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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著兩件事,使我意識到愛滋病對於宣教的急迫性。首先是羅斯 (Kenneth R. Ross)的文章: 〈愛滋病大流行:對基督教宣教有何影響?〉 (The HIV/AIDS Pandemic: What Is at Stake for Christian Mission?)他 在文中懇切提出呼籲,這一可怕的現象正是教會與宣教應該重新定義 的時刻,儘管要付上很高的代價。 14 另一件事,則發生在一場宣教領 袖論壇中。這個以愛滋病為主題的聚會,於二○○四年十二月在康涅 狄克的紐黑文(New Haven, Connecticut)舉行,許許多多投身在問題 最嚴重的非洲和中國地區,努力協助患者的人(這些人付上了許多代 價) ,在聚會中發表了一場又一場動人的演說。 對我而言,愛滋病所牽涉到的範疇,幾乎含括了關乎罪惡的每 個層面—不管是我們實際面對到的,還是聖經提醒過;也因著這一 點,愛滋病呼籲我們正視聖經曾描繪過的所有宣教層面。不過,我想 在此澄清,我雖然以愛滋病作為罪惡的個案或範例,卻無意暗示愛滋 病患者或病毒帶原者本身犯了其他人從未犯過的罪。 我也不認同愛滋病是上帝對受害者的特殊審判。即使承認濫交是 感染此病毒的主因—有些人的確是自食其果—但是有太多感染此 病毒的人(特別是婦女、孩童、甚至是腹中的嬰孩)根本沒有犯罪, 因此我們不能說這是遭到上帝的直接審判。事實上,許多人受感染, 是因為行討上帝喜悅之事—看顧病人、料理他們的傷口。這些人包 括醫護人員及照料病人的家眷。許多年輕的孩子之所以不幸染上這個 病,是因為用愛心親密地照顧他們垂死的父母緣故。可悲的是, 「這 疾病是上帝對患者犯罪的直接懲罰」這說法(不管是外人說的或患者 內心裡相信的) ,無端加添了他們的孤立及痛苦。

愈來愈糟) 。 14. Kenneth R. Ross,“The HIV/AIDS Pandemic: What is at Stake for Christian Mission? Missiology 32 (2004): 337-48. 這篇文章的小標題是「教會的成敗關頭—新的信仰前線」 ; 「性別的成敗 關頭—性的力量與政治」 ; 「宣教的成敗關頭—實踐臨在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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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處境中的罪惡層面 我們很難想像有任何的罪惡層面,是還不曾以具體的形式出現在 愛滋病這可怕災難中的。雖然本書的目的不是要對愛滋病進行詳細而 深入的分析,我還是根據自己所讀所聞的,列出數點,指出愛滋病如 何可怕地彰顯了罪惡的形像,反映出人類墮落的種種層面。 • 就像惡的本身一樣,愛滋病毒的起源及起因至今仍是個謎。上 帝美好的創造當中為何有這樣的活物?它為何開始入侵人類 (顯然發生於一九三四年) ?人類為何在進行了許多研究的努力 後仍無法戰勝它?和惡一樣,愛滋病同時包含了某些「自然」 的、外在於我們的一些層面,以及人類是如何使它入侵及擴散 的層面。 • 它入侵生命,帶來無可避免的死亡。當然,死亡是罪的工價, 自人類墮落以來已對每個人虎視眈眈。但愛滋病提前處決,使 人英年早逝,摧毀生命的祝福、豐盛、滿足—這些都是上帝 創造我們時,要我們獲得的東西。 • 它帶來了長期的生理痛苦、焦慮、腐化。它在非洲許多地區使 人消瘦,彷彿吸乾了他們的生命氣息。它攻擊、摧毀上帝賜給 人類的身體,破壞我們用以抗拒各類疾病的免疫系統,使患者 對病菌的襲擊毫無抵抗能力。聖經也曾以這種「消耗生命」的 措詞,來描繪罪的惡果。 • 它以許多方式散播,但主要透過人類的性行為—因此,它利 436

用及腐化了上帝賜給人類最親密的關係。說得精確一點,男性 墮落的性衝動(男性濫交慾望的猖獗傾向)使它興盛。根據估 計,男性性行為佔了愛滋病傳染的因素的百分之八十。這包括 異性戀及同性戀性行為,但前者肯定是造成更多感染病例的主 因。


• 男尊女卑的兩性不平衡現象助長了此病的傳染—根據創世記 第三章,這是人類墮落的後果。非洲南部百分之六十的女性, 首次的性經歷都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發生的,當中有百分之 四十的男性,都是雇主、社會或家庭地位較高的人。 • 它對女性的危害特別大。非洲女性及少女受感染的機率,普遍 比男性高五、六倍。主要就是因為她們較低的經濟、社會地 位,使她們對性行為沒有自己的控制權。 • 無辜的人也同樣受其危害。許多受感染的女性都忠於丈夫,但 卻因他四處拈花惹草而染病。當然,相反的情況也曾發生。除 此之外,許多嬰孩在母腹裡就已感染愛滋病病毒。 • 它以驚人的速度產生孤兒、寡婦。文化習俗與經濟因素—加 上宗教偏見與懼怕—往往使這些受害者的命運更為坎坷。愛 滋病寡婦的先夫所擁有之財產,往往被先夫的家人取回,失去 所有繼承遺產的權利。憐憫與公義也跟著滅亡。 • 它摧毀了未來,使個體與群體失去盼望。年輕人壯志未酬,已 被判死刑,很快就要被「處決」。非患者的人生計畫也必須拋 諸腦後,因為突然就要肩負起責任,照顧感染此病病毒的家 人。全村、全鎮失去了工人、教師、醫生、公務員,還有撫育 下一代的父母親。田地無法耕種,鄉下陷入饑荒、窮困。 • 它產生了巨大的心理創傷:懼怕、否認、驚惶、罪咎、自我恨 惡、憤怒、強烈的報復、絕望。當然,它和所有的罪惡一樣, 也引發有關神的良善及公義此類深刻的屬靈問題。 • 它產生和利用貧窮。「愛滋病揭露了社會的裂縫、壓力、張 力,利用混亂、不平等、貧窮作為傳染的機會。病毒尋找軟 弱、貧窮、容易受傷害的人。它在營養不良、健保體系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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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政府無能的地區更是迅速地造成毀壞。」15 • 愛滋病也暴露了世界上富裕國家及貧窮國家間的不平等。你若 在西方國家感染愛滋病病毒,其實還可以延續很多年的正常 生活,因為這裡擁有一般人負擔得起的「抗反轉錄病毒藥物」 (antiretroviral)。根據某位專家的說法,這藥物可以讓得到愛滋 病的患者,在生活中所面對的風險和不便,只是跟糖尿病患者 差不多。然而,在第三世界國家,這類藥物以天價出售,是大 部分患者無法負擔的。可恥的製藥公司不願意正視這不公義的 情況,為了要讓這些公司正視此一課題而展開的鬥爭本身,就 是這疾病帶來的許多悲劇故事之一。毫無疑問,這裡涉及了公 義的問題。 • 對於愛滋病的反應,有好幾種(不論教會內外) :包括了從否認 到欺騙,從譴責受害者到誤用神的話來發言。 • 政治的貪腐及傲慢,也讓愛滋病的問題愈陷愈深:掩飾、否 認,資源、國外的資金爭搶等權力的鬥爭,都使問題複雜化, 拖延解決的時間。 • 這「疾病影響人類在地球上生活的每個層面— 工作、生產 力、生育、歡樂、信仰、教育、生理健康、心理健康。這疾病 壓碎了天真孩童的心靈,使他們成為孤兒、基本需求得不到滿 足、心理受到創傷,甚至可能必須提早成為一家之主,與年邁 的祖母相依為命,或在坎帕拉(Kampala) 、盧薩卡(Lusaka) 、 約翰尼斯堡(Johannesburg)的街道流浪。這疾病影響了每一個

15. 引述自“Holistic Mission,”Lausanne Occasional Paper no. 33, ed. Evvy Hay Cambell, 2004, (www.lausanne.org ) 。這段精簡但強有力的話列出了愛滋病危機的下列層面。他們認為,這 是生物學、行為、孩童、青年、性別、貧窮、文化、社會經濟、公義、欺騙、憐憫、普世 宣教的課題。


世代—腹中胎兒、嬰孩、孩童、青年、成年人、祖父母。」16 面對這個帶來全面毀壞的現象,以下的說法肯定不算言過其實: 愛滋病讓我們看見罪惡扭曲、貪婪、魔鬼的臉孔,它嚴重侵蝕了人類 在地球上的生活。

各種回應愛滋病的宣教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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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全面性的罪與邪惡,需要我們全面的回應。感謝上帝!全 世界許多來自政府及非政府組織的基督徒,也都非常重視這件事。不 過,有些教會錯誤地假設,人之所以會得到愛滋病,其實是上帝在審 判他們所犯的罪,甚至因此排擠這些人。為此,我們深感難過。面對 這個課題,洛桑宣言提出了幾個關鍵要點: 愛滋病是種複雜的、多面向的全球流行病,有許多互有關聯 的原因和要素,影響深遠,因此,教會必須作出整全的宣教 回應。我們要支取基督教世界觀的資源,盡一點棉薄之力來 對抗這場災難;基督教的世界觀緊密地結合了生命中包括物 質的、心理的、社會的、文化的、政治的、靈性的層面— 也因此,把佈道、門徒操練、社會行動與追求公義全都結合 起來。17 我認為,面對愛滋病,一個整全的宣教回應至少必須包含下列元 素:

16. Angela M. Wakhweya,“Look After Orphans and Widows in their Distress: A Public Health Professional’s Perspective on Mission in an Era of HIV/AIDS,”a paper prepared for the Mission Leadership Forum (New Haven, Conn.: Overseas Ministry Study Center, 2004)(承蒙出版社允許 在此引述) 。 17. Cambell,“Holistic Mission,”(www.lausann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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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 對病人、性命垂危者的憐憫眷顧。身為耶穌的門徒,對此本該 深信不移、身體力行。 • 對某國受此疾病影響的人—包括受感染者和未受感染者— 提供更廣泛的照顧:製造就業機會、照顧孤兒、寡婦(這是聖 經最明顯的命令之一,從出埃及記到雅各書,都曾提及這一 點) 。 • 教育那些受感染者、受影響者,以及所有教會、牧者、地方公 民領袖等有機會影響他們態度和行動的人—尤其是婦女。 • 對付及譴責加劇痛苦的文化、宗教習俗,如視患者為恥辱、排 斥、性別偏見、壓迫,等等。 • 分配資源時,致力於在預防感染及(透過抗反轉錄病毒藥物) 醫治受感染者之間,達致恰當的平衡。這方面的討論與醫藥、 政治、經濟、文化、公義的課題,都有關聯。 • 從心理學、靈性教導等方面,訓練適當的輔導,在每個階 段—從被驗出有愛滋病病毒至死亡的那一刻—為患者或是 患者的親友,提供足夠的支持。 • 蒙召進入政治領域的基督徒,必須關心與愛滋病有關的經濟與 政治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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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謹慎的態度傳福音,見證基督徒可以擁有的永恆新生命。這 福音包括罪得赦免、復活的盼望、死亡不是終局的肯定事實。 根據本書之前的討論,我們現在應該很清楚,上述這些宣教回 應(當然還有很多其他層面)理當結合進整全的宣教視野中,進而把 上帝堅決與罪惡作戰的宣教使命,具體地呈現出來。沒有任何一種方 法,可以自稱構成了充足的宣教回應。如果說上帝創造並且眷顧人類 生命的每個層面,那麼除去攻擊人類生命所有層面的東西,就是上帝


的宣教使命。愛滋病既然攻擊一切,我們就必須作出最深遠的回應, 只有整全的宣教才能著手開始處理這項課題。

佈道的終極性及死亡的非終極性 根據聖經的整全角度,謹慎佈道的必要性是顯而易見、無可妥協 的。我把它列在清單的最後一項,絕對不是因為這是我們必須做的最 後一件事,而是因為它是終極的—它把其他必要的回應整合進真正 的基督教世界觀裡。根據此一世界觀,死亡並非終極之事。 一個關乎愛滋病的無可避免事實是:它意味著無可避免的死亡。 這也是罪惡最致命的印記,因為死亡是大惡—最後一位被毀滅的仇 敵。當然,人人必有一死,但愛滋病加快其速度,把我們最後的仇敵 拋到我們面前。它逼使人們必須在當下處境中思考一些一般人傾向於 延後思考的問題,因為他們的生命悲慘地縮短了。死亡是什麼?死後 會怎樣?死亡面前有沒有盼望? 愛滋病引發了許多現世的問題,是委身於上帝憐憫與公義的人, 必須認真面對的—醫藥、社會、心理、性、文化、政治、國際。然 而,對基督徒而言,它也引發了佈道的終極性課題。愛滋病對於人類 今生的生活,有著非常強大的摧毀性影響,但是愛滋病「也涉及永恆 的問題。」18 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說道: 「我奮力傳道,彷彿再沒機會 傳道;我以垂死者的身分向垂死者傳道」。我們也許再也找不到更好的 句子,可以如此巧妙地描繪在面對受愛滋病摧殘的肢體時,教會應該 站的位置。這個帶來恐懼且難以解釋緣由的疾病,使寶貴的人類壽命 減短,奪去他們本應在上帝所造的大地上享受的各種福氣—有成效 的工作、養家、耕地、貢獻社會、照顧年長者。這是最可怕的致命邪 惡,除此之外,再沒有別的詞可以形容了。

