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為誰說的 論儆醒與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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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身信息 這是為誰說的 講題:這是為誰說的?——論警醒與忠心 經文:路加福音十二 35-48 I. 釋題 路加福音十二章 35 至 48 節有兩層意思:狹義來說,是預表耶穌基督的再來; 廣義來說,是指神的呼召進入人生命的那一刻光景,一個預備心靈迎接神呼召的時 刻。 這段經文講到,準備妥當的僕人得到稱讚。沒有人知道主再來的那日子、那時 辰,但我們卻知道祂再來的時候要審問我們,如同主人從外面回家審問僕人。我們 現今當如何警醒候主並忠心事主呢?讓我們透過路加福音這段經文,一起思想當中 的意義。 II. 經文 路加福音十二 35-48 35「你們腰裡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 36 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姻 的筵席上回來。他來到,叩門,就立刻給他開門。 37 主人來了,看見僕人警 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 進前伺候他們。38 或是二更天來,或是三更天來,看見僕人這樣,那僕人就 有福了。39 家主若知道賊甚麼時候來,就必警醒,不容賊挖透房屋,這是你 們所知道的。40 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41 彼得說:「主啊,這比喻是為我們說的呢?還是為眾人呢?」 42 主說: 「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43 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 44 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 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45 那僕人若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 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 46 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 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譯:把他腰斬了),定他和 忠心的人同罪。47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 僕人必多受責打;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 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III. 背景與經文脈絡 1


A. 背景:束腰和點燈 古代東方人所穿著的長袍是工作時的一種累贅;當人準備工作時,他便把袍子 捲起來,放進腰帶去,才能夠放手工作。東方的油燈,就好像一截棉燈芯浮在盛滿 油的醬油碟裡。通常燈芯要經常修剪,油要常添,不然的話,油燈便會熄滅。〔參: 巴克萊著,《路加福音註釋》(香港:基督教文藝,1996 年五版),頁 201。〕 B. 經文脈絡 主耶穌當日講這幾個比喻之前,其實祂已講了一段話(路十二 13-34),特別針 對當時的人太緊張生活所需,忘記神的國要降臨。世界有太多東西是很具吸引力的, 人人都想多擁有一點,自古至今都是一樣。於是,耶穌勸他們除掉貪念(13-15 節); 然後又提醒信徒不要作無知的財主,只顧為自己積財,卻在神面前非常貧窮,不能 向神交賬(16-21 節);跟著主耶穌勸信徒勿憂慮衣食,要先求神的國(22-32 節); 在 33-34 節,主耶穌再提醒門徒要積財寶在天。一連串的講話中,耶穌從來沒有否定 物質的價值,祂只是提醒我們不要單顧物質的需要。在享受所擁有之一切的同時, 我們也當追求生命的豐盛,明白生命的方向是指向天家,要警醒等候主的再來(3548 節)。 IV. 釋經與現代意義 A. 釋經 本段經文包括了三個比喻,都是論及警醒和忠心,透過僕人和主人的關係帶出 主旨。第二個比喻之後,加插了彼得向耶穌的提問;耶穌藉著第三個比喻和第 47、48 節,給彼得回答。 1. 比喻一:主人不在,僕人仍要警醒(35-38 節) 在第一個比喻,僕人的警醒(37 節)不單是指沒有睡,他更是預備好自己,隨 時接受主人的任命。預備好和警醒是這比喻的中心信息。束腰是一種預備好去工作 的裝束,而點著燈更是一種具體準備,照著主人行路(35 節)。雖然 36 節只說僕人 為主人開門,但僕人的準備當然多於此,他服侍主人可以非常周到。但主人對於僕 人能警醒已十分滿意(37 節),他不要求僕人做些甚麼,只求他警醒。警醒代表甚 麼?為甚麼警醒那麼重要?一般學者認為警醒是表示基督徒要有好的信徒榜樣,合 乎神要求的行為。但其實信徒做甚麼不是最重要,而重要的是:主人回來時,不會 因僕人而蒙羞。若僕人所做的,叫主人回來時感到被尊重、受厚待,那就最好不過 2


