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釋題 有兩位青年跑來找我, 好像發⽣了很嚴重的事。他們⼀男⼀女,男的剛考完⼤學入
學試,女的剛好中學畢業。在暑假期間,他們約了幾位朋友到度假屋過夜嬉玩。在浪 漫氣氛之下,他倆情不自禁,結果發⽣了關係。女的後來知道有孕,很害怕又很羞 愧;男的要升讀⼤學,不想結婚,感到不知所措。當時我根據聖經,向他倆指出婚姻 以外的男女關係是淫行(弗五 3;⻄三 5),他倆要悔改,要承擔責任。可是,那男 的對此有點不以為然。他認為,雖然他犯了錯,但他既認了罪,耶穌就會赦免他的 罪,事情已告⼀段落;他引耶穌赦免犯淫亂罪的女⼈為例,辯稱自⼰的罪也可以輕易 被赦免。
真的,有很多⼈把約翰福音八章 1-11 節用作訴求恩典的經文。輕而易舉的得赦 免,不必付代價。難道耶穌是⼀位沒有原則的⼈嗎?基督教是不斷發放廉價恩典的宗 教嗎?讓我們再思這段經文的真義。
II. 經文 約翰福音八章 1-11 節 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2 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 坐下,教訓他們。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4 就對耶 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 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