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7林牧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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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講壇 路加福音 17:1-10(71 152 461)

主加添信心 蒙恩教會主日講壇

林鴻祐牧師 講於160207

真實信徒 路加福音 17 章 1-10 節並不是連貫的信息,一般認為,由不 同且獨立的教訓所串起來。其中,1-3a,3b-4,5-6,7-10 節四段各自 獨立的教訓內容。第一段關於使人絆倒之教訓,第二段關於饒恕 的功課,第三段信心之學習,最後則是主僕人的態度。若勉強把 這四段放在一起,那麼,我們可以宣稱,這是對真實門徒的勉 勵,或者,警告。即,成為耶穌的真實門徒,這四種情況必須小 心謹慎地自我反省,免得落入被棄絕的地步。這些都是非常真實 並驚心動魄的提醒,也是耶穌對門徒說的,「絆倒人的事是免不 了的」! 從一開始,耶穌就認為這事情(叫人絆倒的事情)免不了,不是 我們說沒有就沒有,而是免不了。耶穌的真實門徒乃榮耀的職 責,可是,卻正因為屬於耶穌,更必須謹慎自己,免得傳福音給 別人,卻自己被棄絕了。同樣地,耶穌使用比喻式的誇張表達, 叫聽眾聽一次就清楚記住這圖象描繪,「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 頸項上,丟在海裏,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17:2)用 磨石拴在人頸項上,還丟到海裏!這是無法接受的事情,怎麼可 能我們做這事呢?耶穌還用這種極端的比方來說明我們的作為 嗎?不用說我們現代文明人大多數都不會做,就算兩千年前的耶 穌門徒,也很清楚這根本不應該,甚至,不許也不會發生的事情 啊!可是,耶穌居然說出來,而且,就算做了這惡事,還比不上 把小子裏的一個絆倒呢!真是可怕! 可見得使人跌倒,非同小可的事情。耶穌提醒我們,你們要 謹慎。因為絆倒人的人有禍了!我們應當小心謹慎自己的言行, 小心謹慎自己所做的,和所說的相稱。這段經文,1-2 節,再一次 耶穌的文學誇飾表達,叫我們印象深刻,聽過一次就永生難忘, 雖然我們絕對不會把磨石拴在人頸項上,還把他推入海裏。在這 誇飾中,耶穌也認真地警告我們,使人絆倒的事情,免不了。 即,就算我們非常小心,也還是會發生,免不了。絆倒,原文 skadala,本意就是「(有意)為敵人設下的陷井或埋伏」,在新約聖 經裏,耶穌使用這個字,指,讓人絆腳的障礙、阻攔。這個希臘


字,也就是後來英文的 scandal 之字源,翻譯為醜聞。因此,這個 字有兩面的意思,一方面是陷井或醜陋的事情,另一方面,聽了 叫人絆倒、產生不同的心態,對事情有完全不同的觀點或態度。 不絆倒人 「絆倒人」的情形是什麼樣的情況?叫人不經意被絆倒,本 來走著走著,卻被障礙絆倒。一般我們以為,這就是門徒的自我 提醒及見證的必要,因為旁人看著我們,看著基督門徒的行事為 人。本來,我們傳福音給他們,卻反而他們也在觀察我們,若福 音真如我們所講的那麼好,那麼,福音給這一群耶穌門徒有什麼 樣的真實影響?照說,應該像耶穌的樣子,假若不是呢?不是, 那麼,使人跌倒。如耶穌此處所提醒的,不要以為小子(小孩子)而 已,若讓小子裏的一人絆倒,不容拴上磨石在他頸項上,把他推 入海裏!不,比這樣推入海裏,還要悽慘! 我們應當小心言行,免得自己叫人絆倒了呢!可是,耶穌又 說,這事「免不了」,必然發生。我們將如何是好呢?難怪使徒 保羅也要大聲呼喊說,「我真是苦啊!」(羅馬書 7:24)漢羅譯本的 翻譯更傳神,「苦啊,我的做人!」不是我這個人身體生病或有 什麼苦楚,可能根本就非常健康;但是,我這個人的做人---為人 處事卻非常辛苦,甚至,痛苦。顯然地,就算極其小心,面面俱 到,卻還是很可能叫人絆倒,因為人的事情往往不是照我們想像 那樣發展的。太多時候,連正正常常地待人接物都會發生超乎想 像的情況,何況不謹慎作為呢!我們理當為了分享生命福音,而 不是叫人絆倒。 這裏最叫我們謹慎的,如同耶穌警告門徒般的,「你們要謹 慎,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和希律的酵。」(馬可福音 8:15)「你們法利 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 那公義和愛上帝的事反倒不行了。」「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 為你們喜愛會堂裡的首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路 加福音 11:42-3)似乎耶穌很在乎的兩件事情,第一,重視真實的公 義與愛上帝的行動,更甚於照律法規定的作為。第二,不要老是 在乎會堂裏的高位,老喜歡坐高位。換言之,在乎真實敬畏上帝 與堅定公義,在乎被上帝所稱許,而不在於世間的地位名聲。那 麼,路加福音 11 章特別指出這兩項,具什麼樣的意義和提醒呢? 從人世間的角度看,這兩項似乎是最容易被人接受,也最容 易叫人絆倒的情況。人們喜歡自己遵照規則、誡律的情況被他人 3


