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期B 使 用 日 期 : 2000年 8月 13日
本道材乃專供傳道人
出黑暗入光明的歡呼
預備講章之用,非一般
詩篇三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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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綱
用。
2000年 《道 材 》作 者 歐醒華 張 略 張永信 謝品然 褚永華 馮蔭坤 郭志文 賴若瀚 黎梁薇 黎惠康 李振群 李耀全 梁家麟 梁國權 羅慶才 魯秉權 吳慧儀 孫寶玲 譚司提反 唐佑之 曾立華 謝慧兒 楊克勤 楊慶球 楊牧谷 (歡迎投稿‧稿例備索)
I.
釋題
.......................................................... 2
II.
經文
.......................................................... 2
III.
背景與經文脈絡
........................................... 2
IV.
釋經與現代意義
........................................... 3
A. 省悟── 明白活在罪中對自己的生命造成嚴重傷損 ( 3-4節 ) 3 B. 把握機會──即時向神開放自己的生命 ( 5-6節 ) ............ 4 1.即 時 認 罪 .................................................... 4 2.具 體 認 罪 .................................................... 4
C. 甘心──讓神的話語征服和掌管自己的人生方向 ( 8-9節 ) ... 6
V.
結論
VI.
喻道材料
使用建議
.......................................................... 7 .................................................... 7
........................................................... 7
總編輯:楊牧谷 執行編輯:李玉霞 編輯:文字事務 製作:文字事務 出版:更新資源(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太子道西162-164號 華邦商業中心509-510室 (852)2398 7287 電話: (852)2398 7476 傳真: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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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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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黑暗入光明的歡呼
I.釋題 弟兄姊妹,請問你在甚麼情況下才會發出歡呼?考試合格?戀愛有好結 果 ? 升 職 加 薪 ? 還 是 病 得 醫 治 呢 ? 人 在 順 境 時 感 到 喜 樂 是 自 然 的 事,但 聖 經 提 到 一 種 更 深 層 的 喜 樂 ──就 是 過 犯 得 到 赦 免 。 因 為 一 個 人 犯 了 罪 能 經 歷 到 神 的 赦免,是最蒙福、最快樂,和最值得歡呼的,生命已由黑暗重返光明。 奧 古 斯 丁 是 教 會 歷 史 的 「 神 學 巨 人 」, 自 使 徒 時 代 以 來 , 歷 代 教 會 的 宗 教 思 想 至 他 達 致 高 峰 。 這 位「 巨 人 」特 別 鍾 愛 一 篇 詩 , 他 常 常 頌 讀 這 詩 , 甚 至 在 他 離 世 之 前,更 將 這 篇 詩 刻 在 病 床 旁 邊 的 牆 上,讓 自 己 能 經 常 默 想 並 從 中 得 著 安慰。這篇詩就是詩篇三十二篇。
