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試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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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段傳講但以理書時必備。」——《講道雜誌》(Preaching)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為講道的人撰寫的出色作品,因為桂丹諾探討背景、布景、文學脈絡、神學議題, 以及每段經文通往基督的各種方法。⋯⋯逐段傳講但以理書時必備。」 —— 《講道雜誌》(Preaching) 「出色的註釋書。⋯⋯講道者註釋的典範,有豐富的解經、淵博的釋經、與敏銳的神學。 我向所有傳講但以理書的人推薦此書。它是這類註釋書中出類拔萃的。」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 《福音派講道學會期刊》(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Homiletics Society) 「就著講道學而言,〔但以理書〕是舊約聖經中較為麻煩的經文;為了從這樣一卷書傳 講基督,桂丹諾提供認真持重、富含聖經神學的智慧。⋯⋯包含但以理書的完整導論,

加爾文神學院(Calvin Theological Seminary, Grand Rapids, Michigan)講道學榮休教授。

是給牧師、地方教會、和學生的一個棒極了的資源。」 —— 《福音派神學協會期刊》(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著有《從釋經到講道》、《從舊約傳講基督》、 《從創世記傳講基督》、《從詩篇傳講基督》、

「光照」系列納入與聖經詮釋、解經學、及講

從但以理書 傳講基督

道有關的重要著作,裝備讀者,心中的眼睛被 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照明(φωτίζω,弗一 18),能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揚出來,使 眾人獲得光照而明白(φωτίζω,弗三 8 ~ 9) 那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是如 何安排的。

Preaching Christ from Daniel

**** 「在《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一書中,桂丹諾 十分關注但以理書對其原初聽眾的目標。這卷 書是要安慰那些被擄巴比倫的猶大百姓,告訴 他們,他們的神仍在掌權,祂的信實並未改 變。接下來,他提升我們的視野到聖經啟示完 成後,展現出更為廣闊的天地,描繪出通向榮 耀的人子——耶穌基督——的軌跡,又通過祂 進入到我們這些被擄在二十一世紀地球上神子 民的生活之中。本書既具備負責任的解經,又

《從傳道書傳講基督》與《從但以理書傳講基

敏感於教牧的需要,為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督》,都陸續由美國麥種傳道會翻譯出版中。

提供了富有洞察力的指導,既涉及理論上的問 題,又包括實踐中的挑戰。」

桂丹諾 李永卓

—— 強生(Dennis E. Johnson) 加州威斯敏斯特神學院(Westminster Seminary California)

著 ◆ 譯 ◆

Sidney Greidanus 桂丹諾◆著 李永卓◆譯


書評

書評

「今天的牧師們正在重新探索如何從整本聖經傳講耶穌基 督 的 福 音。桂 丹 諾 在 這 一 令 人 激 動 的 探 險 中,是 走 在 最 前 面 帶 領 著 我 們 的 學 者 之 一。… … 多 虧 有 了 他 這 部《 從 但 以 理 書 傳 講 基 督 》, 我 們 這 些 牧 師 有 了 更 好 的 裝 備 , 向 正 在 經 受 苦 難和逼迫的人們傳講得勝的基督。」 ——歐 倫 德 ( Ray Ortlund) 以 馬 內 利 教 會 ( Immanuel Church, Nashville)

「 在《 從 但 以 理 書 傳 講 基 督 》一 書 中,桂 丹 諾 十 分 關 注 但 以 理 書 對 其 原 初 聽 眾 的 目 標。這 卷 書 是 要 安 慰 那 些 被 擄 到 巴 比 倫 的 猶 大 百 姓,告 訴 他 們,他 們 的 神 仍 在 掌 權,祂 的 信 實 並 未 改 變。接 下 來,他 提 升 我 們 的 視 野 到 聖 經 啟 示 完 成 後,展 現 出 更 為 廣 闊 的 天 地 , 描 繪 出 通 向 榮 耀 的 人 子 —耶 穌 基 督 —的 軌 跡 , 又 通 過 祂 進 入 到 我 們 這 些 被 擄 在 二 十 一 世 紀 地 球 上 神 的 子 民 的 生 活 之 中。本 書 既 具 備 負 責 任 的 解 經,又 敏 感 於 教 牧 的 需 要,為 從 但 以 理 書 傳 講 基 督 提 供 了 富 有 洞 察 力的指導,既涉及理論上的問題,又包括實踐中的挑戰。」 ——強 生 ( Dennis E. Johnson) 加 州 威 斯 敏 斯 特 神 學 院 ( Westminster Seminary Califor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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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 對 教 會 來 說,一 件 至 關 重 要 但 卻 常 被 忽 略 的 事 就 是 傳 講 舊 約 聖 經。眾 所 周 知,基 督 信 仰 的 核 心 是 基 督 的 福 音,然 而 認 識 到 舊 約 聖 經 與 其 有 何 關 係 卻 並 不 容 易。許 多 牧 者 對 舊 約 聖 經 感 到 掙 扎,神 學 院 在 預 備 學 生 面 對 舊 約 聖 經 這 方 面 也 做 得 不 夠。對 那 些 需 要 幫 助 的 人 來 說,桂 丹 諾 無 疑 是 一 位 出 色 的 教 師。他 對 但 以 理 書 進 行 了 詳 細 的 闡 釋,細 心 地 引 導 我 們 認 識 如 何 才 能 正 確 傳 講 其 中 的 重 要 信 息,告 訴 我 們 這 卷 書 如 何 把我們帶到耶穌基督。」 ——朗 文 ( Tremper Longman III) 威 斯 蒙 特 學 院 ( Westmont College)

4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作者 譯者 編輯 總校訂 出版者

字數 版次 Copyright

First Edition ISBN

桂丹諾(Sidney Greidanus) 李永卓 宋梅琦 潘秋松 美國麥種傳道會 地址:1423 Maple St. South Pasadena, CA 91030 U.S.A. 電話:(626) 441-5543 電郵:akowcm@gmail.org 網站:www.akow.org 371 千 二○一六年六月初版 版權所有•請勿翻印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as Preaching Christ from Daniel by Sidney Greidanus ©2012 by Sidney Greidanus Translated and printed by permission of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Grand Rapids, Michigan, U.S.A. ©2016 by A Kernel of Wheat Christian Ministries 1423 Maple St., South Pasadena, CA 91030, U.S.A. June 2016 978-1-939-25133-6 (traditional scripts) 978-1-939-25177-0 (simplified scripts) All Rights Reserved. Printed in Taiwan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年 次  刷 次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本書獻給 正在遭受苦難與迫害的 耶穌教會。 願但以理書安慰的信息 鼓勵所有忠心到底的基督徒。 「我……見有一位像人子的 駕著天雲而來。」 但 以 理 書 七 13 「 我 是 [ 彌 賽 亞 ]。 你們必看見人子 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 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馬 可 福 音 十 四 62 「看哪!祂駕雲降臨。 眾目要看見祂, 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 啟示錄一 7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Preaching Christ from Daniel

C O N T E N T S

書評………3 序………13 縮寫一覽表………17 音譯符號………20

導論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21 Introduction: Issues in Preaching Christ from Daniel

但以理書的史地背景………26 主前二世紀成書的觀點………30 主前六世紀成書的觀點………35 但以理書的作者(們)/編者(們)和受眾………44 但以理書的文學問題………46 但以理書中的希伯來文與亞蘭文………46 但以理書中的文學體裁和文學形式………47 救贖歷史敘事………48 天啟文學………50 但以理書的一致性與修辭結構………52 但以理書的信息和寫作目的………55


但以理書的整體信息………55 但以理書的寫作目的………56 傳講但以理書的若干議題………58 但以理書的講章系列………58 選擇講道經文………58 經文的主題和目標………58 但以理書對今日教會的適切性………60 講章的形式………62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63 講道的口語化風格(Oral Style)………65

第 1 章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67 Daniel and His Friends Taken to Babylon

但以理書一 1 ~ 21

第 2 章 尼布甲尼撒夢見大像 105 Nebuchadnezzar’s Dream of a Great Statue

但以理書二 1 ~ 49

第 3 章 但以理的朋友在烈火窯中 151 Daniel’s Friends in the Fiery Furnace

但以理書三 1 ~ 30


第 4 章 尼布甲尼撒夢見大樹 195 Nebuchadnezzar’s Dream of a Great Tree

但以理書四 1 ~ 37

第 5 章 牆上的字 243 The Writing on the Wall

但以理書五 1 ~ 31

第 6 章 但以理在獅子坑中 285 Daniel in the Lions’ Den

但以理書六 1 ~ 28

第 7 章 但以理夢見四獸的異象與神的國 329 Daniel’s Vision of Four Beasts and God’s Kingdom

但以理書七 1 ~ 28

第 8 章 但以理看見綿羊、山羊和小角的異象 403 Daniel’s Vision of a Ram, a Goat, and a Little Horn

但以理書八 1 ~ 27

第 9 章 但以理的祈禱和神以七十個七回應 457 Daniel’s Prayer and God’s Response of Seventy Weeks

但以理書九 1 ~ 27

第 10 章 但以理關於未來的最後異象

545

Daniel’s Final Vision of the Future

但以理書十 1 ~十二 4


第 11 章 但以理的總結性異象:「末時」

623

Daniel’s Concluding Vision of “the Time of the End”

但以理書十二 5 ~ 13

附錄

651

Appendices

附錄一 由經文到講章的步驟………653 附錄二 一篇解經講章的模型………657 附錄三 「立志」:但以理書第一章的一篇講章………659 附錄四 「已經定了七十個『七』」: 但以理書第九章的一篇講章………669

精選書目

681

Select Bibliography



記 得 年 輕 的 我 初 登 講 臺 之 時,如 何 迫 切 地 從 書 籍 中 搜 尋 講章範例,好幫助我準備適切又合乎聖經的講章。不幸的 是,我 得 到 的 幫 助 微 乎 其 微。我 雖 然 擁 有 聖 經 詮 釋 學 和 講 道 學 的 博 士 學 位,但 對 傳 講 但 以 理 書 這 樣 艱 深 的 書 卷,仍 然 派 不 上 什 麼 用 場。結 果,在 我 八 年 擔 任 教 區 牧 師 的 生 涯 中,我 只就但以理書講過一次道—但以理書第二章(一個相對來 說 較 容 易 的 段 落 )。 講 章 的 題 目 是 〈 神 的 國 將 取 代 所 有 人 的 。如 今,四 十 年 彈 指 一 過,我 已 經 從 國〉 ( 1974 年 3 月 3 日 ) 神 學 院 的 教 席 上 退 休,得 以 有 時 間 深 入 研 究 但 以 理 書,這 才 發 現 自 己 年 輕 時 錯 失 了 多 麼 美 好 的 好 消 息。不 過,我 也 意 識 到,按 照 當 時 每 週 準 備 兩 篇 新 講 章 的 工 作 節 奏,我 是 無 法 負 責任地講好這部充滿爭議的書卷。 本 書 正 是 為 了 幫 助 忙 碌 的 講 道 者 和 聖 經 教 師,傳 講 但 以 理 書 中 的 美 好 信 息。本 書 有 助 於 較 快 速 地 為 但 以 理 書 之 講 章 或 課 程 找 到 重 要 基 石:探 索 六 段 敘 事 和 四 個 異 象 中 的 故 事 主 線( 情 節 ) ;建 構 傳 遞 給 被 擄 中 之 以 色 列 百 姓 的 核 心 信 息( 主 題) ;找 到 作 者 傳 達 此 信 息 給 以 色 列 人 的 目 標( 目 的、意 圖 ) , 並 講 道 者 向 今 日 會 眾 傳 講 該 信 息 的 類 比 目 標;揭 示 如 何 用 不 同 方 法,將 每 一 段 講 道 經 文 與 新 約 聖 經 中 的 耶 穌 基 督 聯 繫 起 來;並為每一段經文找到合適的解經講章。 本 書 和 我 的 另 外 兩 部 作 品《 從 創 世 記 傳 講 基 督 》和《 從 傳 道 書 傳 講 基 督 》組 成 了 一 個 系 列,旨 在 進 一 步 展 示 並 加 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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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以救贖歷史為本、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法。* 本書所展示 的,乃 是 針 對 天 啟 文 學 這 一 體 裁 來 講 道。雖 然 以 基 督 為 中 心 的 講 道 必 然 以 神 為 中 心,卻 超 越 了 這 一 焦 點,達 到 了 神 在 耶 穌 基 督 裡 完 備 的 自 我 啟 示 。 正 如 使 徒 約 翰 所 解 釋 的 ,「 從 來 沒 有 人 看 見 神 , 只 有 在 父 懷 裡 的 獨 生 子 將 祂 表 明 出 來 」( 約 一 18)。 我 採 用 相 同 的 模 型 ( model) 來 處 理 每 一 段 講 道 經 文 。 這一模型是根據我為神學院一年級學生所發展出來的由經 文 到 講 章 的 十 個 步 驟( 見〈 附 錄 一 〉) 。透 過 這 十 個 步 驟,學 生 從 大 體 瞭 解 經 文,逐 漸 進 深,直 到 可 以 寫 講 章。因 此,本 書 每 章 中 的 重 複,正 是 為 了 反 復 強 化 對 聖 經 經 文 的 一 個 基 本 釋 經 學 — 講 道 學 進 路。首 先,我 們 會 辨 識 講 道 經 文( 文 學 單 ,並 查 考 它 的 上 下 文。接 下 來 , 元 )的 各 種 特 性( parameters) 我 們 會 注 意 重 要 的 文 學 特 徵,特 別 是 故 事 情 節,這 不 單 對 於 理 解 經 文 段 落 至 關 重 要,對 敘 事 法 講 道 亦 是 如 此。在 以 神 為 中心的經文詮釋之後,我們會力圖確定經文的主題與目標。 有 了 主 題,我 們 就 能 嘗 試 各 種 正 當 的 方 法,把 這 一 段 經 文 與 新 約 聖 經 中 的 耶 穌 基 督 聯 繫 起 來。從 新 約 聖 經 的 文 脈 中 看 到 舊 約 聖 經 的 信 息 之 後,我 們 就 可 以 進 行,把 經 文 的 主 題 和 目 標,發展成講章的主題和目標。 每 章 的 最 後 部 分 都 是 一 篇 「 解 經 講 章 」, 不 僅 解 釋 講 道 經文的意義,也包括諸多註釋書的見解(通常是放在註腳 中 ), 可 供 講 道 者 納 入 他 們 的 講 章 中 。 這 些 部 分 提 供 一 個 講

*

編 按:作 者 這 一 系 列 另 有 三 本, 《從創世記傳講基督》 、 《從傳道 書 傳 講 基 督 》、 和 《 從 詩 篇 傳 講 基 督 》, 都 將 由 美 國 麥 種 傳 道 會 陸續翻譯、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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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模 式,力 求 使 用 口 語 風 格,在 引 用 經 文 前 先 給 章 節 數,以 便會眾能夠一起讀(若會眾不僅聽到經文,也讀到經文, 會 理 解 得 更 好 ), 並 保 持 講 章 的 順 暢 ( 大 部 分 的 引 用 、 複 雜 論 證 , 和 技 術 上 的 細 節 都 放 入 註 腳 )。 在 這 些 部 分 , 我 也 示 範在講章的何處以及如何把講道引向基督。我根據已陳明 的 講 章 目 標,作 出 簡 明 扼 要 的 應 用。在 實 際 的 講 章 中,這 些 應用需要根據會眾情況,用適當的例證和具體的建議來發 展。由於這些部分力圖解釋每一節經文,若是講道經文較 長,講 道 者 必 須 選 擇 關 鍵 經 節 來 解 經。聖 經 教 師 可 以 把「 解 經 講 章 」作 為 指 定 作 業,讓 學 生 經 由 十 一 課 課 程 學 完 整 本 但 以理書。 〈 附 錄 二 〉提 供 我 為 一 年 級 神 學 生 所 開 發 的 解 經 講 章 模 型。這一模型的目標是寫出合乎聖經、適切、有條理的講 章 。 瑞 恩 ‧費 伯 ( Ryan Faber) 曾 是 我 的 神 學 院 學 生 , 在 校 對本書時,他準備並傳講了但以理書的系列講章,共十一 篇。承 蒙 他 的 允 許,我 把 其 中 兩 篇 收 在〈 附 錄 三 〉和〈 附 錄 四 〉。 本書引用的聖經經文均取自《新標準修訂版聖經》 ( NRSV), 除 非 另 行 註 明 。 若 是 引 用 《 新 國 際 版 》( NIV), 則 採 用 最 新 版 本 ( 2011 年 版 )。 若 無 特 別 註 明 , 中 文 則 引 用 《 和 合 本 》。 聖 經 引 文 中 的 黑 體 字 , 表 明 我 認 為 這 些 詞 的 解 釋十分重要,或是我為了強調而標示的。 我 盡 可 能 減 少 註 腳 的 參 考 書 目,完 整 的 書 目 資 訊 列 在 書 末 的 〈 精 選 書 目 〉。 沒 有 收 入 精 選 書 目 的 書 籍 或 文 章 的 完 整 資訊,可見註腳。 我 所 盼 望 並 為 之 祈 禱 的 是,這 部 作 品 能 夠 幫 助 講 道 者 和 教 師 們,使 用 但 以 理 書 中 至 高 神 對 人 之 國 度 的 主 權,和 神 國 15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必 定 要 來 的 信 息,服 事 神 正 在 遭 受 患 難 的 百 姓,建 立 他 們 的 信、望、愛、和忍耐。

桂 丹 諾 (Sidney Greidanus) 密 西 根 州 , 大 急 流 城 ( Grand Rapids, Michi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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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一覽表

縮寫一覽表

AS

Aramaic Studies

AT

Acta Theologica

AUSS

Andrews University Seminary Studies

AV

Authorized Version《 欽 定 本 》

BAR

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

BBR

Bulletin for Biblical Research

Bib

Biblica

BSac

Bibliotheca Sacra

BTB

Biblical Theology Bulletin

CBQ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CBR

Currents in Biblical Research

cf.

compare 參

CTJ

Calvin Theological Journal

CovQ

Covenant Quarterly

CQ

The Congregational Quarterly

ed(s)

editor(s) 編 者

ESV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英 文 標 準 版 》

ET

English Translation 英 文 譯 本

EvQ

Evangelical Quarterly

EvRT

Evangelical Review of Theology

ExpTim

Expository Times

17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HBT

Horizons in Biblical Theology

Heb.

Hebrew 希 伯 來 文

HervTS

Hervormde Teologiese Studies

HUCA

Hebrew Union College Annual

IB

Interpreter’s Bible

Int

Interpretation

JATS

Journal of the Adventist Theological Society

JBL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JETS

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JHS

Journal of Hebrew Scriptures

JQR

Jewish Quarterly Review

JSHJ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Historical Jesus

JSOT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

JSS

Journal of Semitic Studies

JTS

Journal of Theological Studies

LXX

Septuagint《 七 十 士 譯 本 》

MT

Masoretic Text of the Hebrew Old Testament 希 伯 來文舊約聖經《馬所拉文本》

n(n).

footnote(s) 註 腳

NASB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新 美 國 標 準 版 》

NEB

New English Bible《 新 英 語 聖 經 》

NIV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2011) 《 新 國 際 版 》 ( 2011 年 版 )

NRSV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新 修 訂 標 準 版 》

NICOT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NIDOTT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18


縮寫一覽表

Theology and Exegesis OG

Old Greek 古 希 臘 文

p(p).

page(s) 頁

par(s).

parallel(s) 平 行 經 文

PRSt

Perspectives in Religious Studies

PSBul

Princeton Seminary Bulletin

RevExp

Review and Expositor

RR

Reformed Review

RSV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修 訂 標 準 版 》

TDNT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TDOT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TJ

Trinity Journal

trans.

translated by 譯 者

TSFBul

Theological Students Fellowship Bulletin

TynBul

Tyndale Bulletin

v(v)

verse(s) 節

Vol.

Volume 卷

VT

Vetus Testamentum

VTSup

Vetus Testamentum, Supplements

W&W

Word & World

WTJ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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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譯符號

音譯符號

音譯符號 希伯來文字母

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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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Introduction


導論

健康教會九標誌

46

22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儘 管 但 以 理 書 是 主 日 學 孩 童 們 的 最 愛,舊 約 聖 經 學 者 們 卻 公 認,對 講 道 者 而 言,但 以 理 書 是 最 難 的 經 卷 之 一。安 德 烈• 拉 科 奎( André Lacocque)說 ,但 以 理 書 的 信 息「 呈 現 給 讀 者 的 方 式,滿 是 圈 套 與 陷 阱。」 1 布 倫 特•叁 迪( Brent Sandy)和 馬 丁•艾 貝 格( Martin Abegg)宣 稱,「 天 啟 文 學 一 向 遭 受 嚴 重 的 誤 解,主 要 是 因 為 基 督 徒 經 常 沒 有 認 真 地 體 會 作 者 的 原 意 及 當 時 的 讀 者 如 何 理 解。聖 經 經 文 一 旦 脫 離 了 原初文化和作者原意,就像無家可歸的孩子一樣、四處流 浪,極易遭受粗暴對待。」2 論 到 但 以 理 書 的 導 論 議 題,已 有 的 著 述 恐 怕 已 經 成 千 上 萬 頁 了。其 中 一 個 主 要 議 題 是 成 書 的 時 間,與 此 相 關 的 問 題 涉 及 到 作 者( 們 )以 及 其 原 初 聽 眾。事 實 上,現 代 鑒 別 學 者 、 時 代 論 者 ( dispensationalists)、 和 其 他 人 士 , 就 但 以 理 書 的 成 書 時 間、歷 史 真 實 性、以 及 但 以 理 書 是 否 可 以 用 來 預 測「 世 界 末 日 」, 3 所 產 生 的 爭 議 早 已 多 不 勝 數 , 讓 許 多 講 員 甚 至

1

Lacocque, Book of Daniel, 1。 他 補 充 說 : 「 但 以 理 書 給 評 論 家 帶來的問題,是難以置信的多而複雜。」一方面,天啟文學有 意使用了晦澀不清的語言,在徵引歷史典故時又刻意採用神秘 的方式。另一方面,這部作品是託名作品,日期又是倒填的, 並以兩種語言寫成,在文學和靈性方面還受到各種外來的影 響,而且,其希臘文譯本比閃語文本篇幅較大,還有人物的分 歧。

2

Sandy and Abegg, “Apocalyptic,” 187。

3

回顧教會歷史,但以理書屢次被誤用來預測世界末日。例如, 19 世 紀 40 年 代,米 勒 派( Millerites)的 領 袖 威 廉 ․ 米 勒( William ,把 但 以 理 書 八 章 的 2,300 天,理 解 為 2,300 年,並 下 結 Miller) 論 說 , 基 督 會 在 1843 年 3 月 21 日 和 1844 年 3 月 21 日 之 間 再 臨。何 凌 西 的 作 品《 曲 終 人 散 》 ( 蔣 黃 心 湄 譯,香 港:證 道 出 版 23


導論

放 棄 傳 講 但 以 理 書 了。涵 蓋 三 年 的《 共 同 經 課 集 》 ( The Common Lectionary) 只 從 但 以 理 書 選 擇 了 三 段 經 文 : 十 二 章 1 ~ 3 節 都 安 排 在 三 年 的 復 活 節 主 日 晚 堂 , 七 章 1~ 3 節 和 15 ~ 18 節 則 安 排 在 第 三 年 的 萬 靈 節 ( All Saints Day), 七 章 9 ~ 14 節 則 是 在 第 二 年 五 旬 期 ( the Pentecost season) 後 的 一 個 主 日 。 西 布 利• 湯 納( Sibley Towner)對 這 議 題 的 表 述 相 當 生 動,「 講 員 為 什 麼 要 冒 著 風 險,把 但 以 理 書 中 滴 答 作 響 的定時炸彈帶到講臺上來呢?」4 我 寫 作 本 書,主 要 是 為 了 幫 助 牧 師 們 傳 講 但 以 理 書 的 信 息,而討論複雜的導論事項,有可能削弱這一目的。故此, 對 於 想 要 仔 細 瞭 解 更 多 導 論 問 題 的 讀 者,我 推 薦 大 家 閱 讀 其 他 作 品。5 彼 得•克 萊 基( Peter Craigie)的 話 十 分 正 確,「 打

