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丹諾
“舊約聖經是每間教會的聖經。但現代教會很多牧師發覺很難傳講舊約聖經。
Sidney Greidanus
桂丹諾為深思的讀者提供實際而有用的建議,幫助他們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
自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獲得神學博士學位
從舊約傳講基督
得獎作家桂丹諾在這裏呈獻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必不可少的指南。他 指出,講道的人在每篇講章中都應該傳講基督,也應該經常傳講舊約 聖經,于是他建立一套以基督為中心的方法,幫助講道的人同時做這 兩件事。這本書闡釋當代的詮釋原則,並就有效地基于聖經講道提出 很多實際建議,實為神學生和講道者的基本教科書。
徒的講章。這是值得閱讀的書,也可以應用到我們教導神的話語上。” —— 羅賓森(Haddon Robinson),著有《實用解經講道》等
“光照”系列納入與聖經詮釋、解經學、及講
從舊約 傳講基督
道有關的重要著作,裝備讀者,心中的眼睛被 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照明(φωτίζω,弗一 18),能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揚出來,使 眾人獲得光照而明白(φωτίζω,弗三 8 ~ 9) 那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是如 何安排的。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 《從舊約傳講基督》有很多特點: 提供由教父到現代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 簡明歷史 建立一套當代以基督為中心的方法,詮釋 和傳講舊約聖經經文 提倡結合文學—歷史詮釋、正典、救贖歷 史和以基督為中心的方法,來詮釋舊約聖 經經文
(Th.D., Free University in Amsterdam), 加爾文神學院(Calvin Theological Seminary, Grand Rapids, Michigan) 講 道 學 榮 休 教 授。1990 年起任加爾文神學院講道學教授, 之 前 曾 牧 養 基 督 徒 改 革 宗 教 會(Christian
“桂丹諾又一次成功了!在《從舊約傳講基督》中,他以透徹而令人滿意的
提出由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七種方式:救 贖歷史進程、應許—應驗、預表論、類比 法、縱向主題、新約聖經參照和對比
方式處理這個重要的課題。我們都要多謝他。這本書是我們十分需要的──全 面而有說服力。”
解釋和示範使用釋經學—講道學的十個步 驟,從舊約聖經經文發展成基督徒的講章
—— 拉遜(David L. Larsen),合編《講道者工作坊》等
Reformed Church), 並 任 教 于 加 爾 文 學
就各種文體的舊約聖經經文提供很多講章 概念
院(Calvin College) 與 君 王 學 院(King’s
但以理書傳講基督》,都正由美國麥種傳道
記傳講基督》、《從傳道書傳講基督》、與《從
著 ◆ 譯 ◆
本書外,著有《從釋經到講道》、《從創世
桂丹諾
現今最重要、最有影響力的學者之一”。除
陳永財
College),被形容為“在基于聖經講道方面,
會翻譯出版中。
Sidney Greidanus 桂丹諾◆著 陳永財◆譯
總校訂
潘秋松
書評
“ 這本書小心、清楚、有用,對任何想要將新舊約聖經連繫起來、傳講 ‘ 神全備的旨意’ 的講道者都有幫助。……是一本好書。” ——亞德邁耶,《詮釋》(Elizabeth Achtemeier, Interpretation)
“ 桂丹諾這本書對現代講道做出重大貢獻,……是預備講章很好的資 源。……桂丹諾這本書是學術著 作,卻充滿洞見和誠實。” ——《今日事奉》(Ministries Today) “ 這本書詳盡、複雜而透徹,有了不起的洞見,寫得很出色,是大部分 牧師都應該一讀的。舊約聖經是耶穌自己傳講的,但現代教會卻不能給 予它該有的可靠性;本書為這個困擾的問題提出明晰的神學勾畫。” ——《教牧期刊》(Clergy Journal) “ 正如他前一本書《從釋經到講道》一樣,桂丹諾最擅長針對解經和講 道提出具體的建議。而且,關於講道的人怎樣以不同方式從舊約聖經傳 講基督的歷史論述,他有很好的研究,對這領域有獨特的貢獻。這本書 是一個古老辯論的重要部分。” ——《書評與解經》(Review and Expositor) “ 這本書小心而透徹,引發很好的學習。它篇幅不少,更有詳盡的腳註, 特別是關於間接文獻。……是一本重要的書。” ——《講道學》(Homiletic)
從舊約傳講基督 作者 譯者 編輯 總校訂 出版者
字數 版次
Copyright
First Edition ISBN
桂丹諾(Sidney Greidanus) 陳永財 宋梅琦 潘秋松 美國麥種傳道會 地址:1423 Maple St. South Pasadena, CA 91030 U.S.A. 電話:(626) 441-5543 電郵:akowcm@gmail.org 網站:www.akow.org 261 千 二○一五年十二月初版 版權所有•請勿翻印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as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rnt by Sidney Greidanus ©1999 by Sidney Greidanus Translated and printed by permission of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Grand Rapids, Michigan, U.S.A. ©2015 by A Kernel of Wheat Christian Ministries 1423 Maple St., South Pasadena, CA 91030, U.S.A. December 2015 978-1-939-25129-9 (traditional scripts) 978-1-939-25181-7 (simplified scripts) All Rights Reserved. Printed in Taiwan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年 次 刷 次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從舊約傳講基督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C O N T E N T S
書評…………………… 2 序……………………… 13 致謝…………………… 17 縮寫一覽表…………… 19
第一章
1
傳講基督和傳講舊約聖經 21 PREACHING CHRIST AND PREACHING THE OLD TESTAMENT
傳講基督的必要…………23 關于“傳講基督”的意思的混亂 新約聖經論“傳講基督”
24
26
從舊約聖經來講道的必要…………41 缺乏從舊約聖經講道的原因
42
既從新約聖經也從舊約聖經講道的理由
2
55
第二章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必要 65 THE NECESSITY OF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缺乏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67 67
以人為中心的講道的試探 對強行詮釋的關注
71
將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分開
72
舊約聖經的獨特性質…………74 舊約聖經是次基督教的
74
舊約聖經是非基督教的
75
舊約聖經為前基督教的
76
舊約聖經是基督教的
81
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的關係…………83 舊約聖經向未來開放
84 86
兩約背後都有單一的救贖歷史 耶穌基督是兩約之間的連繫
87
新約聖經作者將他們的著作與舊約聖經熔合 舊約聖經必須從新約聖經的角度來詮釋
90
舊約聖經為基督作的見證…………92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不同選擇
93
新約聖經對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洞見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好處…………104 令人們熟習舊約聖經 讓人更全面地理解基督
105 105
95
89
3
第三章
從舊約聖經 傳講基督的歷史(一)111 THE HISTORY OF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I)
寓意詮釋…………113 背景
113
使徒教父
118
亞歷山太(Alexandria)學派
127
137
評估寓意詮釋
預表詮釋…………141 背景
141
安提阿學派
142
評估預表詮釋
149
四重詮釋…………151 背景
151
聖經的四個意思 評估四重詮釋
4
152 164
第四章
從舊約聖經 傳講基督的歷史(二)167 THE HISTORY OF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II)
基督論詮釋…………169 年輕的路德
169
路德的詮釋方法
172
路德對舊約聖經的基督論詮釋 路德的傳講基督
179
181
評估路德的基督論詮釋
185
以神為中心的詮釋…………189 加爾文
189
加爾文的詮釋方法
191
加爾文以神為中心詮釋舊約聖經 加爾文以神為中心的講道
203
214
評估加爾文以神為中心的詮釋
218
現代的基督論詮釋…………222 司布真 魏瑟
5
222 237
第五章
從舊約聖經傳講 基督的新約聖經原則 257 NEW TESTAMENT PRINCIPLES FOR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要以神為中心…………259 基督一元論的危險
259
260
為了榮耀神而傳講基督 264
對傳講聖靈的關注
從基督的實際詮釋舊約聖經…………265 從基督的實際理解舊約聖經
267
新約聖經對舊約聖經的使用
268
新約聖經詮釋舊約聖經的前設
277
從舊約聖經通往基督的許多方式…………293 293
救贖歷史進程的方式
297
應許—應驗的方式 305
預表論的方式 類比的方式
316
縱向主題的方式 對比的方式
6
318
321
第六章
以基督為中心的方法 323 THE CHRISTOCENTRIC METHOD
救贖歷史的、以基督為中心的詮釋…………325 首先,在經文的歷史背景中理解經文
325
接着,根據正典和救贖歷史的語境來理解信息 救贖歷史進程的方式…………334 救贖歷史的樞紐
334
救贖歷史的特點
335
329
337
救贖歷史進程的方式
應許—應驗的方式…………342 344
應許—應驗的特別規則 先知書的應許
345
詩篇中的應許
347
敘事中的應許
348 353
使用應許—應驗方式的適切性 預表論的方式…………353 354
預表論和解經 預表方式的危險 界定預表論
360
預表的特點
361
358
364
使用預表論的規則
368
不同文類中預表的例子 類比的方式…………370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類比方式 不同文類中使用類比的例子
372
縱向主題的方式…………376 聖經神學
377
縱向主題的例子
378
新約聖經參照的方式…………380 新約聖經參照的使用
380
使用新約聖經參照的例子
381
371
對比的方式…………383 對比的方式以基督為中心
384 385
不同文類中對比方式的例子
第七章
7
由舊約經文到以基督 為中心的講章的步驟 391 STEPS FROM OLD TESTAMENT TEXT TO CHRISTOCENTRIC SERMON
由舊約經文到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的十個步驟……394 首先,着眼于會眾的需要,選擇經文單位
394 396
第二,根據經文的文學語境,一再閱讀經文 第三,勾畫出經文的結構
398
第四,根據經文本身的歷史背景詮釋經文 第五,建構經文的主題和目標
398
402 403
第六,在正典和救贖歷史的語境下來理解信息 第七,建構講章的主題和目標 第八,選擇合適的講章形式 第九,預備講道大綱
404 406
406
第十,以口語風格寫下講章
408
將這些步驟應用到創世記二十二章…………409 首先,着眼于會眾的需要,選擇經文單位 第二,根據經文的文學語境,一再閱讀經文
411 413
第三,勾畫出經文的結構
415
第四,根據經文本身的歷史背景詮釋經文 第五,建構經文的主題和目標
416
423
第六,在正典和救贖歷史的語境下來理解信息 第七,建構講章的主題和目標 第八,選擇適當的講章形式 第九,預備講道大綱
8
427
439 440
441
第八章
實踐以基督為中心的方法 447 PRACTICING THE CHRISTOCENTRIC METHOD
以寓意來試驗以基督為中心的方法…………449 傳講挪亞和洪水(創六 9 ~八 22) 449 傳講以色列和瑪拉的水(出十五 22 ~ 27) 456 傳講以色列與亞瑪力人的戰爭(出十七 8 ~ 16) 460 傳講紅母牛的儀式(民十九章) 465 傳講耶利哥的毀滅和喇合的得救(書二和六章) 471 練習以基督為中心的方法…………480 附錄一 由經文到講章的步驟…………483 附錄二 一篇解經講章的模型…………487 參考書目選…………489
序
序
在 離 開 了 二 十 五 年 後,我 回 到 自 己 的 母 校 教 授 講 道 學 , 我 就 應 該 預 備 什 麼 選 修 科 在 學 系 進 行 意 見 調 查。人 們 提 出 的 六 個 建 議 中,得 票 最 多 的 是 稱 為 “ 從 舊 約 聖 經 以 基 督 為 中 心 的 宣 講 ” 這 個 建 議 課 程。可 惜 我 不 能 找 到 深 入 探 討 這 個 課 題 的 合 適 教 科 書。事 實 上,令 我 驚 訝 的 是,自 從 魏 瑟( Wilhelm Vischer)在 一 九 三 六 年 出 版 了《 舊 約 聖 經 為 基 督 作 的 見 證 》 ( Das Christus Zeugnis des Alten Testaments) 後 , 很 少 作 者 寫 書 討 論 從 舊 約 聖 經 宣 講 基 督。這 是 因 為 魏 瑟 闖 入 寓 意 的 地 雷 陣,令 聖 經 學 者 對 這 個 課 題 不 再 存 有 幻 想 嗎 ? 還 是 聖 經 學 術界脫離對舊約聖經任何形式的基督論詮釋?還是當代聖 經研究的方法更吸引人? 自 從 1960 年 代 後 期 , 聖 經 學 者 用 令 人 興 奮 的 新 方 法 探 討 聖 經,例 如 修 辭 批 判、敘 事 批 判 和 正 典 批 判。這 些 方 法 以 前 和 現 在 都 對 聖 經 文 本 產 生 很 多 新 的 洞 見。雖 然 我 十 分 欣 賞 這 些 新 方 法 對 宣 講 聖 經 的 價 值( 參 The Modern Preacher and the Ancient Text, 48-79= 《 從 釋 經 到 講 道 》, 89-139 頁 ), 但 我 越 來 越 關 注,只 採 用 這 些 工 具 進 行 詮 釋,會 令 我 們 錯 失 聖 經 的 核 心。接 受 這 些 方 法 訓 練 的 講 道 者 可 能 知 道 怎 樣 就 聖 經 文本說很多有趣的真理,但他們會知道怎樣傳講那真理─ 耶穌基督─嗎?這本書的主要目的是為神學生和講道的人 13
從舊約傳講基督
提 供 負 責 任、當 代 的 方 法,從 舊 約 聖 經 傳 講 基 督。還 有 一 個 同 樣 重 要 的 目 的,是 挑 戰 舊 約 聖 經 學 者,擴 闊 他 們 的 焦 點 , 不 單 以 舊 約 聖 經 本 身 的 歷 史 處 境 來 理 解 舊 約 聖 經,也 以 新 約 聖經的處境來理解它。 我 明 白,在 學 術 圈 中,現 在 流 行 的 做 法 是 稱 舊 約 聖 經 為 “ 希 伯 來 聖 經 ”,但 我 會 繼 續 使 用 “ 舊 約 聖 經 ” 這 個 傳 統 用 語,原 因 有 幾 個。首 先,我 們 無 需 以 古 老 和 過 時 這 些 貶 義 來 使 用 “ 舊 ” 這 個 形 容 詞,而 可 以 用 值 得 尊 重 和 寶 貴 這 個 正 面 的意思來使用它─好像舊財寶保留它的價值一樣。第二, “希伯來聖經”這個詞語不適合用來指新約聖經作者引述 的 聖 經,因 為 他 們 通 常 不 是 用 希 伯 來 聖 經,而 是 用《 七 十 士 譯本》 ( Septuagint)這 個 希 臘 語 翻 譯 。 第 三 , 而 且 更 重 要 的 是,我 會 繼 續 使 用 “ 舊 約 聖 經 ” 這 個 詞,因 為 傳 統 對 新 舊 約 聖 經 的 區 分 倚 靠 舊 約 聖 經 本 身 在 舊 約 和 新 約 之 間 的 區 分( 耶 。最 後,“ 舊 約 聖 經 ” 和 “ 新 三 十 一 31∼ 33;參:林 後 三 14) 約 聖 經 ” 這 兩 個 詞 語,不 單 顯 示 這 兩 組 正 典 與 神 在 歷 史 上 和 祂 百 姓 所 立 的 舊 約 和 新 約 之 間 的 關 係 ( testamentum 是 《 武 加 大 譯 本 》〔 Vulgate〕 用 來 翻 譯 diathēkē 這 個 希 臘 詞 語 的 拉 丁 語 , 意 思 是 約 ), 也 顯 示 這 兩 組 文 件 之 間 的 關 係 , 象 徵 它 們 的 延 續 性( “ 約 ” )和 它 們 的 不 延 續( “ 舊 ” 和 “ 新 ” )。 聖 經 的 這 兩 部 分 和 認 信 的 連 繫 實 在 太 重 要,不 能 因 為 以 時 髦 但不準確的“希伯來聖經”來取代“舊約聖經”而失去。1
1
還 有 幾 個 技 術 細 節 : 我 大 致 跟 隨 最 新 的 Chicago Manual of Style (1993)。每當 我 在 引 言 中 加 入 強 調 字 體 時 , 我 會 這 樣 標 明 出 來 , 除 了 聖 經 的 引 文 , 那 時 那 些 強 調 字 體 明 顯 是 我 加 的 。為 了 令 註 腳 簡 短 但 有 用 , 我 通 常 只 提 供 作 者 的 名 字、 書 名 的 關 鍵
14
序
我 們 準 備 展 開 一 趟 發 現 之 旅。我 們 的 旅 程 會 帶 我 們 由 傳 講 基 督 的 必 要 到 從 舊 約 聖 經 來 講 道 的 必 要 ( 第 一 章 ), 到 從 舊 約 聖 經 傳 講 基 督 的 必 要 ( 第 二 章 ), 到 教 會 歷 史 中 為 了 滿 足 這 個 要 求 而 有 過 的 掙 扎 ( 第 三 和 四 章 )。 我 們 期 望 從 教 會 的 失 敗 和 成 功 中 學 習。同 時,我 們 會 處 理 好 些 基 本 問 題,是 當 代 學 者 沒 有 共 識 的。例 如:我 們 說 傳 講 基 督,究 竟 是 什 麼 意思?舊約聖經以神為中心的講道足夠嗎?還是講道的人 的目的應該是明確地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舊約聖經是次 基 督 教、前 基 督 教 還 是 基 督 教 的 書 ? 舊 約 聖 經 應 該 以 它 本 身 的 處 境,新 約 聖 經 的 處 境,還 是 同 時 以 這 兩 者 來 詮 釋 ? 舊 約 聖 經 有 沒 有 見 證 基 督 ? 如 果 有,是 怎 樣 見 證 ? 預 表 詮 釋 和 寓 意詮釋相同嗎?新約聖經對舊約聖經的使用是給今天講道 的 人 的 規 範 嗎 ? 還 是 這 種 “ 前 批 判 ” 的 詮 釋 已 經 過 時( 第 五 章 )? 具 體 地,我 們 怎 樣 以 負 責 任 的 方 式 從 舊 約 聖 經 傳 講 基 督( 第 六 章 )? 在 結 束 我 們 的 旅 程 時,我 們 會 提 議 一 些 具 體 步 驟 , 由 舊 約 聖 經 經 文 到 基 督 講 章 ( 第 七 章 ), 並 提 供 具 體 的 例 子 , 講 述 從 舊 約 聖 經 傳 講 基 督 的 方 法 ( 第 八 章 )。
桂 丹 諾 (Sidney Greidanus) 密 西 根 州 , 大 急 流 城 ( Grand Rapids, Michigan)
字和頁碼。完整的資料可以在〈參考書目選〉找到。如果書目 中沒有包括某篇文章或某本書時,我會在第一次提到該文章或 書籍時提供詳細的資料。 15
4
第 四 章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歷史 (二) THE HISTORY OF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 II )
從舊約傳講基督
“ 如 果 我 們 尋 找 聖 經 的 內 在 意 思,整 本 聖 經 各 處 都 只是關于基督,雖然表面上可能有不同。” 馬 丁 ˙ 路 德 ( Martin Luther),《 羅 馬 書 》( Römerbrief)
168
第四章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歷史(二)
在這一章,我們會繼續討論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歷 史,首 先 會 集 中 在 馬 丁 ˙ 路 德 的 基 督 論 詮 釋,然 後 是 加 爾 文 以神為中心的詮釋,最後是司布真和魏瑟的基督論詮釋。
基督論詮釋 年輕的路德 馬 丁 ˙ 路 德 ( 1483-1546 年 ) 繼 續 追 尋 從 舊 約 聖 經 傳 講 基 督 的 關 鍵。他 的 基 督 論 詮 釋 的 影 響 延 續 到 今 天 的 講 道 者 。
宗教改革的開始 伍 德 主 張,宗 教 改 革 不 是 始 於 一 五 一 ○ 年,那 年 路 德 到 訪 羅 馬,因 為 梵 蒂 岡 促 進 的 赤 裸 裸 商 業 化 而 感 到 震 驚;也 不 是始於一五一七年,那年路德將九十五條貼在威登堡 ( Wittenberg) 的 城 堡 教 堂 ( Castle Church); 而 是 始 於 一 五 一 四 年,“ 在 奧 古 斯 丁 修 院 的 樓 房,路 德 坐 在 打 開 的 聖 經 前 面,容 許 全 能 神 面 對 面 向 他 說 話。” 1 路 德 深 受 保 羅 的 話 困 擾 。 保 羅 說 , 在 福 音 中 , “ 神 的 義 顯 明 ” ( 羅 一 17)。 他 寫 道: “神的義”這個觀念令我反感,因為我習慣了根據 經院哲學來詮釋它,也就是作為“正式或主動”的 義,神在其中證明自己是公義的,祂懲罰罪人為不 公義的人。……日夜與這個問題搏鬥后,神最終憐 憫我,我能夠明白“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
1
Wood, Luther ’s Principles, 7。 169
從舊約傳講基督
來”和“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兩句話的內在連繫。 接着我開始明白“神的義”,透過這義,義人因為 神的恩典,也就是透過信心而得救;“神的義”透 過 福 音 顯 明,要 以 被 動 的 意 思 來 理 解,神 透 過 憐 憫 、 借信心將人稱義,正如聖經所說:“義人必因信得 生。”我感到自己當時好像重生一般。……接着我 盡自己的記憶回想整本聖經,在其他部分發現同一 意思:“神的工作”是祂在我們裏面進行的,“神 的力量”是祂透過它來使我們強壯,“神的智慧” 是祂透過它令我們有智慧。……我以前怎樣十分討 厭“神的義”這句話,我現在照樣十分願意擁抱恩 典的新觀念,因此,對我來說,這句話真的打開天 堂的大門。2 這 是 宗 教 改 革 唯 獨 恩 典( sola gratia)和 唯 獨 信 心( sola fide) 的 開 始:單 藉 著 神 的 恩 典 和 單 藉 著 信 心 得 救。這 個 出 發 點 對 於 路 德 對 講 道 的 看 法 一 定 會 有 影 響;那 必 然 要 是 傳 講 基 督 。 但怎樣傳講?