II.經文 詩篇三十二篇 1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2
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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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
4
黑夜白日,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5
我向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就赦免 我的罪惡。
6
為 此,凡 虔 誠 人 都 當 趁 可 尋 找 的 時 候 禱 告 ;大 水 泛 溢 的 時 候,必 不 能 到 祂 那 裡 。
7
是我藏身之處;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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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
9
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牠;不然,就不能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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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必多受苦楚;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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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裡正直的人都當歡呼。
III.背景與經文脈絡 這 篇 詩 是 七 首「 訓 誨 詩 」的 其 中 一 首。簡 單 來 說,「 訓 誨 詩 」是 一 些 以「 有 智 慧 的 教 誨 」為 內 容 重 點 的 詩 篇。按 猶 太 人 傳 統,這 首 詩 是 他 們 在 聖 所 聚 集 敬 拜 神 的 時 候 使 用 的 , 按 其 結 構 格 式 分 段 , 主 要 分 三 部 分 : 1. 全 詩 主 題 ──大 衛 向 會 眾 宣 布 一 個 一 般 性 的 原 則,關 於 一 個 罪 人 蒙 赦 免 的 快 樂 和 蒙 福 的 境 況( 1-2 節 ); 2. 大 衛 與 神 的 對 話 ── 屬 於 個 人 的 經 歷 , 內 容 包 括 不 認 罪 的 苦 況 , 認 罪 的 祝 福 和 呼 籲 ( 3-7節 ); 3. 聖 所 內 一 位 祭 司 代 表 神 向 大 衛 和 會 眾 所 說 的 話 , 包 括 神 的 應 許 和 警 告 ( 8-10節 ); 最 後 第 11節 是 大 衛 向 會 眾 的 呼 籲 , 以 感 恩 的 歡呼作為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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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釋經與現代意義 我 們 如 何 能 經 歷 到 罪 得 赦 免 的 福 樂 呢 ? 一 個 被 過 犯 所 勝 的 肢 體,怎 樣 可 以 從 一 個 「 被 罪 纏 繞 的 黑 暗 生 命 」, 轉 到 一 個 「 充 滿 光 明 歡 呼 的 生 命 」 呢 ? 這 詩 篇提示了我們三個必須的步驟:
A. 省 悟 ─ ─ 明 白 活 在 罪 中 對 自 己 的 生 命 造 成 嚴 重 傷 損 ( 3-4節 ) 「 閉 口 」即 保 持 緘 默 的 意 思( 3節 上 )。 雖 然 詩 人 大 衛 知 道 自 己 犯 了 罪 , 但 他 仍 不 肯 向 神 認 罪 悔 改 。 大 衛「 閉 口 」多 久 呢 ? 有 解 經 家 指 出 , 由 他 與 拔 示 巴 犯罪以後,至先知拿單當面斥責他才肯認罪悔改,大概足有一年時間。 「 唉 哼 」即「 呻 吟 」, 表 達 出 內 心 的 悲 痛( 3節 下 );「 骨 頭 」通 常 代 表 整 個 身 體 ; 而 「 精 液 」 則 可 譯 作 「 舌 頭 」 或 「 力 量 」( 4節 下 )。 這 裡 所 描 寫 的 , 是 一 個 人 犯 罪 之 後 的 一 種 自 我 封 閉 狀 態,是 一 種 在 黑 暗 中 行,在 罪 中 生 活 的 屬 靈 境 況 , 如 一 個 在 沙 漠 渴 求 水 源 的 人;又 如 一 棵 被 夏 日 太 陽 曬 至 枯 乾 的 植 物,以 表 達 出 肉 身 苦 楚 的 程 度 和 狀 況 ;「 神 的 手 在 我 身 上 沉 重 」 指 神 的 審 判 或 懲 罰 ( 4節 上 ), 這 是 屬 靈 方 面 的 苦 楚 和 黑 暗。 「 黑 夜 白 日 」正 表 明 這 不 是「 偶 然 」 ,乃 是「 時 刻 如 此 」。 「 長 期 活 在 罪 中 」對 我 的 生 命 有 何 影 響 呢 ? 無 論 在 心 靈 上、肉 身 上、屬 靈 上,個 人整體生命都受到嚴重的傷損,這是長期活在罪中的可怕代價。 我 祈 求 神 將 詩 人 大 衛 這 種 醒 覺 重 新 賜 給 我 們,因 為 此 乃 由 黑 暗 重 返 光 明 境 地的起步點。 弟 兄 姊 妹 ,人 人 都 會 偶 然 被 過 犯 所 勝 ,但 我 們 若 犯 了 罪 而 不 肯 向 神 承 認 , 反 將 自 己 困 於 與 神 隔 絕 的 光 景,則 令 人 十 分 擔 心;而 最 令 人 擔 心 和 憂 慮 的,是 在 我 們 犯 了 罪 以 後,不 但 不 肯 承 認,甚 至 覺 得 無 關 痛 癢、習 以 為 常,以 為 對 生 命 不 會 造 成 任 何 影 響,一 切 如 常,可 以 照 常 事 奉、崇 拜、上 班 下 班。其 實,這 是否真的對我們沒有影響呢?聖經給我們的答案是否定的!罪會在不知不覺 間蠶食我們的生命,使我們事奉缺乏能力和喜樂。 求主讓我們重新醒覺,把對罪敏感的靈賜給我們。除非我們能夠重新省 悟,認 識 到 長 期 活 在 罪 中 對 我 們 生 命 所 造 成 的 傷 損,否 則,我 們 無 法 從 黑 暗 重 返光明。 為 著 名 聖 詩「 奇 異 恩 典 」填 上 歌 詞 的 約 翰 紐 頓,是 十 八 世 紀 時 英 國 一 位 著 名 的 聖 詩 作 者 和 佈 道 家。他 自 十 二 歲 開 始 隨 父 以 航 海 為 生,很 快 也 沾 染 了 其 他 水 手 的 放 蕩 生 活,嫖 賭 飲 吹,無 惡 不 作。後 來,在 船 上 有 機 會 讀 到《 效 法 基 督 》 一 書 而 深 受 感 動,於 是 不 再 以 航 海 為 生,但 反 倒 變 本 加 厲,卻 在 非 洲 一 帶 販 賣 黑 奴。他 最 後 終 於 被 捕,在 非 洲 成 為 了 奴 僕 的 奴 僕,受 盡 折 磨。他 的 父 親 在 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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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 知 悉 事 情 後 便 派 人 前 往 營 救,於 1748年 春 天,他 獲 釋 而 乘 船 返 回 祖 國,途 中 卻 遇 到 風 暴,船 幾 乎 沉 沒,就 在 那 時 他 突 然 感 悟 到 自 己 一 生 犯 罪 作 惡 離 棄 神 , 以 致 自 己 的 生 命 遭 受 嚴 重 傷 損。