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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 傳的福音 作 譯 編 出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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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 卡 瑟 ( J oh n Mac Ar thu r, Jr.) 楊海利 黃恩奇 美國麥種傳道會 地 址 : 1 4 23 Ma ple St. So uth Pa sa den a, CA 91 03 0 U.S.A. 電 話 : ( 6 26) 44 1-5 54 3 電 郵:a ko wc m @g mail.c om 網 站 : h ttps://a ko w.o rg http s://cn .ak ow .or g 178 千 字 202 2 年 11 月 初 版 版權所有‧請勿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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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 t E dition I SB N
Origin ally p ublish ed in the U.S.A. u nd er the titl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the Spodtles © 199 3 a nd 20 00 by Jo hn Ma cAr th ur, Jr. Pub lis hed by T ho mas Ne lso n Chines e T ran sla tio n © 20 22 b y A Ker ne l of Wh eat Chr istian Ministr ies 142 3 Map le St., Sou th Pas ad ena , C A 910 30, U.S.A. Nov em ber 20 22 978 -1- 951 45 6-1 3-9 All Rights R ese rve d. Prin ted in Ta iw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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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神救眾 人的恩 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 我們除去 不敬虔的心 和世俗的 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 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 大的神 和我們 救主耶穌基 督的榮耀 顯現。 提多書二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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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CONTENTS 導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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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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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lo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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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救恩」爭議之入門
3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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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價恩典? Cheap Grace?
69
傳講悔改的必要性
6
因信稱義
8
43
Without Faith, It Is Impossible to Please Him
5 7
21
A Primer on the “Lordship Salvation” Controversy
95
The Necessity of Preaching Repentance
115
Just by Faith
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Free from Sin, Slaves of Righteousness
與罪的殊死搏鬥
165
The Death Struggle with Sin
141
9
無效的信心
189
The Faith That Doesn’t Work
10
預嚐榮耀
11
蒙神的大能保守
12
215
A Foretaste of 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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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Kept by the Power of God
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267
What Must I Do to Be Saved?
附錄1
三種觀點的對比
附錄2
甚麼是時代論?它與主權救恩 有甚麼關係? 305
295
Appendix 1: A Comparison of Three Views
Appendix 2:What Is Dispensationalism and What Does It Have to Do with Lordship Salvation?
附錄3
過去的聲音
327
Appendix 3: Voices from the Past
術語解釋 Glossary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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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導論
本書 並非一 個典型 的續篇,而更 像是一 個前篇,從頭 開 始來講述所 關切的主 題。對於之 前在《耶穌 所傳的福 音》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中文版由美 國麥種傳 道會翻 譯出版,
2010 年 ) 中 只 暗 示 或 點 到 為 止 的 教 義 框 架 , 本 書 將 進 行 補 充。《耶穌所傳的福音》分析耶 穌的福音事工,也將我們主 的傳講、教導及私下事工 與二十世紀福音派 運動所 採用的方 法進行了對 比。而本書處 理的則是使徒們所 傳有關 救恩的教 義,以表明耶穌所傳的福音 也是使徒 們所傳 的福音,整個新 版權所有 約聖經的信 息與現今 很多人 宣講的 空洞「 福音」完全對立。
也許 你在想:「 謝謝 給專業的神 學家吧
不用了。我還是把教義的研究留
請給我來 本好的靈修書。」
慢著慢著,請你繼續讀下去。這本書不是關乎技巧研 究,不是 學術專 文,也不是為神學家 們寫的 教科書,而是我 服事這些年一直燃燒在心中的信息。它絕非一篇枯燥的論 文,而是滿懷熱情地查考基 督教真理 最不可或缺的部分。如 果你看救恩 為寶貴(還 有甚麼 是比這更寶 貴的呢?),就不 能忽略此書 將要論及 的事。如 果你傾向於認為「教 義」之書 是「靈修」 之書的反 面,我 希望你 能改變 這種想法。 我相 信今日 基督徒 嚴重缺乏教義的知識。五年 前,我 撰 寫《耶穌所傳的 福音》時,就覺得這問 題已是刻不容緩。幾 家出版社都 提醒我說 那本書「 太教義 性」了,恐怕會影響銷 量。那本書的整體要點就是 要回應一 個教義 上的爭 議,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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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年來 一直在 福音派 運動表面下惡化潛伏的。我 寫那本 書不能 不深入教義 問題。當我寫完 收筆時,我不得 不承認 那本書看 起來更像是 一本教科 書。它 採用了 一些神 學術語,可能是你 在聖經學院或神學院課堂會碰到的,對平信徒而言卻很陌 生。那本 書以小 版本印 製、註腳很多、開篇就 嚴厲批 評了一 些時代論者的救恩論 —絕不 是一般 平信徒 每日靈 修時讀的 書。最後那本書是作為學術 研究書出 版的,出版商 將其編輯 及定位為教 科書類。 我當 然希望 那本書 有更廣的讀者群,但 我必須 承認,當 它成為20世紀 80年代 閱讀最廣泛的基督教書籍之一時,我非 常驚訝。那是多年來第一本成為暢銷書的「教義」書籍。很 明顯,《耶穌所傳的福 音》引 起共鳴 —或者 說觸及 要害, 取決於你站 在爭議的 哪一方 。 版權所有
幾乎 在那本 書一出 版後,我就開始收到很多平 信徒領 袖 的來信,他們想獲得更多相 關主題的 內容。他們想 要更實際 的建議:我們當如何向孩子們解釋福音 子
有哪些實用 的小冊
教導 如何按 著聖經 傳講完 整福音 的嗎
他們想要 以此來
理解他們自 己的屬靈 經驗:我小時候 信主
但直到幾 年後才
把祂當作主 來降服於 祂。那是否說明我的救 恩無效
他們想
要屬靈的建 議:我在罪中掙扎多年
您能幫
助我理解真 正的信心
缺乏得救 確據
以及我怎 樣才能有真正的信心嗎
他
們想要澄清:羅得和哥林多教會那些不順服的人結局如何 呢
他們仍是 得贖的子 民 不是嗎
釋:我不容易 理解那 些神學 術語 論」
他們想要 簡單明瞭 的解 比如「時代論」、「救 恩
您能用簡 單的用語 給我解釋一下主權 爭議的 問題嗎 此書 就是為 這些人 而寫的。本書 更為簡 單,我 想這種 處
理方式是合 宜的,因為福音本 身就是 簡單的。另外,我認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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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主權 爭議所 涉及之 實質性的聖經議題也都是很簡單的。不需 要 一 個 才 華 洋 溢 的 神 學 家 來 解 讀 像 約 翰 一 書 二 章 3 至 4節 這 樣難度的經 文:「我 們若遵 守祂的 誡命, 就曉得是認識祂。 人若說『我 認識祂』 、卻不 遵守祂 的誡命 ,便是說謊話的, 真理也不在 他心裏了 。」 在這 本書中,我依 然使用 了註腳,主要是為了 記錄這 樣 一本書所需 的引用。我還附 加了一 篇關於 時代論的文章,為 的是更好地 解釋甚麼 是時代 論,及 其對主 權爭議的影響。即 便如此,這仍是一本為每個 基督徒而 寫的書,而不 是為進深 研究寫的。每個關鍵詞條都 在第一次 出現時 做了定 義,我還 在書末加了 一份〈術語解釋〉,目的是解釋這些問題,讓 我 所說的連初 信者也能 理解。 不幸 的是,主權爭議被以神學術語表述的複雜 爭論給 攪 版權所有
得一團糟,而這本是不必要 的。這一切都是為了嚇唬那 些真 誠地想要理解這些問 題的人 。很多平信 徒—還有些基督徒 領袖—下結 論說: 「這些 問題太 深奧難懂了。」另外 一些 人允許自己被過於簡化的論點誤導,或被情緒化的言辭分 心,而不 是自己 認真思 考這些 問題。在過去 五年中,困惑疑 思和混亂邏 輯主導著 主權爭 議,我希望這本 書能有 助於為這 些困惑和混 亂提供一 劑良藥 。 我寫 本書的 目的不 是來回應批評。我有 一個抽 屜,裝 滿 了對《耶穌所傳 的福音 》的評論。大 部分是 正面的,我很感 激那些鼓勵 和肯定。但我也 認真讀 了所有 負面評論(的確很 多)。我帶著開放的心學習,請了我的同事和主人神學院 (Master’s Seminary)的教 職同工來 評估每 一個批評,再 回到 經文,帶著祈禱的心 來考究這 些聖經 問題。這個過 程讓我思 想更加敏銳,為此我很感恩。有些讀者注意到那書後來 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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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本在 詞彙上 有了些 許的改變,是 為了幫 助澄清 或精煉 我說過 的話。 不管 怎樣,從 整體上來說,我必須承認,我對 那些批 評 反饋的品質深感失望。絕大多數的批評和聖經問題沒有關 係。有些批評者抱怨說主權問題太具分裂性了,信息很難 懂,我的 立場太 武斷等 等。還 有的進 行語義 學上的 爭辯,反 對我的用語。有的假裝 很憤慨,聲 稱《 耶穌所 傳的福 音》對 他們、他們 的朋友, 或某個 機構進 行了不 公平的人身攻擊。 有個別直言 批評的聲 稱那本 書有失 公允、觀點錯亂,控 訴我 將路修回了 羅馬,說我丟棄了 時代論,給我貼上了「極 端加 爾文主義者 」的標籤,指責我太亞米念派了,或( 最令人傷 心的)譴責 我是個主 張因行 為得救 的教師 。 對所 有請我 回覆這 些控告的人,我都簡單地說 請他們 自 版權所有
己閱讀《耶穌所傳的 福音》,自行判斷他們的抱 怨是否 公平。 我相信那些 問題在書 中皆能 得到回 答。 這些 批評的 問題在 於,它們沒有一個是與聖經 的具體 教 導相關的。如我在第一本書 中所說,我不會 因我所 教的混亂 了誰的時代 論表述就 感到不 安,更不會關心 我所教 的是否和 某一特定的 神學體系 相符。我的目的不是推 廣甚麼新 的神學 框架。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分 辨並教導 聖經所 說的。為此我並 不會道歉。如果要討論教義 問題,我們就讓聖 經來解 決問題 吧。 很多 基督徒 譴責「主權救恩」,說其呼召罪人完全降 服, 但是沒有一 人願花一 點力氣,解釋為何耶穌 自己對 那些未得 救的大眾說:「若有人要跟從 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 十字 架來跟從我 」(可八34)。有 幾個人 說我是 律法主 義者,因 為我說,真信心必然會帶來 更新的生 命。但 沒有人 對哥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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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後書 五章 17節 — 「若 有人在基 督裏, 他就是新造的人 。舊 事已過,都 變成新 的了」— 提出任何別 的可能解釋。 很多 人急切地想 爭論神學 觀點、假 想案例、邏輯後 果、理性前 提、 語義差別等 等,卻幾 乎沒人 願意努 力探討 相關的聖經經文。 現代福音派運動似乎在處理諸如主權爭議這類問題時 裝備不夠。 我們習慣 於只聽 簡短、 平淡乏 味的「媒體金句」 (sound bites)。 然而,在思考這樣重量級的 問題時 ,我們 需要傾聽、推 論、認真思考問題,然後 得出結 論,並達成 共 識。很多人似乎認為,主 權爭議 應該通 過一個 類似電 視總統 競選辯論那 樣公開的 對決來 解決。我反覆被挑 戰去公 開論壇 和主張無主 權的領軍 人物辯 論。對 此我一 直是拒絕的,我想 在這裏解釋 一下原因 。 我接 觸此類 辯論的 經驗告訴我,這些辯論並不造就人 。 版權所有
