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期B 使 用 日 期 : 2000年 7月 9日
與別不同的事奉者―― 兩個老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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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加 福 音 二 章 21-4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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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綱
用。
I.
釋 題 .............................................................................................................. 2
II. 經 文 .............................................................................................................. 2 2000年 《道 材 》作 者 歐醒華 張 略 張永信 謝品然 褚永華 馮蔭坤 郭志文 賴若瀚 黎梁薇 黎惠康 李振群 李耀全 梁家麟 梁國權 羅慶才 魯秉權 吳慧儀 孫寶玲 譚司提反 唐佑之 曾立華 謝慧兒 楊克勤 楊慶球 楊牧谷 (歡迎投稿‧稿例備索)
III. 背 景 與 經 文 結 構 .................................................................................... 2 A. 背景 .......................................................................................................... 2 B. 經文結構 ................................................................................................. 3
IV. 釋 經 與 現 代 意 義 .................................................................................... 3 A. 釋經 .......................................................................................................... 3 B. 現代意義 ................................................................................................. 5 1. 打 破 「 常 規 」, 活 出 真 我 , 見 證 真 理 ................................................... 5 2. 「 清 心 等 候 」, 得 主 啟 示 , 為 眾 引 路 ................................................... 5 3. 經 歷 傷 痛 , 平 靜 得 力 , 不 斷 事 奉 ......................................................... 6
V.
結 論 .............................................................................................................. 6
