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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麗娟 ,中華福音神學院神學碩 士,德國法蘭克福大學神學博士,曾 任台北長春禮拜堂全職傳道,華神出 版社主編,中原大學宗教研究所助理 教授,創欣神學院專任教師,目前在 衛理神學院擔任專任教師。主授詮釋 學、系統神學、宗教哲學。著有《詮
本書是「教義的詮釋」系列第一冊,由留學德國的李麗娟博士撰寫,主要著墨 於神學的方法、神的本質與人的定義。
作者繼承了德語神學的傳統,從以下視角出發,為我們闡述歷代神學家對於神 論與人論的反思;她強調,神學的可能性,乃是人在生存狀態中不斷與神相遇的結 果。這並不代表我們能夠只根據自己的經驗,隨意解讀聖經或神學作品。反之,因 為神學的產生總是根植於人的處境,進而對上帝的啟示做出理解與闡釋,因此在了 解神學作品的過程中,也必須將之擺在原本的處境中來解讀。
橄欖,2010),主編《成為基督徒:
作者提醒我們,在面對三一上帝時所必須具備的謙卑。「神是三一」這一浩大
祁克果神學》(台北:橄欖,2011)。
的奧祕,涉及了內在三一、經世三一、神論反思與現代處境之間的張力,因此信徒
方法論、神論、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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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神學:與存在相屬的神學》(台北:
神學的發生|
與神的相遇 是神學的基礎與動力
在建構對神的認識時,即使擁有了聖經或教會宣講的啟示,仍需要知道自己的了解 總是不足,無法完整闡述神的本性與屬性。神是完全的自由與超越,但也總是在祂 的憐憫與慈愛中,讓有限的人領受到可以理解的啟示,使神學的腳步繼續往前。
論及「人是什麼」時,作者深切地意識到我們必須與哲學、現代人類學與科學 的發展進行對話,從基督信仰的角度做出回應。放在存在的層面來談,人的有限仍 然令他無法面對無限的自由,在獨立於神的選擇中必然犯罪。惟有對神的依靠才能 使他獲得確切真誠的存在,恢復原初創造中神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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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寫作進路將以「對內」建造信徒 的神學知識為取向,但也會在其中提及「對 外」從事神學之必要。因而,教父們的相 關觀點以及方法,常做為書中談話的夥伴。 此外,當今與論題相關的其他學科的觀點, 也將會在書中提及、討論,以期保持基督 教神學該有的時代性以及活潑性。
正如德國神學家艾伯林對神學所持的觀
神學 的
發生
點,聖經既作為神向人說的話,因而神學 以及神的話語的傳講應是一個事件,是「神 的 道 的 發 生 」(Wortgeschehen)。 事 件 發生後所帶來最大的影響,是在於人對它 的回應。當從事神學的人以及閱讀或聆聽 的人,願意對此時此刻所閱讀、所聆聽的 神的道順服之時,必定會帶來改變,這些 改變即是人在面對神、面對自己、面對世
方法論、神論、人論
神學若是只在讀者與書本之間,便將凍結在貧血的嚴寒中; 惟有迎向來自超越象限的挑戰,才能瞧見新知的迸發與踴躍!
在本書這趟豐盛的神學之旅中,作者一方面以系統神學的主題形式呈現內容,
界/他人的關係上產生變化。
因此 ,若要讓神學或是傳講成為一個 「神的道的發生」事件,神學所思考的向度 應是神─人─世界之間的聯繫。意即,神 學論題每一部分的討論,應該從人對神的
李麗娟
另一方面,則融合歷史神學、聖經神學與詮釋學的進路,以期讓讀者了解,一個神 學主題或概念如何從經文和過去的教義史發展而來,再從現今的處境反思該主題或 概念。融貫其中的,乃是體認到人作為聆聽的存在,必須不斷聆聽神的話,而做出
「信」開始,並且帶來對神、對自己、對世 界的實在性有從聖經觀點而來的新認識。 這也是筆者在本書中致力要達成的。
/
著
合神心意的回應,造成與神、與自己、與他人/世界和好的新變化;就是在這過程 中,神學不斷地發生。
摘自本書緒論 NT$430
設計/林鳳英
李麗娟/著 校園
校園書房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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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 論
本書原題名為「基督教信仰」,主要內容在於對基督教神 學、系統神學、教義進行論述。從專有名詞的用法來說,這三 個名稱是有所區別的。早期教會尚無系統神學的概念,但已經 有神學的發展作為對內的教導以及對外的護教之用,基督教神 學因此是與教會歷史同步展開。第四世紀尼西亞大公會議召開 之後,信經的制定使教義得以清楚的面貌展現。其後因著東西 方教會的分裂以及新時代改教運動的發展,教義(Dogmatics) 在狹義上便與各宗派的教條(Dogma)有所關聯,而成為具 有宗派色彩的專辭。系統神學的出現以中世紀倫巴都(Peter Lombard, c. 1100-1160)的《四部語錄》( Libri quattuor sententiarum)較為具體且顯要,成為之後系統神學發展的藍本。 本書作者則以廣義的觀點理解這三個專詞為一致的意義, 在撰寫時不採特定的宗派立場。一方面,書中將以系統神學的 主題形式呈現,另一方面,則融合歷史神學、聖經神學與詮釋 學的進路,以期讓讀者了解一個神學主題或概念從經文和過去 教義史而來的一些觀點,並從現今的處境反思該主題或概念。 更期望藉著對這些主題或概念的論述,引導信徒與學習神學的 學生更渴慕活在神面前,活在祂真理的光中。 本書的立場肯定聖經是永恆三一神的永活話語。神在古 時向先知、使徒啟示,曉諭祂的話語,藉著他們寫下歷世歷代 可閱讀遵行的經卷。基督的道成肉身是神話語啟示的最高彰 顯,聖靈保惠師則在教會歷史的發展過程中,保守祂的話語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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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被理解、被使用,形成正典,繼續以此向歷世歷代的信 徒說話。因而,聖經/神的話雖然是在過去的歷史中被寫下 來,但對於教會和信徒來說,聖經經文永遠不是「古蹟歷史」 (Historie)的意義,而是繼續在現今,在教會的傳講和信徒的生 命中,不斷成為對他們當今「有意義的歷史」 (Geschichte) 。但 是,由於聖經記載的背景與今日處境的時距超過兩千多年,古 代的文本如何能夠對於處在時空中的教會繼續是活潑生動的話 語,這就是神學的主要工作。 本書的立場既是肯定「惟獨聖經」是神學、教義依據的 權威,但也要強調,研讀聖經者不能忽略它與現今的時距, 因而必須適當地予以理解、詮釋,這也是二十世紀詮釋學興 起之後,對神學工作者相當重要的提醒。二十世紀初,狄爾 泰(Wilhelm Dilthey, 1833-1911)提出,從事人文學科應該考 慮歷史世界的效應關聯,因為這個關聯是給出價值以及設定理 解目標的,是這個效應關聯開創出理解的價值判斷以及該時期 要達到的理解目標。1 狄爾泰這個將歷史處境與理解相關聯的觀 點,大大地影響了歷史文本的詮釋理論。高達美(Hans-Georg Gadamer, 1900-2002)在詮釋學的探討中,則繼續提出一個相關 的、更廣的因素,他稱之為「效應歷史」 (Wirkungsgeschichte) , 強調詮釋文本之時,詮釋者應當意識到,不僅是當代的歷史處 境,還包括文本流傳的傳統,以及詮釋者的傳統背景,都影響 著詮釋觀點。高達美論到: 「當我們嘗試從我們的詮釋處境對一 個與我們之間有很確定的歷史距離之歷史現象進行理解之時, 我們總是已經處在效應歷史的效應之中。效應歷史事先決定那 向我們顯示為有問題的以及作為研究對象的。」2 這些觀點提醒了神學工作者,詮釋者總是立在一個處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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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其歷史傳承,形成他現今所位於的處境,而「處境即表 達一個站立之處,此處就限制了視見的可能性。處境的概念因 此在本質上屬於視域(Horizont, Horizon)的概念。視域即是地 平線或眼界,環視、涵蓋從一個立足點可以看得到的一切。」