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釋題
II.
經文 羅 馬 書 八 章 1- 30 節
III. 背 景 與 經 文 脈 絡 A. 背 景 B. 經 文 脈 絡
IV. 釋 經 A. 雙 重 脫 罪 : 脫 離 罪 刑 與 脫 離 罪 權 ( 八 1-2) B. 雙 重 的 義 : 稱 義 與 成 義 ( 八 3-4) C. 雙 重 脫 死 : 脫 離 永 死 與 脫 離 死 的 狀 態 ( 八 6) D. 雙 重 和 好 : 地 位 上 的 和 好 與 順 服 上 的 和 好 ( 八 7) E. 雙 重 的 復 活 : 靈 的 復 活 與 身 體 的 復 活 ( 八 10-11) F. 雙 重 的 父 子 關 係 : 兒 子 的 地 位 與 兒 子 的 心 ( 八 14-15) G. 雙 重 的 證 明 :「 聖 靈 與 我 們 的 心 同 證 」( 八 16- 17) H. 雙 重 的 生 命 之 果 : 初 結 之 果 與 成 熟 之 果 ( 八 23) I. 雙 重 的 代 禱 : 基 督 的 代 禱 與 聖 靈 的 代 禱 ( 八 34、 26- 30) J . 雙 重 的 預 定 : 得 永 生 與 像 基 督 ( 徒 十 三 48; 羅 八 29) K. 雙 重 的 得 : 得 稱 義 與 得 榮 耀 ( 八 30)
V.
現代意義
VI. 結 論 VII. 喻 道 材 料 1. 自 然 界 中 的 「 萬 事 互 相 效 力 」 2. 攝 影 與 沖 晒 過 程 的 屬 靈 意 義
道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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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然而,叫耶
I. 釋題
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中的主論之 一,就是「因信稱義」與「因獻成
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 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2
義 」( 五 1, 六 16)。 而 在 「 因 獻 成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 13
義」的過程中,保羅特別強調聖靈
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
的 工 作( 羅 八 章 )。他 在 行 文 的 形 式
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
上,將基督之工與聖靈之工,一對
必要活著。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
一對的並列,兩者構成神雙重的完
的兒子。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
備恩典。本文將此重要而寶貴的信
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 的 心 , 因 此 我 們
息,作鮮明對應式的表達。但他同
呼叫:「阿爸!父!」 聖靈與我們的心
時指出:聖靈是在基督之工的基礎
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既是兒女,便是
上 工 作 , 不 是 另 立 門 戶 ( 八 2)。 這
後 嗣 , 就 是 神 的 後 嗣 , 和 基督同作後嗣。
一點是我們要瞭解清楚的。
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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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7
耀。 18
II. 經文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 19
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受造之物切望等 20
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
羅 馬 書 八 1-30 節
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21
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
2
了。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 3
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律法既因 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 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 4
體中定了罪案,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 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 6
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體貼肉體的,就 是 死 ; 7
體 貼 聖 靈 的,乃 是 生 命、平 安。 原來體貼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 22