VI. 喻 道 材 料 .................................................................................................... 6 1. 在 奉 獻 中 找 著 意 義 ................................................................................ 6 2. 燃 盡 此 生 方 言 休 ................................................................................... 7 總編輯:楊牧谷
使 用 建 議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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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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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 別 不 同 的 事 奉 者 ――兩 個 老 人 的 故 事
I. 釋題 二 十 世 紀 終 於 過 去,一 個 新 的 世 紀 在 我 們 眾 人 眼 前 展 開,雖 然 人 類 在 文 化 上 有 不 少 的 進 步 , 如 努 力 消 除 性 別 歧 視 和 種 族 歧 視 , 但 還 有 一 種「 終 極 」的 歧 視依然存在,這就是「年齡」歧視。 在 已 發 展 的 商 業 社 會 中,常 會 按 人 的 年 齡 將 人 分 類,然 後 按 這 些 分 類 分 配 資 料 和 界 定 其 社 會 角 色,例 如「 學 生 」 、 「適婚人士」 、 「就業人口」 、 「 退 休 人 士 」。 但 是 「 退 休 人 士 」 的 角 色 是 「 沒 有 角 色 的 角 色 」, 因 為 社 會 不 再 期 望 他 們 對 社 會 的 建 設 及 發 展 有 任 何 貢 獻。他 們 只 是 一 步 一 步 走 進 與 社 會 完 全 斷 絕 關 係 的 地 步 , 就 是 「 死 亡 」。 但 在 路 加 福 音「 耶 穌 嬰 孩 期 」的 敘 述 中 , 有 兩 人 就 能 打 破 了 這 個 定 規 ,找 到 自 己 的 角 色 , 而 且 表 現 卓 越 。 基 督 徒 的 信 仰 群 體 對「 事 奉 人 員 」常 不 自 覺 地 設 定 年 齡 限 制,實 有 反 思 的 必 要。讓 我 們 從 路 加 的 記 載 中,細 察 兩 位 長 者 對 自 己事奉角色的確定,又如何發展角色的功能,和引發出角色後的成果。
II. 經文 路 加 福 音 二 章 21-40 節 21
滿了八天,就給孩子行割禮,與祂起名叫耶穌;這就是沒有成胎以前,天使 所 起 的 名 。 22按 摩 西 律 法 滿 了 潔 淨 的 日 子 , 他 們 帶 著 孩 子 上 耶 路 撒 冷 去 , 要 把 祂 獻 與 主 。 ( 2 3 正 如 主 的 律 法 上 所 記 :「 凡 頭 生 的 男 子 稱 聖 歸 主 ; 」) 2 4 又 要 照 主 的 律 法 上 所 說 , 或 用 一 對 斑 鳩 , 或 用 兩 隻 雛 鴿 獻 祭 。 25在 耶 路 撒 冷 有 一 個 人 , 名 叫 西 面 ; 這 人 又 公 義 又 虔 誠 , 素 常 盼 望 以 色 列 的 安 慰 者 來 到 , 又 有 聖 靈 在 他 身 上 。 26他 得 了 聖 靈 的 啟 示 , 知 道 自 己 未 死 以 前 , 必 看 見 主 所 立 的 基 督 。 27他 受 了 聖 靈 的 感 動 , 進 入 聖 殿 , 正 遇 見 耶 穌 的 父 母 抱 著 孩 子 進 來 , 要 照 律 法 的 規 矩 辦 理 。 28西 面 就 用 手 接 過 祂 來 , 稱 頌 神 說 : 29「 主 啊 ! 如 今 可 以 照 你 的 話 , 釋 放 僕 人 安 然 去 世 ; 30因 為 我 的 眼 睛 已 經 看 見 你 的 救 恩 , 31就 是 你 在 萬 民 面 前 所 預 備 的 ; 32是 照 亮 外 邦 人 的 光 , 又 是 你 民 以 色 列 的 榮 耀 。 」 33孩 子 的 父 母 因 這 論 耶 穌 的 話 就 希 奇 。 