18. Doug McConnell 撰文回應 Wakhweya,“Look After Orphans and Widows in their Distress”之 後,口頭上補充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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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不過,一個人若是能夠將自己的信心、盼望放在被釘十字架和復 活的救主身上,那麼,這世上就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奪去我們所得到的 新生命。基督是這新生命首生的,也是其初熟果子。只有福音能夠提 供這個有著終極性的盼望,以及確定性的未來;只有福音能向那些人 性被這病毒摧毀、粉碎的人,提供和宣告一個新人類的應許。 我說「只有福音」是有雙重意涵的。首先, 「相信基督的必得永 生」這個福音的基本應許,是以基督的十字架與復活為基礎。這是不 容妥協的。我們對愛滋病必須做出的其他回應都不能取而代之,或是 認為這些回應是這個應許的升華。這樣的想法是正確的,並合乎基督 信仰的規範。第二,我說只有基督教的福音,是要與其他宗教和他們 的死亡觀區分開來。事實上,死亡這個再刺眼不過的事實,讓人們看 見不同宗教之間確實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對於救恩的意義有著各種不 同的看法。 在我讀過有關這方面主題的作品中,布拉登(Carl Braaten)是最 優秀的作者之一。他談到了宗教對話間常見的「模糊性」 ,指出不同宗 教對話的時候,人們談論「救恩」 ,卻未提供清楚定義,或是只從今生 可得的許多好處來定義「救恩」 (當然,聖經豐富的救恩詞彙確實也有 包含這些意思) 。他便根據新約聖經所論述的基督教獨特觀點,把「救 恩」的焦點集中在復活上: 在神學的層次上,救恩並非我們想要怎麼定義就可以怎樣定 義的,只是為滿足各種需要,或是嘗試對某些不足做出補 償……聖經中的救恩是上帝對這世界的應許。上帝是在人類 不得不面對自己和全世界的死亡時,提供了這個應許。福音 是上帝使人得救的大能,因為它應許破除死亡的惡性循環。 死亡的力量把一切活物都納入其圈子……我們若願意付出一 些代價,的確可以獲得局部的救恩,但這些得救的技巧都無 法使我們勝過死亡。 新約的救恩指的是上帝如何藉著耶穌的復活,對死亡採


取行動。就算有死亡,救恩是依舊會發生在你我及全世界上 的事,……福音宣告,死亡不再是個人歷史的終結,死後還 有永生。死亡如今已成了歷史。耶穌把死亡甩在背後,使祂 能夠引導人脫離死亡,邁入新生命。因為死亡的最終手段, 是使人與上帝分開,惟有超越死亡的大能可以解放人類,使 他們與上帝同在,享有永生。這就是基督教聖經所說的救恩 意義。這是終末性的救恩,因為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上帝已 勝過了死亡,死亡不再是生命的終結。我們最後的救恩便繫 於這終末性的未來,屆時,我們的死亡都將成為過去。這不 表示現今沒有救恩,救恩沒有現實的層面。這意味著我們如 今就可以享受那彷彿從未來借用過來的救恩資源,因著信心 和盼望,與復活的基督合一,活出一種彷彿未來已經落實在 今天的生命。 向非基督宗教提及救恩的神學家必須告訴我們,這是不 是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時,應許賜給世人的救恩……對耶 穌從死裡復活一事保持緘默的「基督論」 ,不配使用基督徒 的名義,也不應被稱為基督論。19 我想補充一句:若有哪種宣教學,儘管可以在面對垂死者時提出 許許多多回應,卻忽略了這個對死亡的惟一終極答案的話,同樣也不 能算是基督教的宣教學。

智慧與文化 到目前為止,包括本章乃至於第十二章,都已從廣義的角度,

19. Carl E. Braaten,“Who Do We Say That He Is? On the Uniqueness and Universality of Jesus Christ,”Missiology 8 (1980): 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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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綜覽上帝偉大的宣教場域—大地及人類。我們的結論是:我們的宣 教若真是上帝的宣教,就必須含括全世界,與人類整全的生命及需要 互動。現在,讓我們把目光投注在討論聖經與宣教(許多聖經神學著 作也是如此)時,經常被忽略的正典部分—智慧文學。在古代以色 列人的聖經中,這些文獻讓我們看見了一個含蓋面廣泛的信仰傳統及 倫理。這傳統及倫理的依據,是個含括全受造界和全人類觀點的世界 觀。 首先,讓我們來觀察以色列的智慧書思想家和作者,是如何參 與一次國際性對話的。他們抱著開明的態度,希望學習上帝在其他文 化中的智慧。這個例子是一個很好的示範,讓我們看見處境化宣教任 務中,作為一個橋樑的動力。接著,我們將觀察智慧文學如何從創造 傳統(而非以色列的歷史性救贖故事)汲取倫理的主要動力—再一 次地,我們看到一個更強的普世化張力。最後,讓我們聆聽智慧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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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較為懷疑、掙扎的聲音,這些聲音呼籲我們在向別人介紹信仰的同 時,也要對自己坦誠。因著福音,我們雖然可以在許多事情上感到肯 定,但我們的世界仍有缺陷及奧祕。我們的問題比答案更多。20

國際橋樑 「智者」指的是古近東世界的一群人;他們因自己的知識聞名。人 們慕名而來,尋求忠告及引導。在普羅大眾的層次上,他們猶如「市 民諮詢局」 (Citizen’s Advice Bureau)的官員,為一般人提供諮詢。 在較為精英的層次上,他們在君王的宮殿裡服務,是行政人員及政府 顧問。古近東世界(特別是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這類群體的許多文 獻都保存了下來,這些文獻包括教導人們如何服務百姓、如何在公開 場合行為得宜、對人生的反思、提供各類實際道德與實用忠告的對話 錄、詩歌,等等。因此,聖經的智慧文學(主要是箴言、約伯記、傳

20. Lucien Legrand, The Bible on Culture: Belonging or Dissenting (Maryknoll, N. Y.: Orbis, 2000), pp. 41-60;作者在許多聖經的反思之外,加入了〈智慧與文化〉這一章。


道書、一些詩篇)是古近東文化共有的文體,屬於當中的一部分,其 歷史甚至可追溯至以色列離開埃及,定居於迦南前的至少一千年。 以色列人非常熟悉這事實。事實上,他們即使在歌頌自己的智慧 時,也常會羨慕其他國家的智慧。例如,當以色列的歷史學家在記載 所羅門的智慧超越一些其他國家的智者,就代表了他們所提及的智者 的確擁有偉大的智慧,並非徒具虛名,否則這樣的讚美就不能叫作讚 美。重點不是詆毀其他國家的智慧,而是承認其響噹噹的名聲,藉此 更高舉所羅門的智慧。 所羅門的智慧超過東方人和埃及人的一切智慧。他的智慧勝 過萬人,勝過以斯拉人以探,並瑪曷的兒子希幔、甲各、達 大的智慧。他的名聲傳揚在四圍的列國(王上四 30∼31) 。 舊約也承認其他國家的智者(包括正面及負面的)。這些國家包 括巴比倫(賽四十四 25,四十七 10;耶五十 35,五十一 57;但二 12∼ 13) 、以東(耶四十九 7;俄 8) 、推羅(結二十八;亞九 2) 、亞述(賽 十 13) 、波斯(帖一 13,六 13)。最著名的兩個國家顯然是埃及和巴 比倫。這兩個地區保存下來,那不屬於聖經的智慧文獻也反映了這 一點。埃及的智慧文獻作者包括法赫特普(Phah-hotep) 、梅利卡爾 (Merikare) 、阿門納姆赫特(Amenemhet) 、阿尼(Ani) 、阿曼尼摩比 (Amenemope) 、安可攝斯宏其(Onksheshonqy)。巴比倫的智慧文獻 包括《智慧的忠告》 (Counsels of Wisdom) 、 《人與神之間》 (Man and his God) 、 《讚頌智慧主之歌》 (Ludlul) 、 《悲觀的對話》 (the Dialogue of Pessimism) 、 《巴比倫的神義論》 (Babylonian Theodicy) 、 《亞希夸書》 (Ahiqar)。這些文本已有翻譯。21 一些學者也對他們的教導與舊約的

21. 見 James B. Pritchard, e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5); D. Winton Thomas, ed., Documents from Old Testament Times (New York: Happer Torchbooks, 1958); Miriam Lichtheim, ed.,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 3 vols. (Berke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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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箴言文獻進行精湛、仔細的比較。22 這些比較顯示,以色列的智慧思想家和作者,與周遭國家的智慧 思想家及作者有許多相似點。 23 智慧文學無疑是所有聖經文本中,擁 有最顯著國際化特色的文獻。我這麼說有兩個原因。首先,它所探討 的諸多課題,與其他國家的智慧文獻有許多相似的地方,包括:討論 社會中的社交禮儀、人際關係技巧(特別是在政治界) ;對道德秩序及 社會穩定的關注;個人、家庭、政治生命的成功、歡樂、平安;反思 上帝的公義如何彰顯於世的問題;如何面對人生的荒謬;苦難的挑戰 (特別是不該受的苦難) 。 另一方面,以色列顯然也相當願意使用其他國家的智慧文獻,來 加以評估、甚至在必要的時候再根據以色列自己的信仰修改、淨化它 們,然後和平地納入聖經裡。最明顯的例子是把亞古珥和利慕伊勒王 的話納入。我們只知道這兩人顯然不是以色列人,其他有關他們的事 我們一概不知。現在的學者一般認同箴言二十二章 16 節至二十四章 22 節大量使用《阿曼尼摩比智慧書》這份埃及文獻。朗文(Tremper Longman III)在他精簡的箴言註釋裡,有系統地列出了箴言二十二章 17 節至二十四章 22 節耳熟能詳的智慧,與許多古近東智慧文獻之間的 對比和共同點。24 然而,我們意識到這方面的許多國際共同點時,也必須同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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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以色列的聖賢並非抄襲他國的傳統。以色列的獨特信仰(特別 是本書之前探討的層面—他們強調雅巍獨特性的獨一神論斷言、以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1976, 1980)。 22. 例,Roland E. Murphy, Proverbs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1998); Tremper Longman III, “Proverbs,”i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forthcoming)。 23. 以色列生命的其他層面也是如此—例如,敬拜的用語。以色列的一些詩篇顯然採納了迦 南人的詩歌格律、比喻,甚至採用他們神話的一些層面,以頌揚雅巍獨特的主權及眷顧的 大能。例如,見 Donald Senior and Carroll Stuhlmueller, The Biblical Foundations for Mission (London: SCM Press, 1983), chap. 5。 24. Longman,“Proverbs.”


色列與上帝盟約關係的宣告) ,與他國智慧文獻背後的許多世界觀假 設有諸多衝突之處。後者的許多共同信念,完全不存在於舊約智慧文 學之中。最顯著例子的是:舊約完全未提及四周各國多神主義世界觀 的神祇或女神。 事實上,以色列人的智慧文學不但未曾提及他國的神祇和偶像, 更對他們發出警告。箴言一至九章的智慧婦人與愚婦這擬人化的表 述,極有可能就是象徵著雅巍和其他神祇間的對比。前者是一切真知 智慧之泉,後者也許很誘人,但她的道路至終引向死亡—即拜偶像 的終局。智慧文學使用這種隱喻的文學手法,如律法書與先知書一樣 嚴厲地警告以色列人提防拜偶像的危險。 除了未提及其他神祇,以色列的智慧文學也完全沒有提到這個在 當時候十分普遍的假設:各類法術、占卜、邪術的實用性。以色列的 智者並未提倡以色列律法嚴禁之事。 25 多神主義世界觀的其中一項副 作用,就是對道德持有一種玩世不恭的潛在心態(你做了什麼其實不 是那麼重要,最後總有一些神站在你那邊) ,以及對人生持有普遍的 宿命論(你能做的很有限,只能聽天由命,感嘆一些情況始終是你無 法控制的) 。 傳道書表達了這兩種態度,卻未放棄強大、掌管一切的獨一神論 信仰( 「敬畏上主」 ) ,也未放棄以下信念:不管人生變得如何荒唐、令 人費解,智慧、正直、敬虔信仰的價值仍是真理。這強烈的獨一神論 倫理觀念,是舊約智慧文學中的最大特色。 「敬畏上主是智慧的開端」 (箴一 7)是標語,也是關鍵。 「開端」不是指我們拋諸腦後的起點, 而是支配一切的首要原則。因此,雖然智慧文學未曾明確提及以色列 救贖及立約的歷史傳統,但是以雅巍之名所體現的這份傳統,依舊隱

25. Glen A. Taylor,“Supernatural Power Ritual and Divination in Ancient Israelite Society: A SocialScientific, Poetics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Deuteronomy 18”(Ph.D. diss., University of Gloucestershire, 2005) 非常詳盡地對比周遭國家接納的宗教習俗,與雅巍崇拜完全禁止這類 習俗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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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含在舊約經文一切的反思、教導、掙扎當中。 舊約智慧文學中帶有國際化精神的這兩個層面,究竟有何宣教學 意義?我認為至少有四點。 看重人類共同關注的事。首先我們看到,以色列人與一般人一 樣,都對我們的人生有著許多關注(也就是人生的意義為何?如何活 出最豐盛的人生?) —這也是所有人類文化共同關注的問題。以色 列智者反思的問題、得出的答案、解決不了的兩難、提供的忠告與指 導,都與各地人類的共同經歷產生共鳴。因此,一些宣教學家和跨文 化實踐者認為,智慧文學為我們搭建了一座橋樑,讓聖經的信仰可以 和世上不同的人類文化進行有意義的接觸、交流。26 所有人類文化都關注家庭生活、婚姻、父母職分、友誼、同事關 係、溝通技巧與危機、公共領域的正直品德、控制怒氣與暴力、金錢 的使用與濫用(或類似的事) 、日常生活的挫折、現實與理想的差距, 疾病、苦難、死亡等更深一層的奧祕。幾乎每一個人類文化,都有探 討這些問題的口傳及文字傳統智慧。事實上,我們往往可以在一個文 化群體的箴言智慧裡,察覺整個文化的潛在世界觀。因此,探討人們 對人生問題的答案,告訴他們聖經又是如何解答這些問題,可成為一 種友善、不具威脅的見證方式,讓人們對於聖經啟示的其他真理產生 興趣。27 歡迎列國的智慧。第二,以色列的智者發覺,自己能夠認同未與 上帝立約國家中的許多價值觀與教導。我們比較熟悉的是,先知書和 律法書拒絕了其他國家的神祇與宗教習俗,智慧文學的這項特徵因此 成了重要的制衡因素:智慧書非常開明,也樂於肯定。