〔享:原文是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我們 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 23
今。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 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 著 兒 子 的 名 24
分,乃 是 我 們 的 身 體 得 贖。 我們得救是在 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 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人所看見的何必再 25
盼望呢〕? 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 忍耐等候。 26
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 8
也是不能服,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 9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
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 27
歡。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
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
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
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
10
不是屬基督的。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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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求。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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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因為祂預
掙扎,使他陷入絕境,發出痛苦的
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
呼 聲:「 我 也 知 道 在 我 裡 頭,就 是 我
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
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
善由得 我,只 是 行出來 由不得
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 他
我……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
們得榮耀。
這 取 死 的 身 體 呢 ? 」( 七 18、 24)。
29
但是他後來發現,在耶穌基督裡,
III. 背景與經文脈絡
他獲得真正的自由,於是他的絕望 一 變 而 為 勝 利 的 歡 呼:「 感 謝 神,靠 著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就 能 脫 離 了。」
A. 背 景
( 七 25) 跟著,他詳述神如何在基督裡,
保羅曾親自多次經歷聖靈的重 要 工 作:他 聽 見 司 提 反 被 聖 靈 充 滿 而
藉著聖靈完成救恩的豐富內容。
發 出 饒 恕 的 祈 禱( 饒 恕 那 些 用 石 頭 打 死 司 提 反 的 人 ), 這 事 震 動 保 羅 的 心 絃;他 自 己 悔 改 信 主 時 被 聖 靈 充 滿 的 經 驗 ( 徒 九 17); 他 與 被 聖 靈 充 滿 的
IV. 釋經
巴 拿 巴 一 同 事 奉;他 在 安 提 阿 教 會 中 經 歷 聖 靈 的 差 遣;他 在 迫 害 中 經 歷 聖
A. 雙 重 脫 罪 : 脫 離 罪 刑 與
靈 充 滿 而 存 的 喜 樂 ( 徒 十 三 52); 在
脫 離 罪 權 ( 八 1-2)
使 徒 大 會 中 經 歷 聖 靈 賜 下 的 合 一( 徒 十 五 28); 聖 靈 引 導 他 到 歐 洲 去 傳 福 音( 徒 十 六 6-9) ;聖 靈 降 在 以 弗 所 信 徒 身 上 ( 徒 十 九 6) … … 這 一 切 都 使 他對聖靈工作的真實性與重要性有 深切的認識。
經文 : 「如 今 , 那 些 在 基 督 耶 穌 裡的 就 不 定罪 了。 因為 賜 生命 聖 靈 的律, 在 基督 裡 釋放 了 我,使 我脫 離 罪和 死的 律 了。」(八 1-2)
這兩節經文把以下兩件事作對
B. 經 文 脈 絡 保羅在前一章(羅七章)寫出 他在人生中掙扎的過程,表明他在
比: 1. 在 基 督 裡 :「 不 定 罪 」, 即 脫 離罪的刑罰;
信仰上的結論是經驗性的,而非思
2. 賜 生 命 聖 靈 的 律 :「 脫 離 罪 的
維的產品。他原是律法主義的極端
律 」, 即 脫 離 罪 權 的 捆 綁 。
擁護者,但是他多年真誠的追求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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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雙重的脫罪早已在舊約的預