34-35西 面 給 他 們 祝 福 , 又 對 孩 子 的 母 親 馬 利 亞 說 :「 這 孩 子 被 立 , 是 要 叫 以 色 列 中 許 多 人 跌 倒 , 許 多 人 興 起 ; 又 要 作 毀 謗 的 話 柄 , 叫 許 多 人 心 裏 的 意 念 顯 露 出 來 ; 你 自 己 的 心 也 要 被 刀 刺 透 。 」36又 有 女 先 知 , 名 叫 亞 拿,是亞設支派法內力的女兒,年紀已經老邁,從作童女出嫁的時候,同丈 夫 住 了 七 年 就 寡 居 了,現 在 已 經 八 十 四 歲( 或 作「 就 寡 居 了 八 十 四 年 」);並 不 離 開 聖 殿 , 禁 食 祈 求,晝 夜 事 奉 神。 3 8 正 當 那 時,她 進 前 來 稱 謝 神,將 孩 子 的 事 對 一 切 盼 望 耶 路 撒 冷 得 救 贖 的 人 講 說。 3 9 約 瑟 和 馬 利 亞 照 主 的 律 法 辦 完 了 一 切 的 事,就 回 加 利 利,到 自 己 的 城 拿 撒 勒 去 了 。 40孩 子 漸 漸 長 大 , 強 健 起 來 , 充 滿 智 慧 , 又 有 神 的 恩 在 祂 身 上 。
III. 背景與經文結構 A. 背 景 路 加 福 音 二 章 21-40 節 敘 述 有 關 馬 利 亞 生 下 男 孩 耶 穌 , 並 按 「 習 俗 」 進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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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 樣 禮 儀 」的 事 , 這 是 整 個 基 督 降 生 及 嬰 孩 期 的 高 潮 。 出 生 、 割 禮 和「 稱 聖 歸 主 」是 有 極 緊 密 的 連 繫 , 特 別 是 在 這「 救 贖 之 城 」耶 路 撒 冷 中 進 行 , 因 為 這 清楚有力的證明了基督猶太人的身分,是猶太人期望已久的彌賽亞。 但當時的猶太人對彌賽亞來臨的盼望正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且各有不同 的 期 望,就 在 這 混 亂 的 世 代 中,西 面 和 亞 拿,兩 個 年 長 者 卻 得 著 神 的 啟 示,認 定彌賽亞就是初生嬰孩耶穌的恩典,他們的生命因而滿有永恆盼望的光輝。
B. 經 文 結 構 西 面 與 亞 拿 的 故 事 終 止 了 福 音 書 中 施 浸 約 翰 與 耶 穌 的 平 行 記 載,耶 穌 成 為 敘 述 的 唯 一 焦 點。這 個 敘 述 分 為 三 部 分,首 先 是 敘 述 耶 穌 和 家 人 到 聖 殿,按 著 律 法 規 定 而 做 猶 太 人 應 守 的 禮 儀 ── 潔 淨 禮 和 奉 獻 初 生,然 後 加 入 西 面 和 亞 拿 對 基 督 降 生 的 回 應。故 事 的 中 心 是 闡 明 耶 穌 的 一 家 是 一 個 遵 守 摩 西 律 法 的 猶 太 人 家 庭 。 當 中 作 者 不 少 於 五 次 指 出 耶 穌 和 家 人「 按 著 律 法 」完 成 一 切 的 要 求 , 這 是 要 明 確 地 將「 舊 」和「 新 」連 結 起 來 , 使 故 事 有 強 烈 的 延 續 感 , 因 此 這 些 禮儀的完成是帶有重要的象徵意義。整個敘述的安排如下: 第 21節
耶穌受割禮及起名
第 22至 24節
猶太家庭在殿中的禮儀
第 25至 38節
西面、亞拿對嬰兒基督的見證
第 39至 40節
後記
IV. 釋經與現代意義 A. 釋 經 1. 二 章 21至 22節 按 以 色 列 的 律 法,人 出 生 後 行 割 禮 和 潔 淨 之 禮 是 表 明 人 身 處 罪( 不 潔 )中, 因 此 要 藉 灑 血 和 獻 祭 來 潔 淨 。「 把 他 獻 予 主 」: 按 民 數 記 十 八 章 15-16節 , 以 色 列 人 須 把 頭 生 的 兒 子 獻 予 主 , 並 可 以 五 個 舍 客 勒 (shekels) 將 孩 子 贖 回 , 這 是 表 明 耶 和 華 神 對 以 色 列 擁 有 完 全 的 主 權。無 罪、聖 潔 的 耶 穌 要 成 為 一 個 遵 從 神 的 命 令 、 自 願 順 服 在 律 法 下 的 象 徵 。 