了。這好像迎接國家元首需要鳴炮的禮儀,以示尊敬。神的要求可以說很簡單,只 要我們過著一種「有神臨到」的生活,基督再來時便會滿足,而僕人就有福了。 這比喻有一點出人意外的地方,就是主人見到僕人警醒,主人竟然去服侍僕人 (37 節下)。在現實生活中,豈有主人服侍僕人的情形,很少人會想到要服侍自己 的菲傭。但在天國裡,這卻是可能的。耶穌常提到,為大的常要作服侍的工作。所 以在教會中,做領袖的,不是命令人做事,而是要服侍人,透過服侍來做帶領的工 作。這個主人的做法也再次提醒我們,尊敬上帝的,上帝也會同樣尊敬他。在這比 喻的最後一節(38 節),耶穌特別強調門徒在警醒的事上是隨時的,不是一時警醒。 所以,無論主人是二更或三更回來,僕人仍須警醒。猶太人分一夜為三更,二更是 指深夜,三更是臨天光的時候。因此僕人是整夜警醒的。 2. 比喻二:警醒的家主(39-40 節) 耶穌為要強調隨時警醒的重要,祂又講了另一個比喻(39-40 節)。在這比喻中, 「耶穌再來」被形容為好像賊的來臨,門徒則要像家主般警醒守候。為甚麼耶穌要 用賊來形容自己的再來呢?因為耶穌要帶出一反面信息:缺乏隨時警醒,就會引致 損失(39 節下)。上一個比喻提到,警醒的僕人會得到主人所給予的福,而這裡則 反面地指出:不隨時警醒會引致損失。家主若明知賊人會來,就必會隨時警醒,免 招損失。而這道理是非常顯淺的,門徒很容易明白。在這比喻中,耶穌多加了一個 元素──知道(39 節),即是說,明知主再來的事實,卻當祂不存在,就會不致損 失。在第三個比喻會再出現這元素。在解釋第二個比喻時,耶穌強調一點,警醒的 迫切性不是屬於將來,而是屬於現在的(40 節)。因為無人曉得主再來的時間,既 然祂隨時會來,就必須隨時準備。當然現在就要開始了,信徒對主再來的事實切勿 輕率。 3. 這比喻是為誰說的?(41-42 節) 第一和第二個比喻可說頗為連貫,也很清楚將「隨時警醒準備迎接主再來」的 信息表達出來。跟著彼得就問了一個重要的轉接問題:「這比喻是為誰說的?」 (41 節)彼得素常是門徒的發言人,他很直率,總喜歡弄清是誰的責任。我們不大 確是彼得為甚麼提出這問題,可能為了推卸自己的責任。若比喻是對眾人說,眾人 就都要負責任,於是自己就不須負太大的責任了,甚至可以變成無責任。你知道通 常屬於每個人(everybody)的責任,最終變成無人(nobody)去做。其實從上文十二章 22 節來看,耶穌是向門徒說比喻的,但祂並沒有直接回答彼得,而是以反問形式來 回應他(42 節),耶穌常常喜歡這樣刺激門徒的思想。耶穌又藉著彼得的問題引出 第三個比喻。 3


4. 比喻三:主人不在,管家的要忠心( 43-46 節)

