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上帝的話:評彭國瑋的《見證耶穌是基督》並由之申說聖經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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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上帝的話 評彭國瑋的《見證耶穌是基督》並由之申說聖經教義

柯志明∗ 20130529 講於中原大學宗教研究所

案語:去年(2012)初有主內弟兄告訴我,聖經公會翻譯顧問彭國瑋博士出版了一本有 關釋經學的書,聽說引起一些教會的批評議論。後來,又有另一位弟兄希望我能為文評 論這本書,但我告之以沒意願;不過,我告訴這位弟兄,如果主給我一個公開的機會, 我就樂意為主說出我對此書的想法。但我自忖,有這種機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為我 與彭博士幾乎沒有任何工作與生活上的交集。至此,我都尚未讀過此書,只是聽聞而已, 不知書的內容為何。直到去年九月底,為了釐清間續聽聞之傳言,我才趁教完臺大的課 後到對面的校園書房買一本來一窺究竟。在回臺中的高鐵上,我一口氣讀了前言與前兩 講,覺得書中的觀點都是我早已知道的,沒有新意,也就是那些我早已公開明確表示不 認同的觀點。值得一提的是,在 1998 年的一次於士林會幕堂(今之有福堂)舉行的讀書 會與 2003 年中華福音神學院舉辦的詮釋學與神學研討會上,我都曾當面批評過彭博士的 釋經學觀念,包括他有關聖經權威的「受感子民說」。現在看來,彭博士的觀念可說完 全沒變,只是他的書有更為完整的呈現。四月底,十分意外也十分奇妙地,中原大學宗 教研究所的歐力仁所長來信,告知他們的所想邀請我在五月底回應彭博士要在他們所上 的演講,主題就是關乎他那本被議論的書的論點。我很快就想到了曾向弟兄許過的承諾, 直覺這應是主給我的機會,因而答應了。我相信,這若真是主給我的機會,那是祂要我 透過評論彭博士的書講出我自己的聖經信念,也就是肯定聖經是上帝真實無誤的話,是 祂拯救人的真理,是人可以藉之走向祂並得永生的道路,是人的生命之光,是基督教會 以及世上最高且唯一的信仰權威。我當然相信,這也就是正統教會所持守的聖經教義。 由於此非我計劃與意料中之事,因此,我必須說,主確實奇妙可畏,祂的意念高過我的 意念,令我敬畏。在這個月裡寫成的這篇三萬餘字的評論長文正是我對主給我這個機會 的恭敬回應,也是與彭國瑋弟兄在主裡的相互砥勵,願主鑑察與記念。 ∗

作者簡介:長期研究、講授、撰述哲學與神學,思想根植於聖經並以之為唯一權威。現任臺灣基督徒思想論刊《獨者》

總編輯,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副教授,臺灣大學哲學系兼任副教授,並主持「大肚山研經室」與靜宜大學「聖方濟生態 神學與環境倫理研究室」。著有《胎兒與死刑犯:基督信仰的人觀與生命倫理》(2013)、《尊貴的人、婚姻與性:同性 戀風潮中基督徒絕不妥協的立場》(2012)、《愛的倫理:十誡、登山寶訓與基督信仰的倫理精神》(2011)、《理解的 應許:聖經詮釋與批判文集》(2009)、《愛之義:婚姻與性愛倫理神學文集》(2008)、《惡的詮釋學:呂格爾論惡與 人的存有》(2008)、《談惡:呂格爾〈惡的象徵簡釋〉》(1997)等書以及論文數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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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對自己常有疑惑的人,也是一個充滿罪惡、傷痛與失敗的人。我常 常問自己:我這樣的生命有什麼意義?我的一生要成就什麼?我如此充滿罪惡、 傷痛與失敗的生命有什麼價值?我的那些罪惡、傷痛與失敗怎麼消除、彌補?死 亡真地會徹底結束我的生命嗎?我以及我所愛的人事物能持續到永恆嗎?我到底 應如何行事為人?我也常問我的學生:如果沒有永生,此生有何意義?在乎非如 何行事為人不可有什麼意義?如果沒有絶對的上帝,非如何不可的道德如何可 能?又有什麼意義?如果沒有一位必定會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的公義又全能的 上帝,世間德福不一、不義猖狂的現象何以能容忍?為何非當好人不可?如果沒 有一位永恆慈愛的全能者上帝,這世間如此多低賤、卑微、痛苦、悲慘而被人所 輕視者的生命有何意義?他們能被高舉嗎?能享幸福嗎?作為一個哲學者,我也 會問:為什麼會有人存在?命運如此不同的人的生命意義是什麼?為什麼有這個 世界?為什麼這個宇宙如此有規則且充滿數學性,又奧妙無比?這是如何可能 的?為什麼在這個浩瀚無垠的冰冷宇宙有一顆充滿生命的地球?為什麼這個在宇 宙中幾乎等於一粒灰塵的地球有會思想自己與宇宙之意義的人? 我認為這些都不是空洞無意義的問題,而是關乎我能否有意義活著的問題, 是我必須回答的問題。我也相信,這也是所有想有意義活著的人必須回答的問題。 但怎麼回答?可能回答嗎?對我個人而言,基督信仰給了我明確的答案,是比所 有我所知道的哲學與宗教更圓滿的答案,其實是最圓滿的答案。 基督信仰的答案來自於聖經,因此,聖經這本書決定了基督信仰的答案是否 可信又為何可信。為何可信?因為聖經是創造我及宇宙萬有的創造主上帝的啟示, 是祂告訴人的話。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所以它告訴我的就是關乎祂自己、宇宙 及我生命的真理。這就是聖經何以能回答我問題的理由。聖經對我以及所有人都 是意義重大的,因為它是宇宙萬有的創造者對人說而人不可不聽的話。 對我以及所有基督徒都一樣,聖經是否為上帝真實無誤的話是基督信仰是否 可信的關鍵。是,就可信,也當信;不是,就不可信,也不當信。是,聖經就是 真理;不是,聖經就是一本充滿謊言的書。 我完全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真實無誤地告訴著我不可不知道的真理。因此, 從我有了這個確信以來,我一直努力為聖經的真理與權威辯護,不妥協地駁斥所 有可能或意圖貶抑聖經權威的論述1;當然,我也因此而遭受許多批評、攻擊與毀 謗,其中最惡意與激烈的是來自教會內的「基督徒」,而不是教會外的非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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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柯志明,2009,《理解的應許:聖經詮釋與批判文集》,臺北市:臺灣基督徒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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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中原大學宗教研究所的邀請,讓我有機會公開評論彭國瑋博士的書《見 證耶穌是基督:基督宗教釋經學初探》(2011,香港:研道社。以下簡稱「彭 書」,下單引頁碼皆指本書)。彭博士是聖經專家,又是聖經公會的翻譯顧問, 對教會有一定的影響力,因此他的聖經觀值得公開討論。我今天是以一個現在須 每週講道,二十多年來一直帶領人查考聖經、講解聖經,立志一生研讀並思想上 帝話語的聖經學徒,更重要地,親身深刻體會與經歷聖經中上帝的話並被其引導、 啟發、鼓勵、安慰的聖經基督徒,來回應彭博士的書。不同於彭博士,我不是專 門研究聖經文獻、歷史、考證的聖經專家,最多只能算是一個不間斷研讀並思想 聖經的基督徒。但我期望自己對聖經有限的學識與思想能彰顯我所尊崇的聖經之 獨一權威與真理。 我不想評論整本彭書,而只針對其前言、第一講、第二講與可視為本書結語 的後記,因為這四篇文字是他整本書的要點,清楚表達他有關基督信仰與聖經的 基本觀念以及釋經原則;我看,此書值得討論與駁斥之處就在這裡,因而我的評 論就集中於此,其餘第三講到第九講只是此書基本聖經觀與釋經原則的展示範例。 一旦我們釐清這四篇文字的觀念及其問題,我們也就可以判斷後七講的解經是否 可接受。 須先表明的是,這不只是一篇有關一本書的「評論文」(評論無需如此長篇 大論),更是我自己所堅信的聖經教義的陳述申辯。因此,此文不只針對彭書而 發,而是針對與彭書一樣意圖將聖經置於實證史學研究之下並以之「框限」聖經 意義的聖經研究潮流而發,並藉之申說己見。

1.教會的宣講要禁得起教會外的學術考驗? 彭書雖謙稱「初探」,但其實是一種定見的展示,而且這種定見在解經學上 已有長久的歷史,那就是尤其興盛於十九世紀德國的歷史批判主義(historical criticism)。它不只是一個學派,而是一種席捲整個包括聖經研究在內的文獻學 研究的學潮,迄今未歇。根據這個文獻批判主義的觀點,文本的意義必須要以它 所從出的歷史文化為根據才能正確理解,因而也受限於它的歷史文化條件,以致 於文本有否歷史根據或其歷史根據為何,以及文本是否有普遍客觀的意義,就成 為文獻研究的爭論焦點。這種觀念大大影響了聖經研究,使得聖經是否真實可靠 以及以之為根據的基督信仰及其教義、神學是否可信,皆遭受嚴重的挑戰。彭書 其實就是這個久遠的文獻批判主義學統底下的一個小產物;雖不能說全面繼承, 但沒偏離此學統的基本精神。因此,有沒有歷史根據或以什麼歷史為根據是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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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書所持聖經觀與釋經學的最重要考量,並據以批評那些被其視為無此根據的聖 經觀與聖經理解。 因此,彭書以「『見證』為基督宗教釋經學的出發點,因為是個合於教會歷 史現象的出發點,所以[也]是個能禁得起教會內外學術考驗的出發點」,而「教 會對學術界的宣講,必然要採用禁得起教會外學術考驗的論述」(6-7)。換句話 說,若禁不起教會外的學術考驗,則很難向他們宣講聖經。因此,彭書責怪過去 百多年來北美教會的「聖經爭辯(或者聖經戰爭),辯護聖經權威的神學論述, 往往缺乏對基督宗教正典形成歷史的支撐」(7),而這種情況又藉由北美教會 的宣教運動而影響了亞非教會,使北美的聖經問題成了普世新教教會的問題,直 到今日;而「這樣的發展實屬歷史的不幸,但其所產生的影響,已造成全球保守 派的新教教會關於聖經性質的論述,不僅與已知的歷史事實脫節,同時為教會向 人文學術界宣揚基督時的嚴重障礙,更是今日新教教會中某些釋經難題的根源, 並衍生出[本書]第一講當中所列舉部分需要存疑、誤導信眾的聖經觀」(7)。這 應是彭書論述的深層動機。 據此,彭書應非常不認同他所謂源自北美教會的聖經觀,就是這種聖經觀造 成了「全球保守派的新教教會關於聖經的論述」,也造成了種種宣教障礙與解經 問題。彭書沒有清楚指明這種「保守派」的聖經論述到底是什麼,但我們很有把 握地揣測,應是指關於聖經權威以及與之相關的聖經無誤的論述,其實也就是主 要以賀奇父子(C. Hodge, A. A. Hodge)、霍斐德(B. B. Warfield)、梅晨(J. G. Machen)或范提爾(Cornelius Van Til)等神學家所建立的老普林斯頓神學(old Princeton theology)為代表所承傳下來的所謂「保守派」與「基要派」之聖經觀, 後來的薛華(Francis Schaeffer)、卡爾享利(Carl Henry)與今天還活著的老巴 刻(J. I. Packer)、卡森(D. A. Carson)以及神哲學家賈思樂(Norman L. Geisler)都屬此傳統的重要代表。其實,英國也與美國遙相呼應,英國偉大牧師 與講道者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聖經學家布魯斯(F. F. Bruce)以及過 世不久的福音派領袖斯多德(John Stott)也都當算在這個「保守派」的傳統內。 但這百多年來的聖經爭論真地都沒有關乎聖經正典形成的「歷史支撐」嗎? 我認為這是深具偏見且不公平的評論,有太多所謂的「保守派」者是頂尖的聖經 學家與神學家,他們不但有清晰的思想,也都有豐富的聖經歷史知識,沒有彭書 所謂「沒有歷史支撐」這回事。在我看來,許多「保守派」甚至「基要派」的學 者與神學家,不但信仰敬虔,思想清晰融貫,而且學養豐富,非自由派人士所能 比擬。他們堅定地保存、持守、護衛正統基督信仰基本而重要的教義與真理,但 卻被世俗分子污名化,極盡詆毀之能事。但很不幸地,教會內那些深怕被現代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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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嘲笑為非理性、不科學、保守、封建、跟不上時代的信徒、傳道人、學者、專 家們也附和世俗,一起輕視、嘲笑、詆毀那些他們所謂的「保守派」與「基要 派」分子。今天,「保守」、「基要」在教會內外都已成了污穢可恥的字,人人 避之唯恐不及,當然也成了污名化攻擊的簡便標籤(我便常被貼此標籤)。彭書 多少也不能免此通病。 我很難認同的是,為什麼基督信仰的釋經學要採禁得起教會外學術界考驗的 起點?尤其教會要對人文學界宣講為什麼就「必然要採用禁得起教會外學術考驗 的論述」不可?我們要問:教會外用什麼學術標準在考驗教會?這些標準本身又 禁得起他們自己的學術考驗嗎?以我熟知的人文學界(尤其哲學界)為例,從啟 蒙運動以來的理性主義、經驗主義、唯物主義、實證主義、歷史主義、科學主義、 存在主義、語言分析、後現代主義、解構主義、社會建構論、讀者反應論、酷兒 理論、後殖民主義等等這些五花八門又多元多變的教會外學術潮流主張又禁得起 他們自己的學術考驗了嗎?如果教會外都沒有一致的學術標準,為什麼教會「必 然要採用」禁得起他們學術考驗的論點?採用了又有什麼意義?而且教會不能向 他們宣講真地是因為沒有採用禁得起他們考驗的學術論述嗎?是教會不夠學術還 是世俗人文學界不夠學術?是教會不講道理還是世俗人文學界不講道理?是教會 沒有真理還是世俗人文學界沒有真理?教會內外到底是誰的論述禁不起考驗?對 我這個長期在大學教授哲學與基督信仰思想的人文學者而言,我必須直言彭書這 種論調太過昧於世俗,是對教會外之世俗學術界過於無知與欠缺批判力所產生的 錯誤判斷及幻想。因此,彭書採用所謂有「歷史事實」作為根據的「見證耶穌是 基督」就是一個很可議的釋經學起點,雖然乍聽之下好像頗有道理。

