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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男同志?

從「熊/豬」之爭與「C/娘」談非主流男同志的邊緣化 ——

校園意語:用藥者的獨白

齟齬過後:毀滅抑或重生?談三權分立、學生政府的學生會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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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 焦點 2016 年 04-05 月 台 大 新 聞 整 理

「大學法之檢討與修正」公聽會 《大學法》於第一章總則明文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 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然而在 1994 年後就未曾針對校園 民主相關部分做徹底的檢討,至今仍有許多學生在民主、自治上遇到校方 的阻礙,與校方權力極為不對等的問題。今年 4 月 7 號時,台灣大學等 十六校共同成立「大學法改革陣線」,於各校舉辦公聽會、蒐集學生意見, 將提出大學法修正草案,預計將在今年送入立法院審議。台大學生會也在 4 月 29 日在校內舉辦公聽會,公聽會中討論的議題為五個方向:檢警入 校限制(提倡轉型正義、大學自治的重要性)、停辦和併校相應保障、學 生的校務參與(包含校務會議學生席次比例)、學生自治的定位、校園資 訊公開。

教育與文資的衝突——舊機械工程館的調整説明會 1943 年日本政府為了建設「工業台灣」而在台北帝國大學設立工學 部,開啟工業的研究與教育,舊機械工程館(以下簡述為舊機)成為台北 帝大時期興建的最後一棟建築,也因此舊機在 2014 年被登錄為歷史建築。 然而今年機械系推動近 20 年的工綜新館即將開工,卻面臨原始規劃與舊 機部分重疊,因舊機的文資身分新建工程將予以調整,在各種保留與並存 的方案評估後,台大校方於 5 月 6 日招開說明會,說明最後方案選定: 新工綜南面將保留舊機西邊立面及東邊建築。在事件後引起許多學生的討 論與思考,使一些原本認為舊機該拆、沒有歷史價值的師生,開始了解自 己系館的歷史過去,文資保存的價值意涵也開始發酵。

台大學生會會長選舉 第 29 屆學生會長選舉,原訂於 5 月 26 日舉行。此次的候選人分別為: 1 號周維理、2 號陳泓旭 [1]。這次的競選過程中,發生了多起爭議與雙 方候選人遭人向選舉罷免委員會(以下簡稱選委會)舉發的事件,引起台 大學生在臉書及批踢踢上熱烈討論。 選委會接獲檢舉 1 號候選人疑似花用超過選罷法 5 萬元的選舉經費

五月 23

規定,並懷疑其經費來自校外捐贈。在當天經過選委會調查後,1 號候選 人的陳述意見書表示酷卡的印製經費為 5544 元,並無其他印刷品印製, 而經費來源也是候選人自己的家教薪津。選委會認定 1 號候選人不構成選 罷法規定。[2] 選委會接受舉發臺大學生會疑似提供會辦供 2 號候選人放置競選文 宣。2 號候選人的陳述意見書回應:「因臨時找不到空間放置,但後來發 現不妥及立刻處理」,學生會長陳宣竹表示學生會會辦並未禁止存放個人 物品。所以選委會認定該案並無違反行政中立之處。又在台大學生會選罷

意識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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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25

法中並無任何有關學生會行政中立之規範,縱有違反仍無法律條文可適 用。[3] 有人舉發選舉罷免監察委員會委員(以下簡稱選監)周允梵疑似協助 1 號候選人競選。周維理回應僅於競選期間前向此選監詢問請假制度相關 資訊,並無參與後續的競選活動。故並無違反選監中立之處。此外,依選 罷法規定選監迴避事項,得適用第六條程序,但此程序的發動主體不包括 選委,故選委會無從開啟此程序,其餘也沒有相關法源依據。[4]


選委會接獲檢舉選監徐連毅疑似協助 1 號候選人選舉,並附上臉書 群聊視窗的發言。周維理的陳述意見書回覆「該群聊為現任或前任的數名

五月 25

學生會、學代會成員,閒聊、討論學生自製相關事務,並非競選團隊對話 框,並且該選監也未參與競選活動」。無違反選監中立。再者如同前者, 並無法律條文可適用。[5] 時任選委會主委蘇柏綸遭舉發與候選人接觸,該前主委表示為避免候 選人漏收電子郵件,並非不當接觸,但選委會表示該前主委德相關言行並 不適當,恐有引人誤會之嫌,應予懲戒。之後因其辭職,懲戒無從啟動。[6]

五月 26

投票當日,電子投票設備無法使用,使得選委會宣告延期投票。26 號晚間,雙方候選人分別在自己的競選粉專上公告退選聲明。但依據選罷 法規定:「凡經申請登記核准者,不得撤回其申請。」

六月 2

選舉舉行,並改用紙本投票。 由 1 號候選人周維理以 652 票當 選。

[1] 見意識報學生會長專訪(1 號周維理:http://goo.gl/3ND2uD)(2 號陳泓旭:http://goo.gl/DBD2X8) [2] 104 學年度選字第 10400000215 號處分書連結:https://goo.gl/s1beOo。 [3] 104 學年度選字第 10400000218 號處分書連結:https://goo.gl/O4hoJK。 [4] 104 學年度選字第 10400000219 號處分書連結:https://goo.gl/TFOvE5。 [5] 104 學年度選字第 10400000222 號處分書連結:https://goo.gl/8ilU4w。 [6] 104 學年度選字第 10400000224 號處分書連結:https://goo.gl/QYEFTf。

詠絮之亂

2016 年 1 月底,以台大杜鵑花節名義舉辦 的詠絮 12 伶活動,引發一連串物化女性及主流審 美霸權之爭議,從而衍生出用力 12 零活動,本篇 希望自多元面向探討活動爭議,並透過採訪相關 研究學者及用力之參與者,更深入解析兩起事件

—— 從十二伶事件 看主流與多元意識

及其背後的引申之意涵——主流社會所謂的「知、

[ 朱家慧 林旻潔 ]

德、美」。

詠絮 12 伶的發展及爭議 2016 年 1 月 27 日,臉書上出現了以宣傳一年一度 的台大杜鵑花節為號召的「詠絮 12 伶——台大杜鵑花節 大使」粉絲專頁,該活動疑似由研究生協會協同高校誌, 以推派台大校園內 12 位女性學生作為杜鵑花節大使的 形式,表現台大「知性、才德、親民」的良好形象。但 此活動剛推出不久旋即招致「物化女性」、「性別歧視」

來台灣對於台大水果妹選拔、五姬、十三妹、選美比賽 等層出不窮的類似事件,仍停留在傳統論述所抨擊的 「美貌神話」及「物化女性」之中。然而,越趨注重外 在的文化逐漸形成當代社會的共識及生活方式,讓表象 政治不再只侷限於女性,而是超越性別、性取向、年齡 等無遠弗屆地擴展,增長出自我培力的主體性及個人價 值選擇的空間 [2]。 這個表象的時代使傳統論述無法與時俱進,進而導

詠絮 12 伶關閉專頁並發出道歉聲明,同時停止其活動

致其無法處理現今社會情形,且在當代消費風氣盛行

[1]。

下,美被視為一種利潤的創造,我們認知到美必須具有

為進一步探討整起事件所引發的諸多爭議,我們訪 問現任教於台大外文系的張小虹教授。她觀察到三十年

多元性才能合乎大眾的需求。不過,此次事件中可以發 現,試圖以詠絮為名的活動包裝下,其典故後所隱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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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男同志

及「主流審美霸權」等排山倒海的批評聲浪。兩天後,


是一種才女的形象,且視覺呈現上依然跳脫不出「政治 上的權力慾望分配」,反映出當代資本主義下所謂美的 多元生產,其實仍是「具規範性的多元」。在此情形下, 張小虹教授認為切入面向需著重於多元之中哪些多元是 強化了政治的權力慾望分配?而哪些多元能夠挑戰政治 權力慾望分配?

