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講壇 路加福音14:25-35(62A 149B 288)
背起自己十架 蒙恩教會主日講壇
林鴻祐牧師 講於160117
愛與恨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 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 門徒。」(路加福音 14:26)福音書留給我這一段難以瞭解的經文,而 且,還是耶穌主動對會眾的提醒,或說,警告來得更正確。這段經文 的平行記載,在馬太福音裏是這樣敘述,「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 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 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 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 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 徒 。 得 著生 命 的, 將 要 失喪 生 命; 為 我 失喪 生 命的 , 將 要得 著 生 命。」(馬太福音 10:34-39)然而,照馬太福音記載,這是記載在耶穌對 十二門徒的吩咐,見 11:1,即,這是對十二門徒的交代,並不是對信 眾。然而,路加福音卻 14:1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於是,他 對他們講了這段話。很明顯地,兩者的對象不同,要求卻相當地嚴 格。 和合本翻譯的小字告訴我們,原文本來用的是「恨」,但是,漢 語的翻譯裏,若使用「恨」的話,會讓整個句子不合乎東方的倫理道 德。即,原文本應翻譯為:『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 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如此 翻 譯 會 讓我 們 讀起 來 , 不舒 服 、甚 至 無 法接 受 。怎 麼 耶 穌要 我 們 『恨』自己的家人、甚至自己的性命呢?於是,翻譯者將這『恨』翻 譯為『愛我勝過愛』,讓整個句子讀起來,衝突感比較緩和些。可 是,依然對東方倫理的我們,產生極大的衝突:怎麼愛主過於父母… 甚至自己的性命呢!這背後的意義是什麼? 路加福音之敘述,我們先回到前後文脈絡來看:首先,這段經文 接續在前面耶穌在安息日到法利賽人首領家用餐發生的事情之後,還 有,起頭時作者交代說,「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這「極多的 人」,和剛剛前面所接續的「大筵席」裏的比喻,形成極大對比落 差。主人邀請的看重對象,居然一口同音地拒絕了。可是,卻「極多 的人」和耶穌同行。那麼,到底「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瞭不瞭解 「與耶穌同行」的意義?還有,到底為什麼「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 呢?人們為什麼找耶穌、跟著耶穌呢?
死亡之路 27 節給了我們答案,「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 我的門徒。」顯然地,耶穌認為要跟從他的,必須「背著自己十字 架」!原文的用詞裏,「十字架」就是羅馬帝國最殘酷行死刑之刑具 「十字架」。而且,受死者必須自己扛著「自己的十字架」從監獄步 行到刑場!沒有他人代勞,耶穌也許是個例外,兵丁隨手抓了一位鄉 下人西門,把十字架強加在身上,要他跟隨著耶穌走(路加福音 23:26)。那麼,這話什麼意思呢?成為耶穌的門徒,必須背著自己十字 架,跟從耶穌!耶穌背著十字架走各各它的道路時,我們也是如此? 那麼,豈不是我們也和他一樣,背自己的十字架走各各它,迎向死 亡? 古老中東民族是講故事的高手,耶穌更是高手中的高手,尤其, 他的故事都非常具體、簡單清楚,但是,引人反思久久的是背後一層 又一層,更深的生命道理。耶穌的比喻,內容大多出於生活瑣事,卻 意義深遠。大筵席的比喻,就好像人生裏遇得到的婚筵邀請,可是, 居然貴客一一都不能去,主人找那些被看輕、不被看好的人們參加。 大筵席比喻就成為聽眾心中久久印象,無法消退的震撼:這事怎麼可 能發生?要進入上帝國,居然這樣?不看好的,反而被邀請進入上帝 國?的確,耶穌的故事往往引發聽眾「震憾」遠大過於教訓的「內 容」。因為這「震撼」實在太震撼了,無法承受!同樣,當極多的人 們湧上來跟隨耶穌時,耶穌又繼續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 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 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這豈不嚇壞了這一大群跟眾呢!話說回頭,為什麼「極多的人」 來跟從耶穌呢?顯然地,這些群眾可能看見了耶穌在安息日醫治臌脹 病的(14:4)、醫治彎腰十八年的婦人(13:13)、幾萬人爭相看耶穌,甚至 彼此踐踏(12:1)…等等。人性喜好沒有改變,兩千年前,人們爭相看明 星名人,今日亦相同。平常人們覺得很無聊,一但明星名人出現,追 星族立刻出現。跟隨耶穌的人們,也不例外!若我們說,某某明星、 高官或大老板也在某一間教會禮拜…很快地,消息不徑而走,追逐明 星名人的一大堆,統統擠進來---不為了敬拜上帝,而是為了接近偶 像。那麼,到底應該如何呢? 此時,耶穌再一次使用古希伯來人智慧修辭,用反話來陳明真實 的可貴,用衝突來證明價值的不易。『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 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擠著爭著吵鬧著 競相靠近耶穌的眾人,忽然,全體啞雀無聲!咦,有沒有聽錯?耶穌 剛剛說了什麼?恨什麼…不能做他的門徒?我有沒有聽錯?不要吵, 大家都安靜,剛剛到底他說什麼?『恨』,這個希臘字 miseo,就是一 3