2.聖經只是見證耶穌是基督?誰的見證?什麼基督? 彭書以見證拿撒勒人耶穌是基督作為基督信仰的「最大共識」,並以此作為 解釋聖經的基本前提。他說:「所有新約文獻,都是為了要為基督而(按,應為 「和」)他的十字架作見證(福音書),或者是為了解決初代基督信徒所面對的 挑戰而撰寫(書信),因此廣義來說,仍然是根植於耶穌基督與他的十字架。故 此,基督宗教聖經的最首要的性質與意義,應是其對耶穌基督的見證」(53)。 彭書的第二講就根據這個立場極簡略地回顧近二千年來的釋經史,其中他批評奧 古斯丁(St. Augustine)的釋經觀,說從他以後「釋經活動,更加偏離聖經見證 耶穌是基督的功能。聖經不再是個指標,指向基督,而是一本自給自足的真理之 書,閱讀的人可以在當中找到一切與神學、倫理、法律有關真理的標準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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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5);中世紀的釋經問題也是,視「聖經是所有真理的教科書,是一切神學、 道德與法律訴諸的最後準繩」(76)。這都偏離聖經見證耶穌是基督的主旨。 姑不論彭博士對奧古斯丁或中世紀的釋經觀是否有準確的理解與掌握,但他 所謂的「見證耶穌是基督」基本上是可議的。聖經當然見證耶穌是基督,但是誰 在見證?只是基督徒或聖經作者這些人的見證嗎?除非有偏見,否則任何敬虔讀 聖經的人都會清楚知道,不只基督徒見證耶穌是基督,更是耶穌自我見證是基督, 以及上帝見證耶穌是基督;而且若耶穌不自我見證是基督,若上帝不親自見證耶 穌是基督,則包括新約作者在內的基督徒都永遠無法見證耶穌是基督。耶穌自己 對指認他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的彼得說:「這不是屬血肉指示你的, 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 16:16-17);耶穌也明確地回答問他是否為「上 帝的兒子基督」的大祭司說「是」(太 26:64; 可 14:62)。耶穌若不自我見證是 基督,使徒能見證他是基督嗎?上帝若不藉由聖靈見證耶穌是基督,使徒能見證 耶穌是基督嗎?絕對不能!因此,新約聖經不只是如保羅、彼得、約翰、馬太、 路加等這些作者的見證,更是上帝自己藉由他們的文字在為耶穌是基督作見證, 正如我們的主說的:「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見證」(約 8:18)。總之,除非上帝的見證,否則沒有一個人知道耶穌是基督,更不能見證 耶穌是基督。 然而,最為重要的是,新約聖經不但見證耶穌是基督,更啟示耶穌基督是誰, 他與上帝有何關係,這世界與耶穌基督有什麼關係,他對我、全人類以及整個天 地萬有有什麼意義。新約聖經清楚表明,耶穌不是猶太人所理解要領他們得民族 解放的「基督」,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愛子(太 3:16-17, 16:16, 17:5; 可 1:1, 1:10-11, 9:7; 路 3:21-22, 9:35, 22:70; 約 1:14,18,34,49, 3:16-18, 20:31; 羅 5:10, 8:3,32; 加 2:20, 4:4; 彼後 1:17-18; 約一 1:7, 5:20, 4:5,9,10; 約二 1:3)、太初之道、 道成肉身的上帝(約 1:1-2,14, 5:18; 腓 2:6;);他是上帝本體的真相,是萬有的 創造者,萬有的維繫者(約 1:3; 林前 8:6; 西 1:15-17; 來 1:2-3),是世界的唯一 救主(約 3:16-18; 徒 4:12),也是最後的審判者(太 19:28; 約 5:22,27-29; 徒 10:42; 羅 2:16; 提後 4:1)。這是關鍵中的關鍵,也是基督信仰的本質所在。新約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所相信的主耶穌基督不只是一個人,更是聖子上帝。因為他 是聖子上帝,所以他才能說「我與父原為一」(約 10:30),才能完全顯明上帝 的愛(羅 5:8),也才能清楚顯明上帝是愛(約一 4:8,16);正因為他是聖子上帝, 因而他能救我們,他能赦免人的罪,他能擊破魔鬼的權勢,他能叫死人復活;正 因為他是上帝,因而他能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 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 11:25-26)以及「我就是道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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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 14:6-7,9)這樣的話。不但如此,也藉著 耶穌基督的啟示,讓我們知道那重生我們又啟示、引導、感動、賜各樣恩賜給我 們,也與我們同在、替我們代求的聖靈是上帝。於是,正是藉著以耶穌基督為中 心的新約聖經的啟示,我們知道基督徒相信的是一位三位一體的上帝,即有聖父、 聖子、聖靈三個同質、同榮、同永恆但卻不相混之位格的獨一上帝。因此,單單 強調「耶穌是基督」是不夠的,更要強調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聖子上帝。這才 忠於新約聖經。 但要強調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聖子上帝,就必須承認揭露此一真理的新約 聖經是上帝的啟示,也就是祂的話,否則見證耶穌基督是聖子上帝即沒有絶對可 靠的根據。因此,保羅說:「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 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 1:11-12);〈 希伯來書〉說:「古時候,上帝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向列祖說話,末世,藉著祂 兒子向我們說話」(1:1-12,合和本修訂版);約翰說:「從來沒有看見上帝, 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 1:18)。因此,耶穌基督不但是啟示 的核心內容,也是啟示者本身,以致於「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 父」(太 11:27; 路 10:22)。耶穌基督這樣獨有的啟示角色與內涵怎麼可能是一 句「見證耶穌是基督」所涵蓋的呢?總之,新約聖經不只是人的作品,不只是人 的見證記錄,更是上帝的作品、上帝的話、上帝的啟示,記著上帝藉由聖子耶穌 基督與聖靈向我們所說關於祂自己、人以及世界的真理,而新約作者就上帝藉之 以說話與啟示的傳話人。 彭書的主要問題就在這裡。他從人的角度來審視聖經如何見證耶穌是基督, 他說「聖經無論新還是舊約都是為基督作見證」(92),新約更是如此,「四福 音書都該視為見證之書,而使徒行傳(宗徒大事錄)則是初代教會為基督作見證 的記錄,而教會做為一個整體,則是一個為耶穌是基督作見證的群體」(6)。 這些話顯然都視聖經是人(使徒、新約作者與教會群體)在為耶穌是基督作見證。 聖經就是這樣的一本基督徒們如何見證耶穌是基督的文集,因此,聖經顯然不只 是「人寫的」見證,更只是「寫人的」見證。 不只如此,比這個更糟,彭書更認為「見證與事實不能劃上全等號」( 162),因而四福音書不可直接視為對耶穌是基督之「事實」的一手見證,而是 經過了見證者的轉述、翻譯、解釋的二手見證。也正因如此,所以彭書認為,若 視四個福音書為聖靈的默示,則其間便有著「難以協調的記戴」、「完全無法解 釋的難題」(164),以致於彭書質疑這位聖靈也未免「太慢不經心了」,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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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聖神)本身的希臘文寫作能力也有問題」(164)。這樣,彭書問說, 我們是不是還要「繼續硬著頭皮」持聖經是聖靈默示的觀點並對其神學問題視而 不見?這要「留給讀者自行決定」(164)?雖不表態,但作者顯然已自行決 定,立場很清楚,那就是不可直接視四福音書為其作者受聖靈默示而寫的作品。 既然如此,那麼這些以劣等希臘文寫成的二手、轉述、翻譯又未必全是事實的福 音書又憑什麼本事能見證拿撒勒人耶穌是道成肉身的聖子上帝呢?我們又為什麼 要相信這四本書的見證呢?難道它們不可能見證錯嗎?作為上帝選民的亞伯拉罕 子孫的猶太教徒不就不相信嗎?到底是基於什麼絶對不可動搖的基礎而使我們非 相信這四本見證文集不可?難道只因被教會接納、認信,它們就因而就「沒由來 地」變成神聖的作品了嗎?這能禁得起哪一個教會外的人文學者之學術考驗而使 其相信這種集體「社會建構」的正典有永恆的真理並可「整體地」地視為上帝的 話呢? 但更讓我驚訝的是,彭書認為「這些最終成為正典的福音書,寫作過程中, 確實有聖靈(聖神)的靈感與啟迪,但這樣的靈感與啟迪,與偉大的文學、音 樂、繪畫、藝術有從上帝(天主)而來的靈感與啟迪,在本質上是共通的」( 164-165)。換言之,就算從聖靈感動的角度看(更何況彭國瑋不完全如此相 信),四福音書的寫作也不過與其他偉大的文學與藝術作品「本質上」是一樣 的。好一個聖經博士與「聖經公會翻譯顧問」的高見!果如此,那麼,到底非信 新約聖經不可的理由何在?聖經權威如何可能?既然所謂偉大的文學藝術作品也 有著與四福音書「本質上共通的」來自上帝的靈感與啟迪,那麼我們為何不能以 相信四福音書那樣的相同信心去相信這些偉大的文藝作品呢?為什麼這些偉大的 文藝作品不能享有與四福音書一樣的權威呢?唉,各聖經公會是瘋了嗎?為何如 此固執投注大量金錢人力去翻譯這四本二手轉述、經過編造又由劣等希臘文寫成 的福音書呢?作為聖經公會翻譯顧問的聖經專家彭國瑋博士,可以誠實回答我們 這些連劣等希臘文都不懂的「愚拙」基督徒嗎?可以告訴我們二千年來無數為聖 經而死的基督徒有必要如此激情猛烈嗎? 無論如何,很清楚,彭書所謂新約聖經的核心是見證耶穌是基督,其意不只 是說這些見證是人的見證,更是新約作者的二手、重新解釋、帶有個人觀點、不 等於事實的見證。如果是這樣,我們不知道這本見證拿撒勒人耶穌是猶太人所盼 望的基督的見證文集到底有什麼值得普世之人相信的?如果聖經不是「真理之 書」,它有什麼好相信的?如果聖經不能「擔負起決斷神學、道德與法律爭議的 責任」(76),則聖經見證了耶穌是基督又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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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聖經當然是真理之書,因為它是上帝的話,記戴人不可不知道關乎上帝、 世界與人的真理,而且它當然可以為我們決定神學之真偽、道德之對錯以及法律 是否正當;不只如此,它還能指引我們永生的道路,能帶領我們出黑暗入光明, 讓我們認識至高者上帝,並走向祂,與祂同享榮耀。 彭書雖然肯定聖經見證耶穌是基督,但卻只視之為一本人的、轉述的、翻譯 的、二手的、編造過的見證文集,這必然毀壞聖經的真理性與權威,當然也必然 從根徹底毀壞基督信仰。

