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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 爭點隨身書引導講堂 ▋ 第一章

行政法上原理原則 ····················· 001

一、法律保留 ······························································ 003 Issue01 給付行政中是否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 003 Issue02 租稅事項是否需要絕對法律保留? ······························· 005 Issue03 時效的法律保留 ····························································· 008 Issue04 地方自治團體以自治條例,就中央已規範事項做更為嚴 格之規範,是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010

二、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 015 Issue01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 015

三、不確定法律概念 ··················································· 019 Issue01 判斷餘地審查密度與不法之平等。 ······························· 019

四、信賴保護原則 ······················································· 023 Issue01 信賴保護之操作與適用 ·················································· 023

▋ 第二章

特別權力關係 ····························· 029

一、教師爭訟之程序與爭議 ········································ 031 Issue01 公立學校教師因學校具體措施認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 受侵害時應如何救濟? ·················································· 031 Issue02 公立學校教師受到學校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後應如何救 濟? ···············································································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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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Issue03 105 年 3 月 18 日釋字第 736 號解釋公布後,公立學校 教師遭學校記過或申誡之懲處,教師循申訴程序救濟經 決定駁回後,可否提行政訴訟? ··································· 040

二、學生爭訟之程序與爭議 ········································ 045 Issue01 大學生受校內措施侵害應如何救濟?如為高中生救濟 是否有所差異? ····························································· 045

特別權力關係與公務員法 ····································· 049 Issue01 公務員的定義 ································································ 049 Issue02 公務員的特別權力關係 ·················································· 053 Issue03 公務員對於違法命令的處理 ·········································· 059 Issue04 公務人員的保障(復審 ⅤS. 申訴再申訴) ················· 061 Issue05 甲服務於 A 公務機關,其年終考績經該機關考列丙等, 送經主管機關核定、銓敘部銓敘審定後,A 機關以考績 (成)通知書通知甲,甲不服丙等考績,甲可否提起救 濟?如提起行政訴訟,應以何機關為被告? ················ 067 Issue06 105 年 3 月 18 日釋字第 736 號解釋公布後,公立學校 教師年終成績考核,經學校考列「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下稱成績考核辦法)第 4 條 第 1 項第 2 款(相當於公務人員乙等考績),經循申 訴程序救濟遭決定駁回後,可否提行政訴訟? ············· 072

▋ 第三章

行為處分之要件 ························· 079

一、公法行為 ······························································ 081 Issue01 公私法區分 ···································································· 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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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二、行政機關 ······························································ 087 Issue01 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之區分 ·········································· 087 Issue02 科技部人文社會科學中心是否係行政機關或受委託行 使公權力之人或團體? ·················································· 089

三、法效性 ·································································· 091 Issue01 行政機關之函覆、通知之性質為何? ··························· 091 Issue02 公平會之檢舉函覆是否為行政處分? ··························· 093 Issue0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不)同意報備是否為行 政處分? ········································································ 095 Issue04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祭祀公業法人依祭祀公業 條例第 30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2 項規定陳報有關選 任管理人之事項所為之 「備查」行為,是否為行政處分? ······················································································· 098 Issue05 有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舊私立學校法第 22 條第 2 項後段規定所為之核備,性質上是否為行政處分? ····· 099 Issue06 甲以其經某祭祀公業派下員大會選任為新管理人,提出 相關資料請求主管機關就其為新任管理人為備查,遭主 管機關否准,該否准備查之行為是否為行政處分? ····· 101 Issue07 重複處置與第二次裁決之區分實益 ······························· 102 Issue08 學校性平會所作成的案件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法律性 質為何? ········································································ 105 Issue09 拆除通知單是否為行政處分?······································· 107

四、外部性 ·································································· 109 Issue01 納稅義務人因欠稅遭到限制出境,針對該限制出境處分 不服,是否得以財政部為被告提起行政爭訟? ············· 109 Issue02 環境影響評估法之環評結論之性質? ···························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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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五、個別性 ·································································· 115 Issue01 交通標誌、標線之性質為何?······································· 115 Issue02 如採一般處分說,標誌、標線、交通號誌之救濟期間如 何起算? ········································································ 117 Issue03 都市計畫變更之性質為何? ·········································· 118

