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星 之 後 | | 起 飛 計 畫 的 高 等 教 育 改 革
行 路 艱 難 | | 性 平 體 制 在 台 大
當 綠 色 推 土 機 遇 上 ﹁ 文 化 恐 怖 份 子 ﹂ | | 淺 談 嘉 禾 新 村 保 存 運 動
進度追蹤:台大與國北教大併校案 2016 年十一月一號,清華大學與新竹教育大學正式併校為「國立清 華大學」,清大將新設「教育學院」與「藝術學院」兩院。同一時間,台
2016 年 11 月台大新聞整理
灣大學與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的合併案也將在近期步入新的階段,根據台大
/ 許哲榕
十月召開的校務會議紀錄,併校一案將分兩階段進行:「先提校務會議進 行整併意向之討論,如獲校務會議過半數同意決議授權,工作小組開始參 與兩校運作或相關制度之調整;約三至五年後將整併計畫書送校務會議決 定兩校是否合併,須獲校務會議三分之二同意決議始能合併。」[1] 而台 大的併校意向投票將於明年一月七日的校務會議上進行。可以說,當前的 台大與國北教併校案成功與否已經有了眉目,在投票通過後,相關籌備工 作將相繼展開。然令許多台大師生擔心的是,所謂的工作小組,將會由哪 些成員組成、將進行哪些準備工作、學生們能夠如何參與等問題,學生們 最普遍的憂慮則是併校後權益與資源將會如何變動。面對教育部的整併大
2008 年 1 月創刊 2017 年 3 月第 90 期 創辦人 |孫有蓉 社長 |翁鈺清 總編輯 |許哲榕 執行編輯|傅彥龍 蔣明翰 吳睿恩 意識焦點|許哲榕 性平教育專題|林庭葦 張禎晏 鄭 崴 朱家慧 嘉禾新村專題|許哲榕 傅彥龍 陳莉蓁 李姿穎 翁鈺清 陳磬揚 林旻潔 林慧慈 莊蕙慈 楊松凡 特別報導(高等教育)|陳柔安 特別報導(校務會議)|蔣聖謙 策畫編輯|陳品丞 封面設計|林昱均 美術編輯|黃怡菁 張育萌 周嘉恩 圖樣設計|施東宜 訂戶業務|蔣聖謙 會計 |林泓堉 印刷 |千業印刷 聯絡信箱| cpapercontribution@gmail.com BBS 板| telnet://ptt2.cc/consciousnes 部落格 | http://cpaper-blog.blogspot.com 臉書 |台大意識報 發行所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台灣大學第一活動中心 206 室
專院校政策,各校師生們的遲疑不無道理,更多開放、平等的溝通與討論 是必要的,免得粗糙的併校讓學生們成了高教改革下的犧牲品。 [1] 國立臺灣大學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校務會議紀 錄,2016 年 10 月 22 日,https://goo.gl/CDnvlQ。
迷霧依舊:台大團隊論文造假風波 自十一月起,「學界同行審論平台」PubPeer 網站,指稱前台大教 授郭明良及其團隊的論文當中,部分實驗數據的圖片為造假、複製,被 指出有問題的期刊論文達十一篇之多,甚至當中四篇的共同作者中,出 現了台大校長楊泮池之名。郭明良於十一日發表聲明、承認錯誤後,旋 即辭職;台大校方則表示將成立特別委員會以調查本次事件,並邀專家 學者協助檢視結果。此案除了涉及到學術倫理的問題外,也牽涉到教育 部、科技部與經濟部多個頂尖研究計畫的高額經費補助,是否有合理的 審查制度,及現行高教體制內對於研究的單一量化評鑑是否有所問題。 另一方面,在論文造假案後,身為共同作者的台大校長楊泮池,僅口頭 致歉,也凸顯了台大校方對於學術倫理問題,並無一套值得信賴的規範 和得以妥善運作的獨立處理制度。整起事件過後,受到最多影響的竟是 並未犯錯,卻被校方強加「學術倫理」課程的台大研究生們。
阮囊羞澀:台大兼任講師遭告知不再續聘 2016 年十一月下旬,台大外文系的德文課程兼任講師拉貝明 契(Raab Michael),因被校方告知經費不足,不再續聘,而只得
訂戶專線|蔣聖謙 0988268001 訂閱資訊|一年六期/ 500 元 意識報由一群學生獨立籌款印製,只有約三分之 一的經費由學校提供,您的贊助會是我們很大的 力量,訂閱這份刊物或大小額捐款,可以讓它多 一點力量繼續走下去! 第一步:將您的地址寄至 cpapercontribution@gmail.com 第二步:匯款 確認匯款到戶後,我們會以郵件方式送達, 謝謝您! 帳戶 |國立臺灣大學意識報社 林泓堉 帳號 | 700 0001236 0588280
寄信向修課學生求助,究竟台大校方為何會付不出每小時 720 元 的鐘點費。在消息引發關注後,台大教務處僅僅表示係因明年頂 尖大學計畫結束,缺少經費,才無法續聘拉貝明契;校方與文學 院已在爭取其他經費,以減緩相關課程停開的衝擊。然這個事件 卻也揭露了其他問題,作為一所研究型大學的台大,究竟該如何 妥善分配資源至研究與教學,若是連一門受學生歡迎,且需求穩 定的課程,都會因經費短少而停開,那麼教師的勞動保障何在、 學生的學習權益何在。更重要的是,在隔年八月因應教育部規定 將兼任講師納入勞基法,以保障其權益後,全台各地的兼任講師 們恐怕也將在台大與各校人事成本提高後,面臨同樣的遭遇。
「源」生聚落在嘉禾
/ 陳莉蓁 李姿穎
──嘉禾新村空間變遷 人們與水共生,傳統聚落的形成必然與水源位
後台灣被割讓予日本,肆虐的流行病阻礙著殖民統
置息息相關。水量豐盛的新店溪提供充沛的灌溉水
治者對空間的掌握;因此,日本政府在臺北最早進
源,墾民沿溪拓墾出各具特色的生活聚落。然而工
行的都市建設,主要即聚焦在自來水道工程等改善
業化推動都市成長,人們不再需要親水而居,聚落
公共衛生的硬體規劃上。在觀察地勢後,日人選定
或轉型發展商業,或面臨沒落的困境,其歷史痕跡
公館觀音山腳下的新店溪畔為「水源地」,藉由重
也逐漸消失。隨著《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充實,聚
力輸送水源,並建立現代化的水道系統。雖然水道
落多了「保存」的選擇。除了寶藏巖共生聚落、蟾