3.聖經權威來自信仰團體? 雖然彭書承認「正典性仍或多或少有獨立於信仰團體處境的判準」(47), 不過更被強調的是,聖經正典為信仰團體決定這個信念,而且他視此為聖靈的作 為。他說:「聖經的權威恐怕不是來自其作者,而是來自於信仰團體有意識參與 的結果;而身為聖經接受者的信仰團體,之所以能接受不同的著作,也是由於聖 靈(聖神)的引導之故」(51)。「因此,把『默示』理解為:以聖靈(聖神) 的影響力加諸於作者上,使其寫出聖經著作,並以此為聖經權威的神學基礎,其 缺點是很明顯的。這種『作者角度進路』並不能讓人重視聖靈(聖神)引導信仰 團體這一方面,也就是聖靈(聖神)如何引導信仰團體認信、尊重聖經的權威, 並且最終為信仰團體形成聖經正典。這種『作者角度進路』對『默示』的理解, 充其量只是上帝(天主)自我啟示與傳達的管道之一,絶不是聖經權威的終極理 由」(52)。如此一來,「『默示』不能只被理解成聖靈(聖神)在寫作過程的 影響,更重要的是要理解成聖靈(聖神)在聖經權威被認信,且其內容被理解, 這個過程中的引導。換句話說,若要討論聖經權威的議題,『受感的子民』比起 『受感的作者』或『受感的經文』更為重要,並且聖經權威的神學建構,應當包 含信仰團體如何被『默示』,以致在歷史中形成聖經這一方面」(52)。因此, 聖經的「作者與編者之所以應被視為『受感的』、『受默示的』,是因為他們的 著作最終受到聖靈(聖神)所感動之子民的認可,認定其為權威的聖經,這些子 民過去受感,今日同樣受聖靈(聖神)感動」(52),而且「『受感的子民』的 概念,允許不同的信仰團體,同時並存著些微不同的正典」(52-53)。因此,彭 書建議「如果對歷史嚴肅認真,聖經論應該放在教會論與聖靈(聖神)論之下」 (51),也就是說,聖經的性質要以教會與聖靈(其實主要是教會)為前提來確 定。 彭書的這個觀點清楚濃縮在它書末「後記」的最後一段裡,在這段裡彭博士 隻字不提聖經的作者,甚至也不提聖經的文本本身,而是一再強調「受聖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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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子民」如何集結「初代信徒的見證」成為「教會的聖經」,以及強調「因為聖 經的集成是聖靈(聖神)的工作,應當視聖經為上帝的話」(318)。很清楚, 是因為被受感的子民集結,聖經才「應當視為上帝的話」。總之,聖經之為聖經 不在於它是受上帝默示的作者所寫的,也不在於它本來就是上帝的話,而在於它 是受聖靈感動的教會所集結、接納與相信的;換言之,聖經是上帝的話是聖經被 相信的結果,而不是它應被相信的原因與理由。 確實,認信聖經的權威又能理解聖經意義的基督教會必定被聖靈感動與引導, 這是真的,也是更正教會的正統釋經觀點,路德與加爾文都如此宣稱。但,不似 彭書所批評的,肯定聖經作者受默示而寫出受默示的聖經的更正教會從來不否定 與輕視,而是極重視與強調,教會也是因同樣被聖靈引導與感動才能認信聖經的 權威並理解其意義。但是,這絕不意味著,根據教會必定被聖靈感動與引導才認 信聖經的權威這個前提,就可推斷說在聖經權威的議題上「『受感的子民』比起 『受感的作者』或『受感的經文』更為重要」,又推斷說聖經作者之所以「應」 被視為受上帝默示是因為他們的作品被聖靈感動的讀者所認可。如果這個邏輯成 立,則不但是聖經這本書,連聖經所戴的上帝、基督、聖靈、上帝之道等等內容 都要受制於「受感的子民」,以致於若非受感的子民承認,則都沒有任何權威可 言,甚至不可信。是這樣嗎? 一個簡單的知識論邏輯:被認識的對象之客觀性並不受制於認識者,太陽不 是因為我看它時才存在又發光。一樣,被認信對象的存在及其特質不會受制於認 信者,以致於被認信對象為何須由認信者決定。有沒有上帝,上帝有沒有啟示, 上帝有沒有揀選人寫下祂的啟示,上帝啟示的內容是什麼,聖經的作者有沒有被 聖靈感動,這都是客觀的事實,不能由讀聖經的人決定,也不會因不被認信就不 存在。即便要有聖靈的感動與引導我才能認信聖經的權威並理解其意義,這也絶 不意味著聖靈若不感動我認信聖經,聖經就不是上帝的啟示且沒有權威,因而也 決不會影響聖經是被聖靈感動的人寫的這個既定事實。無論如何,承認不等於創 作,閱讀不等於書寫,讀者不等於作者,理解力不等於被理解的意義,因為後者 都不會因為沒有前者而不存在。簡言之,讀者不能發明作者、文本及其意義,因 此,我們最多只可說,若沒有受感的子民認信,則聖經對這些沒有受感的人就不 可能呈現當有的意義也不會被視為有權威;但不可說,受感的子民比受感的作者 與經文更重要,因為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即便不同的信仰團體的聖經正典有差異, 以致於聖經權威的範圍有所不同,這也得不出真正作為上帝話語的聖經的權威是 信仰團體決定的。若主命令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 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 16:15-16),若「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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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基督的話來的」(羅 10:17),又若「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而寫 的」(羅 15:4)等這些話都是真的,那麼怎麼被傳福音的、聽信福音的、信而受 洗的、聽道的、被教訓的人卻反而比福音、基督的話、教訓的聖經更重要了呢? 又怎麼會像彭書所說「若無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的功能,就不能 說聖經對任何人展現了任何權威」(54)呢?真的嗎?人不服聖經的權威以致於 不被聖經教訓、督責、歸正並因而學義是因為聖經沒有向人展現權威嗎?難道人 不服或輕視聖經的權威是聖經沒有權威又不向人展示權威造成的嗎?這絶對是顛 倒之見。 不,人不服聖經的權威非因聖經沒有權威,人悖逆不聽上帝的話不是因為上 帝沒有向他們講話。總之,除非聖經是受默示的作者寫出來的受默示的作品,否 則受感的子民不會也無法認信它們是所有基督徒必須絶對順從的「正典」;反之, 若有作品不是受默示而寫的,它也不會因為被所謂「受感的子民」的承認而成了 受默示的作品。承認不是創造發明,而是對既定存在事實的接受。即便基督徒的 信心可以成就萬事,但這能成就萬事的信心也沒有自身的創造性可言。教會歷史 上偉大的神蹟奇事、偉大事工都不是基督徒的信心自身成就的,而是上帝成就的, 上帝藉著基督徒的信心成就的,而且連信心本身也是上帝成就的。因此,基督徒 的信心完全沒有任何創造性,它不過是接受上帝預備賜予的恩典,它沒有自主創 生任何有關上帝事物的能力。更正教會的「唯獨信心」(sola fide)教義不是一 種肯定人的信心有「生天生地,成鬼成神」(王陽明語)或「萬物唯心所變現」 (佛學語)之神奇大能的主體哲學,而是肯定唯有藉著相信耶穌基督並領受他的 救恩才能享有永生、各種屬靈美德以及免於罪惡與死亡之自由的福音真理。 更核心且重要的是,基督徒的信心是建立在上帝的道上,也唯有根植於上帝 已然啟示的道、真理、福音,基督徒才可能產生對耶穌基督及其上帝的信心。正 如加爾文說的:「正如祂已然指定了我們信心的目標,所以,除非福音跑在我們 前頭,否則我們無法走正確的路到祂面前」2。「因此,如果信心甚至稍微轉離它 應達到的目標一點點,那麼它就無法維持它自身的本性,而變成心靈的不定輕信 與模糊錯誤。相同的道(Word)是支持與維持信心的基礎;如果信心轉離道,它 就失落。因此,拿走了道,則沒有信心可維持」3。顯然,這個作為信心之基礎的 道不是消極無能的,可任由人擺佈、變造、解說的,也不需要教會的認信才有權 威或能力。不,「上帝的道卻不被捆綁」(提後 2:9),因「上帝的道是活發的, 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之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 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 4:12-13);這道是能擊殺魔鬼的「聖靈寶 2 3

John Calvin. 1960.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vol.1).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p.548. 同上,p.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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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弗 6:17);而且真實的上帝之道運行在信主的人心中(帖前 2:13)。很清 楚,上帝的道大有能力,正如保羅所言「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 的」(羅 1:16),又說「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 卻為神的大能」(林前 1:18)。總之,上帝的道、話、福音、真理,不是被動消 極之物,而是上帝用以救贖祂的子民的能力,是沒有什麼東西能攔阻的救贖大能。 教會就是這道所創造出來的一群新造的人。 這樣,怎麼可以說聖經的權威來自於教會?怎麼可以說聖經正典之所以「 應」被視為受默示的是由於有受感的子民?怎麼可以說讀而信從聖經的教會比聖 經作者以及聖經本身都重要?以文學理論的話說,這未免也太「讀者中心」了( 彭書確實是「讀者角度進路」的釋經學,可參見 164)。對聖經的基督信仰而言, 這是顛倒之見。無論教會對集結聖經、保存聖經、尊崇聖經如何重要,作為一個 相信耶穌基督之福音真理的信仰群體,「教會最終不是作者,而是正典聖經的消 極接受者並由之[按,指正典]『羊聽到祂的聲音』的文本手段」4。 不錯,上帝默示(theopneustos)不是某經卷被教會視為正典的主要判準,因 為默示不是有形可知的,難以外在地識別,我們無法明確無誤地判斷某經卷是否 為上帝默示的作品。許多早期教會作者就常把自己或其他許多作品也都視為默示 而寫的,但是他們不會否定被視為正典的新約作品一定是上帝默示的作品。因此, 我們可以說,默示不是決定正典的充分條件,也就是說,可能是默示的作品未必 會成為正典。但是,這絶不意味正典可以與默示無關,相反地,正典必定被相信 為上帝默示的。 5 在我看來,一般公認決定新約正典的那些判準,如使徒性( apostolicity ) 、 大 公 性 ( catholicity ) 、 正 統 性 ( orthodoxy ) 、 古 老 性 ( antiquity),其實也就是確定上帝默示的判準。因此,與其說早期教會不以默示 作為正典的判準,不如說是以上述特性作為判定上帝默示的判準;也就是說,凡 合於這些特性的經卷就被視為上帝所默示的,因而當視之為正典並享有獨一的權 威。聖經學者當然也不會將默示視為成為正典的要件,因為默示不是可以透過歷 史文獻研究確定的。上帝的默示完全不是歷史學者可以探究的,敬虔謙卑的聖經 學家布魯斯(F. F. Bruce)的話是誠實的:「聖靈的運行工作不能用歷史學家研 究的普通工具來識別」6。 因此,無論如何,否定整本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進而否定聖經全然無誤 以及基督信仰的獨一權威,都是不可思議與難以置信的基督徒態度。如果新約不 4

