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坤戊前輩口述歷史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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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坤戊先生訪談記錄 訪問時間:2013年11月3日9時~15時 訪問地點:新北市中和區黃宅 採 訪 者:林克叡

訪談語言:國語、客語

記錄整理:張伊珊、林克叡、黃泳晞

影音紀錄:錄音檔

校:許孟祥

校:藍博洲

稿:林克叡

受訪者(當事人)基本資料 姓

出生地

(出生年-)

苗栗縣

黃坤戊(1932-)

三灣鄉

被捕時間

被捕時職業/經歷

判決書年齡

195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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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說明 官方案件名稱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苗栗地區武裝組織李阿春案

官方判決罪名

參加叛亂之組織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入出獄日期

1953年1月1日—1962年12月31日 (摘錄自官方判決書) 王清金於1949年10月經江添進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命組織,吸收馮開興黃 阿田及彭金石參加,又各授命擴展組織。馮開興於參加後同年11月至1950年2月先後

案情概況

吸收李阿春、李阿發、黃阿均、范永昌、張油、徐運業、溫機成、黃天富、黃坤戊、張 仁福、張桂霖等人。1952年12月間,馮開興黃阿田向竹南警察分局自首,交出組織關 係,上述及其他多人被捕,其中李阿春、王清金、張金對、彭金石、李阿發等人被判死 刑,而黃坤戊先生被判十年徒刑。 相關檔案資訊

判決文號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42)審三字第三四號

判決日期

1953年7月26日

相關資料

判決書、開釋證明


我是黃坤戊,1932 年出生在苗栗縣三灣鄉大坪村的一個農民家庭。家裡 11 個小孩中,我排行老大。早年因為戶政單位在公元、民國年代轉換上常出錯,所 以身分證上登記著民國 22 年(1933),我也就將錯就錯,直到現在了。 我的老家是一個位在山間的小農村,這個地方介於三灣、頭份、造橋的三角 點,地理位置是居高臨下。老家叫「雙坑」 ,附近有條溪,住了很多黃姓的族親, 家家戶戶種些地瓜、花生、甘蔗這樣的簡單雜作。 我父親在日據時代是代課教員,除此之外,也曾到竹南附近的糖廠工作,專 門上山替人看甘蔗田,處理一些像是肥料估算、記帳等工作。母親則忙於家務。 父親受的雖然是日本教育,但是在日據時期就自學漢文,學得很好,漢文水 平能夠題詩作對,在當時算是不簡單的。 我上學讀的是大河公學校。當時學校裡頭只有一兩個日本老師,其他都是台 灣人。我記得,小時候走路到學校,來回要四個鐘頭,而且只有小路,沒辦法騎 腳踏車。班上有一、兩位日本同學。雖然我還是小孩子,但是從一些日常事情裡 頭,讓我感受到他們是一等國民,我們是次等的。有很多他們可以做的事,我們 台灣人卻不能做。我對這種不公平的差別感到很生氣,但也沒有辦法。當時很多 事情就是這樣。

日本投降 台灣光復前的那幾年,因為戰爭體制的緣故,物資相當缺乏,老百姓過得相 當不好。拿我三灣老家那邊的情況來說,家家戶戶時常因為糧食配給不足而挨餓。 食物是配給制,採家戶為單位配給。另外,要是你家裡有其他囤藏的糧食,殖民 政府的警察就會強行拿走。若讓他們知道藏食物,除了被拿走之外,還要把你抓 出來打。 當時,家裡頭與一般家戶一樣都有養豬。但飼養的肉豬都是有管制的,日本 警察會定期地來查。他們每次來查的時候老覺得奇怪,我家的豬怎麼養都是四十 斤重,於是怒問,「你家裡的豬怎麼又變瘦了?」原因其實很簡單,只要等豬稍 微養大一點,父親就會把牠宰掉,另外又拿一隻替代的小豬放進去。那時候物資 這麼缺乏,人都沒得吃了,豬怎麼有得吃?所以,等到肉豬稍微養大了,就偷偷 地宰來吃,哪裡還管什麼規定。 1945 年 3 月,太平洋戰爭後期,我從大河底公學校畢業,開始幫忙家裡種 田。遇到農閒的時間,我就會到尖山一帶批米粉,挑到苗栗、銅鑼去賣。一般是


