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永生的訣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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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釋題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是一個極其有名的比喻,也是路加福音中獨有的,我們常常以它來鼓勵人: 要幫助眼前有需要的人,要關心社會,多服務作社會;但同時我們發現自己不一定能做到,沒辦法像好撒瑪 利亞人那樣無微不至,奮不顧身,毫無條件地付出,不計代價地關懷…… 所以每一次當我們慷慨激昂地立志作個好撒瑪利亞人,事後卻做不到,我們便會感到無力和內疚。 在世紀末的今天,我們重讀主耶穌這獨到而精彩的比喻,要重新發掘隱藏在比喻後面的信息和主那無悔 的應許。 Ⅱ. 經文 路加福音十 25-37 2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才可承受永生?」 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29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30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 就丟下他走了。31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 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33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34 上前用油和酒 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35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 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37 他說:「是憐憫他的。」 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Ⅲ. 經文背景及解釋 A. 存心陷害的對話 1. 律法師的試探動機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不是一個獨立的講章,若是那樣,它就只是一個倫理教訓,一個道德故事。比喻其 實是屬於耶穌和一位律法師之間的神學討論的一部分,主題是關於「如何才能承受永生」。 律法師是傳授、講解、保存聖經律法,並把律法應用在猶太人的最高法庭中的宗教領袖。他們其實就是 文士,路加在這裡稱他們為律法師,是為了容易讓非猶太人了解, 試探耶穌 ── 原文在新約的其他地方使用時都有「存心陷害」的意思。律法師可能想刺探耶穌的立場, 拿住話柄控告他。 他的問題本身有一個明顯的矛盾 ── 「做什麼」與「承受永生」。對以色列人來說,承受永生是神的 禮物,是作神子民的產業,換句話說,是與神和好,恢復父子關係後的結果;這關係的維持,與約的設定, 都是神主動的,不是靠人的努力可以換來的。 但猶太人為要應付新的情況與經驗,又發展了六百多條口傳律法 (Oral Law),成為百姓難擔的重擔,自 己又能知而不能行。他們的邏輯是: 大前提:成為子民才能承受產業(有分於神國、救恩、永生…) 小前提:維持子民的地位要守律法,不守律法會破壞關係。 結論:所以,承受永生的方法就是努力守律法。 其實,遵守律法誡命是作神子民後的自然結果和愛的回應,就如是因為身為兒女而聽爸爸的話,不是因 為聽話才能成為爸爸的孩子。他們顯然地是本末倒置了。 主耶穌出來傳道後,祂的反律法主義早已讓律法師坐立不安了。所以在這裡律法師就要再確定一下耶穌 的立場,好抓住一些話柄,扣他一頂「反對上帝律法」的帽子陷害他。 不過,「試探」也可能有另一種意思 ── 他以一個神學大師、公認的宗教領袖的地位,來測驗這個卑 微木匠的智慧和神學是否夠資格作教師。 2. 