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黨的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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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符 合 黨 的 特 刊

自 我 言 論 審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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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恒生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警員拉起商場車閘,保護記者免 受示威者襲擊。

傳媒作為第四權,本該制衡和監察其他三 權。要達到以上功用,傳媒應該獨立和不需受到 審查。但自社運爆發,警暴問題出現和港區國安 法實施。新聞自由遭嚴重打壓。作為學媒,作為 記者,更能深切體會到被打壓的感覺。每次外出 前線採訪,帶回的是被胡椒噴霧覆蓋的鏡頭與熾 熱的疼痛。甚至是被警方無故發出的限聚令告 票。警方修訂《警察通例》,「傳媒代表」的定 義變相扼殺學媒上前線報導的可能。在記錄事實 與真相,卻被警方冠以「假記者」之名。現時仍 在寫社論的校媒屈指可數,有新聞從業員撰文時 因害怕觸犯港區國安法配合自我言論審查。種種 也顯示香港的新聞自由被打壓,甚至漸漸消失。

面對打壓,我們無能為力。國安法給予 警方權力,讓他們能直接向新聞工作者索取新 聞資料。影響新聞從業員對消息內源保密的承 諾,在訪問鏡頭前口說「記者朋友」,全力配 合傳媒。實則敵視記者,不斷阻撓和打壓記者 工作。出言侮辱、使用胡椒噴霧、甚至平射催 淚彈至記者群。種種手段已司空見慣,這就是 鏡頭所拍攝到的,所記錄下的真相。 警員與記者朋友開心禧戲,氣氛和樂融融。 ( 網上圖片 )

熱心警員在鏡頭前以胡椒噴霧 為記者指路。

有線大裁員、《新聞刺針》被消失、《蘋 果日報》被打壓,反映了政府已開始出手打壓 新聞自由。雖《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香 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 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 的權利和自由。」但事實明顯並非如此,政府借 著疫情的機會強推限聚令,更替所有人戴上「口 罩」,阻隔各人發聲的機會。阻隔新聞從業員帶 出真相的機會,就如記協主席楊健興所說:「香 港新聞自由已到危急存亡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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