挑到火車上,或者到店家,一間一間地問,「你要多少?」十斤八斤地賣,賺一 點工錢。這樣的日子過沒多久,那一年的 8 月 15 日,日本投降,台灣光復了。 我是從村子裡聽來,知道了日本投降、戰事結束的消息。日本投降後,我也 不知道未來會怎麼樣,當時也不知道有所謂的祖國,只聽過日本人的負面宣傳說 「支那」如何如何,只曉得他們所謂的「支那」,就是中國的貶稱。 我只要有機會工作就去,所以也就沒有繼續念書。有時夏天騎著腳踏車到頭 份批冰棒去賣。等到年紀稍長一點,19、20 歲左右,附近有人家包商需要運搬 工,或甘蔗採收、出貨時,我就到糖廠幫忙推台車賺錢,時間不長,幾個月而已。 戰爭結束前一直到光復後,家裡的田地因為沒有水灌溉,收成一直不好,所 以父親、叔叔和我三個人,也曾搬去銅鑼開小雜貨店。雜貨店開了一、二年以後, 也因為一些原因無法再繼續經營。這個時期,物資還是很缺乏,生活很困難。 國民黨阿兵哥來的時候,附近的田地都還沒復耕,村里的男人又都跑到外面 去討生活,沒有人種田,只剩下小孩子、女人家。女人家怎麼種田,沒有辦法種, 只種了一點東西,吃也吃不飽。家裡原本想讓我繼續念書,但就是沒錢。我們這 裡要到竹南才有中學,不用說念書,光是交通費就無法支付了。那時村子裡,有 位老師在教漢文。我父親就要我去學點東西,他說,「你讀日文的人,沒有學點 中文,也不是辦法。」我學了《三字經》,大概學一年多就沒有繼續了。

江老師 幼年的求學時期,有個令我印象深刻的老師叫江添進(1918-1953)。老師與 我住同一個村子,公學校一到四年級都是我的班導師,教學相當認真負責。太平 洋戰爭爆發時,他被日本殖民政府徵調到海南島當警察。台灣光復,日本投降一 年多以後,江添進老師從海南島回到了苗栗。由於當時鄉裡像他這樣受過教育、 有知識的人不多,因此進到三灣鄉公所工作。二二八事件後過了兩年,當局開始 實施戒嚴。執政當局查到江老師從海南島回來,懷疑他參加共產黨,警察局和特 務都要抓他,所以他就跑掉了。他爸爸江應發(1891-1953)4也在過程中被捕,審 訊時一直被質問他的兒子跑哪裡去。後來 1953 年 7 月 22 日,江應發5也被槍斃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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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三灣人,業農。因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竹南區委會『農民團』」江應發等案遭判處死刑。


江老師跑路了以後,我在幾次偶然的機會裡見過他。當時,江老師躲在苗栗 山上,晚上的時候趁黑出來找食物,在山上轉來轉去。有幾回,我在晚上的山裡 遇到他。他知道我是他的學生,對著我用食指比了一下「噓」,示意我不要說出 去。 他曾經向我講過,他有一個組織,但對這個組織究竟幹些什麼事也沒有多說 什麼,只是要我不要講。我其實不知道特務為什麼要抓江老師,只聽說他參加黨 派而已,也沒有聽說是共產黨。至於,後來他怎麼了,我也不曉得。直到後來我 才知道,江老師在山上被特務發現,圍捕的時候被亂鎗打死了。