系統等建設大幅改善了台北的公共衛生問題,但隨
蜍山聚落外,依傍在台大水源校區旁的嘉禾新村也
人口密度增加,台灣的亞熱帶氣候終使暑熱成為都
在文化景觀的名單中。嘉禾新村目前有三棟歷史建
市治理的隱憂,因此,日本政府於 1932 年(昭和七
築,但因此區產權複雜、相關各方立場衝突,即使
年)公告《臺北市都市計畫》,規劃了十七處大型
現任市長柯文哲曾答應全區保存,在 2015 年區內的
公園作為解決之道。當時計畫在水源地、現今嘉禾
列管、非列管眷戶及無產權住戶都搬遷後,市政府
新村所座落之水道町新店溪畔一帶設置一處大型都
仍遲遲無法實現承諾,建物處於閒置的狀況。為一
市計畫公園--八號公園,因鄰近川端橋(今中正
探嘉禾新村的樣貌,我們朝水源校區的方向,沿思
橋),亦稱作川端公園。面積將近六十萬平方米,
源街轉至永春街,目前永春街上仍住著許多居民們,
涵蓋今師大路、汀州路、思源街及新店溪間的大片
然往巷口望去的嘉禾新村,已透過鐵門的設置禁止
土地。隨著太平洋戰爭爆發,讓這些都市計畫中的
他人進入,僅能從門外窺視湮沒在樹叢中的低矮建
大型休閒公園,轉而被賦予了戰時防空避難疏散的
築。在釐清其面臨的複雜問題前,需先爬梳嘉禾新
功能。川端(八號)公園東南側相當於今日臺大水
村的歷史脈絡,以了解此區空間的特殊性及保存的
源校區(原國防醫學院)範圍的土地,於戰爭期間
必要性。
的 1940 年代是做為「日軍砲兵聯隊營房」基地之用,
清領與日治時期:水源地到軍事用地
其中數棟營房及當時的招待所,坐落於現在嘉禾新 村內。[1]
清領時期郭錫瑠自新店溪引水,開鑿瑠公圳, 公館地區處在幹線分支的樞紐上。其中,因流經林 口庄而得名之林口支線,自清領時期至日治晚期灌 溉林口庄農地,即嘉禾新村所在地區。在甲午戰爭
[1] 引自莊展鵬(1992)《臺北古城之旅》,臺北:遠流;葉肅 科(1993)《日落臺北城》,臺北:天衛文化。資料參考自: 好勁稻工作室,《台北市中正區聯勤嘉禾新村聚落文化資產保 存價值說明文件》(聚落提報表)。
嘉 禾 嘉 新 禾 村 新 專 村 題
2
戰後:列管眷戶、非列管眷戶與無產權者 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後,軍方租用此區民地,並接收 日本政府之公有地,原日軍砲兵聯隊營房基地改由聯合 勤務總司令部接管,做為下轄通信署之通信基地勤務修 理廠,並以日治時期既有建物為中心發展廠庫群,修理 廠員眷得以配住廠房周邊現今嘉禾新村內,成為戰後嘉 禾新村第一批居民;同時,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亦於原 日軍砲兵聯隊營房址設立台灣省訓團。1949 年,國民政
圖 / 嘉禾新村與永春街自營聚落 來源 / 好勁稻工作室(同前頁下圖)
府撤退來台,當時亦屬聯勤總部之國防醫學院於原臺灣 省訓團址進行在台復校,1955 年,通信署改隸陸軍供應 司令部,隔年,通信基地勤務修理廠遷至桃園內壢,原 廠庫房由軍方隔間改為眷舍,並於同年正式改制為眷村, 命名「嘉禾新村」[2]。 為因應國防醫學院教職員住宿空間初不足之問題, 由美國醫藥駐華會贊助和募捐,加上國防部撥款並徵購 嘉禾新村東北方民地一甲,於 1956 年動工興建學人新村; 同年,嘉禾新村內日遺長棟木屋東側由陸軍供應司令部 軍法組挪用為軍法審判場所,並於嘉禾新村最北側興建 將官職舍。1960 年代,因國防醫學院宿舍空間不足而施 作之國防醫學院「活動房子」[3] 拆除,居民遷入嘉禾新 村和已完工之學人新村 [4];宜蘭陸軍通信兵學校員眷以 及十戶陸軍將官亦陸續住進嘉禾新村,組成官方列管眷 戶群像。 然而並非所有軍人皆得以配給眷舍,只得於眷村旁 自行搭蓋違建或買下違建,且隨著台灣工業化快速發展, 許多本省籍城鄉移民及鄰近市區違建拆除後而遷徙的台 北市民,由台北市政府指定集中於公館廢棄之水利地區, 自力興建起以永春街與嘉禾新村相隔的廣大自營聚落, 儘管政府以門牌、水電、徵稅等方式管理這些居民,卻 未曾正視其住宅政策的缺失與居民的居住權益問題。而 部分非列管眷戶或城鄉移民亦在嘉禾新村內營建屋舍, 形成嘉禾新村內階級與族群混雜的聚落景觀。
嘉 禾 新 村
3
圖 / 永春街上的春滿號雜貨店 來源 / 好勁稻工作室
嘉禾空間:歷史與族群的堆疊 永春街 131 巷 3 弄(將軍弄)一區屬高階將官配住 之大面積方正官舍群,保存了日治時期砲兵聯隊營房遺 跡及其附設之招待所(大型日本傳統木造建築),此外 當時由國防部依軍階給定不同土地面積,劃定範圍後自 力營造的建築形式則主要為覆蓋水泥瓦斜屋頂的磚造木 構屋舍,再加上原聯勤通信基地勤務修理廠隔間而來的 連棟眷舍和違佔戶自營屋舍 [5],嘉禾新村的建物群記錄 了歷經日治、戰後軍事工業至眷村的歷史脈絡。除了建 築風格多元外,在空間配置上,嘉禾新村亦不同於一般 統一規劃興建的眷村規律整齊,而是呈現出有機參差的
圖 / 嘉禾新村內的大型日式木建築 來源 / 好勁稻工作室
樣貌,雖然因此缺乏公共活動場地的設置,卻由居民自 行發展出交誼空間,如將軍弄入口處的樹蔭小廣場,居 民從自家搬出桌椅,於樹下休息聊天;而嘉禾新村搬遷 前,永春街上仍有汽車修理行、自行車修理行、春滿號 雜貨店、家庭理髮及米粉湯等社區型商業,永春街北側 的嘉禾新村及南側約三百戶的本省籍自營聚落,透過日 常相處和生活服務的相互需要形成共生關係,形成融洽 的地方生活群體,如此少見於其他眷村的族群相處情景, 更顯嘉禾新村獨特的生活紋理。嘉禾新村的豐富建築特 色與交融的眷村文化,固然是重要且值得保存的歷史記 憶與文化資產,不過,在急於開發此地的北市府眼中, 對於嘉禾的未來想像,恐怕是全然不同的空間地景了。 攝影 / 傅彥龍 [2] 資料參考自:好勁稻工作室,《台北市中正區聯勤嘉禾新村聚落 文化資產保存價值說明文件》(聚落提報表)。 [3] 以木板、浪板等美援剩餘物資搭蓋之臨時性活動房屋(參考自城 鄉所學生訪談)。 [4] 參考自城鄉所學生訪談。 [5] 資料參考自:好勁稻工作室,《台北市中正區聯勤嘉禾新村聚落 文化資產保存價值說明文件》(聚落提報表)。
嘉 禾 新 村
4
嘉 禾 新 村
5
各式規劃與願景:誰來承諾居民?
