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Ⅰ
土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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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規 精選考題 問題 1-1 何謂「自用住宅用地」?現行有關此種用地課徵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 之優惠規定為何?試說明之。
Ans: 自用住宅用地之意義: 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 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平權條例§3 ,土地 稅§9)
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地價總額千分之二計徵,但需具備下列 要件: 設籍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土地所在地辦竣戶 籍登記。 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 過七公畝部分。 用途限制: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 處數限制: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優 惠稅率以一處為限。 產權限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 屬所有者為限。
自用住宅用地,其增值稅按土地漲價總數額百分之十比例稅計徵, 但需具備下列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