社,1980;譯 自 Hal Lindsey, The Late Great Planet Earth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0])在 20 世 紀 70 年 代 暢 銷 一 時。加 利 福 尼 亞 電 臺 的 主 持 人 康 平( Harold Camping)在 節 目 中 宣 佈,「 記 住 這 一 天 。 基 督 再 臨 的 日 子 。 2011 年 5 月 21 日 。 」 當 天 沒 有 應 驗,他 又 把 日 期 改 為 2011 年 10 月 21 日。Helge Kvanzig, “The Relevance of the Biblical Visions of the End Time” HBT 11/1 (1989) 35 評 論 說 :「 聖 經 對 末 日 之 異 象 的 大 多 數 應 用 , 一 直 是 一部失望的歷史。」基督自己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 人 知 道,連 天 上 的 使 者 也 不 知 道,子 也 不 知 道,惟 獨 父 知 道。」 但祂的追隨者卻一再要將那日子確定下來,這豈不是太狂妄了 嗎? 4

Towner, Daniel, 1-2= 林 晚 生 譯 ,《 但 以 理 書 》, 解 經 講 道 注 釋 叢 書 ( 台 南 : 台 灣 教 會 公 報 社 , 2012), 4 頁 。

5

比 如 , 可 參 考 Montgomery, The Book of Daniel, 1-109; Young, Prophecy of Daniel, 294-306; Baldwin, Daniel, 13-74= 包 德 雯 著 ,《 但 以 理 書 》, 9-83 頁 ; Goldingay, Daniel, xxv-liii, 320-34; Collins, Daniel, 1-71; Redditt, Daniel, 1-39; Longman, Daniel,

24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一 場 關 於 歷 史 鑒 別 學 的 仗,無 助 於 我 們 把 握 住 這 卷 書 的 適 切 性。歸 根 結 底,本 書 的 信 息 向 那 些 願 意 與 作 者 分 享 同 樣 異 象 的 人 敞 開。」6 然 而,我 們 也 不 能 完 全 不 理 會 導 論 性 的 問 題。 我 們 對 成 書 時 間 、 作 者 ( 們 )、 以 及 原 初 聽 眾 的 立 場 , 會 影 響到每一個段落的解經、目標、和應用,7 因此,我們至少

19-40= 朗 曼 三 世 著 ,恩 霖 譯 , 《 但 以 理 書 》,國 際 釋 經 應 用 系 列 ( 香 港 :漢 語 聖 經 協 會 ,2004),13-40 頁 ;Lucas, Daniel, 17-43, 306-25; 與 Steinmann, Daniel, 1-73。 6

Peter C. Craigie, The Old Testament: Its Background, Growth,

7

個 人 的 出 發 點 是 否 會 影 響 釋 經,註 釋 者 對 此 意 見 不 同。一 方 面,

and Content (Nashville: Abingdon, 1986), 248。 Miller, Daniel, 22-23 中 說 : 「 一 個 人 對 於 作 者 和 寫 作 時 間 的 看 法是十分重要的,因為這決定了預言的各方面解釋。」另一方 面,郭 定 格( Goldingay)在 Daniel, xl 導 論 部 分 的 結 論 是:「 無 論但以理書的故事是史實還是虛構,其中的異象是實際的預言 ,作 者 是 但 以 理 還 是 其 他 人,寫 作 還 是 準 預 言( quasiprophecy) 時間是在主前六世紀還是主前二世紀,或是這兩者之間的某個 時 間 , 對 於 本 書 的 解 經 來 說 , 其 影 響 竟 然 微 乎 其 微 。 」 Lucas, Daniel, 18 也 如 此 表 達。不 同 的 出 發 點 對 於 解 經 的 影 響 仍 有 待 確 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寫作對象是在巴比倫被擄的以色列人, 還 是 在 巴 勒 斯 坦 地 區 遭 受 安 提 阿 古 四 世( Antiochus IV)逼 迫 的 以色列人,這個決定會影響到作者的寫作目標,也影響到現代 講員的目標和應用。如果是主前 6 世紀的背景,作者的首要寫 作目標將是用神之主權和信實的信息,來安慰以色列百姓,並 勸勉他們持守對神的信心。如果是主前 2 世紀的背景,作者的 首要目標將會是「激勵敬虔派在靈性上對抗安提阿古四世和希 臘主義者的逼迫」 ( Lacocque, Book of Daniel, 10) 。參:Russell, Daniel, 11= 羅 素 爾 著, 范 約 翰 譯, 《但以理書注釋》 ( 香 港: 基 督 教 文 藝 出 版 社 , 1991),「 這 些 故 事 … … 應 該 以 主 前 2 世 紀 安 提 阿 古 四 世 ․ 伊 皮 法 紐( Antiochus Epiphanes)統 治 時 期 為 背 景 25


導論

應該表明我們的出發點和理由。

但以理書的史地背景 但 以 理 書 描 述 發 生 在 但 以 理 和 朋 友 們 身 上 的 事 件,時 間 ,見:但 一 1)和 跨 度 在 主 前 605 年(「 約 雅 敬 在 位 第 三 年 」 ,見:但 十 1)之 間 ; 主 前 536 年(「 波 斯 王 塞 魯 士 第 三 年 」 也 記 錄 了 但 以 理 對 將 來 的 異 象,包 括 安 提 阿 古 四 世 統 治 時 期 ( 八 9~ 12、 23~ 25, 十 一 21~ 35, 主 前 175 年 -主 前 163 年 ) 和 「 末 時 」( 例 如 , 十 一 40, 十 二 1~ 3、 13)。 下 面 的 圖 表 是 重 要 的 時 間、帝 國、人 物、和 事 件,以 及 對 照 但 以 理 書的速覽。

來解讀,目標是安慰和鼓勵生活環境急劇變動並被異教文化包 圍的猶太百姓,此種文化非常敵視猶太祖先的教導和實踐。」 參 : Portier Young, Apocalypse against Empire, 229,「 但 以 理 書 的作者們為聽眾勾畫出一個非暴力的抵抗計畫,來對抗安提阿 古的法令和逼迫,及支援其統治的霸權與支配系統。」 補充:我研究了全部十二章之後,發現對但以理書寫作時 間的設定,會對理解其敘事有重大影響。例如,但以理書第三 和第六章包含了神能從死亡中拯救祂百姓的信息,但如果這不 過是虛構的敘述,又能帶來什麼安慰呢?寫作時間對於分辨和 傳講但以理書之異象(但七~十二章)的信息而言,影響更為 重大。如果把寫作時間設定為主前 2 世紀,把第四個國理解為 希 臘,那 麼 這 些 異 象 就 只 是 針 對 安 提 阿 古 四 世,並 且 僅 此 而 已, 「如 肯 定 不 會 延 伸 到 完 整 的 神 國。例 如,見 Redditt, Daniel, 146, 果安提阿古四世的死會引入神的國,那就是誤解了但以理書第 八章。」 26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但以理書所涵蓋的歷史8 日期:主前 625-539 巴比倫帝國

但二 37~38

605-562

尼布甲尼撒

但一~四章,七 4

605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但一 3~4 王下二十四 10~17

597

耶路撒冷陷落,許多猶大人被擄

587

耶路撒冷被毀;聖殿被火焚燒;剩下的猶 王下二十五 8~21 大人被擄

562-560

以未米羅達

560-556

涅里格利沙爾(Neriglissar) ,尼布甲尼撒 之婿

556

拉巴施瑪杜克(Labashi-Marduk)

556-539

拿波尼度(Nabonidus)

550-539

伯沙撒(與其父拿波尼度共同攝政)

王下二十五 27~30

但五章,七 1,八 1

539-331 瑪代—波斯帝國

但二 39a

550-530

塞魯士/大利烏,瑪代—波斯帝國國王

但一 21,五 31, 六 1、28,八 3~ 4、20,九 1,十 1, 十一 1

539

巴比倫亡於塞魯士

但五 24~30

538

一部分被擄的猶大餘民歸回

代下三十六 22~ 23;拉一~二章

530-522

岡比西斯(Cambyses)

但十一 2

522

斯默達(Smerdis)

但十一 2

522-486

大利烏一世

但十一 2

520-516

聖殿重建

拉六 15

8

我 在 編 製 此 表 時 採 用 的 資 料 源 於 Baldwin, Daniel, 73= 包 德 雯 著 ,《 但 以 理 書 》, 80-82 頁 ; Lucas, Daniel, 43; Miller, Daniel, 292-304; Steinmann, Daniel, 521; Towner, Daniel, 16-18= 林 晚 生 譯 ,《 但 以 理 書 》, 22-25 頁 ; 與 Young, Prophecy of Daniel, 302-303。 27


導論

486-465

薛西斯一世(Xerxes I)/以斯帖記中的亞 但十一 2 哈隨魯

465-424

亞達薛西一世(Artaxerxes I)

423

薛西斯二世(Xerxes II)

423-404

大利烏二世(Darius II)

404-358

亞達薛西二世挪土司(Nothus)

358-338

亞達薛西三世奧庫斯(Ochus)

338-336

阿爾塞斯(Arses)

336-331

大利烏三世科多瑪努斯(Codomannus)

331-363 希臘帝國

但二 39b

336-323

亞歷山大大帝

但八 5~8、21, 十 20,十一 3

331

亞歷山大擊敗大利烏三世

但十一 3

301

希臘帝國被四個將領瓜分

但八 8、22,十一 4

埃及(多利買) 323-285 311-280 285-246

敘利亞(西流基) 但十一 5

多利買一世 西流基古一世

但十一 5 但十一 6

多利買二世

280-261

安提阿古一世紹泰爾 (Soter)

261-246

安提阿古二世狄奧斯 但十一 6 (Theos)

252

多利買二世之女貝 勒尼基(Berenice) 嫁給安提阿古二世

246-226 246-221

226-223

28

但十一 6

西流基古二世加里尼 但十一 7~9 基(Callinicus) 多利買三世厄威革 特一世(Euergetes I)

但十一 7~9

西流基古三世撒拉努 但十一 10 斯(Ceraunus)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223-187

安提阿古三世大帝

但十一 10~19

221-204

多利買四世腓羅帕 德(Philopator)

但十一 11~12、 14

204-181

多利買五世伊皮法 紐(Epiphanes)

但十一 13~19

193

多利買五世娶安提 阿古三世的女兒克 里奧派特拉(Cleopatra)

但十一 17

187

安提阿古三世逝世

187-175

西流基古四世腓羅帕 但十一 20 德(Philopator)

181-146

但十一 18~19

但十一 25~27

多利買六世腓羅帕 德與多利買七世共 同統治

175-164

安提阿古四世伊皮法 但八 9~12、23~ 紐 25,十一 21~35 (~39?)

169

安提阿古四世與埃及 但十一 25~28 的第一次戰爭

168

安提阿古四世與埃及 但十一 29 的第二次戰爭

168

安提阿古四世被羅馬 但十一 30 執政官逐出埃及

167

在耶路撒冷聖殿附近 但十一 31 建宙斯祭壇

167-163

對猶太人的大逼迫

但十一 33~35

163

安提阿古四世死亡

但八 25

主前 63 年-主後 476 年 帝國

但二 40

羅馬

「末時」

但八 17,十一 35、40,十二 4、9、13

大艱難時期

但七 25,十二 1

神的百姓得拯救

但七 25,十二 1

死人復活

但十二 2、13

神的國臨到地上

但二 35、44,七 14、27,九 24,十二 3、13

29


導論

從此表中可知,但以理書涉及四大世界性帝國:巴比 倫 、 瑪 代 — 波 斯 、 希 臘 ( 特 別 是 埃 及 和 敘 利 亞 )、 和 羅 馬 。 下一頁的地圖標示了這些國家的地理位置,以色列身處其 間。 但以理書包括但以理和朋友們的六段敘事(一~六 章 ), 以 及 但 以 理 所 見 的 四 個 異 象 ( 七 ~ 十 二 章 )。 在 傳 統 上,無 論 是 猶 太 人 的 會 堂 還 是 基 督 的 教 會,都 認 為 但 以 理 在 主 前 六 世 紀 寫 作 了 此 書。然 而,這 一 觀 點 在 現 代 發 生 了 改變。

主前二世紀成書的觀點 主 後 第 三 世 紀,一 位 對 基 督 教 持 批 判 態 度 的 異 教 人 士 波 非 理 ( Porphyry) 對 傳 統 立 場 發 動 攻 擊 , 聲 稱 聖 經 中 的 預 言 無 法 預 告 四 百 年 以 後 的 事 件。他 認 為 但 以 理 書 的 真 正 作 者 假 冒 但 以 理 之 名 寫 作,實 際 的 寫 作 時 間 是 主 後 二 世 紀,在 這 些 事 件 。教 會 宣 佈 實 際 發 生 之 後 的 事 後 預 言( vaticinium ex eventu) 波 非 理 的 立 場 為 異 端,傳 統 的 立 場 在 教 會 中 得 以 維 持,直 到 現 代。「 然 而,在 十 八 世 紀 啟 蒙 時 期,聖 經 中 的 所 有 超 自 然 因 素都 受 到 質 疑;波 非 理 的理 論 漸 漸 得到 支 持。」9 這些 持

9

Archer, “Daniel,” 13 提 到 了「 麥 克 理 斯( J. D. Michaelis, 1771)、 艾 克 宏( J. G. Eichhorn, 1780) 、柏 柝 德( L. Berthold, 1806) 、柏 ,和 他 們 之 後 的 許 多 人。」參:John Collins, 利 可( F. Bleek, 1812) Daniel, 25-26, 和 Adela Yarbro Collins, “The Rise of Historical Criticism”, 於 前 引 書 , 121-123。

30


`çäçê=éêçÑáäÉW=aáë~ÄäÉÇ `çãéçëáíÉ==NQM=äéá=~í=QR=ÇÉÖêÉÉë

波斯

帕提亞

阿拉伯曠野 大馬士革

猶大

耶路撒冷

埃及

地中海世界地圖

斯巴達

愛琴海

希臘

羅馬

馬其頓

脫拉西

以弗所

亞歷山太

敘利亞

亞美尼亞

巴比倫

巴比倫

蘇薩

瑪代—波斯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31

bboaj^kp=JJ=mêÉ~ÅÜáåÖ=`Üêáëí=cêçã=a~åáÉä=EdêÉáÇ~åìëF=Ñáå~ä=íÉñí qÜìêëÇ~óI=lÅíçÄÉê=NNI=OMNO=PWQQWQO=mj

OO


導論

批 評 態 度 的 學 者 就 像 波 非 理 一 樣,10 認 定 預 言 不 能 預 告 將 來 事 件 的 細 節。11 他 們 還 宣 稱,但 以 理 書 對 於 主 前 六 世 紀 的 被 擄 的 敘 述 相 當 含 糊 , 幾 近 「 混 亂 」, 12 而 主 前 三 到 二 世 紀 的 信 息 卻 驚 人 地 準 確 ( 見 : 上 文 的 表 )。 他 們 據 此 辯 稱 , 作 者 (們)的寫作必定不是在主前六世紀,而是在主前二世紀, 在 這 些 事 件 發 生 之 後 。 按 照 詹 姆 斯 • 蒙 哥 馬 利 ( James Montgomery)的 說 法,這 卷 書 寫 於「 主 前 168-165 年,馬 加 比 起 義 初 期 」, 13 即 使 作 者 在 一 ~ 三 章 14 用 了 較 早 期 的 資 10

Collins, Daniel, 25 承 認: 「 波 非 理 的 推 理 方 法,本 質 上 與 現 代 鑒 別 學 者 相 似:但 以 理 書 —特 別 是 第 十 一 章 —中 的 預 言,與 希 臘化時期的諸多事件如此一致,最容易接受的解釋是認定預言 是在事件發生之後寫的。」

11

例 如 , Towner, Daniel, 115= 林 晚 生 譯 ,《 但 以 理 書 》, 149 頁 寫 道: 「 我 們 需 要 假 定( 但 以 理 書 第 八 章 的 )整 個 異 象 都 是 事 後 的 預言。為什麼呢?因為對幾個世紀以後的事件作出準確的預 告,這 不 是 人 所 能 做 到 的。」參:Collins, Apocalyptic Vision, 8, 「 在 但 以 理 書 十 一 章 29~ 39 節,對 安 提 阿 古 第 二 次 戰 役 的 描 寫 實在精確,明顯是事後預言。」

12

「十一章對希臘化時期歷史的指涉基本準確,但此前各章對於 巴 比 倫 和 波 斯 時 期 的 指 涉 卻 是 眾 所 周 知 的 混 亂 。 」 Collins, Daniel, 26。

13

Montgomery, Book of Daniel, 96。 參 : Collins, Daniel, 26, 「 權 衡各種可能性之後,支持此書寫於馬加比時期的立場具有壓倒 性的優勢,至少對於七~十二章的啟示來說是這樣,這些啟示 的 焦 點 顯 然 就 是 那 一 時 期 。 」 Collins, 在 前 引 書 , 324 把 但 以 理 書 七 章 的 寫 作 時 間 定 為 「 主 前 167 年 末 。 … … 約 在 八 ~ 十 二 章 中 的 希 伯 來 文 啟 示 之 前 。 」 參 : Seow, Daniel, 7 所 定 的 「 主 前 164 年 」。

14

Montgomery, Book of Daniel, 96 把 一 ~ 六 章 的 時 間 定 為 馬 加 比 前 時 期 , 約 在 主 前 三 世 紀 。 同 樣 結 論 見 Collins, Daniel, 47-48。

32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料。作 者 的 目 的 是 鼓 勵 以 色 列 人 加 入 起 義,除 去 西 流 基 王 安 提 阿 古 四 世 伊 皮 法 紐 ( 主 前 175-163 年 )。 15 這 些 學 者 為 了 鞏 固 自 己 的 觀 點,指 出 但 以 理 書 前 六 章 有 主 前 六 世 紀 的 明 顯 歷 史 「 錯 誤 」。 例 如 , 但 以 理 書 一 章 1 節 說,「 猶 大 王 約 雅 敬 在 位 第 三 年,巴 比 倫 王 尼 布 甲 尼 撒 來 到 耶 路 撒 冷 , 將 城 圍 困 」, 但 耶 利 米 卻 將 這 一 事 件 的 時 間 定 為 。諾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 ( 耶 二 十 五 1、9) 「可見, 曼•波 蒂 奧 斯( Norman Porteous)十 分 自 信 地 宣 稱, 第 一 章 的 頭 一 句 話 就 不 正 確 。 」 16 在 但 以 理 書 四 章 30 節 , 尼 布 甲 尼 撒 王 說 :「 這 大 巴 比 倫 不 是 我 用 大 能 大 力 建 為 京 都,要 顯 我 威 嚴 的 榮 耀 嗎 ? 」但 是 巴 比 倫 在 尼 布 甲 尼 撒 王 之 前 就 已 存 在,並 且 古 代 的 歷 史 學 家 並 未 提 到 尼 布 甲 尼 撒 是 巴 比 倫 的 建 造 者。但 以 理 書 五 章 1 節 說,「 伯 沙 撒 王 為 他 的 一 千 大 臣 設 擺 盛 筵 」( 參 : 但 八 1)。 羅 利 ( H. H. Rowley) 稱 之 為 「 重 大 的 歷 史 錯 誤 」, 因 為 找 不 到 其 他 文 獻 稱 他 為 「 王 」。 17 但 以 理 書 五 章 11 節 和 18 節 稱 尼 布 甲 尼 撒 為 伯 沙 撒 的「 父 」 。羅 利 斷 言「 這 明 顯 是 不 正 確 的,因 為 眾 所 周 知 , 伯 沙 撒 是 拿 波 尼 度 之 子 。 」 18 但 以 理 書 五 章 31 節 說 伯 沙 撒 被 殺 時,「 瑪 代 人 大 利 烏 取 了 迦 勒 底 國。」羅 利 聲 稱:「 但

15

見註 7 的相關引證。

16

Porteous, Daniel, 25。 參 : Collins, Daniel, 132, 「 但 以 理 書 一

17

Rowley, “The Historicity of the Fifth Chapter of Daniel,” JTS 32

18

見 : 前 引 書 , 20。 參 : Collins, Daniel, 32,「 雖 然『 子 』有 可 能

章 1 節從歷史上看是不準確的。」 (1930) 12。 同 樣 的 觀 點 , 見 Redditt, Daniel, 2。 用 來 表 示 『 孫 子 』, 甚 至 是 『 後 代 』, 但 拿 波 尼 度 根 本 就 不 是 從 尼布甲尼撒所出。」 33


導論

以 理 把 新 巴 比 倫 帝 國 滅 亡 後 的 王 權 歸 給 了 大 利 烏,在 這 一 點 上,他 實 在 是 犯 了 錯 誤。」19 論 證 的 走 向 是,所 有 這 些 有 關 主 前 六 世 紀 的 「 錯 誤 」, 表 明 這 位 作 者 活 在 幾 個 世 紀 之 後 。 例 如,約 翰 ․ 柯 林 斯( John Collins)寫 道:「 作 者 搞 錯 了 伯 沙撒的父親和職位,……這意味著,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故 事 , 寫 於 這 位 王 子 已 被 人 遺 忘 之 際 。 」 20 這 些 學 者 進 而 用 語 言 學 方 面 的 論 據 來 加 強 此 觀 點。他 們 注 意 到 作 者 使 用 了 波 斯 詞 彙、源 自 希 臘 的 外 來 語,以 及 據 說 是 晚 期 的 希 伯 來 文 和 亞 蘭 文。21 他 們 的 論 證 如 此 廣 泛,以 至 於大多數現代註釋者都摒棄了但以理書寫於主前六世紀的 立 場。取 而 代 之 的 是,他 們 把 成 書 時 間 置 於 主 前 168 年 和 164 年 之 間,儘 管 但 以 理 和 朋 友 們 的 一 些 故 事 可 以 追 溯 到 主 前 三

19

見 : 前 引 書 , 31。 他 在 其 他 地 方 稱 瑪 代 人 大 利 烏 「 在 伯 沙 撒 的 死後和塞魯士統治之前佔據了巴比倫王位……是本書中最嚴重 的歷史問題。……因為我們確切知道推翻新巴倫帝國統治的是 塞 魯 士 。 」 H. H. Rowley, Darius the Mede and the Four World Empires

in

the

Book

of

Daniel:

A

Historical

Study

of

Contemporary Theories (Cardiff, 1935; reprint 1964), 9 。 參 Collins, Daniel, 30, 「 除 了 但 以 理 書 中 的 敘 事 , 沒 有 人 知 道 瑪 代人大利烏的存在。」 20

Collins, Daniel, 33。 參 : Rowley, “The Historicity of the Fifth Chapter of Daniel,” JTS 32 (1930) 31,「 但 以 理 書 的 作 者 不 是 在 書寫真實的歷史,並且絕對不是他那時代的歷史。」

21

例 如 , 見 Montgomery, Book of Daniel, 22, 「 有 證 據 表 明 , 這 些 希 臘 詞 語 必 定 傾 向 於 晚 期 的 寫 作 時 間。」參:Porteous, Daniel, 13, 二 章 4a 節 ~ 七 章 28 節 「 [ 是 ] 用 一 種 晚 期 的 亞 蘭 方 言 寫 成 的( 不 早 於 主 前 三 世 紀,或 許 是 主 前 二 世 紀 ) ,而 其 餘 部 分 則 是用晚期希伯來文寫成的。」

34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世紀或四世紀。 即 便 這 些 註 釋 者 是 正 確 的,他 們 也 不 能 否 認 但 以 理 書 的 「 隱 含 作 者 」( implied author) 是 主 前 六 世 紀 的 但 以 理 , 而 「 隱 含 讀 者 」( implied reader) 是 被 擄 至 巴 比 倫 的 以 色 列 百 姓。這意味著「真實作者」希望讀者以主前六世紀為背景, 來聆聽並理解這些故事和異象。