是 從「 開 始 」到「 末 了 」所 有 受 造 之 物 都 要順服於創造主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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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 章 25節 西 面 是 一 個 沒 有 「 稱 謂 」 的 人 , 即 在 社 會 中 不 佔 有 明 顯 的 「 職 份 」, 就 如 今 日 教 會 所 指 的「 平 信 徒 」 。雖 然 有 釋 經 家 認 為 西 面 不 一 定 是 年 長 者,因 為「 釋 放 僕 人 安 然 去 世 」不 定 是 一 個 年 長 的 人 才 可 以 有 的 感 受,但 為 何 西 面 得 稱 為「 公 義 又 虔 誠 」 呢 ? 首 先 「 虔 誠 」 是 指 人 緊 守 神 託 付 他 一 切 的 任 務 ( 例 : 使 二 5, 八 2及 二 十 二 12), 他 們 生 活 是 以「 遵 行 神 的 旨 意 」為 焦 點 和 推 動 力 。 而 他 更 是 「 公 義 」, 這 因 他 的 生 活 行 為 也 受 到 別 人 的 高 度 評 價 。 他 必 定 是 一 個 經 過 長 時 間考驗而可以站立在眾人面前作「模範」的以色列人。 西 面 更 被 形 容 為 一 個「 素 常 盼 望 以 色 列 安 慰 者 來 到 」的 人 。 以 色 列 的 安 慰 就 是 指 彌 賽 亞 救 贖 , 釋 放 以 色 列 的 日 子 要 來 臨 , 但 是「 素 常 盼 望 」卻 不 是 容 易 簡 單 的 事 。 當 時「 等 候 」的 以 色 列 人 正 面 對 極 之 困 難 的 日 子 , 在 政 治 上 完 全 失 去 自 主 獨 立,宗 教 生 活 又 只 剩 下 表 面 化 的 行 為;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的 律 法 主 義 , 世 俗 化 的 撒 都 該 人 所 帶 來 的 衝 擊,和 先 知 聲 音 的 終 止 都 可 使 這 些「 等 候 的 」人 對「 安 慰 者 」來 到 的 盼 望 終 止 。 但 西 面 「 素 常 」 盼 望 , 在 風 浪 中 依 然 站 得 住 , 安然的等候和準備彌賽亞的來臨,這是絕不簡單的。
3. 二 章 27節 原 文 的 字 面 意 義 中 西 面 不 是 無 意 識 地 進 入 聖 殿,乃 是 清 楚 意 識 到 周 圍 一 切 的 人 與 事,而 心 中 是 充 滿 著 感 恩 和 讚 美。他 清 楚 知 道 聖 靈 的 指 引,所 以 在 人 頭 湧 湧 的 聖 殿 中 , 當 一 個 貧 窮 的 家 庭 , 一 對 絕 不 顯 眼 的 夫 婦 , 一 個「 平 凡 」的 嬰 孩 在 他 眼 前 出 現 時 , 他 就 可 確 定 那 是 他 等 候 已 久 「 以 色 列 的 安 慰 者 」。
4. 二 章 29-32節 西 面 的 讚 美 詩 後 來 被 教 會 稱 為 「 喜 樂 的 告 別 」 (Nunc Dimittis), 常 在 晚 禱 中誦讀,是表明對生活經歷的完全滿足而感恩讚美。
5. 二 章 36節 「 女 先 知 」這 稱 呼 在 猶 太 人 傳 統 中 並 不 慣 用,猶 太 人 的 文 獻 中 只 有 七 個 女 先 知 。「 亞 拿 」的 意 思 是 恩 賜 ( grace)。「 老 邁 … … 寡 居 」所 描 述 的 是 一 個 充 滿 憂 患的人。
6. 二 章 37節 亞 拿 是 一 個 年 長 者,她 的 人 生 應 因 不 同 的 損 失 而 變 得 虛 弱,但 她 還 是 十 分 活 躍,充 滿 活 力。除 非 聖 殿 有 特 別 地 方 供 她 居 住,否 則 她 得 每 天 來 回 聖 殿 與 居 所 , 但 她 沒 有 因 年 老 而 停 止 對 她 來 說 最 有 價 值 的 活 動 ── 事 奉 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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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二 章 38節 「 正 當 那 時 」就 是 西 面 抱 著 嬰 兒 為 他 們 祝 福 的 時 候 ,亞 拿 也 見 到「 父 獨 生 子 」 的 榮 光 , 所 以 「 進 前 來 稱 謝 神 」。 這 是 她 人 生 的 最 高 峰 。