第三個比喻是關乎一個受主人重用的僕人,他成為眾僕人的管家,即領袖。43 節說,當主人不在家時,這僕人仍「這樣行」;「這樣行」當然是指 42 節提及的按 時分糧。當主人不在家時,管家仍履行主人交付的職責,主人回來看見,這管家就 有福了。44 節說,主人會將更多的職責交給管家,忠心事奉帶來的獎賞是更大的職 責。在世俗的公司任職,我們也許喜歡這樣的獎賞,因老闆將更大責任交給你,表 示他器重你,你升職加薪,當然高興。但假若是在教會,情形卻不一樣,領受更大 的責任不一定叫信徒感到興奮。當主耶穌欣賞你的事奉,將更大的責任交給你,你 可能會感到沉重,甚至想拒絕受命。今日,愈來愈少人渴望在神的國度裡「升職」, 希望維持現狀或退位讓賢的情況反而愈來愈多。這確實值得我們反思。在 44 節,耶 穌又再次用「我實在告訴你們」,上一次在 37 節,這兩次的加強語氣,都是要肯定: 警醒忠心等候主耶穌再來的工夫,絕不會是白費的,是非常有價值的。 在第三個比喻,耶穌首次提到輕視主再來的後果。當主人在家時,那僕人(即 那管家),也許會忠心工作,於是主人重用他。但當主人不在家,管家若以為主人 必回來得遲,於是自大地濫用職權,甚至放任自己,過分地只顧滿足自己的慾念 (45 節)。在想不到的日子,主人回來便會重重懲罰他。46 節的「處治他」,細字 說「或譯把他腰斬了」,意思是與神的關係斷絕。「定他和 忠心的人同罪」(46 下),另一翻譯是「與不信的人一起」。主人對 忠心僕人的處罰是很重的。 5. 這比喻是為眾人說的(47-48 節) 主耶穌說第三個比喻,似乎是回答彼得:先前兩個比喻是為門徒說的;但讀了 47、48 兩節,你發覺耶穌先前說的比喻是為眾人說的。這兩節指出,第三個比喻的 重點是說明神是按各人所應負的責任來審判各人(參 47-48 節上)。若你愈明白瞭解 神的心意,你應負的責任就愈大,神向你追究的程度也大。所以,雖然比喻是向眾 人說的,但對門徒的要求更高,挑戰更大,因為他們對主耶穌的認識更深,享受主 的同在更親密。弟兄姊妹啊,我們真要小心,聽道多,知道得多,責任也多! 「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48 節下)這句帶有警告與安 慰。一方面,它提醒我們在領受神的恩典時,也要明白神會向你這討蒙恩後的表現, 是否與所蒙的恩相稱。若我們白費主的恩典,神警告我們將會受祂的懲罰。另一方 面,「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也安慰我們,神所要的,完全 是我們所能付出的,因為祂已先給了我們,神絕不會要求我們活出多於祂所給予的。 4