單一的多元觀點:對「用力」的不同意見 然而,正因「用力」的特殊,使其在多元性別意識 下保留曖昧的空間,有人質疑,當「12 名零」做為代表, 是否只是「政治正確版之詠絮」,或為「男同志文化下 的另一霸權」[4],甚或言「用力」和「詠絮」僅有「取 悅對象之差異」。吳馨恩更在女人迷上撰文以另一角度 審視此一專頁,懷疑當「用力」強調知「性」,有無加

用力 12 零的「嘲諷」,以諷刺開展多元意識 2016 年 1 月 29 日,用力 12 零——另一以杜鵑花 節大使為名義且亦具相當爭議性的專頁相應創立,該專

深社會對同志族群的刻板印象,或可能壓迫無性戀、半 性戀等對「性」持相對觀點的同性戀者 [5]。

頁由潤滑液男孩建立,將表現台大「知『性』、採得、

盛浩偉在接受訪問時即提到,在檢視批評的同時,

親民」的良好形象作為主軸,相繼貼出了 11 位代表。

或許須先了解,「用力」的代表並非符合男同志中主流

在詠絮 12 伶引發的爭議中,用力 12 零用類似的方 式,開展出全然不同的觀點。在性別意識漸受重視的當 代,多元性別被視為進步的表徵,詠絮因此在改革的浪 潮中載浮載沉,而以同志為題的用力則初顯崢嶸。用力 並非激進地推翻所謂主流審美及性別成見,但如用力的 參加者——盛浩偉先生於訪問中明言,其出發點為「諷 刺」。用「零」諷刺「伶」,用「知『性』」諷刺「知性」, 用「採得」諷刺「才德」,「用力」最大的目的即是嘲 諷「詠絮」所代表的主流社會刻板印象,以男性的身分 對女性的形象做最大的對比。

審美的性別氣質。在這樣的語境下,即可知,「用力」 的活動重點在於反諷,且於實際操作下並無產生複製主 流審美之現象,而僅是在凸顯一種對「詠絮」的惡搞心 態。但以宏觀論,它確實在性別意識下仍不足支撐成為 反抗主流的砥柱,而只是在性別多元前提下,進行針對 性的展演,拓展人們對不同視野的想像。

結語:打破僵局 開啟新的想像 綜觀整起事件,從詠絮 12 伶的始末乃至以嘲諷姿 態出現的用力 12 零,都體現出性別意識已逐漸在當代 社會中扎根,張小虹教授更就她的觀察出發,表示此一

「名零」本身即是對社會表象政治體制下的抗爭,

事件最重要的是拓展了我們對於多元的想像邊界,而不

他們所體現的是一種充滿敢曝(camp)美學的強烈意識,

再侷限於具規範性的多元選擇。我們期待能聽見不同立

其對「性」及男同志族群中非主流美感對象的描述,使

場的對話,藉由不斷地翻轉與再造,建構社會上更多的

我們「重新思考美學上對好與壞核心的評斷」[3]。

可能性。 ■

張小虹教授在訪問中表示,她認為用力是對主流的

[1] 王策緯,名伶與名零的爭議背後:性別不是非男即女,性向不是非異即同。 http://goo.gl/eM5SPW。

價值美感、表象政治提出挑戰,若「詠絮」強化了政治 的權力慾望分配,則「用力」傳達的多元即是挑戰了政 治權力慾望分配。此觀點直白地點出「用力」的特殊性, 它使人們在全然顛覆社會框架下的違和感中,思索諷刺 意義下蘊釀的可能性。

[2] 批踢踢 NTU 版,作者 andy199113,標題:Re:[ 校園 ] 有沒有詠絮 12 伶 - 台 大杜鵑花節大使的八卦? https://goo.gl/Ms7GWE。 [3]Songtag, S. (1999). Notes on 'Camp'. In Cleto, F. (Ed.), Camp: Queer Aesthetics And The Performing Subject(pp.53-65). Ann Arbor: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4] 出自用力 12 零的粉絲專頁: https://goo.gl/5ZJtmJ。 [5] 吳馨恩,從「詠絮 12 伶」到「用力 12 零」:多元性別不只是男同志的故 事 。http://goo.gl/mHcFj3。

非主流男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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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之外 —— 非主流男同志 的實況與困境 [ 蔣聖謙 ] 主流意義下的非主流 作家盛浩偉在訪問中提到:在社會上,對於男同志的基本想像,多半是 陽光、健美的形象為主,無論是社交場合、抑或是網路交友平台,在各式的 交友信息、互動乃至媒體形塑出來的印象,都不脫以健康、正向的樣子為主 的價值。 這樣的脈絡從何而來?對此,我們訪問台灣同志諮詢熱線主任鄭智偉, 他認為,這樣子主流文化的形成,在於社會對於健康身材的要求、去愛滋汙 名,以及外來文化這三項因素而形塑而成。現代社會,習慣以一個健美精壯 的身體來做為健康的表徵,在社會建構了「瘦子可能是病人」的訊息,加之 以主流媒體常將 Gay 與 AIDS 連結的狀況之下,為了打破這樣的污名,以及 維持健康陽光的形象以作為認同政治的運動路線,男同志轉而朝向以陽光與 健美的形象呈現在社會大眾面前。除此之外,外來文化也深深影響著主流價 值,在網路日漸普及的背景下,從日本與美國引進的情色文化,也間接型塑 了主流男同志形象的樣貌。 在此同時,不同於主流想像的特殊體態、性別氣息的人們,成了再一次 被分流的族群。 張盈堃教授認為在男同志圈中主要存在「拒 C、拒肥」的傳統。拒 C, 是崇尚陽剛環境的主流社會,對於性別氣質上較為陰柔特質的對象的分野; 拒肥,則呈現出主流價值對於與健康體態不符者的排除。同樣的,同志諮詢 熱線在訪談中表示:「台灣社會本身對於身體形象有很多偏見。」文化大學 的林純德教授在其論文 [1] 裡提到,相當高比例的交友啟事曾出現「拒 C」、 「拒熊/胖」的歧視性字眼,甚至還有網友載明:「C 的跟胖熊千萬別來煩 我,因為我不想被你們的蓮花指戳到,也不想被你們的肥油噴到」。 除了「拒 C、拒肥」是主要現象,身體的分野,也隨著時代變遷與科 技日新月異之下,有更細緻的類別,如時下相當具有知名度的交友軟體 9 MONSTER,亦呈現出多樣貌的身體形象區分,該 APP 的特色即是用九種不 同的動物形象藉以劃分人群的身體形象,分作熊、猴、豬、狼、貓不等生物, 從身體的肌肉大小、毛量、特質做區分,這更細緻地區分出主流與非主流的 差異,而被一時劃定為非主流的族群,也並非永遠被排除在社群之外,熊族 即是一個特殊的例子。 不僅是身體以及氣質上的差異,環境、成長背景、特殊身分等等,都可 主流排除的同志族群其實相當廣泛,不同的族群,所面對的社會狀況都不太 一樣,有著不同的挑戰,以下分述各族群所遭遇的狀況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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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男同志

能是被標籤化的標的。舉凡熊猴、C 娘,到老年同志、用藥者、殘酷兒,被


熊族——擺脫非主流的身分認同 在健美、標準肌肉身材的環境下,熊族,曾因身材較為豐腴,乃至多毛胖壯, 而被排除出的族群,搖身一變成為被許多人慾求的對象。本來圈中對熊族的印象是 同樣與C娘族群備受鄙夷,然而,約從 2000 年開始,卻開始有人會用「熊」形容 自己,越來越多人認同自己是「一隻熊」,從而凝聚出自己的向心力,當熊文化出 現後,原本主流下的言語習慣和文化開始轉變,熊跟熊彼此連結,試圖開拓自己的 文化(理髮、衣服品牌、社交模式),網路出現熊族社群,也有熊族團體報名參與 同志大遊行。 在這樣的氛圍下,熊族也參與不少活動,試圖透過出遊及參與議題,凝聚團體 的向心力,例如熊學會曾在近年同志遊行大跳「斷開鎖鏈舞」,呈現出相當陽光熱 情的形象。除了熊學會,也有諸如 XL 家族等不同團體,可見熊族文化的逐漸成形。

C娘——社會結構下的性別不平等 C娘族群的成形,在於社會對待陰柔特質的貶低。此群體之所以被貶斥,是出 自整體社會陽剛文化的成形以及陰柔形象與虛弱、病態等印象的連結。與此同時, 同志團體對陽剛文化的崇尚,使得整個被陽剛的語言系統建構出來的社會,以更強 的力道貶斥具陰柔氣質的個體,而形塑出相當強大的性別不平等現象。 許多男同志往往在成長中被罵娘,躲在櫃子裡的 GAY 需要偽裝,而最好的偽裝 就是假裝陽剛,卻也同時壓抑本身的陰柔特質。無論男女彎直,每個人身上都會有 陰柔特質,但在整體社會氛圍下,個體會傾向壓抑自我陰柔性質。這樣的情形在男 同志的環境更為明顯,男同志需要隱藏自己的陰柔氣質,甚至在看到他者陰柔時會 投射過去的負面經驗,試圖表現出社會期待的樣貌與形象。

