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和利未人,告訴我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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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和利未人,告訴我們什麼? 林鴻祐 撰於 14 0622 祭司 祭司,英文稱 priest,此字源自希臘字 presbyteros,同這個字也衍生出後 來英文的 presbyter,也就是「長老」教會之「長老」。原文的意思很簡單, 就是「主事者」。至於「主什麼事」呢?很顯然地,從遠古的埃及文明,各 地方的原住民族之宗教與文化裏,我們都看見主事者有政治上的主事者,宗 教上的主事者,甚至,後者往往比前者還具有高度的權力與意義。 出埃及記 28:1 告訴我們,祭司的職份從亞倫的家族而出。之所以翻譯成 「祭」司,當然,祭司就是主事獻祭者。「給亞倫和他兒子束上腰帶,包上 裹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 聖。 (出埃及記 29:9)很清楚地,祭司是亞倫家的傳統,也只有亞倫家可以。至 於出埃及記 28-29 章關於祭司的各項細節,例如穿著、獻祭等等之規定,反應 出當時的敬拜內容。這些,當然離今日都已經很久遠了。甚至,這些是否和 後來所羅門時代建造聖殿之後的敬拜相同,或者,相反地,成為後來聖殿崇 拜之溯源根本,都是我們今日對這段經文之參考。至於,今日是否還這樣做 呢?我們只緊緊地抓住祭司的根本信仰:「分別為聖」。 分別為聖,是非常重要的信仰堅持。「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 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 (出埃及記 13:2)在這段經文之理解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有一個美好傳統, 就是家庭裏的老大,「凡頭生的」,都要分別為聖,獻給上帝。也就是,老 大通常要成為聖職,成為牧師,在教會裏事奉。當然這是信仰的衍生,至於 合不合適是另一回事,但是,信仰的堅持才是重點,分別為聖才是重點。之 所以如此在乎分別為「聖」,顯然地,我們知道這是個「俗」世,而俗世自 有一套自己的規則,不一定符合「聖」事。所以,對敬畏的人而言,活在俗 世裏,卻必須「分別為聖」。這也是耶穌向上帝的禱告所說的,「我不求你 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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