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講壇 路加福音23:4-12(70 190 246, 25)
行一件神蹟 蒙恩教會主日講壇
林鴻祐牧師 講於16 0717
控訴 耶穌受審判,其實,這不是審判之問題,而是誣告。有罪的人, 當然必須面對指控。這是人世間最古老的司法問題。從創世記來看, 最有意思的是,人類始祖的第一次指控、控訴:夏娃、亞當吃了分別 善惡的果子之後,二人的眼睛明亮了…天起了涼風,耶和華上帝在園 裏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上帝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3:78),他們躲避耶和華上帝。第三章作者用非常擬人化之方式描述耶和 華上帝與夏娃亞當之對遇。耶和華上帝呼叫那人,你在哪裏。他回答 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 了。」(3:10)這段話成為最起初的「控訴」,而且,「自我控訴」。因 為我赤身露體,我聽到上帝的聲音,我就害怕,我就躲藏起來… 「害怕」或心虛也好,都不是他們躲藏起來的主要原因。主要的 原因是,他們聽見耶和華上帝的聲音,反觀自己赤身露體,就躲藏起 來了。這段記載有豐富的意涵和想像,不單單只是明不明亮,穿不穿 衣,躲不躲藏而已。這段記載告訴我們,原本眼睛「還不是明亮」的 時候,就是還沒有吃分別善惡果子之前,他們聽見上帝的聲音,覺得 自己身體、赤身露體「很正常」,也不覺得異樣。但是,吃了之後, 眼睛明亮,「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葉為自己編作 衣服。這段經文和衣服不衣服沒有關係,但是,和人隱藏不隱藏,刻 意不刻意,有很大的關係。這也是人性裏最深層的部份。眼睛不明亮 的時候,從來不隱藏的,因為根本沒有了不了解,知不知道的問題, 完全「正常」。不需要隱藏,也根本不覺得有什麼不妥。可是,當明 亮了,知道之後,就必須面對妥不妥當,要不要隱藏了…… 明亮、聰明的人,聽見上帝在園子裏的聲音,就「害怕」。因為 知道自己赤身露體…不應該這個樣子在上帝面前,於是,躲藏起來。 這無關乎露不露體,人在上帝面前,乃上帝所創造的,就算一直赤身 露體,其實也理所當然。因此,「赤身露體」有更深的意義,絕對不 是字面意思的沒穿衣服,赤身露體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好或不對,只不 過,在人間的世俗禮儀裏,衣服被化為層層的社會約束和文化表現。 於是,這個控訴是,我們在上帝的面前,能不能坦然地赤身露體呢?
能不能很自然地沒有任何內咎或慚愧…沒有像彼得那樣,三次不認 主,就算聽到雞啼聲、常常聽到,甚至沒有任何感覺呢…雞啼,不是 雞叫不叫之問題,乃是生命的控訴,最深層的控訴…… 誣陷 耶穌遇到的情況更嚴峻,沒有脫身的任何空間。首先,猶太領袖 要入耶穌於罪,在公會對他的控告就是,你是基督,你是上帝的兒 子。當耶穌被他們送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面前時,控告轉變了,變成, 「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我們 從這個過程看到人性的墮落及可怕,當他們想入人於罪時,什麼謊話 都說得出來,什麼樣誣陷也都隨口而出。當彼拉多明白實情後,知道 耶穌並沒有罪。卻他們越發極力的說,「他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 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裏了。」(23:5)此處的傳「道」,被扭曲成為 煽動眾人不要納稅給該撒之講法。把耶穌的影響範圍,從加利利一直 擴展到猶太遍地,即,整個巴勒斯坦都在耶穌的控制之下,大有這種 態式。問題是,耶穌也不過在加利利傳道,之後,前往耶路撒冷過 節。 就這麼樣,在誣陷下就成為「猶太遍地、從加利利起…」這是承 受不起的生命之輕。為什麼稱之為「輕」?因為這根本就子虛烏有, 無中生有,連事情都沒有,卻被講成到處叛亂,鼓動百姓反抗羅馬帝 國,而且是巴勒斯坦全面性的運動,那麼,耶穌就成為叛亂犯的頭 子,手下隨眾成百上千…這當然直刺入羅馬官員最擔心害怕的核心--我的統管地居然有人叛變羅馬皇帝…還得了,若這消息傳入宮裏,連 我的烏紗帽都不保呢…這也是為什麼彼拉多放棄自己立場,就讓百姓 隨他們的意思去了。羅馬帝國千年歷史裏,何曾再多一位被冤枉的死 刑犯,或少一位被誣陷的叛亂犯呢…自然地,耶穌的命運,就在彼拉 多和猶太宗教領袖之間的恐怖默契裏,被決定了! 共謀 畢竟彼拉多是精明的政客,對於這惡意誣陷死罪之判決,當然, 一方面要安撫這些猶太領袖的心,另一方面,也覺得似乎不太妥當, 若能夠找人來背書,或者,至少找人同擔當,那麼,這一樁冤枉判死 有伴同擔。23:6,當他聽到耶穌是加利利人,馬上就想起加利利省的 統治者,希律王。如同聖經記載,就那麼剛好,那時候,希律王正好 也在耶路撒冷城裏。既然人是加利利省人,不是猶大地的人,找加利 利省統治者一起來判決。至少,把這冤枉死的罪名也多找一人來分 攤。於是,找人把耶穌送到希律王那裏去!照說,羅馬巡撫就有權決 定耶穌的生死,根本不需要送到希律王處。 3
