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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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世紀基督教釋經學》增訂第二版目錄 ¢ 導論
Part 1 第 第 第 第 第
1章 2章 3章 4章 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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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 文法 語意學 句法 歷史與文化背景
Part 2 6章 第 7 章 第 8 章 第 9 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2章 第13章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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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附篇一 附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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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章 16章 第17章 第18章
應用釋經學
聖經神學 系統神學 講道學(一):處境化 講道學(二):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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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文體分析
舊約律法 敘事體 詩體 智慧文學 預言 啟示文學 比喻 書信 新約中的舊約
Part 3 第
一般釋經學
意義的問題:辯論的重點 意義的問題:解決之道
附註 參考書目 人名索引 (限於篇幅,試讀本僅放簡單目錄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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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論 013
導 論 對真信徒來說,沒有什麼事情,比研讀神的話語來得重要。且讓 我舉一個例子。如果你在查經時,有人闖進來告訴你說,教會的後院 中遍佈金幣,並且據測量顯示,地底下,金幣越深越多,直達兩百英 呎深處。相信十分之一秒之內,整個房間的人就都跑出去了。你亦不 會單以撿拾地面上的金幣為足,反而會著手發掘。不久之後更會買 來工具(如鋤耕機等) ,學習使用,越掘越深。事實上,研經也是如 此,發掘越深,收穫越大。單在表層,你當然也會蒙福,但如果往下 發掘能夠得到更大的寶藏,為什麼還要停留在這個階段呢?本書的宗 旨,就是給你更深發掘神話語的工具,教你好好使用。我們的目標, 就是神的真理這個終極的寶藏! 釋經學( hermeneutics )源於希臘文的一個字,意思是「解釋」 。 傳統上它是指「解釋作者意思的原則或方法之科學」 ;不過,有人向 這種說法挑戰,而今天在許多圈子內,這個詞已經只指說明經文目前 的意思,與它原初的意義無關。這是本書兩個附篇所探討的題目,在 那裏我提出的看法為:對原初意義的關注仍舊是釋經學的重點,這是 合理的,甚至是必要的;釋經學探討經文過去的意義,也探討它今天 的含義。我反對今天有些人用「解經法」 (exegesis )稱對經文意義的 研究,而用「釋經學」稱它對現今的意義。其實,釋經學是含括一切 的名詞,而解經與「處境化」 (contextualization,指將經文對今日的 含義作跨越文化的溝通) ,乃是這個大任務中的兩方面。 若要正確明瞭釋經的任務,必須具備三個觀點。