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圖/權服部 陳懷瑜
荊報 6th 〈6th荊報 編者的話〉22nd權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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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h荊報 閱讀指南〉22nd權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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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學權大事紀〉22nd權服部 聶綺雯/21st權服部長 賴昭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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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餐廳評鑑調查結果〉 22nd權服部 林育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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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stopable! 宿舍漲價背後的問題結構〉 14th研聯會長 張道琪 14 〈千人響應!改變通識向度限制連署〉 22nd權服部 李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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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助教欠薪事件〉 22nd權服部 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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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系財務危機 研究生薪水遭砍〉 15th研究生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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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工會與研究生勞動處境〉 台大工會秘書處 施彥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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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單純的校園愛情變得不單純〉 清大人社 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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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大正在漲學雜費〉22nd權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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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 學生會權益服務部 也許你曾經在校園中看過單薄的黑白版《荊報》,樸實無華地放在某個櫃台, 你也許沒有正眼看過它,但是每份荊報都多們希望你你可以把它帶走、翻開、閱 讀!因為自從創刊以來,每一期的《荊報》都是清華學生會權利服務部的心血,記 錄了每個月份的學生權益大事,以及學生會的奔走成果;縱是短短幾行字,都關乎 你我、關乎每個清大人的行住坐臥。第二十二屆學生會接任以來,如果你是荊報的 忠實閱讀者,你可能會暗自疑心,是不是學生會已經不發行刊物了呢?而現在嶄新 一季的《荊報》就在你手裡了,因為我們一直沒有忘記發行報紙的初衷!並且,我 們將這份刊物搖身一變,變得更精緻、更繽紛,內容紮實依然不變。倘若,你可能 連荊報的名字也沒有聽說過,現在你可以開始認識這份刊物!在本期荊報中,我們 有〈學權大事紀〉,將以往荊報中的大小事整理成時間河道,讓大家能夠進入清華 學生權益的歷史中,迅速明白校園巴士、餐廳、網路等等議題一年以來的走向。 在介紹過去發展之餘,我們還思考著開創與嘗試。延續著既有報導議題的傳 統,我們報導了餐廳、通識、校長模擬選舉等近日在學校發生的議題,我們也邀請 了非學生會的寫手,對特定事件進行評論、報導,非常感謝研究生聯合會前會長張 道琪同學、人社系的華特同學等等,百忙之餘慷慨為本報寫稿,讓荊報的視域拓展 開來;除外,我們更跨出清大的邊界,向全台灣唯一的學生工會──台大工會邀稿, 看看在學生勞動權益這個主題上台大怎麼做,並一同來思考我們清大在面對類似的 問題時,又該怎麼做。 《荊報》是清華大學的學生會校園刊物,清華大學是所有清華學生的、學生會 也是所有清華學生的,因此,這份荊報當然也是所有清大學生的荊報。我們很希望 可以讓大家都來這裡暢所欲言,也許你想要抒發你對這個校園濃濃的愛,因而「愛 之深、責之切」;更或者,你很想黑特一些傷害你權益人、事、物,這裡也歡迎你 的用文辭與他們針鋒相對。因此我們在本季的荊報中,開放向大家徵稿,希望大家 能夠就自己所處的校園、自己作為學生的權益,開懷發言、交相激盪! 特別致謝第21屆權服部長賴昭彤在經驗傳承上的熱心,以及Yo在美編上的協 助。這本刊物得以付梓,標誌著清大學生自治組織近四年來的努力,謹此紀念11月 某日與19st蔡佳勳、20th李明一、21st賴昭彤四代權服部長同堂,在學生會辦度過 的美好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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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閱讀指南〉 學生會權益服務部 開學兩個半月,《荊報》終於出刊了!《荊報》由第21屆學生會創辦,由學生會權服部 發行,在上學年已發行達5刊,新一屆學生會交接後,本學期的第一期終於如願於12月下旬 出刊!在兩個多月的校園生活裡,尤關學生權益的大小事多到《荊報》都要滿出來了! 在這份量滿滿的報紙裡,有「餐廳衛生」有關的〈學校餐廳評鑑調查結果〉,10月11 日學在臉書新生板有同學在學校餐廳吃到蟑螂,權服部除了馬上要求商家與包商改善外,也 做了完整的「餐廳評鑑調查」,告訴我們水木、風雲樓、小吃部目前的衛生環境狀況! 10月13日PTT BG版爆出「校園裡單純的愛情」一文起,事件鬧得沸沸騰騰,且看華特 在〈當單純的校園愛情變得不單純〉如何剖析「鄉民的正義」! 同學核通選不到?10月14日臉書上冒出「連署改變清大通識課向度限制」活動,由材 料系同學發起,在短短一個禮拜內成為熱潮,通識中心如何回應?且看我們做的〈千人響 應!改變通識向度限制連署〉; 通識野火燒不完,事情發生在10月17日,有同學於個人臉書上公佈通識中心發出的群 組信件,揭露了共牽連35位通識助教權益問題的〈通識助教欠薪事件〉!權服部為您梳理事 件過程及後續處理,並表達對於下學期通識助教任用的擔憂; 勞資爭議層出不窮, 9月18日有人在BBS上爆料某所無預警刪減研究生獎助學金,且看 研聯會〈材料系財務危機 研究生薪水遭砍〉一文細說分明! 在台灣各大學院校的學生勞動權益都普遍受損時,成立不久的台大工會來函,其秘書處 組織行動組組長施彥廷將與我們分享〈台大工會與研究生勞動處境〉! 為了使同學了解清大每年都「調漲住宿費」的問題,11月13日由研聯會與學生會合辦 「宿舍基金說明會」,而宿費調漲背後的結構性問題,且看〈Unstopable! 宿舍漲價背後的 問題結構〉,讓前任研聯會長張道琪娓娓道來。 最後的特別提醒!在荊報發刊的同時,清大的下一任新校長也已經誕生,確定由動機系 教授賀陳弘當選。上個月如火如荼舉行的兩次校長候選人說明會,其中第二場(11月14日 學生場)由學生會主辦。雖然當天現場氣氛熱絡,一來一往的問答非常精彩,然,在教授/ 副教授投票初選出三人後,新校長的產生也最終回歸至15名握有實質投票權的、由校內外 人士組成的校長遴選委員手上。這個制度是否摒除學生於參與門檻之外?是值得商榷的。若 要回顧整個選舉過程,可參考校園媒體《基進筆記》與《清華電台》對三位候選人的詳盡報 導。 如果妳/你有興趣想要獲取無論學權或者校方秘辛的更多資訊;還是剛好對編輯刊物、 學權調查、新聞採訪、辦大型活動有興趣者;或者單純有想要服務同學的熱忱,都歡迎妳/ 你加入清華大學學生會權服部! FB: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會 Gmail:nthusa.rights@gmail.com
2012學年度
學生會權服部大事紀
階段一 開學前兩周
9/17 開學當天
﹁開學當天所有櫃位都會有攤位進駐營業﹂ 經理首次承諾:
風雲樓攤位空置惹爭議,緻園招標卻屢屢失敗
前情提要:
︵統包商: 緻園公司︶
風雲樓餐廳事件簿
風雲樓6個櫃位無營業→罰款1萬5千元 經理口頭第二次承諾: 「9/28,A和B攤位進駐營業; 10/10,C和D攤位進駐營業;剩下2攤改為回收區。」 原定日期
延遲營業日
延遲原因/營業當天狀況
A攤位
9/28
10/2
中秋回家過節,路途遙遠,要請假
B攤位
9/28
10/11
首天營業是試營,只賣10份餐點
C攤位 10/10
10/12
N/A
D攤位 10/10
10/14
首天營業是試營,只賣10份餐點
11/5~11/9 餐廳稽查 初查(公佈不及格 12/3~12/7 餐廳稽查 複查(公佈不及格 稽查地點:水木、風雲、小吃部、人社院鴻
2月開學後
5/5
委員會評估各項狀況後, 決議「擬定新合約更嚴格的監督風雲統包商,給其最後機會」 [本校風雲樓承包商多次違約暨後續處置說明文]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nthusa/471944716215217
5月中
新合約擬定,提交事務組審閱後給緻園經理簽名 合約新增條款包括學生為發現餐廳有違約事情都可以提出來, 讓學生可以不用透過學校直接監督緻園,增加對餐廳的約束力
5月底
按事務組建議,修改為補充或增訂合約,提交事務組審閱後給緻園經理簽名
風雲餐廳事件 並與統包商(緻
3/6 與統包商 3/14 與各協力 3/21 討論後續
暑假後:委員會再次向事務處詢問,得到
階段二 階段一
9/28
11/28
階段四
到回覆「找不到緻園經理」,之後不了了之
寒假時
寒假前 建議學生自 ﹁風雲餐廳委員會﹂ 處理事件 若學校直接跟緻圓解約, 會嚴重損害學生權益, 約見總務長:
商開會了解經營問題,由總務處召開; 力廠商開會了解經營問題及對事件作出決議,由總務處召開; 續事宜,由總務處召開。
階段三
︵透過學生會粉絲團以及 BBS 公開招募︶ 人 餐廳委員會成立, 成員 15
件處理委員會進行多次內部會議, 緻園)、協力廠商(攤商)及校方進行三次正式會議:
若一月上旬仍未招到新攤商, 將解約 後來, 配額不當, 已告知經理,
格餐廳數目在荊報12月號上) 格餐廳名字在荊報1月號上) 鴻遠軒、台積館簡餐店咖博館以及蘇格貓底
事務組謝小姐: 已罰款六萬, 罰款會改為折價券發放 權服部to 總務長: 仍空置四櫃!