六、單方性(見行政契約一章) ································· 123

▋ 第四章

行政處分之效力 ························· 125

一、行政處分之瑕疵與廢棄 ········································ 127 Issue01 行政程序法第 111 條第 6 款中之「管轄錯誤」以及第 7 款中之「重大明顯瑕疵」概念所指為何? ················ 127 Issue02 陳述意見之規定有何缺漏?未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 見機會之法律效果為何? ·············································· 130 Issue03 行政處分之撤銷、廢止 ·················································· 133 Issue04 行政程序法第 119 條第 2 款應如何解釋是否不要求主 觀要件? ········································································ 136 Issue05 行政程序法第 121 條第 1 項規定:「第一百十七條之 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 起二年內為之。」如屬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且其撤銷 純係因法規適用之瑕疵,不涉及事實認定錯誤之情形, 應如何起算二年之除斥期間?······································· 138 Issue06 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行政處分之職權撤銷是否僅限於 「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而行政處分在救濟期間經過 前,相對人是否不得主張信賴保護?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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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Issue07 第三人授益的行政處分被撤銷時,第三人可否主張信賴 保護?············································································ 141

二、行政處分之程序重開 ············································ 143 Issue01 若行政處分已經法院判決確定,有無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程序重開之適用? ····················································· 143 Issue02 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之「發現新事實新證據」之時點 所指為何? ···································································· 145

三、行政處分之附款 ··················································· 146 Issue01 行政處分附款之種類及概念 ············································ 146 Issue02 A 公司以其工廠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廢水,必須增置 污染防治設施,而原設廠用地無適當空間可資利用等 由,向經濟部工業局(下稱工業局)提報「增置污染防 治設施增加使用毗鄰之非都市土地(下稱系爭毗連用 地)擴展計畫書」(下稱擴展計畫書),工業局核定其 擴展計畫書,並發給工業用地證明書,並於系爭核准函 說明欄載明系爭毗連用地「應確實依所提報擴展計畫書 規劃及配置使用,不得移作他用,否則應予註銷並恢復 其原來變更用地前之土地編定」等內容,則系爭核准函 究係附負擔之行政處分?或係附保留廢止權之行政處 分? ··············································································· 148 Issue03 針對行政處分之附款應如何為救濟?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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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 第五章

行政契約 ···································· 153

Issue01 健保局與醫療機構間之契約性質為何?(兼論公私契約 區分標準) ···································································· 155 Issue02 私人間締結行政契約之容許性? ··································· 159 Issue03 基於促參法所成立之契約,前階段甄審公告與決定之性 質為何?而後階段契約之法律屬性應為何? ················ 160 Issue04 切結書之性質 ································································ 164 Issue05 行政機關得否同時併用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 ················· 165 Issue06 行政程序法第 140 條之第三人同意條款應如何適用? 169 Issue07 行政契約履約障礙之調整與終止 ··································· 172 Issue08 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之自願接受執行條款之解釋········ 174 Issue09 考試院於民國 95 年 2 月 27 日,開放非警察專科學校 畢業生具警察特考應試資格。嗣警察專科學校辦理 95 年專科警員班第 25 期正期學生組行政警察科學生招 生,於招生簡章規定「前列各科畢業生在 99 年 12 月 31 日前,仍未經警察特考及格而分發任職者,應賠償 在學期間之全部費用」。甲於 95 年 4 月間報考,經錄 取後於 95 年 8 月入學就讀(97 年 6 月畢業),並簽訂 連帶保證書,約定願遵照招生簡章規定,在期限前如仍 未經警察特考及格而分發任職,願賠償在學期間之公費 待遇及津貼,如未能賠償者,由連帶保證人乙負責賠 償。嗣甲未於約定期限前通過警察特考考試,遲至 100 年 12 月始通過考試並任職。警察專科學校訴請甲、乙 連帶賠償甲在學期間之公費待遇及津貼。問: 警察專科學校與甲間所為「如未於 99 年 12 月 31 日 前經警察特考及格而分發任職,應賠償在學期間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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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費用」約定之性質是否為違約金之約定? 如約定之性質為違約金之約定,甲主張雙方約定之違 約金過高,應準用民法規定,予以酌減,是否有理?·· 176

▋ 第六章

行政命令 ···································· 181

Issue01 職權命令容許性 ····························································· 183 Issue02 新舊函釋之變更 ····························································· 187 Issue03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所應踐行之程序為何?若未為 之,該法規命令之效力是否受影響? ··························· 190 Issue04 高中課綱法律性質? ····················································· 193

