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號外(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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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 三月二十三日

日月無光 宜理性討論 忌文字遊戲

啟航觸礁 群丑亂舞 越權自焚 議會哀歌 -悼香港大學學生會 評議會於 3 月 19 日舉行第一次緊急會議,討論內容包括時委會及財委會召 開會議程序是否違反評議會附例,以及是否追認該聲明。然而會議上謬論連連, 謊言處處,公正議事場所頓成砌詞狡辯之地。是故出版特刊,戳破謊言與狡辯, 警醒奸匪與惡徒。

1. 違憲事實擺在眼前 決議竟指合憲 再有時委成員表示未在 24 小時前收到通知 時事秘書連嘉欣本已承認「遺漏」聯絡社會科學學會代表兼時委會成員池嘉 怡,違反評議會附例中「緊急會議必須 24 小時通知」的要求。本刊再聯絡時委 會成員江俊彥,他稱周五晚上左右才收到周六開會的口頭通知,但該通知不含議 程,由於他周六要上班,故已即時拒絕出席會議。他續稱,周五或有見過時事秘 書連嘉欣。至夜晚再收到電郵通知,附有議程,但由於不出席會議,故沒有閱讀。 會議後,他並無收到任何會議紀錄及聲明最終版等文件,亦沒有收到任何來電告 知聲明登報一事。惟社會科學學會代表池嘉怡則稱會長陳冠康曾致電,未知是否 有人選擇性通報。 財委會兩點違憲表證成立 據評議會附例,常設委員會召開緊急會議需至少 24 小時前通知及發出議 程。財務秘書朱迪文指其於 3 月 10 日(六)晚上 9 時 31 分發出題為「[Urgent] Agenda of 2nd UFC」的電郵並附上議程,清楚列明會議於 3 月 11 日晚上 9 時 30 分舉行,故通知時間已不足 24 小時。朱竟以其發電郵時手錶顯示 9 時 29 分 為辯解,並指出就算電郵真為 21 時 31 分發出,但會議延至 9 時 42 分才開始, 故完全合憲。按此邏輯,不論議程上開會時間如何,只要實際開會時間與通知時 間相隔至少 24 小時即可,荒謬絕倫。 除 時 間 外, 電 郵 標 題 亦 有 問 題。 該 標 題 為「[Urgent] Agenda of 2nd UFC」,數名院會代表質疑此電郵標題誤導,因其並無清楚列明該會議為「財 委會第一次緊急會議」,反以上述標題發出。而且,電郵內容完全沒有一個 「urgent」或「emergency」,所以該電郵誤導收件者會議為常規會議。憲制上, 會議性質理應由電郵標題及議程等資訊定義,根據該電郵,此會議理應為常規會 議,就算通知時間足夠緊急會議要求的 24 小時,亦不足常規會議應有的三日通 知,故此有違憲嫌疑。 兩委會皆違憲 幹事:違憲?唔好意思囉! 朱迪文承認電郵標題有筆誤,但指出除電郵外亦有用電話通知各委員,各 委員理應清楚明暸是次會議為緊急會議,故此不應執着於電郵字眼問題。許凱 迪亦反問如果財委會委員不知道會議為 emergency meeting,是否就要因字眼錯 誤而推翻會議的決議。然而,朱以筆誤為由開脫違憲之實,完全漠視憲法精神, 如此一來,憲法又有何用?日後召開任何會議,大可隨性為之。而許凱迪已預 設與會者「應知道該會議為 emergency meeting」,現場所見,因書面通知並 無列明,而口報通知一般並不作準,大部份財委會委員並不知道該會議為「1st emergency meeting」,如此,許的假設完全不成立。此外,連嘉欣亦多次在評 議會就自己疏忽職守及涉嫌違憲致歉。

2. 幹事說法前後矛盾 議會謊言連篇

圖為評議會核心成員,左起為沈顯龍,譚振聲,張楚晞及陳冠康。(資料圖片)