3 這即意謂著,從事神學的人應該意識到,每一個人的觀點都有 其相當大的限制,藉著從教義歷史的學習,一方面可以避免重 蹈覆轍,另一方面也可以擴展視野,在評估其他觀點時,反 省、修正自己的站立之處。 因此,本書的立場也肯定,不論是聖經或是教義,都應該 在時間、空間的轉換中不斷被詮釋,這也是系統神學的重要工 作。神學是在不斷形成的過程,一直到與主面對面時,才是它 的終極。如保羅所說: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 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到那時就全知道。」(林前十三 9∼ 12)神學工作者因而當存寬廣的心思,樂意更新變化的意念, 讓神的話在每個世代活潑生動地被宣揚。既然我們從事、學習 的是認識神的話之工作,那麼,更應該認識的是說話的神。也 就是說,學習或從事系統神學是一個過程,它的目標在於認識 神、更加愛神,一如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354-430) 、 安瑟倫(Anselm of Canterbury, 1033-1109) 、阿奎那(Thomas Aquinas, 1225-1274)這些神學巨擘對神學工作所一致認定的指 向。如此,學習基督教神學/系統神學就不僅僅是知識上的收 穫,更主要的是,研究、學習的人總是要不斷面對那位向著他 說話的神信靠、順服。 丹麥神哲學家祈克果(Søren Kierkegaard, 1813-1855)反對 他當時代所標榜的客觀神學系統,祈克果極端地提出:「『單獨 的個人』(Single Individual)就基督教而言,乃是決定性的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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疇,他對基督教的將來也具有決定性。」4 祈克果這樣的論點主 要在於,從事神學並非只是思想上的辯證。神是全然不同的那 位(the Wholly Other),人若沒有罪的意識,就不知道要尋求 神,就不能理解神的話,也不可能形成神學。但是人要知道自 己是罪人,只有藉由神所給出的恩典才可能看到自己的光景, 才可能願意抉擇信靠基督。所以,人要認識神的話、要從事神 學,只能不斷藉著信心、對永恆的熱情,以躍過對人的理性來 說是未知的神與人之間的鴻溝。而若是單單只在知識系統上頭 下功夫,那並不是基督教神學的本質。 在從事或學習系統神學之時,祈克果的這個觀點對我們 是很重要的提醒。祈克果曾在日記中寫道:「以嚴格的意義來 說,依基督信仰的理解,並沒有基督信仰的學科(christliche Wissenschaft, christian science) ;基督信仰的學科專家應該在每 一個狀況以『信』懇求一個恩典,以從事學科研究,因為學科 並非最高的,而是最低的。」5 從事神學應該從對神的信靠順服 開始,並且首先不是為教導別人,而是為了解神的話在我的生 命中的意義,「我」自己必須先從神那裡領會這道理之美好, 在繼續傳講教導時,領人到神面前、信靠神,由他自己去經歷 體驗。所以神學不僅是被傳講、教導,而且更是不斷被從事的 人、學習的人活出來的,也同時是在活出神學的信徒群體— 教會中被見證出來的。 最後要提到,神學的研究和學習對於基督教信仰是必要 的。從初代教會起,使徒們即開始整理並詮釋主基督所曾教導 過的話語,形成後來的新約正典。尤其在保羅的書信更清楚地 看見,面對教會的種種問題和難題,保羅所論說的屬靈原則並 非直接引用基督的話,而是將它們與舊約融合一貫,在聖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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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中,進一步詮釋基督的救恩,以及提出能實際對信徒有幫 助的勸勉和教導。進入第二世紀之後,教父們面對當時教會艱 難的處境,更是需要神學的反省和審思。他們一方面要向外面 的世界介紹神的話、神的救恩、基督的道成肉身的意義及益 處,以減少或化解希羅文化中的統治階級對基督教的誤解。另 一方面,面對教會內的異端問題,必須以清楚的神學立場予以 澄清、辨明。因此,教父們必須以外面能理解的語言、語法和 思想來表達,以達到護教之功。但他們同時也意識到,基督信 仰的獨特性及內部性,並非世界上的語言可以描述完全。我們 可以說,初期教會的教父們比以後的任何時代更擔負了發展基 督教神學的重任,也比之後的任何時代更注重神學具有對外與 對內的雙向任務。 本書的寫作進路將以「對內」建造信徒的神學知識為取 向,但也會在其中提及「對外」從事神學之必要。因而,教父 們的相關觀點以及方法,常做為書中談話的夥伴。此外,當今 與論題相關的其他學科的觀點,也將會在書中提及、討論,以 期保持基督教神學該有的時代性以及活潑性。正如德國神學家 艾伯林(Gerhard Ebeling, 1912-2001)對神學所持的觀點,聖 經既作為神向人說的話,因而神學以及神的話語的傳講應是一 個事件,是「神的道的發生」 (Wortgeschehen) 。事件發生後所 帶來最大的影響,是在於人對它的回應。當從事神學的人以及 閱讀或聆聽的人,願意對此時此刻所閱讀、所聆聽的神的道順 服之時,必定會帶來改變,這些改變即是人在面對神、面對自 己、面對世界/他人(coram Deo, coram seipso/meipso, coram mundo/coram hominibus)的關係上產生變化。6 因此,若要讓神 學或是傳講成為一個「神的道的發生」事件,神學所思考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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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應是神─人─世界之間的聯繫。意即,神學論題每一部分的 討論,應該從人對神的「信」開始,並且帶來對神、對自己、 對世界的實在性有從聖經觀點而來的新認識。這也是筆者在本 書中致力要達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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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謂神學? 神學(Theology)這個字是由希臘文 和 兩個字 組成,前者的意思是神,後者則是話語、言談、學說,所以神 學的意義來源是指關於神的言談和學說等,也可以說是研究、 談論、教導與神有關的知識。對於基督教信仰來說,既然相信 並接受聖經是神的啟示,是神向人所說的話,則神學就指向對 於神的話之反省、詮釋、整理,以期能更認識神,以及祂所要 向人彰顯的心意與所要傳達的信息。 使徒彼得勸勉弟兄姊妹們,既然神已選召我們得以認識主 的救恩,讓我們與神的性情有分(亦即,我們得以分享神的本 性),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那就要繼續在認識主耶穌基督 的事上多結果子,也就是說,要竭力追求認識主。而彼得也教 導信徒如何豐盛地認識主基督,「你們要分外地殷勤,有了信 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 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 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 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後一 5∼7)存在裡面的信心要以德 行表達出來,而聖經中所論的德行並非一般觀念中的美德,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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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希臘文化所注重的也是對於美德、善的追求,如同中國文 化傳統也講求美德的培育以及發展,如果彼得所說的與這些相 同,就不需要信仰了。彼得所勸勉信徒的德行,是願意遵從神 旨意而行的品格,而德行需要加上知識,就是認識神的心意的 知識,也是對神的話實行在生活中並予以反省而得的知識,這 就是神學。 而有了神學之後,反過來還是要將之繼續實行在節制、 忍耐、虔敬、愛的操練當中,也就是說,認識主是在信心、神 學以及生命的操練之結合中前進。彼得的勸勉提供我們定義基 督教神學一個十分適切的方向:因著神的恩典,始於信心,在 生活的實踐中反省神的話,並且將所得的思想繼續在生命中操 練、學習。