主前六世紀成書的觀點 不 過,這 些 現 代 學 者 的 論 證 並 不 令 人 信 服。首 先,柯 林 斯 自 己 就 曾 指 出,把 一 ~ 六 章 與 安 提 阿 古 四 世 統 治 下 的 大 逼 迫聯繫起來,這個努力缺乏說服力:「仔細查考這些故事, 並 不 支 持 其 寫 作 是 對 應 那( 安 提 阿 古 四 世 統 治 時 )情 景。」22 尼 布 甲 尼 撒 的 確 待 人 殘 忍 且 性 情 暴 戾,但 他 並 沒 有 像 安 提 阿 古 那 樣,把 宙 斯 的 祭 壇 建 在 耶 和 華 的 祭 壇 之 上,以 此 來 褻 瀆 神 的 殿。相 反 的,他 最 終 告 白 說 以 色 列 的 神 是 掌 權 的「 至 高 。伯 沙 撒 的 舉 動 倒 是 與 安 提 阿 古 較 為 接 近 , 者」 ( 四 34~ 35) 他 大 宴 群 臣,在 酒 醉 之 間 用 神 殿 中 的 器 皿 飲 酒,挑 釁 以 色 列 的 神 ( 五 2~ 4), 但 這 比 起 安 提 阿 古 污 穢 神 殿 的 做 法 , 仍 然 22

Collins, Daniel, 33。柯 林 斯 繼 續 寫 道: 「 羅 利 的 論 證 中,關 於 但 以理書六章的部分是最站不住腳的。該章在講但以理在朝中的 成功招致了他人的嫉妒,他們合起夥來構陷這位猶大的英雄人 物,而外邦君王反而對他格外厚待。這個故事暗示的生活情境 ( Sitz-im-Leben) 並 非 宗 教 迫 害 , 而 是 勢 單 力 薄 的 猶 大 百 姓 力 圖在外邦世界取得成功。……羅利和其他人雖然提出論證,然 而,但以理書一~六章中,沒有一個段落是必須理解為安提阿 古․伊皮法紐時代的,目前他們的觀點也未被普遍接受。參: Collins, Apocalyptic Vision, 9-10; 和 von Rad, Old Testament Theology, II, 309-310。 35


導論

相 去 甚 遠 , 後 者 把 神 殿 轉 獻 給 宙 斯 , 除 掉 「 常 獻 的 燔 祭 」, ( 八 11~ 14,十 一 31)。 把 豬 獻 在 壇 上 —「 行 毀 壞 可 憎 的 」 大 利 烏 與 安 提 阿 古 四 世 剛 好 相 反:他 為 他 的 朋 友 但 以 理「 甚 愁 煩 」, 終 日 籌 畫 , 要 把 他 從 獅 子 口 裡 解 救 出 來 ; 並 且 希 望 「 你 所 常 事 奉 的 神 … … 救 你 」。 又 曉 諭 「 我 所 統 轄 的 全 國 人 民 , 要 在 但 以 理 的 神 面 前 戰 兢 恐 懼 」, 最 後 , 他 激 動 地 讚 頌 但 以 理 的 神 為 「 永 遠 長 存 的 活 神 」( 六 14、 16、 25~ 27)。 第 二,我 們 不 需 要 接 受 現 代 的 前 設,認 為 預 言 不 能 預 告 將 來 的 細 節。23 先 知 們 所 傳 的 信 息 確 是 針 對 同 一 時 代 的 人 , 但 與 此 同 時,他 們 當 然 可 以 對 將 來 事 件 的 細 節 作 出 預 告( 例 。神 知 道 未 來 的 細 節 如,見:王 上 十 三 2 和 賽 四 十 四 7、28) ( 賽 四 十 一 21~ 23, 四 十 六 8~ 11), 他 也 可 以 將 未 來 啟 示 給 先 知。24 例 如,以 賽 亞 詳 細 地 預 言 了 將 要 發 生 在 神 的 僕 人 身上的事: 祂被藐視,被人厭棄, 多受痛苦,常經憂患。……

23

參:Baldwin, Daniel, 184-85= 包 德 雯 著, 《但以理書》 ,213 頁 : 「關於說預言,教會對它戒慎恐懼。世俗的、理性的人本主義 侵蝕了基督徒的思想,以致要從聖經中稍微清楚地看見未來的 事件,都會招致些微的嘲弄。當人類的想法掌權,像但以理書 第十一章的這種篇章,便被判定為事後寫下的歷史;反之,若 是讓創始成終的神掌王權,祂必定會正當地從起初到末了都存 在,那 麼 祂 當 然 可 以 理 由 充 分 地 宣 布『 自 古 時 即 宣 告 未 來 的 事 』 ( 賽 四 十 四 7)。 」

24

盧 保 德 ( Leupold, Exposition of Daniel, 471-72) 提 到 了 耶 利 米 書 五 十 ~ 五 十 一 章;撒 迦 利 亞 書 九 章 1~ 8 節;和 以 賽 亞 書 十 三 ~ 十 四 章 , 二 十 一 章 1~ 10 節 。

36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 卻不開口。……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是因我百姓的罪過。…… 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 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 賽 五 十 三 3、 7~ 9) 大 約 六 百 年 後,耶 穌 的 生 平 與 死 亡 成 就 了 這 一 預 言。耶 穌 自 己,「 從 摩 西 和 眾 先 知 起,凡 經 上 所 指 著 自 己 的 話,都 給 他 們 講 解 明 白 了 」( 路 二 十 四 27; 亦 見 44~ 47 節 )。 耶 穌 甚 至 引 用 但 以 理 書 來 警 告 將 要 來 的 逼 迫:「 你 們 看 見 先 知 但 以 理 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 意 )。 那 時 , 在 猶 太 的 , 應 當 逃 到 山 上 … … 」( 太 二 十 四 15 ~ 16) 。在 這 裡,耶 穌 不 僅 稱 但 以 理 為「 先 知 」 ,也 認 為 他 是 在 預 言 將 來 的 事 件:「『 那 行 毀 壞 可 憎 的 』站 在 聖 地 」將 在 未 來 發 生 。 25 事 實 上 , 根 據 申 命 記 十 八 章 21~ 22 節 , 人 們 可 以 通 過 預 言 應 驗 與 否 來 分 辨 真 假 先 知。因 此,預 言 能 夠 預 告 將 來 , 預 言 所 衍 生 的 天 啟 文 學 也 能 。 26 25

亦 見:馬 太 福 音 二 十 六 章 64 節,在 該,耶 穌 稱 自 己 為 但 以 理 所 說 要 「 駕 著 天 上 的 雲 降 臨 」 的 「 人 子 」。

26

關 於 但 以 理 書 十 一 章,盧 卡 斯( Lucas)指 出,「 亞 甲 人 的 預 言 」 ( Akkadian Prophecies) 在 文 學 形 式 上 與 但 以 理 書 八 章 23~ 25 節 和 十 一 章 3~ 45 節 相 似 。 他 寫 道 , 對 這 種 相 似 性 「 最 好 的 解 釋是,這些章節(八和十一章)源於巴比倫流亡時期,並且作 者 對 巴 比 倫 的 預 兆 文 學( omen literature)十 分 熟 悉 ,熟 練 迦 勒 底 人 的 語 言 文 字,正 如 但 以 理 書 一 章 所 表 明 的。」Lucas, Daniel, 272。 37


導論

第 三,但 以 理 書 的 作 者 或 編 者 宣 稱,但 以 理 領 受 並 寫 下 異 象 的 時 間 是 主 前 六 世 紀:「 巴 比 倫 王 伯 沙 撒 元 年,但 以 理 在 床 上 作 夢,見 了 腦 中 的 異 象,就 記 錄 這 夢,述 說 其 中 的 大 。由 於 其 意。但 以 理 說: 『 我 夜 裡 見 異 象,… … 』」 ( 七 1~ 2) 他 三 個 異 象 是 以 第 一 人 稱 記 述 的,因 此 下 面 這 三 個 異 象 應 該 也 是 但 以 理 寫 的:「 伯 沙 撒 王 在 位 第 三 年,有 異 象 現 與 我 但 以 理,是 在 先 前 所 見 的 異 象 之 後。我 見 了 異 象 的 時 候,… … 」 ( 八 1~ 2); 「 大 利 烏 立 為 迦 勒 底 國 的 王 元 年 , 就 是 他 在 位 ;「 波 斯 王 塞 第 一 年,我 但 以 理 從 書 上 得 知 … … 」 ( 九 1~ 2) 魯 士 第 三 年,… … 正 月 二 十 四 日,我 在 底 格 里 斯 大 河 邊。舉 目 觀 看 , 見 … … 」( 十 1、 4~ 5)。 不 僅 如 此 , 但 以 理 還 被 命 令 「 隱 藏 這 話 , 封 閉 這 書 」( 十 二 4)。 前 六 章 記 述 主 前 六 世 紀 發 生 在 但 以 理 和 朋 友 們 身 上 的 事。由 於 這 些 篇 章 是 以 第 三 人 稱 寫 成 的,作 者 有 可 能 不 是 但 以 理。但 是 艾 基 新( Archer) 指 出,古 代「 作 者 在 寫 作 時 通 常 以 第 三 人 稱 來 指 自 己,這 是 古 代 作 者 書 寫 歷 史 性 回 憶 錄 的 慣 例。… … 一 般 來 說,以 第 一 人 稱 書 寫 自 己 明 顯 被 視 為 品 味 低 下 —沾 染 了 亞 述 和 波 斯 統 治 者 的 浮 誇 之 氣。」27 無 論 如 何,但 以 理 是 在 主 前 六 世 紀 被 擄 的( 但 一 1~ 6) ,並 且 全 書 是 一 個 整 體, 28 因 此 將 全 書 的

27

Archer, “Daniel,” 4。

28

見:下 文「 但 以 理 書 的 一 致 性 與 修 辭 結 構 」這 一 標 題 下 的 內 容 , 見 Baldwin, Daniel, 39= 包 德 雯 著 ,《 但 以 理 書 》, 41 頁 , 「 這 種幾位作者合寫但以理書的論調,問題出在全書並無所謂不同 觀點的痕跡。以文學作品而言,但以理書全書的宗旨和架構均 前 後 貫 串 。 杜 來 福 ( S. R. Driver] 認 為 全 書 從 頭 到 尾 出 於 一 位 作 者 之 手。而 斐 佛( R. H. Pfeiffer)則 認 為 並 無 理 由 可 質 疑 全 書 的前後一致,而且他和許多學者一樣,發現『但以理書的兩部

38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時間定為主前六世紀是個相當有效的假設。 但 以 理 書 是 主 前 六 世 紀 文 獻 的 第 四 個 理 由 是,鑒 別 學 者 們為了證明但以理書成書於較晚時間而提出的一些歷史上 錯 誤,後 來 發 現 這 些 錯 誤 大 部 分 是 來 自 這 些 學 者。但 以 理 書 一 章 1 節 說,「 猶 大 王 約 雅 敬 在 位 第 三 年,巴 比 倫 王 尼 布 甲 尼 撒 來 到 耶 路 撒 冷,將 城 圍 困,」這 一 點 並 沒 有 錯。但 以 理 在 巴 比 倫 時 使 用 的 是 「 登 基 年 法 」, 按 照 這 種 方 法 , 登 基 的 那 一 年 不 算,耶 利 米 用 的 是 巴 勒 斯 坦 —猶 太 的「 實 數 年 法 」。 葛 哈 德 • 哈 澤 爾( Gerhard Hasel)的 圖 表 清 楚 表 明 , 約 雅 敬 在 位 「 第 三 年 」 和 「 第 四 年 」 是 同 一 年 。 29

登基年法

實數年法

( 但 一 1)

( 耶 二 十 五 1、 9, 四 十 六 2)

登基年

第一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三年

第四年

分 具 有 同 樣 的 目 的 及 同 樣 的 歷 史 背 景。』」參:Young, Prophecy of Daniel, 19-20。Rowley, “The Unity of the Book Daniel,” 250-60 回顧了最近兩個世紀中,關於但以理書之統一性和不一致性的 眾 多 理 論 。 羅 利 本 人 為 本 書 的 統 一 性 辯 護 ( 260-280 頁 ), 但 將 其 置 於 「 馬 加 比 時 期 」。 29

Hasel, “The Book of Daniel: Evidences Relating to Persons and Chronology,” AUSS 19/1 (1981) 48-49。 參 : Baldwin, Daniel, 20-21= 包 德 雯 著, 《但以理書》 ,17-19 頁,與 Steinmann, Daniel, 260-63。 39


導論

但 以 理 書 作 者 使 用 巴 比 倫 的 登 基 年 法,證 實 了 他 是「 從 巴 比 倫 的 視 角 寫 作 」。 30 至 於 尼 布 甲 尼 撒 的 誇 耀,「 這 大 巴 比 倫 不 是 我 用 大 能 大 力 建 為 京 都,要 顯 我 威 嚴 的 榮 耀 嗎 ? 」考 古 學 家 發 現,主 前 六 世 紀 的 記 錄 中 有 著 同 樣 的 誇 耀,用 詞 幾 乎 一 模 一 樣。哈 澤 爾 說:「 對 那 些 主 張 但 以 理 書 寫 於 主 前 二 世 紀 的 人 來 說,這 種 歷 史 上 的 準 確 令 人 難 解 。 」 31 關 於 伯 沙 撒 被 稱 為 「 王 」, 「 相 關 信 息 已 經 發 現 , 明 確 解 釋 說 伯 沙 撒 的 父 親 拿 波 尼 度 把 王 位( sarrutim)給 了 他。」32 由 於 希 羅 多 德( Herodotus,主 前 450 年 )把 拿 波 尼 度 列 為 最 後 一 位 巴 比 倫 王,「 令 人 驚 訝 的 是,就 主 前 540 年 的 巴 比 倫 歷 史 來 說,但 以 理 書 的 作 者 比 生 活 在 主 前 450 年 的 希 羅 多 德 明 顯 掌 握 著 更 準 確 的 資 訊。」這 一 發 現 是 另 一 個「 此 書 寫 於

30

Archer, “Daniel,” 14。

31

Hasel, “Book of Daniel,” AUSS 19/1 (1981) 38。 甚 至 蒙 哥 馬 利 ( Montgomery, Book of Daniel, 243-244) 也 不 得 不 承 認 , 「 場 景的設置和王對於榮耀之巴比倫城的自誇,與歷史驚人地相 符。任何一位研究巴比倫的學者在讀到尼布甲尼撒親自為自己 創 立 新 巴 比 倫 所 做 的 記 錄 時,都 會 想 到 這 些 傲 慢 的 言 詞。例 如, 『我 在 葛 羅 特 芬 圓 筒( Grotefend Cylinder KB iii, 2, p. 39)記 載: 建造了這宮殿,我皇權的寶座,……人類的紐帶,歡喜快樂的 住 所 。 』」

32

Hasel, “Book of Daniel,” AUSS 19/1 (1981) 42-43。 蒙 哥 馬 利 ( Montgomery, Book of Daniel, 67) 也 斷 言 :「 在 伯 沙 撒 得 到 王 位 方 面,聖 經 的 故 事 是 正 確 的。」參:70 頁, 「依據本國傳統, 他 本 來 是 巴 比 倫 最 後 一 位 王。」參:Baldwin, Daniel, 21-22= 包 德 雯 著, 《但以理書》 ,19-21 頁。亦 見 Alan Millard, “Daniel and Belshazzar in History,” BAR 11/3 (1985) 72-78。

40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主 前 六 世 紀 的 強 而 有 力 的 論 據 。 」 33 但 既 然 拿 波 尼 度 是 他 的 生 父,但 以 理 為 何 要 稱 尼 布 甲 尼 撒 為 伯 沙 撒 的「 父 」 ( 五 18)呢 ? 答 案 是,「 在 閃 族 語 系 — 包 括 希 伯 來 語 —中, 『 父 』也 可 以 表 示 祖 父、更 久 遠 以 前 的 肉 身 祖 先 , 甚 至 是 官 職 的 前 任 。 」 34 最 後,聖 經 以 外 的 文 獻 確 實 不 知 道 瑪 代 人 大 利 烏。包 德 雯 ( Joyce Baldwin) 按 照 魏 茲 曼 ( D. J. Wiseman, 1957 年 ) 的 做 法,認 為 大 利 烏 和 塞 魯 士 大 帝(《 和 合 本 》譯 為「 古 列 」) 是 同 一 個 人。35 最 近,安 德 魯 ․ 史 坦 曼( Andrew Steinmann) 提 出 了 相 似 的 主 張:「 但 以 理 知 道 塞 魯 士 王 這 較 為 人 所 熟 知 的 名 字 ( 一 21, 六 28, 十 1), 也 知 道 他 的 另 一 個 名 字 大 利 烏( 五 31, 六 1、6、 9、25、28, 九 1, 十 一 1)。 」但 以 理 在 六 章 28 節 借 助 「 解 釋 用 法 的 連 接 詞 」( epexegetical waw) 的 手 法 , 將 兩 個 名 字 等 同 起 來 。 36 因 此 , 但 以 理 書 六 章 28 節 讀 作 ,「 於 是 , 這 但 以 理 在 大 利 烏 和 [ 即 , 就 是 ] 波 斯 王 塞 魯 士 在 位 的 時 候。」史 坦 曼 繼 續 說,「 但 以 理 用『 大 利 烏 』 這 個 名 字,有 可 能 是 為 了 強 調,先 知 所 說 瑪 代 人 將 會 導 致 巴

33

Archer, “Daniel,” 16。

34

Hasel, “Book of Daniel,” AUSS 19/1 (1981) 44。 參 : Baldwin, Daniel, 22-23= 包 德 雯 著 ,《 但 以 理 書 》, 20-21 頁 , 和 Archer, “Daniel,” 16。

35

Baldwin, Daniel, 26-28= 包 德 雯 著 ,《 但 以 理 書 》, 25-27 頁 。

36

Steinmann, Daniel, 295。一 個「 解 釋 用 法 的 連 接 詞 」是 由 “waw” 這 個 希 伯 來 文 連 接 詞(「 和 」 [ and]) ,後 面 詞 語 是 對 前 面 詞 語 的 解 釋 。「 和 」 這 個 詞 因 而 「 帶 有 『 換 句 話 說 』( namely) 或 『 也 就是說』 ( that is)的 意 思。」Baldwin, Daniel, 132= 包 德 雯 著 , 《 但 以 理 書 》, 152 頁 。 41


導論

比 倫 的 滅 亡( 賽 十 三 17,二 十 一 2;耶 五 十 一 11、28)得 到 應 驗。但 以 理 自 己 則 把 巴 比 倫 的 滅 亡 歸 給『 瑪 代 人 和 波 斯 人 』 ( 但 五 28)。 」 37 史 蒂 芬 ․ 米 勒 ( Stephen Miller) 說 ,「 對 於 主 前 六 世 紀 的 事 件 來 說,但 以 理 展 現 出 比 主 前 二 世 紀 的 作 者 更 廣 泛 的 知 識。斐 佛( 他 主 張 但 以 理 書 包 含 錯 誤 )承 認,但 以 理 書 報 導 了 一 些 令 人 驚 異 的 歷 史 細 節 :「 我 們 想 必 永 遠 無 法 知 道 , 作 者 是 如 何 得 知 巴 比 倫 為 尼 布 甲 尼 撒 所 創 造( 四 30[ 希 伯 來 文 ,而 這 是 考 古 發 現 已 經 證 實 的。… … 並 且 大 利 烏 本:四 27]) 於 主 前 538 年 [ 539 年 ] 攻 取 巴 比 倫 ( 五 章 ) 時 , 伯 沙 撒 是 當 時 的 王,這 只 記 載 於 巴 比 倫 記 錄、但 以 理 書、以 及《 巴 錄 書 》( Bar.) 一 11。 』」 38 認 為 但 以 理 書 是 主 前 第 六 世 紀 文 獻 的 第 五 個 理 由 是,原 本 支 持 其 寫 於 較 晚 時 間 的 語 言 學 論 據,反 而 可 以 用 來 支 持 其

37

Steinmann, Daniel, 295。 參 : Lucas, Daniel, 137,「 塞 魯 士 是 實 際征服巴比倫的人,也是部分的瑪代人,他統治瑪代與波斯。 這一點體現在他的另一個稱呼『瑪代人大利烏』中。」亦見 Miller, Daniel, 171-177。其 他 人 論 證 說, 「巴比倫陷落後第一年 的 大 部 分 時 間,塞 魯 士 都 沒 有 自 稱 為『 巴 比 倫 王 』 ,暗 示 出 有 一 隸 屬 於 塞 魯 士 的 人 在 執 行 王 的 功 能 。」Hasel, “Book of Daniel,” AUSS 19/1 (1981) 48-49。 參 : Baldwin, Daniel, 24-25= 包 德 雯 著 ,《 但 以 理 書 》, 23-24 頁 。

38

Miller, Daniel, 26。細 節 方 面 見 Baldwin, Daniel, 19-29= 包 德 雯 著, 《但以理書》 ,16-29 頁。包 德 雯 在 29 頁 作 了 總 結: 「總結這 段有關但以理書作者的歷史認知,筆者強烈認為,並無理由可 以質疑他的歷史知識。跡象顯示,他擁有的資訊是現代的歷史 學家尚無法取得的,所以在仍舊欠缺結論性的證據時,我們應 該認為他是可靠的。」

42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寫 於 較 早 時 期。一 方 面,米 勒 指 出,「 但 以 理 書 中 的 希 臘 用 語 寥 寥 無 幾,這 是 最 有 力 的 證 據,表 明 預 言 不 是 寫 於 希 臘 化 鼎 盛 時 期 的 馬 加 比 時 代。到 主 前 170 年 為 止,希 臘 語 政 權 已 經 控 制 了 巴 比 倫 和 巴 勒 斯 坦 地 區 150 年,這 個 時 期 的 作 品 應 該 含 有 大 量 的 希 臘 用 語。」39 另 一 方 面,紀 安 得 烈( Andrew Hill) 觀 察 到 , 「 行 政 術 語 和 官 職 所 用 的 波 斯 外 來 語 表 明 , 本 書 最 終 形 成 時,波 斯 在 美 所 不 達 米 亞 的 統 治 已 經 穩 固 確 立 了。之 後, 《七十士譯本》 ( LXX)的 希 臘 語 譯 者 明 顯 誤 解 這 些用語,進一步肯定,此書的成書時間是在希臘化時期之 前 。 」 40 但 以 理 書 中 的 亞 蘭 文 也 表 明 此 書 寫 於 較 早 時 期。哈 澤 爾 的 結 論 是,「 從 現 有 證 據 來 看,但 以 理 書 中 的 亞 蘭 文 屬 於 官 方 亞 蘭 語,可 能 早 在 主 前 六 世 紀 後 期 就 已 經 用 於 寫 作 了;語 言 學 的 證 據 明 顯 不 支 持 主 前 二 世 紀 成 書 這 一 觀 點 。 」 41 包 德 雯 對 眾 多 論 證 的 優 劣 進 行 了 小 結:「 如 將 全 部 的 相

39

Miller, Daniel, 30。 參 : 前 引 書 , 32 頁 , 「 語 言 學 的 證 據 並 不 能證明但以理書必然成書於較晚時期,有許多方面,反倒強烈 地 支 持 較 早 的 成 書 時 間 。 」 參 : Archer, “Daniel,” 22,「 所 有 證 據[指希臘和波斯外來語]無疑地指向本書的寫成是在波斯時 。但 是,就 著 語 言 學 方 面 來 說,它 是 不 可 能 期( 約 主 前 530 年 ) 在較晚的亞歷山大大帝之後時期成書的。」

40

Hill, “Daniel,” 27。參:Steinmann, Daniel, 11,「 源 自 波 斯 與 希

41

Hasel, “The Book of Daniel and Matters of Language,” AUSS 19/3

臘的外來語,都不能證明但以理書成書於較晚時期。」 (1981) 225;關 於 這 個 結 論 的 根 據,見 216-225。亦 見 Waltke, “The Date of the Book of Daniel,” BSac 133 (1973) 322-223; Harman, Study Commentary on Daniel, 22-25 ; 和

Archer, “Daniel,”