▋ 第七章

行政罰 ········································ 197

Issue01 裁罰性之判斷 ································································ 199 Issue02 會計師申誡處分是否為行政罰法之行政罰,有無行政罰 法第 27 條裁處權時效規定之適用? ···························· 202 Issue03 健保局之停止特約是否為裁罰性不利處分? ················ 206 Issue04 民國 106 年 1 月 4 日修正公布前公路法(下稱公路 法)第 77 條第 2 項後段規定之吊扣或吊銷車輛牌照, 係屬管制性抑或裁罰性行政處分? ······························· 208 Issue05 依政府採購法所為向廠商追繳已發還之押標金,是否為 行政罰?有無時效之適用? ·········································· 210 Issue06 依政府採購法所為刊登政府公報之裁處,是否為行政 罰?裁處權時效如何起算? ·········································· 214 Issue07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因醉態駕駛拒絕酒測所受之 不利措施是否為行政罰? ··············································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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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Issue08 行政罰中之責任原則與轉嫁罰······································· 225 Issue09 違規行為人與違規狀態物之所有權人不同時,主管機關 應如何裁處? ································································ 229 Issue10 多數行為人同時違規與私法人之併同處罰 ···················· 232 Issue11 行政機關可否為裁罰對象? ·········································· 235 Issue12 一行為不二罰原則與行政罰間之競合 ··························· 237 Issue13 繼續營業行為與違規停車連續舉發之行為數認定 ········· 240 Issue14 按日(次)連續處罰之性質為何? ······························· 244 Issue15 甲於民國 92 年 12 月 19 日虛報進口貨物產地,因不 同產地之關稅稅率差別,而逃漏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 稅,海關除追徵各該稅款外,得否依海關緝私條例第 37 條第 1 項第 4 款、貨物稅條例第 32 條第 10 款暨 營業稅法第 51 條第 7 款之規定併合處以罰鍰? ········ 246 Issue16 緩起訴與行政罰 ····························································· 249 Issue17 若受罰鍰處分之人已死亡,可否針對其遺產繼續執行? ······················································································· 251

▋ 第八章

行政執行 ···································· 255

Issue01 行政執行是否應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 257 Issue02 對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人管收是否合憲? ········· 258 Issue03 行政執行程序中告誡之法律性質為何? ························ 261 Issue04 即時強制之要件及適用時機 ·········································· 262 Issue05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不服執行機關所為行政執行措施 時,是否因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聲明異議程序之規定, 而不得提起行政爭訟? ··················································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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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Issue06 當事人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下稱行政執行署)A 分署 對其所為具有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不服,依行政執 行法第 9 條規定聲明異議,經行政執行署作成異議決 定予以駁回後,依最高行政法院 97 年 12 月份第 3 次 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意旨,應踐行訴願程序後始得 提起行政訴訟,則其提起訴願,應由何機關為訴願管轄 機關?············································································ 270