2. 系統神學/教義學在教會歷史中發展 的形式與方法 2.1. 初期教會護教士與教父的神學 初期教會的希臘護教士如夸達徒(Quadratus of Athens, ?-129)、墨利托(Melito of Sardis, ?-c. 180)、米提亞德 (Miltiades) 、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 of Athens, 133-190) 、他 提安(Tatian, c. 120-180) 、游斯丁(Justin Martyr, 100-c. 165) 等,他們為要向希利尼世界辯護基督教的合理性,在其上書羅 馬統治階級和寫給受過教育的異教徒之著作中,運用了許多希 臘哲學的語言和表達方式。尤其殉道者游斯丁,致力於將約翰 福音中「道」(Logos)的觀念與希臘哲學中的洛格斯(log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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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觀念相結合。這些護教士都是受過希利尼文化薰陶的外邦基 督徒,從他們的背景觀點,視基督信仰為最高的智慧以及絕對 的真理,他們嚐到了基督恩典對生命的真實益處,也期望能將 基督信仰與他們的文化背景相調和。1 雖然他們所發展的教義內 容,尤其在基督論上需要作修正,但是,在教會發展初期,他 們的貢獻已成為道的種子,繼續在羅馬世界中生長、影響。 東方教父亞歷山太的俄利根(Origen of Alexandria, c. 185254)是第一位撰寫系統神學的教父,書名為:《論第一原理》 , De principiis) (A 。從書名思其義,俄利根在本書所 要論述的主題在於, 「存在」 (being)與「知識」的來源就是神, 以及與之相關的神學觀點。俄利根從新約使徒的教導中,選擇 了八個重點作為本書討論的主題,分別是:創造者神/舊約與 新約的神;耶穌基督/道成肉身;聖靈;靈魂的本質、能力和 在地上的生活;自由意志;魔鬼及其惡的勢力;世界的創造以 及末了,聖經的默示性以及屬靈的意義。 2 俄利根著意於在他 的神學論述中,以能夠和希利尼世界的外邦人對話為導向,所 以他融合了許多希臘哲學思想在其中,例如柏拉圖哲學觀念中 的「一」與「多」 、靈與物質二分、存在與知識的第一原則等觀 念,可稱為是與希臘哲學對話的「道的神學」。3 但是,俄利根 並非以哲學為論述基礎,他清楚地堅持,從事系統神學的方法 主要是基於對聖經經文的解釋,經過理性的思考、推論,系統 地整合出與教會之外的世界以及與教會之內的信徒有所關聯的 神學。 俄利根十分強調,神學的基礎完全在於根據教會所流傳使 用的經文(當時新約正典尚未定型) 。為對抗當時的異端邪說, 俄利根在該書的前言提出,我們信主之後就接受,我們只能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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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神的兒子以及祂的話學習真理。4 這也是神學與異端以及 外教哲學的不同之處。對於聖經中似乎是有所爭議的問題,俄 利根則會舉出幾種解釋該段聖經的方法,讓讀者可以有多方思 考的機會,或者他就讓問題保持開放,不下定論。5 俄利根在撰 寫《論第一原理》的同時,也寫了幾本聖經注釋,對他來說, 釋經的工作與系統神學的思想是密不可分的。6 西方教父愛任紐(Irenaeus of Lyons, c. 115-c. 202)則是為 了對付教會中所產生的異端問題而發展教義詮釋。他的主要著 作《駁異端》 (Adaversus Haereses) ,主要是為了對抗諾斯底主 義(Gnosticism)而寫。但愛任紐的討論從系統神學的規模來 說,沒有俄利根的整全。總的來說,初期教會的教義學主要以 愛任紐與俄利根的神學為主導,其他教父如居普良(Cyprian, c. 210-258)在教會論方面,特土良(Tertullian, c. 160-c. 225) 、 希坡律陀(Hippolytus of Rome, 170-235)在三一論等主題也 作出了傑出的貢獻。在第四世紀亞流主義(Arianism)出現 而引起基督論及三一論激烈的爭論之時,這些教父的觀點成 為亞他那修(Athanasius, c. 296/298-373)和加帕多家三教父 (Cappadocian Fathers)引用、發展的重要資源。
2.2. 教義學重要的奠基者奧古斯丁之神學觀 第五世紀時的基督教已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基督信仰最 核心、也是最艱難的教義「三一論」 ,已經於三二五年的尼西亞 大公會議以及三八一年的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訂定,這些過程 為奧古斯丁奠定了發展成熟神學思想的基礎。奧古斯丁信主之 後,為反駁摩尼教(Manichaeism) 、伯拉糾(Pelagius, c. 39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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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以及多納徒派(Donatist)等異教和異端,寫下了許多護 教的神學作品以及聖經注釋,這些作品和他另外兩部大著作 《三一論》 (De trinitate)和《上帝之城》 (De civitate dei)成為 中世紀教義論述最重要的依據。 奧古斯丁曾寫過一本小書《論基督教的教導》 (De doctrina christiana)7 ,在書中對於從事神學他提出一些重要的原則,這 些原則在中世紀時仍有許多神學家參照使用,就是在現今,它 們也值得我們繼續遵循。奧古斯丁在該書的第一章首先談到釋 經和神學的目標。他從人對事物的兩種態度談起,一種是「使 用」 ,一種是「享受」 。 「享受」指的是將對象視為心所意愛的而 全然投注、倚賴; 「使用」則是指將對象當作過程,以為要藉此 能達到所要享受的對象。8 奧古斯丁在該本小書以及《三一論》 中都提到,人應當「使用」世界上的各樣事物,為要「享受」 三一神和祂的真理。而這也是釋經和神學的工作,整個過程只 是作為各種工具或方法的使用,其目的則單單在於能夠享受 神而「愛神愛人」。9 但是,奧古斯丁接著也嚴謹地論述詮釋方 法,藉著討論與他同代的泰康尼斯(Tyconius)於《規則之書》 (Liber regularum)中所提出的釋經原則,奧古斯丁發展他的詮 釋觀點,並以「雄辯術/修辭學」 (rhetoric)的規則作為將神學 繼續傳遞的原則。縱使這些規則、方法有其必要性,但奧古斯 丁更要提出,雄辯術/修辭學並非首要,最重要的卻是在於從 事神學、傳講者的禱告,因為惟有神才是使傳講奏效的主因。10 古代的修辭學規則和釋經原則與現今的觀點是有所出入, 並非我們當今所全然依從的。但是我們可以從奧古斯丁的觀點 歸納出,從事神學應注重神學方法,以期讓神學能忠於聖經的 詮釋以及對當代發出適切的信息,但是人能從事的各種方法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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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最重要的,從事神學的人應願意在禱告中讓神使用,接受神 的感動寫出或說出有效力的內容,而其整個目標或者說目的則 在於,從事的人以及領受的人能享受神、愛神及愛鄰人。