寓意詮釋 路 德 接 受 中 世 紀 四 重 詮 釋 的 訓 練,正 如 從 他 早 期 的 著 作 可 以 清 楚 看 到 的 。 但 根 據 普 魯 斯 ( James S. Preus), 他 在 一 五一七年放棄了四重詮釋,選擇單一、字面的意思。3 但他 一生都努力克服寓意詮釋的試探。他承認:“我還是修士
2
Luther, WA 54.185-87, 在 Wood, 同 上 , 7-8 翻 譯。
3
Preus, Shadow, 227。
170
第四章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歷史(二)
時,將 一 切 都 寓 意 化。但 講 完 羅 馬 書 後,我 對 基 督 有 些 認 識。 從那裏我看到基督不是寓意,我學習認識基督實際是什 麼 。” 4 他 在 另 一 處 承 認 : “ 我 很 難 脫 離 我 對 寓 意 那 習 慣 的 熱 忱。但 我 明 白 寓 意 是 空 洞 的 猜 測,也 是 聖 經 的 泡 沫。只 有 歷 史 的 意 思 才 提 供 真 實 和 健 全 的 教 義。” 5 路 德 憤 怒 地 放 棄 寓意詮釋。“俄利根的寓意完全沒有價值。”“寓意是彆 扭、荒 謬、杜 撰、無 用、鬆 弛 的 破 布。” “ 寓 意 是 美 麗 的 娼 妓,她證明對無所事事的男人特別富誘惑力。”6 對 自 己 的 發 展,路 德 寫 道:“ 自 從 我 開 始 堅 守 歷 史 意 義 後,我 總 害 怕 寓 意,不 運 用 它 們,除 非 經 文 本 身 顯 示 它 們 , 或 者 這 種 詮 釋 存 在 新 約 聖 經 中。” 7 在 討 論 很 可 能 受 到 最 多 寓 意 詮 釋 的 書 卷 ─ 雅 歌 ─ 時,路 德 說:“ 我 不 理 會 寓 意 。 年 輕 的 神 學 家 應 該 盡 可 能 避 免 它 們。我 認 為 在 一 千 年 內,都 沒 有 比 我 更 節 制 的 寓 意 詮 釋 者。… … 要 成 為 文 本 評 論 者,學 習語法的意義─無論語法有什麼意圖─而那是關於信 心、耐 性、死 亡 和 生 命。神 的 話 並 不 處 理 無 意 義 的 事 情。” 8
4
Luther, WA 42.173, 在 McCartney and Clayton, Let the Reader,
5
路 德 , 引 自 Rogers and McKim, Authority, 85, 參 照 LW 1.283。
93 中 翻 譯。 6
Luther, WA 1-3, Lectures on Genesis, 對 創 世 記 三 章 15∼ 20 節 的 評 論 , 引 自 Kaiser and Silva, Introduction, 224-25。
7
Luther, WA 47.173.25, 由 F. Baue 在 LuthQ 9 (1995) 414 翻 譯。 參 : LW 1.232-33。
8
Luther, WA 31.592.16, A Brief, Yet Clear Exposition of the Song of Songs, 由 Bornkamm, Luther and the Old Testament, 92 翻 譯。 171
從舊約傳講基督
路德的詮釋方法 唯獨聖經 路 德 詮 釋 方 法 的 基 礎 是 唯 獨 聖 經( Sola Scriptura)這 個 原 則。他 寫 道:“ 教 父 的 教 導 是 有 用 的,只 帶 領 我 們 去 到 聖 經那裏,好像他們蒙帶領那樣,接著我們必須唯獨堅守聖 經。”9 唯獨聖經的原則涉及脫離中世紀以教會“傳統” ( 較 早 的 “ 信 仰 規 範 ” 的 一 個 發 展 )的 整 體 規 範 處 境 來 理 解 聖 經 這 個 模 式。唯 獨 聖 經 將 聖 經 從 從 屬 於 教 會 “ 傳 統 ” 中 釋 放 出 來,宣 告 聖 經 是 詮 釋 的 最 終 權 威。根 據 路 德 的 名 言:“ 聖 經 詮 釋 它 本 身 ” ( Scriptura sui ipsius interpres)。 10 他 說 : “ 這 是 詮 釋 的 真 正 方 法,以 正 確 和 恰 當 的 方 式,將 聖 經 和 聖 經 放 在 一 起 。 ” 11 路 德 這 行 動 可 以 參 照 教 父 的 實 踐:“ 聖 潔 的 教 父 藉 著 採 用 清 楚、明 晰 的 經 文,以 它 們 照 亮 含 糊 和 有 疑 問 的 經 文,從 而 解 釋 聖 經。” 12 他 主 張:“ 這 就 是 整 本 聖 經 的 方 法:它 想 藉 著 比 較 來 自 各 處 的 經 文 而 得 到 詮 釋,在 它 本 身 指 導 下 得 到 理 解。辨 別 聖 經 的 意 義 最 安 全 的 方 法 是 藉 著 連 結 和 研 究 不 同 段 落 。 ” 13 不 過,對 路 德 來 說,聖 經 詮 釋 本 身 的 原 則 也 在 另 一 個 層
9
Luther, WA 18.1588, 由 McCartney and Clayton, Let the Reader,
10
Luther, WA 7.97,, 由 伍 德( Wood, Luther ’s Principles, 21)翻 譯。
11
Luther, Works, Holman Edition, 3.334, 引 自 Wood, 同 上。
12
Luther, Martin Luthers sämmtliche Schriften (St. Louis), 20.856,
93 翻 譯。
由 伍 德 ( Wood, 同 上 ) 翻 譯。 13
172
Luther, LW 9.21。
第四章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歷史(二)
面 發 揮 功 用:針 對 羅 馬 主 張 只 有 教 會 可 以 明 白 聖 經,路 德 主 張 聖 經 本 身 是 清 晰 的。14 平 信 徒 也 可 以 閱 讀 和 明 白 聖 經,特 別 是 在 寓 意 詮 釋 讓 位 給 字 面 詮 釋 時。15 路 德 將 聖 經 翻 譯 為 德 語 , 將 聖 經 交 回 給 百 姓 ( 信 徒 皆 祭 司 )。
字 面 —先 知 詮 釋 雖 然 路 德 與 自 己 四 重 詮 釋 的 背 景 搏 鬥,但 他 明 顯 滿 足 於 字 面 詮 釋 這 單 一 的 意 義。在 建 立 自 己 的 詮 釋 方 法 時,他 能 夠 引 用 教 父 , 特 別 是 呂 拉 的 尼 古 拉 ( 死 於 1340 年 ) 和 李 菲 弗 ( Lefèvre, 死 於 1536 年 ), 他 們 都 強 調 字 面 的 意 思 。 16 路 德 聲 稱,只 有 字 面 意 思 “ 在 困 難 和 考 驗 中 堅 守 陣 地,征 服 地 獄 的 門 和 罪 及 死 亡,在 對 神 的 讚 美 和 榮 耀 中 勝 利。不 過,寓 意 往 往 不 確 定、不 可 靠,不 能 安 全 地 支 持 信 仰。太 多 時 候 , 它 倚 靠 人 的 猜 想 和 意 見 … …。” 17 不 過,路 德 的 字 面 詮 釋 不 是死板的字義主義;他頗為樂意以象徵來詮釋象徵。他寫 道:“ 讓 我 們 接 受 一 個 觀 點,在 任 何 經 文 中,推 論 和 轉 義 都
14
Klaas Runia, CTJ 19/2 (1984) 134。
15
參 : McCartney and Clayton, Let the Reader, 93:“ 因為 寓 意 詮 釋的深奧不再是基本的,聖經變得可以讓普通思想接觸,因此 路 德 視 聖 經 的 意 義 為 簡 單 和 清 楚 的 。”
16
路 德 說 :“在 這 裏 , 以 全 然 簡 單 的 方 式……我們 闡 釋 歷 史 意 義 , 那 是 真 實 和 真 正 的 。在 詮 釋 聖 經 時 尤 其 必 須 這 樣 , 藉 以 從 中 帶 出 確 定 和 簡 單 的 意 義。” Luther, WA 47.172.40, 由 Baue, LuthQ 9 (1995) 414 翻 譯。參 : LW 1.230。關於 中 世 紀 和 宗 教 改 革 解 經 中 延 續 的 元 素 , 參 Richard Muller,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8-13。
17
Luther, WA 14.560.14, 由 Henirich Bornkamm, Luther and the Old Testament, 91 翻 譯。 參: LW 9.24。 173
從舊約傳講基督
是 不 能 接 受 的,除 非 上 下 文 明 顯 的 本 質,以 及 字 面 意 思 的 荒 謬,與 某 一 個 信 仰 規 範 有 衝 突,迫 使 我 們 接 受 推 論 或 轉 義 。 否 則 我 們 必 須 堅 守 言 語 簡 單、純 粹 和 自 然 的 意 思,是 配 合 語 法規則和語言的正常使用,正如神在人裏面創造語言那樣 的 。 ” 18 不 過,雖 然 以 字 面 意 思 為 目 標,路 德 關 注 從 舊 約 聖 經 傳 講 基 督,迫 使 他 將 字 面 意 思 擴 展 到 “ 先 知 意 思 ”。在 他 的〈 詩 篇 序 言 〉 —意 味 深 遠 地 稱 為 “ 耶 穌 基 督 的 序 言 ” —路 德 解 釋 說,“ ‘ 字 面 ’ 並 非 表 示 ‘ 歷 史 ’( 那 是 ‘ 猶 太 人 ’ 的 誤 解 ), 而 是 ‘ 先 知 ’ 。 詩 篇 真 正 、 唯 一 的 意 思 是 基 督 的 意 思 ( sensus Christi)。 ” 19 伍 德 指 出 , 路 德 對 聖 經 的 基 督 論 進 路 “ 令 他 堅 持 字 面 意 思 的 首 要,但 他 又 承 認 有 進 一 步、內 在、屬 靈 意 思 時 涉 及 的 弔 詭,提 供 一 個 提 示。… … 它 不 是 補 充 字 面 意 思,而 是 傳 達 字 面 意 思。” 20 在 進 行 這 行 動 時,路 德 可 以 以 李 菲 弗 的 工 作 為 基 礎:“ 跟 隨 李 菲 弗,他 堅 持 兩 重 的 字 面 意 思,字 面 歷 史 和 字 面 先 知,路 德 以 兩 種 方 式 堅 守 歷
18
Luther, On the Bondage of the Will, 221= 路 德 著 , 黃 宗 儀 譯 , 《論意志的捆綁》,收錄於《路德文集》,第二卷,路德文集 中 文 版 編 輯 委 員 會 編 ( 上 海 : 上 海 三 聯 , 2005) , 440 頁 ( 中 譯 文 譯 反 了 ) , 引 自 Runia, CTJ 19/2 (1984) 135。參: Bornkamm, Luther and the Old Testament, 95。
19
James S. Preus, 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 60 (1967) 146-47。 參 : Preus, Shadow, 144: “路德 不 將‘屬 靈’ 這 個 詞 應 用 到 基 督論的意義;事實上,在處理對幾個聖經意思的描述時,他避 免 ‘ 字 面’和 ‘ 屬 靈’這 些 詞 語 。他 認 為 字 句 和 聖 靈 是 不 同 的 問 題。 路 德 有 點 獨 特 地 使 用 歷 史 和 先 知。”
20
174
Wood, Luther ’s Principles,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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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意 思,首 先 是 論 述 神 做 了 什 麼 的 歷 史,其 次 是 指 向 神 會 做 什 麼 的 歷 史 。 ” 21
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的統一和對比 路 德 同 時 強 調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統 一 和 分 別。他 在 聖 經 的 中 心 耶 穌 基 督 中 看 見 聖 經 的 統 一。他 說:“ 新 約 聖 經 沒有一句話不回顧舊約聖經,那些話在後者已經預早宣告 了 。 … … 因 為 新 約 聖 經 只 不 過 是 舊 約 聖 經 的 啟 示 。 ” 22 因 此,路 德 感 到 有 自 由 “ 根 據 舊 約 聖 經 詮 釋 新 約 聖 經,並 根 據 新 約 聖 經 詮 釋 舊 約 聖 經。對 他 來 說,聖 經 的 兩 部 分 構 成 單 一 的 整 體 。 ” 23
21
McCartney and Clayton, Let the Reader, 94。 參 : Muller, PostReformation, 2.489-90:“李 菲 弗 遇 到 的 困 難 ─ 簡 單 地 說 , 在 古代以色列的文本中找到教會和教義的意義,同時又肯定單一 的字面意義─並不限於中世紀晚期和人本主義的解經。它是 改 教 者 解 經 的 核 心 困 難 。” 參 : Bright, Authority, 83: “ 路 德 和 加 爾 文……都 堅 持 原 則 上 聖 經 只 有 一 個 意 思 , 明 確 或 字 面 的 意 思。 但 他 們 這 樣 說 並 不 表 示 大 部 分 現 代 解 經 家 ( 他 們 堅 持 同 樣 事 情 ) 所 表 示 的 意 思 。……聖 經 的 真 正 作 者 不 是 聖 靈 嗎 ? 經 文 的 明 確 意 思 便 包 括 聖 靈 意 圖 的 意 思 ; 先 知 意 思 ( sensus litralis propheticus) , 根 據 整 體 聖 經 而 有 的 意 思 ( 也 就 是 聖 經 是 本 身 的 詮 釋 者 )。”
22
Luther, WA 10.1a, 181-82, 由 Runia, CTJ 19/2 (1984) 128 翻 譯。 參 : Luther, LW 30.19 (WA 12.275.5), 引 自 Bornkamm, Luther in Mid-Career, 231:“ 摩 西 五 經 和 先 知 書 也 是 福 音 , 因 為 它 們 預 早 宣 告 和 描 述 使 徒 後 來 傳 講 或 寫 關 於 耶 穌 的 事 情。”
23
Wood, Luther ’s Principles, 23。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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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和福音 路 德 雖 然 主 張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統 一,但 他 區 分 律 法 和 福 音 時 , 更 強 調 兩 者 的 分 別 。 蔡 爾 茲 ( Brevard Childs) 說 路 德 “ 以 中 世 紀 主 導 的 觀 點 開 始,將 律 法 和 福 音 與 兩 個 不 同 的 約 關 聯 起 來。不 過,在 詩 篇 的 第 二 個 系 列,他 發 現 ‘ 忠 心 的 會 堂 ’,令 他 看 到 舊 約 聖 經 真 正 的 神 學 和 屬 靈 面 向。” 24
但 路 德 繼 續 以 律 法 和 福 音 強 調 那 些 差 別。他 承 認 舊 約 聖 經
有 一 些 福 音,新 約 聖 經 有 一 些 律 法;但 舊 約 聖 經 主 要 是 律 法 的書,而新約聖經主要是福音的書。在〈舊約聖經序言〉 ( 1523)中,他 寫 道:“ 舊 約 聖 經 是 律 法 的 書,教 導 人 們 應 該 做 什 麼,不 應 該 做 什 麼,… … 正 如 新 約 聖 經 是 福 音 或 恩 典 的書,教導人們在哪裏得到力量應驗律法。在新約聖經也 有 … … 很 多 其 他 教 導 是 律 法 和 誡 命。… … 同 樣,在 舊 約 聖 經 也 有 … … 一 些 應 許 和 恩 典 的 話。… … 不 過,正 如 新 約 聖 經 的 主 要 教 導 實 際 上 是 透 過 在 基 督 裏 赦 罪 而 宣 告 恩 典 及 平 安,舊 約 聖 經 的 主 要 教 導 實 際 上 是 教 導 律 法,顯 明 罪,以 及 對 良 善 的 要 求 。 ” 25
24
Childs, Biblical Theology, 45。
25
Luther, “Preface to the Old Testament,” par. 4, LW 35.236-3766.23 = 路 德 著 , 戴 盛 虞 譯 , 〈 舊 約 序 文 〉 , 於《 路 德 選 集 》 , 下 冊 ( 香 港 : 基 督 教 輔 僑 出 版 社 , 1958), 212 頁 , 引 自 Baker, Two Testaments, 51。 參 : 路 德 與 艾 姆 瑟( Emser)的 辯 論 , 艾 姆 瑟 將 保 羅 在 哥 林 多 後 書 三 章 6 節 的 話 — “字句 叫 人 死 , 精 意 叫 人 活”—詮釋為字面意思殺死人,而屬靈意思則賜人生命。路 德 指 出 :“在 那 段 經 文 , 保 羅 沒 有 寫 下 任 何 關 於 這 兩 個 意 思 的 話 , 而 是 宣 告 有 兩 種 講 道 或 事 奉。一 種 是 舊 約 聖 經 , 另 一 種 是 新 約 聖 經。舊 約 聖 經 傳 講 字 句 , 新 約 聖 經 傳 講 精 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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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此,對 路 德 來 說,舊 約 聖 經 對 基 督 徒 的 主 要 角 色 是 負 面 的:它 令 人 意 識 到 自 己 全 然 無 力 完 全 服 從 神 的 律 法,賺 得 自 己 的 救 恩。但 舊 約 聖 經 也 有 積 極 的 方 面:“ 舊 約 聖 經 有 三 件 事 情 對 基 督 徒 有 持 久 的 意 義。對 基 督 徒 來 說,外 在 律 法 是 死的,除非他因為它們似乎適合外在行為,或好像十誡那 樣,因 為 對 應 神 植 入 我 們 心 裏 的 自 然 律,而 根 據 自 己 的 自 由 意 志 採 納 它 們。… … 舊 約 聖 經 給 我 們 的 第 二 件 事 不 能 在 自 然 中找到,……也就是應許基督來到,以及神關於祂的承諾 ─ 舊 約 聖 經 中 最 好 的 事 情。… … 第 三,我 們 閱 讀 摩 西 五 經, 因 為 可 愛 的 先 祖 那 些 信 心 、 愛 和 受 苦 的 好 榜 樣 … … 。 ” 26 相 應 地,路 德 不 想 在 講 道 時 忽 略 舊 約 聖 經。事 實 上,他 激 烈 反 對 那 些 拒 絕 舊 約 聖 經 的 人。他 責 備 他 們:“ 我 們 是 一 群多麼溫柔和敬虔的孩子!為了讓我們不用研究聖經和學 習 基 督,我 們 只 視 整 本 舊 約 聖 經 為 沒 有 價 值,已 經 過 時,不 再 有 效 。 ” 27 但 我 們 應 該 從 舊 約 聖 經 宣 講 , 因 為 基 督 在 那 裏。福 音 書 和 使 徒 的 書 信 “ 想 成 為 我 們 的 嚮 導,引 導 我 們 去 舊 約 聖 經 先 知 和 摩 西 的 著 作,讓 我 們 可 以 自 己 閱 讀 和 看 基 督 怎樣包著布,臥在馬槽,也就是怎樣在先知的著作中理解 祂。在 那 裏,好 像 我 們 這 樣 的 人 應 該 閱 讀 和 研 究,… … 看 基
此 , 這 些 是 兩 種 事 奉。舊 約 聖 經 的 祭 司、 講 道 的 人 和 職 事 處 理 的只是神的律法;它們仍未公開宣告靈和恩典。但在新約聖 經 , 所 有 傳 講 都 是 恩 典 和 靈 , 透 過 基 督 賜 給 我 們。 因 為 新 約 聖 經 的 傳 講 是 出 於 神 純 粹 的 憐 憫 , 將 基 督 獻 出 和 呈 獻……。” Luther, “Answer to the Superchristian,” 156-57。 26
Luther, WA 18.80; 24.10 和 24.15 , 由 Kurt Aland, ExpT 69 (1957-58) 69 翻 譯。
27
Luther, A Brief Instruction, 99。 177
從舊約傳講基督
督 是 誰,為 了 什 麼 目 的 賜 下 祂,怎 樣 應 許 祂 來 到,以 及 整 本 聖 經 怎 樣 朝 向 祂 。 ” 28
每篇講章中的律法和福音 伍 德 指 出:“ 在 路 德 裏,律 法 和 福 音 總 是 並 列 的。它 們 ;福 都 是 基 督 的 工 作。律 法 是 祂 的 opus alienum〔 奇 怪 工 作 〕 音 是 祂 的 opus proprium〔 正 當 工 作 〕。 律 法 顯 示 疾 病 ; 福 音 施 行 藥 物 。 ” 29 在 路 德 的 〈 反 對 天 上 的 先 知 〉, 他 依 序 列 出 五 個 “ 基 督 徒 信 仰 的 信 條 ”,作 為 講 道 的 優 先 考 慮。“ 第 一 是 神 的 律 法,是 需 要 傳 講 的,讓 人 顯 明 和 教 導 怎 樣 看 見 罪( 羅 三 〔 20〕 和 七 〔 7〕)。 … … 第 二 , 現 在 看 見 罪 , 律 法 這 樣 傳 講 後,良 心 便 被 喚 醒,在 神 的 憤 怒 面 前 謙 卑 下 來,接 著 我 們 傳 講 福 音 安 慰 的 話 和 罪 得 赦 免,讓 良 心 再 次 得 安 慰,在 神 的 恩 典 中 得 建 立 … … ” 30 繆 瑟( Fred Meuser)提 醒 我 們,“ 在 他 的 講 道 中,路 德 對 律 法 和 福 音 的 關 注 不 是 它 們 的 關 係 的 神 學 定 義,而 是 十 分 牧 養 性 的,那 就 是 你 的 信 靠 在 哪 裏 ? … … 你 生 命 的 焦 點 在 哪 裏 ? ─ 你 自 己 的 努 力,還 是 神 在 基 督 裏 的 應 許 ? ” 31 在 給 阿 爾 布 雷 特 公 爵 ( Duke Albrecht) 的 《 教 會 註 記 》( Church
28
同 上 , 98。
29
Wood, EvQ 21 (1949), 119, 引 自 Sermons of Martin Luther, ed.
