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講壇 路加福音10:1-7
宣揚主恩典 蒙恩教會主日講壇
林鴻祐牧師 講於15 1011
爭論誰大 路加福音第 9 章是門徒的權能彰顯之最高峰,他們清楚地認 明耶穌是上帝所立的基督(9:20),也經歷了五餅二魚(9:13)、變貌 山的特殊經驗(9:28)。十二門徒正處於最興奮的顛峰,因為所經歷 的事情,既特殊又神奇,上帝真真實實在人間作為,讓他們親身 體驗。可是,9:46,他們中間起了爭議,誰將為大。似乎自古以 來沒有改變過,人在一起,就要問,「誰將為大」。 比大小,一直是人世間的情況,同時,通常也是悲劇的開 始。我們出生在家庭裏,兄弟姐妹「自然而然」有排序、大小。 我們在班級裏,同學間「自然而然」有排序、成績優劣、高矮胖 瘦、相貎美醜。我們在辦公室裏,同事間「自然而然」有上下、 薪資高低…。最後,連躺在墓園裏,「自然而然」靠山面海之好 景第一排,價格比後排高…這是人世間,由不得你我,力量要比 大小,權力要比高低。這是人世間。 因此,在如此的比大小,爭大小之下,這成為人們內心無由 來的一個渴望、不自覺的期待、不必理由的想像。然而,平心靜 氣沉思人生,尤其夜深人靜獨處時,其實,大小兩者相差也沒想 像中的大。可是,真實的生活裏,卻總是相差天與地,推動著我 們爭大小。即便只是考試成績的一分,也想盡辦法力爭,毫不退 讓。路加福音 9:46,門徒中間起了議論,誰將為大。原文直譯, 門徒之間起了爭辯,誰是他們中間最大的! 這個問題,直到今日,沒有解決。人們依舊爭辯,誰是當中 最大的。在台灣,爭取最大權位的選舉;在中國,根本使用鬥 爭,奪取並霸佔最大權位。民主國家,用選舉來爭大小;獨裁國 家,用鬥爭、戰爭、殺戮取得最大的權位。ISIS 就是最明顯的例 子,透過武力戰爭、任意殺戮,恐嚇所有的百姓,而得成立政 權。本質上,就是爭大小。東方想法以為,成王敗寇。更直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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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認為,爭大小,贏者全拿,輸者全無。這只是一再描述人性 之可怕,及人對於爭大小的無止境的渴望。 因為覺得自己的力量夠強夠大,所行所為超乎想像的權勢, 學生不禁向耶穌說,「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 滅他們…」(9:54)這還是出自耶穌所鍾愛的貼身門徒,雅各、約翰 的建議呢!因為他們進入撒瑪利亞人的區域,那裏的人們不願意 接待他們,因為他們是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是沒有往來的。福 音書刻意描述了,「因他(耶穌)面向耶路撒冷去」(9:53)。言下之 意,我認為,作者告訴我們撒瑪利亞人和猶太人,單單憑著外貌 及穿著,無法分別。除非,進一步彼此交談。然而,他們不願意 接納耶穌和門徒,從他面向耶路撒冷去,斷定他及門徒一定是猶 太人。雖然碰面了,但是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好遠。單單只因為 他的行為,都還沒有交談,更不用說彼此瞭解,就築起高高的牆 了。這不在耶穌身上發生而已,在你我今日的生活裏屢見不鮮。 面對撒瑪利亞人之間的高牆,門徒卻築出更高、更可怕、更 血腥的高牆回應:「你要我們吩咐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 利亞所作的麼?」