事務組:未再罰款 緻園:降價代替罰款→ 後來,緻園無法接受降價幅度,不了了之
總務長: 無法接受空置四櫃, 否則罰款/解約 風雲經理: 風二的櫃位, 一個空置三個快倒
緻園承諾跳票,A和B攤位無營業 經理第三次承諾:「10/10,A和B攤位進駐營業」
12/8
風雲樓餐廳事件簿
2012學年度 學生會權服部大事紀 上學期 11月中
11-12月
對方承諾向校巴司機取乘客流量數據 與事務組校巴負責人李小姐接洽校巴問題,
問題:眾多同學抱怨一直等不到校巴!
然後放上網路公開招標。
學校每年會列出一張﹁校車排班表﹂,
前情提要:
︵營運商:元慶︶
校巴事件簿
花了一個月時間跟校方周旋: 四週內兩次詢問李小姐進度, 得到的回應從「接洽中」到「取得數據但不能 甚至質疑權服部未發公文
[校園巴士Q&A]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NTHUS
3月底
根據教務處修課人數統計發現, 不同日子高低峰時間人流相差最多五倍, 於是向校方提出「增加大巴數量」, 校方答應禮拜一至禮拜五每天下午增加2台大巴!! 4/10
學生會自行貼公告徵計算校巴人流量工讀生,因為原本負責人表示徵不到人
4/11-4/23
由工讀生實地統計人流量後,權服部作數據整理和分析
4月底-5月
根據統計結果擬定一份合適的時刻表(取消彈性發車), 並反覆與校方修訂之後提交,期望新學期用以招標
5/7 6/17
代同學向校方反映,超過兩百人周六早上到台積上課,爭取加開中巴成功 反覆詢問招標進度 一直得不到回覆
新學期:發現彈性發車依然在,時刻表也
階段一
12月底
約見總務長李敏,他回應指
能提供」到「尚未取得」,
1. 發公文是不合理要求,以後可以拒絕; 2. 校巴負責人應參考教務處提供的上課人數統計修訂校巴時間表; 3. 下學期2/25-3/1, 李小姐負責安排工讀生實地計算各時段各站上校巴的人流, 再想新方案。
SA/471945836215105
2月初
2月開學
元慶突然公告「不可站立」→學生更坐不到車 因為校巴保險只有保25人, 而且發生校巴鋼板斷裂的事件使安全堪慮
權服部要求總務處向教務處調出修課人數的數據, 以統計每天各時段需要坐校巴上山人數需求
è
!
下學期
各行政單位互相推託,直到4月才取得數據
期間
事務組提出尖峰時段「機動發車」,與學生開會同意實行
*後來檢討:校巴是外包制,尖峰時段加開的校巴從校外進來,時段過後又開走, 所以司機有彈性亂開並非一測試統計結果顯示, (自己減短尖峰時段或者提早下班)自行開走,也沒有人知道。
也沒改過。再次詢問校方表示有資金問題
校巴事件簿
水木餐廳 評鑑和漲租 餐廳評鑑 4/16-4/25
︵統包商:康城公司︶
獲超過 60% 全校同學同意才能續約 年 2 統包商合約期滿會進行餐廳評鑑,
評鑑和漲租 水木餐廳
水木餐廳的合約在6/30到期,將進行評鑑決定是否續約 [水木餐廳評鑑網路文宣]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527745170601389
後續執行:2013年暑假,水木重新簽約,確實無漲
簽約 校方 學校
7/15
11/9
11/9
在水木餐廳使用瓦斯爐煮食,卻發生意外
南友會南友週的﹁熟煮展﹂
事由:
學校禁火事件簿
學校通知蘭友會在(11/13-15)的蘭友周美食展全面禁止用火 之後,學校嚴正下令:所有學生活動禁止使用瓦斯爐。引起諸多反對聲浪
[2012清大南友府城周道歉啟事] https://www.facebook.com/nthutainanclub/posts/30320899645857
問題:學生 目標:藉由 過程:11月 透過學校社 最後向總務
階段一
4/30
水木餐廳評鑑結果:76%同意續約 學生會去信總務長,針對統包商續約提出訴求,望待為爭取
租
漲
木
水
[水木餐廳評鑑結果公告] https://www.facebook.com/nthusa/posts/469754659767556
漲攤位租金!
權服部得知,康城符合續約資格後, 向攤位放話漲租金和權利金,於是去信校方要求施壓
5/29
約會前會議 方、權服部及康城廠商三方出席 校阻止漲租金,康城在會議上正式承諾不漲租金,只漲權利金
5
浪。
70
生的確有使用瓦斯爐以及廚房的需求 由修改餐廳合約或是增加新條例,讓學生有次數的限制免費使用學校餐廳的廚房 月底時,權服部先向學務長取得同意,再跟課指組拿資料, 社團數(辦活動量)以及餐廳數計算出每家餐廳提供廚房使用次數的限制還有每個社團的名額。 務長提案,獲得其同意,日後社團活動可以申請免費使用學校餐廳的廚房。
後續執行:2013年暑假,水木重新簽約,確實有新增條例!
學校禁火事件簿
〈學校餐廳評鑑調查結果〉
林育臣22nd權服部
壹、餐廳稽查Q&A 一、甚麼是餐廳稽查? 餐廳稽查是學生會每個學期都有的例行工作,分成學期中的初檢與學期末的複檢。這學 期的餐廳稽查第一次的初檢已經完成,成果可見於以下的表格;基於對協力廠商的保護,初 檢不會公布每個不合格協力廠商的商號,但是會知會餐廳經理敦請監督改善。在學期進入末 尾,屆時學生會再行複檢,仍然未過的協力廠商,我們便會將商家的商號公布給同學們知 道。 二、餐廳稽查和餐廳評鑑一樣嗎? 並不一樣,餐廳稽查是每個學期例行的工作,而餐廳評鑑則否。餐廳評鑑是當統包商的 合約年分到期時,按照餐廳合約所規定的,總務處事務組需要舉辦一次餐廳評鑑,讓同學們 決定是不是該讓這家統包商繼續進行經營。原則上滿意度若沒有高達合約上規定的七成滿意 度,那麼該包商就得退出,學校得另行招標。七成滿意度的門檻看似很高,但是凡事必有可 商量的空間。 三、咦,到底甚麼是統包商?甚麼是協力廠商? 學校的餐廳管理採用統包商方式,學校不直接經營餐廳,而是委由招標來的統包商負 責,學要共有風雲、水木、小吃部三間餐廳,這三間餐廳的統包商分別是杏一藥局(小吃 部)、康城(水木)、緻圓(風雲)。有了統包商後,學校只需要向統包商收取費用,管 理、清潔的事宜都能轉嫁給統包商,樂得輕鬆。而統包商雖然負擔這些責任,又要自己再招 標營業的協力廠商,但是從中能夠獲利。總體看來,統包商制度的確讓餐廳的總體品質提 升,但是價錢變貴、學校難監督統包商則是其缺憾。 四、餐廳稽查以甚麼為標準呢? 學生會有一份按照衛生署規格所訂定的稽查表,裡面共有七個大項目,分別是:員工工 作衛生、食物的選購與貯存、調理加工和衛生、營業場所衛生、廁所設備、用膳衛生、其 他。礙於篇幅的緣故,我們並不能將所有條目都逐條列出,稽查結果僅呈現有被違反的條 目。其餘的條目會公布在學生會的FB專頁之上,若是有興趣,可以逕行前往了解。
貳、稽查成果
左圖:炸油合格的試紙呈色(水木) 右圖:炸油不合格的試紙呈色(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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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油脂檢查是透過試紙,檢測游離脂肪酸的程度,使用越久的炸油會有越多的游離脂肪酸。油脂檢查未過 的協力廠商,就是炸油使用過久沒有更換。試紙有四格,若有一個藍色的格子變黃就是已經要更換了,若是超 過兩格的油,則是已經使用已久了,非常不健康。學生會檢查到的兩家不合格,皆是超過兩格的。
參、有圖有真相 誰不想看看廚房裡的真面目呢?這次學生會稽查餐廳和以往不同,多了拍照存證這一項目, 在此特地選幾張照片,讓大家一瞥櫃裡面的小天地!
