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府人事制度概念/3
第二章
人事機構與行政改革/33
第三章
人事體制/89
第四章
考試制度/119
第五章
任用制度/165
第六章
俸給制度/193
第七章
考績制度/225
第八章
訓練制度/249
第九章
公務員團體/275
第十章
懲處與保障制度/291
第十一章
服務制度/317
第十二章
退休制度/349
第十三章
高級文官制度/371
3 第一章 政府人事制度概念
第一節
政府人事制度 體系表
政府人事制度
人事制度包含範圍囊括人事行政的法制規範、體制結構及管理措施三面 向,人事行政事務配合法令規章、結構體系、領導監督與人力管理等架構,即 成為人事制度之整體面向。論述各國人事制度之體系,除前述三個面向之外, 另包括人事環境生態部份,則強調制度之成長性,係指人事制度受各國國情、 文化、生態等因素影響而自然長成。
壹、人事制度發展類型 各國人事制度類型,依據各國的歷史、文化、國情與傳統等因素影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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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與演進多有所不同,彙整各國自古至今以來人事制度發展的型態大致如 下:
一、貴族型 貴族型人事制度與君主政治有密切關係,文官來源多出於上層社會家庭, 使得文官具有階級門閥的貴族思想,而人事制度多有貴族化色彩。
二、寡頭型 指威權勢術之首長權要對用人行政居於主導地位,具影響實力,其人事制 度仍重視家世門第與威權勢術,為此型特徵。
三、官僚型 國家公務員多來自上層階級,且屬統治集團之代表,重視階級性與服從 性,公務員亦自許為官員而非公僕,與民主型庶民之公僕迥異。
四、恩惠制型 用人行政受恩寵、私情與贍徇影響,以用人者贍恩徇私或人情行政為其取 向,而與人才運用無關。
五、分贓制型 政黨政治興起後,用人行政受黨派分贓公職之影響,政府公職的取予係居 於政黨勢力、名位財勢及人情因素之考慮,而非依據學識與才能。
六、民主型 人事制度多具有專業化、幕僚化、功績化與人性化的色彩,政務官與事務 官有所區分,永業制與功績制結合,行政中立體制健全,重視公務人員權 義規範及權益保障,人事幕僚功能顯著,人力素質與行政效能較高。
七、共產型 共產黨一元領導而以黨領政,政治原則至上,政治與行政並無分界,故無 政務官與事務官區分之體制,亦無行政中立制度。黨、政、軍人事交流或 體制混合,以致不易確立公務人員永業制度。公務人員素質之特色強調以 共產黨思想為取向,以及為民之忠誠與治理能力。
5 第一章 政府人事制度概念
八、功績制型 強調以考試用人之人才主義,透過考試取才方式羅致人才,並以才能與成 就作為用人依歸。政務官與事務官嚴予區分,並透過健全的法制以運用人 才,力求人員績效化管理及權益保障,以維護永業制。
貳、人事制度特性 在現代化國家人事制度上,公務員的角色歷經三個階段,由傳統君之臣(官 僚)、國之臣(官員)進而成為民之僕(公僕)的階段。現代化之人事制度並 以永業制、保障制、功績制與績效制,作為評量人事制度現代化的程度。
一、人事制度演進與特性 以各國家經濟發展演進情形,作為人事制度的分類標準,可以分為未開 發、開發中與開發國家三類,同時也是由傳統邁向現代化人事制度的趨勢。
未開發國家人事制度特性: 世襲的人事制度: 未開發國家用人制度,屬於德國公共行政學者韋伯(M. Weber)所 說傳統權威的運用,其特色為地位的世襲與強勢的威權,具權力者透 過世襲威權,介入政府與社會體制,其用人行政即具蔭任制與世官制 色彩,此為權威文化的遺制。 圖騰傳統的人事制度: 傳統部落、族國或新興國家透過圖騰的象徵及價值,維持其固有的文 化風俗與生活習慣,不僅代代相傳且影響久遠。具權力者透過個人聲 望地位、恩寵與順服,進而影響用人制度,且多維持恩惠制或氏族制 色彩。 反官僚組織的人事組織: 落後地區或新興國家並未具備官僚層級與現代化管理組織,透過權威 或宗族力量管理,使得管理體系分歧,且組織權責不明確,由於未具 官僚體制合法權威的特性,造成人事制度成為賣官、捐官、權官與贓 官式體制。 反功績行政的人事制度: 行政生態學者雷格斯(F. W. Riggs)認為,新興國家對功績制與永業 制抱持否定態度,係因其阻礙傳統文化與威權政體的維護,導致新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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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治或行政發展遲緩,而其人事制度成為重視威權、家世門第或 黨派忠誠,而非才能與成就。