2.3. 中世紀的神學 中世紀的神學與哲學融合發展,以「經院主義」 (Scholasticism)為其標誌。此字源於希臘文 ,原是指 工作中的閒暇、安寧以及自由,也應用在一個教師或學者身 上。後來被單用來標示哲學家的生活方式。羅馬的西塞羅則將 它擴大為凡是與學術有關的都稱為 schola ,而稱從事學術的人 為 Scholasticus 。中世紀時, scholastic 指的就是學者的、學術 標準之意。進入新時代之時,此字專被用來指稱哲學與神學方 面的學術,伊拉斯姆(Desiderius Erasmus, 1466-1536)和路德 (Martin Luther, 1483-1546)則將之用於指稱中世紀中期之後的 阿奎那主義、蘇格徒(Johannes Duns Scotus, 1366-1408)主義 以及唯名論(Nominalism) ,伊拉斯姆和路德對此神學方法都持 負面的看法。但是在十七世紀至啟蒙主義期間,羅馬公教開始 新經院主義(亦稱巴洛克經院主義) ,特別是指對阿奎那神學中 所提的問題和方法作出新的應用、詮釋,後改教時期的神學家 也受影響,反而對經院主義持正面的觀點。11 我們在下文會再提 到。 Scholasticism 在當今則普遍意指中世紀時期,經由在學院裡 受教育而形成的思想。經院主義的特色,就在於以理性作為研 究各個學科的方法。在神學方法上,我們可以安瑟倫所寫的一 句名言為代表: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信尋求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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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安瑟倫的神學方法 安瑟倫所寫第一本有系統的神學論著是《獨白》 ( Monologion ),其次是《宣講》( Proslogion ),後者的論述延 續前者的方法,兩本書的主旨在於對「神論」的闡述。這兩份 著作是中世紀經院主義結合哲學方法於神學論著的代表,所討 論的是關於神的本質以及對神存在的證明。在《獨白》的前言 中,安瑟倫提到,他從事神學的方法在於不借助聖經的權威, 而是一步步嚴謹地依據理性思考的必要性(rationis necessitas) 來論證,要讓理性為基督信仰的真理開啟洞見。過去教父的著 作,尤其是奧古斯丁,也是他論著該書時重要的討論對象。 安瑟倫試圖在神學研究上為「信」以及「理性」帶出新關 聯。他提出「惟獨理性」 (sola ratione)的方法,強調如果不是 單單從理性以及透過理性所帶出的知識,則不應該成為論證。12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安瑟倫所談的「理性」並非是指人單單 倚靠自己的思想,如幾個世紀之後的啟蒙運動所標榜的。安瑟 倫在《宣講》的前言中提出,有三個要素是在整個神學思考的 過程中所需要的: 13 一、振奮、努力思想;二、在靈裡經歷無 力;三、思想突然被帶到新的思想路徑,被一個未曾預料到的 新知識所征服,而之前在思想裡盤旋的問題,因面對這個不斷 逼近、無法避開的更大想法而得到解決。在第三步,這個挑戰 著他、非他本來思路的想法,對安瑟倫來說,正是從神而來。 所以,安瑟倫強調,神學家從事理性的思想過程並不是靠自己 思考的能力和範疇,卻總是要倚賴神在他思想中的引導與改變。 在《宣講》的第一章,安瑟倫即展示了上述的觀點,他以 「振奮心神默想神」為題開始一個禱告。這個禱告說明,安瑟 倫雖然認為神學應該以理性思辨為過程,但是他十分肯定並且
第一章/基督教神學簡介 015
交託,那引導、掌管神學者的思想以及規劃整個神學內容的是 神,而不是神學者自己的聰明才智。從事神學當以禱告開始, 也就是以信為依歸。對安瑟倫來說,信先於理性,且與理性相 伴,並行於神學研究的路上。
2.3.2. 中世紀系統神學方法 2.3.2.1.《是與否》 亞伯拉德(Peter Abelard, 1079-1142)以哲學辯證法應用 在神學的思考,他的著作《是與否》 (Sic et non)14 成為當時流 行的神學思考模式。在該書中,亞伯拉德列舉許多神學命題, 論述過去教會歷史中曾經提出的對它們正面與反面的觀點。例 如,「神是全能的,以及反之」,亞伯拉德認為,對於這些互相 衝突的觀點首先應尋求邏輯上的解決,若無法解決再訴諸權威。
2.3.2.2.《四部語錄》 在十二世紀之前,系統神學形式的書籍尚未出現,雖然 當時已經有許多關於神學、講道、勸勉、安慰、論證等形式的 書籍出版。十二世紀時,系統神學的寫成最初是在修道院中產 生。15 亞伯拉德的著作不被當時教會官方所接受,他的學生倫 巴都在自己的《四部語錄》中運用亞伯拉德的方法,發展出經 院主義的系統神學。倫巴都整理系統神學的方法論,可稱為辯 證-思辨的(dialectic-speculative)方法。他先提出一個神學命 題,有時是引用先前神學家所提出的,據此再提出與之同意或 與之反對的意見,互為辯證之後達到結論。雖然方法上是哲學 式的,但是倫巴都在該書的論著內容全然是神學的。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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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上沒有亞伯拉德所喜歡討論的信仰與理性之宗教哲學命 題,另一方面也未特別分辨哲學上一些重要的專詞。 16 倫巴都 在書中引用許多前賢,如安波羅修(Ambrose, c. 340-397) 、耶 柔米(Jerome, c. 347-420) 、奧古斯丁、大馬士革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 c. 675-749) 、大貴格利(Gregory the Great, c. 540604) 、伊西多爾(Isidore of Seville, c. 560-636)等人的觀點。而 他撰寫此書除了受亞伯拉德的影響之外,同時代之維克多的笏 哥(Hugh of St. Victor, 1096-1411)所著作的《語錄》 (Sentences) 也是他參考的依據,該書也是頗具規模且相當周全的系統神學 著作。 倫巴都在《四部語錄》的第一部談三一論,第二部談創造 與墮落,第三部談基督論,第四部談聖禮以及末世論。此部書 成為中世紀經典的教義學,為進入修道院以及後來大學神學院 學習的學生之必讀著作。
2.3.2.3.《神學大全》 十三世紀開始,歐洲成立大學,過去以修道院以及主座教 堂為中心的神學教育,逐漸轉移至大學,神學也逐漸形成為一 個學科的形式。阿奎那的《神學大全》 (Summa theologica)成 了神學作為一個學科研究與教導的代表著作。也因神學研究在 當時已歸屬於大學之故,阿奎那在這部著作中,一方面要表現 出足以與其他學科並列的學術形式,另一方面也要見證神的啟 示以及教會的傳統。阿奎那採用亞里斯多德的哲學理論作為詮 解神學的方法,以面對這兩方的要求以及困難度。但是,他的 使用並非讓哲學方法凌駕神學,而是如許多初期教父們的觀 點,認為哲學是神學的婢女(phiosophia ancilla theologiae) ,而
第一章/基督教神學簡介 017
亞里斯多德的哲學在阿奎那神學典範的使用中,也不再是它的 原貌,而是融合其中,表現出超自然及啟示的向度。 阿奎那的《神學大全》標示出十三世紀經院主義最關懷的 問題,即信仰與知識、啟示與理性之間究竟如何協調。17 阿奎那 並非要以哲學取代神學,他清楚地區分,哲學是經由感官知覺 的經驗而形成,並非如神學是出於神的光照和洞見。阿奎那一 生以敬虔的信仰在神面前從事神學研究,一二七三年的十二月 六日他中斷《神學大全》的寫作,阿奎那告訴他的學生,他經 歷一個神祕的經驗,那是極為榮耀的經歷,使他回顧他的著作 如同草木禾稭一般,所以他不再繼續寫下去。18《神學大全》於 是在第三部的第九十個問題結束,阿奎那於一二七四年的三月 去世。 整部《神學大全》的結構可以分為三大部分:一、神是所 有事物的根源和目標。二、人類依著向神而去的路行,作為他 的目標。三、基督是人類走向神的道路。19 亦即,神論,人論, 基督論與聖禮三大部。阿奎那以提問的方法對神學命題進行分 析闡述,每一論中均詳細列出各種可能的問題。每一道問題的 結構均以四個段落組成:20
質疑—舉出數個與此論點相反的對立意見。 反之—根據作者阿奎那的觀點引經據典之言論。 正解—闡述阿奎那自己的主張與分析。 釋疑—逐條回應「質疑」列舉的反對意見。
一三二三年,教宗若望二十二世尊阿奎那為聖徒,在天特 會議之後,直到啟蒙時期的十七世紀,羅馬公教視《神學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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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神學的經典教科書。十七世紀中至十八世紀時,羅馬公教曾 對之有所批判和爭議,致使該書逐漸被遺忘。但是在十九世紀 時,重新探究阿奎那神學的熱潮又起,直到如今,阿奎那的神 學與羅馬公教的神學研究已是密不可分。21 中世紀神學的另一個特色是,教會處於國教的地位,十分 安穩,甚至能影響政權,與之相匹敵。此時再也沒有外邦人或 異教徒的問題,因而神學的發展不再著重基督徒如何在世界中 辨識自己身分的問題,而是走向複雜、繁瑣的哲學思考模式。 雖然後來經歷宗教改革運動,改教家倡言神學回歸簡樸、清 晰,但是基督教神學相關系統神學的整理方式,已經受了中世 紀進路的影響,不再注重外界異教或異文化的刺激,尤其是後 改教的正統時期,朝向返回中世紀模式,明顯表現出是向內陳 明教條的神學方法。