第一,釋經學是 一門科學,因為它按照邏輯和分類法,提供了解釋的定律。在本書第 一部中,我將根據相關學科—如語言學、文學批判等—所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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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資料,重新設定解釋的「定律」 。第二,釋經學是一種藝術,因 為它的技巧要求具備想像力,並能夠將「定律」用在特定的經文或書 卷中。這絕不可能只靠在課室中學習,而要在實際使用中不斷操練, 才能有所成就。我的學生通常需要二十五個小時左右,才能在我的釋 經學課程中,完成一篇講章。我告訴他們,在講過三年道之後,應該 能夠只需一半的時間,就能寫出更好的信息。預備信息的藝術,是其 中的關鍵。我將從聖經本身舉出許多例子,展示釋經的「藝術」 。第 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用釋經學來解釋聖經,是一件屬靈的事, 必須倚靠聖靈的帶領。現代學者常太忽略神的層面,只從文學的角度 來看聖經,幾乎將有關神的一面當作文體(genre )看待。 但是人的努力並不能使神的話語真正成為上頭來的信息。巴特 (Karl Barth )教導說,聖經的作者只是工具而已,這個觀點固然不正 確,但是他強調,聖經向人類說話,是透過神所掌控的「亮光」 ,這 個見解卻一點也不錯。在研讀聖經的時候,我們必須倚賴神,不能單 單倚賴從人得到的釋經原則。有關「光照」的教義,第十八章將深入 討論。 釋經的工程也有三個層次,可以從代名詞的角度來予以界定。首 先是第三人稱的角度,所提的問題為「它的意思為何?」 (解經) ;接 下來是第一人稱的角度,即是問「它對我有何意義?」 (靈修) ;最後 則是第二人稱的角度,嘗試「與你分享它對我的意義」 (講道) 。嘗試 一個而忽略其餘的,只能給我們錯誤的信息。單從第三人稱角度讀經 的是神學院的教授,與現實脫節,只能和同類的人溝通。只取第一人 稱角度的是主觀的人,住在修道院中,神的話只和他們自己有關。純 粹第二人稱角度的人也是主觀,但卻把聖經拿作棍子,對所有人都當 頭棒喝,但卻不對自己作出挑戰。我們必須三者皆重,按照既定的次 序研經,孜孜不倦地尋求經文的含義,首先用諸己身,接著和他人分 享。 本書的前提為:聖經的詮釋—從經文到處境、從原初的意義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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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境化的應用(或對今日教會的義蘊)—乃是「螺旋式」 (spiral ) 的。自從「新釋經學」 (New Hermeneutic )以來,學者喜愛用「釋經 學循環」 (hermeneutical circle )一詞,描述我們對經文的解釋導致它 解釋我們。然而,這種封閉式的循環有危險性,因為其心態為「語 言事件」是平等的;這樣一來,經文的首要性便喪失了(參 Packer 1983:325∼27 ) 。 「螺旋」的比喻則較佳,因為它不是封閉的循環,而 是一端敞開的運轉—從經文的水平走向讀者的水平。我不是繞著封 閉的圈子來回轉,找不到真正的意義為何,而是沿著螺旋走,可以愈 來愈靠近經文原初的意義;也就是說,我必須作精闢的假設,並且不 斷讓經文向可能的解釋發出挑戰,加以修正,再引導我來說明它對現 今狀況的義蘊。就此而言,必須指出的一點,是這螺旋是個圓錐體, 不是永無止境的轉來轉去,而是不斷逼近經文的意義,和對今日的義 蘊。聖經作者原初的意思是很重要的起點,但本身卻不是終點。釋經 學的使命要從解經開始,可是要到將經文的意義處境化,應用於今日 的情形,才算完成。釋經的兩方面,就是赫爾胥(E. D. Hirsch )所謂 的「意義」 (meaning )和「義蘊」 (significance ) ,亦即是它對作者及 其讀者的原初意義(所謂「聽眾批判」 〔audience criticism 〕 ) ,以及它 對現代讀者的義蘊(1967:103∼26 ) 。 釋經學很重要,因為它使人從經文走到應用,讓神的靈所默示的 話語,以新鮮而滿有活力的方式向今天的人說話,像當年一樣有力。 