23-24。 43


導論

關 因 素 一 併 考 慮,包 括 該 書 卷 是 否 出 於 一 人 之 手,那 麼 全 書 於主前六世紀末或主前五世紀初寫成,當最為符合種種證 據 。 」 42 由 於 最 後 一 個 異 象 發 生 在 「 塞 魯 士 第 三 年 」( 但 十 1), 即 主 前 536 年 , 因 此 , 儘 管 可 能 有 後 來 的 編 輯 和 更 新 , 但以理的回憶和異象必定是在塞魯士第三年不久之後編成 的 。 43

但以理書的作者(們)/編者(們)和受眾 但 以 理 書 若 是 寫 於 主 前 六 世 紀,作 者 很 可 能 是 但 以 理 本 人。

44

正 如 我 們 前 面 所 說 的,雖 然 但 以 理 書 一 ~ 六 章 是 以 第

三 人 稱 敘 述,也 有 可 能 是 但 以 理 所 寫。不 過,「 於 是 這 但 以 理,當大利烏在位的時候,和/即波斯人塞魯士在位的時 候 , 大 享 亨 通 」, 這 一 句 卻 不 大 可 能 是 但 以 理 自 己 寫 的 。 很 可 能 是 一 位 最 後 的 編 者,使 用 但 以 理 對 自 己 異 象 的 回 憶 和 記 錄,將 但 以 理 書 編 訂 成 書。 45 因 此,我 們 仍 然 可 以 認 為,但

42

Baldwin, Daniel, 46= 包 德 雯 著, 《但以理書》 ,49 頁。參:Longman, Daniel, 23= 朗 曼 三 世 著, 《但以理書》 ,19 頁:「 根 據 證 據,儘 管有困難,我詮釋本書還是本於預言來自於主前六世紀。我認 為問題可以透過假設來解決,而晚期成書所帶來的神學問題則 難以跨越。」

43

「 本 書 不 可 能 以 現 在 的 樣 式 存 在 於 主 前 536 年 之 前 , 因 為 那 是 最 後 一 個 異 象 的 時 間 。 …… 考 慮 到 當 時 但 以 理 可 能 已 年 屆 八 十,但 以 理 書 的 寫 作 時 間 不 太 可 能 晚 於 主 前 530 年。」Steinmann, Daniel, 3。

44

關 於 但 以 理 是 否 是 歷 史 人 物 的 論 證 , 見 Block, “Preaching Old Testament Apocalyptic to a New Testament Church, ” CTJ 41/1 (2006) 24-27。

45

44

見 Aalders, Het Boek Daniel, 33。 參 : Hill, “Daniel,” 25, 「 這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以理是這部以他的名字命名之書卷的首要作者。 但 以 理 書 的 信 息 針 對 不 同 時 代 的 不 同 受 眾。由 於 但 以 理 書 的 頭 五 個 敘 述 是 關 於 巴 比 倫 王 尼 布 甲 尼 撒 和 伯 沙 撒 的,他 的 三 個 異 象 之 時 間 被 仔 細 註 明 為 伯 沙 撒 王 元 年 和 第 三 年( 七 12,八 1;主 前 550 年 和 主 前 548 年 )以 及 大 利 烏 王 元 年( 九 1;主 前 539 年 ) ,我 們 可 以 認 定,但 以 理 書 的 所 有 信 息( 最 後 一 個 異 象 除 外 ), 原 本 都 是 針 對 被 擄 時 期 的 以 色 列 百 姓 , 並 且 是 餘 民 在 主 前 538 年 回 到 應 許 之 地 以 前。46 被 擄 的 百 姓 需要得到勸勉以持守對神的忠心,也需要聽到安慰的信息, 知道神在邪惡的帝國中掌權,要將祂的百姓帶回應許之地, 並建立祂的永恆國度。 第 二 個 歷 史 視 野 是 但 以 理 書 這 卷 書。由 於 最 後 一 個 異 象 是 在 「 波 斯 王 塞 魯 士 第 三 年 」( 十 1; 主 前 536 年 ), 而 這 卷 ,47 因 此, 書 是 在 之 後 完 成( 主 前 536 年 和 主 前 515 年 之 間 ) 但 以 理 書 的 對 象,既 有 主 前 538 年 回 到 應 許 之 地 並 在 巴 勒 斯 坦 掙 扎 求 生 的 餘 民,也 有 仍 然 留 在 巴 比 倫 的 以 色 列 百 姓。當 然,這 卷 書 也 於 後 來 的 時 代 中 誦 讀,比 如 主 前 二 世 紀,當 時

卷書可能是但以理在散居巴比倫時期寫的,更有可能是他的同 伴 在 他 過 世 後 編 寫 的 , 約 為 主 前 536 年 ( 本 書 最 後 一 個 日 期 ; 十 1) 和 主 前 515 年 之 間 ( 因 為 作 品 沒 有 提 到 耶 路 撒 冷 第 二 聖 殿 的 重 建 )。 」 46

例 如 , 但 以 理 為 耶 路 撒 冷 重 建 而 祈 禱 ( 九 17~ 19), 時 間 是 在 主 前 539 年 ( 九 1), 明 顯 在 主 前 538 年 之 前 , 正 如 神 的 回 應 , 「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 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 撒 冷 城 連 街 帶 壕 都 必 重 新 建 造 」( 但 九 25)。

47

見 : 註 45。 45


導論

住 在 巴 勒 斯 坦 地 區 的 以 色 列 百 姓,正 受 到 安 提 阿 古 四 世 的 逼 迫,那 也 正 是 但 以 理 在 第 八 章 和 第 十 一 章 所 寫 的 時 期。到 那 時,這 卷 書 會 帶 著 新 的 適 切 性,散 發 出 新 的 力 量。四 百 年 前 神 已 經 講 到 這 個 時 代。那 時,至 高 神 就 在 掌 管 著 一 切,祂 現 在仍然在他們遭受逼迫之時掌權。如果他們能保持對神忠 心 , 神 會 帶 領 他 們 安 然 經 過 艱 難 。 48 第三個主要的歷史視野是耶穌在新約聖經中特別引用 但 以 理 書 來 宣 告 說: 「神的國近了」 ( 可 一 15;參:但 二 44), 並預言,「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 站 在 聖 地 」( 太 二 十 四 15; 參 : 但 十 一 31), 又 在 祭 司 長 面 前 宣 佈,「 然 而,我 告 訴 你 們,後 來 你 們 要 看 見 人 子 坐 在 那 權 能 者 的 右 邊 , 駕 著 天 上 的 雲 降 臨 」( 太 二 十 六 64; 參 : 但 七 13~ 14)。 藉 著 這 三 個 歷 史 視 野 , 我 們 需 要 確 認 神 透 過 但 以理書給二十一世紀教會的信息。

但以理書的文學問題 但以理書中的希伯來文與亞蘭文 但以理書的一個獨特之處,在於是用兩種語言寫成的: 開 始 部 分 是 希 伯 來 文 ( 一 1~ 二 4a), 然 後 是 亞 蘭 文 ( 二 4b ~ 七 28), 結 尾 部 分 又 是 希 伯 來 文 ( 八 1~ 十 二 3)。 為 了 解

48

Baldwin, Daniel, 66= 包 德 雯 著, 《但以理書》 ,73 頁,「 此 一[ 逼 迫]過程在安提阿古•伊皮法紐時最為嚴重,而但以理書在事 前 即 已 預 備 他 們,以 至 於 考 驗 來 臨 時 信 心 不 會 動 搖。」參:Lucas, Daniel, 308, 「 神 在 很 早 之 前 就 發 出 了 預 言 , 以 此 安 慰 生 活 在 主 前 二 世 紀 的 百 姓,讓 他 們 放 心 地 知 道,神 的 確 在 掌 管 著 歷 史, 包括他們所處的情境。我們無法否認這一論證相當合理。」

46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釋 這 種 語 言 上 的 轉 換,人 們 提 出 了 多 種 不 同 的 理 論。由 於 亞 蘭 文 在 當 時 是 一 種 國 際 語 言, 49 米 勒 因 而 認 為,「 亞 蘭 文 用 來 寫 作 具 普 世 吸 引 力 或 特 別 適 合 外 邦 國 家 的 部 分,而 用 希 伯 來 文 寫 作 最 為 猶 太 人 所 關 心 的 部 分。」50 不 管 怎 樣,希 伯 來 文 的 使 用 表 明,這 卷 書 的 對 象 中 有 講 希 伯 來 語 的 猶 大 人,因 為「帝國中其餘民族都講亞蘭語;沒有其他民族講希伯來 語。」51 用 希 伯 來 文 也 用 亞 蘭 文,說 明 受 眾 也 懂 亞 蘭 語,許 多在巴比倫被擄期間出生的猶大人正是如此。

但以理書中的文學體裁和文學形式 但以理書很難界定屬於哪個單一文學體裁。猶太正典 ( the Writings)部 分,在 ( Tanak) 52 把 這 卷 書 放 在「 聖 卷 」

49

「 亞 蘭 文 是 古 代 亞 蘭 人( Aramaeans)的 語 言,最 早 在 主 前 十 二 世紀的楔形文字文本中提到。……從主前八世紀開始,亞蘭文 成 為 國 際 語 言 , 儼 然 近 東 地 區 的 通 用 語 ( the lingua franca), 以色列人似乎是在被擄期間學會了亞蘭語。按歷史劃分,亞蘭 語 可 以 分 成 幾 個 主 要 的 階 段 : (1)『 古 亞 蘭 語 』, … … 使 用 到 主 前 700 年;(2)『 官 方 亞 蘭 語 』… … 從 主 前 700 年 到 主 前 300 年; (3)『 中 期 亞 蘭 語 』, 從 主 前 300 年 到 主 後 早 期 世 紀 ; (4)『 晚 期 亞蘭語』 ,從 此 之 後。」Hasel, “The Book of Daniel and Matters of Language,” AUSS 19/3 (1981) 216-17, 參 考 R. Degen and E. Y. Kutscher。

50

Miller, Daniel, 48。 參 : Baldwin, Daniel, 30= 包 德 雯 著 ,《 但 以 理 書 》, 29 頁 ; 以 及 Archer, “Daniel,” 6。 關 於 諸 多 不 同 作 者 提 出 的 其 他 解 釋 , 可 參 考 Valeta, “The Book of Daniel in Recent Research (Part 1),” CBR 6/3 (2008) 340-43。

51

Dorsey, Literary Structure, 259= 多 爾 西 著 ,周 俞 雲 翔 譯 , 《約中 之 鑰 —舊 約 文 學 結 構 》 ( 香 港 :漢 語 聖 經 協 會 ,2009),473 頁 。

52

猶 太 人 把 舊 約 聖 經 分 為 三 個 部 分 : 律 法 書 ( 妥 拉 , Torah)、 先 47


導論

以 斯 帖 記 和 以 斯 拉 —尼 希 米 記 中 間,而 中 英 文 聖 經 則 把 它 放 在「 先 知 書 」 ( Prophets)中,在 大 小 先 知 書 之 間,正 說 明 了 這一問題。前六章肯定是敘事體,因而更適合歸類為「聖 卷 」, 而 不 是 先 知 書 。 然 而 後 六 章 比 較 像 是 預 言 , 因 此 更 適 合 歸 類 為 「 先 知 書 」。 不 過 , 含 有 但 以 理 之 四 個 異 象 的 這 幾 。53 因 此, 章 是 一 種 特 殊 類 型 的 預 言:天 啟 文 學( apocalypse) 但以理書是由兩種主要文學體裁構成的:敘事體和天啟文 學 。 54

救贖歷史敘事 學者們曾用許多不同的方法對但以理書的敘事進行歸 、米 大 示( midrash) 、傳 奇( legend) 、 類:浪 漫 文 學( romance)

知 書 ( Nabhiim)、 聖 卷 ( Kethubhim), 這 三 部 分 經 卷 名 稱 的 首 字 母 縮 寫 字 就 是 Tanak。 53

「 天 啟 文 學 與 其 他 預 言 文 本 不 同 , 其 寫 作 技 術 包 括 異 象 —回 應 —解 釋 和 天 上 之 旅 , 對 超 自 然 界 有 強 烈 的 興 趣 , 還 帶 有 末 世 論 的 特 點 , 包 括 對 死 亡 的 超 越 。 」 見 Murphy, “Introduction to Apocalyptic Literatur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Old Testament Survey, 359。

54

這一分類並不太容易。「但以理書與早期預言和後期天啟文學 都 有 相 似 之 處 。 」 Morris, Apocalyptic, 79。 但 天 啟 文 學 又 是 獨 特的,與早期的預言和後期的非聖經天啟文學都不同。因此, James Sims, “Daniel,” 326 論 證 說 , 「 斟 酌 之 下 , 這 卷 書 體 裁 的 最 好 歸 類 是 天 啟 性 預 言 ( apocalyptic prophecy )。 」 Porteous, Daniel, 16 建 議,「 或 許 最 明 智 的 做 法 是 把 但 以 理 書 視 為 一 部 與 眾不同的文學作品,帶有明確界定的自己見證;同時注意到, 它 借 鑒 早 期 預 言 文 學、智 慧 文 學、和 詩 篇,並 受 到 它 們 的 影 響 , 它也有天啟文學的後繼者,然而這些後繼者表現出超過但以理 書 的 過 度 誇 張 和 奇 異 幻 想 。 」 亦 見 : 註 59。

48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神 話 ( myth )、 民 間 故 事 ( folklore )、 教 誨 性 的 智 慧 故 事 ( didactic wisdom tale)、 宮 庭 故 事 ( court tale), 或 以 上 若 干 特 徵 的 結 合。 55 柯 林 斯 說:「 毫 無 疑 問,在 這 些 故 事 的 各 種 分 類 當 中 , 最 為 廣 泛 接 受 的 是 『 宮 庭 故 事 』。 」 56 如 果 我 們 了 解 古 代 近 東 流 行 的 敘 事 形 式,在 此 背 景 下,宮 庭 故 事 似 乎 是 十 分 適 合 的 歸 類。但 是,在 聖 經 文 脈 中,這 些 故 事 更 合 適 的 歸 類 法 乃 是 救 贖 歷 史 敘 事 ( redemptive-historical narrative)。 此 用 語 表 明 , 這 些 敘 事 是 一 種 特 定 文 學 敘 事 傳 統 的 一 部分,用來描寫神救贖並拯救祂百姓的古代故事。它還表 明,這 些 敘 事 不 應 視 為 客 觀 的 歷 史 報 告,也 不 是 道 德 說 教 或 ,是 神 給 祂 正 在 榜 樣 故 事, 57 而 是 神 的 福 音 宣 告( kerygma) 受 苦 之 百 姓 的 好 消 息。把 這 些 敘 事 歸 類 為 救 贖 歷 史 敘 事,也 得 到 以 下 的 確 認,「 在 全 部 六 個 故 事 中,故 事 情 節 從 中 間 到 結 尾 的 發 展 , 神 的 介 入 都 至 關 重 要 。 」 58 至 於 文 學 結 構,所 有 的 敘 事 情 節 主 線 都 是 由 以 下 部 分 所 組 成:故 事 的 背 景( setting) 、一 些 開 端 的 事 件、引 發 衝 突 的

55

例 如 , 見 Collins, Daniel, 42-47; Lucas, Daniel, 22-27; Goldingay, Daniel, 6-7, 321; Miller, Daniel, 45; Valeta, “The Book of Daniel in Recent Research (Part 1),” CBR 6/3 (2008) 333-336; 和 Redditt, Daniel, 11-13, 他 也 提 到 了 結 構 學 派 ( structuralist) 的 建議。

56

Collins, Daniel, 42。

57

例 如 , George M. Schwab, Hope in the Midst of a Hostile World: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Daniel, 6 論 證 說,這 些 故 事 應 該 當 作 榜 樣故事來讀:「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是我們要跟從的榜樣,要 效 法 的 模 範。應 該 去 照 著 行。」亦 見 31-33,「 但 以 理 作 為 角 色 典範。」

58

Lucas, Daniel, 28。 49


導論

Introduction As to literary structure, all narratives have a plot line consisting of most of 事 件、張 力 不components: 斷增加直到 高 潮( climax) 、敘 事some 轉折 至 開 始 解 incidents, the following a setting for the story, preliminary an( incident that generates 決 resolution) 、 完 全 的the 解conflict, 決 、 結 果buildup , 或 許of 還the 有 tension 結 論 。 till 我 們-it reaches a cli

可 以 用 圖 表 將 一 個 典 型 的 單 一 情 節 表 示 如 下 。 59

高潮

背景

開端的 事件

引發 事件

解決

張力增加

結果

結論

Most of the narratives have a single plot, relating a single narrative conflict and resolution (Daniel 1, 2, 3, 6, and possibly 5). At least one, however, has a complex plot, relating a conflict and resolution only to usher in a new conflict leading to 大部 分 敘 事 都(Daniel 只 有 一4個 情possibly 節,講 述 一個敘事性的衝突和 another resolution and 5). 解 決 ( 但 一 , 二 , 三 , 六 章 , 或 許 還 有 第 五 章 )。 但 是 , 至

少 有 一 個 敘 事 有 複 雜 的 情 節,其 中 一 個 衝 突 和 解 決 帶 入 一 個 Apocalyptic Literature 新 的 衝 突,導 致 另 外 一 個 解 決( 但 以 理 書 第 四 章,或 許 第 五 The 章 也dreams, 是 )。 visions, and their interpretations can be classified as apocalyptic literature. The Apocalypse Group of the SBL's Genres Project (1975-78) defined apocalypse as “a genre of revelatory literature with a narrative framework, in 天啟文學 which a revelation is mediated by an otherworldly being to a human recipient, disclosing a transcendent is以 both temporal, as it envisages 異 夢、異 象、和 對 它reality 們 的 解which 釋,可 被歸 類 為 天 insofar 啟 文 學。 eschatological salvation, and spatial insofar as it involves another, supernatural 聖 經 文 學Later 學 會discussions ( SBL, Society 之文 體- of apoca world." led toof theBiblical additionLiterature) of the function (goal) lypse: to interpret present, in學 light of the su 計 畫( “intended Genres Project, 1975-78)的 天earthly 啟 文 學circumstances 組 ,將 天 啟 文 pernatural world and of the future, and to influence both the understanding 定 義the 為「 有 敘 事of 架the 構的 一 種 啟by 示means 性 文 of 學體 裁,在 其 and behavior audience divine authority." 60中,啟 示 透 過 另 一 個 世 界 的 一 個 存 在 傳 達 給 地 上 的 某 一 個 人,這 啟 示 59. Adapted from Tremper Longman III,Literary Approaches to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87), 92, who gives credit for the model to V. Poythress and 59 J. Beekman. 改 編 自 Longman, Literary Approaches to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60.Semeia14 (1979) 9. Definition reprinted in Adela Yarbro Collins, “Introduction: Early (GrandApocalypticism," Rapids: Zondervan, 1987), 92,他 將此模 功 於printed 溥偉恩 Christian Semeia36 (1986) 2, with the addition on型 p. 歸 7. Also in Collins, Daniel, 5 4. Cf. Sandy and Abegg, “Apocalyptic," 188, “The function of an apocalyptic text is the ( Poythress) 和 畢 克 曼 ( J. Beekman)。 key to understanding it. Though apocalyptic authors do have something important to- commu

50

bboaj^kp=JJ=mêÉ~ÅÜáåÖ=`Üêáëí=cêçã=a~åáÉä=EdêÉáÇ~åìëF=Ñáå~ä=íÉñí qÜìêëÇ~óI=lÅíçÄÉê=NNI=OMNO=PWQQWQP=mj

18

PQ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透 露 一 個 超 越 的 現 實,這 現 實 既 有 時 間 性( 因 為 它 設 想 到 末 世 的 救 恩 ), 也 有 空 間 性 ( 因 為 它 涉 及 另 一 個 超 自 然 的 世 界 )。 」 接 下 來 的 討 論 中 還 提 到 了 天 啟 文 學 的 功 能 ( 目 標 ): 「是為了根據超自然世界和將來之事來解釋現今地上的處 境 , 是 為 了 以 神 的 權 威 來 影 響 聽 眾 的 理 解 與 行 為 。 」 60 湯 瑪 斯 • 龍 恩 ( Thomas Long) 說 , 「 天 啟 文 學 拉 開 帷 幕,讓 讀 者 看 見 神 在 末 世 的 勝 利。神 已 經 戰 勝 那 些 正 在 苦 害 信 仰 群 體 的 勢 力。」他 生 動 地 把 天 啟 文 學 描 述 為「 一 種『 美 國 911 恐 怖 攻 擊 事 件 』 文 體 , 是 為 了 緊 急 時 刻 所 寫 —而 非 常 規 性 問 題 所 帶 來 的 壓 力 —那 時 一 般 生 活 困 難 的 解 決 方 法 不 敷 使 用 。 」 61 天 啟 文 學 的 文 學 結 構 與 敘 事 體 相 似。62 柯 林 斯 63 列 出 了

60

Semeia 14 (1979) 9。 該 定 義 重 印 於 Adela Yarbro Collins, “Introduction: Early Christian Apocalypticism,” Semeia 36 (1986) 2,包 括 7 頁 的 增 加 部 分 。 亦 印 於 Collins, Daniel, 54。 參 : Sandy and Abegg, “Apocalyptic,” 188, 「 理 解 啟 示 性 文 本 的 關 鍵 是 明 白 其 功用。儘管天啟文學作者的確要傳達重要信息,然而,與其說 是未來的信息,不如說是對未來的盼望。在天啟文學中,一個 段落的意義,與作者想透過這段落帶給讀者的衝擊效果,兩者 緊 密 相 連,因 此,天 啟 文 學 通 常 不 是 按 照 時 間 順 序 來 記 錄 未 來, 而是通過強烈和形象化的意象所造成的文學衝擊,把我們的注 意力從當前面對的問題中帶離,給我們神將會徹底戰勝邪惡的 盼望。」

61

Long, “Preaching Apocalyptic Literature,” RevExp 90/3 (1993) 376-377 and 374。

62

見 上 述 定 義, 「 有 敘 事 架 構 的 一 種 啟 示 性 文 學 體 裁。」參:Murphy, “Introduction to Apocalyptic Literature,” 356,「 所 有 的 天 啟 文 學 都是敘事故事,描寫屬天的存有向人類先知揭示一些原不可知 「天 的 秘 密。」參:Jeffrey Arthurs, Preaching with Variety, 187, 51


導論

但 以 理 書 七 章 和 八 章 中 兩 段 天 啟 文 學 的 結 構( 注 意 它 們 如 何 對 應 於 上 述 敘 事 的 成 分 ): 說 明 處 境 [ 背 景 ]; 描 寫 異 象 , 以 「 看 哪 」 這 樣 的 用 語 開 始 [ 引 發 事 件 ]; 要 求 解 釋 , 常 常 是 出 於 懼 怕 [ 張 力 的 增 加 ]; 解 釋 , 通 常 是 由 天 使 進 行 [ 解 決 ]; 結 論 性 材 料,有 可 能 包 括 先 知 的 反 應、指 示、或 勸 勉[ 結 果 / 結 論 ]。

但以理書的一致性與修辭結構 但 以 理 書 由 兩 部 分 組 成,但 以 理 和 朋 友 們 的 故 事( 一 ~ 六 章 ), 以 及 四 個 異 象 ( 七 ~ 十 二 章 ), 但 全 書 是 一 個 整 體 。 「 但 以 理 書 總 體 上 的 一 致 性 由 其 敘 事 框 架 表 現 出 來,第 一 ~ 六 章 確 立 但 以 理 的 身 份,第 十 二 章 告 訴 他 封 住 書 卷,好 像 全 書 是 一 個 單 一 的 啟 示。」64 不 僅 如 此,「 第 一 部 分 為 第 二 部

啟文學具有敘事的基本成分。有人物、情節、背景、和觀點, 但這些因素經過了更改。」 63

Collins, Daniel, 54-55。

64

Collins, Daniel (1984), 33。 參 : Murphy, “Introduction to Apocalyptic Literature,” 362, 「 第 一 ~ 六 章 的 場 景 設 在 巴 比 倫、瑪 代 、 和 波 斯 帝 國 [ 瑪 代 —波 斯 帝 國 ] 的 宮 廷 中 , 但 以 理 在 那 裡 脫 穎 而出,既是猶太敬虔的佼佼者,又是神感動之異夢和異兆的解 釋者。這裡的描述讓但以理成為傳遞天上秘密的理想中間 人。……在第七~十二章,但以理自己在夜間看到異象,有天 使為他解釋。」其他關於但以理書一致性的參考資料,見:上 文 , 註 28。