聽眾來了,認為他們完全瞭 解這些話 題,但 典型的 辯論模式 給的時間只 夠瞭解問 題的皮 毛。真正的問題 不可能 在一兩個 小時的環節 裏得到解 決。實 際上, 真正的 問題很少被觸及。 相反,公開辯 論常會 避重就 輕。最終,辯論只是給最聰明的 辯手提供一 個可以評 分的平 臺。最 糟糕的 是,辯論助長了個 人的敵對情 緒。 辯論 比賽解 決不了 這場爭議中的分歧。另外,這樣的 方 法無法在聖 經中找到 正當的 理由。就教義 問題來說,聖 經從 沒有一處是 以辯論來 達成合 理的理 解與共 識的。 在《耶穌 所傳的 福音》中,我表達了意願,希 望那書 能 夠就主權問 題進行討 論,進 而最終 成為解 決問題的催化劑。 自那書出版以後,我私下見了一些持相反意見的基督徒領 袖— 我家大門一直敞開著。我不視他 們當中 任何一 人為敵 人,我也並不把我們與他們 意見相左 視為個 人的恩 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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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所信 的相同 之處遠 多於相異之處。但這並不是 否認,這些和 福音相關的 問題是根 本性的,所以我們意見 不同也 是很嚴重 的問題。當然,每個涉及其中的人 都會同意,我們不 能裝作 好像沒有甚 麼嚴重的 危險。 終究 ,傳播 這種教 義辯論的最好方式,是通過認真的 、 有聖經依據 的對話,最好是 以書面 形式。寫作時能更 易於字 斟句酌、表達全面,並且 避免在 我們都 應當關 心的那 些問題 上產生分歧。我們需要的是 澄清問題,而不是使我們意見不 合的情緒升 級。 我的 心願是 以基於 聖經的、清楚的、有恩慈的、公允 的 方式,且用每位基督徒都能 理解的詞 語把問 題講出 來。我採 用的方法是研究新約聖經書信和使徒行傳中一些關鍵的經 文段落,它們顯示了使徒們 是如何對 早期教 會傳講 福音,以 版權所有
及解釋救恩 真理的。在這個 主題上 的啟示 是如此清晰,以至 於你會覺得本書內容是你聽過一遍又一遍的—確實如 此 — 因為這對於聖靈傳遞關乎救恩之 事的目 的太關 鍵了, 以致這些真 理被編織 進許多 書信中 。 我想 你會同 意這點,就是使徒們所傳的福音和 耶穌所 傳 的福音是一 樣的。我相信你 也會認識 到,他 們的福 音與今日 很多人所歡 迎的、稀釋後的流 行信息 有著顯著差別。我 祈禱 的是,當你 想要將自 己的信 仰付諸 實行時 ,本書能鼓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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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權救恩」爭議之入門
版權所有on A Primer the “Lordship Salvation” Controversy
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親愛的弟兄 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 們同得 救恩的時候,就不 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 前一次 交付聖徒的 真道竭力 地爭辯 。 —猶大書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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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權救恩」爭議之入門
最近 一位朋 友問我:「 你為何要再寫一本關於『主權 救 恩』的書呢 ?那個議 題不是 已經毫 無聲息 了嗎?」 我承 認對此 也有幾 分同感。本來,我無意給《 耶穌所 傳 的福音》寫續 篇。我用 了幾年時 間來準 備那本 書,寫完之 時, 我很想以後 做些別的 事。雖然我覺得就那個 話題還 有很多可 說的,但我對那本書的內 容已足夠涵 蓋那個主 題還是 很滿意 的。我並 不想置 自己於 無休止 的辯論 中心。最重要 的是,我 不希望「主 權救恩」 爭議成 為我事 工的唯 一焦點。 那是 五年前 的事。今天我體會到猶大在寫上述 經文時 一 定會有的感 受。一種急切的催促自我靈魂最深 處湧起,使我 不得不再多 說一些。
這真是一個 關鍵議題嗎 版權所有
我之 所以關 注這個 議題,主要是因為有些流行 的錯誤 觀 念將整個辯 論搞得烏 煙瘴氣。「主權救恩」成 了福音 派基督 教界最廣為 討論,卻最少被 理解的神 學話題。幾乎所有人都 看似知道這個爭論,卻幾乎 沒人真 正瞭解 這一議題。要 找出 爭議雙方所 提出的強 有力的 觀點並 不難,但要搜尋到 對這話 題有真實理 解的人則 是另一 回事。很多人 認為,整個事情就 是一場虛浮 的表面衝 突,忘 卻此事 才是對 教會有益的。一位 很有名的教會領袖告訴我,他已經在刻意避免讀這方面的 書,因為 他不想 被迫選 擇立場。另有 人告訴 我,這話 題會導 致不必要的 分裂。 但這 並不是 神學中 無足輕重的小事。我們怎樣 傳揚福 音 是會影響到 非基督徒 的永恆 結局,也定義 了基督徒是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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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權問 題也不 是一個 理論上或假設性的問題。它 提出一 些基本 問題,對基 督徒生活 最實際 的層面 有著重 要影響。 我們當如何傳揚福音?我們向不信者呈現的耶穌是 主,抑或 只是救 主?福音 信息最本質的真理 是甚麼?得救到 底是甚麼意思?一個人怎能知道他的信心是不是真實的 呢?我們能對救恩有絕對把握嗎?重生時發生了怎樣的轉 變?我們怎樣解釋基督徒生命中的罪?一個基督徒有可能 在犯罪的路上走多遠?信心和順服的關係是甚麼?基督徒 生活的每個 領域都或 多或少 受到這 些問題 影響。 當然,這並 不是說 關於主 權的討 論是純 實際的。一些 重 要教義在這 場辯論中 浮出水 面:時代論、揀選、救恩的次序 (ordo salutis)、成 聖和稱義的關係、永恆的保障、聖徒的恆 忍等等。 版權所有
先不 要反感,上述 這些術 語可能 有好些 你不太 認得,或 是無法全部 定義,但如果你 是基督徒,這些術語中的每一個 對你來說都 很重要。你應該對它們的意思以 及它們 與聖經及 福音信息的 關係有基 本的瞭 解。教義並不是 神學院 教授們的 專屬領域。所有真正的基督 徒都應該 理解正 統的教 義。這是 一個理解和 消化神話 語的訓 練:知道神透過 祂的話 對我們說 了甚麼,以致我們能活出榮 耀祂的生 活。教 義構成 控制及引 發行為的信仰體系。 還有甚麼 比這更 實用—或更重要的事 嗎? 當我 們就近 來察看 這場爭議時,請將這 點謹記 於心。我 們在教義問題上有分歧嗎?讓我們一起來看神的話語是怎 麼說的。神學體系、辯論術、優雅的修辭,或誇誇 其談和裝 腔作勢或許 會說服一 些人,但騙不了那些真 心尋求明 白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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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權救恩」爭議之入門
意的 人。神的真理透過祂的話語顯明了,我們 最終必 須回到 神的話語中 來解決這 個問題 或其他 的教義 問題。
「主權救恩 」講甚麼 福音 呼召人 相信
前提是
罪人必須 為他們的罪悔改
並降服於基 督的主權 之下。我們可以用這一句話來概括「主 權救恩」的 教導。 我不 喜歡「主權救恩 」這個術語,反對那些造 此詞者 試 圖加諸於其 上的涵義。它暗示一顆順服的心 對使人得 救的信 心來說是額 外附加的。雖然我很不情 願用這個 術語來 闡明我 的觀點,但這是向流行用法 的讓步。降服在 耶穌的 主權下不 是聖經中救 恩一詞的 附錄;順服的呼召是整 本聖經 中福音邀 請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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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批評主權救恩的人喜歡控告我們教導的是一套基 於行為稱義 的體系。沒有比 這更歪 曲事實 的了。雖然我盡力 在《耶穌所傳 的福音》中將此淡化處理,但 有些批評 家還在 繼續這項指 控。還有些人 想像我是在 宣傳一個 新興的 或改良 的救恩,來挑戰宗教改革家 的教導,或是要 徹底地 對基督的 信仰進行再 定義。然 而,我 的目的 恰恰相 反。 有鑒 於此,讓我試著以盡可能簡單的方式來表 述一下 我 立場中的幾 個關鍵要 點。這些信仰條款對所 有福音 派的教導 都是基礎性 的: •基 督在十字架上的死為我們的罪受了 完全的 刑罰,並 且買來了永 恆的救恩。祂贖罪的犧牲使得神可以白白 地稱罪人為 義,而無損 神之義 的完全(羅三 24~26)。 祂從死裏復活宣告祂已勝過了罪與死亡(林前十五 25
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54~57)。 •救 恩唯獨本乎恩,也因著 對主耶 穌基督 的信—無可 增,亦無可 減(弗二 8~9)。 •罪 人不能賺取救恩或神的喜悅 (羅八 8)。 •神 不要求得救的人提前做工來準備,也不以自我改 善 為前提(羅 十 13;提 前一 15)。 •永 生是神的恩賜(羅六 23)。 •信 徒得救並被完全稱義,先於他們信心所產生的任 何 一件好行為 (弗二 10)。 •基 督徒有可能犯罪,也的確犯 罪(約 壹一 8、10)。 即使是最剛 強的基督 徒,其肉體中也一直在與罪進行 持續的、猛烈的掙扎(羅 七 15~24)。真信徒 有時候 也會犯駭人 聽聞的大 罪,如同大衛在撒母耳記下第十 一章中所行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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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 些真理 以外, 我相信聖經也教導了以下各點: •福 音召罪人 信主, 是 和悔改分 不 開的( 徒二 38,十 七 30,二 十 21;彼 後三 9)。 悔改是 轉離罪 (徒三 19;路二十 四 47)。這不是做工,而是 神的恩 賜(徒 十一 18;提 後二 25)。 悔改是心 的轉變 ,但真正的 悔改也會帶 來行為的 轉變 (路三 8;徒二十 六 18~ 20) 。 •救 恩全然是神的工作。那些信而得救的人完全不是 靠 自己的努力(多三 5)。即使 信心也 是神的 恩賜,而 不是人的作 為(弗二 1~5、8)。 因此真 實的信心不 可能有瑕疵 或稍存即 逝,而 是會存 到永遠 (腓一 6, 參:來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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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權救恩」爭議之入門
•信 心 的 對 象 是 基 督 自 己 , 而 不 只 是 一 個 信 條 或 應 許 (約三 16)。因此,信心包含個人對基督的委身( 林 後五 15)。 換句 話說 ,所有真 信 徒都跟 隨耶 穌 (約 十 27~28)。 •真 信心必然 會帶來 更 新的生命 ( 林後五 17) 。 救 恩 包括裏面的 人的轉 變( 加二 20)。 基督徒的 本 質是 獨特的,是更新的(羅六 6)。罪那無法斷絕的模 式 及人與神為 敵的狀態,在 一個人 重生時,都不會再繼 續了(約十 三 9~10)。 •「 神的恩賜 」,即 永 生(羅六 23), 包括關 乎 生 命 和敬虔的一 切事(彼後一 3;羅八 32),而不只 是一 張通往天堂 的門票。 •耶 穌是一切的主宰,祂要求的信心包括無條件的降 服 版權所有
(羅六 17~18,十 9~ 10)。祂 不會將 永生賜 給那些 心裏與祂為 敵的人( 雅四 6)。 •真 相信的人必愛基督(彼前一 8~9;羅八 28~ 30; 林前十六 22)。 因 此他們 會渴 慕順 服基督( 約 十 四 15、23)。 •行 為是信心的重要檢驗。順服是一個人有真實信心 的 證據(約壹二 3)。另一 方面, 一個人 不願意順服 基 督,就表明 他沒有真 實的信 心(約 壹二 4)。 •真 信 徒 可 能 會 軟 弱 跌 倒 , 但 他 們 將 會 在 信 心 中 恆 忍 (林前一 8)。那些 後來徹 底離 開主的 人,就 表明他 們根本沒有 真正重生 (約壹 二 19)。 以上 是我在「 主權救恩」問題上的立場。任何 認為我 有 更深一層議 題(deeper agenda)的 人都誤會我所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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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激進還是正 統 大部 分基督 徒都會 意識到,我列出的幾點並不 是甚麼 新 的或激進的 觀點。數百年來,大多數相信聖經的基督徒 都持 守這些為基 本的正統 信條。 它們是 公認之 標準的教義綱領, 例如,是所 有偉大的 改革宗 信徒和 加爾文 主義者都確認的。 雖然我們的衛理宗的弟兄們可能對其中一些細節有不同的 看法,但他們大部分都會 很快承認基督的主 權是福 音信息的 核心。 1 在教 會歷史 中,主要的 正統運 動一概 沒有教 導說罪 人可以蔑視 基督的主 權,卻 仍聲稱 基督為 救主的。 事實 是,「 無主權 」的福音是新近才發展出 來的。雖然 大多數鼓吹 「無主權 」福音 的人在 書面文 字或口頭言語中, 表現得好像他們的教導才代表了歷史上基督教福音派的主 版權所有 流觀點,但實則不然。除了一 群北美 的牧師、作家,和會 議
演講者的這 個圈子外,從世界範圍來 看,實 際上沒 有教會領 袖在替無主 權教義辯 護,以之 為正統 了。直到 最近,比如說, 在東歐和前 蘇聯,成 為基督 徒可能 真的要 付上所有的代價。 在那樣的地 方,信心沒有委身是無法想像的。在英 國和歐洲 的其他地方,我遇到有基 督徒領 袖斥 責無主 權的教 導是美國 在偏離正道 。我所熟 悉的世 界別的 地方也 是這樣。 這不 是說無 主權教 導在美國之外就沒有威脅性。在過 去 三、四十年間,福音小冊子、指教如 何作見 證的書、收 音機 和電視廣播,以及其他傳 媒將無 主權 的信息 極大限 度地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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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衛理宗認為,真信徒會從信心中失落,但他們大體是 教 導 說,那 些 失 落 的 人 失 去 了 救 恩。他 們 的 體 系 不 允 許 所 謂「 基 督徒」活在持續對基督的悖逆中這樣一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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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權救恩」爭議之入門
到了 世界各地 。所謂 簡單信心 ( sim ple-faith)的 福 音— 沒 有悔改、沒有降服、 沒有委身 、沒有 生命的 改變— 已給福 音派運動的 詞彙帶來 了令人 恐怖的 惡果。因為無主權 這個術 語(現在就「接 受耶穌為 救主」,之後再「以 祂為主 」)已 經變得熟悉、舒服,很多基督徒對福音的理解 是含糊 的。當 這麼多無主權救恩的傳播者自以為是地控告那些反對他們 教導的人為異端時,難道不會使真誠的基督徒也陷入困惑 嗎?到底哪 個體系代 表真的 正統教 導呢?