耶穌智慧的回答 不論動機如何,在這一回合的神學討論中,耶穌以高明的手法化解了律法師的試探。祂完全沒顯露出違 反律法的立場,反而是順著律法師的想法,從律法的角度來跟他談。耶穌反問律法師:「律法上寫的是什麼? 你念的是怎樣呢」── 意思是:「你從小熟讀神的律法,你是律法專家,你的讀經心得是什麼?」 在接下來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出耶穌要引導律法師明白:想靠自己的努力去遵守律法,在神面前稱義, 是何等的艱難。在讓他看到自己的無能後,耶穌暗示了一個出路:不是一個標準,是一種生命;不是一個高 不可攀的要求,而是一種應許。


律法師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個答案結合了 申六 5 和利十九 8,是耶穌在不同場合上都講過的。這個律法師實在是個厲害的人物,他用耶穌自己的答案 來回答祂的問題。既然這是律法的總綱,耶穌大概很難再反駁要行律法才能承受永生的論點;律法師也許以 為從這個共同點開始,就可以和耶穌討論有哪一行為該包括在內的細節問題了。 耶穌當然知道他的想法。祂完全沒有興趣和律法師討論做什麼事才算是以全人愛神並愛鄰如己。 從這兩個誡命來看,第一個就是指要以全人來愛上帝 ── 盡心(情感),盡性(心靈∕氣息),盡力 (意志和行動),盡意(智慧∕思想)── 其實這已經很清楚了:愛是不能具體測量的,就是要把我們情感 與心靈的功能發揮到淋漓盡致地來愛神。 「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你怎樣愛自己,就怎樣愛別人囉。每個人愛自己的程度和方式都不一樣, 無法以該做什麼事來決定是否愛鄰如己的,但你怎樣為自己的好意來計畫籌算,也就怎樣為別人而計畫籌算! 耶穌看到這個律法背後的精神,便對律法師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這句話原來 的意思是:如果你這樣做,就可以得到「生命」(原文此處所用「生命」一詞是相對於生物性、終有一死的 生命)。 整句話是有一點挑戰和諷刺的意味的: 「你說得真好,你的神學不錯,聖經很熟;但是你是否願意去行?不要以為你已經肯定有永生,按照你 所舉的律法,如果你做不到,就並沒有得到上帝不朽的生命!」 29 節:「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這個律法師覺得很丟臉,他完全失 去對話中的主動權 ── 不但探不出耶穌對律法的立場,測不出耶穌的神學資格,而且,堂堂一個神學大師 竟然被耶穌以充滿權柄的口吻(像師父對小徒弟那樣的)「鼓勵」:「唔!小子,答對了!那麼,你就要言 行一致,要好好做人,去努力愛神愛人囉!如果能達到你所說的標準,你就可以承受永生。」 3. 律法師進一步的挑戰 耶穌已經回答了他的問題,對話本來可以結束了;但律法師要挽回面子,便再度發難,問了一個尖銳的 問題:「誰是我的鄰舍呢?」── 他要說的是:「問題才沒有那麼簡單,以全人來愛神並且愛鄰如己是我們 的共識,但你要怎樣把這抽象原則具體地落實呢?好吧,木匠耶穌,請你給我一點註釋 ── 我知道上帝是 誰,我會去愛祂(自認毫無疑問是愛神的!),但誰是我的鄰舍?請你為鄰舍定義一下;我不知道『鄰舍』 是什麼意思,又怎能夠愛他如己呢?」 律法師真的不知道「鄰舍」是什麼意思嗎?其實他只是想再度探聽耶穌對律法的立場。 「鄰舍」,在希伯來文中有「與自己有任何交往的人」的含義,是相當清楚而無須界定的一對象。在利 十九 18,「鄰舍」是指「自己的同胞」;在利十九 34,也包括了寄居的外族人 ── 每一個人都可以是自 己的鄰舍。 但問題是到了後期,有些猶太人在情感上不認為外族人和撒瑪利亞人是他們的鄰舍,法利賽人甚至認為 不聖潔不屬靈的百姓不算是鄰舍。「誰是我的鄰舍」是猶太拉比常討論的問題。律法師再次探聽耶穌的立場 和神學觀點,看祂如何界定對他人的責任範圍。 於是耶穌講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以回答律法師。 B.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1. 比喻四幕劇 耶穌的比喻讓我們看見四幕畫面: 第一幕: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要下去在約但河谷的耶利哥,從聖殿的所在地要去到住滿祭司的城市, 必經沙漠中一條大約 26 公里長的山路,由於路是從 1000 公尺高向下傾斜,所以非常險峻。