▋ 第九章

行政訴訟 ···································· 275

Issue01 告訴人、被告向檢察機關申請閱覽、抄錄不起訴處分確 定之刑事案件卷宗遭拒絕,循序提起行政訴訟,高等行 政法院有無審判權限? ·················································· 277 Issue02 行政機關得否做為行政爭訟之主體? ··························· 279 Issue03 大學得否因不服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 再申訴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 280 Issue04 獨立機關之訴願管轄機關 ·············································· 282 Issue05 管轄移轉與訴願管轄機關 ·············································· 285 Issue06 原處分機關之自我審查性質為何?是否有訴願法第 81 條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 ··································· 288 Issue07 原行政處分經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機關重為更不 利處分,是否違反訴願法第 81 條第 1 項但書之規定? ······················································································· 290 Issue08 訴願人依訴願法第 2 條規定提起訴願,受理訴願機關 未為決定前,應作為之機關已作成行政處分,而訴願人 仍不服時,受理訴願機關逕依訴願法第 82 條第 2 項 規定駁回訴願,是否適法? ··········································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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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Issue09 本國籍配偶於外籍配偶入境申請或居留簽證被駁回時 是否具法律上利害關係?(兼論訴訟權能) ················ 295 Issue10 如依訴訟之法律關係,原告與其所請求撤銷或變更之行 政處分之相對人(第三人)利害關係相反者,行政法院 就依職權命該第三人獨立參加訴訟,是否有裁量權?·· 300 Issue11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容許性? ·········································· 302 Issue12 續行確認違法訴訟應具備何要件?課予義務訴訟有無 續行確認訴訟之適用? ·················································· 304 Issue13 於行政訴訟中,原被告得否追補理由及證據供法院審 酌。 ··············································································· 309 Issue14 裁判基準時(行政處分違法判斷基準時)應如何認定? ······················································································· 311 Issue15 訴願與行政訴訟中之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 313 Issue16 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是否以提起訴願為必要? ············· 319 Issue17 行政訴訟法第 7 條之損害賠償訴訟性質上是否為獨立 訴訟類型? ···································································· 322 Issue18 「孤立的撤銷訴訟」之容許性······································· 324 Issue19 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方式、返還範圍以及返還時效 ····· 327 Issue20 甲(個人)對乙(政府機關)依公法上不當得利法律關 係,請求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新臺幣(下同)3 百萬 元,惟乙於訴訟上抗辯其對甲有私法上不當得利之債權 3 百萬元,並主張抵銷。私法上之債權可否與公法上之 債權互為抵銷? ····························································· 336 Issue21 結果除去請求權 ·····························································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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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Issue22  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 上利益將受損害者,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訟,行 政訴訟法第 42 條第 1 項前段定有明文。如依訴訟 之法律關係,原告與其所請求撤銷或變更之行政處分 之相對人(第三人)利害關係相反者,行政法院就依 職權命該第三人獨立參加訴訟,是否有裁量權? 都市更新主管機關核定實施者就特定更新單元實施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更新單元內不同意更新之私有土 地所有權人以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為被告,提起撤銷訴 訟,行政法院除命實施者獨立參加訴訟外,是否應併 命同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更新單元內私有土 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下稱同意者)獨立參加訴 訟。 ············································································ 341 Issue23 原處分機關不服訴願決定可否提起行政救濟? ············· 345

▋ 第十章

國家賠償與補償 ························· 349

Issue01 人民對國家之侵權行為得以國家賠償訴訟請求損害賠 償,而國家對人民之侵權行為是否得以請求? ············· 351 Issue02 行政訴訟與國家賠償訴訟間之關係為何?因違法行政 處分受損害之人民,若逾越法定救濟期間而未提起行政 爭訟,得否再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 352 Issue03 公務員「怠於行使職務」之認定 ··································· 354 Issue04 國家賠償法第 3 條公共設施之意涵為何?於公共設施 委託民間經營之國賠責任應如何認定? ························ 357 Issue05 特別犧牲理論 ································································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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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 番外篇

裁判要旨選輯 ····························· 367

Issue01 功能最適理論與獨立機關之行政裁量( 附款) ··············· 369 Issue02 判斷餘地的思考 ····························································· 369 Issue03 判斷餘地與判斷瑕疵 ····················································· 371 Issue04 議會決議是否屬「公法上之爭議」? ··························· 373 Issue05 確認處分與形成處分之判斷 ·········································· 374 Issue06 預備訴之合併於實務上的裁判······································· 376 Issue07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之生效程序 ··································· 377 Issue08 行政訴訟法中之程序選擇權 ·········································· 379 Issue09 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之撤銷與不當得利 ························ 380 Issue10 課予義務訴訟適用範圍與國家賠償 ······························· 381 Issue11 行政法院的職權調查原則 ·············································· 382 Issue12 申請重開行政程序之範疇 ·············································· 383 Issue13 確認訴訟的適用始點 ····················································· 384 Issue14 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催繳通知書之性質 ························ 386 Issue15 行政處分已執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類型 ························ 388 Issue16 行政機關追補(變更)處罰處分理由須受不得喪失處分 之同一性之限制 ····························································· 389 Issue17 再審之訴並不包含統一解釋法令 ··································· 390 Issue18 課予義務訴訟與孤立之撤銷訴訟 ··································· 390 Issue19 撤銷訴訟與確認該行政處分違法訴訟之區分 ················ 391 Issue20 課予義務訴訟事件之裁判基準時判斷 ··························· 392 Issue21 行政處分之認定 ····························································· 393 Issue22 權利、法律上利益與反射利益之判斷 ···························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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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Issue23 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之判斷······································· 395 Issue24 公法上請求權之計算 ····················································· 397 Issue25 公法上請求權之適用 ····················································· 398 Issue26 行政機關回覆之函文非屬行政處分 ······························· 398 Issue27 審查停止執行之聲請 ····················································· 399 Issue28 定暫時狀態處分 ····························································· 401 Issue29 管轄權移轉 ···································································· 403 Issue30 行政契約所發生之債權請求權·······································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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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01