1. 生 :
表 中 顯 明 出 來 ( 利 十 四 14- 17): 祭 司先將血抹在得潔淨之人的右耳垂 和右腳大拇指上;然後將油抹在同
a. 肉 身 的 生 : 由 父 母 誕 生 ; b. 屬 靈 的 生 : 由 聖 靈 重 生 ;
樣的地方。顯然這樣的做法是預表 雙重的潔淨:由基督寶血而來的赦
c. 今 生 「 身 體 活 過 來 」( 八 11);
罪,和由聖靈而來的勝罪。 d. 主 再 來 時 身 體 的 復 活 。
B. 雙 重 的 義 : 稱 義 與 成 義
2. 死 :
( 八 3-4) 經文:「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 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
a. 靈 命 的 死 : 「 死 在 罪 惡 過 犯 之 中 」 ( 弗 二 1) ;
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
b. 身 體 的 死 ;
聖靈的人身上。」(八3-4)
c. 永 死 ;
在 這 兩 節 經 文 裡 面,提 及 基 督 的 「 贖 罪 祭 」, 使 人 稱 義 ; 也 提 及 「 隨 從 聖 靈 」, 使 人 「 成 義 」。 顯 然 是 兩 件 事,藉著不同的渠道成全。
C. 雙 重 脫 死 : 脫 離 永 死 與 脫 離 死 的 狀 態 ( 八 6)
d. 死 的 狀 態 有 如 冬 天 的 樹,看起來像死樹一樣,沒 有 青 翠 的 顏 色,沒 有 葉、花 、 果。也有如冬眠的昆蟲一 樣。每當我們體貼肉體的時 候,就像那些沒有生命的人 一樣。每當我們體貼聖靈的
經文:「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
時候,就進入豐盛的生命,
乃是生命、平安。」(八6)
滿有平安喜樂,結出果子。
基督的贖罪使我們脫離永死, 即沉淪滅亡;而體貼聖靈的人則脫 離 「 死 」, 進 入 「 生 命 平 安 」。 這 裡
D. 雙 重 和 好 : 地 位 上 的 和 好 與 順 服 上 的 和 好 ( 八 7)
所說的「死」不是永死,不然基督
經文:「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
徒每一次體貼肉體,就要沉淪一
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八7)
次。那是不可能的。這「死」乃是 死的狀態,即失去生 命 的 現 象 。 聖 經 中 提 到 四 種 的 生,和 四 種 的
神藉著基督的死,使我們與祂 和 好( 羅 五 10) ,這 是 地 位 上 與 神 和 好。神又藉著聖靈使我們成為屬靈 的人,能順服神,這是生命上的和
死:
好 ( 八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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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雙 重 的 復 活 : 靈 的 復 活 與 身 體 的 復 活 ( 八 10-11)
這兩節經文與加拉太書四章 4 - 6 節 互 相 遙 應 。 那 裡 說 :「 及 至 時 候 滿 足,神 就 差 遣 祂 的 兒 子,為 女
經文:「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
子 所 生,且 生 在 律 法 以 下,要 把 律
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裡
法 以 下 的 人 贖 出 來,叫 我 們 得 著 兒
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
子 的 名 分 。 」( 加 四 4 - 5 ) 這 是 說 ,
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
我 們 從 基 督 得 著 兒 子 的 地 位。保 羅
靈, 使你 們 必死 的 身體 又 活過 來。 」( 八
跟 著 說 :「 神 就 差 祂 兒 子 的 靈 進 入
10-11)
你 們 的 心 , 呼 叫 :『 阿 爸 ! 父 ! 』」
保羅在這裡很清楚的、著重 的,把兩件事作一個對比:
( 加 四 6) 聖 靈 是 兒 子 的 靈 , 使 我 們 得 到 「 兒 子 的 心 」。 而 兒 子 的 心 是 與 父 交 通 的 心 , 因 此「 呼 叫『 阿
1. 單 有 基 督 在 我 們 心 裡 , 心 靈
爸 ! 父 ! 』」。「 呼 叫 」 是 一 個 很 強
就因義而 活,但身體 仍因罪
的 字 眼,不 是「 叫 」 ,乃 是「 呼 叫 」,
死 死 在 罪 行 中 ;
表示父子之情的溢露,生命的連
2. 若 聖 靈 住在 我 們心 裡,不 但 我
繫。
們 的 心 靈復 活 過來,我們 的 身
「 兒 子 的 心 」不 是 害 怕的 心,因
體 也 復 活過 來。這「身體 又 活
為不再是奴僕。怕的關係一變而為愛
過 來 」非 指 將來 主 再來時 身 體
的 關 係 被 愛 吸 引 而 順 服 神 。
的 復 活,乃 指 現 在 發 生 的 事 : 在 義 上 活,為 主 而活。正 如 彼 得 所 說 的 :「 既 然 在 罪 上 死 , 就 得 以 在 義 上 活 。 」( 彼 前 二 24)
在 聖 靈 工 作 之 下,我 們 與 神 的 關 係整個改變:不再在律法之下,乃在 生命之中;不再因懼怕而事奉,乃出 於甘心樂意;不再是被動的,乃是活 潑自發的;不再是自我中心,乃是愛 的 回 應 與 付 出。前 後 真 有 天 淵 之 別 !