30
另 外 三 個 是 : 第 三 ,“治 死 老 我 的 工 作 , 正 如 在 羅 馬 書 五 , 六
Kerr, p. 219。 和 七 章 ” ; 第 四 , “ 愛 鄰 舍 的 工 作 ” ; 和“ 第 五 和 最 後 , 我 們 應該宣告律法和它的工作,不是為了基督徒,而是為了粗野和 不 信 的 人。”Luther, LW 40.82-83。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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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user, Luther,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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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il) 中 , 我 們 可 以 清 楚 看 到 路 德 怎 樣 看 傳 講 福 音 相 對 於 傳講律法。他寫道: 視福音書和書信為律法書,從中教導人應該做什 麼,將基督的工作當為只是榜樣或說明,乃是邪惡 的習俗。……要提防將基督變成摩西,彷彿祂跟其 他聖徒一樣,只有規誡和榜樣給我們。……你必須 超越這點,雖然這種最好的講道這多年來都很少實 行。福音書中主要的基本的事情是,在你以基督為 榜樣前,你看到和接受祂為神給你的恩賜;以致在 祂任何工作和受苦中看見或聽見祂時,你不懷疑而 相信祂,基督自己,以祂這種工作或受苦,最真實 地是你自己的,你可以有信心地倚靠祂,好像你自 己做了那工作。……看,這就是正確理解福音,也 就是神無限的恩典。……這是神對我們的愛那烈 火,祂借此令良心有信心、喜樂和滿足。這就是傳 講基督教信仰。這令我們的講道成為福音,讀作喜 悅 、 良 善 、 令 人 安 慰 的 消 息 。 32
路德對舊約聖經的基督論詮釋 “它們是否討論基督” 在〈 雅 各 書 序 言 〉中,路 德 提 出 他 評 價 聖 經 書 卷 的 標 準。 他 寫 道:“ 真 使 徒 的 職 責 是 傳 講 基 督 的 受 苦、復 活 和 事 奉 , 為 這 信 仰 立 下 根 基 。 …… 所 有 誠 實 而 神 聖 的 書 卷 都 同 意 這 點,它們全都傳講基督。而這是判斷所有書卷的恰當試金
32
Luther, Church Postil , 引 自 Reu, Homiletics, 61-62。 179
從舊約傳講基督
石,我 們 應 該 看 它 們 是 否 討 論 基 督。由 於 所 有 聖 經 都 見 證 基 ,保 羅 決 意 不 知 道 別 的,只 知 道 基 督( 林 前 督( 羅 三 22 起 ) 二 2), 不 教 導 基 督 的 便 不 是 使 徒 , 甚 至 彼 得 和 保 羅 也 應 該 教 導 基 督 。 ” 33 見 證 基 督 不 單 是 路 德 對 好 講 道 定 下 的 條 件,也 首 先 是 評 估 所 有 聖 經 書 卷 的 條 件。因 此 他 質 疑 以 斯 帖 記 在 舊 約 聖 經 正 典 的 地 位。路 德 說:“ 雖 然 正 典 有 這 卷 書,但 我 認 為 與 其 他 書 卷 相 比,它 比 較 不 配 成 為 正 典。” 34 反 過 來 說,路 德 接 受 所有其他正典書卷,表示他認為它們都見證基督。
對舊約聖經的基督論詮釋 路德以基督為聖經的中心這個前設開始。在無數著作 中,他 都 提 出 自 己 的 信 念,相 信 舊 約 聖 經 也 是 關 於 基 督 的 : “ 在 整 本 聖 經 都 只 有 基 督,要 不 是 明 確 地 說,就 是 言 語 中 也 涉 及 祂。” “ 如 果 我 們 看 聖 經 的 內 在 意 思,整 本 聖 經 各 處 都 唯 獨 是 關 於 基 督,雖 然 表 面 看 來 可 能 不 同。” 基 督 是 “ 聖 經 的 太 陽 和 真 理 ”。“ 毫 無 疑 問,整 本 聖 經 都 唯 獨 指 向 基 督。” “ 整 本 舊 約 聖 經 都 提 到 基 督 , 同 意 祂 。 ” 35
33
Luther, “Preface,” WA, Deutsche Bibel, 7.384, 由 Kurt Aland,
34
Luther, On the Bondage of the Will, WA 18.666.23= 路 德 著 , 《論
ExpT 69 (1957-58) 48 翻 譯 。 意 志 的 捆 綁 》, 388 頁。參 : Luther, Table Talk, 1534, Martin Luthers Werke, Tischreden (Weimar, 1912-21), 3.302.12 (no. 3391a): “ 我 不 喜 歡 以 斯 帖 記 和 〈 馬 加 比 二 書 〉 , 因 為 它 們 過 分 猶 太 化 , 包 含 很 多 外 邦 的 邪 惡。” 35
路 德 , 分 別 見 於 WA 11.223; Römerbrief, ed. J. Ficker, 240; WA 3.643; Works, Holman Edition, 2.432; 和 WA 10.576, 由 伍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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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一 個 有 啟 發 性 的 意 象 中,路 德 澄 清 必 須 怎 樣 閱 讀 舊 約 聖 經。他 說:“ 新 約 聖 經 是 舊 約 聖 經 的 啟 示,正 如 人 有 一 封 密 封 的 信,然 後 打 開。因 此 舊 約 聖 經 是 基 督 的 信,在 祂 死 後, 祂 打 開 那 封 信,透 過 福 音 閱 讀,向 各 處 宣 告 … …。” 36 換 句 話說,路德尋求根據新約聖經來閱讀舊約聖經。 由 於 這 個 出 發 點,先 知 的 意 思 “ 最 有 力 的 理 解 是 基 督 論 的 意 思 ”。37 路 德 自 己 建 議:“ 每 個 預 言 和 每 個 先 知 都 應 該 理 解 為 de Christo domino〔 關 於 主 基 督 〕, 除 了 以 清 楚 的 話 ,路 德 明 顯 談 及 其 他 事 情 外。” 38 根 據 柏 恩 康( Bornkamm) 關 於 詩 篇 的 演 講,“ 因 為 路 德 使 用 的 先 知 —基 督 論 方 法 而 往 往 有 新 約 聖 經 的 性 質。” “ 先 知 —基 督 論 詮 釋 … … 對 他 來 說 是 與 舊 約 聖 經 連 繫 不 可 或 缺 的 橋 樑 。 ” 39
路德的傳講基督 路德的見證 繆瑟寫道:“路德十分愛耶穌─福音書中美麗、關心 人、人性的耶穌。任何講章若不高舉主─祂的愛在十字架 上捨己時達到高峰─讓人好像路德那樣驚訝,然後受到吸 引,信 靠 神 的 應 許,與 神 和 自 己 達 致 和 平,都 不 能 稱 為 傳 講
( Wood, Luther ’s Principles, 33) 翻 譯 和 引 述。 36
Luther, Kirchen Post., John 1:1-2. WA 10/2.181.15, 由 Barth,
37
Preus, Shadow, 145。
38
Luther, WA 55/1.6.25f., 由 Preus, 同 上 , 翻 譯。
39
Bornkamm, Luther in Mid-Career, 229 和 232。
Church Dogmatics, 1/2.14.77 翻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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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督。” 40 繆 瑟 提 醒 人 們 留 意,路 德 在 神 學 上 和 在 講 道 中 強 調 的 不 同:“ 稱 義 遍 佈 路 德 的 神 學 ; 但 活 著 、 呼 吸 、 慈 愛 、 服 事 和 受 苦 的 基 督 則 遍 佈 他 的 講 道 。 ” 41 路 德 這 樣 開 始 一 篇 棕 枝 主 日 ( 1521 年 ) 的 講 章 : “ 基 督 教 會 的 講 道 者 應 該 根 據 以 下 這 點 接 受 判 斷:他 唯 獨 傳 講 基 督,好 讓 人 們 知 道 自 己 可 以 信 靠 什 麼,將 良 心 建 基 在 什 麼 之 上。” 42 在 接 著 主 日 的 復 活 節 講 章,他 說:“ 神 父 的 職 責 在 於傳講清楚的太陽─基督─此外無他。因此,講道是危 險 的 事 情。讓 講 道 的 人 小 心,要 這 樣 傳 講,否 則 他 們 便 應 閉 嘴。壞 的 講 道 者 比 一 千 個 土 耳 其 人 更 危 險 … …。誰 不 傳 講 神 的 國 度,便 不 是 由 基 督 派 來 的 … …。傳 講 神 的 國 度,就 是 傳 講教導人對基督有信心的福音─神只是透過它棲居在我們 裏 面 。 ” 43
40
Meuser, Luther, 24。
41
同 上 , 18-19。
42
路 德 , 引 自 Meuser, 同 上 , 17。 參 : 路 德 在 Reu, Homiletics, 61 引 述 的 話 :“我 們 的 講 道 都 有 這 個 目 的 , 就 是 讓 你 們 和 我 們 相信基督是唯一的救主和世界的希望,我們靈魂的牧人和監 督 ; 因 為 整 個 福 音 都 指 向 基 督 , 正 如 聖 約 翰 所 見 證 的( 約 一 8、 29)。 因 此 , 我 們 不 將 人 吸 引 到 自 己 這 裏 , 而 是 帶 領 他 們 到 基 督 那 裏 , 祂 就 是 道 路、真 理、 生 命。”
43
路 德 , 引 自 Meuser, 同 上 , 也 參 WA 10/3.361。 參 : 同 上 , 24-25 , 關 於 1534 年 升 天 日 的 講 章 : “ 應 該 傳 講 對 基 督 的 信 心 , 無 論 發 生 什 麼 事 。我 寧 願 人 們 說 我 傳 講 得 太 甜 蜜 , …… 也 不願他們說我完全不傳講對基督的信心,因為如果這樣,便對 懦 弱 、 膽 怯 的 良 心 沒 有 幫 助 。…… 因 此 , 我 希 望 對 基 督 的 信 心 的信息不會被人忘記,而會普遍讓人知道。這信息是那麼甜 蜜 , 充 滿 喜 樂、安 慰、憐憫 和 恩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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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歷史(二)
路德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 路 德 宣 告 說:“ 除 非 我 們 看 見 律 法 和 先 知 包 含 基 督,否 則 便 沒 有 正 確 傳 講 它 們。” 44 那 麼,路 德 怎 樣 在 舊 約 聖 經 中 找 到 基 督 ? 麥 克 里 指 出,路 德 以 兩 種 方 式 實 行 他 的 基 督 論 解 經:“ (1) 直 接 預 告 基 督,和 (2) 間 接 滲 入 福 音。” 他 不 單 在 好 像 創 世 記 三 章 15 節,四 章 1 節,二 十 八 章 18 節,四 十 九 章 10 節 和 申 命 記 十 八 章 15 和 18 節 這 些 所 謂 “ 彌 賽 亞 經 文 ” 中 找 到 對 基 督 的 直 接 預 告。45 “ 除 了 這 些 ‘ 彌 賽 亞 ’ 經 文 外,” 路 德 也 “ 在 出 埃 及 記 三 十 三 章 18 至 19 節( “ 我 要 顯 我 一 切 的 恩 慈,在 你 面 前 經 過,宣 告 我 的 名 ” )和 出 埃 及 記 三 十 四 章 5 節 起 和 8 節 起( 神 的 顯 現 和 神 的 約 )中 找 到 基 督 論 應 許,指 向 關 於 基 督 的 應 許。” 直 接 預 告 基 督 也 包 括 關 於大衛的預言,例如“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 1 節起(那個 “ 以 公 義 治 理 人 民 的 ” 不 是 大 衛,而 是 基 督 )和 撒 母 耳 記 下 七 章 16 節 ( “ 你 的 家 和 你 的 國 必 在 我 面 前 永 遠 堅 立 ” 必 須 應 用 到 會 取 代 大 衛 地 上 的 家 的 那 位 君 王 )。 ” 46 路德在舊約聖經尋找基督的第二種方法,間接滲透福 音,比 較 難 以 解 釋。麥 克 里 尋 求 解 釋 這 個 觀 念:“ 福 音 可 以 說 存 在 於、甚 至 淹 沒 舊 約 聖 經 的 整 片 土 地,因 此 超 越 個 別 的 先 知 信 息。” 更 具 體 地,由 於 路 德 根 據 新 約 聖 經 為 基 督 作 的 見 證,知 道 福 音 是 什 麼,他 可 以 回 顧,“ 視 福 音 為 應 許,也
44
路 德 關 於 路 加 福 音 二 章 1∼ 2 節 的 講 章 , WA 10/2.81.8, 引 自
45
Foster McCurley, “Confessional,” 234。參 : Bornkamm, Luther
Barth, Church Dogmatics, 1/2.14.77。 and the Old Testament, 101-14。 46
McCurley, “Confessional,” 234。 183
從舊約傳講基督
在整本舊約聖經中見證。在神對祂百姓以色列的信實關係 中,一 再 將 他 們 指 向 祂 統 治 的 建 立,神 ‘ 早 已 傳 福 音 給 亞 伯 拉 罕 , 說 :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得 福 ’ ( 加 三 8), 並 根 據 這 福 音 來 行 動 。 ” 47 在舊約聖經的所有書卷中,路德似乎偏好詩篇。他寫 道:“ 詩 篇 清 楚 應 許 基 督 的 死 和 復 活 ─ 並 描 述 祂 的 國 度 和 情況以及整個基督教世界的本質─以致可以將它稱為一本 小 聖 經。即 使 只 為 了 這 個 原 因,它 也 應 該 是 寶 貴 且 受 人 喜 愛 的 書 卷。” 48 早 期 關 於 詩 篇 的 演 講 中,“ 他 採 取 前 所 未 有 的 步 伐,以 基 督 透 過 祂 在 新 約 聖 經 的 自 我 見 證,作 為 整 部 詩 篇 的 主 題 和 說 話 者,自 己 上 前 介 紹 自 己。” 49 留 意 路 德 在 頭 三 篇詩篇的基督論方法: 詩 篇 第 一 篇:“ 字 句 是 主 耶 穌 不 屈 從 於 猶 太 人 喜 歡 的 追 求,以及祂那個扭曲和姦淫的世代流行的追求。” 詩 篇 第 二 篇:“ 字 句 是 關 於 猶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在 基 督 的 受 苦中對抗祂。” 詩 篇 第 三 篇:“ ‘ 耶 和 華,我 的 敵 人 何 其 多 ’ 是 基 督 以 文 字 抱 怨 祂 的 敵 人 猶 太 人 。 ” 50 一 年 後,路 德 改 變 他 的 詮 釋 學 進 路。這 個 改 變 出 現,是 因為“路德發現舊約聖經在宗教和神學上都是適切的─它
47 48
同 上 , 234-35。 Luther, “Preface to the Psalms,” LW 35.254= 路 德 著 , 〈舊約序 文〉, 227 頁 。
49
James Preus, “Old Testament Promissio,” 146。
50
同 上 , n.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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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 然 是 真 實 的 見 證 和 應 許,引 起 那 些 在 基 督 來 到 前 生 活 的 人 渴 望 祂 來 到 的 期 望 和 祈 求 ”。51 換 句 話 說,路 德 沒 有 再 將 新 約 聖 經 的 基 督 讀 回 詩 篇,而 是 更 留 意 到,需 要 在 詩 篇 本 身 是 向以色列人說話這個歷史背景來理解詩篇。舊約聖經的言 語,乃 是 “ 舊 ” 的,“ 應 許、祈 求、指 向 仍 然 未 在 這 裏 出 現 的 基 督。” 基 督 現 在 成 為 目 標,“ 整 個 解 經 的 telos( 目 的 )。 應 用 現 在 並 非 源 自 我 們 像 基 督,而 是 源 自 我 們 像 舊 約 聖 經 說 話 的 人 , 我 們 和 他 分 享 對 將 來 那 一 位 的 期 望 。 ” 52 在 一 五 四 六 年 二 月 十 四 日 宣 講 的 最 後 一 篇 講 章,路 德 重 申:“ 正 確 的 講 道 者 應 該 忠 心 和 努 力 地 只 傳 講 神 的 話,單 單 尋 求 祂 的 榮 耀 和 尊 榮。聽 眾 也 同 樣 應 該 說:‘ 我 不 相 信 我 的 牧 師,但 他 告 訴 我 另 一 位 名 叫 基 督 的 主;他 向 我 宣 告 祂,我 會 聆 聽 他 的 話,只 要 他 帶 領 我 到 這 位 真 正 的 主 人 和 教 師,神 自 己 的 兒 子 那 裏 。 ’ ” 53
評估路德的基督論詮釋 有價值的貢獻 路 德 的 基 督 論 詮 釋 和 講 道 包 含 很 多 寶 貴 的 元 素。和 他 那 個 時 代 任 何 人 都 不 同,路 德 傳 講 神 恩 典 的 福 音,也 就 是 耶 穌 基 督 是 神 的 恩 賜 ( sola gratia〔 唯 獨 恩 典 〕), 我 們 只 能 透 過 信 心( sola fide〔 唯 獨 信 心 〕)接 受 這 恩 賜。他 也 強 調 唯 獨 聖 經 ( sola Scriptura), 也 就 是 聖 經 是 生 活 和 講 道 唯 一 ( 或 最 終 )的 規 範,因 此 他 令 聖 經 脫 離 教 會 “ 傳 統 ” 的 宰 制,讓 聖
51
同 上 , 148。
52
同 上 , 分 別 是 156 和 153。
53
路 德 , 引 自 Reu, Homiletics, 46-47。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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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可以詮釋本身。 路 德 進 一 步 強 調,講 道 的 人 不 應 只 客 觀 地 傳 講 真 理,而 必 須 顯 示 聖 經 對 我 們 的 適 切( pro nobis〔 為 了 我 們 〕)。 他 主 張:“ 這 是 我 們 理 解 和 稱 義 的 第 二 部 分,知 道 基 督 受 苦,被 咒 詛,被 殺,但 卻 是 為 了 我 們。知 道 那 件 事,那 受 苦,並 不 足 夠,而 是 需 要 知 道 它 的 功 用。” 54 他 在 其 他 地 方 寫 道:“ 把 基 督 的 工 作、生 平 和 話 語 視 為 歷 史 事 實 來 傳 講,彷 彿 這 些 知 識 足 以 引 導 人 生,並 不 足 夠,也 不 是 基 督 徒 應 做 的 事,雖 然 這 是 今 天 人 們 視 為 最 好 的 講 道 者 必 須 有 的 做 法。… … 我 們 倒 應 該 傳 講 基 督,目 的 是 令 人 建 立 對 基 督 的 信 心,知 道 祂 不 單 是 基 督,也 是 你 和 我 的 基 督,祂 的 名 字 代 表 的 在 我 們 裏 面 是 有 效 的。藉 著 傳 講 基 督 為 什 麼 來 到,祂 帶 來 和 給 予 什 麼,我 們 接 受 祂 有 什 麼 好 處 , 這 種 信 心 便 得 以 產 生 和 保 存 。 ” 55 我 們 也 可 以 將 今 天 所 謂 的 解 經 式 或 經 文 —主 題 式 講 道 歸功於路德。根據繆瑟,“很多詮釋者稱為全新的講道方 式:die schriftauslegende Predigt〔 解 經 式 講 道 〕隨 著 路 德 來 到,特 別 是 在 一 五 二 一 年 之 後,… … 講 道 的 目 的 是 … … 幫 助 聽 眾 明 白 經 文,而 不 單 是 宗 教 真 理。… … 它 的 方 法 是 選 取 一 段 聖 經,找 出 其 中 的 主 要 思 想,十 分 清 楚 地 表 達 出 來。經 文