此外,傳道人或教師必須宣揚神的話,而不是講他們自己主觀的宗教 看法。惟有經過仔細界定的釋經學,才能夠使人與經文牢牢結合在一 起。我們這一代福音派最基本的錯誤,是「引用經文作證明」 ,就是 以一段經文來「證明」某種教導或作法,卻沒有考慮到原初神默示它 的意義。許多背誦聖經的節目,本身固然很有價值,但等於鼓勵人忽 略一段經文的上下文,只將其表面意思應用到人的需要中。倘若要將 原初意義和現代應用聯繫起來,需要花許多工夫。 在本書中,我採用「意義-義蘊」的模式。這個觀念是依據赫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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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的區分,他認為,作者在一段經文中原初的意思,是不可改變的核 心,而該段經文對個別讀者的義蘊或含義,卻有多種形式;原初意義 之應用,可以視不同的情境而有變化(1976:1∼13 ) 。今天對這個問 題的辯論很多,不少人提出挑戰。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 ) 觀察到,「 『它的意思為何』與『它現今有何意義』的區別,……逐漸 被棄置、忽略,或否定」 ,因為詮釋者的先入為主,或「釋經的自覺 性」 (self-awareness ) ,使回到原初意義變成一件很難的事(有人則 認為不必再在乎) (1984:1 ) 。然而,我仍然相信,這是最能闡明釋經 學任務的模式,在附篇(一)與(二)的論點,以及本書的整個進展 中,我都將陳明箇中道理。但赫爾胥的看法,依然而需要受哲學上 較為有力的技巧「言語行為理論」 (speech-act theory )所修正。這個 從維根斯坦(L. Wittgenstein ) 、塞爾(J. R. Searle ) 、提瑟頓(A. C. Thiselton ) ,而至范浩沙(Kevin Vanhoozer )所發展出來的運動,了 解到無論是語言還是文字的傳達,都包括了三個行動層面—言內行 為(locutionary,說什麼) 、言外行為(illocutionary,做什麼) 、言後 行為(perlocutionary,有什麼作用) (請參看附篇 2 ) 。解經者所研究 的,是一段經文的活動,尋求發現它在這三個層面中,有什麼意義和 義蘊。 聖經並不是透過「天使的言語」啟示的。它雖然是神的默示,卻 是用人的語言寫成,也置身於人的文化中。因著語言的特質,聖經恆 常的真理乃是包含在比喻式的話語中;換言之,聖經絕對的真理,是 包藏在古代希伯來和希臘的語言和文化之中,我們必須了解這些文 化,才能正確地解釋經文。聖經不會自動跨越文化隔閡,來陳述其 意。學者對同一段經文的解釋差異甚大的事實,也讓我們明白,在讀 經時,神不會奇蹟式地啟示經文的含義。儘管福音的真理很簡單,但 要揭示某段經文原初的意義,卻是一件複雜的事,需要下很多工夫。 要完成這項艱鉅的任務,我們只能盡力研究釋經學,並且持之以恆地 應用它。在開始這項任務之前,還需要注意幾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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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經學與經文原意 福音派釋經學的目標十分簡單— 發現大作者/小作者的原意 (小作者〔author 〕是受默示而著作聖經的人,大作者〔Author 〕是 默示經文的神) 。現代的批判學者愈來愈認為,要發現一段經文原初 的意義是不可能的。問題為:作者在寫作的時候雖有明確的用意,但 是我們現在已經無從知道,因為他們不能現身,來澄清或說明他們所 寫的內容。現代的讀者無法從古代的觀點來讀經文,而必然會不斷將 現代的觀點讀進經文中。所以,批判學者主張,客觀的解釋是不可能 的,作者原初的用意,我們已經完全失落了。既然因著團體的不同, 「意義」也隨之不同,實際上任何經文都可能有多重意義;只要該意 義能對特定的閱讀觀點或團體有作用,便有其價值(費施〔Stanley E. 。 Fish 〕的主張) 這些問題實際存在,而且十分複雜。由於其中牽涉到艱深的哲學 問題,我在此不詳談,留到附篇才深入討論。然而,從另一個角度而 言,本書的每一章,都是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因為解釋的過程能構成 一個基礎,來發掘聖經經文原初的意義。附篇探討的是理論方面的答 案,而整本書的努力,則是要提供解決這難題的實際方案。