1953 年元旦被捕 在我被捕以前,村子裡已經抓人抓得很厲害了。聽說當時村裡有個老先生問 大家:「你們有沒有作這個事情?有沒有聽到這個事情?假如有,去自首,自首 就沒有事了。但要是已經自首的人,再把你供出來,那就沒有用了。」當時抓人 抓得太兇了,老先生大概聽了官方的宣傳,勸大家出去自首。 1952 年,我為了討生活,通過家鄉那邊的包商介紹到了南投東埔一帶,一 個叫做「水裡坑」的地方工作。村裡頭,包括後來同案的張桂霖與范永昌,好幾 個人一起去。 我與范永昌6、張桂霖7是從小就認識的朋友,他們兩人讀的是造橋公學校。 雖然他們住在造橋鄉的大龍村,但其實離我住的大坪村不遠,我在村子向著大龍 村的方向喊范永昌的名字,他在家裡就聽的到。 介紹我們工作的這個包商是范永昌的親戚,他就是我們這個案子後來被槍斃 的李阿春。我們一起到東埔工作以後,就負責炸山、打洞、開公路這些重勞動。 記得,被捕前的某一天,我正在工作,突然間有位長輩跑來說有人要抓我, 我一聽顧不得手邊的工作、什麼也不想,拔腿就跑。我從南投回到苗栗。我其實 沒有參加什麼組織、黨派,所以就算跑了也沒打算要躲起來,因為這樣,我回到 家的隔天就被捕了。我在路上遇到兩名要逮我的警察,一輛戒護車也隨行在後。 他們簡單地問了我的名字,確定了以後就把我銬起來帶走。 家人聽說我被捕,一下子還搞不清這是怎麼一回事。現在想想,當時不如不 跑,還少花一點車票錢! 6

范永昌(1927─ ),男,苗栗縣人,業農。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苗栗地區組織李阿春案受難者,受難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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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桂霖(1931─2012),苗栗人,業農。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苗栗地區組織李阿春案,受難 10 年。


他們來抓我的時候,只有我一個人,但到了竹南警察局後,我才發現還有許 多其他認識的人也被抓來了。我被抓的那天,剛好是 1953 年的元旦。

被捕與判決 這個案子判決書裡頭提到自首的兩個人—馮開興和黃阿田,都是我的同鄉。 警察跟我說, 「馮開興供認你有參加組織。」那時我也沒什麼在怕,心裡只想著, 我沒做的事就是沒做,你怎麼可以把我逮去? 在竹南警察局的第二天晚上,我開始遭到審問,一個鐘頭的時間,差不多有 三、四十分鐘都在打我。負責審問的人說,馮開興和黃阿田自首時,供認曾經邀 我參加組織。審問的人於是按照他們的口供,硬說我有參加這個、那個,然後問 我, 「是不是這樣子?」一旦我否認,他們就用手槍打我、捶我的胸口說, 「還要 狡辯?你們這些傢伙……」就這樣連續打了好幾次。 隔了幾天,馮開興被帶來了。面對他們安排的對質,馮開興對著我說,「我 明明有跟你講參加的事啊!」假使當場我隨便地承認馮開興的說法,那就倒楣了! 像張金對、張金城、張金增,他們三兄弟就是這樣子。被抓去的時候,哥哥張金 對受不了刑求,對於審訊一概地供認,最後竟被槍斃了。 馮開興他爸爸也是竹南糖廠的工人,和我爸爸是同事。我們雖然認識,但沒 有一起做過事情。大概就是遇到的時候會互相點個頭這樣的交情,也從來沒有聊 過天。後來他去自首,供出了十幾個人,這些在判決書上都有。後來我聽說,多 供出一個,承辦人員就可以多領五萬塊錢獎金。 在竹南警察局待了幾天後,有一天,警察把我與其他難友帶出去,要我們簡 單地整理好東西後,就被上了手銬。我問押解的警察要帶我去哪裡?面對我的詢 問,他一句話也不吭,只叫我按手印。我又問他說:你明天要放我回去了嗎?他 只回答,「那又不是我講的算。」接著,我們被押到竹南車站換搭火車。火車上 人家一直看你啊,看到一大群上手銬的就閃開囉,有的乘客要坐在我們的旁邊, 警察就會把他們趕走。就這樣,我們一路被押運到現在台北市的寧夏路一帶,當 時的刑警總隊。在那邊,我沒有被刑求,只跟自首的人又對質了好幾回。刑警總 隊地方很小,我跟同案的很多人關在一起。又過了二十幾天後,我被押送到青島 東路三號的軍法處看守所。 在竹南警察局、刑警總隊和軍法處這三個地方,我都被安排與其他自首的人 對質。對質的過程裡,我對於參加組織的所有問題一概地否認。