我說「活出」,因為「取」的意思是尋找,不是拿走,神只求在我們身上見到與祂 給予的恩典相稱的生活。很多人常說事奉到「殘」(按:此乃廣東俗語,意即疲 累),極可能是因為他們做了過於神所託付的,過分要求自己,甚至是為滿足自己 而事奉,不是按神所交託的來做。至終我們就會疲累不堪,不想再事奉。神安慰我 們,祂所要求的都是祂已給了我們的,我們不用擔心自己做不來,警醒忠心地去做 便是了。 B. 現代意義 瞭解整段經文的意思後,讓我們看看它對今日信徒的意義: 1. 追求物質享受與嚮往上帝國度的平衡 從「III.B.經文脈絡」部分可見,主耶穌要教導我們,對物質享受的追求與對上 帝國度的嚮往務要平衡。不是一腳踏兩船,而是在嚮往上帝國度的大前題下,合宜 地追求的物質享受。在物質豐富的社會,我們有時會容易以很多物質來滿足自己。 有人以為自己能自給自足,於是不再需要上帝,不會警醒等候耶穌的再來;有人忙 忙碌碌地追求擁有更多物質,卻 忠心完成神所交託的責任。主耶穌講的比喻,是叫我們重新校正生活的取向,不被 物質享受支配,嘗試努力達成神的目標。九七年九月印尼山火,造成世紀災難;有 一則新聞報道說:一些農民在山火剛剛熄滅後,竟然再次燒毀樹木,以期明年有肥 沃土地,毫不顧及這樣做可能再次引致山火。筆者聽的時候很激憤,責怪農民為甚 麼在這大災難之後仍不顧後果地燒樹,難道他們仍未知大火所造成的嚴重影響嗎? 但想深一層,基督徒豈 也是這樣——為著眼前的一些需要,卻忽略將要承受的後果?有些基督徒忙於世務 而將神放在一旁,肯參加主日崇拜已很好了。 2. 做一些與所蒙之恩相稱的事 究竟路加福音這段經文警醒信息是為誰說的?傳道人、教會執事、堂委、理事, 抑或所有信徒呢?首先當然是所有信徒,人人都需要檢視自己現在的生活,若耶穌 現在再來,我們的生活會叫祂感到羞愧還是光榮呢?我們有否裝備好為主作工呢? 也許你對有關主再來的信息有一種錯覺,覺得主再來是帶有恐嚇性。也許你心裡說: 「糟糕!今日主回來,樣樣都未做好,我怎麼辦?」但聖經給我們安慰(參十二 48 下),神並不要求我們完成很多工作,祂只求我們警醒,做一些與所蒙的恩相稱的 事,神只向多給的人多取,不會過分要求,問題是我們有沒有浪費主恩。對於傳道 人或教會領袖,神的要求會多一點,期望他們在受託的事上忠心。當神將恩賜和責 任交給教會領袖時,他們所要肩負的會多一點。他們要向所託管的負責,按時分糧, 5


給予提攜。作神的管家不單是為了完成工序,更重要是按時分糧,叫所帶領的人生 命得著成長。太多的教會領袖顧事不顧人,也很少提攜後輩長大成人。培育下一代 是領袖和牧者的重要任務。當我們在主裡的年日多了,對主的認識多了,領悟神的 恩多了,對初信者的栽培責任自然也重了。你最近有否運用神給你的恩,按時分糧 給你的屬靈弟妹呢?記著「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當你愈 感到神的厚愛,你就要問自己如何運用神的恩典。

筆者曾參加一所基層福音工作者訓練學院的開學典禮,在當中聽到一個見證。 一位曾吸毒九年的女同學作見證說;她的母親也吸毒多年,但她們竟然蒙神拯救, 都得著福音。她的父親也是吸毒者,幾年前已離世,但離世前決志信主。這位姊妹 說自己學識少,記性差,為甚麼仍報讀神學院呢?她說只因兩個字——感恩。她為 了感恩,常常探訪別人,在教會當幹事,為了更有效地服侍別人,於是報讀神學院。 「感恩」確實是所有神的僕人,包括傳道人、教會領袖或平信徒,警醒和忠心事奉 的動力之一。而「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這句話正要提醒我 們,不是因我們有甚麼可以獻給神,乃是因神給了我們恩典,叫我們不得不事奉祂。 3. 調校個人生活的優先次序 在個人方面,我們可以重新檢視,調校自己生活的優先次序。假若你真的相信 主會再來,你又領受過神的恩典,你今日的生活是否會叫神感到羞愧呢?若不會, 請繼續持守這種生活次序;若會,請你認真作出適當的調校,不要辜負神的恩典。 請好好想一想,你可以如何警醒忠心地作神的僕人? 4. 教會向鄰舍分享神的恩典

「多給誰,向誰多取」,一所教會若蒙受神許多恩典,神就會要求該教會合作 一些與蒙恩相稱的事;該教會的弟兄姊妹也不妨問神:「你要在我們教會看見怎樣 的見證呢?」

有一所教會成立了三十五年,感到神對該教會的恩典實在豐厚,為了報答神的 恩典,傳道同工和堂委會有同一心志,除了內部的發展,嘗試服侍教會附近的居民, 接觸一些新移民。他們計劃在某主日下午,在教會附近幾條街進行逐家訪問,希望 瞭解附近居民需要甚麼類型的免費講座,繼而探討如何運用教會的資源去服侍他們。 該教會又計劃在 12 月 25 日舉辦「聖誕嘉年華會」,透過攤位遊戲和一些活動,與 街坊一起歡度聖誕,分享聖誕的真義。這都是嘗試,該教會的領袖們盼望神指示他 6