詮釋和差距的問題 要明白對話已經不容易,文字更不用說了。我生長於城市,太太 長大的地方則是離我家一個小時車程的農莊。不同的家庭背景(都 市/農村) ,往往使我們發生誤解。兩個人如果是來自本國不同的地 區,情況自然會益加複雜。二人若是來自不同文化,就更加複雜了。 我任教神學院的學生來自四十多個國家。英語是大部分學生的第二、 甚至第三語言。我們文化之間的差距,對於明確的溝通是莫大的障 礙。加上要研究兩千多年,公元七十年便不復存在的文化(第二聖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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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當年被毀,猶大教必須重新建構) ,只會更倍加問題。 李庫爾(Paul Ricoeur )談到聖經人物和我們之間差距的鴻溝 (參看附篇一) 。我們怎樣才能跨越這鴻溝,查證撒迦利亞或路加所 要表達的是什麼?很多人覺得這是不可能超越的詮釋障礙。然而本 書的宗旨,正是力證這是可能辦到的事,並且向讀者提供跨越這鴻 溝的工具。這工具就是文法、語意,和正確地使用聖經的背景。克 萊因(William Klein ) 、布隆堡(Craig Blomberg ) 、胡巴德(Robert Hubbard ) (Klein, Blomberg, Hubbard 1993:12∼16 )討論四方面的差 距—時間(包括事蹟的紀錄〔福音書的作者使用多個原始資料,路 一 1∼4 〕 ,以及遣字用句兩方面) 、文化(令我們摸不著頭腦的習俗和 慣例) 、地理(我們所知甚少,或一無所知的國家和城市) 、語言(舊 約時期不斷蛻變的希伯來語,以斯拉和但以理書中一部分使用的亞蘭 語,以及新約的希臘語,導致經文有不同的譯法) 。但這些都不是不 可能超越的障礙。問題只是我們不能單靠歸納法揭曉答案,而需使用 所能找到最好的材料,來解釋這些因素。本書還有另一個宗旨—提 議最佳的資料來源,來幫助我們解釋這些令人困惑的細節。 我們今日研經有個大毛病:認為研究它應該比別的事更容易做。 我們懂得研究食譜來烹調美食,細讀木工、水管修理、汽車維修等各 樣事務的指南,更熱心閱讀與我們嗜好有關的書籍;但為何以為聖經 是惟一不須用功的課題呢?且讓我向你挑戰:讓聖經成為你的嗜好。 在一個層面上,我並不喜歡這個類比;聖經必須是你超越嗜好之外更 加喜好的!但在另一個層面上,我們花在研經上的時間和金錢,若與 花在其他嗜好之上的相同,那有多好?如果我們將花在高爾夫球桿、 高爾夫球場,或是滑雪裝備、滑雪假期一般的金錢,用在研經上會怎 樣?沒錯,聖經百科全書、註釋,和其他的參考書籍都很昂貴,但我 們其他嗜好的花費亦都不遑多讓。這是關乎優先次序的問題:哪一樣 事情比較重要,更值得我們花上時間與金錢呢?我鼓勵你購買、使用 這些能夠使我們得以跨越鴻溝,回到聖經時代、作者原意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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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默示與權威 聖經自然流露出權威。舊約不斷用「耶和華如此說」,而新約 中,神所賦予使徒的權柄亦無處不見(參 Grudem 1983:19∼59 ) 。至 於權威的尺度,學界則辯論不休。我支持一種審慎的無誤論(參 P. Feinberg 1979 ) ,而不贊成阿克提美亞(Paul Achtemeier 1980 )的動 態模式;他主張,不單原初的事件是受聖靈默示,連後來的團體所添 加的意義,和正典的最終決定,都是受聖靈默示;他又認為,我們今 天讀聖經的時候,也有聖靈的默示。以下的圖對釋經學很重要,因為 它顯示出,我們離開神話語原初的意義愈遠,與其權威的分隔也就越 大。 如圖 0.1 所示,從經文到閱讀到應用,權威的程度愈降愈低;因 此,我們必須竭力往上,在作應用的時候,儘量接近解釋,這樣才會 連於經文/作者的原初意義/用意。在講道以及基督徒的生活中,權 威的真正途徑,是運用釋經學將我們的應用連於經文的要義。阿克提 美亞說,教會的歷史傳統與現代的解釋都有聖靈的默示,這個看法對 經文的首要性不夠重視,其實神的話只含括在經文之中。