一、小吃部 小吃部在餐廳稽查中表現最為優異,廚房整潔、空間乾淨有秩序, 煮食產生的油垢最為稀少。
比司多的廚房
上品饌的廚房
二、水木 水木的比現在三間餐廳中次之, 大部分的項目都合格,只有少數商家違反 自助餐廚房的熟食區廚房
MEZZO MEZZO的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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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風雲 風雲仍然是餐廳稽查中表現最差的, 尤其是在食物檢體的準備上有困難, 食物檢體是追查學生食物中毒的關 鍵,但是可能由於該包商公司欠乏正 確的宣導與監督,很多商家並未做到 合格的食物檢體留存,有的甚至沒有 存留任何檢體。
風雲二樓珍品自助餐的廚房
甜再興的廚房
農和自助餐的廚房
金 盃 的 廚 房
自 助 餐 的 大 型 冰 箱
〈Unstopable! 宿舍漲價背後的問題結構〉 張道琪清大研聯會前會長 近幾年才進清大就讀的人可能會發現,宿舍的 價錢跟自己學長姊讀書的時候差了好一段。原本只 是外面租屋價格的一半,現在有些已經跟在外面租 屋的價格相同,甚至超過了。便宜宿舍的數量越來 越少,但是號稱高級的宿舍也不一定有比較好的品 質。在大家沒有注意到的時候,清大宿舍已經經過 了一次翻天覆地的改變,其中發生了什麼事?接下 來該怎麼辦?希望本文可以帶來更多的討論。
清大宿舍營運管理機制 台灣的大學宿舍多半是校方自行營運,以往 各大學為方便各地學生在校就讀,由政府出經費興 建宿舍,再由校方實際經營。在過去的公務預算制 度下,學費與宿舍費均統一繳交國庫,再由政府編 預算給各國立大學,宿舍營運費用則視需要由學校 整體經費中撥用。民國84年開始,首批國立大學適 用「校務基金」制度,清華大學正是第一批適用校 務基金的學校。看到制度的轉變,清華大學在民國 86年成立住宿管理委員會的同時,將從學生手上收 取之宿費獨立出來,由學務處統籌管理宿舍修繕、 設備更新、各類人事費等。這筆「專款專用」的費 用後來被學校稱為「宿舍循環基金」,由學務處下 設住宿組管理。 清大住宿組的工作內容即是統籌各類宿舍相關 事務、分配宿舍床位、安排宿舍維修、與住宿學生 自治組織溝通等。除了住宿組之外,總務處的營繕 組也負責宿舍興建與大型維修工程,教官室會負責 與協助學生的生活管理等。住宿組是學校相關單位 中與學生接觸最直接而密切的,從入學前詢問是否 住宿的通知,到住宿時大小疑難雜症都與住宿組脫 不了關係。 目前的「宿舍循環基金」由學務長擔任主任委 員的宿舍管理委員會監督管理,「宿舍管理委員 會」每學期招開一次,成員為學生、教師、相關行 政人員代表。報告各類宿舍重大事務,並公布該學 期宿舍循環基金財務狀況。如與會人員對宿舍營運 有疑義,可在該會議上提出。平日決策則在每月招 開一次的「齋長會議」中討論,與會成員為各齋齋 長,其他學生自治組織(學生會、學生議會、研聯 會)可旁聽參與會議。從行政角度來看,這樣的運 行方式十分井然有序,並且可涵蓋從學生到教授、 各級行政的不同意見。然而「自上而下」與「自下 而上」所看到的問題並不相同,這樣的管理體制裡 仍然隱藏了不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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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自治與學生參與 從每個在宿舍裡生活的角度來看,儘管生活 在宿舍裡,「宿舍的公共生活」卻不一定和自己那 麼緊密相連。 目前清大有23棟學生宿舍,每棟宿舍(稱為 齋)設有齋長一人,下設副齋長及樓長若干人。現 行制度裡,齋長是正式的民選職位,由住宿組每個 月從宿舍基金中撥款做為齋長的薪資,再由齋長自 行尋找副齋長或其他幹部,作為他的協力者。從學 生的角度看,「齋長」與其說是一個民選的職位, 不如說更類似於宿舍的一個兼職工作。齋長被規定 的任務是定期舉辦齋民大會、接受同學們反映的各 種宿舍問題,再將這些意見反映給住宿組。也正因 為齋長這個位置的特性,他們作為基層學生與學校 行政方之間的中介,讓齋長們的意見經常具有雙重 性。 有些齋長比較重視宿舍的團體經營,會希望 自己所看到、反映的意見能真正代表民意,採取廣 發訊息、普遍詢問的方式和住宿的齋民討論,平常 也會廣泛的吸收群眾的意見,希望能在第一時間掌 握民意。 但是對於住宿的同學來說,事情並不是這麼 簡單。過去在戒嚴體制之下,大學校園中的宿舍生 活也呈現管訓為主、教育為輔的狀態,學生很容易 在被管制的情境下感受到自己是「受壓迫者」,在 沒有辦法有效改善現況的情況下,很多時候只能發 展成抗爭和群眾運動。過去在其他學校裡常看到因 為熱水供應不足、宿舍門禁問題等因素發展出來的 群眾運動,正是因為自上而下的視角經常忽略許多 問題,或者不把問題當作問題。在這種由學生自發 興起的運動中,擔任「齋長」這種職位的人通常不 是主角,他們可以提供關於學校的各種資訊,但不 會是學生群體中真正的意見領袖。 我們經常可以在齋長會議上看到,許多齋長 在肅穆的會議氣氛中鼓起勇氣表達自己那一齋正面 臨的問題,希望敦促校方盡速改善某些問題,但是 校方卻反過來希望齋長「了解體諒目前行政的困難 之處,並且向同學表達,協助安撫同學的不滿情 緒」。在目前宿舍管理制度裡,齋長的「雙重性」 使他們自己感覺動彈不得,有時候又因為想盡快尋 找協調的可能,而放鬆了本來可以為學生爭取權益 的立場。這並不是齋長個人的問題,如果學生們有 更多自主的爭取權益的行動,齋長們在與學校開會 時,更容易清楚的表達學生的立場和觀點。
清大目前設計的「學務會議─宿委會─齋長會議」 的三層宿舍管理體制裡,討論的核心在「最基層」 的齋長會議上。在齋長會議上討論的決定,會變 成宿委會和學務會議上照樣通過的內容,包含宿 費調漲、宿舍改建、工程發包、景觀改造……等。 在每月兩個小時的短暫時間內,無法充分理解這些 議案的內容,但是卻必須迅速的決定。由教職員生 組成的宿委會理論上應該了解各項宿舍重大工程的 內容,做合理的質疑與監督,但在目前的會議實際 上卻沒有充分討論這些議案的時間和空間。學務會 議、宿委會的學生代表由學生自治組織中產生,齋 長會議的學生代表是宿舍自治體系產生;在學生自 治組織主動向齋長會議申請參加會議之前,學生自 治組織被排除在齋長會議討論之外,兩種學生自治 組織缺乏實際上的交流和理解。事實上學生宿舍服 務的對象應該是全體學生,而不只是「現在住宿的 學生」,除了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問題之外,也需要 有更多關於宿舍長遠規劃的討論,因此適度的納入 更多的意見,是有必要且有利於長遠發展的。
從補助興建到籌款自建,最後誰買單? 目前宿舍治理體制中沒有辦法單靠目前的意 見表達系統就解決的問題,就是關於宿舍基金的營 運和資金來源的討論。這不僅是宿舍的治理問題, 還牽涉到更多大的結構問題。 自從校務基金體制建立之後,教育部的高等 教育長期發展政策即是希望建立各公立大學獨立的 營運體系,不再依靠教育部的資金。在此同時,教 育部又極力鼓勵各公私立大學擴大發展,設立各種 指標,在經常經費之外特設各種計畫,按照各大學 表現的指標分配這種「競爭性」經費。(如頂尖大 學、教學卓越等)從校務基金機制運作開始之後, 教育部就甚少提供各校興建建物經費,而希望各大 學先行向社會募足資源,教育部再給予部分經費支 持。從各國立大學的角度來看,各項教學研究設備 都需要更新,在沒有取得足夠資源之前,許多事情 還是要做,各大學在宿舍問題上便開始各顯神通。 清華大學從民國86年成立住宿組,專門處理 住宿相關事宜,並且將宿費收入與各項支出獨立管 理,稱之為「宿舍循環基金」。從民國90年開始, 住宿組開始逐年調整宿費,用以支應宿舍相關各項 人事費用,並且可以每年盈餘較為靈活的支付宿舍 各項大小維修工程,而不需經過學校統籌的工程維 修系統。(不需等待總務處營繕組的安排,和其他 教學研究設備的維修一起排隊)從這時候起,學校 宿舍的營運成本便由「學校統籌負擔」逐漸轉為「 學生部分負擔」。 2008年,新建的學齋、儒齋完工,這兩棟宿 舍不是以教育部經費為主興建,而是學校撰寫計畫 後,向銀行貸款興建而成。為了向教育部保證學校 有足夠的還款能力,還款計畫中明列了「每年調漲
宿費2%」的內容。2012年完工的清齋, 是以類似銀行貸款的模式,由住宿組以宿舍循環基 金名義向校務基金長期借款,還款計畫中同樣有「 每年調漲宿費2%」的內容。還款壓力加上近年水 電原物料的漲價,清華大學的宿費已經從每學期 4000~8000逐漸漲為6300~27000,漲幅不可謂 不高。 當每學期或每年,學務處住宿組算完今年的 營運狀況,列出宿費漲價的金額時,在齋長會議上 提出討論時,都會引起齋長們的長考。漲價有理 嗎?從每年增加的各種支出來看,如果不增加收 費,學校可能真的難以維持營運;但是對於各項新 增加的支出,我們有選擇嗎?學校到底是經過縝密 的計算之後,把一部分負擔分攤到學生身上;或者 是在逼不得已之下,要學生為各種支出買單?
