務人是否包括喪失繼承權人?
547
Issue09 被代位繼承人受有特種贈與後死亡時,是否應
548
由代位繼承人負歸扣義務? Issue10 代位繼承人從被繼承人受有特種贈與時,是否
549
應負歸扣義務? Issue11 受贈與後贈與物滅失或毀損,是否仍應歸扣?
551
Issue12 免除歸扣之意思表示,若侵害其他繼承人之特
552
留分時,應如何處理?是否受民法第 1173 條 為歸扣,抑或受第 1225 條之扣減? Issue13 生前特種贈與超過該繼承人之應繼分時,是否 應返還其超過部分之數額?
-25-
554
Contents Issue14 拋棄繼承之要件?
556
Issue15 拋棄繼承之行為,得否依民法第 244 條撤銷?
558
Ch.3 遺囑與特留分
561
Issue01 自書遺囑之要件?
561
Issue02 遺囑人先後立下兩內容相牴觸之遺囑,但因記
562
載同一之日期,客觀上無從判斷其先後者,此 二遺囑之效力如何? Issue03 (2017、2016 文章)論死後委任之可能遺囑
564
中若記載「遺產交由某甲全權處理」,得否認 為成立死後委任契約? Issue04 遺囑執行人之法律地位、職務為何?
566
Issue05 遺贈與死因贈與二者之區別?
568
Issue06 (近期文章)繼承受益(即應繼分之指定與遺
570
產分割方法之指定)與遺贈之效力有何差異? Issue07 死因贈與是否為特留分扣減之標的?
573
Issue08 特留分扣減權之性質?
574
Issue09 侵害特留分之法律行為效力為何?
576
Issue10 (近期文章)民法第 1225 條之特留分扣減權
577
之除斥期間為何?與繼承回復請求權之關係 為何?
-26-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權利主體
第二章
權利客體
第三章
法律行為
第四章
代理
第五章
消滅時效
民總雖然在司律考題中單獨出題比率較債法低,但卻是民法學習上 不可或缺的基本功,也是後續債法、物權、身分各章都適用的基本 觀念,所以還請讀者們就此章節多加費心了~
第壹編 第一章
Issue 01
總則 權利主體 重要度:❋❋
胎兒有無權利能力?
關 *自我評估 □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閱讀次數) 鍵 民法第 7 條:「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 法 護,視為既已出生。」 條 實 務 及 通 說 見 解
*自我評估
□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閱讀次數)
此問題的爭議在於法條中「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該如何解讀, 雖然有兩種解讀可能,即「解除條件說」 、「停止條件說」 ,但現 今此爭議已不復存,通說及實務皆採取「解除條件說」 ,即胎兒 於出生前,就先取得權利能力,倘將來死產時,方溯及的喪失 權利能力;採此說法的理由在於,如此解釋方對胎兒保護較為 周全。 基本上只要在題目看到「胎兒」都需簡單交代一下此爭點,蓋
破 題 關 鍵
胎兒之權利主張,皆須以胎兒具有「權利能力」為前提,而此 爭點便是在處理胎兒「是否」具有權利能力,及自「何時」取 得權利能力,故答題上通常應放在較前面的順位,才會繼續討 論後續的請求權基礎。此議題雖然不會獨立成為大考點,然而 在答題上點到可以顯得考生思考的完整。
經 典 99 高員三級—事務管理、99 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試 題
│Chapter 1
權利主體│
003
Issue 02 *自我評估
重要度:❋
死亡宣告之效力為何?(死亡宣告是否為權利 能力的消滅事由?) □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閱讀次數)
關 民法第 6 條:「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鍵 民法第 9 條:「Ⅰ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 法 推定其為死亡。Ⅱ前項死亡之時,應為前條各項所定期間最 條 後日終止之時。但有反證者,不在此限。」
*自我評估
□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閱讀次數)
關於此問題的前提,在於失蹤人假如仍然生存,如此才有討 論死亡宣告的效果為何的實益。另按民法第 9 條,受死亡宣 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可知本 則爭點結論上應為否定。亦即,死亡宣告並非權利能力的消 滅事由,因為死亡宣告僅是種「推定」,除容許推翻外,其立 法目的亦僅是使失蹤人以其住所為中心之私法關係,趨於消 實 滅,而非欲使失蹤人喪失權利能力。從而失蹤人縱使受死亡 務 宣告,仍得為法律行為、享有權利及負擔義務。 、 通 受死亡宣告之人歸來之處理: 家事事件法第 155 條: 「宣告死亡或撤銷、變更宣告死亡之 說 裁定,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聲請之。」可知死亡宣告之 見 撤銷,其程序亦係需經具特定資格之人向法院聲請做成。 解 家事事件法第 163 條第 1 項: 「撤銷或變更宣告死亡裁定之 裁定,不問對於何人均有效力。但裁定確定前之善意行為, 不受影響。」 所稱「善意」,必須交易「雙方皆屬善意」方屬之。 第 2 項:「因宣告死亡取得財產者,如因前項裁定失其權 利,僅於現受利益之限度內,負歸還財產之責。」 並未規定善意才得主張有限的返還責任,然通說認為,