於 是,他 跪 地 認 罪 祈 禱,求 主 赦 免。他 平 安 抵 英後判若兩人,後來更成為一位被神重用的牧師。 約 翰 紐 頓 之 所 以 能 夠 從 極 度 黑 暗 的 生 命 轉 為 充 滿 光 明 和 歡 呼 的 生 命,是 始 於 一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起 步 點 ── 省 悟 到 自 己 長 期 活 在 罪 中 , 醒 覺 到 這 對 自 己 的 生 命造成的嚴重傷損。 當 然,單 單 停 留 於 省 悟 的 地 步 仍 未 足 夠, 這 只 是 第 一 步 ,我 們 還 需 要 有 實 際 的 行 動 。 那 麼 , 讓 我 們 進 到 這 個 由「 被 罪 纏 繞 的 黑 暗 生 命 」轉 到「 充 滿 光 明 歡呼的生命」的第二個步驟:
B. 把 握 機 會 ─ ─ 即 時 向 神 開 放 自 己 的 生 命 ( 5-6 節 ) 詩 人 用 了 三 個 不 同 的 詞 :「 陳 明 」、「 不 隱 瞞 」 和 「 承 認 」 來 表 達 他 對 神 那 種 坦 誠 的 、 重 新 開 放 的 生 命 和 態 度 , 這 與 第 3節 的 「 閉 口 不 認 罪 」 成 一 強 烈 的 對 比 。 他 將「 省 悟 」進 一 步 化 作 行 動 , 願 意 向 神 開 放 、 認 罪 和 禱 告 。 但 怎 樣 認 罪呢?經文提及兩方面:
1. 即 時 認 罪 ( 6節 上 ) 「 虔 誠 人 」 即 肯 向 神 認 罪 的 人 。「 可 尋 找 的 時 候 」 意 即 不 要 等 、 不 要 拖 延,否 則 就 會 太 遲 了 ! 所 以 要 抓 住 現 今 的 機 會 歸 向 神,向 神 認 罪。有 學 者 和 聖 經 譯 本 將 這 片 語 譯 為 「 當 你 還 在 因 不 認 罪 而 感 到 愁 苦 和 壓 力 的 時 候 」。 其 實 兩 個 譯 法 非 常 接 近 , 勸 我 們 要 「 趁 機 會 , 不 要 等 ! 」 主 耶 穌 曾 說 :「 你 在 祭 壇 上 獻 禮 物 的 時 候,若 想 起 弟 兄 向 你 懷 怨,就 把 禮 物 留 在 壇 前,先 去 同 弟 兄 和 好 , 然 後 來 獻 禮 物。你 同 告 你 的 對 頭 還 在 路 上,就 趕 緊 與 他 和 息, 恐 怕 他 把 你 送 給 審 判 官 , 審 判 官 交 付 衙 役 , 你 就 下 在 監 裡 了 。 」( 太 五 23-25) 我 們 常 有 一 個 錯 誤 的 觀 念,就 是 在 犯 罪 之 後,會 等 到 晚 禱 時、 主 日 崇 拜 或 聖 餐 聚 會 時 才 會 認 罪,認 為 這 還 未 遲。其 實,這 是 錯 誤 的。我 們 必 須 常 常 警 醒 , 當 我 們 犯 了 罪,即 或 是 在 思 想、言 語 或 行 為 上 得 罪 了 神 或 人,我 們 要 有 敏 感 的 靈 , 即 時 向 神 認 罪 , 求 祂 赦 免 。 為 神 所 重 用 的 湯 馬 士 比 根 (Thomas Becon) 曾 說 :「 任 何 時 候 信 徒 知 道 自 己 犯 了 罪 , 都 應 當 每 日 每 時 每 刻 立 時 向 神 認 罪 。 」 這 樣 的 人 就 是 「 行 在 光 明 中 」, 他 好 像 住 在 一 間 無 屋 頂 、 無 四 堵 牆 的 屋 裡 , 在 他與神之間,絕不容許任何障礙存在。 我們向神認罪,除了要「即時」外,還有第二方面值得注意:
2. 具 體 認 罪 ( 5節 ) 詩 人 在 第 5節 用 了 三 個 不 同 的 字 眼 :「 罪 」、「 惡 」、「 過 犯 」, 與 第 1和 2節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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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過 的 相 同,這 在 詩 歌 體 裁 方 面 可 視 為 同 義 詞,但 其 實 三 個 字 的 原 文 意 義 本 身 皆 不 相 同 。 