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推薦序
植根於土地的信仰/何世莉/i
導
土地神學的深度反思/胡維華/ iii
讀
縮略語表/ix 第二版序/xiii 初版序/xxxi 第
1章
土地:應許與問題/001 土地:聖經信仰的稜鏡/004 以色列:上帝的無家子民/008 以色列:上帝的土地之民/012
第
2章
「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021 亞伯拉罕與「曠野無地」的歷史/024 應許與亞伯拉罕的後裔/033
第
3章
「你一無所缺」/039 出埃及記第十六章:雖感疏離,仍蒙滋養/043 民數記第十四章:兩則曠野裡的故事/049 上帝同在的危機/056 論到一無所缺/059
第
4章
邊界反思/061 土地:禮物/065 土地:試探/試驗/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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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命/080 土地:威脅/090 第
5章
「從你弟兄中立一人」/095 管理土地/098 替代王室管理的其他方案/106 聖言和便箋之間的土地/110
第
6章
「因為你忘記我」/121 土地、先知、君王/123 列王紀上第二十一章:土地、律法、貪婪/125 從皇家到被擄/133
第
7章
此向離地/147 耶利米與擔憂失去土地/148 君王:失去土地之路/158 被擄與新歷史/170
第
8章
「無人安慰」/181 哀歌與上帝的「不」 /184 「你們中間被擄的都要歸回」/185 「這地必歸你們為業」/192 「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200 無人安慰─蒙受安慰/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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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為耶路撒冷火熱/211 以分離主義拯救土地/212 希臘化與再遇融合/222
第
10 章
「溫柔的人有福了」/233 禮物與攫取/234 約翰和保羅筆下的土地意象/245 在土地這一稜鏡下看受難─復活/252
第
11 章
土地:豐產與公義/259 女性與土地/260 性與經濟/263 圈地的權利/267 不可貪戀……/275 玷污土地/282 土地管理/287
12 章
第
結論:詮釋學的反思/297 土地與詮釋學範疇/298 展望新對話/305
有關聖經與土地的精選書目/315 經文索引/321 人名索引/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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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植根於土地的信仰 i
推薦序:植根於土地的信仰
早期傳統的基督教信仰論述多侷限於極其形而上、屬靈、抽象 的遣詞用字。基督教信仰當然具有形而上的重要層面,但是這種 論述方式,有意或無意間,片面將基督徒與其生命簡化,與物質 界疏離又遙遠。而且,這種心態過度就會失衡,全面棄絕物質世 界。因此,布魯格曼的這本著作雖然不是為了糾正偏頗的信仰觀 念,但我認為卻不經意達到持衡理解信仰的果效。 慶幸本書出版,闡明新舊約聖經所彰顯的信仰,深深根植、 建立在古代以色列的物質實境,也就是土地。有些舊約學者建構 舊約神學,主張盟約、脫離奴役、律法、神的大能作為、聖殿等 等,為舊約的重要主旨。布魯格曼卻跳脫這些討論,挑選土地作 為主旨。他讓我們看見,聖經如何以此主旨為中心。他主張上帝 為了使祂與選民的關係與往來具有意義,所以選在有地域的時 空。他追溯古以色列漫長歷史中的「土地」主旨,討論以色列的 重大歷史與地域政治事件,包括新約聖經與土地的活絡關聯。他 精闢分析各種土地論述,為讀者點出土地在上帝為子民所成就的 任何作為中都無比重要。 布魯格曼以其一貫的手法與風格,展現聖經證言的繁複特 性。他沒有概括籠統地解讀土地主旨,而是讓不同的相關土地經 文以不同層次躍然紙上,互相交流、質詢、對話。這從本書副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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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賞賜、應許和挑戰」清楚可見土地這個主旨的生動。他認 為上帝使用土地為經緯,建立祂與子民的關係,讓他們經歷這是 他們的上帝。他們也體會了有關土地的各種經歷:嚮往、領受、 失去。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討論玷污土地的第十一章。略讀舊約經 文,不會馬上看得出人類的行為,諸如拜偶像、性方面的罪、貪 婪、不公,能夠玷污土地。然而,布魯格曼主張,這些德行上的 缺失惟有置於土地是上帝與人往來的媒介這個脈絡之下,才有意 義,令人明白。 布魯格曼也是少有的舊約學者,直接以舊約探討當代議題。 他再次以土地這個主旨與經濟、中東、環保等當今的議題渾然相 連。他鏗然有力強調聖經的土地主旨,以致我們很難想像沒有土 地的舊約聖經是什麼面貌。我想剝除土地相關的經文,聖經故事 的進展也會與現在非常不一樣。 我衷心向教牧同工與神學生大力推薦本書。
何世莉 (中華福音神學院舊約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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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土地神學的深度反思 iii
導讀:土地神學的深度反思
大部分的信徒,對於選取一段經文,觀察其中的人物,聆聽他 們的對話,隨著動作的節奏感呼吸等等閱讀的基本功夫,並不陌 生,勤快的讀者更是花上相當的心力探究歷史背景,比較不同的 翻譯,甚至查考原文,做字義研究。用功程度或有不同,但都希 望透過這一類「分析」式的閱讀,為我們的基督徒生活提供指 引,活出神言的見證。 另一種方法也許是信徒較為陌生的,卻常常能寬闊我們的視 野。這方法選取一特定的主題,據此決定要研究的各個經文段 落,接著按照事件的時序梳理經文,期望透過其時間的進程,看 出啟示的開展。布魯格曼在本書中使用的正是這種方法;他以 「土地」為關注,對於此一方法所能探索之歷史的規模、神學反思 的深度,以及古老文本與今日世界的關聯,都作了一個極佳的示 範。 這本現已享有盛名的著作,最早於一九七七年問世,之後, 經過六次再刷,不僅舊約學界人手一冊,更為長期低迷,甚至被 宣告進入休眠狀態的「聖經神學」學門注入了一股活水。二○○ 二年的修訂版付印,除了新增的一章反映作者在「土地」這一主 題上持續的關注與努力,也增加了第二版的序言,對兩版之間學 者的研究提供了指引,也對原書在方法及內容上做了難得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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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縱使序言中介紹的世界,對大部分讀者來說稍微陌生,然 而慢慢咀嚼之下,終將帶來身歷其境的快樂。
土地是聖經信仰的稜鏡 布氏在這趟以色列史的巡禮中,首先開宗明義地指出,聖經 信仰是在尋找人的歷史歸屬,因此,「土地」應是聖經中的重要 主題。土地不是單純的空間場域,因為它不只是歷史的舞台,也 是聆聽上帝話語的地方,更是立約的空間,是錯位的心靈不再流 離,而能享有安慰,更新力量、追逐夢想的所在。 關注「土地」自然成為賞析聖經的稜鏡。創世記的兩段歷史 為「土地」的大戲揭開序幕:第一至十一章上演的是人類竭盡所 能地失去土地,不管是伊甸園,或是洪水滅絕的大地。第十二至 五十章則是勾畫對土地的盼望,以色列史由此正式開展,包含了 從盼望得到土地,進入應許得地為業,再到被擄離開土地的不同 歷程。
應許、試驗與威脅 第一階段是進入土地之前,那是充滿期望的時代,亞伯拉罕 徹底與過去斷離,絕對地與鄉土分開,從而體會土地的禮物性, 也學會全心投向那使無變有、厚賜予人的神;摩西帶領的以色列 人雖是一步步邁向井然有序的土地,那應許的實現,享受土地所 能提供的食物與水,卻是在混亂無形的曠野中,也因此經歷高揚 的信賴中必有沉鬱的憤恨。在遼闊無邊的死寂中,一方面成為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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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心的百姓,一方面意識到土地永遠不該只是資源,否則必然 成為充滿埋怨、抗議與爭鬧的地方,再富庶的沃土與寸草不生的 荒漠也沒什麼兩樣。 當人意識到土地的禮物性時,寄居或漂流作為通往那地的道 路,就變成是可以承受、甚至是值得慶賀的。這正是以色列先祖 生活的寫照,也是他們留給後代子孫寶貴的屬靈教訓。 期待終於來到了尾聲。對於得地一事,申命記以摩西的語重 心長來要求聆聽。對這傳統而言,只有以聆聽來領受上帝透過話 語所賜的土地,才可能使得人與土地維持正確的關係,成為蒙福 的子民。 土地,正如上帝所應許的,要使人得飽足,甚至是流奶與 蜜,是使人歡慶享受的地方。然而,這些資源與帶來的安全、富 足,同時也成為試探和危險。當土地使人安於片刻、滿足於現 時,人就與歷史割裂,也失去在時空中的定位。因此,以色列被 敦促要回想,回想並非記憶,而是確認自己的歷史性,確認土地 的主才是真正福分的來源,也是應當順服的對象。 順服上帝表現於依妥拉的內容生活。妥拉的存在並非要箝制 人的行為,而是要使以色列學習過蒙恩的日子,是為了保全以色 列與上帝以及上帝的土地之間的歷史關聯。