拆遷在即:嘉禾新村文資保存運動
九二一大地震後,台北市開始參考日本的理念,
在 2014 年嘉禾新村接獲搬遷通知時,台大城鄉
興建平時能供民眾休憩、重大災變時可避難收容的「防
所的郁良溎正好因課程關係,在田野調查的過程中逐
災公園」[1]。2004 年時,馬市府也將嘉禾新村一帶納
漸與環境和居民更加熟悉,而在九月中時,居民提到
入防災公園的規畫地,回到於日本時期的公園用地,
覺得嘉禾新村有被保留下來的價值,希望郁良溎(以
不同於日本時期預訂近六十公頃的「八號公園」,當
下簡稱為郁)能幫他們做社區保存,郁便開始訪查其
時政府的規劃範圍由師大路、汀州路、思源路、水源
他居民的意願,並在九月底的時候做了一個初步的文
路所圍,面積約 34 公頃,其中包含了安置用的專案住
資提報單,關注嘉禾新村的好勁稻工作室也就此成立。
宅區(2.49 公頃)及防災主題公園(9.51 公頃),西
然而在嘉禾新村在提報文資保存的過程中,屢遭
南側鄰帶狀的古亭河濱公園,南側以思源路與自來水
阻礙。首先是眷改條例的困境。嘉禾新村是受〈國軍
園區相鄰 [2]。然而在這幾年來,市府因居民安置、土
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所規範,在 2000 年時,國防部
地產權等問題,至今仍未設立成功。
更訂定〈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計畫評選及開辦費補
2014 年七月嘉禾新村的居民收到搬遷通知,市
助作業要點〉。在訪談中,郁表示國防部的作業方式
府將萬華區的樂群新村改建,供嘉禾新村的住戶居住
是將台灣劃為北、中、南、東、離島,5 個分區,各
[3],2015 年一月居民已全部搬遷。然而嘉禾新村南邊
政府要依自己轄內去排序最有價值保存的眷村,再由
永春街與水源路三百戶違建戶「自營聚落」,同樣在
各區提一到二處的眷村給國防部作評選。可是儘管通
防災公園的範圍裡,卻未被安置,馬市府曾承諾「先
過評選,也要看地方政府能不能找到土地讓國防部做
建後拆」[4],將替代役中心做為安置永春街居民的專
容積移轉。在 2002 年文化局的研究調查報告中,嘉
案住宅區,但連同此公園計畫,至今幾無聲響,甚至
禾新村被評為台北市眷村中具獨特聚落紋理、文化保
在 2012 年時還曾因郝市府籌辦世大運發生「體育場事
存價值的第三名,但國防部最後選擇了第二名的中心
件」引起永春街居民抗爭 [5]。再者,儘管將土地上的
新村。而這樣的結果也造成好勁稻工作室向文化局提
居民都安置完成,防災公園依然無法施行,阻礙計畫
報時的一大阻礙,文資委員會以國防部的規範去回應,
的主要原因在於:當地的土地權複雜,公私有地交錯。
並表示當時國防部沒有選上嘉禾,就是沒有這樣的價
若以市價徵收預估要花超過一百五十億元,然北市府
值,而弔詭的是,在提報文資保存的期間好勁稻拿的
沒有這麼多的預算,使得此計畫案至今仍無下文。
就是 2002 年文化局做的研究,當初說有保存價值,
當綠色推土機 遇上文化恐怖份子 ──淺談嘉禾新村保存運動 / 翁鈺清
現今卻否認它。因此郁希望能將眷改條例有關文化保 存的部分廢掉,全部歸回文資法處理就好。郁甚至提
府明顯沒有經費徵收;第二,將土地歸還給地主讓他
到:「做眷村保存如果是以『國防部他們土地開發的
們自行開發。若今天土地被歸為文資,地主就無法自
利益能不能被保存』為前提的話,那其實很多眷村可
行開發,但是可以發容積轉移給地主 [7],不過必須是
能就沒有談保存的機會。」
所有地主同意,不能只有部分。因此在文資保存的過
另一方面,儘管柯文哲在選前曾承諾要全區保存
程中,地主權益也是兩難的議題。
嘉禾新村,但 2015 年四月二十四日文資委員審查嘉禾
從所有權延伸出的問題是,文化局「太尊重所有
新村後:僅登錄永春街 131 巷 1 號及 131 巷三弄四號、
權人的意願」,郁提到文資法要保障所有權人的權益
五號此三棟為歷史建築 [6]。且國防部已向北市府建管
[8],但文資委員常曲解成:只要當事人不同意就不能
處申請拆除執照,並於文資審議會前的四月十日完成
登錄(保存)為文化資產,過去新北市經歷過兩個案
決標,忽視程序正義。
子(鶯歌協興瓦窯與土城普安堂)因為所有權人不同
是年四月十七日會勘當天,更引發地主權利的抗
意就沒有登錄(保存),但最後文化部的主管機關就
爭。公視 PNN 的報導中寫到:「『我阿嬤繳了一輩子(地
有解釋那條法律應該是尊重所有權人,但非不同意就
價)稅,繳到他死了,一毛租金都沒拿到。』陳姓地
不能登錄(保存)。在嘉禾新村的案子裡卻再次遇到
主表示,1949 年國民政府來台,家中長輩被『槍桿子』
這樣的困境,在當時的文資審議中來的大都是想要開
趕出原有土地,這裡蓋眷村、給別人住,但地主仍須
發,不想保存的地主,而影響了文資委員的決議。
繳納地價稅。直到 1996 年軍方才開始付租金給地主,
此外,好勁稻工作室的身分,也使得嘉禾新村的
但依照公告地價計算的租金也並不算多。『要作古蹟,
得以保存的效力不足。文資法的提報分成提報跟申請,
你會把我們被壓迫的情形寫上去嗎?』另一名地主的
若是建造物所有權人採取的管道叫「申請」,文化局
後代這麼說。(邱彥瑜,2015)」
一定要啟動後續文化資產的審理程序;反之,是一般
郁良溎向我們說明,嘉禾的土地權是公私有交雜,
民眾或團體的話則稱為「提報」,但文化局接到提報
當初國民政府來台就將土地租走,但事實上是強佔。
只需列冊追蹤就好。然而在舊版的文資法裡,文化局
現今地主希望的有兩種選擇:第一,政府趕快進行都
只會將它建檔,將來若此建物被開發或拆除,其實並
市計畫,跟他們徵收土地然後付錢給他們,但目前政
不會知道已經列冊,沒有實質的保護效力 [9]。 嘉 禾 新 村
6
2016 年一月北市府開啟「公辦都更元年」政策,提
旁聽,以回應去年南港瓶蓋工廠一案造成的爭議。不過
出「8+2 公辦都更旗艦計畫」,期透過公辦都更引領民辦
在今年五月審議文資法的時候將旁聽納入架構,未來地
都更,帶動台北都市再生。在這十處之中,其中一個都
方政府所有文資審議會都一定要開放旁聽。必須注意到,
更地點即為中正區水源營區。郁認為這或許是嘉禾新村
開放旁聽僅僅是民眾參與的第一步,如何能讓民眾真正
保存的一個契機,政府可以用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的方
地在制度中落實參與,成就公開與審議的精神,尚需努
式,將土地做重新的調配,讓公有地集中、私有地集中,
力。
或許就能讓開發與保存做平衡,不過也是要依都發局的
其次,「開發優先」的問題在於,文化局有時會自
作法。然而,這樣的契機卻消失了,水源營區的計畫案
我邊緣化,當政府計畫一個開發案的時候,都發局或一
最後被更換成華光社區,不施行公辦都更。不幸的是,
些開發機關就會有一定的壓力在文化局,要文化局配合
北市市長柯文哲選前的「全區保留」承諾已於今年(2017
相對政策,文化局不會主動去跟都發局說居民想要保存,
年)二月正式跳票,嘉禾新村南側遭國防部拆除,儘管
而是採較為消極的方式,但其實文化局應該要主動去做
如此,好勁稻工作室至今仍為保存運動持續努力與捍衛
協調、修改。此外,在九二一大地震前文資法僅有「古蹟」
著。
這個類型,但在災難發生後有許多的廟宇、古厝(未達
文資保存制度的問題與缺陷
古蹟標準)受到破壞,卻沒有緊急修復的程序,因此新
在替嘉禾新村爭取保存的過程中,好勁稻工作室發 現文資機制有許多的問題,除了上述提及的「以所有權 人意見為主」、過往「列冊追蹤不被保護」之外,仍有: 參與不足、開發優先、詮釋壟斷 [10] 三大問題。
被破壞後並不會受到懲罰,並沒有保存的實質效果。關 於此,這次的修法中在文資法新訂的第一零一條新增第 七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 萬元以下罰鍰:…七、毀損歷史建築之全部、一部或其
放旁聽,並且會議記錄大部分沒有公開,而委員到底討
附屬設施。[11]」
究等報告有沒有在會議中被討論、委員又是如何看待文 資團體提出的建議、討論那些價值與共識、最終結果是 如何被訂定的,都無法得知。但文資法並沒有要求地方 政府有義務開放旁聽,目前僅有台北市文資會開放全程
7
建築訂在「獎勵性質」而缺乏強制性保護,當歷史建築
首先,「參與不足」指以前的文資審議會是沒有開 論了什麼卻是以「略」帶過,因此文資的事證和官方研
嘉 禾 新 村
增了「歷史建築」這個分類,但郁表示文資法只將歷史