無主權福音 教導的是甚 麼 我已 經列出 了主權 救恩的十六條信條。前七條 是每個 主 要的無主權 救恩倡導 者也會 認可的 : 版權所有
•基 督的死買來了永恆的救恩。 •得 救的人被稱義只因著相信基 督。 •罪 人無法賺取神的恩寵。 •神 不要求任何先在的行為或得 救前的 改變。 •永 生是恩賜。 •信 徒在信心產生任何好行為之前就已 得救。 •基 督徒仍然犯罪,有時候還是 可怕的 罪。 在上 述這麼 多方面,我們可以完全一致。然而,在其 餘 九點上,那些支持無主權 立場的與支持主權 救恩的 卻有著很 大差異。他 們主張的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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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悔 改是心思對基督認識的改變 化( SGS 96, 99)。2 在 福 音 邀 請 的 情 況 中 , 悔 改 只 是 信 心 的 同 義 詞 ( SGS 97-99)。 得救並不需要轉 離罪( SGS 99)。 •救 恩的全部,包括信心,都是 神的恩 賜( SGS 96)。 但是信心可 能並不持 久。一個真信徒可能變得完全不 信(SGS 141)。 •得 救的信心 只是認 可或相 信福音 真理( SGS 156), 是相信基督 能挪去罪 咎並賜 予永生,而不是個人對 祂 的委身(SGS 119)。 •每 個基督徒都必然會結出某個屬靈的果子,但 是這果 子可能並不 為人所見( SGS 45)。基督 徒甚至可能會 陷入永遠不 結屬靈果 子的光 景。 •信 徒 在 今 生 的 保 證 只 有 救 恩 在 司 法 層 面 上 的 意 版權所有
義— 比如稱義、得著 兒子的 名分、歸算 的義、地位 上的成聖(SGS 150- 152)。實際的 成聖和在恩 典裏的 成長要求歸 信後的奉 獻行動 。 3 •降 服於基督為主的至高主權,與救恩的成就並不密 切 相 關( SGS 71-76) 。奉 獻 或願 意 奉獻給 基督 都不 是 救恩中的事(SGS 74)。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並 且 從死裏復活 的事實就 是福音 的 全部。不需再相信別 的 就可得救(SGS 40-41)。 •基 督徒可能陷入一生之久的肉慾中。很多「屬肉體 的 基督徒」—重生了卻繼續像未得救之人那樣生 2
本 書 從 頭 至 尾 , 我 都 會 以 縮 寫 的 SGS 來 代 表 Charles Ryrie, So Great Salvati on (Wheaton, Ill.: Victor,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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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 C. Ryrie, Balancing th e Christi an Lif e (Chicago: Moody, 1969),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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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權救恩」爭議之入門
活 — 存在於教會當中(SGS 31, 59-66)。 •不 順服和有持久的罪,不能成為懷疑一個人是否有 信 心的依據(SGS 48)。 •一 個信徒可能完全棄絕基督,甚至 到不信 的地步。神 保證不會否 認那些棄 絕信心 的人(SGS 14)。那些 一 旦相信的人 將永遠穩 固,即使他們 背道(SGS 143 )。 有些 更為激 進的無 主權教義的擁護者主張的還不只這 些,他 們進一步宣 稱: •悔 改並不是福音信息所 必要的。悔改與使人得救的 信 心沒有關係 (AF 144-46)。 4 •信 心是人的行為,不是神的恩賜(AF 219)。信 心發 生在一個決 定的瞬間 ,但未 必延續 (AF xiv, 107)。 版權所有 真信心可以 被破壞、被顛覆、瓦解崩 潰,甚至轉為 不 信(AF 111)。 •因「信」得 救是指 相信福 音事實(AF 37-39)。「信 靠耶穌」指 相信有關 祂的「 拯救事 實」(AF 39), 而相信那些 事實就得 到永生 的恩賜 (AF 40)。 那些 加進任何關於委身建議的人都偏離了新約聖經的救 恩原則(AF 27)。 •基 督 徒 的 生 命 並 不 保 證 會 結 屬 靈 果 子 ( AF 73-75, 119) 。 有 些基督 徒終 其一 生都 活在 屬靈 的荒 蕪地 , 充 滿失 敗、 困惑 ,和 種 種 罪惡 , 並 不結 好果 子 (AF 119-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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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 指 Zane C. Hodges, A bsolut ely Free! (Grand Rapids, Mich.: Zondervan, 1989) 。 31
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信 徒保證會上天堂(AF 112) ,但卻不保 證會得 勝(AF 118- 19)。甚至可 以說「得救的人」還 需要救 恩(AF 195- 99)。基督提 供一系 列歸信 後的拯 救經驗 來補充 基督徒所缺 的(AF 196)。但這些別的「拯救 」也額 外要求人的 行為,例如順服、委 身、承認 耶穌為主(AF 74, 119, 124-25, 196)。因此在某種程度上,神為了救 人脫離罪, 需要依賴 人的努 力(AF 220)。 •降 服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是永生的條件(AF 172)。「求 告 主 的 名 」 指 的 是 呼 求 祂 , 而 不 是 降 服 於 祂 ( AF 193- 95)。 •沒 有甚麼保 證真基 督徒一定 會愛 神( AF 130-31)。 救恩不一定會將罪人置於和神美好和諧的團契關係 中(AF 1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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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果有人肯定他們信了,那他們的信心就一定是真 的 (AF 31)。所有因信聲稱 基督為救主 的人 — 即使 他們陷入嚴 重而持久 的罪中—無論 如何,應當肯 定 他們總是屬 於神的(AF 32, 93-95)。 質疑那些自稱 是基督徒之 人的救恩,是 危險和 破壞性的(AF 18-19, 91-99) 。 新 約 聖 經 的 作者 從 來 沒有 質 疑 過他 們 讀 者 的信心的真 實性(AF 98)。 •一 時經驗那種永遠保證進天堂的信心(AF 107),然 後永遠背離,去過一種完全不結屬靈果子的荒蕪人 生,也是可 能的( AF 118-19)。 真信徒甚 至可 能不 再提說基督 之名或承 認基督 教(AF 111)。 〈附 錄1〉( 295-304頁) 是一張表 格,並 排列出 了不 同觀點 的主要相似 及不同之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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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權救恩」爭議之入門
主權爭論的 實質到底為 何 很明 顯,以 上所涉 及的乃 是教義 上的真 正不同;主權 爭 議不是語義 上的不合。這場辯論的參與者持 有的視 角大大不 同。 然而,這些 問題卻 經常被 掩蓋了,就是被一些 語義的 偏 差、對主 權教導 的歪曲 解釋、錯亂的 邏輯,以 及滿有 情緒的 言辭所混淆。通常來說,誤解一個觀點比回答 它更容 易,遺 憾的是很多 人採取了 這種辦 法。這樣做只是 使真正 的問題變 得更複雜。 請允 許我回 應一些 帶來最多麻煩的謬論,它們 已經大 大 阻礙了對主 權問題的 理解和 解決。 主權 爭議的 爭論 不是 關於救 恩是只 藉著信 心還是 藉著信心 版權所有 加上 行為 。 真基 督徒都 不會說 信心需要加上行為才能保障救恩。每 個正確解釋經文的人都不會倡議說人的努力或屬肉體的行 為有甚麼功勞— 配得榮譽或 神的獎 賞。 5 主權 爭議是 關於真信 心之實 質的不 同意見。那些想將基 督的主權從 福音中排 除出去 的人,將信心視 為對有關 基督的 一些真理的 簡單相信。據他 們描述,信心只是 個人對永 生應 許的支取。但聖經所 描述的信 心可不 只是這 些— 信心是個 人 對基督 的 全心 信靠 ( 例:加 二 16;腓 三 9)。 不 只是 關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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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令人好奇的是,無主權教義常與一種視得救後的行為為 功德性的觀點結合在一起。例如賀治就持此種觀點。他教導說 永 生 可 以 靠 信 心 白 白 得 到,但 約 翰 福 音 十 章 10 節 說 的 豐 盛 生 命 是 只 有 靠 行 為 才 能 得 到 的 獎 賞 ( A F 230) 。 33
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祂的 信心,還 是對祂的信心。請注意其中的區別:如果我說 我相信你所 做的承諾,這遠不及我說 我相信 你。相信一個人 必然包括某 種程度的 委身。信靠基督意味著 將自己交 給祂掌 管,無論 生死。這意味著 我們接 受祂的 忠告,相 信祂的 良善, 將我們自己 的今生和 永恆都 交託給 祂守護。真信心,即 使人 得救的信心,是我的全人(思想、情 感,和意志)欣然接 受 祂的全部(救主、中 保、供應者、保守者、策士,以及 主神)。 凡有 這樣信 心的人 必然愛基督(羅八 28;林 前十六 22; 約壹四 19)。他們會 因此想要聽命於祂。一 個真相 信基督的 人怎會繼續 反抗祂的 主權,追求祂所 恨惡的事 呢?在 此意義 上,主權救恩的關鍵問題不 是僅僅關 乎主權 和順服,更有發 自內心的愛。耶穌是主,但祂遠不只是一個權 威的形 象,祂 也是我們最 大的財富 和最珍 貴的朋 友。我們帶著滿 足的喜樂 順服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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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福音要 求委身,不只 是因祂 有主權,而且 是因降 服 於主是信徒最大的喜樂。這樣的降服不是信心外加的附屬 物,而是信 心的實質 。 主權 救恩沒有 沒有教導說 真基督徒 就完美 了或無罪了。 。 沒有 對基 督全然 的委身 不是說我們再不會悖逆,或 我們過 著 完美的生活。我們肉體的 罪性殘 留使 得我們 不可避 免地會經 常做我們不 願做的(羅七15)。但是委 身基督的確是指順服 會代替悖逆,成為我們有別於 他人的 特質。神會對付 我們生 命中的罪,我 們會回應 祂愛的 管教,逐漸變 得更加 聖潔(來 十 二 5~ 11)。 我 在《 耶穌 所 傳的福 音 》一 書中 努 力闡明 了 這點。例如,我 寫道:「那些有真信心的人也會失 敗,而且 在某些情形下,他們常常敗得很慘;但真正的信徒將會認 34
2 「主權救恩」爭議之入門
罪,來到 天父面 前祈求 赦罪(約 壹一 9),這是生命的模 式」 (《耶穌所 傳的福音 》中譯 本331頁) 。 然而,有幾位批評者試圖將主權救恩描述為一 眼就可 識 破的完美主 義。一個親 愛的弟 兄,一個基督教 電臺人 員,寫 信給我,提供他認為對那本書—就像我剛剛引用的那 句— 夠格的評論 ;但實 際上,他說的 與我整體的立 場是不 一致的。他假定說這些是一位編輯加的「 免責聲明」,為要 「緩和」我書 中的觀 點。明顯地,他推 測說,我的真實 意圖 是要教導無 罪的完全 才是真 救恩的 試金石。他完全 沒理解我 的觀點。 基督 徒當然 會犯罪。他們會悖逆,會失敗。我 們在今 生 都 離完全 還差 得 很遠( 腓 三 2~ 15) 。「 原 來我們 在 許多 事 上都 有過 失」 (雅三 2) 。即 使最成 熟 敬虔的 基督 徒 也「 彷 版權所有
彿對著鏡子 觀看」(林 前十三12)。我 們需要 不斷地 心意更 新( 羅十 二 2) 。但 這一 切並 不能使 一個 事實 變為 無 效, 即 救恩在某種 真實的意 義上使 我們實 際成為 了義。同一位使徒 在 描述基 督 徒恨 惡罪 以 及與罪 惡相 爭 (羅七 8~ 24) 之前 , 先說明信徒 從罪裏得 了釋放,作 了義的 奴僕(羅六18)。又 是同一位使 徒,首先 寫了「 我們若 說自己 無罪,便是自欺, 真理 不在 我們 心裏了 」( 約壹 一 8) ,稍 後寫 了「 凡 住在 祂 裏面 的, 就不 犯罪」 (約 壹三 6)。 他 在一處 說 :「 我們 若 說自己沒有 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 謊的,祂的道也不 在我們 心裏了」(約壹一10),但在 另一處 說:「因 神的道 存在他 心裏;他也 不能犯罪 ,因為 他是由 神生的 」(約壹三 9)。 在這 些真理中,的確顯出了 真實 的弔詭— 不是前後 不 一致 。所 有基 督徒都 犯罪 (約 壹一 8), 但所 有基 督 徒也 順 服:「我們 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 是認識 祂」 (約 壹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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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罪和 私慾在 所有信 徒中仍存在(羅 七 21),但這並 不是一個 人品格的特 點(羅六22)。 在這 個問題 上,聖 經反覆而清楚地肯定了主權的觀點 : 「親愛的兄 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 法善。行 善的屬乎 神, 行惡的未曾 見過神」( 約叁11)。這 說的是 方向,而不是 完 全 。但這清楚 說明了 行為是 實際信 心的一 塊試金石。 罪人 在得救 中的角 色不是 不是主權爭議的主要 問題。 不是 爭議 的核心 是神在救贖選民 的事上做 了多少 。 重生時發生了甚麼?相信的罪人真的重生了嗎(約三 3、 7; 彼前 一 3、 23) ?我 們 的老 我真 的 死去 ,「 同釘 十字 架… …叫 我們 不再作 罪的 奴僕 」了 嗎(羅 六 6)? 信 徒真 的 「與神的性 情有分」了嗎(彼後 一 4)?「 若有人在基 督 裏 , 版權所有
他就是新造 的人,舊事 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 17), 是真的嗎? 我們真的 能說: 「(我 們)既 從罪裏得了釋 放, 就作了義的 奴僕」嗎 (羅六18)? 主權 救恩的 回答是 肯定的。 畢竟這才是救贖的根本要點:「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 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 的模樣,使祂兒 子在許 多弟兄中 作長子」 ( 羅八29) 。神所 做的使 我們效 法祂兒 子模樣 的工— 成聖 —是發 生在今 生嗎? 再一次 ,主權救恩的回答還 是肯 定的。 聖經 也同意 說:「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 見主的 榮 光,好像從鏡子 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 榮,如同 從主的靈變 成的」(林後三18)。雖然「將 來如何,還 未顯 明」,然而我 們可以確 信,「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 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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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權救恩」爭議之入門