意義與文體相關 在附篇(二)及以下特殊釋經學的部分(參看第二部) ,我將說 明:一段經文所屬的文體,或文學的類型,成為它「語言遊戲的規 則」 〔維根斯坦(Wittgenstein )提出〕 ;換言之,就是成為了解它的
圖 0.1 權威的流動圖 第一層次
經文
內在的權威
第二層次
解釋
衍生的權威
第三層次
處境化
應用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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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經原則。誠然,我們解釋小說的方式,與詮釋詩的方法相當不同。 我們看聖經智慧文學的角度,與看預言也極不一樣。但是,有些地方 仍會引起辯論,因為顯然會有重疊。例如,先知書內有很大部分是 詩體,還有一部分為啟示文學。啟示文學中有書信的內容(啟二∼ 三) ,而福音書中有啟示性題材(例如:橄欖山的講論,可十三,和 1
。 為這緣故,有人懷疑文體在解釋方 比喻) ,書信中也有(帖後二 2 ) 法上的價值,認為文體既然會混合,便無法清楚辨認,因此不能作為 釋經的工具。然而,我們能夠在某種文體中辨識出啟示文學或詩體部 。 分,正顯示出這種方法的功效(更詳盡的論點,參 Osborne 1984 ) 作者用意(赫爾胥稱它為「內在的風格」 )能否發掘出來,這場 辯論中,文體的存在是很重要的一點。所有作者都是用某種文體來呈 現信息,讓讀者可循一定的規則來解開作品,得到信息。這些暗示能 引導讀者(或聽者) ,提供解釋的線索。馬可記載耶穌講撒種者的比 喻時(可四 1∼20 ) ,特意將它放在一種情境和一種媒介中,以便向讀 者作最有效的溝通。我們要了解其意義,就要明白比喻的功能(參本 書第十二章) ,並注意在馬可安排的情境中,這些象徵的功能為何。
聖經的單純性與易明性 自從前一輩的人提出「信仰的準則」 (regula fidei )之後,教會一 直在為「聖經的簡明度(perspicuity,韋氏字典解作「清楚、明晰」 ) 」 而掙扎;亦即,它是否能夠被人清楚了解。常有人指責聖經學者,說 他們使聖經與一般人愈離愈遠,這不是沒有理由的。學術界將聖經肢 解,又提出各式各樣的理論來解釋,平信徒只能徒呼: 「好吧!可是 聖經對我有什麼意義?我能讀得懂嗎?」當然,初入大學或神學院的 新生,發現一段聖經可以有那麼多種不同的解釋,一定會大吃一驚。 一旦知道聖經每一句話都有許多可能的解釋,他們就不再認定聖經是 容易明白的;這一點實在無可厚非。然而,這是將釋經學原則與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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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混為一談的緣故。其實,複雜的是如何搭造文化的橋,將原初的 情境與現今的狀況連接起來,而不是意義問題。 路德〔在《意志的捆綁》 (The Bondage of the Will )一書中〕宣 稱,聖經在兩方面非常容易明瞭:外在,他稱之為文法層面,即可以 將文法的定律(釋經原則)用在經文上;內在,他稱之為屬靈層面, 即聖靈會在讀者解釋時賜下亮光。談到容易明瞭,路德的意思顯然 是指最後的結果(福音信息) ,而不是整個過程(發掘個別經文的含 義) 。不過,上個世紀有人將蘇格蘭式常識主義應用到聖經上,因而 許多人假定,每個人都可以自行了解聖經;也就是說,經文的本身已 經足以將其意義充分表達出來。所以,大家不再重視用釋經學原則來 搭文化之橋,而個人化的解釋比比皆是。當時似乎沒有人注意,這樣 會造成多重意義的問題,有時甚至導致異端。簡明的原則也擴及釋經 的過程,導致一般人解經的錯誤,以及今日相當困難的局面。其實釋 經學乃是一門學問,要經過複雜的解釋過程,才能揭開聖經原初易明 的意義。在此亦然,解經的結果當清楚明瞭,但其過程則否。講道亦 當以此為準則! 然而,這便讓人感到困惑,以致一般人會問,是否只有學術界的 菁英才有資格明瞭聖經。我認為並非如此。首先,明瞭可以分好些程 度:靈修式、基礎的讀經、講道式、作業或論文式。每一種程度都有 其價值和一定的過程。其次,凡願意按程度來學習釋經學原則的人, 都可以學到。這些原則並不只保留給「菁英」 ,凡是有興趣、有心力 的人,都可以學會。基本的釋經學可以在地方教會中教導。在本書 中,我希望能顧及不同的程度。