最後一個問題:詮釋壟斷。「新版的文資法,對一 個區域提出開發計畫前要主動先向文化資產審議會做討 論。但很多建物的文化資產價值其實是被建構出來的, 如果沒有經過一個公開的說『我們現在有一個開發計
畫』,一般民眾不知情的情況下提這樣的(開發前的審
的關係可以不被硬性的建築法規與消防法規給限制住,
議)程序,到審議會的時候已經很後期了,就算地方有
進而保留一些彈性,就可以用「參與式規劃」的方式與
很大的文化價值可能也來不及了。」郁這樣告訴我們。
居民討論規畫整個空間。不是用博物館的概念保存這樣
可以發現,其實文化資產的價值是被建構出來的,文化
的眷村文化資產,而是讓這個有機聚落得以繼續演化下
資產的保存與否也是價值觀的選擇,有些人覺得是違建、
去。對於嘉禾聚落的未來發展,好勁稻工作室提出了「台
窳陋,但就像嘉禾新村,有些人認為是跟環境互動後產
北公館水岸永春再生計畫」,其中包含了結合周邊醫療、
生特殊風貌的聚落。可惜的是,文化資產的討論中常常
社福資源以發展「社福樂活村」及透過城南水岸文化廊
淪為「理性、量化」的取捨,只能由政府所認定的「專家」
帶的串連來形成影劇工作者的生活聚落等方案。
來判定建物的歷史與主流史觀下的價值。居民們與非正 規專業者對於文資的詮釋權也就此被政府給襲奪了。
未來:嘉禾新村的社區願景 學生媒體逆思也曾採訪過郁良溎對於嘉禾新村保存 的相關想法,而其中郁更提出了他對於這個區域的未來 想像:「希望未來嘉禾新村能與周邊的蟾蜍山聚落、寶 藏巖聚落做出區別,與周邊的智慧輔具研發中心、台大 社工系和社會系結合資源,原本預訂做為防災公園的地 方也能發展成一個樂齡、科技應用改善生活的村落。[ 註 12]」郁說這個發想是來自,這裡過去位在國防醫學院用 地旁、現今也鄰近三總的汀洲院區,有醫療的設施與地 景,且仍住在這裡的永春街居民也會有長照的需求,此 外這裡還有科技研發中心。希望「醫療資源」、「長照 需求」、「科技資源」可以發展出一個社會住宅的架構。 但他強調這樣的構想前提是以「聚落的形式」去發展, 因為嘉禾新村保存的一個很重要的脈絡是「一個有機發 展的眷村」,並且如果以後全區保存的話,因為文資法
[1] 參考自 105 年 4 月 26 日「臺北市防災公園精進計畫」。 [2] 資料來源:「擬定臺北市中正區三軍總醫院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案」。 [3] 資料來源:Peopo 公民新聞 (2014.08.29)「再見美麗嘉禾 -- 六十年 老眷村最後身影」。 [4] 引自:自由時報 (2016-03-29)「『沒錢徵收』一拖 12 年 嘉禾新 村做防災公園無解」。 [5] 郝龍斌打算將專案住宅區改興建世大運場館,引起居民抗爭,居 民成立自救會。最後回歸專案住宅區。 [6] 資料來源:好勁稻工作室臉書貼文。 [7]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41 條:「經土地所有人依第一項提出古蹟容積 移轉申請時,主管機關應協調相關單位完成其容積移轉之計算,並以 書面通知所有權人或管理人。」 [8]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9 條:「主管機關應尊重文化資產所有人之權益, 並提供其專業諮詢。」 [9] 資料來源:好勁稻工作室臉書貼文。 [10] 如前註。 [11] 文資法修訂說明:「鑑於毀損歷史建築無相關罰則之規定,造 成其保存維護之成效不佳,故增訂第七款明定毀損歷史建築之罰則規 定,並增訂第四項準用第九十九條規定辦理。」 [12] 資料來源:逆思「誰是文化恐怖份子?我只是做我認為對的事!- 專訪郁良溎」。
攝影/傅彥龍 嘉 禾 新 村
8
/ 陳磬揚
迷失的公共性 ─檢視台北市公辦都更元年
在都發局 2016 年二月公布的 8+2 旗艦計畫簡介文件中,嘉禾新村的防 災公園計畫名列其中,但直至九月,仍不見該計畫的任何文件。在九月八日 查詢都發局的網站時,該連結導向的文件已被更新,而「水源營區防災型公 辦都更」已被「華光社區公辦都更」取代。縱然公辦都更已暫時與嘉禾新村 無繫,卻可由此窺見公辦都更制度鞭長莫及、無以施力之處。
都市更新程序與都市計畫
都市更新的步驟,首先需由政府或更新範圍內之
2014 年 3 月 22 日,台北市政府根據都更條例第
土地、房屋所有權人推動,舉辦公聽會並提出都更事
九條,公布《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直指
業概要,並自行組織更新團體或委託事業單位為實施
都更條例實行以來,「都市更新」無從提升至都市計
者,隨後提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大多數情況下都會
劃尺度下而真正改變老舊區域的都市環境,只形同小
委由擁有專業人力、法律、資金等資源的事業機構,
範圍都更區域內的「住宅重建」的亂象。但都市更新
即一般所謂的建商擔任實施者 [2],甚至整個都更案都
的制度附屬於都市計畫區的框架下,與都市計畫法的
是由窺見開發契機的建商發起、引導住戶提案、加入
關係又是什麼?
連署。事業計畫提出後,其通過與否即透過所有權人
制度面而言,都市計畫的性質為「土地使用分區
的多數同意決定,隨後進行權利變換、徵收、區段徵
的分配、限制」,而都市更新則是對計畫區內建築物
收、市地重劃等步驟。都市更新常見的爭議多隱藏於
的重建、整建或維護行為,因此需符合都市計畫的限
這些財產轉移途徑的細節差異。[3]
制。但都市計畫的使用分區劃定並非完全硬性而不能 變更,都市更新計畫若改變土地用途或因容積超出既
嘉 禾 新 村
9
政府主導的整體規劃
有使用分區的限制,則可對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或主
「都市更新案多由民間主導開發,面臨自劃更新
計畫修改,進入都市計畫法框架進行公開展示、審查
單元面積小、缺乏公益性及計畫指導……政府角色
步驟;反之,若無更動既有的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則
應……轉為主動投入更新規劃及開發,引導全市各區
該都更案只需透過委員會審議,不受都計法限制 [1]。
之更新發展,以達到大規模都市再生效果」[4]。民辦
都更長期有此現象的原因,不外乎產權分割較瑣碎、 建商主導較多等原因,以致於達不到都計尺度的所期 許的「都市再生」。台灣習以數棟建物,而非街廓全
公辦都更的革新與困境 公辦都更的推行,使以往被視為利害關係人之間 的私法問題,得以被公共化而提升為市政議題的討論
面規劃來操作都更的現象,亦可歸因於目前的民辦都
層次。相較既有的民辦都更,只有房屋所有權人有對
更多以房產價值的利益為考量,或單純考慮拆除重建
都更內容施力的可能,提案主導的住戶和實施者亦無
後房屋本身居住品質的提升。公共設施的提升、都市
須負政治責任。公辦都更將使非產權人、非利害關係
發展能量的改變,此類尺度較大,卻在私有產權的壁
人都能透過監督市政的途徑檢視、質疑都更方案。公
壘中缺乏明確共量指標的效益,相對不被重視。
開估價 [5] 機制也是一處正面的變革,將原有應由實施
除了上述私辦都更經常受到的批評外,社區的組
者委託專業估價者的規定 [6],修改為由都發局委託,
成也影響影響了在都更制度下的能動性。能提案、「同
並建立「公開」估價條件。
意」都更的社區,多需具有足夠的社會文化資本,才
除了較具主導性的全程型計畫如西區門戶計畫之
能對未來的居住環境有所想像,或在公共領域的決策
外,半程型(民辦轉軌公辦)實為讓事業計畫尚未經
上發揮足夠的影響力。然而聚集弱勢者的都市社區,
核定而實施者退出的民辦都更案,在取得同意透過公
居民對政府決策的無心關注甚至恐懼疏離,往往缺乏
權力與政府資源輔導其施行,後由政府重新徵求實施
這些資本。都市邊緣的社區多租戶而流動性高的特性,
者 [7]。政府並無法實質改變都更計畫案的內容,也就
以及整建住宅、公寓的空間型態,在人和空間層次上
無法達成市府所言的,提升公共性、加強整體規劃的
阻絕了社區網絡的形成,居民的凝聚力甚至較平房為
目標。代拆型更在本條例公布之初即遭到強烈批判,
主的非正式住居為薄弱。
對立法者角度而言,此制是介入原先有所窒礙的民辦
對應前述的困境,北市府的說法和 8+2 旗艦計畫,