F. 雙 重 的 父 子 關 係 : 兒子的地位與兒子的心 ( 八 14-15) 經文:「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 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 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 的 心,因 此 我 們 呼 叫:『 阿 爸 ! 父 ! 』」 ( 八 14- 15)
道材
如 果 一 個 人 信 主 以 後,一 直 沒 有 祈禱,我們一定會開始懷疑:到底他 與神有沒有生命關係?他裡面有沒 有 聖 靈 內 居 ? 如 果 有,為 甚 麼 沒 有 兒 子之靈的表現? 保 羅 在 以 弗 所 書 二 章 18 節 說 : 「 我 們 … … 被 一 個 聖 靈 所 感,得 以 進 到 父 面 前 。 」聖 靈 的 工 作 , 是 把 基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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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帶到天父面前,親近祂,與祂有生
17)。 這 是 神 國 的 三 種 特 質 , 其 中 有
命的交通。因此,樂意親近神是神的
聖靈中的喜樂。
真兒女的必然表現。 當 主 耶 穌 被 聖 靈 感 動 時, 「就歡 基督的門徒有三圈:外圈、中 圈、內圈。我們可以說:主所差出
樂 , 說 :『 父 啊 , 天 地 的 主 , 我 感 謝 … … 』」( 路 十 21)。
去的那七十個門徒是外圈;十二個 門徒中彼得、雅各、約翰之外的九 個,可以說是中圈,因為他們有時 與主同在,有時沒有與主同在。何
G. 雙 重 的 證 明 : 「 聖 靈 與 我 們 的 心 同 證 」 ( 八 16-17)
以見得?馬太福音十七章 1 節說, 主「暗暗」帶著彼得、雅各、約翰
經文:「 聖 靈與 我 們的 心 同證 我 們是 神 的
上了高山,向他們顯出祂神性的榮
兒女 ;既 是 兒女 ,便 是 後 嗣, 就是 神 的後
耀。若其他九個門徒也時時與主同
嗣,和 基 督同 作 後嗣。 如 果我 們 和祂 一 同
在,主就不可能只「暗暗」帶著三
受苦,也 必 和祂 一 同得 榮 耀。」(八 16-17)
個 上 山,而 其 他 九 個 不 知 道。這 三
主 耶 穌 告 訴 我 們,我 們 因 為 信 祂
個 門 徒 因 時 時 與 主 同 在,就 獲 得 更
就 成 為 天 父 的 兒 女。我 們 用 信 心 接 受
大的恩典:親眼看見主神性的榮
祂 的 話。但 是 聖 靈 把 我 們 帶 進 兒 女 之
耀 , 得 聞 天 上 的 聲 音 :「 這 是 我 的
心 的 感 受 裡 面 去。這 感 受 成 為 我 們 內
愛 子,我 所 喜 悅 的。你 們 要 聽 祂 ! 」
心 深 處 的 保 證。這 保 證 感 是 聖 靈 與 我
( 太 十 七 5) 這 三 個 門 徒 是 內 圈 。
們 心 靈 的 同 證,使 我 們 獲 得 屬 靈 的 確 實把握。這同證使我們勝過試煉、試
聖靈的重要工作之一,就 是 引
探、逼迫、壓力,和一切軟弱,使我
導 我 們 進 入 對 神 的 敬 拜 之 中,心 靈
們夜間歌唱,流著眼淚感謝神。這同
滿 有 喜 樂,享 受 父 子 之 情。以 弗 所
證 產 生 了 無 數 信 心 英 雄,千 千 萬 萬 殉
書 五 章 18 節 提 到 聖 靈 充 滿 , 跟 著
道士。
在 下 文 就 說 :「 用 詩 章 、 頌 詞 、 靈 歌 彼 此 對 說,口 唱 心 和 的 讚 美 主 。
這同證有三種主要內容:
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 感 謝 父 神 。 」( 19- 20 節 ) 是 的 , 聖
1. 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八 16)。
靈常常把我們帶進向神的感謝、讚
2. 同 證 我 們 是 神 的 後 嗣 , 承 受
美、敬拜之中,充滿屬靈的喜樂!