凡向 祂有這 指望的,就 潔淨自 己,像祂潔淨一 樣」( 約壹三 2~ 3)。 還有 更多的 話:「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 來 的人又稱他 們為義;所 稱為義 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 30)。注意,神 做的拯救之工,是始於揀選,終於榮 耀。在 中間,救贖進 程的每 一步都 是神的 工作,而 不是罪人 的。神 既不會終止 這個進程 ,也不 會忽略 其中的 任何一步。 提 多 書 三 章 5節 說 得 很 清 楚 : 得 救 — 其 中 的 一 切 — 「並 不是因 我們自 己所行的義」,而是神的工 作,「乃是照 祂 的 憐 憫 」 。 這 不 僅 僅 是 一 個 宣 告 性 的 交 易 ( declaratory transaction) , 在 法 律 上 保 障在 天 堂有 一席 之地, 然 後仍 把 罪人留在罪 的奴役中 。得救 包括性 情的轉 變,本質的變化, 也「藉著重 生的洗, 和聖靈 的更新 」。 版權所有
問題 不在於 得救是 否只靠恩典
而在於恩典是怎樣促成得救
的。 無主 權觀點 的主張 者喜歡將自己視為恩典的捍衛者。但 他們以一種 毫無生機 的方式 來界定 恩典,如此就完全 錯失了 要點。神的 恩典是屬 靈的動 力,運 行在得 贖之人的生命中, 「教訓我們 除去不敬 虔的心 和世俗 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 義、敬虔 度日」( 多二12)。真 正的恩典並非 只是一 個巨大 的免費贈品,不久會打開甜美 的天堂之門,現 今卻任 由我們 在痛苦的罪 惡中打滾 。恩典 是神當 下就在 我們生命中作工。 靠著恩典,「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 督耶穌 裏造成 的,為 要叫我們行 善,就是神 所預備 叫我們 行的」( 弗二 10)。靠 著恩典,「祂 為我們 捨了自 己,要贖 我們脫 離一切 罪惡,又 潔淨我們, 特作自己 的子民 ,熱心 為善」 (多二14)。 37
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恩典 在基督 徒人生 中持續作工,如同稱義、得榮耀,或 神在救贖工 作中的任 何別的 方面一 樣確實。「我深信那 在你 們心裏動了 善工的,必 成全這 工,直到 耶穌基 督的日子 」 (腓 一 6) 。得 救完 全是 神的 工作, 祂創 始成 終。 祂的 恩 典是 充 足、且有功效 的,沒有任何缺陷。不影響人的行為的「恩典」 不是神的恩 典。 悔改 對福音 來說不 是次要的。 甚麼 是福音 ?歸根 結柢,就是呼召人悔改(徒 二 38,三 19,十 七 30)。 換句話說 ,福音 要求罪人 改變 — 停止 走一 條路 ,轉 到另 一條路 上( 帖前 一 9) 。保 羅的 福音 邀 請總 是 要求悔改:「神……如今卻吩 咐各處 的人都 要悔改 」(徒 十 七30)。保 羅這樣 描述他 自己的 服事和 信息:「我故此 沒有 版權所有
違背那從天 上來的異 象。先 在大馬 士革,後在耶路撒 冷和猶 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 歸向神
行事與悔改
的心相稱」(徒二十六 19~20,強調字體 為作者標示)。悔 改帶來生命( 徒十一 18),並且讓人明白真道(提後二 25)。 因此,救恩 不可能與 悔改分 開。 無主 權立場 的宣揚 者頻繁指出,傳講悔改乃是 在有關 於 得救是本乎 恩、也因 著信的 聖經教 導上加 添了甚麼。 然而,信心 是以悔 改為前 提的。那些本為神的 死敵的 人 (羅五10),怎 能真心 相信祂 的兒子 卻不悔改?除非 一個人 真正理解罪 是甚麼並 憎惡罪,否則他 怎能理解 從罪及 其後果 中得救的真 理?信心 的全部 意義是,我們信 靠基督能 將我們 從罪的權勢 和刑罰中 釋放出 來。因 此,罪人若沒有心 意的完 全改變,沒有思想、情感和意志的 轉變,是不可能擁有 真信 心的。這就是 悔改,它 不是福 音邀請 的附加;而正是 福音的 38
2 「主權救恩」爭議之入門
要求。我們的主自己就將 祂的主 要使命 描述為 呼召罪 人悔改 (太九 13)。 我們 常說得 救的經 驗是「回轉 」,那是聖經 的術語( 太 十八3;約十二 40;徒十五 3)。回轉和 悔改密切相關。回轉 發生在罪人 帶著悔改 的信心 轉向神 的時候。這是一 個徹底的 轉變,是道德和意志方向的 絕對改變。這樣一個根本的翻轉 是福音要求 的回應, 而無論 對罪人 的邀請 被稱為「相信」、 「悔改」, 還是「回 轉」, 它們互 相聯繫 、不可分離。 若有 人正從 你這裏 離開,你說「 來這兒 」,未 必需要 說 「 轉過身,來這」。迴轉已經在「來 這兒」的 方向中 隱含了。 與此類似,當我 們的主 說「 到我這 裏來」(太十一28),說 的 是 180度 轉彎 的 悔改。 在 聖經 中, 在 發出 福音 的 呼籲時 , 沒有一處是 不隱含著 必要悔 改的。對不知 悔改的罪 人,我 們 版權所有
的主沒有應 許甚麼( 太九13;可 二 17;路 五32)。 再說 一遍,悔改 不是人 的工作。耶穌說:「若 不是差 我 來的父吸引 人,就沒有 能到我 這裏來 的」(約 六44)。神 賜 下 悔改( 徒 十一 18; 提後 二 5)。 悔 改不是 得救前 的自 我 改 良,不是靠信心轉向基督前的贖罪或補償,而是內在離棄 罪、轉向 基督。雖然悔改本身 不是罪人 做出的「行為」,真 悔改卻一定 會結出好 行為的 果子( 太三8)。 主權 救恩爭 議不是 整個教會範圍的。 在過 去五年 中,由 於對主 權爭論 所做的 宣傳,有人會 覺 得普世的福 音運動都 因這些 問題分 裂了。但我之前提過,現 代的無主權 神學主要 是發生 在北美 的現象。當然,這樣一種 神學已經被宣教士及其他在美國學校受過訓練的人帶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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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各 地了,但 據我所 知,除北 美以外,還沒有 哪些重 要的基 督徒領袖在 教義基礎 上維護 無主權 觀點。 更準確地說,現代主權爭議主要是時代論者之間的辯 論。 〈附 錄 2〉 解釋 了時 代論 ,以及 為何 它是 主權 爭 議的 核 心。在此,我們先不進行技術性的 神學討論,我只是簡單地 提一下,時 代論運動 的一支 已經開 始為無 主權教義抗辯了。 他們在福音 派文化中 影響廣 泛。隨著主權爭 議在廣播 電臺的 脫口秀節目 上,以及通過其他流行的方式進行 辯論,主權爭 議似乎已是 個巨大的 衝突, 會成為 分裂更 正教的主要威脅。 而事實是, 時代論中 只有一 支起來 為無主 權觀點辯護。 那麼誰是無主權時代論的辯護者呢?幾乎他們所有人 都站在一個 植根於薛 弗爾(Lewis Sperry Chafer)教導 的傳統 上。 我會 在〈 附錄 2〉說 明 薛弗爾 博 士是現代 無 主權 教導 之 版權所有
父。每個 無主權 立場的 主要人 物都是 從薛弗 爾博士 的精神譜 系中出來的。雖然薛弗爾 博士沒 有發 明或開 創無主 權教導中 的任何關鍵 元素,他編撰了 時代論的 系統,而當代所 有的無 主權教義正 是建立在 其根基 上的。這個系統 是那些試 圖在神 學立場上為 無主權教 義辯護 之人的 共同紐 帶。 新約 聖經書 信所傳 的福音和耶穌本人所傳的並無不同。 。 薛弗爾博士這一支所持時代論的一個特點是他分割新 約聖經,尤其是 基督教導的方式。我 們在〈附錄2〉會 看 到 , 薛弗爾相信,我們主的很 多教導 和福 音邀請 所針對 的是另一 個時代的人 。他把耶 穌的「 國度教 導」和 祂的「恩典教導」 相對立,在薛弗爾看來,只 有「恩典 教導」能合理適用 於當 今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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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 時代論 者已經 撇棄了那種想法,但有些人 仍然不 相 信耶穌所傳 的福音是 與主權 救恩的 討論相 關的。一名守舊的 時代論弟兄寫信給我說:「當然耶穌教導了關於主權的信 息,但祂 是向律 法之下 的人傳 講的。但在恩 典之下,我們必 須認真傳講 恩典信息 。我們 必須傳 講使徒 們所傳的福音。」 所以,在這 本書接 下來的 部分,我們將會聚焦 於使徒 們 的傳講和教 導。我們尤其會認真查考使徒保羅 的教導。我們 會查考使徒 們在主權 爭議問 題上教 導的主 要教義:信心、恩 典、悔改、稱義、成聖、罪、行為、確據、恆 忍,以及福 音 信息。一個清晰的事實會呈 現出來:耶穌所 傳的福 音和使徒 們所傳的福音是一樣的。它要求的信心不是死的,而是活 的;它是 有悔改、降服、信靠,以及 產生好行為的持 續信心 。 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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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What Must版權所有 I Do to Be Sa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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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有人說,會有一個時刻到來,屆時一群福音派 基督徒會為 一種救恩 辯護,說救恩無需悔改,無需 在行為或生 活方式上 作出改 變,無需對基督 的主權 和權柄有真 實的宣誓,無需聖徒堅忍,無需作主門 徒,且救恩 不必然 會帶來 順服和善 行,所 伴隨的重 生也不必然 會改變人 的生命,放在幾十年前,大多 數信徒都會 認為絕對 不可能。但信不信由你,這樣 的時刻已經 來到。 貝爾 謝(RICHAR D P. BELCHER) 1 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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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P. Belcher, A Laym an’s Gui de to the Lor dshi p C ontroversy (Southbridge, Mass.: Crowne, 1990),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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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福音 是甚麼 ?讓我 們說得實際點,我們真正想問的是 : 「我們該怎 樣向我的 朋友、家 人、鄰舍傳福 音?」對做 父母 的來說,還有一個更重 要的問 題是:「 我該怎樣將福 音呈現 給我的孩子 ?」 二十世紀的基督教傾向於採取極簡主義的方法來對待 福音。然而不幸的是,想 清楚表 達福音 核心的 合理願 望讓位 給了一種不 太健康的 做法。這是一 個運動,就是用盡 可能少 的詞彙濃縮福音信息的 實質。 基督榮 耀的福 音— 保羅稱之 為「本是神 的大能,要救一 切相信 的」(羅 一 16)—包括 一切有關基督 的真理。但美國 的福音派 運動試 圖將福音 視為 「拯救計劃 」。我們將福音信息縮 減,用盡可 能少的詞 羅列 一些事實— 而且還在減得更少。你可 能已經 見過這 些預先 包裝好的「拯救計劃」:「與神和好 的六個步 驟」;「神想 版權所有
讓你知道的 五件事」;「四個屬靈定 律」;「你離 不開的三 個真理」;「你必須解決的兩件事」;或「 通往天 堂的一條 路」。 今日 基督徒 常被提 醒,別 和失喪 之人說 太多話。在和未 信之人交流 時,有的屬靈議題還被標記為禁忌 話題:神的律 法、基督的主權、從罪中回轉、降 服、順服、審判,和地獄 。 諸如此類的 事不容提 及,更 別說我 們「在神白 白的恩 賜上加 添些甚麼」。無主權福音 主義的 支持者 將精 簡主義 的趨勢發 揮 到 極 致。他 們 錯 誤 地 應 用 宗 教 改 革 sola fide(「 唯 獨 信 心」)的教義,這使得他們在與非基督徒談 及在神面 前的責 任時,信心成為了唯一獲允 的話題。然後他 們將信 心的要素 剝離,只剩 下理念層 面的內 容,使 信心變 為無用。 有的 人竟相 信,這 是保存了福音的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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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 樣做實 際上就 是把救恩的信息削弱了,這 也使教 會 充滿了有著 假冒信心、盼望虛假應許的「歸 信者」,他們 麻 木地聲稱自 己「接受基 督為救 主」,卻厚顏 無恥地 拒絕主自 己的 公義 宣告 。用 嘴唇親 近祂 ,心 卻遠 離祂 (可 七 6) 。他 們說是認識 神,行事卻和祂 相背(多一16)。他們稱 呼祂「 主 啊、主啊」,卻不遵祂的話行(路六46)。這種人正符 合馬 太福音七章 對「許多人 」的可悲描述,他們終有一天 會驚訝 地聽到主說:「我從來不認識 你們,你們這些 作惡的人,離 開我去吧」 ( 23節, 強調字體為作者標示)。 福音 主要不 是關於 一項「計劃」的消息,而是 呼召我 們 來信靠一個 人。不是一 連串步 驟中必 須規定 給罪人 的一個公 式。福音不 是僅僅呼 召意念 的一個 決定, 而是盡心、盡意、 盡性—全人— 降服於基督。它 不是一 個能被壓縮、刪減、 版權所有
收縮包裝,然後作為通用藥 方提供給 任何罪 人的信 息。無知 的罪人需要 被教導有 關基督 是誰,以及為何 祂有權利 要求他 們順服的信 息。自義的罪人需要 讓自己 的罪被 神律法的 要求 所暴露。漫不經心的罪人需要 面對神將臨審判 之事實。懼怕 的 罪人需要聽 到神出 於祂的 憐憫提 供了一 條拯救之路。所有 罪人都必須 明白神是 何等完 全聖潔。他們必 須理解 基督犧牲 之死和復活 之得勝這 些基本 真理。他們需要 面對神對 他們從 罪中回轉、 接納基督 為主和 救主的 要求。 根據 不同情 況,信 息的形 式可以 有所不 同,但 內容必須 總要講明神 的聖潔和 罪人的 無望境 地,然後要將罪人 指向基 督這位有至 高無上主 權、卻 又有慈 愛憐憫 的主,祂已為所有 願意靠著信 心轉向祂 的人支 付了完 全的贖 價。 二十 世紀的 福音派 運動似乎執迷於一種觀念,即認為 未 得救之人永 遠不該被 告知他 們在相 信之外 還有其他責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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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如,薛弗 爾認為,「 所有福 音宣講應只談到重生,任 何關於 重生後要怎 樣生活的 話題都 要盡可 能避免。」 2 他聲 稱,告 訴罪人他們 必須「悔改並 相信」、「相信 並承認 基督」、「相 信並受洗」、「相信並降服於神 」,或「相信並承 認罪」都 是錯誤地傳 福音。 3 但聖 經使用 了所有這些表述!耶穌自己 傳講說:「 你們當悔 改,信 福音」 (可一 15)。 保羅寫道: 「你若口裏 認耶穌為 主,心 裏信神 叫祂從 死裏復活,就 必得 救」 (羅 十 9) 。五 旬節 聖靈 降臨時 , 彼得宣 講說 : 「你 們 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 罪得赦,就必 領受所賜的 聖靈」(徒二 38)。約翰寫道:「 信子 的人有永 生,不信子的人 得不著 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 36)。希 伯來書作者說基督「既得 以完全,就 為凡順 從祂的 人成 了永 遠得 救的根 源」 (來 五 9) 。雅 各寫 道: 「 故此 , 版權所有
你們要順服 神。務要 抵擋魔 鬼,魔 鬼就必 離開你們逃跑了。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 手
心懷二意 的人哪
要潔淨你 們的
要清潔你們 的心 」(雅四7~ 8,強調
字體為作者 標示)。耶穌在回答 一個問祂怎樣才能 得永生的 人時,對他 傳講了律 法和主 權(太 十九16~22)。 難道 要我們 相信,神所默示的聖經包含了措辭 糟糕的 神 學? 我同 意術語 很重要,我們 不敢混 淆福音 信息,也不敢 在 有關救恩的 聖經用詞 上再加 添一些 甚麼。但耶穌和使 徒們肯 定沒有像今 天的很多 基督徒 那樣混 淆福音 邀請的措詞,這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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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wis Sperry Chafer, System atic Th eology, 8 vols. (Dallas: Seminary Press, 1948), 3: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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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上 , 3: 371-93。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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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是 很明顯 的。他們 也沒有 避免提 及神的 律法。相 反,他們 就是從律法 開始的!(參:羅一 16~三 20)。律 法 顯明我們 的罪(羅三20), 是引我們到基督那裏的師傅 (加三 24)。 它是神使用 來讓罪人 看到自 己無助 狀態的 手段。很清楚,保 羅看到傳福 音時律法 佔有關 鍵地位。然而,今天很多 人卻相 信律 法— 包括 律法 對聖 潔和 順服的 不變 要求 — 與福 音 相 反、不相配 。 我們為何要區別聖經並沒區分的事?如果聖經警告我 們,叫我 們不要 對不信者傳講悔 改、順服、義,或審判,那 就是一回事。但聖經沒有這樣的警告。反之亦 然。如果 我們 想遵循聖經 模式,我 們就不 能忽視 這些話 題。「罪、義,和 審判 」正 是聖 靈責備 未得 救之 人的 三件事 ( 約十六 8) 。我 們若從信息 中抹去這 些要素,還能稱 之為福音 嗎?使 徒們傳 版權所有