從得地到失地 書中接著記敘以色列得地之後的發展。土地需要管理,聖約 的王權制度原來提供了寶貴的原則,但以色列的王室,不論是聯 合或分裂時期,也不分是南國、北國的君王,均成功地宰制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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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他們靈活地使用群眾所賦予的權力,卻是屈服於個人的慾望 之下,正如亞哈奪取拿伯之葡萄園一例所顯現的。沒有聖言威嚴 的土地,只存留權貴的傲慢與被欺壓者的血淚,神聖的應許地成 為邪惡充斥的人間地獄。 當然,並非所有人都失心於土地所提供的權力遊戲。先知們 前仆後繼地發出警語,耶利米也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他 堅決反對土地屬於以色列所有。事實上,當以色列忘記土地原是 上帝的恩賜,那麼即使是肥美的土地,也將成為可憎的,既然以 色列的歷史始於沒有土地的等待,那麼她的更新必然經歷失去土 地的痛苦,以及再得土地的盼望。 先知傳達的是終末世界的聲音,這個聲音在王權的榮耀中宣 告審判,卻也在被擄的窘迫與懊悔中帶來盼望。以西結正是這樣 的先知,他見證雅巍的離去,也宣告祂的返回。因著上帝的不離 棄,以色列得以歸回到古老的土地,但以西結所見的不只如此, 重新恢復的空間要展現以色列新的歷史,或者更正確地說,以色 列新的價值觀、新的靈性,要從空間的重整開始,以色列與土地 的關係等待更精彩的一頁。 歸回並不容易,現實世界中居於劣勢的猶太人採取許多務實 的手段以確保他們的存在。同一時間,天啟文學卻拒絕與現實妥 協,而致力於建構另一個世界,因為這些異象堅持,惟有盼望中 的土地才是轉化的土地,更新的土地。 到了新約,布氏認為,在彌賽亞國度中,土地不再是勇敢地 去奪取或佔有的資產,而是在信心中等待贈予的禮物。這一意象 與原則不僅在耶穌的事工中突顯,也在約翰與保羅筆下呈現,為 今日的教會與社會提供現時的指引與未來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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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方法的反省 聖經詮釋學長期受到存在主義的影響,特別是布特曼及其學 派的詮釋法。存在主義視個人為信仰的主體,為意義決斷的中 心,布氏則以「土地」關乎整個民族,是世世代代傳承的物業, 也是民族傳唱生命故事的舞台來回應,他強調:人類核心的問題 不是解放,而是扎根;不是意義,而是在其中定位;不是與他人 隔離,而是在應許及其實現的代際更替中,審慎地找到自己的著 落。 存在主義在今日也許已經式微,以個人為中心的價值觀卻是 後現代主義的基本前提,布氏對此的質疑,仍是值得深思。布氏 此書在詮釋進路上也可視為在馮拉德(Von Rad)與瑞特(G. E. Wright)等人的努力之後更上一層樓,原來強調的「上帝在歷史 中大能的作為」突顯個別的事件,布氏則指出土地不但是這些故 事的場景,更是故事串接的軸線,是應許的關注,對於聖經經文 的理解從而進入大歷史的恢宏面向。人性面的光明與黑暗,以及 這兩者之間的擺盪與掙扎、無奈與無知,使得神的畫像顯得益發 真實,也叫人感動。
經文與當代世界的關聯 此書第二版所加的〈土地:豐產與公義〉 (第十一章) ,值得 作一些介紹。這一章不僅是為布氏自一九七七年以來的努力作一 整理,更代表他在此一領域上的持續耕耘。他指出人類(或說男 人)對待土地與對待女人似有密切的關係,二者皆與生產以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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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有關。由此看來,一個整全有深度的聖經詮釋應成為社會倫理 的指引,而偏頗的、不公的社會結構與人倫關係,常常代表的是 對聖經神學的無知或誤解。 就詮釋的進路而言,布氏在第十二章的反思中所論述的,其 實是當代聖經學者正在研究與應用的方法,也就是所謂的「效應 史」 :將一段經文在各個信徒群體傳統中的解讀作分析比較,並 觀察這些理解如何形塑教會與社會。任何關心今日中東問題的讀 者,必然知道在以色列—巴勒斯坦,甚至是整個阿拉伯世界關係 中,土地所占有的關鍵地位,而片段或片面地引用聖經經文來談 論土地的意義與管理,只會使上帝的旨意暗眛不明,使聖經成為 政策的背書而已。與經文展開新的對話,會讓我們對於自身所擁 抱的價值觀有新的檢視視角,促使各個立場的人有新的反思與討 論,這才是聖經詮釋真正的目的。而布氏在他這本擲地有聲的重 要著作裡,正為著今日每一位思考土地主題的讀者,貢獻了有如 里程碑一般的豐富資源與起點。
胡維華 (中華福音神學院舊約副教授、教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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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序
欣聞堡壘出版社(Fortress Press)決定讓增訂後的《土地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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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出版。我特別感謝韓森(K. C. Hanson)為本書的修訂投注許 多心力,尤其是整理了與本書主題相關的最新研究資料。 《土地神學》最初付梓時,正值我對舊約進行反思的關鍵時 刻。我所做的反思,與當時舊約研究的大體轉變和發展,有著相 似的特質。我曾在別處提到,受巴特(Karl Barth)啟迪、由馮拉 德(Gerhard von Rad)和瑞特(G. Ernest Wright)發揚而臻至完 備的舊約研究,在一九七○年代已開始解體。1 雖說舊約這個學科 所發生的巨變交錯複雜,造成這般巨變的因素,也同樣複雜,但 大體而言,此一巨變最為重要的意涵是,過去強調「上帝在歷史 中的大能作為」 (God’s Mighty Deeds in History)的趨勢,已經式 微了。這樣的轉變也同時意味著,這個學科將要告別過去將歷史 與自然、時間與空間對立起來的二分法。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我開始看見,就神學表述而言,舊約 並非總是關乎「作為」 ,而是關乎處所(place)—明確具體的 地產,具有強而有力的應許,也為了身處於該處所而有策略地規
1. Walter Brueggemann,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Testimony, Dispute, Advocacy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9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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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一旦看出這一點,接著自然就會看見以色列的前途是在無地 (在曠野、被擄)和居地/安居(landedness)間擺盪的辯證— 後者可能是佔有土地,可能是對土地的期望,也可能是對失去土 xii
地的悲痛。本書的論點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成形、探討,關乎土 地的每一個層面,都涉及盟約妥拉的那位上帝。 現今主導舊約學界的範疇和方法(論) ,當時還未浮上檯面。 例如,高華德(Norman K. Gottwald)的關鍵著作《雅巍的支派》 (The Tribes of Yahweh)2 要到一九七九年才面世。我在這本書中所 體現的研究進路,尚未知悉或意識到日後興起的方法論。所以, 拙著所呈現的,依然算是在探究一個「聖經主題」 ,與早先較天 真的所謂「聖經神學運動」 (biblical theology movement)相仿。 我相信,公允來說,當時我那種觀點亦有較近期的作品延續使 用,即哈波(Norman Habel)的近著《這地是我的》 (The Land Is Mine: Six Biblical Land Ideologies) 。3 他這本書是我論點的一大推 進,不過我想大體來說與本書是重疊的。我評估我這本書值得重 新發行,無非因為這本書雖然天真,但至少負責任地預示了這個 領域後來的景況,這景況主要是在高華德以及其他受惠於他的學 者推波助瀾之下所形成的。4