B. 現 代 意 義 1. 打 破 「 常 規 」, 活 出 真 我 , 見 證 真 理 在 今 日 都 市 化 的 社 會 中 , 生 活 的 「 常 規 」, 就 是 「 適 者 生 存 」,「 自 保 」 的 心 態 已 被 接 受 為 「 做 人 的 道 理 」。 而 古 代 以 色 列 的 社 群 ,「 大 我 」 必 為 「 小 我 」 所 尊 重 , 律 法 和 誡 命 的 實 踐 也 是 以 「 社 群 為 中 心 」。 在 耶 穌 出 生 的 年 代 , 猶 太 人 清 楚 知 道 律 法 的 精 義,承 受 永 生 之 道 在 於「 盡 心 盡 性 盡 力 盡 意 愛 主 你 的 神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 參 路 十 25-37), 但 當 時 不 少 猶 太 人 只 作 表 面 工 夫 的 宗 教 「 善 行 」, 而 沒 有 真 正 實 行 「 愛 人 如 己 」 的 生 活 原 則 。 西 面 被 稱 為「 又 公 義 又 虔 誠 」 ,這 絕 非 是「 隨 意 順 口 」的「 恭 維 」 ,因 為「 公 義 又 虔 誠 」是 堅 守 律 法 和 誡 命 的 生 活 和 事 奉 神 的 表 現,當 人 在 社 群 中 廣 為 人 所 認 同 接 納 , 而 且 同 時 也 為 神 所 肯 定 , 這 生 命 才 會 被 稱 為 「 又 公 義 又 虔 誠 」。 公 義、虔 誠 的 人 必 就 會 將 別 人 的 福 祉 放 在 自 己 利 益 之 上;一 個 公 義 的 人 一 定 會 肯 定 所 有 社 群 中 的 成 員 都 擁 有 同 等 的 價 值 ; 一 個 公 義 的 人 , 絕 對 不 以「 自 保 」為 生活的取向。 耶穌的父母只為一對貧窮的夫婦,他們只能奉上最基本的祭物(參路二 24), 但 當 他 們 帶 著 男 嬰 進 入 聖 殿 , 西 面 毫 不 猶 疑 就 上 前 協 助 他 們 進 行 潔 淨 和 奉獻首生之禮,這應是他一貫的生活行為和慣常的對人態度。 事 實 上 , 西 面 可 能 就 是 當 時 少 有 的 「 真 以 色 列 人 」, 因 為 他 還 有 「 原 來 」 與 神 立 約 時「 以 色 列 人 」的 生 命 特 質 , 他 是 一 個 有「 傳 統 」的 人 , 而 當 時 很 多 猶 大 人 的 生 活 已 失 去 這 種 特 質 , 他 們 的 生 活「 常 規 」已 被「 物 質 主 義 」、「 世 俗 主 義 」、「 律 法 主 義 」 所 取 代 。 今天基督徒社群也同樣面對相同的危機,我們需要像西面這些年長者一 樣 , 持 之 以 恆 地 將 得 永 生 的 真 理 ──「 原 有 」、「 傳 統 」、「 古 舊 」 的 生 活 原 則 活 在 眾 人 面 前,作 為 見 證 來 提 醒 人 們 生 活 在 社 群 中 應 有 的 心 態,就 是 要「 又 公 義 又 虔 誠 」、 要「 愛 人 如 己 」。 事 實 上 , 在 教 會 中 還 是 有 不 少 用 最 簡 單 的 信 心 守 著 「 古 舊 」真 理 而 生 活 的 年 長 者 , 是 我 們 學 習 的 榜 樣 。 他 們 的 角 色 與 位 置 , 實 不 容教會忽略。
2. 「 清 心 等 候 」, 得 主 啟 示 , 為 眾 引 路 在 西 面 的 時 代,猶 太 人 在 政 治、民 生、宗 教 生 活 上 正 面 對 前 所 未 有 的 壓 力, 他 們 的 生 活 失 去 方 向 感 , 就 是 連 對「 救 贖 者 」來 臨 的 盼 望 也 變 得 模 糊 和 混 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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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西 面 和 亞 拿 都 有 一 種 獨 特 的 恩 賜 , 就 是 常 存「 對 救 贖 主 來 臨 」的 清 楚 盼 望 , 因 為 他 們 能 以「 清 心 」等 候 神 的 引 導, 「 有 聖 靈 」在 他 / 她 的 心 中 作 引 路 明 燈 , 所以西面和亞拿都可以知道這新生嬰兒就是救贖主。 