福音無可避 免地都在 呼召悔 改中達 到頂點 (徒二38,三 19, 十七30,二十六 20)。我 們能告 訴罪人 他們 不需要從罪中回 轉,卻還稱此為傳福 音嗎?保 羅對不 信的人傳 道時「 勸勉他 們應當悔改 歸向神,行事與 悔改的 心相稱」(徒二十六 20)。 我們能將信 息簡化為「 接受基督」,卻仍相信 我們是按 著聖 經在傳福音 嗎? 此外 ,在耶穌和使徒們傳福 音的 所有例子中—不管 他 們是在對個人還是群 體宣講—在不 同的情 況下, 他們從沒 有使用完全 相同的術 語來呈 現福音 信息。他們知道救 恩是神 至高無上主 權的工作。他們 的角色 就是傳 講真理;神自己會 將真理個人 性地應用 在祂所 揀選的 人心中 。 重生 是聖靈 至高無 上主權的工作。「從肉身生 的就是 肉 身, 從靈 生的 就是靈 」( 約三 6)。 聖 靈以至 高 無上 的主 權 選擇在哪裏 、怎樣, 以及在 誰身上 工作。 「風隨著意思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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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聽 見風的 響聲,卻 不曉得 從哪裏 來,往哪 裏去。凡 從聖靈 生的,也是 如此」( 約三 8)。 對真 理的清楚宣講是聖靈藉 以工 作的管道 —不是高言 大智(林前 一 21,二 1~5)。
決志主義與 簡單相信論 有 兩種 謬 論 —決志 主 義與 簡 單相信 論— 敗壞 了 不少 當下基督教 的傳福音 事工。決志主 義認為,永恆的救 恩可以 由罪人自主 朝向基督 的移動 而得到 保障。 「決志接受基督」 的標誌通常是身體或 言語的 某種行為 —舉手 、走過 道、重 複一個禱告、在一張卡上簽字、背誦一份宣誓,或其他 相似 的事。若罪人 做了規 定的事,他就被宣稱是 得救了的,被告 知要宣告確 據。「決 志時刻 」就成 為這人 得確據的根基。 版權所有 決志 主義經 常被用 在給小孩子傳福音時。一大 群小孩 聚 在一起,被要求舉手、站立、進前來、邀請耶穌到他 們心中, 或做某些相似的動作。那些事情被認為是對福音的正面回 應。但因為孩子們很容易受 建議影響、很敏感於同齡 人的壓 力、很想得到他們帶領者的 認可,所以很容 易通過這 種方式 讓一大群孩 子宣告信 仰基督,即使他們對福 音信息 沒有一點 感動。不 幸的是,很多人度過 一生,對基督毫不在 意,卻因 他們在孩童 時期曾做 過「決志 」而相信自己是基督徒。他們 對天堂的盼 望僅僅維 繫於對 決志事 件的記 憶。恐怕在很多情 況下,這都 是虛無且 註定失 敗的盼 望。 這裏有一項我們所熟悉的用來輔導不確信救恩之人的 技巧:「現在,此刻就決定接受基督吧,標註這個 日期,然 後到你家後 院釘一個 木樁,在上面 寫上今 天的日期。每 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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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 救恩時,就走出去看看那個木樁。它會提 醒你做 過的決 志。」但那無異於告訴人他們應當相信 自己的 決志。薛弗爾 博士甚至把 這建議給 那些因 缺乏確 據而掙 扎的人。 對這種不確定的唯一解決辦法就是以確定來結束 它。就這樣 一個不 確定的 人而言,他應在 十字架的 啟示中來面 對自己徹 底的敗 壞和毫 無良善,他定會 發現,在他自己 裏面沒有盼望,然後 就在那裏,一 勞永逸地,他支取 神恩典的供應,那是每一個被罪 咒詛的靈魂 所需要的。如有需要,可以標註那決志 的日期、時刻,然後相信這決志本 身,而 為神的拯 救恩典和信實感謝神,並在以後所有的思想、行 動, 和言語 中,將 這決志視為最終且真實的。 4 版權所有
諷刺 的是,薛弗爾同時也斥責了一種在向大眾 傳福音 時 的趨勢,而那種趨勢卻是基 於一些假 定,與 上面那 段話所反 映的決志主 義相同。在另一 本書裏,他批評了 他同時 代的傳 福音者,因為他們要求歸信者在公眾 面前「近前來」,以此 作為接受基 督的外在 行為標 誌:「這樣的行 為,若完 全是被 促使的,應該不能被任何 個人理解為可以形 成得救 條件的一 部分。」 5 他相 信這樣的方式可能引發虛假的確信 :「如果 仔細質疑的 話,就會發現,所 有這類 歸信者 所得到 的確據的 基礎不過就 是,他們意識 到自己只是按著活 動程式 所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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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wis Sperry Chafer, Salvation (Philadelphia: Sunday School Times, 1917), 80( 強 調 字 體 為 作 者 標 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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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wis
Sperry
Chafer,
Zondervan, 1919), 13。 274
True
E vangelism
(Grand
Rap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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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諸 於行動。」 6 這正 是決志 主義的 問題所 在。它基於錯誤 的前提提供 了虛假的 盼望。救恩不可能因為 遵循了某 種外在 行為的既定 程式就可 以得到。「你們得救是 本乎恩,也因著 信;這並不 是出於自 己,乃 是神所 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 免得有人自 誇」(弗 二8~9)。 決志主義和無主權教義並不總是手拉手並行的。事實 上,現代 無主權 教導最 激進的 支持者 幾乎都 已意識 到決志主 義的謬誤了。他們和我們都贊同,沒有 人可以 通過舉 手、走 過道、做出 一個禱告 ,或任 何別的 外在行 為得救。 儘管如此,大多數人仍相信得救的信心取決於人的主 動。在他 們的系 統裏,信心始於人的 回應,而 不是神 在信徒 心中的工作。因此,他們必須縮減信心的定義,使相信 成為 敗壞無望的罪人能夠做成的事。這就是簡單相信論 (easy- believ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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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 那些願 意接受 信心是神的恩賜的人,有時 候也會 陷 入簡單相信 論。比如 ,薛弗 爾博士 似乎在 這點上就很困惑。 一方面,他嚴厲地斥責 那些告 訴罪人必須「相信並 降服」的 人,因為他主張那是向罪人 提出了過 度要求。如果非信徒是 死在罪惡過 犯中的,他 們怎能 降服於神呢?他寫道:「以將 生命向神降服的這一要求作為得救的附加條件是極不合理 的。」 7 另一 方面,薛 弗爾明顯意識到,如果未得救,那人們 是 死於罪惡過犯之中的。如果不是神主動,他們甚至不能相 信。奇怪的是,就在我剛引用 的那句 話的同 一段裏,薛弗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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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上 , 第 15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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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fer, System atic Th eol ogy, 3: 385。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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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 了這樣 的觀點:「使 人得救 的信心 不是被 所有 人都擁有 的 , 而是 專 門 分賜 給那 些 相信 之人 的( 弗 二 8)。 」 8 薛 弗 爾正確地看 出,只有神能在不信的心中引發信 心。但不知為 何,薛弗爾不能接受如下觀 點,即神分賜的信心是隨帶 著內 置的(built-in)降服態 度和自我棄絕的。因此他定義信 心時 所用的詞彙 並不對人 類的敗 壞發出 挑戰。 實質 上,簡 單相信 論誤解 了人類 的罪惡 之深。如果不 敬 虔的、敗壞的、靈裏死亡的罪人能夠 單單出於 自己的 主動而 相信,那信心一定不會有道 德或屬靈 的要求。正是因為這個 緣故,無主權神學將相信這 一行為非 聖潔化,並將信心視為 一種非道德 行為。這 就是簡 單相信 論。 我所 見過對 簡單相 信論的邏輯依據最為清楚的表述,是 來自一位廣 播聽眾的 剪報。有位牧師因為我 反對簡單 相信論 版權所有
的立場而發 布了一個 專欄來 批評我。他寫道:「我認為神意 圖使得救行 為簡單… …。神使 我們可 以簡單 地接受 祂 祂知道我們 在罪惡的 狀態中
因為
只有簡單 才是我們得救的 唯一
方法。」 9 但這 是錯誤 的,是 不符合 聖經的 神學。相信並 不是 簡單 的。10 它甚 至不是 難 的。11 它在 人是 不能的,耶穌自己也 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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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9
Stephen Kern, “It is Easy to Receive Salvation from God, ” Th e Idah o Statesm an, 29 June 1991, 3D( 強 調 字 體 為 作 者 標 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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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治似乎是在主張,畢竟,相信理應是容易的。回應「簡單相 信論」這一短語的時候,他寫道:「可能其反義詞是『困難相 信論』。如果有任何思想體系教導『困難相信論』,那肯定就 是主權救恩了……。但救恩的確是簡單的,在此意義上,是簡 單的!畢竟,有甚麼能比『從生命的泉源白白取水喝』更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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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太十 九 26)。若不是父的恩賜,沒有人 能到基 督這裏來 (約六65)。未重生 之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 以為愚拙 (林前二14)。只 有神能 打開人 心,促發信 心(參:徒十三 48,十 六 14,十 八27)。 神所 賜的信 心在神 面前敬畏顫慄(路十八 13)。這信心 使心生發順 服,使罪人 成為義 的奴僕(羅 六17~ 18)。這 信 心使 人生 發仁 愛(加 五 6)。 它與簡 單 相信論 那 不結 果子 的 信心毫無關 係。
我們當怎樣 呼召人相信 有很 多關於 如何作 見證的書非常有益,它們提 供了實 用 的建議和方 法。12 在這 一簡短 的章節 裏,我想專注在一些 關 鍵性的議題 ,事關我 們被呼 召去與 未信者 分享福音的內容。 版權所有 具體來講,就是如果我們想 盡可能準 確地陳 明福音,我們需 要把哪些點 講清楚? 教導 他們認 識神的 聖潔。 「敬 畏耶和 華是智 慧的開端」(詩 一一一 10;參:伯 二 十八 28;箴 一 7,九 10,十 五33;彌 六 9)。無主權神學完全 的 呢 ? 」 ( S GS 117-23) 。 11
雷 歷 有 一 章 的 標 題 為 〈 相 信 並 不 容 易 〉 ( S GS 1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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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個 特 別 有 幫 助 的 資 源 是 : Will Metzger, Tell the Truth , 2d ed. (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1984)。 書 中 除 了 很 實 用 的 資 訊 外,也描述了我所描述的福音派運動中的簡化主義潮流。書中 有很有洞見的一部分,就是將以神為中心的福音派運動與以人 為 中 心 的 福 音 派 運 動 對 立 。 一 份 有 幫 助 的 小 冊 子 是 : “ Who Do You Think I Am?” (Valencia, Calif.: Grace to You, 1991)。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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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 了這點。事實上,當 代的很 多傳福 音是想 要激起 各種情 感,除了對神的敬畏。 「神愛你,對你的 人生有 美好的 計劃」 , 是今日傳福音的典型開場白。無主權神學更進一步:神愛 你,會將你從地獄中救拔出 來,不管你為自己的人生選 擇了 誰的計劃。 對這 種想法 的糾正 就是聖經中關於神聖潔的真理。神完 全聖潔,因此祂的律法也要 求完全 的聖潔:「我是 耶和華你 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 為聖潔,因為我是聖 潔的……。所以 你們要成為 聖潔,因為 我是聖 潔的」(利十 一 44~45)。「 你 們不能事奉 耶和華,因 為祂是 聖潔的神,是忌邪的神,必不 赦免你們的 過犯罪惡」(書二十四19)。「只有 耶和華 為聖 , 除祂以外沒 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神」 (撒上二 2)。 「誰能在耶 和華這聖 潔的神 面前侍 立呢? 」(撒上六 20)。 版權所有
甚至 福音也 要求這 樣聖潔:「你們 要聖潔、因為我 是聖 潔的」(彼前一 16)。「非聖潔沒有人能見 主」(來十 二 14)。 因為 祂是聖 潔的
所以神恨惡罪:「我耶 和華你的 神是