我剛被抓的時候,地方上也有很多人被捕,村子裡很亂。家人也沒辦法去看 我。一直到我入獄五六年後,被調去工程隊,行動比較自由,才能去看我。出獄 以後聽父親說,當初亂抓人時幾乎每一家都拿錢去警察局拜託,深怕自己的親友 被牽連,而這些「拜託錢」,當地的警察是有多少就拿多少,絲毫不會客氣的。 我在軍法處看守所待了半年多。那段時間,每天早上點名,很多人被叫出去 後就沒有再回來了,我那押房有好幾個都是如此。我不時地在想,自己究竟會不 會被槍斃。 同案的人都分別被關在不同牢房。一間大約有三十幾人。押房與押房的距離 只有一個走廊大,彼此都看得到,講話也聽得到。在那裡,即便大家互不認識, 卻都很照顧我,也會安慰我說:「不要難過。大家都是一樣的,不會欺負你。」 接下來,我就被判決了。官方按照他們寫的口供把我給定了罪。判決的過程 很隨便,把整批人叫出去,照本宣科地念一念,六七個被槍斃以後,剩下整批人 判十年,這樣就結束了。至於判決書,根本就是先寫好,只是叫我們畫押做個樣 子罷了。

在軍人監獄的囚徒生活 隨便的判決確定以後,過了沒多久我被押送到新店安坑的軍人監獄,建築物 是長條狀的,分別是仁、義、禮、智、信五棟,中間是管理的地方,建築物的結 構好像蓮花的樣子。我住過其中的信監、仁監、智監。同案的其他難友,判決後 沒有被槍斃的,也幾乎都在軍人監獄,但是沒有關在一起,只有放風的時候可以 見面講幾句話。比起我這種還沒有結婚的人,有結婚的就比較難過了,家人、孩 子、太太都在外面;不管是在裡面的還是在外面的,日子都不好過。 在裡面,我們常常會被看守監獄的人欺負。上面經常故意找理由,要軍監裡 的雜犯、軍事犯修理我們這些政治犯。 比起審訊時的刑求,在軍人監獄我被打得更慘。出獄以後,我的兩根大拇指 還麻了十幾年,就是因為被繩子綁著,吊起來打啊!人家說殺雞儆猴就是這樣的 意思啦!就是找一些比較不聽話的叫出去揍,或是讓你「坐飛機」,把你兩隻腳 抬起來,好像遊街一樣地經過一個一個房間給大家看。 在軍人監獄,我們這些「紅帽子」被安排一個禮拜上一次三民主義課。其他 時候,一些大學畢業、比較有學問的同學,會教沒有機會受教育的同學讀書,讀 英文、數學這些東西。像當時有個同期的難友吳秀川會教我們數學,一天講一兩


個鐘頭,你只要有本事弄一本書來,他就教你,而且還教得很好。監獄裡有些書 不給看,自然科學方面的書比較沒有問題,其他的像是社會科學類的通常就不行。 有個難友叫劉鄹昱,他很照顧我,買很多書給我看,告訴我要利用這一段時間多 充實自己。 大概在 1959 年,八七水災那陣子,我被調到新店烏來一帶的龜山監獄工程 隊。在工程隊,一個班大概有二三十個人,很多被調去的都是種田的人,比較有 力氣。我在那裡又多認識了一些人。當時,天天出去工作,在河邊挖石頭、篩石 頭。主要的工作是開採用來混水泥的礫石,把它篩好後分成五分、四分等不同大 小,一部份賣給老百姓。我們賣一百塊錢,監獄就給我們二十塊,做零用錢。所 有人就住在向當地居民租賃的房子裡。附近老百姓本來怕怕的,後來知道我們不 是壞人,大家也處得很好。 當時在監獄裡或外面都可以採買,比如到當地居民那裏買東西、吃麵、買手 錶等等,這些都可以。在工程隊的時候,由難友吳澍培負責記帳,我們有需要就 可以去向他登記要錢來用。白天工作八個小時,之後的時間管理上比軍監來得寬 鬆,有時候我們也去打打撞球,在工程隊就沒有被安排要上政治課了。