特別權力關係與公務員法

重要度:■■■□□

公 務員的定義。 *自我評估:□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

□閱讀次數

公務員、公務人員、公職人員傻傻分不清楚,究竟有什麼不同,

問 似乎是學習行政法中最困難的地方之一,就初步來看,公務員 題 與公務人員的說法來看,公務員應該較公務人員來的廣,但是 意 識 還是要視實際的法令而定,因此,搞懂重要法規適用對象是很 重要的! 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1 項: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服務法第 24 條: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 員,均適用之。

關 鍵 法 條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5 條: Ⅰ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 Ⅱ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 Ⅲ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Ⅳ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 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8 條: 本法除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外, 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2 條: Ⅰ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

│Chapter 2

特別權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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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法 條

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人員。 Ⅱ前項所稱各機關,指下列之機關、學校及機構: 一、中央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 二、地方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 三、各級民意機關。 四、各級公立學校。 五、公營事業機構。 六、交通事業機構。 七、其他依法組織之機關。 最廣義公務員概念(與個人身分無關,而是著重行為性質): 係指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只要是依法令從事於公務, 不論公務員是基於選舉、派用、任用、聘用或僱用;是否編 制內的人員都在所不問;且不以行政機關的人員為限,即為 該法的公務員(國賠法§2Ⅰ)。

學 說 見 解

050

廣義公務員概念: 受有俸給之文武職人員: 只要受有俸給均屬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員,而釋字第 308 號解釋則認為,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係基於聘約關係,擔 任教學研究工作,與文武職公務員執行法令所定職務,服 從長官監督之情形有所不同,故聘任之教師應不屬於公務 員服務法第 24 條所稱之公務員。惟此類教師如兼任學校行 政職務,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仍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 其他公營事業機關的服務人員: 釋字第 92 號及第 101 號解釋,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 用公務員服務法第 24 條,其代表民股之董事、監察人既係 公營事業機關之服務人員,自亦不能除外。且係以公營事 業機關受有俸給之服務人員為限,如代表民股之董事、監 察人,未受有俸給者,自無該法之適用。 公務員服務法第 24 條規定所稱「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 並不含公營事業機構之純勞工;而所謂「純勞工」之範圍, 係指適用勞動基準法且非該法第 84 條所稱之公務人員兼勞 工身分之公營事業人員而言。

行政法

爭點隨身書


學 說 見 解

狹義公務員概念: 公務員懲戒制度的懲戒對象,自然指的是公務員,但刑法、 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任用法,對於公務員的範圍均有寬 窄不同的規定。公務員懲戒法並未明文規定作為懲戒對象的 公務員範圍,實務見解認為應該包括: 政務人員。 法定機關任用或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公立學校校長、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公立社會教 育機構專業人員。 公營事業機構經國家或其他公法人指派在該機構代表其執 行職務之人員。 民選地方首長。 軍職人員。 最狹義公務員概念: 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 及官等、職等之人員。其任職機關包含中央政府及其所屬各 機關、地方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 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交通事業機構、其他依法組織之機關。

破 題 關 鍵

公務員、公務人員或公職人員的定義非常重要,因為公務員各 法規中對於其公務員或公務人員的定義皆有不同,因此,是否 有該法之適用的前提即必須確認其適用主體。 例如說,國家賠償法的公務員是最廣義的公務員,一般而言, 是否為公務員可透過是否經任用程序;是否與國家或地方 自治團體發生公法上職務關係;是否負有忠實之義務,可供 作為判斷標準。 除此之外,對於公務員尚有其他名稱,如政務官或事務官,簡 易說明如下:

│Chapter 2

特別權力關係│

051


比 較 項 目

參與國家大政方針之決 策並隨政黨選舉成敗或 性 質

政策改變而進退之公務 員。須獨立行使職權者 不在此限。 無特定任用程序,不須經

資 格 取 得

過銓敘,但大法官、考試 委員監察委員者,有其任 用資格,係屬例外。 隨著民意或政策之向背

破 題 關 鍵

身 分 保 障 職 等 任 用 程 序

而進退,故無固定任 期,但有獨立行使職權 者,則不在此限。 特任、簡任 依據個別法令規定

指定有職稱及官等之常 任公務員,並以執行政 策為任務或依法執變行 職務。 具備法定任用資格後, 經銓敘程序後始得任 用。 除有受懲戒或刑事判決 者,原則上非依法不得 免職或懲處。 簡任、薦任、委任 公務人員任用法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

適 用 法 令

例、準用公務人員退休資

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

遣撫卹法、公務人員保險

公務人員俸給法、公務人

法,不適用公務人員俸給

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其懲

法、公務人員考績法等。 戒 依 公 務 員 懲 戒 法 辦 另 除 不 得 對 其 予 以 休 理。 職、降級及記過外,其餘 懲戒種類與事務官同。

另應注意,公務人員任用法中,適用對象的問題: 排除民選公職人員的適用。 政務人員除該法第 26 條、第 26 條之 1、第 28 條外,不適用。 依法任用、聘用及僱用人員之差別:

052

行政法

爭點隨身書


種 類 性 質 期 間

破 題 關 鍵

具 備 資 格 身 分 形 成 方 式

時 事 連 結

任用 持續性 終身 依法考試及格 依法銓敘及格 依法升等及格

聘用 持續性 定期

雇用、臨時人員 臨時性 定期

專業或技術人 員

無特定資格

行政處分

契約方式

契約方式

2018 年縣市長選舉如火如荼,在縣市長辯論過程中,在交互詰 問環節,某 A 候選人提出若干問題,某 B 候選人回應:「我是 選市長,我不是選公務員」,這種「滴滴答答」的事情,只要請 漁業局長、經發局長就能迅速調出來, 「就像我不會問轄內有多 少消防栓一樣的,這種問題是沒意義的」。 Q:市長是公務員嗎? A:高雄市市長是「公職人員」指的是狹義的「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規範的人員,以及廣義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 定辦理財產申報之人員而言。惟非屬公務人員任用法所稱之 公務員。

經 典 105 台大一 考 題

Issue 02

重要度:■■■■■

公 務員的特別權力關係。 *自我評估:□非常熟悉

□一知半解

□毫無印象

□閱讀次數

問 題 特別權力關係身受其害最深的大概就是公務員了,而我國對於 意 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的逐步打破,以及學理是如何詮釋。 識

│Chapter 2

特別權力關係│

053


釋字第 187 號解釋: 公務人員依法辦理退休請領退休金,乃行使法律基於憲法規定 所賦予之權利,應受保障。其向原服務機關請求核發服務年資 或未領退休金之證明,未獲發給者,在程序上非不得依法提起 訴願或行政訴訟。

實 務 見 解

釋字第 243 號解釋: 因公務員身分受行政處分得否提起行政爭訟,應就處分之內 容分別論斷,業經釋字第 187 號及第 201 號解釋闡釋在案, 中央或地方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 核辦法,對公務員所為之免職處分,直接影響其憲法所保障 服公職之權利,在相關法律修正前,受處分之公務員自得行 使憲法第 16 條訴願及訴訟之權,於最後請求司法機關救濟。 受免職處分之公務員已依法向該管機關申請復審及向銓敘機 關申請再復審,或以類此之程序謀求救濟者,相當於業經訴 願、再訴願程序,如仍認為原處分、再復審核定或類似之決 定違法損害其權利,應許其提起行政訴訟,方符有權利即有 救濟之法理。至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僅記大過之處分,並未改 變公務員之身分關係,不直接影響人民服公職之權利,上開 各判例不許其以訴訟請求救濟,與憲法尚無牴觸。 釋字第 266 號解釋: 公務員因其身分而受行政處分,致依法應享之權利受損害 者,得否提起行政訴訟,應視處分之內容而定,方符憲法保 障人民權利之本旨,此觀釋字第 187 號、第 201 號解釋,甚 為明顯。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對公務員所為之免職處分,改變 公務員之身分,直接影響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服公職權利,依 釋字第 243 號解釋,得許受處分之公務員提起行政訴訟。至 對於未改變公務員身分之其他考績結果,有所不服,則仍不 許以行政訴訟請求救濟。惟公務人員基於已確定之考績結 果,依據法令規定為財產上之請求而遭拒絕者,影響人民之 財產權,參酌本院上開各解釋意旨,尚非不得依法提起訴願 或行政訴訟。