忌邪的神,恨 我的,我必追討祂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 代」 (出 二十 5)。 罪人 不能 在神前 站立 :「 因此 當 審判 的 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 義人的 會中,也是如此」(詩 一 5)。 讓他 們看到 自己的 罪。 福音 意味著「好 消息」。使之成為真的好消 息的,不只 是說天堂是 免費開放 的,而 是說罪 已經被 神的兒子征服。可 悲的是,現在普遍時興的 傳福音都將福音講 得不像是 罪的補 救。「救恩」被講成逃離審判的 方法、神對美 好生活 的計劃、 自我成就的 方式、對人生問題 的解答、白白赦罪的應 許。這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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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都沒有錯,但它們只是救贖的副產品而已,而非主要議 題。若沒有提及罪的問題,神賜福的 諸般應許 只會使福 音變 得廉價。 有些 無主權 教導者 走得太遠,甚至說罪不是福 音邀請 中 的一個議題。他們認為罪是 得救之後 才要關 心的。還有人認 為,我們 是否讓 非信徒 面對自 己的罪,是可 有可無 的。一位 編輯無主權 報刊的人 是這樣 回答讀 者的問 題:「不,我不 認 為一個人必須意識到自己是個罪人才能得救。關鍵詞是必 須 。可以想像 ,一個 人能夠 對自己 是罪人 的事實一無所知, 卻仍然知道 他註定要 下地獄,只有信靠基督才能得救。有些 小孩子可能 屬於這類 。」 13 他沒 有嘗試 解釋,為何意識不到自己有罪的人 還能相 信 他們要下地 獄。但我們不禁要問,對 於那些 甚至不 承認自己 版權所有
有罪的人,會 有甚麼樣 的救恩給他們?耶穌 不是說 過:「健 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 人,乃是 召罪人」(可二17)?對那 些還不 了解自 己罪之深 重 的 人提 供 救 恩, 正於 如耶 利米 書 六章 14 節 所 說 : 「 他 們 輕輕忽忽地 醫治我百 姓的損 傷,說『 平安了,平安了』,其 實沒有平安 。」 罪使 得不信 的人無 法享受真平安:「惟獨 惡人,好 像翻 騰的海,不得平靜,其中的水常湧 出污穢和 淤泥來。我 的神 說:『惡人 必不得平 安』」 (賽五 十七 20~21)。 所有 人都犯 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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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 Wilkin, “Letters to the Editor,” The Gr ace E vangelical Society News (August 1990): 3。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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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 有明白 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 偏離正 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 連一個也沒 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 舌頭弄詭詐,嘴唇 裏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 咒罵苦 毒。殺人流血,他們 的腳飛 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 害暴虐的事。平 安的路,他們 未曾知 道;他們眼中 不怕神。 羅馬書三 10~18 罪使 罪人只 配死亡
「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
15)。 「罪的工 價乃是 死」( 羅六 23)。 罪人 無法做 任何事 情來賺取救恩:「我們都像不潔淨的 人;所有 的義都 像污穢 的衣服。我們 都像葉 子漸漸 枯乾,我 版權所有 們的 罪孽 好像 風把我 們吹 去」 (賽 六十四 6) 。「 所 以凡 有
血氣的,沒 有一個因 行律法 能在神 面前稱 義」(羅三 20)。 「人稱義不 是因行律 法……,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 一人因 行律法稱義 」(加二16)。 因此 罪人處 在絕望 之中 :「按著定命,人人 都有一 死, 死後且有審 判」(來 九27)。 「掩蓋 的事沒 有不露 出來的, 隱藏 的事 沒有 不被人 知道 的」 (路 十二 2)。 「 神藉 耶穌 基 督審判人隱 祕事」(羅二16)。「 惟有膽 怯的、不信 的、可 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 邪術的、拜 偶像的、和一切說謊 話的,他們 的分就在 燒著硫 磺的火 湖裏, 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二十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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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 他們認 識基督 及祂所做的事。 福音是關於基督是誰,以及祂為罪人做了甚麼的好消 息。無主權 教義想強 調祂的工作、卻對祂的 位格輕 描淡寫 , 尤其忽視祂 神聖主權 的部分。但聖經所呈現 的耶穌 從來都沒 有淡化祂是 救恩之主。認為祂的主權是福音 的附加 成分這種 觀點,完全 異於聖經 。 祂是 永生神:「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 是神。這 道太初與神 同在。萬物是藉著 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 不是藉著祂 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 中間,充 充滿 滿地有恩典 有真理。我們也 見過祂 的榮光,正是父獨 生子的 榮光」(約一 1~3、14)。「因 為神本 性一切 的豐盛 都有形 有體地居住 在基督裏 面」( 西二 9)。 祂是 萬有的 主:「因為羔 羊是萬主 之主,萬 王之王。同 版權所有 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 心的,也必 得勝」( 啟十 七14)。「所以 神將祂 升為至 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 之上 的名,叫 一切在 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 耶穌的名 無不屈膝,無 不口稱 耶穌基 督為主,使榮耀歸 與父神 」(腓 二 9~ 11)。 「祂是萬 有的主 」( 徒十 36)。 祂成 為人的 樣式:「祂本 有神的形 像,不以自 己與神 同 等為強奪的 ,反倒虛 己,取 了奴僕 的形像 ,成為人的樣式」 (腓二6~ 7)。 祂完 全聖潔 無罪:「祂也曾凡事 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 只是祂沒有 犯罪」(來四15)。「祂並 沒有犯罪,口裏也 沒 有詭詐。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 威嚇的話,只將自 己交託 那按公義審 判人的主 」( 彼前二22~23)。「 你們知道 主曾 顯現,是要 除掉人的 罪,在 祂並沒 有罪」 (約壹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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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 的耶穌 為我們 的罪做了挽回祭:「神使那無罪 的替 我們成為罪,好叫 我們在祂 裏面成 為神的義」(林後五21)。 「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 們,特作自 己的子民 ,熱心 為善」 (多二 14)。 祂灑 了自己 的血為 罪代贖:「我們藉這愛 子的血得 蒙救 贖,過犯 得以赦 免,乃是照祂豐富的 恩典。這 恩典是 神用諸 般智慧聰明,充 充足足 賞給我 們的」( 弗一7~8)。「祂愛 我們,用自 己的血使 我們脫 離罪惡 」(啟 一 5)。 祂死 在十字 架上 為給罪人開一條救 恩之路 「祂被掛 在 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 們的罪,使我們既然 在罪上死,就得 以在義上活。因 祂受的 鞭傷,你們 便得了醫治」 (彼前二24)。 「既然藉著 祂在十字 架上所 流的血 成就了 和平,便藉著祂叫 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西一20)。 版權所有
祂戰 勝死亡 復活了:祂「按聖善的 靈說,因 從死裏復活, 以大 能顯 明是 神的兒 子」 (羅 一 4) 。「 耶穌 被交 給 人, 是 為我們的過 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 25)。「 我 當日所領受 又傳給你 們的:第 一,就是基督 照聖經所 說,為 我們的罪死 了,而且埋葬了,又 照聖經 所說,第三天復活 了」 (林前十五3~ 4)。 告訴 他們神 對他們 的要求。 悔改 的信是 一個要 求。它不只是一個為得永生 而相信 基 督的「決定」,而是完 全棄絕 我們曾 信靠的 一切,轉 向基督 耶穌做我們 的主和救 主。 悔改:「你們當回 頭離開 所犯的一 切罪過,這樣,罪孽 必不使你們 敗亡」(結十 八30)。「 主耶和 華說:『 我不喜 悅那死人之 死,所以 你們當 回頭而 存活』 」(結十八 32)。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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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如今 卻吩咐 各處的 人都要 悔改」(徒 十七 30)。「應當 悔改歸向神 ,行事與 悔改的 心相稱 」(徒 二十六20)。 將你 的心從 你知道 會違背神的一切事上轉離:「離棄偶 像, 歸向 神, 要服事 那又 真又 活的 神」( 帖 前一 9)。 跟隨 耶穌:「若有人 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 起祂的 十字架 來跟從我」( 路九23)。「 手扶著 犁向後 看的,不配 進神的 國」(路九 62)。「若有人 服事我,就 當跟從我。我在 哪 裏 , 服事我的人 也要在那 裏。若有 人服事 我,我父 必尊重他 」 (約 十二 26)。 信靠 祂為主 和救主:「當信 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 必得 救」(徒十六31)。「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 叫祂 從死裏復活 ,就必得 救」( 羅十 9)。 建議 他們認 真計算 代價。 版權所有 救恩 絕對是 白白賜下 的。就像參軍一樣。你不需要掏錢 買,你需要的一切已被供應。但在某個意義上,跟隨基督— 如同 參軍— 會讓你付出極大代價。它 可能奪 走你的 自由、 家庭、朋 友、自主權、甚至可能是你的生命。傳福 音者的工 作— 像 召兵 入伍者 的 那樣 —要告 訴 應徵者 所 有的 可能 。 那正是耶穌 的信息常 常充滿 艱難要 求的原 因: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 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 我的門徒;凡不背 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 作我的門徒。你們 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 坐下算 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 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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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不能 完工。」或 是一個 王出去 和別的 王打仗,豈不 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 兵去敵 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 的嗎?若是 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 使者去 求和息的條 款。這樣,你們無 論甚麼 人,若不撇下 一切所有的 ,就不能 作我的 門徒。 路加福音十 四26~33 你們 不要想 我來是 叫地上太平,我 來並不 是叫地上 太平,乃是 叫地上 動刀兵。因為我 來是叫 人與父親 生疏,女兒與母 親生疏,媳婦 與婆婆 生疏。人的仇 敵就是自己 家裏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 我的門徒;愛兒 女過於愛我的,不配 作我 的 門徒 ; 不背著他的 十字架跟 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 徒。 版權所有
馬太福音十34~38
這一既免費又代價高昂的、讓人死又叫人得生命的謎 題,可能 在約翰 福音十 二章 24 至 25 節得 到了最 清楚的表 達:「我實 實在在地 告訴你 們:一 粒麥子 不落在地裏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 生命 的,就失 喪生命;在這 世上恨 惡自己 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 到永生。」 十字 架是福 音的中 心,主 要是因 它生動 的信息,包括 罪 的可怕、神對罪的忿怒、以及耶穌在 十字架上 釘死舊 人這一 工作的功效 (羅六6)。 陶恕寫 道: 十字 架是人 世間最 具革命性的東西。 羅馬帝國時 期的十字 架沒有 妥協,從不退讓 。 它靠殺死反 對者,永遠使他沉默來在爭論中獲勝。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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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對 基督也 不免除 此法,而是殺了 祂,如 同殺其他 人一樣。當他們 把祂掛在十字架上時,祂 還 活著 , 但當六個小 時後,當他們把祂取下來時,祂 已完全 死去。十字架第一次出現在基督教歷史中就是如 此……。 十字架發生 功效、達到其目的,是通 過摧毀 受 害者已建立 的模式、建立另一套自己的模式。因此 它總有其法。十字 架藉著擊敗對手,將自己 的意志 強加其上而 獲勝。它總能統治,從不 妥協,從不討 價還價或有 商量餘地,從不願為了和平而 妥協任何 一點。它關 心的不 是和平;它只關 心盡快 將其敵對 者消滅。 基督完全知 曉這一切,所以祂說:「若有 人要 版權所有
跟從我,就 當捨己, 背起他 的十字 架來跟 從我。」 所以十字架 不僅結束 了基督 的生命,也結束了每一 個真正跟隨 祂之人的 第一個 生命、舊的生命。它消 滅了舊的模 式— 信徒生命中 的亞當 模式,將之結 束。然後,使基督從死 裏復活 的神也 使信 徒 復活 , 一個新生命 開始了。 這,一點也不能 少,就是真 正的基 督 教… … 。 我們必須對 十字架做 些甚麼,我們只能做 兩件 事中的一件—逃避 它或在 它上面 死去。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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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W. Tozer, The R oot of the Righteous (Harrisburg, Pa.: Christian Publications, 1955), 61–63; 參 : 陶 恕 著 , 關 許 麗 明 譯 , 《 義 人 之 根 》 ( 香 港 : 宣 道 , 1984) , 73-75。 285
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因 為,凡要 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 為我和 福 音喪掉生命 的,必救了 生命。人就是賺得全 世界,賠上自己 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 ?人還能拿甚麼換 生命呢?」(可 八 35~ 37)。 勸他 們信靠 基督。 「我 們既知 道主是 可畏的,所以勸人」(林後五11)。 「所以,我 們作基督 的使者 ,就好 像神藉 我們勸你們一般。 我們替基督 求你們與 神和好 」(林 後五20)。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 祂。惡人當 離棄自己 的道路 ,不義 的人當 除掉自己的意念。 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 的神,因 為神 必廣行赦免 」(賽五 十五6~ 7)。「你若口裏認耶穌為 主, 版權所有