開發中國家人事制度特性: 開發中國家係指由農業發展為工業化過度時期之國家體制,一方面受到 傳統社會遺習影響,另一方面則受工業先進國家行政發展衝擊,其行政 制度新舊混雜,具異質性,而人事制度具有以下特性: 權位取向: 文官將官品與權勢,視為光耀門楣與爭權奪利之工具而非生涯職業, 如階梯地位即此一例,文官為保障一己之權力並謀求更多利益,而展 開官僚間的惡性競爭。此與現代化人事制度之功績制差異頗大,足見 開發中國家文官仍以官僚權威為代表。 親屬主義: 強調人與人間的親屬關係,即人事任用以人情因素為優先考量,而導 致人事進用、陞遷、遞補等過程,造成不公平之現象,此為傳統社會 用人行政的主要法則之一,使得人事法制在執行上無法公正客觀。 形式主義與功能變異: 此為文化背景對人事制度影響的轉型期現象,理論與實際發生嚴重脫 節現象,體制與功能亦不相聯貫。開發中國家雖訂定許多人事法規或 強調功績制做為依歸,但法制實際效用多發生變質,往往功能不彰, 其形式重於實質。 政治衝激: 政治因素影響文官法制,導致政治化的人事體制,此現象即使現代各 先進各國亦難避免。但開發國家政治責任觀念與法治行政體制較為明 確,且政治與行政的權責體制之分野清楚。反觀開發中國家之政治與 行政,仍受官僚體制與形式主義影響,政治勢力干預事務官體制,導 致行政中立與功績制體制均具有政治化色彩,泛政治化、黑官問題與 官僚腐化等問題均為實際問題。 人力素質不足: 常任文官缺乏有效的培育訓練,導致難以勝任專業化行政工作,政府 部門普遍缺乏專業科技人才、行政管理通才或專才管理等現象,或雖 有該等人才卻遭閒置。此現象導致專業人力短缺,使得行政效能低
7 第一章 政府人事制度概念 落,並阻礙專業行政之發展。在此種現象下,人事機關雖苦於規劃人 才培育,卻仍難盡人力績效,其原因在於劣幣驅逐良幣之官場文化, 實為開發中國家人事制度一大隱憂。 管理功能落差: 開發中國家人事制度面臨行政管理與人事管理的人力欠缺或閒置,更 甚者人事人員在專業化管理與知識技能上亦有所不足。此外,人事機 關在人力供需及培育運用上有失其責,使得管理與專業人才不足,導 致人力管理功能未能實際發揮。
開發國家人事制度特性: 從人事體制、管理、法規與保障等方面觀察,開發國家的人事制度可包 含下列八個特性: 永業制與功績制互相結合: 開發國家的人事制度強調民主與功績制度,透過與永業制相結合,透 過有系統的考選任使以至培訓,並規劃人事法制及推動人事措施,使 得具有功績之文官,可不受政治或其他因素影響,而得以安心久任, 達到文官永業化的目標,進而屏除官僚與恩惠制的包袱,故永業制與 功績制之結合,為開發國家人事制度之首要特性。 行政權責體制與人事幕僚體制兼顧: 開發國家的行政首長透過人事權責,作為加強領導功能之基礎,藉以 發揮行政管理的功能,以進行人事機關與人事制度改善。而人事主管 作為行政首長幕僚,自須協助首長強化領導管理,此即首長人事權責 與人事幕僚體制相輔相成的管理體制。 著重積極性人事行政職能: 開發國家人事業務在不妨礙積極取才及鼓舞工作意願原則下,除傳統 消極性的人事登記、查核、資格審查、紀律管理等人事業務,更須配 合行政管理的需要,朝向積極性的人事職能發展,以符合現代化政府 職能繁複及組織管理的變革。 文官法令兼具規範性與成長性: 開發國家重視制度化與社會化,使得文官法令除具有傳統規範性之 外,更具備成長性與適應性的功能,使得人事制度能夠配合時空環境 調整,作為行政發展之基礎,有利於人事革新與行政改革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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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專才專業體制: 現代化國家由於專業分工體制細膩,使得專家在機關中扮演重要的地 位與角色,此類專業技術人才又被稱為技術官僚或技術專才,由於專 業技術職位與人力運用的需求增加,使得開發國家文官行政朝向專業 體制發展,並成為現代人事制度的特性。 適予維護行政文化: 開發國家行政特質重視個人才能與成就,並強調制度化與民主參與, 與現代行政文化重視個人潛能發展與成就,以及組織管理與人事功能 相配合等內容符合,有助於維護行政文化,健全現代化的人事制度。 強化行政責任: 開發國家特性為責任政治,一般而言行政責任體制包含「行政懲處與 懲戒責任」、「民事與刑事責任」、「行政道德的規範」、「行政倫 理的約束」以及「政治責任與專業責任」等五項內容。 權利保障基礎穩固: 開發國家與公務員間已屏棄傳統特別權力關係,而以公法上職務關係 作為依據,使得公務員得以享有申訴權、參與權、結社權、協議權等 權益,更甚者甚至具有罷工權,並受到制度保障與法律維護,對於公 務員權益保障極為重視。