永 遠 的 屬天 產 業( 八 17)。
保羅說,神的國「在乎公義、
3. 同 證 我 們 為 主 付 出 的 一 切
和 平 , 並 聖 靈 中 的 喜 樂 」( 羅 十 四
代價,必帶給 我們永 遠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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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與榮耀。這榮 耀是 那「極 重 無 比 、 永 遠 的 榮 耀 」( 林
I. 雙 重 的 代 禱:基 督 的 代 禱 與 聖 靈 的 代 禱 ( 八 34、 26-30)
後 四 17)。 與 這 榮 耀 對 比 之 下,一切苦楚都「不足介意 了 」( 羅 八 18)。
1. 「 基 督 的 代 禱 」 經 文 :「 誰 能 定 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 死 了,而 且 從 死 裡 復 活,現 今 在 神 的 右 邊,也 替 我 們 祈 求。」( 八
H. 雙 重 的 生 命 之 果 : 初 結 之 果 與 成 熟 之 果 ( 八 23) 經文:「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 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 們的身體得贖。」(八23)
34) 2. 「 聖 靈 的 代 禱 」 經 文 :「 況 且 我 們 的 軟 弱 有 聖 靈 幫 助;我 們 本 不 曉 得 當 怎 樣 禱 告,只 是 聖 靈 親 自 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 告。鑒 察 人 心 的,曉 得 聖 靈 的 意 思,因 為 聖 靈 照 著 神 的 旨 意 替 聖
聖靈現在開始在我們身上作
徒 祈 求。我 們 曉 得 萬 事 都 互 相 效
工,這是「初」步的工作。將來我
力,叫 愛 神 的 人 得 益 處,就 是 按
們在主再來時,身體要復活,那時得
祂 旨 意 被 召 的 人。因 為 祂 預 先 所
著 「 靈 性 的 身 體 」( 林 前 十 五 44)。
知 道 的 人,就 預 先 定 下 效 法 祂 兒
保羅把這兩個階段作對比:聖靈現
子 的 模 樣,使 祂 兒 子 在 許 多 弟 兄
在 的 工 作 , 是「 初 結 的 果 子 」, 意 即
中 作 長 子。預 先 所 定 下 的 人,又
尚不完全,我們在肉身中仍有許多
召 他 們 來;所 召 來 的 人,又 稱 他
軟弱,令我們歎息;但將來身體復
們 為 義;所 稱 為 義 的 人,又 叫 他
活 時 得到屬靈的身體,就要脫離一切
們 得 榮 耀 。 」( 八 26- 30)
的 軟 弱 ,那 是 完全 成 熟的 生 命 之果 。 基 督 代 禱 的重 點 是 稱義。 祂 為 我 我們在神的恩典中前行,愈多
們的罪死了,成為贖罪祭。因此誰也
愈 多 的 進 入 那 無 比 的 豐 盛 裡 面: 「眼
不能定我們的罪。而且祂永遠活著為
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
我 們 祈 求, 使 這稱 義 永遠 有 效 。
也 未 曾 想 到 的 。 」( 林 前 二 9) 聖靈代禱的重點是為了我們的 我 們 初 信 基 督 時,便 是 由 聖 靈 的
軟弱。祂的代禱有兩個要點:一是
工作開始,即重生。聖靈由此開始,
愛 的 負 擔 「 用 說 不 出 來 的 歎 息
繼續更強、更新、更完全的工作,最
為 我 們 禱 告 」;另 一 是 祂「 照 著 神 的
後使我們完全靈化、美化,恢復了神
旨 意 替 聖 徒 祈 求 」。
榮美的形像在我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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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代求最重要的目標,是要
「曉得」的地步。
我們「曉得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 當我們被帶到這地步的時候,
的 人 得 益 處 」。
就 會 與 保 羅 一 樣 ,「 以 軟 弱 、 凌 辱 、 聖靈擴展我們的眼光,叫我們 不單看任何一件事的意義,乃是瞭
急 難、逼 迫、困 苦 為 可 喜 樂 的 」( 林 後 十 二 10)。
解各樣事物交互的作用,最後成全 我 們 的「 益 處 」。當 我 們 單 看 某 件 事
在 神 的 手 中,一 切 都 有 奇 妙 的 變 化!