耶穌出生時的統治者,大希律,就是希律王的父親。大希律統治 整個巴勒斯坦地區,包括加利利到南方各地。他死後,他的王國領地 被三位繼承者分割,希律腓力二世統治北方,希律安提帕統治加利利 及比利亞,亞基老統治撒瑪利亞到以土買地區,另外,耶路撒冷猶大 地區,則是羅馬特別行政區,由皇帝直派的巡撫彼拉多統治。希律安 提帕,就是今日所讀聖經裏的希律王。這位希律王,一般成為分封王 希律,即,他成為王的位階低於他父親大希律王之王位。這位希律 王,也是用不法手段娶他同父異母的兄嫂,希羅底。施洗約翰責備 他,為此,他在生日宴給女兒一個願望,而這願望就是施洗約翰的頭 顱。因此,施洗約翰被他所殺。後來耶穌出來傳道,他以為這是施洗 約翰復活了。照教會傳統記載,希律安提帕後來被自己家族誣陷,羅 馬皇帝廢除他的王位,放逐高盧,即,今日法國地區。默默終老,結 束一生。 神蹟 對希律王而言,這是一項驚喜!因為常常聽到耶穌的行事講道, 卻苦無機會面見這位傳奇人物。和所有人一樣,希律王對耶穌的興 趣,集中在他的行神蹟。直到今日,我們還是常常被人問,「那就給 我一個神蹟吧,給我,我就相信!」神蹟,第一點,被當成超乎常 態、不是一般的、不是普遍的,尤其,超乎我們所有的經驗,特別和 既有經驗違背的。第二點,神蹟必須和我個人的利害關係息息相關, 我才相信神蹟。換言之,這神蹟不單單發生,而且,要和我的好處有 關!例如,天上就掉下許多財富「給我」,要不就是,醫治了「我 的」病。不單單有許多財富發生或著醫治了疾病,乃在於這些要成為 「我的好處」。 然而,「我的好處」是不是等於「你的好處」呢?「我的好處」 是不是就是「我們的好處」呢?這的確是困難的問題。今日的社會 裏,我們常常說雙贏、多贏,通通贏。這當然是最好的情況,只不 過,人世間的事情從來沒有這麼簡單的,有人得利,就往往有人受 苦。就算沒有人受苦,也往往有人眼紅而不高興。人世間的邏輯是, 見不得人好。神蹟,到底什麼是神蹟呢?當我們說,「行一個神蹟給 我看」,這又代表另一種意思,不單單是神蹟而已,通常更在乎說話 者的懷疑、期待透過眼睛看見神蹟而得到證明。當然,若有行一個神 蹟給「我」看,這只是抑止了我的懷疑,但是,不代表我相信神蹟。 通常就會再進一步要求,「行一個『我的』神蹟給我看」!換言之, 神蹟其實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重點在於『我的』神蹟,我得到 好處的神蹟,我可以不勞而獲的神蹟,我可以為人所不能的神蹟,我 可以隨心所欲的神蹟…不過,若到這個階段後,再來呢?我有了『我 4
的』神蹟後,我就相信神蹟、相信上帝嗎? 和好 聖經告訴我們,原本彼拉多和希律王彼此有仇。到底他們有什麼 嫌隙呢?不得而知,因為經文沒有交待。一般推測,也只能從福音書 本身找線索,例如,有人推敲,路加福音 13:1,「正當那時,有人將 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從這段經 文發現,會不會彼拉多在聖殿或猶太人舉行祭祀的地方,殺了幾位加 利利人,以致於血流出,攙染了獻給耶和華上帝的祭物。可是,這和 兩人的嫌隙仇恨有什麼關係呢?於是,又有人推斷,這應該是彼拉多 假借希律王之名殺人,嫁禍給他,為此,彼此有仇。不過,這些通通 純粹推論,並沒有任何根據。 其實,希律王是分封王,彼拉多是皇帝欽派的巡撫,又同管理緊 臨的領地,難免在政治上、資源上有許多競爭關係,誰也看不起誰, 又誰也不向誰認輸。我認為,他們在皇帝面前的彼此競爭是非常的。 彼拉多擁有耶路撒冷城是商業中心,稅收豐富。希律王卻管加利利、 比利亞,大多數地區都是不毛之地,稅收貧瘠。當然,在皇帝面前, 份量不相同,難免引發許多的不滿、甚至仇恨。有趣的是,路加福音 告訴我們,當彼拉多把耶穌送到希律王前受審,被當成是和解的善 意。為此,兩人彼此有仇,「那一天就成了朋友」。真是可怕,人與 人之間的關係,太多複雜的糾纏,敵人變朋友,卻永遠不是真心的朋 友。# 問題討論 1. 被人誤會,人世間常常發生的事情。被人誣陷,也會發生,就算我 們只是平常人。當然,特殊的情況是,被人惡意誣陷,人世間也比 比皆是。談談我自己的人生經驗,被好朋友誤會,被朋友誣陷,被 莫名其妙的扣帽子等等,這在華人文化裏常常發生。可是,這卻是 最不應該發生的。分享我的感想。 2. 我們相信神蹟。到底這句話對我的意思是什麼?看見超乎自然的事 情,還是看見超乎人能力之作為?分享我經歷過的神蹟,對我的信 仰有很大的影響或震撼之神蹟。 3. 上帝帶領我們的人生,基督徒深深如此相信。不只如此,基督徒也 相信,在這世上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榮耀上帝而為。分享我的基 督徒人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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