心裏信神叫 祂從死裏 復活,就必得 救。因為人心裏相 信就可 以稱義;口 裏承認, 就可以 得救」 (羅十9~10)。
好行為有 甚麼用 「邀 請罪人 現在相 信,以後再順服 」;無論是 在舊約 聖 經或新約聖 經中,都無法找 到這種說 法。對 信靠和 順服的呼 召是單一的命令。順服一詞有時甚至被用來描述歸信的經 歷:「祂既得以 完全,就 為凡順從祂 的人成了 永遠得 救的根 源」(來五9)。 難道 有人真 的認為,一個人會有 可能相信,會真認識到 耶穌受苦及為罪而死的一切事,會從祂手中接受赦罪之 恩— 然後卻離開,不以自己的生命高 舉祂,甚至愈 發輕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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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棄絕、不信祂,就像那些 把祂釘 死的人 一樣? 這樣的 神學是 荒誕不經的 。 真理是,我們向基督的降服在我們重生那刻是最純淨 的。在那個神聖的時刻,我們完全在聖靈至 高無上的 主權控 制下,與基督 聯合,接 受了一 顆新心。之後比任何時候都為 真實的事實 是,順服不是可以討價還價的,任何一 位真正的 歸信者也不 會希望它 是(參 :羅六17)。 使徒 保羅的 歸信可 作為典型的例證。保羅的歸 信很清 楚 是耶穌的主 權。保羅一 信主就 說了甚麼?「 主啊,我當 做甚 麼?」(徒二十二10)。多 年後,保羅 寫到他 在去大 馬色的 路上放棄了 些甚麼: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 版權所有 天受割 禮;我是以色 體,我更可以靠 著了。我第八
列族、便雅 憫支派 的人,是希 伯來人 所生的 希伯來 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 迫教會的;就律 法上的義說,我是無 可指摘的。只 是我先前以 為與我有 益的 我現在因 基督都當作有 損的。不但如此
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
因我以
認識我主基 督耶穌為 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 事 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 且得以 在祂 裏面,不 是有自己因 律法而得 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 是因信神而 來的義。 腓立比書三4~9,強 調字體為作者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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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當我 們誠實 地查考 保羅的歸信、生命,和事奉,是否 能 夠相信他曾 贊同一個 福音,是教導人說 他們可 以不用 降服於 基督的主權 而得救? 主權救恩經常被譏諷地描繪為教導人們必須改變生命 才能得救。15 但我 所認識 的主權 神學的 支持者 都沒有 這樣教 導過。在任何地方,都沒 有一個 合法的 主權教 義教師 會告訴 任何一個非 信徒說,他需要「『證明』他配得救恩」。 16 在 學習中,我 們反覆看 到,善 工在得 救之事 上不起作用。 但 信心的工 卻與我們 為何得救有著千 絲萬縷 的聯繫。神 揀選我們的 目的是:「要贖我們 脫離一 切罪惡,又潔淨 我們, 特作自己的 子民,熱心為善」(多二14,強調字體為作者標 示)。這是神 從亙古就 有的目 的:「我們 原是祂的工作,在 基督耶穌裏 造成的,為要叫我 們行善
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
版權所有
行的」(弗二10,強 調字體為作者標示)。 對每個基督徒來說,第一個命令是受洗。我之前提到 過,使徒 有時會將受洗放在相信的 呼召中(徒 二38;參:可 十六16)。受洗不 是得救的條件,卻是基 督徒順 服的第 一步。 歸信在受洗 前就完成 了;受 洗只是 外在形 式,為罪人心中所 發生的事作 見證。受洗是個儀 式,但 它正是 保羅說 的不算功 勞的「行為 」(參: 羅四10~11)。 17
15
J. Dwight Pentecost, “A Christian Perspective,” Ki ndr ed Spirit (Winter 1988): 3。
16
同上。這是關於主權救恩如何總是被誇大、模仿、製成易於批 判的漫畫的最好例子。不幸的是,在它不能擊中任何實質問題 的同時,還給人帶來了困擾和偏見。
17
如果受洗是得救所必須的,保羅當然就不會寫:「我感謝神, 除了基利司布並該猶以外,我沒有給你們一個人施洗……。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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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然而,人不太可能讀新約聖經卻沒有注意到早 期教會 對 受洗的重視。他們只是 假定每一個真信 徒都會 開啟一 個順服 和作門徒的 人生。這是不容討 價還價的。因 此,他們 視受洗 為一個轉折 點。只有那些受洗了的人被視為基 督徒。這也是 那位埃提阿 伯太監急 切地要 受洗的 原因( 徒八36~39)。 不幸 的是,今日教 會將受 洗看得 更為隨 意。見 到有人 自 稱是基督徒 卻多年還 未受洗,這也並不少見。雖然這 在新約 聖經中的教 會是聞所 未聞的。可悲的是,我們 失去了 對順服 最初一步的 重視。 司布 真寫道:「如果公開認信的人分明且有意 地宣稱 他 知道主的旨 意,卻不 準備理 會它, 你就不 要縱容他的僭 妄, 相反,你有 責任要向 他確保 ,他還 沒得救 。」 18 版權所有 我們當怎樣 向孩子們作 見證
我們教給孩子們福音時應該精簡或縮略信息嗎?聖經 沒有授權這 種做法。 當然, 我們需 要用他 們能理解的話語, 並且在溝通 福音信息 時要清 楚、有 耐心。但當聖經講到 教導 孩子們屬靈 真理的時 候,強調 的是徹底:「我今日所吩 咐你 的話都要記 在心上,也要殷 勤教訓 你的兒 女。無論你坐在家 裏,行在 路上,躺下,起 來,都要談 論」(申六 6~ 7)。看 起來,過度 簡化比過 多細節 有更大 的危險 。
督 差 遣 我,原 不 是 為 施 洗,乃 是 為 傳 福 音 」( 林 前 一 14、1 7 )。 18
Charles Haddon Spurgeon, The Soul Winner (reprint, Grand Rapids, Mich.: Eerdmans, 1963), 38; 參 : 司 布 真 著 , 郭 曉 芹 譯 , 《 靈 魂 贏 家 》 ( 子 粒 文 化 , 2020) , 34。 289
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孩子 們在足 夠大,因而能 清楚理 解福音,並以 真信心 接 受福音之前,是不可 能得救的。因此,他們必須要足夠成 熟, 到能理解善 惡、罪和 審判、以及悔改和信心。當然,他們也 需要足夠成 熟,到能理解罪之深重和神聖潔的 本性。那要到 幾歲呢?當 然,這因人 而異。孩子們的成熟 期不同。我 們教 導他們的目 標之一,就是幫助他們能對這些 問題有 深入的瞭 解。 不要 將信息 中那些 聽起來令人不舒服的部分柔化了。基 督的血、十字架、罪的代贖是福音 信息的核 心。如果 我們繞 開這些話題,我們所傳的就 不是整全 的福音。不要降低對降 服的要求。 對於孩子 來說, 基督的 主權並 不是難以理解的。 任何足夠大,能理解基本福音的孩子,靠著主 的恩典,也能 夠完全信靠 祂,並以 最純粹、最真誠的降服回 應。耶穌「便 版權所有
叫一個小孩 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 們,你們若不回 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 不得進 天國。所 以,凡自 己謙卑 像這小 孩子的,他在天 國裏就 是最大的』 (太 十八2~ 4)。 要記 得,任何人來到耶穌這裏的首要因素不是 他知道 多 少教義。真正重要的 是神在其 心中作 工的程度。即使 最成熟 的信徒也不 能測透神 全部的 真理。我們只是 才開始測 度神的 話語在今生 的豐富。對福音的各個方面達至 完全的 瞭解當然 不是得救所 必須的。畢竟,在耶穌旁 邊釘十字 架的強 盜只知 道他自己是 個罪人,而耶穌 是主和 真正的 彌賽亞,祂沒有做 任何惡事(路二十三40~ 42)。他 怎會知道那麼多呢? 如同 耶穌對彼得 說的:「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 在天上 的父指示的 」(太 十六 17)。那強盜 的請求 只是:「耶 穌 啊, 你得國降臨 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二 十三 42)。但 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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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他只 知道一 點教義,我們的 主也向 他確保:「 我實在 告訴你: 今日你要同 我在樂園 裏了」 (路二 十三 43)。 提供 確據是 聖靈的 任務,不是我們的(羅八 14~16)。 所以,不要向 孩子們 過度強 調客觀 的確據。我 之前提到,有 太多的人心 中對主的 事完全 冷淡, 卻仍相 信他們會去天堂, 僅僅是因為 當他們還 是孩子 的時候,對別人 的福音 邀請做了 正面回應。既 已「邀請耶穌進入他們的心中」,這 些孩子就 被教導不要 再自我省 察,也 不要再 對他們 的救恩有所懷疑。 當然,我們不能假設每一個信心的告白都反映 出神在 人 心中做了真 正的工作,這在孩子是尤 為真實 的。孩 子對於福 音邀請的正 面回應往 往基於 眾多的 原因,這些原因中 有許多 與意識到罪 無關,與對屬靈 真理的真 實理解 也有所 不同。如 果我們用外 在壓力催 孩子們「相 信」,他們的「歸 信」會被 版權所有
證明是虛假 的。只有那些理解真理,並被聖 靈促使 相信的人 才是真正重 生的(約 三6)。 請記 住,幼兒時期的回應並不必然保證永恆救 恩的問 題 得到了永遠 的解決。雖然很多人的確在幼年時 就對基督 做了 真實 的委 身, 但還有 許多 人 — 可能 是大 多數 — 直到 青 少 年時期才充 分地意識 到福音 的意義。還有些 在兒時 認信基督 的人後來離 開了。就 是因為 這個緣 故,我 們必須避免快速、 簡單的回應 ,並要在 我們的 孩子們 成長的 歲月中,耐心地、 持續地、忠誠地教導他 們。隨著他 們成長,我 們要鼓 勵他們 邁出每一個 信心步伐 。 我們 必須極 其小心,以免 我們灌 輸給孩 子的,反而導 致 他們到了能 完全理解 屬靈之 事的年 紀時,卻不能真正 委身基 督。 要教 導孩 子們福 音— 所 有的 真理 — 但 是要 理 解,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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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可能 只是撒 種,收成卻要等到多年以後了。如 果你等 到種子 發芽才去墾 田除草, 那你可 能永遠 不能大 豐收了。
結語 早期 教會第 一個信 條是「 耶穌是 主」(參:羅十 9~ 10; 林前 十二 3)。 基 督的主 權 滲透使 徒 們的講 道 ,也滲 透整 部 新約聖經。在使徒最初的講道中,彼 得在五 旬節宣 講之信息 的高潮是: 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 證。祂既被 神的右 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 靈,就把你 們所看 見所聽 見的澆灌 下來。大衛並沒 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 版權所有
的右邊,等我使你仇 敵作你 的腳凳。』故此,以色 列全家當確 實地知道,你們釘 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 穌,神已經立 祂為主、 為基督了。」 使徒 行傳二 32~ 36,強 調字體為 作者標 示 上下 文使彼 得的信 息沒有歧義。這是關於耶穌 的絕對 主 權的,因祂是可稱頌的、獨有至高無上主權的,是萬王之 王、 萬主之主( 參:提前 六15~ 16)。 耶穌的絕對主權在整本使徒行傳中是反復出現的主 題。彼得 在哥尼 流家傳 福音時,開篇信 息就是 再次宣稱:「祂 是萬有的主 」(徒十36)。單 單在使 徒行傳 中,耶穌被 稱為 「主」就多達 50次,與被 稱為「救主」的 次數一樣多。祂主 權的真理是 使徒傳講 的關鍵。在使徒們看來,基督的 主權就 是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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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克里 索佩(T.Alan Chrisope)在 他著名的 《耶穌是主》 (Jesus Is Lord)一 書中寫道 :「在使徒的講道中,沒有 比耶 穌的復活、 升高和主 權更顯 著的信 息了。 」 19 他還 說: 「耶 穌是主 」是新約 聖經中 唯一最 重要的 基督徒告 白。不只因 為在它 出現的 幾段經文 中都是在強調: 「耶穌是主 」是基督 徒獨一 的告白 (如:腓 二 9~ 11; 羅十 9; 林前 十二 3,八 5~ 6; 參: 弗四 5), 而且,在「我們的 主」這一短 語中,這一告白也以 不同的形式 出現了無 數次,作為對耶 穌的稱 呼, 「我 們的主」如此廣泛地被使用,以至於它成了獨特 的、受到普 遍承認 的基督 徒告白,為所有 信徒知曉 且接受。 20 版權所有
「福音故事中所有基本的事實都在這一簡單的宣 告 — 『耶穌是主』— 裏顯明了。 」 21 使徒 保羅說:「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 督耶穌 為 主」(林後 四5)。 耶穌的 主權 就是使徒們的信息。 我曾 以下面 這段話 來結束我早先那本關於福音的書,這 些話也適合 做本書的 結語: 祂是 主,而那 些拒絕 以祂為 主的也 不能利 用祂 作救主。每一個接受祂的人都必須降服於祂的權
19
T. Alan Chrisope, Jesus Is Lor d (Hertfordshire, England: Evangelical Press, 1982), 57。
20
同 上 , 第 61 頁 。
21
同 上 , 第 63 頁 。 293
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柄,因為我們若說接待基督、但其 實卻拒 絕祂在我 們身上掌權,是全 然荒謬的。想要 一手抓 著罪而另 一手抓著耶 穌,是沒有用的。如果 我們仍 受罪的捆 綁,那算是 甚麼救恩 呢?…… 因此,這就是我們的主差派我們去傳的 福音: 耶穌基督乃是神成為肉身,謙卑自己,為我們而 死。祂乃是無罪 的祭牲,卻為 我們的 罪付 上 代價 。 祂帶著權能 從死裏復 活了,宣告祂是萬主之主。一 切罪人,凡是以 謙卑、悔改的 信心向 祂降服的,祂 就白白賜給 他們永生。這福音 卻不向那倨傲的悖逆 者保證甚麼,但 向願破碎自己、懺悔的罪人,就豐 盛地賜給他們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彼後一 3)。 22
22
版權所有
John MacArthur, Jr., The G ospel Accor di ng t o Jesus (Grand Rapids, Mich.: Zondervan, 1988), 210= 約 翰•麥 卡 瑟 著,蔡 麗 芬 譯,《 耶 穌 所 傳 的 福 音 》 ( 美 國 麥 種 傳 道 會 , 2012) , 360、 36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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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系列 置身於二十一世紀,教會面對無數的挑戰與衝擊。本系列精選與神學思想和教會牧養相 關的焦點話題,在面對後現代思潮的影響時,堅守聖經的教導,以基督的福音為中心, 發出為時代守望的先知信息。
建立高EQ的教會
聖經無誤論
The Emotionally Healthy Church
Five Views on Biblical Inerrancy
史卡吉羅、柏華倫 Peter Scazzero & Warren Bird
梅瑞克、蓋瑞特編 J. Merrick and Stephen M. Garrett (ed.)