這個人不幸遇 到山賊,他們剝光了他的衣服,把他從頭到腳所有的財物都搶走了,又把他打到半死,丟下孤單淒涼的他倒 在血泊中掙扎、痛苦、等死……。 第二幕: 碰巧另一個事件也在同樣的時空中接續發生了:有一個祭司 ── 在聖殿裡主持獻祭的神職 人員 ── 從這條路下來,一般推論他剛結束在聖殿中兩個禮拜的事奉,走在這回家的路途上;另外,他應 該正騎著驢子(常用的交通工具)。試想一個上流社會的宗教領袖,有可能走 26 公里的沙漠路嗎?無論如 何,他突然赫然猛然看到一個屍體般的東西躺在地下,便連忙閃開,從旁邊溜過去、走掉了…… 用同情的角度去理解,這個見死不救的祭司有很多壓力: 第一,成文律法禁止祭司摸到屍體,口傳律法又加上「不可觸摸猶太人」一條,他如果摸了,就是不潔 淨。口傳律法還限制他不能靠近未被潔淨的屍體 4 肘(2 公尺),所以他才對那個人不多看一眼。否則沾染 潔,就不能主持獻祭,不能吃祭物,且要行潔淨禮,很麻煩。他也許是為了「會友」而拒絕了路旁的不幸者。 第二,若沾染 潔,他在一天兩次的獻祭當中要和一切不潔淨的人站在祭壇東邊的門那裡。試想想看,一個剛剛在聖殿裡風 風光光的宗教領袖,回到家鄉竟然要在前面罰站,太丟臉了。他有作聖人的壓力。 第三,他也是一個罪惡制度的受害者。因為口傳律法原本是要解決各種複雜的情況,但就有一些僵化的 頭腦因為懶惰和安全感就把生命都變成了「可作」或「不可作」的簡單答案,把一切問題都變成簡便的答案, 可以減少掙扎。所以當他有一點掙扎要不要去看那人時,他馬上就會想:「律法說不能……」,他已經失去 人性了,只是一個律法的奴隸,他無法自由地走向倒在血泊中昏迷的傷者。然而,這完全是他的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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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幕: 一個利未人也進入了畫面中,不知道他是走路還是騎驢子。這個在聖殿中幫忙祭司看頭看尾 的利未人比祭司好一點,他來到不幸者躺臥的地方,看了一看,也照樣從另外一邊過去了。 他為什麼也不伸出援手呢? 他可能不想沾染 潔,他可能擔心強盜還在周圍,也可能是不想招惹麻煩,另外一個可能是在推卸責任 ── 有解經家認為, 在沙漠地帶的山路基本上是相當廣闊的,行人都可以眺望到前方有什麼人,而且他們也是極有興趣知道有誰 在路上的(因那關乎生死存亡),他應該知道祭司在前面的路上,若是這樣,他可能會想: 「祭司都沒有插手,我是誰?一個卑微的利未人,何必自找麻煩?…… 當然,這兩位神職人員之不顧受害者而去,最簡單也大概最正確的解釋是:他們都缺乏憐憫的心。 無論是什麼原因,利未人也尾隨著祭司,在畫面中逐漸消失了…… 第四幕: 祭司和利未人走了,聽眾都會預期下一位粉墨登場的是猶太人的平信徒。這是因為這三人組 成了「以色列的代表」,一同參與聖殿的獻祭;既然祭司和利未人都打道回府了,他們也該上路了。這個比 喻讓我們來想,也應該是在說一個猶太人應該怎樣愛一個在此時此刻有需要的人,即使是陌生人或仇人。但 這時候,畫面中竟然出現了一位猶太人所憎恨的撒瑪利亞人! 2. 勇敢的好撒瑪利亞人 撒瑪利亞人是「非純種」的猶太人,因在公元前 722 年猶太人亡國後,亞述帝國把巴比倫等外族遷進撒 瑪利亞城,摻了外族血統。而撒瑪利亞人認為自己的祖籍是猶太人中的瑪拿西和以法蓮支派;而且他們根據 自己的撒瑪利亞經,指摘以色列放棄了聖殿的真正所在 ── 基利心山。(他們認為那是人類的第一個祭壇 ── 亞伯獻祭的地方,是挪亞在洪水過後獻祭的地方,是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地點。)他們才是血統純正,敬 拜正確的真以色列人。 但在猶太人眼中,撒瑪利亞人捏造聖殿的發源地,是分裂者,只信摩西五經,外加自己的撒瑪利亞經, 更是異端。最可怕的是,在公元 6 至 9 年,撒瑪利亞人褻瀆聖殿 ── 在一個逾越節的晚上,把死人骨頭丟 進聖殿的院子裡。從此,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更是勢不兩立了!(可參 路九 51-56) 騎驢的撒瑪利亞人路過這個敵視他的國度,他不能被人家認出來,因為他身在虎穴;是隻人人喊打的過 街老鼠。