Kevin J. Vanhoozer. 2005. The Drama of Doctrine: A Canonical-Linguistic Approach to Christian Theology.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p.230. 5 Bruce M. Metzger,2008,《新約正典的起源、發展和意義》,劉平、曹靜譯,上海:上海人民,頁 236238。 6 F. F. Bruce,2008,《聖經正典》,劉平、劉友古譯,上海:上海人民,頁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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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上帝所默示的,那麼它宣稱「[舊約]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 3:16)就 不可信;如果新約不是上帝的話,那麼它宣稱「[舊約聖]經上所有的預言没有可 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 話來」(彼後 1:20-21)就不可信;如果新約不是不可廢的,那麼我們的主宣稱「 [舊約聖]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 10:35)就不可信。總之,除非新約都是上帝 所默示的,否則一再引用上帝所默示的、被聖靈感動說出的、不能廢的舊約經文 又作為舊約之延續與完成的新約就是不可信的。因此,結論很簡單,整本聖經都 是上帝所默示的,因而具有獨一的權威,教會尊之為正典只是承認它應有的獨一 權威地位而已。教會沒有為聖經發明或添加什麼聖經原來所沒有的。 彭書以「真實的情況是不同的團體有略微不同的聖經正典」(49)為前提而 主張受感的子民才是聖經正典及其權威的真正根據,因為「歷史的事實是:從來 沒有一個正典清單是受到基督宗教所有信仰團體普遍承認」(48)。但是,真正 的事實是:這些不同的信仰團體之所以仍被視為基督教會與彭書所謂的「受感的 子民」,正因為他們都接受相同的一本聖經(雖略有差異),否則憑什麼說他們 「都是」受感的子民呢?因此,邏輯上,判斷信仰團體為受感子民須以他們都接 受聖經為前提,而視接受聖經就是「受感」的表現又須以聖經為受感的作品為前 提,如此一來,聖經是受感的作品這個基本信念才是判斷一個信仰團體是否為受 感子民的要件。既然如此,聖經就比相信聖經的信仰團體更重要、更根本,至少 在判斷權威上具有邏輯的優先性。 理解的次序也是如此。以受聖靈感動與引導來形容基督教會這信仰團體之所 以有意義是因為有「聖靈」、「聖靈感動」、「聖靈引導」的知識,但這些知識 從何而來呢?難道不是聖經嗎?因此,彭書須以聖經的教導為根據才能有意義地 提出「受感的子民」的概念,也才能肯定基督教會是受感的子民。沒有聖經關乎 聖靈的教導並以之為前提,彭書所持的「受感子民說」便完全無意義。如此一來, 聖經是確立教會與聖靈教義的前提,也就是關乎教會與聖靈的教義要根據聖經, 而且不應背離聖經。彭書說「聖經論應放在教會論與聖靈之下」並不恰當,因為 事實上所有教會論與聖靈論都須根據聖經提出,不但如此,所有教義、神學也都 須根據聖經提出,否則都可疑。從《使徒信經》以來,所有正統的信經、信條、 教理問題、信仰告白、信仰宣言、教會會議結論等都須根據聖經提出,且須合於 聖經,否則都不可信,因為上帝的道戴明於聖經之中。因此,雖然存在次序上聖 經不是最優先的,但認識次序上聖經一定是最優先的,所有基督信仰的內涵都須 以之確定。用詮釋學的話說,聖經是基督仰之教義、神學、禮儀以及所有基督徒 生活的「境域」(horizon),它們都須以聖經所提呈的「文本世界」(le mo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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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texte[the world of the text], Paul Ricoeur 語)為背景,才能有意義地在這個現實 世界展示基督信仰。 因此,顯然對彭國瑋也一樣,聖經及其權威還是最根本的,故受感的經文及 其作者還是比受感的子民重要,而不是反過來。若非如此,彭書「後記」(313318)不得不同意聖經也是「上帝的話」或「上帝的道」就毫無根據可言。彭書 說:「[聖經]既然是聖靈(聖神)的見證,自然就聖靈(聖神)的話語,而聖靈 (聖神)是三一上帝(天主)的第三個位格,聖靈(聖神)的話語,自然就是上 帝(天主)的話語,因此以『上帝的話(天主聖言)』來稱聖經當然也是適切 的」(313)。這段話裡的兩個「自然」一點都不理所當然,因為必須以聖經為 前提。如果不先相信聖經有關三位一體的啟示,彭書憑什麼一再說聖靈如何如 何?又憑什麼以三位一體作為推論聖經是上帝的話的前提?三位一體若非先是可 信的,怎麼可以從它推出聖靈也是上帝,然後再推出聖靈的話就是上帝的話?而 三位一體之所以可信,不正因為是聖經的啟示嗎?而如果啟示著三位一體的聖經 不是上帝的話,三位一體又如何可信呢?可見,邏輯次序是很清楚的:首先,聖 經是上帝的話,因而聖經是可信也當信的;因為聖經啟示著三位一體教義,因而 三位一體教義可信也當信;因為三位一體教義可信也當信,因而聖靈就是上帝; 因為聖靈是上帝,因而聖靈的默示就是上帝的默示,聖靈的話就是上帝的話;因 此,最後,因為聖經是聖靈默示的,所以聖經是上帝的話。因此,在現實的認識 上,我們是根據上帝的話相信上帝的話,因為我們根據聖經相信聖經。就作為上 帝的話而言,聖經是我們相信聖經的原因與對象,就如光是我們看見光的原因與 對象一樣,這就是為什麼聖經說上帝的話是光(詩 119:105);我們在光裡看見 光,一樣,我們在作為上帝的話之聖經裡知道聖經是上帝的話。沒有人可以憑空 講聖靈(包括聖靈的感動),除非他先相信聖經。因此,不先相信聖經,一切聖 靈論都免談。 還有,有什麼明確的證據顯示不同的信仰群體的聖經正典差異是聖靈感動的 結果?如果相信聖經是肯定信仰團體受感的判準,那麼,依理,「相同的」聖經 才是信仰團體受感的證據。因此,「相同的」正典才是肯定聖靈感動信仰團體的 明確證據,而「差異」部分則是可疑的或可存而不論的(即無法確定)。彭書根 據什麼斷定不同信仰團體的正典差異是聖靈的作為呢?除了先肯定教會傳統再以 傳統肯定傳統所肯定的聖經版本之外,我們想不出還有什麼根據斷定不同的正典 差異是聖靈感動的結果。但,若此為真,那麼教會傳統必在聖經的權威之上,因 而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這個更正教會的重要教義就不成立了。然而,一旦 置傳統權威於聖經權威之上,則我們就沒有理由否定包括各種「異端」(這個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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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其實也不成立)在內的各式各樣傳統在信仰上的合法性與正當性,也就是教會 就失去規範信仰內涵的判準,其實「正典」這個概念也毫無意義可言。我認為, 彭書說不同正典的差異都是聖靈感動的作為是一種沒有根據的推斷。羅馬公教會 (天主教)與更正教會還能視為同一個基督教會不是因為傳統,而是由於相信相 同的聖經,更不是因為那些差異的經卷。在我看來,為了肯定不同信仰團體的差 異具有正當性而以「受感的子民」來取代受感的正典與作者,這是一種為了合法 化歷史傳統的「事後發明」,沒有太大的意義。 即便不同的信仰團體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正典數目是事實,這也不 能得出聖經及其權威是信仰團體所決定的。甚至再極端一點說,假設正典的數目 到現在為止還處於可變動中(增加或減少),這也不能得出聖經及其權威是信仰 團體決定的。作為真正上帝的話的聖經總是在我們現存的聖經之中,任何敬虔讀 任何一個版本聖經的人都能清楚讀到上帝的話,任何敬重聖經權威的基督徒都能 清楚明白上帝啟示給人的真理,也就基督信仰的基本教義。作為一個敬畏上帝並 敬重其話的基督徒,我絕不敢也不應說,聖經是因為我的認信才有權威;更不敢 也不應說,因為我受聖靈感動,聖經與它的作者才是受聖靈感動寫成與集結成的。 作為上帝的話的聖經就像太陽一樣,人們看它或許會受到天候等環境條件以及人 的主觀認識能力的影響,以致於太陽被看的樣子或多或少不大一樣。但是,凡看 到的(不管到什樣子,完全或部分,多或少,明亮或昏暗)都是已然在彼的太陽, 也是能給我們陽光的真實太陽。更重要地,在最好的情況下,我們將完整地看到 整個太陽。更何況,聖經不只是物質的太陽,而是不可能被這沉淪世界之任事物 所遮蔽的「屬靈之光」(路德語)。 如果斷定誰是受感的子民是須受聖經規範的,那麼讀經者就不可以是聖經權 威的根據,更不可以是聖經意義的仲裁者。很顯然地,讀經者常受現諸多因素影 響而對聖經有著不同甚至衝突的理解。如果現實上讀經的群體就是受感的子民, 就是聖經權威與意義的仲裁者,那麼現實上聖經必不可能有統一的權威與意義, 各說各話乃是必然的結局,更嚴重地,這是正常的,因為他們都是(至少可能 是)「受感的子民」。如果要終止或避免這種混亂分歧的局面,則只有回到羅馬 公教會(天主教)以教權定奪聖經意義與教義的集權老路一途。因此,我大膽推 測與斷定,彭書的這種高舉教會權威於聖經及其作者之上的觀點,若不是肇生教 會誰也不服誰的教會民粹主義,就是為教會政治集權主義鋪路。 我們完全不認同這種釋經學版的「讀者反應論」(reader-response theory)。 聖經的性質與意義不是由讀經者決定。教會既是上帝的「子民」,她的首要特性 與職責就是聽從上帝的話,而不是仲裁上帝的話,更不可能是上帝的話之權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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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予者。作為上帝的話,聖經的權威絶不可能外於聖經自己,聖經的意義也不可 能取決定於聖經之外的因素與條件,否則它便不是上帝的話,其權威便不可能, 其明確意義也不可能。

4.基督信仰不是以聖經為中心? 彭書說:「嚴格說來,基督宗教雖然有經典,卻不是一個以經典為中心的宗 教,因為當第一批耶穌的門徒開始傳福音的時候,沒有任何一本今天的新約著作 是存在的。基督宗教不是始於一本書,或者一套文集,基督宗教是始於一個歷史 當中的人物──拿撒勒(納匝肋)人耶穌」(22);又說:「如果讀者接受『耶 穌基督是主』是基督宗教的核心,應該也就會同意,基督教的核心,不是一部經 典(聖經),而聖經的性質的討論,必須從兩千年前耶穌基督受死的歷史根源出 發。換句話說,上述諸多對聖經性質的想法,在今日無論多麼流行,多麼普遍, 都需要放在歷史的量尺當中,衡量這些想法是否根源於兩千年前耶穌基督與的十 字架所展開的信仰傳統」(23),總之,對於各種聖經性質的論述,「衡量的標 準只該有一個,便是兩千年前從基督自己所開始的傳統,這是衡量基督宗教保守 性的唯一準繩」(23)。 這些話看似合理,但卻是一偏之見。說基督信仰始於拿撒勒人耶穌,這不錯, 但不完整,也不精確。耶穌的第一批門徒開始傳福音時確實沒有任何一本今天的 新約著作,但那時並不是沒有現有的任何一本聖經經卷。恰好相反,「總括所有 資料,我們絶對可以肯定,當新約作者寫作各書卷時(約公元 50-100 年),舊約 聖經已經成為範圍確立且固定的正典,可以供人作權威性的引述」7。耶穌及其門 徒是在舊約聖經的傳統基礎上展開他們的福音工作的,耶穌不但多次公開肯定舊 約聖經,說他來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且強調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太 5:1718),更說舊約聖經的話是不能廢的(約 10:35),又多次引用或提到舊約聖經 (太 4:4,7,10, 11:10, 12:3-8,39-41, 13:14-15, 15:3-9, 19:4-5,18-19, 21:13, 22:29-32,3740,44, 26:31,56 27:46; 可 2:25-26, 7:6-13, 10:6-7,19, 11:17, 12:24-26,29-31,36, 14:27,49, 15:34; 路 4:4,8,12,17-21, 6:3-4, 7:27, 10:26-27, 11:29-32, 16;29-31, 18:20, 19:46, 20:17,37, 20:42-43, 23:29; 約 5:46-47, 10:34),更明白表示舊約聖經指著他 預言(路 24:27; 約 5:46)並為他作證(約 5:39)。如果沒有舊約聖經為基礎,如 果沒有舊約聖經作證,宣稱拿撒勒人耶穌是基督有意義嗎?耶穌自己或他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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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L. Robinson and R. K. Harrison,2003,〈舊約正典〉,《國際聖經百科全書(聖經研究篇:總論與正 典)》,香港:漢語聖經協會,頁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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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憑空見證他是基督嗎?很顯然,說基督信仰不是始於經典或以經典為中心並不 合新約聖經呈現的歷史事實。 請注意,耶穌基督不是創教教主,他沒有創立「基督教」,基督信仰也不是 忽然隨著一個人出現的;基督信仰是舊約以色列信仰的延續、目標與實現,因而 新約聖經是舊約聖經的完成;沒有新約聖經,舊約聖經就不是舊約聖經(而是「 猶太教聖經」);一樣,沒有舊約聖經,新約聖經就不叫新約聖經(應稱「基督 教聖經」)。然而事實是,新約聖經是在舊約聖經的基礎上書寫的,基督信仰所 信的上帝正是舊約聖經中揀選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出埃 及的上帝,透過摩西頒佈律法給以色列人的上帝,差遣先知向以色列人發預言的 上帝;基督信仰所信的基督正是舊約預言上帝要差來的基督,而基督徒則是有著 與亞伯拉罕一樣信心的真以色列人。這都是一再引用舊約聖經的新約聖經自己清 楚的見證。基督信仰怎麼不是以一部經典為中心展開的呢?只因耶穌基督的第一 批門徒傳福音時還沒有任何一部新約經卷就說基督信仰不是以一部經典為中心, 這顯然不恰當,這似乎不應是對耶穌基督、使徒及新約作者如何承傳舊約知之甚 詳(24)的聖經博士會做出的判斷。 再者,耶穌基督能與聖經分開嗎?有聖經之外的耶穌基督嗎?基督信仰的核 心當然是耶穌基督而不是聖經本身,但耶穌基督卻是而且只是聖經的耶穌基督, 別無其他。「對基督徒而言,除了聖經的基督之外,沒有基督」8。這樣,如何可 能不藉著聖經而能衡量基督信仰的內涵呢?如何可能不藉著聖經而能衡量有關聖 經的論述呢?除了新約聖經,我們還有認識耶穌基督與基督信仰的其他途徑嗎? 如果新約聖經不是我們認識耶穌基督的唯一權威文本與途徑,那麼我們如何限制 人以他們的歷史考據方法去發現他們所認定的「耶穌」呢?難道我們沒有看到古 往今來有多少敵基督的學者專家想要告訴我們不同於四福音書的「耶穌」嗎?如 果聖經不是確立基督信仰內涵的唯一權威,那麼基督信仰還有明確的教義嗎?基 督徒確實要與教會外的學術爭論,但基督徒憑什麼宣稱自己所認識的耶穌與基督 信仰才是真的呢?把耶穌基督與基督信仰從聖經中拉開,這絶對是毀壞耶穌基督 的形象與基督信仰的本質的作法,使兩者都失去確實可靠的根據,而可任由人隨 意宣說。 確實,存在次序上,先有耶穌基督,才有新約聖經;但認識次序上,則是先 有新約聖經,我們才能認識耶穌基督。對基督徒而言,任何想要越過新約聖經或 不以新約聖經為權威根據所建構出來的「耶穌形象」都是不合法的,也必定是虛 假的。一個基督徒聖經學者竟然放棄聖經作為認識耶穌基督的唯一權威,而想要 8