現 分 述 如 下 :「 罪 」 是 不 中 目 標 、「 應 作 的 反 不 作 」 的 意 思 ;「 惡 」 是 「 彎 曲 不 正 」、「 不 正 直 」 之 意 ;「 過 犯 」 是 「 越 規 」、「 過 界 」、「 不 守 神 的 律 法 」、「 不 應 作 的 反 去 作 」之 意。詩 人 採 用 這 三 個 字 眼 表 達 出 他 是 清 楚 而 具 體 地 認罪,而且「陳明」一詞也含有「逐一陳說」的意思。 因 此,我 們 向 神 認 罪 時 必 定 要 清 楚 具 體,不 能 馬 虎 籠 統,草 率 了 事。曾 聽 過 一 些 弟 兄 姊 妹 向 神 認 罪 祈 禱 時 這 樣 說 :「 神 呀 , 知 道 我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 我 現 在 求 將 這 些 罪 全 部 赦 免。無 論 是 我 知 的 或 是 不 知 的 ,都 一 次 過 全 部 赦 免 , 阿 們 ! 」如 此 籠 統 的 認 罪 只 適 合 作 為 集 體 敬 拜 的 認 罪 禱 文,但 我 們 個 人 私 下 向 神認罪,就必定要具體和清楚。 當 詩 人 願 意 向 神 開 放 自 己 的 生 命,願 意 即 時 和 具 體 地 向 神 認 罪 的 時 候,有 甚 麼 事 情 發 生 呢 ? 「 … … 就 赦 免 」( 5節 下 ), 他 經 歷 到 神 即 時 的 赦 免 ; 詩 人 指 出 一 個 向 神 禱 告 認 罪 的 人, 「 大 水 泛 溢 」( 6節 下 ) ,即 一 切 人 生 的 苦 難 和 風 浪 都 不 能 夠 傷 害 他 , 因 為 神 成 為 他 「 藏 身 之 處 」( 7節 ), 神 要 保 護 他 , 讓 他 脫 離 苦難。他經歷到神慈愛的保護和醫治,還有全然的釋放和勝利。 的確,當我們願意坦誠地向神重新開放生命時,雖然其過程可能不太容 易,當 中 會 有 掙 扎、 痛 苦 和 眼 淚,但 結 果 是 何 等 美 麗 和 蒙 福 ! 我 曾 參 加 一 個 靈 命 操 練 營,當 中 一 位 導 師 帶 領 我 們 學 習 認 罪 的 操 練,叫 我 們 單 獨 面 對 自 己,反 省 自 己 由 童 年 至 今 所 犯 的 罪,因 過 去 不 少 的 罪 過 在 今 天 仍 不 知 不 覺 間 影 響 著 我 們 的 生 命。當 時 我 選 了 一 個 安 靜 的 地 方,將 自 己 過 去 的 人 生 分 為 三 個 階 段:童 年、少 年 和 青 年 期, 逐 個 階 段 來 審 視 自 己,並 在 聖 靈 光 照 下 將 過 去 的 罪 一 一 寫 下,逐 一 向 神 承 認,求 祂 赦 免。之 後 我 把 這 紙 條 燒 掉,象 徵 著 主 已 寬 恕 我 一 切 的 罪。當 我 將 我 的 生 命 向 神 赤 露 敞 開 時,我 經 歷 到 神 即 時 的 赦 免,還 有 祂 的 保 護、醫治和釋放。對我而言,這是一次很寶貴的經歷! 的 確,我 們 要 更 多 操 練 認 罪 的 功 課 ,例 如 在 每 天 晚 禱 時 ,除 逐 一 數 算 主 的 恩 典 外,也 應 作 深 切 的 自 省 和 認 罪;在 聖 餐 桌 前,我 們 更 應 透 過 主 的 代 贖 而 求 神的寬恕,求主的寶血再次遮蓋我們。 使 徒 約 翰 說 :「 我 們 若 說 自 己 無 罪 , 便 是 自 欺 , 真 理 不 在 我 們 心 裡 了 。 我 們 若 認 自 己 的 罪,神 是 信 實 的,是 公 義 的,必 要 赦 免 我 們 的 罪,洗 淨 我 們 一 切 的 不 義。」( 約 壹 一 8-9)我 們 現 在 被 過 犯 所 勝 嗎 ? 或 長 期 活 在 罪 中 ? 我 們 的 靈 性是否處於一個極度黑暗的境況中? 我 們 現 在 就 把 握 機 會,向 神 開 放 自 己 的 生 命 ! 向 天 父 承 認 我 們 的 罪,因 為 在祂那裡有全然的赦免、保護和釋放的恩典。 然 而,以 上 兩 個 步 驟 只 能 帶 我 們 到 達 一 個 與 神 復 和 的 地 步,雖 能 確 保 我 們 脫 離 黑 暗 , 但 仍 未 能 達 到 一 個「 充 滿 歡 呼 」的 生 命 。 