26. 例,見 Michael Pocock,“Selected Perspectives on World Religions from Wisdom Literature,”in Christianity and the Religions: A Biblical Theology of World Religions, ed. E. Rommen and H. A. Netland (Pasadena, Calif.: William Carey Library, 1995), pp. 45-55。 27. Mark Pietroni,“Wisdom, Islam and Bangladesh: Can the Wisdom Literature Be Used as a Fruitful Starting Point for Communicating the Christian Faith to Muslims? (Master’s diss., All Nations Christian College, 1997) 探討如何在某個特殊文化落實這項原則。


其中一點,就是以色列人對全世界和全人類的強烈創造假設:創 造者的智慧彰顯全地,自然也彰顯在按祂形像所造的全人類身上。以 色列對上帝的啟示及救贖的歷史性經歷,雖有獨特的層面,卻從未宣 稱要壟斷所有的智慧、真理、美善。基督徒也是如此。否定那些其實 也符合聖經真理和道德標準的人類文化傳統,是完全沒有意義的。若 是能加以肯定,反而可以成為宣教上的助益。 以色列樂於採納列國智慧的另一個原因,也許還和以下的假設有 關:這是列國向雅巍的榮耀敬拜的一種特殊方式。這是以色列「萬國 神學」的一大主題,也是本書第十四章將要探討的重點。不過,若說 以色列所懷盼望的其中一個層面,是讓列國的財富與輝煌至終都要榮 耀雅巍,而非榮耀他們正在榮耀的假神,那麼引入列國智慧之舉,就 預顯了列國本身將在末日裡的聚集。列國的財富至終將被帶到聖殿, 在敬拜中獻給雅巍(一如啟二十一 24∼27 所描繪的情景;此景源自賽 六十至六十六章,指這世界的國家把他們所有被淨化、得救的成就, 帶入上帝和基督的國中) ,使列國的智慧在去除多神主義的元素後, 可以被帶到以色列的智慧之家,單單事奉雅巍的尊貴與榮耀。這幅前 景讓我們大受鼓舞。我們只需稍微想像一下,人類文化的眾多智慧皆 被淨化,撒但的指紋和罪惡痕跡均被抹去,這將會使新天新地的所有 得救人類,生命變得何等多彩多姿。 批判列國的智慧。第三,以色列雖然歡迎他國的智慧,卻絕對不 是毫無批判地接納他們所發現的一切。相反地,他們不但完全排除當 中對於其他神祇的暗示,甚至對引用的文句進行修改,使之符合自身 信仰的神學與道德架構。他們以雅巍獨一神論的宗教,這個道德的殺 菌劑,來接觸其他國家的智慧。 伊肯(Frank Eakin)認為,以色列甚至很可能是有意識地知道自 己有責任要這麼做。上帝使萬民都有某種程度的智慧,卻只把律法書 賜給以色列(詩一四七 19∼20)。伊肯指出, 《便西拉智訓》 (Sirach) 二十四章 8∼24 節描繪雅巍讓智慧住在帳篷(即,摩西律法)裡,據 此,他進一步認為: 第十三章/宣教與上帝的形像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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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對智慧思想而言:以色列有何特權?誠如傳統盟約觀點所提 及的,以色列獨有的律法代表了他們的特權……妥拉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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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賜給以色列的智慧,對此,以色列有什麼責任?上帝創 世時既把智慧賜給萬人,並賜下了一份特別的智慧給以色列 人,以色列就有責任評估其他國家的智慧。妥拉為此提供了 評估的準則,得以評估異教徒對於智慧的尋索,以及各種尋 索的成果。28 因此,我們以宣教的角度接觸其他文化時,雖致力於肯定其內 容,也要辨別影響所有文化的罪惡痕跡、自私心態、拜偶像的元素。 這類鑒別是不能預先看出的,而是經過長期接觸、深入理解的結果, 否則,我們很容易就在缺乏諒解的情況下,太快拒絕一些讓我們感到 陌生或奇異的事。找出文化的適切性與宗教混合主義之間那細微的分 界線,是一項恆久的宣教任務;這不是現代的觀念,而是源自聖經本 身。若以色列嘗試藉著律法書的啟示進行此任務,我們豈不更應該使 用全本聖經,進行文化分辨及批判的宣教任務? 智慧的橋樑本身不是救贖。第四,雖然智慧可能提供橋樑,本身 卻不包含整全聖經福音的救贖信息。舊約的智慧文學有一種固有的自 我批判,質疑自己解決所探討問題的能力。這是我們必須把約伯記和 傳道書與箴言並列的原因之一。 根據箴言,一些普遍性的原則確實可以引致美好、成功的生命。 但事實往往與這些原則背道而馳。創世記第三章的實況,便是約伯記 和傳道書的掙扎背景:撒但的惡念、苦難、挫折、無意義的勞力、無 法預測的結果、不能肯定的未來、人生的扭曲、死亡的終極羞辱。智 慧本身無法回答這些問題,卻提供了答案的線索—敬畏雅巍上帝。

28. Frank E. Eakin,“Wisdom, Creation and Covenant,”Perspectives in Religious Studies 4 (1977): 237。雖然伊肯未提,但「妥拉是上帝特別恩賜給以色列的智慧」與申命記四 6∼8 的宣告相 符。


上主雅巍是以色列在揀選、救贖、立約的歷史經歷中,認識的 上帝。是在這裡,我們發現了福音—這福音是關乎雅巍不屈不撓向 人委身,並且祝福世界的好消息,祂首先為自己拯救一國,然後藉著 他們拯救萬國的子民。是在這當中,智慧才開始處裡上帝創造的世 界— 既面對當中壯麗的美與秩序,以及各種自然的過程和背後一 貫的道德原則,也面對它的模糊、兩難、可笑的荒謬。這是上帝的 世界,因為這是祂造的;但在另一方面,這也是被我們破壞的墮落世 界。因此,這是需要拯救的世界。智慧把我們指向雅巍,這位上帝是 這救恩的惟一盼望。智慧也因此間接指向雅巍的啟示、救贖行動的故 事,是這些行動,為世界帶來了拯救。29 支持這個觀點的另外一條線索,是智慧文學傳統在正典中的位 置,與所羅門及大衛與上帝立約的巔峰時期間的關聯。列王紀上的經 文歌頌上帝賞賜智慧給所羅門,四周列國因此非常羨慕;這些經文也 提及聖殿的建造。而我們可以回想一下,所羅門在獻聖殿的禱告中, 是如何地祈求上帝祝福到那裡向祂祈禱的外國人。因此,雖然智慧文 學本身並未提及出埃及事件、立約、土地的恩賜、聖殿的建造,但歷 史敘述卻藉著智慧與所羅門之間的關聯,把智慧文學與該傳統聯繫起 來。任何與所羅門相關的智慧,必須與上帝藉著所羅門祝福各個與以 色列互動國家的傳統聯繫起來。 宣教的任務也許能藉著聖經智慧文學的國際性特質,來與其他文 化建立橋樑,但是這橋樑的本身不含救贖性。至終總有一些東西要過 橋。這些東西肯定包含了聖經的福音信息、雅巍身分的信息,以及祂 藉著耶穌基督拯救全世界的整個聖經故事。

29. John Goldingay, Theological Diversity and the Authority of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7), chap. 7 從這兩個角度對這點進行了頗有助益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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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論的倫理 當耶利米的仇敵引述一句諺語,作為除去他的藉口時,他們提到 了以色列社會中的三大專業職分: 「我們有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先知說預言,都不能斷絕」 (耶十八 18,強調字為筆者所附加) 。 祭司有責任探討和教導律法書。先知則必須把有直接關係的上帝 話語,應用在相關的處境或回答明確的問題。智慧人的職分與這兩者 不同。因此,智慧文學的方法與著重點,跟律法書及先知書自然相當 不同。這並不表示我們否定三者在以色列信仰和道德世界觀裡有其基 本的一致性。但是,這些差異是值得細心觀察的。 449

例如,律法書的規定比較直率,智慧書則進行較擴張性的反思。 我們可以比較禁止姦淫的律法,以及箴言五至六章對姦淫的警告。 律法書根據上帝的權柄,發出命令與禁令;智慧書則根據經驗、智 慧、不愉快的後果,提供勸勉、警告。若用倫理學的術語來解釋,就 是智慧書的結果論(consequentialist)進路,平衡了律法書的義務論 (deontological)進路。先知書面對政治貪腐,採取直接譴責某些君王 的做法;至於智慧文學,則是透過陳明良政的一般原則與普遍要求, 並指出應當避免的危機。 不過,律法書、先知書與智慧書最顯著的差異,還是在於各自訴 諸的動機。律法書、先知書主要訴諸以色列的救贖歷史,智慧書則主 要訴諸以色列對受造界的信念。 對窮人的公義與憐憫—聖經倫理的核心課題—最能描繪出這 方面的差異。讓我們先概覽以下律法書的經文,注意它們為這方面的 勸勉所提供的神學根據與動機:出埃及記二十三章 9 節;利未記十九 章 33∼36 節,二十五章 39∼43 節;申命記十五章 12∼15 節,二十四 章 14∼22 節。 我們將發現,這些經文都強調上帝救贖以色列脫離埃及的歷史。 以色列人經歷了上帝公義、憐憫的偉大彰顯之後,就必須在這方面來 效法祂。救贖歷史因此成了實踐社會公義的強大動力。效法雅巍那已


知的行動歷史,體現出倫理的原則,這也正是「行在雅巍的道上」其 中一層意思。 現在讓我們帶著同一個問題,閱讀以下的智慧書經文:箴言十四 章 31 節,十七章 5 節,十九章 5 節,十九章 17 節,二十二章 2 節, 二十九章 7、13 節;約伯記三十一章 13∼15 節。 這裡強調的是我們共同的人性,因為我們都是同一位上帝所造 的。無論富裕的、貧窮的、自主的、為奴、受人壓迫的、或壓迫人 的,我們都是祂所造的。我們怎麼對待其他人,就等於如何對待他/ 她的創造者。這是深刻的倫理原則,耶穌便不斷地重新思考此一原 則,好讓這個原則與祂自己的生命發生關聯。 先知書常訴諸的以色列偉大信仰與歷史傳統(出埃及、西奈、 土地) ,在這些智慧文學中顯然也不曾明確地提及。這不可能是因為 以色列智者不認識這些傳統—住在以色列的人不太可能不知道這些 傳統!當然,上帝的立約名字—雅巍—的顯著使用,暗示了這名 字及其屬性背後的故事;然而,值得注意的事實仍然是:雖然律法書 和先知書的寫作,均建立在以色列核心歷史的穩固基礎上,但智慧文 學的神學與倫理,很明顯則是源自於較普遍、以創造為基礎的道德秩 序。30 這也有其宣教學含義。接觸其他文化、信仰、世界觀的人時,我 們都有一個共同的人性(不管我們是否承認這點) ,和共同的創造之 上帝。特別在文化、社會領域的宣教行動上(即處理倫理、社會、經 濟、政治課題的層次) ,不認同聖經救贖故事的人,仍然與我們擁有 共同的特點與共同的奮鬥目標。這點也不奇怪。我們盼望最終把他們

30. 若與布魯格曼的解釋相比,這也許是較實質的理由,說明了智慧書的作者為何不訴諸立約 傳統。布魯格曼認為,上帝在日常生活的隱蔽,使他們只能對雅巍作出非常謙遜的宣告。 相比之下,偉大歷史傳統的「主動式動詞」則含有大量的確定性。Walter Brueggemann,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Testimony, Dispute, Advocacy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97), p.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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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引向這故事(正如我之前提及的「佈道的終極性」 ) ,但這不一定是我 們與他們接觸的起點。 聖經的智慧傳統顯示,聖經倫理帶有某種普遍性,因為我們周遭 的人都是按上帝形像所造的,也住在上帝創造的世界中。不管這些真 理在人類墮落的文化中如何被扭曲,它們仍能在人心裡產生迴響。31

坦誠的信仰 智慧書與舊約其他傳統之間最具挑戰性的差異,則是在於智慧書 當中曾有經文質疑說,其他舊約經文所確認的主流宣告是否真能放諸 四海皆準。然而,這或許正是這些資料出現在聖經正典的目的—迫 使我們建立坦誠的信仰,願意承認那些我們不能完全摒除的懷疑,承 認我們無法在有限經歷中充分解答的問題,甚至承認上帝選擇賜給我 們的啟示是有限度的。 有一個充滿張力的典型問題。申命記和詩篇常指出,順服上帝能 使我們在人生各領域獲得祝福、成功;惡人則將承受祂的憤怒、審判; 451

但在另一方面,我們發覺這往往不符合我們的經歷。詩篇第一四六篇 的話也許令我們感到窩心,但約伯記二十四章 1∼12 節(特別是第 12 節: 「上帝卻不理會那惡人的愚妄」 )則給了我們很不一樣的感覺— 經文一針見血地指出令我們痛心疾首的世界真實。我們因此附和第一 節令人困惑的問題: 「全能者既定期罰罪,為何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 那日子呢?」我們也許可以認同申命記三十章 15∼20 節的二元道德邏 輯,但是我們不也附和傳道書八章 14 節至九章 4 節的坦誠嗎?後者抱 怨道德是如何地是非顛倒了。 我們很難避免以下的印象:以色列的智者有時一方面標榜以色列

31. 智慧書反映了舊約創造信仰這層面的跨文化宣教意義。後者成了以下著作對跨文化倫 理進行有趣分析的基礎: Benno Van Den Toren,“God’s Purpose for Creation as the Key to Understanding the Universality and Cultural Variety of Christian Ethics,”Missiology 30 (2002): 215-33。