的時候,可能認為它是損害我們 的;但是當它與其他事物交互作用 的時候,結果完全不同。在自然界
J. 雙 重 的 預 定 : 得 永 生 與
中有許多這樣的例子:鈉與氯這兩 種元素,都是劇毒的,但是合在一 起卻化合成為食鹽,對人體有益; 又如氧是助燃的,氫是自燃的,但 兩者化合在一起竟成為水,是滅火
像 基 督 ( 徒 十 三 48; 羅 八 29) 1. 「 得 永 生 」經 文: 「外邦人聽見這話, 就 歡 喜 了,讚 美 神 的 道;凡 預 定 得 永 生 的 人 都 信 了 。 」( 徒 十 三 48)
的,其性質與作用剛剛相反。神能 同樣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 人 得 益 處 」。
2. 「 像 基 督 」經 文: 「因為祂預先定下 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 多 弟 兄 中 作 長 子 。 」( 羅 八 29 )
「 愛 神 」是 最 重 要 的 因 素。只 要 我 們 愛 神,一 切 最 後 都 是 益 處。這「 益 處」到底是指甚麼說的?是指兩件
從這兩處經文可看到雙重的預 定:一是神在基督裡預定我們得永 生( 徒 十 三 48) ;另 一 是 神 預 定 我 們
事:
「 效 法 祂 兒 子 的 模 樣 」( 羅 八 29), 1. 使 我 們 像 基 督 「 效 法 祂
即像基督。
兒 子 ( 基 督 ) 的 模 樣 」。 許多人只講神預定我們得救, 2. 使我們「得榮耀」永遠的 榮耀,甚至與基督一同作王。
卻忽略了神預定我們效法基督。這 是極值得我們注意與改正的事。
這 兩 樣 是 最 大 的 「 益 處 」。 人 生 中有許多的損失,卻成全永遠的益 處。聖靈的代求,就是把我們帶到這
道材
我們靠基督得救,但聖靈進一 步使我們效法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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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 林 多 後 書 三 章 16- 18 節 , 告
認 識 ( 林 後 三 6)。 而 精 意 是 由 聖 靈
訴我們聖靈如何使我們變成主的樣
的光照而來。聖靈使我們與主面對
式:「 他 們 的 心 幾 時 歸 向 主,帕 子 就
面,清楚而直接的認識祂。聖靈使
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
我們脫離律法條例的束縛與限制,
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
而獲得律法精意中的活潑自由,與
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
神有心靈中的交通。
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 3.
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
光線把目標的形像投入鏡
頭 內 的 底 片 上 聖 靈 的 光 照 把 基
的。」
督的榮耀形像投入基督徒的心靈裡 「 如 同 」二 字 的 原 意 是「 即 是 」,
面,基督徒的靈性對主的榮耀形像
加 強 說 明「 變 成 主 的 形 狀 」恰 是 聖 靈
有感光作用,好像底片(菲林)一
之工。
樣。
這 幾 節 經 文 有 幾 個 要 點,可 以 用 一般映像(或攝影)的過程來表達: 1.
對 準 映 像 的 目 標: 「歸向主」 a.我 們 藉 著 信 心 歸 向 主,而 信
4.
之 後 就 顯 明 在 像 片 上 聖 靈 幫 助 我們在密室中與主親近,使主的榮 形顯明在我們身上。
心是聖靈工作的產品,正如保羅所 說 的:「 若 不 是 被 聖 靈 感 動 的,沒 有 能 說『 耶 穌 是 主 』的 。 」( 林 前 十 二 3 ) b. 我 們 藉 著 重 生 歸 向 主 , 而 重 生 是 聖 靈 的 工 作 ( 約 三 5 - 8 )。
c.
我們藉著愛主歸向主,而愛主是 聖 靈 的 工 作 ( 羅 五 5 ; 弗 三 1 6 )。
5.
底片在藥液中必須經過足
夠的時間,影像才能充分顯明出來 我 們 與 主 親 近 的 時 間 需 要 有 適 當的長度,才能充分表現主的形 像。我 們 的 靈 修 就 是「 看 見 主 榮 光 」 的時刻。
我 們被主的愛吸引而時常到祂面前 來。
底片經過暗室顯光的過程
6.
底片的感光度愈高,照片
就愈清楚,甚至在微弱的光線中, 2.