認識、參與、改變 學校認為,住宿生活是大學教育的一環,因 此應該盡量維持更多的床位,提供學生住宿。然而 以學生為主體思考住宿考量,問題便不是如此。家 裡在非新竹的同學考上清華大學之後自然需要在學 校內或附近尋找住處,以自己家庭能負擔為主,盡 量維持生活水平。大學提供的宿舍價格一般比校外 租屋市場低,安全和品質上又較有保障,因此一向 供不應求;但是從教育部無法支應各大學宿舍興建 費用、各大學又無法尋找足夠資源補助宿舍興建 後,各種新建宿舍的費用已經十分逼近市場價格。 在台大和成大試辦的「BOT宿舍」,甚至已經成為 學校和廠商互相合作營利的宿舍運作模式。但是對 於位處非市區的清華大學條件與他校並不相同,部 分宿舍的費用已經超過在外租屋,學校卻仍認為宿 費過低,發展更多的學生宿舍還有很大的空間,宿 費也仍有上漲的空間。 但是我們觀察到的情況是,儘管每年仍有許 多申請住宿的同學,學校宿舍卻有日漸嚴重的空屋 問題。目前清大住宿學生僅佔總人數的五成左右, 提出住宿申請的同學卻有將近九成的入住率,顯示 的是以學生的角度來思考,在校住宿其實只是「住 哪裡」的選擇問題,而不是「非住宿不可」的情 況。如果學校的宿舍條件未來無法與校外租屋競 爭,空屋的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 面對宿舍的諸多問題,其實並沒有一定的解決辦 法。每件事都需要更多人更多的參與和討論,才有 機會尋得最佳的解決辦法。目前清大的宿舍學生自 治,正是缺乏更多對於宿舍問題的反省、討論,和 立基於學生立場的論述。
〈千人響應!改變通識向度限制連署〉 李怡君22nd權服部 2013年10月14日,臉書上出現了一個名為「連署改變清大通識課向度限制」的活動,搭配 Google表單的網路連署,由材料系施政佑同學所發起,起跑三天連署人數就突破1700人,在短 短一個禮拜內在臉書上蔚為熱潮,不少同學響應之外也陸續貼文表達意見。 清大的通識教育制度一直以來為人詬病,每逢選課季節,通識課尤其核心通識往往爆滿,時 常點不到,臉書上發言中,電機系劉玉堂同學整理出目前通識課的三大問題: (1)某些向度課程太少,以致於無從選起 (2)某些向度課程希望重覆修讀, 但擔心無法達畢業門檻或種種理由被迫放棄 (3)某些課程過於熱門,以致於無法選上 目前這個核心通識七選五向度設計,是於94學年度試行,95學年度起正式實,於是才有了 目前通識課程架構的雛形: 通 識 課 程
核心必修
10-13
7大向度中任選5向度,並於5向度中各修習 1門課程(本班必選歷史思維向度:中國史基 本問題)
選修科目
7-10
自然科學領域至少5學分
合 計
20
一開始實施的時候是每門核心通識都各三門課,如今這學期則是最少的「向度五」維持三 門,其他則都有五門以上的水準。當時通識改革的目的,是希望核心通識可以「詮釋與凝聚清華 大學教育之核心價值」,因而「在五大向度中之規劃與課程安排上,特別著重學術的典範意義、 學科間的整合交流、傳統與現代的對話以及時代意義與價值的闡發。」所以制度設計上希望讓「 各向度間呈現有機的組合」,而不是全然無關,藉以讓同學有機會進行「跨科際的對話」。 學生會權服部在10月24號訪問了通識主任黎正中,希望藉由與他訪談可以更了解通識教育 的體系發展以及目標願景。以下為訪談通識主任後我們所進行的訪談整裡。 首先通識教育會議是101年初次被提出來的概念,由通識中心上呈各院再上呈給學校。學校 於101年4月召開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會前會,在這個會議裡面提及通識教育的範疇是什麼, 以及提出通識教育的設置辦法,設置辦法第一條提及: 「國立清華大學為凝聚本校通識教育共 識,落實通識教育理念,發揮本校特色,達成教育目標,設置通識教育委員會。」 施政佑的連署將截止時間設在10月25日(五),是因為根據雙方10月12日的通信記錄,黎 主任表示「通識教育會議」將於11月1日召開,將討論連署的事情。「通識教育會議」是什麼? 其實,這是今年才通過、一個新設的會議。「通識教育委員會」有設置辦法於2013年10月16日 第一次行政會議通過,由校長核定後實施,內容如下:「設置委員9到15人,副校長為當然委員兼 會議召集人,教務長、學務長、共教會主委、清華學院院長、通識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另由會 召集人每年推薦本校通識教育相關代表、校外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或學生代表若干人擔任。」請注 意那個「或」字,也就是說學生並沒有當然的列席或委員資格,在攸關學生修課選課權益的重大 會議,卻沒有。而目前此會議只開過一次會,所以許多組織上的規定制度上的規定都還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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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主任認為通識教育是清華大學可以發展的特色,即使現在有些問題,也不應該全盤否 定它。主任題及七選五制度是很久以前就決定的,有它的歷史背景和地位,也許不是那樣的符 合現在,然而它確實是有它的意義存在,我們所應該做的應該是在現有的骨架上做修改而不是 完全抦棄它。 學生在臉書上有提出許多通識教育的問題,大致上可以歸納為三點,一是認為向度課程太 少,不容易選到,二是希望有些較有興趣的向度可以重複修課,然而礙於七選五向度的限制使 學生不得不先放棄自己較有興趣的向度改選擇還沒選過的向度,三是有一些很熱門的課大家爭 相去點,選上的機率卻很小。總之就是課開太少以及資源分配不均勻的問題。對於這些問題, 通識主任表示他也知道,不過一個星期的時間就那麼多,每一個科系的必修科目排一排,根本 就沒有可以容納通識的時段,所以這個問題它也束手無策。 另一方面,也有學生認為七選五制度是可以有效發揮功能的,有學生表示原本對於某向度 保持排斥心理,然而因緣際會之下選到了某向度的課,結果上了一學期之後反而培養出該向度 的相關興趣。因此七選五向度似乎並不全然是沒有意義的制度,只是制度上似乎還有另學生不 滿意的地方。 對於目前通識教育成為大家爭論的話題,主任認為這是好事,他認為學生的責任就是表達 他們的想法,而校方也會去傾聽他們的想法,他希望通識教育的意義是學生自己定義而不是校 方來定義,他也希望可以給予學生選課制度上有較多的彈性,希望學生是自主學習通識課程, 所以他認為學生現在關注通識議題是好事,然而當學生會問及主任:若學生彼此討論協議出一 個對於通識教育的理念,那麼校方是否願意在選課制度上給予學生較多彈性?主任不敢給與保 證,他只表示校方會傾聽學生意見,學生只要表達就對了。 他也提及在未來他希望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學程,二是七選五制度,若是不想修習核心 通識七選五的同學可以改以修習學程來做為替代,他認為這將會展示出一定的成效,只是需要 花一點時間來證明。 目前的進展是,通識中心已於11月11日召開了「通識教育會議」,並於11月19日對施政 佑的聯署書發表了聲明稿,以下為聲明稿內容:「本中心知悉學生聯署書,肯定學生對於通識課 程的關心、重視與表達看法,關於學生希望所提出的通識課程可以精進及放寬七選五的限制部 分,本中心會積極討論,針對課程不足的問題是否從現行核心通識課程更積極的重新調整、檢 討及精進規劃,這部分需要更多具體的討論及資料蒐集。」
(註一)最終上呈連署書版本 (10/27公佈) https://www.dropbox.com/s/av6d2hiy9xvkk0j/%E9%80%A3%E7%BD%B2%E6%9B%B8.pdf (註二) 通識中心11月29日聲明稿 http://140.114.40.12/news/20131119.pdf (註三) 關於台灣通識教育的發展,見何佳穎(2010) 〈通識教育的理想〉http://nthuradical.blogspot.tw/2010/06/blog-post_4442.html 「臺灣的通識教育發展可追溯至民國七十年盧兆中教授擔任台大校長時所推動的通才教育;其後,教 育部於民國七十二年成立「大學共同科目規劃研究專案小組」,檢討並開始規劃相關課程;又,教育 部於民國七十三年發布的「大學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實施要點」中指出:『當前大學教育由於分科過 早,學生缺乏本門以外的知識與研究方法,所以大學畢業生不免目光侷限一隅,無法全面關照現代知 識的發展。』於是,通識教育開始在台灣各大學校園中發酵至今,通識教育也漸漸成為主流,在大學 課程的規劃中,針對不同領域的學生也會有所要求,以求學生在修習不同領域的課程後,可以思索自 身與環境、社會的關係。」
〈通識助教欠薪事件〉 汪 生22nd權服部
看看台大,想想清大