一無所有了還怕什麼呢 1963 年 1 月 1 日,我終於坐滿十年政治牢,出獄了。出獄也沒有什麼手續, 從龜山監獄移到軍法處看守所住個兩天,簽了一個開釋證明給我,要我拿這個回 去警察局報到,就放我出來了。當時我爸爸在立法院做園藝的工作,是他去看守 所陪我一起回去的。 我們回到家後,就到警察局報到。開釋需要保人,我的保人是我們當時苗栗 家裡的房東,一位老阿伯。那時候,我們家什麼都沒有了,全家已經搬到苗栗, 租房子。他看我爸爸是老師,覺得沒什麼好怕的。其他人沒這麼幸運,經常是找 不到保人的。那時候,保人只要一個就好。後來,我也幫忙保了好幾個同學。父 親因為怕再惹上什麼事端,指責我怎麼可以亂給人家做保。我說, 「有什麼關係? 我一無所有了,還怕什麼呢?我不保誰給他保?都是在監獄裡面認識的啊,有什 麼不好的?」我記得那時還保了兩個外省同學,他們在台灣舉目無親啊! 那時候,家裡經濟狀況很不好,弟妹年紀都小,不是還在念書,就是還沒有 上學;最小的弟弟跟我相差二十四歲。爸爸、媽媽都有氣喘的毛病,沒什麼錢買 藥,就算買了藥還得「省著吃」 ,為了省錢,買來了十天份藥,就把藥碇剪開來, 一次吃一點,吃了一個月還在吃。


就這樣,出獄幾年後父母就走了,那應該是 1972 年,我們已經從苗栗又舉 家遷到了台北定居。 母親 61 歲時過世,下葬前,爸爸叫我們在墳邊多弄一個洞,說他要進去了。 我們在六張犁買了兩個墓地,爸爸跟著送葬的隊伍把媽媽送上山,19 天以後, 他也跟著去了。 出獄以後,我換了很多次工作,身分證上的空欄寫滿了,還要另外黏張紙貼 上去。1963 年元旦出獄後,我回苗栗住了幾天,舅舅介紹我去搬運木材,有一 搭沒一搭地作著。家裡景況實在不行,母親要我上台北找事頭作,最後她拿了 18 塊給我,我就拿著這點錢隻身到了台北。 北上以後,我先是跟苗栗的難友曾梅蘭住在一起,他比我先出獄,在台北吳 興街租了個房子,我就跟他一起住。一開始,先是找一些給人家挑磚、雜工的事 做。當時,麥帥公路的工程需要很多工人,我也去作了。 這樣的日子有一天沒一天的,大概維持了有一年多吧。後來另一個難友「小 胖」陳奕雄告訴我,他有個在營造廠當總經理的舅舅,在貢寮有一塊地,需要人 幫忙種田,我於是去那裡待了一兩年。之後,我轉行到了台交貨運做些領件、開 車的工作,負責把一些工廠製造的零件送到靠近現在的南京西路底的台北五號水 門附近。 出獄後那幾年的生活大概是這樣。 後來,一位四川籍廚師教我做菜,我就開始在台北市的南昌路、台灣銀行附 近,大約是現在福州街婦幼醫院那個位置的巷口擺攤,做一些吃的小生意。差不 多 1967、68 年的時候,我又在文山區溝仔口,現在的考試院、世新大學旁邊, 做起自助餐店。這時候,我與我太太結婚。她是我那在鐵路局工作的叔叔介紹認 識的。我太太和我叔叔住同村,都是頭份尖山人,算是鄰居吧。當時雖然苗栗已 經有華隆頭份廠,但我太太是在私人的小工廠工作。我太太比較年輕,小我 16 歲,本來不知道我的背景,但我叔叔主動跟她講。她知道我的過去後,好像也沒 有什麼感覺,不知道就會怕,知道了就不怕了。於是,我們倆人的婚事就這樣定 了。我們認識大概七、八個月就結婚。對她、對我來說,都算是初戀吧,只不過 是結了婚才談戀愛。 因為地點的關係,自助餐店每年都得休息幾個月沒生意,客人的賒帳也多, 最後還是把店給收掉了。