2.4. 新時代改教時期的神學 歷史上稱接續中世紀之後的時期為新時代(Neuzeit, Modern Era),拜占廷帝國的結束、發現美洲新大陸、文藝復 興和人文主義以及宗教改革,都是這個時代開始的分界點。對 於宇宙的觀點以及思想的方法,主導十二、十三世紀的實名 論(Realism)注重探討事物的本質,這種觀點成為舊路( via antiqua) ,被俄坎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 c. 1287-1347)等 傾向唯名論(或更合適的名稱是概念論〔Conceptualism〕22)的 新路(via moderna)取代,轉向注重從個人、語言邏輯和經驗 來了解實在性(reality) ,特別影響了新時代的科學思想。這些 周遭的思潮也衝擊著教會神學的形成。
第一章/基督教神學簡介 019
改教運動受此新時代思潮的波動,並且繼續加入形塑此思 潮而影響後代深遠。馬丁路德成為宗教改革的代表。他是一個 優秀的神學博士,但並非一個系統神學家。他的神學方法大多 以正、反命題對立的方式呈現,如對於福音與律法,意志的自 由與受綑綁等。因此不易將他的著作納入系統論述之中,但這 正形成一個與系統神學有所不同、卻十分重要的神學形式。
2.4.1. 馬丁路德的神學方法 路德有鑑於當時代大部分信徒對於信仰內容的無知,於是 發展《大教理問答》以及《小教理問答》。後者並非前者的摘 要,而是作為基本寫作的綱領。當時,《大教理問答》為教牧人 員使用, 《小教理問答》則為一般信徒使用。23 路德宣稱: 「教理 問答意謂一個課程,非基督徒若願意成為基督徒,藉此教義問 答可以教導以及顯示他們在基督信仰裡所應該相信、作為、允 許以及知道的。」24 教理問答的三大部分是十誡、信經、主禱 文,這三大部分並非分別以系統方式闡明,而是由特別的觀點 來看三者相互之間的關係。亦即,路德依三一神和救恩歷史的 觀點來看這三部分,從神頒布的律法(十誡)到在基督裡的救 恩(使徒信經)及至在聖靈裡愛的團契(主禱文和洗禮、聖餐 。 禮) 在路德的詮釋中,十誡並非單單頒給以色列人,而是顯示 神對所有人所當有的行為之要求,但同時也是藉由十誡顯出人 並無能力達成。信經則彰顯,人從何得著能力以達到神所要求 的,最後主禱文則是讓人知道,受三一神及信經引導的信徒, 如何藉著禱告參與其中。25 信經以及主禱文幫助信徒知道如何完 成神的誡命。路德藉教理問答強調,宗教改革並非要遠離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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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命。十誡是好的,它們一方面顯出人的罪及無能力行善,另 一方面,它們也是基督徒當有的道德,但是並非依照守律法的 方式,靠著自己努力完成,而是藉著十誡的提醒,走向信經以 及主禱文。然而藉著聖靈以及禱告的力量,信徒是要再回到十 誡,以遵行神的心意。而當人再回到十誡時,又再度彰顯出, 人同時是稱義的以及罪人(simul iustus et peccator)的景況,再 度要走向信經和主禱文,倚靠三一神。如此不斷來回往返,這 是基督徒一生中要天天學習的。26 路德認為,神學所討論的內容是:「有罪且墮落的人,以 及稱人為義且拯救人的神」。 27 路德的神學方法因此是將神論 與人論同時討論,並不單單只討論某一方。一方面,神論與人 論的關係是路德的神學方法與內容,另一方面,路德神學中最 重要的工作是關注「神的工作( opus Dei )與人的工作( opus hominum)之間的區別」 。路德認為,人的罪在於總是想依靠自 己的方法,或是自己在心中樹立假神以期得著拯救。另一個關 於神學的觀點,路德如此描述: 「若有人知道正確地區分律法和 福音,那麼感謝神,並且可以說,他是一位神學家。」28 人所應 當作的,以「律法」表示;神為人所作,使人因此可以作到他 所應當作的,稱為「福音」 。正如前面所提《大教理問答》的重 要結構,路德在此區分之下標示十誡為律法,信經與主禱文為 福音。29 最後,關於神學的形成,路德提出「惟獨經驗造就神學 者」 。30 一方面路德注重神學係出自對聖經的詮釋,但另一方面 他也談到:一、信徒的經驗能增加與支持對一些經文的理解; 二、經由對一些經文的解釋,使人的經驗更為明顯可見,尤其 是關於罪的問題:三、信心的爭戰(Anfechtung)使從事神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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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更加深他的神學洞見。31
2.4.2. 墨蘭頓的神學方法 路德陣營中的墨蘭頓(Philipp Melanchthon, 1497-1560)可 稱為是第一位改教的系統神學/教義學家。墨蘭頓於一五二一 年著作《教義學》 (Loci Communes 1521 Latein-Deutsch) ,32 在 書裡最前面的題辭信中,他提到神學的基本概念。墨蘭頓認 為,神學的建立應該更多回到對聖經的解釋和探討,依靠聖靈 的引導,而減少中世紀經院哲學以思辨的方法從事神學討論之 方式。33 墨蘭頓批評中世紀開始系統神學寫作的兩位重要神學 家,一位是大馬士革的約翰,因其書的內容太哲學化。另一位 是倫巴都,因其寧願討論人的意見甚於聖經的觀點。雖然中世 紀這種整理神學的方式並非墨蘭頓所要採取的,但是,他也認 為,中世紀的系統神學所討論的幾個主題是重要的。34 墨蘭頓提出,他在《教義學》中所要教導的是,更多認 識基督為我們所作的,認識祂的恩典以及認識人所應當作的, 而不是在於分析、探究基督的神性、人性,以及三一的奧祕。 他舉例,比如有位醫生,他可以分析藥草的顏色、形狀、特性 等,卻不知道它們對疾病有何療效,那又有何用?神學應該幫 助信徒更把基督放在心裡,幫助他得到信仰的確信,以及得到 儆醒的心靈以抵擋惡者。對於三一論以及基督神人二性的奧 祕,墨蘭頓認為這是信徒要更多向之敬拜,而不是去研究的。35 墨蘭頓的神學方法卻也運用了人文學者伊拉斯姆所提倡的 古老修辭學方法:位置法(loci-method),即先找出幾個主要 的概念,作為更好理解文本的進路。例如,墨蘭頓認為羅馬書 以及加拉太書是理解聖經的鑰匙,而提出以律法、罪、恩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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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概念,藉以更好理解羅馬書,進而理解整本聖經。但是 不同於伊拉斯姆的是,墨蘭頓並非從外提出主要概念來進入文 本,而是從文本本身找出主要的概念來。36
墨蘭頓在一五二一年所著的《教義學》大綱如下: 1. 人的力量,特別是他的自由意志 2. 罪 3. 律法 4. 福音 5. 恩典 6. 稱義以及信 7. 舊約和新約的分別,以及律法的取消 8. 神蹟 9. 愛 10. 屬世以及屬靈的權柄 11. 使人絆跌/惱怒(De scandalo/das Ärgnis) (不要使弟兄 絆倒,但為了福音真理的緣故,不能夠膽怯退步,如徒 五 29,太十 34) 墨蘭頓後來在一五三五、一五四三、一五五九年繼續修訂 《教義學》,他愈來愈明顯地走向人文主義的觀點,以邏輯和辯 證為主要的神學方法,並且抱著教會能夠合一的期望,包括與 羅馬公教和改革宗等,因而與路德的觀點逐漸有歧異。但是路 德和墨蘭頓一直維持著友誼,儘管路德陣營中有許多人不滿意 墨蘭頓後來的觀點,但路德仍表示護衛墨蘭頓。37 在正統時期, 路德宗的許多教義學神學家則又回到墨蘭頓晚期的神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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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加爾文的神學方法 改教家當中,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是出色的 系統神學家。他在神學方法上,融合聖經神學以及經院主義的 系統神學,予以改教觀點的變化。身為改教運動第二代的神學 家,加爾文參照路德以及布塞珥(Martin Bucer, 1491-1551)的 著作,並與自己的思想結合,形成新的神學模式。加爾文如同 墨蘭頓,在他的神學方法中避開中世紀神學的思辨模式,而以 解說的方式逐一闡明基督教教義。甚至加爾文在他主要的著作 《基督教要義》(Institutio christianae religionis )中,也避開用 「神學」 (theologia)這個在中世紀已經定型的專詞,而採用「教 義/教導」 (doctrina)這個概念。38 加爾文的著書用意不在於純 粹討論關於認識神的知識,而是要藉由知識以引起信徒對神更 加的敬虔。 《基督教要義》因此是一本結合信仰與生活的教義教 導。39 而加爾文的人文素養所擅長的修辭學,正得以在其中發 揮,審度該如何將聖經的教義整理、安排、討論,以期達到經 文本身所要引起的功效。