都更案,使其順利推行。然而對於有正當性爭議的民
確實指向了整體規劃的方向如西區門戶,或介入了實
辦案件,此制度實與都市更新條例中,同樣極具爭議
有需求但缺乏民眾自發力的社區如蘭州整宅,提供了
的代拆條款 [8] 合流,替實施者另闢後路,政府的公權
改變整區域都市紋理的契機,帶動「都市再生」符合
力成為實施者的打手,使其得以規避未取得拆除合意
城市發展的期待;並不再以單棟建物的增值利益、居
的責任,只徒增「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
住品質為出發點,讓都更的效益擴及原本不易推動之
得成立專案小組」的規定而已。[9]
處。但將視角越過作為「旗艦」的 8+2 計畫,隨後將
除了居民在開發過程中的協商能動性受限之外,
動工的 22+N 計畫(具潛力及民間自提 22+N 處公辦都
即使是全程型由政府主導的案件,因欠缺足以完成整
更基地)或未來更多的案件,回歸制度面的檢視仍不
個開發程序的政府部門,建商仍然是委託實施者的唯
可忽略。
一選項,社區公共討論的效果實屬有限。因此,計畫
嘉 禾 新 村
10
中必須提供建商可獲利的區域(如商業空間),來包裹
是一把雙面刃,政府有其兌現支票的急迫性,其推行過
政府欲提供公益性的區域(如公共設施、社會住宅),
程更沒有延宕的空間。然而非正式住區的改建與拆遷,
做為建商投標的誘因。以紹興社區為例,都更計畫圖上
協調原住戶的漫長過程、中繼方案的妥善選擇、居民對
除了台大的教學空間外,也劃設了可供醫療產業、旅館
未來居住方案的參與討論,都被開發的腳步聲所催逼。
業的區域。即使都更案由政府提出,在現況仍難脫離建
在公辦都更的理念中,對私辦都更僅限於「房屋更
商的利益導向模式。
新」而缺乏公共性的現象做了反思,也期許藉由公部門
此外,對於前述實施仍難脫離建商開發的模式、多
的規劃,能做出提升生活品質(增設公共設施、開放空
數同意制度的問題,甚至推及一般徵收、區段徵收、市
間、綠地)、增進都市發展(重整交通動線、創造新的
地重劃制度等都更推行中常用的必要手段,公辦都更實
商業空間)等宣稱具有外部效益的規劃。但公共性究竟
施辦法並無提出制度層面的創舉,只是更明確化規範了
是符合誰的都市想像?城市藍圖下有誰被犧牲?「華爾
都更條例中關於政府主導的部分,仍在都更條例的框架
街」、「六本木」這類畫大餅式的名號,又與都市既有
內。對於私辦都更以來,公共利益想像的分歧、不同住
的社會網絡有何連結?公辦都更的願景,未必就能照顧
戶身分的房產利益的衝突等既有的本質性問題也未必能
難以在私辦都更中常遭漠視的文化權與居住權益。在產
解決。以南機場的爭議為例,就面臨了社區公共空間與
權制度與土地利益前,不符發展利益連結的價值仍顯脆
可供建築用地的衝突。市政府計畫欲將忠義國小廢校,
弱。
改建為原居民的中繼住宅,但該校的公共服務、社區照 顧機能網絡已完整建立,且學校也與南機場社區建立深 厚連結。市府的介入,仍未解決開發者習慣以土地利用 價值為優先的思考模式,未徹底貼近社區真正的公共需 求。
誰的公辦都更? 回頭檢視北市府提出 8+2 計畫的時空背景,此計畫 有相當的宣示性質,若能順利完成,也將是柯市府任內 的里程碑,並能拓展至後續的 22+N。因此,嘉禾新村龐 雜的產權爭議、非典型的開發角力,造成了極大的推行 困難。反觀華光,上方居民早已被迫遷,基地上也早已 夷平房屋,成為實施者眼中極易動手的素地。同樣對政 策推行的迫切,也在紹興社區發酵。都更成為「政策」,
[1] 都市更新條例第七、八條 [2] 都市更新條例第九、十、十九條 [3] 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二、二十五、二十五之一條 [4] 臺北市政府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前言 [5] 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第十三條 [6]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六條 [7] 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第十五條 [8] 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 [9] 「1.【全程型】即由政府主導大規模地區都市更新的標準作業程序 (SOP),包含大區塊型 - 公辦都更 8+2 旗艦計畫及基地型 - 具潛力及民 間提案計畫。(例:西區門戶計畫、蘭州斯文里整宅) 2.【半程型】即基於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緊急危難處理等要件,包 含民辦都更案件如遭遇有無法推展的情勢,得申請由市政府受理轉軌 為公辦之機制。(例:南機場整宅一二三期、士林基河路文林路沿線) 3.【諮詢輔導型】即輔導海砂屋等災損建物都更重建。 4.【代拆型】即針對民辦都更已取得拆除執照而有拆除困難案件,由 市府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協調與評估,作為都市更新條例第 36 條規定 執行參考依據,以恢復民間對都市更新之信心。」 「《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今日市政會議通過,並預計 3 月 底公告實施」,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新聞稿,2016 年 3 月 22 日
嘉 禾 新 村
11
攝影 / 傅彥龍
行路艱難
性平體制在台大
/ 鄭崴、張禎晏、林庭葦
2016 年三月,台大機械系於甄選入學筆試的第五題中 [1],引述聖經 章節,希望學生以「自然的律」與「社會的律」,詮釋工程師在社會中應 當負起的責任。考題中提及單一的性別想像,例如「家庭是由一男一女, 一夫一妻組成,這是社會與家庭的律」等等。對於具有性少數身分的考生 而言,這樣的考題很可能使他們被迫隱瞞自己的價值觀、性傾向迎合考題, 這無疑是權力對特定性/別身分的歧視以及壓迫。面對這些歧視,學校是 否有因應方式?事實上,面對這些校園的性/別議題與爭議,台大設有專 職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負責處理與偵辦。
台大性平會的前世今生 台大性平會的出現並非偶然,而是鑲嵌在台灣
於 2000 年將性侵防治會更名為「兩性平等委員會」。 此時的兩平會,除了接案外,也加強了推廣校園性
婦女運動的時代脈絡中。台灣第一波女權思潮來自
別意識的任務。
1970 年代,倡導「先做人,再做女人」的女權思想。
曾任兩平會副主委的孫中興教授提到,兩平會
當時台灣仍屬戒嚴時期,因此無法以集會遊行的方
時期,他們曾舉辦過許多推廣性別意識相關的活動,
式倡議,許多關心婦運活動的女性們,便於 1982 年
例如:性別與愛情——校園倒追日,鼓勵女性主動
成立婦女新知雜誌社,以文字乘載思想,藉由雜誌
追求自己心儀的男性,而不總是處於被動的角色;
倡議婦女權益。1985 年,台大成立婦女研究室,網
推動不分性別的宿舍安排、倡議性別友善廁所,以
羅具有性別意識的老師們加入,反映當時在台灣逐
及游泳池的 Gender Card。除了舉辦活動,兩平會也
漸蓬勃發展的女權思潮。1990 年代,大學校園發生
曾發行刊物,進一步推廣性別意識,但礙於當時人
多起性騷擾/侵害事件 [2],其中 1994 年發生的師
力資源、經費皆有限,且當時婦女研究室已有定期
大七匹狼事件 [3],更進一步促使台大校務會議通過
出版的刊物,於是兩平會便撥出經費與婦女研究室
成立現今性平會的前身——性別歧視與性侵犯防治
合作倡導,試圖更進一步推廣校園中的性別意識。
委員會。 早期,性侵防治會僅是被動接案,負責偵辦性
從兩平會到性平會
騷擾、性侵害相關事件;且為了防治性騷擾,也有
2000 年,台灣發生震驚社會的葉永鋕事件,此
教育推廣活動如講座等等。另外,當時性侵防治會
事件引起社會大眾的討論,而當時卡在立法院的〈兩
也和城鄉所「性別與空間研究室」[4] 合作,檢視校
性平等教育法〉草案,也因此被重新檢視。事後,
園各種空間的性別友善程度,並推出〈台大性別空
人們開始注意到性別議題不再只侷限於兩性,而是