004
第壹編
總則
基於「惡意不受保護」之原則,此時應類推民法第 182 條第 2 項,受有利益者若為惡意,仍負惡意不當得利受 領人之返還責任。 死亡宣告除非是在不能翻法條的考試,否則能考的爭點應該只
破 會著重在「效力」的問題,而不會考聲請程序之問題。題目的 題 設計上,通常會設計一失蹤人遭死亡宣告卻仍生存,問其所為 關 法律行為之效力,以及日後若撤銷死亡宣告之後續處理,故家 鍵
事事件法的規定與此相關的內容亦需一併瞭解,方得完整解答。
經 典 99 高員三級—事務管理 試 題
Issue 03 *自我評估
重要度:❋❋❋❋
代表的效力為何?與代理之差異?
□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閱讀次數)
關 民法第 27 條第 2 項: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 鍵 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法 民法第 28 條:「法人對於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 條 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與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
*自我評估
□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閱讀次數)
代表與代理之相同處在於,此二制度皆於特定要件下直接對本
通 人發生效力,具有擴張本人私法自治的效果。而代表與代理不 說 同處在於,代理僅限於法律行為(即代理人無法代理本人為事 見 實行為或侵權行為),惟代表於執行職務範圍內,所為「法律行 解 為」、「事實行為」及「侵權行為」(民§28),均仍為法人之行
為。
│Chapter 1
權利主體│
005
相對於代理,代表所得為之行為,不僅限於法律行為,其問 題相對複雜。需注意者,由於法人在「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 之人」其行為成立侵權行為時,依據法人實在說,法人自身 亦會成立自己之侵權行為,此時係依民法第 28 條使「董事或
破 其他有代表權之人」與法人成立連帶責任。 題 若係非代表法人之員工為侵權行為時,此時則回歸民法第 188 關 條規定法人與行為人之責任,法人可以舉證說明選任監督已 鍵 盡相當注意,而依民法第 188 條第 1 項後段免責,並於賠償 後依民法第 188 條第 3 項主張受僱人負終局責任。 另就 契約責任部 分,由於代 表人以法人 名義所簽訂立 之契 約,僅以法人為契約主體,故代表人並不依民法第 28 條負連 帶責任。
經 典 102 原特三等—一般行政、100 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試 題
Issue 04 *自我評估
重要度:❋❋❋❋❋
代表權的「剝奪」與「限制」之差異?
□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閱讀次數)
民法第 27 條第 2 項: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
關 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鍵 民法第 27 條第 3 項:「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 法 抗善意第三人。」 條 民法第 31 條:「法人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 不 登 記 , 或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其事項 對抗第三人。」
006
第壹編
總則
*自我評估
□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閱讀次數)
依民法第 48 條第 1 項第 8 款、第 61 條第 1 項第 7 款,有代 表權之董事之姓名,屬「應登記事項」,因此若欲「剝奪」董 事之代表權,應為變更登記,若不為變更登記,則生第 31 條 不得對抗「第三人」之效果。
通 然若非要完全剝奪董事之資格,而僅是就特定事項上要求董 說 事不得代表公司為之,譬如要求董事不得為公司不動產出賣 見 之業務,董事仍享有部分的代表權,此僅屬代表權之「限制」 , 解 此類限制,並非民法上應登記之事項,法人外部的第三人根 本無從得知,所以其效果於民法第 27 條第 3 項已為規範,即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而董事對法人之內部責任,則依債 務不履行規定處理。此外,由於「代表權限制」並非民法上 應登記之事項,代表立法者亦捨棄以登記作為公示方法,所 以代表權的「限制」並無法藉由登記來對抗第三人。
破 題 關 鍵
此議題算是法人裡面非常愛考的爭點,答題上必須先區辨題目 上的情形究屬代理權的「剝奪」抑或「限制」,之後才會適用不 同的法律效果。而區辨的方式其實並不困難,只需留意該董事 是否仍具有「代表」的「資格」即可得知。
經 典 98 高考三等—一般行政、100 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試 題
Issue 05
重要度:❋❋❋
( 近 期 文 章 ) 法 人 是 否 為 民 法 第 184 條 之 主 體?