的核心信仰( 「雅巍愛弱者、窮人」 ; 「義人將要存活、蒙福,惡人則被 懲罰、受死」 ) ,但另一方面也立刻提出挑戰: 「如何使這信念符合我們 生活的真實世界?畢竟,生命往往不依循這些原則。」 提出這方面的不僅是智者。抱怨、抗議、困惑的疑問也是詩 篇—以色列敬拜雅巍的核心—的顯著元素。 「上主啊,要到什麼 時候?」 (例:詩六 3,十三 1∼2,六十二 3,七十四 10) ; 「為何……?」 (例:詩十 1,二十二 1,四十三 2,四十四 23∼24,八十八 14) ; 「何 處……?」 (例:詩四十二 3,七十九 10,八十九 49) 。 布魯格曼把這類舊約經文稱為「以色列的反面見證」 ,即舊約本 身對「以色列的核心見證」 —他們對上帝主權及信實的根本信念— 進行的詰問。事實上,聖經含括這種內在的辯論,並深入反思那些明 顯以上帝啟示及救贖為基礎的核心世界觀與宣告,正是聖經之所以這 麼有力量和力道的部分原因。 布魯格曼還進一步地指出,這不單是內在的辯論。誠如本書重複 探討過的,在以色列的自我認識中,他們是為了全世界的緣故,在信 靠中持守著這個信仰。以色列的存在就是為了列國,以色列的上帝是 全地的上帝,以色列的真理就是萬國的真理,以色列的掙扎就是萬國 的難題。就是在以色列這毫不保留的坦誠見證中,蘊含了一個宣教學 層面的重要意涵: 以色列的核心見證……證實雅巍是大有能力、全然信實的 主。在大多數的日子裡,這個結論已經足夠。這是受人歡迎 的結論,因為這是一個把現實描寫得很一致的論述。以色列 當然相信這論及大能主權及可靠信實的結論。不過,以色列 活在現實之中,注意到周遭發生之事。以色列很坦誠,不願 否定自己的觀察。因此,大能的主權及可靠的信實等課題, 將成為以色列人因著信心和坦承而未完成的議題,繼續留在 舊約裡。更進一步來說,我們都知道這兩個課題對於活在世 上的人—不管他們是否談論上帝—來說,都非常重要。 第十三章/宣教與上帝的形像 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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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因此,探討這兩個詰問,並非只是以色列可以關起門來討論 的內部活動,更是以色列為了世界而要掙扎面對的課題。32 為了這世界,我們必須正視智慧文學中的語調,包括其中艱難的 問題、追根究柢的觀察、接納我們自身的有限。這是我們宣教責任的 一部分。聖經中的這類經文,挑戰了思慮不周的教條主義;後者無疑 把合乎聖經的原則應用到不恰當的情況(如約伯的朋友一般)。這些 聖經經文也斥責某些過於簡單的天真想法,以為信心與物質獎賞或罪 惡與疾病之間,存在著無法逆轉、必然而直接的聯繫。漠視智慧文學 警告的宣教任務,要麼陷入所謂的豐盛福音那愚昧與謊言裡,要麼陷 入最要不得的傲慢基要主義,否定一切的問題,誇口自己已然得勝。 事實上,對於那些根據整體聖經見證,相信獨一、美善、有位 格、主權上帝的人,這個世界提出了一些很難回答的問題。智慧書容 許我們思想、搏鬥、掙扎、抗議、爭辯。它惟一的要求是,我們進行 這過程時,必須有最基礎的信心根柢和謙卑的委身。智慧書的核心見 證—「敬畏上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 (伯二十八 28) —概 括說明了這種信心與委身。 我們在本章和上一章,一同概覽一切牽涉非常廣泛的問題。這是 探討上帝宣教難免遇到的情況,因為祂是全地的上帝、地上一切活物 的上帝、一切智慧的上帝。正是從這個觀點出發,我們探討了此一普 世真理的含義為何。 全受造界既是上帝的宣教場域,我們蒙召參與的宣教,就不可避 開生態層面。 全人類都是按上帝形像造的,我們與大地其他居民所共有的人 性,對宣教的任務就有許多的啟發。然而,全人類都徹底、全面地被 罪惡侵蝕、影響,我們的宣教回應,便必須和我們奉基督的名以及十

32. Brueggemann,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p. 324。另見 Walter Brueggemann,“A New Creation – After the Sign,”Currents in Theology and Mission 11 (1984): 83-100。


字架的力量所要處理的問題一樣,是徹底和全面的。 人類的一切文化都彰顯了人性的兩面。以色列智者承認他國智慧 的美善與真理,但也根據上帝的啟示作出評估,拒絕所有拜偶像和道 德上有缺陷的部分。他們也承認,用人類的智慧來思索這墮落世界中 最難回答的問題,面對人生大大小小的掙扎時,總是顯得非常有限。 聖經中的智慧書向我們高聲呼籲,我們的宣教努力必須: • 對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保持批判的開明態度。 • 尊重上帝在人性中的形像。 • 在祂面前保持謙卑,謙恭地回答別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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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舊約視域中的上帝與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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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萬國由始至終都在聖經的敘述中佔有一席之地,即使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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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景,也會在背景中出現;即使不是在偉大的國際事件中提

及,也會在上帝的審視或指責中,成為某個焦點;即使是在上帝沒有 直接關注的時候,也在上帝子民生命的周遭環境中扮演重要角色(是 禍是福,則是另一回事)。最明顯的原因就是:聖經非常關注上帝與人 的關係,而人往往是存在於國家之中的。除此之外,當聖經專注在上 帝的子民身上,這子民也必然是活在歷史與萬國之中。 「 『以色列是萬 國的光』顯然不只是正典成形過程的邊緣主題;萬國是以色列生命的 鑄模,是她存在的理由。」1 萬國首次在聖經宏大敘事出現時,是在「洪水(上帝對人類罪 惡的災難性審判)後的生活」這一脈絡。來到創世記第十一章時,萬 國已在一片混亂中分散。萬國的衝突反映了人類整體的破碎。至於聖 經的最後一卷書,無疑更是刻意以萬國的得救作為最後高潮:萬國一 切罪惡被潔淨,把他們的財富、光輝帶入上帝的城,獻上自己得救的 榮光給上帝羔羊的榮光(啟二十一 24∼27) ,人類的失敗在生命河及 生命樹旁獲得醫治(啟二十二 1∼2)。在創世記和啟示錄這兩個宏偉 的描寫(萬國的原始與終極境界)中,聖經記載了這宇宙性的改變如 何落實的故事。簡言之,這是本書之前數章致力於闡述的上帝宣教使 命。上帝的宣教填補了創世記十一章萬國分散及啟示錄二十二章萬國 得醫治之間的間隙。按理說,上帝對萬國的宣教,在很多地方都比其

1. Duane L. Christensen,“Nations,”in Anchor Bible Dictionary, ed. David Noel Freedman et al. (New York: Doubleday, 1992), 4: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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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他的主題,更能提供解開聖經宏大敘事的鑰匙。 本書最後兩章(十四和十五章)將概覽這部分的聖經教導與期 盼,因為它是合乎聖經的宣教理念之核心。我們將看看舊約對於萬國 的描繪,是把他們視為上帝在以色列中間為以色列所行之事的見證 者,而以色列信仰與敬拜的終極期盼(即使不都是他們實踐的結果) , 便是希望萬國可以從這救恩史中獲益,知道要為此感恩。換言之,最 終萬國必要承認、敬拜以色列的上帝雅巍,盡上敬拜的責任,獲得當 中的福分。更值得注意的是,舊約在描述萬國納入以色列的那一日, 所使用的一些宣告及異象,到了那時候,以色列一詞的意思將要徹底 擴充、重新定義。這一切均構成了新約的萬國宣教視域,為參與這類 宣教的人,提供了強有力的聖經根據。2 進行上文概述的綜覽之前,我們必須先來重溫舊約從上帝的創造 心意及上帝主宰歷史的角度,對萬國所作的一些基本宣告。這是上帝 救贖萬國的宣教使命,得以在歷史中落實的平台和舞台。

上帝對萬國的創造及眷顧 萬國是被造及被救贖人類的一部分 雖然聖經首次提及萬國時,是在人類墮落與傲慢的描述中,不 過就算是洪水過後,聖經也都未曾暗示,種族或國家的多元性本身是 有罪的,或是墮落的產物—即使各國鬥爭的有害影響,確實是墮落 456

後的產物。 3 根據上帝的創造,萬國「就在那裡」 ,是人類既定的一部

2. Walter Vogels,“The New Universal Covenant,”in God’s Universal Covenant: A Biblical Study, 2nd ed. (Ottawa: University of Ottawa Press, 1986), pp. 111-42 為下文將觸及的一些主題提供了 頗有助益的概覽。 3. 這裡提到國家時,是根據舊約的用法,意思非常廣泛,而非指在宗教改革後的歐洲成形


分。舊約常提到的上帝對萬國的統治,只不過是反映了他們原是上帝 所創造的這一事實。當保羅在佈道語境中,以猶太人的身分向外邦人 說話,他就是預設了人類整合後將會有的萬國多元性,指出這是出於 創造者和祂對世界的主權眷顧。 「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 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徒十七 26) 。 雖然保羅在接下來的論述中,開始引述希臘作者的看法,他這一 節經文的措詞,卻原原本本地源自於舊約—在申命記第三十二章中 摩西的古老詩歌: 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邦, 將世人分開, 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 (申三十二 8) 因此,國家的特色是受造人類千變萬化多元性中的一個部分,與 上帝創造其他層次的美妙、多彩多姿的生物多元性相仿。 此外,新天新地得救人類的終末異象,也指向同一個真理。新創 造的居民不是單一的群體,或單一的全球文化。反之,他們將展現人 類歷代以來持續存在的多元性榮美:各族、各方、各民、各國將把他 們的財富與頌讚,帶入上帝的城中(啟七 9,二十一 24∼26)。聖經對 萬國的描繪猶如一盤生菜沙拉(所有原料保持其獨特的顏色、質感、 味道) ,而非熔爐(所有差異都攙和在一起)。新創造將保存原有受造 界的豐富多元性,墮落的罪惡影響卻被除去。換言之,上帝的宣教使 命不僅是拯救許多靈魂,更是要醫治萬國。

的較狹隘的「國家」觀念。見 Daniel I. Block,“Nations/Nationality,”in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nd Exegesis, ed. Willem A. VanGemeren (Carlisle, U.K.: Paternoster, 1996), 4:966-72; 及 Daneil I. Block, The Gods of the Nations: Studies in Ancient Near Eastern National Theology, 2nd ed.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1) 從種族、領土、語 言、君王、神祇的角度,為古近東和聖經的國家觀所提供的精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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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得救的人類維持了種族多元性的創造事實,並且在終末異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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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括了所有種族、語言和文化,這一事實對種族主義提出了強烈的抗 議。恕我無法在此探討這項課題,但挑戰人類墮落的這層面(種族主 義) ,肯定是宣教的重要任務,因為新約清楚指出,福音論及人類在 上帝面前的地位時,徹底摧毀了任何種族主義的假設。4

萬國都受上帝審判 我們思考生命、信仰與上帝的關係時,若主要是以個人主義的方 式,就很難理解以下的觀念:上帝能夠也的確與各國(不僅是其國民) 相處。然而,聖經毫無疑問地肯定這一點,並在漫長的歷史中以生動 的細節加以描繪。從出埃及記開始,萬國就在聖經敘述中扮演了自己 的角色。第一個故事成了典範。耶和華與法老的戰爭不僅是上帝與一 個冥頑不靈的個體之間的事;埃及全國都涉及了壓迫的罪,因此在上 帝執行解放人類的公義時受苦。 聖經的敘述更進一步指出,各個世代裡,萬國如何心懷惡意地對 抗雅巍和祂子民(例:亞瑪力人、摩押人、亞摩利人) ,有時甚至已壞 到無可救藥的地步,必須在上帝的審判中被毀滅(迦南列國) 。因此, 雖然上帝警告以色列不得傲慢地以為是他們自己的公義戰勝了迦南 人,祂卻非常肯定,是這些國家的罪惡,使他們被擊垮(申九 4∼6) 。 上帝有意藉以色列對迦南列國之罪,施行祂歷史性的審判。 布魯格曼針對舊約的萬國主題之研究非常傑出,但我認為他在這 一點上的論述卻非常不恰當。他認為,論及耶和華審判迦南人的經文 「強烈地強調,上主恩賜以色列時,其他國家是微不足道的」。他指上

4. J. Daniel Hays, From Every People and Nation: A Biblical Theology of Race, New Studies in Biblical Theology (Leicester, U.K.: Inter-Varsity Press; 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Press, 2003) 對這項問題進行了精湛、詳盡的聖經研究。Dewi Hughes, Castrating Culture: A Christian Perspective on Ethnic Identity from the Margins (Carlisle, U.K.: Paternoster, 2001) 提供 同樣深具洞見,但較為實用的分析。


帝「偏袒以色列」 , 「為了以色列的緣故,以非常嚴厲的口吻講述其他 的國家」。這是「意識型態的」 ,因為「聖經明目張膽、直接地利用雅 巍的主權來維護以色列的政治議程…… (列國的毀滅)消極地確立了 以色列對該地主權的合法性。」5 但是申命記第九章正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論據:以色列並非該地的 合法擁有者。她不比其他國家更公義。事實上,以色列是最應該被摧 毀的。以色列仍存在,是因為上帝的赦罪之恩。聖經重複地從道德、 神本的角度(不是自私的意識型態角度)描繪迦南各國的毀滅。雅巍 以神性的公義對付萬國顯著、過分的罪惡。以色列若效法迦南人,將 面臨同樣的下場。這些經文非但不是意識型態、自私的,反而明確地 駁斥了這些假設,並且構成對以色列的嚴厲警告:以色列必須像所有 其他國家一樣,承認自己觸怒上帝的罪行,並在祂面前悔改。 先知在針對列國的神諭中(不過,他們也提到盼望和可能的復 興) ,表達以下的強烈信念:列國大體上將因著各種原因而面臨上帝的 審判。這些原因主要是倫理方面的。以賽亞在一段被稱為「小型啟示 錄」的經文裡,以震撼心靈的措詞描繪了令人沮喪的事實: 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 因為他們犯了律法, 廢了律例, 背了永約。 所以,地被詛咒吞滅; 住在其上的顯為有罪。 地上的居民被火焚燒, 剩下的人稀少。 (賽二十四 5∼6)