真 正 的 認 罪 , 其 實 不 單 是 消 極 地 脫 離 黑 暗,也 應 該 積 極 地 踏 上 正 確 和 光 明 的 道 路。這 也 正 正 是 我 們 要 進 到的第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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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甘 心 ─ ─ 讓 神 的 話 語 征 服 和 掌 管 自 己 的 人 生 方 向 ( 8-9節 ) 第 8節 的 「 教 導 」、「 指 示 」和「 勸 戒 」, 原 文 是 三 個 不 同 的 字 , 但 其 意 義 是 類 似 的,同 樣 強 調 一 種 被 神 的 話 語 所 征 服、帶 領 和 指 引 的 人 生 方 向。尤 其 當 中 第 二 個 動 詞「 指 示 」, 此 字 原 意 專 指 祭 司 將 摩 西 的 律 法 教 導 百 姓 。 在 第 9節 , 詩 人 以「 騾 馬 」為 喻 , 勸 我 們 不 可 像 牠 們 一 般 任 性 、 頑 固 和 不 順 服 , 不 願 樂 意 接 受 主 人 的 征 服 和 帶 領。我 們 怎 樣 才 不 會 重 蹈 覆 轍,不 再 落 入 長 期 在 罪 中 生 活 的 危 機 ? 怎 樣 才 可 行 於 光 明 中,過 著 一 種 歡 呼 喜 樂 的 生 活 呢 ? 其 實 這 可 有 消 極 和 積極兩方面: 消 極 方 面 ,是 我 們 要 甘 願 讓 神 的 話 語 征 服 自 己 的 無 知、 任 性 和 執 著,征 服 我 們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的 生 命 取 向。而 積 極 方 面,是 我 們 要 讓 神 的 話 語 充 滿 和 掌 管 生 命 , 正 如 巴 刻 (J. I. Packer) 在 其 名 著 《 認 識 神 》 中 曾 經 提 及 :「 基 督 徒 是 甚 麼 ? 我 們 可 以 從 很 多 角 度 來 描 述,但 我 也 可 以 用 一 句 說 話 來 表 達:他 是 一 位 承 認 而 且 活 在 神 話 語 之 下 的 人。他 毫 無 保 留 的 順 服 神 的 話 語 ,相 信 其 教 訓 、 信 靠 其 應 許、服 從 其 命 令。他 的 良 心,像 偉 大 的 改 革 家 馬 丁 路 德 一 樣,被 神 的 話 語 所 俘 擄;也 像 詩 篇 作 者 一 樣,渴 望 自 己 的 整 個 人 生 能 夠 和 神 的 話 語 完 全 看 齊。」 的 確 , 這 是 每 個 基 督 徒 的 生 命 特 徵 。 讓 神 的 話 語 成 為 我 們「 腳 前 的 燈 、 路 上 的 光 」, 掌 管 、 影 響 和 指 引 我 們 的 人 生 。 詩 篇 第 一 一 九 篇 的 作 者 說 :「 少 年 人 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的話……我將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 罪 。」詩 人 甘 心 樂 意 的 讓 神 的 話 語 掌 管 和 充 滿 自 己 的 生 命,因 他 知 道 如 此 行 方可確保他不犯罪。 宗 教 改 革 領 袖 馬 丁 路 德 很 喜 歡 用 聖 經 中 的 十 誡 來 審 查 自 己,以 致 他 能 勝 過 罪 的 試 探,常 常 能 夠 靠 著 神 的 話 語 得 勝 和 歡 呼。今 日,我 們 以 甚 麼 態 度 對 待 聖 經 ? 在 我 們 思 想 整 個 人 生 方 向 時,聖 經 佔 著 甚 麼 地 位 ? 如 果 我 們 真 的 確 信 聖 經 是 屬 靈 生 命 的 糧 食,為 何 我 們 仍 未 把 全 本 聖 經 讀 過 一 遍 ? 我 們 讀 經 是 為 了「 交 差 」, 還 是 真 正 甘 心 樂 意 花 時 間 去 默 想 和 明 白 當 中 的 真 義 呢 ? 我 們 有 否 讓 神 的 話 語 掌 管 和 充 滿 自 己 的 生 命 呢 ? 坎 伯 摩 根 (Campbell Morgan) 是 二 十 世 紀 傑 出 的 解 經 講 道 家 , 享 有 「 解 經 王 子 」