老年同志——人生歷程的高壓汙名 每個老年同志的處境會因自己的認同、情感狀態、資源而有所不同。過去同性 戀常受到現今社維法的前身「違警罰法」,以「妨害善良風俗」為由遭到取締 [2], 同時也不容易受到社會環境諒解,老年同志在成長過程中,容易被「刑罰」、鄰里 的壓力、社會輿論等等造成傷害。 走過戒嚴,一路以來,老年同志在高壓環境下,生命被傷害而扭曲,不免得會 形成太早出生的感嘆,而也因為邁入老年,身體資本減損,使得在社會的社交或互 動上相較困難,流離在一道道由於生命歷程所形成的傷口間,也再喚不回當時的青 春。

非主流男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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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純德,2009,《成為一隻「熊」:臺灣男同志「熊族」的認同型塑與性 / 性別 / 身體展演》,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 76 期。 [2] 2011 秋鬥性團發言稿。http://goo.gl/Lnrbtz。 [3] 2014 年 國 際 酷 兒 影 展 曾 播 放 紀 錄 片「 瘟 疫 求 生 指 南 」 讀 者 可 在 此 篇 文 章 中 透 過 該 紀 錄 片 的 觀 點 以 及 作 者 的 申 論 了 解 美 國 愛 滋 運 動 始 末。 https://goo.gl/9vlFl1。


感染者——社會對愛滋的敵視 相較國外對 HIV+ 的態度較為釋懷,可以較為大方承認。在台灣對於感染者的 態度則相對敵視。正如在廣告或是街頭上會看到「不要成為愛滋病的受害者」的標 語標語,HIV+ 被視為加害者、壞人。這樣的情境下影響感染者的認同表達。認同與 拒斥也與這樣的政策與環境有關。 露德協會於訪問中提到:在國外,1987 年在美國爆發的愛滋運動 [3],源自於 國外疫情爆發,缺乏藥物,而當時社會卻認為愛滋是專屬同性戀的疾病。無論社會 或是政府,全面性地不作為。感染者因而起身抗爭,試圖破除歧視的影響性。在那 個時空背景下,社群間可以感受到「朋友或家人消失的恐懼」,HIV 被視為整個社 群的事情,社會環境在感染者的抗爭下逐漸開放,大眾願意進行溝通與討論,愛滋 被從而被政治化、公眾化,讓人們知道,愛滋確實在我們的身邊,不分階級地影響 社會中一部份群體的生活,這個現象也影響了整體西方社會的觀點。 而在台灣,因為政府掌握藥物和健保資源的權力,在政策面上也呈現出感染者 與被感染者之間的二元區分,例如在吉安火車站前大大的標語「你要小心你自己不 要成為愛滋的受害者」正是該現象最好的佐證,進一步使受害者與加害者的形象截 然斷裂。同志諮詢熱線的志工主任鄭智偉,更進一步強調台灣法律的制定也是一大 因素。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21 條,感染 者身份,貼附上犯罪的標籤後,或將加深與非感染者群體之間的歧見。同時,媒體 友善與否的影響也相當大,當行為附加上感染者的標籤,就如同放大鏡,強化對既 定族群的刻板印象,會接觸平衡報導並轉以正面態度看待感染者的人就成為少數。 即便在今日,對於感染者的污名在各界努力下正逐漸消除,但在同志社群之中,卻 仍是被排除在外的非主流。

殘酷兒——互動過程的困境 同志運動中的殘酷兒有著諸多面向,其共同面臨的困境是因為生理上的侷限, 會較為抗拒交友或出門,同時,也因為找不到能夠配合不同類別障礙的軟硬體設備, 進而造成情感或慾望上的限制。無疑地,障別不同當然也使面臨的現象有所不同。 舉例而言,聽障同志因為聽力的侷限,在社交場域上較難與人互動,但手機普 及後,此現象已有改善,因此聽障同志在互動上雖有困難但不至於非常嚴重。又如, 肢障同志面臨的困境,小至個人,大至國家結構,都面臨很嚴重的問題。舉凡無障 礙空間的缺乏、難以處理的情慾問題(空間、照顧者、交通帶來的限制,或者無法 自慰的生理限制)以及加諸在障礙者身上,重重的出櫃難關(經濟難以獨立、外籍 看護宗教排斥等)而運動上也同時面臨此問題,如同運時的身障專區、舞台的無障 礙通道、同志店家溝通無障礙空間等等。 無論是人際面上、情慾面上,殘酷兒因為環境、社會上的不友善,相當程度的 面臨了不同的挑戰,仍有待更多層面的檢討社會環境與制度。

結語——呈現更多元的同志族群樣貌 在主流之外,具有多元面貌的非主流族群依循不同的脈絡而形成,無論是在生 命歷程中試圖尋找群體文化價值的人們,抑或是仍有待社會結構的解構、以及生活 當然也絕非本文所舉的例子所能完全涵蓋,爬梳不同族群的實況與困境,我們能夠 試著看見這些族群背後的故事,進而思索不同問題的根源與可能改變的方向,當我 們不再只是將非主流者排除視線所及範圍之外時,也正是我們發現自己終於身處於 一個更能包容異質性的多元社會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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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男同志

上實際碰到諸種困境的族群。事實上,同志族群從來就不僅只有單一而扁平的面貌,


如何成為男同志? —— 從「熊/豬」之爭與「C /娘」 談非主流男同志的邊緣化

[1]

[ 林亞駿 蔣明翰 ] 從前文粗淺勾勒出的男同志社群樣貌中,我 們得以得知在不同的內團體間往往面臨不同的困 境,而不同群體間也有著不一致的權力關係,甚 至彼此爭奪話語權。是什麼樣的原因造就了一個 群體內部的再分化?本文將聚焦於「C /娘」與 「熊」兩族群,討論其被分化的原因以及現況, 初探男同志社群內部繁複的樣態。

拒胖、拒 C: 當身體特徵與性別氣質作為分類線索

「C /娘」:

人們是如何分化我群與他者?根據社會認同理論

Peter Nardi 觀察到,1970 年代美國男同志主流社

(Tajfel & Turner,1987) 與 自 我 分 類 理 論(Turner,

群性別意象的轉向:從「娘娘腔特質」轉為「超陽剛特

1987),「分類」是造成群際對立必然的條件之一。每

質」;異性戀主流社會把「娘娘腔特質」與「男同性戀」

個人都有一套對於「我是誰」的認知結構,其中包含個

連結起來,為了反抗此一「汙名」,「陽剛/不 C」的

我認同和社會認同,這些認同形塑了對特定團體認同的

男同志便對此迷思做出反抗。(Peter Nardi,2000)然

認知,即不同的分類線索。

而,主流性別意象的轉向,同時也在族群內部形塑了排

「身份認同」往往是透過「差異」(difference)而

他性,形成了一種娘娘腔恐懼(sissyphobia)的氛圍。

被形塑而成。觀察「C /娘」與「熊」兩族群,這兩族

「C /娘」族群所面臨的排斥,同時也來自於長期

群的差異性,往往較其他族群更為顯而易見:身體特徵

父權結構下的影響:陽剛特質被強化,而陰柔特質被貶

與性別氣質。身體特徵與性別氣質較其他特性更難以隱

抑,甚至被和其他被認定為負面的特質做連結。鄭智偉

藏,在社會互動的過程中,更容易被視為「他者」、「非

表示,C/娘族群在同志運動中被拒斥的原因,即和主

我族類」,加之以此二群體的組成成員甚多,更賦予他

流社會強調陽剛特質及疾病汙名化的連結,有很大的關

們較高的能見度,造成男同志群體內部對其產生了更多

聯。在過去,C /娘的性別氣質在主流價值觀之下,經

的排他性論述。

常被與虛弱、疾病做連結;男同志族群內部為了擺脫疾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以下簡稱熱線)社工主任 鄭智偉對此現象表示了他的看法,「台灣社會急著標示 他人是什麼,或不是什麼。」、「而同志運動雖然常談

病汙名形象,透過追求陽剛特質破除此連結,卻同時貶 抑了與之相反的陰柔特質,造成族群內部的分異與壓 迫。

及認同。認同可以帶來社群與歸屬感,但集結也可能會

沒有胖同志,只有懶同志?:

引起對他者的排除。」說明了男同志族群儘管在社會上

「熊/豬」族群的分化

為相對弱勢,卻仍有「弱弱相殘」狀況發生。

非主流男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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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權結構與疾病汙名化下的犧牲品