054

行政法

爭點隨身書


實 務 見 解

釋字第 298 號解釋: 公務員之懲戒乃國家對其違法、失職行為之制裁,此項懲戒 為維持長官監督權所必要,自得視懲戒處分之性質,於合理 範圍內,以法律規定由長官為之。但關於足以改變公務員身 分或對於公務員有重大影響之懲戒處分,受處分人得向掌理 懲戒事項之司法機關聲明不服,由該司法機關就原處分是否 違法或不當加以審查,以資救濟。有關公務員懲戒及公務員 考績之法律,應依上述意旨修正之。釋字第 243 號解釋應予 補充。至該號解釋,許受免職處分之公務員提起行政訴訟, 係指受處分人於有關法律修正前,得請求司法救濟之程序而 言。又具法定資格始得任用,並受身分保障之公務員,因受 非懲戒性質之免除現職處分,經循行政程序未獲救濟時,受 處分之公務員,仍得依釋字第 243 號解釋意旨,依法提起行 政訴訟,請求救濟。 釋字第 312 號解釋: 公務人員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損害時,得依訴願或行 政訴訟程序請求救濟。公務人員退休,依據法令規定請領福 利互助金,乃為公法上財產請求權之行使,如有爭執,自應 依此意旨辦理。 釋字第 323 號解釋: 因公務員身分受行政處分得否提起行政爭訟,應視處分之內 容而定,其足以改變公務員身分或對於公務員有重大影響之 懲戒處分,受處分之公務員並得向該管司法機關聲明不服, 業經釋字第 187 號、第 201 號、第 243 號、第 266 號、第 298 號及第 312 號解釋分別釋示在案。各機關擬任之公務人員, 經人事主管機關任用審查,認為不合格或降低原擬任之官等 者,於其憲法所保障服公職之權利有重大影響,如經依法定 程序申請復審,對復審決定仍有不服時,自得依法提起訴願 或行政訴訟,以謀求救濟。 釋字第 338 號解釋: 主管機關對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審查,認為不合格或降低原擬 任之官等者,於其憲法所保障服公職之權利有重大影響,公

│Chapter 2

特別權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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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員如有不服,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業經釋字第 323 號解釋釋示在案。其對審定之級俸如有爭執,依同一意旨, 自亦得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釋字第 430 號解釋: 因公務員身分受有行政處分得否提起行政爭訟,應視其處分 內容而定,迭經本院解釋在案。軍人為廣義之公務員,與國 家間具有公法上之職務關係,現役軍官依有關規定聲請續服 現役未受允准,並核定其退伍,如對之有所爭執,既係影響 軍人身分之存續,損及憲法所保障服公職之權利,自得循訴 願及行政訴訟程序尋求救濟。 釋字第 459 號解釋: 兵役體位之判定,係徵兵機關就役男應否服兵役及應服何種 兵役所為之決定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此種決定行為,對役男在憲法上之權益有重大影響,應為訴 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受判定之役男,如認其判 定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學 說 見 解

056

釋字第 653 號解釋是我國釋憲史上一大突破,該解釋指出,人 民之訴訟權「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原則…不得因身分之不同 而予以剝奪」﹔「受羈押被告如認執行羈押機關對其所為之不 利決定,逾越達成羈押目的或維持羈押處所秩序之必要範圍, 不法侵害其憲法所保障之權利者,自應許其向法院提起訴訟請 求救濟,始無違於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 等語,進而宣告羈押法第 6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第 1 項限 制受羈押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之部分違憲,可說是對 特別權力關係施予致命的一擊,乃本院解釋首次全面性地,並 未設任何條件限制地揚棄特別權力關係,有關特別權力關係於 釋憲上可區分為三個階段: 基礎關係與經營關係: 特別權力關係並無憲法明文依據,又欠缺說理,就悍然以 教條之姿剝奪人民基本權利。自釋字第 187 號解釋開始, 陸續於多號解釋對特別權力關係「開刀」 。較具代表性的是 釋字第 243 號解釋,以國家對公務員所採措施「是否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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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說 見 解

