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講壇 使徒行傳16:35-17:3
甘心受道 蒙恩教會主日講壇
林鴻祐牧師 講於 17 0723
使徒人間 使徒行傳給我們初代教會草創階段的許多資料,有些雖然不夠多, 但是,多少都透露當年教會之情況。尤其,保羅、巴拿巴或西拉之傳 道旅行,非常明顯告訴我們,使徒為了宣揚福音,歡喜進入各樣地區, 接觸不相同的人群種族。猶太人和小亞西亞地區各種族,其實也不相 同。只因為在傳統認知上,彼此覺得距離比較近,就成為首要傳福音 之第一站。至於,更遠些的希臘馬其頓等地區,本然不在使徒考慮之 範圍內。馬其頓的異象,開啟了福音宣揚至異域。 馬其頓,乃古希臘北方的一族。一般所說的古希臘文化,其實, 僅僅集中在雅典地區。那是一個城邦分治的區域,其中,有一個邦叫 斯巴達,行寡頭政治、男人必須當兵、軍隊驍勇善戰…被後世常常提及 鐵血無情、訓練嚴苛。然而,馬其頓是一個地區,位於希臘北方,希臘 文明邊緣。自古以來,被高度文明發展的雅典視為野蠻人。東接色雷 斯,南近希臘,成為混血的族群。腓立比,就在馬其頓色雷斯之地區, 雖然有馬其頓統治遺跡,卻也是色雷斯人的後代(今日被畫在希臘之國 境內)。在保羅傳道旅行之年代,這裏成為羅馬的駐防城(colony),羅馬 人、羅馬法律直接統治的羅馬境外、非羅馬人地區裏的羅馬城。 保羅因為趕出使女的鬼附,被她的主人所怨恨而誣陷入獄。在獄 中,上帝奇妙的作為,獄卒求道於他們,全家信主。作者路加更詳細 地記載了當時的社會情況,非常真實。長官其實了然於心:這一群誣 陷保羅的生意人還有什麼好念頭,當然其中必有隱情。不過,看這幾 位黃臉孔的猶太人,根本不放在羅馬人或擁有羅馬籍長官的眼裏。剝 他們的衣服,痛打一頓這群不知道拜碼頭的外籍下等人,關到苦牢裏 放個一夜,長官心想,這樣,這一群人就不會作怪了。同時,對這一 群叫人頭痛的麻煩生意人也有了交待。所以,隔天,找他們出來,也 知道昨天的控告是誣告,趕他們出城去便是! 羅馬公民 一切都順利照長官所想的,卻大逆轉!居然,找人放他們走, 卻不要!賴在囚牢裏不出來!哪有人喜歡囚牢而不願意得自由呢!
保羅對他們說,「我們是羅馬人,並沒有定罪,他們就在眾人面前 打了我們,又把我們下在監裡,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嗎?這是不 行的。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16:37)在人世間裏,保羅亮 出他的王牌,不過,他說,「我『們』是羅馬人」。換言之,「我 『們』」雖然長得黃皮膚、矮矮的、不起眼、猶太流浪者長像,卻, 擁有羅馬公民權!耶穌時代,羅馬帝國裏的人們通常分成三類:第 一,羅馬人。第二,自由人。第三,奴隸。羅馬人,指羅馬帝國的 公民,包括出生就是羅馬人之人、因為特殊功績而被接納的自由人 或奴隸,被授與羅馬公民地位。第三,幫助帝國戰爭的軍人,各地 區的傭兵,被授與特殊地位,即羅馬公民。 羅馬公民,有幾項權力:第一,遵照羅馬法律審判或擁有權力, 接受公民平等的權力與義務。第二,在共和的年代,選舉參議員時, 公民才有投票權(後來,變成帝制之後,就沒有了)。第三,有權力參 與設立或廢除羅馬法律。第四,有權力具備合法的婚姻關係。第五, 除非被法庭審判為叛國罪,否則,不論犯任何罪,羅馬公民都不得 處死。第六,公民欠再多債務,也不會淪為奴隸。羅馬法律保障公 民的人身安全及自由,不會任意受到非法的對待。然而,非公民就 不然,尤其奴隸,根本上不被當成人,而是物件、勞動力、財產、 供驅使的傭人,換言之,奴隸沒有人權、沒有法律保障、沒有人身 自由、更沒有任何意志選擇。簡單一點說,公民和自由人、奴隸之 間,有很大的差別。自古以來,這就是殖民統治之根本作為。 羅馬公民西拉 有意思的是:第一,保羅主動說,「我『們』是羅馬人」。意思 是,我們是公民,怎麼可以不經羅馬法庭審判,就被剝光衣服、被痛 打挨揍、還下到牢裏、釘上木狗腳鐐,隔天,也不經審判,就私下找 人攆我們離開。這太侮辱羅馬公民了!換言之,這種對公民不公平之 對待,是可以上訴到皇帝,要求主持公道(見 22 章)。第二,保羅說, 我『們』是羅馬人。這值得我們想想,難道這一群使徒及隨從裏,除 了我們明確知道保羅擁有公民權外,還有其他人也是?西拉也是?作 者路加也是?提摩太也是?還有誰也是呢?為什麼保羅說我『們』呢? 似乎,這裏的講法有誇大的嫌疑,就算其中還有人是公民,我認為, 不會恰巧這一群人被抓入監裏的,或者,有人認為只有保羅和西拉 (16:25)被下到監裏,通通每一位都是羅馬人吧?也許,西拉也是羅馬公 民!「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 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 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領的。」(使徒行傳 15:22) 3