2. Norman K. Gottwald, The Tribes of Yahweh: A Sociology of the Religion of Liberated Israel, 1250-1050 B.C. (Maryknoll, N.Y.: Orbis, 1979). 3. Norman C. Habel, The Land Is Mine: Six Biblical Ideologies, OBT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95). 4. 參見 Robert B. Coote and Keith W. Whitelam, The Emergence of Early Israel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Sheffield: Almond, 1987),David Noel Freedman and David Frank Graf (eds.), Palestine in Transition: The Emergence of Ancient Israel (Sheffield: Almond, 1983),以及 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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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指出舊約研究的五個重要發展。當初寫作本書時,並 未留意到這些,但如今這些發展必須列入考慮: 1. 重新恢復「創造」是舊約傳統的重要主題:我已經在別處 指出,在德國國家社會主義「鮮血與祖國」宗教漸漸抬頭的時 代,馮拉德的一篇專文起了關鍵的作用,接著瑞特也推波助瀾, 才使舊約研究將重點從「創造」轉向「歷史」 。5 近年來,許多學者 相繼發表論著,促成了「創造」這個主題的復興。最早開始的, 當屬魏斯特曼(Claus Westermann) 。他當時正準備撰寫其經典的 創世記註釋,為此從事了一系列有關創世記的研究。6 魏氏有不少 相關的著作研究,都是以重新恢復「創造」作為其關鍵的神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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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但其中最為重要的當屬一九七一年發表的綱領式論文,將拯 救的上帝(透過歷史作為施行拯救)視同於賜福的上帝:讓受造 界充滿生機勃發、結實纍纍的能力。7 除此之外,我也應當提及范 涵(Terence Fretheim)在一九九一年發表的傑出論文,該文的主 要論點後來在他的出埃及記註釋書中繼續發揮。8 范涵指出,出埃
S. Frick, The Foundation of the State in Ancient Israel: A Survey of Models and Theories (Sheffield: Almond, 1985)。 5. Walter Brueggemann, “ The Loss and Recovery of Creation in Old Testament Theology, ” Theology Today 53 (1996) 177-90。 6. 尤見 Claus Westermann, Blessing in the Bible and the Life of the Church, OBT (Philadephia: Fortress Press, 1978)。其他有關 Westermann 針對這個主題的著作,請參見 Brueggemann,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161,註 27。 7. Claus Westermann, “ Creation and History in the Old Testament, ” The Gospel and Human Divinity, ed. Vilmos Vajta (Minneapolis: Augsburg, 1971) 11-38. 8. Terence E. Fretheim, “The Plagues as Ecological Signs of Historical Disaster,” JBL 110 (1991) 385-96; Fretheim, Exodus, Interpretation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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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記第一∼十五章的出埃及敘事,不只談到歷史中的拯救,也同 時談到法老對創造的破壞(例如十災的記載) ,這樣的破壞全然在 雅巍統管創造的主權之下。日後我追隨范涵的腳步,在最近撰文 提出:出埃及記第十六章的嗎哪敘事(在經文最後形式中出現的 位置,是緊接在第十五章出埃及敘事的結論之後) ,顯示出創造的 全然實現,因為居然連曠野都靠著造物主而成為有食物滋養的地 方,這位創造的上帝將任何混亂的環境(即曠野)變為能孕育生 命之地。9 「創造」這個主題對以色列的信仰極為重要,我們留意到希伯 來文 ’eres 一詞既可指「大地(earth) 」也可指「土地(land) 」 。 當該詞用來表示「大地/泥土/地上」時,明顯指的是那片由主 宰「天地」的造物主所創造的大地。但同一個詞也指「土地」 ,特 別是以色列所盼望、雅巍所賜的「應許之地」 。重要的是,’eres 一 詞的兩種用法都通,無從確知每次使用這詞時所指為何。因此我 們可以說,以色列的土地代表了所有的土地,成為一切土地的縮 影。按照五經的傳統,經文的最後形式始於對「大地(earth) 」的 描述(創一,二) ,但敘事的高潮卻是論到「應許之地」的經文 (申三十四 4) 。以色列的獨特策略靠著持續地詮釋 ’eres 而強化, 得以在神學範疇中,為了自己的「地盤」向造物主索求一切的力 量。 2. 從舊約研究還只是在創始階段,也就是在拙著剛出版的時
9. Walter Brueggemann, “Theme Revisited: Bread Again!”, Reading from Right to Left: Essays on the Hebrew Bible in Honour of David J.A. Clines. Ed. by J. Cheryl Exum and H. G. M. Williamson (London: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2003) 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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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文化瀰漫著一股失落、失根、失去家園的心境。人所切切 追尋的,是渴望得著歸屬,祈望有一個家,有一個安全的所在。 失去地土和對地土的嚮往,成了鮮明的意象。這些現象可理解為 社會學所講的流離遷徙(displacement) ,例如美國現已變成高度 流動、離開自己根源的「異鄉人之國」 ,1 又例如現在整個社會網 絡的建構方式,就是為了有計劃地汰舊(obsolescence) ,我們這 些消費者甚至就是這個建構設計的一部分!這些現象也可以理解 為心理學上的錯位(dislocation) ,2 因有越來越多人找不著方向, 有著「無家可歸的心靈」 。3 這樣的嚮往和失落感,表現於年輕人間 暢銷金曲的感傷情懷中,也出現在深恐遭人遺忘的老年人和惶然
1. 參 Vance Packard, A Nation of Strangers (New York: McKay, 1972)。 2. 參 Paul Tournier, A Place for You: Psychology and Religion, trans. E. Hudson (New York: Harper & Row, 1968)。這本書道出了本書接下來討論的辯證現象:沒有一個地方可去的人,他們 的任務就是找到一個地方,已在一個地方的人則有另一個任務,那就是要離開那地方。 3. 參 Peter L. Berger et al., The Homeless Mind: Modernization and Consciousness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73);特別是 Berger, Pyramids of Sacrifice: Political Ethics and Social Change (New York: Basic, 1974) 23-24, 62, 69, 169, 175。另參 Alvin W. Gouldner, The Coming Crisis of Western Sociology (New York: Basic, 1970) 67, 224-25, 253-55 及他處;Charles HampdenTurner, Radical Man: The Process of Psycho-Social Development (Cambridge: Schenkman, 1970) 的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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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土地:應許與問題 003
面對「都市發展」口號的無助窮人身上。4 不但如此,就是在世人 看來有根、有歸屬,事業和生產力都處在巔峰的白人中產階級身 上,也同樣可以看見這種失落感和對地土的嚮往。我們一般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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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枕無憂,安享一塊「地盤」的人,在這個時代經歷著劇烈的心 理錯位,而我們這些人,不論老少、貧富、膚色,一概「看似樣 樣都有,卻是一無所有」 (對照林後六 10) 。我們貨真價實地成了 那位賜予生命者的對反,因祂看似一無所有,實際上卻一無所缺。 這樣的掙扎當然並非首見,但如今此一現象比過去更普遍, 更清晰可見。這種失落感,在聖經信仰的應許中,也不陌生。聖 經主要關切的,就是流離失所、渴盼地土的議題。事實上,聖經 所應許的,正是現代社會所否定的。我以下的討論有一個基本前 提:土地是當代人極其關切的議題。5 以下的行文中,土地是用來 指現世實際的地土,是可以讓人感到安全舒適,可以在沒有壓力 脅迫下享受意義和福祉的地方。使用土地一詞時也有象徵意涵, 跟聖經的用法一樣,指獲得整全喜樂與幸福的一種狀態,享受財 富、自由、安全,經歷群體的和諧和個體的安樂。重要的是,不 論是聖經或當代的用法,土地都始終不斷在字面和象徵意義之間 游移往復,所以本書提到這個詞的時候,不會特意明講,畢竟, 土地與其所承載的象徵意義,顯然是無法分割的。