若仔細地讀列王記下第 1 章關於先知以利亞之 記事,其實,他之所以吩咐從天降火燒的情況,和門徒在撒瑪利 亞遇到的情況,完全不同。前者牽涉到的是王拜偶像,不願信靠 耶和華上帝。 於是,王派人找以利亞,卻連續兩批都被燒死,直到第三批 才請他來見王。耶穌和門徒,進入撒瑪利亞人地區,被拒絕接納 ---只因為不願意接待不喜歡的人,就必須被火燒死嗎?事情有這 麼嚴重嗎?其實,這情況不特別,即使在今日,我們闖入鄉間陌 生的聚落裏,被當地人視為異己,甚至異類,乃理所當然,沒什 麼特別,尤其當我們外族人、外國人身份,進入語言、文化完全 不同的地區。可是,需不需要就「我們吩咐從天降火燒」死他們 呢?這會不會太自以為是了呢!有罪足以至此嗎?門徒的恨,有 這麼大,且無法消解嗎? 受差派 擁有權力、權勢、權能的人們,必須更謙卑小心,因為這些 外加權力往往叫人以為自己變大了,卻實際上,人性本質沒有改 3
變。可是,這就是人世間最迷惑人的事情,連耶穌貼身的門徒也 不例外。他們彼此爭誰為大。同樣地,最後晚餐時,門徒再一次 彼此爭論誰為大(路加福音 22:24)。這個誘惑,沒有在人類歷史裏 消失過!可是,就在這爭論為大之際,耶穌設立七十人,差遣他 們兩個兩個,「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語法 上不合漢語習慣,即,「耶穌分別了七十位,差派他們兩個兩 個,在他的臉前,往他將要前往的各城各地方去。」首先,七十 位,這應該是猶太人語法習慣上的「七十」,即表示很多很多之 意,未必剛好七十整數。讓這些兩人一組,「在他面前往他將要 前往」的地方去,即,走在耶穌前頭,往耶穌即將去、或派他們 去的地方。 受差派,不是隨心所欲,不是想去哪就去那。受差派的人, 必須前往主要他去的地方,走在主的前頭。因為「要收的莊稼 多,作工的人手」,自然地,工人必須前往莊稼成熟的地方,而 這些地方乃主所在乎的,因為我們的主是莊稼的主!所以,不是 照自己的意思,也不是選自己喜歡的地方,乃在於上帝差派我們 前往的地方。每一個人的人生,多少都領受上帝差派,被帶領經 歷人生的路徑,直到今日的樣式。這過程,看起來好像沒什麼計 畫或特別,可是,卻不是隨便的,也不是單單靠自己努力完成 的。有人成為老師,有人成為工程師,有人成為醫生,有人成為 公務員等等。這,是主要我們前往的地方,我們受差派在主的面 所看、祂所要去的前頭!在這裏,有我們宣教的使命,有我們要 努力的目標。 有人說,這怎麼會我們走在主的前頭呢?不過,仔細再想 想,倒不是我們走在主的前頭,而是走在「主的面」前,往「主 將要前往的」各城各地方去。換言之,應該是在主所看、所允許 的方向,我們朝向主要前往也是我們前往的地方!其實,我們習 慣走大家走的路,我們也想走自己的路。因此,大家所愛的,我 們也想要,因此,人際競爭越來越激烈,彼此的關係越來越疏 遠。我們也想走自己的路,可是,走自己的路通常比較孤單,甚 至,一路沒有伴,只有自己前行,尋找自己的理想境地。然而, 在信仰上,我們勇敢地往前走,卻我們相信,主在後頭看著我們 向前,並沒有離開,同時,我們也朝向主要前往的地方。因此, 4