間總體檢〉[5],帶起宿舍議題、校園安全以及廁所
社會對於性別角色的期待所帶來的壓迫;有鑑於此,
議題 [6] 等等。爾後,台大基於性侵害與性騷擾的長
當時的立法者便順水推舟,於 2004 年將〈兩性平等
期防治,仍應著重在性別意識與兩性平等教育,遂
教育法〉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法〉,依據此法,
性 平 教 育
12
教育部與各大專院校的兩性平等委員會皆更名為性
針對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由於性平會僅
別平等委員會,台大兩平會也因此進入了性平會時
有「調查是否成案」的職責,而無「處分」的權力;
期。雖然名目改變,但性平會仍然維持著性侵防治
若調查後決議成案,則必須應依規定移送其他有權
會、兩平會時期的核心業務:受理校園性騷、性侵
機關審議其處分(若加害者為學生則為學生獎懲委
案件以及推廣性別平等意識。
員會、教師則為教評會,決議是否予以申誡、記過
幾經更迭後的今日,台大性平會由十二名教師
或解/停聘等懲處),並要求加害人接受心理輔導
委員與五名學生委員組成 [7]。學生委員任期一年,
及其他教育措施。
每學年由性平會與社團輔導委員會共同舉辦聯合選
性平會係由《性別平等教育法》構築而起的制
舉選出,教師委員則由各院院長提名人選,經校長
度,其職責僅在調查、確定事實,待性平會決議成
圈點任命;雖然法規建議優先推薦有性別意識的教
案後,懲處則送交其他單位依據性平會認定的事實
師,但教師委員缺乏性別意識的問題仍時有所聞。
進行討論。此「調查事實」與「量刑」兩軌的設計
而在性騷擾案件調查業務方面,因台大師生規模龐
看似嚴謹完善,卻存在著若干矛盾:若當事人對於
大,再加上時間、人力以及預算上的限制,讓性平
性平會的事實調查結果不滿,可向校方提起申覆,
會委員疲於奔命,無暇顧及其他教育推廣業務。
若申覆通過則必須發回性平會重新調查、認定事實, 後續的懲處程序將歸零重啟;此外,當事人對於學
制度迷宮: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矛盾和侷限
性 平 教 育
13
生獎懲委員會或教評會的決議亦可提出申覆,若申
台大性平會同時為《性別工作平等法》、《性
覆遭駁回,可再依法規向主管機關提起救濟。即便
別平等教育法》與《性騷擾防治法》等三法的校內
救濟程序遭駁回,亦可以校方為被告,向行政法院、
權責機構,業務職掌大宗為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案
高等行政法院、甚至最高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件調查;依照案件性質與案件當事人的身分異同,
爭訟程序曠日廢時。
適用不同法規的規定。此三部法規的法架構與性質
只要性平會調查報告與懲處機關決議兩軌其中
有諸多差異,例如:《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涉
之一遭推翻或延宕,案件就遲遲無法正式落幕。原
及刑事法律效果,且各法所指定之主管機關亦不
先美意是避免案件當事人在教育現場被迫持續見面、
同——《性別平等教育法》上級機關為教育局或教
互動造成二度傷害,故設置了性平會和相關制度,
育部、《性別工作平等法》上級機關為勞工局或勞
使校方必須盡快採取教育措施處理性侵害或性侵害
動部,《性騷擾防治法》的上級機關則是社會局或
案件,但繁縟如迷宮般的制度卻如揮散不去的霧霾,
內政部。三部法規在調查流程的時限規定、當事人
既糾纏著案件的當事人,也使性平會在處理源源不
可否針對性平會調查結果申訴等方面,皆有所異。
絕的新案時,仍疲於答辯舊案而無法收尾。
▲台大性平會組織架構 (圖片來源:https://goo.gl/8prQRO)
▲成大性平會組織架構 (圖片來源:https://goo.gl/yKCsXO)
他山之石
結語:校園性平體制的網
為阻止葉永誌等事件再度重演,為營造性別平
從台大性平會的經驗來檢視台灣校園性平體制
等的校園而誕生的性平會,肩負著許多期待;作為
的脈絡,這張安全網一層層地逐年編織起來,儘管
政府宣示推動校園性別友善的精神象徵,它更應是
不完美,卻是最低限度的體制救濟。對於當事人(無
大學校園裡堅守性別價值的守門人。由於校園性侵
論是案件中的哪一方)而言,體制的網僅能處理基
害或性騷擾的特殊社會意義,使得性平會有別於典
本的事務,後續那些理解、療癒創傷的工作,更多
型的法院等司法組織,不僅只是公正客觀的調查單
必須由當事人所處的社群共同面對、陪伴並提供支
位,更需要高度的法律、心理輔導和性別相關專業
持。因此,它的責任更不應只限於調查案件當事人,
能力,才能主動為師生提供適當的教育措施或輔導。
所有教育推廣的任務,全都是培養性別友善社群、
然而,台大性平會的委員組成中儘管有三位法律系
使人們具備性別意識並融入這張安全網的關鍵工作。
教授,其他領域的專業者卻十分有限 [8];除此之外,
我們每一個人,即便不曾為事件當事人,卻都有可
對於同時肩負教學、學術研究與行政工作的教師們
能是當事人所屬社群的一份子;這就是為什麼校園
而言,性平委員的職務更是吃力不討好。在這樣的
性平體制的責任重大、任務繁多,其推動與完善又
情況下,不僅缺乏有熱忱及專業的教師投入性平會,
如此艱難的緣故。如何整合案件調查、輔導諮商和
要從繁重的調查業務中撐出空間進行性別教育推廣
教育推廣等資源,長期以來一直是校園性平體制的
工作,更是難上加難。
艱困課題;除了審視、檢修校內性平會的運作,我
觀察其他學校性平會,或能看到一些值得借鏡
們也不能忘記:每個人都是這張網的編織者。
的經驗。如成大性平會選擇與心輔組合作,使學校 性平會在受理案件、開始調查的同時,也能第一時 間啟動心輔機制。除此之外,成大性平會還聘有兩 位分別具心理諮商、性別專業的專員來處理性平會 工作;組織內部又分為各小組,分頭進行調查、教 育推廣、校園安全等業務 [9],密切與學務處、教務 處、總務處等單位合作,可以看出成大性平會無論 在性平案件調查或教育推廣方面,都具有相當高的 動能。
[1] 台 大 機 械 系 105 年 大 學 甄 試 入 學 考 古 題:https://goo. gl/3bdcO8。 [2]1990 年 代 的 校 園 婦 女 運 動 ─ 小 紅 帽( 國 立 歷 史 博 物 館: https://goo.gl/1i7A7L)。 [3] 聯合報:女生遭強暴案 一波未平 一波又起 師大出現「七匹 狼的故事」(https://goo.gl/dF23MD)。 [4] 性別與空間研究室:https://goo.gl/pmip1T。 [5]〈台大性別空間總體檢〉 https://goo.gl/SMG8X4。 [6] 這裡的廁所議題並不只限性別友善,還有設計思維的轉變。 對女廁的設計,從過去以「隱私」為導向轉型成「安全」。過 去因為隱私會把女廁設計得比較隱密,現在基於安全則會把女 廁設計得較為顯眼。 [7] 台大性平會組織架構:https://goo.gl/8prQRO。 [8] 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名單:https://goo.gl/vCpgcu。 [9] 成功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簡介:https://goo.gl/rguJcu
性 平 教 育
14
繁星之後
起飛計畫的高等教育改革 / 陳柔安
每年一連串學科能力測驗(學測)、繁星推薦、個人申請、指定科目考試(指考)等 大學入學關卡,都是輿論火花四射的戰場。各種超新星爆炸級別的砲火中,有一項自 104 學年起試辦的入學計畫似乎被瀰漫的星雲隱沒——「大學校院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計畫」 又稱「起飛計畫」,而第二屆起飛計畫的新生將於 9 月一同開學。經 2016 年 48 級分繁星 上臺灣大學森林系的風波,令人不禁疑惑:夜空已點亮了繁星,教育部為何又發起什麼反 重力的起飛計畫?彷彿模仿梵谷描繪《星夜》,台灣高等教育改革的勁道,也如同他衝撞 大環境的筆畫有力嗎?近年教改好似無窮盡、渾沌的宇宙,新的起飛計畫啟航,會把我國 的升學方向領向何方呢?