二、各國人事制度特性 英國人事制度特性: 英國文官制度從「常任文官組織報告」、「傅爾頓報告」、「續階方案」、 「公民憲章」再到「人事制度變革與創新」共歷經五次重要的文官改革, 在長期的變革發展下,已成為開發國家行政模式,其主要人事制度的特 色如下: 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區分: 英國在 18 世紀的吏治改革奠定政治與行政分立的基礎,由於代議 政治的發展,促使君主政治轉變為民主政治,更使政務官列入責任 內閣的範疇。 由於吏治澄清法促使政務官與事務官分立,而文官委員會的設置更 確立功績化甄補人才的原則,促使文官永業制的發展,使得英國得 以由恩惠制演變為民主制與功績制,奠定現代化人事制度的基礎。
9 第一章 政府人事制度概念 事務官考試制度確立: 由於常任文官組織報告的建議,英國於 1855 年採行事務官考試制 度,並設置文官委員會負責人才甄補,公務員甄補採分級考試,專業 人才則以甄選方式進用,且可升遷高級文官,並以考選、訓練與升遷 制度相互配合。 高等文官管理體制健全: 英國於 18 世紀中建立事務官制度時,強調透過行政通才的考選培 育,以作為高等文官來源,更成為日後從事行政決策的人力基礎。而 自 1960 年代起,由於專業化管理興起,因此在高等文官管理體制上, 從通才轉變為兼顧通才與專才,爾後高級文官體制的轉變,更強調通 才與專才兼顧的體制。 人事行政機關體制幕僚化: 英國人事主管機關之組織調整頻繁,自 1855 年起設立文官委員會, 並在財政部設有人事主管機關,而 1968 年設置文官部,1981 年改組 管理及人事局,1987 年再改組文官大臣事務局,1993 年又改組公職 及科技局,其後於 1995 年改制公職局,並於 1998 年改為內閣事務部 至今。其人事組織體制由折衷制轉變為部內制,並充分發揮人事機關 幕僚功能。 政府改造、員額精簡與人事制度變革: 英國自柴契爾夫人及梅傑執政時期,分別推動續階方案及公民憲章服 務體制等政府改造,透過政策與執行機能分離、分權化與民營化的管 理革新,加速組織的精簡與行政效率的提升,1994 年發表人事政策 白皮書,使得人事制度永續與變革,也確立績效化與創新化的人事制 度。
美國人事制度特性: 民主化: 在民主政治發展的過程中,政治與行政兩者分立,並確立常任文官與 行政中立制度,形成民主化文官的行政模式。 功績化: 在政黨政治的影響之下,早期人事制度為分贓制,由勝選政黨包辦公 職。其後因功績因素影響,轉變為以績效才能因素,作為取才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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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績制為主要標準。 專業化: 以是否具備職務之專業性,作為人員進用之依據,強調專業專才之用 人行政模式,使得人事制度深具專業化的特性。 人性化: 不強調傳統古典管理學派理論,著重於行為學派與人性化管理的理論 與思潮,人性化的人事管理措施受到重視,形成人事制度的主要課題。 職位化: 政府人事制度受企業人事管理的影響,採取職位分類的人事制度,以 工作職位的需求,作為人員聘用之依據。 流動性: 國家教育普及,使得人才輩出,惟企業界薪資福利優於政府部門,使 得政府取才不易,難以吸收與留用第一流人才,造成文官制度的缺陷。
法國人事制度特性: 法制化與幕僚化: 以文官法及人事行政機關的運作,確立人事制度的主幹。在法國第四 共和時期,便已頒訂文官法,其後更制定公務員相關之法律規章。此 外,擴充部內制的幕僚功能,現以「國家改革分權暨人事部」作為協 助行政首長統籌人事改革的機構。 用人取才功績化: 設置國家行政學院,作為高級文官來源考選與培訓的機構,透過嚴格 的考試與訓練,進行人員的篩選與淘汰,並奠定以功績作為用人取才 的基礎,也構成所謂國家行政學院菁英體制。 人事制度集權化兼顧分權化: 人事制度的主要傳統為部內制與集權制,但自 1980 年代起逐漸傾向 於分權自主與管理,使得地方自治權限擴增,惟地方分權管理部分, 仍受中央財政與法律的約束。 管理民主化、保障化與效率化: 人事制度重視公務員權利,相關內容載於公務員權義法與身分規章, 在政治活動方面,公務員政治活動限制為各國中最少者,更享有完整 勞動三權。自 1990 年代起,政府行政革新與行政效能也受到重視,