54
Luther, LW 17.220-21, 引 自 John L. Thompson, Studia Biblica et Theologica 12 (1982) 62。參 : Meuser, Luther, 73: “復活 也 是 pro nobis( 為 我 們 ), 正 如 被 釘 十 字 架 。……祂背 負 我 們 的 死 , 賜 給 我 們 生 命。”
55
Luther, Tractatus de libertate christiana= 路 德 著 , 雷 雨 田 譯 , 《基督徒的自由》,收錄於《路德文集》,第一卷,路德文集 中 文 版 編 輯 委 員 會 編( 上 海 : 上 海 三 聯 , 2005), 引 自 Schubert Ogden, Point, x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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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控 制 講 章 。 ” 56
路德的方法的缺點 我 們 除 了 稱 讚 路 德 的 方 法 外,也 需 要 考 慮 其 中 的 一 些 缺 點。首 先,路 德 的 基 督 論 方 法 可 能 令 人 將 基 督 讀 回 舊 約 聖 經 的 經 文。雖 然 我 們 特 別 在 他 詮 釋 詩 篇 的 早 期 留 意 到 這 點,但 後 期 仍 然 有 這 個 情 況。57 柏 恩 康 主 張:“ 基 督 論 —先 知 詮 釋 被 迫 將 新 約 聖 經 啟 示 的 觀 念 帶 到 舊 約 聖 經,將 這 些 信 息 放 在 族長和作者口中。”他總結說:“任何從歷史來思想的研 究,都 需 要 沒 有 猶 疑 或 保 留 地,放 棄 路 德 在 舊 約 聖 經 中 預 告 基 督 的 方 案 。 ” 58 一 個 進 一 步 的 關 注 是,路 德 集 中 在 傳 講 基 督,可 能 引 致 輕 視 了 舊 約 聖 經 其 他 基 本 啟 示:神 美 好 的 創 造,人 類 擔 任 神 的 大 地 的 管 家 身 分,救 贖 歷 史,在 舊 約 聖 經 神 那 將 要 來 臨 的
56
Meuser, Luther, 46-47。 參: 同 上 , 47:“路 德 堅 持 要 找 到 文 本 的 Sinnmitte( 中 心 )。 那中 心 , 那 Kern( 或 核 心 ), 會 拯 救 講 道 的 人 不 致 迷 失 在 細 節 中。…… 講 章 的 重 點 要 在 講 道 的 人 心 中 十 分 清 楚 , 以 致 能 夠 控 制 他 說 的 一 切。”
57
例 如 : Luther, WA 2, 120.8-121.14, 詮 釋 詩 篇 三 篇 5 節 :“ 我 醒 來 , 耶 和 華 保 佑 我 ,”好 像 奧 古 斯 丁 提 到 基 督 的 復 活。 至 於 他 的 後 期 , Muller, Post-Reformation, 2.490 說 :“ 路 德 保 留 這 個 對 舊 約 聖 經 的 基 督 論 解 讀 ,…… 正如 在 他 所 有 關 於 創 世 記 的 講 義 中 隨 處 可 見 的。”
58
Bornkamm, Luther and the Old Testament, 263 和 262。參 : Farrar, History, 333 : “ 路 德 將 三 一 的 教 義 、 道 成 肉 身 和 藉 信 稱 義 讀 …… 進 基 督 教 時 代 之 前 一 千 年 寫 下 的 經 文 時 , …… 是 採 納 一 種不真實的方法,這種方法在一千年前被安提阿學派更清晰的 洞 見 和 更 不 偏 不 倚 的 智 慧 拒 絕 了。”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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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度,神的約,神的律法對基督徒生命的價值又怎樣呢? 另 一 個 缺 點 是 區 分 律 法 和 福 音,作 為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之 間 的 界 限。正 如 我 們 已 經 看 到,路 德 承 認 兩 種 方 法 都 有 一些滑移,但他堅持認為舊約聖經是律法,新約聖經是福 音。這 律 法 —福 音 的 二 分,令 他 不 懂 得 欣 賞 神 的 律 法。路 德 甚 至 曾 經 提 出,“ 十 誡 不 適 用 於 基 督 徒,它 們 只 是 向 出 埃 及 的 猶 太 人 說 話。” 59 雖 然 保 羅 在 對 抗 行 為 的 義 時 在 “ 律 法 ” 和 “ 福 音 ” 之 間 建 立 了 徹 底 的 對 比,但 這 些 用 語 作 為 對 比 , 不 是 指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而 是 指 兩 種 拯 救 方 式:行 為 和 恩 典。 60 而 且,“ 根 據 馬 太 福 音,律 法 實 際 上 在 耶 穌 基 督 裏 應驗,但那應驗的效果沒有在律法和福音之間製造任何二 分。真 正 的 門 徒 必 須 包 括 實 行 律 法 中 表 達 的 義,這 種 義 植 根 於 創 造 本 身 之 中 。 ” 61 路 德 也 在 講 道 中 使 用 律 法 —福 音 的 區 分,教 導 說,理 想 地 說,每 堂 道 都 應 該 先 以 律 法 宣 告 我 們 的 需 要,然 後 以 福 音 宣 告 解 決 方 法。今 天 我 們 還 聽 到 囑 咐 說,每 個 講 道 的 人 都 必
59
Luther, WA 16.363-93 , 由 McCartney and Clayton, Let the Reader, 95-96 概 述。
60
關 於 保 羅 使 用 “ 律 法 ” 和 “ 福 音 ” 的 不 同 場 景 , 參 Andrew Bandstra, “Law and Gospel,” 18-21。
61
David Holwerda, Jesus and Israel, 145。留 意 路 德 也 提 出 我 們 應 該守道德律法,不是因為它在舊約聖經中,而是因為它是創造 的 律 法( 見 : 上 文 , 177 頁 )。 參 : W. Eichrodt,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1.94:“ 在有 任 何 人 類 行 動 作 為 回 應 以 前 很 久 , 〔神 的〕 這 愛 選 擇 百 姓 給 神 擁 有 , 給 他 們 律 法 , 象 徵 他 們 特 別 得 到 恩 寵。因 此 , 服 從 律 法 成 了 人 對 神 揀 選 行 動 的 一 種 愛 的 回 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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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 就 每 段 經 文 提 出 兩 個 問 題:這 裏 有 什 麼 是 律 法 ? 什 麼 是 福 音 ? 李 契 爾 指 出 這 種 進 路 的 危 險,那 就 是,“ 我 們 在 每 段 經 文 上 面 都 放 同 一 塊 蠟 紙,問:律 法 和 福 音 在 哪 裏 ? 而 不 是 神 向 祂 的 百 姓 說 什 麼 ? 這 種 僵 化 的 進 路 向 會 眾 保 證,無 論 經 文 是 否 提 供 , 都 會 闡 釋 審 判 和 恩 典 。 ” 62 最 後,雖 然 路 德 警 告 人 們 提 防 寓 意 詮 釋,但 在 經 文 沒 有 產 生 “ 任 何 其 他 有 用 的 意 義 ” 時,他 自 己 繼 續 使 用 這 種 任 意 的 詮 釋 方 法。63 諷 刺 的 是,路 德 雖 然 容 許 寓 意 詮 釋 有 限 的 空 間,但 他 似 乎 完 全 不 用 預 表 詮 釋,因 為 正 如 杜 克 里 說,預 表 以 它 的 預 示,“ 廢 除 基 督 在 舊 約 聖 經 的 歷 史 存 在。” 安 提 阿 學 派 “ 看 見 將 來 要 來 的 影 兒 預 期。這 對 路 德 毫 無 意 義。對 他 來 說,舊 約 聖 經 不 是 將 來 的 事 情 的 像,而 是 見 證 在 人 和 神 之 間 永 遠 都 真 實 的 事 情 。 ” 64
以神為中心的詮釋 加爾文 加爾文和路德 加 爾 文 ( 1509-64 年 ) 比 路 德 年 輕 二 十 六 歲 , 他 對 從 舊
62
Lischer, Theology of Preaching, 61。
63
Bornkamm, Luther and the Old Testament, 95。關 於 很 多 有 日 期 的 ,參:pp. 92-95:“ 這 些 日 期 顯 示,路 例 子 和 一 個 評 論( p. 94) 德 在 一 生 中 所 有 時 期 都 使 用 寓 意。當 然 , 隨 著 時 間 過 去 , 他 對 此 變 得 更 謹 慎。一 五 二 五 年 後 , 有 明 確 和 確 實 的 終 止。”
64
Dockery, GTJ 4/2 (1983) 193。 路 德 拒 絕 預 表 , 可 能 與 他 對 歷 史 以 及 基 督 在 舊 約 聖 經 是 永 恆 的 神 的 觀 念 有 關 。 參 Bornkamm, Luther and the Old Testament, 200207 和 258-60。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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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聖 經 傳 講 基 督 有 頗 為 不 同 的 進 路。65 當 然,加 爾 文 從 路 德 那 裏 學 到 很 多 東 西,兩 位 改 教 者 對 很 多 基 本 事 情 都 有 相 同 的 看法。他們在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和唯獨聖經方面是一致 的。他 們 也 同 意 聖 經 是 本 身 的 詮 釋 者,基 督 是 聖 經 的 中 心 。 不 過,雖 然 有 廣 泛 的 共 同 意 見,但 加 爾 文 的 詮 釋 進 路 和 路 德 頗 為 不 同。路 德 主 要 關 心 救 恩 的 問 題,聚 焦 於 在 基 督 裏 藉 信 稱 義 上。因 此,在 舊 約 聖 經 找 到 基 督 成 了 路 德 優 先 要 做 的 事。加 爾 文 雖 然 肯 定 在 基 督 裏 藉 信 稱 義,但 卻 有 更 廣 濶 的 觀 點,也 就 是 神 榮 耀 的 主 權。66 這 更 廣 闊 的 視 角 令 加 爾 文 能 夠 滿 足 於 聖 經 關 於 神、神 的 救 贖 歷 史 和 神 的 約 的 信 息,而 又 無需將這些信息聚焦於耶穌基督身上。 同 樣 與 路 德 不 同,加 爾 文 欣 賞 安 提 阿 學 派,特 別 是 屈 梭 多 模。“ 屈 梭 多 模 應 驗 了 加 爾 文 獻 身 其 中 的 兩 個 目 的。其 一 是 屈 梭 多 模 永 不 偏 離 闡 述 和 解 釋 聖 經 經 文。第 二 是 屈 梭 多 模 說 話 時 以 普 通 人 為 對 象。” 67 在 介 紹 屈 梭 多 模 講 道 的 法 文 翻 譯 時,加 爾 文 寫 道:“ 我 們 的 作 者 屈 梭 多 模 出 色 的 優 點 是 ,
65
根 據 Parker, Calvin’s Old Testament Commentaries, 9-10 的 計 算,一五四九年和一五六四年之間,加爾文從舊約聖經講了超 過二千堂道。
66
參 : Leroy Nixon, John Calvin, 76:“ 加爾 文 講 道 的 基 本 真 理 是 神 的 主 權。”參 : McCartney and Clayton, Let the Reader, 97: “加 爾 文 沒 有 聚 焦 於 藉 信 稱 義 這 頗 為 狹 窄 的 事 上 , 而 是 以 神 的 榮耀這個大得多的標題作為他的詮釋觀點,並能容易得多地將 聖 經 廣 濶 的 教 導 連 結 起 來。”
67
Rogers and McKim, Authority, 114-15 。 參 : David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105:“加 爾 文 同 意 狄 奧 多 若。在 這 樣 做 時 , 他 反 對 很 多 基 督 教 解 經 傳 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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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總 是 十 分 關 注,不 要 稍 微 偏 離 聖 經 真 正、簡 單 的 意 思,不 給 自 己 任 何 自 由 , 扭 曲 文 字 的 清 楚 意 思 。 ” 68
反對寓意詮釋 加 爾 文 介 紹 屈 梭 多 模,揭 示 他 厭 惡 以 寓 意 詮 釋 “ 扭 曲 文 字 清 楚 的 意 思 ”。在 評 論 “ 字 句 叫 人 死,精 意 叫 人 活 ”( 林 後 三 6) 時 , 他 寫 道 : “ 這 段 經 文 首 先 由 俄 利 根 , 然 後 由 其 他 人 扭 曲 和 錯 誤 詮 釋。… … 這 個 錯 誤 是 很 多 邪 惡 的 來 源。它 不 單 打 開 大 門,讓 人 在 聖 經 的 自 然 意 義 中 摻 假,也 大 膽 地 以 寓 意 作 為 主 要 的 解 經 德 行。因 此,很 多 古 代 人 都 完 全 沒 有 限 制 地 對 神 的 神 聖 話 語 玩 各 種 遊 戲,彷 彿 在 將 球 拋 來 拋 去。這 也 給 異 端 機 會,令 教 會 陷 入 混 亂,因 為 任 何 人 都 可 以 用 自 己 喜 歡 的 方 式 詮 釋 任 何 經 文,以 之 作 為 可 接 受 的 實 踐 時,任 何 瘋 狂 的 觀 念 —無 論 多 麼 荒 謬 或 可 怕 —都 可 以 用 寓 意 為 藉 口 而 引 入。” 69 事 實 上,加 爾 文 視 寓 意 為 撒 旦 的 計 謀,要 削 弱 聖 經 的 教 導。他 主 張:“ 我 們 必 須 … … 完 全 拒 絕 俄 利 根 和 其 他 跟 他 類 似 的 人 的 寓 意,撒 旦 以 最 深 的 計 謀,努 力 將 這 方 法 引 入 教 會,為 了 令 聖 經 的 教 義 變 得 含 糊,沒 有 任 何 確 定 和 堅 定 。 ” 70
加爾文的詮釋方法 開 始 我 們 對 加 爾 文 詮 釋 方 法 的 討 論 時,我 們 會 跟 從 柯 饒
68
Calvin, CR 9.835, 引 自 Rogers and McKim, Authority, 114。
69
加 爾 文 , 林 後 三 6 註 釋 , 由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107 翻 譯。參 : CO 50.40-41。
70
加 爾 文 , 創 二 8 註 釋( CO 23.37) ,引 自 Puckett,同 上。也 參 : 創六 4 註釋。 191
從舊約傳講基督
士 ( Hans Kraus) 從 加 爾 文 著 作 中 歸 納 的 八 個 解 經 原 則 。 71
清楚和簡潔 在 一 封 關 於 他 對 羅 馬 書 的 註 釋 的 信 中,加 爾 文 說 註 釋 者 最 好 的 德 性 是 “ 清 楚 和 簡 潔 ”。72 這 些 德 性 要 求 詮 釋 者 以 闡 釋 的 透 明 和 焦 點 為 目 標 ( 這 也 是 講 章 很 好 的 標 準 ! )。 柯 饒 士 闡 釋 說:“ 解 釋 必 須 清 楚 而 簡 潔,藉 以 讓 人 清 楚 明 白。路 德 在 創 世 記 的 註 釋 中 認 為 寓 意 可 以 作 為 裝 飾 和 說 明 … …,但 這 種 方 法 要 嚴 格 排 除。目 的 若 是 讓 事 情 本 身 在 闡 釋 中 說 話 , 就 沒 有 時 間 在 眾 多 問 題 中 縱 情 享 受,好 像 很 多 解 經 者 喜 愛 的 那 樣 , 那 不 是 為 了 經 文 本 身 , 而 只 是 吸 引 人 注 意 自 己 。 ” 73
作者的意圖 “不斷尋 求作者的意圖,是加爾文的註釋的一個 特 點。” 74 加 爾 文 寫 道:“ 由 於 詮 釋 者 唯 一 的 任 務 幾 乎 就 是 揭 示他要闡釋的作者的思想,如果他帶領讀者偏離作者的意 圖,他 便 錯 失 目 標,或 者 至 少 走 出 了 界 限。” 他 強 調 聖 經 闡 釋 的 嚴 肅 性:“ 沒 有 足 夠 小 心 而 擺 弄 聖 經 的 意 思,是 自 大 和
71
Kraus, Int 341 (1977) 8-18。
72
Calvin, CR 38.403,引 自 Kraus,同 上,13。參:Richard Gamble,
73
Kraus, 同 上 , 提 到 Luther, WA 44.93, 和 Calvin, CR 59.33。 在
CTJ 23 (1988) 189。 他的博士論文
“L’École de Dieu: Pedagogy and Method in
Calvin’s Interpretation of Deuteronomy” (Grand Rapids: Calvin Seminary [photocopy], 1998), 89,布 萊 克 特( Raymond Blacketer) 為 考 慮 簡 潔 作 為“ 修 辭 風 格 和 闡 釋 方 法” 做 了 很 好 的 辯 護 , 認 為“這 不 是 解 經 的 模 式 ”。 74
192
Kraus, 同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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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 乎 褻 瀆 的 , 彷 彿 我 們 在 玩 一 種 遊 戲 。 ” 75 帕 克 特 ( David Puckett)以 很 多 的 例 子 確 定,加 爾 文 “ 在 所 有 舊 約 聖 經 註 釋 中 … … 都 肯 定 詮 釋 者 的 角 色 是 闡 釋 先 知 的 意 圖 。 ” 76
歷史背景 在 《 基 督 教 要 義 》( Institutes) 中 , 加 爾 文 說 : “ 聖 經 有 很 多 話 的 意 思 都 倚 靠 上 下 文 。 ” 77 柏 克 ( T. H. L. Parker) 主 張,“ 加 爾 文 對 先 知 的 闡 釋,很 出 色 的 特 點 之 一 是 他 對 歷 史 的 處 理。” 78 在 他 的 註 釋 中,加 爾 文 往 往 先 提 出 經 文 的 歷 史 背 景,然 後 才 闡 釋 經 文。例 如,在 處 理 詩 篇 時,加 爾 文 談 及 “ 唱 讚 美 歌 的 ‘ 嚴 肅 會 ’;談 及 感 恩 詩 所 處 的 ‘ 公 共 感 恩 場合’;以及以立約的獻祭簽署和封嚴承諾,使之有約束 力 , 並 舉 行 更 新 的 嚴 肅 聚 會 的 ‘ 立 約 更 新 節 期 ’ 。 ” 79
75
Calvin, The Epistle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Romans and to the Thessalonians, 1.4= 加 爾 文 著,趙 中 輝、宋 華 忠 譯 ,《羅 馬 人 書 註 釋》( 台 北 : 基 督 教 改 革 宗 翻 譯 社 , 1971) , 1、3 頁 , 引 自 Dockery,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48。
76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33-35。 參 : T. H. L. Parker, Calvin's Old Testament Commentaries, 81。