聖經的合一性與差異性 福音派(強調合一)與非福音派(強調差異)對聖經的誤會,都 在於不能掌握這兩種層面的平衡,其實它們是互相倚賴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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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聖經用語具類比的性質而來。聖經很少有幾卷書是向同一個情 境說話,因此,在用字和重點方面,差別很大。再者,默示的教義要 求我們注意這些聖書背後作者的個性。每一位作者都用不同的方式來 表達,所強調的要點,和所用的比擬法也各有千秋。例如,約翰使用 「新生命」的用詞來表達重生的觀念,而保羅則用收養的意象。保羅 注重惟靠信心才能重生,但雅各強調惟有行為能表現出真實的信心。 這些並非互相衝突,只是每位作者在重點上的差異而已。 問題在於,這些差異是否無法協調,還是以色列與初期教會在各 種傳統之各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之下,有深層的合一。可是我們不能太 過強調聖經的合一性,以致抹殺了約翰或保羅個別的重點。這樣作便 會產生錯誤的平行,以致依據某一位作者(如:雅各)來解釋另一位 作者(如:保羅)的話,這樣的詮釋肯定有錯。不過,在不同的表達 背後,卻有至為關鍵的合一性。差異性的概念是聖經神學的主幹,而 我認為,惟有聖經神學能將解經與系統神學(以合一性為中心)連繫 起來。當然,有限的人永遠無法作出聖經真理最完整的「系統」 ;可 是,若說我們無法將聖經真理「系統化」 ,卻是不正確的。要訣是讓 系統出自經文本身,透過聖經神學浮現出來,再按要義分類,扼要說 明聖經各種不同表達法背後的合一性。
聖經的類比 路德提出「信仰的類比」 (analogia fidei )來抗衡羅馬天主教所提 的「信仰的準則」 (regula fidei ) 。路德反對以教會傳統為中心,而相 信惟獨聖經可以判斷教義。根據聖經的合一性與易明性,他建議,基 本的教義應當與整本聖經的教導吻合,而不能相牴觸。可是,路德多 少仍以整個系統為重。加爾文(John Calvin )則踏出最後一步,另闢 蹊徑,提出「聖經的類比」 (analogia scriptura )的原則。德利(Milton Terry )的名言仍然成立: 「單憑一卷書的某個聲明,或某段難明的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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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不可以推翻靠許多經文建立起來的教義」 (1890:579 ) 。我要再加 強說,教義不可以只建立在一段經文之上,必須要綜合聖經對該題目 所有的內容。如果沒有可助澄清的經文(如:林前十五 29 所提為死人 受洗,或路十六 22∼26 有關陰間的劃分) ,我們就要小心,勿作出專 斷的聲明。 此外,所有的教義(如:基督的主權,或永生的把握)必須建立 在一切相關經文之上,不可只建立在幾節證明經文,或「偏好」的經 文之上。因為這樣會造成「正典中的正典」 ,也就是倚重主觀所偏好 的某些經文,超過其他經文(因為它們可以配合某個系統) ;這種作 法乃是將系統強加於聖經之上,而不是從聖經中得到系統。這樣很危 險,因為它假定:我們的先入為主比經文更重要;它也會錯解聖經。 聖經的話很少會包含整個教義的理論。聖經作者的話,常是針對特定 的教會情況,將某項範圍很廣的教義,應用在一個特殊的問題上,而 強調那個教義適用於當時狀況的某一方面。 「聖經的類比」就是我們 付諸實行的辦法。