升空 自 2006 年清華大學推動「繁星計畫」,在多所 大學試辦、不同計畫整併之後,教育部於 2011 年為 高教升學開了一扇新的登機門——「繁星推薦」。 設定學測檢定門檻(底低均高頂標),繁星主要依 高中在校成績排名(百分比)評比,期望達成「高 中均質、區域均衡」及促進大學「學生來源多元化」 的願景。繁星確實逐步促進了區域均衡。以臺大、 清大 [1] 為例,繁星使入學學生的明星高中集中度、 居住縣市集中度及居住地平均所得均下降,且高中 畢業學校總數明顯增加。繁星生的表現優異 [2]、繁 星入學有所成效,教育部亦預計逐年增加推薦名額。 星光璀璨,然而幾年下來全台弱勢學生就讀大學的 成長比例甚低。加上許多私立高中的榜單亮眼,繁 星也受到對私校較為有利的質疑。因此,擴大繁星 推薦和個人申請的同時,教育部嘗試推行更能直接 幫助弱勢學生的「起飛計畫」。
特 別 報 導
15
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不需參加學測或指考,如 台大依起飛計畫制定額外招生的「希望計畫」,其 105 學年的招生簡章註明 11 月報名期間要繳交的是 高中歷年成績單和「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證明 文件」。還有,起飛計畫不像其他入學制度用火箭 把學生發射入空後就撒手不管,該計畫不僅要為弱 勢學生的入學推一把、更要支援他們的大學生涯。 各大學會持續給予學生經濟與學習扶助,及未來的 就業輔導。相較於其他高中時便培養寫作小論文或 獨立研究能力的同學們,起飛計畫欲藉由長期的輔 助,避免弱勢學生彷彿太空人被拋入外太空、陷入 文化資本真空的危機。從入學到在學,擴大實施層 面的起飛計畫體現了台灣差異政治措施——為了矯 正社會長期結構性歧視的措施——深化改革的嘗試。 105 學年的第二屆起飛計畫已經增額,將來還有可 能再擴大招生。
阻力
好似《星夜》畫面中連接天地的柏樹,起飛計
起飛計畫確實踏出了高教教改的一步,但這是登
畫鼓勵大學直接招收真正的弱勢學生。弱勢的定義
陸月球般帶來改變的一大步嗎?操掌大舵教育部,
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原
真的正航向其網站上自許的「社會階級流動之教育
住民、新移民及其子女和符合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
目的」地嗎?
第一大阻力乃我國之弱勢身份問題。例如現行
請資料。中小學用難看的成績單懲罰那些個人功績
的社會救助制度,因法規與審核方式的困厄,讓許
低下的學生,當校內弱勢學生的比例仍以私立技專
多事實上的貧窮人口無法成為合法低收入戶;再例
高於公立技專、私立大學高於公立大學,高昂的高
如不被政府承認的平埔族群,不僅是社會福利資
教學費變相成為另種懲罰。對比其他入學制度起飛
源,他們連過往遭迫害的轉型正義補償、身份認同
計畫的公益性看起來浩瀚無敵,但計畫背後用障眼
的權利也一併被剝奪。可見有非常多非常真正的弱
法鞏固階級的功績社會意識卻與社會流動的教育目
勢學生由於法定身份不符 [3],就算起飛計畫降低升
的違背。當計畫內容要求原已身處困境的弱勢學生
學門檻,他們仍只能仰望高遠得望不見的的高教資
證明自己具有「利他、服務、關懷」等美德,再次
源。弱勢身份的癥結一直都在。當一個國家最重要
強調了個人功績:符合功績價值觀的弱勢學生,社
的社會安全基礎(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及社會救助)
會可以施捨予一點資源,而那些不努力、不思長進
都出現問題,上頭建立的種種制度更難以補救。即
又成績差的弱勢學生就等著成為乞丐或罪犯、等著
便每年有幾十位弱勢學生進入頂尖大學功成名就,
被吸進社會安全網破掉的黑洞裡。
對比眾多被法規拋棄的真正弱勢者——成千上萬因
名稱冀望高昇的起飛計畫及繁星,都試圖脫離
為法規缺失而不受保障或社會安全網漏接的弱勢人
我國教育體系沈重的過往,然而大環境對弱勢仍極
口——單一計畫的改善遠遠不足,不徹底省思社會
不友善、升學標準還是功績社會的觀念。假如教改
正義的內涵與實踐、社會問題宛如太空垃圾繼續積 累,起飛後只會遭遇更多障礙。
是為了階級流動,這些改革的內容卻可能持續鞏固 既有思維(比如說十年後面對不上進的弱勢學生,
第 二 大 阻 力 乃 功 績 價 值 觀 的 問 題。 功 績 社 會
人們可能會認為社會已經開放起飛計畫和繁星這些
(meritocracy),即社會崇尚特定功績價值,並依照
管道了,還不去爭取的話,這樣的學生長大成為社
個人功績分配資源與權力。以臺灣的教育現況為例,
會問題完全是他個人的責任,進而忽略未解決的弱
認為最聰明且最勤奮上進的學生應獲得最多的教育
勢身份結構性問題),朝向目的地的速度如同前進
資源,如此可為社會帶來最大好處、否則是整體社
三步、退兩步般緩慢。
會的一大損失。這看似客觀,尤其當頂尖大學的榜 單上零星出現幾位鑿壁偷光或囊螢映雪的弱勢學生,
續航
再三合理化了臺灣的功績社會:功績價值能選出最
其實在起飛計畫像流星一樣閃而過之前,弱勢
應當獲得資源的人、能創造好的階級流動、創造再
身份及功績價值觀的問題早已滲入台灣社會各個陰
分配。可是功績社會經常忽略美德背後或美德之外、
暗的角落。回顧 48 級分繁星上臺灣大學森林系的風
其他重要的面向——實際上,擁有較多經濟、社會、
波,當新聞報導該同學家裡可以請外籍家教時,網
文化資本的學生,較容易變得聰明上進;那些缺乏
路上立刻傳出質疑他家境過於良好、不符合繁星幫
資源的弱勢學生,缺乏學習動機,成長過程不斷受
助偏鄉弱勢的聲音。還有教育部要求希望計畫不得
升學體制「成績爛」、「學校爛」的價值觀貶低,
招收醫學系學生,均加強了「萬般皆下品,唯有讀
面對高教入學的競爭當然更無法拿出星光熠熠的申
書高」的既定印象。繁星入學的學生必須認真上進、
特 別 報 導
16
必須拿好成績,否則高教資源不該分配給他們;被 社會施捨的必須是全家人一起吃一碗陽春麵又努力 讀書的弱勢學生,否則不夠窮不可以伸手拿公共的 資源。參與繁星或起飛計畫的學生,他們個人若不 遵從功績社會的期望,會遭受嚴重的責難與壓力—— 所以大型的教改政策更有難違背社會觀念、破舊立 新的大突破——不論有沒有意識,當每一個個人按 規則安分行動,大環境便得以維持表面的和諧、暗 地裡繼續深根原本就不公平的階級結構。而那些被 規則排除、連弱勢身份都不被承認的弱勢人口,連 跟流星許願考上大學的資格都沒有。
降落 繁星展現了改變社會的可能,假如大環境也積 極實踐人權保障、促進社會正義,教改或許便有更 多發揮的動能。各國亦正著手學術資源的分享、高 教升學的改革,隨著歐盟推動期刊論文開放、美國 長春藤聯盟的多所大學號召更具公益性的入學審查 [5],台灣新制定的起飛計畫令人振奮。但必須認知 到:因為弱勢身份及功績價值觀等的問題,高等教 育對許多人來說仍然遠得似天方夜譚。整個社會太 過龐大,教改確實困難——可是台灣不能止步於起 飛計畫。若不根除更深層的不公平,社會如慈善家