77
加 爾 文 ,《 基督 教 要 義》 (Calvin, Institutes) ,4.16.23 指 出,關
78
Parker, Calvin’s Old Testament Commentaries, 205-6。參:Puckett,
79
Kraus, Int 31 (1977) 14 分 別 提 到 CR 59.466( 隨 處 可 見 ); CR
於 成 人 洗 禮 的 經 文 , 不 能 用 來 拒 絕 嬰 兒 洗 禮。 Calvin’s Exegesis, 67-72。 59.231; 60.206; 和 CR 59.497, 討 論 詩 五 十 5; CR 59.760 討 論 詩 八 十 一 2 起;其 他 例 子,參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67-72。 193
從舊約傳講基督
原來、語法的意義 在 反 對 俄 利 根 和 寓 意 詮 釋 時,加 爾 文 主 張:“ 讓 我 們 知 道 , 聖 經 的 真 正 意 義 是 真 實 而 簡 單 的 〔 germanus et sim,讓 我 們 擁 抱 和 堅 守 它。讓 我 們 … … 大 膽 將 那 些 虛 構 的 plex〕 闡 釋,令 我 們 偏 離 字 面 意 思,死 一 般 的 腐 敗 放 在 一 旁 吧 。” 80
蔡 爾 茲 提 出,“ 加 爾 文 並 不 … … 需 要 對 經 文 加 上 次 要 或 屬
靈 的 意 義 , 因 為 字 面 意 義 本 身 已 經 見 證 神 的 神 聖 計 劃 。 ” 81
文學語境 經 文 不 單 要 根 據 歷 史 背 景 來 理 解,也 要 根 據 文 學 語 境 來 理 解。加 爾 文 提 到 這 個 原 則 的 一 個 地 方,是 在 處 理 詩 篇 很 多 表示無辜的抗議時:“你已經試驗我的心;你在夜間鑒察 我 ; 你 熬 煉 我 , 卻 找 不 著 什 麼 ” ( 詩 十 七 3)。 在 列 出 大 約 十 二 段 這 樣 的 經 文 後,加 爾 文 寫 道:“ 至 於 我 們 在 這 時 舉 出 的 見 證 〔 經 文 〕, 這 些 經 文 如 果 根 據 上 下 文 來 理 解 , 或 者 根 據 常 見 的 用 法、環 境 來 理 解,便 不 會 怎 樣 妨 礙 我 們。” 他 得 出 結 論 認 為,雖 然 敬 虔 的 人 可 能 “ 針 對 虛 偽 和 不 敬 虔 的 人 , 為 自 己 的 無 辜 辯 護,但 當 他 們 單 獨 面 對 神 時,全 都 異 口 同 聲 地 說:‘ 主 耶 和 華 啊,你 若 究 察 罪 孽,誰 能 站 得 住 呢 ? ’ ” 82
80
Calvin, CO 50.237, 引 自 Richard Gamble, WTJ 49 (1987) 163。 參:加 爾 文 ,《基 督 教 要 義 》4.17.22。由 於 加 爾 文 的 歷 史 焦 點 , 沙 夫 ( Philip Schaff ) 稱 他 為 “ 現 代 歷 史 — 語 法 解 經 的 創 立 人”。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56。
81
Childs, “Sensus Literalis,” 87。
82
加 爾 文 ,《 基督 教 要 義》,3.17.14。關 於 其 他 例 子,參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64-66, 和 Parker, Calvin’s Old Testament
194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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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書面文字以外的意思 在 處 理 十 誡 時,加 爾 文 提 出 擴 展 律 法 的 意 義,超 越 它 的 字 面 意 義 這 個 問 題。他 提 出 一 個 一 般 原 則:“ 誡 命 和 禁 止 總 包 含 超 過 文 字 表 達 的 內 容。” 但 他 尋 求 “ 緩 和 這 個 原 則 ” , 讓 它 不 會 令 我 們 “ 扭 曲 聖 經 ”。他 說:“ 因 此,如 果 可 能 , 我 們 必 須 找 方 法,以 直 接、堅 定 的 步 伐 走 向 神 的 旨 意。我 說, 我 們 必 須 探 求,詮 釋 應 該 多 遠 地 超 越 文 字 本 身 的 界 限,讓 人 們 可 以 看 到 經 文 是 … … 律 法 頒 佈 者 純 粹 和 真 正 的 意 義,忠 心 地 傳 達 出 來。… … 我 認 為,如 果 我 們 留 意 誡 命 的 原 因,這 是 最 好 的 規 則,也 就 是 思 想 每 條 誡 命 為 什 麼 會 賜 給 我 們。” 換 句 話 說,加 爾 文 超 越 經 文 的 字 面 意 義,看 作 者 的 目 標。他 用 第 五 誡 作 為 例 子:“ 當 孝 敬 父 母 ”:“ 第 五 誡 的 目 的 是 應 該 尊 重 神 給 予 這 身 分 的 人。這 就 是 誡 命 的 實 質:我 們 尊 重 祂 給 予 某 種 卓 越 的 那 些 人,是 正 確 而 討 神 喜 悅 的;祂 恨 惡 人 們 輕 視 且 固 執 地 反 對 這 些 誡 命 。 ” 83
修辭手段 對 加 爾 文 來 說,字 面 詮 釋 不 等 於 呆 板 的 字 義 主 義。他 詳 細 討 論 需 要 將 修 辭 手 法 詮 釋 為 比 喻。加 爾 文 指 出:“ 聖 經 稱 神 為 ‘ 戰 士 ’ ( 出 十 五 3) 時 , 由 於 我 認 為 這 句 話 如 果 沒 有
Commentaries, 80-81。 83
加 爾 文 ,《 基督 教 要 義》,2.8.8。參:同 上,論 第 一 誡 命:“ 第 一 誡 的 意 圖 是 只 應 該 敬 拜 神。 因 此 , 命 令 的 實 質 是 真 正 的 敬 虔 ─ 也 就 是 敬 拜 祂 的 神 性 ─ 是 討 神 喜 悅 的;祂 厭 惡 不 敬 虔。” 加爾文這樣澄清他如何走向最後一個子句:“如果這討神喜 悅,相反的事情便令祂不喜悅;如果這令祂不喜悅,相反的事 情 便 令 祂 喜 悅。” 195
從舊約傳講基督
詮 釋 就 會 太 苛 刻,我 不 懷 疑 這 是 來 自 與 人 的 比 較。” 他 請 人 留 意 聖 經 中 這 樣 的 話:“ 神 的 眼 看 見,” “ 達 到 祂 耳 中,” 和 “ 祂 伸 出 手 ”。這 些 話 是 擬 人 的,必 須 這 樣 詮 釋。加 爾 文 說,如 果 沒 有 這 樣 做,會 帶 來 “ 無 限 的 野 蠻 ”。“ 因 為 如 果 這 些 瘋 狂 的 人 得 到 容 許 … … 確 立 他 們 想 確 立 的 事 情,他 們 從 聖 經 會 得 出 何 等 可 怕 的 荒 謬 ! ” 84
基督的範圍 評 論 耶 穌 的 話 : “ 給 我 作 見 證 的 就 是 這 經 ” ( 約 五 39) 時,加 爾 文 寫 道:“ 我 們 閱 讀 聖 經 時,應 該 明 確 地 在 其 中 找 到 基 督。凡 是 離 開 這 個 目 標 的,雖 然 可 能 一 生 都 努 力 學 習 , 也 不 會 得 到 真 理 的 知 識;因 為 如 果 沒 有 神 的 智 慧,我 們 還 可 以 有 什 麼 智 慧 ? ” 85 由 於 這 個 原 則 是 我 們 的 特 別 焦 點,我 們 需 要 詳 細 考 慮 它。但 在 這 樣 做 之 前,我 們 需 要 在 柯 饒 士 提 出 的 八 個 範 疇 以 外,至 少 討 論 另 外 兩 個 對 加 爾 文 的 詮 釋 方 法 很 基 本 的 原 則: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統 一,以 及 根 據 整 本 聖 經的語境來理解一段經文。
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之間的關係 在 我 們 的 歷 史 考 察 中,我 們 從 開 始 便 看 到 詮 釋 者 怎 樣 理 解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之 間 的 關 係,是 十 分 重 要 的。這 個 重 要 性 在 這 裏 也 有 效,因 為 兩 約 之 間 的 關 係 原 是 加 爾 文 和 路 德 在 詮 釋 的 路 上 朝 不 同 方 向 走 的 分 叉 路。我 們 已 經 看 到,路 德
84
同 上 , 4.17.23。 關 於 對 轉 喻 ─ “ 聖 經 在 討 論 奧 祕 時 常 用 的 一 種 修 辭 手 段 ”─ 的 討 論 , 見 : 同 上 , 4.17.21。
85
加 爾 文 , 林 後 五 39 註 釋 。Kraus, Int 31 (1977) 17 從 CR 47.125 引 述 這 段 文 字 的 不 同 翻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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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視 這 關 係 為 律 法 與 福 音 之 間 的 對 比。另 一 方 面,加 爾 文 則 強 調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統 一。路 德 只 在 對 基 督 的 見 證 中 尋 找 統 一,但 加 爾 文 卻 在 廣 泛 的 範 圍 中 看 見 統 一:一 神 、 一 救 主 、 一 救 贖 歷 史 、 一 恩 典 之 約 、 甚 至 一 律 法 。 86
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的統一 在 《 基 督 教 要 義 》, 加 爾 文 這 樣 開 始 “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相 似 ” 這 一 章:“ 由 已 經 討 論 的 事 情,我 們 可 以 清 楚 看到,自從世界開始時,所有由神收納進入祂百姓行列的 人,都 以 同 一 律 法 與 祂 立 約,以 我 們 所 得 的 同 一 教 義 受 到 約 束。提 出 這 點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87 在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背 後 只 有 一 個 約。加 爾 文 繼 續 說:“ 與 所 有 族 長 立 的 約,在 實 質 和 現 實 上 與 我 們 的 約 是 那 麼 相 似,以 致 兩 者 實 際 上 是 同 一 個 約。但 它 們 在 時 代 的 形 式 上 有 差 別。” 88 加 爾 文 在 這 裏 承 認,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唯 一 差 別 是 它 施 行 的 方 式,但 那 實質是“相同的”。這一個約是恩典之約。 因 此,加 爾 文 將 宗 教 改 革 的 唯 獨 恩 典 和 唯 獨 信 心 移 回 舊
86
例 如 : 加 爾 文 評 論 太 五 17:“ 關 於 教 義 ,若 說 基 督 來 到 , 釋 放 我們脫離律法的權威,是我們不能想像的;因為那是敬虔和聖 潔生命的永恆法則,因此,必須好像神的公義一樣不能改變, 它 擁 抱 神 的 公 義,而 且 是 不 變 和 一 致 的。”太 五 17 的 註 釋,引 自 Bandstra, “Law and Gospel,” 11。
87
加 爾 文 ,《 基督 教 要 義》,2.10.1。參:“除了 以 前 與 亞 伯 拉 罕 立 的,並 在 摩 西 手 中 詳 細 確 定 的 約,神 從 沒 有 立 任 何 其 他 約。” 加 爾 文 , 耶 三 十 一 31 註 釋 , 引 自 Bandstra, “Law and Gospel,” 22。
88
同 上 , 2.10.2。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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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聖 經 的 開 端。他 說:“ 舊 約 聖 經 根 據 神 白 白 的 憐 憫 建 立 , 由 基 督 的 代 求 確 定。… … 那 麼,誰 敢 將 猶 太 人 與 基 督 分 開 , 因為……福音之約是與他們立的,而這約唯一的根基是基 督 ? ” 89 他 以 耶 穌 的 教 導 確 定 自 己 的 論 點:“ 主 基 督 今 天 應 許 祂 的 追 隨 者 的 ‘ 天 國 ’,是 他 們 可 以 ‘ 與 亞 伯 拉 罕、以 撒 和 雅 各 一 同 坐 席 ’ ( 太 八 11) 的 。 ” 90 加 爾 文 在 舊 約 聖 經 中 找 到 神 在 基 督 裏 的 恩 典 和 救 贖,因 此他緩和了福音帶來一些全新的東西這個觀念。他寫道: “ 福 音 沒 有 取 代 整 個 律 法,而 是 帶 來 不 同 的 救 恩 方 式。它 確 定 和 滿 足 律 法 所 應 許 的,給 那 些 影 兒 實 質。” 91 在 評 論 馬 太 福 音 五 章 21 節 時 , 加 爾 文 宣 告 : “ 我 們 必 定 不 能 想 像 基 督 是 新 的 立 法 者,對 祂 父 永 恆 的 公 義 加 上 任 何 東 西。我 們 必 須 聆 聽 祂,以 祂 為 忠 心 的 闡 釋 者,讓 我 們 知 道 律 法 的 本 質 是 什 麼 , 它 的 對 象 是 什 麼 , 以 及 它 的 範 圍 有 多 大 。 ” 92
律法的“第三個用途” 由 於 加 爾 文 強 調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統 一,和 路 德 不 同,他 看 到 舊 約 聖 經 律 法 的 “ 第 三 個 用 途 ”:律 法 不 單 揭 示 我 們 的 罪,在 社 會 中 限 制 有 罪 的 行 為,對 信 徒 也 有 正 面 的 功 用。加 爾 文 寫 道:“ 第 三 和 主 要 的 用 途,更 接 近 律 法 的 正 確 使 用,在 信 徒 當 中 找 到 位 置,他 們 的 內 心 已 經 由 神 的 靈 居 住
89
同 上 , 2.10.4。
90
同 上 , 2.10.23。
91
同 上 , 2.9.4。
92
Calvin, CR 45.175, 引 自 John Leith, Int 25 (1971) 339。加爾 文 主 張 ,“ 在 律 法 中 說 話 的 神 , 也 是 在 福 音 中 說 話 的 神 ,”參 : 同 上 , CR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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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統 治。… … 他 們 仍 然 以 兩 個 方 式 從 律 法 得 益。這 是 最 好 的 工 具,讓 他 們 每 天 更 透 徹 學 習 他 們 追 求 的 主 的 旨 意 有 什 麼 本 質,肯 定 他 們 對 它 的 理 解。… … 再 次,由 於 我 們 不 單 需 要 教 導,也 需 要 勸 誡,神 的 僕 人 也 可 以 利 用 律 法 這 好 處:經 常 默 想 它,藉 以 順 服,在 其 中 得 到 加 力,從 偏 差 的 滑 路 上 得 到 挽 回 。 ” 93
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之間的分別 當然,加爾文也留意到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之間的分 別,但 與 他 強 調 它 們 的 統 一 相 比,這 些 差 別 顯 得 失 色。他 寫 道:“ 我 坦 率 地 承 認 聖 經 的 差 別,請 大 家 留 意 這 些 差 別,但 不 要 忽 略 它 已 確 立 的 統 一。” 因 為 那 些 差 別 “ 與 安 排 的 方 式 有 關,而 不 是 與 實 質 有 關。… … 這 樣,便 沒 有 任 何 東 西 妨 礙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應 許 依 然 相 同,也 不 妨 礙 這 些 應 許 有 同 一 個 基 礎 , 也 就 是 基 督 ! ” 94 加 爾 文 接 著 詳 細 討 論 五 個 分 別,我 在 這 裏 只 是 把 它 們 列 出 來。舊 約 聖 經 強 調 地 上 的 好 處,相 對 於 天 上 的;它 以 意 象 和 影 兒 來 談 話,相 對 於 “ 實 質 ”;它 有 外 在 字 句 的 性 質,相 對 於 精 意 ( 耶 三 十 一 31∼ 34); 它 的 特 點 是 束 縛 , 相 對 於 自 由;它 限 制 於 一 個 國 家,相 對 於 所 有 國 家。 95 不 過,對 加 爾
93
加爾文, 《基督 教 要 義》 ,2.7.12。 參 : 同 上 , 2.7.6-17。
94
同 上 , 2.11.1。
95
見 : 同 上 , 2.11.1-12。 在 他 的 註 釋 書 比 在 《 基 督 教 要 義 》 中 更 甚 , 加 爾 文 闡 述 字 句 和 精 意 以 及 束 縛 和 自 由 之 間 的 對 比。在 註 釋 書 中 , 他 甚 至 談 及 “律 法 和 福 音 的 對 比 ” 以 及“ 律 法 相 對 於 福 音 來 說”。但 加 爾 文 的 “律法”並 非 表 示 舊 約 聖 經,而 是“ 純 粹 的 律 法,有 它 的 命 令 和 賞 賜”。參 Bandstra, “Law and Gospel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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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來 說,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這 些 差 別,只 是 施 行 約 的 形 式 方 面 的 差 別,而 不 是 恩 典 之 約 的 實 質 差 別。例 如:在 討 論 禮 儀 的 律 法 時,加 爾 文 提 出,禮 儀 “ 的 廢 棄 不 是 在 效 果,而 是在使用上。基督來到終止了禮儀,但沒有除去它們的聖 潔。… … 正 如 如 果 基 督 的 死 和 復 活 沒 有 在 禮 儀 中 展 示,禮 儀 只 會 給 舊 約 的 百 姓 空 洞 的 表 演;如 果 禮 儀 沒 有 停 止,我 們 今 天 同 樣 不 能 辨 別 它 們 為 什 麼 目 的 設 立 。 ” 96 對 加 爾 文 來 說,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主 要 差 別 是 關 於 耶 穌 基 督 和 神 的 國 的 清 楚 程 度。正 如 他 在 一 本 註 釋 書 中 所 說 的:“ 在 律 法 之 下,只 以 粗 魯 和 不 完 美 的 線 條 描 畫 出 影 兒 ; 在 福 音 以 下,則 以 活 潑 的 顏 色 生 動 地 描 畫 出 來。” 但 對 舊 約 和 新 約 的 信 徒 來 說,“ 展 示 的 是 同 一 位 基 督,同 樣 的 公 義 、 滿 足 和 救 恩 ; 那 差 別 只 在 於 描 繪 的 方 式 。 ” 97
舊約聖經中的基督 在 一 五 五 九 年 版 的 《 基 督 教 要 義 》, 加 爾 文 加 上 一 章 , 稱 為 “ 基 督,雖 然 在 律 法 以 下 為 猶 太 人 認 識,但 只 在 福 音 中 清 楚 詳 細 地 顯 明 ”。 98 事 實 上,他《 基 督 教 要 義 》卷 二 的 標 題 是 “ 論 認 識 在 基 督 裏 的 救 贖 者 神,首 先 在 律 法 下 向 列 祖 揭 示,然後在福音中向我們揭示”。這裏具有決定性的問題 是,根 據 加 爾 文,基 督 怎 樣 “ 在 律 法 以 下 為 猶 太 人 認 識 ” ?