我們有個難友叫老田,當時他剛好在馬明潭、現在的再興中學附近賣豆漿。 因為車禍的關係,豆漿店不做了,我就和另一個同學一起接起店面做燒餅油條, 一路做到現在。 坐牢出來以後,警察都還時不時地跟著我,經常穿著制服去我工作的地方找 我,還問我,「怎麼換這麼多工作?」「你好不好啊?」「來看看你啊。」才隔了 沒幾天又來了!就是要監視我、影響我工作。隔壁鄰居也會問,「警察怎麼會常 常來這裡啊?」警察來了也就算了,還會跟附近的說我是政治犯,很多人因此就 不敢用我了。我能怎麼辦? 大概是 1976 年,我搬到中和定居,起先因為我政治犯的身份,他們還是不 給我遷戶口。警察看我身分證又說,「你怎麼沒有當兵?」我坐牢十年,已經被 禁役,我於是拿開釋證明給他看,他才知道我不用當兵。不是我不當兵,是他們 不讓我當兵。十年牢都坐完了,還要我怎麼樣? 日子一直是這樣過,到了解嚴以後,人家慢慢才知道我的事情,現在附近的 鄰居差不多也都知道我被關過。

我走的是一條正確的路 我們出獄以後,同學之間就經常會互相照顧、彼此聯絡。但是還沒解嚴前, 政治犯的聚會還是有很多顧忌,大家都是私下我找你、你找他,這樣子互相幫忙、 互相聯絡。 我剛出獄,以及後來上台北時,也是這些難友一起提供生活上的幫助的。比 如找不到工作,難友知道了就會幫忙注意、介紹。就這樣,大家一起有飯吃,有 工作大家一起介紹著做。 我記得,剛出來的時候沒有錢,大家請某個難友借幾千塊給我,這個難友二 話不說就借給我,也沒有要利息,等我有錢再還給他。很多這樣子的事情,就是 互相幫忙,才能走得下去。 1987 年 7 月 15 日解嚴以後,昔日的難友於是共同發起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 互助會的成立。在互助會還沒有成立以前,大家都是靠婚宴、熱鬧的場子趁機聚 會。更早的時候,打電話不像現在那麼方面,只能利用互相放帖子來約定見面。 我是做豆漿的,豆漿店就會形成一個據點,同學會到我店裡坐一下,很多人 都是靠這樣子一個拉一個聯繫起來。像莊明軒他做事的地方,下面有間舊書店,


大家就在人來人往的舊書店裡聚會,找到同學們的地址就寫個明信片,就比較可 以聯繫上了。 黨外運動時期,我們這些同學、難友,也都各自積極地參與。在當時,林正 杰、朱高正等等都是我們支持的對象。後來民進黨成立,政治上向台獨傾斜,我 們就和他們斷掉了。互助會剛成立的時候,民進黨的人很多人來,後來就都沒有 了,我們不理他了。 我完全不同意台獨的主張。我們進去監獄以前不知道,越關就越知道了,應 該是要統一啊。我在裡面的時候就是這樣想的。台灣人被日本統治那麼多年,我 對日本沒有好感,日本殖民政府就只有欺負我們。雖然我小時候有讀日本書,但 想法卻完全轉變、轉過來了,覺得沒有自己的祖國,就沒有辦法繁榮。 現在,台灣即使有國民黨、民進黨,但是兩個政黨本質都是一樣的。選舉的 時候,說實在不知道要選誰,有時候懶得去選,甚至乾脆不投票了。 我回頭看年輕時候被抓、坐牢的這段過程,心裡還是很不甘願!我沒有偷沒 有搶,無緣無故地被關了十年。但是現在回去看以前的經驗,依然感覺沒有走錯 路。在牢裡面思想被啟發,同意祖國要統一的想法。 每次只要想起死去的江添進老師,心裡對他還是感到相當地尊敬。以前只覺 得他是老師、大上我一輩的人、知識比我們高,迷迷糊糊地覺得他講的、做的應 該是不會錯的。自己從年輕到現在,經歷了這麼多的事,才深深覺得他走的路是 正確的,他是對的。 我從刑警總隊到軍法處、軍監,遇過很多家境很好的難友,我一直在想,他 們為什麼要走這條路?像我這樣,家裡什麼都沒有的人,走這條路是還講的過去, 家境那麼好的人走這條路幹什麼?我一直想、一直想。後來發現,因為這條路是 正確的啊!像林書揚,他家裡不是很好嗎?他卻選擇走這條路,很年輕的時候就 決定了。 回頭看這段歷史,已經發生的事情,能怎麼補償?最起碼,我覺得自己認同 的這個思想是對的。這樣走,是一條正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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