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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釋題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是一個極其有名的比喻,也是路加福音中獨有的,我們常常以它來鼓勵人: 要幫助眼前有需要的人,要關心社會,多服務作社會;但同時我們發現自己不一定能做到,沒辦法像好撒瑪 利亞人那樣無微不至,奮不顧身,毫無條件地付出,不計代價地關懷…… 所以每一次當我們慷慨激昂地立志作個好撒瑪利亞人,事後卻做不到,我們便會感到無力和內疚。 在世紀末的今天,我們重讀主耶穌這獨到而精彩的比喻,要重新發掘隱藏在比喻後面的信息和主那無悔 的應許。 Ⅱ. 經文 路加福音十 25-37 2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才可承受永生?」 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29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30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 就丟下他走了。31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 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33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34 上前用油和酒 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35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 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37 他說:「是憐憫他的。」 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Ⅲ. 經文背景及解釋 A. 存心陷害的對話 1. 律法師的試探動機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不是一個獨立的講章,若是那樣,它就只是一個倫理教訓,一個道德故事。比喻其 實是屬於耶穌和一位律法師之間的神學討論的一部分,主題是關於「如何才能承受永生」。 律法師是傳授、講解、保存聖經律法,並把律法應用在猶太人的最高法庭中的宗教領袖。他們其實就是 文士,路加在這裡稱他們為律法師,是為了容易讓非猶太人了解, 試探耶穌 ── 原文在新約的其他地方使用時都有「存心陷害」的意思。律法師可能想刺探耶穌的立場, 拿住話柄控告他。 他的問題本身有一個明顯的矛盾 ── 「做什麼」與「承受永生」。對以色列人來說,承受永生是神的 禮物,是作神子民的產業,換句話說,是與神和好,恢復父子關係後的結果;這關係的維持,與約的設定, 都是神主動的,不是靠人的努力可以換來的。 但猶太人為要應付新的情況與經驗,又發展了六百多條口傳律法 (Oral Law),成為百姓難擔的重擔,自 己又能知而不能行。他們的邏輯是: 大前提:成為子民才能承受產業(有分於神國、救恩、永生…) 小前提:維持子民的地位要守律法,不守律法會破壞關係。 結論:所以,承受永生的方法就是努力守律法。 其實,遵守律法誡命是作神子民後的自然結果和愛的回應,就如是因為身為兒女而聽爸爸的話,不是因 為聽話才能成為爸爸的孩子。他們顯然地是本末倒置了。 主耶穌出來傳道後,祂的反律法主義早已讓律法師坐立不安了。所以在這裡律法師就要再確定一下耶穌 的立場,好抓住一些話柄,扣他一頂「反對上帝律法」的帽子陷害他。 不過,「試探」也可能有另一種意思 ── 他以一個神學大師、公認的宗教領袖的地位,來測驗這個卑 微木匠的智慧和神學是否夠資格作教師。 2. 耶穌智慧的回答 不論動機如何,在這一回合的神學討論中,耶穌以高明的手法化解了律法師的試探。祂完全沒顯露出違 反律法的立場,反而是順著律法師的想法,從律法的角度來跟他談。耶穌反問律法師:「律法上寫的是什麼? 你念的是怎樣呢」── 意思是:「你從小熟讀神的律法,你是律法專家,你的讀經心得是什麼?」 在接下來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出耶穌要引導律法師明白:想靠自己的努力去遵守律法,在神面前稱義, 是何等的艱難。在讓他看到自己的無能後,耶穌暗示了一個出路:不是一個標準,是一種生命;不是一個高 不可攀的要求,而是一種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