11 第一章 政府人事制度概念 並以便民服務作為公務員服務指標。
德國人事制度特性: 受傳統官僚行政的影響: 文官制度受到傳統官僚行政的影響,偏重集權管理與層級化色彩,故 文官重視忠誠、愛國、守法與紀律等規範。 法制行政與組織管理成為文官制度的基礎: 人事行政制度化受到法制觀念的影響,行政法學與組織管理深植官僚 體制,著重層級節制的官僚體系、命令貫徹與行政效率,使得人事行 政措施,相對重視制度及效率。 文官法及其運用: 以聯邦公務員法作為人事行政法制措施之依據,並設立聯邦文官委員 會,作為人事行政業務的監督機構,但不涉及執行事項。人事機構方 面採行部內制,以作為人事行政基本體制。 考試用人與文官訓練仍為文官制度的骨幹: 透過嚴格的考選方式甄補人才,考試內容包含法律知識及行政管理, 測試應試者是否兼具通才知識與專業知識,嚴格的考選方式更擴及常 任文官體制與專業化培育訓練。 專業行政趨勢: 文官制度強調專業行政,高等文官對於科技、法政、經濟、社會、管 理等專門知識技術極為重視。人事制度的發展與專業行政極為密切。 以聯邦公務員法及公務基準法為主要依據: 東、西德統一後,人事制度依聯邦公務員法及公務基準法,作為現今 德國文官管理制度之依據,並以民主化、功績化、分權化與法制化等 原則,作為人事制度與行政改革的基礎。
日本人事制度特性: 功績化: 人事制度由恩惠制轉變成為功績制,強調以才能與成就為依歸,重視 個人能力因素,透過公開考試取才,提示分發逐級歷練任用與研修制 度的連貫性,年資與能力兼顧並以能力為主。 法制化: 中央與地方由人事集權演變為人事分權制度,其公務員不得相互轉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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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且適用不同的公務員法規,兩者分別以國家公務員法及地方公 務員法為骨幹,惟其法規精神大致相同。 幕僚化: 人事行政機關以人事院作為部外制之代表,為內閣體系下獨立行使人 事權的機關,為人事機關幕僚制型態下的半獨立制,另於 1965 年起 增加內閣總理大臣,作為中央人事行政機關(即總務省人事恩給局), 2009 年依據國家公務員制度改革法設立內閣人事局,以作為最高協 調人事機關。 分權化: 中央與地方相互分權,其公務員分別適用國家公務員法與地方公務員 法,兩者人事制度依據不同,惟對於民主與效率、平等處理原則與情 勢適應原則,皆為雙方人事制度所遵行之原則。 中立化: 國家公務員法與地方公務員法對於公務員政治權利限制嚴格,禁止公 務員參與政黨活動而妨礙行政中立體制,對於違反相關法令與人事院 規則者,可處以徒刑兩年及罰金,或免職等懲戒處分。 保障化: 公務員具有勞動三權中的團結權與交涉權,以爭取自身權益,惟嚴格 禁止公務員罷工或怠工。此外,公務員權利保障與救濟制度周延,設 有公平制度與建議制度,以維護公務員權益。
參、人事制度發展 傳統人事制度主要強調透過人員管理,以達成組織之目標,然而現代人事 制度發展,多朝向民主、功績、績效與多元管理的的體制,使得人事制度之功 能不再僅局限於組織目標之達成。
一、現代化人事制度發展趨勢 以人事制度特質而言,現代化人事制度的發展具有下列八項趨勢:
公務倫理的重視: 當代公共行政強調行政價值與倫理,基本上強調透過內在的行政倫理或 道德控制,使公務員行為與態度能符合一定之規範,而非僅以外在法令 規範限制,藉以達成公務倫理的強化。
29 第一章 政府人事制度概念
各國的政務官與事務官可歸納為那些分類?其內容為何?並以法國、德 國為例比較說明之。
【101 身障】
美國聯邦政府的政務官包含那些職位?有何主要特性?我國能否參採借 鏡?
【102 高考】
高階文官與政務官之互動關係,學理上有何分析架構?歐美國家實務經 驗又如何?請論述之。
【102 高考】
關於各國中央(聯邦)政府之高中階文官與政務官的政策及權力互動關 係,西方學者亞伯赫(J. D. Aberbach)提出四種模式論:政策/行政關 係、利益/事實關係、衝勁/平衡關係、純然混合關係,請說明其論證 內涵。另就我國而言,較近似那些模式,理由為何?
【101 地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