讀者在詮釋中的地位 對讀者而言,他們從未考慮到需具備釋經學的能力,在足以理解 經文;這問題到最近才有所改善。一讀則明,是常有的誤解。特別 是蘇格蘭的「常識」讀法讓人們有一種印象,認為所有人都自然而 然地,具有解讀文意的才能。但這看法是錯誤的。每個人讀經時,都 有一套先入為主的觀念(preunderstanding ) ,即個人背景和社會規範 所遺存下來的信念和想法。我們讀經很少是為了要發現真理,更經常 是希望聖經能夠與我們的信仰系統相協調,從我們固有的神學系統角 度理解其含義(參看第十六章「系統神學」 ) 。這做法當然並非全錯。 先入為主觀是友而非敵,它提供一套理念,使我們賴以了解所讀的字 句。就此而言,我們都是「讀者回應」 (reader response )的解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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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我們先入為主的觀念太容易化成偏見,變成一個先驗觀念的框 框,強加在聖經之上,逼使它與這些固有的概念相符。因此我們必須 在一定程度上「局限」這些想法,容許經文加深我們對這些既定觀念 的認識,有時則向這些既定觀念發出挑戰,甚至加以修正。作為讀者 的我們,必須將自己安置在經文面前(讓它對我們說話) ,而不是站 在它的後面(強逼它朝我們想要的方向前進) 。讀者的背景和觀念對 於研讀聖經真理是十分重要的,但它必須是用來研究經文的含義,不 是用來憑空創造經文所無的意義。
解經講道 我要強調,釋經學的終極目的不在建立系統神學,而在講道。聖 經的實際目的不是解釋,而是宣告;不是敘述,而是宣揚。神的話 要向每一代人說,而釋經學的任務可以濃縮為:建立意義和義蘊的 關係。重解一段經文原初的意義還不夠,我們必須闡明它對今天的義 蘊。解經講道的意思,就是信息以聖經為基礎,通常以一個系列的形 式,引導會眾從頭至尾研讀整個書卷,如以賽亞書或羅馬書等。專題 講道的信息如果提出「聖經對於這個題目有什麼見解?」就可以是解 經式的講道,然後引導會眾徹底了解神話語對這專題的教訓。 李斐德(Walter Liefeld 1984:6∼7 )說,解經式的信息必須有釋 經學的正直(忠實地複製經文原意) 、前後一致(整體感) 、動力與方 向(注意到一段經文的目的或目標) ,和應用(注意到經文與當代人 的關係) 。若缺乏任何一項,就不算真正的解經講道。有人誤以為, 只要解釋該段聖經的意思,就算解經。這類講道常會用好些投影片, 說明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的細節。可惜,聽眾離去時,只是對這類學問 印象深刻,生命卻沒有被摸著,並且更誤以為自己絕對無法獨力研 經,反而需要每個主日回來聆聽「專家」的教導。這豈不是打回中世 紀的模式?在真正的解經講道中,聽眾的「水平線」必須與經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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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線」融合〔參附篇(一)中對迦達莫(Gadamer )的討論〕 。傳 道人必須問:倘若聖經的作者在向今天的會眾講道,他會如何應用這 段經文的神學真理。 羅賓森(Haddon W. Robinson )將解經講道定義為: 「溝通聖經 的一個觀念,這個觀念源於一段經文;在研究相關的歷史、文法,與 文學之後,靠著聖靈,傳道人首先將它應用於自己本人,然後再傳 給聽眾」 (1980:30 ) 。這個定義非常好,兼顧到我們已經討論過的幾 個問題。現代的解經講道者,第一步必須進入經文的原初狀況中,然 後再將原來意義的義蘊,應用到自己身上。接下來才是把這些傳給聽 眾;而聽眾也必須先被帶入聖經原初的情境中,然後才領受這些真理 與他們個人需要的關係。許多時候,傳道人只強調其中的一方面,以 致講道或是變成枯燥的解經,或是變成動力十足的娛樂節目。這兩方 面,就是經文原初的意義,和對我們時下情況的義蘊,在解經講道時 都不可或缺,這才是釋經學努力的真正目標。