在男同志社群的身體形象中,身形健壯(muscular) 者蔚為主流,再者身材較為精實者(fit)也為不少人所


好;身材較豐腴的男同志,往往被排除在主流社群之外。

另外,在林純德教授的論文 [4] 中也提到在熊圈中

然而透過網路社群等集會方式,加之以歐美與日本熊族

存在「性感階序」的位階,而在此族群中,身材越健

文化的引介,這些身體形象較肉壯而不符合主流想像的

美、氣質越陽剛者則越接近該序列的頂點。此序列藉由

人們開始形塑起自我族群認同:他們開始用「熊」來形

「性」(性角色、性能力、性向)、「性別」(陽剛、

容自己。

陽光、粗獷)以及「身體」(身材、五官、鬍髭體毛)

1990 年代,台灣各大 BBS 站上便開始有以熊族為 主的討論版出現;2000 年開始,熊族的自我認同更在 男同志圈內形成了一種特有的「熊文化」。熊族除了身 體形象外,更逐漸有相似的髮型、衣著品味、社交場所, 在同志遊行等場域中也可看到熊族集結的身影。熊族隨 著時間推進,建立起強大的族群認同與凝聚力,甚至逐 漸翻轉了過往的汙名,搖身一變成為男同志社群中,具 有優勢的另外一股力量。

向上建構,而在階層最頂端則是在上述三個面向上都具 有較為「可慾求的」特質之「優熊」,並不意外地享有 較高的權勢與待遇;而位於金字塔底端的「豬」與「C 熊」 等族群則不免遭到排擠。上述說法揭露族群分異的形成 機制,也同時佐證「熊/豬」更進一步在交友經驗上的 差別待遇。然而對於此一說法,本次接受我們訪問的張 盈堃教授則表示個人喜好的類型並不一定依照此階層排 序,具有不同身材特質的人也依舊會有喜好該特徵的群 組出現,並不只是如此單一的序列。

然而,隨著熊族的日益蓬勃,「定義熊族」便成為 當務之要。根據一篇在前幾年流傳盛廣的男同志種族分

分裂與流離:

類表 [2] 中就提到熊族必須「臉方或有鬍渣,喜歡穿緊

邊緣群體的現況與歧視言論的呈現形式

身T恤下半身穿短褲,有點壯碩且平頭或天靈蓋頭髮有

長久以來,男同志圈中「拒C、拒肥」的現象早就

點長,通常會在健身房或 GAY 吧看到,熱愛健身也愛

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其中最可以作為體現的事件,則是

『健身的人』」而原先體型豐腴者,則被描述成「愛吃

在 2014 年,康熙來了節目中的街頭訪問所引發的爭議。

不打扮,胖胖的很墮落,幾乎已經宅化了的宅化豬族」,

在「男明星同志好感度大調查」[5] 主題中,節目邀請

甚至還得加註「有很多人把熊族當成是豬族,這可是天

十名類型顯著不同的男藝人,並由製作方到街頭訪問男

大的誤會」。至此,原先身材豐盈的男同志已經被剔除,

同志,要求他們對十名男藝人依照自己喜好的程度排

足見內部族群分化已經根深蒂固。而熊族也藉由固化這

序。毫無疑問地,以出版健美書籍出名的藝人 Hero 祖雄

些教條式的定義,進一步形塑熊的樣態,以及熊圈的組

以及模特兒利晴天等人奪下前三名。然而處在榜單第八

成 [3]。

以及第九名的男藝人,在街訪獲得的評價則恰恰體現了 男同志圈中對身材外型以及性別氣質的分異。

非主流男同志

8


在節目中的評比中,第九名是以綜藝節目大學生了 沒固定班底走紅的馬太,在三四個喜熊的受訪者肯定其 作為熊的事實之後,緊接而來的則是「很多人自以為是 熊,殊不知吃多了就會變成豬」,以及更露骨的「你看 他身上刺青這麼多,身材又跟豬一樣,你不會覺得很像 蓋了認證標章一樣嗎」等等言論。第八名則是模仿蘇打 綠主唱青峰出道的黃豪平,他所面對的評論則是:「他 就是個女同志啊,幹嘛出現在男生的排行榜裡面」、 「姊,好好走學者這條路好嗎?」,以及用戲謔的口氣 講出的「同性相斥」四個大字,不僅將「女同志」、「女 性」等詞彙視為攻擊的標的,也進一步強化對「C /娘」 的拒斥。

我是誰?——排除機制的類比與成為男同志的艱難 經歷三篇文章的討論,我們不禁要問,成為一個男 同志竟然是如此艱難的事情嗎?服膺於各種主流價值 [6] 之下,我們不能具有陰柔氣質、我們不能肥胖、我們不 能無套性愛、我們最好不要受過傷、我們更加不能是老 邁的。然而,如此扁平而且單一的同志想像,難道真的 就是我們嚮往的烏托邦世界嗎?從「C /娘」的案例之 中,我們看到男同志社群為了擺脫疾病汙名,於是進一 步排除具有陰柔氣質的男同志,再從「熊/豬」族群之 中看到熊的族群也為了強化族群認同,用極其相似的手 法革除身材與氣質異於族群內部規範的成員。誠然,我 們不可能預測怎樣的體態以及外型會成為未來被主流價

雖然在綜藝節目上的表現很多時候是為了迎合節目

值喜好的特徵,也並非每個人都能在不同族群之間轉換

效果所配合的演出,不過這些歧視性言論卻更鮮活地出

得宜,更不是每個人都會在現有的氛圍之中對邊緣族群

現在交友軟體或者同志交友網站之中。進入男同志交友

落井下石。然而我們必須注意,歧視其實常以幽微的方

網站 TT1069 的交友區清一色可見打著「異男樣」做為

式出現。一個人的情慾與喜好當然不可能對所有不同條

號召的交友文,文中也不乏「C 娘熊豬勿擾」的字樣,

件的人都一視同仁,然而要如何以更柔軟的話語與態度

交友 APP 如熊族愛用的 Growlr、Scruff,以及在台灣用

對待並不屬於主流價值中被慾求的人們,或許更是亟待

戶量最多的 Grindr、Jack’d 的交友檔案上以及 PTT 甲

男同志族群努力解決的問題。■

板的自介文也不乏同類型的話語。 諷刺的是,從康熙來了到交友軟體,所有的言論都

可以說是偽善,懷抱此類意見的人當然會用比較委婉的

[1] 然而「C /娘」此一稱呼本身就可能隱含歧視意味,本專題文章提及此一詞 彙處都只是為了指涉該族群或者尊重論文及訪問者原先所使用的詞彙。此 外,「C」係源於「sissy」一詞之簡寫,與中文的「娘」雖意義高度重疊但 並非完全相等,考量「C」在男同志文化中的意義以及其指涉行為的不完全 重疊,本文中沿用林純德教授在其《「C /娘」的爭戰指涉、怪胎展演與反 抗能動性:檢視「蔡康永 C /娘事件」中的「性別平等教育女性主義」論述》 一文中的使用方式,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該篇論文的第一個註腳。

理由去包裝前述看法。情僧則在訪問中表示人們不認為

[2] 文中所提的分類表起源已不可考,但仍有許多連結可供讀者參考,本文在此 附上存於噗浪 Plurk 的版本。https://goo.gl/FNTQfB。

被相同的理由所包裝——個人喜好。當這些言論被攤開 檢視時,個人喜好總是被推上第一線作為有力的回覆。 對於此一現象,張盈堃教授在訪問中表示這一說法其實

個人喜好等同於歧視,是由於大家認為歧視的對象本身 沒有好壞之分,而由於既有的偏誤印象等等造成不平等 的待遇。但在這些人眼中,話語中所指涉的對象往往就 已經是在他們的道德準則上偏誤的個體,因此進行這樣 的陳述時,他們並不認為這樣合於歧視的定義。熱線主 任鄭智偉則提醒雖然大家都肯認不應該具有歧視,可是 回歸到個人行程親密關係的選擇當下,其實很難去界定 歧視這個說法的合理性。

[3] 然而並非所有的熊族或者男同志都服膺此種分類手法,或者以文中的態度看 待分類,在對熊學會創辦人之一的海賊的訪問中即有提到,他認為有時候這 些分類僅僅是看待一個人的角度不同所導致的。 [4] 林純德,2009,《成為一隻「熊」:臺灣男同志「熊族」的認同型塑與性 / 性別 / 身體展演》,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 76 期。 [5]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觀賞該節目內容,而關於該集主題的更多意見,可以參 考賈培德,《從《康熙來了》看同性戀社群與同志「熊族」的自我歧視》。 http://goo.gl/p6T94k。 [6] 此處的主流價值不單只男同志文化中「拒 C 拒娘」的傳統,男性在父權體制 與審美之下,陰柔與肥胖依舊是被拒斥的標的之一,至於感染者則由於歷史 上同志圈的運動策略,而更有弱勢的標籤。 參考文獻

非主流男同志

9

1. Tajfel, H. & Turner, J. C. (1986). The social identity theory of inter-group behavior. In S. Worchel & W. G. Austin (Eds.), Psychology of Intergroup Relations. Chicago: Nelson-Hall. 2. Nardi, Peter.(2000). Anything for a Sis, Mary’: An Introduction to Gay Masculinities. Peter Nardi(Ed.),Gay Masculinitie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1-11.