在解析這個事件之前,我們先將鏡頭拉遠,看向台大。今年11月7日甫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台 大不滿「助理是勞工」的上訴,意即今年4月11日勞委會「『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劃臨時工』、 『教學助理』三者與校方之間存在僱傭關係」的認定有效。台大工會聞言後表示欣慰並舉辦吃雞排慶祝 活動,台大則表示會靜待判決書依法辦理。對於「助理與校方間是否是僱傭關係?」的問題,台大過去 有過不少討倫,曾有老師在公開場合表示:「若僱傭關係確立會影響師生關係」;台大的辯護律師也在 庭間辯論時以「夫妻關係下的家務零用金」、「鼓勵小孩做家事的零用金」來類比校方與助理的僱傭關 係。在關係曖昧不明的情況之下,學生若是權益受損,便缺乏清楚有力法律條文的保障。 在近年來校方欠薪、無預警減薪等案例層出不窮的狀況下,「台大工會」於2011年開始籌組,卻礙 於學生助理與校方是否屬「僱傭關係」的爭議,而兩度遭台北市勞工局駁回,於今年四月間向台北市勞 工局的主管機關勞委會提起訴願後,終於在訴願中確認「『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劃臨時工』、『 教學助理』與台大校方之間存在僱傭關係」,並成為全台第一間以學生為主要發起人、大學為事業單位 的工會。 反觀清大,開學一個月即有本校兼任助教在臉書上爆料「通識助教欠薪事件」,我們才得知「通識 教育中心」(以下簡稱「通識中心」)發信給每一位「通識課程助教」,告知這兩個月薪水發出之後, 將不再給薪,並且要當事人自己決定去留:「大一至大三擔任通識助教的同學,可於11月份起開始停止 助教的工作,若仍願意擔任老師的助教,將無薪資的發放。」 信中所載的原因是:「通識課程助教所發放薪資,一直以來是教務處所提供之『研究生獎助學金』 ,原則上僅發放給研究生,基本上之前能夠發放給學士班的同學是有一點放寬標準了。」並說「通識中 心也是於本週才被教務處告知必須嚴格依規定執行。」
(10月17日通識中心所發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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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輿論傳開以後,10月18日通識中心進行了緊急消毒。經過受害者之一下午與通識中心 的對談,主任表示9月、10月薪資已簽出,這學期的薪資也將不受影響;主任並發信表達歉意。 但這是否是未來將嚴格限制通識助教由研究生與大四生擔任的引信,幾位當事人學生表示極有可 能。並且值得觀察的是,這是否反映了一個更大的前景,即與「邁向頂尖計畫」補助經費逐年遞 減之下,原先學校給予的福利也將逐年收回? 經過受害者的爆料及追問,學生會權益部並於10月24日向通識中心主任黎正中(以下簡稱 黎主任)親自進行了瞭解。
究竟,為什麼通識中心會發不出薪水呢? 原來,通識課程助教並非如信中所言「一直以來是『研究生獎助學金』」款項來支出,而也 有動用到「邁向頂尖大學計劃」撥給清大的補助款項(稱「N類」或「N項」,下簡稱「N項」 );但因上學期N項已經發完,而本來發完後,通識助教薪資還可由「研究生奬助學金」款項支 出,然而屋漏偏逢連夜雨,根據教務處綜合教務組給通識中心的通知信,本學期適逢審計部來校 查核「研究生奬助學金」發放情況,而「研究生奬助學金」的錢,依據「研究生奬助學金辦法」 ,只能發放給研究生或特殊情況的大四生,因而該筆款項有錢卻發不出去,「N項」則是能花卻 已經花完,所以才會發生「通識助教欠薪」的事件。
發不出薪水是通識中心人為疏失 也就是說,在訪談中黎主任其實改口了信中的說辭,推翻之前所言「發不出錢」的兩大原 因——首先,通識課程助教並非如信中言「一直以來是『研究生獎助學金』」款項來支出,而也 有動到「N項」的錢(N項的使用規則請見:http://account.web.nthu.edu.tw/files/14-109853573,r1160-1.php);其次,教務處在上個學期已經告知通識中心「研究生獎助學金」款項運 用不當,並曾編列一筆預算解決大一到大三的助教薪資問題,但也提醒通識中心要避免之後有大 一到大三的同學出任助教;然通識中心並未即時做出應變。 綜觀以上,顯示「通識課程助教欠薪事件」是一項人為疏失。關於上述兩點,訪談中通識中 心主任承認那是「通識教育中心的行政疏失」,並說「已向那位(反應)同學道歉。」至於解決 辦法,通識中心黎主任表示,會跟其他處事喬好,想辦法生出錢來還,一定會把這學期的助教欠 薪一次解決,並承諾從這學期到下學期的助教薪資都會照常發放。但當我們向黎主任轉達當事人 希望擬定書面承諾時,黎主任拒絕了,並訴諸「中國人做事不搞這套,而是講求信任」的道德勸 說,指口頭承諾說會把錢發出來,卻堅持不付諸書面承諾。
事件嚴重性 然而,事情真的已經告一段落了嗎?底下將分為「事件嚴重性」以及這件事情可能彰顯了怎 樣的「結構性問題」來看。 讓我們更細緻地來看。目前清大的通識課程助教,主要分成三種:教室助理(CA)、一般 教學助理(TA)與(TAD)。薪資分別為1000元、3000元、5000元。根據通識中心網站所載 規定:「原則上,修課人數達 60(±10) 人之核心通識選修課程,視課程性質需求至多可有2名 TA-d,或1名TA-d加1名TA;修課人數未達60人則配1名TA-d。若修課人數超過60人,每增加30 人再加配1名 TA-d或1名TA (每班TA及TA-d總數至多3人)。原則上,每位教學助理每學期擔任一 門核心通識課程之工作。凡配有TA-d 之核心通識課程,開學後須於課程網站平台上傳修課學生之 分組名單及該學期討論課時間表。」
(來源:通識中心 http://cge.gec.nthu.edu.tw/ta-area/share/rule2.html)
而所謂「N項」,即是「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俗稱「五年五百億」) 撥給清大款項的校內代稱,此計劃分為2期推動,第1期時間為95年1月至100年3月,第2期時間 為100年4月1日起至105年3月31日止,第2期並更名為「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以下簡稱「頂大 計畫」)。民國100年4月1日公佈審議結果,清大名列台大、成大之後,獲補助金額高達全台各 大學第三。過去第一期「五年五百億」為清大增加了每年近十億的收入。然而此第二期的「頂大 計畫」,清大明年將短少1.8億經費補助,到105年預估將短少50%。
助教與校方是僱傭關係嗎?適用勞基法嗎? 這件事的嚴重性如何?其實,依據今年4月11日勞委會訴願決定書中對於「『兼任研究助 理』、『研究計劃臨時工』、『教學助理』三者與校方之間存在僱傭關係」的關鍵認定,亦即必 須民法上的雇傭契約相關規範,根據民法489條規定:「當事人之一方,遇有重大事由,其僱傭 契約,縱定有期限,仍得於期限屆滿前終止之。前項事由,如因當事人一方之過失而生者,他方 得向其請求損害賠償。」也就是說,勞雇雙方契約約定後,單方不得片面解除,如果因當事人過 失而片面解約,則得負擔相關賠償。 我們可以理解,在這樣的僱傭關係中:「學生助理是勞方,校方是資方」,若校方與學生確 實存在僱傭關係,那麼在清大發生的事情,實然是具體的「勞資爭議」。並且,雖然僱傭關係的 確立雖然並不意味著《勞動基準法》的一體適用(如有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如醫生;也有適 用勞動基準法的非勞工如技術生。)。然而,根據勞委會2008年1月1日公告之公部門各業臨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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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適用勞基法之相關規定,學生擔任國科會研究助理、通識助教等校內工作,算是「公部門臨時 人員」,因而也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規範;而《勞動基準法》第27條明載:「雇主不按期 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1 因而,倫敦大學社會所、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成員林柏儀聞後直言:「找來的大學部 助理,約定好是工作一個學期,就該給一個學期的薪資。因為各種理由(校方不發補助金、經 費不足等)要辭退大學部助理,除非助理同意,不然都等同是片面解除契約,並不合乎法令。何 況,助理工作儘管是part time,也受勞動基準法保障,我想或許應該考慮嚴正告知通識中心這樣 的違法性質,並且繼續聘僱這些大學部助理。儘管只是幾千元,也是他們該嚴肅看待的事情。」 承上所言,過去助教薪資的發放,由「邁頂計畫N項」與「研究生奬助學金」兩筆款項發 出,同時隸屬於邁頂計畫,故符合勞委會認定之「僱傭關係」的規範。然而,學校於信件中說 法是一種,於訪問中又是另一種,我們不禁該合理懷疑,學校制度上的不完備,導致邁頂計劃和 獎助學金兩套制度的混用情況,進而在內部行政程序上可能出現混亂。為避免此次狀況的再次發 生,是否大學部、研究生助教薪資的發放,應當設立「專款專戶」以免造成制度性混亂?