4. David Shapiro, “Rediscovering a Sense of Past and Place,” SR (April 29, 1972) 36-39; Gustav H. Schultz, “People’s Park: The Rise and Fall of a Religious Symbol,” ChrCent (February 14, 1973) 204-7,以及 Robert Coles, Migrants, Sharecroppers, Mountaineers, vol. 2 of Children of Crisis (Boston: Little, Brown, 1971), 3-24,有更詳盡的陳述。 5. “The New American Land Rush,” Time (October 1, 1973) 80-99。圈地運動當然是我們美國文 化中無土地感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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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詞的象徵意義,清楚表明了土地從來都就不單純只是物 理性的一塊地,而是必然永遠載負著由歷史經驗所衍生的社會意 涵。至於這個詞的字面意義,則可以避免我們看待土地的方式過 於靈意化,也能體認到人對於土地的嚮往,始終都屬於嚴肅的歷 史課題,關乎歷史的權力和歸屬。到都市近郊或周邊地區看看那 些訴諸人無盡慾念的房地產廣告,就能清楚看到這一點。土地座 落在具體的歷史時空中,但對失去土地和嚮往土地的人,土地總 是背負著過多的附加意義。當今社會那種失卻土地、渴望地土的 心境,進一步強化了這個現象,讓人既想要在具體的歷史時空中 得著安頓,同時也嚮往其他的附加意義。這樣的辯證特質是我們 人性的一部分。人必須在歷史時空找到安頓的位置,但這個位置 003
永遠會有其他立足於土地和超越土地字面意義的附加意涵。
土地:聖經信仰的稜鏡 「土地」就算不是聖經信仰的核心主題,也是其中一個重要主 題。聖經信仰是在尋找人的歷史歸屬,並從這樣的歸屬體認自己 的命運。 以下的內容,我主張可以用「土地」來組織聖經的神學思 想。一直以來,聖經神學看問題的方式,不是受存在主義主導, 就是在探討「上帝在歷史中的大能作為」 。6 存在主義式的進路,關
6. 「行動的上帝」神學有各種表達方式,嘗試建構時間和空間的對立、歷史和自然的對立。其 中一種未預期的後果,是近乎全面否決土地乃是一個重要的神學主題。布特曼式的存在主 義學者和「行動的上帝」神學家,同樣傾向在這獨特的論點上做不適切的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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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土地:應許與問題 005
切的是透過以色列的信仰內容來思考人所面臨的各種關鍵決定。 這兩種學術傳統都專注在時間與空間的交錯互動,又認為對時間 的思考是希伯來思想的一大特色,這使得詮釋聖經者忽略了聖經 對地土的關注。他們所關注的,不管是人必須自個兒作的決定, 還是展現上帝大能的關鍵事件,重點都是要從生發轉變的驟然斷 裂(discontinuity)當中辨識上帝,或看見上帝從中向祂的百姓揭 示自己。 一直到今日,隨著我們的文化有了新的呼聲,加上這一類主 題的詮釋路線已經飽和,另一種觀點才得以出現。確實,存在主 義那種脫離時空處境來作決定的詮釋姿態已走到了盡頭,我們必 須重新審視其私有化、抽離歷史的特性。不消說,因著以色列 國的建立,土地重新成為猶太人思考的主題,連基督徒都轉向 新的詮釋可能性。7 但最重要的,還是因為城市文明的美夢破滅, 讓人重新重視土地的問題。這個美夢原本應許人可以過一種全 然超脫、不沾惹世事的生活,享受無窮的選擇,而且無須給予 任何承諾。8 這樣的應許用都市生活的流動性(mobility)和匿名 性(anonymity)來增添其魅力,讓人對自由和自我實現充滿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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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參見 Hans Eberhad von Waldow, “Israel and Her Land: Some Theological Considerations,” A Light unto My Path: Old Testament Studies in Honor of Jacob M. Myers, ed. H. N. Bream et al.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 Press, 1974) 493-508;Jacob Neusner, American Judaism: Adventure in Modernity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1972) 87-116;Hans Ruedi Weber, “The Promise of the Land,” Study Encouter 7 (1971) 1-16。 8. Harvey Cox 列出城市的兩大禮物,即匿名性和流動性,見 The Secular City (New York: Macmillan, 1965) 38-59。Cox 的意思是要為這兩種特性歡呼,但更審慎的反思卻指出,這 些是道德淪喪所致的社會混亂,以及普遍人性毀滅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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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但正如文化評論家帕卡德(Vance Packard)和社會學家彼 得•柏格(Peter Berger)等人所描述的,這樣的應許破滅了。如 今,人對於地土的嚮往,顯然是都市文明的應許所無法滿足的。 而重新閱讀聖經,說明了「地方感」 (sense of place)似乎是信仰 的主要觀念。 本書的討論,旨在將這樣一個信仰的主要觀念,跟我們迫切 的嚮往結合起來。以下的內容出於審慎的評判,認為意義的追尋 並非我們首要的任務,因為當前的危機是失根(rootlessness) , 而非無意義(meaninglessness) 。沒有根,就沒有意義。以色列首 要關懷的是這樣的根,這樣的根也是上帝對祂百姓的核心應許。 這樣一種地方感,是這位拒絕給自己一個家,反而與祂子民一同 飄泊寄居的上帝(撒下七 5∼6)所關切的,同時也是那位被釘十 架、 「沒有枕頭之處」 (路九 58)的主所關懷的。 一些學者強調,地方感必須和空間感(sense of space)做出 9 區別。「空間」指的是一個自由的場域,沒有強逼,沒有責任,沒
有壓力,也沒有權威。週末、節日、嗜好都可以被想像成是種空 間,是中立或空白的,有待我們按著自己的選擇來填滿。對空間 的嚮往,訴諸的是渴望,想從無意義的成規和牢籠脫離出來。但 「地方」卻很不一樣。地方是具有歷史意義的空間,10 在這個空間 中發生了一些事情,是現在應當記念,將來的世代也賴以延續、 保存身分認同的。地方是重要話語講述出來的空間,讓人藉這話
9. F. W. Dillistone, Traditional Symbols and the Contemporary World, Bampton Lectures 1968 (London: Epworth, 1973) 的第六章,明確有力地表達出兩者的不同。 10. 參照 Jonathan Z. Smith, “Earth and the Gods” JR 49 (1969) 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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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 於,以色列來到那地。出埃及的故事來到了尾聲,應許終 於要實現,沒有土地的寄居生涯將告結束。以色列來到約旦河 邊,只要跨越過去,歷史就要開始新頁。在聖經中,約旦河隱約 是個關鍵的分界處。它不僅位在東西兩側之間,也帶有象徵的 力量。這裡是分界點,分開曠野生活的危險不安與在家生活(athomeness)的自信安然。對以色列來說,過約旦河會是最為重要的 時刻。越過約旦河,代表著歷史中任何個人或群體所經歷最徹底 改變的時刻,是充權(empowerment)或得地(enlandment)的時 刻,是第一次擁有一方天地的關鍵時刻。1 沒有比這個更徹底的轉 變了:寄居者成了擁有土地者。身經多重危險的寄居者,這下有 了讓人暈眩的新角色,得以掌控早先所應許、如今即將得著的土 地。這一刻將徹底重新定義以色列的身分。進入那地,需要以色 列放下過去在曠野的身分,成為以前從來未曾體驗過的。要進入