他 們 兩 位 和 許 多 其 他 年 長 者 一 樣 , 都 被 年 青 人 視 為 「 保 守 」、「 傳 統 」, 因 為 他 們 持 著「 古 舊 」、「 沒 有 新 意 」和「 與 時 代 脫 節 」的 信 念 。 但 也 正 因 持 守 這 一 直 沒 有 「 改 變 」 的 盼 望 , 使 他 們 不 會 在 混 亂 的 時 代 中 、「 不 知 所 謂 」 的 價 值 取 向和宗教論說中失去「清心」等候神的決心。他/她們不以自己的思想為人生導 向,而等候神的引導,亞拿的禱告和西面的信仰實踐都是這種心態的結果。
3. 經 歷 傷 痛 , 平 靜 得 力 , 不 斷 事 奉 亞 拿 是 年 紀 老 邁 的 寡 婦,她 應 早 已 失 去 生 活 的 力 量,但 從 經 文 中 我 們 知 道 她 仍 「 充 滿 」 活 力 : 她 「 晝 夜 祈 禱 」,「 事 奉 上 帝 」, 她 還 可 以 宣 講 見 證 。 她 的 一 生 應 是 充 滿 憂 傷,但 她 有 喜 樂,「 她 追 前 來 稱 謝 上 帝 」,因 為 她 也 是 和 西 面 一 樣對「救贖主」的來臨常有盼望。我們可以相信以賽亞先知的信息(賽四十 28-31) 是 她 生 命 力 的 源 頭 。「 她 不 離 聖 殿 」, 因 為 她 「 等 候 耶 和 華 」 必 「 重 新 得 力 」, 亞 拿 的 生 命 力 會 「 如 鷹 展 翅 上 騰 」。 年 長 者 的 事 奉 可 以 是「 安 靜 」的 事 奉, 他 們 是 教 會 的 禱 告 勇 士 ,是 教 會 參 與 這 事 奉 的 中 堅 份 子 。 一 方 面 是 因 為 他 們 常 有「 專 一 」的 心 , 這 正 是 新 一 代 缺 少 的,再 加 上 他 們 經 歷 到 神 的 實 在,身 體 的 衰 弱 和 疾 病 常 使 他 們 對 有 需 要 的 人 更 能 建 立 同 理 心,所 以 他 們 的 禱 告 來 得 真 實 而 深 入,同 時 再 加 上 一 份 耐 性,正 是「安靜等候」所必須的,年長者就能成為教會中事奉能力的源頭。
V. 結論 不 是 每 一 個 年 長 者 都 能 擁 有 與 西 面 和 亞 拿 一 樣 的 生 命 力,但 他 們 應 擁 有 與 西 面 和 亞 拿 同 樣 的 事 奉 機 會。只 要 他 們 能 得 到 培 育 成 長 和 自 由 事 奉 的 環 境,相 信 不 難 能 像 西 面 和 亞 拿 一 樣 承 擔 重 要 及 有 意 義 的 事 奉 角 色。讓 教 會 按 他 們 因 擁 有恩典而有的能力和潛質去事奉主耶穌基督。
VI. 喻道材料 1. 在 奉 獻 中 找 著 意 義 ( 可 用 於 IV.B1) 愛 因 斯 坦 對 人 生 有 以 下 的 看 法,他 認 為「 人 生 只 有 獻 身 社 會,才 能 找 出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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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是短暫而風險的生命意義。」
2. 燃 盡 此 生 方 言 休 ( 可 用 於 IV.B3) 當 人 問 愛 迪 生 甚 麼 時 候 他 要 退 休,他 回 答 說「 人 反 正 都 有 一 死,死 了 以 後 就 可 以 長 睡 , 所 以 生 前 用 不 著 多 睡 覺 , 活 著 的 時 候 應 多 做 些 工 作 」。 雖 然 67歲 了,可 是 我 並 不 老,從 明 天 早 晨 起,一 如 將 重 新 開 始,甚 麼 時 候 告 老 退 休 ?「 在 我 出 殯 的 前 一 天 」。
使用建議 這 篇 道 材 可 用 於 長 者 主 日。以 西 面 及 亞 拿 兩 位 老 人 家 的 榜 樣,帶 出 年 長 者 在 教 會 事 奉 的 角 色 與 位 置。鼓 勵 教 會 重 視 年 長 者 之 同 時,也 激 勵 年 長 者 看 重 自 己的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