52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分 作 預 備,而 第 二 部 分 呼 應 第 一 部 分。因 此,第 七 章 充 分 發 展 第 二 章 所 引 入 的 內 容,第 八 章 也 是 如 此,然 而,要 理 解 第 七和第八章,都不能脫離第二章。第二章也預備第九,十, 十 一 , 和 十 二 章 的 啟 示 。 」 65 但以理書的一致性進一步從兩個交錯配置結構得到支 持。連 格 利( Lenglet)率 先 建 構 但 以 理 書 亞 蘭 文 部 分( 二 ~ 七 章 ) 的 交 錯 配 置 結 構 。 66 A

四個帝國和將要來的神國(第二章) B

火窯的試煉和神的拯救(第三章) C

王受警告、被管教和得釋放(第四章)

C´ 王 受 警 告 、 被 管 教 和 得 釋 放 ( 第 五 章 ) B´ 獅 子 坑 中 的 試 煉 和 神 的 拯 救 ( 第 六 章 ) A´ 四 個 帝 國 和 神 的 永 遠 的 國 ( 第 七 章 ) 用希伯來文寫成的三個異象也可以按著交錯配置結構設 計 : 67 A

巴比倫之後王國的細節(第八章) B

A´

耶路撒冷被恢復(第九章) 巴比倫之後王國的更多細節(第十~十二章)

65

Young, Prophecy of Daniel, 19。

66

A. Lenglet, “La Structure Litteraire de Daniel 2-7,” Bib 53 (1972) 169-190 。 圖 表 中 的 用 詞 源 自 包 德 雯 ( Baldwin, “Theology of Daniel,” NIDOTTE, 4:499)。 參 Dorsey, Literary Structure, 260 = 多 爾 西 著 ,《 約 中 之 鑰 : 舊 約 文 學 結 構 》, 471 頁 。

67

Steinmann, Daniel, 22。 交 錯 配 置 結 構 能 得 到 第 八 和 第 十 到 十 二 章 中 的 希 伯 來 用 語 的 支 持 。 見 H. J. M. van Deventer, “Struktuur en Boodskap(pe) in die Boek Daniel,” HervTS 59/1 (2003) 209。 53


導論

史 坦 曼 論 證 說,這 兩 個 交 錯 配 置 結 構 彼 此 相 扣,因 為 第 七 章「 同 時 具 有 兩 個 作 用,一 方 面,因 尼 布 甲 尼 撒 的 夢 相 對 應 四 王 國,及 亞 蘭 文 在 此 結 束,它 是 第 一 個 交 錯 配 置 結 構 的 結 尾;另 一 方 面,因 其 異 象 的 風 格,以 及 伯 沙 撒 元 年 的 時 序 安 排 , 它 也 是 異 象 的 開 始 。 」 68

`çäçê=éêçÑáäÉW=aáë~ÄäÉÇ `çãéçëáíÉ==NQM=äéá=~í=QR=ÇÉÖêÉÉë

保 羅 ․ 譚 納( Paul Tanner)同 意 , 第 七 章 的 功 用 好 像 是 兩 部 分 之 間 的 絞 鏈 , 因 為「 它 重 述 了 古 代 外 邦 王 國 的 興 替 [ 二 ~ 六 章 的 主 題 ], 也 提 供 了 『 末 期 』 的 更 多 細 節 , 包 括 敵 基 督 [ 那 從 第Issues 四個獸 出來的『 小 角from 』] 會 來到[七~十 in長 Preaching Christ Daniel 二 章 的 主 題 ]。 」 69 因 此 , 譚 納 提 出 下 列 但 以 理 書 的 整 體 結 構 : 70 但以理領受的四異象 建立神對外邦帝國主權 的同心結構 歷 史 背 景

A 異夢: 四部分

B 拒絕 敬拜 金像

1

2

3

希伯來文

異象 1

C 尼布甲 尼撒王 降卑

C´ 伯沙撒 王降卑

B´ 拒絕 停止 禱告

A´ 四獸

4

5

6

7

異象 2

異象 3

異象 4

綿羊 與 山羊

七十 個七

最後異象 安提阿古 —敵基督

9

10–12

8

亞蘭文

希伯來文

這一整體結構能助我們理解但以理書文脈中的每一章。

The Message and Goal of Daniel 68

Steinmann, 同 上 , 23。

Since every“The text Literary must be interpreted itsBook context, we shallBSac briefly Tanner, Structure ofinthe of Daniel,” 160note some of the overarching themes in Daniel before we study the individual narratives and (2003) 278, 282。 參 : Block, “Preaching Old Testament Apocavisions.

69

lyptic,” CTJ 41/1 (2006) 29:「 從 時 序 上 說 , 第 七 章 放 在 第 五 章

前面更加自然合適,但是放在第六章之後,迫使讀者去參考前

The面Overall of後Daniel 的 內 容 Message ,並預示 面的內容。」 70

Tanner, 同 上 , 277。

Throughout his book Daniel emphasizes the sovereignty of71God God: is in control and is able to save those faithful to him even from certain death (Dan 54 iel's friends from the fire and Daniel from the lions). At a broader level, God is in control of earthly empires, using their actions to further his own - plan, judg ing the evil empires 72while protecting his suffering people, and in the end 69. Tanner, “The Literary Structure of the Book of Daniel," BSac 160 (2003) 278, 282. Cf. Block, “Preaching Old Testament Apocalyptic," CTJ 41/1 (2006) 29: “Chronologically, the - chap ter [7] would have fit more naturally before chapter 5, but its location after chapter 6 forces the reader to read it in the light of the preceding and in anticipation of what follows." 70. Tanner, ibid., 277. 71. For explicit statements of God's sovereignty by various characters, Block, “Preaching Old Testament Apocalyptic," CTJ 41/1 (2006) 32-35, lists Daniel 2:20-23, 37-38, 44-45, 47; 3:29; 4:2-3, 16-17, 31-32, 34-35, 37; 6:26-27; 7:13-14, 26-27. 72. “The idea of cosmic, eschatological judgment is not a major theme of any of the OT books except Daniel." Beale, “The Influence of Daniel upon the Structure and Theology of John's Apocalypse," JETS 27/4 (1984) 41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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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但以理書的信息和寫作目的 由 於 每 一 段 經 文 都 必 須 在 整 個 文 脈 中 來 解 釋,我 們 在 開 始 研 究 單 獨 的 敘 事 和 異 象 之 前,先 要 掌 握 但 以 理 書 的 整 體 主 題。

但以理書的整體信息 但 以 理 書 通 篇 都 在 強 調 神 的 主 權:71 神 掌 權,能 夠 從 死 亡 中 拯 救 信 祂 的 人( 從 火 中 救 但 以 理 的 朋 友,從 獅 子 口 裡 救 但 以 理 )。 從 更 廣 的 層 面 而 言 , 神 掌 管 著 地 上 的 列 國 , 使 用 他 們 的 行 動 來 推 進 祂 自 己 的 計 畫,審 判 邪 惡 的 國 家 72 並 保 護 祂 受 難 的 子 民,最 終,帶 進 祂 完 美 的 國 度。73 朗 文( Tremper Longman ) 說 , 「 儘 管 兩 半 部 之 間 的 文 體 存 在 著 鮮 明 的 對 比……,這卷書整體的信息卻是一致的:無論當前情勢如 何 , 神 在 掌 權 。 」 74

71

關 於 不 同 人 物 明 確 陳 述 神 的 主 權 , 參 : Block, “Preaching Old Testament Apocalyptic,” CTJ 41/1 (2006) 32-35, 書 中 列 舉 了 但 以 理 書 的 下 列 經 文:二 20~ 23、37~ 38、44~ 45、47,三 29, 四 2~ 3、 16~ 17、 31~ 32、 34~ 35、 37, 六 26~ 27, 七 13~ 14、 26~ 27。

72

「宇宙性之末世審判的觀念,舊約聖經中只有一部書卷以此為 主 題,就 是 但 以 理 書。」Beale, “The Influence of Daniel upon the Structure and Theology of John’s Apocalypse,” JETS 27/4 (1984) 414。

73

「舊約聖經書卷中,只有但以理書的核心主題是神的國。」 Goldingay, Daniel, 330。

74

Longman, Daniel, 19= 朗 曼 三 世 著 ,《 但 以 理 書 》, 13 頁 。 參 : Steinmann, Daniel, 19,「 但 以 理 書 強 調 神 掌 管 萬 有 , 在 於 顯 示 55


導論

布 洛 克 ( Daniel Block) 提 出 這 個 整 體 主 題 : 「 耶 和 華 擁 有 絕 對 的 主 權,祂 是 獨 一 的 真 神,祂 彰 顯 主 權,審 判 背 棄 祂的世界強國,與以色列立下聖約,在約中向以色列委身, 並 按 著 這 約 為 祂 的 百 姓 伸 冤。」他 寫 道,「 這 卷 書 的 每 一 章 都 強 烈 支 持 這 一 主 題。」75 萊 斯 ․ 布 魯 斯( Les Bruce)為 但 以 理 書 所 定 的 整 體 信 息 最 為 簡 潔:「 只 有 神 真 正 掌 權,祂 要 建 立 自 己 的 永 恆 國 度。」他 斷 言 這 一 主 題「 為 整 部 但 以 理 書 提 供 了 融 貫 性 」。 76 但 以 理 書 中 有 兩 處 明 確 陳 述 支 持 這 個 主 ,以 及「 我 題:「 天 上 的 神 必 另 立 一 國,永 不 敗 壞 」 ( 二 44) 在 夜 間 的 異 象 中 觀 看,見 有 一 位 像 人 子 的,… … 祂 的 權 柄 是 永 遠 的 , 不 能 廢 去 , 祂 的 國 必 不 敗 壞 」( 七 13~ 14)。

但以理書的寫作目的 但 以 理 書 的 寫 作 目 的,取 決 於 其 對 象 的 所 處 情 境。我 們 的出發點,是這卷書首先寫給被擄到巴比倫的以色列百姓, 那 麼 主 要 的 寫 作 目 的 就 是,安 慰 和 勸 勉 神 在 被 擄 中 受 苦 的 百 姓。他們受苦時,想起耶路撒冷及神所居住的聖殿。現在, 聖殿被毀,家園遭蹂躪,以色列被擄到遙遠的異鄉巴比倫:

本書的四個主要神學主題:神的彌賽亞國度、神是百姓的保護 者、神勝過假神,和勸勉神的百姓持守對神的純全信心。」 75

Block, “Preaching Old Testament Apocalyptic,” CTJ 41/1 (2006) 37。參:Archer, “Daniel,” 8, 「 貫 穿 全 書 的 主 題 是,王 的 運 數 和 人的事情都在神命令的支配之下,即使地上最強大君王做了最 頑 強 的 抵 抗 , 神 最 終 還 是 能 成 就 自 己 的 意 旨 。 」 參 : Towner, Daniel, 4= 林 晚 生 譯 ,《 但 以 理 書 》, 7 頁 ,「 這 卷 書 洋 溢 著 對 神 的確信:神一定會完成祂的救贖目標。」

76

Bruce, “Discourse Theme and the Narratives of Daniel,” BSac 160 (2003) 175, 186。

56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 我 們 曾 在 巴 比 倫 的 河 邊 坐 下 , 一 追 想 錫 安 就 哭 了 」( 詩 一 三 七 1)。 他 們 受 苦 , 因 為 「 他 們 被 迫 為 壓 制 他 們 的 敵 國 服 役 」。 他 們 受 苦 , 「 因 為 發 現 自 己 處 於 一 種 被 迫 妥 協 , 否 則 就 要 面 臨 可 怕 後 果 的 險 境 之 中 。 但 以 理 書 的 信 息 —即 全 能 神 超 越 當 下 的 條 件 , 仍 在 掌 權 —帶 給 這 些 百 姓 強 有 力 的 安 慰 。 」 77 但 以 理 所 看 到 的 未 來 異 象,其 目 的 也 是 安 慰 和 勸 勉 被 擄 中 的 百 姓。布 洛 克 說,「 天 啟 文 學 的 本 意 不 是 為 了 繪 出 神 對 將 來 的 計 畫,好 讓 將 來 的 世 代 能 有 一 份 日 曆,它 乃 是 為 了 安 慰 當 前 這 一 代 的 人 —或 許 看 起 來 情 勢 相 反 —神 仍 舊 坐 著 ,牢 牢 為 王( 參:但 七 18、21~ 22、27,八 25,十 二 1~ 4) 地 掌 管 著 未 來 。 」 78

77

Longman, Daniel, 20= 朗 曼 三 世 著 ,《 但 以 理 書 》, 14 頁 。 參 : Block, “Preaching Old Testament Apocalyptic,” CTJ 41/1 (2006) 「 如 果 但 以 理 書 所 記 錄 之 啟 示 的 目 標,是 安 慰 被 擄 的 這 代 百 36, 姓,讓他們知道他們的故事還沒有結束,那麼這也是這卷書編 輯的目標。」

78

Block, “Preaching Old Testament Apocalyptic,” CTJ 41/1 (2006) 52。參:前 引 書,39: 「對一群因耶和華未能保護他們面對巴比 倫人而感到幻滅和憤怒的百姓來說,但以理的異象提供了希 望:耶 和 華 的 確 是 活 神,是 信 守 諾 言 的 神。」參:Tanner, “Discourse Theme and the Narratives of Daniel,” BSac 160 (2003) 182,「 天 啟 文 學 部 分 的 主 要 目 標 不 是 預 測 將 來 , 不 是 告 訴 人 們 將 來 有 哪 些 國 家 要 出 現。相 反 的,這 部 分 是 為 了 鼓 勵 神 的 百 姓, 繼續在可怕的地上國度裡生活,繼續相信只有神國將存到永 遠,因為只有祂是真正的主宰。」 57


導論

傳講但以理書的若干議題 但以理書的講章系列 但 以 理 書 是 安 排 系 列 講 章 的 理 想 書 卷。例 如,六 段 敘 事 按 時 間 次 序 出 現,講 員 可 以 根 據 這 些 故 事 準 備 一 個 有 六 篇 講 章 的 講 道 系 列。講 員 也 可 以 根 據 四 個 異 象 準 備 一 個 有 五 篇 講 章 的 講 道 系 列:前 三 個 異 象 各 安 排 一 篇,較 長 的 第 四 個 異 象 安 排 兩 篇 ( 但 十 ~ 十 二 章 )。 也 可 以 考 慮 從 但 以 理 書 中 只 選 取幾章來準備一個較短的講道系列,例如,用但以理書一, 二,七,和九章,準備一個四篇講章的講道系列。

選擇講道經文 講 道 經 文 必 須 是 一 個 文 學 單 元,而 不 是 一 個 短 語 或 一 個 經 節。在 但 以 理 書 中 選 擇 一 段 合 適 的 講 道 經 文 並 不 困 難,因 為 文 學 單 元 之 間 的 劃 分 比 較 清 晰。在 中 英 文 聖 經 中,六 段 敘 事 各 為 一 章 , 79 前 三 個 異 象 也 是 如 此 ( 七 , 八 , 九 章 )。 在 經文選擇上我們唯一有可能遇到問題的,就是第四個異象, 它 涵 蓋 了 三 章 的 內 容 ( 十 ~ 十 二 章 )。 對 於 一 篇 講 章 來 說 , 這 個 異 象 提 供 的 內 容 過 多,我 們 需 要 決 定 如 何 把 它 劃 分 為 更 易於駕馭的次文學單元。

經文的主題和目標 要 突 出 講 章 的 焦 點,並 使 其 在 展 開 時 有 章 可 循,我 們 在

79

希 伯 來 聖 經 的 章 節 劃 分 與 中 英 文 聖 經 相 同,不 過 四 章 1~ 3 節 除 外 , 它 是 亞 蘭 文 的 三 章 31~ 33 節 , 以 及 5 章 31 節 , 它 在 希 伯 來聖經中是六章 1 節。

58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寫 講 章 之 前,應 當 把 經 文 的 信 息 以 主 題 形 式 陳 述 出 來,也 就 是 對 經 文 的 中 心 思 想 做 個 概 括 性 陳 述。主 題 應 該 是 一 簡 潔 的 句 子,有 主 詞 和 受 詞。它 所 要 表 達 的 是 一 個 要 點,就 是 經 文 的要點。 挑 戰 在 於 讓 講 章 聚 焦 於 該 段 經 文 的 主 題,而 不 要 誤 入 歧 途,變 成 道 德 說 教, 80 因 為 任 何 故 事 都 可 以 得 出 這 種 說 教 , 包 括 小 紅 帽 ( Little Red Riding Hood) 這 類 童 話 。 若 要 傳 講 神 的 話,講 員 必 須 力 求 傳 講 受 到 啟 示 之 作 者 本 意 要 傳 遞 的 信 息,並 且 要 從 整 本 聖 經 的 文 脈 中 來 理 解 這 一 信 息。最 好 的 講 章 其 焦 點 突 出,因 而 具 有 子 彈 一 樣 的 衝 擊 力,直 穿 心 房,而 不是像霰彈一樣只能傷及皮毛。 主 題 陳 述 對 傳 講 但 以 理 書 的 敘 事 十 分 重 要,對 傳 講 但 以 理 書 的 異 象 更 是 關 鍵,因 為 講 員 常 常 對 但 以 理 書 異 象 中 的 細 節 加 以 臆 想 和 推 測,甚 至 誤 用 到 對 世 界 末 日 進 行 預 測。81 叁 迪 和 艾 貝 格 提 出 以 下 內 容 作 為 解 釋 的 指 導 原 則 之 一 ,「 力 求 理 解 天 啟 文 學 的 要 點 。 」 他 們 為 此 要 求 的 辯 護 如 下 :「 天 啟 文 學 傾 向 於 印 象 主 義 ( impressionistic), 好 像 是 一 幅 傳 遞 整 體 印 象 的 抽 象 畫 作。… … 有 時 天 啟 文 學 的 細 節 是 為 了 帶 來 戲 劇 性 效 果;除 了 增 強 場 景 的 意 象 之 外,這 些 細 節 並 沒 有 其 他 意 義 。 絕 不 能 將 天 啟 文 學 的 細 節 視 為 寓 意 性 的 ( allegorical), 即 不 能 認 為 每 一 細 節 都 與 現 實 有 一 個 對 應 。 」 82 主 題 陳述能夠幫助但以理書異象方面的講章不致偏離正軌。

80

「 道 德 說 教 」( Moralizing) 是 指 從 講 道 經 文 中 得 出 一 個 或 多 個 道德教訓,而此種應用並非作者對原初聽眾的本意。

81

見 : 註 3。

82

Sandy and Abegg, “Apocalyptic,” 189。 59


導論

我 們 還 必 須 說 明 作 者 在 傳 遞 此 信 息 時 的 目 標 或 用 意。目 標 是 經 文 背 後 之 問 題 的 答 案:作 者 為 什 麼 要 把 這 一 特 定 的 故 事或異象告訴被擄中的以色列百姓?他針對什麼需要?他 試圖得到什麼回應?他想要說服他們相信神的主權嗎?向 他們保證神的信實嗎?用信息來安慰他們?賦予希望?鼓 勵忠心?作者的目標應該成為講員把這一信息應用於今日 教 會 的 指 導。 83 指 明 作 者 的 目 標,才 是 講 道 適 切 性 的 關 鍵 。

但以理書對今日教會的適切性 即 使 已 經 謹 慎 地 設 立 但 以 理 的 目 標,講 員 仍 然 面 對 將 但 以 理 之 信 息 應 用 到 今 日 教 會 的 問 題。這 問 題 是:但 以 理 針 對 被 擄 中 受 苦 的 以 色 列 百 姓 發 出 信 息,而 今 日 大 多 數 講 員 在 傳 講 信 息 時,所 面 對 的 教 會 並 未 面 臨 國 家 所 施 加 的 逼 迫,乃 是 面 對 享 有 相 對 自 由 的 教 會。我 們 要 如 何 跨 越 這 個 鴻 溝 呢 ? 我 們 怎 樣 才 能 把 針 對 被 擄 中 之 以 色 列 百 姓 的 信 息,應 用 於 相 對 自由環境中的教會呢? 其中一個做法是提醒會眾:現在仍有些教會在遭受逼 迫,她 們 與 我 們 是 一 體 的。 「 身 體 只 有 一 個,聖 靈 只 有 一 個 , 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 就 是 眾 人 的 父,超 乎 眾 人 之 上,貫 乎 眾 人 之 中,也 住 在 眾 人 之 內 」( 弗 四 4~ 6)。「 若 一 個 肢 體 受 苦 , 所 有 的 肢 體 就 一 同 受苦」 ( 林 前 十 二 26) 。因 此,即 使 只 有 一 個 教 會 在 遭 受 逼 迫,

83

「對天啟文學性之經文的信息進行權威性的傳講,要求……我 們 根 據 要 點 得 出 現 今 的 應 用 —而 不 要 陷 入 細 節 之 屬 靈 意 義 的 無 休 止 推 測 。 」 Block, “Preaching Old Testament Apocalyptic,” CTJ 41/1 (2006) 52。

60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所 有 的 教 會 就 和 她 一 同 遭 受 逼 迫。只 有 當 我 們 與 受 逼 迫 的 教 會 休 戚 與 共 , 但 以 理 書 的 信 息 才 能 應 用 於 今 日 的 教 會 。 84 但 還 有 一 個 更 為 直 接 的 做 法。今 日 的 教 會 即 使 生 活 在 相 對 自 由 的 環 境,也 仍 然 活 在 被 擄 之 中。自 從 神 把 人 類 的 祖 先 從伊甸園趕逐出去之後,我們就一直流亡在伊甸東邊的異 鄉。這 個 破 碎、罪 惡 的 世 界 不 是 我 們 的 家 鄉。我 們 或 許 可 以 稱 自 己 是 某 國 的 公 民 , 但 實 際 上 , 正 如 保 羅 所 說 :「 我 們 卻 是 天 上 的 國 民,並 且 等 候 救 主,就 是 主 耶 穌 基 督 從 天 上 降 臨 」 。這 正 如 彼 得 前 書 是 寫 給 那 些「 分 散 … … 寄 居 的 」 ( 腓 三 20) ( 彼 前 一 1), 雅 各 書 是 寫 給 「 散 住 十 二 個 支 派 之 人 」( 雅 一 1)。 耶 穌 也 對 跟 隨 的 人 說 :「 你 們 若 屬 世 界 , 世 界 必 愛 屬 自 己 的;只 因 你 們 不 屬 世 界,乃 是 我 從 世 界 中 揀 選 了 你 們,所 以 世 界 就 恨 你 們。… … 他 們 若 逼 迫 了 我,也 要 逼 迫 你 們;若 遵 守 了 我 的 話 , 也 要 遵 守 你 們 的 話 」( 約 十 五 19~ 20)。 因 此,即 使 我 們 傳 講 的 教 會 並 沒 有 受 到 國 家 公 然 施 加 的 逼 迫,他 們 仍 然 承 受 著 住 在 伊 甸 東 邊 的 後 果。我 們 的 聽 眾 與 荊 棘 和 蒺 藜、地 震 和 颶 風 戰 鬥;他 們 受 到 撒 但 的 攻 擊,關 係 破 裂 , 痛 苦 、 死 亡 、 和 謀 殺 的 苦 果 ( 創 三 ~ 四 章 )。 因 此 , 但 以 理 書 給 被 擄 中 之 以 色 列 百 姓 的 安 慰 性 的 信 息,對 今 天 的 教會也是適切而有生命的。

84

參 : Helge Kvanvig, “The Relevance of the Biblical Visions of the End of Time,” HBT 11/1 (1989) 52,「 天 啟 文 學 的 直 接 對 象 是 那 些失去抗爭之任何可能性的人。……它們是寫給那些飽受暴政 欺壓和逼迫的人。……而我們這些天啟文學的間接對象,只能 經由對……那些直接對象感同身受,才能讀懂,因為我們感受 到他們的盼望。」 61