1. 關於約旦河作為邊界,參照撒下十七 24,這裡的邊界隔開曠野與皇室井然有序的空間(參 見路三 3) 。至於「征服」和跨過約旦河的主題,我留意到 George E. Mendenhall 的結論: “The Hebrew Conquest of Palestine,” BA 25 (1962) 66-76, reprinted in Biblical Archeologist Reader 3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1970) 100-120。下文中,「曠野」和「土地」主要 不是用來指涉地理方面的概念,而是社會方面的類別範疇。關於地理名詞作為神學表示方 式,參見 Willi Marxsen, Mark the Evangelist: Studies on the Redaction History of the Gospel, trans. J. Boyce (New York: Abingdon, 1969) 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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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邊界反思 063
土地,就必須做到這一點。這一刻,以色列真成了「新創造」 ,奴 隸成了後嗣,無助的孩童變為成熟的繼承者(見結十六 1∼14) 。 或許正因如此,在這時刻,以色列並不像過去經常所表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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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而是聆聽! 2 在來到約旦河的這一刻,在沒有土地和安居 地土的分界點,以色列聆聽!而摩西這位以色列的立約者和塑造 者,開口講論並定義這新以色列的形貌和特質,這在土地中、向 著土地、生活在土地上的以色列。所以,申命記傳統就是放在這 來到約旦河邊的時刻,記述摩西講論,以色列聆聽。在這講論與 聆聽的時刻,一個新以色列,一個適合進入那地之後新時代的以 色列,將要誕生。 在以色列歷史上,沒有其他時刻像此刻留下這樣長度的反思 式暫停。彷彿,以色列的傳統傳遞者出於本能知道,這是命運的 轉捩點;彷彿,以色列知道,在這重要的時刻,在這全新的土地 情境,在這亟需一個有全新信仰的全新以色列的當口,沒有什麼 比這樣深切、紀律嚴明的反思來得更加要緊。與任何其他傳統相 較,申命記對信仰提出了最徹底激進、最直白不諱的表述。3 申命 記如此悠長的暫停,表明了彷彿以色列猶豫著是否要將腳踏入約 旦河(即便河床將會乾涸) ,因為他們知道一旦這樣做,就會離
2. 關於「聆聽」是以色列的本質,參見 Nobert Lohfink, Das Hauptgebot: Eine Untersuchung literarischer Einleitungsfragen zu Dtn 5-11, AnBib 20 (Rome: Pontifical Biblical Institute, 1963) 65-68 等各處;Otto Bächli, Israel und die Völker: Eine Studie zum Deuteronomium, ATANT 41 (Zurich: Zwingli, 1962) 70-82。 3. 關於申命記的批判性問題不是這裡的重點,舊傳統與新局勢的互動狀態才是影響申命記方 法和意圖的關鍵。參照 Gerhard von Rad, Studies in Deuteronomy, trans. D. Stalker, SBT 1/9 (Naperville: Allenson, 1953) 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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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了曠野中上帝難以測透的供應。這是進入全新的景況,要再次 提到所有關於自我身分認同的使命。在什亭和吉甲之間的這段時 光,是以色列要做出最艱難決定的時候,因為再也沒有退路。到 了那地,和曠野不一樣了,再沒有磐石可擊打出水(民二十 2∼ 13) ,再沒有嗎哪。以色列想進入這地,也知道必須進入這地,知 道這是蒙召離開埃及,脫離奴役生活的目的。但以色列猶豫了。 或許這樣的猶豫不是出於害怕,而是預感將要有全新定義的生 活。摩西在申命記的講論,充滿應許和吩咐。他所講的,關乎土 地,關乎以色列,關乎上帝的賜予和立約,關乎信仰和試探。4 在現今這個時代,信仰上帝的百姓也和以色列一樣躑躅反 045
思,因為那個時刻恰恰是一個典範,說明了面對一片既充滿疑難 又承載著應許的新土地時,在新舊土地的分界點上所發生的事 情。身分的問題必須再次面對。而在新大陸美國,這問題才剛剛 開始。 和以色列一樣,我們的新身分和土地有關。我們必須清楚知 道何謂土地,土地要對我們說什麼、對我們有何期待,以及我們 該如何塑造我們的信仰,並承認我們的身分跟土地的關係。5
4. 參見 Patrick D. Miller Jr., “The Gift of God,” Int 23 (1969) 451-65 的概述。 5. 關於土地和曠野如何啟發基督徒的歷史,參見 George H. Williams, Wilderness and Paradise in Christian Thought: The Biblical Experience of the Desert in 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and the Paradise Theme in the Theological Idea of the University (New York: Harper & Row, 1962)。特 別參見 98∼131 頁,有這些意象的美式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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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邊界反思 065
土地:禮物 土地對以色列來說是個禮物。這是雅巍所賜的禮物,以新的 方式把以色列與這位賜予者結合在一起。以色列清楚知道,不是 靠能力或謀略得到土地,而是因雅巍口中的話,且祂按著自己的 話來行事。以色列一而再、再而三講述自己的核心記憶,就是要 不斷回想這一點。以色列始終知道,自己是祂的話語所創造出來 的。以色列是因上帝的呼召而生(見何十一 1) 。以色列知道,上 帝的言說和以色列的聆聽,就是其生存之道。這正是為什麼以色 列生命中的首要之字是「聽」 (申六 4) !以色列活著,是倚靠那 創造百姓的話語,而這話語發自那位創造百姓者(申八 3) 。 以色列在分界處的反思,肯定了土地是上帝話語的禮物。以 色列擁有土地,單單因為上帝信守祂的話:
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 驗了。 (書二十一45)6 你們是一心一意地知道,耶和華—你們上帝所應許賜 福與你們的話沒有一句落空,都應驗在你們身上了。 (書 二十三14) 以色列反思該如何看待土地。當人以聆聽來領受上帝藉話語
6. 參見 Gerhard von Rad “The Problem of the Hexateuch,” The Problem of Hexateuch and Other Essays, trans. E. W. T. Dicken (New York: McGraw-Hill, 1966) 73-74,論及這節經文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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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賜下的土地,那地就會變得不一樣。這地不再只是一個攫取並 佔領的物件。反之,土地將是關係中的一分子。因為土地是雅巍 046
話語實現並展露其能力的媒介,因此土地被視為祂話語賜人生命 的具體展現:
雅巍—你的上帝領你進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 雅各起誓應許給你的地。那裡有城邑,又大又美,非你 所建造的;有房屋,裝滿各樣美物,非你所裝滿的;有 鑿成的水井,非你所鑿成的;還有葡萄園、橄欖園,非 你所栽種的……(申六10∼11) 在這邊界之地,這段言辭所講的是純粹的禮物,徹底的恩 典。絲毫不見成就或功勞、事前計劃的暗示。這完全是賜予美好 贈禮並說出信實話語的那一位所賜下的。在這邊界之地,以色列 確立一件事:踏上土地,乃是惟獨恩典(sola gratia) ,非你所建 造,非你所裝滿,非你所鑿立,非你所栽種。這新的土地,在某 一方面和曠野非常相似:這裡湧現出賜人生命的力量,但不是以 色列所能謀劃的,而且同樣是無可測知的。申命記早早就有此反 思:以色列不能、不必、也不需確保自己存在的安全。賜下嗎 哪、鵪鶉、水源的那一位,自會保守他們的存在。只有這樣,所 領受的禮物才能持久,而不引致危險。如今有的是城邑,屋宇, 水井,葡萄園和樹木,這些當然和曠野中臨時性質的禮物形成對 比,但它們自然也帶有新的意涵。以色列在這邊界之地,清楚知 道這一點。 結果就是,土地使人飽足:你必得飽足!對以色列而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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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 經用一個文字遊戲來暗示人與土地的緊密相連:’Adam(人 類)有 ’adamah(土地)作他的伴侶和搭檔。1 由此可見,人類與 土地之間存在著約的關係,類似男人和女人之間的立約關係。2 健 全的神學必須尊崇立約關係,但這個社會通行的土地倫理否定這 樣的關係,不但讓土地,也讓人性為此付上極為沉重的代價。