關 *自我評估 □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閱讀次數) 鍵 民法第 28 條:「法人對於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 法 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與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 條
│Chapter 1
權利主體│
007
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 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 於他人者亦同。」 *自我評估
□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閱讀次數)
否定說: 最高法院 95 年度台上字第 338 號判決:「民法第一百八十四 條所規定之侵權行為類型,均適用於自然人之侵權行為,上 訴人為法人自無適用之餘地。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之共 同侵權行為,亦同。至於法人侵權行為則須以其董事或其他 有代表權人,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法人始與行為 連帶負賠償之責任(民法第二十八條)。若該法人之員工因
實 務 見 解
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則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之規定,該法人亦須連帶負賠償責任。可否謂:民法對於侵 權行為並未特別規定限於自然人,法人組織體內部自然人為 法人所為之行為,不論適法或不適法行為,均應視為法人本 身之行為,法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等語,亦非無疑。」 肯定說: 最高法院 102 年度台上字第 1556 號判決:「查我國民法之法 人,應採法人實在說,其對外之一切事務,均由其代表人代 表為之,代表人代表法人所為之行為,即係法人之行為,倘 其行為侵害他人之權利,且合於民法所定侵權行為之構成要 件,法人自應對被害人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原審未見 及此,遽謂被上訴人公司均為法人,其毋庸負民法第一百八 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所定侵權行為責任,已有可議。」
008
第壹編
總則
*自我評估
□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閱讀次數)
肯定說: 現今法人存在之學說,通說係採取法人實在說之理論,肯定 法人本身之團體意思。亦即在現實上法人雖然仍係透過自然 人介入而為行為,然法人與其各個構成員之意思有別,應肯 認法人之意思係由其構成員總合而成,法人係在該意思下而 為其本身之行為。 至於如何認定法人本身之過失,則可參照外國學說上之「組 織過失」理論,該理論主張法人必須進行必要的組織管理行
學 說 見 解1
為,包含設立適切的組織及明確的職掌分擔,並對組織成員 之具體行為加以監督,以防免侵害他人之權利或利益。若該 法人未能盡到上述責任,即有過失。而此種認定過失之方式, 在過失概念的客觀化下,更具有可行性,即不須針對每一個 法人設定其主觀標準,只須創設一個共同的客觀標準以供檢 視。 另外從保護被害人之角度觀察,若認為法人僅在民法第 28 條 及第 188 條下,始能成立侵權責任,則由於此二條文皆須以 代表人或受僱人成立侵權行為為前提,因而可能發生難以認 定何董事或受僱人為特定加害人、難以證明董事或受僱人有 過失之情形而使得被害人無從求償之窘境。因此根本解決之 道,應在承認法人可單獨成為民法第 184 條之主體,以防免 其逃脫責任。 針對向法人求償的問題,除了需判斷消保法、民法第 28、188
破 條得否適用外,如發現個案之事實似皆令請求權人難以求償 題 時,需特別留意是否得直接以民法第 184 條作為向法人求償之 關 請求權基礎。若欲為此主張,則必須先交代「法人是否為民法 鍵 第 184 條之主體」此爭點,否則實有論述不完整之情形。
1
陳聰富,法人團體之侵權責任,臺大法學論叢,第 40 卷第 4 期,2011 年 12 月,頁 2187~2026。
│Chapter 1
權利主體│
009
經 典 103 政大法研一 試 題
010
第壹編
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