J. I. Packer. 1996. Truth and Power: The Place of Scripture in the Christian Life.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p.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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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世俗學術的考驗透過歷史研究去建構基督信仰的核心與聖經的本質,在我看 來,這完全反映著一種以世俗學術為重的心態,不是基督徒學者應有的信仰態度。

5.以歷史研究確定聖經真理? 彭書十分強調,或者最強調,要還原聖經原初的歷史情境,確定當時的時空 情況、社會脈絡與經文的讀者,才能恰當地理解經文,而不致於「錯解經文的原 意」(91)。總之,「唯有掌握彼時的意義,才可能產生此時的意義。而釋經學 的任務,便是要去發掘彼時的意義,然後以合理的方式,產生此時的意義」( 95);而要達到這個釋經學的任務,「一個重要的原則,便是回到歷史當中,找 出歷史中的意義,特別是與耶穌的時代有關的歷史意義,以此成為尋找今日意義 的出發點」(56)。因此,「如果整本聖經最重要的性質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 解釋的時候就必須先回到這些書卷的原始場景,重建可能的第一讀者,以找出其 原始意義。這個原始的目的與意義,是尋找聖經另一個時空之下(比方說。舊約 經文在耶穌所處時空,或者新約經文在今日所處的時空)的意義的先決條件。而 在另一個時空之下的意義,不該超出經文的原始意義的詮釋容量,因此需要受到 原始經文意義的限制」(55)。 因此,彭書肯定基督信仰有其「傳統性」與「保守性」(8, 23),但兩者都 必須以「兩千年前耶穌基督與他的十字架的歷史時空」為基點與參照點(8); 而「要回到基督宗教發軔之初的時空,必然需要歷史的探究」,這也是他整本書 的主軸立場(9)。彭書還特別強調,「如果基督信徒相信上帝(天主)是一切 真理的源頭,就應該相信真理越辯越明,不用怕這些批判方法的研究。批判方法 的興起,可以幫助釐清哪些傳統對聖經的想法是經不起檢驗的,因此這些方法有 助於去蕪存菁,讓教會不再只是跟隨有這類禁不起深究的偽神學,其實就容易跟 教會外面對話,教會外面的人就越難在知識的領域批判基督宗教」(90)。而且 這種歷史研究不會減損聖經的權威,而是更多的尊重(7)。 很清楚,對聖經的歷史研究是維護聖經權威與確保基督信仰的核心的可靠方 法,也是解經的最重要原則,更是保障神學可靠(也就是去除「偽神學」)的要 件。換言之,基督信仰的核心為何,聖經的性質與權威為何,真正的神學為何, 這些都要建基在對聖經的歷史研究之上;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對彭書而言, 只有歷史研究才能保障整個基督信仰的真實性。如果這是真的,那麼我們就可以 十分合理地說:一旦歷史研究的結論不確定、彼此有爭論(很不幸,這應是事 實),則整個基督信仰也就隨而不確定,以致於紛歧混亂,危在旦夕。因此,不 但沒有越辯越明這回事,而只會越辯越模糊,聖經模糊,基督教義模糊,上帝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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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都模糊;偽神學反而越來越多,不,應說沒有偽神學,因為神學判準很 模糊;或許因而確實很容易與教會外面的人對話,而教會外面的人當然也很難在 知識領域批判基督信仰,因為教會內外都很模糊(教會外本來就很流行相對主義、 多元主義、非本質主義、反絶對主義),兩者無異,氣質相近,各說各話,互相 尊重,沒什麼好批判的,批判了也無所謂。我相信,這應不是彭博士所樂見,但 這不只很可能發生,而是已經在這個不相信有絶對真理的世代發生了。 還有,就釋經而言,不知道聖經經卷「原始場景」的人幾乎不可能正確地理 解經文,而要知道「原始場景」則需要相關的歷史知識,因而沒有這種歷史知識 也不可能知道「原始場景」為何。因此,很清楚,擁有正確的經卷之原始場景的 歷史知識是能正確理解經卷的先決條件,無此則理解不可能。但誰能有這種關乎 經卷原始場景的歷史知識呢?除了專門研究聖經歷史的學者,誰能有呢?這樣, 聖經能否被正確理解豈不都要通過這些聖經專家設下的歷史門檻嗎?果如此,聖 經專家豈不握著天國的鑰匙嗎?但問題是,聖經專家們對聖經歷史的認知不也不 同嗎?他們不是都一直處在爭論中嗎?我們要相信誰的聖經歷史知識呢?誰才是 正確的呢?如果連聖經專家都彼此爭論,聖經專家又憑什麼要求基督徒理解聖經 一定通過他們設下的聖經歷史知識門檻呢?難道上帝的話連超越歷史限制都不可 能嗎?難道上帝向歷世歷代的人講話都難逃聖經專家們的歷史知識屏障嗎?我真 地必須有教會史知識或聖經歷史知識,我才能理解新約聖經或整部聖經在講什麼 嗎?不,這是謊言! 我完全同意路德的話,「聖經是最清晰的」9。人讀不懂聖經不是因為聖經模 糊不清,也不是因為人的理解力有限或軟弱,因為如路德說的,上帝的話最適合 於軟弱的心智接受,因為基督正是為這些軟弱的人而來並將其話給這些人。 10不, 「聖經是一種遠比太陽還清晰的屬靈之光,尤其在那些關乎拯救與必要的事情 上」 11。加爾文也說:「聖經完全展示它自身之真理的清楚證據,正如白色與黑 色的東西展示它們的顏色,或者甜或苦的東西展示它們的味道一樣」 12。之所以 如此,乃因為上帝以我們都聽得懂的清楚語言向我們說話,巴刻講得對:「無論 如何,大多時候,聖經是以日常、直接的語言而用一種清晰、邏輯的流動方式書 寫的;它必須要教導我們的那些重大而核心的事物,以不同方式一再地重覆與呈 現;而且六十六卷書一直彼此光照。所以任何宣稱聖經是晦暗的人實際上正表明 不 是 對 聖 經 無 知 就 是 心 靈 有 一 些 阻 礙 」 13 。 正 如 《 西 敏 信 仰 告 白 》 ( The 9

Martin Luther. 2009. The Bondage of the Will. Tans. By Henry Cole, LaVergne: Digireads.com, p.49. Martin Luther. The Bondage of the Will, p.50. 11 Martin Luther. The Bondage of the Will, p.44. 12 John Calvin. Institute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vol.1), p.76. 13 J. I. Packer. 1996. Truth and Power, p.158.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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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所宣稱的:「聖經所記戴的各種事情,明晦不 一;相對眾人的理解來說,也有難易之別。但那些與得救有關,人必須知道、必 須相信、必須遵守的事,都已經在聖經不只一處地方明戴和詳述,以致不單有學 問的人能夠掌握,就是沒有學問的人,只要正確地運用一般方法,也可以充分了 解得救的道理」(1.7)。《芝加哥聖經詮釋學宣言》(The Chigaco Statement on Biblical Hermeneutics)第二十四條也肯定「一個人對聖經的理解並不依賴聖經學 者的專業知識」;若非如此,按 N. L. Geisler 的解釋,則信徒皆祭司的職責將被 摧毀; 14換言之,信徒皆祭司之所以可能,乃在於沒有聖經學者的專家知識也能 讀得懂聖經,而聖經也確實對信徒是清晰明瞭的。這就是更正教會堅持關乎聖經 意義的「清晰」(perspicuity)原則所肯定的。當然,若沒有聖靈的幫助,沒有 人讀得懂聖經,因為人心已全然敗壞。但這完全無損於聖經的字義是清楚明白的 (也就是路德所謂聖經意義的「外在明晰性」);說聖經不清楚,那不是聖經本 身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有什麼不明白的嗎?路德說得最透徹:「現在封印已 然開啟,石頭已從墳墓的門滾開,最奧秘的事已揭曉,基督成了人;上帝是三位 一體的;基督為我們受苦,並將掌權到永遠。這些事不是已經被知道且在我們的 大街上宣揚了嗎?」 15。確實,如果連這些最奧秘的事我們都可從聖經中知道, 怎麼還說聖經不清楚呢?不,聖經所揭露的真理是清楚的。 霍斐德早就講了,「如果相信耶穌基督總是且只是透過對基督信仰之根源的 歷史探究的成果,那麼將必定很少人有自信敢於宣講基督及他被釘十字架;也將 很少人能對他投以完全無疑的相信」 16。但這絕不表示研究聖經不需要,也不表 示所有有助於理解聖經的學問沒有價值。這些當然都有價值,對理解聖經並敬重 其權威都有益。但是,它們之所以有益,乃在於幫助人能方便地閱讀與理解聖經, 尤其幫助那些無知識、無學問的市井小民。如果高深、複雜的學問不能為簡單純 樸的心靈服務,使這些上帝所顧念愛惜的卑微之人藉著聖經親近祂,得耶穌基督 的救恩,甚至反而阻擋這些被知識菁英瞧不起的平民百姓親近上帝與認識耶穌基 督,那麼這些學問不但無意義,更是一種罪惡。我拒絕任何意圖壟斷作為上帝的 話的聖經之釋經學。 基督信仰當然基於歷史事實的信仰,因而基督信仰的神學也不可離開歷史事 實,這是無可爭議的,所有基督徒都不會反對。基督徒也不像彭書所說的怕歷史 考證或什麼批判法(90),當然,基督徒也完全不相信有什麼批判法能批判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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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http://www.bible-researcher.com/chicago2.html J. I. Packer. 1996. Truth and Power, p.12. 16 B. B. Warfield. 1948.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Phillipsburg, N. J.: The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mpany, p.12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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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但基督徒要批判所有意圖批判聖經而說聖經有誤、否定聖經權威、否定聖 經都是上帝的話、否定聖經有客觀而確定意義、否定一般基督徒能正確理解聖經 等等這些毀壞基督徒良心而使人隔絕於基督救恩之外的謬論。 承認並相信歷史事實是一回事,證明所承認與相信的歷史事實又是另一回事。 我們承認並相信基督信仰基於歷史事實,但這不表示我們能夠證明這個歷史事實。 基督徒所相信的歷史事實就是聖經所述說的那些事實,而這些事實無法為任何歷 史學家與聖經學者所證實,基督徒也不需要他們的歷史考證來證實。事實是,歷 史事實都無法清楚證明,因為過去的事超出我們直接認識之外(其實,即便在直 接認識之內也無法完全證明),只能藉由猜測與推論。例如,我們都承認與相信 我們每個人的出生都是歷史事實,但卻無法完全證實;但不完全證實不能反過來 否證我們都有出生的歷史事實。我們不能證明的事太多了,不可勝數,但我們不 會因不能證明就不承認或不相信它們。因此,我們怎麼可能因為不能證明基督信 仰所建基的歷史事實就否定這些歷史事實呢?現在有聖經學者要基督徒承認他們 認定的「歷史事實」,然後根據這些「歷史事實」去理解聖經。問題是,他們說 的就是歷史事實嗎?基督信仰的歷史事實能被他們所證實嗎?他們的歷史研究能 證實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嗎?他們的歷史方法能證實馬利亞受聖靈感孕而 懷有耶穌、耶穌變水為酒、耶穌走在水面上、耶穌平靜風浪、耶穌醫好各種病人、 耶穌趕鬼、耶穌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耶穌以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耶穌死而復 活、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耶穌升天等等這些福音書中的歷史事件嗎?我敢說, 不能,但我們基督徒確定不疑地相信這些都是歷史事實。 當今沒有一個從事歷史批判研究的聖經學家比公會中的大祭司該亞法、眾祭 司長、長老、文士這一群人更接近我們的主,他們親眼看見他,甚至親手接觸( 打)他,還審問他,親耳聽他肯定自己就是至高者的兒子基督(太 26:57-68; 可 14:53-65),但他們不但不認識他就是基督,還謀害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主傳 道時不也與許多熟悉舊約聖經的律法師、經學家遭遇辯論嗎?還有,出賣主的猶 大不也是主的門徒嗎?他不是跟隨主近三年嗎?他不是與約翰一樣「親眼看過, 親手摸過」(約一 1:1)主嗎?但他們卻都不知道主是基督,是道成肉身的聖子 上帝。因此,我們要問:什麼叫「歷史事實」?即便知道了這樣的「事實」,又 有什麼意義?不,知道或經驗到事實是一回事,理解事實的意義又是另一回事; 但話說回來,不知道事實的意義能算知道事實嗎?不知道眼前的拿撒勒人耶穌就 是基督,能算認識這位拿撒勒人耶穌嗎?不算!因此,哪一個聖經學者敢宣稱一 定要接受他所「證實」的歷史才能正確理解聖經,那個學者就必被聖經本身所駁 斥,也就是被上帝的話駁斥。不,聖經不需要以聖經學者的知識理論為條件,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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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不需要聖經博士的背書,聖經自己宣說自己,自己見證自己,因為它是上帝的 話。