衝突如何發生 從「好國好民」、「總統大選」到「刮亮台大」 [ 許毅全 ] 台大目前的學生自治體制採「三權分立」的設計:學

活動的資金來源為校外人士贊助,不在學期初的預

生會長及各部門負責處理行政事務、舉辦活動、爭取學

算上。王日暄表示,學生會在第一、二次常會(以下簡

生權益等,而學生代表聯合會 (下簡稱「學代會」)則

稱「一常」、「二常」)時曾提過活動的構想,並有發

定期召開大會監督行政部門的施政;至於學生法院則負

下相關資料,但是學代認知中,學生會一直到第六次常

責法律解釋或個案的仲裁、訴訟等。

會後,才向學代會報告此活動,並將預算案送到活動委

此一設計,基本與現代民主政府的運作符合,不過 二者之間仍有些許差異,例如不夠專業、任期短、學生 政府對學生不具有太多權力等。這些差異帶來了一些問 題:以任期短而言,學生自治的參與者們犯下的疏失, 在其任期結束或離開學校,就幾乎不再為人提起,和現 實政治中,負面事件往往會在政治人物的生涯中一再被 提起不同。 不僅如此,立法與行政之間相互制衡,乃至對立的 互動關係,是否能夠符合學生自治的需要,也不無疑 問——在橫跨了第 27 屆與 28 屆學生會任期的 2015 年, 兩會先後就「「好國好民|臺灣青年政策論壇」、「總 統大選青年對談」和「刮亮台大」三個活動產生爭議。 這些爭議彼此之間,並非相互獨立,而係相互影響,究 竟學代會與學生會的參與者們如何詮釋?雙方的認知差 異該如何弭平?而兩會在齟齬發生之後,是否仍能共同

員會審查。另一方面,本案到六常才提出報告的原因, 雙方的解讀亦有差距:王日暄強調,學生會無意規避審 查,只是活動的團隊和企劃都不夠完整,在五月中確認 贊助的款項後,才有辦法提出企劃;但前學代周易認為, 學生會一開始無意送預算案,另立一個帳戶接受贊助 款,只因台大課活組要求必須經過學代會決議,才臨時 送預算案。 總的來說,第六次常會到七常間關於好國好民活動 預算的主要爭議有三點:第一,提出時間點過晚,在活 動舉辦前夕才提出企劃,讓學代無從監督;第二,活動 經費在提出企劃時已經支出一部份;第三,活動的可行 性低,團隊的組成也不完備。後來在七常後召開了一特, 當時會長王日暄已經休學並請辭,由副會長林冠嘉代 理,刪除暑假前的活動後重提了預算,會議上以三票之 差通過,但活動最終仍沒有成功舉行。

尋求新的可能?將是本文意圖解答的問題。

總統大選青年對談:「好國好民 2.0」?

好國好民爭議:意圖規避學代會審查?

「總統大選青年對談」案發生於 104 學年度上學期,

第 27 屆學生會會長王日暄提到,「好國好民|臺 灣青年政策論壇」當初預計於 103 學年度上學期舉辦,, 最初並不確定活動的形式,但希望能將政治去污名化、 讓同學們更自然的關心政治,並修正過往社會運動與政 治之間的斷裂。另外,當時適逢總統大選與立法委員選

黨的候選人與學生對談,起初也並非主辦的角色;籌備 團隊開始詳細討論活動內容時,已經過了期初預算審查 的時間,由於地點時間等細節皆未確定,二常學生會僅 表示將舉辦總統大選相關的活動。由於跨校的溝通成本

10

1

好國好民

10 4-

10 3-

時接到成大學生會的邀請,打算在總統大選前邀請各大

總統大選

學生自治

1

舉年,學生會希望運動者能夠更多的去參與政治。

根據第 28 屆學生會會長陳宣竹的說法,學生會在九月


非常高,台大學生會也不希望主導活動,二常到五常間

議,希望快速完成委員會審查的程序,因此學生會才繼

幾乎沒有進度,直到五常前,確定無法使用原先預定在

續舉辦。相較於由會長領導的學生會,學代間彼此獨立,

台南和新竹的場地,才考慮辦在台大的綜合體育館。

存在複數的意見領袖,另外一派重視程序勝過實質的學

在五常上,學生會報告活動可能在台大舉辦,將提 出本活動的特別預算,但當時學代並未意識到這是一個 大活動,沒有在五常上對活動提出質詢。當學生會之後 提出特別預算,讓學代會召開第一次特別大會(下簡稱 「一特」)審查本活動特別預算時,距離活動舉辦只剩 下不到一週,而學生會也未按照慣例,在會議前一週交 出企劃書和預算案,拖到一特前一天才將資料給學代 會。

代,不希望此一違反程序的活動舉辦,因此向學生法院 聲請暫時處分,要求學生會暫停一切有關總統大選青年 對談的行動,學生法院在接到聲請後四十四小時、活動 前一天公布釋字第十號,駁回暫時處分的聲請。

刮亮台大 [1]:刪除決算做為制衡手段? 「刮亮台大」是學生會的校慶系列活動「臺大湊熱 鬧」之一,時任學術部長的翁毓聆表示,起初預期本活 動要和其他活動,如:彩繪台大、夜宿台大等配合,把

在這次事件上,學生會長陳宣竹認為,學生會已在

台大的校園民主運動史放在刮刮樂的板子上,在學生活

前幾次的常會提及將舉辦這類活動;但對學代而言,像

動中心一樓展示。本案最初外聘的設計師的成品不佳,

突然在活動舉辦前一週要求通過預算,延後繳交資料來

後改由學生會學術部的部員自行設計,因而無法如期完

規避審查。學代謝宇修表示,由於不想讓未經審查的活

成,和學代會活動委員會溝通後決定延期展出。但最終

動通過,一特決議將本活動交付活動委員會和財務委員

展出的時間又晚於承諾的時間,一些學代們因此認為,

會審查——按照程序,委員會審查完畢後,需要再召開

在承諾的時間後舉辦,已經違反預算的授權範圍,且本

大會通過預算。由於一特的時間於活動前五天才召開,

案的成效不佳,在學生中的,最後刪除了刮亮台大的決

決議交付委員會審查的同時,幾乎也代表學生會不可能

算。學生會後來提出了覆議案,但學代會仍維持原本決

在學代會通過特別預算後才舉辦活動。

議。這筆七千元的支出,目前由翁毓聆代為墊付,學生

意見各自獨立的學代會 雖然預算在程序上已經無法通過,和三位政黨候選 人的對談最終仍舉辦了。學生會法制部長蔡維哲提到, 如學代們在一特時,一致認為不該舉辦活動而否決預算 案,學生會就會取消活動;但實際上有一派學代希望活 動舉辦,一特後也立刻召開活動和財務委員會的聯席會

會仍然希望尋求學生法院的途徑,就本案做出仲裁,或 對於「刪除決算」行為釋憲。 本案的核心問題並不在於決算能否刪除——兩會對 於「違法決算得刪除」這點意見相同,而在於「刮亮台 大」活動是否該當「違法」的要件。對此,學生會認為 延後舉辦並未當然違法,「刮亮台大」雖無法如期在校 慶時舉辦,但學代會既已同意延期,代表本活動不因其

學代會 學生自治

11


學生會 未在校慶舉辦,即無法達成原先預期的效果;而周易則 認為,跟當時承諾的時間不同就已經違法。除了延期和 成效不佳外,學代會對於學生會的不滿也是原因之一; 他說,經過前面數次和學生會的衝突後,學代會有感於 缺乏有效制衡學生會的手段,只能用刪除決算作為最終 的手段。

學生會活動中的高風險族群 檢視「好國好民」和「總統大選青年對談」的共同 點,會發現他們皆是學生會第一次嘗試的新活動,相較 於「博雅深夜食堂」[2]、「台大電影節」、「光合作用」 [3] 等連續辦了數年的活動,這兩個活動的內容與形式, 都有更高的不確定性:就「好國好民」部分,王日暄提