結構性問題 除此之外,「清大通識助教欠薪」事件還可能反映了更大的結構性問題,這是否是經費逐年 衰減的反映?「邁向頂尖計畫」經費明年將短少1.8億,到2017年的時候會少50%。也就是說, 在現在新校長即將由遴選委員會選出,新校長將走馬上任之際,無論是誰當選,「如何開源節 流?」都將是新校長首要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在這個清大可支配經費逐年縮減的情況下,學生 會權服部必須表達我們的擔憂:如何確保學生無論修課的權益、選課的權益、各種助教的勞動權 益、住宿、生活當中的種種權益,不會因為經費逐年緊縮而有權益受損的情況?針對這個事件, 大二、大三的通識助教資格是否能繼續維持?通識中心與其他部門的看法又是如何?也需要校方 對於師生的明確交代。
監督後續情況,留意自身權益 在台大,邁頂計劃的錢,都要教學助理自己去報帳,可支用的預算也都講得很清楚。然而在 截稿以前,我們尚不清楚清楚學校通識中心的帳有沒有兩筆款項混用的問題,只清楚本次欠薪事 件受波及的助教,合計有35位,包括TA20位、CA15位。根據教務處綜合教務組給通識中心秘書 的信件,「依據辦法研究生獎助學金發放對象為研究生,若有特殊情況需獎助學士班學生時,則 僅限大四生,請配合辦理。」因而這35位助教的身份也就是大一至大三的通識TA與CA。雖然現 在爭議暫時告一段落,然通識助教在下學期的支出是否無虞?無論哪種助教,校方是否考慮以「 專款專戶」處理助教的薪資?通識助教的工作權益未來是否還會有受損的情況?都還有賴學生會 以及全校學生的共同監督。 除了台大與清大,由於法規的不完善、缺乏學生工會與礙於師生情誼、畢業壓力等種種原 因,各校減薪情況亦是層出不窮,如政大今年三月也曾傳出「漲學費」並「刪減7%研究生獎助 學金」的情況。在層出不窮的欠薪事件之下,如何杜絕校方在學校與學生助理間的「僱傭關係」 中,持續傷害學生權益,除了被動地期待校方謹守法紀,權服部也將主動地隨時追蹤相關訊息, 而更重要的是在於你自己:自己的權益自己顧,同為清大學生的一份子,除了時時警惕自身權 益,如果真的發生不明原因減薪、欠薪等種種權益受損情況,煩請你們,告訴我們詳盡的相關訊 息: nthusa.rights@gmail.com 或者FB搜尋追蹤:「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會」
〈材料系財務危機 研究生薪水遭砍〉 清華大學研究生聯合會 清華大學首屈一指的材料系竟出現碩、博士生的助理工作片面減薪事件!清華大學研究生聯合會 (以下稱作研聯會)於9月19日接到材料系學生於網路上反應遭到系方減薪。材料系辦宣稱會刪減研究 生獎助學金,是因為原有款項已虧損四年,系上才有此決策。研聯會為了證明系方說法,向材料系詢問 未虧損前的預算分配,前後兩次前往都遭到拒絕。
材料系助教學期中無預警減薪 最初在9月18日,清大的BBS電子佈告欄上出現了一篇標題為「[請益] 系上這種扣助教薪水的方式合 不合理?」的文章,內容指出某系發生了「系方在學期中片面通知研究生津貼(獎助學金)減薪」,以 及告知學生「先扣住薪水,等到系上減薪決議通過之後,才把減薪後的薪水發給研究生」的狀況。9月 19日研聯會的粉絲頁就接到了一位材料系同學的陳情,確定「某系」就是校內的材料系,並指出了系方 在未與研究生討論之下,僅以口頭與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同學即將減薪。 材料系研究生接到系方通知後發起灌爆系主任信箱行動,要求系方主動做出說明。在強大的壓力之下, 材料系於9月23日晚上六點在台達館B03教室召開說明會。材料系主任賴志煌提出了兩個調整助教薪資 (即研究生獎助學金)的主要理由: 1.由於校方獎助學金的核發數在減少。 2.材料系在99年的獎助學金支出大幅增加,而且在101年已經將往年的盈餘都用盡, 還借用了系上的管理費50萬元(見圖一)。 根據系主任的說法,獎助學金在102年度時系上已經嚴重虧損,因此才會全面的調整研究生的獎助學金 分配額度。
(圖一)材料系調整助教薪資的理由
(圖二)材料系提出的99年到101年的獎助學金收支狀 況。102年為核發數。
(圖三) 材料系助教薪資調整方案: 課程助教薪資打85折,潔助教取消500元獎金, 儀管助教依照儀器分類給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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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金虧損四年 系方拒絕提供資料佐證 說明會上主任提到:「九十九年以前我們都有結餘款,因為我們課程助教每一個單位是一千兩百 塊,我們從九十八年十月,主要從九十九年開始,調整成一千五百塊」,材料系九十八年的薪資調漲作 為爾後系上獎助學金出現虧損的一個原因。但引人疑竇的是,99年度時系上研究生獎助學金已開始出現 虧空,必須花費前一年盈餘才能維持的狀況,但材料系仍繼續維持課程助教1500元的單位薪資,甚至在 去年(101年)九月還增設了「講習課TA」的特別薪資,其薪水高達原課程助教的1.2倍。 為了求證系放所提出的獎助學金虧損理由,研聯會分別兩次前往材料系辦公室詢問「虧損前」的財 務狀況,但辦公室的行政人員以「這不能給你們」為由,拒絕了研聯會提出的要求。爾後研聯會也在11 月11日去信材料系賴主任詢問,然後在13日獲得回信說系上已經妥善處理,謝謝我們的關心。 研聯會於11月13日轉往與陳信文教務長討論此事,希望校方能提供校內各系所獎助學金收支的狀 況,而教務長也已經承諾在兩個禮拜內提出: 1.校方核發放到各院的研究生獎助學金數字 2.向各院院長要求提供給各系所獎助學金的使用資料。
清大材料系研究生片面減薪事件時間表: 2013/09/18 2013/09/19
BBS楓橋驛站nthu板,抱怨砍薪一事文章出現。 (文章代號:#A193IK4E作者:hueijay) 研聯會FB粉絲頁接到材料系同學陳情。
2013/09/23 2013/10/17 2013/11/11
材料系主任,對研究生召開減薪一事座談會 研聯會幹部前往材料系辦,請求協助提供系上獎助學金資料等,遭到拒絕。 研聯會去信材料系主任,關心與詢問系上減薪一事。
2013/11/13上午九點
研聯會與教務長見面討論材料系研究生減薪一事。
2013/11/13晚間九點
研聯會接獲材料系主任回信。