in Calvin and in Paul,” 11-39。 96 97
同 上 , 2.7.16。 加 爾 文 , 來 十 1 註 釋 , 引 自 Runia, CTJ 19/2 (1984) 143。參:加 爾文, 《 基 督 教 要 義》, 2.11.10, 論 “ 福 音 的 清 晰 , 和 道 在 福 音 之 前 較 模 糊 的 安 排。”
98
200
加爾文, 《基督 教 要 義》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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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爾 文 主 張:“ 如 果 主 在 顯 明 祂 的 基 督 時 發 出 祂 古 老 的 誓 言,我 們 便 只 能 夠 說 舊 約 聖 經 的 目 的 總 是 在 基 督 裏。” 99 他也宣告說:“離了這位中保,神對古代的人從不顯示恩 惠 , 甚 至 不 給 他 們 恩 典 的 盼 望 。 ” 100 再 次 , 猶 太 人 “ 有 基 督 作 為 中 保,也 認 識 祂,他 們 透 過 祂 而 連 結 到 神 那 裏,有 分 於 祂 的 應 許 。 ” 101 但 讓 我 們 將 這 關 鍵 的 問 題 推 遠 一 點:舊 約 聖 經 的 以 色 列 人怎能在基督出生前認識祂?加爾文尋求這樣回答這個問 題:“ 人 們 可 以 反 對 說:‘ 超 過 二 千 年 前,神 就 已 收 納 了 亞 伯 拉 罕,因 此,那 區 分 的 來 源 在 基 督 到 來 前 很 久 就 已 經 存 在 了。那麼,為什麼委派基督負責一個很久以前已經批准的 約?’我回答說,與亞伯拉罕和他後代立約的基礎在於基 督;因 為 立 約 的 話 是:‘ 地 上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的 後 裔 得 福 ’( 創 二 十 二 18)。 批 准 這 約 的 方 式 唯 有 在 亞 伯 拉 罕 的 後 裔 中 , 也 就 是 在 基 督 裏,雖 然 約 在 以 前 就 立 了,卻 藉 著 祂 的 來 到 而 得 到 確 定 和 實 際 得 到 許 可 。 ” 102 關 於 這 個 問 題,加 爾 文 最 有 幫 助 的 話 在 他 對 彼 得 前 書 一 章 12 節 的 註 釋 中 出 現 , 在 那 裏 , 他 說 舊 約 聖 經 的 信 徒 “ 擁 有 基 督,作 為 隱 藏 的 一 位,彷 彿 並 不 存 在,… … 不 存 在,不
99
同 上,2.10.4。參:2.6.2:“若沒 有 中 保,神 就 不 能 開 恩 可 憐 人 類;因此,在律法之下,基督總是放在神聖的先祖面前,作為 他 們 的 信 心 應 該 指 向 的 目 標。”
100
同 上 , 2.6.2。
101
同 上 , 2.10.2。 參 : 2.10.23: “ 舊 約 聖 經 先 祖 (1) 有 基 督 作 為 他 們 約 的 保 證 , (2) 把 他 們 對 將 來 所 有 福 分 的 信 任 都 放 在 祂 裏 面。”
102
加 爾 文 , 賽 四 十 二 6 註 釋 ( CO 37.64) 。 201
從舊約傳講基督
是 指 祂 的 能 力 或 恩 典,而 是 因 為 祂 仍 未 在 肉 身 顯 現。” 103 基 督救贖的能力和恩典,在祂降生前很久已經存在於舊約聖 經。同 時,舊 約 聖 經 信 徒 前 瞻 基 督 的 來 到,他 們 會 得 到 “ 更 多 光 ”。104 在 其 間,神 賜 下 很 多 關 於 將 來 的 彌 賽 亞 的 應 許 , 以 預 表 預 示 祂。正 如 加 爾 文 所 說 的:“ 福 音 以 手 指 指 出 律 法 在 預 表 下 預 示 的 東 西 。 ” 105
在整本聖經的語境下來理解 由 於 加 爾 文 認 為 聖 經 是 統 一 的,他 尋 求 在 整 本 聖 經 的 要 旨下來理解一段經文。今天我們談及釋經學的圓圈(或循 環 ): 我 們 不 能 不 明 白 整 體 而 明 白 一 部 分 , 我 們 也 不 能 不 明 白 部 分 而 明 白 整 體。對 講 道 者 的 主 要 問 題 是,怎 樣 以 正 確 的 方式進入這釋經學的圓圈。個人怎樣取得對整本聖經的觀 點,以 致 可 以 正 確 地 理 解 和 傳 講 不 同 的 部 分 ? 有 趣 的 是,在 《 基 督 教 要 義 》的〈 序 言 〉中 , 加 爾 文 宣 告 , 他 寫 這 本 書 , 是 為 了 幫 助 他 的 學 生 對 聖 經 有 全 面 的 看 法:“ 本 書 的 目 的 , 是 預 備 和 訓 練 那 些 將 要 擔 任 聖 職 的 人 學 習 聖 經,使 他 們 能 夠 輕 鬆 入 門,並 且 繼 續 穩 步 前 行。因 為,我 若 沒 有 弄 錯 的 話 , 我 已 經 概 要 地 說 明 了 真 信 仰 的 各 個 組 成 部 分,並 且 整 理 出 一
103
Calvin, CO 55.218, 引 自 I. John Hesselink, “Calvin,” 170。
104
參:加 爾 文, 《基 督 教 要 義》 ,2.9.1:“‘必 有 公 義 的 日 頭 出 現’ ,祂 以 這 些 話 教 導 說,律 法 令 敬 虔 的 人 期 望 基 督 來 到, 〔瑪四 2〕 他 們 應 該 盼 望 : 在 祂 來 到 時 , 這 光 遠 比 先 前 明 亮。”
105
同 上 , 2.9.3。參: Gordon Bates, Hartford Quarterly 5/2 (1965) 47: “ 他〔加 爾 文 〕 的 預 表 以 基 督 為 中 心 。 是 舊 約 聖 經 可 以 清 楚地關連到救贖者的位格和工作的事件和人物吸引他的注意 力 , 這 個 事 實 直 接 源 自 他 確 信 聖 經 的 統 一。”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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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次 序,使 得 任 何 人 只 要 正 確 理 解,便 不 難 確 定 他 在 聖 經 中 應該尋找的主要是什麼,以及各經文應該歸入什麼主題之 下 。 ” 106 蔡 爾 茲 評 論 說 , 這 個 建 議 的 激 進 性 質 與 “ 整 個 中 世 紀 傳 統 ” 相 反 : “ 阿 奎 那 寫 一 本 《〔 神 學 〕 大 全 》 去 包 括 整 個 基 督 教 教 導,用 聖 經 來 提 供 這 個 結 構 的 建 築 材 料。十 分 不 同 的 是,加 爾 文 將 過 程 顛 倒 過 來 ! 神 學 的 角 色 是 幫 助 詮 釋 聖 經 。 他 的 行 動 是 由 教 理 學 向 解 經 的 方 向 走 。 ” 107
加爾文以神為中心詮釋舊約聖經 為 了 將 加 爾 文 詮 釋 舊 約 聖 經 的 方 法,與 路 德 的 基 督 論 方 法 區 分 出 來,我 們 會 稱 加 爾 文 的 方 法 為 以 神 為 中 心 的 詮 釋 。 在 聚 焦 於 神 的 主 權 和 榮 耀 時 , 108 以 神 為 中 心 的 詮 釋 比 基 督 論 詮 釋 廣 闊,但 不 一 定 排 除 以 基 督 為 中 心 的 詮 釋。加 爾 文 尋 求 結 合 對 舊 約 聖 經 以 神 為 中 心、歷 史 的 詮 釋,和 聖 經 以 基 督 為 中 心 的 焦 點。我 們 會 首 先 討 論 他 以 神 為 中 心 的 詮 釋,然 後 討論他以基督為中心的詮釋。
以神為中心的詮釋 加 爾 文 往 往 滿 足 於 只 帶 出 一 個 關 於 神 的 信 息。例 如:以 賽亞書六十三章 1 節提出一個問題:“這從以東的波斯拉 來,穿 紅 衣 服,裝 扮 華 美,能 力 廣 大,大 步 行 走 的 是 誰 呢 ? ”
106
加爾文, 《基督 教 要 義》 ,1559 版 , 〈序 言〉 。這 句話 在 1536 年 版 的 〈 序 言 〉 中 已 經 可 以 找 到 。“真 信 仰 的 各 個 組 成 部 分 ” 這 個 短 語,令 人 想 起 愛 任 紐 的“信 仰 的 規 範”,但《基 督 教 要 義》 也 提 供 詮 釋 的 原 則 和 無 數 詮 釋 的 例 子。
107
Childs, Biblical Theology, 49。
108
見 : 上 文 190 頁。 203
從舊約傳講基督
傳統的基督教詮釋傾向將這個人等同於基督。但加爾文反 對:“ 他 們 想 像,在 這 裏,基 督 是 紅 色 的,因 為 祂 滿 身 是 祂 在 十 字 架 上 流 的 血。” 他 認 為,這 種 等 同 只 能 夠 以 粗 暴 地 扭 曲 文 本 才 能 達 致,因 為 “ 先 知 完 全 沒 有 這 個 意 思。” 相 反 , 先 知 是 將 神 描 述 為 報 復 者,“ 從 以 東 人 的 屠 殺 者 中 回 來,彷 彿 祂 自 己 染 滿 他 們 的 血 。 ” 109 加 爾 文 反 對 過 度 的 基 督 論 詮 釋,主要是因為他關注歷史的詮釋。
歷史的詮釋 加 爾 文 堅 持 歷 史 的 詮 釋,也 就 是 尋 求 經 文 的 意 義,是 作 者 在 原 來 的 歷 史 處 境 中 意 欲 的 意 義 。 110 例 如 : 詩 篇 二 篇 7 節:“ 你 是 我 的 兒 子;我 今 天 生 你,” 通 常 被 直 接 應 用 在 基 督 身 上。但 加 爾 文 評 論 說:“ 實 際 上,大 衛 可 以 合 理 地 稱 為 神 的 兒 子,因 為 他 有 君 王 的 尊 嚴。… … 揀 選 他 成 為 君 王 變 得 明 顯 時,大 衛 就 由 神 所 生。因 此,今 日 這 兩 個 字,代 表 這 彰 顯 的 時 候;因 為 在 知 道 他 由 神 委 派 作 君 王 時 成 為 近 期 由 神 所 生 的 那 一 位,因 為 這 樣 大 的 榮 譽 不 能 屬 於 私 人。” 只 有 在 這
109
加 爾 文 , 賽 六 十 三 1 註 釋 ( CO 37.392) 。有 關 更 多 的 例 子 , 參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65-66。Pieter Verhoef, NGTT 31 (1990) 113-14 列 出 一 些 經 文 , 是 教 會 和 會 堂 傳 統 理 解 為“彌 賽 亞”, 但 加 爾 文 在 註 釋 中 將 這 些 經 文 視 為 “ 非 彌 賽 亞 ” 的 : 創 三 15 (!) ,五 29,九 25∼ 27,二 十 七 29;民 二 十 三 21;詩 四 十 六 , 六十一,七十六,八十,八十九,九十三,九十九;賽四十一 2∼ 4, 四 十 二 5∼ 9, 四 十 五 1∼ 7, 五 十 4∼ 9; 耶 十 六 13, 三 十 4∼ 6;珥 二 23;摩 五 15、18,八 11∼ 12,九 8∼ 10;哈 二 6 ∼ 8、 18; 瑪 四 4∼ 6。
110
關 於 加 爾 文 強 調 作 者 意 圖 的 例 子,參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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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史 解 釋 後,加 爾 文 才 繼 續 說:“ 這 些 話 的 同 一 個 解 釋 也 應 用到基督。說祂受生的意思是,父見證祂是父自己的兒 子 。 ” 111 同 樣 , 在 “ 基 督 論 的 ” 詩 篇 七 十 二 篇 的 序 言 中 , 加爾文警告說:“那些將它詮釋為只是預言基督的國度的 人,似 乎 在 言 語 上 安 裝 了 一 個 結 構,是 以 暴 力 對 待 這 些 言 語 的;我 們 也 必 須 總 是 提 防,別 給 猶 太 人 機 會 呼 喊 說,我 們 的 目 的 是 隱 晦 地 將 不 直 接 提 到 基 督 的 事 情 應 用 在 基 督 身 上。” 不 過,這 樣 說 時,加 爾 文 坦 率 地 承 認,大 衛 的 國 度 “ 只 是〔 基 督 的 國 度 〕 的 預 表 或 影 兒 。 ” 112 加 爾 文 批 評 路 德 的 基 督 論 解 經。他 寫 道:“ 路 德 在 這 裏 的 猜 測 , 正 如 在 其 他 地 方 , 都 是 沒 有 堅 實 基 礎 的 。 ” 113 在 其 他 地 方,他 主 張:“ 隱 晦 的 猜 測 最 初 令 人 喜 歡,但 其 後 卻 消 失 了。因 此,讓 每 個 想 熟 悉 聖 經 的 人 總 是 緊 守 這 規 則:從 先 知 和 使 徒 中 只 收 集 有 堅 實 基 礎 的 東 西 。 ” 114
111
加 爾 文 , 詩 二 7 註 釋。
112
加 爾 文 , 詩 七 十 二 篇 註 釋 , 序 言。例 如 : 留 意 加 爾 文 對 第 7 節 的 評 論 : “這 預 告 在 基 督 裏 得 到 最 高 的 應 驗 。”關 於 猶 太 人 , 也 參 考 加 爾 文 論 詩 篇 十 六 篇 的 話 : “堅 守 我 提 出 的 詮 釋 那 自 然 的 簡 單 比 較 好 , 讓 我 們 不 會 被 猶 太 人 嘲 笑 。 ” 引 自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53。
113
加 爾 文 , 創 十 三 14 註 釋 ( CO 23.193), 引 自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55。也參 加 爾 文 , 創 十 一 27 註 釋 ( CO 23.170) 和 但 。 八 22∼ 23 註 釋 ( CO 41.114)
114
加 爾 文 , 何 六 2 註 釋 ( CO 42.320 ), 引 自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17。Richard Muller, “Hermeneutic,” 77 指 出 :“ 加 爾 文 對 過 分 的 基 督 論 詮 釋 的 抱 怨 , 應 該 以 斯 塔 普 棱 斯 ( Faber Stapulensis)著 名 的 詩 篇 註 釋 作 為 背 景 來 看,那 裏 以 單 一、字 面 的意義的名義,將基督視為經文唯一提到的人,而大衛完全從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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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派的批評 路德派神學家很快指控加爾文以他的歷史方法削弱聖 經 的 真 正 意 義。一 五 九 三 年,亨 尼 努 斯( Hunninus)在 一 本 名 叫 《 猶 太 主 義 者 加 爾 文 》( Calvin the Judaizer) 的 著 作 中 攻 擊 加 爾 文。他 認 為 加 爾 文 的 詮 釋 只 是 猶 太 的 詮 釋。慕 勒 指 出,“ 憤 怒 的 路 德 派 解 經 者 和 神 學 家 … … 會 提 到 … … 猶 太 主 義 者 加 爾 文,正 是 因 為 加 爾 文 堅 決 拒 絕 將 舊 約 聖 經 全 面 基 督 化,以 及 對 Elohim( 神 )的 複 數 形 式 作 三 一 論 的 解 讀。” 115 不 過,加 爾 文 不 單 與 過 分 的 基 督 論 詮 釋 有 分 歧,他 與 猶 太 詮 釋 也 有 分 歧。帕 克 特 指 出:“ 雖 然 加 爾 文 往 往 使 用 猶 太 的 語 言 專 長,有 時 在 其 他 事 情 上 也 認 可 猶 太 的 詮 釋,但 他 對 大 部 分 猶 太 解 經 的 評 論 都 是 負 面 的 。 ” 116 例 如 : 以 賽 亞 書 七 章 14 節 那 段 關 於 以 馬 內 利 的 熟 悉 經 文 。 加 爾 文 指 出 , 猶 太 人 “ 很 難 接 受 這 段 經 文,因 為 它 有 關 於 彌 賽 亞 的 預 告,稱 祂 為 以 馬 內 利,因 此 他 們 努 力 以 各 種 可 能 的 方 法,扭 曲 先 知 的 意 思 。 ” 117 很 明 顯 , 加 爾 文 的 詮 釋 不 單 是 歷 史 的 詮 釋 。
以基督為中心的詮釋 加 爾 文 在 認 為 合 適 時,會 超 越 字 面 —歷 史 的 詮 釋,轉 向
意 義 的 焦 點 中 消 失。 加 爾 文 請 人 留 意 的 不 是 反 對 基 督 論 式 的 應 許— 應 驗 詮 釋 , 而 是 要 求 大 衛 這 個 歷 史 人 物 在 應 許 和 應 驗 的 計 劃中有它正確的地位,字面意思要置於最初給歷史的大衛的應 許 中。” 115
Muller, Post-Reformation, 2.218。
116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83。
117
加 爾 文 , 賽 七 14 註 釋 ( CO 36.154), 引 自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85。
206
第四章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歷史(二)
以 基 督 為 中 心 的 詮 釋。這 行 動 得 到 他 對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統一、以及必須根據整本聖經來理解一段經文的觀點支 持。
聖靈的意圖 我 們 經 常 聽 到 加 爾 文 談 到 作 者 的 意 圖。他 也 談 及 “ 聖 靈 的 意 圖 ” 或 “ 神 的 意 圖 ” 。 118 例 如 : 在 拒 絕 某 個 特 定 的 詮 釋 時,加 爾 文 說:“ 我 認 為 聖 靈 在 這 裏 有 不 同 的 意 圖。” 119 提 到 聖 靈 的 意 圖 時,加 爾 文 似 乎 超 越 人 類 作 者 的 意 圖,但 這 兩 者 是 緊 密 相 連 的。帕 克 特 列 出 六 次 情 況,是 加 爾 文 似 乎 在 糾 正 自 己 的:“ 因 此,我 們 理 解 先 知 的 意 圖,或 者 更 正 確 地 說,是 聖 靈 的 意 圖 ”;“ 我 們 現 在 理 解 先 知 的 意 圖,或 者 聖 靈的意圖”。但這些“糾正”是頗為刻意的。帕克特總結 說:“ 很 明 顯,加 爾 文 不 願 意 將 人 類 作 者 的 意 圖 和 聖 靈 的 意 思 分 開。我 們 很 難 脫 離 一 個 結 論:對 他 來 說,先 知 和 聖 靈 在 產 生 聖 經 時 的 意 圖、思 想 和 言 詞 是 那 麼 緊 密 相 連,以 致 沒 有 實 際 的 方 法 區 分 它 們 。 ” 120
在舊約聖經中找到基督的目標 耶 穌 對 猶 太 人 說:“ 你 們 查 考 聖 經,因 為 你 們 以 為 內 中 有 永 生 , 給 我 作 見 證 的 就 是 這 經 ” ( 約 五 39)。 加 爾 文 評 論 說:“我們閱讀聖經的方式,應該明確地要在其中找到基 督。… … 我 們 都 知 道,這 裏 的 聖 經 是 指 舊 約 聖 經;因 為 最 初
118
參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32-33, 加 爾 文 用 的 兩 個 詞 組 是 consilium spiritus sancti 和 Dei consilium。
119
加 爾 文 , 但 十 二 4 註 釋 , 引 自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32。
120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36-37。 207
從舊約傳講基督
顯 明 基 督 的 並 不 是 福 音 書,而 是 先 有 律 法 和 先 知 書 為 祂 作 的 見 證 , 祂 才 公 開 在 福 音 書 中 展 示 出 來 。 ” 121 在 其 他 地 方 , 他 寫 道:“ 簡 單 來 說,這 是 我 們 應 該 在 整 本 聖 經 中 尋 找 的 : 真 正 認 識 耶 穌 基 督,以 及 在 祂 裏 面、由 父 神 藉 著 祂 賜 給 我 們 的 無 限 豐 富 。 ” 122
漸進啟示 在 舊 約 聖 經 找 尋 基 督 時,加 爾 文 留 意 到 神 在 舊 約 聖 經 關 於基督的啟示不如在新約聖經那麼清楚。但即使在舊約聖 經,也 變 得 越 來 越 清 楚。加 爾 文 尋 求 以 影 兒 到 現 實,和 閃 光 到 太 陽 的 比 喻 來 傳 達 這 啟 示 的 漸 進。他 在《 基 督 教 要 義 》中 寫 道:“ 主 在 施 行 憐 憫 的 約 時 持 守 這 有 秩 序 的 計 劃:隨 著 時 間過去,完全啟示的日子臨近時,祂每天增加那顯明的亮 度。因 此,在 開 始 時,救 恩 的 第 一 個 應 許 是 給 亞 當 的( 創 三 15), 它 好 像 微 弱 的 閃 光 一 樣 。 然 後 那 光 越 來 越 明 亮 , 更 廣 泛 地 放 射 它 的 光 輝。最 後,所 有 烏 雲 都 驅 散 時,公 義 的 太 陽 基 督 便 全 面 照 亮 整 個 大 地 。 ” 123 因 此 , 漸 進 啟 示 並 不 表 示 神 在 舊 約 聖 經 的 百 姓 沒 有 任 何 光。加 爾 文 說,族 長 不 是 “ 沒 有 包 含 救 恩 的 盼 望 和 永 生 的 講 道。… … 但 他 們 只 是 從 遠 處 看 到 那 影 兒 , 但 我 們 今 天 卻 看 得 一 清 二 楚 。 ” 124 那麼,基督怎樣在舊約聖經出現?從我們收集到的證
121
加 爾 文 , 約 五 39 註 釋。
122
加 爾 文 , 新 約 聖 經 法 語 譯 本 的 序 言 , 引 自 Leith, Int 25 (1971)
123
加 爾 文 ,《 基 督 教 要 義 》, 2.10.20 。 參 : Parker, Calvin’s Old