6.《見證耶穌是基督》的局限與失敗 彭博士有意無意批評哲學甚至被他視為有哲學意味的神學或系統神學(8, 4749, 80-81),但是很不幸,他自己就(可能無意識地)持守著一種歷史實證主義 的哲學(這是許多基督徒學者的悲哀,尤其那些不諳哲學但卻又莫名抵制哲學的 神學教師的悲哀。他們雖然反對哲學,但卻不知不覺深受某種瀰漫著整個時代的 哲學意識形態的控制)。彭博士認為基督信仰起於特定的歷史人物與事件,而且 認為我們有能力透過歷史探究還原這個歷史人物與事件的「原貌」,並且可以也 應該根據這個被還原的歷史事實正確解釋聖經。從彭書對釋經史的介紹明顯可知, 彭博士認同的是以加布勒(J. P. Gabler)為濫觴的釋經批判法,將有關聖經的史 學研究獨立於信仰與神學之外(84-89)。他甚至批評系統神學家以受默示的聖經 作者來建構聖經權威教義為無意義,因為「這種教義建構既無法證真,亦不能證 偽」(49)。「證真」(verification)與「證偽」(falsification)是當代奉行科學 主義之輯邏實證論(logical positivism)的哲學行話,用之於論述基督教義實在無 知且不倫不類。如果可訴諸經驗來證真或證偽是教義有意義的條件,那麼整個基 督教義在這些實證主義者看來篤定都是無意義的,因為幾乎沒有一個教義是可以 經驗證真或證偽的。彭書上述所言是建基於人的實證理性(positive reason)之上 的論點,上帝及作為其話語的聖經的地位是次要的,他們的真實性須置於人的理 性之審判台前被考核。但,很遺憾,彭國瑋顯然沒有後設反省其書所預設的這個 歷史實證主義哲學意識形態的能力。 請注意,我不是說基督徒不需要理性,或基督信仰是非理性的;不,聖經的 基督信仰肯定、看重理性,也要求人表現理性,但基督信仰卻拒絕現代文化這種 以人為中心且只相信人的理性的理性主義(rationalism)。人須理性,但也要理 性地知道並承認人的理性受限很大,甚至常常很不理性,聖經學者的理性也一樣。 況且歷史探究最多只能對我們面對聖經時給予外部性的幫助,而不能真正幫助我 們掌握聖經內涵,更不能幫助我們確定聖經是否告訴我們關乎萬有的真理。確定 聖經正典的形成歷史無助於被視為正典的聖經的正確理解,也就是說,知道聖經 正典有哪些又如何形成並不因而就能充分知道這些正典傳達著什麼信息,以及這 些信息是否真實可靠,更重要地,根本也不知道為什麼信仰團體會信守這些聖經 正典。更何況「有關聖經裡頭眾多經卷的淵源、結集及最後如何成為正典,皆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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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很多具有爭議的問題,迄今尚未有定論」 17。因此,謙卑可敬的聖經學家布魯 斯的話是中肯誠實的:「歷史的基督信仰信念是,聖靈控制著個別經卷的寫作, 也控制著它們的選擇與集結,因而繼續滿足我們的主將引導他的門徒進到一切真 理的應許。無論如何,這是以屬靈洞見而不是歷史研究所辨識的事」18。 在我看來,與所有歷史批判主義的書一樣,彭書有關聖經正典形成的歷史探 究最多只具有史學或社會學意義,也就是告訴我們正典形成的歷史為何,不同信 仰群體在聖經正典的形成過程中所持的正典範圍與正典信仰為何,以及正典在這 些不同的信仰群體中具有什麼權威性的規範功能,當然,它也想告訴我們基督信 仰的核心與聖經的本質是「見證耶穌是基督」。然而,即便彭書所說都是真的, 也根本沒有告訴我們聖經之所以具有權威的關鍵本質是什麼,為什麼聖經見證耶 穌是基督具有非信不可的權威與真理性,聖經作為見證耶穌是基督的文集與上帝 的啟示是什麼關係,也就是,沒有告訴我們聖經是否為上帝的啟示,沒有告訴我 們聖經是否為上帝真實無誤的話,要如何把這本見證文集理解為上帝的啟示或話 語,等等。但這些是最重要的,一基督徒若不知道或不確定聖經是否為上帝的話、 上帝的啟示,也就不知道聖經是否為真理之書因而具有最高的信仰權威,因而也 就不知道應相信什麼以及根據什麼活出基督徒的生命。 與所有沾染歷史實證主義的聖經研究一樣,彭書給基督徒最為強烈的印象就 是,聖經只是一本關乎以色列這個民族與基督教這個信仰群體的歷史性文集,因 而只能用歷史實證的方法才能正確掌握它的意義,或者說,如果沒有關乎以色列 與基督教的歷史實證知識,則不可能正確理解聖經。坦白說,〈創世記〉到〈啟 示錄〉的記述是否為真,即到底有沒有上帝,上帝向以色人講話到底否為真,上 帝是否道成肉身,等等,這些都是超乎歷史實證可以回答的問題,彭書也都無法 回答,當然根本沒有處理,對此保持沉默。歷史實證主義的基本問題就是,只接 受可以被所謂科學實證研究所證實的「信史」與「事實」,其餘皆不足信。因此, 按照此說,聖經其實是很容易被理解為傳說、神話與歷史的大雜燴,這就是為何 自由派神學會出現的原因,他們接受歷史實證主義的史觀與前提但又想要逃脫它 的批判。當一個基督徒聖經學者自以為認真嚴肅地以歷史的方法在研究聖經時, 只要他無法(歷史實證地)回答聖經所說的內容(如上帝創造天地)到底是否為 真,那麼他的研究在世俗歷史學者看來頂多就是世界諸宗教研究中的「基督教研 究」而已,沒有什麼「真實」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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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Orr,2003,〈聖經〉,《國際聖經百科全書(聖經研究篇:總論與正典)》,香港:漢語聖經協會, 頁 7。 18 F. F. Bruce. 2009. New Testament Documents: Are They Reliable?. LaVergne: Wilder Publications, 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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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我必須坦言,彭書對教會而言基本上是失敗之作,此書期望達到的三 重貢獻(6-10)其實算不得什麼貢獻;即便達到了,對信仰、教義、釋經學與神 學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佔彭書三分之二強分量的釋經範例(第三講到第九講, 基本上都是順著 G. D. Fee 與 D. Stuart 的《讀經的藝術》講解的),雖然不都無 價值,但對聖經的許多理解與判斷都甚為可疑、不恰當與錯誤,像「因為舊約律 法 不 是 給基 督 徒 的 , 因此 基 督 徒 今 天 無 須 遵守當 中的 法條 , 包 括 十 誡 」 ( 215);或者,對主說「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太 5:18)的解釋是「耶 穌在這裡要強調的,不是法條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而是律法的精神或基本原 則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202);又或者,像說聖經不必然是一個宏大敘事( grand narrative),「因為聖經本身不是一本書,而是個文集,所以,不可太快假 定一個文集必然有統一的主題,隸屬於一個宏大敘事」(138),諸如此類的說 法。我們不必在此一一評論。這種釋經只會讓基督徒更不能明白聖經的真理與教 義,也無法使基督徒確實明白聖經的教訓而活出與基督救恩相襯的聖潔生命,反 倒使教會陷入信仰紛亂之中,例如,〈羅馬書〉1:26-27 應如何解釋?聖經有否在 此反對同性戀行為?是否也要用像彭書解釋〈羅馬書〉13:1-7 那樣(108-123)的 方式來解釋?若然,則我幾乎不大相信一個基督徒讀了彭書會更理解聖經,以致 於更敬虔愛主、更知道如何活出基督徒的生命,更能作鹽作光。我看,彭書不但 很難堅固教會弟兄姊妹的信仰並據以建造教會,反而令基督徒心生困惑,因著書 中所採取歷史實證主義式的聖經歷史研究而陷入虛假的教義與信仰思想中。 既然如此,彭書這樣的歷史研究當然不足以成為教義學或神學的充分根據, 更不可能是判斷教義學或神學對錯的判準提供者。彭博士所謂的「偽神學」不是 他自己這種聖經正典形成史的研究者可以判斷的,他的研究或許可以提供建構神 學的外部(或形式)協助,但不足以實質地確定與分辨什麼是「真神學」而什麼 又是「偽神學」。聖經是否全為上帝的話,聖經是否無誤,上帝是否三位一體, 耶穌基督是否同時是完全的人與完全的上帝,凡事是否都為上帝所護持與預定, 人是否有原罪,人是否有自由意志,人是否單單因信耶穌基督便可稱義,何謂教 會,可不可以墮胎,同性戀行為與同性婚姻可不可行,死刑是否正當,等等,這 些問題只要建基於正確的聖經歷史研究成果之上就可回答了嗎?奧古斯丁的《論 基督教教義》(De Doctrina Christiana)、《論三位一體》(De Trinitate)、《 上帝之城》(De Civitate Dei)是真神學還是偽神學?路德的《基督徒的自由》( Von der Freiheit eines Christenmenschen ) 與 《 論 意 志 的 捆 綁 》 ( De Servo Arbitrio)是真神學還是偽神學?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Institutio Christianae Religionis)是真神學還是偽神學?霍斐德護衛聖經權威的《默示與聖經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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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是真神學還是偽神學?梅晨嚴斥自由 派神學的《基督信仰與自由派》(Christianity and Liberalism)是真神學還是偽神 學?鍾馬田的《聖經的偉大教義》(The Great Doctrines of the Bible)是真神學還 是偽神學?巴刻明白肯定聖經無誤的《真理與權能》(Truth and Power)是真神 學還偽神學?聖經的史學研究能給我們判準嗎?彭書能判斷嗎?我認為,完全不 能。 一個聖經的歷史或文獻研究者必須知道自己的任務與限制。對基督教會而言, 一個基督徒聖經研究者的最重要任務就是透過他的研究告訴教會弟兄姊妹,聖經 在文獻學上為何可靠,它有什麼可靠的原稿或抄本,聖經原文為何,聖經如何翻 譯較正確,聖經正典如何形成,聖經經卷的作者是誰,何時寫的,經文如何流傳, 與信仰傳統的關係為何,以致於他們所讀的聖經版本是否可靠,等等。這些都是 關乎聖經語言、文獻、歷史的外部性研究,也就是文獻資料的研究。這樣的研究 可以幫助我們理解與確信我們所讀的聖經版本是否可靠,也可以藉著提供聖經寫 作時代的相關歷史文化知識作為我們理解經文的很好參考協助,但這並不能直接 告訴我們經文的意義為何,也不能告訴我們聖經所說的是否可信,亦即是否為真。 一個人絶不可能因擁有耶穌時代的豐富歷史知識就明白諸如「耶穌基督降生的事 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 孕」(太 1:18)與「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 致滅亡,反得永生」(約 3:16)這類福音書經文的意義。因此,在釋經學上,聖 經的文獻研究可以告訴我們,我們是否用了最好或可靠的聖經版本或譯本,聖經 寫作的時代文化為何,聖經如何流傳到我們手中,但不能告訴我們如何理解經文 才是最正確的,更不可能告訴我們聖經是否為上帝的話以及是否具有獨一權威。 如果一個聖經文獻研究者要表達他對教義、神學的意見,那麼他就必須越過 文獻研究進到有關教義與神學等思想領域,因而他就必須接受根植於聖經的思想 檢驗,當然也需要接受最基本的關乎推論正確與否的邏輯檢查;此時,他要面對 的就不只是鑑別聖經的歷史文獻方法與原則,更要面對如何正確掌握經文意義、 聖經的整體思想以及由之而生的教義系統之融貫性的思想考驗。若非如此,一個 聖經專家就非常可能單憑其自以為豐富的聖經知識而卻講出自以為忠於歷史但其 實是思想膚淺的「偽神學」。很不幸,我認為彭書基本上就是缺乏教義學、基礎 神學或系統神學訓練的釋經學淺著,作者顯然沒有掌握基督信仰的深刻本質,也 沒有讀出聖經的真理。單憑熟稔聖經正典流傳的歷史現象或經文抄本文獻知識, 就想要論斷「基督信仰的核心」與「聖經的本質」,這是極無知狂妄的表現。教 會史清楚告訴我們,一個好的聖經文獻學研究者未必更能正確掌握經文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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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未必能正確掌握經文所要傳達的思想,因而也就未必是一個好的釋經學家,更 未必是一個優秀的教義學家或神學者。耶柔米(St. Jerome)之於奧古斯丁,伊拉 斯姆(Erasmus)之於路德,都是顯著的例子;更何況耶柔米與伊拉斯姆還是史 上少有的聖經學問大師,沒有幾人能與他們兩人相提並論,其餘可想而知!思想 能力畢竟不同於語文能力,文本理解也不同於文獻校勘,當然兼得且優者不是不 可能,但很少。總之,一個優秀的聖經文獻研究者不等於能善解聖經的釋經學者, 一樣,一個能善解聖經的釋經學者不等於能清晰掌握教義並能通貫聖經真理的教 義學者或神學者。當然,教會需要好的聖經學者、史學家,更需要好的解經家、 教義家、神學家與講道者,各司其職,彼此幫助,以建造並守護基督的教會。 對我而言,如果基督信仰必須隨著歷史研究的推進才能逐漸發現其真相、核 心與本質,那麼這必然是一件令基督徒感到無比悲哀的事。那些沒有現代關乎聖 經歷史相關研究之助的過往基督徒真是不幸,像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等這些 護衛教會信仰教義的神學家與偉大上帝僕人則更糟,他們可能都述說著「禁不起 深究」的「偽神學」,誤導教會大眾。 19如果上帝特意要向人啟示,但祂的啟示 竟然被歷史蒙蔽得如此之深,甚至連最聰明的人都不知道祂在啟示什麼,以致於 還需要特定(還不是全部)的聖經專家來解蔽,而聖經專家又彼此意見不一,那 麼這位上帝也可休矣!但,基督徒相信的不是這種昏庸無能的上帝,聖經的上帝 在整個人類歷史、以色列史與二千年來教會史的啟示作為也不是如此曖昧不明、 混亂不堪,致使學者可以隨己意宣說,乃至爭論不休。 再說一次,聖經的上帝的上帝話清楚明白,祂的聲音宏大響亮,祂的作為奇 妙可畏,甚至如大衛所言「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耶和 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 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 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 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 19:1,7-10),整個詩篇 119 篇對上帝的話、律法、命令、訓詞、典章、律例、真理、話語的讚美更顯出 上帝的話的本質! 19