研聯會點評 材料系為何直到此學期中才要全面的對助教工作減薪?材料系方究竟是不知道系上獎助學金已經出 現缺口?還是已經知道虧空數年,卻還繼續增加支出的項目,然後再一次性的全面減少助理工作的薪 水? 在所有研究生的工作都已開始上工之後,系主任卻決定在學期中的時間點,毅然將所有助教工作減 薪,甚至在「清潔助教」工作的任期最後一個月,是完全沒有薪水的!獎助學金是研究生在修課及寫論 文之外,以學術最底層的研究、教學助理工作,賺取微薄的薪資,作為生活補貼之用,但卻遭到不合理 的片面減薪。 材料系方有兩點嚴重的缺失,研究生在選擇助教工作的時候,居然無法事先知道工作薪資?二是在 研究生已經開始助理工作之後,勞僱事實已經確立之後才減薪,等同是片面更改勞動契約。 勞基法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材料系方任意單方面變更「薪資結 構」與「計薪方式」,完全是由系方單方面提出,研究生完全沒有參與討論的機會,只能在座談會上「 默認」接受此一方案,根本不具法律效力。另外,如果在研究生與材料系方當初簽訂的工作契約上,沒 有明文規定能夠更改計薪方式的事項,系方隨意扣薪都是屬於違法行為。 研聯會認為材料系此一決策,嚴重損害到研究生的勞動權益。材料系研究生的減薪事件,並非個案,而 是對全體研究生勞動權益的嚴重侵犯。工學院甚至是其他學院中的研究生,都是學術工作的底層勞動 者,為一唇亡齒寒,被資方壓迫的關係。 在五年五百億縮減的前提,以及高教各校財務都相當吃緊的現在,材料系研究生助理工作,被片面 減薪一事,無疑是為清大敲響一記警鐘。研究生獎助學金如果沒有明文訂定發放規範,未來預算持續減 少的狀況下,各系所出現類似研究生減薪的事件,一定會有增無減。材料系一案在研究生方面,雖然感 受到減薪方案的不合理,但卻還是被迫接受;而材料系以及教務處方面,則傾向認為這是一件個案解決 即可的事情。材料系的事件絕不會是單一事件,而清大校內目前尚無工會等組織,能與學校來做協商。 所以此事非同小可,校內的研究生必須一同來關注,維護我們的勞動權益,要不然各系所未來也可能重 演相同的劇碼。
〈台大工會與研究生勞動處境〉 施彥廷台大工會秘書處組織行動組組長 國立台灣大學工會(以下簡稱台大工會)的成立,緣於近年來研究生助理面臨減薪、薪 資遲發、工時過長等勞動問題,除了藉學生自治的管道斡旋之外,助理們決定組織「工會」 來另闢戰場。 依照「勞動三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的規定,工會得以對資方 透過團體協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等機制來約束資方的行為,並且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選舉勞資會議勞方代表。比起從傳統的校內管道(例如於校務會議提案、與校務主管會談 等)受到「老師vs.學生」的權力關係影響,導致學生在會議出席人數與發言權上的不對等, 成立「工會」能讓作為勞工的學生擁有更多制度手段來介入勞資關係。 更重要的是,工會的成立代表著學校無法再以「家父長式」的威權心態來面對學生,而 必須正視「學生」與「學校」存在著「聘僱關係」,研究生不只是「學生」,也是「勞工」 ,教授不只是「老師」,也是「雇主」。因此,包裝在「學習」之中的「勞動事實」必須端 上檯面來檢視。 在高等教育產業中,研究生擔任研究助理,協助教授執行研究案或擔任課程助教批改作 業,這些工作有時對研究生並沒有「學習」的效果,而純粹只是替教授提供研究成果。也就 是說,研究生受教授的指揮監督,並且「勞動產出」歸於教授所有,尤其面對論文指導教授 的命令,在「師徒」的權力關係下,研究生幾乎沒有拒絕的空間。因此研究生可能成為高等 教育產業中的「廉價勞工」,落入以「學習」之名而行「剝削」之實的困境。 這也是為什麼組織「工會」對於研究生有迫切的重要性。「個人」面對自己的「老闆」 時,往往受限於師生權力關係而有所退讓,然而由「工會」來代表勞工向雇主協商,則可免 除個別勞工「單獨作戰」的壓力,才能對等的與資方協商勞資爭議。 然而,台大工會的成立也非一帆風順。工會發起時,台北市勞動局不承認具有「學生」 身份的研究助理之勞雇關係,台大工會因而對勞委會提起訴願,才獲得勞委會承認兼任教學 助理(TA)、國科會兼任研究助理(RA)、國科會研究計劃臨時工,都是受雇於台大的勞 工。但台大不僅未依訴願決定履行自身的法律義務,反而對此提行政訴訟,推卸雇主責任。 幸好11/7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駁回台大,保住「研究生助理」的勞工身分。然而,台大 仍可以提出上訴,繼續逃避自己身為「資方」的事實。 對此,台大工會將繼續爭取工時、工資、勞健保等勞動保障,繼續與台大校方周旋,同 時也希望所有學術產業的勞工能團結起來,改善學術產業忽視勞動保障的陳年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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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單純的校園愛情變得不單純?〉 華特清大人社 十月中旬的某個凌晨,有股力量在醞釀、膨 脹、然後質變,這個力量的產生源自一位清大畢 業的女生在批踢踢男女版發了一篇<校園裡的單 純愛情>。文章在短短半天內引起了廣大關注, 不僅在網絡上,從宿舍到系館、路旁到餐廳,不 少學生熱切地討論這個話題。然而,在男方以及 相關人士陸續發文、清大校方宣稱要性平會處理 之下,事件在兩三天內迅速落幕,不再耳聞。 許多人先後提出疑問:為何清大生對於這次 事件的反應特別地強烈?這個問題有太多解釋, 從原文的寫作手法到故事的共鳴性、間接地公佈 男主角身份等都是可能的因素。我無意再消費 這次事件,故不想,也不能嚴謹考究每個主角發 文內容的觀點──更何況這些工作已有「鍵盤偵 探們」分析過。本文將聚焦在討論事件發展過程 中,學生如何以網絡使用者(鄉民)身份,展開 他們對事件的回應和行動,以及所造成的影響。 對於造成一時轟動卻草草結束的校園網絡故事, 我想以半個局外人的角度重新審視這起事件,繼 而反思。 回顧當時,文章開始散佈後,我們似乎在用 一種獵奇的心態觀看一則近在眼前的『八卦』。 故事的情節成功引導網友們公佈了更多男主角的 個人資料,包括了他的齋別和寢室。這使得網友 們有了直接面對故事主人翁的機會,開始對男主 角的寢室發動「進擊」攻勢。接下來數日,無論 是現實中在餐廳認出男主角、到寢室「朝聖」; 或是在網路上到相關留言版、臉書頁面「到此一 遊」等行為,都被鄉民們認為是在履行「鄉民的 正義」。事實上,脫序的行為已經不知不覺地, 成為一種可怕的集體暴力,有人戲稱為「鄉民實 體化」。此時,大家平常強調的『客觀理性』卻 被拋到九霄雲外,鄉民化身為正義使者,用自己 的標準和方法去參與、論斷整件事情,讓「單 純」的校園愛情故事「不再單純」。 事實上,到目前為此,我們連誰是加害者誰是受 害者都還不知道,但等待看戲的觀眾、審判正義 的鄉民、朝聖鬧場的客官,已經成功演出了這齣 鬧劇。但鬧劇之後呢?人肉和朝聖完,所以?拍 拍屁股、吃完爆米花就走?