加爾文在該書陳述下面幾個並列的主 題,並依據聖經予以論述:認識神以及認識自己的知識;創造 以及護理;稱義以及拯救;教義以及教會組織。 加爾文曾為他的表兄弟奧利維頓(Robert Olivétan, c. 15061538)所翻譯的法文聖經寫前言,文中他指出改教最重要的關懷 在於: 「沒有一個基督徒被拒絕或者被禁止,自由地以他自己的 語言閱讀、討論以及了解這個福音。」40《基督教要義》的功用 也是在此,加爾文期望藉由教義的教導,以達到信徒在靈性上 有所建造。 加爾文以「神的救贖歷史與人」為框架,來發展他的神 學。 「約的神學」成為加爾文神學的特色,簡略敘述如下: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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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所造,理當敬拜、榮耀神,以神為他的生命目的,但是因人 的墮落使得人失去了這個方向。神揀選亞伯拉罕以及他的後裔 以色列人,與他們立約,救他們脫離埃及的奴役、挾制。當以 色列人行走在曠野之時,神保護他們,與他們同行,使以色列 人得以認識神的作為。祂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祂的子民。 但是以色列人卻不遵從這約,神於是創立新約,人惟獨藉著耶 穌基督為中保才能與神立約,而這新約也是為所有人類預備 的。舊約的律法、預言、應許實則都是指向新約的基督。這是 加爾文神學中所特別強調的,他將「救贖歷史」理解為「約的 歷史」 。41
2.5. 後改教時期的正統教義學神學方法 改教時期的路德和加爾文,將中世紀神學所注重的哲學 排除於神學之外,墨蘭頓晚期雖然注重使用邏輯和辯證方法在 神學的討論中,但他也是反對將形上學的思想內容放進神學之 中。後改教時期的十七世紀至啟蒙時期的十八世紀間,路德宗 與改革宗的神學家們卻為了要更確實、精簡地陳述自己宗派的 教義,好讓信徒可以明確地認信、學習,並且能夠清楚地與別 的宗派及羅馬公教的教義作區分;另外更主要也是因為,當時 神學主要在大學中從事,大學中辯論風氣盛行,邏輯和辯證學 為必要的訓練,因此,更正教的神學家又開始接受中世紀經院 時期的思想方法,尤其是亞里斯多德哲學中邏輯和辯證的方法 以及一些哲學概念。有些正統派的神學家也接受並使用當時的 笛卡兒(Rene Descartes, 1596-1650)的哲學方法和概念。德國 當代著名的路德宗系統神學家拉疇(Carl Heinz Ratschow,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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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對這段正統時期路德派神學家正面接受哲學與神學的相 關性,列出三個觀點:一、他們認為,神學縱然是以神的話 (聖經)為基礎,但是在思想的過程也是會用到哲學所定義的一 些概念。二、雖然人自己不能回答,但是他作為一個思想的本 質,也會提出關於神的問題。三、由於前述二個原因,神學與 哲學之間是具有內在的正面關聯。42 拉疇指出,正統派時期的路德宗神學家認為,人在思想神 的普遍/自然的啟示時,與思想神的特殊/超自然的啟示一方 面是有關聯的,但基本上還是不同,因此,神學並不同於哲學 或形上學。43 正統派時期的路德宗神學家比以前更正面地看待 理性與啟示的關聯,在神學從事上,主要是採用哲學的方法, 如回到墨蘭頓晚期的方法以及亞里斯多德的邏輯、辯證法,或 是十六世紀所發展的亞里斯多德學派的哲學方法等,以作為思 想、論述的方法。這個時期的更正教正統派,亦被稱為更正教 的經院主義。44 因此之故,在更正教的大學中,重新開始教授形上學,這 是與路德對哲學的排斥相悖的。更正教的神學家中為此也彼此 有些爭議。但是基本上,此時期的教義神學,特別是在神論、 基督論與聖餐論上,明顯表現出將形上學的理論修正而接納於 神學之中。45 我們不能忽略的是,此時期在從事教義神學上對方 法與系統的注重,也深深影響到現代系統神學的形構。
2.6. 現代神學之父士萊馬赫的神學方法 十九世紀初,柏林大學的奠基者之一,在當時即頗有影響 力的神學暨哲學教授士萊馬赫(Friedrich D. E. Schleierm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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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1834),也是柏林三一教會的傳道者,被後世尊稱為現代 神學之父。士萊馬赫的父親是改革宗的牧師,母親的家庭則與 德國敬虔派很有淵源,士萊馬赫曾被帶到主護城(Herrnhut)與 敬虔派一起生活,並在他們辦的學校受教育。敬虔派極注重信 徒內心與基督交往的經驗,造成士萊馬赫在認識論上對經驗、 感覺的強調,與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以理性為導 向有所區別。士萊馬赫將柏拉圖的觀念融入基督論的詮釋,他 提倡,理性在世界上體現於每一個個人,因而個人的思想即是 永恆理性的一部分,他的自我意識總是嚮往著永恆的意識,在 教會中,信徒則是被要求要有趨向完全的意識。道成肉身的基 督對神的順服即是人的榜樣,耶穌的生命表達出一個完全的人 之理念。46 由於這樣的觀點,士萊馬赫也被稱為自由神學之父, 二十世紀的德國辯證神學家如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47 、 卜仁納(Emil Brunner, 1889-1966) 、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1976)等在這方面對他均有所批判。 但是,士萊馬赫確實也為神學研究作為學術上的一門學 科有著許多貢獻。例如,他是詮釋學之父,在探討釋經的方 法上,士萊馬赫規劃出一個新的典範,他在釋經上所討論的 原則後來也成為一般詮釋學的方法。而在神學建構與分科的 方法上,士萊馬赫為現代神學奠定一個新的基礎。對士萊馬 赫來說,宗教信仰起於人「絕對倚賴的情感」(schlechthiniges Abhängigkeitsgefühl),這個情感並非是情緒上的、感官上的, 毋寧更是指人的直覺(Intuition),相關聯的是「一個直接的 生存關係中的直接意識」(the immediate consciousness of“an immediate existence-relationship” ) 。48 也就是說,這個意識不單 是指情緒上的感受,而更是指思想以及意志所在之處, 49 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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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思想至意志抉擇以及從意志抉擇返回思想的路徑,也可稱之 為意識的直接經驗。50 士萊馬赫論道: 「敬虔是構成所有教會的 基礎,它純粹是自我審視的,不是一個認知也不是一個作為, 而是感情的,或是直接的自我意識的一個確定(Bestimmtheit, certainty) 。」51 科爾什(Dietrich Korsch)指出,士萊馬赫談自我意識與處 在世界之中的意識相連結,人總是在與他周遭相關的世界中意 識著、感受著,因此,在意識中既感受到自由也感受到依賴。 在這種內在於世界的狀況之下,人不可能擁有完全出於自己之 絕對倚賴的意識,必須是來自超越而賦予人,這即是神與人之 間的關聯,而宗教信仰則是我們將生存上的這個結構實行出來 之路,也是人之所以可以談論神之故。52 或者我們可以說,士 萊馬赫所談的絕對倚賴之情感/意識,並不是人自身所出的意 識,雖然是他在感受著,但那卻是神所給予人的意識,是神給 予人能與祂聯繫的方式,在宗教信仰中,這個絕對倚賴的情感 /意識就體現出它的功能。 如果單從這個觀點來看,容易讓人導出「所有宗教都可以 滿足這個功能」的結論。科爾什進一步解釋,士萊馬赫的基督 論實則要帶出的是建基在非世界取向的自由,士萊馬赫視宗教 為人的自我理解之人論的結構,而基督的救恩使人重新理解他 的生存、改變他的世界觀,使得信仰成為時刻與人之生活相關 的議題,而且使人在意識上可以獨立於世界而生存。因而士萊 馬赫為當時基督教教義的研究帶來新的範疇。53 從這些觀點, 科爾什指出,士萊馬赫的信仰教義具有兩個關鍵特性:一、宗 教信仰既然是人論的現象,那麼對士萊馬赫來說,宗教總是要 在歷史背景之下來了解,而且神學與宗教研究之間的衝突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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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二、教義學的工作不僅相關於內在的意識狀態(inner states of consciousness) ,也當考慮情感的直接性(immediacy of affections) 。