導論

講章的形式 經 文 乃 是 通 過 內 容 及 其 形 式 傳 遞 信 息,因 此 講 章 的 形 式 應 該 尊 重 經 文 的 形 式。傳 講 但 以 理 書 中 的 六 段 敘 事 時,用 一 種 混 合 的 敘 事 形 式( hybrid narrative form)最 好,也 就 是 說 , 講章要遵循故事的情節發展,但是要不時地暫停故事的進 行,以 解 釋 歷 史 細 節、風 俗 習 慣、例 證、以 基 督 為 中 心 的 導 向、或 是 應 用。敘 事 形 式 的 講 章 不 僅 讓 我 們 按 照 經 文 的 情 節 進 行,還 邀 請 我 們 的 聽 眾 作 歷 史 性 的 參 與,也 就 是 邀 請 他 們 全 面 參 與 到 講 道 中,左 腦 右 腦 並 用。四 個 異 象 也 可 以 用 混 合 的 敘 事 形 式 來 講,因 為 如 前 所 見,它 們 在 形 式 上 與 典 型 敘 事 的 構 成 成 分 相 似 ( 見 : 上 文 , 51-52 頁 )。 有 些 敘 事 —特 別 是 啟 示 性 異 象 —描 繪 生 動 的 圖 畫 和 象 徵 : 一 個 大 像 被 一 塊 滾 落 的 石 頭 打 得 粉 碎 ( 但 二 34), 形 狀 怪 異 的 獸 從 海 裡 上 來 ( 但 七 2~ 8), 一 隻 公 山 羊 衝 向 一 隻 綿 羊 並 踐 踏 牠 ( 但 八 5~ 7), 在 大 河 以 上 有 一 人 出 現 , 面 貌 如 閃 電 , 眼 目 如 火 把 , 說 話 的 聲 音 如 大 眾 的 聲 音 ( 但 十 5~ 6) 。講 章 的 形 式 應 該 尊 重 這 些 天 啟 象 徵,用 生 動 的 形 象 激 發 人 們 的 想 像 力。傑 弗 瑞•亞 瑟 斯( Jeffrey Arthurs)主 張, 「再 現視覺文學的全景素質,方法之一是借助全景式的例證說 明 。 」 85 雖 然 講 章 的 形 式 應 該 尊 重 經 文 的 形 式,卻 不 可 能 完 全 相 同。一 篇 論 禱 告( 例,詩 一 四 二 篇 )的 講 章 不 會 使 用 禱 告 的 形 式,同 樣,一 篇 關 於 天 啟 文 學 的 講 章,也 不 會 完 全 採 用 天 啟 文 學 的 形 式。當 天 啟 文 學 以 一 種 隱 晦 語 言 表 達 時,這 一 點 尤為明顯。例如,但以理的異象中含有許有動詞的被動語

85

62

Arthurs, Preaching with Variety, 194。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態,將 行 動 的 神 隱 藏 起 來( 以 神 為 動 作 者 的 被 動 語 態[ divine passives])。 與 天 啟 文 學 不 同 的 是 , 講 章 要 求 清 晰 , 因 此 需 要把以神為動作者的被動語態改為主動語態:是神做的!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本 書 不 僅 討 論 如 何 傳 講 但 以 理 書,更 具 體 地 要 討 論 如 何 從 但 以 理 書 傳 講 基 督。有 些 學 者 否 認 但 以 理 書 談 到 一 位 將 要 來 的 王 者 彌 賽 亞。 86 然 而,即 使 但 以 理 沒 有,我 們 仍 然 可 以 從 這 卷 書 中 傳 講 基 督,因 為 傳 講 基 督 的 方 法 不 只「 應 許 ─ 應 驗 法 」一 種。在《 從 舊 約 傳 講 基 督 》 (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一 書 中,我 對 傳 講 基 督 所 下 的 定 義 是「 傳 講 真 正 整 合 經 文 的 信 息,以 新 約 所 展 現 之 耶 穌 基 督 的 位 格、事 工、和 / 或 教 導,為 神 啟 示 的 巔 峰。」 87 我 確 認 有 七 種( 有 時 會 有 重 疊 )方 法 ,可 以 正 當 地( legitimately)從 舊 約 聖 經 經 文 進 到 新 約 聖 經 中 的 耶 穌 基 督,從 週 邊 進 入 中 心。這 七 種 方法是: 1. 救 贖 歷 史 進 程 ( Redemptive-historical progression): 以 救 贖 歷 史 始 末 為 背 景 來 看 一 段 經 文 的 信 息,特 別 是

86

例 如 , C. Umhau Wolf, “Daniel and the Lord’s Prayer,” Int 15 (1961) 410,「 但 以 理 書 中 提 到 沒 有 大 衛 的 子 孫 或 王 者 彌 賽 亞 。 書 中 沒 有 真 正 的 『 受 膏 者 』。 … … 也 沒 有 強 烈 暗 示 一 位 以 人 的 樣 式 來 到 的 彌 賽 亞。」參:布 洛 克 對 此 所 做 的 反 駁,“Preaching Old Testament Apocalyptic,” CTJ 41/1 (2006) 42-51。

87

Greidanus,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10= 桂 丹 諾 著,陳 永 財 譯, 《從舊約傳講基督》 ( South Pasadena:美 國 麥 種 傳 道 會 , 2015), 34 頁 。 63


導論

循 著 救 贖 歷 史 進 程 ,從 該 段 經 文 的 歷 史 背 景 到 耶 穌 的 初臨和/或再臨。 2. 應 許 ─ 應 驗 ( Promise-fulfillment): 表 明 將 要 來 之 彌 賽 亞 的 應 許 已 經 因 著 耶 穌 的 初 臨 成 就 了,或 因 著 耶 穌 的再臨而將要成就。 3. 預 表 論 ( Typology ): 從 舊 約 聖 經 中 預 示 耶 穌 的 預 表 ( type) ,進 入 耶 穌 這 實 體( antitype,或 譯「 對 範 」)。 4. 類 比 ( Analogy): 注 意 經 文 之 教 導 和 目 標 與 耶 穌 之 教 導和目標之間的相似性。 5. 縱 向 主 題( Longitudinal themes) :追 溯 經 文 的 主 題( 或 次 主 題 ), 從 舊 約 聖 經 到 新 約 聖 經 的 耶 穌 基 督 。 :通 過 講 道 6. 新 約 聖 經 參 照( New Testament references) 經 文 被 新 約 經 節 所 引 用 ( cite) 或 引 喻 ( allude to), 將 其 連 到 基 督 , 再 從 講 道 經 文 過 渡 到 耶 穌 。 88 7. 對 比 ( Contrast): 注 意 經 文 中 的 信 息 與 新 約 聖 經 信 息 之 間 的 對 比 , 這 對 比 的 出 現 是 因 為 基 督 的 到 來 。 89

88

「但以理書是新約聖經書卷中最多引用或引喻的書卷之一。在 the Nestle-Aland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27th ed.) 一 書 的 索 引 中 列 舉 了 約 200 條 目 , 該 書 將 引 用 和 引 喻 合 在 一 起 。 就 比 例上說,但以理書與以賽亞書、詩篇,是新約聖經最頻繁引用 和 引 喻 的 舊 約 書 卷 。 」 Evans, “Daniel in the New Testament: Visions of God’s Kingdom,” in Book of Daniel, II, 490。 參 : Stefanovic, Daniel, 36, 「但以理書不僅是耶穌鍾愛的書卷之一, 還可能是祂最鍾愛的一卷書。」

89

這 些 方 法 的 詳 細 描 述 和 許 多 例 子,見 拙 著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203-277= 桂 丹 諾 著 ,《 從 舊 約 傳 講 基 督 》, 293-390 頁 。

64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的一些議題

在 以 下 各 章 中,我 們 將 會 在「 解 經 講 章 」 ( Sermon Exposition) 這 段 落 檢 視 每 一 段 講 道 經 文,尋 找 能 夠 用 來 傳 講 基 督 的 各 種 方法,並從中挑選出最突出的一種或幾種。

講道的口語化風格(Oral Style) 不 少 講 章 在 信 息 傳 遞 方 面 效 果 不 佳,主 要 是 因 為 傳 講 時 使 用 複 雜 的 書 寫 風 格。為 了 有 效 地 進 行 信 息 傳 遞,講 員 應 該 寫下講章,用口語化的風格來講,好讓聽眾當場就能明白。 典 型 口 語 化 風 格 的 特 徵 如 下 : 90 1. 使 用 短 句 : 多 用 主 要 子 句 , 少 用 關 係 子 句 。 2. 使 用 簡 短 和 常 見 的 詞 語 。 3. 用 詞 生 動、形 象:使 用 有 助 我 們 看 到 圖 景 與 行 動 的 語 言。 4. 多 用 強 力 的 名 詞 和 動 詞:讓 我 們 看 到 圖 景 與 行 動,而 不用複雜的形容詞或副詞。 5. 語 言 明 確 具 體 , 而 非 籠 統 與 抽 象 。 6. 使 用 主 動 語 態 而 非 被 動 語 態:使 用 主 詞、動 詞、受 詞 的自然次序。 7. 敘 述 時 使 用 現 在 時 態 , 而 不 是 過 去 時 態 。 91

90

關 於 這 些 特 徵 的 進 一 步 說 明 , 見 Mark Galli and Craig Brian Larson, Preaching That Connects: Using the Techniques of Journalists to Add Impact to Your Sermon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4)。

91

敘述時使用現在時態比過去時態更為生動直接。不幸的是,由 於聖經的英文譯本在翻譯敘事時使用過去時態,引述經文與重 新講述時,就在時態上不一致。 65


導論

8. 引 用 經 節 之 前 先 提 到 章 節 序 號,以 便 聽 眾 可 以 一 起 讀 經文。 9. 直 接 而 非 間 接 引 用 人 物 的 對 話 。 10. 使 用 直 說 語 氣 ( indicative mood), 而 不 是 命 令 語 氣 ( imperative mood)。 11. 使 用 問 句 , 讓 聽 眾 參 與 。 12. 使 用 含 括 兩 性( gender-inclusive)的 語 言,但 不 要 引 起聽眾的特別注意。 ,而 不 是 第 二 人 稱「 你 們 」 。 13. 使 用 第 一 人 稱 複 數「 我 們 」 14. 口 頭 停 頓 時 使 用 「 而 且 」( and)、「 嗯 」( well)、「 現 在 」( now) 和 「 附 帶 一 提 」( by the way) 等 字 。 15. 把 重 要 的 詞 放 在 子 句 或 句 子 的 結 尾 或 開 頭 。 16. 使 用 重 複 和 平 行 對 仗 句 。 ****** 在 以 下 各 章 中,我 會 展 示 如 何 建 構 每 一 段 講 道 經 文 的 主 題 和 目 標,如 何 以 上 述 七 種 方 法( 其 中 的 大 部 分 )連 到 新 約 聖 經 中 的 基 督,建 構 講 章 的 主 題 和 目 標,以 及 為 所 有 段 落 提 供 解 經 講 章。特 別 在 解 經 講 章 部 分,我 會 在 文 章 許 可 的 範 圍 內,盡可能以口語化風格作示範。

66


1

第 一 章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 被擄到巴比倫 Daniel and His Friends Taken to Babylon 但以理書一 1 ~ 21


第一章

健康教會九標誌

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 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 ( 但 一 8) 1

46

1

我在每一章都選擇了一或兩節經文,幫助讀者聚焦於中心議 題,我並不是把這一鑰節當作講道經文。講道經文應該是整個 文學單位。

68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大 約 二 十 年 前,我 聽 過 一 篇 講 章,傳 講 的 中 心 是 放 在 但 以 理 拒 絕 接 受 王 所 派 定 的 膳 和 酒 。 講 員 鼓 勵 年 輕 人 :「 你 們 要 逃 避 豐 盛 的 飲 食,像 但 以 理 那 樣;你 們 要 遠 離 喝 酒,像 但 以理那樣;你們要逃避性生活,像但以理那樣。」2 從正面 的 角 度 來 說 , 我 記 住 了 這 篇 講 章 —即 使 過 了 二 十 年 ! 從 負 面 來 說,這 位 滿 腔 熱 情 的 講 員 錯 過 了 神 在 這 段 經 文 裡 的 好 消 息。這 種 直 接 的 平 移 式 應 用( direct transference applications) 通 常 會 錯 過 作 者 的 原 意。它 們 不 僅 使 講 章 變 得 混 亂,並 且 按 新 約 聖 經 的 文 脈,這 種 講 道 可 能 不 符 合 聖 經。 3 這 個 關 於 但 以 理 的 故 事 是 講 給 當 時 被 擄 的 以 色 列 百 姓 聽,可 不 是 為 了 讓 他 們 效 法 但 以 理 去 逃 避 美 食 和 酒 —他 們 根 本 沒 有 機 會 接 觸 到 王 所 派 定 的 膳 和 酒。不 幸 的 是,忙 碌 的 牧 師 們 還 沒 花 功 夫 去 搞 清 楚 作 者 的 目 標 和 他 想 要 傳 給 以 色 列 人 的 信 息,就 去 尋 找應用了。 但 以 理 書 針 對 在 被 擄 中 受 苦 的、屬 神 的 百 姓。今 天,全 世 界 都 有 基 督 徒 遭 受 逼 迫,有 不 少 人 對 此 深 感 困 擾,第 一 段 敘 事 對 他 們 是 非 常 好 的 講 道 經 文。根 據 最 新 的 估 算,全 世 界 2

我不記得他是如何把「沒有性生活」與但以理聯繫起來的。不 過,巴比倫人可能已經使但以理和他的朋友成了太監。這個可 能 性,部 分 是 基 於 以 賽 亞 對 希 西 家 所 發 的 預 言, 「並且從你本身 所 生 的 眾 子,其 中 必 有 被 擄 去、在 巴 比 倫 王 宮 裡 當 太 監 的 」 (賽 三 十 九 7; 王 下 二 十 18; 見 Steinmann, Daniel, 89-91)。 如 果 他 們 的 確 已 成 為 太 監,講 員 這 直 接 的 平 移 式 應 用 的 麻 煩 就 更 大 了。

3

「撒母耳把亞甲砍成塊子,參孫自殺而死,耶利米在傳講中提 到 叛 國。我 們 可 以 肯 定,我 們 的 日 常 行 為 不 能 跟 隨 他 們 的 榜 樣。」 Clowney, Preaching and Biblical Theolog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1), 80= 克 羅 尼 著,駱 鴻 銘 譯, 《講道與聖經神學》 (台 北 : 改 革 宗 , 2014), 97。 69


第一章

約有一億基督徒正在遭受逼迫。4 在這些逼迫中,神在哪 裡 ? 祂 是 否 無 力 阻 止 自 己 的 百 姓 遭 受 壓 迫 ? 尤 其 在 歐 洲,許 多 人 已 經 放 棄 了 對 至 高 又 慈 愛 之 神 的 信 心,接 受 了 世 俗 的 生 活 方 式。其 他 人 則 發 出 疑 問:當 逼 迫 臨 到 我 們 時,我 們 應 當 怎樣回應?我們該放棄基督信仰,還是堅定地持守下去?

經文和文脈 在 傳 講 這 一 段 敘 事 時,我 們 不 僅 要 避 免 道 德 說 教( mor,5 還 要 避 免 把 這 一 獨 立 的 敘 事 分 割 成 更 短 小、更 易 alizing) 於 駕 馭 的 講 道 經 文。例 如,一 部 頗 有 名 氣 的 但 以 理 書 講 道 指 南 建 議 說 :「 征 服 者 巴 比 倫 王 吩 咐 優 秀 的 猶 大 少 年 , 在 語 言 ,這 部 分 可 以 發 展 和 文 學 上 接 受 迦 勒 底 人 的 教 育( 3~ 4 節 )」 成 兩 篇 不 同 的 講 道 :「 (1)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和 界 限 , 和 (2) 宗 教 群 體 和 基 督 教 群 體 對 待 世 俗 文 化 的 另 類 態 度 ( alternative attitudes)。 」 6 但 是 , 講 員 絕 對 不 當 根 據 猶 大 少 年「 在 語 言 和 文 學 上 受 到 迦 勒 底 人 的 教 育 」之 敘 述 細 節( 4 節 ) ,講 一 篇 「 世 俗 教 育 的 要 求 與 代 價 」。 這 一 講 道 指 南 還 為 這 段 敘 事 的 其 他 部 分 提 供 了 講 道 建 議, 7 但 是 沒 有 一 個 接 近 但 以 理 書 敘

4

“Open Doors’ 2009 World Watch List”。關 於 具 體 的 例 子 和 國 家 , 見 Paul Marshall, Their Blood Cries Out: The Worldwide Tragedy of Modern Christians Who Are Dyingfor Their Faith 。 新 近 的 例 。在 谷 歌 上 搜 尋 “Perse子,可 參 見,例 如,維 基 百 科( Wikipedia) cution of Christians” 能 得 到 豐 富 的 資 料 。

5

「道德說教」是指從講道經文中得出一個或多個道德教訓,而 此種應用並非這段經文作者對原初聽眾的本意。

6

John G. Gammie, Daniel, p. 11。

7

見 前 引 書 , 14 頁 , 從 但 以 理 書 一 章 5~ 8 節 可 能 開 發 出 的 三 篇

70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事 的 要 點 ( 主 題 ), 更 遑 論 掌 握 它 們 了 。 聖 經 作 者 在 傳 遞 信 息時,不是透過幾個單詞或短語,而是透過整個文學單元。 我 們 需 要 尊 重 聖 經 作 者,並 傳 講 他 們 受 到 默 示 的 信 息,首 先 需 要 確 定 講 道 經 文 的 文 學 單 元,接 下 來 是 確 定 這 一 完 整 單 元 所 強 調 的 要 點 ( 主 題 )。 因 此 , 我 們 首 先 確 定 什 麼 是 構 成 講 道 經 文 之 文 學 單 元 的 條 件,然 後 致 力 於 這 一 單 元 要 傳 遞 給 被 擄之以色列百姓的要點。 要在傳道書這類書卷中找出主要文學單元的難度很 高,而 辨 識 但 以 理 書 的 經 文 單 元,相 對 容 易。但 以 理 書 一 章 1 節 開 始 就 提 供 了 時 間 標 誌 ( chronological marker),「 猶 大 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到耶路撒冷, 將 城 圍 困 。 」 21 節 用 另 一 個 時 間 標 誌 結 束 這 個 單 元 ,「 到 塞 魯 士 王 元 年,但 以 理 還 在。」但 以 理 書 二 章 1 節 同 樣 用 一 個 時 間 標 誌 開 始 了 一 個 新 的 文 學 單 元 :「 尼 布 甲 尼 撒 在 位 第 二 年,他作了夢,……。」因此,講道經文是但以理書一章 1 ~ 21 節 。 在 舊 約 聖 經 的 文 脈 中,但 以 理 書 第 一 章 與 歷 代 志 下 三 十 六 章 6~ 7 節 —「 巴 比 倫 王 尼 布 甲 尼 撒 上 來 攻 擊 他 [ 約 雅 敬 ], 用 銅 鏈 鎖 著 他 , 要 將 他 帶 到 巴 比 倫 去 。 尼 布 甲 尼 撒 又 將 耶 和 華 殿 裡 的 器 皿 帶 到 巴 比 倫,放 在 他 神 的 廟 裡( 或 作『 自 己 的 宮 裡 』)。 」 —相 關 聯 。 在 但 以 理 書 一 章 2 節 , 敘 事 者 說 王 將 這 些 器 皿 帶 到 了 「 示 拿 地 」 —讓 人 想 到 那 些 違 抗 神

講 章 (「 你 要 上 大 學 了 」;「 論 孤 獨 」; 和 「 越 過 界 限 」); 17 頁 , 從 但 以 理 書 一 章 9~ 16 節 , 有 為 四 旬 齋 ( Lenten) 前 夕 準 備 的 講 章 , 題 目 是 「 飲 食 與 性 情 」; 18 頁 , 從 但 以 理 書 一 章 17~ 21 節 講 「 智 慧 的 種 類 」。 71


第一章

旨 意,定 居 在「 示 拿 地 」的 人 們( 創 十 一 2) ,他 們 在 那 裡 修 建 了 巴 別 塔。這 裡 對 巴 別 塔 敘 事 的 呼 應 提 醒 讀 者,巴 比 倫 是 一個敵對神和神國的地方。 對 少 年 但 以 理 的 描 述 —俊 美( 4 節 ) 、被 強 行 帶 到 被 擄 之 地 ( 6 節 )、 被 起 了 外 邦 名 字 ( 7 節 )、 神 使 他 在 「 太 監 長 眼 前 蒙 恩 惠 , 受 憐 憫 」( 9 節 )、 神 賜 他 「 明 白 各 樣 的 異 象 和 夢 兆 」( 17 節 )、 和 成 為 巴 比 倫 的 「 總 理 」( 二 48), 這 讓 人 想 起 約 瑟 的 故 事,他 也 被 描 寫 為 少 年 人、秀 雅 俊 美( 創 三 十 九 6b), 被 強 行 帶 到 被 擄 之 地 ( 埃 及 ; 創 三 十 七 36)、 被 起 了 外 邦 名 字( 創 四 十 一 45) 、從 主 人 那 裡「 蒙 恩 」 (創三十九 4,四 十 一 37) 、神 賜 給 他 解 夢 的 能 力( 創 四 十 一 39) ,並 且 成 為 埃 及 的 總 理 ( 創 四 十 一 41~ 45)。 敘 事 者 把 但 以 理 描 寫 成 另 一 個 約 瑟,神 的 孩 子,神 要 使 用 他 在 外 邦 的 土 地 上 推 進 神國事業。8 由 於 第 一 章 具 有 但 以 理 書 全 書 導 論 的 作 用,它 也 與 後 面 各 章 有 許 多 聯 繫。第 1 節 引 入 了 尼 布 甲 尼 撒 王,這 位 巴 比 倫 國 王 將 要 在 前 四 章 中 扮 演 主 要 角 色。第 2 節 說 尼 布 甲 尼 撒 把 「神殿中的一些器皿……放在他神的庫中」 。這 資 訊 為 五 章 3 節 埋 下 伏 筆,我 們 在 那 裡 讀 到 伯 沙 撒 在 酒 宴 中 用 這 些 器 皿 來 喝酒,從而褻瀆了它們。第 6 節介紹了但以理的三個朋友, 他 們 加 入 但 以 理 的 抗 爭 ( 11 節 )。 這 些 朋 友 將 在 第 三 章 成 為 主 要 人 物,他 們 拒 絕 向 王 的 像 下 跪,被 扔 進 烈 火 的 窯 中。第 17 節 說 ,「 這 四 個 少 年 人 , 神 在 各 樣 文 字 智 慧 上 賜 給 他 們 聰

8

「 在 神 的 護 理( providence)之 下 ,但 以 理 被 帶 到 巴 比 倫[ 主 前 604 年 ],為 主 前 598 年 的 第 一 波 被 擄 浪 潮 作 先 遣 部 隊 。」Block, “Preaching Old TestamentApocalyptic, ” CTJ 41 (2006) 26。

72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明 知 識 」, 所 以 但 以 理 的 三 位 朋 友 在 巴 比 倫 位 居 高 位 ( 二 49)。 第 17 節 繼 續 說 ,「 但 以 理 又 明 白 各 樣 的 異 象 和 夢 兆 」, 這預備我們來看但以理在第二章和第四章中為尼布甲尼撒 解 夢,在 第 5 章 中 解 釋 牆 上 寫 字 的 異 象,以 及 第 七 至 十 二 章 中的很多異象。

文學特色(Literary Features) 王 發 現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智 慧 聰 明 比 通 國 的 術 士 和 用 法 術 的 勝 過 十 倍 」, 敘 事 者 在 描 寫 這 段 時 , 運 用 了 誇 張 的 手 法 ( 20 節 )。 因 為 「 十 」 是 完 全 的 數 字 , 用 來 描 寫 他 們 遠 超 過 其 他 人 ( 參 : 三 19,「 比 尋 常 更 加 七 倍 」)。 我 們 所 要 探 討 的 主 要 文 學 特 色,是 敘 事 結 構、故 事 情 節、人 物 描 寫、和 重複,目的是更好地理解這一敘事和其要點。