們當如何為祂作見證。 5. 選舉教會領袖的兩個原則 每逢到了年終——十二月,很多教會都會選舉明年度新一屆的執事或堂委。當 我們想提名一些候選人時,不是要選在教會年資深的,也不是選知名度高的。按路 加福音這段經文,我們要留意選舉教會領袖的兩個原則:首先,這個候選人是警醒 忠心的人。我們可問:他的生活會不會叫神羞愧,他在處事上是否盡本分?其次, 候選人是「主多給了他,主多託了他」的人。我們可問:他在主的恩典裡是否有經 歷,且有感恩的心?他又是否有組織力和有管理的恩賜,主有沒有將某些恩賜給予 他?例如,你看見他參與一些團契或主日學或其他事奉時,對別人是否有所造就和 建立。當然,不一定是做得非常好,只要他有這方面的恩賜就可以了。 當你提名某人時,你要告知他為甚麼你要提名他,然後由提名到選舉,到他當 選後將來的事奉,你有責任支持他。若你沒有想起可提名的人,也請你為教會祈禱, 求神賜下合適的候選人。對於一些可能被提名的人,他應當記著這句話:神是「多 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的,你要認真考慮這是否神給你的,不 要隨便推搪任命。 神對執事/堂委的要求是嚴格的,獲提名的候選人不用恐慌,不要假謙卑地拒 絕,要真誠地考慮。 此外,也須多提一點:教會領袖(神的管家)只是一名僕人,執事/堂委選舉 並非突出某些人的地位,只是按恩賜配搭事奉而已,執事/堂委與其他事奉的人同 是向神負責的僕人。

V. 喻道材料 在「IV.B.現代意義」中,已加插一些喻道材料,例如: IV.B1 部分:印尼農民燒毀樹木以利己; IV.B2 部分:一位藉福音戒毒的姊妹因感恩而奉獻自己事奉神; IV.B4 部分:一所教會因感恩以行動服侍鄰近的居民。 現補充兩則如下: 1. 不願承擔責任的「人」(可用於 IV.A3) 7


有四個人在一起工作,他們的名字分別是 Everybody(每個人),Somebody (有人),Anybody(任何人)和 Nobody(沒有人)。 一天,他們在討論究竟是誰該去負責做一件工作。「有人」說:「這是『任何 人』應該做的事。」這一點得到了「每個人」的同意。結果卻是「沒有人」去做這 件事! 這是怎麼回事?原來,「每個人」確實知道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須性,但是 「任何人」卻以為自己能力不足以承擔,認為「有人」比我更有恩賜、更有資格去 做,自己應該謙卑一點,總是「有人」會去做。「沒有人」認為這是我的責任,是 神給我的託付。於是只好「沒有人」做了。 2. 忠心事主談何容易?(可用於 IV.B5) 一位教會執事,在過去十年間,竟然偽造執事會記錄,訛稱獲教會授權,以不 合法手段,多次將教會的物業抵押借貸,涉款數以百萬計。 當貸款的還款期到,該執事便再拿物業到另一間財務公司或銀行抵押套現還款。 後來,教會遭財務公司追債並威脅要收樓,事件終被揭發。 我們大多以為教會的執事一定是忠心事主、真心愛主的。上述的執事可能最初 獲提名並當選時,確是忠心事主的;但日子久了,個人勝不過試探(負責理財的事 奉人員當小心!),不再是忠心的管家,所作所為導致教會和基督的名蒙羞,我們 當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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