結論 解釋的過程包括十個步驟,本書將一一探討(參圖 0.2 ) 。詮釋的 研究可再分為歸納式(即我們與經文直接對應,自己得到結論)和演 繹式(即我們與其他學者的結論對應,重新調整自己的發現) 。歸納 式的聖經研究,主要是將一卷書作圖表和段落的分析,從宏觀(全 卷)和微觀(段落) ,來判斷作者信息的進展結構。結果是對經文的 意義和思想過程,能有初步的概念。這一點很重要,因為此後我們便 可以與解經的工具書(如註釋書等)互動,而不至毫無批判地照單全 收,只模仿其他人的觀點(這是許多學生作業的通病) 。 演繹式的研讀使用第三至第六步,是解經研究中獨立而又互賴的 幾個步驟。所有的工具—文法、辭典、字典、單字研究、地圖、背 景資料、期刊文章、註釋—都要參考,以加深我們對該段經文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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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基礎,幫助我們更深入地解開經文,不只停留在表面。藉著歸納法 而得的初步了解,和與研究資料互動而產生的深度了解,使我們能對 經文原初的含義作出最後的決定。 演繹法的一個主要功用,是使我們不用經文所用之字的現代意義 來詮釋它;因為我們對這些字有先存的個人經驗,免不了會這樣來解 讀。我們只能靠解經工具來做到這一點,因我們對古代的情形所知甚 少,需要幫助。所以若要明瞭經文的「意義」 ,歸納法和演繹法都要 一起使用。 解釋任務的最後一步,是處境或神學的研究,讓我們離開經文的 意義(聖經的意思是什麼) ,邁向處境的意義(聖經今天對我們的意 思是什麼) 。 「釋經螺旋」不單出現在原初意義的層面—即沿著螺旋 往上(透過歸納和演繹的研究)來明白經文的用意,也出現在處境的 層面— 即沿著應用的螺旋往上(由聖經神學至系統神學至講道神 學) ,能適切的明白這段經文對今日基督徒生活的意涵。聖經神學將 個別經文與書卷的部分神學理論,放入以色列與初期教會的整體「神 學」架構中(將兩約整合起來) 。歷史神學研究教會在歷史中如何將 聖經神學應用於各樣的處境裏,以應對教會在歷史發展各個階段所面 對的挑戰與需要。系統神學將聖經神學重新架構,以因應當代出現的
圖 0.2 解釋的十個步驟 解 經 神 學
1 全書圖解 2 段落圖式
6 背景 7 聖經 8 歷史 9 系統 10 講道
神 學 核心概念 3 文法研究 4 語意研究 5 句法研究 歸納法 演繹法
導 論 027
問題,並為那一代人總結神學的真理。最後,講道神學(這個稱呼是 為了強調,講道的預備本身也是釋經任務的一部分)將以上所有步驟 的成果,應用到今天基督徒實際的需要上。 圖 0.2 本身取自尼達(Eugene Nida )和塔柏(Charles Taber )對 翻譯過程的研究(1974 ) 。這個理論主張,跨越文化的溝通理念,並 不是直線的連續,因為任何兩種語言或文化,都不可能銜接得如此 緊密。 「字面」法或一元法必定會造成溝通的錯誤。應當採用的方式 為:將溝通的單位分解,成為「核心概念」 ,或基本聲明,然後再運 用收受文化的相對片語和思想模式,來將其重新陳述。在最基本的翻 譯一事上,固然要採用這個方式,而在詮釋聖經的大範疇中,也同樣 必須如此行。解析聖經(文法、語意、句法)就是找出核心概念,而 處境化的過程就是將其重新陳述,讓同樣的聲音可以向現代文化說 話。 讀者將注意到,本書並沒有將聖經文體的討論放在最後(許多釋 經學的教科書都將它放在最後,視為「特殊釋經學」 ) ,而是放在一般 釋經原則之後。因為文體主要關係到「它的意義為何」 (經文原初的 用意) ,理當在這裏討論。每一種文體都有「個案研討」 ,將解析的原 則應用在各種形態的聖經文學中。
new 原書名:基督教釋經學手冊
21 世紀基督教釋經學(增訂第二版) ─釋經學螺旋的原理與應用 The Hermeneutical Spiral(Revised and Expanded) 格蘭 • 奧斯邦(Grant R. Osborne)著 劉良淑、李永明 譯/研經 18.4cmX23.4cm/約832頁/圓背裱版精裝/定價NT$950元 本書榮獲1993年今日基督教雜誌神學及聖經研究類專
21 世紀舊約導論(增訂第二版) An I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Second Edition) 朗文(Tremper Longman)、狄拉德(Raymond B. Dillard)合著 劉良淑、黃業強、鄔錫芬 譯/研經 18.4cmX23.4cm/約640頁/圓背裱版精裝/定價NT$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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