敘事結構(Narrative Structure) 這 一 敘 事 包 含 三 個 場 景 ( scenes): 9

9

「每一個場景呈現一些發生在特定時間和地點的事情,讓觀眾 集 中 注 意 力 在 行 動 和 所 說 的 話 上 。 」 Jacob Licht, Storytelling in the Bible (Jerusalem: Magnes, 1978), 29。每 一 個 場 景 通 常 只 有 兩 個 人 物( 見 Robert Alter, The Art of Biblical Narrative [New York: Basic Books, 1985], 72= 奧 爾 特 著 , 黃 愈 軒 、 譚 情 譯 ,《 聖 經 敘 述 文 的 藝 術 》[ 香 港 : 天 道 , 2005], 126 頁 / 阿 爾 特 著 , 章 智 源譯, 《聖經敘事的藝術》 [ 商 務 印 書 館 ,2010],然 而 ,正 如 我 們 在 場 景 2 和 場 景 3 所 見 ,一 群 人( 比 如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 算 是 一 個 集 體 性 人 物( collective character)。又 如 場 景 2 所 見 , 一 個 場 景 中 的 兩 個 人 物,有 時 其 中 一 個 人 物 會 被 另 外 一 個 取 代。 73


第一章

場 景 1: 耶 路 撒 冷 :「 猶 大 王 約 雅 敬 在 位 第 三 年 」( 一 1~ 2) A. 主 許 可 尼 布 甲 尼 撒 佔 領 耶 路 撒 冷 ( 一 2a) B. 尼 布 甲 尼 撒 把 神 殿 的 器 皿 帶 到 巴 比 倫 ( 一 2b) 人物:尼布甲尼撒和主 場 景 2:巴 比 倫:但 以 理 和 朋 友 們 接 受 新 的 教 育( 一 3~ 17) A.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被 帶 到 巴 比 倫 ( 一 3~ 7) B. 但 以 理 立 志 不 以 王 的 膳 玷 污 自 己 ( 一 8) C. 但 以 理 向 太 監 長 提 出 這 一 問 題 , 太 監 長 十 分 懼 怕 ( 一 9~ 10) D. 委 辦 同 意 一 連 十 天 不 提 供 王 派 定 的 膳 食 ( 一 11~ 14) E. 委 辦 同 意 繼 續 不 提 供 王 派 定 的 膳 食 ( 一 15~ 16) F. 神 賜 給 四 個 少 年 人 聰 明 知 識 ( 一 17) 人物:但以理/朋友們和太監長;當太監長退場時,他 的位置由委辦取代。 場 景 3: 三 年 後 在 王 宮 中 : 考 問 的 時 間 ( 一 18~ 21) A. 王 考 問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 一 18~ 19) B. 王 留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在 宮 中 侍 立 ( 一 19~ 21) 人物:但以理/朋友們和王

故事情節(The Plot Line) 要 理 解 敘 事,把 握 要 點( 主 題 ) ,並 在 講 道 中 重 述 故 事 , 關 鍵 在 於 辨 識 出 主 要 情 節。這 一 段 敘 事 的 文 學 背 景( literary ,是 主 將 猶 大 王 約 雅 敬 交 在 尼 布 甲 尼 撒 的 手 中,並 容 setting) 許 尼 布 甲 尼 撒 把 神 殿 中 的 器 皿 帶 回 巴 比 倫 ( 1~ 2 節 )。 開 端 的 事 件 ( preliminary incidents) 是 王 下 令 將 一 些 聰 明 的 少 年

74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人 帶 到 巴 比 倫,好 重 新 接 受 教 育 並 在 宮 裡 服 事。王 派 定 將 王 的 膳 和 王 的 酒 賜 為 日 用 的 飲 食。但 以 理 和 他 的 三 個 朋 友 也 在 那 些 少 年 人 中。太 監 長 給 他 們 取 了 巴 比 倫 的 名 字,取 代 原 來 的 希 伯 來 名 字 ( 3~ 7 節 )。 引 發 的 事 件 ( occasioning incidents) 是 但 以 理 立 志 不 遵 。故 王 命,不 吃 王 所 派 定 的 膳 食 和 酒,以 免 玷 污 自 己( 8 節 ) 事 的 節 奏 在 這 個 重 要 的 轉 折 點 放 慢 下 來。並 且「 行 動 動 詞 的 主 詞,從 掌 權 的 外 邦 人 轉 到 一 個 立 定 心 志 的 被 擄 之 人。現 在 故 事 的 發 展 取 決 於 這 個 被 擄 者 的 決 心。」10 太 監 長 喜 愛 但 以 理,卻懼怕王,當他拒絕但以理免被王膳和酒玷污的請求 時 , 張 力 開 始 升 高 ( 9~ 10 節 )。 敘 事 者 在 10~ 13 節 更 加 放 慢 節 奏,他 開 始 採 用 直 接 引 句,而 非 間 接 引 句,來 加 強 故 事 的懸疑。然後,但以理向一位級別較低的官員—即看守但 以理和朋友們的委辦—提議,試用十天的素菜和白水來代 替 王 膳 和 酒 , 此 時 張 力 進 一 步 上 升 ( 11~ 13 節 )。 委 辦 同 意 試 他 們 十 天 ( 14 節 )。 十 天 之 後,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看 起 來 比 其 他 少 年 人「 更 加 俊 美 肥 胖 」, 委 辦 繼 續 不 供 應 他 們 王 膳 和 酒 , 這 時 張 力 開 始 得 到 緩 解 ( 15~ 16 節 )。 敘 事 者 記 載 , 除 了 他 們 的 身 體 健 康 之 外 , 神 還 賜 給 這 四 個 少 年 人 聰 明 、 知 識 、 和 智 慧 ( 17 節 ), 這 時 張 力 進 一 步 緩 解 。 在 三 年 的 末 期 , 王 考 問 所 有 的 少 年 人,發 現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遠 勝 過 眾 人,就 讓 他 們 侍 立 在 自 己 的 朝 中 ( 18~ 19 節 ), 這 時 , 張 力 得 到 完 全 解 決 。 結 果 是 王 發 現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智 慧 聰 明 比 通 國 的 術士和用法術的勝過十倍」 ( 20 節 ) 。這 段 敘 事 的 結 論 是,但

10

Lederach, Daniel, 37。 75


The tension begins to resolve when after the ten days Daniel and his friends appear “better and fatter" than the r young othemen and the guard continues to withdraw their royal rations and wine (vv. 15-16). The tension resolves - still fur ther when the narrator relates that in addition to their physical well-being God 第一章 gives these four young men knowledge, skill, and wisdom (v. 17). The tension is fully resolved when at the end of three years the king examines all the young men, concludes that Daniel and his friends are far superior, and places them in his court (vv. 18-19). 以 理 留 在 王 宮 中,活 得 比 所 有 的 巴 比 倫 王 都 長,直 到 波 斯 王 The outcome is that the king finds Daniel and his friends “ten times better 塞 魯all 士元 ( 21 節 ) 。 enchanters in his whole kingdom" (v. 20). -The narra than the年 magicians and tive concludes with the continues in 下 the:king's court, 我 們 可 以 為 這 個 information 單 一 情 節 的that 敘 事Daniel 繪出一 幅簡圖如 outliving all Babylonian kings, until the first year of Cyrus, king of Persia (v. 21). We can sketch the narrative as a single plot: 高潮 14 委辦同意 11-13 十天試驗期 10 太監長不幫助 9 神賜恩惠 背景 1-2 神將 猶大 交給 尼布 甲尼 撒王

引發的 事件 3-7 但以理 和朋友 被帶到 巴比倫

開端的 事件 8 但以理 拒絕玷 污自己

15 試驗成功 16 素菜和白水 17 神賜知識 18-19 擢升至王的朝中

張力 增加

解決

結果 20 但以理 和朋友 們聰明 出眾十 倍

結論 21 但以理 留在王 的朝中 直到古 列王

The narrator tells this story in the third person. He characterizes Daniel and his friends as “Israelites of the royal family and of the nobility, young men without physical defect and handsome, versed in every branch of wisdom, endowed 人物描寫 with knowledge and insight, and competent to serve in the king's palace" (vv. 34). All four are “from the tribe of Judah" (v. 6). After the ten-day- trial, they ap 事者講述 段 故 事 時,使 用other 第三人 稱。他 但以 理 peared敘“better and這fatter" than the young men 描 (v.繪 15). Moreover, God gave them “knowledge and skill in every aspect of literature and wisdom; Dan 和 他 朋 友 們 的 特 徵 :「 以 色 列 人 的 宗 室 和 貴 胄 … … , 就 是 年 iel also had insight into all visions and dreams" (v. 17). “In every - matter of wis 少沒 有understanding" 殘 疾、相 貌 俊 美、通 各 樣them 學 問、知 識聰明 俱 備、足 dom and the king達 finds “ten times better" than his other wise (v.王 20). The」( character of) Daniel is人 further developed by」 his actions: he 能 侍men 立在 宮裡 3~ 4 節 。四個 都來自 「猶大族 (6 shows his courage and his faithfulness to God's law by resolving “that he would 節) 。在 十 天 的 試 驗 之 後,他 們 看 起 來 比 其 他 少 年 人 更 加「 俊 not defile himself with the royal rations of food and wine" (v. 8). 美 肥 胖 」( 15 節 )。 並 且 ,「 神 在 各 樣 文 字 智 慧 上 賜 給 他 們 聰 35 明 知 識 , 但 以 理 又 明 白 各 樣 的 異 象 和 夢 兆 」( 17 節 )。「 王 考

問 他 們 一 切 事 」, 發 現 「 他 們 的 智 慧 聰 明 」 比 他 手 下 其 他 的 智 慧 人「 勝 過 十 倍 」 ( 20 節 ) 。但 以 理 的 品 格 透 過 他 的 行 動 而 bboaj^kp=JJ=mêÉ~ÅÜáåÖ=`Üêáëí=cêçã=a~åáÉä=EdêÉáÇ~åìëF=Ñáå~ä=íÉñí qÜìêëÇ~óI=lÅíçÄÉê=NNI=OMNO=PWQQWQQ=mj

76

RN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進 一 步 展 現:他 立 志「 不 以 王 的 膳 和 王 所 飲 的 酒 玷 污 自 己 」, 表 明 他 的 勇 氣 和 對 神 律 法 的 忠 誠 ( 8 節 )。 敘 事 者 描 寫 太 監 長 : 給 但 以 理 「 恩 惠 」 和 「 憐 憫 」( 9 節 ),「 懼 怕 」 王 ( 10 節 )。 他 拒 絕 但 以 理 的 猶 太 食 物 要 求 , 顯 明 他 真 的 懼 怕 王。敘 事 者 對 神 的 描 寫,我 們 會 在 下 面「 以 神為中心的詮釋」那部分討論。

重複 敘事者還有效地使用重複手法來強調某些觀念。例如, 在 第 2 節 ,「 重 複 bêt 三 次 和 『 他 [ 的 ] 神 』 兩 次 , 這 些 重 複 在 希 伯 來 文 本 中 相 當 明 顯,在 希 臘 文 譯 本 和《 新 標 準 修 訂 版 》11 中 並 不 明 顯,強 調 這 一 事 件 給 那 些 相 信 以 色 列 和 猶 大 之 神 的 人 所 帶 來 的 危 機 。 兩 次 提 到 了 『 他 [ 的 ] 神 』, 與 耶 路 撒 冷 聖 殿 的『 神 』形 成 了 對 立。」12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是生活在外邦神掌控之地。 在 8 節,敘 事 者 又 通 過 重 複 強 調 了 但 以 理 立 志 不 玷 污 自 己 :「 但 以 理 卻 立 志 不 以 王 的 膳 和 王 所 飲 的 酒 玷 污 自 己 , 所 以 求 太 監 長 容 他 不 玷 污 自 己。」進 一 步 說, 「在希伯來語中, 第 7 和 第 8 節 都 是 以 同 樣 的 動 詞 形 式 yāśem[ 即『 他 安 置 / 立 』] 開 始 的 , 」 13 這 說 明 但 以 理 立 志 不 玷 污 自 己 ( 8), 是 對 太 監 長 改 名 之 舉 的 直 接 回 應,太 監 長 給 但 以 理 取 了 巴 比 倫 名 字 伯 提 沙 撒 ( 意 思 是 「 願 伯 —即 巴 比 倫 之 主 神 瑪 杜 克

11

參: 《和合本》 , 「 神 殿[ bêt]」 、 「 他 神 的 廟[ bêt]」 、與「 他 神 的 庫 [ bêt]」。

12

Seow, Daniel, 22。

13

Lucas, Daniel, 49。 77


第一章

[ Marduk]—保 護 他 的 性 命 」 ;7 節 )代 替 希 伯 來 名 字。但 以 理 不 願 作 巴 比 倫 的「 伯 提 沙 撒 」 ,而 要 作 一 個 真 以 色 列 人 , 作 「 但 以 理 」, 即 「 神 是 我 的 審 判 者 」。 敘事者三次提到,食用素菜與白水的試驗期是十天 ( 12、 14、 15 節 ), 強 調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只 過 了 十 天 就 看起來比其他人更加俊美,實在神奇。值得注意之處在於, 敘 事 者 三 次 重 複 說 「 主 / 神 賜 給 」( nātan; 2 節 、 9 節 、 17 節, 《 和 合 本 》分 別 作「 神 交 付 」、 「 神 使 」和「 神 賜 給 」 ;見 下 面 「 以 神 為 中 心 的 詮 釋 」)。 重 複 也 提 醒 我 們 注 意 更 為 複 雜 的 文 學 結 構,比 如:首 尾 呼 應 ( inclusio , A—A′ )、 平 行 結 構 ( parallelism , A—B ; A′—B′) 、倒 裝 平 行( inverted parallelism,A—B;B′—A′)、 和 交 錯 配 置( chiasm,例 如,ABCB′A′) 。郭 定 格( Goldingay) 指 出,敘 事 者 在 講 述 這 個 故 事 時,使 用 了 一 個 整 體 交 錯 配 置 ( overall chiastic structure), 同 時 還 包 含 著 一 個 內 部 交 錯 配 置 ( inner chiasm)( C 1, 2 , C′ 2, 1 ): A 巴 比 倫 擊 敗 以 色 列 ( 1~ 2 節 ) B 少 年 人 被 帶 去 受 教 育 ( 3~ 7 節 ) C

1但 以理 不 想 被 玷污 (8

節)

2 開 始 了 一 個 試 驗 ( 9~ 14

節)

C′ 2 但 以 理 在 試 驗 中 得 勝 ( 15 節 ) 1 避 免 了 被 玷 污 ( 16

節)

B′ 少 年 人 在 教 育 上 得 勝 ( 17~ 20 節 ) A′ 但 以 理 比 巴 比 倫 人 活 得 更 長 久 ( 21 節 ) 由於這個交錯配置的中心部分講述了但以理如何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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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玷 污( CC′) ,講 員 有 可 能 會 受 到 誘 惑,以 人 為 中 心 來 理 解 並 傳講這個故事。例如,把焦點完全放在但以理的勇敢品格 上,而 講 道 的 應 用 也 不 難 預 見:效 法 但 以 理 ! 14 不 過,郭 定 格 正 確 地 指 出,即 使「 故 事 是 由 參 與 其 中 之 人 的 決 定 和 行 動 所 主 導 , … … 每 一 組 [ AB, CC′, B′A′] 都 至 少 一 次 提 到 神 的 作 為,每 一 次 都 使 用 了 動 詞『 賜 給 / 使 』 ( nātan,2 節、9 節 、 17 節 )。 」 15

以神為中心的詮釋 我 們 要 正 確 對 待 經 文,避 免 橫 向( horizontal)以 人 為 中 心 的 解 釋 和 傳 講,就 當 問:這 個 故 事 中,神 在 哪 裡 ? 神 在 做 什 麼 ? 有 時 神 在 幕 後 悄 無 聲 息 地 工 作,好 像 在 以 斯 帖 記 中 那 樣。但 在 這 個 故 事 裡,敘 事 者 凸 顯 出 至 高 神 主 動 參 與 人 類 歷 史 。作 者 在 三 個 主 要 環 節 ,用「 主 / 神 賜 給 」 ( nātan)來 強 調 神 的 參 與 (《 和 合 本 》 分 別 作 「 神 交 付 」、「 神 使 」 和 「 神 賜 給 」)。 在 敘 事 背 景 中 , 他 告 訴 我 們 ,「 主 將 猶 大 王 約 雅 敬 … … 交 付 他 手 」( 2 節 )。 尼 布 甲 尼 撒 固 然 強 大 , 但 是 萬 有 之 主 宰,主( ʾ a dōnāy)將 猶 大 交 在 巴 比 倫 人 的 手 中。當 但 以 理 在 被 擄 之 地 面 對 張 力 升 高 時 ,「 神 使 但 以 理 在 太 監 長 眼 前 蒙 恩 惠 , 受 憐 憫 」( 9 節 )。 就 像 神 在 很 久 以 前 , 使 約 瑟 「 在 司 獄 的 眼 前 蒙 恩 」( 創 三 十 九 21), 16 神 在 這 裡 也 使 但 以 理

14

見 69 頁 。

15

Goldingay, Daniel, 8。 參 : Seow, Daniel, 14,「 但 以 理 書 從 一 開 始就強調神的作為,立刻顯示這卷書主要是在談神的大能和作 為,人的卓越榜樣只是次要的。」

16

蕭 俊 良( Seow, Daniel, 27)提 出, 「 這 裡 提 到 的『 恩 惠 和 憐 憫 』, 79


第一章

從 太 監 長 那 裡 蒙 恩。這 一 良 好 關 係 讓 但 以 理 請 求 只 吃 猶 太 食 物 ( kosher food) 而 不 怕 受 到 懲 罰 。 不 幸 的 是 , 出 於 對 王 的 懼 怕,太 監 長 拒 絕 了 他 的 請 求。但 是 太 監 長 手 下 的 委 辦 卻 同 意 試 看 十 天。吃 十 天 粗 茶 淡 飯 有 什 麼 關 係 呢 ? 神 在 幕 後 悄 然 動工,祂賜福這試驗,結果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只過了十天, 就 看 起 來 比 其 他 少 年 人 更 加 得 到 滋 養。最 後,在 張 力 的 解 決 階 段 ,「 這 四 個 少 年 人 , 神 在 各 樣 文 字 智 慧 上 賜 給 他 們 聰 明 知識」 ( 17 節 ) ,以 至 於 王 將 他 們 留 在 朝 中。若 沒 有 以 色 列 的 神主動介入,故事不會發展到這個結果。朗文正確地斷言, 「 從 表 面 上 看,故 事 的 焦 點 是 人 類 角 色 的 行 動,但 本 章 的 首 要 教 訓 卻 是 關 於 神 。 」 17

經文的主題和目標 有了這些看見,我們現在可以建構這一敘事的主題了。 在 這 敘 事 中 ,「 主 / 神 交 付 / 使 / 賜 給 」( nātan) 的 三 次 重 複,張 力 的 升 高 及 解 決,表 明 神 是 這 主 題 的 主 角。郎 文 提 出 的 主 題 是 「 至 高 神 遠 超 過 人 類 最 強 大 的 統 治 者 」。 這 雖 是 一 個 不 錯 的 主 題,但 過 於 籠 統,朗 文 也 意 識 到 這 一 點,所 以 他 稱 這 一 主 題 是「 整 卷 書 的 主 要 關 切。」18 史 坦 曼( Steinmann)

並非指約瑟從司獄那裡得到了恩寵(就像《新修訂標準本》所 暗示的那樣) ,而 是 指 他 在 司 獄 面 前,從 神 那 裡 蒙 受 的『 恩 惠 和 憐 憫 』。 」 17

Longman, Daniel, 56= 朗 曼 三 世 著 , 恩 霖 譯 ,《 但 以 理 書 》, 國 際 釋 經 應 用 系 列 ( 香 港 : 漢 語 聖 經 協 會 , 2004), 57 頁 。 參 : Seow, Daniel, 21, 「 但 以 理 書 開 頭 這 一 章,首 要 是 論 到 神 的 主 權 和自由,次要才是公義和信實之人的行為模範。」

18

80

Longman, Daniel, 46= 朗 曼 三 世 著 ,《 但 以 理 書 》, 46 頁 , 強 調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提 出 了 一 個 相 似 的 主 題: 「 神 在 所 有 人 間 之 事 上 掌 權。」19 這 也 是 一 個 好 主 題,但 同 樣 過 於 籠 統;它 可 以 充 當 許 多 聖 經 段 落 的 主 題 , 不 具 備 經 文 的 針 對 性 ( textually specific)。 我們重新審視一下情節,會有助於找到這個故事的要 點 。 因 為 神 許 可 尼 布 甲 尼 撒 佔 領 以 色 列 ( 猶 大 ),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被 帶 到 了 巴 比 倫,他 們 接 受 教 育 以 便 在 王 的 宮 中 服事。然而但以理拒絕以王的食物玷污自己;他順服他的 神,而 非 人 類 的 王。神 使 但 以 理 在 太 監 長 眼 前 蒙 恩,從 而 為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不 玷 污 自 己 開 了 一 條 路。神 還 給 了 他 們 聰 明、知 識、和 智 慧,所 以 王 選 定 他 們 在 朝 中 服 事。一 個 對 經 文 有 針 對 性 的 主 題 可 以 建 構 如 下 :「 全 權 的 神 引 導 忠 心 的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在 巴 比 倫 位 高 權 重。」這 是 一 個 不 錯 的 故 事 梗 概,但 是 還 未 捕 捉 到 但 以 理 書 一 章 的 信 息。被 擄 的 百 姓通過這個故事能夠得到什麼樣的信息呢?想像一下我們 自 己 正 在 被 擄 的 困 境 中 受 苦,我 們 聽 到 了 這 一 信 息,全 權 的 神 引 導 忠 心 的 但 以 理 和 朋 友 們 在 巴 比 倫 位 高 權 重,祂 也 會 引 導 忠 心 的 百 姓 , 即 使 他 們 是 在 被 擄 之 中 。 20 但以理為何要向神的百姓傳遞這樣的信息?他的目標 或 宗 旨 是 什 麼 ? 敘 事 者 的 主 要 目 標 與 主 題 一 致,是 要 安 慰 神 的 百 姓,告 訴 他 們:即 使 在 被 擄 之 中,全 權 的 神 也 會 引 導 忠

字 體 為 引 者 標 示。他 建 議 的 另 一 個 主 題 較 為 集 中 於 本 章: 「即使 在被擄之中,神賜給祂的百姓能力,得以昌大並忠心。」見: 前 引 書 , 42= 朗 曼 三 世 著 ,《 但 以 理 書 》, 42 頁 。 19

Steinmann, Daniel, 77。

20

參 Seow, Daniel, 30,「 這 個 故 事 是 關 於 神 的 勝 利 , 不 是 藉 着 普 通 的 能 力 展 示,而 是 透 過 神 的 各 樣 給 予( giving)—即 使 在 患 難中,在無力的景況裡,甚至在死亡的威嚇下。」 81


第一章

心 的 百 姓。21 但 是 敘 事 者 可 能 還 有 一 個 次 要 的 目 標。他 所 描 寫的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是真以色列人,即使遠離應許之 地 , 也 向 神 忠 心 : 在 飲 食 方 面 向 神 忠 心 ( 一 章 ); 在 不 跪 拜 偶 像 上 向 神 忠 心( 三 章 ) ;在 每 日 的 祈 禱 上 向 神 忠 心( 六 章 ) ; 總 而 言 之,即 使 在 被 擄 之 中,他 們 也 通 過 遵 行 律 法 保 持 了 對 神的忠心。敘事者期望以色列人認同但以理和他的朋友 們 — 不 是 要 人 模 仿 他 們 的 每 一 個 行 動,也 拒 絕 接 受 王 膳,22 因為他們根本沒有那些飲食,乃是學習做一個真以色列人, 即 使 在 被 擄 的 時 候,也 對 神 和 祂 的 律 法 忠 心。 23 因 此,敘 事 者 的 次 要 目 標 是 勸 勉 神 的 百 姓,即 使 在 被 擄 之 中,也 要 向 神 和祂的律法忠心。