女性和土地 就我所知,美國作家貝瑞(Wendell Berry)是思考土地問題 最多的作者。他最具啟發性的觀點是:
雖然不知道這一判斷有多準確,但在我看來,在美國白 人的歷史中,對待土地和對待女性的態度,兩者在歷史
1. Phyllis Trible 在 God and the Rhetoric of Sexuality (OBT,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78, 78) 中巧妙地將 ’adam 稱為「屬地的生物」 ,以此強調這個詞與土地的聯繫。此外 Trible 還準確 地到觀察在創世記的敘事中,’adamah 優先於 ’adam。 2. 在當代舊約神學的討論中,盟約與創造的關係並不是沒有爭議的。不過,Karl Barth 在 Church Dogmatics III/1 (Edinburgh: T. & T. Clark, 1958) 中的見解是明智的,他看到了這兩個 主題之間的固有聯繫。為了理解人類與創造之間的盟約關係,就必須把這兩個主題放在一 起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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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土地:豐產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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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是相對應的。例如,在美國拓荒運動中,對土地和女 性的剝削都是臭名昭著的,而且很大程度上都是出於同 樣的理由。早年,很多農民似乎都同樣以滿不在乎的態 度磨耗他們的農田和妻子。他們真正關心的是產出:土 地可以產出農作物和美金,妻子可以產出勞動力和兒 子。他們在農田和妻子身上忙上忙下,奮力在經濟上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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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穩固的立足之地—儘管就事實而言,只有以恰當的 方式愛護田地和妻子,才能真正擁有和持掌財富。在我 看來,我們今天的「遊牧性」 (nomadism,所謂的「社會 流動性」 )與婚姻家庭的普遍瓦解,兩者似乎有著顯著的 關聯。3 關於土地,他指出:
專家傾向於把土地視為工廠,把人視為備用零件。 在這種視角下,土地與人組成的鄉村共同體(rural community)就瓦解了。或用另一個方式來講,現在流行 認為農民惟一的功能就是生產,與他有關的學科主要就 是經濟學,而正是這種假設導致了鄉村共同體的退化。4
3. Wendell Barry, Recollected Essays, 1965-1980 (San Francisco: North Point, 1981) 215. 4. Berry, Recollected, 191。亦可參見英國人類學家 Jack Goody 的重要研究:Production and Reproduction: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Domestic Domain, Cambridge Studies in Social Anthropology 17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 Press, 1976);關於創世記中對土地和後代 的應許,參見 Clause Westermann, The Promises to the Fathers: Studies on the Patriarchal Narratives, trans. D. E. Green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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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想要討論的主題就是女性與土地、性與經濟之間的關 係,旨在說明「性」(同時涵蓋生育與生產的問題)與「經濟」 (涵蓋公平正義的問題)是密不可分的。性與經濟是我們生活中兩 個重要的領域,帶來的麻煩最多,爭論最多,也是我們最寄予厚 望之處。當我們把性與豐產(fertility) 、經濟與公義聯繫起來,我 們就逼近整個聖經倫理學的核心了,因為聖經堅信,沒有公義, 就不可能經歷豐產;也就是說,經濟不能與性分離,反之亦然。 我們會以對待女性的方式對待土地—這裡的「我們」是指佔據 主導地位的男性,在歷史上女性和土地的所有者。 本章所有關於土地和性之間平行關係的論述都是用陽性詞 彙寫成的。我對此表示遺憾,但希望讀者能自行轉換。我不進 一步爭辯用詞間題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聖經也是以這樣的 方式處理這個問題,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我完全相信,男性霸權 (machismo)在當代仍然是個很嚴重的問題。男性與女性之間要 175
建立認真嚴肅的關係,就需要留意兩種試探。5 一方面,要小心淫 亂的試探。淫亂的關係相當於把女性貶為商品,使用之後就拋 棄,由另一個人代替。這是一種漫不經心的關係,只圖一時方 便,既不長久,也不嚴肅。另一方面的試探,則是支配。在這種 情況下,男性將女性緊緊掌握在手中,佔有她,控制她,不容她 有任何權利。這是另一種把女性貶為商品的手段。這樣一來,有
5. 在 Who is Man? (Stanford: Stanford Univ. Press, 1965) 一書中,Abraham Heschel 描繪了失去 了超越性之後的人生:每個人都變成了工具,僅僅根據其效用來評判。對於聖經中女性 遭受這兩類待遇的章節,Phyllis Trible 的解讀是最富洞見的。參見 Texts of Terror: LiteraryFeminist Readings of Biblical Narratives, OBT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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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土地:豐產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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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女性遭到拋棄,有些女性則在法定制度下無助地遭人支配宰 制,且永遠不被丟棄。土地也面臨同樣的情況。首先,土地有時 被胡亂處置,好像沒有什麼價值,又如同便利的商品遭人買賣、 交易、使用、拋棄。再者,土地也可能被牢牢掌控和支配,完全 沒有自己的權利,直到生命被搾乾。不論是哪一種情況,土地似 乎都單單只為其擁有者而存在。 與女性保持恰當關係的奧祕(我們通常都未意識到這一點) 就在於:忠誠地對待她,避免淫亂,同時又給予她自由,尊重她 的權利。土地也是一樣。忠誠的奧祕,就在於忠於土地,不容 其淪為隨意買賣的商品,同時也尊重土地作為我們搭檔伴侶的權 利,而非我們的佔有物。 在我們的社會中,男性和女性之間,’adam(人)和 ’adamah (土地)之間的關係都已嚴重扭曲,存在著淫亂與支配,排除了忠 誠而自由的立約關係。由此看來,若不同時改變這兩種關係,就 不可能糾正這種致命的扭曲。沒有新的性倫理,就不會有新的土 地倫理,因為二者都亟須擺脫淫亂與支配的誤區。應用到土地的 問題上,若無法公平對待土地和依賴土地生存的人—也就是我 們的兄弟姊妹,土地的豐產就無法企及。
性與經濟 性與經濟、豐產與公義之間的關聯,在聖經多處都顯著可 見。在這段導言中,我會先討論兩段這樣的經文,然後結合當代 的問題作一些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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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十八章 6~8 節 這段經文對於人的道德責任— 即如何踐行公義,使人存 176
活—提供了一個簡短的清單。根據這個列單,公義的要素只有 三項。第一是避免偶像崇拜。在關乎上帝的事情上,以色列必須 清楚明辨,以免將絕對的忠誠獻給上帝之外的神明。在這一點 上,美國聖經學者強森(Luke Timothy Johnson)的洞見很有幫 助。他精準看見偶像崇拜會有經濟上的衍生效應,因為偶像崇拜 經常會導致壓迫。6 第二是要有合宜的性,以避免污穢。公義的人 「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 。第三,經文 中最長的說明涉及到經濟問題。公義的人「未曾虧負人,乃將欠 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 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 。我認為, 以西結書第十八章的這段小結相當精采,回應了從偶像崇拜所推 衍出來兩個關乎性與經濟的倫理問題。上述經文的前半,其內容 清晰得可以滿足所有保守派的訴求,而經文後半段所涵蓋的範圍 之廣,則正如自由派倫理之所願。教會若彼此能同意,所有論及 性的問題都需談到經濟層面,反之也一樣,那對眾教會必定是有 益的。在這兩個領域,偶像崇拜尤為明顯。用貝瑞的話來說,第 一個領域關涉到對待女性的態度,第二個則涉及對待土地的態度。