5. Walter Brueggemann,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Testimony, Dispute, Advocacy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97), pp. 4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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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人類普世性的罪惡,面對的是上帝普世性的審判。聖經非常 清楚指出,這是人類(包括萬國和個人)預設的位置。正如 出埃及記的故事是耶和華救贖行動的典範,所多瑪、蛾摩拉 的故事則是上帝審判人類罪惡的典範。保羅描繪全人類的腐 敗,因此承受上帝的憤怒時,很有可能就是以這個更廣大的 傳統(以所多瑪事件的措詞和角度呈現的傳統)為背景。6 針對這陰沉的背景來看,上帝的使命是要祝福萬國。上帝的子民 是這祝福的管道,他們的宣教使命傳遞的是美好的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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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國家都能成為上帝審判的工具 上帝直接審判所多瑪、蛾摩拉,這敘述因此成了眾所周知上帝毫 不掩飾的憤怒象徵;上帝這種憤怒的審判行動,更在啟示錄中到達了 巔峰。不過,在一般的歷史進程裡,上帝則是使用一些國家作為落實 祂主權公義的工具。聖經這方面最經典的例子,就是聖經一再地把以 色列各支派佔領迦南的事實,詮釋為雅巍對「惡貫滿盈」社會施行的 審判(上帝在創十五 16 向亞伯拉罕預言此事時,他們仍未達到這狀 態)。聖經嚴厲警告以色列切勿把戰勝迦南之事歸功於自己的公義。 但是他們可以肯定且正確地引申,這是因為萬國自己的罪惡(申九 4∼ 6) 。上帝在此使用以色列來審判迦南人。 然而,以色列必須從他們歷史上這一段重要時期吸取的教訓, 卻不能叫他們感到安慰。事實上,如果上帝可用以色列審判罪惡的列 國,就能輕易地使用同樣的原則,把審判用在以色列身上。簡言之, 他們若是也犯了那些被他們逐出該地的列國所犯的罪,自己必將同樣 遭到他國的驅逐。雅巍可以使用以色列來審判其他國家,就同樣也可 以使用其他國家審判以色列。律法書裡就充滿了這類的警告(如,利

6. Philip E. Esler,“The Sodom Tradition in Romans 1:18-32,”Biblical Theology Bulletin 34 (2004): 4-16.


十八 24∼28,二十六 17、25、32∼33;申四 25∼27,二十八 25,49∼ 52,二十九 25∼28) 。 在以色列漫長的舊約歷史中,前述的第二種審判方向確實成了主 導。士師記第二章描述了早年以色列支派佔領迦南地後的種種行為模 式,而雅巍便一再使用其他國家,來向以色列的離經叛道發怒(如, 摩六 14;何十 10;賽七 18,九 11)。到了君王時代後期,先知更是認 為這世界上的偉大帝國,也不過只是上帝手中的杖,用以懲罰以色列 人: 亞述是我怒氣的棍, 手中拿我惱恨的杖。 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 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怒的百姓〔即以色列〕 。 (賽十 5∼6) 巴比倫後來成了上帝的審判工具,不僅懲罰以色列,也懲罰其他 國家。耶利米甚至曾呼籲其他國家承認以色列上帝雅巍的主權,順服 「祂的僕人」尼布甲尼撒(耶二十五 9,二十七 1∼11)。事實上, 「上 帝可以使用任何國家審判其他國家」的這一原則,不但可以應用在上 帝與以色列的關係;以西結書三十章 10∼11 節更指出,上帝也將藉著 尼布甲尼撒來審判埃及。當然,巴比倫後來也在先知審判的話語中受 責備。上帝雖用巴比倫來懲罰以色列,其過分的行徑卻使自己也要承 受上帝的憤怒。上帝這次使用瑪代和波斯的古列王,來表達自己的憤 怒(賽十三 17∼19,四十七 6∼7) 。 因此,這強烈的信息前後非常一致。萬國都在永活上帝雅巍的 手中,他們的勝利不能歸功於自己的神祇,而是雅巍的主權。上帝有 時能使用一個國家—任何國家—在國際事務領域落實歷史性的公 義。這件事本身並不代表說,如此被上帝使用的國家就比其他國家更 為公義(聖經曾明確地如此告訴以色列) 。這只意味著上帝仍然掌權。 第十四章/舊約視域中的上帝與萬國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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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國家都能領受上帝的憐憫 萬國因著犯罪及拜偶像而受上帝審判;這樣的普世性,也同樣可 以應用到舊約論及上帝憐憫的主題。雅巍對摩西顯明的自我啟示,在 為自己的良善及名字下定義時,就曾說道: 「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 憐憫誰就憐憫誰」 (出三十三 19;參照三十四 6∼7)。這原則不但在以 色列國內適用,任何國家都可從中獲利。 耶利米探訪了一位正在工作的陶匠後,提供了一個上帝公平對待 萬國的清楚表述。這位陶匠首先宣告自己的心意,之後卻因著陶土的 一些「回應」而改變計畫(因此改變了最後的結果)。耶利米由此觀 察學到的教訓是:上帝也同樣會根據人是如何回應祂的宣告,來作出 回應。耶利米書第十八章的陶匠隱喻,焦點並非上帝這位陶匠那不能 質疑的主權,而是陶土使陶匠改變心意的潛能。上帝藉著這個普遍的 原則,將之化為賜給任何時代任何國家的機會。若是某個國家聽見上 帝宣告即將臨到的審判時悔改,就可逃過劫數;另一方面,若某國在 上帝宣告的祝福之後,仍然行惡,就必遭受審判(耶十八 7∼10)。這 是上帝與萬國相處的普遍原則,在這之後,祂才將此原則迫切而明確 地應用在猶大的滅亡上。 約拿書可以被視為耶利米書十八章 7∼8 節所提原則的個案研究。 約拿宣告尼尼微即將滅亡。舉國上下悔改—上至君王,下至販夫走 卒。因此,上帝也「後悔」 (改變心意) ,不再審判。這卷書的奇異 461

轉折在於:雅巍對待其他國家時,如何顯著地彰顯自己身為上帝的憐 憫,這卻叫約拿覺得難堪。約拿非常熟悉雅巍在出埃及事件中顯露的 特質,並且還引述了主要的經文(拿四 1∼2;參照出三十四 6∼7)。 然而,約拿本應為之頌讚,或至少心不甘情不願地表達一下欣賞之事 (即耶和華竟然以賜給以色列的奇異恩典,來對待其他國家) ,在約拿 口中,卻成了苦毒的埋怨。 約拿書是聖經的宣教研究經常用來探討的書卷,有時幾乎被認為 是舊約惟一論及宣教的書。這裡提到一個有點像宣教士的人,他被差 派到另外一個國家,傳講上帝的話語。然而,約拿的角色與經歷雖很


吸引人,這本書所帶來的真正宣教挑戰,無疑是刻意集中在作者對上 帝的描繪。若約拿象徵以色列(這說法很有可能) ,這本書強烈地挑 戰以色列對萬國(包括先知所指上帝宣告將要審判的國家)的態度, 以及他們心中所以為上帝面對萬國的態度。約拿書結束時未解答的問 題,對於我們這些把自己的種族中心偏見強加於上帝的傾向,提出了 持久而又縈迴腦際的責備。7 若以約拿的故事,對比亞伯拉罕聽到上帝將要審判異教國家這消 息時的回應,將會發現一些有趣的事實。約拿奉差遣宣告尼尼微的滅 亡,卻逃跑,跳入一艘船上,後來還聲稱自己這麼做,是因為感到雅 巍將恢復一貫的本性,顯出憐憫。反之,亞伯拉罕聽見上帝要察看從 所多瑪、蛾摩拉發出的哀聲時,即刻代禱,並發覺雅巍比他起初討價 還價時所要求的更有憐憫。 麥當努認為創世記第十八章,出埃及記三十二至三十四章,詩篇 一○三篇 6∼10 節、以西結書第十八章之間有一個脈絡。 「全地的審判 者」無疑將秉公行義;但祂也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 , 「不喜悅惡 人的死,反倒要他們回頭而存活」。雅巍是在赦罪、憐憫中,對萬國 (不僅以色列)表彰自己的屬性。8 耶利米後來對猶大四周的國家指出,只要他們回頭,學習雅巍及 祂子民的道,必獲得上帝的赦罪與復興(耶十二 14∼17) 。這一獻議, 與耶利米向猶大提出的獻議相同,也以近乎相同的措詞來表達。然 而,重點在於上帝與以色列相處,跟在和列國相處時有一樣的態度, 並沒有偏心。他們都在雅巍的審判之下,都可歸向耶雅巍,獲得祂的

7. Howard Peskett and Vinoth Ramachandra, The Message of Mission, The Bible Speaks Today (Leicester: U.K.: Inter-Varsity Press; 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Press, 2003) 為約拿書提供 了精湛、有見地的近代宣教學解讀。 8. Nathan MacDonald,“Listening to Abraham – Listening to YHWH: Divine Justice and Mercy in Genesis 18:16-33,”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66 (2004): 25-43。麥當努認為,上帝與亞伯拉 罕在創世記第十八章的對話,其中一項目的就是要教導真正的先知代禱,以及上帝赦罪的 本性(後者是前者的依據) 。另見本書第十一章對這段經文的討論(420∼433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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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憐憫。 對於我們的宣教神學來說,這肯定是舊約中最基本的一個重要元 素。 • 若非萬國即將被上帝審判,就無需宣告福音。 • 若非上帝以憐憫、赦罪之恩對待所有悔改的人,就沒有福音

可以宣告。

萬國的歷史都在上帝掌控之下 我在前面的幾章裡,都曾強調以色列與雅巍關係的獨特性。他們 的揀選、救贖、立約與聖潔觀,使他們基本上有別於萬國。上帝只揀 選和呼召以色列(申七 7∼11;摩三 2) ;祂對以色列的救贖是獨特的, 其他國家未獲此救贖(申四 32∼39) ;祂只向以色列啟示自己的律法, 只與以色列立約(詩一四七 19∼20)。以色列因此必須在有別於所有 其他國家的實際倫理方面,體現、展現這個獨特性(利十八 1∼5)。 在上述這些層面中,上帝與舊約時代以色列歷史的關係,都是史無前 例,在其他地方也不曾出現的。 此外,我們也分別針對這些偉大、獨特宣告背後的宣教學含義, 做了討論。這一切都源自於上帝本身的宣教使命,以及以色列人在這 宣教使命中的身分與角色。上帝的宣教是要祝福地上萬國,但是祂選 擇了非常特殊的途徑—以色列民,來落實這普世的目標。他們的獨 特性是為了上帝的普世性,換言之,他們身為上帝選民的獨特地位, 是為了讓其他國家得以藉著亞伯拉罕蒙福。他們獨特的救贖故事,是 上帝至終(透過基督)救贖萬人脫離奴役的典範。上帝只把啟示託付 他們,是為了使上帝的律法最終能從他們的身上傳到萬國和地極。他 們獨特的社會、經濟、政治倫理結構,是為了顯明得救的人類群體在 上帝王權治理下應有(至終必有)的樣式。 因此,舊約以色列的這種獨特性,在每一個層面上,都是我們以 463

聖經為本宣教觀的核心信念。新約對基督獨特性的強調,以及教會對


身分與宣教的教導,都對應了這些層面。 然而,若認為這些以色列獨特性的宣告,意味著雅巍不參與他國 事務,就大錯特錯了。相反地,以色列的宣告中,其中有一項就是: 雅巍他們的上帝,同樣也是國際歷史舞台的至高行動者。萬國和他們 的君王(有意無意地)在以色列上帝(不是他們自己的神)的宏大藍 圖底下,編織自己的故事。 事實上,這個觀點反而使得獨特性的宣告變得更為明顯。以色列 並非只是聲稱雅巍獨特地揀選、拯救他們,並與他們立約,對其他國 家則不聞不問或漠不關心。如果以色列只是這樣認為,那麼原則上與 萬國認為自己的神祇對於敬拜它們的國家情有獨鍾的看法,其實並沒 有什麼差別。這是多神論者世界觀裡,神祇存在的目的。讓各國擁有 自己的神祇吧!讓這位神祇關注自己和子民的利益吧! 這種簡化而常見的「獨特性」 ,並非舊約的以色列對上帝的宣告。 那乃是一個更崇高、更普世的宣告;那樣的宣告若非真理,就是最要 不得的傲慢。根據以色列的宣告,雅巍的確是全地的上帝,掌管萬國 的歷史與命運。在萬國同樣也被含括進來的語境裡,雅巍與以色列建 立了一種真正獨特的關係。9 有時候,聖經則是以相當平凡的方式(幾乎像是加插的一句話) , 提及雅巍主宰著其他國家的歷史;但有些時候,聖經提及此事則是為 了引申一些非常驚人和不受歡迎的含義。 前者的例子,像是上帝對曠野中以色列人發出的警告。上帝警 告他們切勿入侵以東、摩押、亞捫人的地,因為逐出先前的居民後, 雅巍已把土地賜給這些民族—正如祂即將在迦南地為以色列做的事 (申二 2∼23)。雖然這些宣告幾乎是順帶提及,卻無損它們所蘊含的 神學意義。 事實上,申命記是把土地神學與「以色列擁有迦南地」連結在

9. Block, Gods of the Nations 為古近東國家如何看待它們的神祇、神祇與國家的關係、以色列 對耶和華所作的一些宣告的獨特性,提供了頗有助益的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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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一起,把這點考慮進來時,雅巍把土地賜給了其他國家的宣告,其背 後所蘊含的意義就更清楚了。這段經文三次提及耶和華把地賜給以東 (申二 5) 、摩押(申二 9) 、亞捫(申二 19) ,所使用的詞彙就是把土地 賜給以色列的典型詞彙。此外,根據古老的註腳(申二 10∼12、20∼ 23) ,舊時地圖上那段過往土地的移民及佔領過程,同樣也在雅巍的 掌控之下。這裡使用的措詞不僅與以色列殖民的措詞相同,也明確地 將兩者放在一起比較:其他國家佔領、殖民, 「就如以色列在上主賜給 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 (申二 12) 。 這些晦澀難懂註腳所蘊含的神學,比起新國際版聖經中的插句 用法(筆者可以諒解這樣的作法)所暗示的要多更多—這些蘊含的 神學,有些顯得比較明確,有些則沒那麼明顯。首先,這些註腳明確 斷言雅巍的多國主權。向法老宣告全地屬祂的上帝(出九 14、16、 29) ,早在以色列出埃及的歷史事件和移民過程前,就已在歷史上管 理著萬國的命運。就是這個主宰萬國的普世主權,在接下來的時代, 對以色列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因為他們的領土將被侵佔、奪去。後 來的先知直指雅巍「使用」亞述人、巴比倫人、波斯人在歷史上落實 祂心意的說法,其實正與上帝對萬國命運那終極、普世主導權的深刻 主題相符(參照申三十二 8;耶十八 1∼10,二十七 1∼7) 。 第二,這些註腳相對化了申命記本身的賜地傳統,卻未質疑或削 弱它。雅巍落實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把土地賜給以色列的宣告,是申 命記整體世界觀的基本支柱之一。然而,從原則面和純粹歷史的層次 上來看,這與上帝行在他國的事情並沒有什麼不同。根據上下文,以 色列擊敗西宏和噩,佔領他們的土地之事,和其他國家先前的移民和 侵佔沒有差別;這一切都是雅巍的主權安排: 既然上帝也把土地給其他國家,以色列的獨特性就不僅僅在 於領受雅巍的土地,也包括他與雅巍的立約關係。這約依據 的是上帝對亞伯拉罕應許的信實,以及上帝救他們脫離埃及 的歷史行動。若這約因著以色列的疏忽而受威脅,出埃及和