54 因此,宗教信仰在士萊馬赫的人論結構中,是與人的自由 有直接相關的。若由此觀看基督教教義,則人信主之後所帶來 的轉變應該成為建立教義最重要的關鍵。55 而在每一個宗教中, 信徒自己也應該反省,在他信仰的轉變中是否也帶給他生存上 的自由。士萊馬赫所論的「重生」是,當人經歷到基督在他生 命中顯現,成為他得自由的基礎,這才可稱為重生。人的回轉 歸正(conversion)則是指,人從對其他事物的倚賴中悔改, 而決定信靠基督,得著他絕對的自由。56 士萊馬赫的神學方法 因而具有一個重要的特色,就是教義既是建立在認識神的客觀 知識層面,又是在神與世界以及神與信徒之間的關係上。教義 的論述因此不能單單只客觀地談論神,也不能單單只論人或世 界,而必須是以信徒的意識經驗作為基礎來談, 57 亦即,神─ 人─世界在教義的建構中必須成為一體。這個神學方法,成為 當時至今日德國系統神學建構的基本觀點。在那之前,康德純 粹理性批判的認識論架構將神學排除於作為一門學科之外,士 萊馬赫則以「絕對倚賴的情感」 ,亦即信徒的經驗為基礎,作為 教義建構的進路。58 士萊馬赫的神學觀因而被林貝克(George Lindbeck, 1923-)劃分為宗教經驗的模式。59 士萊馬赫的神學方法不單單是以教會內部的信仰反省為 取向,而且需要與其他學科的訓練有所關聯。他曾論道:「基 督教神學學科是一個信仰之學,以一般原則為基礎而發展的神 學(Gotteslehre),或者也可稱為是一個人論和末世論,是為 了可以供教會使用而從事。」60 一方面,士萊馬赫認為,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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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為培養教會領袖,應該是個全方位的訓練,以適應教會 在時代中的變遷。所以他提議,神學應以哲學的、歷史的、 實踐的三方面訓練為主。在哲學方面,如護教學、辯證學,在 歷史方面則如聖經研究、教會歷史、教義學,而在實踐方面則 是教會體制、宣教學與教牧學。另一方面,士萊馬赫也關懷神 學的學術取向,他認為神學應該是作為所有學術學科的引導 (Orientierungswissesnschaft) ,提供人文學科規範的、智性的方 位。 士萊馬赫的神學方法以及規模,實則是以讓神學成為大學 裡的一門學科、甚至是作為主導學科為方向的。他提出:「神 學建構以基督教教會普遍性的概念為研究目標,且與一個正確 的基督教信仰特色相關聯,而這既不是從純粹的學科方式來理 解,也不是單單只是從經驗推導出。神學應該也與其他學科有 所相關,所以要以倫理、宗教哲學與護教學為從事的主題。」61 近幾年,歐美許多大學重新討論,神學到底是作為教會的教義 學而發展,或者是作為一門與文化相關的人文學科,因為這個 問題,士萊馬赫的神學方法也再度被熱烈引用和探討。62
2.7. 存在神學/詮釋神學 稍晚於士萊馬赫的丹麥神哲學家祈克果則提出「存在神學」 (Existential Theology)的觀點。他反對當時丹麥社會將信仰當 成習俗文化的觀點,呼籲大眾要勇敢地作「單獨的個人」,獨 自面對神,抉擇相信,以及面對神,抉擇順服。祈克果也反對 將神學當作思想系統來從事,當時丹麥神學界以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的哲學系統為主流,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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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是在思想的辯證過程中形成。祈克果常在前期的著作中予 以抨擊。他堅決反對的理由是,在如此的系統理論中,個人的 存在以及神的存在都被化約為歷史以及思想的辯證過程,但這 卻是錯誤的。祈克果高舉神的超越性,強調祂是不可知的那 位,人的智性和神的不可知之間是無法跨越的鴻溝,或說是兩 個不同的範疇。認識神的知識對人來說是悖論(paradox),亦 即,人雖然奮力想要知道,卻是無法知道。人人都有嚮往永恆 至福的意願,但那卻不是經由思想或學習神學知識可以獲得。 人惟獨領受神的恩典,有了罪的意識,以及從神來的信心,願 意接受基督成為人、為人釘十字架這惱人的信息,人的智性才 能夠躍過這悖論的鴻溝。63 祈克果由此觀點強調從事神學的主體性導向。他基進地提 出,並不存在第二手的基督門徒(disciples at second hand) :不 管是直接跟隨基督的那些使徒,或是之後每個時代的人,都應 當親自跟隨基督。基督徒生命中的每一次抉擇信靠,就是他與 基督「同時」的每一個瞬間,如同他親自看見基督的事蹟而相 信。祈克果稱之為 Autopsie ,是在個人的存在中所經歷的實在 性。因此,對祈克果來說,神學的任務並非從事客觀真理,基 督信仰的神學總是出於個人的信靠以及對神的永恆至福的熱情 中形成,並且,從事的人在其存在中獲得了對神、也同時是對 自己的實在性之新理解。64 因循祈克果的神學觀點,德國神學家布特曼及其學生艾伯 林、傅許(Ernst Fuchs, 1903-1983)等以理解為神學進路,開展 出詮釋神學的典範。關於這一方面在系統神學上的應用,可參 下文對艾伯林神學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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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二十世紀重要的系統神學方法 2.8.1. 卡爾巴特的教會教義學 二十世紀最醒目的系統神學是巴特的《教會教義學》( Die Kirchliche Dogmatik, KD) 。巴特在該書起頭談到教義的工作: 「教義作為神學的學科,是基督教會關於它獨特的談論神的內容 之學科式的自我反省。」65 巴特認為,教義是一門神學的學科訓 練,而神學卻應該是教會的一個功能。 66 也就是說,教會的存 在即是不斷地在進行著信仰反省。在基督裡,神恩典地向人啟 示,也與人和好,因此,神學所談的是不是從神而來,是否引 導著人向神而去,這是重要的神學準則。聖經神學的功用在於 詢問教會的信仰基礎,實踐神學在於詢問神學的目標,而教義 學則在於詢問基督教會獨特的談論之內容。67 巴特反對哲學參 與於神學研究之中,他因而不認為神學可以像士來馬赫所提倡 的,是一門應該與其他大學學科並列的學科,這是因神學所具 的獨特性之故。68 巴特在《教會教義學》的第一部論神的道(含緒論) ,第二 部論神,第三部論創造,第四部論和好(reconciliation) 。
2.8.2. 田立克的系統神學 不同於巴特視神學為教會向內的建造,與巴特同時代的 田立克(Paul Tillich, 1886-1965)認為,神學既是基督教會的 一個功能,就必須要跟教會所面對的挑戰有所相關。田立克倡 言:「〔神學的工作〕必須要把基督信仰信息的真理說出,而這 真理也必須對每一個新世代具有新的意義。神學處於兩極的張 力之中:〔一方是〕作為它的基礎之永恆真理,以及〔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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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當今的處境,這個〔基督信仰信息的〕真理應該在其中被 建立。」69 。田立克認為,神的道之傳講需要有護教的神學作為 補充,「護教的神學可被稱作回答的神學,回答處境中所提出的 問題,且是在永恆的信息的力量中,以它所回答的問題之處境 所提供的工具來回答。」70 與巴特的觀點相反,田立克則認為哲學在神學的從事 上是必要的,因為哲學,特別是指本體論,詢問存在的架構 之真理,而以概念範疇作為回答。神學也應該詢問本體的問 題,因為這問題其實並非是形而上的,而是我們每次與實在性 (reality)相遇之時都要面對的問題架構。71 哲學家與神學家不 同之處在於,前者嘗試對人的存在從概念上予以分析、作出回 答;後者則會尋求終極的答案,由神的啟示來回答。但神學家 也當首先學習作哲學家,對人的存在關懷提出問題,以尋求神 學上的解答。72 田立克因此稱他的系統神學方法為關聯方法(method of correlation)。這個方法要求,系統神學的每一部分都要包含這 一段:在其中透過人的生存的分析以及普遍的生存問題來發展 詢問;並且也要包含另一段:依照作為來源的聖經,作為媒介 的信仰經歷以及作為系統神學的規範之教會歷史、宗教和文化 史等三重根基,來回答前面的詢問。