結語——學生自治生態的改變:斷層或是轉機 幾位學代和學生會幹部不約而同提到,近一兩年增 加了許多關心社會議題的學生參選學代——相比之下, 原本學代的來源大多來自學生會,思維方式或情感上都 和學生會接近,也比較能理解學生會的一些困境。蔡維 哲認為,此一改變與學代會「舊傳承的斷裂」有關,和 他大一時進入學代會的狀況有許多不同,當時一些前輩 因為有在學生會的經驗,較能看出活動企劃的問題;但 另一方面,亦如法學院學代周易所言,這是學生自治圈 的擴大,學代會納入更多素人,雖然當前學生會的思維 仍然比較維持著舊的模式,但若學運後的素人能進入學 生會,也許會有更大的改變。

到,當時從一月到四月都在討論該怎麼做,直到至五月

這將是一個雙向的過程——批判性較高的學運後世

中才形成活動大致的輪廓;而在「總統大選青年對談」

代一方面影響學生自治體制,一方面也會被體制影響。

案,台大最初並非主辦,場地、候選人是否參加等細節,

確實學生會幹部的主要來源大多來自前部員、前學代,

也充滿未知。

但並不代表學生會是官僚陳舊、與校園或社會脫節的組

另外,這兩項活動都需要與其他單位合作、溝通, 非僅憑學生會一己之力能夠完成:好國好民系列活動非 常多,例如政策工作坊、全國學生會議、世代對談、校 園藝術展、市集 [4] 等等,對外合作的單位則有校方行 政主管、企業、民間組織等;而「總統大選青年對談」 最初共有七校主辦,並邀請了四十所大學串連,九月初 即開始籌備的活動,但直到十一月中才召開記者會,向 三組候選人發出邀請。28 屆學生會內務副會長鄭婷尹認 為,「與外校溝通的高成本」是進度緩慢的一大原因。 不確定性高的創新活動、必須與其他單位合作的活動, 這兩者固然賦予學生會更多元的可能性,但也有進度緩 慢的風險,讓學生會只能壓底限提出預算和企劃,而學 代會因此缺乏足夠時間審查。

織——好國好民、總統大選青年對談的發想都是關注在 社會或政治議題上,刮亮台大也是處理校園歷史中的轉 型正義,而議題講座、性別工作坊更是持續了好幾年。 換言之,傳統台大學生會和受到社會運動而進入學代會 的素人其實有著同樣的關懷,只差在一方選擇行政一方 選擇了立法。由是以觀,往後學生自治圈兩方的合作仍 然有很大的可能性。■ [1]「刮亮台大」刮刮樂板上的圖片:http://imgur.com/KToHsJK [2] 台大學生會於 2012 年開始的活動,在博雅的圓桌區舉辦沙龍,議題廣泛, 包括高等教育、校園空間、性別、媒體等,參考自活動網頁:https://goo.gl/ kfAUv4、https://goo.gl/31h9KU [3] 台大學生會近年持續舉辦的活動,在中午休息時間提供校內團體表演的舞 台,主要多為音樂性社團,參考自光合作用舊官方網頁:http://goo.gl/pyarbU [4] 好國好民系列活動宣傳圖,取自台大學生會臉書粉絲專頁:http://imgur.com/ X5xaTnz

學生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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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爭議的終結? 對釋 字 11 號

義務

[1]

的詮 釋及 其影 響

[ 廖俊翔 ]

—— 報 告 施 政 —— 不因政策内容、手段有別 除特殊狀況,應事前為之

會長 行政部門

學代會 —— 制 衡 手 段 —— 立 法 權、 監 察 權 預 算 審 查 權

在「總統大選青年對談」的相關預算在 104-1 會期 第一次特別大會付委後,前學代謝宇修等 15 名學代向 學生法院聲請解釋規程,除希望法院能就「學生代表大 會之問政權及監察權範圍為何?是否包括行政部門與會 外團體之交涉、協商、締約等行為?是否包括行政部門 對外募款之行為?」做出解釋外,聲請人並請求法院宣 告暫時處分,停止行政部門關於「總統大選青年對談」 的一切行政行為,並暫時停止學生會帳戶內款項之預算 外使用。 對於暫時處分之聲請,學生法院於去年十二月五 日,在去年十二月五日,即「總統大選青年對談」舉辦 前一日,做出釋字第 10 號解釋文,肯認法院得為暫時 處分之宣告,惟本案之聲請予以駁回。至於「監督範圍」 的爭議,則在今年四月五日作成的釋字第 11 號解釋中 處理。

學生自治

13

監督

各方解讀:對於學生自治想像的分歧 當初的聲請人之一,前任學代周易認為,本號解釋 體現了他個人對於兩會權力對等的想法,可算是學代會 勝訴。周易指出,要使握有人力、資源、資訊的行政權 不致失控,必須讓立法權和行政權處在對等狀態,行政 部門在做成重大決定的時候,需先送到立法部門來進行 審查。而釋字 11 號肯認了學生會有最基本的報告義務, 並依照事情的輕重緩急來決定學代會審查的強度。 另一位聲請人,學代會前副議長謝宇修也指出,行 政上的細節只要學生會報告清楚即可,沒有必要經過委 員會審查後再進行;瑣碎、秘密的事項視情況可以不用 詳細公開,但事前還是要讓學代知道。學生法院雖未明 確說明學代會的監察權限和問政範圍,但既然學生會有 報告義務,學代會當然能質詢、糾正。此外,本號解釋 指出,就算是以非動用學生會編制之預算舉辦的活動

接受本專題訪問的學生自治者們,不論來自於學代

(即「無預算活動」),亦與使用預算的活動沒有不同,

會或學生會,大多贊同本號解釋之見解,但雙方強調的

仍須踐行報告義務;若事前未能踐行報告義務,亦不代

部分卻大相逕庭。究竟雙方解讀有何差異?而此一解釋

表其政策決定直接無效,事後儘速補行亦可——但謝宇

作成後,對於兩會後續互動又有何影響?皆值得進一步

修認為,預算法中已有明確規範,對外募款也是預算的

探究與關注。

一部份,仍經學代會審查方得動支。


相對於此,代表行政部門的 28 屆學生會長陳宣竹

但另一方面,周易卻也悲觀地認為「實質的影響很

則認為,學代們的想法是學生會所有的行為都要審查,

難說」——倘若行政部門不踐行,那立法部門也沒有辦

學生會要肩負起跟學代會講的義務。但對於報告的程

法,「這次只是劃設出一條紅線,但握有權力的行政權

度,兩會的理解不太一樣。她無法認同「所有行為都需

很容易跨過這條線,只能靠學生對於這件事的譴責才有

要經過學代會的審查」的想法,第一個是基於民意基礎,

辦法壓制住」。

第二個是實際執行上的障礙。這樣一拖下去行政就形同 癱瘓。學代會制衡學生會,應該透過包括質詢、糾正、 彈劾、預算審查、制定法案等手段,而非要求學生會任 何作為都要經過學代會的授權才能執行。 27 屆學生會長王日暄也強調,學代們覺得某些行政 部門非常傲慢、官僚,但此一想像是非常錯誤的。學生 會只是虛擬的學生政府,缺乏強制力,不應該對其懷有 顢頇、不理民意、距離學生非常遙遠而且壓迫他人的想 像。王日暄指出,學生會行政部門負責的對象,跟學代 會立法部門負責的對象,不是雙方,而是全體同學。所 以報告負責的對象,是要讓全體同學知情,而且願意關 心。

預期影響:一號解釋,各自表述? 釋字 11 號解釋將「施政方針」與「附屬性執行手 段」區分——學生會就前者有向學代會報告之義務,而 以執行政策為目的之對外交涉、協商、締約、募款等行 為,則屬於後者,學生會無須就此獨立於政策之外向學 代會報告;至於哪些執行手段需要向學代會報告,以免 架空學代會的監督功能,則視該特定執行手段與政策之 實行是否有重要關聯而定。另外,行政部門以不動用預 算之方式舉辦活動(即「無預算活動」),作為一獨立 具體之政策,實與其他使用本會預算之政策並無不同, 仍有前述報告義務之適用。