移民的歷史事實在面臨上帝的審判時,就會跟其他國家的移 民事件所差無幾。10 這也正是阿摩司說的重點。毫無疑問,阿摩司用了驚人的手法, 來表述這個神學信念。雅巍對以色列的立約認識是獨特的(摩三 2) , 但廣義而言,他們並不是惟一有雅巍相伴的國家,也肯定不是惟一擁 有出走、移民、殖民歷史的國家: 〔7a〕豈不是如同古實之子嗎? 以色列之子啊,你們對我(you to me)也是如此。雅巍 如此說。 〔7b〕我豈不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 領非利士人出迦斐託, 領亞蘭人出吉珥嗎? (摩九 7,筆者的譯文)11 很明顯地,阿摩司在此的目的,是要摧毀以色列人從他們的立約 措詞以及出埃及的歷史事實中,所發展出來的錯誤自信。他們不能在

10. Christopher J. H. Wright, Deuteronomy, New International Biblical Commentary (Peabody, Mass.: Hendrikson; Carlisle, U.K.: Paternoster, 1996), p. 36. 11. 7a 節是按希伯來文字詞順序的直譯。大部分英譯本把此句的意思譯為「你們以色列人對我 來說豈不與古實人相同嗎?」這譯法把反問句轉變為一個簡單的比較,削弱了以色列的特 殊地位: 「你和遠方的國家沒有差別/不比他們更好」 。然而,在希伯來文裡, 「你對我(you to me) 」通常表達從屬關係,即, 「你屬於我;你是我的」。這也正是「你是我的子民;我是 你的上帝」此一立約語言的一個部分。然而,意味深長的是,百姓叛逆地拒絕了雅巍和祂 的盟約(參照稱他們為「有罪的國」的第 8 節) ,因此忽視了「我是你的上帝」這宣告。佛 格(Walter Vogels)就是從「你對我」這片語的從屬角度解讀這段經文,因此認為第 7a 節 的反問句宣告其他國家像以色列一樣屬於雅巍: 「就如古實人(屬我一般) ,祢不是我的嗎, 以色列之子?」 (Walter Vogels, God’s Universal Covenant, p. 72)。如果希伯來文的詞序以此 為主要意思,那麼我們可以懷疑,一般的英文翻譯是否正確。無論如何,佛格正確地指出 了其他地方經常提到的立約從屬關係(即, 「你對我」這短語所表達的關係)。當然,佛格 不認為這段經文意味著其他國家與雅巍有立約關係,因為他們並不知道祂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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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彷彿其他國家對上帝來說都不重要的情況下,宣告「我們屬於上主」 。 他們提到自己的歷史時,無法不去察覺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歷史,雅 巍也活躍於他們的歷史之中。他們不但未能成為上帝的祭司國度(出 十九 6) ,反倒成了有罪的國。他們也許仍想被稱為雅巍的子民,但現 在祂是否願意被稱為他們的上帝,都已成了一個問題。他們蒙揀選的 獨特性非但未使他們免受審判,反倒使他們更暴露於上帝的懲罰(摩 三 2) 。 莫德(Alex Motyer)的註釋頗有助益: 從某個角度來看,以色列無異於其他國家……雅巍是世界各 國歷史、種族移民的主宰。從這角度來看,成為以色列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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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成為霍登托人(Hottentot)更好。同一位主統治萬人,預 定他們離開的地方、該走多遠、該在何處落腳…… 出埃及的歷史事件,和非利士人從迦斐託遷居或敘利亞 人從吉珥遷居的事件,是同樣彰顯上帝。那並未比上帝策動 的其他事件帶來更多必然的利益。上帝的歷史行動可因祂的 旨意成為祝福的途徑,但本身不能傳遞這福分。從這角度來 看,出埃及記的以色列與從迦斐託來的非利士人或(根據阿 摩司)不曾離開祖地的衣索比亞人,是同等的。 上帝的治理統管萬國,在道德的眷顧下觀察、審判他 們。雅巍評估某國子民時,並非看他們的歷史,而是他們現 今的道德。在這道德的審察之下,每個國家都是平等的。12 這些一針見血的要點,相當符合迄今所說的一切。這些對以色 列而言,都是非常清楚的。然而,備受爭議的問題是:阿摩司書九章 7 節對其他國家的看法之意義為何?阿摩司是否真的表示以色列無異

12. J. A. Motyer, The Message of Amos, The Bible Speaks Today (Leicester, U.K.: Inter-Varsity Press; 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Press, 1974), pp. 196-97.


於古實人、非利士人無異於敘利亞人?阿摩司使用歸屬和出埃及的措 詞,是否表示他承認這些國家在立約的基礎上,和以色列一樣與上帝 有同樣的關係? 佛格探討這段經文(和其他申命記的經文)是否意味著「上帝與 其他國家訂立類似的盟約」。13 他的答案是否定的。舊約顯然作出一些 清楚的宣告,顯示: 雅巍與列國的關係,跟祂與以色列的關係非常相似。祂直 接介入他們的歷史。他們因此屬於祂,必須對祂負責。若 列國拒絕與雅巍建立關係,將遭受類似以色列所受的懲罰 (誠如阿摩司書一至二章印證的)。然而,他們仍有盼望。 不過……我們將察覺一個主要的差異:列國不認識雅巍的啟 示。因此,嚴格來說,我們只能說上帝與以色列立約,不 能說祂與其他國家立約,因為立約的關係預設了彼此的認 識。14 簡言之,立約有兩方面的要求:以色列屬於雅巍,雅巍屬於以色 列( 「你是我的子民,我是你的上帝」 )。然而,在列國的情況中,我 們也許能說列國屬於雅巍,但雅巍仍不屬於列國。祂不是他們承認、 「擁有」 、敬拜的上帝。立約關係的相互性並不存在。 然而,儘管上帝與以色列的關係仍然擁有其獨特性,我們依舊必 須正視(也許比一般人更重視)舊約的這個傳統:地上萬國與雅巍有 關係。祂要他們負責,掌管他們各種不同的歷史。這是上帝與以色列 在歷史上互動(也是祂落實救贖宣教使命此一途徑)的平台。 呼召亞伯拉罕,使他叫萬國得福的上帝,同樣也是掌管萬國歷史 的上帝;呼召以色列成為祂寶貴財產、祭司國度的上帝,可以宣告「全

13. Vogels, God’s Universal Covenant, chap. 3. 14. 同上,71-7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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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地屬我」。15 我們必須抗拒所有馴化和簡化主義觀點,免得把雅巍限制 在以色列境內;我們必須正視舊約對祂的普世宣告。 如果說,地上萬國都在上帝的主權統治之下,而以色列又在某些 方面擁有獨特的地位和歷史,那麼,上帝在這兩個領域的活動間,彼 此有何關係?一般的國家與特殊的以色列有何「關聯」 ?我們可以用 四種方式描繪這關聯(這些在神學上都互有關聯) : • 列國可以見證、觀看雅巍在以色列對以色列人所行之事。 • 列國可從以色列立約的祝福中獲益。 • 列國將認識、敬拜以色列的上帝。 • 列國至終將被納入以色列的身分中,成為上帝子民。 現在,就讓我們來探討這四點。

萬國見證了以色列的歷史 以色列並非活在真空,抽離世界其他國家而存在。相反地,他們 活在非常熱鬧的國際舞台。銜接三大洲的迦南地是名副其實各國共處 的地區。因此,以色列在該地的生活,是其他國家都看得見的。從中 468

我們可以看到,舊約是如何思考以色列故事對於列國的影響。列國是 舊約許多歷史事件的觀眾或見證人(後者更為貼切) 。

15. 另見 Bernard Renaud,“Prophetic Criticism of Israel’s Attitude to the Nations: A Few Landmarks,” in Truth and Its Victims, Concilium 20, ed. Wim Beuken et al. (Edinburgh: T & T Clark, 1988, pp. 35-43; Paul R. Raabe,“Look to the Holy One of Israel, All You Nations: The Oracles about the Nations Still Speak Today,”Concordia Journal 30 (2004): 336-49。


見證了上帝大能的救贖工作 外邦人聽見就發顫; 疼痛抓住非利士的居民。 那時,以東的族長驚惶, 摩押的英雄被戰兢抓住, 迦南的居民心都消化了。 驚駭恐懼臨到他們。 上主啊,因為祢膀臂的大能, 他們如石頭寂然不動, 等候祢的百姓過去, 等候祢所贖的百姓過去。 (出十五 14∼16) 摩西之歌的歌詞便預見了蘆葦海邊剛剛發生的偉大救贖事件,會 對周遭列國所造成的影響。該地區最強大帝國—法老的埃及—的 明顯潰敗,無疑讓各個想要阻礙以色列的小國感到害怕。一個世代以 後,這首歌所提到此事如何影響列國的預告,被證實是正確的—這 是喇合對約書亞的探子說的(書二 9∼11) 。 然而,即使在過蘆葦海之前,上帝在埃及的大能之舉也都是所有 埃及人「看在眼裡」的。誠如佛格所言, 「在……的眼前」往往具有 「在見證人面前」的意思,意即公眾所見證、可驗證的行動。 在司法的語境中, 「在……的眼前」這用語意味著在合法證 人面前採取的行動(例:耶三十二 12)。在某些文本中,看 見某事發生的人不僅是觀眾,也是見證人,應有自己的立場 (申三十一 7;耶二十八 1、5、11) 。 常有人說,在列國眼前,雅巍賜福給以色列。換言之, 列國是見證人,但他們同時也需要採取他們個別的立場。16

16. Vogels, God’s Universal Covenant, pp. 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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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因此,摩西、亞倫的神蹟行在「法老和臣僕眼前」。他們也「在 一切埃及人眼前」 、 「在列邦人眼前」離開埃及(出七 20;民三十三 3; 利二十六 45)。因此,列國被迫得反思他們所見證的,並對雅巍的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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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及大能進行推論。聖經以同一個措詞描述以色列見證上帝「在以色 列眾人眼前」 (申三十四 12;參照申四 34∼35)所行之事時,也對以色 列作出同一呼籲。 以西結對上帝在以色列早期歷史中的壯舉,也有同樣的理解。上 帝審判以色列的行動雖是完全合理的,祂卻不斷抑制自己的憤怒,繼 續保守、拯救他們。這一切都是為了保護祂自己在列國中的名聲,祂 在他們眼前帶以色列人出埃及。 「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 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在這列 國人的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 (結二十 9;參照結十四 22) 。 當以西結預告上帝將在審判後復興以色列,措詞就更著重在列國 身上了。萬國將真正看見誰是真神。

見證了以色列的立約責任 古今的條約、盟約都需要證人。在以色列舊約時代的國際條約 中,證人一般是各方不同的神祇,或被神化的自然界(天、地、海、 山等)。當然,在以色列的情況中,根據定義,沒有任何神祇可被傳 召為以色列與雅巍的立約作見證。祂是天地獨一的真神。因此,以擬 人化方式表述的大自然,便被派來執行此一任務。 「我今日呼天喚地 向你們作見證……」 (申四 26;參照申三十 19,三十一 28,三十二 1; 賽一 2;耶二 12;彌六 1∼2) ,然而,地是列國的居所,依此類推,列 國也同樣被描繪為雅巍與以色列間立約關係的見證人。當彌迦根據立 約關係,對以色列提出法律的訴訟時,也對兩者作出呼籲: 萬民哪,你們都要聽! 地和其上所有的,也要側耳而聽! 我主上主從祂的聖殿要見證你們(即撒瑪利亞和耶路撒


冷【第 1 節】 )的不是。 (彌一 2) 耶利米書六章 18∼19 節和阿摩司書三章 9 節,同樣呼籲列國(這 裡指明亞述與埃及兩國;他們是當時最強大的國家) ,見證上帝與以色 列的立約(或後者的違約行徑) 。 然而,列國不僅受吩咐見證盟約的訂立與違背。最理想的是,他 們應該能觀察以色列按此約的生活。事實上,上帝子民的社會生活所 體現的上帝之道和智慧,也是他們對列國的見證,而根據聖經,這見 證是促使列國順服上帝律法的主要動機。誠如上文已提及申命記四章 6∼8 節的宣教學含義,這段經文把列國描繪為關注和欣賞以色列的觀 眾,他們看見以色列敬拜、祈禱的上帝親近以色列,而且有其果效; 也察覺整卷申命記所體現和建構的社會制度,是何等正義。 因此,列國原則上不但受邀觀看上帝為以色列所行的一切美好之 事,也理應能夠看見以色列以公義、守約的生活作出回應。換言之, 以色列在列國眼前的一舉一動,不僅有歷史的意義,也帶來激進與倫 理的挑戰。 上帝的宣教使命,也包括了上帝的子民如何按著上帝的道,在列 國眼前生活。17

見證了上帝對以色列的審判 可悲的是,這理想並未實現。以色列還未離開西奈,即已陷入災 難性的叛逆與背道—敬拜金牛犢(出三十二至三十四章)。上帝表 明要完全毀滅他們,卻因摩西的代求而擱置。除了提醒上帝,祂曾與 亞伯拉罕立約外,這個代禱也因著出埃及事件中,上帝與以色列建立