升學看起來只是個人私事,其實像一顆小星體
般、自滿於繁星和起飛計畫施捨的「翻轉」,點點
鑲嵌在巨大的星系裡,與社會、國家、國際的關係
星芒只會是虛偽的浮光掠影。受教權是人權、不是
都緊密關聯:為什麼業界對學歷的崇拜使所有工作
資產階級的恩惠,沒有任何人需為自己進入什麼學
都至少需要一張大學文憑?為什麼培育一個接受高
校感到對不起社會;反而是社會要為改革不夠用力
等教育的人才花費那麼高昂?為什麼台灣的大學資
反省,進而更努力地向理想航行。
源比國外的大學匱乏?為什麼考上不同的學校決定 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這些問題的根本之碩大、影響 之深刻,使忽略社會安全議題(且國民基本教育從
期望未來的繁星新生與起飛新生享受大學生活 的同時,高教教改能堅持不懈、社會落實正義,讓 人人得自由揮灑燦爛的星空。
未教導過如何解決社會問題)、追求個人功績顯得 容易得多。不過繁星的星光照亮了許多社區高中的 希望,起飛計畫也嘗試更用心地協助弱勢學生們的 夢想飛揚。高教入學的改革像是隕石,為原本的社 會體系帶來新摩擦,閃爍地曝光了重要的社會議題。 梵谷曾寫說他畫作的色彩比真實場景要鮮亮,在找 到問題後,我國的高教能否畫出未來改革的理想圖? 如 果 公 平 的 意 涵, 是 保 障 人 人 得 以(equal opportunity)[4] 發揮最多可能性的人權(capability approach),要如何擺脫功績價值觀、進一步落實社 會正義?在沒有歧視的社會,高等教育機構會如何 定位?有沒有可能打破過往僵化的專業分工,讓所 有的人都有機會接觸學術資源、使用學術資源,甚 至發展學術研究?關於教育、關於知識、關於人們 的印象,可不可以像油畫的筆觸,創造更多流動? ⋯⋯各式各樣問題都需要更多的公共討論,討論高 教理想的樣貌。即便只是最基本的「公平」的意涵, 若能像北極星引領社會各個層面一起思考改變,教 改才有機會實現階級流動的目標。
特 別 報 導
17
[1] 可以參考〈誰是台大學生:多元入學的影響〉和天下雜誌 602 期《誰有資格上台大?》。 [2] 承上,天下雜誌提到,幾所大學的繁星學生成績表現平均優 於個人申請及指考分發入學者;台大則不願意提供學生成績資 料,因此無法判斷。面對台大不願意提供資料的質疑,郭鴻基 教授於雜誌中解釋,光憑三個管道學生成績的平均、不計算標 準差、不考慮基數的不同,無法真的判斷何者表現較佳。令人 疑惑的是,假如繁星生的成績平均低落,台灣就要放棄促進高 中均質的繁星推薦嗎?即使使用學生成績進行具有公益性的研 究,研究材料的取得以及研究方式都需再三思考。 [3] 聯合報的〈弱勢起飛 繁星辦法需改進〉舉出了一個真實的 例子:「學校一位優秀學生,小學時父親意外過世,祖父母年 老多病,母親為陸配,在小吃店洗碗,隻身撐起五口家計。今 年台大『希望入學』,該生儘管成績第一,卻因祖父留有房產, 喪失低收入戶資格,最後評比遭割愛。昨日繁星推薦放榜,該 生錄取清大,本應為他感到高興,但看到『希望入學』學生, 可獲經濟與學習扶助,他卻得張羅四年開銷,想來總替孩子抱 憾。」反映了弱勢身份法規的問題(難不成要賣掉家人居住的 房子來進台大?)。 [4] 例 如 這 本 討 論 功 績 社 會 的 書 ——Against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就 認 為 真 正 的 公 平 應 該 是 “Opportunity for all”。我認為可進而結合 capability approach 的人權觀點,或說 capability approach 是有別於功績價值思維的思考模式,而功績 社會忽略了從 capability approach 理解公平的可能。 [5] 例如哈佛大學推出的 Turning the Tide 計畫,還有天下雜誌 介紹史丹佛大學的例子。
台大校務會議 楊泮池校長 提出「不續任」請求
/ 蔣聖謙
3/18(六)上午,召開 105-2 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其中一項議程,由 郭副校長向全體校務會議代表,報告有關校教評會就郭明良等論文造假案 [1] 的結果。報告完畢後,輪由校長發言,校長首先表示個人在調查中已盡迴避, 對整起事件沒有直接關係,並感到遺憾,最後在哽咽中宣布:為了不讓台大
[1] 相關事件報告可參閱 https://goo.gl/AzSD66 [2] 校務會議規則第十四條:「校務會 議就審議案件所為之決議,如校長認為 有窒礙難行者,應以書面,說明理由, 向下次校務會議,提出報告。」
繼續遭受攻擊,將不再續任,並徵求校務會議代表同意。 會中如電機系吳瑞北教授,以及生農學院官俊榮教授等人,提出臨時動 議,主張於教育部調查報告結果出來後兩週內,最晚不超過四月底,召開「臨 時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是否續任問題,以及其他如媒體不實抹黑、學術倫 理審查機制等議案,主張透過校務會議代表議決,決定續任或不續任。 而政治系黃長玲教授,則反對以校務會議決定續任或不續任,若投票結 果是續任,而楊泮池教授本人並無意願擔任校長,不可能強迫擔任該職位, 主張校務會議僅是予以承認「不續任」,隨後法律系張文貞教授認為,校長 表達「不續任」意願是一種辭職的決定,該臨時校務會議,應該將焦點放在 校外指控、學術倫理機制等事務上,沈冠伶教授也表示,不續任的案子,按 照校務會議規則第十四條 [2],應是所謂「窒礙難行」,該由校長以書面向 下次校務會議提出報告,不該現在決定,而該於臨時校務會議上處理。 會中討論的核心,除就「不續任案」本身的意涵論爭外,還包含學術倫 理違反的程序如何完備、如何回應媒體相關空穴來風的指涉。會中如吳瑞北 教授提到,目前處理學術倫理案件,僅是使用各學系教授審查升等著作論文 的程序處理,關於這個「頂樓加蓋的違章建築條款」,需要予以處理;又如 郭副校長於報告調查結果的過程中,不停強調即使校方於二月發出調查結果 報告,媒體視而不見,反而持續以不實爆料攻擊校方,也為多位教授認同需 要討論後續如何因應。 隨後,經附議、投票表決,通過「臨時校務會議」案,將於教育部調查 報告結果完成後召開,而現行的台灣大學組織章程,並沒有明文載明究竟已 通過續任案後,若是又選擇不續任,將如何處理?又將如何開啟校長遴選程 序?也因此,相關的事宜有待臨時校務會議討論議決。 對於後續校長職位的異動還充滿著不確定性,不過會上郭副校長也強 調,因應本次案件後台大內部對於論文造假等違反學術倫理的狀況,將會召 開研究誠信教育計劃小組、研究誠信法規工作小組、研究誠信調查委員會工 作小組等三單位,教育計畫小組將於四月底召開公聽會,而法規小組將由法 律系教授協助訂定程序,完備如證據保全、調查機制的運作,所有單位將於 六月校務會議進行報告,對於台大學術倫理機制的完備,仍有待我們持續關 注。
特 別 報 導
18
台大意識報 議事在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