341。 參 : 《基督 教 要 義》 ,3.2.1。 Testament Commentaries, 56-62。 124
208
同 上 , 2.7.16。參: 2.9.1; 和 加 三 23 註 釋。
第四章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歷史(二)
據,加 爾 文 至 少 會 以 三 種 方 式 回 答:基 督 以 永 恆 的 道、應 許 和預表在舊約聖經出現。我們會逐一討論。
永恆的道 加 爾 文 對 神 有 十 分 超 越 的 看 法,以 致 他 質 疑,如 果 沒 有 基 督,是 否 有 任 何 人 能 認 識 神。他 說:“ 我 們 必 須 首 先 思 想 神 聖 榮 耀 的 偉 大,同 時 思 想 我 們 理 解 的 薄 弱。我 們 絕 對 不 能 肯 定,我 們 的 努 力 可 以 攀 上 明 白 神 的 高 峰。因 此,所 有 關 於 神 的 思 想,除 了 基 督 之 外,都 是 無 底 深 淵,完 全 吞 噬 我 們 的 感 官 。 ” 125 這 種 沒 有 基 督 便 無 力 認 識 神 的 情 況,在 舊 約 聖 經 時 代 也 出 現。加 爾 文 寫 道:“ 以 前 的 聖 潔 人 士,只 能 好 像 透 過 鏡 子 般 在 神 的 兒 子 裏 面 看 祂 , 認 識 祂 ( 參 : 林 後 三 18)。 我 這 樣 說 時,表 示 神 從 沒 有 向 人 顯 明 自 己,除 了 透 過 子,也 就 是 祂 唯 一 的 智 慧、光 明 和 真 理。從 這 個 源 頭,亞 當、挪 亞、亞 伯 拉 罕、以 撒、雅 各 和 其 他 人 都 啜 飲 天 上 的 教 導。從 同 一 個 源 頭 , 所 有 先 知 都 得 到 賜 給 他 們 的 每 一 個 神 諭 。 ” 126 考慮到基督這樣在舊約聖經時代出現,加爾文跟隨傳 統,將 耶 和 華 的 使 者 等 同 於 基 督,也 就 不 足 為 怪 了。關 於 燃 燒 的 荊 棘 中 的 天 使 ( 出 三 2), 他 同 意 : “ 教 會 古 老 的 博 士 正 確 地 感 到,神 永 恆 的 兒 子 就 祂 中 保 這 個 位 格 來 說,得 到 這 樣 的 稱 呼。雖 然 祂 只 是 在 成 為 肉 身 時 才 真 正 接 受 這 身 分,但
125
加 爾 文 , 彼 前 一 20 註 釋。 加 爾 文 繼 續 說 :“因 此 , 很 清 楚 的 是 , , 除 了 透 過 基 督 我 們 不 能 信 靠 神。 在 基 督 裏 , 神 就 好 像 令 自己微小,自己俯就我們的能力;只有基督平靜我們的良心, 讓 我 們 敢 於 親 密 地 走 近 神。”
126
加爾文, 《基督 教 要 義》 ,4.8.5。 209
從舊約傳講基督
祂 從 一 開 始 便 擔 任 這 角 色 。 ” 127 不 過 , 要 留 意 , 加 爾 文 並 不 滿 足 於 只 將 那 使 者 等 同 於 基 督。他 所 關 注 的 是 基 督 的 成 為 肉 身。他 在 後 期 一 個 評 論 中 十 分 清 楚 地 提 出 這 點:“ 我 樂 意 接 受 古 老 的 作 者 的 教 導,基 督 以 人 的 樣 式 出 現 在 那 些 古 老 的 時 候 時,是 神 在 肉 身 顯 現 的 奧 祕 的 前 奏。但 我 們 必 須 小 心 , 不 要 想 像 基 督 那 時 就 成 了 肉 身;因 為 我 們 沒 有 讀 到 神 在 時 候 滿 足 前 差 派 祂 的 兒 子 以 肉 身 前 來 … … 。 ” 128
應許和應驗 加 爾 文 在 舊 約 聖 經 中 看 見 基 督 的 主 要 範 疇 是 應 許。但 在 他 將 舊 約 聖 經 的 應 許 聚 焦 於 在 基 督 裏 的 應 驗 前,加 爾 文 的 歷 史 傾 向 尋 找 在 舊 約 聖 經 時 代 的 應 驗。他 經 常 在 以 色 列 人 被 擄 或 歸 回 應 許 地 的 預 言 中 找 到 這 應 驗。例 如:我 們 在 以 賽 亞 書 五 十 二 章 10 節 讀 到 : “ 耶 和 華 在 萬 國 眼 前 露 出 聖 臂 ; 地 極 的 人 都 看 見 我 們 神 的 救 恩 了。” 雖 然 加 爾 文 將 這 救 恩 擴 展 到 我們在基督裏的救恩,他卻以舊約聖經時代的應驗開始: “ 這 預 言 被 猶 太 人 惡 意 地 限 制 在 從 巴 比 倫 得 釋 放,被 基 督 徒 不 恰 當 地 限 制 在 我 們 透 過 基 督 得 到 的 屬 靈 救 贖;因 為 我 們 必 須 以 在 古 列 下 得 到 的 釋 放 開 始 ( 代 下 三 十 六 22∼ 23), 將 它 帶 到 我 們 自 己 的 時 代 。 ” 129 因此,加爾文找尋預言的漸進應驗。應驗的主要可能 是:首 先,在 舊 約 聖 經 時 代 應 驗;第 二,在 基 督 來 到 時 應 驗 ;
127
Calvin,
CO
24.35 , 引 自
Parker,
Calvin’s
Old
Testament
Commentaries, 120。 128
同 上 , 25.464, 引 自 Parker, 同 上 , 119。
129
加 爾 文 , 賽 五 十 二 10 註 釋 , 引 自 Willem A. VanGemeren, WTJ 46 (1984) 276-77。 也 參 W. McKane, NGTT 25/3 (1984) 256-59。
210
第四章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歷史(二)
第 三 , 在 當 代 教 會 應 驗 ; 最 後 , 在 基 督 再 來 時 應 驗 。 130 這 並 不 表 示 每 個 預 言 都 有 多 重 應 驗。“ 論 述 是 關 於 基 督 的 國 度 時,他 們〔 先 知 〕有 時 只 提 到 它 的 開 始 , 有 時 提 到 它 終 結 。 但 他 們 往 往 在 論 述 中 提 到 基 督 國 度 整 個 進 程 的 一 個 連 繫,由 開 始 到 結 束 … …。” 131 在 評 論 但 以 理 書 七 章 27 節 時,加 爾 文 解 釋 他 詮 釋 預 言 的 方 法:“ 我 在 這 裏 可 以 再 次 說,並 留 下 我 經 常 觸 及 的 記 憶,也 就 是,在 處 理 基 督 的 國 度 時,先 知 習 慣 擴 展 他 們 的 意 思,比 最 初 開 始 時 更 遠;他 們 在 思 想 預 言 的 開 始 時 這 樣 做 。 ” 132 加 爾 文 說 , 先 知 “ 談 及 人 們 將 來 的 救 贖時,包括基督國度的整個進展。……這些預言沒有在一 天,一 年 或 甚 至 一 個 時 代 應 驗,而 是 應 該 理 解 為 指 基 督 國 度 的 開 始 和 結 束 。 ” 133 因 此 , 應 許 的 應 驗 不 是 靜 態 的 實 體 , 而是延續那過程到更大的應驗。 穆 勒 就 加 爾 文 的 方 法 提 供 了 一 個 很 好 的 總 結:“ 嚴 格 的 應許
應驗模型,在這個模型中,舊約聖經在新約聖經應
驗,伴 隨 著 經 文 擴 展 的 意 義,包 含 神 的 整 個 國 度 這 個 觀 念 , 為 加 爾 文 提 供 一 個 詮 釋 的 結 構 , 對 經 文 的 語 法 —歷 史 閱 讀 ,
130
參 : Muller, Post-Reformation, 2.490。
131
Calvin, CO 42.573-74, 引 自 Muller, “Hermeneutic,” 73。
132
加 爾 文 , 但 七 27 註 釋 , 引 自 Holwerda, “Eschatology,” 328-29。
133
加 爾 文 , 耶 三 十 一 24 註 釋( CO 38.682) ,引 自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130。參:Puckett,同 上,126-32。加 爾 文 也 將 土 地 的 應 許 視 為 由 迦 南 地 擴 展 到 整 個 大 地 :“ 在 每 一 方 面 , 這 不 是 在 猶太人裏應驗;但卻是從他們開始,他們回到自己故國時,藉 著他們居間執行,擁有整個大地的可能在其後賜予他們,也就 是 神 的 兒 女。”加爾 文 , 加 四 28 註 釋 , 引 自 VanGemeren, WTJ 46 (1984) 277。 211
從舊約傳講基督
以 及 強 烈 趨 向 當 代 應 用 , 都 可 以 在 其 中 發 揮 作 用 。 ” 134
預表 加 爾 文 確 信,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在 一 個 恩 典 之 約 中 統 一,在 救 贖 歷 史 中 也 統 一,這 為 他 在 舊 約 聖 經 發 現 基 督 的 預 表 鋪 路。在 他 的 預 表 詮 釋 中,正 如 在 他 的 歷 史 詮 釋,他 跟 隨 最 初 由 安 提 阿 學 派 清 理 的 路 徑。帕 克 說,對 加 爾 文 來 說:“ 猶 太 人 的 歷 史 不 單 預 備 基 督 的 來 到,它 也 是 刻 意 預 演 祂 和 祂 的 工 作。某 些 人 物 和 典 章 制 度 是 預 表、譬 喻、或 意 象( 他 互 換 地 用 這 些 詞 語 )。 ” 他 進 一 步 指 出 : “ 對 加 爾 文 來 說 , 預 表 不 是 兩 約 之 間 偶 然 的 相 似,而 是 由 神 的 護 理 刻 意 建 立 的,預 演 成 了 肉 身 的 基 督,因 而 代 表 基 督,並 有 效 地 代 表 祂。” 135 因 此 , 加 爾 文 不 單 在 舊 約 聖 經 的 禮 儀 —好 像 安 息 日 和 逾 越 節 羔 羊 —中 找 到 基 督 的 預 表 , 也 特 別 在 舊 約 聖 經 的 很 多 人 物 中 找 到 基 督 的 預 表,包 括 約 瑟、亞 倫 和 利 未 祭 司、參 孫 和 大 衛 王 及 他 的 繼 任 人 。 136 加 爾 文 解 釋 說 : “ 現 在 我 們
134
Muller, “Hermeneutic,” 71。這篇 文 章 的 68-82 頁 和 David Holwerda, “Eschatology and History: A Look at Calvin’s Eschatological Vision,” 311-42, 提 供 了 很 好 的 概 覽。
135
Parker, Calvin’s Old Testament Commentaries, 74-75。根據 當 代 在 文學層面關於預表的討論,務必要留意加爾文在歷史層面找尋 預 表 , 相 信 神 的 護 理 引 導 歷 史 的 進 程 。 參 :《 基 督 教 要 義 》, 1.11.3:“ 祂〔神〕的 旨 意 是,在 祂 以 蒙 著 帕 子 的 形 式 將 祂 的 約 給以色列百姓時,將來的恩典和永恆的快樂會以地上的好處來 象徵和預示,屬靈的死的嚴重性則以身體的懲罰來象徵和預 示。”
136
參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114-17。也 參 S. H. Russell, “Calvin and the Messian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Psalms,” SJT 21 (1968)
212
第四章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歷史(二)
知 道 大 衛 得 到 屬 靈 國 度 的 應 許,因 為 大 衛 如 果 不 是 基 督 的 預 表,還是什麼?神接著給大衛祂獨一的兒子一個活著的形 像,我 們 應 該 由 暫 時 的 國 度 轉 向 永 恆 的 國 度,從 可 見 的 國 度 轉 向 屬 靈 的 國 度,從 地 上 的 國 度 轉 向 天 上 的 國 度。對 祭 司 身 分也可以說同樣的話;因為沒有會死的人可以使人與神和 好,為 罪 代 贖;而 且,公 牛 和 山 羊 的 血 不 能 平 息 神 的 憤 怒 , 香、灑 水 或 屬 於 禮 儀 律 法 的 其 他 東 西 也 不 能;它 們 不 能 給 予 救 恩 的 盼 望,平 息 顫 慄 的 良 心。因 此,祭 司 的 身 分 是 影 兒 , 利 未 人 代 表 基 督 , 直 到 祂 來 。 ” 137 加爾文留意到預表詮釋有變成將經文微小的細節預表 化 的 危 險。他 主 張:“ 最 好 是 將 自 己 限 制 在 造 就 的 限 度 內 ; 若 以 一 些 細 微 的 事 物 哲 學 化,會 是 幼 稚〔 孩 子 氣 〕的,因 為 神 完 全 無 意 在 每 一 個 鈎 和 環 都 包 含 奧 祕 … … 。 ” 138
38-43。 137
加 爾 文 , 耶 三 十 三 17 註 釋 , 引 自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116-17。 參 : 加 爾 文 , 詩 二 2 註 釋 : “大衛 暫 時 的 國 度 是 給 神 永恆國度的古老百姓的一種保證金,這國度大量在基督的位格 中真正建立,大衛所宣告關於自己的事情,不是極度勉強或甚 至 寓 意 地 適 用 於 基 督 , 而 是 真 正 地 預 告 祂。 如 果 我 們 留 心 考 慮 國 度 的 本 質 , 我 們 會 看 見 , 忽 略 結 局 或 範 圍、只 留 在 影 兒 中 乃 是 荒 謬 的。”
138
加 爾 文 , 出 二 十 六 1 註 釋 , 引 自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116。 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的統一,也令加爾文可以在講章中應用類 比 或 相 似 的 觀 念。 他 說 :“ 我 們 必 須 主 張 , 在 我 們 和 以 色 列 人 之 間 有 類 比 或 相 似。”加爾 文 , 出 六 7 註 釋( CO 24.80) ,引 自 Parker, Calvin’s Old Testament Commentaries, 72。 加 爾 文 並 非 好 像中世紀四重詮釋那樣使用類比,而是指“轉移或應用的行 動”。Parker,同 上,73。類 比 和 預 表 不 同。“加 爾 文 在 類 比 和 213
從舊約傳講基督
加爾文以神為中心的講道 在 評 論 耶 穌 在 約 翰 福 音 十 四 章 1 節 所 說 的 話 —“ 你 們 信 神 , 也 當 信 我 ” —時 , 加 爾 文 說 : “ 那 麼 , 神 的 兒 子 , 就 是 耶 穌 基 督,以 自 己 為 我 們 的 信 心 應 該 指 向 的 對 象。… … 那 是 我 們 信 仰 的 主 要 信 條 之 一,我 們 的 信 心 應 該 唯 獨 指 向 基 督 … … 。 ” 139 根 據 這 評 論 和 我 們 到 目 前 為 止 聽 到 加 爾 文 所 說 的 其 他 話,一 般 來 說,他 的 舊 約 聖 經 講 章 最 好 描 述 為 以 神 為 中 心,而 不 是 以 基 督 為 中 心,實 在 令 人 驚 訝。這 不 是 說 他 沒 有 從 舊 約 聖 經 傳 講 以 基 督 為 中 心 的 道。加 爾 文 的 印 刷 商 巴 迪 烏 斯 ( Badius)報 告 說 : “ 神 樂 意 讓 我 們 聽 到 能 夠 聽 到 或 說 出 的 最 卓 越 講 道,是 關 於 以 賽 亞 書 五 十 二 章 結 尾 和 整 章 五 十三章的,在那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死亡和受苦的奧 祕,以 及 當 中 的 事,都 以 生 動 的 方 式 描 述 和 描 繪,彷 彿 聖 經 想 將 那 為 我 們 的 名 被 定 罪、為 我 們 的 罪 被 釘 在 十 字 架 上 的 耶 穌 基 督 放 在 我 們 眼 前 … … 。 ” 140 除 了 使 用 應 許 —應 驗 來 從 舊 約 聖 經 傳 講 基 督 外 , 141 加 爾文也在認為合適時運用預表。例如:在撒母耳記下的講
預表的應用之間的區分是,預表真的具有預言性─也就是先 知 知 道 自 己 同 時 向 將 來 的 世 代 和 自 己 的 世 代 說 話。”相對之 下 , 類 比 則 在 先 知 似 乎 只 向 以 色 列 說 話 時 將 信 息 轉 移 到 今 天。 參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68-69。 139
加 爾 文 , 約 十 四 1 註 釋 ( CO 47.321-22) 。
140
巴 迪 烏 斯 , 引 自 Parker, in John Calvin, Sermons on Isaiah’ Prophecy of the Death and Passion of Christ, trans. and ed. T. H. L. Parker (London: James Clarke, 1956), 16。
141
也 參:例 如,Calvin’s Sermons on 2 Samuel,22 號 講 章,論 撒 下 七 12∼ 15, 和 26 號 講 章 , 論 撒 下 七 25∼ 29。
214
第四章
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的歷史(二)
章,不 單 大 衛 王 是 基 督 的 預 表,大 祭 司、獻 祭 和 聖 殿 也 是 這 樣 。 142 但 整 體 來 說,加 爾 文 關 於 舊 約 聖 經 的 講 章 最 好 描 述 為 以 神 為 中 心 。 在 介 紹 加 爾 文 的 《 約 伯 記 講 章 》( Sermons from Job) 時 , 狄 克 爾 ( Harold Dekker) 寫 道 : “ 加 爾 文 講 道 最 值 得 留 意 的 特 點 之 一,是 完 全 以 神 為 中 心 … …。十 分 重 要 的 是 , 舊 約 聖 經 的 講 章 〔 159 篇 是 關 於 約 伯 記 的 〕, 大 部 分 都 完 全 沒 有 特 別 提 到 基 督 。 ” 143 甚 至 約 伯 的 話 : “ 我 知 道 我 的 救 贖 主 活 著 , ” 也 沒 有 令 加 爾 文 提 到 基 督 。 144 加 爾 文 很 多 關 於 申 命 記 的 講 章 也 是 這 樣 。 145 毫 無 疑 問,加 爾 文 十 分 相 信 耶 穌 存 在 於 舊 約 聖 經。他 談
142
同 上。例 如:大 衛,在 12 號 講 章,論 撒 下 五 1∼ 5 和 23 號 講 章, 論 撒 下 七 12∼ 17 是 預 表 , 在 21 與 22 號 講 章 也 提 及 ; 大 祭 司 和 獻 祭,在 17 號 講 章,論 撒 下 六 6∼ 12;聖 殿,在 21 號 講 章 , 論 撒 下 七 4∼ 13 和 22 號 講 章 , 論 撒 下 七 12∼ 15 也 是。
143
Dekker, “Introduction,” Sermons from Job, xxviii。參:同 上:“ 神 不單是講道者的權威和動機,每次講道的來源和對象,每篇講 章 持 久 的 參 照 中 心,祂 在 祂 三 一 的 豐 滿 中 也 十 分 明 顯 是 這 樣。”
144
Calvin, Sermons from Job, 8 號 講 章 , 論 伯 十 九 17∼ 25, pp. 117-18: “ 約 伯 在 結 尾 時 補 充 說 , 他 知 道 他 的 救 贖 主 活 著 。 誠 然,當時不能好像現在那樣完全明白這句話;因此,我們必須 討 論 約 伯 這 樣 說 的 動 機 。他 希 望 他 不 會 藉 著 在 人 面 前 申 訴 , 從 而證明自己無罪,而好像偽君子那樣行動;他知道他需要與神 處 理 這 事 … …。 現 在 約 伯 …… 說 : ‘ 我 知 道 我 的 神 活 著 , 末 了 祂 會 站 在 塵 土 上。’”
145
參 : John Leith, Int 25 (1971) 341:“ 很難 將 這 意 圖 〔‘真正 認 識 耶 穌 基 督 ’〕與 他 很 多 關 於 申 命 記 的 講 章 調 和 : 當 然 , 基 督 對 加 爾 文 來 說 不 是 聖 經 中 的 標 準 , 正 如 對 路 德 那 樣。” 215
從舊約傳講基督
及 基 督 是 律 法 的 “ 基 礎 ” ( fundamentum )、 “ 靈 魂 ” ( anima)、 “ 生 命 ” ( vita)、 “ 靈 ” ( spiritus)、 “ 目 標 ” 、“ 結 束 ”( finis)和 “ 完 美 ”( perfectio) 。146 但 ( scopus) 由 於 某 個 原 因,他 並 不 覺 得 必 須 在 每 篇 講 章 中 都 明 確 帶 出 這 點 。 147 就 我 所 知 , 加 爾 文 沒 有 解 釋 為 什 麼 他 沒 有 明 確 從 舊 約 聖 經 傳 講 基 督,但 我 想 到 幾 個 原 因。第 一 個 是 加 爾 文 對 三 一 神 的 理 解。加 爾 文 自 己 說:“ 在 神 的 名 字 下,理 解 的 是 單 一、簡 單 的 本 質,我 們 認 為 其 中 有 三 個 位 格。……因 此,每 當 提 到 神、卻 沒 有 特 別 指 稱 時,所 指 的 既 是 父,也 同 樣 是 子 和 聖 靈 … …。” 148 因 此,加 爾 文 傳 講 以 神 為 中 心 的 講 章 時 , 那 是 隱 含 地 以 基 督 為 中 心。加 爾 文 缺 乏 以 基 督 為 中 心 的 講 道 的 另 一 個 原 因 是 , 他 強 調 歷 史 詮 釋 , 鄙 視 寓 意 詮 釋 。 149 另
146
加 爾 文 , 林 後 三 16∼ 17 註 釋( CO 50.45-46) ;羅 十 4 註 釋( CO 49.196 ); 出 二 十 四 29 註 釋 ( CO 25.118 ); 結 十 六 61 註 釋 ( 40.395 ); 徒 二 十 八 1 註 釋 ( CO 48.567 ); 在 Hesselink, “Calvin,” 166。
147
事 實 上 , 有 人 說 :“ 對 加 爾 文 來 說 , 基 督 是 那 麼 徹 底 而 完 全 地 是 聖 經 的 目 標,以 致 這 不 需 要 一 再 重 複。”C. Veenhof, “Calvijn en
Prediking,”
in
Zicht
op
Calvijn,
ed.
J.