看到,被人知道,被人知道自己非常謹守誡律。這其實也不是大 罪,問題在於,關於人們沒有看見的,公義的事情,關於愛上 帝,是否也在乎呢?人在乎這世上的高位,因為能夠被看見,能 夠擁有,能夠顯出自己的重要,然而,耶穌在乎的是,我們在上 帝國如何?在上帝的眼中如何?是否敬畏上帝更甚於害怕這世上 的任何權勢?只可惜,人們往往在意的是這世上的權力、權勢, 卻不在乎看不見的上帝。這裏牽涉到一項最核心的信仰價值,我 們在乎這世界,然而,若世界與上帝相衡量,那麼,此兩者我們 會在乎並選擇哪一項呢?世事上,我們希望兩全其美。實際上, 哪一項呢? 加添信心 難怪耶穌提醒我們,不能既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我們覺 得兩者可得兼,卻耶穌持不同看法。什麼意思呢?這裏指的不是 外在行為或物質擁有,耶穌在乎的是人既然事奉,那麼,心(價值 觀、喜好、意念、偏好…)如何。我們活在滾滾紅塵裏,倒不是物 質具有魔力,卻在於我們的心被牽引而迷失其中。物質、金錢, 其實就和宇宙的萬有一樣,就是「物」,上帝創造的萬「物」之 一。可是,金錢卻大大不同於萬「物」,雖然就是物本身,卻擁 有社會賦與的吸引力,叫人迷失方向,甚至,為之喪命在所不 惜。這才是耶穌對我們的提醒之核心。 弟兄得罪我,應當饒恕他幾次呢?3b-4 節,若他悔改了,若 他來求赦免時,耶穌認為,我們總要饒恕他。為什麼?因為在乎 的不是報復,而是饒恕。在乎的不是報仇,而是內心的釋懷。其 實,耶穌在乎的是我們的心,因饒恕而得著釋放,否則,被報仇 所捆綁的依舊是自己。使徒又問耶穌,加增我們的信心。彷彿要 求加增財產一樣,若得到某個魔戒或魔杖,我們就能得著能力。 卻耶穌輕輕地提醒我們:只要心堅定,信心在,即便一點點像芥 菜種仔,也必得著大能力。重點不在於眼前看見的事情,單單在 於內心之信是否堅定。而信心,看不見的,好像芥菜種仔一樣, 一點也看不清楚,有但是看不太見。用這樣比喻,耶穌告訴我 們,信心即便一點點,依然力量無窮。 主的僕人 最後,7-10 節,關於僕人的職責,成為加爾文認為這是改革 宗信仰之根本核心。即,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就是僕人與主(人) 4


之間的關係。僕人,永遠不是主(人),卻很想自己當主人。可是, 既然不是主人,那麼,僕人就必須照著主人所交待的事情一一完 成。同樣,改革宗信仰認知到,我們每一個人都從上帝領受這世 上的職份,我們都是上帝的僕人,之所以被出生,乃完成這項職 份。因此,生命劇本出於上主,我們只是出生完成它。我們沒有 權力更改劇本,更進一步,我們也沒權力不照劇本。因此,我們 堅決保護生命,我們相信任何一位都必須完成自己生命的使命。 沒有人是為自己活,乃是為了上帝差派的使命而活。 不過,對我們而言,這又是一段難以明白的經文與命令。僕 人不僅不能和主人一起用餐,還要先事奉主人之後,還要向主人 陳明:「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 的。」(17:10)照原文的意思,「無用的」僕人,原文的意思是, 沒有利用價值的、無法取得任何好處的,更直接地說,失去功 能、壞掉的、根本就是應該丟棄的。很嚴格地,耶穌在這段敘述 裏隱含意思:上帝是全能全在的上帝,「根本上」不需要人的服 務。至於,我們成為門徒,上帝的僕人,乃在於上帝的恩典,全 然出於上帝的愛。僕人,再怎麼努力事奉,對於全能全在上帝, 根本不欠缺。因此,相對來講,我們是無用的僕人,當面對全能 全在的上帝! 的確,從信仰或神學而言,我們在上帝面前都只是「無用的 僕人」,然而,在這世上,我們都是「有用」的人,天生我才必 有用。只是,在上帝面前,我們徹底無用,徹底沒有用處,因為 上帝沒有缺欠。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門徒必須盡忠於上帝的託 付,然而,這些努力的成果卻不盡然代表這門徒就必然得救。其 次,門徒所做的一切,再風光或偉大,再轟轟烈烈,在上帝的面 前,沒有任何一項是值得誇口的,全然都只是「我們應分做 的」。既然「應分做的」就是理所當然的本份,做到了才剛剛 好,倒不是什麼偉大功績可誇口。這也是加爾文神學的根本精 神,也是後人常常會認為加爾文的聖經解釋觀點太嚴厲了。其 實,加爾文在乎的是,上帝和人之間,永遠存在不同與鴻溝。我 們僅僅能夠成為祂的僕人,盡一生的努力事奉祂。盡本應分做 的,如此而已。那麼,我們更應該珍惜生命的每一天,更體會活 著的歡喜,更樂意和周圍的親友分享生命。這是真實門徒的生命 態度,不是上帝嚴格,乃是我們歡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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