「手扶著犁往後看的,不配進上帝的國」!既然已經下立決心與 方向,我們就勇敢地向著目標努力,不回頭,因為主在後面看守 著。 宣揚主恩典 人們在乎的是論大小。問題是,什麼是大,又什麼是小?有 權勢的人們,被稱為大人、大爺,沒有權勢、甚至被看輕、猥瑣 的,就直接稱為小人。大與小之間,很明顯,價值判斷也很清 楚。可是,耶穌卻要門徒去罷,「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羔進入 狼群。」很明顯地,耶穌也不是不知道輕重、大小,反而,直白 地陳述,門徒進入這世界裏,如同羊羔進入狼群。隱喻的意思非 常清楚,羊羔即小小羊,還沒自立的嫩羊,進入狼群中,沒有其 它,只有被吞吃之下場。更直接地說,耶穌要門徒,以小進入大 之間,以弱進入強裏,完全顛覆了先前所強調的爭大小之價值。 這是基督徒進入世界的實況,從來不是強者進入,乃是弱小者進 入強大者之間。說弱小,倒也未必是真正一無所有、或一無可 取,乃是,上帝國的道面對世界之道,在人們的心裏,乃是弱的 碰見強的。 然而別忘了,縱使面對現實,依然要記住,主在我們後頭, 看著我們!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在路上也不要 問人的安…前三項比較容易明白,耶穌要門徒不必為出門額外準 備任何的備份,單單就照所擁有的,上路去吧!只是,第四項 說,路上不要問人的安!這到底要說什麼呢?因為是深入險境, 因此,路上不要隨便問人的安嗎?可是,進入每一家裏,要先說 「願這一家平安」。那麼,此一時,彼一時呢?其實,照上下文 的思路,耶穌的命令要顯出這宣教使命之急迫性,不要在路上與 人問安,應該是強調這事情的急切,不要浪費時間在半途中。然 而,耶穌給了我們一個重要的提醒,專心在所前往的目標,不要 被途中的情況所吸引而忘記方向了。 福音書裏,耶穌說的故事、比喻,所做的事情,都是俗世裏 的事情,有大事像醫治並叫死人復活,也有平凡小事像和門徒退 到曠野禱告,在原野、平地、山上、漁船裏、聖殿裏、人家裏、 無花果樹下…一般人在的地方,他在;一般人生活的地方,他生 5
活。在公開的地方,向陌生女子要水喝,就如同任何一位生活在 中東傳統裏的人們。和朋友、或剛剛才認識的人們,一起在家裏 用餐。當然,他出現在會堂、聖殿,像一般的猶太人,就是為了 敬拜上帝、守安息日。而絕大多數的時候,他在一般人活動的地 方。 約翰福音 27 次地指出,「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5:17)工作,並不使人遠離上帝,而是,人根本想遠離上帝,和工 作沒有直接關係。工作,上帝工作,我們當然也工作。當我們明 白做的工作,在於顯出上帝要我們做的時候,我們就在祂的面 前,奉祂的名而努力!祂也正看著我們,完成祂的旨意!我們在 工作裏,在吃喝中,在生活的歡喜與眼淚裏,宣揚上帝的恩典, 也向周圍的人見證又真又活的上帝。我們不是禮拜天才成為基督 徒,我們乃是每一天都成為禮拜天的基督徒!在基督裏,我們工 作,我們吃喝,我們交談,我們運動,我們交誼,我們彼此分享 分擔,我們彼此代禱,我們成為生命的伴侶,一同奔走人生路 程。# 問題討論 1. 我是不是一位禮拜天的基督徒呢?我周間的每一天是如何的 過?從不讓他人知道我是基督徒,我只過我自己的生活,也不 要旁人管?我的每一天,讀聖經和禱告嗎? 2. 真誠的基督徒,不是禮拜天的基督徒,而是每一天真誠面對生 命的基督徒,每一天都是禮拜天,在工作場所做工就像在禮拜 堂裏敬拜上帝一樣,在生活吃喝時,就像在守主聖餐一樣。甘 心樂意奉獻,沒有理由迴避十一奉獻,並愛人如己。分享我的 基督徒生活。 3. 神蹟,不只是特殊、超乎理解的事情,更在於奧祕的變化,在 你我每一天的生活裏。能夠活到今日,已經是上帝極大的神蹟 和恩典了!只是,你我體會得到嗎!分享我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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