Stellingwerff
(Amsterdam: Buijten 7 Schippperheijn, 1965), 80。 148
加爾文, 《基督 教 要 義》 ,1.13.20。 參: Johann Le Roux, “Beterkenis,” 191, 也 就 是 說 , 對 加 爾 文 來 說 , 講 道 的 最 高 目 標 是 榮 )這 個 主 題,而 不 是 耀 三 一 神( soli Deo gloria〔榮耀 唯 獨 歸 神〕 救 恩 論 主 題。參:Dekker, “Introduction,” xxviii:“對路 德 來 說, 講道的目的是指向基督,但對加爾文來說,那是在更全面地顯 示 三 一 救 贖 者 神 中 應 驗 。”
149
根 據 Parker, Calvin's Preaching, 92, 在 舊 約 聖 經 的 講 道 中 , 加 爾 文“ 在 詮 釋 和 解 經 上 保 持 歷 史 的 處 境。 因 此 , 講 章 中 可 以 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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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個 原 因 很 可 能 是,加 爾 文 認 為 解 經 講 道 將 講 章 限 制 於 當 天 的 經 文:“ 因 為 講 章 和 所 有 教 導 都 只 應 該 是 闡 釋 當 中 包 括 的 東 西。肯 定 的 是,如 果 我 們 加 上 任 何 東 西,無 論 多 麼 少,都 是 腐 化 。 ” 150 最 後 , 我 們 必 須 記 得 , 在 日 內 瓦 , 加 爾 文 以 連 續 經 文( lectio con- tinua)的 講 道 方 式 使 用 舊 約 聖 經 講 道, 而 且 通 常 委 身 的 基 督 徒 參 與 時,他 連 續 幾 天 講 道。151 因 此 , 他可能認為不需要每次都明確傳講基督。 無 論 怎 樣,檢 視 了 加 爾 文 的 很 多 講 章 後,帕 克 總 結 說 : “ 在 由 經 文 的 多 樣 性 產 生 的 所 有 多 樣 性 中,都 有 聖 經 的 觀 點
少 或 沒 有 提 及 耶 穌 基 督 或 福 音。 不 過 , 到 應 用 經 文 時 , 情 況 立 即 變 得 不 同 。他 說 話 的 對 象 , 也 就 是‘ 我 們’, 並 不 活 在 道 成 肉身和新約聖經的見證之前,嘗試將替代的歷史情況繼續下去 是 做 作 和 愚 蠢 的。 因 此 , 現 在 他 有 自 由 以 基 督 教 的 方 式 向 基 督 徒 說 話。” 150
Calvin, Supplementa Calvinalia, 5.89.41-90.4 , 引 自 Parker, Calvin’s Preaching, 24。
151
在主日,日內瓦所有市民都要參加崇拜,這時加爾文習慣以新 約 聖 經 講 道 ; 有 時 他 在 主 日 午 堂 崇 拜 會 用 詩 篇 。在 其 他 日 子 , 他 會 用 舊 約 聖 經 講 道。例如:加 爾 文 從 1554 年 二 月 26 日 到 1555 年 三 月 講 了 159 堂 關 於 約 伯 記 的 道 , 然 後 從 1555 年 三 月 20 日 到 1556 年 七 月 15 日 講 了 200 堂 關 於 申 命 記 的 道。參 John Leith, “Calvin, John,” in Concise Encyclopedia of Preaching, ed. William H. Willimon and Richard Lischer (Louisville: Westminster / John Knox, 1995), 62。 關於 加 爾 文 從 1549 年 到 1563 年 講 道 經 文 更 詳 細 的 時 間 表,參 Parker, Calvin’s Preaching, 63-64, 90-92。 關 於 加 爾 文 有 別 於 經 院 主 題 式 的 講 道 風 格 , 參 Ellen Borger Monsma, “The Preaching Style of Jean Calvin: An Analysis of the Psalm Sermons of the Supplmenta Calvinia” (Ph. D. thesis, Rutgers University, 1986), 尤 參 pp. 90-110。 217
從舊約傳講基督
─隱藏的神為了人永恆和暫時的好處而顯明自己。引導加 爾 文 詮 釋 和 應 用 經 文 的 正 是 這 點。在 每 一 個 例 子 中,我 們 都 看 見 神 仁 慈 的 活 動 。 ” 152 而 一 直 的 理 解 都 是 , 神 的 恩 典 只 在 耶 穌 基 督 中 、 並 透 過 耶 穌 基 督 臨 到 我 們 。 153
評估加爾文以神為中心的詮釋 有價值的貢獻 從 我 們 當 代 的 角 度,我 們 應 該 能 夠 欣 賞 加 爾 文 對 舊 約 聖 經 的 詮 釋 和 講 道 的 很 多 貢 獻。大 部 分 現 代 學 者 都 特 別 贊 同 加 爾 文 對 歷 史 詮 釋 的 強 調,也 就 是 他 強 調 在 經 文 的 文 學 語 境 下 詮 釋 作 者 的 意 圖 、 歷 史 處 境 、 原 本 的 語 法 意 義 。 154 而 且 , 我們應該能夠欣賞加爾文強調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在一個 恩 典 之 約 中 的 統 一。在 舊 約 聖 經 和 新 約 聖 經 的 統 一 這 個 語 境 下 進 行 歷 史 詮 釋,令 加 爾 文 從 舊 約 聖 經 傳 講 時 有 頗 為 平 衡 的 進 路。正 如 帕 克 特 生 動 地 說,加 爾 文 “ 沒 有 將 舊 約 聖 經 從 它 的 歷 史 土 壤 中 拔 起,也 沒 有 因 為 在 耶 穌 基 督 裏 完 全 開 了 花 後 就 只 滿 足 於 看 那 些 根。他 使 用 新 約 聖 經 來 詮 釋 舊 約 聖 經,建 立 舊 約 聖 經 文 本 的 意 義 。 ” 155 而 且 , 加 爾 文 強 調 以 神 為 中
152 153
Parker, Calvin’s Preaching, 107。 參:同 上, 93-107。 參:加 爾 文 , 《基督 教 要 義》 ,2.12.2, 基 督 這 中 保 的 任 務“ 是 將 我 們 挽 回 到 神 的 恩 典 , 令 人 的 兒 女 成 為 神 的 兒 女 , 地 獄 的 後 裔 成 為 天 國 的 後 裔。”
154
參 : 例 如 , F. W. Farrar, History, 345-48。 根 據 John Broadus, History of Preaching, 115:“加爾 文 對 聖 經 的 闡 釋,在 一 千 年 間 是 最 能 幹、健 全 和 清 楚 的……。”
155
Puckett, Calvin’s Exegesis, 132。參:Nixon, John Calvin, 129-30: “ 加 爾 文 的 力 量 …… 幾 乎 完 全 來 自 他 完 全 沉 浸 在 道 中 。……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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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很 好 地 糾 正 了 寓 意 詮 釋 和 過 度 的 基 督 論 詮 釋。最 後,加 爾文將從舊約聖經傳講基督那些古老的合法方式帶到現 代 , 也 就 是 應 許 —應 驗 和 預 表 的 方 式 。
加爾文的方法的缺點 根 據 雷 思( John Leith), “ 加 爾 文 講 道 的 目 的 是 令 聖 經 的 經 文 本 身 變 得 清 晰 。 ” 156 雖 然 這 個 目 標 本 身 是 值 得 欣 賞 的,但 從 我 們 的 角 度 看,加 爾 文 在 整 本 聖 經 的 背 景 下,沒 有 充分聚焦於產生明確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正如我們看到 的,加 爾 文 往 往 滿 足 於 以 神 為 中 心 的 講 章。當 然,加 爾 文 在 基 督 教 的 日 內 瓦 講 道,他 可 以 假 設 聽 眾 都 會 將 講 道 連 繫 到 基 督,但 在 我 們 後 基 督 教 的 文 化 中,這 仍 然 給 我 們 的 講 道 一 個 不足的模式。 諷 刺 的 是,加 爾 文 的 詮 釋 的 另 一 個 缺 點 是,他 有 時 仍 然 屈 從 於 教 父 的 寓 意 詮 釋 的 誘 惑。例 如:在 評 論 利 未 記 十 一 章 的 潔 淨 和 不 潔 淨 時,加 爾 文 說:“ 我 恐 怕,雖 然 寓 意 沒 有 多 少 實 質 的 東 西,我 不 攻 擊 或 拒 絕 從 早 期 的 作 者 流 傳 下 來 的 寓 意,分 蹄 是 理 解( ‘ 區 分 ’ )聖 經 奧 祕 的 智 慧,而 咀 嚼 反 芻 的 食 物 是 認 真 默 想 天 上 的 教 導 。 ” 157
爾 文 視 聖 經 為 整 體。 他 知 道 怎 樣 將 每 段 經 文 連 繫 到 整 個 基 督 教 真 理。” 156
Leith, in Concise Encyclopedia of Preaching, 62( 強 調 字 體 為 引 者所標明) 。
157
Calvin, CO 24, 347 , 引 自 Parker, Calvin’s Old Testament Commentaries, 776-77。 參: Parker, 同 上 , 74, 論 創 十 五 11: “有 鷙 鳥 下 來 , 落 在 那 死 畜 的 肉 上 , 亞 伯 蘭 就 把 他 嚇 飛 了 。” 加 爾 文 評 論 道 :“ 雖 然 祭 物 獻 給 神 , 但 也 會 受 到 雀 鳥 的 暴 力 攻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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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爾 文 講 道 的 另 一 個 缺 點,是 源 自 他 結 合 對 適 切 的 牧 養 關 注 和 他 運 用 的 講 道 風 格 。 雖 然 教 父 的 方 法 —一 句 一 句 地 解 釋 和 應 用 —令 他 緊 貼 經 文 , 但 在 敘 事 文 本 中 卻 引 致 將 應 做和不應做的事情連繫到講道經文的元素這些道德化的應 用。加爾文往往將這些應用連繫到聖經人物的行動或言語 上。例 如:在 關 於 撒 母 耳 記 下 的 系 列 講 章 的 第 一 篇 中,他 勸 勉 會 眾 在 以 色 列 的 遭 打 敗 中,從 大 衛 的 榜 樣 有 所 學 習,“ 接 受 祂〔 神 〕選 擇 用 來 試 驗 我 們 的 任 何 考 驗 ”,好 像 大 衛 在 知 道 掃 羅 死 了 後,不 “ 憎 恨 他( 和 我 們 敵 人 )裏 面 的 邪 惡,同 時 也 尊 重 神 對 他 的 愛 護 ”。而 且,在 同 一 篇 講 章 中,掃 羅 的 死 教 導 我 們,“ 我 們 應 該 總 是 檢 視 自 己。我 們 有 掃 羅 這 個 例 子 作 為 勸 誡,特 別 是 當 神 以 我 們 不 明 白 的、奇 特 而 不 尋 常 的 方 式 懲 罰 我 們 時。” 在 同 一 篇 講 章,還 有 “ 這 個 假 裝 哀 傷 的 亞 瑪 力 人,但 他 只 是 不 誠 懇 的 諂 媚 者。… … 因 此,讓 我 們 學 習 不 要 突 出 自 己,希 望 討 人 喜 悅,因 為 我 們 這 樣 做 時,神 會 更 快 挫 敗 我 們 。 ” 158
擊。 因 為 信 徒 得 到 神 照 顧 後 , 並 非 受 到 祂 的 手 保 護 , 以 致 不 再 在 各 方 受 到 攻 擊。 撒 旦 和 世 界 不 放 棄 騷 擾 他 們 。因 此 , 我 們 曾 經 獻 給 神 的 祭 物 可 能 保 持 純 潔、 不 受 傷 害、 不 受 侵 犯 , 攻 擊 必 須 驅 走,但 這 會 是 麻 煩 和 要 努 力 的。”CO 23, 217。Blacketer, “L École de Dieu”, 第 六 章 設 法 證 明 ,“加 爾 文 在 闡 釋 聖 經 時 , 至 少在講道中,在十分有規限的情況下,給寓意十分有限的地 位。” 158
Calvin, Sermons on 2 Samuel, 1 號 講 章 , 論 撒 下 一 1∼ 16。 2 號 講章繼續我們應該“從大衛的榜樣學習”的應用。在 3 號講 章,論 撒 下 一 21∼ 27, 加 爾 文 判 斷 說,“大 衛 對 掃 羅 的 哀 悼 是 過 分 的。 讓 這 指 導 我 們 , 在 感 到 傾 向 憤 怒 或 絕 望 時 , 要 控 制 自 己 。” 而 且 , “ 從 這 段 經 文 還 可 以 得 出 另 一 個 原 則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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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這 種 效 法 人 物 的 講 道 中,加 爾 文 帶 出 中 世 紀 的 道 德 隱 喻 或 道 德 意 思,並 更 廣 泛 地,帶 出 由 古 希 臘 到 現 在 的 道 德 化 講 道 傳 統 。 159 在 跟 隨 這 個 傳 統 時 , 加 爾 文 明 顯 在 聖 經 人 物 ─大衛、掃羅、亞瑪力人─的歷史層面運作,尋求從這 些 人 物 的 行 動 和 言 語 為 會 眾 找 出 實 際 的 教 訓。可 惜,加 爾 文 沒 有 好 像 他 對 寓 意 意 義 那 樣,根 據 作 者 的 意 圖 來 評 估 這 個 傳 統的道德隱喻
道 德 意 義。這 道 德 意 義 是 作 者 對 以 色 列 的 意
圖嗎?雖然加爾文對作者意圖的歷史強調讓他可以突破這 效 法 人 物 的 模 型,但 他 往 往 不 能 將 這 意 圖 連 繫 到 給 古 以 色 列 的 信 息。因 此,在 他 敘 事 文 本 的 講 章 中,他 解 釋 和 應 用 每 句 句 子 和 子 句 的 講 道 風 格,令 他 失 去 了 聖 經 作 者 給 以 色 列 的 主 要 信 息。這 焦 點 的 失 去 又 引 致 他 的 講 章 缺 乏 統 一,最 終 模 糊 了以基督為中心的焦點。
Sermons from Job,我 們 找 到 同 樣 的 趨 勢,將 應 做 和 不 應 做 的 事 連 繫 到 文 本 的 元 素。例 如:在 1 號 講 章,論 伯 一 1,加 爾 文 說 : “有 例 子 顯 示 , 有 好 像 我 們 一 樣 脆 弱 的 人 是 好 的 , 他 們 畢 竟 抵 擋 了 試 探 , 堅 持 不 斷 服 從 神 , 雖 然 祂 令 他 們 痛 苦 , 到 了 極 限。 這 裏 有 一 個 很 好 的 例 子 。” 接 著 我 們 讀 到 約 伯 是 “ 正 直”的 。 “ 這 勸 勉 我 們 在 內 心 和 外 在 感 官 之 間 要 一 致 。” 接 著 ,“‘ 他 敬 畏 神 ’……這 勸 誡 我 們 要 好 好 管 理 自 己 的 生 命 , 必 須 尊 重 神 和 鄰 舍 ……。” 接 著 , “ 他 遠 離 邪 惡 ”。“ 我 們 必 須 從 邪 惡 退 卻;也 就 是 說,我 們 必 須 效 法 約 伯 的 榜 樣,對 抗 這 些 攻 擊……。” 159
見 : 拙 著 , Sola Scriptura: Problems and Principles in Preaching Historical Texts, 8-18。參:Reu, Homiletics, 280:“慈 運 理 和 特 別是加爾文的舊約聖經講章,與路德的講章有以下共同特點: 他 們 呈 現 舊 約 聖 經 的 聖 徒 為 模 範 和 提 出 警 告 的 例 子 ……。”關 於 路 德 , 見 : 上 文 , 176-77 頁。 221
麥種聖經註釋 真正使這一系列與其他註釋書不同的是,它從福音主義這一解經傳統的內部發聲。福音主義是更 正教內部跨越傳統宗派界限的一個非正式運動。它的中心與精神在於堅信聖經是神默示的話語, 借着受聖靈感動的人手寫出,是絕對沒有謬誤的。通過聖經,神呼喚人類去享受與其創造主和救 主之間充滿愛的個人關係。依照這一傳統,‘麥種聖經註釋’的各書卷並不將聖經當作只是人為 創作的古代文學作品,它特別注意文本的文學特徵、神學主題、及其對今天信仰生活的影響。
路得記
羅馬書
The Book of Ruth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The Book of Revelation
哈伯德 Robert L. Hubbard Jr.
穆爾 Douglas Moo
饒柏˙孟恩思 Robert Mounce
約伯記
加拉太書
新約引用舊約
Galatians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Use of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Job
上
下
穆爾 Douglas Moo
夏德黎 John E. Hartley
詩篇
上
以弗所書
下
啟示錄 上
下
畢爾、卡森(編) G. K. Beale & D. A. Carson (ed.)
Psalms
The Letter to the Ephesians
范甘麥倫 Willem A. VanGemeren
歐白恩 Peter O’Brien
主耶穌的畫像
箴言
腓立比書
Jesus according to Scripture
上
下
博克 Darrell L. Bock
The Book of Proverbs
The Letter to the Philippians
華爾基 Bruce K. Waltke
韓森 G. Walter Hansen
主耶穌的比喻
歌羅西書、腓利門書
Stories with Intents
以賽亞書
上
下
The Book of Isaiah 歐思沃 John N. Oswalt
馬太福音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
The Letters to the Colossians and to Philemon 穆爾 Douglas J. Moo
提摩太與提多書信 The Letters to Timothy & Titus
卡森 D. A. Carson
唐書禮 Philip Towner
約翰福音
希伯來書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卡森 D. A. Carson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歐白恩 Peter O’Brien
使徒行傳
約翰書信
Acts
1-3 John
博克 Darrell L. Bock
亞伯勒 Robert W. Yarbrough
斯諾德格拉斯 Klyne R. Snodgrass
麥種聖經神學系列 顧名思義,麥種聖經神學系列以聖經神學研究為焦點,選題範圍除 聖經神學、舊約神學、與新約神學外,亦納入聖經不同作者、書卷 的神學,以及重要的聖經神學專題,將學術界精心研究的成果介紹 給華文讀者,期盼能為華人的聖經與神學研究打下紮實的基礎。
聖經神學導論
保羅神學:綱要
From Eden to New Jerusalem
Paul: An Outline of His Theology
亞歷山大 T. Desmond Alexander
芮德博 Herman Ridderbos
郝思舊約神學
保羅神學:新舊觀
Old Testament Theology
Perspectives Old and New on Paul
郝思 Paul House
魏斯特鴻 Stephen Westerholm
馬歇爾新約神學
保羅神學:基督論
New Testament Theology
Pauline Christology
馬歇爾 I. Howard Marshall
費依 Gordon D. Fee
史瑞納新約神學
保羅神學:聖靈論
New Testament Theology
God's Empowering Presence
史瑞納 Thomas R. Schreiner
費依 Gordon D. Fee
光照系列 ‘光照’系列納入與聖經詮釋、解經學、及講道有關的重要著作, 裝備讀者,心中的眼睛被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照明(φωτίζω,弗 一18),能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揚出來,使眾人獲得光照而明 白(φωτίζω,弗三8∼9)那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 是如何安排的。
聖經神學與解經講道
從傳道書傳講基督
Preaching the Whole Bible as Christian Scripture
Preaching Christ from Ecclesiastes
高偉勳 Graeme Goldsworthy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講道與講道的人
從但以理書傳講基督
Preaching and Preachers
Preaching Christ from Daniel
鍾馬田 D. Martyn Lloyd-Jones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
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
Not against Flesh and Blood
Christ-Centered Sermons
鍾馬田 D. Martyn Lloyd-Jones
柴培爾 Bryan Chapell
從釋經到講道
從舊約傳講末世論
The Modern Preacher and the Ancient Text
Preaching and Teaching the Last Things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華德•凱瑟 Walter C. Kaiser Jr.
從舊約傳講基督
從聖經傳講倫理學
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
What Does the Lord Require?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從創世記傳講基督 Preaching Christ from Genesis 桂丹諾 Sidney Greidanus
華德•凱瑟 Walter C. Kaiser Jr.
焦點系列 置身於二十一世紀,教會面對無數的挑戰與衝擊。本系列精選與神學思想和教會牧養相 關的焦點話題,在面對后現代思潮的影響時,堅守聖經的教導,以基督的福音為中心, 發出為時代守望的先知信息。
建立高EQ的教會
聖經無誤論
The Emotionally Healthy Church
Five Views on Biblical Inerrancy
史卡吉羅、柏華倫 Peter Scazzero & Warren Bird
梅瑞克、蓋瑞特編 J. Merrick and Stephen M. Garrett (ed.)
神的全權與人的責任
牧師—— 公眾神學家
Divine Sovereignty and Human Responsibility
Pastor as Public Theologian
卡森 D. A. Carson
范浩沙、史朝恩 Kevin J. Vanhoozer and Owen Strachan
認識新興教會
沒有基督的基督教
Becoming Conversant with Emerging Church
Christless Christianity 邁克·何頓 Michael Horton
卡森 D. A. Carson
健康教會九標誌
福音導向的人生
Nine Marks of a Healthy Church
The Gospel-Driven Life
狄馬可
Mark Dever
耶穌所傳的福音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麥卡瑟
John MacArthur
深思熟慮的教會 The Deliberate Church 狄馬可、亞保羅 Mark Dever & Paul Alexander
邁克·何頓 Michael Horton
福音的託付 The Gospel Commission 邁克·何頓 Michael Hor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