神的全權與人的責任
牧師——公眾神學家
Divine Sovereignty and Human Responsibility
Pastor as Public Theologian
版權所有 范浩沙、史朝恩
卡森 D. A. Carson
Kevin J. Vanhoozer and Owen Strachan
認識新興教會
福音導向的人生
Becoming Conversant with Emerging Church
The Gospel-Driven Life
健康教會九標誌
福音的託付
Nine Marks of a Healthy Church
The Gospel Commission
卡森 D. A. Carson
狄馬可
Mark Dever
耶穌所傳的福音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麥卡瑟
John MacArthur
深思熟慮的教會 The Deliberate Church 狄馬可、亞保羅 Mark Dever & Paul Alexander
沒有基督的基督教 Christless Christianity 邁克·何頓 Michael Horton
邁克·何頓 Michael Horton
邁克·何頓 Michael Horton
支持
反駁加爾文主義
For Calvinism and Against Calvinism 邁克•何頓、羅傑•奧爾森 Michael Horton and Roger E. Olson
聖經教牧學
Pastoral Ministry: How to Shepherd Biblically 約翰•麥卡瑟與主人神學院教師 John MacArthur and The Master’s Seminary Faculty
麥種聖經註釋 麥種聖經註釋旨在出版最高素質的聖經學術成就。無論是在聖經經文本身,還是在相關學術著作上,每位作者都表現出專 業水平,每本註釋書都體現了作者廣泛的閱讀、以及仔細而成熟的思考。整體來說,本系列的精神在於它的博採眾長,每 位作者都從各種有幫助的來源搜集釋經的洞見,並將這些洞見融合到自己對聖經書卷的解釋中。本系列使用了聖經學術界 最近的創新方法,也希望在論調上達到和平共處的目的,以公平的眼光總結並評論有影響力的觀點,同時也捍衛自己的觀 點。首先是要清楚說明聖經現有的經文。撰寫這些註釋書的學者與最重要的當代爭議互動,卻避免深陷於不當的專業細節 中。他們的理想是結合嚴謹的解經與闡述,同時留意聖經神學與聖經在當代的適切性,卻不將註釋書與講章混為一談。
舊約部分 創世記
上 下 The Book of Genesis
版權所有
維克托˙漢密爾頓 Victor P. Hamilton
約伯記 The Book of Job
夏德黎 John E. Hartley
出埃及記
詩篇
上
下
Exodus
Psalms
亞歷山大 T. Desmond Alexander
范甘麥倫 Willem A. VanGemeren
利未記
箴言
木內伸嘉 Nobuyoshi Kiuchi
華爾基 Bruce K. Waltke
上
下
Leviticus
The Book of Proverbs
士師記
傳道書
韋伯 Barry Webb
巴肖羅繆 Craig G. Bartholomew
The Book of Judges
Ecclesiastes
路得記
以賽亞書
The Book of Ruth
The Book of Isaiah
撒母耳記
以西結書
弗斯 David G. Firth
布洛克 Daniel I. Block
哈伯德 Robert L. Hubbard Jr.
1 & 2 Samuel
上
下
歐思沃 John N. Oswalt
上
The book of Ezekiel
下
麥種聖經註釋 真正使這一系列與其他註釋書不同的是,它從福音主義這一解經傳統的內部發聲。福音主義是更 正教內部跨越傳統宗派界限的一個非正式運動。它的中心與精神在於堅信聖經是神默示的話語, 藉著受聖靈感動的人手寫出,是絕對沒有謬誤的。通過聖經,神呼喚人類去享受與其創造主和救 主之間充滿愛的個人關係。依照這一傳統,「麥種聖經註釋」的各書卷並不將聖經當作只是人為 創作的古代文學作品,它特別注意文本的文學特徵、神學主題、及其對今天信仰生活的影響。
新約部分 馬太福音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 卡森 D. A. Carson
加拉太書 Galatians
穆爾 Douglas Moo
版權所有
以弗所書
路加福音 Luke
The Letter to the Ephesians
博克 Darrell L. Bock
歐白恩 Peter O’Brien
約翰福音
腓立比書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韓森 G. Walter Hansen
卡森 D. A. Carson
使徒行傳 Acts
上
下
帖撒羅尼迦書信 韋瑪 Jeffrey A. D. Weima
哥林多前書
提摩太與提多書信
2 Corinthians
格思里 George H. Guthrie
1 Peter
喬布斯 Karen H. Jobes
約翰書信 1-3 John
亞伯勒 Robert W. Yarbrough
饒柏˙孟恩思 Robert Mounce
1–2 Thessalonians
哥林多後書
彼得前書
啟示錄
穆爾 Douglas Moo
費依 Gordon D. Fee
麥卡尼 Dan G. McCartney
The Letters to the Colossians and to Philemon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James
歌羅西書、腓利門書 穆爾 Douglas J. Moo
博克 Darrell L. Bock
羅馬書
The Letter to the Philippians
雅各書
The Letters to Timothy & Titus 唐書禮 Philip Towner
希伯來書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歐白恩 Peter O’Brien
The Book of Revelation
新約引用舊約
上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Use of the Old Testament 畢爾、卡森(編) G. K. Beale & D. A. Carson (ed.)
主耶穌的畫像 Jesus according to Scripture 博克 Darrell L. Bock
主耶穌的比喻 Stories with Intents
斯諾德格拉斯 Klyne R. Snodgrass
下
大衛寶庫 The Treasury of David
司布真◆著
講道王子司布真的集大成之作 原著出版 150 週年紀念 「詩篇是生命爭戰的全副軍裝,是生命需要的完美供給。」——司布真
專•家•推•薦
巴 刻(J. I. Packer) 博愛思(James M. Boice) 麥卡瑟(John MacArthur) 華爾基(Bruce Waltke) 喬 治(Timothy George) 羅賓森(Haddon Robinson)
版權所有
「這是一部不朽的鉅著。在文學作品中沒有與它類似的。」 ——富勒頓(W. Y. Fullerton)博士 「許多年來,我在這部偉大的釋經書中,為我的講道尋找補品並得到滋養。即使 與保羅、路德、到加爾文這一連串的光芒相比,他也絕不遜色。」 ——朱維德(J. H. Jowett)博士 「就算作者沒有撰寫其它書籍,這書本身就已經是一部永垂不朽的文學鉅著了。」 ——司布真夫人(Susannah Spurgeon)
麥種聖經神學系列 顧名思義,麥種聖經神學系列以聖經神學研究為焦點,選題範圍除 聖經神學、舊約神學、與新約神學外,亦納入聖經不同作者、書卷 的神學,以及重要的聖經神學專題,將學術界精心研究的成果介紹 給華文讀者,期盼能為華人的聖經與神學研究打下紮實的基礎。
新約的聖經神學
聖經神學導論 From Eden to New Jerusalem 亞歷山大 T. Desmond Alexander
版權所有
審判、救恩、神的榮耀 —— 漢密爾頓聖經神學 God's Glory in Salvation through Judgment 雅各·漢密爾頓 James M. Hamilton Jr.
郝思舊約神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 New Testament Biblical Theology 畢爾 G. K. Beale
馬歇爾新約神學 New Testament Theology 馬歇爾 I. Howard Marshall
史瑞納新約神學 New Testament Theology 史瑞納 Thomas R. Schreiner
保羅神學:綱要
郝思 Paul House
Paul: An Outline of His Theology
王權與王朝
保羅神學:新舊觀
—— 希伯來聖經神學
Perspectives Old and New on Paul
Dominion and Dynasty 鄧普斯特 Stephen G. Dempster
從樂園到應許之地 —— 摩西五經神學導論 From Paradise to the Promised Land 亞歷山大 T. Desmond Alexander
芮德博 Herman Ridderbos
魏斯特鴻 Stephen Westerholm
保羅神學:基督論 Pauline Christology 費依 Gordon D. Fee
保羅神學:聖靈論 God's Empowering Presence 費依 Gordon D. Fee
光照系列 「光照」系列納入與聖經詮釋、解經學、及講道有關的重要著作, 裝備讀者,心中的眼睛被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照明(φωτίζω,弗 一18),能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揚出來,使眾人獲得光照而明 白(φωτίζω,弗三8∼9)那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 是如何安排的。
聖經神學與解經講道
從傳道書傳講基督
Preaching the Whole Bible as Christian Scripture
Preaching Christ from Ecclesiastes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高偉勳 Graeme Goldsworthy
講道與講道的人
版權所有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Preaching Christ from Daniel
Preaching and Preachers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鍾馬田 D. Martyn Lloyd-Jones
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
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
Christ-Centered Sermons
Not against Flesh and Blood
柴培爾 Bryan Chapell
鍾馬田 D. Martyn Lloyd-Jones
從舊約傳講末世論
從釋經到講道
Preaching and Teaching the Last Things
The Modern Preacher and the Ancient Text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華德•凱瑟 Walter C. Kaiser Jr.
從聖經傳講倫理學 What Does the Lord Require?
從舊約傳講基督
華德•凱瑟 Walter C. Kaiser Jr.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神在講道中居首位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從創世記傳講基督 Preaching Christ from Genesis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The Supremacy of God in Preaching 約翰•派博 John Piper
講道?純粹講道的簡單教導 Preaching? Simple Teaching on Simply Preaching 亞歷克•莫德 Alec Motyer
麥種基礎教育系列 「麥種基礎教育」系列是為神學院學生預備的教科書, 也適合教會成人主日學老師使用, 涵蓋整本聖經的概論、簡介,以及教會成人教育所需的各種裝備。
應許與拯救
上
Verbondsgeschiedenis
狄葛拉弗 S. G. De Graaf
應許與拯救
下
Verbondsgeschiedenis
狄葛拉弗 S. G. De Graaf
摩西五經敘事
The Pentateuch as Narrative 賽哈默 John H. Sailhamer
舊約歷史書手冊
Handbook on the Historical Books 漢密爾頓 Victor P. Hamilton
智慧書與詩篇手冊
Handbook on the Wisdom Books and Psalms
福音書與耶穌生平 Four Portraits, One Jesus 史特勞斯 Mark L. Strauss
使徒行傳與保羅書信
Handbook on Acts and Paul's Letters 史瑞納 Thomas R. Schreiner
一般書信概論 版權所有
Letters to the Church: A Survey of Hebrews and the General Epistles 喬布斯 Karen H. Jobes
約翰福音概論 Encountering John
柯斯坦柏格 Andreas J. Köstenberger
希伯來書概論
Encountering the Book of Hebrews
艾斯提斯 Daniel J. Estes
哈格納 Donald A. Hagner
詩篇概論
以基督為中心的敬拜
卜洛克 C. Hassell Bullock
柴培爾 Bryan Chapell
Encountering the Book of Psalms
舊約先知書概論
Interpreting the Prophetic Word 范甘麥倫 Willem A. VanGemeren
Christ-Centered Worship
根基系列 「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雖然面對來自外部的逼迫、 捆綁、甚至殺害,以及來自內部的錯謬教導,敗壞好些人的信心,「然而神 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祂的人。』」本系列將
根∣基∣系∣列
為普世華人教會提供純正信仰與實踐的教導,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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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幫助讀者打那美好的仗,跑盡當跑的路,守住 所信的道,愛慕那按著公義審判的主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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