學生會的王日暄、陳宣竹則表示,釋字 11 號作成 之後,說明了一直以來很模糊的部分,讓學生會的報告 義務更清楚、明確,即學生會僅須就「施政方針」踐行 報告業務,至於「附屬手段」是否應予報告,學生會則 可依其重要關聯性,決定是否需要報告與詳盡程度。 解釋文另外提到,報告義務的履行除了因「情況緊 急」、「不能於事前預知」或「學生代表大會事實上無 法聽取」者外,應以「事前報告」為原則;但違反報告 義務,並不會使政策決定無效,盡速補行即可。學代會 固然可以透過得以彈劾、糾正、調查等其他手段制衡, 但謝宇修表示,學代會思考如何用這些手段讓學生會負 責,同時亦希望學生會能理解這些手段的意義,否則依 目前法規,如欲究責僅能走向「刪除決算」一途,他也 強調「如果學代會的目的是代表學生監督,但是同學們 沒有監督學生會的意識,學代會的存在意義就很薄弱。」

結語 雙方想法的落差,源於對學生自治想像的根本上差 異,而雙方的衝突直接地表現在近幾次的事件當中。釋 字 11 號可說是試圖為往後的兩會互動,提供明確的方 針,以解決長久以來的爭議。但真正的關鍵,仍在於雙 方的互信能否建立。新會期開始,在學生會定期事前報 告、新任學代更積極參與討論、雙方亦對彼此職權有更 清楚了解的情況下,目前兩會間尚未發生重大爭議事

由於本號解釋指出無預算活動與使用預算的活動並

件,互動亦較為順暢,但能否不再重演過去劍拔弩張的

無不同,因此學代周易指出,學生會之後總算不能再以

關係,則需要更長期的觀察。■

「沒有用到學生會費」為理由,便拒絕向學代會報告, 對此,學代許軒瑋也強調,「學生會有義務告知學代會 他們還想做甚麼、進度如何、狀況有沒有按照當初預計

14

學生自治

的在執行,而不是期末才提出做整體檢討。」

[1] 釋字 11 號全文:https://goo.gl/RelNkR。


齟齬過後:毀滅抑或重生? 談三 權 分 立 、 學 生 政 府 的 學 生 會 想 像

體制內的改革倡議

專任文官缺乏與話語權不均

學代會與學生會間的激烈衝突,早在 103-1 會期的

現行台大學生會的體制,奠基於七十八學年度制定

宇宙人事件便隱約浮現;而在經過 103-2 會期的好國好

的「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自治規程」,而類似總統制的

民、104-1 會期的總統大選青年對談及刮亮台大事件後,

三權分立體制,也自始確定並沿用至今。然而,政府機

學代們與學生會間的不信任,更是到達高峰——正如學

關的運作,必須仰賴完整而專業的官僚體系方能維繫。

生會 28 屆學術部部長翁毓聆所觀察,雙方經常惡意揣

然而學生會無法聘任全職「文官」,而學生自治參與者

測彼此的作為,原先私下的朋友關係也在事件發生之後

們不夠專業、亦不可能全職投入。結果是,「學生政府」

變質。面對這樣的困局,學生自治的參與者們紛紛提出

的想像在實際運作上,常常遭逢困難,大家也為了滿足

改革倡議:前任學代周易與第 27 屆會長王日暄都提到,

高標準的程序要求,付出相當大心力。論者或許期待藉

「學生會可以更早向學代會報告,學代會也應理解細節

由強化傳承以改善問題——學代會之所以提出「學生政

暫無法確定的實際困難」;而前學代會議長邱丞正則指

黨法」,亦與此有關。然而經驗傳承相當仰賴人際互動,

出,可以藉由任期調整,將本來八月開始的任期調整至

而難以憑藉制度落實,長久看來,體制仍然處於不安定

六月,學生會在學期末先提出施政方針,預算則在開學

的困境。

後送交學代會審查,如此,雙方將能有更長的討論與修 改時間。

另一方面,比照政府機關對法律文字、概念的使用, 也拉高了學生自治的參與門檻。如法制部長蔡維哲就觀

然而許多受訪者也提到,在現行「三權分立、學生

察到,在這樣的體制下,來自法律學院的學代,可能享

政府」的體制設計下,代表行政權的學生會與代表立法

有更多話語權,其提出的說法也更容易被奉為圭臬;對

權的學代會之間,本就被期待相互制衡,僵局與衝突根

比之下,其他學院的學代可能因而卻步,不願提出自己

本無法、也無須被避免——基於此,亦有聲音認為,如

的想法。

欲消解兩會之間的矛盾,必須尋求制度設計的根本性修 正。究竟現行的學生自治體制有何問題?除了學生政府 之外,又有哪些可能的制度設計?而在程序正義與實體 福祉之間,又有哪些基本原則必須堅守?遂成為一重要 的議題。

學生自治

15

[ 吳睿恩 ]


三權分立外的其他可能 學代會前議長邱丞正,是力主「三權分立、學生政 府」應予修正的倡議者之一——「我們可以有三權分立 的實質,但可以不需要三權分立的體制」,他認為「學 生會可以做很多事,不是只有當政府而已」,此一制度 的出現有其歷史因素,但今日的我們應該思考:臺灣社 會是否還需要台大學生會作為「三權分立的實踐者」? 在三權分立之外,內閣制 [1]、理監事制 [2]、企業 化、轉型為社團法人等方案都是改革可能的方案之一, 但這些方案亦有其問題。就內閣制而言,轉型前的學生

不過,27 屆代理會長林冠嘉指出,自己雖然信任學 生會幹部、學生會有時也會覺得學代會很煩,但民主制 度的意義,在於防止最糟的結果發生,當有人用學生會 的名義做出違背學生利益的事時,學代會便能循此制度 踩下煞車;前任周易表示「有人做事就要有人監督」, 因而在他看來,尋求體制的變更,並無法解決當前所遇 到的問題;現任學代許軒瑋亦認為,雖然在不專業的狀 況之下,三權分立的體制很難被維持,但重點是大家要 能尊重體制,才有辦法進而思考體制要怎麼改變。

結語

會(代聯會)即是採內閣制,但由於監督效率不彰及當

學生會與學代會之間的關係,不應只停留在監督制

時歷史氛圍下,會長改由全體同學直選,如今將走回頭

衡的狹隘想像——在面對校方時,雙方必須彼此合作、

路,該如何說服大家?同學們是否能接受學生會長非由

分進合擊。因此,只從對立、衝突的角度思考兩會關係,

直選產生,也非無疑義。學生會轉型初期,固有論者提

非但無法符應真實運作的樣貌,更讓兩會的關係無可避

出維持原本的「大會——委員會制」,使學代會仍為大

免地面臨矛盾、陷入僵局。「中國許多大學把生活大小

會的最高權力機關,而普選產生的會長則肩負執行責

事項整合到 APP 中,以台大學生的能力沒理由做不到,

任。但經直接選舉產生的學生會長,僅能執行學生代表

卻被綁死在政府的體制之下,限縮許多創意實現的可

大會的決議,不僅不合理,也無法解釋直選會長有任何

能」,邱丞正強調「過往我們需要透過學生會的場域來

必要性。

想像民主,現在我們所需要的則是實踐創意的機會與嘗

企業化、社團法人等倡議,則著眼於能讓學生會獨

試犯錯的空間」。

立,免於校方管制,在各項事務上都享有更多彈性與空

兩會在前幾個會期的緊張關係,讓大家開始思考:

間,然另一方面,也脫離校園的保護傘,必須接受更嚴

對應新的需要,學生會的體制是否應該改變?如何改

格檢驗,如:提出的財務報表必須合於法規等。這樣的

變? 而 甚 麼 樣 的 體 制, 又 能 兼 顧 實 體 福 祉 與 程 序 正

要求對於學生而言是否過苛,恐仍有商榷餘地。至於理

義?——在齟齬之後,兩會的歧見是將更趨嚴重,最終

監事制,則與內閣制有類似疑慮。

走向毀滅?抑或是雙方能找到新的可能,避免重蹈覆

除了邱丞正外,部分受訪者亦同意三權分立體制有 修正空間,但是否要大幅變動、該如何變動,則沒有提 出明確的看法。第 28 屆學生會會長陳宣竹強調,若要

轍?一切皆有賴學生自治的參與者們,透過積極倡議與 協商,相互說服、凝聚共識,朝理想的學生自治環境更 接近一些。■

體制上的大幅修正,需要很多人一起討論,並非一蹴可 幾;在衝突最激烈的時期,她也曾有修正體制的想法, 但在經過更多討論之後,並不覺得非改不可。王日暄認 為,牽扯到權力或資源分配,就必然要有監督制衡,但 不應總是懷抱著監督「濫權者」的想像;她期待理解彼 此的困境,看見機制的不完美之後並坐下來溝通。