17. 佛格提出了意蘊很深的另一點:在古代條約裡,證人(即,神祇)理當懲罰違約的一方。 在以色列律法裡,證人也同樣參與被他們指證者的處決過程。 「見證人要先下手」 (申十七 7)。 「這一切足以解釋,為何見證雅巍與以色列立約的列國,也是上帝詛咒與祝福的工具。 以色列被世界審判。」Vogels, God’s Universal Covenant, p.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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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了新的關係,而有如此訴求:摩西警告上帝,若祂執意這麼做,列國 (特別是埃及人)將如何評價祂?若雅巍在埃及人及其他國家的「眼 前」帶以色列離開埃及,現在千萬不要以為可以在曠野中除滅他們, 彷彿無人留意。如此公開的行動不能在暗地裡撤銷。 如果說,列國必須根據偉大的出埃及事件,而對雅巍偉大的救 贖大能進行推論;如今面對這令人震驚的轉變,他們又將得出什麼結 論?他們豈不會推論,雅巍若不是無能(無法完成自己開始的任務) , 就是惡毒(應許他們得救,卻毀滅他們) ?上帝願意讓自己的名聲在 中東一帶變成這樣嗎? (見出三十二 12;參照民十四 13∼16;申九 28。) 這大膽的代禱背後有個明顯的假設:上帝在憤怒之下對以色列所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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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和祂對他們的憐憫之舉,列國同樣看在眼裡。這是舊約多處經文 呼應的要點。 以色列的失敗並未使上帝感到意外。有趣的是,申命記以失敗 開始,也以失敗告終。這卷書的第一章記載了出埃及世代未能與上帝 同行,佔領應許之地;書末則提及摩西之後的世代,不出所料地仍然 無法忠於與雅巍所立之約。這將來的失敗必使上帝最終傾注審判。屆 時,列國將再次驚訝地觀看: 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 「上主為何向此地這樣行 呢?這樣大發烈怒是什麼意思呢?」 人必回答說: 「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上主—他們列祖的 上帝,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申二十九 24∼25) 以西結苦苦思索上帝與其子民相處的公開性質,因為他自己就 是隸屬於經歷上帝憤怒完全傾注的被擄世代。他承認、接納以色列所 受的懲罰,乃是道德的必然定律,並用了五年的事工嘗試說服第一批 被擄者接受這點。以色列的罪極為荒唐、令人憤慨,並且全無悔意, 上帝根本別無選擇,必須落實立約時的警告,使他們因著流亡的詛咒


散居列國。這詛咒在起初上帝對他們的警告中,便已扮演著重要的角 色: 人子啊,以色列家住在本地的時候,在行動作為上玷污那 地。他們的行為在我面前,好像正在經期的婦人那樣污穢。 所以我因他們在那地上流人的血,又因他們以偶像玷污那 地,就把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我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 散在列邦,按他們的行動作為懲罰他們。 (結三十六 17∼19) 然而,解決了一個問題之後(上帝對以色列所犯之罪的道德憤 怒,以及懲罰這罪的必要性) ,卻引發另一個問題。上帝的名譽— 即祂的名字,雅巍—如今嚴重受損。祂的名被列國嘲笑,因為(根 據他們對時事的詮釋) ,雅巍顯然和被巴比倫侵吞的許多小國所膜拜 的戰敗神祇沒有差別。以西結描述以色列人被擄的效應時,表達的正 是此意:以色列褻瀆了雅巍的名。這裡的褻瀆並非指說髒話,而是指 把聖物當作凡俗之物。雅巍的名未獲得尊重,人們不尊其為獨一、永 生上帝、以色列聖者的名。以色列本該引導列國進入蒙受雅巍祝福的 領域,卻使祂的名成了這些國家的笑柄。 他們到了所去的列國,就使我的聖名被褻瀆;因為人談論他 們說,這是上主的民,是從上主的地出來的。我卻顧惜我的 聖名,就是以色列家在所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 (結三十六 20∼21) 。

見證了上帝使以色列復興 以西結進一步宣告,上帝如何解決自己面對的兩難,和當初造成 這兩難的事件一樣,都會看在列國的眼裡。換言之,上帝若懲罰以色 列,就為自己的道德公義平反了,卻可能在列國眼前名譽受損(摩西 在數個世紀前已發出這警告) 。因此,上帝決定赦免、復興他們。 第十四章/舊約視域中的上帝與萬國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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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不過,這裡必須說明,這不僅是為了拯救以色列脫離被擄的黑 洞。上帝的情感比祂對以色列的愛還要更廣(但不是更深)。這強烈 的情懷是:祂要保護自己在列國的名譽,使他們最終認識、尊祂— 雅巍—為上帝。因此,列國將見證上帝復興以色列,正如他們見證 起初的救贖行動(出埃及事件)一樣。他們如何見證立約的審判(被 擄) ,也將見證上帝復興的拯救(回歸) 。 因此,在提到以西結書三十六章 24∼38 節的美好應許(包括聚 集、潔淨、新心、新靈、神的靈、順服、回歸故土、盟約祝福)之 前,有一個提醒是:其最主要、終極的目的,是在列國眾目睽睽之下 榮耀上帝的名。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全權之上主如此說: 「以色列家 啊,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就是在你們到 的列國中所褻瀆的。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 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在他們眼前, 在你們身上顯為聖潔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上主。這是我 主上主說的。」 (結三十六 22∼23) 結束對以西結書的討論前,我們必須稍提第三十八至三十九章 那眾人皆知的終末描繪。這裡描述瑪各的王子歌革率領各國攻打上 帝的子民,之後徹底、完全被毀。其核心信息是:上帝明顯而終極地 彰顯,祂自己如何保護祂的子民脫離想要毀滅他們的人,而列國將因 此認識榮耀的雅巍。以西結的典型特徵是喜歡提供畫作的細節,而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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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在末日預言的角度中,又以鮮豔而血腥的方式將其圖像放大;我們 可能太被這些元素吸引,以致忽視了以西結書三十八章 16、23 節, 三十九章 6∼7、21∼23、27∼29 節重複出現的信息;至終,列國將看 見、知道上帝為其子民所行的一切,並作出無法否認的結論。 這一段(論及萬國見證上帝在以色列所行之事) ,對本書致力於 建構的宣教釋經學有何意義?我一直強調,我們用以建構聖經宣教學


的主要原料,必須是上帝自己的宣教。我們也已看見,上帝的宣教與 上帝要全受造界認識祂的旨意息息相關。這是祂要在人類歷史中達到 的目標。這目標不僅包括祂為了拯救世界這偉大議程而揀選的子民。 即使我們和聖經經文一樣專注於上帝與其子民相處的故事,也必須記 得,上帝在祂子民當中行事時,一直都注意在旁觀看的列國。列國不 僅是這敘述的配角。上帝的心意是要他們成為上帝行動的見證。這些 事情「在他們眼前」發生。上帝因此期盼他們對所見證之事作出回 應,誠如佛格所言: 上帝對列國的心意基本上與祂對以色列的心意相同,因為兩 者「必知道我是雅巍」。列國並非純粹旁觀只與雅巍和以色 列有關的事,而是世界參與的見證。雅巍與以色列的歷史盟 約一開始已有普世層面。列國是真正的見證。耶和華拯救、 懲罰、復興以色列時,同時也向列國傳道。18 我在討論以色列一些先知(包括以西結)論及列國的神諭此一層 面時,曾這樣概述過: 先知因此意識到兩項互補的真理。雅巍在列國所行之事, 至終是為了以色列的益處;另一方面,雅巍為以色列所行之 事,至終也是為了列國的益處。此一雙重事實非常重要,因 為它保存了上帝主宰萬國的普遍性,同時承認祂與以色列關 係的獨特性。上帝對萬國的眷顧、主權與祂救贖自己子民的 心意有關,但祂在祂子民當中的救贖工作,則與祂對列國的 宣教心意有關。兩者不可分割…… 同樣的道理,倘若以賽亞和以西結的上帝仍是我們的上

18. 同上,67-6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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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帝,仍坐在宇宙的寶座,我們就必須觀察國際時事,嘗試 辨明上帝的哪些行動影響了祂子民—教會—的生命與見 證。此外,我們必須探討,教會的生命與見證是否落實聖經 的宣教行動,把上帝的祝福帶給列國。上帝為教會的緣故治 理這世界;上帝呼召教會,是為了世界。我們必須把我們的 神學與宣教集中於聖經中這兩極的動力。19

萬國因以色列得福 針對列國被動地觀察上帝在以色列中所行的一切,舊約並不以 此為滿足。列國將看見,上帝對以色列所行的,不僅是時而令他們 欽佩,時而令他們害怕之事;整個故事,至終是為了他們的益處。或 者,用觀眾的比喻來說,整齣戲是為了觀眾的利益。有兩首詩篇可描 述這角度的探索。

詩篇第四十七篇 萬民哪,你們都要拍掌! 要用誇勝的聲音向上帝呼喊! 因為上主至高者是可畏的; 祂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 (詩四十七 1∼2) 透過這段文字,詩篇作者邀請列國一同來讚美以色列的上帝雅 巍。拍掌是相當普遍的記號,象徵集體的認可。鼓掌的人認可這件事

19. Christopher J. H. Wright, The Message of Ezekiel: A New Heart and a New Spirit, The Bible Speaks Today (Leicester, U.K.: Inter-Varsity Press; 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Press, 2001), p. 260。至於「上帝為教會的緣故治理這世界」的概念,請參考以弗所書一 21∼22。這段經 文論及基督「為教會」統治宇宙。


為他們帶來了歡愉或益處。這個行動表達了欣賞及感謝,是有形、有 聲的感謝形式,補充或替代言語的功用。 詩人為何要請世上列國向上帝鼓掌?答案乍看之下似乎不合常 理: 「祂〔雅巍〕叫萬民服在我們以下,又叫列邦服在我們腳下。」 (詩 四十七 3) 列國受邀請向耶和華鼓掌,因為祂是藉著以色列擊敗他們的神? 這就像是邀請被擊敗的國家人民,向侵略他們的國家說謝謝!這首詩 是否只是一種以敬拜作為偽裝的帝國主義文學?想要跳脫這樣的指 責,惟一的解讀方式就是看出經文背後更深一層的神學信念,相信上 帝自古以來就在祂和以色列及列國的相處中掌權。 經文之所以可以呼籲列國齊為雅巍鼓掌,是因為終極而言,即使 是迦南人在歷史上被以色列擊敗的事實,也都應該視為一件值得全體 人類頌讚上帝的歷史事件。以色列所面對的迦南歷史文化,腐敗得使 上帝必須審判,而行使這審判的上帝自然也就是全地的王(這是這首 詩篇反覆強調的)。終有一日,人人都要承認祂普世王權的公義,而 列國將是最終的受惠者。

詩篇第六十七篇 另外一位詩人,則在詩句中採納了以色列祝福詞彙及禮文中,最 耐人尋味的經文,即民數記六章 24∼26 節的亞倫祝福。祭司的首要任 務就是「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 ,而雅巍親自祝福祂的子民。 當然,祝福是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 的後代將與上帝保持關係。在此關係中,他們必定得享上帝宣告及保 護的福分。不過,他們也必須成為他國蒙福的管道。因此,詩篇第 六十七篇的作者對亞倫的祝福作出一些修改(詩人在聖所敬拜時,大 概也曾重複聽見這祝福) 。 他首先把這祝福的陳述形式轉變為禱告,彷彿這麼說: 「是的,願 上帝根據這些話行事;願上帝—我們的上帝—祝福我們」。另一方 面,他把這祝福翻轉過來,求上帝使祂的祝福不但成為以色列讚美的 第十四章/舊約視域中的上帝與萬國 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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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焦點,也成為地極萬民的讚美焦點: 願上帝憐憫我們,賜福與我們, 用臉光照我們, 好叫世界得知祢的道路, 萬國得知祢的救恩。 上帝啊,願列邦稱讚祢!願萬民都頌讚祢! (詩六十七 1∼3) 一如詩篇第四十七篇,本詩的焦點(第 4 節)同樣也是上帝對於 萬國的公義統治;不過,第 6 節在政治層面之外還附加了一個經濟因 素—上帝藉由田地豐收賜福與人, 20 因此,全詩的最後兩節,便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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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詩推入了含括上帝、以色列及其國土、列國與全世界這普世性的 巔峰: 地已經出了土產; 上帝—就是我們的上帝要賜福與我們。 上帝要賜福與我們; 地的四極都要敬畏祂! ( 詩六十七 6∼7) 有些經文以非常類似詩篇六十七篇 6 節的措辭,提到「地將出土 產」 ( 只有細微的語法差異) ,這能幫助我們理解這首詩的完整含義。 這些經文包括利未記二十五章 19 節(上帝向以色列應許,若遵守禧 年,必獲得食物的供應)及利未記二十六章 4 節(上帝應許以色列,

20. 根據典型的用法,’erex 這字指以色列地(這無疑是第 6 節所指的豐收之地)和全地(第 2、 4、7 節)。這常見的用詞體現了一個神學真理:以色列之地有著象徵及終末性的參考意義: 也就是全地;同樣的道理,以色列子民在上帝對於全體人類的計畫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 色。


若遵行律法,必持續蒙福)。或許,詩人心中就是因為想到這些妥拉 記載的應許,才會預見到一群順服的子民,如何在上帝主權的統治 下,得享此一福分。詩篇八十五篇 12 節同樣把應許置於「悔改、順服 的子民」這樣的脈絡中。事實上,另外還有兩段先知書的經文,內容 也非常相似。 以西結書三十四章 27 節以這些措辭提到農業的豐產,指出這是上 帝應許以色列結束被擄後,以色列復興的一部分。在被擄後時期,撒 迦利亞書八章 12∼13 節再次提到這點,作為上帝與他們恢復立約關係 的記號。撒迦利亞把這些應許的話與亞伯拉罕之約連結起來,指出以 色列將再次叫萬國「得福」 ,不再成為被咒詛的對象。21 上帝的子民將 獲得新的開始。撒迦利亞如是描述: 因為他們必平安撒種,葡萄樹必結果子,地土必有出產,天 也必降甘露……猶大家和以色列家啊,你們從前在列國中怎 樣成為可咒詛的;照樣,我要拯救你們,使你們叫人得福(亞 八 12∼13,筆者的譯文)22 有人認為,詩篇第六十七篇和撒迦利亞書第八章也許與同一個歷 史脈絡有關,即後被擄時期的豐收,正象徵著上帝落實祂的應許,保 護、祝福祂歸回的子民。若然,這兩段經文顯然不只為了證明上帝重 新祝福以色列,而是認為以色列蒙福,乃是上帝在地上萬國的豐收之 初熟果子。