他來到這地方,不經意地看見一個赤裸裸血淋淋的人,他不能自已地動了慈心 ── 他的心因憐憫 而深深撼動。他走向那個不幸的人。 這個為猶太人所恨的撒瑪利亞人,是山賊們毫不猶豫會攻擊的對象,他卻停下來,走向那個人。當他看 見不幸者所受的苦,他不能自已地動了慈心;他也應該知道這路上有聖職人員經過,他可以這樣想:「這個 昏迷不醒的可憐虫大概是猶太人,被本國的人打劫,自己的人都見死不救,我又何必多管閒事?」 是的,他是一個長途跋涉、疲倦不堪的客旅,不像祭司和利未人住在附近;他不能被人認出,他最有理 由溜走,最有理由不去自找麻煩的。但撒瑪利亞人竟上前把油和酒倒在那可憐人身上的傷處(酒能消毒,潔 淨傷口;油能滋潤,減輕痛楚),然後,他撕破自己的衣物為他包紮傷口,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旅 店裡去照顧他。 深入去看,這些都是祭司和利未人應該做的。「把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這是從一個獻祭動作來的。 油和酒是在聖殿敬拜時用的獻祭材料,原文中「倒」字也是一個敬拜或獻祭的用詞。祭司們天天在上帝的祭 壇前倒油和酒,但惟有這位撒瑪利亞人在天地之主面前把油和酒倒在不幸者的傷口上。獻祭本來就是象徵人 對上帝慈愛的正確回應,惟有撒瑪利亞人獻上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 祭司有自己的坐騎,且住在附近,卻不願扶受傷者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顧;而這一切,人生 地不熟、人人得而誅之的撒瑪利亞人,卻冒著生命的危險做到了。 撒瑪利亞人真正的勇敢,更顯示在把傷者帶回旅店去照顧。沒有人會相信他和這宗血案毫無瓜葛,猶太 人看到撒瑪利亞人必會燃起仇恨之火,非理性的想法最容易叫他們為同族人報仇,但他竟然還留下來照顧異 族人。其實他可以把人放在旅店門口就離開的,這樣,別人才不會認出他啊!他真的奮不顧身了! 不止如此,第二天他還拿出二錢銀子(相當於現在兩天的工資)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 用的,我回來必還你。」這句話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說,應該是這樣的:「唔,也許給你兩天的工錢還不一定 夠……這樣好了,我會再回來。多出的錢請先幫我貼,『我』會再還你(你知道我是誰)。」 連強盜對不幸者所作的傷害,撒瑪利亞人都補償回來了 ── 強盜搶光財物;撒瑪利亞人幫他付 錢; 強盜把他打得半生死;撒瑪利亞人無微不至地照顧他; 強盜拋棄他;撒瑪利亞人應許會再回來。 3. 總結:你去照樣行吧! 比喻講完了,耶穌突然來個急轉彎,從講故事變為反問律法師:「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 中的鄰舍呢?」請注意:耶穌徹底改變了律法師先前問題的形式和重心。換句話說,不要問「誰是我的鄰 舍」,要問「誰是不幸者的鄰舍」,甚至「我是別人的鄰舍嗎」,因為愛不是從定義對象開始的,愛卻能發 現對象(Love does not begin by defining its objects, it discovers them.)。


耶穌要問:「誰的行為顯示他是受害者『最接近的人』?誰是他的同伴?是誰在他被死亡陰影籠罩時仍 然伴隨他左右呢?」 律法師回答說:「是憐憫他的。」(他不說:撒瑪利亞人。他講不出口!) 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照原文直釋:「你也去,開始著手去行吧!」) 經文結構顯示,律法師問了問題兩次,耶穌兩次都反問他,律法師回答之後,耶穌就回到他最初的問題 —— 「我該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耶穌的答案是:「你去照樣行吧。」意思是說:「如果你可以達到好撒 瑪利亞人的標準,就可以承受永生。」 Ⅳ. 現代意義 A. 你們不可停止信主,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 聽完這個神學對論之後,聽眾的心中都會浮現一句話:「這樣誰能得救呢?」