[1] 在內閣制下,將由各院或各系學生選出代表,再由學生代表間接選出主席, 各部門負責人亦由學生代表擔任。台大學生會的前身代聯會(學生代表聯合 會),即是較接近內閣制的制度設計。可參照台大學生會史:https://goo.gl/ azTQr7。 [2] 理監事制與內閣制相似,同樣由各院或各系學生選出代表,再互選出部分代 表擔任理事或監事。在理監事制下,會員(代表)大會係最高的權力機構, 理事會須遵守、執行大會決議,並由監事會負責監督。

學生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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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意語:用藥者的獨白 本篇受訪者曾有用藥習慣,現已戒除; 描述内容有虚構成分,若有雷同純屬巧合。 「毒癮可怕要知曉,販毒違法要坐牢」,讀者切莫以身試法。

到目前為止的用藥體驗 我第一次接觸大麻 [1],是有一次一個朋友 D 問我 「要不要去抽」,我想了很久才聽懂他的意思。因為一 直很想試試看,就答應他。抽完一開始,覺得好像沒有

沒體驗過的快樂,這樣的快樂沒有建構在任何的實體經 驗上,是很純淨的快樂。相較於搖頭丸,MDMA 比較沒 有那麼ㄍㄧㄥ,不會覺得這麼不舒服。

甚麼效果,大概五到十分鐘後,突然有一股冷流流過血

用過一兩次安非他命 [4] 但沒有很喜歡。如果說其

管,全身癱軟、腦中的思緒一直亂飄,完全無法專心。

他藥物是讓你的思考偏離正常狀態,安非他命則是相反:

那時候有點嚇到,感覺思緒已經完全脫離自我能掌控的

你的思緒會變得很清晰、快速,聽得懂別人講的話,也

範圍。第一次抽的感覺太強烈了,我跟 D 抽完之後還去

會覺得自己說的話很有意義。你不太可能因為用藥,偏

吃宵夜,隔天醒來就好像是做夢一樣,我上網 google 那

離正常的理性狀態,影響現實的生活;但卻可以一直施

家小吃的照片,發現圖片跟我腦海中的畫面一模一樣,

用安非他命,他會讓你很「正常」。我很害怕這件事情,

才確定「嗯,我真的有去」。

之後就沒有再用。

大麻跟酒精有點像,會覺得很放鬆,抽完之後還是

用藥實踐與社群

可以做正常的事;LSD[2] 像是把你既有的認知框架摧毀, 你必須要在空無的狀態下重組經驗,因此會看到幻覺, 例如你看到毛巾,但毛巾上的紋路會開始形成一些很有 趣的、像是波斯地毯的東西。LSD 也會放大你的感官經 驗,本來不會注意到的事情,在 LSD 的狀態下會變得很 明顯,本來很小的情緒也會被放的很大——這有好有壞,

用藥之後會很害怕面對別人,擔心自己被認出來 「現在不太正常」;但我也很不喜歡自己稍微熱情一點, 沒有用藥的時候,別人因為知道我有在用藥,就會說「你 剛抽完喔」,大多數人對於用藥的認識相當淺薄,這樣 的揣測與誤解,讓我感覺很不舒服。

我有一次使用 LSD 的經驗非常正面,那時我只是在想像

我有過很悲傷的一段時間,那時候很想逃避,不是

自己的未來會變得怎樣,想像力竟變得非常飛馳、具體,

大麻,就是 LSD 或 MDMA,身上剛好都沒有的話,就去

好像我可以做到任何事情。後來我就在想,假如人類的

買酒喝。但很快就脫離這樣的狀態,一方面是因為在課

自由意志可以到這樣的境界,那意志應該是很強大的。

業或其他方面仍有責任,沒辦法讓用藥這件事佔用太多

它跟外在世界的權力關係,可能不是如此不對等的,甚

時間;另一方面也察覺到,用藥可能開始對正常生活帶

至比外在世界還要高。

來一些不好的影響,比方說:我用了 LSD 之後,會影響

MDMA[3] 跟搖頭丸不太一樣,前者指的是單純的結 晶或粉末,後者則會以藥丸的形式,通常會加一些奇奇 怪怪、有的沒有的東西。我第一次用搖頭丸,吃完三十 校園意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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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鐘之後就吐了,但藥效開始生效後,我感受到這輩子

自己在團體任務中的表現,雖然別人可能看不出來,但 心裡會因無法發揮平常的水準而感到很難過;或是可能 要對身邊的人隱瞞。後來我決定戒除用藥,但大麻還是 會上癮,後來是費了一點功夫才戒除。


校園裡抽大麻的人很多,絕對超乎大家想像。就我 的觀察,大部分的人就算不是人文社會背景,也是比 較關心社會的理工科。這些人比較了解歷史,知道西 方 60、70 年代藥物文化的風起雲湧,也因為身邊的人 有在抽,耳濡目染,在「同儕引力」之下更容易開始去 抽。這些人比較怪咖,會讀很多文學、看很多電影,興 趣較偏向比較藝文方面。開始用藥之後,會認識很多新 朋友,但彼此之間唯一的共通點,可能也就只有用藥而 已,這樣的友誼很膚淺,甚至不算是友誼。但到頭來想, 這件事有什麼問題?好像也沒有,你也可能認識一個朋

用藥污名與國家角色 台灣社會對於藥物的污名非常深。我多少會覺得 這樣的污名有點可悲,這些藥物對於人類社會可以有 非常大幫助——只要在一些特定條件去使用。社會對於 用藥的污名跟歧視,暗示著一種「正常的人的理性狀 態」,這樣的理性不只是精神上,也是經濟理性計算的 結果——覺得用藥的人沒有生產力、很浪費資源,「你 既然對我們社會上造成這麼大的負擔跟成本,你就不是 一個合格的人」。

友,你們之間的共通點只有籃球,但很多人——包括我

但我比較算是一個自由主義者吧,只要用藥不要傷

自己——還是沒辦法排除這種很膚淺的感覺。

害到別人,完全是可以接受的事情。我還是希望會有所

MDMA 曾 被 用 作 心 理 治 療 的 藥 物, 但 後 來 被 禁 止。有個組織叫 MAPS(Multidisciplinary Association for Psychedelic Studies,迷幻藥研究協會)。這個組織在推 廣 MDMA、LSD 等用在心理治療上。我有一個朋友在因 緣際會下使用了 MDMA,結果對他帶來非常正面的影響: 他說,他在使用 MDMA 之後,把過去很多很深層的傷痛 講出來,甚至隔天發生非常大的改變,例如他覺得自己 過去很自我中心,傷害到很多人,於是一一向他覺得自 己這些人道歉。完全變了一個人。這件事情之後,我就 覺得「幹!不簡單」,對於身邊的很多朋友應該有幫助。 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曾進行 MDMA 的試驗, 某次試驗中有二十個人受試,受試者都有 PTSD(創傷 後壓力症候群),他們可能是阿富汗戰爭回來的士兵, 或是小時候被強暴過的女性,這些人進行過療程後,他 們在 PTSD 的量表結果,有 83% 的人脫離 PTSD。相較 於過去任何藥物最多僅有約五分之一患者見效,是非常 令人驚豔的結果。

限制,但國家公權力不只應該管制,他同時也應該教 育——用藥當然會有負面的效果,也會有成癮性,但到 底有沒有必要把這件事情放到這麼大。我們吃抗憂鬱藥 物也會有成癮性、感冒藥也有成癮性,但不會有人不探 討感冒藥的好效果而只去探討壞效果。國家公權力應該 做的事情,是把資訊攤在陽光下。我並不覺得開放大麻 之後會造成什麼社會問題,它有很實際的好處:帶來經 濟利益、工作機會——儘管這種說法我不是很認同;還 有一系列醫療、產業的發展跟突破。大麻過往非常缺乏 研究,但慢慢有一些證據指出,其可能對於治療癌症有 一些幫助,雖然非常難想像。我記得有看過一項調查, 將大麻納入正式經濟、去污名化之後,使用人口反而減 少,因為大家不再會覺得這是一件很酷的事情。我真的 很希望在有管制的情況之下,不論是大麻、MDMA、LSD 或其他藥物,能成為對人類有非常大幫助的東西。■ [1] 大麻屬「中樞神經迷幻劑」,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被列為第二級毒品,依 據同法第 5 至 11 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2] LSD 學名為麥角二乙胺,與大麻同屬「中樞神經迷幻劑」,列為第二級毒品。 [3] MDMA 屬「中樞神經興奮劑」,為第二級毒品。 [4] 安非他命屬「中樞神經興奮劑」,為第二級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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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8 月第 8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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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意語

2008 年 1 月創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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