傳講基督的方法 在 這 個 段 落,我 們 要 尋 找 從 這 一 舊 約 聖 經 敘 事 進 到 新 約 聖 經 之 耶 穌 基 督 的 可 能 方 法。通 常 來 說,最 好 的 方 法 是 將 經

21

參 Longman, Daniel, 56= 朗 曼 三 世 著, 《但以理書》 ,57 頁, 「這 裡和但以理書的其他地方,神的主權微妙但清楚地展現,為了 要安慰祂的百姓。從人的有限視角來看,他們認為自己乃是落 在敵人手中任人宰割。但以理書第一章略過那錯誤但可以理解 的認知,向他們指出,全權的神仍然真實。」

22

見 : 例 如 , Collins, Daniel, 145,「 這 故 事 有 特 定 的 實 際 目 標 : 勸勉離散的猶太人不要因食物玷污自己,同時積極地參與所在 環境的文化生活。」

23

膚淺的人物模仿式講道與認同聖經人物之間的區別,以及使用 《從釋經到講道》 ,李 永 卓 譯( South 後 者 的 注 意 事 項,見:拙 著, Pasadena: 美 國 麥 種 傳 道 會 , 2015), 292-301= Modern Preacher, 175-81 。

82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文 主 題 擴 展 到 耶 穌 基 督。由 於 這 一 章 並 沒 有 關 於 將 要 來 之 彌 賽 亞 的 應 許,也 沒 有 一 個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主 要 對 比,我 們 將 會 依 次 探 討 其 餘 五 種 從 舊 約 聖 經 進 到 基 督 的 方 法:救 贖 歷 史 進 程、預表、類比、縱向主題、和新約聖經參照。

救贖歷史進程(Redemptive-Historical Progression) 救贖歷史進程提供了一個通向新約聖經中之耶穌的直 接 方 法 。 但 以 理 書 一 章 強 調 神 「 交 付 / 使 / 賜 給 」: 主 將 猶 大王約雅敬、並神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尼布甲尼撒之手(2 節 )。 即 使 祂 的 百 姓 被 擄 , 神 繼 續 與 他 們 同 在 : 神 使 但 以 理 在 太 監 長 眼 前 蒙 恩 惠,受 憐 憫( 9 節 ) ,並 且「 神 … … 賜 給 他 們聰明知識」 ( 17 節 ) 。神 的 子 民 即 使 處 於 被 擄 之 中,神 仍 然 透 過 進 入 人 類 歷 史,賜 他 們 一 切 所 需,來 引 導、保 護、並 拯 救他們。 在 日 期 滿 足 的 時 候,神 賜 下 最 寶 貴 的 禮 物: 「神愛世人, 甚 至 將 祂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他 們,叫 一 切 信 祂 的,不 至 滅 亡,反 得永生」 ( 約 三 16) 。馬 太 福 音 一 章 記 錄 了 從 亞 伯 拉 罕 到 大 衛 的 家 譜,共 有 十 四 代( 十 四 是「 大 衛 」這 個 名 字 的 希 伯 來 數 值 ); 從 大 衛 到 被 擄 之 時 的 家 譜 也 有 十 四 代 ; 從 被 擄 到 彌 賽 亞 降 臨 也 有 十 四 代,救 贖 歷 史 的 進 程 由 此 突 顯 出 來: 「這樣, 從 亞 伯 拉 罕 到 大 衛 共 有 十 四 代,從 大 衛 到 遷 至 巴 比 倫 的 時 候 也 有 十 四 代 , 從 遷 至 巴 比 倫 的 時 候 到 基 督 又 有 十 四 代 」( 太 一 17)。 耶 穌 是 另 一 位 大 衛 王 。 祂 是 彌 賽 亞 王 , 生 下 來 要 拯 救 神 的 子 民 脫 離 被 擄 的 世 界,並 帶 領 他 們 進 入 應 許 之 地。耶 穌 在 所 獻 上 的 大 祭 司 禱 告 中 對 父 神 說 ,「 我 已 將 你 的 道 賜 給 他 們,世 界 又 恨 他 們;因 為 他 們 不 屬 世 界,正 如 我 不 屬 世 界 一 樣 。 … … 他 們 不 屬 世 界 , 正 如 我 不 屬 世 界 一 樣 」( 約 十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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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4、 16)。 今 天,神 的 百 姓 在 地 上,仍 然 活 在 被 擄 之 中,在 伊 甸 的 東 邊。我 們 可 以 稱 自 己 是 某 個 國 家 的 公 民,但 是 實 際 上,保 羅 說 ,「 我 們 卻 是 天 上 的 國 民 , 並 且 等 候 救 主 , 就 是 主 耶 穌 基督從天上降臨」 ( 腓 三 20;參:彼 前 一 1 和 雅 一 1) 。耶 穌 將 要 再 來,把 我 們 這 些 被 擄 在 有 罪 之 邪 惡 世 界 中 的 人 帶 到 應 許之地,即神在地上的完美國度。

預表 預表也提供了一種傳講基督的方法,因為但以理預表 ( 預 示 )了 耶 穌 基 督。請 注 意 但 以 理 與 耶 穌 之 間 的 下 列 類 比 及 增 強:全 權 的 神 許 可 但 以 理 被 帶 離 應 許 之 地,被 擄 到 罪 惡 的 巴 比 倫,同 樣,聖 父 也 將 祂 的 獨 生 兒 子 從 天 國 送 到 這 罪 惡 的 世 界 ( 約 三 16)。 但 以 理 是 一 個 真 以 色 列 人 , 同 樣 , 耶 穌 也 是 一 個 真 以 色 列 人,神 的 兒 子。處 於 巴 比 倫 的 但 以 理 在 飲 食 上 順 服 神;而 耶 穌 在 各 樣 事 上 都 順 服 神。神 賜 給 但 以 理 智 慧 和 知 識 ; 神 也 賜 給 耶 穌 智 慧 和 知 識 (「 凡 聽 見 祂 的 , 都 希 奇 祂 的 聰 明 和 祂 的 應 對 」[ 路 二 47])。 神 引 導 但 以 理 , 使 他 在 巴 比 倫 中 位 高 權 重;神 也 引 導 祂 兒 子 耶 穌,升 到 至 高: 「所 以 神 將 祂 升 為 至 高,又 賜 給 祂 那 超 乎 萬 名 之 上 的 名,叫 一 切 在 天 上 的、地 上 的 和 地 底 下 的,因 耶 穌 的 名 無 不 屈 膝,無 不 口 稱 耶 穌 基 督 為 主 , 使 榮 耀 歸 與 父 神 」( 腓 二 9~ 11)。

類比(Analogy) 類 比 提 供 了 另 一 條 通 向 新 約 聖 經 之 耶 穌 的 途 徑。但 以 理 書 寫 給 被 擄( in exile)之 以 色 列 百 姓 的 信 息,和 彼 得 寫 給 散 居 ( in exile) 之 基 督 徒 的 信 息 , 兩 者 之 間 有 類 比 :「 耶 穌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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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督 的 使 徒 彼 得 寫 信 給 那 分 散 … … 寄 居 的,就 是 照 父 神 的 先 見 被 揀 選,藉 著 聖 靈 得 成 聖 潔,以 致 順 服 耶 穌 基 督,又 蒙 祂 血 所 灑 的 人 」( 彼 前 一 1~ 2)。 我 們 也 可 以 在 作 者 的 目 標 上 看 到 類 比:但 以 理 書 一 章 說 全權的神在百姓被擄之中也會引導,以此來安慰神的百姓, 同 樣 , 耶 穌 也 安 慰 跟 從 祂 的 人 :「 你 們 這 小 群 , 不 要 懼 怕 , 因 為 你 們 的 父 樂 意 把 國 賜 給 你 們 」( 路 十 二 32)。

縱向主題(Longitudinal themes) 我們也可以追溯全權的神從舊約聖經到新約聖經一直 引 導 祂 百 姓 的 這 個 主 題。從 亞 伯 拉 罕 開 始,神 帶 領 他 離 開「 迦 勒底的吾珥」 ( 創 十 一 31) ,也 就 是 後 來 巴 比 倫 的 前 身,引 導 他 到 應 許 之 地;接 下 來 是 雅 各,神 引 領 雅 各 從 應 許 之 地 到 哈 蘭 ( 也 在 後 來 的 巴 比 倫 王 國 ), 後 來 又 回 到 了 應 許 之 地 ; 然 後 是 約 瑟,他 像 但 以 理 一 樣,被 迫 流 亡,但 神 賜 給 他 解 夢 的 智 慧 與 能 力,使 他 的 地 位 僅 次 於 法 老,並 從 饑 荒 中 拯 救 了 神 的 百 姓。約 瑟 死 在 埃 及,但 是 他 叮 囑 以 色 列 百 姓 要 將 他 葬 在 應 許 之 地: 「 約 瑟 對 他 弟 兄 們 說: 『 我 要 死 了,但 神 必 定 看 顧 你 們,領 你 們 從 這 地 上 去,到 祂 起 誓 所 應 許 給 亞 伯 拉 罕、以 撒 、 雅 各 之 地 』」( 創 五 十 24)。 多 年 之 後 , 神 果 然 從 埃 及 的 奴 隸 生 活 中 拯 救 了 以 色 列 百 姓,他 們 也 果 真 帶 著 約 瑟 的 屍 體 一 同 進 入 應 許 之 地,並 葬 在 那 裡( 出 十 三 19;書 二 十 四 32) 。 神 引 導 祂 的 百 姓 經 歷 了 士 師 時 期、列 王 時 期、被 擄 時 期,並 使 餘 民 歸 回 應 許 之 地,直 到 基 督 的 到 來。耶 穌 成 就 了 祂 在 地 上 的 工 作 , 建 立 了 教 會 , 並 應 許 要 帶 領 祂 的 教 會 :「 我 就 常 與 你 們 同 在 ,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 太 二 十 八 20)。 在 講 章 中,講 員 必 須 謹 慎 對 待 縱 向 主 題,因 為 在 追 溯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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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題 時 如 果 過 於 注 重 細 節,會 眾 很 快 就 會 覺 得 單 調 乏 味。概 括 式描述往往比冗長的爬梳聖經更有效。

新約聖經參照(New Testament Reference) 按 照 希 臘 文 新 約 聖 經 附 錄 中 的 列 表 , 約 翰 福 音 三 章 35 節 引 喻 但 以 理 書 一 章 2 節 , 而 啟 示 錄 二 章 10 節 引 喻 但 以 理 書 一 章 12 和 14 節 的 「 十 天 」。 這 兩 處 引 喻 對 於 傳 講 基 督 幫 助 不 大 。 在 經 文 彙 編 ( concordance) 中 查 考 神 的 護 理 ( providence), 我 們 可 以 找 到 耶 穌 教 導 神 如 何 帶 領 百 姓 。 例 如 , 耶 穌 教 導 說 :「 五 個 麻 雀 不 是 賣 二 分 銀 子 嗎 ? 但 在 神 面 前 , 一個也不忘記,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 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 路 十 二 6~ 7) 。耶 穌 的 大 祭 司 禱 告 說: 「 聖 父 啊,求 你 … … 保 守 他 們[ 跟 隨 耶 穌 的 人 ] ,… … 我 與 他 們 同 在 的 時 候,因 你 所 賜 給 我 的 名 保 守 了 他 們,也 護 衛 了 他 們;… … 現 在 我 往 你 那 裡 去,… … 我 不 求 你 叫 他 們 離 開 世 界 , 只 求 你 保 守 他 們 脫 離 那 惡 者 」( 約 十 七 11~ 15)。 保 羅 也 把 神 的 護 理 與 耶 穌 基 督 聯 繫 起 來 :「 我 們 曉 得 萬 事 都 互 相 效 力,叫 愛 神 的 人 得 益 處,… … 誰 能 使 我 們 與 基 督 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饑 餓 嗎 ? 是 赤 身 露 體 嗎 ? 是 危 險 嗎 ? 是 刀 劍 嗎 ? … … 然 而,靠 著 愛 我 們 的 主,在 這 一 切 的 事 上 已 經 得 勝 有 餘 了。因 為 我 深 信,無 論 是 死,是 生,是 天 使,是 掌 權 的,是 有 能 的,是 現 在 的 事,是 將 來 的 事,是 高 處 的,是 低 處 的,是 別 的 受 造 之 物,都 不 能 叫 我 們 與 神 的 愛 隔 絕;這 愛 是 在 我 們 的 主 基 督 耶 穌 裡 的 」( 羅 八 28~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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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被擄到巴比倫

講章的主題、目標、和需要 我 們 已 經 查 看 了 新 約 聖 經 與 經 文 主 題 的 關 聯,現 在 我 們 要來建構講章的主題和目標。因為救贖歷史和啟示的漸進 性,講 章 主 題 有 時 不 得 不 與 經 文 主 題 有 所 不 同,但 是 講 章 主 題 應 該 紮 根 在 經 文 主 題 。 我 們 建 構 的 經 文 主 題 如 下 :「 即 使 在 被 擄 之 中,全 權 的 神 引 導 忠 心 的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在 巴 比 倫 位 高 權 重,祂 也 會 引 導 忠 心 的 百 姓。」由 於 新 約 聖 經 並 沒有改變這個信息,我們可以用這經文主題來作講章主 題 —除 了 一 個 短 語 。「 在 被 擄 之 中 」 這 個 短 語 帶 來 幾 個 問 題:今 日 教 會 被 擄 的 方 式 與 當 時 的 以 色 列 百 姓 一 樣 嗎 ? 我 們 在 前 面 已 看 過 保 羅 的 教 導,神 的 百 姓 仍 然 處 於 被 擄 之 中,因 為 他 們 生 活 在 有 罪 、 邪 惡 的 世 界 :「 我 們 卻 是 天 上 的 國 民 」 ( 腓 三 20)。 彼 得 也 把 新 約 聖 經 教 會 稱 為 「 分 散 」 和 「 寄 居 的 」( 彼 前 一 1; 參 : 雅 一 1)。 因 此 , 我 們 在 講 章 中 可 以 保 留 「 被 擄 」 這 一 主 題 。 但 是 ,「 對 於 神 的 子 民 來 說 , 被 擄 」 可 能 不 夠 清 晰,而 主 題 應 該 一 清 二 楚,因 此 我 們 要 將「 在 被 擄 之 中 」改 為「 在 世 界 中 」 。另 外 一 個 問 題 是: 「 即 使 」神 真 的 在 世 界 中 引 導 祂 的 教 會,又 有 什 麼 可 驚 訝 的 嗎 ? 因 為 耶 穌 應 許 過 要 與 祂 的 教 會 同 在 ,「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 太 二 十 八 20), 並 且 要 將 聖 靈 澆 灌 祂 的 教 會 , 所 以 神 在 世 界 中 引 導 祂 的教會這一點並不令人吃驚。因此,我們可以去掉「即使」 這 個 詞 。 所 以 , 講 章 主 題 就 成 了 :「 全 權 的 神 引 導 忠 心 的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在 巴 比 倫 位 高 權 重,祂 也 會 在 世 界 中 引 導 祂忠心的百姓。」 我 們 曾 做 出 過 結 論,作 者 的 信 息 可 能 有 兩 個 目 標:首 要 目 標 是 ,「 安 慰 神 的 百 姓 , 因 為 即 使 在 被 擄 之 中 , 全 權 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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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仍會引導祂忠心的百姓」 ,次 要 的 目 標 是, 「勸勉神的百姓在 被 擄 之 中 向 神 忠 心 」。 講 章 對 今 日 的 教 會 也 可 以 有 同 樣 的 兩 個 目 標 , 只 是 把 「 即 使 在 被 擄 之 中 」 改 為 「 在 世 界 中 」。 傳 講 這 一 講 章 的 雙 重 目 標 24 就 是:安 慰 神 的 百 姓,因 為 全 權 的 神 會 在 世 界 中 引 導 祂 忠 心 的 百 姓,並 且 勸 勉 神 的 百 姓 向 神 忠 心。 當 然,講 章 有 雙 重 目 標,使 得 聚 焦 和 統 一 比 單 一 目 標 更 為 困 難。但 是 如 果 聖 經 的 作 者 似 乎 有 雙 重 目 標,我 們 就 應 該 接受這個挑戰,去傳講一篇有著雙重目標卻又統一的講章。 畢 竟,雙 重 目 標 指 向 會 眾 的 雙 重 需 要,這 乃 是 講 章 所 要 探 討 的:神 的 百 姓 會 在 這 個 世 界 遭 受 逼 迫 或 觀 察 到 逼 迫,因 而 產 生 疑 問,神 是 否 仍 在 掌 管 著 這 個 世 界 的 邪 惡 力 量;神 的 百 姓 也會受到誘惑而偏離神的律法。

解經講章(Sermon Exposition) 要 揭 示 這 篇 講 章 的 切 身 關 係,可 以 在 引 言 中 用 一 個 例 證 ( illustration) ,談 到 有 些 人 為 著 自 己 或 其 他 基 督 徒 所 遭 受 的 逼 迫 而 感 到 驚 駭,開 始 懷 疑 一 位 慈 愛 的 神 是 否 存 在,也 失 去 對 神 的 信 心,並 開 始 以 世 俗 的 方 式 生 活。 25 例 如,許 多 人 聲 稱 二 戰 時 奧 希 維 茲 ( Auschwitz) 集 中 營 的 暴 行 讓 他 們 失 去 對 神 的 信 心。因 為 許 多 基 督 徒 與 幾 百 萬 猶 太 人 一 起 死 在 納 粹 集 中 營。於 是 有 一 個 問 題:當 逼 迫 肆 虐 時,比 如 說,當 國 家

24

為了保持講章的統一,講章應該只有一個主題。但如果聖經作 者 的 目 標 支 持 , 當 然 可 以 有 雙 重 的 目 標 ( 應 用 )。

25

關 於 使 引 言 具 有 切 身 關 係 的 另 外 一 種 選 擇,見〈 附 錄 三 〉瑞 恩 • 費 伯 ( Ryan Faber) 的 講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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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種聖經註釋 真正使這一系列與其他註釋書不同的是,它從福音主義這一解經傳統的內部發聲。福音主義是更 正教內部跨越傳統宗派界限的一個非正式運動。它的中心與精神在於堅信聖經是神默示的話語, 藉著受聖靈感動的人手寫出,是絕對沒有謬誤的。通過聖經,神呼喚人類去享受與其創造主和救 主之間充滿愛的個人關係。依照這一傳統,「麥種聖經註釋」的各書卷並不將聖經當作只是人為 創作的古代文學作品,它特別注意文本的文學特徵、神學主題、及其對今天信仰生活的影響。

路得記

羅馬書

The Book of Ruth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The Book of Revelation

哈伯德 Robert L. Hubbard Jr.

穆爾 Douglas Moo

饒柏˙孟恩思 Robert Mounce

約伯記

加拉太書

新約引用舊約

穆爾 Douglas Moo

夏德黎 John E. Hartley

Galatians

The Book of Job

詩篇

以弗所書

啟示錄 上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Use of the Old Testament 畢爾、卡森(編) G. K. Beale & D. A. Carson (ed.)

Psalms

The Letter to the Ephesians

范甘麥倫 Willem A. VanGemeren

歐白恩 Peter O’Brien

主耶穌的畫像

箴言

腓立比書

Jesus according to Scripture

博克 Darrell L. Bock

The Book of Proverbs

The Letter to the Philippians

華爾基 Bruce K. Waltke

韓森 G. Walter Hansen

主耶穌的比喻

歌羅西書、腓利門書

Stories with Intents

以賽亞書

The Book of Isaiah 歐思沃 John N. Oswalt

馬太福音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

The Letters to the Colossians and to Philemon 穆爾 Douglas J. Moo

提摩太與提多書信 The Letters to Timothy & Titus

卡森 D. A. Carson

唐書禮 Philip Towner

約翰福音

希伯來書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卡森 D. A. Carson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歐白恩 Peter O’Brien

使徒行傳

約翰書信

Acts

1-3 John

博克 Darrell L. Bock

亞伯勒 Robert W. Yarbrough

斯諾德格拉斯 Klyne R. Snodgrass


麥種聖經神學系列 顧名思義,麥種聖經神學系列以聖經神學研究為焦點,選題範圍除 聖經神學、舊約神學、與新約神學外,亦納入聖經不同作者、書卷 的神學,以及重要的聖經神學專題,將學術界精心研究的成果介紹 給華文讀者,期盼能為華人的聖經與神學研究打下紮實的基礎。

聖經神學導論

保羅神學:綱要

From Eden to New Jerusalem

Paul: An Outline of His Theology

亞歷山大 T. Desmond Alexander

芮德博 Herman Ridderbos

郝思舊約神學

保羅神學:新舊觀

Old Testament Theology

Perspectives Old and New on Paul

郝思 Paul House

魏斯特鴻 Stephen Westerholm

馬歇爾新約神學

保羅神學:基督論

New Testament Theology

Pauline Christology

馬歇爾 I. Howard Marshall

費依 Gordon D. Fee

史瑞納新約神學

保羅神學:聖靈論

New Testament Theology

God's Empowering Presence

史瑞納 Thomas R. Schreiner

費依 Gordon D. Fee


光照系列 「光照」系列納入與聖經詮釋、解經學、及講道有關的重要著作, 裝備讀者,心中的眼睛被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照明(φωτίζω,弗 一18),能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揚出來,使眾人獲得光照而明 白(φωτίζω,弗三8∼9)那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 是如何安排的。

聖經神學與解經講道

從傳道書傳講基督

Preaching the Whole Bible as Christian Scripture

Preaching Christ from Ecclesiastes

高偉勳 Graeme Goldsworthy

講道與講道的人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Preaching Christ from Daniel

Preaching and Preachers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鍾馬田 D. Martyn Lloyd-Jones

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

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

Christ-Centered Sermons

Not against Flesh and Blood

柴培爾 Bryan Chapell

鍾馬田 D. Martyn Lloyd-Jones

從舊約傳講末世論

從釋經到講道

Preaching and Teaching the Last Things

The Modern Preacher and the Ancient Text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華德•凱瑟 Walter C. Kaiser Jr.

從聖經傳講倫理學 What Does the Lord Require?

從舊約傳講基督

華德•凱瑟 Walter C. Kaiser Jr.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神在講道中居首位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從創世記傳講基督 Preaching Christ from Genesis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The Supremacy of God in Preaching 約翰•派博 John Piper

講道?純粹講道的簡單教導 Preaching? Simple Teaching on Simply Preaching 亞歷克•莫德 Alec Motyer


焦點系列 置身於二十一世紀,教會面對無數的挑戰與衝擊。本系列精選與神學思想和教會牧養相 關的焦點話題,在面對後現代思潮的影響時,堅守聖經的教導,以基督的福音為中心, 發出為時代守望的先知信息。

建立高EQ的教會

聖經無誤論

The Emotionally Healthy Church

Five Views on Biblical Inerrancy

史卡吉羅、柏華倫 Peter Scazzero & Warren Bird

梅瑞克、蓋瑞特編 J. Merrick and Stephen M. Garrett (ed.)

神的全權與人的責任

牧師—— 公眾神學家

Divine Sovereignty and Human Responsibility

Pastor as Public Theologian

卡森 D. A. Carson

范浩沙、史朝恩 Kevin J. Vanhoozer and Owen Strachan

認識新興教會

沒有基督的基督教

Becoming Conversant with Emerging Church

Christless Christianity 邁克·何頓 Michael Horton

卡森 D. A. Carson

健康教會九標誌

福音導向的人生

Nine Marks of a Healthy Church

The Gospel-Driven Life

狄馬可

Mark Dever

耶穌所傳的福音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麥卡瑟

John MacArthur

深思熟慮的教會 The Deliberate Church 狄馬可、亞保羅 Mark Dever & Paul Alexander

邁克·何頓 Michael Horton

福音的託付 The Gospel Commission 邁克·何頓 Michael Hor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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