照看來,西拉是初代教會的領袖。Silas, Silvanus,使徒行傳 15:34,和 合本的小字告訴我們,「惟有西拉定意住在那裏」。換言之,很可能 記載裏只提到四位人名,巴拿巴、保羅、猶大和西拉。可能,還有其 它的同工也一起從耶路撒冷到安提阿去。只有西拉決定要留下來!其 它的弟兄,安提阿的信徒就讓他們平平安安回到自己的家。不過,35 節,又說,但保羅和巴拿巴仍在安提阿…從原文的結構看,這樣的記 載似乎不太連貫,一方面只有西拉堅持留下來;另一方面又說,弟兄 們離開後,保羅和巴拿巴仍留在安提阿。對讀者而言,似乎有語意上 的衝突:怎麼只有西拉留下,卻又說保羅和巴拿巴也留下。可以理解 的是,難怪主要的版本、或後來的版本,都將西拉這一段刪去,讓語 意是流暢的。在經歷和巴拿巴為了約翰馬可意見不同而分開,保羅選 擇西拉前往敘利亞、基利家,開始了第二次的傳道旅行,在路司得選 了年輕同工,提摩太,則是後話了。此外,聖經關於西拉的記載,微 乎其微。但是,他一定是保羅重要的同工。至於西拉是不是擁有羅馬 公民,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保羅說過,我『們』是羅馬人。 甘心受道 保羅一行人,斥責過腓立比的官長之後,繼續傳道旅行。他們 經過暗妃波里、亞波羅尼亞,來到帖撒羅尼迦。暗妃波里、亞波羅尼 亞,華語之翻譯讓我們不知所云,原文是 Amphipolis,Appollonia。 Amphipolis(暗妃波里)原文的意思是,圍繞著城市,主前 442 年,斯 巴達曾經和希臘在此有一場大戰爭。這裏,也曾經是亞歷山大大帝 駐地,為進攻亞洲的前進基地。自古以來,這裏也是希臘人招募色 雷斯傭兵的主要集中城,為了防禦屢屢叫希臘人頭痛的斯巴達人。 因此,這裏是希臘非常重要的一個城市。 另外,亞波羅尼亞,照原文的翻譯,我們很清楚地明白, Appollonia,一定和太陽神阿波羅(Apollo)有關!一般推測,耶穌時 代,這地方擁有一座很大的阿波羅神明之大廟。我相信,保羅西拉 一行人,經過暗妃波里和亞波羅尼亞,沒有停下來建立福音據點, 很可能是這裏,他們找不到切入對象,即,困難向猶太人傳道。或 者,這兩座城都是希臘人及文明非常盛行的地方,根本困難接觸到 聽福音之人。聖經說,他們來到帖撒羅尼迦,「在那裏有猶太人的 會堂」。很明顯地,他們並不是找大城市,乃是找有猶太人會堂之 地方,成為傳福音之啟點。 帖撒羅尼迦,Thessalonica,此處之所以重要,乃羅馬帝國在此 設立了聯繫拜占庭和阿爾巴尼亞之杜瑞斯的羅馬公路,即,古代的 高速公路(為帝國軍隊移動而設的大型建設),因此,隨帶地,商業在 4
此非常盛行。這城乃是它的統治者,馬其頓國王,按著自己太太的 名字,Thessanolike(乃亞歷山大大帝之同父異母之姐妹),而命名, 保羅在這裏,建立了歐洲第二個福音據點。照聖經記載,他們到猶 太人的會堂,一連三個安息日,向敬拜的猶太人傳講聖經。很顯然地, 舊約聖經成為使徒和猶太人分享之根本連接。透過舊約經文,保羅 說明,基督(彌賽亞)必須受害,從死裏復活,而所傳講的耶穌,就是 這一位基督(彌賽亞)。 很清楚地,向猶太人傳福音,保羅直接從經文說明,耶穌就是 舊約裏講的那一位要來的彌賽亞。這件事情對猶太人非常重要,因 為他們等待彌賽亞臨到!猶太人期待上帝差派彌賽亞來,幫助他們 對抗外侮、建立自己的國度,或者,建立上帝的國度。根本上,他 們期待的是政治的、軍事的、武力的。其實,就算我們不是猶太人, 和中東的政治經濟無關,卻打從骨子裏,我們也都有自己的彌賽亞, 雖然我們不稱之為彌賽亞,而稱為救主、救苦救難的那一位、救我 的那一位…。台灣人幾乎人人都要救主,彌賽亞。 不只是政治上的困難,而是經濟上的困難,身體健康上的困難, 個人職場困難等等,各式各樣的困難。誰沒有困難呢?就算一切都 順利的人,也會因為這一切太順利而困難呢!例如,太順利到,人 人巴結他,如何選擇忠心又可靠的人呢?誰才是真心的朋友呢?世 事無常軌,人心無常態。我們需要救主,真的,在生命的道路裏, 幫助我們看清楚人生路,也看清楚誰才是朋友。保羅和巴拿巴為約 翰馬可而分道揚鑣,不代表福音受挫,反而,這更擴展了傳揚福音。 可是,困難沒有少過,在在提醒我們需要救主耶穌基督。為此,我 們甘心受道,成為耶穌基督的學生!# 問題討論 1.保羅有羅馬帝國公民權,分享看看,我對於擁有不同國籍的看 法,又帶來有什麼樣的好處或困擾。 2.保羅西拉傳福音,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尋找猶太人會堂成為 傳福音之起點。分享看看,我到異鄉旅遊或地居,我通常遇到 最大的困難是什麼。尤其,單獨的一人,面對全然陌生的環 境,怎麼辦? 3.人生常常有難。我需要救主,我向救主祈求。分享我最近的 難,因為什麼樣的情況而產生困難、困擾、麻煩,我當怎麼 辦?耶穌基督是我的救主,我的體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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