般我們說的,愛相對於『恨』。例如,詩篇 34:21,「…恨惡義人的, 必被定罪」。又路加福音 21:17,「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 這『恨』就是一般我們常說常用的『恨』。只是,耶穌居然說,恨自 己的父母、家人,甚至自己的性命!有沒有說錯?或者,我們有沒有 聽錯?這是震撼中的震撼,這是驚奇中的不可思議!這是道理中的沒 有道理! 循真道理 因為,真正道理中的「沒有道理」,正是耶穌要點出來的,「背 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只不過,為了震撼效果,耶穌兩句話 都用否定句強調這事的非同小可。因為照聽話的習慣和邏輯,我們通 常比較注意「不可以…」、「禁止」等等否定的句子,尤其那些違反 一般常理、認知的句子,像,恨自己的父母…這非同小可,馬上我們 警覺到,耶穌要不說錯了,就是他有弦外之音…否則,這就太沒有道 理了!在這太沒有道理裏,有了真正的硬道理: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就是被判死刑,扛著自己的十字架,沉重、無人可替代、默默地走向 死亡…到底耶穌要對我們說甚麼呢?跟從耶穌居然關乎生死的決定? 那還誰願意跟從耶穌呢?耶穌正要我們這麼衝突地想,困頓地面對自 己、面對問題、面對選擇!而且,沒有逃避空間,只能正面回應:跟 或不跟從耶穌?這是非常嚴峻的情況!可是,跟從他就是「死亡」, 不跟從反而是「活著」?背十字架,走各各它的路,不是死路一條 嗎? 跟隨耶穌,居然死路一條?這豈不太駭人聽聞了!那麼,誰能跟 隨耶穌呢!這不只如此,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和姐妹, 甚至,自己的性命!到底耶穌要說什麼?我們信耶穌是一件值得歡喜 的大事,然而,這只是生命的開始,並不是生命的完成或結束或顛 峰!開始什麼?開始上帝國的生命,開始上帝國的生活,不同的價 值,不同的生命選擇!其實,耶穌倒不是要我們恨父母或家人,畢竟 這是十誡中的第五誡,也是人倫的開始,人必須孝順父母;箴言也告 訴我們,教導孩子及孝順父母是家庭的基本。只不過,極多的人擠在 耶穌身旁,耶穌必須做一個教導,做一個信徒的篩選:不是人多就 好,而是人多還要知道自己要做什麼,生命價值能夠展現!這才是循 真理而行,跟從耶穌而行。 背十字架 價值觀的改變,不是吃吃喝喝,也不是人多擠在一起就是,反 而,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為人必須真誠面對自己,尤其面對 自己的缺點、喜好、缺點甚至慾望,所謂的老我。什麼是人的老我? 4
『老我』,其實,就是感覺不到,因為本來就是我之一部份,甚至, 根本深入本性,因此,我不會感覺到,以為一切都是理所當然。人為 自己理所當然,爭取自己好處也不必多說多想,人踏著別人的頭顱鮮 血往前,也沒什麼。可是,信了耶穌,事情就不一樣,選擇也不一 樣。耶穌說,愛人如己,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那麼,我 必須挑戰自以為的理所當然呢?現代人在乎實現自我,在乎追求理 想,講的都是追求最大的夢想,要的都是豐盛的生活,而這些都是現 實的需要,追求上流社會的生活…。其實,這些都沒什麼好講的,因 為本來就這樣,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可是,耶穌卻警告我們,背起 你的十字架來跟隨我! 死亡,當然不是人生命的結束,卻在於治死我的老我,改變我的 貪婪、單單為己、自私自利、鑽營-這是痛苦的自我面對,更是艱困 的自我改變,甚至,幾乎達不到的地步,這也是為什麼大筵席的邀 請,居然沒有人願意前往,反倒藉口很多也理所當然。擁有越多,越 割捨不下。擁有多者卻還能夠割捨得下,那是生命最大的成長,也是 進入上帝國的開端,這正是耶穌所說的,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走 的人是少的。其實,真理的路並非難找,卻在乎人看不見這路。真理 的聲音也並非微小,卻靈敏的耳朵聽不見。當我們願意割捨所擁有 時,我們越接近耶穌;當我們越捨棄自己時,我們越進入上帝國。當 我們否定自己,捨己時,我們越明白救恩的道理與珍貴。# 問題討論 1.談談我的私心,在什麼樣的情況(例如,當兵的時候、官官相護的時 候)下,我只顧自己,不管他人死活…。私心,對他人與我之關係有 什麼樣的障礙和影響?分享我個人的經驗。 2.追求人生最大的理想,讓自己生活豐富,這當然是人人所羨慕的。不 然,我們怎麼會在滾滾紅塵裏奮鬥不已呢!然而,生命的價值又是 什麼呢?孩子只是父母的財產嗎,還是生命的交流呢?養,已經很 不容易,交流,談何容易。生命的交流在哪裏,談談我的親子關係 如何。 3.改變,我們必須改變;我們的教會,也必須改變。改變更像主的樣 式,改變成為主所歡喜的方式。蒙恩教會,不單單我們喜樂相聚, 更在乎我們和 best 分享生命的美好。分享我的信主改變。分享我來 蒙恩教會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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