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尊重並委身於婚姻(太5: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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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課 尊重並委身於婚姻 (太 5:31-37) I.

II.

複習 A.

耶穌呼召我們要活出八福 (太 5:3-12)並且抵擋六種試探 (太 5:21-48),和追求五種天國 生活方式 (太 6:1-18),將我們的心放在可以更多領受恩典的位置。天國八福在我們心裡 綻放盛開,就如同「我們心園」中有八朵美麗的花朵一般。我們透過抵擋六種試探 (太 5:21-48) 來清除園內的雜草,並且追求五種天國生活方式 (太 6:1-18)來澆灌花園。

B.

在這堂課,我們會提到兩種需要抵擋的試探。這兩種試探很類似。1. 忽略婚姻是神聖的試 探- 沒有守約 (太 5:31-32)。2. 沒有信守承諾的試探 – 沒有委身(太 5:33-37)

忽略婚姻的神聖 (太 5:31-32)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 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 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太 5:31-32) 31

A.

我們要抵擋忽略婚姻神聖的試探- 沒有守約 (太 5:31-32)。法利賽人教導大家離婚時最重要 的事就是通過正當的法律程序並且拿到離婚證明。他們將焦點放在程序的合法性。

B.

婚姻的結合是遠超過法利賽人所注意的那張證明。耶穌以神的眼光來看這件事,而祂並不 認同合法的離婚就是終止婚約。再婚被稱為通姦是因為祂認為之前的婚約還是有效力的。

C.

在神國的價值觀,婚姻的神聖極為重要。因此,離婚與再婚只有在兩種緣由下被允許: 通 姦和遺棄。新教廣為人知的觀點就是若是因為通姦和遺棄的因素而離婚且再婚是被允許 的,也合乎聖經教導。

D.

在馬太福音第五章,耶穌並沒有很全面地傳授關於離婚和再婚的教導,也沒有對於牧師在 這個議題上常遇到的問題提出說法。但是祂將焦點放在最基本的觀念- 婚姻兩方結合的神 聖。耶穌非常看重我們遵守婚約並且在各樣的關係上要忠誠。

E.

立下婚約和終止婚約有兩個要件。第一,這個婚約是基於一男一女的前提,有見證人在 場。第二,身體的結合,成為一體。而這樣的結合必須要在合法的情況下交換誓約才算 數。在神看來,合乎法律的離婚並沒有終止婚約,因為身體的連結並沒有斷開。

F.

耶穌關於離婚和再婚的教導,請參太 19:3-9 (瑪 2:14-16; 太 5:31-32; 19:3-9; 可 10:11-12; 路 16:18; 羅 7:2-3; 林前 7:10-15, 27,39)。

G.

耶穌關於離婚和再婚的教導與細節,請參考馬太福音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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