生活在現代,網絡的便利使我們能快捷地獲 得資訊,同時也讓我們容易忽略資訊來源的正確 性,這起事件正是一個最佳的例子。從一開始網 友們強烈地相信和同情女主角所述的經歷來看, 當天幾乎所有想質疑文章偏頗,或擔心男主角人 身安危的人,都一律被網友們撻伐。然而當故事 峰迴路轉,男主角和其他人出來回應,網友們眼 見事情不如當初所想,他們的目標又轉向討伐女 主角。因此我們看到整個過程人們是多麼容易被 煽動和失去理智,無法冷靜對事情做批判思考。 人們因廣泛地使用批踢踢和臉書,所以在網 路世界中真實地掌握到了前所未有的言論自由, 加上網路的匿名性,更是讓人們易於將言論自由 過渡成為自己行為辯護的依據。而這些行為的軌 跡是:用最粗糙的方法去譴責和攻擊那些看似死 有餘辜的人,然後劃清自己跟他/她的界線,再 希望透過國家(學校)的權力將之摒棄和流放。 這樣的譴責和切割似乎代表著,我跟這些『壞 人』不一樣,他們一定要被刑罰懲罰、帶走、隔 離,從此不再出現在這個社會中,這樣我們就可 以過平安的一天了。但是,這真是一個適當的方 法嗎?把自己當審判官將壞人們全部處決後,好 人們就可以安然過活了?鄉民的正義就具有崇高 的自由和毋庸置疑的正當性? 說到底,整起事件中女方說的有多少是真 實,男方做人有多糟多不負責任,都不該是由我 們來審判他們,更不應該當自己是主流媒體未審 先判!而這次事件,除了反應學生作為網絡使用 者的公民素養問題,我想還有其他值得討論的面 向,如:伴侶如何處理性關係?如何面對伴侶提 出的性需求,甚至面對可能的懷孕?為什麼我們 在愛情關係中總是溝通或協商不來?伴侶中的人 所認定的事實落差是怎樣造成的?這些問題極有 可能是事件背後潛在的集體焦慮。如果將討論 焦點/重點轉移到性別、感情,甚至是哲學的面 向,許,事件就不只是個茶餘飯後的話題,而是 一個更為正面的借鏡,一個關於人如何面對自身 與伴侶的複雜課題。
〈清大漲學雜費進行式〉 學生會權益服務部 清大正在漲延畢生雜費,12月9日由教務處召 開的「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生收費標準調整案公聽 會」,「基進筆記」質疑學校此次公聽會只是為了 滿足程序,在程序不正義、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 提出「本次公聽會無效,改為說明會,並在日後召 開聽證會」以充分討論的訴求。教務長隨後與基進 筆記、在場同學展開對話,仍堅持認為今天的公聽 會是有效的,但是同意學雜費審議小組學生代表所 提出之公聽會出席人數過少的問題,願意基於廣納 學生意見的考量上,承諾會力主在本期行政會議上 不要納入學雜費調整的議案,並對此議題進行學生 意見調查。此外,教務長也承諾會在本期行政會議 上推動「學雜費調整審議程序」的修正,保證學生 代表可以參與後續行政會議的討論。 「學雜費審議小組」102學年度第1次會議已 於11月15日召開,會議中表決通過「五年級以上 學生收費標準自103學年度起的調整案」,以及「 學雜費審議程序」兩項事項。其通過的所謂「學 雜費審議程序」,大致可分為「審議小組→公聽 會→行政會議」三個步驟,而11月15日「五年級 以上學生學雜費調整方案」的通過,意義上也就全 等於「校方有意要調漲延畢生雜費」;關於漲法, 校方代表在會議中表示:「我們要比照政大的標 準:『九學分以下者除學分費外,加收等同比例之 學雜費。』」目的則在於「防範、避免技術性延 畢」,在這種漲法之下,現行制度下只收取學分費 的理工科系延畢生,最高可漲全額雜費11130元, 漲幅高達217%!〈會議議程〉文件中顯示,漲雜 費的依據的是一份教育部11月29日的公文,當中 針對「避免技術性延畢」的建議方法中包括「研議 合理之研修(畢)生收費標準」。雖然與會學生代 表表示,並沒有收到議程,且會議中校方針對同學 對於漲雜費合理性的質疑時,數度以「沒有這個問 題!」草草帶過,然因會議上已投票通過調整案及 程序,依據同場會議上通過的「學雜費調整審議程 序」,程序上即可進入下一階段:「公聽會」。 因而,在12月9日教務處迅速召開了一場雜費 調漲的公聽會。此前在11月27日,清大大學部學 生的信箱裡出現了一封來自教務處的全校信,信 中寥寥數語:「教務處將於12月9日(星期一)晚上 7點,於工一館107室舉辦『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生 收費標準調整案公聽會』,歡迎全校師生與會交 流。」 這封信當中,沒有說明案由,未附會議資 料;並且,上述「學雜費審議小組」的會議記錄也 未如其他校級會議公佈於網站上;而權服部寫信給 教務處要求公佈會議資料,也未獲回音。由於公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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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舉辦匆促,引發網路上學生質疑,如此匆忙舉辦 公聽會,是否只是校方想趕快跑完所有程序,甚而 不顧過程草率? 12月9日公聽會當日,校方代表只有教務長一 人出席,來面對學生的諸多質疑;學生部分參與人 數亦不多,卻炮聲隆隆,更有「基進筆記」成員高 舉「修訂辦法充分參與」、「即刻召開聽證會」、 「拒趕場,要討論」標語,提前半小時進入會場, 並霸佔主席台。一開始社長王昱登首先說明這場行 動的案由,並表明希望在資訊不透明、程序不正義 情況下,「本場公聽會改為說明會,並儘速召開具 法律效力的聽證會,才能進入行政會議表決」。 基進筆記並邀請與會的學雜費審議小組學生列 席代表蔡承允上台發言,他表示當時兩位學生代 表,只有一位有收到會議通知,另一位因為沒有收 到會議通知,而不知道此兩項議程,在無法事先準 備的情況下,校方即以多數決強勢通過,是為「程 序不正義」。 此時教務長表達希望仍然可以做簡報,然後進 行對談。對談的形式隨後以學生問、教務長答的形 式展開。首先,有同學詢問本次公聽會和教育部來 函的關係,教務長表示教育部來函只是「建議措 施」,並不具強制效力,因而本次公聽會只是針對 如何調漲學雜費才合理提出討論,而非針對此「教 育部公文」的回應;但這與審議小組會議記錄明顯 不符,11月15日審議小組會議紀錄中的「討論事 項案由一」,即載明是針對此函研擬「收費標準調 整案」。 另有數學系同學指出,調整學費對於一些較為 容易延畢的系所不公平數學系學雜費相較他系收取 較多,但設備卻十分老舊,電腦連google搜尋都 會當機;也有學生針對學校財務分配是否公平,質 疑若加收雜費,是否真有運用在與學生相關事務 上,教務長表示這點,審計處都有公開收支明細, 並認為「公平」的概念非常複雜,他不想置喙各系 所內部的事務,只想聚焦在「大五學生繳學雜費是 否較現在為公平」的問題上,他繼續說道:「直觀 上我認為這樣(現行方案)是最公平的。」 還有學生重申程序上的疑義,認為在現有的程 序上,學生所提的意見既然沒有法律效力,那麼幾 等同沒有意義;教務長則大談代議制度(儘管行政 會議委員皆不是透過選舉產生),並說這攸關「學 校治理」的考量,檢討上很複雜,不宜現在討論
學生議會議長發言表示,基於程序上的「公 平」,行政會議前應舉辦多次公聽會,直到學生意 見獲得充分表達為止;另學生議會議員質疑,學雜 費審議小組委員為何缺席,不該只是聽教務長報 告,而應一起參與公聽會對談,但教務長認為審議 委員在現有行政規範下,沒有非要出席的義務。除 此之外,學生議會議長認為本次公聽會出席人數太 少,效力有問題;教務長不認為教務處在宣傳上有 何不妥,但是他同意人太少確有問題,但仍一再申 明本次程序上是有效的公聽會,並會提到行政會議 上,引起台下與會者一片不滿鼓譟。 也有在場學生問即雜費調漲對於交換生及雙主 修學生所受到的影響,教務長則認為,這件事是等 確定調漲五年級以上學雜費之後再行討論,有他校 案例顯示交換生可享有「豁免權」;但基進筆記成 員質疑,這與審議小組會議上教務長的發言明顯不 符,據現場轉述,當時教務長面對學生代表的相同 意見時,只表示「沒有這個問題。」 教務長對於學生對漲學費合理性的質疑,沒有 具體的承諾,但表示公聽會主要是為蒐集學生意 見,展現溝通誠意,並且在時程上不急,可以放 緩;而在程序問題上,教務長與眾學生則有「本次 公聽會人數太少」的共識,針對下次12月17日的 行政會議,給予兩項承諾: 一、由於本次公聽會出席人數太少,學生意見無法 充分表達,教務長會告知審議小組,將本次法案的 表決時間延後,通常委員們會尊重主管機關,但若 有其他委員不尊重行政主管,堅持提案進入行政會 議審議,他將以下台表示負責;
二、他將力主提案爭取行政會議中學生代表列席的 權利,在這次行政會議前,提案修改前次會議通過 之「審議程序」中「行政會議審議得請學生代表列 席」的部分,改為「若牽涉學雜費調漲相關議題, 則『需』有學生代表列席。」確保學生代表在場表 達意見的權利。 下一次行政會議將於12月17日召開,屆時會 議情況是否真如教務長所做出的承諾,以及接下來 「延畢生漲雜費」議題的發展變化,都還有賴全校 每個人在這學雜費調漲審議程序的共同監督,就如 同教務長今天又提及的,「五年五百億逐年縮減」 ,而這在未來勢必成為校方「縮減服務項目」或「 加收服務費用」的理由。又如「通識助教欠薪事 件」,關於這種種經費減縮下而逐漸開始顯現的, 無論是既有的、已發生的、潛在的問題,我們是否 將有學生權利受損之虞,還有賴我們每一個人的出 面,共同來參與、捍衛我們自身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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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報》第六期 2013.12 發刊 發行人: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會 主編:22nd 學生會權益服務部 責任編輯:汪少凡 林育臣 李怡君 聶綺雯 編輯:陳懷瑜 李品儀 翁大寧 王卉昕 張耿豪 楊子漢 特別致謝: YoSr 賴昭彤 張道琪 施彥廷 林凱衡 Lillian Batu 華特 孫文炫 蔡承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