21. 在這脈絡中,撒迦利亞的預言大概有此意思:曾把以色列這名當成詛咒之語(因為它明顯 地「不吉利」 )的列國,將把它改變為祝福語(因為上帝明顯地復興他們) 。 22. 最後一個子句的譯文,意識到這普遍的句子結構:兩個論及未來的句子相繼出現,而後者 是前者的目的。上帝將拯救以色列,他們將叫人得福。 「叫人得福」是上帝起初對以色列的 心意。因此,祂全新的救贖行動是要使這心意得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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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因此,詩篇第六十七篇也許呼應了這預言: 「地已經出了土 產」 ,如今願上帝祝福我們(參照亞八 13) ,願列國看得見此 事…… 地已經出了土產; 上帝—就是我們的上帝要賜福與我們。 上帝要賜福與我們; 地的四極都要敬畏祂…… 這段話顯然與撒迦利亞書第八章的經文相似。新時 代—復興的時代—已經開始。上帝所賜的新豐收,象徵 了這新的時代。如今願上帝繼續賜福祂的子民,願列國看 見、明白…… 這象徵著上帝的歷史繼續發展,但不限於祂的子民。這 深具重要象徵意義的豐收,是為了吸引列國的注意,使他們 承認、讚美上帝。上帝與以色列的特殊歷史,是為了叫萬人 得福—這是撒迦利亞書第八章的預言所宣告的。23 布魯格曼認為,有鑑於詩篇第六十七篇整體的普世化主題,最後 一節的「我們」也許不只是以色列(他們顯然是第 1 節的發言者) ,也 包括列國。這也許是詩人的用意,也許不是,但「無論如何,這首詩 篇預見全地及萬民如今歡欣地承認雅巍的主權,充滿感恩地從雅巍領 受被造界獲得妥善治理所帶來的福分。」24 最後,詩篇第六十七篇呼應了亞倫的祭司禱告,很可能這首詩 正是出自祭司的手筆。整首詩吸納了以色列在列國中所扮演的祭司

23. Eep Talstra and Carl J. Bosma,“Psalm 67: Blessing, Harvest and History,”Calvin Theological Journal 36 (2001): 308, 309, 313. 24. Brueggeman, Old Testament Theology, p. 501.


職分,以及這一切的宣教意涵。泰特(Marvin Tate)引述了「亞伯拉 罕斯(I. Abrahams)的《希伯來祈禱文、法利賽主義與福音的註釋》 (Annotations to the Hebrew Prayer Book, Pharisaism and the Gospels ) 對詩篇第六十七篇的重要闡述」 : 這首詩是一個廣義的救恩禱文—不僅為以色列的救恩,也 為全世界的救恩禱告。以色列的祝福是要叫萬人得福。特別 在這詩篇裡,詩人不僅採納祭司的用語(民六 22∼27) ,也 聲稱以色列有神職的尊嚴。以色列是世界的大祭司……如果 以色列被上帝的臉光照耀,世界就不可能仍處在黑暗。25 因此,以色列既知自己是這偉大、豐盛祝福的領受者,就能歡呼 道: 「以上主為上帝的,那國是有福的!」 (詩三十三 12)他們知道上 帝在他們歷史中所賜、所行的一切,至終將使其他國家為之感恩,因 為上帝應許從亞伯拉罕的後裔興起以色列,至終就是為了使這些國家 獲益。這些國家將成為以色列所經歷之祝福的終極受惠者。這本是上 帝的心意。

萬國將敬拜以色列的上帝 對於上帝所賜的福分與益處,敬拜與順服是惟一恰當的回應。 這是以色列的另一項核心信念。不過,如果他們是如此,萬國也是如 此,因為後者同樣也在上帝祝福的範圍內。是的,以色列為所領受的 祝福獻上讚美,有著宣教的功能,能夠對列國發出宣告。 26 因此,好

25. Marvin E. Tate, Psalms 51-100,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20 (Dallas: Word, 1990), p. 159. 26. Patrick D. Miller,“‘Enthroned on the Praises of Israel’: The Praise of God in Old Testament Theology,”Interpretation 39 (1985): 5-19。另見 141 頁從這篇優秀的文章引述的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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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些經文預告了列國的讚美,一些經文甚至還提及了列國的順服。27 這個主題對於我們的綜覽,有著非常重大的宣教學意義,因為上 帝的宣教使命是要引導整個受造的世界和萬國,一同向祂敬拜。這是 聖經正典末後異象的主要元素。在舊約時代,列國如何被引導敬拜、 順服以色列的雅巍,仍是一個謎(這是保羅承認的) ,但舊約聖經明 確指出,列國終有一日必敬拜永活的獨一真神。預見此景的經文多不 勝數。這些經文都典型地混合了詩篇與先知書的元素。

詩篇 詩篇以列國敬拜以色列上帝雅巍的主題開始,也以此主題結束。 因此,我們只能指出關鍵的經文,無法提供更多註解。一些簡單的歸 類有助我們對這些資料的理解。 479

列國將來必因以下原因讚美雅巍: • 回應祂大能之舉 • 回應祂對全宇宙公義的統治 • 回應祂為錫安帶來的復興 • 與受造界的萬物一同讚美 上帝的大能行動。好些詩篇頌讚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大能之 舉,有時也頌讚祂在被造界的壯舉,並在這脈絡中呼籲列國一同讚美 祂。詩篇第六十六篇提到,上帝的大能將區別出祂的仇敵(這些仇敵

27. 韓史考特(S c o t t H a h n)熱切地為他所謂的「敬拜儀式釋經學」辯護。 「敬拜儀式釋經 學」指一種探討聖經的觀點。根據此觀點,聖經的首要主題是上帝帶領人類恢復對創造上 帝喜樂、滿足的敬拜。他這篇生動、頗有洞見的文章,與本書詳述的宣教釋經學非常一 致,因為我強調上帝要全受造界認識、敬拜祂的心意,有著宣教上的重要性。見 Scott W. Hahn,“Canon, Cult and Covenant: Towards a Liturgical Hermeneutic,”in Canon and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Craig Bartholomew, et. al. (Carlisle, U.K.: Paternoster; Grand Rapids: Zondervan, forthcoming)。


將在滅亡前畏縮)和心甘情願敬拜祂的人。 當對上帝說:祢的作為何等可畏! 因祢的大能, 仇敵要投降祢。 全地要敬拜祢, 歌頌祢, 要歌頌祢的名…… 萬民哪,你們當稱頌我們的上帝, 使人得聽讚美祂的聲音。 (詩六十六 3∼4、8) 詩篇第八十六篇則把列國的敬拜,安置於耶和華獨特性的脈絡處 境裡。祂無與倫比的大能之舉,正展現了這個獨特性: 上主啊,諸神之中沒有可比祢的; 祢的作為也無可比。 上主啊,祢所造的萬民 都要來敬拜祢; 他們也要榮耀祢的名。 因祢為大,且行奇妙的事; 惟獨祢是上帝。 ( 詩八十六 8∼10) 詩篇第九十六篇和詩篇第九十八篇非常相似。兩者皆頌讚雅巍對 一切受造物的王權,並呼籲人們唱新歌,歌頌上帝偉大的救贖、創造 之工,而這首新歌將傳遍列國。這首新歌的內容基本上源自以色列的 舊歌—有著雅巍的名字、救恩、榮耀、大能之舉,其新穎之處在於 頌唱的地點(全地)及歌唱者( 萬民)。以色列的舊曲成了新歌。開 始頌唱這首新歌的吟唱者不斷擴展,直到地極。詩篇第九十六篇特別 意識到這普世異象所具有的辯論或對抗本質,因為它必定改變其周遭 第十四章/舊約視域中的上帝與萬國 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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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的宗教環境。人們必須認清其他神祇的真面目:祂們「都屬虛無」 (詩 九十六 5)。列國必須把所有榮耀獨歸雅巍,向祂獻祭(詩九十六 7∼ 9) 。 你們要向上主唱新歌! 全地都要向上主歌唱! 要向上主歌唱,稱頌祂的名! 天天傳揚祂的救恩! 在列邦中述說祂的榮耀! 在萬民中述說祂的奇事! (詩九十六 1∼3) 詩篇第九十七篇和詩篇第九十九篇也是類似的一組經卷,宣 告「上主作王」 ,呼籲人讚美上帝,呼籲全地和遠方的國家歡欣(詩 九十七篇) ,列國與全地顫抖(詩九十九篇)。會期待有這樣的回應, 雅巍的偉大、公義、聖潔、赦罪之恩乃是主要的原因。 詩人在詩篇第一三八篇頌讚上帝,並為自己與上帝的關係禱告。 在頌讚與禱告之際,詩人令人矚目地為全世界禱告。我們再次看見, 人們期待的列國頌讚,與他們將認識的雅巍及其偉大真理有關。列國 的頌讚並非空泛的歡呼,而是充滿扎實的聖經內容:列國將前來讚美 雅巍,頌讚祂的話語、道、榮耀。 上主啊,地上的君王都要稱謝祢, 因他們聽見了祢口中的言語。 他們要歌頌上主的作為, 因為上主大有榮耀。 (詩一三八 4∼5) 上帝的主權統治。萬國必前來敬拜雅巍的預告,源自惟獨雅巍統 治全世界的神學宣告。這樣一個終末景觀,正是出自於我們在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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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探討過的獨一神論主題。雅巍的王權是公義的,列國有理由頌讚;


詩篇第六十七篇已提及這點(參本書 565∼567 頁) 。 詩篇第二十二篇把列國的敬拜置於普世的框架中:窮人、富人(即 社會各階層〔詩二十二 26、29〕 )都要敬拜。已逝世、未出生的世代 也要敬拜祂(詩二十二 29、31)。不管是縱向的人類社會或橫向的人 類歷史,萬民將要讚美雅巍這位主宰: 地的四極 都要想念上主,並且歸順祂; 列國的萬族 都要在祢面前敬拜。 因為國權是上主的; 祂是管理萬國的。 (詩二十二 27∼28) 詩篇第二篇則指出,雅巍的統治是對列國的嚴厲警告,警告他們 切勿繼續悖逆祂,反倒要明智地謙卑敬拜祂: 現在,你們君王應當省悟! 你們世上的審判官應該受管教! 當存畏懼事奉上主, 又當存戰兢而快樂。 (詩二 10∼11) 列國應當對雅巍有此態度,因為祂在錫安膏立君王。聖經提及的 歷史性大衛君王愈來愈空洞,因為坐在這寶座上的人比列國更叛逆。 以色列君王非但未能引導以色列進入正途,讓列國因此承認雅巍、蒙 祂祝福、敬拜祂,反倒因自己的罪孽招致使他們在列國眼前蒙羞的事 件。28

28. 大衛王朝君主的失敗,也許為理解這首詩的結構提供了一些線索。本章基本上採用主題式 的方法探討詩篇,以研究它們的宣教意義。然而,愈來愈多人有興趣從正典的角度,來整

第十四章/舊約視域中的上帝與萬國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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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的 The Mission of GOD 上帝復興錫安。不過,這些後來所寫作的詩篇,在深深地哀悼那 些蒙羞事件之後,錫安復興的盼望也開始出現,一如先知書所說的。 這也是列國將來讚美雅巍的因素。就算是在以色列讚美之前,上帝復 興以色列,拯救他們脫離被擄絕境時所行的美妙之事,也都將使列國 讚嘆(詩一二六 2∼3) 。 詩篇第一○二篇巧妙地把復興的錫安與敬拜的列國聯繫起來。 這首詩似乎深深地影響了猶太人的盼望,而這盼望則產生了耶穌和祂 跟隨者的宣教使命。這裡預告的情景是:錫安復興後,列國將聚集敬 拜、頌讚神,耶路撒冷將迴蕩著以色列與列國的同聲讚美。這一系列 的描寫,肯定影響了保羅對自己的時代和宣教使命的觀念:以色列的 復興、列國聚集、兩者一同歡欣。 祢必起來憐恤錫安,

體解讀詩篇。這也許對宣教有另外一些層面的意義。自 Gerald H. Wilson, The Editing of the Hebrew Psalter (Chicago: Scholars Press, 1985) 這份深具影響力的著作面世以來,其他學者 也開始探討從舊約歷史的敘述背景閱讀詩篇的效應。循此途徑的人將詩篇分成五卷書,特 別關注這五卷書彼此間的「銜接」。 (見 Gordon Wenham,“Towards a Canonical Reading of the Psalms,”in Canon and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ed. Craig Bartholomew et. al. (Carlisle, U.K.: Paternoster; Grand Rapids: Zondervan, forthcoming) 的概覽。) 維格非(John Wigfield)從 Patrick Miller,‘Deuteronomy and Psalms: Evoking a Biblical Conversation,”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118/1 (1999) 的角度探討詩篇與申命記的關聯,目 的是以宣教學的角度解讀全本詩篇。如果詩篇第一篇所描繪的以色列模範,就是以申命記 第十七章的模範君王(這君王應引導以色列順服神的律法)為藍圖,那麼根據申命記四 6∼ 8,列國必須觀察以色列,受她吸引。詩篇第二篇的問題既尖銳又叫人感到意外: 「外邦為 什麼爭鬧?」是否因為以色列和他們的君王無法接近詩篇第一篇的理想?此外,雖然第一 部和第二部詩篇經常鼓勵人保持謙卑、忠心順服,詩篇七十二篇(第二部的尾端)更列出 了大衛君王的理想條件,事實上,自所羅門以來,所有君王都離棄上帝和祂的律法,以色 列因此陷入詩篇第八十九篇(第三部的尾端)所描繪的,大衛對立約關係的破壞。此後, 詩篇一直強調列國,以及耶和華對以色列和列國的王權。全書的普世化主題所累積的力度 與聲音,和先知書裡愈來愈強的終末普世性,非常類似。 這是有待澄清、證實的有趣假設。它顯示了正典的另一部分,宣教釋經學可中得到新 的研究取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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