這話絶不誇張,因為今天更正教會內就有主張「新保羅觀」(new perspective on Paul)者,明白批判路德 高舉的因信稱義教義。他們說,根據有關第一世紀猶太社群的研究,保羅並沒有對立於猶太人而主張因信稱 義的福音真理,因為猶太人並沒有因律法或行為稱義的想法。保羅書信所強調的,不是人因對耶穌基督的「 相信」而被上帝稱義,而是人因上帝或耶穌基督的「信實」而被稱義,換言之,人對耶穌基督的相信不重要。 按此說,近五百年來,以路德為首的所有接受因信稱義教義的更正教會都信錯了,因為他們讀錯了聖經,尤 其是保羅的書信。這反更正教會信仰的「新觀」竟然還在教會大得人心,彭書還把持此說的 N. T. Wright 視 為「英國福音派的健將」(59)。真的嗎?我們對如〈羅馬書〉與〈加拉太書〉的保羅書信的理解真地需要 有第一世紀猶太社群的歷史知識為條件方可嗎?我強烈認為,說保羅沒有主張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沒有批 判猶太人的因行律法稱義信仰,是對保羅書信爭目眼說瞎話的別有用心之謬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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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聖經是上帝的話:在一切學問之上 對基督徒而言,聖經是上帝的話,這是聖經之所以完全可信並有最高獨一信 仰權威的唯一理由。如果聖經不是上帝的話,那麼它就不必然可信,也沒有獨一 權威。對我來說,一個不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的人不可能是真基督徒,因為他可 以按自己的意思去理解聖經,按自己的意思理解耶穌基督,也可以按自己的想法 決定要不要聽從聖經,當然也會按自己的意思而不是聖經的教訓行事為人。 「聖經是上帝的話」意思很簡單,即聖經記戴著上帝向人說的話;這些話清 楚明白告訴我們有關上帝、人類以及世界那些人不可不知道的事情與真理,以致 於我們聽了這些話,我們就能準確回答如下的問題:上帝是誰?祂是怎麼樣的一 位上帝?祂與世界有何關係?祂與人有何關係?人是怎麼來的?人的本性為何? 人的問題何在?人應如何行事為人?人有何希望?人如何脫離罪惡死亡?人的生 命意義為何?世界為何是如今這個樣子?世界的將來為何?等等。 更重要地,我們若聽了上帝的話,我們便能得救。作為上帝的話的聖經不是 為了滿我們的好奇心、虛榮、自義而給我們作學術研究的,也不只是為了給我們 知識,而是為了要拯救我們。上帝的啟示是祂拯救的核心途徑。祂向罪人啟示, 目的就是要救罪人。祂向罪人講話,目的就是要罪人清楚明白且有憑有據地相信 祂因而被祂拯救。因此,霍斐德講得沒錯:「無論如何,啟示因而不只呈現為上 帝在人之中的救贖作為的反映,也是上帝救贖工作的要素,即祂一系列救贖作為 的組成部分,沒有它則這些[救贖]系列將不完全且大大不能實現它的主要目的。 因此,聖經再現啟示,不是要以上帝的救贖作為來壓制它,而是將之置於上帝救 贖作為之中,並且給它一個在救贖[運作]中的本質要素的功能,使恩典的上帝藉 之以拯救罪人」 20;又說「聖經被信為不只是啟示的記錄,而且是上帝之救贖性 啟示的一部份;不只是上帝藉之以拯救世界的救贖作為的記錄,而且是這些救贖 作為之一,在展示與建立上帝國的偉大工程中有著它自己的角色」21。 沒錯,上帝沒有在聖經中告訴人所有的真理,或有關上帝、世界與人自己的 一切真相,否則聖經就不會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林前 13:12)。但是,聖經確實告訴了我們不得不知道的真理,並且這些真理與我們生 死禍福不可分。摩西臨終前告訴以色列人:「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 的,也不是離你遠的;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 見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