誰能達到好撒瑪利亞人的 標準? 律法師的結論應該是這樣:「若要靠自己的努力做什麼來承受永生;我就必須作一個鄰舍,作任何有需 要者的鄰舍,我必須對所有人有深刻的憐憫和慈悲,即使是那些恨我的人。我得接受一個事實:即使我永遠 沒辦法做到,承受永生的標準永遠是那麼高,我只能說,我無法靠自己稱義和賺取永生。」 律法師需要信主,因為眼前的耶穌,是唯一能賜他永生的主。他需要看見其實自己沒有愛的能力,並看 見真正的好撒瑪利亞人其實就是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的耶穌,祂道成肉身站在他面前,隱藏在一個卑微的木 匠形體之中,是他以為應該歧視和憎恨的,就像猶太人歧視和憎恨撒瑪利亞人一樣。 這個比喻不是一個倫理教訓,不是一個難擔的重擔和高不可攀的標準,它是一個應許:主耶穌是我們生 命中的好撒瑪利亞人。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不單是一個倫理教訓,它不止告訴我們怎樣實踐愛(誰是我的鄰舍),它也關心我 們心中是否有愛(我是否別人的鄰舍)。基督徒今天也常常在問「鄰舍是誰?」包括誰?不包括誰?(非洲 難民?馬來人?外來移民?異端?邪教徒?)但耶穌要告訴我們:「誰是我的鄰舍?」是錯誤的問題 ── 先定義了誰是鄰舍,不能決定你會不會愛他。因為愛不是從定義對象開始的,愛卻能發現對象。耶穌要說的 是:先不要問「誰是鄰舍?而要問你是個鄰舍嗎?」若你是個鄰舍,別人就都是你的鄰舍了。「我是不是別 人的鄰舍」關乎是否擁有可以愛別人的生命。 信主得救後,不可停止信主,走回頭路再靠自己去做善事。我們要因信稱義,也要因信成義,每一天, 先確定自己是靠主作每件事情,靠主成為好鄰舍,行善就成了自然的流露;一旦停止信主,要做那麼多善事 就會成為我們重擔,疲累枯乾之下就會忙著界定責任和限制對象。 不可停止信主。離開主的生命就像是脫離葡萄樹的枝子,它落在地上,雖生猶死,步向枯萎。雖然人都 期望這枝子能開花結果(行善),但那是不可能達到的理想。雖然我們藉倫理教訓、道德要求,不斷修剪枝 子的枯枝敗葉,但這只會叫我們更痛苦更無力。但相信主就像枝子重新接駁在樹上,永生將進入我們那枯萎 的生命中,我們就可以在今生體驗到永生的味道,愛與行善的能力要像葡萄樹把水份、管養和開花結果的能 力給枯枝那樣,源源不絕地輸送給我們。耶穌不勸人行善,也不教人行善;祂卻賜生命,使人能以行善。 你們不可停止信主,好像那些慣了的人一樣。枝子接枝後,要常常確定自己是在基督裡,生命與祂相連, 才能夠按時結果子,自然地行善。枝子的生命裡還存有過去的老細胞、死細胞 ── 仍有損人利己的強盜人 格,明哲保身的祭司人格,害怕麻煩推卸責任的利未人格,總之,自我太多 ── 離開主靠自己,就像靠枝 子裡的老細胞去開花結果那樣的無力。它們都需要新陳代謝,好讓主的生命充滿我們。 不可停止信主。主賜我們新生命,也要保守我們在這生命之中行善。主應許我們祂是我們生命中的好撒 瑪利亞人,我們不斷地信靠祂,也能成為一個好撒瑪利亞人。 B. 我們只是管理人,不是擁有者 強盜的邏輯是:我搶來的就是我的。他幾乎剝奪了一個無辜者一切所有的。 祭司和利未人的邏輯是:時間、精力、金錢是我的,我要拿來獻給上帝,好贏得他的喜悅,我也可以保 留給自己,自己享用,不必自找麻煩! 撒瑪利亞人的聖經只有摩西五經,他只知道耶和華是主的神學,但他卻因此知道時間、精力、金錢都是 上帝的,不是自己可以創造出來和保存的,更不應該任隨己意來使用,所以他可以分享。他知道一天廿四小 時都是主的,所以,他的時間可以分享給有需要的人。 今天,我們已經成人,不再像小時候要霸佔學校的乒乓球桌,不讓其他同學一起玩;我們長大後,就知 道乒乓球桌是學校的,我們只是管理者,因此可以讓大家一起玩。但我們作基督徒的心態有時仍然停留在童 年:像強盜般的任意糟蹋父母與弟兄姐妹所給的愛心,像祭司般為神聖的藉口拒絕那愛傷者的需要;像利未 人般永遠不覺得自己有責任挺身而出;還以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但只有那些離開樹身,走向枯萎的樹枝才會覺得時間、精力是「我的」。因為我們內心充滿焦慮,對生 命沒有盼望,所以想為自己保留。但如果我們把自己的全部都交給葡萄樹,並和樹上所有的枝子分享所擁有 的一切,看來是失去,卻得到更多。作為一個擁有者,我們的一切將因時間過去而腐敗;作為一個管理人, 我們可以享受生命中的一切,也不會吝嗇去分享它們。

C.