(Prince of
Expositors) 的 美 譽 。 很 多 人 從 他 的 解 經 得 到 幫 助 。 為 何 神 會 大 大 使 用 摩 根 ? 很 多 人 都 曾 這 樣 好 奇 地 問 :「 為 何 摩 根 的 生 命 和 講 道 , 時 常 都 如 此 聖 潔 、 充 滿 光 采 和 滿 有 能 力 ? 」 一 位 為 他 寫 過 傳 記 的 親 密 朋 友 曾 這 樣 描 述 他 :「 對 摩 根 而 言,聖 經 不 只 是 一 部 由 神 啟 示 的 書,更 是 一 個 可 以 觸 摸 得 到 的 真 實 世 界,他 自 己 進 入 了 這 世 界,並 且 喜 愛 住 在 裡 面。聖 經 活 在 他 裡 面,他 也 活 在 聖 經 的 中 心, 這就是他能力來源的真正祕訣。」 這 是 一 個 被 神 話 語 所 充 滿、征 服 和 掌 管 的 生 命,所 以 他 能 夠 享 受 一 個「 光 明和充滿歡呼」的人生,也成為千萬人的祝福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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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結論 我 們 已 經 從 這 詩 篇 看 見 三 個 步 驟:第 一 和 第 二 個 步 驟 是 消 極 和 補 救 性 的 , 而 第 三 個 則 是 積 極 和 預 防 性 的。三 個 步 驟 合 起 來,就 能 使 我 們 從 一 個 被 罪 纏 繞 的生命,轉為一個光明歡呼的生命了。 最 後,讓 我 們 以 第 10節 作 為 結 束, 詩 人 以 這 節 經 文 來 總 結 他 的 說 話。在 這 處 他 提 及 兩 種 完 全 不 同 的 人 : 第 一 種 稱 之 為 「 惡 人 」, 就 是 上 文 所 提 及 那 些 活 在 罪 中 而 不 肯 向 神 認 罪 的 人 。 聖 經 明 言 這 樣 的 人 必 會 多 受 「 苦 楚 」, 因 為 他 們 不肯認罪,也令神非常失望和傷心。 相 反 , 在 這 裡 提 到 的 第 二 種 人 , 大 衛 稱 他 們 為 「 倚 靠 耶 和 華 的 人 」, 在 這 詩篇裡是指到: ‧一個省悟到長期活在罪中會對自己的生命造成極大傷損的人; ‧一個願意把握現今的機會,坦誠地向神重新開放自己生命的人; ‧一個甘願讓神的話語征服和引導其人生取向的人。 聖 經 強 調 這 樣 的 人 必 定 能 享 受 到 神 豐 盛 的 慈 愛,也 能 夠 從 極 度 的 黑 暗 轉 入 光明和歡呼的生命裡,叫神的心得著喜悅和滿足。 我們願意做哪一種人呢?
VI.喻道材料 本 篇 講 章的 喻 道材 料 已加 插 於 「 I. 釋題 」 和「 IV. 釋義 與 現代 意 義」, 例如: 1. 奧 古 斯 丁 最 愛 的 詩 篇 : 參 I.兩 段 。 2. 「 奇 異 恩 典 」 作 者 的 奇 異 經 歷 : 參 IV.A第 六 至 七 段 。 3. 燒 毀 罪 狀 : 參 IV.B2第 四 段 。 4. 基 督 徒 是 甚 麼 ? 參 IV.C第 二 段 。 5. 「 解 經 王 子 」 能 力 之 源 : 參 IV.C第 五 段 。
使用建議 以 下 幾 點 值 得 留 意:第 一,這 篇 詩 意 義 豐 富,我 們 該 集 中 一 個 重 點,若 有 多 個 重 點,可 考 慮 分 幾 次 宣 講。第 二,崇 拜 講 道 最 好 避 免 討 論 太 深 奧 的 釋 經 問 題。第 三,講 道 結 束 時,講 員 可 向 會 眾 發 出 呼 召,鼓 勵 當 中 想 向 神 認 罪 的 人 舉 手 示 意,然 後 為 他 們 禱 告,求 主 赦 免 他 們 並 賜 予 力 量,使 他 們 能 離 開 黑 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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