連嘉欣違憲證據確鑿 伙張楚晞評會議上大話連篇 連嘉欣本已因「遺漏」聯絡時委會成員池嘉怡而致歉。殊不知在部份評議員護航下,竟夥 內務副會長張楚晞接連拋出多個大話。張楚晞稱連嘉欣聯絡他的方法為在幹事會房中「咁岩撞 到」,並將議程詳細告知。但有時委會成員明確指出連嘉欣其後發出的電郵,內附的時委會緊 急會議議程極其簡單,討論事項只標明「TO DISCUSS CURRENT AFFAIRS」。原來議程中一 句「CURRENT AFFAIRS」便為張口中的詳細會議議程,實天下奇聞。 而連嘉欣事描述時委會開會時間及原因時前言不對後語。連嘉欣直言時委會開會乃因幹事會 會議後「我地為咗進一步諮詢有普通會員的 CAC(即時委會 ),睇下對近日時事有無其他意見」, 而召開時委會緊急會議。首先,原來為了諮詢有普通會員的 CAC 就時事的意見便要開緊急會議, 不惜犯憲。其次,連嘉欣強調「我地為咗進一步咨詢有普通會員的 CAC」,早前連嘉欣稱時委 會開會乃個人決定,但忽然又變成「我地」的決定。到底這是連嘉欣獨立意願,抑或幹事會集 體意見,請當時對稿照讀的連嘉欣清楚交代。其三,有評議員認為若只因連嘉欣在開會二十四 小時前遺漏通知一位時委會成員,便被斥違憲實在不公,最後更通過該議案。但事實勝於雄辯, 漏缺通知一人,已為失職違憲。再者,連嘉欣根本無可能在緊急會議始前二十四小時通知內務 副會長張楚晞。一來連稱她決定召開時委會是因為她在幹事會會議「其後」覺得有需要。而連 嘉欣於評議會清楚指明當日幹事會有甚多事情要討論,既然討論事項如此多,又要分析最新問 卷調查結果,所費時間必定不菲;無論如何快速,也難以想像在兩個多小時內完結所有工序, 更遑論連在幹事會後不知何時忽然認為要召開緊急會議,並分別在校內巧遇張楚晞及另外 10 名 時委會成員以作出通知。連嘉欣與張楚晞於評議會上所說出的版本,明顯前後矛盾,衝突極多, 敢問兩位尊貴的幹事,誰在說謊?請連嘉欣誠實告知港大同學真正決議的開會時間及解釋到底 召開時委會是幹事會的決定還是個人決定。 陳冠康如此狡辯 戾橫折曲 文化聯會財務秘書許同學引述陳冠康稱會議為閉門,隨即開始會議,但張楚晞早前對本刊 稱閉門會議為該次財委會全體出席者決定。許同學質疑張的說法。張楚晞則稱時委會以閉門會 議為基礎,與會者有權要求邀請觀察者,但他們並無提出邀請,所以結論就是「閉門會議為財 委會成員全體共識」。然而財委會於聲明見報前一晚的會議,學苑曾有代表想列席。但學苑首 位代表到達時陳冠康已嚴稱該次會議為保密會議,外人不得內進。期後張楚晞及譯振聲二人竟 稱這是財委會成員「共同決定」、「係一個共識」,因為無人反對此做法。但陳冠康根本未與 其他成員溝通便禁止阻礙學苑幹事旁聽會議。然則陳冠康再度朕即天下,未諮詢先請走旁聽者。 而張楚晞及譚振聲兩人為保護陳冠康竟扭曲事實,辯稱陳的決定即整個財委會的決定,誤導大 眾。為求卸責,不惜諉過他人。 張楚晞厚顏無恥 不知悔改 當評議員問到出聲明的做法是否除了合憲外別無原因,張楚晞稱他無法接受評議員質疑他 們欠諮詢。張稱學生會沒有諮詢被人罵,有諮詢有做問卷調查則被人質疑數據是否準確,完全 是「雞蛋裡挑骨頭」,此處事方法他自己無法接受。但張楚晞完全本末倒置,學生會行錯在先, 當然備受批評。學生怎可能不理貨品質素,只求貨品有無。本屆幹事不理精準,只求濫竽充數, 做法粗疏卻不知悔改。面對幹事會如斯態度,早有人在 FACEBOOK 要求解散幹事會,停止丟 臉舉動。 誰竄改了會議紀錄 另外,陳冠康稱會議紀錄不只今次,日後亦將以不記名方式摘錄。旋即被已遞辭職信的前 外務秘書趙希彤揭發原來當初本有記名,但趙同學聲稱以後有記名的會議記錄能否呈現在同學 眼前則要視乎時委會成員的意見。照理會議本來並非保密性質,到底會議是何時被要求保密實 在令人非常質疑。到底是時委會集體決定,抑或某些人行使長官意志,還望以陳冠康張楚晞為 首的時委會委員從速交代真相,還原完整的會議記錄。港大同學絕對無法接受以虛假言論自由 為幌子剝去本屬每位同學的知情權。潑出去的三十八萬,每位港大學生皆有份,絕對無法容忍 單憑幾個時委會成員以一己私心耗掉,再以言論自由為幌子逃避責任。時委會有責任馬上公開 當日的記名會議紀錄,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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