常在基督裡,祂賜你自由和勇氣去看見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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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只看見自己的贓物財寶,他看見過去的創傷(被人「逼上梁山」)卻看不見此時此刻面前這個人。 祭司只看見自己的顧慮與禁忌,他為一個未來的宗教任務,拒絕了眼前需要他的人。 利未人只看見自己的麻煩和他人的失敗,卻沒有看見自己的責任,和看見一個「人」的需要與感受。 律法師只看見自己的神學地位和聖潔虔誠,卻看不到好撒瑪利亞人遠在天邊,近在眼前;他看不到自己 在根本上缺乏愛,而拒絕耶穌作他生命中的好撒瑪利亞人。 這些人都活在焦慮之中,他們失去人受造時美好的本性,只能看見自己,不能看見別人。 只有撒瑪利亞人能自由地看見別人,走向別人。 只有常在基督裡,我們才會對別人的處境感同身受。在基督裡,我們與別的枝子生命相連,甚至對還落 在地下的枝子都能感同身受,想念到:「我也曾經這樣!」 離了葡萄樹的枝子,只看見自己的煩惱和絕望。我們常看不見別人的煩惱與絕望,因為我們覺得到處都 有「披著羊皮的狼」,不好太親近別人。 我們害怕,把心門緊困,不願打開一點門縫,因為害怕野狼有機可趁。但重要的是,我們在基督裡要獲 得自由和勇氣去看另一個人。耶穌要恢復我們的人性 ── 有自由和勇氣去看別人,會動慈心,會把「心 動」化為「行動」的。 也許你是那落在強盜手中的人,你說我已夠慘了,怎能去作好撒瑪利亞人?主要作你生命中的好撒瑪利 亞人,給你人所不能給的愛與生命! 也許你是強盜,你感到自己活在一個惡性循環之中,你也是逼上梁山的好漢,你也曾被人如此對待,主 也要以好撒瑪利亞人的生命來改變你。 也許你是祭司、利未人,或是他們所影射的律法師,也許你已懂得太多,卻少了愛的能力,主要賜你新 生命,像好撒瑪利亞人那樣對待你。 你會拒絕祂嗎?或是願意信靠祂,得到那好撒瑪利亞人的生命?你將能自由地發現愛的對象,有足夠的 自由去愛!

Ⅴ. 喻道材料 1. 永生的真義 復活的生命不僅在遙遠的將來,也是近在咫尺 ── 在此時此地負起生命中一切的責任與困難,在今世 參與基督的工作! ── 潘霍華 2. 當我們暢論饑饉問題時…… 假若你花費太多心神與別人談論窮人,你就不會有時間與窮人真正交談。有些人會就飢餓問題發表一些 漂亮的言詞;他們只會空談,但缺乏實際行動。他們不會跑到我跟前說:「德蘭修女,我這裡有五個盧比, 請你代我買些食物給那些飢民吧!」 我在孟買有過一次不尋常的經歷。那裡正舉行一個有關飢餓問題的龐大會議。我本該出席該會,但我迷 了路。不知怎樣,我後來到達那會場。而就在那會場的門前,我發現了一個垂死的人,與會的人士就在那裡 高談闊論有關食物與饑饉的問題。 我把那垂死的人帶回善終會。 他在那裡死去, 他死於飢餓。 而在那會堂裡面的人則仍在高談闊論,講及如何在十五年內生產足夠的糧食,足夠的……,足夠的……, 而那飢餓的人卻死去。你們可否看到箇中分別? ── 德蘭修女 使用建議 1. 這是一篇內容詳盡的道材,闡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及它對我們今日的意義。 2. 在Ⅲ經文背景及解釋部分,對經文的脈絡及比喻的發展均有詳盡細緻的交代。 3. 在Ⅳ現代意義的部分,則進一步引伸這比喻對我們今日信徒的提醒。 4. 使用時Ⅲ、Ⅳ部分皆可直接用於講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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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材★承受永生的訣竅★9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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