公務員之身分關係」為區分標準,決定相對人是否能提起 訴訟請求救濟。一般認為此一區分乃係受德國烏勒教授「基 礎關係與經營關係區分理論」的影響。釋字第 382 號解釋 亦踵此區分理論,就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 生所為處分,是否「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 之機會」為區分標準,決定相對人是否能提起訴訟救濟。 針對軍人關係作成的釋字第 430 號解釋,以系爭決定是否 「影響軍人身分之存續」作為能否訴請救濟的判準,也看 得到「基礎關係與經營關係區分理論」的影子。 「基礎關係與經營關係區分理論」的主要內容是,涉及特 別權力關係發生、變更、消滅的基礎關係事項,影響相對 人基本權利,因此可以訴請救濟;反之,為達成特別權力 關係目的,維持特別權力關係秩序之所有其他措施,也就 是經營關係事項,則不影響相對人權利,不會產生法的規 制效果,因此無訴訟救濟的必要。 「基礎關係與經營關係區分理論」對傳統特別權力關係作 了修正,允許相對人對基礎關係的爭議訴請救濟,這當然 是一種進步。但本質上還是維持特別權力關係的存在,只 是特別權力關係的邊界往後退卻到「經營關係」而已。 重大影響說: 釋字第 298 號解釋針對公務員關係提出一項新看法,除延 續釋字第 243 號解釋一貫見解,認「足以改變公務員身分 的處分可以提起訴訟外,對未達到足以改變公務員身分之 地步的處分,也承認只要「對公務員有重大影響」 ,亦可訴 請救濟。釋字第 323 號解釋與 83 年的釋字第 338 號解釋亦 重申此一見解。 所謂「對公務員」有重大影響,當係指「對公務員的基本 權利」,且是「公務員的任一基本權利」有重大影響而言, 並未侷限在某一特定基本權。 全面揚棄: 釋字第 653 號解釋更清楚表達出向特別權力關係說再見的 訊息,且掙脫特別權力關係束縛的,不限於受羈押被告, 還擴及所有其他具特定身分而被傳統特別權力關係鎖定的 穿制服、穿學生服、穿軍服,乃至穿囚服的國民。 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原則,人民之訴訟權不應因其身分

│Chapter 2

特別權力關係│

057


破 題 關 鍵

之不同而被剝奪,表示在傳統特別權力關係桎梏下的所有 相對人,無論身分是公務員、學生、軍人、受刑人、受羈 押被告,或其他公營造物使用人,都與一般國民同,享有 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救濟權,不容被剝奪。」 對於公務員的特別權力關係演變為「基礎關係與經營關係」到 「重大影響說」就目前現行實務見解而言,並未還有全面揚棄 的解釋,如有相關考題,仍應依現行公務員相關法規辦理。 此外搭配釋字第 653 號解釋宣告受羈押之刑事被告尚且得向法 院提起訴訟救濟,已然解構特別權力關係;至釋字第 684 號解 釋就大學所為非屬退學或類此處分,主張權利受侵害之學生均 得提起行政爭訟作成解釋後,除正式宣告「身分」不再理所當 然成為剝奪救濟機會之藉口,更宣示不再以權利受侵害程度未 達「重大」作為行政訴訟的門檻,即可完美作答。 退休公務人員自 107 年 6 月 11 日起,已陸續接獲銓敘部依 107 年 7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重新審定退休 給與之行政處分。保訓會提醒退休公務人員如不服原行政處 分,應於簽收上開行政處分之次日起 30 日內,經由原處分機關 (銓敘部)轉保訓會提起復審。

時 事 連 結

058

Q:退休公務人員不服年金改革,可以提起救濟嗎? A: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第 3 條及第 102 條所規定之保障對象,於離退之後,即屬保障法第 25 條第 1 項後段所稱之「非現職公務人員」;而退休給與 重新審定處分,因與退休公務人員原公務人員身分衍生 之請求權有關,故退休公務人員如不服該重新審定之處 分,應依保障法規定提起復審;如不服保訓會復審決 定,得續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保障法第 25 條第 1 項後段規定,將「非現職公務人員」 納入保障範圍,係考量保障法之制定本旨,即為確實維 護公務人員權益,健全公務人員人事法制,使公務人員 於其公務生.涯所衍生之權益爭執,均由此一專屬之救濟 法律予以審議決定;因此,公務人員因退休、資遣或辭 職等原因而離卸其職務,就其原公務人員身分衍生之請 求權爭執,均得依法提起復審。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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