打 開 鏡 頭 的 蓋 子 :「 帕 子 就
除 去 了 」 「 帕 子 」 是 指 著 舊 約 律法的字句而言。舊約時代的以色 列人在律法之下,對神和屬靈的事 物只有間接的認識,尚隔一層面
能 拍 得 清 楚 的 照 片 我 們 的 屬 靈質素愈好,就能更清楚的表現 主。 7.
照 片 需 要 精 修 「 榮 上 加
榮 」, 一 步 一 步 更 加 像 主 。
紗,隱晦不明。但新約時代的基督 徒對神和屬靈事物有了「精意」的
道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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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雙 重 的 得 : 得 稱 義 與
VI. 結論
得 榮 耀 ( 八 30) 本篇信息的目標,是引導基督 經 文: 「 神預 先 所定 下 的 人,又 召 他們 來 ;
徒獲得對全備救恩的認識與追求。
所召 來 的人, 又 稱他 們 為 義;所 稱 為義 的 人, 又 叫他 們 得榮 耀 。 」(八 30)
許多基督徒仍然停留在一半救 恩的觀念與生活中,過著殘缺、跛
稱義是由基督的贖罪之功而
足、貧窮的屬靈生活:稱義而未成
來。但得榮耀是由聖靈之工而來,正
義;已脫罪刑而未脫罪權;已得救恩
如 啟 示 錄二 十 一章 2 節 所 說 ,基 督 的
的地位,而未作救恩的工夫;心靈已
教會好像「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
經復活,而身體仍是死的,不能被神
夫 」;而 這「 妝飾 」是屬 靈 的 美德,即
使用;有兒子的地位,而無兒子的
聖 靈 所 結的 果 子:仁 愛、喜 樂、和 平 、
心;有信仰,而無信仰的把握與確
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
證;只知神預定我們得救,而不知神
制。這樣的妝飾使新耶路撒冷的人,
預定我們要效法基督;只求不被定
配 享 受 神一 切 的榮 耀 。
罪,而無求榮耀與賞賜的心志;只求 神 賜 予 順 利 舒 適 的 生 活,而 不 曉 得 萬 事 互 相 效 力,叫 愛 神 的 人 得 永 遠 的 益
V. 現代意義 1.
本時代的基督徒極需聖靈
的工作,本篇道的信息引起我們對 聖靈工作的重視與追求,獲得能力 面對潮流的衝擊。 2.
本篇道的信息將聖靈的基要
工作顯示出來,使我們在追求聖靈工 作 之 際,不 致捨 本 取末,或誤 入 歧 途。 3.
本篇道的信息幫助我們認
識神的全備恩典,產生渴慕追求 之心。
處;只認識基督的工作,而不認識聖 靈的工作。 使徒保羅在這一章經文裡面所 說基督之工與聖靈之工的配合,恰 與 基 督 在 約 翰 福 音 七 章 37- 39 節 所 表達的相同: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 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 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 穌這 話是指著信 他之人要受 聖 靈說的。
在 此,基 督 清 楚 的 告 訴 我 們:在 祂 所 成 就 的 救 恩 基 礎 上,聖 靈 將 要 帶 領基督徒進入豐盛的生命,
道材
υ神的雙重恩典:基督與聖靈全備的救恩υ 9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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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為 賜 福 的 渠 道,使 神 豐 富 全 備 的 恩 典,暢通於基督徒的人生中。
這正是今天基督徒最需要的基 礎信息。
這信息也正符合基督在向門 徒的臨別教訓裡面關於聖靈所說的 話 :「 真 理 的 聖 靈 來 了 , 祂 要 引 導 你 們 明 白 一 切 的 真 理 。 」 ( 約 十 六 13) 聖靈要帶領基督徒進入真理的實踐 與經歷當中。那就是說,在聖靈的工 作 之 下,基 督 的 救 恩 真 理 不 再 是 理 論 而已,乃是成為人生的事 實 。
道材
VII. 喻道材料 1. 自 然 界 中 的 「 萬 事 互 相 效 力」: 參 「 IV.I」 倒數 第 5 段 。 2. 攝 影 與 沖 晒 過 程 的 屬 靈 意 義 : 參 「 IV.J」 第 1- 7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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