6. 關於偶像崇拜、佔有慾和壓迫之間的相互聯繫,Luke T. Johnson 在 Sharing Possessions: Mandate and Symbol of Life, OBT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1, 84-95 and passim) 中有精 彩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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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土地:豐產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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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十六章 46~50 節 第二段關於這個主題的重要經文在以西結書第十六章。人們 通常都認為,創世記第十八∼十九章所記所多瑪的故事講述的是 同性戀或群體強暴之類的社會反常行為。該敘事顯然與性關係裡 面的暴力行為有關,但以西結書卻以讓人稱奇的自由和想像力, 來處理這段故事所記的往事。以西結書第十六章以較長的篇幅記 述了以色列的歷史,但並非記下上帝大能的作為,而是以色列這 一方的罪孽、背叛和惡行。這樣的記述會出現所多瑪的故事,或 許在意料之中,但以西結運用這則故事的方式卻教人吃驚。他是 這樣描述惡行的:
妳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 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 手。她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她們 除掉。 (結十六49∼50) 原先以性為主題的敘事,在這被轉化為對經濟惡行的控訴。 先知以西結固然有其獨創性,但此一改寫也來自他敏銳的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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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因為他看見性與經濟上的公平是一體的兩面。人們對待女性 和對待土地的態度極為相似。
弗洛依德與馬克思 在當代,性與經濟這兩個重大的主題也沒有缺席。這段導言 的第三個參照點就是考察弗洛依德和馬克思的洞見以及他們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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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的相關性。弗洛依德探討性的奧祕,讓我們看見人對於性進行 扭曲和欺騙的可能性是無窮無盡的。馬克思則探討經濟問題,看 到人會把追求自我利益偷渡為必然的現實。歸根究底,弗洛依德 和馬克思都講到了同樣的社會現實:現代文明是建基在高度的自 我欺騙之上,這樣的自我欺騙既扭曲了性,也扭曲了經濟,致使 人與自我、與鄰舍、與土地都出現極深的異化(alienation) 。7 很明顯的是,透過種種普及化的解釋,人們著迷於弗洛依 德,但面對馬克思的洞見,卻倍感威脅。我自己則認同現代批判 理論的分析方法,相信若要處理性與經濟、生產力和公義這類大 規模公共問題,就一定得結合弗洛依德與馬克思的觀點。通常我 們都只要弗洛依德,不要馬克思,只要性,不要經濟學,但這就 如同試圖解決問題的一面,卻忘記其另外一面是無法分開的。說 穿了,我們自以為可以拋開公義的問題,單單追求生產力。只要 我們繼續活在這種自欺當中,就無法理解為什麼以西結能夠把創 世記中關於性暴力的故事,轉換成對經濟壓迫的控訴。我們若不 能明白這一點,就無法在土地政策中同時摒除淫亂和支配。 以上述導言為背景,我接下來要探討的三個聖經主題都位於 性與經濟的交匯處,也都在探索生產力與公義之間的關係。
7. Erich Fromm 討論了馬克思和弗洛依德之間的相關性,其中尤以 Escape from Freedom (New York: Farrar and Rinehart, 1941) 和 The Anatomy of Human Destructiveness (New York: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1973) 中的分析最富洞見。John M. Cuddihy 則在 The Ordeal of Civility: Freud, Marx, Lévi-Strauss, and the Jewish Struggle with Modernity (New York: Basic, 1974) 中暗 示,馬克思與弗洛依德所關注的問題其實有著共同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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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土地:豐產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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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地的權利 根據征服迦南的信仰傳統和律法書中的條款,以色列認為土 地是雅巍交付給整個社群託管的。以色列群體中的各宗族和「家 族」能分得一塊地,他們不將這視為自家擁有的財產,而是「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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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意味著土地和社會單元之間的連結是不可分割的,且應永遠 延續下去。在歷史上,這種土地觀究竟是否詳細執行,抑或只是 某種想像出來的社會契約,從來未曾落實,並非我們所關切的。 重要的是,這樣的土地觀適合於這個社群,因為他們將土地視為 來自上帝的贈禮。8 以色列這種深植於解放傳統(liberation traditions)的土地 觀,與其他看待土地的思想和實踐方式,完全扞格不入。這些觀 點視土地為可交易的商品,而非託管的贈禮或產業。另一種土地 觀 9(列王紀上二十一章拿伯葡萄園的故事就是這種土地觀最鮮明 的寫照)表明,在真實世界中,沒有誰的土地是安全有保障的, 土地只是商業買賣和產生社會問題(當有權勢的人聯合起來欺壓 弱者時)的場所。正如阿摩司傳統所見證的,這一類社會衝突最 後的結局總是少數人取得壟斷地位,其他人則無一倖免統統落入 貧窮、依附和絕望的境地。10 所以我們可以說,以色列最根本的夢
8. 關於這一另類的土地觀念在社會經濟層面的體現,Norman K. Gottwald 在 The Tribes of Yahweh: A Sociology of the Religion of Liberated Isreal, 1250-1050 B.C.E (Maryknoll, N.Y.: Orbis, 1979) 中的分析最為透徹。在他看來,這一土地觀念並非浪漫主義情懷的抒發,而是 有著深遠且重大—甚至可以說是顛覆性的—的社會影響。 9. 參見 Robert B. Coote, Amos among the Prophets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1) 24-25。 10. 正是當時的社會政策刻意讓一部分人陷於貧困。關於這一點,參見 Bernhard Lang, “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Peasant Poverty in Biblical Israel,” JSOT 24 (1982) 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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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就是土地。11 以色列的存在,是另類土地管理方式的社會和神學 實驗。以色列的上帝是賜予土地的上帝,以色列則是以別樣方式 來持有土地的百姓。周遭的埃及帝國和迦南城邦都施行帝國式的 土地政策,但以色列的核心傳統要推行另一種可能性。12 以色列把土地視為產業的觀念,是要抵抗少數人的壟斷,以 及壟斷所帶來的社會錯位(social displacement) 。妥拉和智慧書都 教導人們謹守地界,因為這是社會政策的根本基點。所以妥拉這 樣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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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雅巍—你上帝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 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申十九14) 這裡使用了產業的語言,這一點相當重要, 13 但更為重要的 是,雅巍的意志和贈予乃是此一社會實踐和保障的神學基礎。社 會性安排得以成立的理由乃是神學性的。 智慧書中也有同樣的禁令:
11. 關於筆者對這一問題的闡述,主要參見本書第一章;亦可參見 Norman C. Habel, The Land is Mine: Six Biblical Land Ideologies, OBT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95)。 12. 關於「核心傳統」的概念,參見 Walter Harrelson, “ Life, Faith, and the Emergence of Tradition,” in Tradition and Theology in the Old Testament, ed. D. A. Knight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77) 11-30;亦可參見 Norman K. Gottwald, The Hebrew Bible: A Socio-Literary Introduction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5) 144。 13. 可參考《新英語聖經》 (NEB)這一段的譯文。我所引的《新修訂標準版》 (NRSV)譯作 inheritance(產業) ,NEB 則翻成 patrimony(祖產) ,對以色列的土地觀更為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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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土地:豐產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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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祖所立的地界, 你不可挪移。 你看見辦事敏捷熟練的人嗎? 他必站在君王面前, 必不站在下賤人面前。 (箴二十二28∼29) 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 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 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 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 (箴二十三10∼11) 在第一段箴言中,我們難以確定第 29 節的文字原本是否和第 28 節放在一起,不過在經文中這兩節是在一起的。若視為整體來 理解,這兩節經文之間的聯繫就頗令人玩味了,因為第 29 節看 見,有能力者所具備的專業技能總是在服務在上有權者。14 若將這 運用到第 28 節所談地界的問題,就暗示了移動地界並不是夜半 三更偷偷摸摸的行徑,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涉足的偶發性社會 行為,而是奸巧的人通過尖刻的法律行動,精明的商業手段或是 狡詐的法庭程序,奪取單純卑微之人的祖產。這種行為所需要的 「訣竅」往往為智慧人所獨佔,他們又經常是與富人為伍。15 他們
14. 經文把君王與「下賤」 (hidden,ḥk)人對立起來。RSV 譯本譯為「無名之人(obscure) 」 , NEB 則譯為「普通人(common)」。根據上下文,這裡是指那些不會出現在公眾的視野 中、沒有社會權力的人,也就是那些不可能「追求幸福」的人。 15. 關於技術性知識與黨政者利益之間的互相勾結,參見 Glendon E. Bryce, A Legacy of Wis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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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是有條有理且合法的,但對社會有著毀滅性的影響。平凡 180
人—或像第 28 節所說的「下賤人」—面對這種高度密集又具 宰制力的專業知識,根本就無能為力。16 上文所引的第二段禁令則更明確指向社會公平的問題,警告 那些從孤兒手中奪取土地的人。孤兒在這裡泛指社會邊緣人,他 們沒有人際網絡、管道門路或專業技能來保護自己的利益。眾 先知之所以常常抨擊有權勢者屈枉正直(參賽五 7;摩五 7,六 12) ,就是因為一旦他們依循法律途徑曲解公正,那些在社會地 位上處於劣勢的窮乏人便完全束手無策了。箴言二十三章 11 節 有些難解,但文中大有能力的救贖主、復仇者,很可能就是指上 帝。上帝絕不會容忍這種侵犯土地權利的行為,尤其當這種行為 施加在社會的邊緣人身上,縱使其所用的方法是社會或法律所認 可的,上帝也不會允許。箴言文學在提到挪移地界這類世俗事務 時,讓上帝擔起辯護者的角色,這是極不尋常的。17 這類掠奪行徑最富戲劇性的例子,出自傲慢的亞述王西拿基
The Egyptian Contribution to the Wisdom of Israel (Lewisburg, Pa.: Bucknell Univ. Press, 1979) chaps. 6-7;另參 George E. Mendenhall, “The Shady Side of Wisdom: The Date and Purpose of Genesis 3,” in A Light Unto My Path: Old Testament Studies in Honor of Jacob M. Myers, edited by H. N. Bream et al., Gettysburg Theological Studies 4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 Press, 1974) 319-34。 16. F. C. Fensham 在 “ Common Trends in Curses of the Near Eastern Treaties and Kudurru Inscriptions Compared with Maledictions of Amos and Isaiah” (ZAW 75 [1963] 155-75) 中收集了 關於挪移地界的咒詛。咒詛句式的通行說明,對那些沒有社會權力的人來說,這類宗教制 裁是他們惟一可支配的力量。 17. RSV 譯本在此很有啟發性,它將「救贖者(Redeemer) 」的首字大寫,明確無疑地將它解 釋為上帝。經文以這種方式指涉上帝,也讓人聯想到約伯記十九章 25 節對救贖者的呼求。 這兩處經文雖然情境大不相同,但都提出了神義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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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土地:豐產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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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之口。他的自述正是他罪狀的陳訴書:
靠我手的能力,我已成就, 靠我的智慧,我設定計謀; 我挪移列國的地界, 搶奪他們的財寶。 (賽十13;另參申三十二8;筆者自譯) 西拿基立被定罪,是因他在國際上侵犯了既定的領土邊界。 誠然,申命記和箴言中的禁令是針對地方性的交易,但問題的性 質是一樣的,只不過現在是亞述周圍列國扮演弱者的角色,成了 強權底下的邊緣人。無論是在地方或是在國際層次,侵佔他人土 地都是出於貪婪的剝削行為,侵犯了上帝對社會秩序的心意。聖 經中的禁令就是為了從強者手中保護弱者。聖經譴責富人和有權 有勢者大量聚斂土地的行為,因為這背叛了以色列最基本的社會 理想。 以上三條關於挪移地界的禁令包含了三個令人玩味的提 示。第一段經文(申十九 14)提到了祖傳產業(希伯來文為 naḥalah) ,這個詞已經反映了某種對於土地和財產的觀念。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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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經文(箴二十二 28∼29)強調了王與平民之間的反差,也就是 說,這些看似單純的禁令實際上蘊含著深刻的社會批判取向。第 三條禁令(箴二十三 10∼11)則特別提到了孤兒。這三條禁令共 同表達出以色列對分配土地的看法,是以產業繼承和持有土地的 權力為前提的,正如上文所提到毫無社會地位的孤兒,只要他是 以色列群體的一員,就理當擁有土地。這種土地觀與「服務宮廷」 (箴二十二 28)的思維有著鮮明的對比;後者無視群體成員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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