73 這是田立克從事系統神 學的關聯方法,將聖經的信息與處境聯繫在一起,尋求在處境 中所蘊含的問題,而以聖經所涵蓋的信息予以回答,將問題和 回答、處境和信息、人的生存和神的自我啟示關聯在一起。74 田立克的神學關懷出自基督教人觀最基本的問題,人類的墮落 使人與他自己原初受造的本性疏離,因此,在他提出各樣問 題之前,首先要詢問的是他自己的存在(being)。而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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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神可以回答,因祂是一切存在的根源、基磐,祂就是存在 (Being),一切所有存在著的,都是分有神的存在而具有其存 在。因此,對於田立克來說,人的處境問題以及基督信仰的信 息是兩個分不開的關聯。因此,在此架構下,問題也是由答案 所預設了,所提問的終究也是向著神,就是向著人的存在之基 磐而去。75 田立克在其《系統神學》的第一冊論:一、理性與啟示, 二、存在與神;第二冊論:三、生存與基督,四、生命與靈; 第三冊論:五、歷史與神的國。
2.8.3. 艾伯林的《基督教信仰的教義學》 艾伯林為二十世紀後半葉德國最重要的路德神學家,他 先後在德國杜賓根大學以及瑞士蘇黎世大學擔任系統神學、教 會歷史、教義以及詮釋學的教授,而他的神學方法正是融合教 義、教會歷史以及詮釋學這三方面而發展,期使所形構的神學 能回應當時教會的處境。艾伯林強調: 「若神學與教會遠離,則 是一個壞的神學的癥兆和來源。」76 因而,神學的形構與教會的 傳講之間應該有密切關係並且是要相互影響。艾伯林也認為, 若神學與講道的內容不能夠與現代人相遇,則會失去它們的功 能,所以他倡言: 「系統神學的主旨是將傳統的信仰見證當作必 須對現今產生回應的方式來思考。」77 另外,基於他對路德神學 的深厚研究,艾伯林根據路德的原則強調: 「神的道與信」之間 緊密的關係。因此,艾伯林也注重藉由講道培養信徒在生活中 對二者關係的持守。雲格爾(Eberhard Jüngel, 1934-)認為,艾 伯林的神學不僅是在大學的學術範疇中從事,而且也是對教會 的教導,因而尊稱他是更正教的教會博士(doctor eccelesia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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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伯林在他的《基督教信仰的教義學》( Dogmatik des christlichen Glaubens)當中,將「以人論作為基礎而發展的神 學」和「以聖經為導向及以信仰概念系統的發展作為基礎的神 學」相對,而從路德神學提出「面對─關係」 (coram-Relation) 的概念,作為人論與神的道之間相聯繫的架構。這個架構所談 的是,從面對神、面對世界(也是面對其他人)以及面對自己 這三個關係來理解人的生存。 「面對─結構」談到人遇見他者、 他者遇見人、而人也遇見自己,因而就產生「發生」與「經驗」 的關聯。在這三個關係中,面對神的關係應是最基本的,如同 改教家路德所強調的,面對神的關係決定人的自我認識,認識 神才能認識自己。但從人的生存來說,這三方的關係是同樣不 可減少、不可分離的。 對於人的存在所具有的「面對─關係」架構,艾伯 林 從 「 此 在 」( D a s e i n ) 的 語 言 性 來 掌 握 。 艾 伯 林 描 述 , 面對─關係的本體性所蘊涵的存在使命為:一起的存在 (Zusammensein) ,語言的存在(Sprachlichsein) ,回應、負責的 存在(Verantwortlichsein) 。語言的存在必須是其他兩種存在的 最初始來源:由於語言的存在才使得其他兩種存在的使命成為 可能。此架構與神之道的關聯在於,人的存在就是一個聆聽著 語言並回答著的存在。人聆聽神的道而回答,向神說是,人就 獲得了存在的實在性。78 因此,在艾伯林的教義學架構中,可以 清楚看出人(信)─神─世界在神學形構中的整體性。 艾伯林宣稱:「全部的教義是信仰論(Glaubenslehre),甚 至它應該也是世界論,如果它所論述的正是:神是世界的創造 者、和解者以及完成者。」79 由此他提出,信、神、人、世界是 基督教教義的四個基本觀點,教義的每個主要部分都應以此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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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觀點為共同的架構基礎,以形成教義內在的關聯性。艾伯林 呈現在《基督信仰的教義》中的大綱即是:
緒論:§1 教義的任務、§2 教義的來源、§3 教義的過程、§4 教義的建立 第一部分:信神,世界的創造者 第一章:信:§5 信與生活、§6 信與信仰、§7 信與思想 第二章:神:§8 談論關於神、§9 對神談論、§10 從神而來 的談論 第三章:世界:§11 自然與神、§12 歷史與神、§13 創造與 護理 第四章:人:§14 人面對神、§15 人為罪人、§16 人為神的 形像 第二部分:信神,世界的和解者 §17 基督論導論 第五章:神在基督裡:§18 神成為人、§19 神的死亡、§20 神的生命 第六章:作為人的耶穌:§21 歷史的耶穌、§22 耶穌的話、 §23 耶穌的作為 第七章:被神所愛的世界:§24 神的熱望、§25 神的厭惡、 §26 神的平安 第八章:信耶穌基督:§27 耶穌,神的道、§28 耶穌,人的 兄弟、§29 耶穌,世界的主 第三部分:信神,世界的完成者 §30 聖靈論與末世論導論 第九章:在基督裡的人:§31 聖靈與人的靈、§32 舊人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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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33 人作為神的工作 第十章:稱義的信:§34 信的義、§35 信的道、§36 信的群 體 第十一章:世界的得勝和完全: § 37 基督教產生之後的世 界歷史、§38 時間和永恆、§39 死亡和復活 第十二章:神,所有中的所有:§40 神的國、§41 神的義、 §42 神的三一神性 艾伯林的系統神學強烈地帶著路德─祈克果─布特曼這 一線的詮釋神學/存在神學強烈色彩,相當不同於巴特以及一 般改革宗系統神學者注重客觀命題的論述形式。筆者認為,艾 伯林從事系統神學的一些考慮及相關的神學方法,值得我們借 鏡。首先,神學基於神的道必須與人論的架構相關,也必須與 教會的處境相關,不然,所產生的神學只會是一堆頗有道理的 字句。其次,教義的發展應與教會歷史以及詮釋學融合,以期 能有方法地將神學與現代處境相連繫。最後,神學應帶來「面 對─關係」的改變,神學與道的傳講是一個「發生」事件,從 事的人及閱讀或聆聽的人,在發生的事件中必須回答,帶來他 存在的關係的改變。 在本章,筆者以相當長的篇幅簡介教會歷史中各個時代 的系統神學,凸顯出著重點以及神學方法的不同,主要用意 在於提醒讀者,每一個時代、每一個神學家都有其特殊的歷 史處境、所著重的背景觀點,而所面對的問題和挑戰也都不 盡相同,學習神學的人應當試圖更多了解各種不同時代的神學 重點,以及相關的神學方法,才不會以某種神學規範為獨一準 則,產生排他主義。近代的詮釋學理論對我們有很好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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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看事情以及進行思考反省時,都受限於他所立的處 境,不可能完全客觀,只能儘量多學習、多嘗試了解別人在其 處境下所看到的,再予以取長捨短。當然,最後我們仍是要選 擇一個神學立場或是一種神學方法,但是,保持寬廣以及不斷 學習、不斷修正的心態,應是從事神學研究的必要態度。
Q 問題討論 1. 陳述你對「神學是什麼」的觀點,並且列舉三點說明它們 與你生活的關係。 2. 試使用阿奎那《神學大全》中的方法:質疑、反之、正 解、釋疑來反省一個神學問題,例如原罪、因信稱義,或 是惟獨恩典等等。 3. 討論馬丁路德對律法與福音的觀點,並由此說明神學與信 仰的關係。 4. 嘗試分析艾伯林《基督信仰的教義》書中大綱的特色,以 及與一般系統神學方法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