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講壇 加拉太書 5:1-14 (460 482 485, 啟應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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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鴻祐牧師 講於 18 0318
超越之我 提到一個人時,我們描述這人的個性、性格、特質、習慣等等, 從神學而論,指的是這一個人的「位格」(person)。這是一個非常神學 的觀念,也非常符合現代精神的觀點,雖然這講法在教會歷史已經出 現千餘年了。初代教會用「位格」強調具有「主體性」,特殊的 存在,不是普遍的,也不是複製的。換言之,這個「位格」之觀念, 正是今日所謂後現代觀點或理論所極力要推翻的。因為在後現代 的三 C 世界裏,透過數位化(digital),一切都是不分本副地複製、 再生、反覆、大量、過度真實、過度現實,虛假和真實無法區分,真 假、真膺一致,我們已經無法區分到底是宣傳還是真實,到底是 廣告還是新聞,到底故事還是歷史之間的差距了。然而,歐洲西 方的文明傳統,承繼基督教文明的「位格」觀點,即,人在乎自 己的獨特性、主體性,因為有「位格」,而這也正是人與萬物不同, 甚至,和自己的同胞、朋友甚至手足不一樣的主體! 「位格」(person,拉丁語 persona,希臘語 prosopon),本來的意 思是臉、表面、呈現、碰面等等,在希臘的悲劇裏,這個字還是 「角色」之意思,特別透過面具,演員表現出不同角色之特質。換言 之,這個字有很強的「區別、區隔」之意思,即,當演員戴上笑臉, 表達的是這個人;戴上凶臉,表達的是另一個人等等,兩者不混 淆的。第二三世紀教會教父特土良,用這觀念形容三一上帝的 「三」。今日漢語翻譯的「三『位』一體」之『位』,就是特土良使 用的「位格」之意思,即,三一上帝是「三位格於一實體」(Three persons in one substance)。而這個講法為後世的基督教教義定調,上帝 是三一上帝,或我們通稱的三位一體上帝。這也成為後世基督教會信 仰的確立和區別。 然而,位格不單單用來形容上帝,也用來描述一個人。「位 格」,既然強調主體性、特殊性,那麼,同時也意味著人與人之間的 連結、關係、連絡。換言之,只有在兩者之連結,才明白兩者各自獨 立、各自主體。若全部都是各自一位,老死不相往來,那麼,無從瞭 解各自的獨特單一,更不用提主體性了。然而,上帝之所以三一,乃 在於神聖之不可分享交流,唯有透過耶穌基督,唯有透過聖經啟示, 唯有聖靈感動,建立了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換言之,這樣的觀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