20 21

B. B. Warfield.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p.80. B. B. Warfield.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p.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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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遵行呢?』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使你可以遵行。看哪, 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他的 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上帝就必 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倘若你心裏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 敬拜事奉別神,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 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 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且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 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申 30:11-20)。不是只有摩西的律法如此,而是整本聖經的話都如此清楚明確,與 人的生死禍福相關。保羅也告訴哥林多教會,「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並沒有是 而又非的」(林後 1:18),並以最嚴厲的口吻說向加拉太教會說:「無論是我們, 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 當被咒詛」(加 1:8-9)。顯然,誰都無法否定,聖經清楚告訴了我們關乎生命的 真理。既然聖經如此明確宣告著特定的真理,那麼誰要否定記著關乎那位自稱「 真理」(約 14:6)者之福音真理的聖經是一本真理之書,他就如同保羅說的是應 當被咒詛的。 因聖經是上帝向人說的話,因而聖經都是可信的,因為上帝是信實可靠的, 祂的話不會錯誤,祂也決不會說謊(來 6:18);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因而它具 有最高的權威,基督信仰必須以之為根據,基督徒的思想、言語、行為都必須遵 從它,其實全世界的人也都應遵從它。如果聖經不是上帝的話,我們就不可能據 以認識上帝的道,也不可能清楚明白地確信上帝的道及道成肉身的聖子上帝耶穌 基督。 如果聖經不是上帝的話,那麼它就不過是一本人寫的書,與人寫的其他書無 異。既然不過是人的書,聖經就必然受制於人的各種限制,也就無可避免地有著 各種可能的缺陷與錯誤,以致於不值得相信,至少不值得完全相信,更不值得也 沒資格成為一個人願為之生為之死的信仰經典。無論聖經如何珍貴、特別、有道 理、有影響力,只要它不過是一本人寫來表達人自己思想的書,那麼就不能享有 絶對的權威,因而也就不是人非信從不可的書。作為一個追求真理的愛智者,我 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一個人非信從這種人寫的「聖經」不可,我也完全無法理解 這種「聖經」能告訴人什麼絶對真理,我更不相信這種「聖經」與至高、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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絶對的創造者上帝(如果有這位上帝的話)有什麼關係。天下之「經」何其多, 為什麼非信「見證耶穌是基督」這本聖經不可? 但聖經這本確實是人寫的書如何可能又「不只是」一本人寫的而且是上帝寫 的書?唯一的可能就是它真地同時是上帝寫的書,而且是上帝藉著人寫的書。除 此之外,聖經沒有其他可設想為上帝之書的可能性。但,這如何可能?純就邏輯 而 言 , 除非 沒 有 至 高 、無 限 、 絶 對 、 全 能 的上帝 ,否 則這 當 然 是 可 能 的 ( logically possible)。一位至高、無限、絶對、全能的上帝當然能藉由人寫下祂要 向人講的話。因此,至少在邏輯上,除非一個人不相信這樣的上帝,否則他沒有 理由不相信上帝可以藉由人完全而無誤地寫下祂的話。但現在,不只是邏輯上可 能,而是聖經這本書清楚明白地宣稱,有一位至高、獨一、無限、全能、絶對的 創造者上帝,祂創造了天地萬有,祂揀選人,祂向人顯現,祂向人講話,祂給人 教訓,祂告訴人祂的旨意,祂以前藉祂揀選的先知多方多次向人講話,祂最後藉 著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向人講話。除非人不相信聖經又不相信它所宣告的上帝,否 則人就完全沒有任何理由不相信這位上帝能藉由人清楚無誤地向人講話並清楚無 誤地將祂的話寫成一本書。不但如此,上帝更能超越各種歷史艱難,將祂向人所 啟示的話完整地保存下來;也能越過世間的重重語言障礙,藉著祂的僕人將聖經 忠實地譯給各國各族人讀,好使他們聽到祂的道以致於信而得救,實現祂在創世 以前、萬古之先所預定「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 督裡面同歸於一」(弗 1:9-10)的旨意。這對一個敬虔的基督徒而言,不只是可 能的,更是真實的。 世人一再要求基督徒向他們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甚至連基督徒也如此要求。 但,我們能否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呢?我們能否證明聖經真實無誤呢?不可能, 絶對不可能!人算什麼,竟想證明上帝的話!有限且有罪的人沒有任何證明一切 關乎上帝之事的能力,其實人連證明關乎自己之事的能力都十分有限。因此,基 督徒非常樂於承認自己沒有能力向人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又真實無誤,但基督徒 也徹底否定人能否證聖經是上帝的話又真實無誤。無論我們對聖經作如何精深嚴 謹的研究,都無法因而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上帝既是不可見的,又是不可證明 的,因而要證明一本有形的書是祂的話就是不可能的;不但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 不可能,連證明聖經是一本記戴有關上帝可靠訊息的書都不可能。根本的關鍵是, 「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約 1:18),以致於連是否有上帝人都不知道也不確定, 這樣,人怎麼證明有一本書是上帝的話呢? 但這又何妨呢?難道因為人的無能,上帝就不講話了嗎?難道因為人的墮落 沉淪,上帝就不能施行救恩,基督就沒有降卑為人、被釘十字架、死而復活、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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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又將審判萬人了嗎?難道因為人的悖逆不信,上帝就無法預定萬有都將在基督 裡同歸於一的美意了嗎?一個基督徒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不是根據什麼證明,而 是根據聖經自己的見證與光照,更根據聖經所指明的聖靈在我們內心的見證與光 照;也就是,那位藉著聖經講話的聖靈在我們心裡指示我們聖經是祂所默示的上 帝的話,並引導我們完全相信這些話。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清楚記錄 上帝所講的話,也清楚見證聖經自己是上帝所默示的。更重要地,我們相信我們 的主所應許的話:「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 指教你們,並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 14:26),以及「等真理 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 16:13)。因著主的這個明確 的應許,我們完全相信藉著真理的聖靈之助,我們能聽到、讀到主所要告訴我們 不可不知的「一切事」的「一切真理」,因此,我們相信聖經就是二千年來聖靈 一直藉之教導基督教會的真理之書。我們的主就是真理,祂說的話必定是真的, 不會欺哄我們,因而二千年來一直為正統教會所共同接受的聖經就是真理的聖靈 帶教會進入關乎一切事的真理之書。聖靈也藉著歷世歷代持守這本聖經的基督徒 的見證,以及祂在我們內心給我們清楚感動、確信與見證,而讓我們相信這本聖 經是真實無誤且具最高獨一信仰權威的上帝的話。幾千年來,相信聖經的人的生 命表明他們如何與世人有別,不是讀任何一本其他世界之書的人可比擬的。基督 徒所造就恩澤世界的基督文明正是最顯著的證據,雖然這些加起來還是不能證明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如果真要對聖經做歷史考究,那麼請全世界最頂尖的史學家回答我們:為什 麼一個只公開宣揚自己理念二年多就被判死刑的三十三歲卑微木匠竟能成為普世 成千上萬有權勢、地位、名聲、學問的人甚至整個國家所共同尊崇相信的生命救 主?為什麼這位木匠與跟隨他的一小群無學識的小民所宣揚的信仰與理念能將羅 馬帝國翻轉過來,後又傳遍歐洲乃至全世界,因而造就了偉大的基督教文明?是 什麼力量使得二千年來成千上萬的基督徒前仆後繼、不畏辛苦、不怕死亡地到偏 遠的世界各地去宣揚基督的福音,且將他們的一生奉獻給他們素來不認識的人, 甘願老死在異鄉?是什麼力量使得這世上成千上萬的蠻人與惡徒變成敬虔愛人的 基督徒?是什麼力量使得聖經這本以古希伯來文與希臘文寫成的厚重的書能被譯 為各國語言成為流行世界最廣的書?正如聖經學者的觀察:「就算把聖經當作一 本文學著作,在歷史上也是無出其右」;「今日文明世界中沒有一種語言是神的 話語未及的,在尚未開發的世界,只要是宣教士腳蹤所到之處,也少有語言是沒 有聖經譯本的」;也「從沒有一本書像聖經那樣,有那麼多人如此仔細研究,有 那麼多書談論解釋,並且催生了那麼多詩歌、儀文、靈修著作和講章,或者引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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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多激烈的批評,並引起如此轟烈的捍衛行動」;顯然,「聖經的屬靈影響無 從估計。要數算聖經對世界的意義,以及為世界所成就的事,就等於要把大部分 現代文明歷史重抄一次」。 22包括聖經專家在內的歷史學家能解釋「耶穌現象」、 「基督教會現象」、「傳福音現象」、「聖經現象」等等這些基督信仰的真實歷 史現象嗎? 早在第三世紀的護教家奧利金(Origen)論聖經時就提出了這個基督信仰如 何令人驚奇地傳遍世界的觀察,並說「這絶不是人力所能為的」。 23加爾文的話 更值得我們好好深思:「從聖經的發行開始,它就一代接一代地被認同而堅定且 同心合意地遵行。撒旦藉細數不盡的怪異手段與整個世界一起試圖壓制它或推翻 它,試圖從人的記憶中完全地模糊化它與消除它;然而,它卻像棕櫚樹一樣長得 更高,而且依然無懈可擊。確實,很少具有優秀能力的辯士或修辭家不試圖以其 力量反對聖經的,然而全部都沒成功。如此這般的事實不應被視為一點都不重要。 地上的全部力量已經自己武裝起來要毀滅聖經,然而所有這些努力都已成過眼雲 煙」24。聖經專家能解釋為什麼嗎? 真的,如果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那麼也就沒有理由不相信說這話的上帝能 超越各種人的限制將祂的話傳給每一個人聽,因此,也就沒有理由認為歷史、語 言、知識會成為人理解聖經的障礙。定意要向人說話的上帝也就是必定會幫助人 理解祂的話的上帝,否則祂的話就無法被人聽見並理解,以致祂的啟示與救贖就 不可能。這樣,說一定要擁有什麼歷史知識才能正確理解聖經的這種釋經學都是 不可信的,也都是侵犯了上帝的啟示主權的自大狂妄主張。上帝不但能讓無知的 嬰孩知道祂的事(路 10:21),能讓「沒有學問的小民」(徒 4:12)宣告祂的救 恩真理,又能「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林前 1:27),也能「滅 絶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林前 1:19),並能故意使人「心蒙脂油, 耳朵發沉,眼睛昏迷」(賽 6:10; 太 13:15)而定意不拯救他們。你是誰,你憑什 麼攔阻上帝向人講話,又憑什麼攔阻上帝讓人明白祂的話?人能否明白上帝的話 根本不是有沒有什麼學問知識的問題,而是上帝是否要讓人明白。上帝要人聽見 並明白祂的話,什麼歷史知識、聖經博士、文士、經學家都不能攔阻。上帝擁有 使人聽見並明白祂的話的最高主權!

8.基督徒的釋經學:幫助無學問的小民

22 23 24

J. Orr,2003,〈聖經〉,《國際聖經百科全書(聖經研究篇:總論與正典)》,頁 44-45。 Origen,2002,《論首要原理》,石敏敏譯,香港:道風書社,頁 260。 John Calvin. Institute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vol.1), p.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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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難道不必作學問了嗎?難道研究聖經的各種知識都無意義嗎?不,我 們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我們的主上帝,以致於我們必須盡全力追求認識祂並理 解祂的話;其次也相仿,我們要愛人如己,以致於我們必須盡全力幫助人認識上 帝並理解祂的話,尤其是幫助那些世人看為卑微、愚拙、無學問知識的人。我們 做學問是要告訴人,人要靠上帝的恩典而不是自己的努力認識、相信上帝;我們 要做學問是要幫助人更親近上帝,而不是更遠離上帝。因此,我們要努力做學問, 但這是為了愛上帝與愛人,而不是為了高舉自己、驕傲自大甚至意圖壟斷上帝的 話。 還有,我們之所以必須努力研究聖經,發展健全的神學,並以此守護信仰真 理與正確教義,是為了對付那些惡意曲解與攻擊聖經之真理的邪說謬論,以致於 幫助人可以正確地愛上帝與愛人。我尤其在意卑微無知的人,也就是路德所謂「 軟弱的心靈」。任何一個從事困難學問研究的聖經學者或神學家,他們的研究目 的是為了讓一般無學問的市井小民親近上帝,為這些無法在知識上貢獻什麼但卻 能領受基督救恩的人辯護,也就是為他們能因信稱義辯護。對我而言,專門從事 聖經原文與歷史研究的目的就是為了將聖經忠實而清楚翻譯成各種語言,好叫使 用不同語言的人都可以安心地藉著所讀的聖經認識上帝、領受基督的救恩。今天 福音之所以能傳遍世界,那是因為世人都能藉著自己的母語聽到上帝的話,也就 是因為聖經已譯成各種母語而廣傳於世界。這是成千上萬敬虔、謙卑、不好名利 的基督徒聖經翻譯工作者忠心服事上帝的結果,是他們非常嚴謹而有耐心地將聖 經翻譯成各種語言。即便他們的翻譯如何受限,但都一致地將聖經最重要而核心 的真理正確地翻譯出來,而且不斷地作各種修訂,以求忠於原意,使得我們可以 安心地閱讀這些聖經譯本而正確地認識上帝及其救恩。我們不認識這些聖經譯者, 也不知道他們的名字,但我們要深而又深地誠心感謝他們。若非他們,我們不可 能如此方便地讀到聖經。 如果一個聖經工作者竟讓人因著他的研究與理論而對聖經心生畏懼,因不能 讀聖經原文且不懂有關聖經的種種知識,因而懷疑自己讀的聖經譯本是否可靠, 憂慮是否正確理解聖經的意思,以致於因而跌倒,遠離上帝,那麼這就是這聖經 工作者的罪。我在 2003 年的一篇文章中已經講過:「聖經學者或神學者即是以 嚴謹、煩瑣乃至艱難的學理服務於上帝啟示的簡易性與明晰性,一切聖經學者與 神學家的學問都必須為此存在。倘若一個聖經學者或神學家竟因其學理之故而使 人隔絕於基督救恩之外,使人無得救之盼望,則其學問不只無意義,比一般世俗 學問更可憐,並且也是一種罪──神學之罪。這種聖經學或神學正是智慧樹的果 子,意在顯露自己的不信與知識權力而已。不,真正有關上帝啟示的聖經詮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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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使所有人以其日常智力即能明白上帝的旨意。這裡的學術原則與基督的教示 一致,大的服侍小的,剛強的擔代軟弱的,有學問的服待無學問的,困難的服務 簡單的,少數學者服務多數信徒,嚴謹煩瑣的學問服務單純的信仰」 25。現在我 仍要重申這個意見。 聖經說:「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 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 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林前 13:1-2),因 為「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而唯有「愛是永不止息」(林前 13:8)。所有的聖經學家與神學家都應謹記這段 話,若沒有這來自上帝的愛,所有的語言、能力甚至明白奧秘的知識都毫無意義。

9.結語 在我看來,今天許多聖經學者與神學者並不是因為愛也不是為了愛而從事他 們的工作。他們是為了在學術上被肯定,是為了展現自己多有學問、多麼傑出又 多麼有獨特見解,因此,他們好比學位、頭銜,比有沒有留學,比在哪個高等學 術機構做過研究,比會不會某種外文或會幾種語言,等等。聖經不是他們應敬畏 聽從的上帝的話,而是他們質疑、研究、分析、批判、鑑別的對象,並作為用以 提出新說奇論而由之得學術榮耀的「學術資源」。正如巴刻說的,今天對聖經的 質疑已是流行的學術典範,這被視為是一種「學術美德」。 26薛華講得更真實, 在現今世界的一個學院或大學生不被週遭的世界觀所滲透是很難的,而一個教師 必須調整自己的想法以致於可以在這個被世俗思想控制的學術界裡贏得學術尊重。 27

我們要承認,當代教會已被這種世俗學術風潮所滲透,甘願臣服,並以此自 誇。身處在這極不敬畏上帝、不信服真理、放縱私慾、高傲自大的當代世界,教 會極需要紀律與規訓,不是用世俗刀劍,而是用聖靈的寶劍,也就是上帝的道; 我們的主正是「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 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基督新婦(弗 5:26-27)。上帝 的道清楚明白記在聖經中,因為聖經是上帝真實無誤的話。基督徒若不相信聖經 並藉著它,就不能與主同工,被主使用,將教會建造成聖潔的基督新婦。如果教 會不誠心敬虔相信聖經是上帝真實無誤的話,她就沒有其他途徑可以認識上帝的

25 26 27

柯志明,2009,《理解的應許:聖經詮釋與批判文集》,頁 161-162。 J. I. Packer. 1996. Truth and Power, p.39. Francis Schaeffer. 1984. The Great Evangelical Disaster. Wheaton: Crossway, p.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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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也就不能真地見證我們的主,也就是道成肉身的聖子上帝耶穌基督,因而就 不是一個能榮耀上帝與基督的教會,其實,就不是教會。 因此,我要與許多可敬的信仰先輩一樣坦然無懼地說,聖經是上帝的話,全 然真實,毫無錯誤,是基督教會的最高且唯一的權威,凡敬虔的人都能理解其清 楚明白的意義。這是教會不可妥協的教義。教會退此一步,即無死所。只有如此 堅信,教會才能幫助世人棄絶一切出自從起初就說謊之魔鬼的邪說謬論,無畏生 命困惑,並能行善,走義路,且在一切困苦中仍能喜樂生活,平安度日,脫離黑 暗的權勢,滿有進入天父愛子光明國度的盼望。 我真心期待所有敬虔愛主的聖經博士、專家、學者、教授都應藉著聖經為此 效勞,同心守護作為基督新婦之教會那毫無玷污、沒有瑕疵的聖潔,並忠心做地 上的鹽、世上的光,彰顯福音大能,使人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救。

20130528 大肚山研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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